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工會群眾安全工作規章製度
一、群監員的權利
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編製的《特聘煤礦安全群眾監督員工作實用手冊》中明確指出:群監員的權利有:
1、安全生產知情權,群監員是班組民主推薦的生產一線的安全哨兵,有權了解並知曉當班的安全生產情況,包括現場安全狀況、本班的作業過程,安全操作要求、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相應的防範措施及02manbetx.com 應急方法。安全生產知情權是群監員全麵履行群眾監督檢查職能的前提和基本條件。
2、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參與權。《安全生產法》第七條規定:“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麵的權益。”群監員是在企業工會直接領導下,代表工會對作業現場進行“群眾參與監督”的具體實施者,因此有權參與班組安全生產民主管理工作。參加本班組的規章製度的修訂;安全情況的03manbetx 和研究;參與傷亡02manbetx.com 的調查處理;反映職工對勞動安全衛生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等。協助班組改進安全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權。《礦山安全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礦山企業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命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群監員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是最基本的權利,隻有通過監督檢查,才能及時發現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及時將02manbetx.com 消滅在萌芽狀態。因此,群監員必須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積極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工作,應當監督企業配備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生產設備、設施;監督企業按規定為職工保質保量地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督促企業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權。《礦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礦山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群監員是班組安全生產的骨幹,安全監督的尖兵,不僅應當像其他職工一樣享有接受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的權利,而且有權優先參加企業職業安全教育培訓,並有權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群眾監督員的崗位培訓。通過培訓,不斷深化群監員的安全意識,加強法製觀念,增強安全技能,提高緊急情況處置能力和監督檢查能力,增強依法履行職責的本領。
5、停止作業、組織職工避險權。《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群監員擔負著保護班組職工安全健康的重要職責,一旦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現場指揮人員,要求停止作業,撤離現場。當遭到拒絕時,有權當機立斷,按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組織職工迅速撤離危險現場,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
6、拒絕違章指揮、製止違章作業權。《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群監員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生產管理人員(包括企業負責人)和職工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都有權依法拒絕和製止。大量的02manbetx.com 03manbetx 表明:煤礦80%以上的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均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就鏟除了滋生事故的溫床,切斷了事故發生的鏈條,就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
7、批評、檢舉、控告權。《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群監員工作在現場,最了解其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情況,有權對企業班組安全生產管理提出批評、建議;有權對嚴重違反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行為進行舉報;有權對正常開展監督檢查活動而遭受打擊報複的行為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控告。
二、群監員的義務:
1、帶頭遵章守紀、服從管理的義務。《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是依據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標準,並結合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的性質、特點,在總結安全生產實踐經驗和吸取事故教訓基礎上製定出來的。它具有較強的實用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是企業保護職工安全健康的安全技術措施。群監員有義務帶頭遵守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嚴格執行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服從安全管理,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
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義務。群監員是班組安全生產的骨幹,並負有保護職工安全的責任。因此有義務當好班組長的安全參謀,協助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3、彙報當班安全情況的義務。群監員應每班做好安全情況彙報,按要求填寫安全情況信息,並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4、提高業務素質、法律意識和監督檢查能力的義務。即:群監員必須不斷的提高相應的業務知識,認真學習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做到學法、懂法、守法、執法,依法監督。
5、及時報告危險情況的義務。群監員對工作應當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敏銳的洞察力,無論是在檢查生產設備、防護措施、工作環境時還是在現場作業及上下班途中,一旦發現異常現象或事故征兆及事故隱患,都有義務及時報告。
6、參加傷亡事故搶險的義務。群監員工作在現場,是安全生產的第一知情人。一旦作業現場發生事故,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參加傷亡事故的搶險救助工作,並應當按有關規定的要求,協助保護好事故現場,為企業下一步調查處理事故提供有力的證據,同時應將事故情況向礦調度室報告。
三、群監員的考核
1、考核內容
根據綜合治理安全檢查標準,確定以下內容對群監員進行月度考核。(總分為100分)
上崗數(15分),彙報分(20分),查除隱患數(20分),學習培訓(15分),安全績效(20分),其它(10)。
2、群監員評分辦法
⑴群監員月上崗應為滿勤,少上一個班扣1分。
⑵ 群監員必須堅持每班彙報,彙報不規範每次扣1分。
⑶ 群監員月檢查隱患不得少於5條,少一條扣2分。
⑷ 群監員月處理隱患不得少於5條,少一條扣2分。
⑸ 群監員要不斷提高查處隱患的質量,查處一次高質量的安全隱患加5分
⑹群監員與本隊安全績效負連帶責任,所在隊組發生重傷及二級非傷亡事故,每起扣5分,發生重傷或二級以上傷亡事故,否決該項分。
⑺ 群監員要積極參加培訓學習,凡無故不參加培訓學習的,否決該項分。
⑻ 群監員連續一個月不彙報,取消群監員資格。
⑼ 根據群監員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業績可在其它項內加分。
3、考核辦法
⑴ 井下群監員的考核由井口接待站負責每月進行。
⑵群監員津貼按考核結果定,凡得分在90分以上者,發放全額津貼;得分在80分至89分,發放80%津貼;得分在70分至79分,發放60%津貼,得分在60至69分,發放40%津貼;60分以下者,不發放津貼。
⑶群監員考核按月進行按季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