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瓦斯等級礦井綜合防突安全技術措施
我礦屬高瓦斯等級礦井,在采掘過程中,特別是在地質構造區、厚煤區等特殊區域掘進或采煤時,瓦斯濃度有時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值,給正常的生產帶來較大的安全隱患。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在地質構造區、厚煤區等特殊區域掘進或采煤時,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采取如下綜合防突措施:
1、采用鑽屑指標法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其臨界指標分別為:S max≥6Kg/m、△h2≥200Pa、噴孔、垮孔、卡鑽。
2、若突出危險性預測指標超標,則必須停頭研究。
3、采煤前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時,其鑽孔的孔距、深度、排放瓦斯時間等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4、掘進前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時,其鑽孔布置3個,均布置在煤層軟分層中,沿煤層走向布置,孔深為10---10.5m,詳見鑽孔布置圖及參數表。經突出危險性預測不超標,保留鑽孔2m超前距掘進。
5、打預測孔時,必須先用木支柱、木板、排花笆片等將磧頭背護嚴密,隻留開孔位置。
6、打鑽過程中,嚴格按鑽工01manbetx 01manbetx 執行,緩慢鑽進,防止斷鑽杆傷人。
7、打孔結束後,打鑽人員將電煤鑽、鑽杆、電纜等轉傳到後方20m以外的巷道一側堆碼懸掛好,並切斷電煤鑽的電源後方可出井。
8、施工地點的防突牌板、基點等必須按規定掛設好。在打孔期間和結束後,防突人員認真測試、收集各項參數、填好圖牌板各項內容,出井後填好防突通知單,並交礦技術負責人審批,最後將審批好的防突通知單下發給施工隊,施工隊必須按已審批的防突通知單中規定的允許掘進距離組織生產,嚴禁超掘。
9、掘進期間,一旦發現磧頭煤體及瓦斯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向礦值班領導彙報,待研究並采取相應措施後方準恢複作業。
10、加強對通風係統和設施進行檢查,確保該區係統穩定,磧頭風筒出口風量不少於《作業01manbetx 》規定。
11、礦設專職專頭瓦斯員檢查鑽孔施工及掘進期間瓦斯湧出情況,收集瓦斯數據,發現瓦斯超限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至進風安全處並彙報。
12、打孔施工人員及掘進人員必須配戴隔離式自救器,並能正確使用;每班攜帶便攜式瓦檢儀,懸掛在磧頭後方5m內回風側連續監測瓦斯變化情況。
13、掘進班班長(安全員)每班填寫好現場防突牌板上的有關內容,禁止超掘。
14、機電人員對實施防突打孔的采掘頭麵的回風係統內所有電器設備派專人加強防爆性能檢查,每周不少於2次。檢查情況報礦技術負責人簽字後存案保留,備查。
15、避災路線:在打孔及采掘期間若遇煤與瓦斯突出及其征兆時,所有人員迅速向新鮮風流側撤退,並在新鮮風流中逆流方向撤到地麵。
16、在各個采、掘頭麵施工前,礦必須根據各采掘頭麵的具體的情況,參照本《綜合防突措施》內容,由技術負責人編製出各采掘頭麵的《防突措施》,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