露天開采運輸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運輸作業安全技術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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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卡車司機應明確裝車位置和行車路線,知曉路況及通行限製,明確道路交叉情況,加油和通往工業廣場路徑。
第二條 作業前,檢查車況是否良好,安全設備和設施是否齊全完好,設備不得帶病作業。
第三條 等裝時,按規定在等裝區內停車,並保持車距(不小於15米)。
第四條 入換時,要與采裝設備(特指電鏟、液壓鏟 )司機進行對視鳴笛,互相確認:電鏟在雙麵裝車情況,如卡車需預停在裝車位置,應使電鏟司機確認。
第五條 裝車時,不準離開駕駛室,也不準將身體任何部位探出駕駛室。
第六條 裝車完畢,要等采裝機司機發布裝完信號後,方可起步。
第七條 卡車在采裝和卸載工作麵,應按場地指定路線行駛,接受場地指揮人員指令。
第八條 卸載時, 同時相鄰卸載的兩卡車間隔距離應保持5m以上。
第九條 按規定速度行駛,嚴禁超速。注意禮讓。夜間和能見度低時,要開足照明燈和信號燈。
第十條 行駛時,注意保持車距(一般地,車距≥40M),在路滑、惡劣條件時應適當增大車距。發生溜車和險情,應鳴號示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 進入加油區,聽從場地人員指揮,注意防火,熄火加油。
第十二條 停放在現場的故障車,應有掩護措施,如擋土牆、警標等。
第十三條 路網變動,應及時通報,使全礦知悉。
第十四條 單行道逆行,應取得有關部門和人員批準,並執行必要的措施。
第十五條 排土場管理人員在工作前,應掌握作業排土場的動態布置(特指排土場進出口、排土區、推土區、卡車等候區、掃車區、排土段高、接納物料種類等)和設備(特指推土機、照明燈車、掃車設備)情況,發現不良情況及時處理,否則禁止作業。
第十六條 排土場平盤坡麵和下方嚴禁有人員逗留。在下方平盤過窄或有道路時,應在下方設擋土牆,擋土牆的高度應能有效截住滾石和飛石,不影響道路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條 排土區平盤沿邊沿應設合格的擋土牆(不低於1.5米,厚度不小於4米),無擋土牆的排土區,禁止靠邊沿排土,隻能在距邊沿5米內堆排。排土卡車卸載時,禁止走行舉升和下落箱鬥,禁止撞擋土牆,
第十八條 推土機推土作業時,推過地段,必須保持場地平坦,一般地應至平盤邊沿有5%左右的上坡,不準低頭。推土機刀具不準探出平盤邊沿。推土區應與排土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推土機不準進入作業卡車盲區,不準在舉箱卡車前方行駛或逗留。
第十九條 掃車區場地應平整,無坡度,不得妨礙和占用道路。進出掃車區的道路,應盡量與正常運輸卡車道路交叉最少,一般地,掃車區應設在上行道路外側。
第二十條 掃車作業,掃車設備(特指反鏟)必須等卡車舉箱完畢,與卡車司機對視鳴笛確認後,方可開始作業。掃車時,不準超力碰撞砸壓車廂,和橫向挑車。掃車完畢後退到安全距離以外,鳴笛通知卡車司機。
第二十一條 在排棄段高超過30M的高段區排土時,應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 排土場排土作業區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
第二十三條 禁止矸石集中排放。工業垃圾應排放到指定地點,排放後,按環保有關規定進行埋壓。
第二十四條 進入選煤廠卸煤坑廣場等卸的煤車,要按配煤信號燈指示,進行卸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