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煤礦關於工傷、工亡事故的處罰和管理規定(暫行)
馬龍煤礦關於工傷、工亡02manbetx.com
的處罰和管理規定(暫行)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發揮經濟杠杆作用,提高廣大幹部職工的緊迫感和危急感,把安全管理工作規範化、製度化,特作此規定:
一、井上、下生產單位及生產輔助、服務單位發生人身傷害02manbetx.com
,當班必須立即向安全科彙報,說明情況,進行登記,對於謊報和不報的單位隊長和當班班長處以不低於100元的罰款。
二、發生輕傷02manbetx.com
,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不低於20元罰款,對所在班組罰款不低於50元。月累計5次輕傷02manbetx.com
單位按重傷事故進行處罰。
三、發生重傷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外,對事故單位處以不低於全隊當月工資額的1%罰款,單位隊長罰款300元,跟班隊長罰款200元,當班班長罰款100元,部門主管罰款100元,主管技術員罰款50元,當班區域安全監察員罰款100元。月累計三次以上重傷事故按工亡事故對單位進行處罰。安全科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事故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走訪事故見證人,寫出事故通報,通報全礦。
四、發生工亡事故,對事故單位處以不低於全隊當月工資總額的5%罰款,單位隊長罰款500元,跟班隊長罰款300元,當班班長罰款200元,直接責任人扣罰當月所有工資並予以開除,部門主管罰款200元,全礦取消安全獎。安全科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事故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走訪事故見證人,寫出事故通報,通報全礦。
五、對於工傷治療費用單據,必須有安全科出具的有關蓋章證明方可到財務部門報銷,否則財務部門不得給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