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檢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 通用01manbetx
第一條 凡從事礦山設備維修的電工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本01manbetx ,並嚴格遵守不得違反。
第二條 新工人、徒工不得單獨操作,工作時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技工在場指導和監護。
第三條 從事礦山設備維修的電工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第四條 作業前必須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高壓作業時必須使用經定期檢驗合格的絕緣鞋、膠皮墊、絕緣杆、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第五條 檢修設備高壓進線和隔離開關櫃時,必須辦理停送電工作票,經驗電、放電確認無電後接好可靠的接地線方可作業。
第六條 設備上進行高壓檢修時,外線停電後斷開高壓隔離開關,在隔離開關手柄上掛有“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警示牌,經驗電、放電確認無電後,掛好可靠的接地線,方可作業檢修。
第七條 安裝接地線時,必須先接好接地端,然後再將另一端接到設備上,拆接地線時,先拆接設備的一端,然後再拆接地端。
第八條 除司機同意外,任何人不能操作各種控製開關、手柄等,並在司機室操作台上掛有“有人作業,禁止操作”的警示牌。
第九條 在進行絕緣電阻測試時,應將與之聯接的電子電路和集成控製電路斷開,確保回路中的各種半導體元件的安全。
第十條 設備的安全保護元件不得任意跳接或取消,如確認是保護元件本身的問題而不屬於係統的故障,臨時跳接或取消時,必須經主管工程師同意後方可實施,要做好有關記錄並及時恢複。
第十一條 在設備作業時嚴禁拉下梯子上下設備。
第十二條 設備本身供電係統停電後,用其它電源作為照明和動力時,嚴禁將外電源接到設備供電係統內。如果必須接某一單元內,必須使此單元與設備的配電係統完全斷開的情況下,方可實施。並在使用完畢後,斷開外接電源恢複原來的係統功能。
第十三條 手提電動工具或臨時照明,嚴禁直接接在開關或鉤掛上,必須安裝合格的分線插座。
第十四條 在設備上使用手提照明工作燈時,其工作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或潮濕處工作的手提工作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十五條 外線因故障或檢修停電後,任何人員不得借機作業,如要作業,必須按正常程序進行辦理手續。
第十六條 高低壓一律不準帶電作業。工作前應將作業的線路和設備上的電源斷開,並用儀器進行檢驗,確認無電時,接好接地線後方準工作。如果必須在帶電的情況下進行測試、調試時,必須征得本部門安全領導小組的同意,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並在有人監護的情況下,方可操作,並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 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儀器等,使用前必須檢查,設專人保管,嚴格執行定期檢驗製度。
第十八條 在無護攔或防護網的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高空作業車或係好安全帶。
第十九條 電工操作時應思想集中,頭腦清醒,禁止酒後或身體不適時上崗操作。
第二十條 工作中拆下的電線,電纜要處理好,帶電的線頭要包好,以防發生觸電。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未經主管工程師的許可,不準擅自修改電氣元件的整定值。
第二十二條 電工工具必須完整有效,不得使用絕緣破損、斷裂或不合格的工具。
第二十三條 經常檢查設備上的電線、電纜是否漏電、破損;是否浸在油裏或水裏。如果發現如上現象,必須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第二十四條 禁止將任何雜物遺留在電機和電控櫃內。
第二十五條 從事設備電氣檢修的人員必須無禁忌性病症、並具備一定的電氣專業知識。
第二十六條 設備維修電工最少不得少於兩人作業,其中一人監護,其餘人作業。
第二十七條 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要親自檢查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所用的材料、工具、儀表是否收好,並搬離工作場地,原有的防護裝置是否安裝好。
第二十八條 待一切檢查、清理工作結束後,方可撤離工作現場,如要送電試驗必須與有關人員聯係好,以防發生意外。
第二十九條 在檢修過程中如中途停工,必須妥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錯誤操作。
第三十條 在維修設備時,車輛和人員不得進入不穩定邊坡區,火區。
第二節 設備檢修電工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第一條 凡從事電工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本規程,並嚴格遵守。
第二條 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第三條 新工人、徒工不得單獨操作,工作時應有技工在場指揮。
第四條 電工必須經安全技術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第五條 架空線、電纜線、電器設備及用具發生損壞足以危害人身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第六條 作業前應佩戴勞保用品,高壓作業時,必須使用絕緣套、膠皮墊、絕緣杆、絕緣靴、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經常檢驗其絕緣情況,不合格者不準使用。
第七條 高低壓一律不準帶電作業,工作前應將作業線路、設備上的電源斷開,並用儀器進行檢驗,確認無電時,接好接地線方準工作。
第八條 對斷電開關必須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牌子。
第九條 職工的防護用品工具、儀器等使用前必須檢查,設有專人保管,嚴格執行定期檢查製度。
第十條 安裝接線時,需先接好接地端然後再將另一端接到設備上,拆接地線時,先拆連接設備的一端,然後再拆接地端。
第十一條 凡電氣設備需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溫度、異音等運轉狀態,並按規定時間注油。
第十二條 經常檢查各車間內電線,電纜是否漏電、破損,是否浸在油裏、水裏。
第十三條 電動機起動和停止應由熟知操作程序的專人操縱,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十四條 凡操作電氣開關時,須將手擦幹淨、麵向側後,操作要迅速、準確。
第十五條 有正、反轉的電機,有換向時,必須等電動機停穩後,再進行反方向起動。(有自動控製裝置的例外)
第十六條 電動機及開關附近,禁止堆放物品,嚴禁鐵屑等髒物侵入電機及開關內。
第十七條 各車間所有電氣設備,均需妥善保護,不準隨便移設或改變其原設計。
第十八條 如發現電氣設備有異常現象,須先切斷電源,然後報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處理。
第十九條 如發生火災,必須馬上切斷有關電源,然後用幹砂和具有絕緣性的滅火器撲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二十條 各車間班組需增容時,必須經安委會批準,必須嚴格服從用電管理製度,以免影響全局,妨礙生產。
第二十一條 患有高血壓、心髒病、氣管喘息、神經病、色盲和聽力障礙等疾病的人,不得從事電氣工作。
第二十二條 從事電氣工作人員,應經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試合格,發給電工操作證,並受過觸電急救法訓練,方可獨立工作。
第二十三條 電工安全用具的使用,應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符合電壓等級。
2、有專人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送電氣試驗部門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超過檢驗有效期,需再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3、新領的安全用具,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明。
4、必須存放在幹燥清潔的場所,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條 電烙鐵間歇使用時,應放在金屬支架上,不得接觸可燃品。用畢立即停電,冷卻後方可收存。
第二十五條 克絲鉗柄的絕緣皮破損,螺絲刀、電工刀的手柄或刀杆穿透的,不準使用。
第二十六條 使用低壓驗電器(筆)時,必須在帶電體上進行試驗後方可使用。降壓電阻式氖氣放電泡損壞時應按原規格更換。
第二十七條 檢修線路及設備時,必須在電源出口處和可能反饋側掛接地線,接地線的材質截麵、接地位置、接地體電阻應符合有關規定。裝設前要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後方可操作。
第二十八條 安設臨時線路及設施,應遵守下列規定:
1、報主管部門批準後,方可施工。
2、臨時用電設施必須遮攔,室外設施應有防雨、防雷措施,並有臨時用電標誌牌。
3、禁止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掛線。電線連接應可靠,不得掛鉤連接。
4、全部臨時線路設施必須有一總開關控製,每一分路需裝熔斷器,或其它短路保護裝置。
5、分線路在安全部位連接,不準在燈頭內並頭。
6、臨時線不準放置在地麵上,否則應加可靠的保護。
7、臨時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距離在0.3米以上,與道路路麵距離不得低於6米。
第二十九條 一般電氣安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作部位帶電,與帶電體小於安全距離,或作業場地潮濕,作業時均應停電。
2、安放在管內或槽內的導線不得有接頭,出口處應有護線裝置。
3、在三相四線的線路上安裝電燈時,相線應接在燈頭內的彈片接點上。
4、安裝手提幹式變壓器時,應分清電源端及負荷端,防止接錯。機床、鉗工台的照明燈和行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處工作的行燈不得超過12V,行燈接線要使用橡膠電纜,嚴禁燈頭代替行燈專用燈頭。
5、對有固定轉向的設備,應試驗電動機轉向,符合設定後方可與被拖動設備連接。
第三十條 低壓帶電作業應遵守以下規定:
1、操作人必須為二級以上電工。操作時不少於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操作人應佩帶好安全防護用具,並站在幹燥的絕緣物上操作。
3、在同杆高低壓線路上進行低壓帶電作業時,必須符合安全距離,並應有隔離高壓的措施,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任何人不準穿越。
4、上杆前應分清相線、零線。斷開導線時,應先斷相線後斷零線;接線時先接零線,後接相線。
5、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應先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絕緣措施。
6、帶電部分隻允許位於操作人員一側,人體不準同時接觸兩根導線。
第三十一條 高壓帶電線路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帶電線路杆塔上作業,隻能在無電部位上進行,並與帶電部分保持一定距離。
2、同杆並架的線路,檢修上線路時必須全部停電,檢修下線路時應符合安全距離並有防範措施,在專人監護下進行作業。
第三十二條 在停電設備或線路上驗電應遵守以下規定:
1、在同杆架設多層線路上進行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後驗高壓,先驗下層,後驗上層。
2、不得用經常接入線路的電壓表的指示作為設備驗電的依據。
第三十三條 在停電設備上進行多工種作業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有總的施工負責人和有經驗的電氣監護人。
2、監護人確認已經停電,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方可作業。
3、作業前,施工人員說明停電範圍,允許活動範圍及鄰近帶電體的距離。作業中斷重新作業前,必須重複上述說明。
4、除在規定的停電時間內,其餘時間均應視為有電,禁止接觸。
5、同一停電係統的所有工作全部結束後,必須拆除所有的臨時接地線,臨時遮攔、收回所設的警示牌,恢複正式遮欄,施工負責人進行周密檢查,確認無問題後,方可召集全體作業人員,宣布作業結束。
第三十四條 進行掛錫工作應遵守以下規定:
1、錫鍋要設置穩妥。
2、嚴防水滴進錫鍋內。
3、酸洗導線頭及工件的酸液容器應放置穩妥,工作完畢,立即送離工作場所,妥善保管。
第三十五條 消除絕緣體的靜電、不得直接接地,應在絕緣體與大地之間保持100—1000兆歐的電阻。
第三節 變配電設備檢修電工安全01manbetx
第一條 變壓器安裝前,電工應向起重工等交待工作要領,使其明了防止碰撞的部位和操作要求。
第二條 變壓器就位校正後,變壓器的滾輪必須用可以拆卸的製動裝置予以固定,不準焊接,對滾輪應塗油防鏽。
第三條 變壓器的中性線和外殼必須接地良好,接地線應用螺絲連接,不準焊接。
第四條 攀登時必須用梯子,不準直接攀登其附件上下。在變壓器頂部工作,必須將易損件保護好。
第五條 變壓器安裝在地麵時,周圍應設遮欄,並懸掛
警示牌。
第六條 變壓器安裝完畢,必須按有關規程進行調試。
第七條 檢修現場必須符合防火、防塵、防潮的要求。
第八條 在變壓器蓋上作業時,架梯必須搭設牢靠,緊固或拆卸螺栓時,要一手扶牢,另一手旋擰。拆除變壓器缸蓋時,工具要放置穩妥,防止掉入缸內。
第九條 吊裝鐵芯和繞級時,應將變壓器墊平穩,禁止向變壓器內伸手或探頭。
第十條 吊芯檢查時,周圍溫度不得低於0攝氏度,在霧、風、雨、雪天時不得在室外吊芯。繞組在大氣中暴露的時間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空氣相對濕度(%)≤65≤75
暴露時間(小時)≤16≤12
第十一條 檢修變壓器的場所,禁止吸煙或從事電焊、氣焊作業,並配備滅火器等安全設施。
第十二條 真空幹燥變壓器,箱體溫度不得超過100℃,繞組要保持在82—85℃,容器的真空度不低於380mm/Hg。
第十三條 禁止將整體變壓器倒放在幹燥室內進行幹燥。幹燥過程,必須均勻受熱。
第十四條 處理變壓器滲油、漏油時,必須停電,並有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 處理變壓器時,濾油現場禁止煙火。幹燥過濾紙時,應有專人看管,控製其溫度,防止焦化。停止濾油時,油管必須離開油麵。
第十六條 停止運行一個月以上的變壓器在運行前應測絕緣電阻,停運三個月以上的變壓器,必須作變壓器油耐壓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七條 變壓器的投入或退出運行,一般應用油斷路器操作,但容量小於320千伏安,電壓不高於10千伏的小型變壓器,空載時可用跌落開關操作。
第十八條 變壓器出現漏油,油枕內油麵高度不夠,溫度超過定值,音響不正常,瓷瓶絕緣破損等情況時,應查明原因,盡快排除,並記入運行記錄,向變壓器補油時,不能有空氣進入變壓器內。
第十九條 在正常冷卻條件下,變壓器上溫度不宜超過75℃,最高不得超過85℃。
第二十條 全變電所停電操作時,應先拉電容器的斷路器,後拉負荷斷路器。恢複送電時,應先合負荷斷路器,後合電容斷路器。
第二十一條02manbetx.com 情況下停電後,必須將電容器的斷路器拉開。
第二十二條 電容器斷路器跳閘後,未查明原因前,不準更換熔斷絲後強迫送電。
第二十三條 禁止對電容組帶電荷合閘,電容器組再次合閘,必須放電3分鍾之後進行。
第二十四條 電容器組發生故障,若無備品需拆除時,各相必須均衡拆除,以保持三相平衡,運行中相間不平衡電流不應大於5%。
第二十五條 電容器組發生故障進行處理前,除用電阻放電外,還必須對全組電容進行人工放電,然後對每台電容器進行逐台放電。
第二十六條 裝有功率因數自動補償控製器,電容器組當自動裝置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將自動裝置退出運行,改為手動。
第二十七條 安裝在室外的氯化聯苯介質的電容器在寒冷季度,應盡可能不退出運行。
第二十八條 電容器組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退出運行:
1、電容器母線電壓超過電容器額定電壓的1.1倍,電流超過額定電流的1.3倍時,如果電容器產品說明書有規定,應按說明書規定執行。
2、電容器的外殼溫度超過製造廠家的允許溫度。
3、電容器噴油或起火。
4、瓷套管發生嚴重放電閃路。
5、接點嚴重過熱或熔化。
6、電容器或放電電阻有異常響聲。
7、電容器外殼膨脹。
第二十九條 高壓低壓配裝置的安裝,除應符合電氣安裝規程外,還應遵守下列規定:
1、高、低壓配電盤、櫃、箱或支架上的儀表、繼電器等應有防震隔層。
2、安裝電氣設備時,應考慮配線及檢修的安全。
第三十條 彎管作業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用彎管器彎管,用力要均勻。
2、對彎管器的活動部位要經常注油。
3、對塑料管加熱彎曲時,塑料管不堵塞。
第三十一條 配電裝置投入運行前應做下列檢查:
1、瓷瓶清潔,無裂紋,線線接觸良好。
2、油開關的油位、油質應符合規定,分合閘操作裝置應靈活好使。
3、隔離開關觸頭接觸嚴密,無裂紋、脫落,燒損。
4、互感器一次線,二次線及接地線連接牢固,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斷線。
5、避雷器要清潔,接地線完好。
6、各種記錄齊全。
第三十二條 運行中的巡視安全規定
1、配電裝置應每班進行一次巡視檢查。
2、雨雪天要重點檢查室外各部套管、母線、不得有接地放電現象。大風天要重點檢查一、二次母線及引下線的端子,不得有鬆動脫落現象。
3、係統電壓高於額定電壓值的10%或低於8%時,要及時檢查變壓器聲音及溫度。
4、導線接觸良好,無放電閃絡現象,油開關油標不得滲油。
5、雷電時,要檢查漏電警報器及漏電信號燈,如有顯示,要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高壓配電裝置的異常運行及02manbetx.com 處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1、高壓配電裝置出現異常情況時,值班人員或巡視人員應迅速地進行處理,並同時報告領導和記入運行記錄中。
2、架空線路開關掉閘時,查無異樣,可以手動試送一次,未成功不準再次送。掉閘噴油時,不準試送。
3、變壓器,電容器或電纜開關掉閘時不準試送。
4、油開關出現異常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斷開電源,組織搶修,並報告領導。
第三十四條 任何情況不得“脫保”運行,如保護電源發生故障時,應立即投入備用保護電源。
第三十五條 遇有漏電警報時應立即斷開漏電盤開關,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 隔離開關異常運行及故障處理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隔離開關拉不開時,不要強拉,應對開關手把進行試驗性的搖晃,並檢查瓷瓶及操作機構,找出原因。
2、當發生帶負荷錯拉隔離開關,而刀片剛離閘口,弧已拉開,則不準再合上。
第三十七條 有滅弧罩的配電裝置,三相滅弧罩均應完整無損。
第三十八條 配電裝置周圍的通道應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通道上麵鋪絕緣板。
第三十九條 電器觸頭和接點過熱,或電磁鐵噪聲過大時,應及時檢查觸頭的壓力及緊固程度,消除氧化,調整壓力。
第四十條 配電裝置內發生放電聲響,應立即停止運行,檢查觸頭,並測試對地及相間絕緣電阻。
第四十一條 處理接地線損壞或脫落前,應檢查是否漏電。
第四十二條 三相電壓發生單相運行或電流互感器二次開路時,應立即停電處理。
第四十三條 使用不同型號空氣開關,發生越級掉閘時,應校驗整定值,使匹配正確。
第四十四條 變壓器二次保護采用空氣開關時,應做整定試驗,並與上級保護裝置匹配。
第四節 電動機檢修電工安全01manbetx
第一條 在現場檢修電機時,必須切斷電源,取下熔斷器,並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可能來電的線路,要經過驗電,放電接好接地線等工作,並用絕緣材料包好後方可作業。
第二條 電機隻準拴掛在電機的吊環上起吊,吊環必須牢固可靠,吊運時,應防止損傷電機絕緣、防爆麵及附件。
第三條 電機轉子放置或搬運時,應有防止滾動及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四條 外殼無可靠支撐麵的電機,必須墊穩後,方可分解和裝配
第五條 抽出或裝入較大電機轉子時,必須用專用工具,禁止硬拖。
第六條 拆裝電機定轉子發生卡住時,隻能作微量起落,消除別勁,不得進行錘擊。
第七條 在組裝直流電機定子主極,補極及補償繞組時,需用專用工具吊裝,不得損傷絕緣。緊固磁極時不得將手伸進空隙內。
第八條 嵌線作業的安全規定
1、線槽內不得有毛刺、飛邊等影響電機絕緣的缺陷。
2、直流電機轉子豎立起吊時,必須先檢查吊環及軸頭的螺紋是否良好,轉子豎立放在回轉焊座上時,必須穩妥。
3、要防止線頭紮眼,紮手。
4、綁紮鋼絲及調整拉力時,人不要麵對鋼絲。
5、焊接整流子時,烙鐵溫度不得太高,防止鬆香起火。
6、嵌線工作完畢,應將電機墊穩蓋好,防止雜物進入電機內部。
第九條 電機轉子平衡校驗的安全規定
1、必須按平衡機的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2、被校驗的轉子應事先清掃幹淨,安裝時,轉子與平衡機滾輪不相擊。
3、附加的平衡塊必須固定牢靠。
4、校驗或調試中出現異響、異味或異狀時,應立即停機處理。
5、應經常檢查電控箱的幹燥劑,失效時應及時更換,在長期停用中,應對電控箱自動預熱。
6、工作完畢後,應用防塵罩罩好。
第十條 浸漆的安全規定
1、浸漆場地應有消防器材,禁止吸煙及明火。
2、浸漆時,應戴口罩、手套、防止油漆和溶劑接觸皮膚。
3、浸漆場所要通風良好。
4、要輕拿輕放工件,以免油漆濺入眼內。
5、浸漆場地禁止拉臨時電線,油漆及溶劑應放在指定地點,加蓋密封保管。
6、在觀察浸漆罐內情況時,要有安全措施,防止跌入罐內。
第十一條 幹燥箱的安全規定
1、自動調溫裝置應準確可靠。
2、溫度傳感元件不得有破損,電阻絲不得短路或脫落。
3、幹燥箱排氣孔應保持暢通。
4、必須按幹燥箱操作規程進行。
5、關門前,必須察看幹燥箱內是否有人,確認無人後,方可關門操作。
6、幹燥箱內嚴禁放入可燃物。
第十二條 電機幹燥的安全措施
1、繞組浸漆後,必須滴漆或甩漆一小時後,方可進入幹燥箱。
2、電機置於車上預熱或幹燥時,要放穩墊牢,不得重疊放置。
3、箱車進出幹燥箱時,必須用地滑輪平拉,不得用起重機直接拖動。
4、箱車進入幹燥箱時,幹燥箱門口應設人監視,防止碰撞或越位。
5、幹燥過程中,應設人經常監視溫度變化,發生冒火或火花,應立即停電處理。嚴禁用木塊等可燃性物質襯墊圓形易滾動的設備。
6、箱內應經常打掃,保持清潔。
第五節 試驗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試驗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第二條 試驗現場應設遮欄或圍欄,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試驗時並派專人看守,試品兩端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還應派人看守。
第三條 高壓試驗工作不得少於兩人,指定試驗負責人,試驗負責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開始試驗前,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中的安全事項。
第四條 因試驗需要斷開電氣設備接線頭時,拆前應做好標記,恢複連接後應進行檢查。
第五條 試驗器具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為了在試驗時確保高電壓回路的任何部分不對其它接地體放電,高壓回路與其它接並保證有兩個串聯斷開點和可靠的過載保護設施。
地體(如牆壁、金屬圍欄、接地線等)的距離必須留有足夠的空間。
第六條 試驗區內禁止使用汽油、稀料等揮發可燃性材料,以防火災的發生。
第七條 試驗裝置的電源開關應用明顯斷開的雙極閘
刀。
第八條 在高壓操作時,試驗人員必須穿好絕緣靴,
戴好絕緣手套,並且站在絕緣台上。
第九條 耐壓試驗時,加電壓前必須認真檢查接線,表計量程,確信變壓器在零位及儀表的開始狀態正確無誤,並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後,在取得試驗負責人許可後,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專人操作。
第十條 任何加壓過程中,應精力集中,不得與他人閑談,隨時警惕異常現象發生。
第十一條 設備試驗參數嚴格執行國家統一標準,不得隨意對參數值進行改變。
第十二條 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時,應首先降下電壓,斷開電源,放電,並將升壓裝置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
第十三條 特種電機試驗時,電機底腳必須固定可靠,以防設備運行傷人。
第十四條 試驗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儀器、高壓拉杆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接線,設專人保管,嚴格執行定期檢查試驗製度。
第十五條 試驗設備檢修和開始運行時,需停送電必須遵守停送電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試品,應先放電後再試驗,進行高壓直流試驗時,每告一段落或試驗結束後,應將試品對地放電數次,並短路接地後方可接觸。
第十七條 試驗結束時,試驗人員應拆除自裝的接地短路線,並對試品進行檢查和清理現場。
操作人員活動範圍和帶電設備的最小允許距離:
電壓等級(KV):6—10、25—35、、60—10、220
防護距離(M):0.7m、1.0m、1.5m、3.0m
第十八條 試驗後詳細記錄:包括試驗項目、測量數據、氣象條件及試驗時間等等。然後整理好試驗報告以便抄用和存檔。
第六節 動力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在三相四線製的線路上接燈時,將火線接在頂頭中間的銅觸片上,中性線接在燈頭的螺絲套上,開關必須接在火線上。
第二條 常用的手提電動工具、機床及鉗工台上的局部照明,都要使用36V安全電壓。
第三條 分支線路的導線截麵縮小的地方,都要裝設可熔保險絲,以防導線因電流過多增加而破壞絕緣體,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絲,更不能用銅絲或其它導線代替保險絲。
第四條 手提電動工具或臨時照明嚴禁直接往開關上鉤掛曆,必須安裝合格分線插頭。
第五條 切斷電源用的刀閘開關都必須裝置在配電箱內,嚴禁不按規定亂裝。
第六條 布線時,室內必須使用絕緣線或電纜,在安裝上要求必須使用裸線時,必須埋設在人不易觸接的地方(高處)。
第七條 距地在1米以內的線路應裝在鐵管內或用木槽安全掩護,但電線與大地之間的電壓不得超過250V,導線截麵積不得超過10平方毫米。
第八條 凡低壓電線穿過牆壁、地板時,必須設瓷管,瓷管伸出牆發源壁12—18mm,禁止靠近電話線、金屬物體等。要求離開電話線或金屬物體50mm。
第九條 在高溫、潮濕過甚或易受損壞的地方,要用管內布線或安裝電纜及漆包布線。
第十條 接地導線和接地幹線,應接在便於檢查的地方,應有保護裝置,防止破壞或看見。
第十一條 在有大量粉塵、潮濕或有其它腐蝕性氣體的地方,禁止使用刀閘開關。
第十二條 在有瓦斯氣和汽油庫等易爆炸危險的地方,應裝設防爆性開關,並裝在室外。
第十三條 在潮濕或有蒸氣侵蝕的場所要用封閉型照明設備,在汽油庫等易爆場所應采用防爆燈具。
第十四條 在同一電網內,不允許有某些電氣設備接地,而另一些電氣設備接零。
第十五條 低壓配電箱應在防塵、防火、防水的環境和防觸電的位置。
第十六條 如有暫時不用的電源電纜線頭,應將頭部用絕緣物包好,廢除電線應立即拆除。
第十七條 室內布線(1000V以下),當跨距小於6米時,裸線彼此間距離(垂直或平行)不得小於150mm,絕緣線不得小於100mm,當跨距大於6米時,裸線彼此間距離不得小於200mm,絕緣線間距離不得小於150mm。
第七節 常用電工儀器儀表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鉗形電流表的使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1、操作人與帶電裸露部分的距離,10千伏及以下不小於0.7米。
2、鉗形電流表的電流檔、必須與被測設施的電流相匹配。
3、不準在刀閘開關或熔斷器上測量電流。
4、禁止在潮濕場所或雷雨天氣中進行室外電氣測量。
5、測量高壓電纜電流時,應在電纜三叉處。並有足夠的距離和良好的絕緣下進行。
6、禁止在測量過程中改換量程檔。
第二條 電橋的使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用電橋測量直流電阻時,應先校核數值,將鎖扣打開,調零,先接通檢流計,後接通電源。測量完畢,應先斷開檢流計,後斷開電源,再將檢流計鎖住。
第三條 示波器的使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1、亮度應調節適當,不得將光點長時間集中一點。
2、在X軸和Y軸上輸入信號幅值和頻率不超過儀表規定。
3、如示波器有接地線,則應加隔離變壓器供電。
第四條 搖表安全操作規程
1、搖表的電壓必須與被測設施的電壓等級相配,測量高壓設備是否絕緣時,應由兩人操作。
2、測量用的導線必須是符合規定的絕緣線,其端座有絕緣套。
3、測量前,必須將被測設備的電源斷開放電,確認無人工作方可測量。在測量過程中,禁止他人接近設備。測量結束後還應放電,測量線路絕緣時,應與對方取得聯係,獲得許可後方準進行。
4、在有感應電壓的線路上測量絕緣時,(同杆架設的雙向線路或單一回路與另一線路有幹涉段)必須將另一回路同時停電,方可進行。
5、有雷電時,禁止測量室外線路或電纜絕緣。
6、在帶電設備附近測量絕緣電阻時,測量人員和搖表安放位置,必須選擇適當,保持安全距離,以免搖表引線或引線支持物觸碰帶電部分。移動導線時,必須注意監護,防止工作人員觸電。
7、測量時,搖表放置必須平衡,搖表校零或用搖表測量導線通斷時,隻能用低轉速。
第八節 電氣試驗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匝間耐壓儀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者必須熟知設備的性能和工作原理,設備上不得有油汙和灰塵。
2、試驗前檢查線路,確認無誤時方可進行試驗。
3、試驗時必須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並且站在絕緣台上。
4、試驗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試驗標準進行。
5、作業時必須由兩人配合作業,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6、作單線圈匝間耐壓時,不得換相。
7、設備必須可靠接地。
8、試驗時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試驗區。
9、試驗完成後,拆線前必須放電並做好記錄。
第二條 對地耐壓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者必須熟知設備的性能和工作原理,保持設備衛生清潔。
2、試驗前檢查線路,確認無誤時方可進行試驗。
3、試驗時必須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
4、試驗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試驗標準進行。
5、作業時必須由兩人配合作業,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6、耐壓設備與門必須有聯鎖結構。
7、耐壓設備必須可靠接地。
8、試驗時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試驗區。
9、試驗完成後,拆線前必須放電並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