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載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機下檢查
1、接班時,司機必須按規定和要求嚴格認真地檢查設備,如發現異常和有問題應及時報告,並做好記錄。
2、檢查欄杆、梯子、護板、護罩及設備外表外殼有無變形、裂縫、開焊和碰撞,照明燈及架是否完好。
3、檢查各部位的銷子、套、螺絲的磨損程度,有無鬆動、竄位、損壞和丟失。鏟鬥連杆的四個銷子和鏟鬥大臂的兩個連接銷是否缺油。
4、檢查輪胎有無割傷及裂痕,氣壓是否正常,輪胎壓圈及壓圈鎖是否正常,輪胎固定螺絲及端蓋螺絲是否鬆動,充氣閥帽是否丟失。
5、檢查鏟鬥有無開焊,牙套、耐磨鐵等是否齊全,是否磨損嚴重。
6、檢查前後差速器、終傳動、車輪製動器、液壓係統、變速箱、後冷器及各部油管、水管有無滲漏現象。
7、檢查液壓油表和前液壓油泵驅動裝置潤滑油位。
8、檢查氣壓表,如壓力低於90psi則不能啟動發動機。
第二條 上機檢查
1、檢查轉向和製動器液壓油油麵以及製動冷卻液壓油油麵和油質(油質優劣的判斷主要靠肉眼觀察,主要看其顏色,如果發黑,則證明油質變差,需要更換)。
2、檢查發動機潤滑係統、冷卻係統及機體有無滲漏現象。
3、檢查發動機濾清器是否積有塵土。
4、檢查防滾翻保護架有無開焊、裂紋和螺絲鬆動。
5、檢查變速箱油位和油質。
6、檢查倒車鏡、車窗玻璃有無損壞,並保持其清潔,檢查雨刮器是否完好。
第三條 駕駛室內檢查
1、檢查座椅及安全帶是否完好。
2、檢查各儀表、指示燈、報警器和各開關是否完好。
3、檢查各操作手柄及機構是否完好。
4、檢查滅火設施是否正常(包括室外手提滅火器)。
5、檢查報話機、隨機工具、用具以及記錄本等是否齊全完好。
第四條 作業
1、作業前必須對作業區域的環境進行仔細觀察,了解電纜、故障設備等障礙物酌情況,保證作業安全。
2、作業前,必須對工作麵進行清理,平整開拓足夠作業半徑,為本設備及卡車作業創造良好條件。
3、作業和行駛中禁止人員上下設備,也不準有人站在司機室外進行檢修和其它工作,嚴禁其他無關人員搭乘。
4、鏟鬥挖滿後,應將上邊的浮貨抖掉,使鬥子略往前傾,當鏟鬥舉升超過駕駛室時,應操作小臂手柄,以防鏟鬥掉貨傷人或打壞設備。
5、裝車時,特別是鏟鬥挖滿舉起時,行駛一定要慢,換向時要等設備停穩,方向、油門、製動要小心合理使用,確保運行平穩。
6、裝車時,第一鏟鬥要盡可能放低鏟鬥卸貨,緩慢卸貨,不能裝大塊,以免砸卡車,不得裝偏車,挖掘時應直線挖進。
7、鏟鬥舉起高度一般以大臂回位裝置為限(有效時),不應達到大臂油缸伸出極限,以免油缸和油管損壞。
8、不準用“浮動”位置來升降有載荷的鏟鬥,一般情況下不得在變扭器鎖定時挖掘。
9、遇到有大風天氣,避免側風作業。
10、作業時,前裝機應及時清理工作麵,在特別鬆軟和泥濘的地方作業,一定要先進行徹底處理,確認無誤後方可作業,以免地軟而陷進設備。
11、對裝時要互相配合,隨時取得聯係,錯開卸貨時間,以免鏟鬥相撞。在有空巷區域作業,要明確空巷影響範圍,采取必要的措施後方可作業。
12、作業時,作業區域內不許有行人,必要時先示意裝載機停止作業後方可進入作業區域。
13、在注潤滑油、添加各種油和冷卻水以及排除故障時,司機必須把鏟鬥放到最前位置的地麵上,關閉發動機,給上手製動,取下鑰匙,離開駕駛室方可進行。
14、在作業和行駛中,嚴禁跨壓電纜、管道,不準駛過超噸位的橋涵。
15、禁止在發火區和溫度過高的區域作業,以免損壞輪胎,必需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16、在作業時起裝、行走和裝完後前進倒退:都必須和拉運設備互相取得聯係,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
17、在靠近高壓線作業時,車身及貨物各部距離高壓線不得小於4m。
18、易燃物品禁止亂扔亂放,車上雜物要及時清理幹淨,以免引起火災。
19、本機上配備的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否則及時報告,進行修配或更換,司機必須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滅火方法。
20、遇到火情要立即將本機停到適當地方,關閉發動機,給上製動,向有關領導彙報,積極采取措施補救。
21、上下設備時,必須麵對設備,雙手扶好上下,禁止背對設備上下或跳下。
第五條 停放
1、停車時將鏟鬥平穩地放在地上,給上停車製動,讓發動機怠速運轉5min, 使發動機降溫後,方可熄火,嚴禁在發動機高速運轉下熄火。
2、停放時應選擇安全平整的地帶。
3、停車時與其他設備的左右距離不得小於2m前後間距不得小於5m。
4、不準在下列地方停放:
1) 主要運輸幹道或坡道上。
2) 交叉路口上。
3) 距台階坡底線15m以內。
4) 傘簷或活動大塊下麵。
5) 大型設備盲區。
6) 挖掘機回轉半徑內。
5、停車後將操作杆放到“中立”位置,給上製動,關閉發動機和電源開關,取下鑰匙,關好窗、鎖好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