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過橋安裝製作使用管理標準
1、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河南煤業化工集團永煤公司所屬礦井在用帶式輸送機(包括運送人員帶式輸送機及采區上、下山膠帶輸送機)。
2、起草及會審人員
3、會審時間
4、審核人員
5、實施時間
6、參考標準
《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 (GB/T8196-2003)
一、采掘工作麵過橋安裝位置
1、在采煤、掘進工作麵皮帶機頭大架後不大於15m處設置一個過橋。
2、刮板機與膠帶機搭接時,在搭接點後不大於15m處設一個過橋,在刮板機頭向後不大於15m處設一個過橋,如刮板機長度超過60m時,在刮板機中間另設一過橋。
3、膠帶機與刮板機搭接時,在刮板機尾前方不大於15m處設置一個過橋。
4、刮板機與刮板機搭接時(綜采工作麵運輸機除外),在搭接點後不大於5m處設置一個過橋,如刮板機長度超過60m時,在刮板機中間另設置過橋。
5、膠帶機與膠帶機搭接時,在搭接點緩衝架前方不大於10m處應設置一個過橋。
6、綜掘機轉載皮帶與膠帶機搭接時,在膠帶機尾緩衝架前方不大於15m處應設置一個過橋。
7、掘進巷道內安設有膠帶機或刮板機時,在鑽場、泵坑或信號硐室入口處應安設一個過橋。
8、當膠帶機長度超過300m時,為確保清煤、檢修方便,應每300m設置一個過橋(如中間有鑽場或泵坑時,該過橋可就近安裝,但要保證過橋之間的距離不能超過300m)。
二、主運輸皮帶過橋安裝位置
1、采煤、掘進工作麵膠帶與主運膠帶搭接時,在搭接點不大於10m應在主運膠帶上設置一個過橋。
2、主運皮帶搭接位置為方便檢查落煤點及溜煤槽狀況,在搭接點向機頭方向10m位置主運膠帶上應設置一個過橋。
3、在主運皮帶非行人側存放物料及配件的地點等人員需跨越處應設置過橋。
4、煤倉下口沿煤流方向向前10m位置,應設置過橋以方便觀察落煤點及檢查、檢修工作。
三、過橋安裝要求
1、過橋與皮帶機之間采用螺絲或U型卡子的固定牢固,嚴禁直接放置在皮帶機上。
2、所有過橋均要保證不小於500mm的過煤空間,頂部保證有足夠的行人空間。
3、過橋要求統一刷天藍色防鏽漆。
四、需從膠帶下方行人的膠帶下方應安設防護設施,周邊使用不小於L40×4mm的角鐵作為框架,中間焊接不小於δ3的鋼板,長度不小於1.5m,行人高度不低於1.6m,寬度根據膠帶機機架的實際情況確定,采用卡子和機架連接。
五、製作標準
1、0.8m膠帶機過橋製作標準見附圖1
2、1m膠帶機過橋製作標準見附圖2
3、0.65m膠帶機過橋標準見附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