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為更好地深入推行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促進和確保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紮實、有序順利開展,形成全員參與、動態達標的良好局麵,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考核原則
1、標準化實行月度評比、月度考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搞輪流坐莊、不搞平衡。
2、以本係統標準化月度動靜態檢查得分為主,日常各類檢查管理考核為輔的原則進行排名。
3、上旬實行包隊人員動態檢查,中旬檢查由安檢科現場組牽頭,實行隊組互檢。下旬安檢科現場組牽頭,隊組各派一名幹部統一巡回檢查,隊長參加加5分,書記參加加4分,分管標準化副隊長參加加3分,其它副職參加不加分,工人參加扣3分。。
4、安檢科內部參加人員安排:下 旬現場組派2人,幹部及其它業務組輪流派人(見附表),
5、旬檢評分執行安全質量標準化行也及企業標準。
6、旬檢不參加的隊組視為棄權,遲到扣旬檢分5分,
7、所有參加檢查人員,每次參加檢查,每個頭麵查出問題不得少於3條,否則每少一條罰款50元。
二、考核標準
當月被評為標準化工作最差單位的隊組,按技術室標準化辦公室所定標準作為安全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要求
本係統排名最後的隊組為標準化最差單位,各綜掘隊組考核得分實行百分製,共兩項考核內容:
1、各隊組標準化旬檢得分結果;
2、標準化動靜態綜合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現場工程質量、日常標準化問題整改情況、標準化資料管理等。
四、獎勵標準
每月中旬檢查評選亮點工程,現場由檢查人員進行確認,並做出獎勵,每處加5分。
五、考核執行程序
檢查前兩天,安檢科會用發郵件形式通知相關單位,檢查結束後,每月末根據標準化月旬檢得分和日常各類檢查管理考核結果綜合評價後,最終確定出當月標準化結果,經分管領導審批後執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