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檢修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節 一般01manbetx
第一條 上崗前必須穿戴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條 維修鉗工必須熟悉所檢修設備的原理和構造,檢修工應嚴格遵守經批準的設備檢修工藝。
第三條 工作前要檢查好所用的工具。
第四條 工作前要檢查工作場地的安全情況,如有危險或障礙要處理後才能工作。
第五條 修理一切機械設備時,要先停止設備的運轉,同時切斷設備的電、熱、風源,並掛上有明顯標誌的警告牌。
第六條 設備上壓力容器的安全閥必須保持靈敏,壓力設定值不得隨意調整,並定期進行校驗。
第七條 設備的油缸及液壓鎖不得隨意拆卸,需拆卸時必須保持其處於自然狀態。
第八條 在設備底部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將設備車輪掩好,同時必須用枕木支護穩妥。
第九條 檢修具有上、下部相對獨立結構的設備時,上、下車駕駛室必須掛檢修工作牌或設專人監護,以防誤操作設備。
第十條 拆卸更換風扇、傳動軸及其相關部件時,駕駛室不得有人。
第十一條 調試設備刹車時,要保證設備處於平坦的地麵。
第十二條 拆卸啟動機、發電機時必須先拆除電瓶。
第十三條 設備上任何保險裝置不得隨意更換。
第十四條 設備上的電氣線路的電線要經常認真檢查,若發現老化和損壞必須及時更換。
第十五條 電氣線路的連接處必須保證接觸良好,並要保證幹淨無衝汙,線路布局要合理可靠。
第十六條 使用起重設備或人力杆抬機械設備部件時應檢查好繩索是否牢固,確保吊點的重量分配均勻,並有專人指揮,嚴禁在懸掛的重物下工作或站人。
第十七條 使用易燃品清理零部件時,要遠離火源或電源,並嚴禁工作中吸煙。
第十八條 設備運轉前,對設備各部必須徹底檢查,確定良好後,要通知所有在設備上的工作人員,並待對方準備好後,方準送電或試運。
第十九條 試運中要密切注意運轉狀態,如發現異聲、異味或其它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準隨意拉合車間的電源開關,如因工作需要,須經聯係後,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作業。
第二十一條 用砂輪機進行磨削工作時,要站在砂輪機的側麵,並戴防護眼鏡。
第二十二條 用電鑽鑽孔時,不準戴手套。
第二十三條 維修鉗工使用某一個設備時,必須遵守某設備的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
第二十四條 設備運轉時,維修人員嚴禁在履帶板前後方5米內逗留,防止履帶板突然斷裂傷人。
第二十五條 使用電動工具時,接、斷電源要由專職電工來完成,鉗工不允許代替電工接、斷電源,接、斷電源過程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漏電傷人和旋轉傷人。
第二十六條 工作完工後檢查場地,清點工具,並詳細填寫檢修記錄。
第二節 設備檢修鉗工常用工器具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第一條 常用工具的使用
1、鉗工的工作台安放必須穩妥,有良好的照明。在虎鉗操作的對麵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網。
2、工具、夾具、量具應放在指定地點,不準亂放。
3、工作前應檢查好工具是否良好,有破損及不良之處要及時修理好,否則,如出現以下情況不準使用。
1)打錘前,首先要檢查錘頭與錘把是否鬆動,有無脫落之危險,錘頭的飛刺、卷邊要及時磨去,錘擊麵不準淬火,錘柄、錘頭不得有油。
2)扁鏟、衝子的錘擊麵不準淬火,不得有裂紋、飛邊、毛刺,柄 部及頂端不得有油。
3)銼刀、刮刀必須安木柄,木柄不得有裂紋、鬆動現象。
4)銼刀及工件的銼削麵不得有油。
4、打錘時應注意事項
1)禁止使用有斜紋、蛀孔、節疤等缺陷的錘柄,錘柄的大小長短要合適並有適當的斜度,錘頭上必須加鐵楔,以免工作時甩掉錘頭。
2)使用前,必須確認錘柄與錘頭無鬆動及脫落危險,錘頭上的卷邊或毛刺全部清除後方可作業。
3)手上、手錘柄上、錘頭上有油汙時,必須擦幹淨後方可操作。
4)錘頭及錘擊麵不準淬火,以免碎塊崩出傷人。
5)打錘時不準戴手套(冬天在外邊工作可戴一付單手套)。
6)掄錘時,要先回頭察看,不得有障礙物,周圍不得有與操作無關的人。
7)兩個人打錘時,要交叉站立,不準打掄錘,不準以錘批錘,不準用手指點打擊位置。
5、扳手的使用
1)扳手鉗口、螺輪及螺帽上不準沾有油汙,以防滑脫。
2)禁止扳口加墊、扳把接管和用錘打扳把。
3)扳手不能當手錘使用。
4)不得使用板口變形或破裂的扳手。
5)使用活扳手時,應把固定麵作為著力點,活動麵作為輔助麵。
6)使用活扳手時,扳口尺寸應與螺帽尺寸相符,不得在手柄上加套管。
7)活扳手用力較大時,禁止反向扳動。
8)高空上操作必須使用呆扳手,作業人員要係好安全帶。
6、虎鉗的使用
1)虎鉗安裝必須穩固。
2)鉗口必須保持完好,磨平時要及時修理以防工件滑脫。
3)用台虎鉗夾持工件時,鉗口張開尺寸不得超過其總行程三分之二。
4)工件必須夾緊,手柄應朝下方,不準用增加手柄長度或狂擊手柄的方法夾緊物件。
5)工件應夾持鉗口的中部,如需夾在一端時,另一端需用等厚的硬墊夾上。
6)加工精密工件時,鉗口必須用銅皮墊好。
7)工件超出鉗口長度時,根據情況,必要時另加支承,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7、扁鏟、衝子的使用
1)剔鏟脆性金屬時,應從兩邊向中間鏟,避免邊緣切屑飛出傷人。鏟切部分快要斷時,錘擊要輕。
2)剔鏟時必須戴防護眼鏡,不對準人和人行通道剔鏟。
3)鏟大活時,不準用鐵東西擋,用軟東西擋,防止崩回打傷自己。
8、銼刀的使用
1)銼工件物時,不準用手摸銼下的金屬屑,更不準用嘴吹。
2)使用小銼刀銼削時,不可用力過大,以防銼斷傷人。
3)不準用刮刀和銼刀在淬火的工件上刮削和銼削。
9、鋼鋸的使用
1)鋸條安裝夾鬆緊適度,鋸物時用力不得過猛。
2)工件將被鋸斷時,用力要輕,防止鋸斷部分墜落傷人。
10、刮削作業時注意事項:
1)刮刀杆不準淬火。使用前要仔細檢查不得有裂紋,以防止折斷。
2)刮削時,刮刀及工件的刮削麵不得有油,手上不得有油和汗漬。
3)被刮削的工件應安放平衡,刮削時不得竄動。
4)刮削時應將工件的毛刺、飛邊及時除掉,刮削時兩腳站穩,工件邊緣處理時用力不能過大,禁止以身體的重量壓向刮刀。
5)刮削時應高出工件的突起處,以防止碰傷。
6)放置刮刀尖端不得朝上,且要放在不易碰著人的地方。
7)刮削研合時,手指不得伸到研件的錯動麵或孔、槽內,使用研磨機時,先檢查好其各部件是否正常,並及時注油,研磨各種閥門時,禁止磕碰。
11、用絲錐、板牙和絞刀進行套扣、攻絲和絞孔時,工具、工件要對正對直,用力不得過猛。
12、刮研、攻絲產生的切屑,禁止用嘴吹或直接用手擦試。
13、使用螺絲刀擰螺釘時,不要用手扶持工件,以免滑脫傷手。
14、手電鑽
1)使用時,由動力電工接通電路,嚴禁亂拉亂接。
2)電鑽外殼必須有接地線或者接中性線保護。
3)在潮濕的地方工作時,必須站在絕緣墊或幹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觸電。
4)電鑽未完全停止轉動時,不能卸、換鑽頭。
5)停電、休息或離開工作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6)如用力壓電鑽時,必須使電鑽垂直於工件,而且固定端要特別牢固。
15、梯子
1)自製梯子應用鋼材製做,梯子各檔應均勻,不得過大或缺檔。
2)使用時,梯子的頂端應有安全鉤子,梯腳應有防滑裝置,梯子離電線(低壓)距離至少保持3m。
3)放梯子的角度以60℃為宜。禁止兩人同登一梯(人字梯除外)及在梯子頂檔工作。
4)在梯子上工作時要攜帶工具袋,工具使用後要及時放於袋內。
5)使用人字梯時,其中間必須用可靠的拉繩牽住。
6)梯杆應有足夠強度,禁止使用有折痕、裂紋的梯子。
第二條 劃線作業應注意事項:
1、劃線平台安放必須穩固,台麵要保持清潔,不許放置雜物,要保證台麵的精度。
2、用千斤頂支承較大工件時,工件與平台間應放置墊木,不準將手伸到工件下,對支承麵較小的高大工件,要用起重機吊扶,在墊平衡以後,方可稍鬆吊繩,但不準摘鉤。
3、工件放置應避免上重下輕,如不可避免時,必須有防護措施。
4、劃線盤用完後,必須將劃針的針尖朝下,並緊固好。
5、禁止在劃線平台上敲擊、錘打。
第三條 噴燈使用注意事項:
1、 噴燈使用的油類必須符合規定,禁止原來使用煤油的噴燈改用汽油。
2、噴燈不得有漏油,漏氣現象,裝油不得超過油桶容積的四分之三,裝油時手和桶外油跡必須擦試幹淨。
3、防止髒物進入氣門,阻塞氣道。
4、點火時,人應站立於噴嘴側麵,閥門微開,在避風處點燃,禁止燈與燈互相點火或爐火上點燃。
5、氣壓不足打氣時,應緩慢進行,火力正常後切勿再打氣。
6、使用中噴燈不準對著人,要經常檢查噴燈油時、燈體溫度、安全閥,防止過熱爆炸。
7、噴燈火焰與帶電部位的距離:10千伏以下不得小於1.5米,(9、10千伏以上不得小於3米)。
8、噴燈熄滅後,擰開放氣閥,把餘氣放出,不用時,倒出餘油,擦試幹淨。
9、對噴燈加油,放油或拆卸噴嘴零件時,必須在熄滅冷卻後進行。
第三節 設備檢修鉗工安全01manbetx
一 通用要求
第一條 從事檢修人員,除遵守所修設備的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程。
第二條 工作之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袖口要紮緊。
第三條 檢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熟悉圖紙,了解所修設備的結構、性能和各安全裝置的作用。檢修後,必須恢複原來的安全性能,禁止隨意改變。
第四條 嚴格執行檢修工藝及技術措施中的安全規定。檢修前,施工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對檢修的場地進行檢查,並製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施工。
第五條 在檢修中,如有需要改變設備結構和性能時,必須事先提出改進的技術措施,征得各有關部門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事後要有鑒定,並將措施和鑒定書交給設備管理部門存檔。
第六條 檢修必須在設備已停止運轉,氣壓、油壓確已釋放,電源已被切斷的情況下進行。
第七條 要妥善處理檢修中所排放的汙水、油脂,嚴禁隨意排放。
第八條 在設備上進行焊接、切割時,必須先將易燃、易爆物品按有關規定移開、將設備的導軌麵、膠管、電氣元件、導線等遮蓋好。將電子元件與焊接部件隔離,焊接密閉容器時,必須拆離車體。
第九條 在傳遞工件、工具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後,送件人方可鬆手;遠距離或上、下傳遞工件,必須使用吊繩,禁止拋擲。
第十條 在超過2米的高空作業時,要帶好安全帶和工具袋,在無圍欄和護欄的情況下或使用高空作業車,並設專人監護,不準穿帶釘子鞋及鞋底有油的鞋。
第十一條 在無可靠措施的情況下,禁止在上、下同一空間位置同時進行作業。
第十二條 多工種聯合作業時,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呼喚應答。
二 設備的拆卸
第十三條 拆卸工作必須在施工負責人指揮下,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分解下的零件應放置在穩固適當的地方。
第十四條 拆卸前必須對設備進行空載和額定負荷試驗(運轉),記錄設備在檢修前所存在安全問題。對於故障停運待檢修的設備,必須有專業人員的鑒定和處理意見,對於不了解現狀的設備,禁止盲目拆卸檢修。
第十五條 拆卸工作開始前,要先檢查機械配合關係是否符合質量要求,有無缺件、碰傷、裂紋的現象。
第十六條 在分解過程中,如發現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應及時記錄下來,對有爭議的關鍵部件,報審技術部門。
第十七條 拆離原安裝地點的設備,應先通知電工人員將電源切斷,然後對裸露的導線接線端子做好絕緣保護,對基礎螺栓、管接頭、地坑等必須覆蓋好。
第十八條 拆卸設備的氣壓及水、油壓係統的密閉性容器及其所屬的管路,在拆卸前必須先打開閥門,將氣體或水、油液體放掉,人必須避開排放口。在拆完後,應可靠地給以臨時性封閉。
第十九條 在使用起重機拆裝設備時,對設備上的懸空或不穩固零件在拆卸時應先捆綁牢固,再鬆固定螺栓,安裝應先擰好固定螺栓後再鬆繩摘鉤。
第二十條 拆卸笨重機械時,操作人員身體要選好位置,防止失手負傷。
第二十一條 拆卸滾動軸承時應使用退拔工具,如受結構限製無法使用退拔工具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在軸承麵加墊,用銅、木等工具進行錘擊。
第二十二條 在拆卸和組裝部件時,有淬火的部件不準用淬火的工具打擊。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淬火的東西做錘擊和頂壓的墊。
第二十三條 對易生鏽不易取出的零件,須加油潤滑,禁止用錘頭打。
第二十四條 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十五條 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件,拆卸時應做好記號。
第二十六條 凡大修、年檢的設備拆卸前須停電;分解部件後,裝車時墊穩、加固、綁好,不許超高、超寬、超長,否則必須與技術安全部門聯係,采取措施後方可運輸。
三 零部件的修理
第二十七條 當修理互相聯係的機械時,必須先將相聯的機件固定好,使其不能轉動或滑動。
第二十八條 所有管件必須清洗吹除幹淨,不得有折彎、壓扁、破裂、堵塞等缺陷。
第二十九條 製動、緩衝及其他安全裝置的彈簧,不準代用,長度不足時,不準用加墊或接長等方法來補償。
第三十條 有固定運動方向標誌的零件(或設備)必須重新恢複與運動方向相符的箭頭標誌。
第三十一條 對設備的限位、限量等運動位置,應作出明顯的標誌。
第三十二條 檢修完工的設備,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罩、防護欄杆後,必須修複、補齊,並緊固牢靠。
第三十三條 按設備檢修規程的規定,需要進行探傷、試壓等工作時,其各種儀器、儀表計量器具必須經過鑒定合格(定期鑒定)後,方準使用。
第三十四條 所有定位、聯鎖、過載保護等機構,檢修後必須恢複其原來的安全使用性能,達到動作靈敏,安全可靠,有性能要求的安全裝置,應先做性能試驗。
第三十五條 所有能自動鬆脫的零件,必須修複或補齊防鬆裝置。防鬆墊圈、開銷、備帽、穿銷、綁線、穿線等必須堅固牢靠,綁線穿線重要的彈簧墊不準複用。
第三十六條 設備的噸位,潤滑係統,手柄方向和位置等標誌牌,必須修複,達到標誌明顯。
四 設備的裝配、安全及試運
第三十七條 機械的裝配
1、裝配前,應將零件有順序地放置在裝配位置上,然後按原來標記的位置,進行有順序的安裝。
2、零件裝配時,禁止用手指探摸孔位或結合麵。
3、使用壓力機壓裝零件時,應把零件放在壓頭中心位置,底墊必須牢靠穩妥,壓裝小零件時,需用工具夾持,不準直接用手扶,不準用脆性材料作墊。
4、采用熱裝時,所用的加熱設備必須遵守有關安全規定。工作台上不得有油,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熱裝後的組件應放在指定地點,穩固放置,冷裝時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5、大型機件多人裝配時,要有一人指揮。停止裝配時,不準有懸掛在空中、或放置不穩固的零件及其他物品。
6、對零件進行動平衡試驗時,要遵守動平衡試驗的使用規定。靜平衡試驗時,手不準摸轉動部位。
7、扣瓦時要在瓦台上墊置適當厚度的木板或鐵板防止將手指壓傷或發生其它02manbetx.com 。
8、進行冷裝時,嚴格執行液氮瓶有關規定,取放工件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 配戴隔熱手套,人體不得接觸液氮或冷卻的工件,嚴禁向未揮發完的氣氣瓶中注入任何液體。
第三十八條 機械的安裝、試運和驗收
1、工程的安裝工作,必須在施工負責人的指揮下按預定的順序進行。
2、吊運大件、長件時,應用溜繩拉穩,以防擺動,當吊車轉動時拉繩人員必須及時配合好。
3、所有氣、水、電、油路係統管線,安裝時不得與運動部件發生摩擦,軟管、軟線在全程運動範圍內,不得有擠壓、折扭等現象。
4、盤車時,必須通知周圍人員離開,並檢查沒有障礙物後,方可盤車轉動。
5、安裝完的設備、試運前,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和動作可靠。並事先做好性能試驗。
6、檢修後,應對設備內部進行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前要進行一次複查。
7、試運前,各潤滑部位必須注油,並清除設備上的浮放物件,清除場地上的障礙物,凡能盤車的部位先用人力盤車,確認正常後,方可試運轉。
8、在試運前應通知所有人員離開危險地點,不得站在運轉方向的對麵,設備運轉時,不能準確無誤調整運動部件,不準注油和處理故障。
9、試運時,一般要先作空載運轉,額定負荷運轉。試運工作,必須由操作人員執行,並按試運步驟和開機順序進行,在試運過程中要做好詳細記錄。
10、大型設備的試運,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統一指揮。在主要轉動部位和電源附近應設專人監護,隨時聽從指揮。監護人要避開運動部件的回轉方向,並注意觀察機械的試運情況,如有發現不正常的聲音或異狀時,要立即通知操作人員停車。
11、試運時,檢修人員必須檢查:
1)各部分的齒輪、氣缸、軸承以及其它轉動部位是否正常,有無不良之處及雜音。
2)各部分零件是否安裝牢固,潤滑的地方是否漏油。
12、在運轉啟動時,不準將電控手柄(或開關)或氣、液壓閥門全開,必須逐漸地增加開度,慢慢地試運幾次,無意外變化後,方可全開。
13、凡由電氣控製的限位、換向、聯鎖等安全保護裝置,試運時必須與電氣人員共同鑒定,確保動作可靠後執行。
14、電機檢修安裝完畢後,在與主機連接前,應先試驗其旋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