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煤礦職工培訓製度
馬龍煤礦職工培訓製度
一、必須建立職工培訓檔案,由培訓部門保存。
二、新工人培訓製度。
1、新進礦的井下工人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否則嚴禁上崗工作。
2、培訓時間不少於2個月(包括至少20小時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其中,在地麵課堂接受培訓一個半月,井下參觀、現場實習半個月。
3、煤礦安全法製教育。其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方針、政府以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指令等。
4、勞動紀律教育。其內容主要是煤礦勞動職業道德以及本單位為搞好安全生產而製定的礦規礦紀。
5、煤礦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應配合安全電化教育進行培訓,主要內容:
(1)礦井生產建設情況;
(2)井下安全基礎知識和入井須知;
(3)五大災害的防治與有關02manbetx.com
的發生規律;
(4)通風設施的作用和必須遵守的事項;
(5)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與本工種有關的條件;
(6)遇險時必須采取的應急措施及避災路線;
(7)進行瓦斯和煤塵爆炸、炸藥、雷管性能的實驗教育。
學習結束必須進行考試,不及格者不準下井。
6、通過井下實習,必須要求新工人了解並掌握生產過程中的操作方法及必須遵守的規定和製度;熟悉提升、運輸、行人、進回風的井筒和巷道;了解各種設施、設備的作用及性能;熟悉采煤、掘進工作麵的01manbetx
、支架方法、質量要求以及上下安全出口和通路;熟悉大巷乘車、行走和上下安全車、升入井必須遵守的規定。
7、培訓結束考試合格分工種入井工作時,隊長必須指派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實習四個月。實習期間,由老工人負責新工人的安全,並教給本工種操作技術及安全上的注意事項,熟悉本作業區域的巷道布置、通往地點、安全出口和避災路線等。
8、實習完畢,經操作考核合格,才能發給安全資格證書,方可獨立工作。
9、調換礦井或工種的,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10、嚴格遵守《三級培訓製度》。
三、各級安全培訓製度。
1、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負責安全工作的礦長組織安全科、工會、勞資科等部門編製安全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每隔2年,必須對從事井下工作的職工進行一次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0天。
2、每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負責安全工作的礦長組織安全科、工會、勞資科等部門進行。培訓後進行考核,公布成績,不合格者補考,補考再次不合格者予以辭退。不參加考試者按不合格對待。
3、全員培訓時,各單位必須由一名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保證人數。無負責人帶隊參加培訓的單位,給予每次不低於20元的處罰。職工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經主持人同意,無故不到者每人次罰款10元。
4、培訓時必須遵守紀律,準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違犯者一人次罰款5元。
5、因故沒能參加培訓的職工,限期由主持人進行補課,否則不得上崗工作。
6、幹部、工人都必須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有關的安全製度、規定等。
7、幹部必須學習安全技術理論知識、礦井災害發生規律、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
8、工人必須學習礦井安全基礎知識,了解有關的02manbetx.com
發生預兆,學習02manbetx.com
預防和應急措施,學習本工種的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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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有關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9、幹部、工人都必須學習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
四、特殊工種培訓製度。
1、特殊工種要經過專業培訓機構的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2、礦井每年對特殊工種進行兩次考試,考核內容由主管部門製定,每次培訓或考核的內容一般不得重複,應隨科技進步或礦山法規的更新而不斷更新。
3、主管部門考核不合格的特殊工種,主管部門有權取消其操作資格,不得上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