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銷集團水害應急救援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一部分 水害類型及危害程度03manbetx
礦井水害是指影響礦井正常生產活動,對礦井安全生產構成威脅,增加生產成本以及使礦井局部或全部被淹的礦井水。
一、水害類型
根據水源的不同,礦井水害可分為地表水水害、地窖水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及岩溶水水害。發生礦井水害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有水源。水源主要有:大氣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
2、有透水通道。透水通道主要有井筒、巷道、塌陷坑、開采沉陷裂隙、斷層裂隙、廢舊鑽孔等。
3、失控。主要是指對礦井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的管理達不到預定的要求,導致淹井停產甚至人員傷亡等情況的發生。
二、危害程度03manbetx
礦井水害的危害很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惡化生產環境。礦井水可造成巷道積水,頂板淋水和老窯積水,從而使工作麵及附近巷道空氣潮濕,工作環境惡化,影響工人身體健康。
2、增加礦井排水費用(增加了生產成本)。在礦井生產建設中,礦井水害不僅增加了排水設施、設備及排水的費用,而且也造成原煤成本的增加,也為礦井的生產管理工作增加了難度。
3、縮短礦井生產設備的使用壽命。礦井水的存在對金屬設備、鐵軌和金屬支架等可產生腐蝕作用,縮短使用壽命。
4、損失煤炭資源。為防止礦井水的威脅,有時需留設防水煤柱,從而影響礦井煤炭資源的回收和充分利用,有的甚至無法開采。
5、引起瓦斯積聚、爆炸或硫化氫中毒。情況一旦失控,還有可能造成淹井或人員傷亡。
第二部分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一、一般原則
1、當井下發生水害02manbetx.com 後,因立即向礦安全指揮中心彙報,並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可能發生的02manbetx.com 等級進行處置。
2、突水02manbetx.com 初期,應在現場跟班礦領導(隊幹、班組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組織帶領下,利用現有的人力物力,迅速開展搶救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應根據水害02manbetx.com 的具體情況和現有條件合理選取。
3、如果突水點周圍圍岩堅硬,湧水量不大,可組織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麵,盡快堵住出水口。
4、在水源情況不明、湧水凶猛、頂板鬆散的情況下,絕不可強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麵大麵積積水,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災情。
二、不同水災事故的處理原則
1、可能發生的較小透水事故
1)礦安全指揮中心要及時通知值班礦領導、分管礦長及礦總工程師,由值班礦領導、分管礦長及礦總工程師負責處理。
2)礦主管科室(部門),要及時03manbetx 研究出水水源,提出處置措施。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人員積極進行處理。
4)加強排水和積極疏通排水渠道。
2、發生突水淹井事故
1)立即啟動水害應急救援預案,首先下令撤出井下所有作業人員,積極開展自救互救,通知礦安全指揮中心和相關領導,並按照預案程序逐級上報,同時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迅速通知簽約礦山救護隊和醫療救護機構,偵查災情,進行搶險救災直到救援結束。
2)按照預案製定的撤人順序撤離人員,根據井下采區或巷道的布置特點,處於低水平或受水害威脅嚴重的工作區域內的人員應首先撤離,井口把鉤工或信號工要最後撤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要保證井下主要大巷的正常通風和供電。井下中央水泵房、采區水泵房及其它不受水害威脅的臨時排水點要堅持排水,在未接到礦安全指揮中心或調度室電話時,嚴禁擅自撤人和停止水泵工作。
4)救援指揮部要及時組織礦有關專業技術人員,03manbetx 和判斷水源及可能的突水量。
5)根據分析結果以及現場人員的彙報情況,及時製定排水、堵水、疏水等救援措施。
第三部分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體係
井下水害事故應急組織體係主要由指揮管理係統、救援隊伍係統、技術支援係統和保障服務係統等組成。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1、指揮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特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及相關救援組。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礦安全指揮中心。
1)總 指 揮:礦總經理
2)副總指揮:礦常務副總經理、主要分管領導、礦總工程師等礦級領導;
3)成 員:安全指揮中心主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包括調度主任、生產技術科科長、機電科科長、通風科科長、保衛科科長、後勤科科長、供應科科長、財務科科長、礦醫務室負責人等);
2、職責
1)總指揮
是應急救援的全權指揮者。負責統一協調指揮救援工作;負責救援物資的調運和救援人員的調動;負責向董事長及上級主管部門彙報救援進展情況和召集指揮部成員及相關人員現場研究救援方案和措施,並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總工程師(副總指揮)
是總經理處理水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總經理領導下組織製定具體的救援措施,並負責應急救援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製定與落實。
3)其它副總指揮
根據救援進展情況及方案實施情況,負責落實分管範圍內的有關事項,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3、其它機構及職責
1)現場救援組
組 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經理
副組長:安全指揮中心主任、調度室主任、安全科科長
成 員:相關科室主要技術人員及救護隊相關人員等
職 責: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積極組織開展救援工作。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和救援場地;及時查清受災人員和確切地點、災情,根據災情事故的大小、嚴重程度,積極組織人員和設備的撤退和疏散工作;認真記錄、保存救援過程的各種資料;參與指揮現場救援組的其它工作。
2)工程技術組
組 長:生產副經理、生產助理
副組長:生產技術科科長(副科長)、機電科科長、防治水辦公室主任
成 員:相關科室主要技術人員以及其它專業技術人員等;
職 責:負責準備好必備的圖紙和技術資料;參與救援方案的擬定;搜集整理救援過程中的有關技術資料;參與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完成救援指揮部下達的各種救援技術方麵的任務。
3)機電檢修組
組 長:機電副經理、機電助理
副組長:機電科科長(副科長)、機電機運隊隊長
成 員:機電科主要技術人員、抽調的礦主要在冊電鉗工。
職 責:負責提供救援期間所需機電設備的各種技術資料,為搶險救援提供電力保障;負責井下各排水地點的設備維護和調配,為救援指揮部及時提供井下水害的實際情況和實時排水情況,確保排水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4)救援維護組
組 長:礦副經理一名
副組長:機修廠廠長、基建科科長(技改科科長)、綜采隊隊長、綜掘隊隊長等
成 員:機修廠、綜采隊、綜掘隊等有關單位有經驗的職工;
職 責:主要配合現場救援組和機電檢修組,保障排水係統的運行完好,及時參與救援過程中的設備搬運、連接和拆卸工作,保障救援撤退路線的暢通無阻等。
5)通風組
組 長:礦通風助理
副組長:通風科科長、機電科副科長
成 員:通風科有關通風人員、礦有經驗的瓦斯檢查員、主扇風機房值班人員等;
職 責:負責觀察主扇運行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6)物資供應組
組 長:分管礦物資供應的副經理
副組長:供應科科長(副科長)、財務科科長
成 員:生產線各單位領料員、供應科采購員及庫房保管員等;
職 責:根據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救援所需物資,並能及時和救援維護組保持聯係,使救援物資迅速發運到救援地點。
7)生活服務組
組 長:分管後勤的副經理
副組長:後勤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礦工會負責人、財務科副科長、勞資科科長
成 員:礦職工餐廳負責人、後勤服務中心相關人員
職 責:保障救援過程中的人員吃、住及其它生活事宜,積極抓好與該事故有關的其它善後處理工作。
8)治安組
組 長:礦分管治安的副經理
副組長:礦保衛科科長(副科長)
成 員:礦保衛科全體人員(必要時可外聘);
職 責:負責維護救援現場的救援秩序,嚴厲打擊有意製造混亂,幹擾救援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衛工作。
9)醫療救治組
組 長:分管副經理
成 員:礦醫務室相關人員、合作醫院有關救護醫生等;
職 責:負責組織現場應急救治工作並護送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及時辦理有關醫療手續,確保救治及時。
10)宣傳組
組 長:礦黨委書記(副書記)
副組長:礦辦公室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礦負責宣傳工作的部門負責人等
成 員:各相關科室有關人員
職 責:負責配合媒體積極搞好救援現場的新聞報道工作,協作救援現場指揮部通報救援搶險進展情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附:組織機構表和主要人員聯係電話)
第四部分 預防及預警
一、井下水害隱患排查和水情預報
1、隱患排查
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要求嚴格進行排查和治理。根據礦井地質報告、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礦井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報告等礦井地質資料所揭示的地質條件、礦井采空區分布特點、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的積水分布情況和采取的防治措施執行情況等內容以及礦生產技術部門的日常巡查記錄等資料進行全麵詳細的排查。
2、發生水害的征兆和判別
1)煤層發潮、發暗。由於水的滲入,使得煤層變得潮濕、暗淡。如果挖去表麵一層,裏麵仍如此,說明附近有積水。
2)巷道壁或煤壁“掛汗”。當采掘工作麵接近積水區時,水在一定壓力的作用下,通過煤岩裂隙在煤岩壁上凝結成許多水珠的現象叫做“掛汗”。有時空氣中的水分遇到低溫煤(岩)壁時也有可能凝結為水珠,但透水預兆中的“掛汗”與其它原因造成的“掛汗”有所不同。透水預兆中的“掛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壓欲滴”之勢;而煤炭自燃發火預兆中的“掛汗”,為水蒸氣凝結在煤岩壁上所致,多為平形水珠;辨別“掛汗”現象是否為透水預兆的方法是剝去表麵層,觀察新暴露麵是否有潮氣,如果煤岩潮濕則為透水征兆。
3)巷道壁或煤壁“掛紅”。因地下水中含有鐵的氧化物,在水壓的作用下,通過煤岩裂隙時,附著在裂隙表麵,出現暗紅色鐵鏽。
4)工作麵溫度降低,煤壁發涼。采掘工作麵在接近積水區域時,巷道(或工作麵)內溫度會驟然下降,煤壁發涼,人進入後有涼爽、陰冷的感覺。但應注意,受地熱影響大的礦井,地下水的溫度較高,當采掘工作麵接近溫度較高的積水區域時,煤壁的溫度不會減低反而會升高。
5)工作麵煤壁或煤牆出現霧氣。當巷道內溫度較高時,積水滲到煤壁後引起蒸發而迅速形成霧氣。
6)工作麵煤壁或煤牆發出水叫聲。含水層或積水區內的高壓積水,向煤岩裂隙強烈擠壓與兩壁摩擦時發出的“嘶嘶”叫聲。說明采掘工作麵已經離積水區很近,若是煤巷掘進,則透水即將發生。
7)工作麵有害氣體增加。井下積水區常常伴有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氫等有害氣體通過煤壁向外散發。
8)頂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應視作透水預兆。
9)頂板來壓、底板鼓起。在地下水壓作用下,頂、底板彎曲變形,有時伴有潮濕、滲水現象。
9)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說明水源很近,若出現清淨水,說明水源遠)、有臭味、打鑽時發覺鑽孔底鬆軟或鑽孔有水流出等。
以上征兆不一定同時出現,有時可能出現其中一種或幾種,但也有時透水征兆不明顯或不出現。因此,一定要密切注意,認真甄別。
3、水情預報
1)礦井水文地質部門應定期公布水情相關資料(包括降水量、礦井湧水量、水文孔觀測數據、地表水體水位標高、含水層標高等),並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要求,做好水情預報。
2)及時發布氣象部門對天氣變化的預報及預防和預警的信息,做好預防洪澇、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準備工作。
二、水害事故的預防
1、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要求及礦井的實際情況,認真編製《礦井年度防治水計劃》、《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及各種礦井防治水圖件。
2、由地質測量部門根據礦井生產動態,建立地麵觀測站,及時觀測地表沉陷情況;
3、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探放水管理原則。認真做好水災隱患排查,做好水情水害預報等工作。
4、按照不同水災事故類型,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預防辦法。
1)地麵防水
地麵防水是指在地表修築各種防排水工程,防止或減少大氣降水和地表水湧入礦井工業廣場或滲入井下。在實際工作中,可視礦井的具體特點,分別采用河流改道、鋪整河底、填堵通道、挖溝排(截)洪或排除積水等措施。同時還應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相關規定。
2)井下防水
防水閘門和防水閘牆是井下防水的主要安全設施。凡受水害威脅嚴重的礦井,在井下巷道布置和生產礦井開拓延伸或采區設計時,均應在適當地點預留防水閘門和防水閘牆的位置,從而使礦井形成分翼、分水平或分區隔離開采,在水害發生時達到分區隔離、縮小災情、控製水勢危害、確保礦井生產安全。
在水體下、含水層下、承壓含水層上或導水斷層附近開采時,為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湧入工作麵,在可能發生突水處的外圍保留最小寬度的煤(岩)柱不采,以加強岩層的強度和增加其重量阻止水突入礦井。
有關防水閘門、防水閘牆和防水煤(岩)柱的留設,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煤礦防治水規定》的有關要求。
三、預警行動
1、及時發布和傳遞預警信息,並及時按程序向有關領導彙報;
礦安全指揮中心要根據礦井水害預測預報和預兆信息,按照有關規定立即查明原因,同時要立即向礦主要技術負責人和經理(礦長)彙報,研究和布置進一步的處置措施,發布預警信息。
2、下達預警指令,啟動預警處置方案,執行相應預防性救援措施。
3、密切跟蹤事態發展,檢查措施執行情況並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4、指揮部各應急機構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有序進入應急準備狀態。
5、隨事態發展,一旦達到事故狀態,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五部分 信息報告與處置
一、預警係統及程序
1、要根據各礦井的實際情況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詳細公布當遇到突發事故時的具體預警係統機構、指揮部所有聯係電話,以及需要啟動的應急級別和需通知的人員。
2、要明確啟動應急預案的程序,並明確安全指揮中心和調度室的分工。
3、報告程序
1)當礦安全指揮中心接到事故發生報告時,首先通知值班礦領導,然後再按照事故預警級別和輕重情況,分別通知相關負責人和有關單位。
2)重大預警信息和一般事故的報告程序:
對於重大預警信息和一般事故,按照下述程序報告:值班礦長和總工程師--→負責相關業務的副總工程師--→安全指揮中心主任--→事故區域的區隊隊長--→安監科科長--→生產科科長--→負責相關業務的科室負責人等。
3)出現不可控的預警事態和嚴重事故的報告程序:
出現不可控的預警事態和嚴重事故時,按照下述程序報告:礦長和總工程師--→負責對口業務的副礦長--→負責對口業務的副總工程師和相關副總工程師--→安監科科長--→安全指揮中心主任--→事故區域的區隊隊長--→生產科科長--→負責相關業務的科室負責人--→指揮部成員等。
4、預警和事故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是:
1)預警基本情況包括:①事故征兆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②事故征兆發現的簡要經過;③可能發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④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搶險處置情況等並附現場簡圖。⑤抓緊製作電子地圖並上報(在工程圖上標注事故地點,AutoCad 的 Dwg格式)。
2)事故信息的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的事故類型、地點、災害區域破壞情況、可能的影響範圍、波及的巷道、遇難遇險人數、已采取的自救互救和避災措施以及現場通風係統、瓦斯湧出等情況和事故災害電子地圖。
5、要立即向長治公司和集團公司報告重大預警信息和事故災情,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0分鍾。
二、 信息報告及處理
1、現場人員報告預警和事故信息時,要根據現場具體情況選擇下列通訊方式:
1)井下調度電話
2)井下小靈通或井下人員定位係統。
3)利用各類信號係統,按照規定發出事故信號。
4)利用礦燈晃動,發出事故信號。
5)按照規定,敲擊管路發出事故信號。
6)敲擊岩石,發出事故信號。
2、發現重大隱患或事故預兆後要立即報告安全指揮中心,安全指揮中心要立即轉報分管礦領導。對特別重大的隱患或預兆,安全指揮中心要立即轉報礦主要領導並下達現場應急處置指令。
3、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要立即開展自救互救,安全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報告礦主要領導並按下述程序進行處理:
1)發生嚴重水害事故要立即下達人員撤離、自救互救和避災的調度命令,按照應急程序進行處置。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報告集團公司及有關上級部門。
4、不斷收集和整理災情信息並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和上級單位。
三、 相關部門的通信、聯絡方式
1、通信聯絡
1)公司、礦報警電話:
(報警電話表見附表)
2)上級應急管理部門聯係人及電話:
(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及聯係人電話表見附表)
3)救援單位聯係人及電話:
(企業輔助救護隊及相關救援隊伍單位及聯係人電話表見附表)
4)礦領導及相關部門
(通信聯絡方式表見附表4)
要建立礦相關領導、總工程師、安全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工程師、生產副總工程師;安全指揮中心主任以及其它相關部室負責人的通信聯絡方式表,並隨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一並發至相關部門和下屬單位。
2、值班和通信方式
1)礦安全指揮中心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其他相關單位8~18點也必須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2)礦長、副礦長、礦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及科(部)室部門負責人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停機。
3)如有事離開礦機關所在地,必須委派相關人員作為應急事件處置臨時負責人。臨時負責人的手機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停機。
四、 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1)對電話形式的預警和事故報告,礦安全指揮中心值班要作好電話記錄,力求記錄準確、完整。井下相關人員上井後要填寫詳細的報告,如瓦斯、煤塵、礦壓、風速、二氧化碳、水位、湧水量等記錄表。
2)監測監控係統(含瓦斯監測監控、水位監測、測水孔監測等)的報告以監測係統記錄的數據為準,不得對數據進行修改。
3)預警預防及事故處置措施以礦領導簽發的礦書麵通知形式下達。緊急情況時可先執行電話或口頭通知,電話或口頭通知必須得到相關負責人的授權,事後需補簽書麵調度通知。
五、 出現明顯事故征兆時應急響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1)發現明顯事故預兆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礦安全指揮中心報告並將人員撤離至事故災害威脅區域外。
2)礦安全指揮中心應按照事故報告程序進行彙報,立即發出人員撤離、應急避災的調度命令同時向長治公司安全指揮中心報告事故預兆情況。
3)出現明顯事故征兆現場的人員在立即報告和請求外援的同時,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災的一切準備。
4)出現不可控的事故預兆,礦要立即啟動礦預案,礦指揮部人員立即到位並投入工作,研究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通知救護隊和醫療救治單位做好救援和救治準備。
第六部分 應急處置
一、響應分級
礦井發生水災時,根據不同情況將應急預案分為藍色、橙色和紅色三各級別。
1、發生以下水災時,可啟動藍色(即礦級)水災處置應急預案:
(1)突水後造成工作麵被淹或水情演化後可能導致工作麵被淹。
(2)發生中、小型奧灰突水,湧水量穩定在600m3/h以下。
(3)少量老空水、小窯水突出,災害較輕。
(4)根據條件判斷,需啟動受災煤礦水災處置應急預案的其它情況。
2、發生以下水災時,可啟動橙色(二級分公司級)礦井水災處置應急預案:
(1)突水後造成采區、礦井被淹或水情演化後可能導致采區、礦井被淹。
(2)突水後造成人員被困或下落不明。
(3)奧灰突水後湧水量≥200m3/h且持續快速增加。
(4)奧灰突水後湧水量≥600m3/h。
(5)地表水潰入井下,水源補給充足。
(6)根據條件判斷,需啟動橙色礦井水災處置應急預案的其它情況。
3、如水災事故重大,必須由長治公司安全指揮中心負責,立即啟動紅色水災處置應急預案。
二、 響應程序
1、基本響應程序
發生水災後,若災害程度達到啟動藍色應急預案的程度時,啟動受災煤礦水災處置應急預案;受災煤礦啟動應急預案後,應按每4個小時1次的頻率(若水量快速增長,按每小時1次的頻率)向長治公司安全指揮中心報告有關情況;當水災達到紅色應急預案條件時,由集團公司主要領導宣布啟動XX煤業有限公司礦井水災處置應急預案,成立水災搶險救災指揮部,宣布指揮部的主要人員和機構組成。指揮機構一般應有現場搶救組、工程技術組、救援維護組、機電檢修組、物資供應組、生活服務組、治安組等;若有人員被困或下落不明時,需成立搶險救援組和醫療診治組,需打鑽注漿堵水或打鑽向井下被困人員供風供氧或提供食品時,成立打鑽(注漿)組。救援指揮部要立即通知各小組快速到位,緊張有序、忙而不亂、準確高效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三、 處置措施
1、 現場應急處理
(1)處置要點
突水事故初期且湧水量不大時,應在跟班隊長、班長和老工人的組織帶領下,利用現有的人力物力,迅速進行搶救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應根據水害事故的具體情況和現有條件合理選取。
如果突水點周圍圍岩堅硬、湧水量不大,可組織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麵,盡快堵住出水口。在水源情況不明、湧水凶猛、頂幫鬆散的情況下,決不可強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麵大麵積突水,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災情。對於受到傷害的人員,應迅速搶救搬運到安全地點,立即進行急救處理。
(2)處置的決策要點
獲悉發生事故後,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做出決定,下達救援命令。
1)必須了解和掌握的事故災情信息:
a、突水地點、水量、水源種類及波及範圍;
b、水的顏色、氣味、混濁程度;
c、人員分布及其傷亡情況;
d、排水係統工作情況,水溝排水情況,水倉水位情況;
e、地麵測水孔水位下降情況;
f、地麵江河、水庫水位變化情況;
g、工作麵和巷道破壞情況;
h、相關氣象情況;
2) 必須分析判斷災害的內容
a、突水水源。即判斷是地表水害、老空水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岩溶水水害、底板太原組灰岩及奧陶係灰岩水水害。
b、可能突出的水量計算。
c、是否超出排水能力,強排水措施是否有效。
d、可能淹沒的區域及順序。
e、是否撤離人員,撤離哪些人員,人員撤離的順序。
f、是否請求排水設備增援,現有供電係統能否承擔增援設備的負荷。
g、是否需要安排地麵注漿堵水工程。
h、何時關閉防水閘門。
3) 必須做出決定並下達的救援命令
a、撤出事故地點和受威脅地點人員;
b、立即通知礦山救護隊和醫療救治單位;
c、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災情;
d、探查水情,搞清水源,計算出水量,預測可能的突水總量;
e、對事故進行初步評估、製定和完善的現場搶險救災方案;
f、實施搶險救災方案;
g、搶救受災人員;
h、安排專人統計上井人數;
i、采取事態控製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j.準備救援物資,維護好事故現場秩序,做好救治傷員工作;
(3)處置措施
1)災區人員撤離
a、撤離災區的聯絡方法采用電話通知和人工通知兩種聯絡方法。
b、指揮部應本著優先通知最先受水害威脅人員的原則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撤離。所有受水害威脅及可能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本著就近原則,根據自己所在的位置,按照最短路線,就近沿著通往總回風巷、上山等地點,迅速向上撤退。
2)災區人員自救與互救
a、自身安全防衛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況下,現場人員應立即避開出水口和泄水流,按避災路線撤退至安全地點。如情況緊急來不及轉移躲避時,可抓住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體,防止被湧水打倒和衝走。一旦突水後,決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冒險進入災區。否則,不僅達不到搶險救災的目的,反而會造成自身傷亡,擴大事故。
b、災區避難來不及撤退的人員應迅速進入附近救生艙或避難硐室避難。必要時,可設置擋牆或防護板,阻止湧水、煤矸和有害氣體的侵入。
c、充分利用“煤礦緊急避險六大係統”中“三條線”的優勢,進行自救互救和避災。
3)搶險救援
當現場有被困人員時,應積極進行搶險救援。
a、確定搶險救援方案。當礦井突水後,采取打閘封水、強排水、注漿堵水等方案,一般情況下三種方式結合進行。無論采取何種搶險救災方案,一般應突出以下幾個方麵:
①突水期間加強水文地質工作,水情資料要掌握清楚,對水情的發展變化趨勢做出預測,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編製方案。
②必須根據災情變化情況,及時對方案進行調整;必須因地製宜,符合現場實際,有條件時盡量采用比較成熟的新設備和新技術。
③搶險救援方案的確定,應盡量避免給後期礦井恢複留下後遺症或困難。在編製搶險救災方案的同時,就應該提前考慮礦井恢複生產的相關安全問題。
④如采用綜合方法搶險救災時,各方必須協調聯動,互相配合,互相創造條件。
b、實施現場搶救
礦山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後,要及時準確地了解災區情況、水源及事故前井下人員的分布狀況、礦井具有生存條件的地點及其進入的通道等,並根據搶險救災方案和實際被堵人員所在地點的空間、氧氣、瓦斯濃度以及救出被困人員所需的大致時間製定相應的救災方案,實施現場搶救。盡量利用或恢複通訊係統,與災區受困人員取得聯係;利用壓風管為受困區域提供氧氣;利用可利用的水管提供飲料。
4)探查水情
a、測定突水量及預測變化。該項工作主要是為製訂搶險救災保護、增加排水能力、緊急救護人員等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據,是指揮部搶險救災決策指揮的基礎,礦井突水量測定要快並力求準確。應加強觀測,掌握水量的發展變化規律,對可能變大或變小的情況做出準確和必要的預測。突水量測定方法可根據不同條件選用:
①當突出水量不是太大,並且水量較穩定的情況下,用浮標在流水巷道中實測。
②當突水量大的情況下,用淹沒法計算突水量。
b、淹沒計算通過對突水量的連續監測或計算,在基本掌握突水量增長變化趨勢的基礎上,對淹沒水位的上漲速度及淹沒某個關鍵性水平的時間做出大體的預計,協助有關部門劃定危險區域,並為未淹井巷搶險措施的製訂提供依據。
c、確定突水的直接水源和補給水源,根據現場掌握及了解的有關資料進一步確定突水直接水源、突水通道和間接補給水源,為分析預測水情變化及治理打下基礎,主要進行以下工作:
①地下水位動態變化觀測。突水後,礦地測科必須立即組織力量對地麵各含水層觀測孔水位進行觀測、分析。
②根據突水的水質監測確定突水水源。
③突水通道的確定:初期可以通過構造分析和工作現場情況調查進行推測,最終確定。也可在治理中邊探查、邊治理,逐步推斷準確的突水通道和空間位置。在治理中切忌盲目施工。
d、開展環境水文地質災害調查
e、建立專項圖紙、資料台帳
5)製定方案
水害事故發生後,在水情調查和人員搶救的同時,邊救治邊製定邊調整方案。方案製定由總工程師負責,生產科相關技術人員根據水害原因、危害等因素製定。方案製定人員包括生產副總、生產科長、主管工程師及其他地質、水文、生產等技術人員。
a、地表水體水害事故:主要采取地麵截流、堵漏、引流以及井下排水方案。
b、鬆散層(衝積層)水水害事故:主要采取地麵切斷水源,注漿加固導水通道,井下適當位置構築臨時或永久防水閘牆,排除井下水砂,恢複生產等方案。
c、老空水水害事故:由高往低進行探放水並清理排水和修複被淹井巷,與此同時利用打堰等方式攔截動水來源,不使水再流入下山事故地點。開鑿巷道,應先探清水位,防止二次透水。
d、灰岩水水害事故:采取建築防水閘牆,安裝水泵,注漿堵水等方案。
e、砂岩水水害事故:采取開泄水巷,打鑽疏水降壓,加強排水等方案。
6)現場指揮
a、指揮原則
①立即撤出透水區域及附近其他可能受威脅區域人員。
②突水後命令現場人員,及時放下防水閘牆閘板,必要時在防水閘外加固,以便緩衝透水後巷道內流水衝擊力。
③根據現場人員所彙報的透水情況及出水量,及時調整排水能力。
④盡最大努力保證排水設備不被水淹沒,如果湧水量超過排水能力,必須預先撤離受威脅人員。
⑤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加強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防止誘發瓦斯事故。
⑥在透水區域恢複及搶救遇難人員時,一般要由上往下探水。開鑿巷道,應先探清水位,防止二次透水。
b、協調聯動
①、若XX區及XX區下山開采時,下山各泵房值班人員接到礦安全指揮中心指令後,必須堅守崗位。值班人員根據水量調整開啟排水泵數量,直至全部水泵啟動。在水位增漲至水泵房內底板以上200mm時,作業人員撤至提升井底部,迅速撤至地麵。
②井下中央水泵房高壓配電室的進線開關、聯絡開關、水泵配電開關、照明變壓器開關等設備,要提前做好"突發水災,禁止停電"標誌牌。突發水災時,井下中央水泵房及變電所的值班人員(或值班電工),必須根據安全指揮中心指令,在井下中央變電所及時停掉未做“突發水災,禁止停電”標誌的高壓開關,以保證泵房供電不受影響。突發水災後,如果變電所值班員發現任一條電源線出現連地報警,變電所值班人員應及時對這台開關斷電(連地時間超過2小時),並指揮水泵司機拉開接地開關,合並兩段的母聯開關,同時起動因停電而造成停止排水的水泵。如果出現兩條電源線同時接地,則把兩台電源開關同時拉開。值班電工要及時向安全指揮中心彙報,由救援指揮部統一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③副井井口把鉤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積極配合救援指揮中心,視災情變化情況有序組織人員撤離;水泵司機要隨時彙報災情,如水位上漲至水泵電動機,在安全指揮中心批準的情況下關閉水泵(不得對掛有"突發水災,禁止停電"標誌的高壓開關搬閘停電)。
2、災區人員撤離
(1)撤離災區的聯絡方法采用電話通知和人工通知兩種聯絡方法。
(2)指揮部應本著優先通知最先受水害威脅人員的原則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撤離。所有受水害威脅及可能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本著就近原則,根據自己所在的位置,按照最短路線及礦井確定的避災路線迅速向上撤退。
3、災區人員自救與互救
(1)自身安全防衛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況下,現場人員應立即避開出水口和泄水流,按避災路線撤退至安全地點。如情況緊急來不及轉移躲避時,可抓住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體,防止被湧水打倒和衝走。一旦突水後,決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冒險進入災區。否則,不僅達不到搶險救災的目的,反而會造成自身傷亡,擴大事故。
(2)災區避難來不及撤退人員應迅速進入附近的救生艙或避難硐室避難。必要時,可設置擋牆或防護板,阻止湧水、煤矸和有害氣體的侵入。
(3)充分利用“煤礦緊急避險六大係統”中“三條線”的優勢,進行自救互救和避災。
第七部分 應急物資及裝備保障
1、煤礦要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設立煤礦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井上、井下要儲備合乎要求的消防材料,局扇、儀器儀表、搶險工具、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沙)等。
2、按照上級單位的要求,礦山救護隊和醫療救護隊要配備專用警燈、警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要提請地方政府及時協調對事故進行交通管製,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間。
3、礦救護隊裝備標準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救護01manbetx 》規定,保持戰備狀態,滿足應急救援需要。
4、礦應當預留足夠的應急救援專項費用。
5、設備租賃站應當儲備排水設備、管路及其附件、電纜、機電等物資;礦應當儲備足夠數量的支護及其它備品、備件和小型移動壓風機。
6、礦井下必須設置科學、規範、醒目的避災路線指示標誌,指明安全出口方向,並對所有入井人員進行緊急、合理避災知識的培訓。
7、礦必須建立快捷、準確的出入井人員登記與清點製度,逐步實行計算機管理。
8、礦應急救援辦公室必須具有符合井下生產實際情況的圖紙、資料。
9、發生事故後,指揮部應當采取措施,迅速恢複通訊係統,保證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揮部、井下救護基地、急救站、搶險現場之間的通訊聯絡,指派專人值守。
10、指揮部應當根據災區位置、災變範圍、事故類別及通風、運輸條件等確定井下急救站位置。急救站內應有負責人、救護醫療人員以及臥具、保暖、擋風設施、救護、醫療器材和藥品。
11、指揮部應當合理安排現場搶險救援力量,保持隊伍精幹,盡可能減少進行災區人員。
12、煤礦應當製作應急救援入井證件,應急救援人員憑證入井。
第八部分 恢複正常狀態的原則和程序
一、恢複正常狀態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施工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後,必須核實確認災區內傷亡或受傷的人員全部獲救。
2、保證安全的原則。搶險救援結束後,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並消除和控製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誘發其它事故的隱患。
3、實時監控的原則。對事故現場的人員和安全儀器儀表實行連續的實時監測監控。發現有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以便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恢複正常生產狀態的程序
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後,各救援工作小組負責人因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各階段救援工作情況,經指揮部分析研究確認各方麵均可達到恢複礦井正常生產狀態時,在指揮部書麵通知的情況下,各救援小組方可撤離現場,同時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救援工作結束。並向上一級救援指揮部彙報。
三、後期處置
1、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援的人員,清點裝備、物質和器材;核算救援費用,整理搶險救援記錄、圖紙,並盡快寫出搶險救援報告。
2、礦安全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勘察事故現場,對事故進行初步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組織製定防範措施。
3、認真整理救援過程中的所有救援記錄、方案、文件、圖紙等文字和音像資料。
四、相關圖紙
水害應急救援必備的礦圖有:
1、采掘工程平麵圖;
2、礦井水文地質圖;
3、井上下對照圖;
4、礦井充水性圖;
5、礦井通風係統圖;
6、礦井運輸係統圖;
7、礦井供電係統圖;
8、排水、防塵、壓風、瓦斯抽放等管路係統圖;
9、井下避災路線圖;
10、礦井監測監控係統圖;
11、井下通訊係統圖;
五、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1、煤礦負責職工培訓的部門,應將《水害應急救援預案》、《煤礦防治水規定》等內容納入煤礦年度培訓計劃。
2、煤礦所有部門均要認真學習並熟記自己在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並有礦領導組織,由安全指揮中心牽頭,每年組織一次演練,並做好記錄。
五、附則
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煤礦防治水辦公室負責預案的管理工作。並根據煤礦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礦井生產的變化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補充。預案的編製或更新工作必須與每年的1月1日前完成。當礦井有水災事故發生時,由救援總指揮發布命令,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各相關小組要及時成立並迅速到位負責實施。
2、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預案的實施過程中,各單位或部門要格盡職守,紮實到位。當礦井未發生水災事故時,煤礦要從安全費用中提取部分費用給予各部門一定的獎勵。若再預案實施期間,由於某些單位或個人工作疏忽、監督不力,致使救援受阻或使礦井遭受不必要的損失時,則要按照煤礦的有關規定給予嚴厲的懲罰。
六、備案
本預案由礦防治水辦公室、生產技術科、安全科、安全指揮中心等煤礦生產管理部門備案,各相關部門均要存檔學習。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