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檢修鉗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規程
設備檢修鉗工常用工器具安全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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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常用工具的使用
1、鉗工的工作台安放必須穩妥,有良好的照明。在虎鉗操作的對麵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網。
2、工具、夾具、量具應放在指定地點,不準亂放。
3、工作前應檢查好工具是否良好,有破損及不良之處要及時修理好,否則,如出現以下情況不準使用。
1)打錘前,首先要檢查錘頭與錘把是否鬆動,有無脫落之危險,錘頭的飛刺、卷邊要及時磨去,錘擊麵不準淬火,錘柄、錘頭不得有油。
2)扁鏟、衝子的錘擊麵不準淬火,不得有裂紋、飛邊、毛刺,柄 部及頂端不得有油。
3)銼刀、刮刀必須安木柄,木柄不得有裂紋、鬆動現象。
4)銼刀及工件的銼削麵不得有油。
4、打錘時應注意事項
1)禁止使用有斜紋、蛀孔、節疤等缺陷的錘柄,錘柄的大小長短要合適並有適當的斜度,錘頭上必須加鐵楔,以免工作時甩掉錘頭。
2)使用前,必須確認錘柄與錘頭無鬆動及脫落危險,錘頭上的卷邊或毛刺全部清除後方可作業。
3)手上、手錘柄上、錘頭上有油汙時,必須擦幹淨後方可操作。
4)錘頭及錘擊麵不準淬火,以免碎塊崩出傷人。
5)打錘時不準戴手套(冬天在外邊工作可戴一付單手套)。
6)掄錘時,要先回頭察看,不得有障礙物,周圍不得有與操作無關的人。
7)兩個人打錘時,要交叉站立,不準打掄錘,不準以錘批錘,不準用手指點打擊位置。
5、扳手的使用
1)扳手鉗口、螺輪及螺帽上不準沾有油汙,以防滑脫。
2)禁止扳口加墊、扳把接管和用錘打扳把。
3)扳手不能當手錘使用。
4)不得使用板口變形或破裂的扳手。
5)使用活扳手時,應把固定麵作為著力點,活動麵作為輔助麵。
6)使用活扳手時,扳口尺寸應與螺帽尺寸相符,不得在手柄上加套管。
7)活扳手用力較大時,禁止反向扳動。
8)高空上操作必須使用呆扳手,作業人員要係好安全帶。
6、虎鉗的使用
1)虎鉗安裝必須穩固。
2)鉗口必須保持完好,磨平時要及時修理以防工件滑脫。
3)用台虎鉗夾持工件時,鉗口張開尺寸不得超過其總行程三分之二。
4)工件必須夾緊,手柄應朝下方,不準用增加手柄長度或狂擊手柄的方法夾緊物件。
5)工件應夾持鉗口的中部,如需夾在一端時,另一端需用等厚的硬墊夾上。
6)加工精密工件時,鉗口必須用銅皮墊好。
7)工件超出鉗口長度時,根據情況,必要時另加支承,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7、扁鏟、衝子的使用
1)剔鏟脆性金屬時,應從兩邊向中間鏟,避免邊緣切屑飛出傷人。鏟切部分快要斷時,錘擊要輕。
2)剔鏟時必須戴防護眼鏡,不對準人和人行通道剔鏟。
3)鏟大活時,不準用鐵東西擋,用軟東西擋,防止崩回打傷自己。
8、銼刀的使用
1)銼工件物時,不準用手摸銼下的金屬屑,更不準用嘴吹。
2)使用小銼刀銼削時,不可用力過大,以防銼斷傷人。
3)不準用刮刀和銼刀在淬火的工件上刮削和銼削。
9、鋼鋸的使用
1)鋸條安裝夾鬆緊適度,鋸物時用力不得過猛。
2)工件將被鋸斷時,用力要輕,防止鋸斷部分墜落傷人。
10、刮削作業時注意事項:
1)刮刀杆不準淬火。使用前要仔細檢查不得有裂紋,以防止折斷。
2)刮削時,刮刀及工件的刮削麵不得有油,手上不得有油和汗漬。
3)被刮削的工件應安放平衡,刮削時不得竄動。
4)刮削時應將工件的毛刺、飛邊及時除掉,刮削時兩腳站穩,工件邊緣處理時用力不能過大,禁止以身體的重量壓向刮刀。
5)刮削時應高出工件的突起處,以防止碰傷。
6)放置刮刀尖端不得朝上,且要放在不易碰著人的地方。
7)刮削研合時,手指不得伸到研件的錯動麵或孔、槽內,使用研磨機時,先檢查好其各部件是否正常,並及時注油,研磨各種閥門時,禁止磕碰。
11、用絲錐、板牙和絞刀進行套扣、攻絲和絞孔時,工具、工件要對正對直,用力不得過猛。
12、刮研、攻絲產生的切屑,禁止用嘴吹或直接用手擦試。
13、使用螺絲刀擰螺釘時,不要用手扶持工件,以免滑脫傷手。
14、手電鑽
1)使用時,由動力電工接通電路,嚴禁亂拉亂接。
2)電鑽外殼必須有接地線或者接中性線保護。
3)在潮濕的地方工作時,必須站在絕緣墊或幹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觸電。
4)電鑽未完全停止轉動時,不能卸、換鑽頭。
5)停電、休息或離開工作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6)如用力壓電鑽時,必須使電鑽垂直於工件,而且固定端要特別牢固。
15、梯子
1)自製梯子應用鋼材製做,梯子各檔應均勻,不得過大或缺檔。
2)使用時,梯子的頂端應有安全鉤子,梯腳應有防滑裝置,梯子離電線(低壓)距離至少保持3m。
3)放梯子的角度以60℃為宜。禁止兩人同登一梯(人字梯除外)及在梯子頂檔工作。
4)在梯子上工作時要攜帶工具袋,工具使用後要及時放於袋內。
5)使用人字梯時,其中間必須用可靠的拉繩牽住。
6)梯杆應有足夠強度,禁止使用有折痕、裂紋的梯子。
第二條 劃線作業應注意事項:
1、劃線平台安放必須穩固,台麵要保持清潔,不許放置雜物,要保證台麵的精度。
2、用千斤頂支承較大工件時,工件與平台間應放置墊木,不準將手伸到工件下,對支承麵較小的高大工件,要用起重機吊扶,在墊平衡以後,方可稍鬆吊繩,但不準摘鉤。
3、工件放置應避免上重下輕,如不可避免時,必須有防護措施。
4、劃線盤用完後,必須將劃針的針尖朝下,並緊固好。
5、禁止在劃線平台上敲擊、錘打。
第三條 噴燈使用注意事項:
1、 噴燈使用的油類必須符合規定,禁止原來使用煤油的噴燈改用汽油。
2、噴燈不得有漏油,漏氣現象,裝油不得超過油桶容積的四分之三,裝油時手和桶外油跡必須擦試幹淨。
3、防止髒物進入氣門,阻塞氣道。
4、點火時,人應站立於噴嘴側麵,閥門微開,在避風處點燃,禁止燈與燈互相點火或爐火上點燃。
5、氣壓不足打氣時,應緩慢進行,火力正常後切勿再打氣。
6、使用中噴燈不準對著人,要經常檢查噴燈油時、燈體溫度、安全閥,防止過熱爆炸。
7、噴燈火焰與帶電部位的距離:10千伏以下不得小於1.5米,(9、10千伏以上不得小於3米)。
8、噴燈熄滅後,擰開放氣閥,把餘氣放出,不用時,倒出餘油,擦試幹淨。
9、對噴燈加油,放油或拆卸噴嘴零件時,必須在熄滅冷卻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