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事故案例彙編(80年-05年)
煤礦02manbetx.com 案例彙編(80年-05年)
二〇一一年三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亡人02manbetx.com 1
一、頂板02manbetx.com 1
1、大隆礦“1981.1.17”頂板02manbetx.com 1
2、大隆礦“1981.5.23”頂板事故 1
3、大隆礦“1981.7.7”頂板事故 2
4、大隆礦“1982.4.10”頂板事故 3
5、大隆礦“1982.4.22”頂板事故 5
6、大隆礦“1983.7.19”頂板事故 6
7、大明一礦“1984.10.22” 片幫事故 6
8、大明一礦“1985.1.13”頂板事故 7
9、大隆礦“1985.10.7”片幫事故 8
10、曉明礦“1985.10.8”片幫事故 9
11、曉明礦“1986.9.27”片幫事故 10
12、小青礦“1987.1.16”頂板事故 11
13、大隆礦“1987.8.7”頂板事故 13
14、曉明礦“1988.3.26”頂板事故 14
15、大隆礦“1988.6.16”頂板事故 16
16、大隆礦“1988.10.11”頂板事故 17
17、小青礦“1989.1.22”頂板事故 17
18、大隆礦“1989.11.19”頂板事故 19
19、小青礦“1989.3.24”片幫事故 20
20、小青礦“1989.7.28”頂板事故 21
21、大明一礦“1989.8.27”頂板事故 22
22、大隆礦“1990.5.12”頂板事故 23
23、小青礦“1991.10.19”片幫事故 24
24、大隆礦“1991.2.11”頂板事故 25
25、曉南礦“1991.9.3”頂板事故 26
26、大興礦“1992.11.15”片幫事故 28
27、大興礦“1992.12.30”頂板事故 28
28、曉南礦“1992.7.15”頂板事故 30
29、小康礦“1992.7.28”頂板事故 30
30、大興礦“1993.12.30”頂板事故 31
31、小康礦“1993.7.10”墜落事故 32
32、曉明礦“1993.7.27”片幫事故 32
33、大明一礦“1994.1.10”頂板事故 33
34、大隆礦“1994.1.4”頂板事故 34
35、大隆礦“1994.1.7”頂板事故 35
36、曉明礦“1994.12.15”頂板事故 36
37、曉明礦“1995.1.3”頂板事故 37
38、大隆礦“1995.4.11”頂板事故 38
39、大明一礦“1995.7.20”頂板事故 39
40、大興礦“1996.11.7”頂板事故 40
41、曉南礦“1996.5.19”頂板事故 41
42、大興礦“1996.8.18”片幫事故 42
43、小青礦“1997.3.1”頂板事故 43
44、曉明礦“1997.8.14”頂板事故 45
45、小青礦“1998.5.29”頂板事故 47
46、曉南礦“1998.6.18”頂板事故 48
47、小青礦“1998.8.30”頂板事故 49
48、大明一礦“2003.9.20”頂板事故 50
49、小康礦“2005.8.24”頂板事故 51
50、曉明礦“2007.5.28”冒頂事故 53
51、大興礦“2007.7.12”頂板事故 55
二、瓦斯事故 56
1、曉明礦“1971.10.28”瓦斯爆炸事故 56
2、大隆礦“1980.3.19”瓦斯窒息事故 59
3、大隆礦“1980.5.16”瓦斯爆炸事故 60
4、小青礦“1991.9.21”瓦斯爆炸事故 61
5、大隆礦“1993.1.22”CO中毒事故 63
6、大明礦“2005.1.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64
三、機電事故 66
1、大隆礦“1980.2.5”電梯事故 66
2、曉南礦“1983.3.17”機械事故 67
3、曉明礦“1983.8.5”觸電事故 68
4、小青礦“1985.4.21”觸電事故 69
5、曉南礦“1985.7.23”觸電事故 71
6、大隆礦“1985.7.5”觸電事故 72
7、小青礦“1985.11.29”機械事故 73
8、曉南礦“1986.10.20”機械事故 74
9、大明一礦“1986.10.7”機械事故 76
10、大隆礦“1986.8.11”觸電事故 76
11、小青礦“1988.2.19”機械事故 77
12、大明一礦“1988.5.17”機械事故 78
13、小青礦“1990.3.1”機械事故 79
14、大隆礦“1991.8.21”觸電事故 80
15、曉明礦“1992.7.21”觸電事故 81
16、曉明礦“1990.7.21”觸電事故 82
17、大興礦“1992.7.25”觸電事故 83
18、大興礦“1993.7.5”機械事故 84
19、大隆礦“1995.7.28”機械事故 85
20、小康礦“1996.8.7”電梯事故 86
21、曉南礦“1999.6.29”機械事故 87
22、小青礦“1999.9.16”觸電事故 88
23、曉明礦“2000. 2.20”機械事故 89
24、大隆礦“2000.4.1”機電事故 90
25、大興礦“2000.5.19”機電事故 92
26、大平礦“2005.11.22”機電事故 93
四、運輸事故 95
1、曉明礦“1980.3.15”提升事故 95
2、大隆礦“1981.11.27”跑車事故 97
3、大隆礦“1981.12.25”提升事故 97
4、大隆礦“1981.8.11”運輸事故 99
5、曉明礦“1982.4.9”運輸事故 100
6、大隆礦“1982.9.2”刮板輸送機事故 100
7、大隆礦“1983.2.19”運輸事故 102
8、大隆礦“1983.4.8”運輸事故 103
9、曉明礦“1984.10.8”運輸事故 104
10、大隆礦“1985.2.15”膠帶輸送機事故 105
11、小青礦“1985.4.6”提升事故 106
12、小青礦“1985.8.15”運輸事故 107
13、大隆礦“1986.8.2”刮板輸送機事故 109
14、小青礦“1987.11.17”刮板輸送機事故 110
15、小青礦“1987.4.19”運輸事故 112
16、大隆礦“1987.6.22”運輸事故 113
17、大明一礦“1987.7.19”刮板輸送機事故 114
18、曉明礦“1987.8.22”膠帶輸送機事故 115
19、小青礦“1988.12.6”運輸事故 116
20、曉明礦“1988.2.8”跑車事故 117
21、曉南礦“1988.8.8”提升事故 118
22、曉南礦“1988.9.7”跑車事故 119
23、曉南礦“1989.11.27”跑車事故 121
24、小青礦“1989.5.8”跑車事故 122
25、大興礦“1990.11.7”跑車事故 123
26、小康礦“1990.12.3”刮板輸送機事故 124
27、小青礦“1990.4.16”跑車事故 125
28、曉明礦“1991.12.19”膠帶輸送機事故 126
29、曉明礦“1991.3.14”刮板輸送機事故 127
30、曉南礦“1991.3.6”運輸事故 128
31、大興礦“1991.6.21”運輸事故 129
32、曉南礦“1991.9.18”跑車事故 130
33、大興礦“1992.1.16”運輸事故 132
34、大興礦“1992.11.4”運輸事故 133
35、小康礦“1992.2.22”運輸事故 135
36、大明一礦“1992.2.6”運輸事故 135
37、大隆礦“1992.2.8”運輸事故 136
38、大興礦“1992.3.5”跑車事故 137
39、小康礦“1992.5.2”跑車事故 139
40、小康礦“1992.8.4”轉載機事故 139
41、小康礦“1992.9.15”轉載機事故 140
42、小康礦“1992.9.15”膠帶輸送機事故 141
43、大隆礦“1993.5.25”運輸事故 141
44、大明一礦“1993.8.1”運輸事故 142
45、大興礦“1993.8.14”運輸事故 143
46、小青礦“1993.8.15”刮板輸送機事故 144
47、小康礦“1993.9.19”運輸人事故 145
48、小康礦“1994.2.5”運輸事故 146
49、小康礦“1994.4.8”運輸事故 147
50、大隆礦“1995.1.23”膠帶輸送機事故 148
51、大隆礦“1995.7.25”運輸事故 149
52、大隆礦“1995.10.21”膠帶輸送機事故 150
53、大興礦“1995.8.9”運輸事故 150
54、小青礦“1996.1.13”運輸事故 152
55、大興礦“1997.4.15”運輸事故 153
56、大隆礦“1997.4.16”刮板輸送機事故 154
57、曉明礦“1997.4.17”運輸事故 155
58、大隆礦“1997.4.5”運輸事故 156
59、大隆礦“1997.8.9”運輸事故 158
60、大興礦“2000.12.28”運輸事故 159
61、大興礦“2000.6.7”運輸事故 160
62、小康礦“2000.12.30”運輸事故 161
63、大興礦“2001.3.17”膠帶輸送機事故 162
64、曉明礦“2001.7 .26”跑車事故 163
65、小青礦“2001.12.22”膠帶輸送機事故 164
66、大隆礦“2003.7.10”轉載機事故 166
67、曉南礦“2004.10.14”膠帶輸送機事故 167
68、大明某礦“2004.8.12”刮板輸送機事故 168
69、大明礦“2005.1.5”跑車事故 170
70、小青礦“2006.5.18”運輸事故 171
71、大興礦“2007.3.10”膠帶輸送機事故 174
72、小康礦“2007.4.2”運輸事故 175
五、放炮事故 177
1、曉明礦“1981.12.17”放炮事故 177
2、大隆礦“1984.9.21”放炮事故 178
3、大隆礦“1991.3.15”放炮事故 179
4、曉明礦“1992.7.11”放炮事故 180
5、大興礦“1996.3.5”放炮事故 181
六、火災事故 182
1、小青礦“1989.8.23”火災事故 182
七、其他事故 186
1、大隆礦“1980.3.30”溜煤眼墜落事故 186
2、曉明礦“1981.3.25”井筒墜落事故 187
3、曉明礦“1982.10.27”汙水井墜落事故 188
4、曉明礦“1983.2.13”主井卸載倉事故 189
5、曉明礦“1983.9.16”物體打擊事故 189
6、曉明礦“1984.1.3”主井裝載墜落事故 190
7、曉明礦“1985.1.4”副井墜落事故 191
8、大隆礦“1985.7.15”樓房墜落事故 192
9、曉南礦“1985.9.29”擠壓事故 193
10、曉明礦“1986.2.2”副井下墜落事故 194
11、大隆礦“1987.11.12”物體打擊事故 195
12、大隆礦“1989.1.19”淹溺事故 197
13、大隆礦“1990.8.24”主井裝載墜落事故 198
14、小青礦“1991.8.22”物體打擊事故 199
15、大隆礦“1992.1.28”物體打擊事故 200
16、小康礦“1992.4.11”主井裝載墜落事故 201
17、大興礦“1993.12.12”窒息事故 202
18、小康礦“1994.10.25”副井下墜落事故 203
19、小青礦“1994.7.5”物體打擊事故 204
20、小青礦“1995.1.24”場內機動車事故 205
21、大興礦“1998.10.5”地麵煤倉事故 206
22、小青礦“2001.2.6”回風眼墜落事故 207
23、曉南礦“2001.4.22”井下煤倉事故 208
24、曉明礦“2001.4.28”場內機動車事故 209
25、曉明礦“2003.5.23”物體打擊事故 210
26、小青礦“2004.9.28”井下煤倉事故 212
第二部分 人身傷害事故 214
一、頂板事故 214
1、大興礦“1991.12.17”頂板事故 214
2、大興礦“1991.5.26”頂板事故 215
3、小康礦“1993.12.9”頂板事故 215
4、小康礦“1993.8.21”片幫事故 216
5、大興礦“2000.1.24”頂板事故 217
6、大興礦“2000.1.26”頂板事故 218
7、曉南礦“2000.12.5”頂板事故 218
8、小青礦“2000.7.20”片幫事故 219
9、小青礦“2001.2.22”頂板事故 221
10、小青礦“2001.4.20”片幫事故 221
11、小青礦“2001.6.29”頂板事故 222
12、小青礦“2001.9.7”頂板事故 223
13、曉南礦“2002.3.3”頂板事故 224
14、小青礦“2002.4.11”頂板事故 225
15、小青礦“2002.8.18”片幫事故 226
16、大平礦“2004.7.12”頂板事故 226
17、曉南礦“2004.8.23”片幫事故 228
18、曉南礦“2005.3.21”頂板事故 228
19、大隆礦“2006.2.15”片幫事故 229
20、曉南礦“2006.2.23”頂板事故 230
21、小康礦“2006.3.30”頂板事故 231
22、大興礦“2006.5.24”頂板事故 232
23、大興礦“2006.9.18”頂板事故 232
24、小青礦“2006.9.22”頂板事故 233
25、大明礦“2006.9.23”片幫事故 234
26、大興礦“2007.1.6” 頂板事故 235
27、曉明礦“2007.12.24”頂板事故 236
28、曉明礦“2007.12.3”片幫事故 237
29、礦建公司 “2007.6.21”頂板事故 238
30、小康礦“2007.7.13”頂板事故 239
二、瓦斯事故 240
1、大隆礦“1987.12.5”瓦斯燃燒事故 240
2、大隆礦“2001.2.24”瓦斯燃燒事故 241
3、大興礦“2003.11.4”瓦斯燃燒事故 242
4、大興礦“2006.6.9”瓦斯燃燒事故 245
三、機電事故 246
1、大明一礦“1997.8.6”機械事故 246
2、大興礦“1998.4.25”起重事故 247
3、大興礦“2000.5.29”物體打擊事故 248
4、曉南礦“2000.8.18”機械事故 249
5、小青礦“2000.8.31”起重事故 249
6、小青礦“2001.4.10”機械事故 250
7、大平礦“2002.12.24”觸電事故 251
8、大明一礦“2002.4.27”觸電事故 252
9、小康礦“2003.1.22”觸電事故 253
10、小青礦“2003.11.20”機電事故 254
11、大興礦“2003.3.17”機械事故 255
12、小康礦“2003.3.17”起重事故 256
13、小青礦“2003.3.31”機械事故 257
14、小康礦“2004.3.21”機械事故 257
15、小青礦“2004.6.18”觸電事故 258
16、曉明礦“2004.6.30”機械事故 259
17、曉明礦“2004.8.12”機械事故 260
18、小青礦“2004.8.15”機械事故 261
19、小青礦“2006.10.20”觸電事故 261
20、小青礦“2006.6.1”機械事故 263
21、大明礦“2006.7.6” 機械事故 263
22、小青礦“2006.9.4”機械事故 265
23、大隆礦“2007.1.2”觸電事故 266
24、大興礦“2007.1.5”機械事故 267
25、曉明礦“2007.1.8”機械事故 268
26、大隆礦“2007.3.18”機械事故 268
27、曉南礦“2007.4.19”機械事故 269
28、大隆礦“2007.4.27”機械事故 271
29、曉南礦“2007.5.5”觸電事故 272
30、大興礦“2007.8.25”機械事故 273
31、大興礦“2007.8.30”機械事故 274
四、運輸事故 275
1、大興礦“1991.2.23”運輸事故 275
2、小青礦“2000.12.11”運輸事故 276
3、曉南礦“2000.7.31”運輸事故 277
4、曉南礦“2001.6.17”運輸事故 278
5、小青礦“2001.6.22”提升事故 278
6、小青礦“2001.6.22”運輸事故 279
7、小青礦“2001.6.24”運輸事故 280
8、曉南礦“2001.7.18”運輸事故 281
9、小青礦“2002.1.18”運輸事故 282
10、曉南礦“2002.11.1”運輸事故 283
11、小青礦“2002.12.6”刮板輸送機事故 284
12、曉南礦“2002.2.26”運輸事故 285
13、小青礦“2002.3.28”運輸事故 286
14、曉南礦“2002.3.4”運輸事故 286
15、曉南礦“2002.5.28”運輸事故 287
16、小青礦“2002.6.10”運輸事故 288
17、小青礦“2002.6.2”運輸事故 289
18、小青礦“2002.7.10”膠帶輸送機事故 290
19、小青礦“2002.8.12”運輸事故 290
20、曉南礦“2002.9.25”運輸事故 291
21、曉南礦“2002.9.9”運輸事故 292
22、大平礦“2003.1.17”輸送機事故 292
23、小青礦“2003.4.12”運輸事故 293
24、大平礦“2003.6 .11”運輸事故 294
25、小康礦“2003.6.4”運輸事故 295
26、小青礦“2004.1.28”運輸事故 296
27、小青礦“2004.5.26”運輸事故 297
28、曉明礦“2005.1.3”綜準隊運輸事故 298
29、曉南礦“2005.3.1”運輸事故 299
30、曉南礦“2005.3.12”運輸事故 300
31、曉南礦“2005.4.29”膠帶輸送機事故 302
32、小青礦“2005.5.15”運輸事故 302
33、曉明礦“2005.8.16”運輸事故 303
34、小康礦“2005.8.19”運輸事故 305
35、小康礦“2005.8.22”運輸事故 306
36、曉南礦“2006.12.15”運輸事故 307
37、大興礦“2006.3.25”運輸事故 309
38、小康礦“2006.4.21”運輸事故 310
39、曉南礦“2006.9.2”運輸事故 310
40、曉南礦“2007.10.29”運輸事故 312
41、大隆礦“2007.4.11”運輸事故 313
42、曉明礦“2007.4.12”運輸事故 314
43、大興礦“2007.4.6”運輸事故 315
44、曉南礦“2007.8.10”運輸事故 317
45、大明礦“2007.8.19”刮板輸送機事故 318
46、大平礦“2007.9.13”膠帶輸送機事故 320
五、放炮事故 321
1、大明一礦“1994.12.26”放炮事故 321
2、曉南礦“1999.11.26”放炮事故 322
3、大興礦“2000.2.24”放炮事故 323
4、小青礦“2003.3.14”放炮事故 323
5、大明礦“2006.12.15”放炮事故 324
六、其他事故 326
1、大興礦“1991.12.5”墜落事故 326
2、大興礦“1991.2.10”墜落事故 327
3、曉南礦“1999.5.12”事故 328
4、曉南礦“2000.10.8”事故 329
5、曉南礦“2000.11.15”物體打擊事故 330
6、大興礦“2000.7.20”墜落事故 330
7、小青礦“2001.1.14”事故 331
8、小青礦“2001.5.24”事故 331
9、曉南礦“2002.2.22”事故 332
10、曉南礦“2002.9.17”事故 332
11、小青礦“2004.3.29”事故 333
12、曉南礦“2004.5.12”事故 334
13、曉南礦“2004.9.25”墜落事故 335
14、曉南礦“2005.1.11”事故 335
15、曉南礦“2005.1.11”事故 336
16、曉南礦“2005.11.9”事故 337
17、曉南礦“2005.4.2”事故 338
18、小青礦“2005.4.29”事故 339
19、小青礦“2006.1.25”墜落事故 339
20、大興礦“2006.10.28”物體打擊事故 340
21、曉南礦“2006.2.9”事故 341
22、大興礦“2006.4.19”事故 342
23、小青礦“2006.5.27”事故 343
24、曉南礦“2006.6.2”事故 344
25、曉南礦“2006.6.28”事故 345
26、曉南礦“2006.7.26”事故 346
27、曉南礦“2006.8.10”事故 347
28、曉南礦“2007.5.13”事故 348
29、大興礦“2007.1.11”事故 349
30、曉明礦“2007.12.24”事故 350
31、曉南礦“2007.2.5”事故 351
32、大平礦“2007.3.1”事故 352
33、大隆礦“2007.3.2”事故 352
34、曉南礦“2007.3.25”事故 353
35、大隆礦“2007.3.27”事故 354
36、小青礦“2007.3.28”物體打擊事故 355
37、大興礦“2007.4.23”事故 357
38、大興礦“2007.4.3”事故 358
39、大興礦“2007.5.12”事故 359
40、大興礦“2007.5.13”事故 360
41、大興礦“2007.5.16”事故 362
42、大隆礦“2007.5.24”事故 362
43、大隆礦“2007.5.27”事故 364
44、曉明礦“2007.5.28”事故 365
45、曉南礦“2007.6.20”事故 365
46、曉南礦“2007.6.30”事故 366
47、大平礦“2007.7.7”事故 367
48、大平礦“2007.9.18”事故 368
49、大興礦“2007.9.19”事故 369
50、大平礦“2007.9.20”事故 370
51、大興礦“2007.9.6”事故 371
第三部分 非傷亡事故 372
一、頂板事故 372
1、曉南礦“1998.7.7”頂板事故 372
2、曉南礦“1999.8.24”頂板事故 372
3、曉南礦“2000.4.12”頂板事故 373
4、小青礦“2000.8.21”頂板事故 375
5、小青礦“2003.9.22”頂板事故 377
6、大興礦“2007.11.24”頂板事故 378
7、大興礦“2007.11.4”頂板事故 379
二、瓦斯事故 381
1、大興礦未投產前兩次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381
2、大興礦“1992.11.5”瓦斯燃燒事故 382
3、曉南礦“2002.1.31”瓦斯燃燒事故 383
4、小青礦“2005.2.6”瓦斯積聚事故 385
5、小青礦“2005.3.27”局部通風機風量不足事故 386
6、小青礦“2005.6.5”瓦斯超限不斷電事故 387
7、大隆礦“2006.10.27”瓦斯燃燒事故 388
8、大興礦“2007.12.25”瓦斯燃燒事故 389
9、大興礦“2007.3.18”局部瓦斯超限事故 398
10、大興礦“2007.4.7”掘進無計劃停風事故 399
11、大興礦“2007.5.13”掘進無計劃停風事故 400
12、大興礦“2007.5.3”瓦斯超限事故 402
13、曉明礦“2007.2.9”瓦斯燃燒事故 404
三、機電事故 406
1、小青礦“2000.7.23”機電事故 406
2、大興礦“2007.4.23”中央主扇停機事故 408
四、運輸事故 409
1、曉南礦“1999.2.6”跑車事故 409
2、大興礦“1997.12.29”跑車事故 410
3、大興礦“1998.3.18”提升事故 411
4、曉南礦“2000.10.27”運輸事故 412
5、小青礦“2000.11.8”跑車事故 413
6、小青礦“2000.7.25”跑車事故 414
7、小青礦“2000.9.18”跑車事故 415
8、小青礦“2002.1.9”跑車事故 415
9、小青礦“2002.5.12”運輸事故 417
10、小青礦“2003.10.7”跑車事故 418
11、小康礦“2003.12.15”跑車事故 419
12、小青礦“2003.3.24”運輸事故 420
13、小青礦“2004.6.11”跑車事故 421
14、小青礦“2005.1.16”運輸事故 422
15、曉南礦“2005.1.23”跑車事故 423
16、曉南礦“2005.1.29”跑車事故 424
17、小青礦“2005.3.10”跑車事故 425
18、小青礦“2005.7.14”提升事故 426
19、大平礦“2005.7.26”提升事故 427
20、小青礦“2005.8.3”跑車事故 429
21、小康礦“2006.1.12”跑車事故 430
22、大興礦“2007.1.30”提升事故 431
23、大平礦“2007.2.3”運輸事故 432
五、放炮事故 433
1、小康礦“1993.9.3”放炮事故 433
六、水害事故 434
1、大興礦“2000.6.8”透水事故 434
2、大明礦“2007.5.13”探放水跑水事故 435
七、火災事故 437
1、曉南礦“2002.1.4”火災事故 437
2、小青礦“2004.5.5”火災事故 439
第一部分 亡人事故
一、頂板事故
1、大隆礦“1981.1.17”頂板事故
1981年1月17日16時45分,W17-1 S2炮采工作麵回收班班長郝××檢查完回收現場,發現中間段頂板有勁不好。他安排三組回收,中間段是他和支護工王××、刮板輸送機工楊××。回收前郝××告訴王××先打好密集支柱的戧頂子,鐵腿子要用木腿替換著回收。然後他就去回順抱木料。王××、楊××打了三棵戧頂子,用木柈打替頂子回收,回到第6棵時,王××用大頭鎬打了四鎬,因頂板壓力大鐵腿沒落,隨即又打了一鎬,鐵腿落了,頂板也隨之落下,推倒了密集支柱,王××躲閃不及被埋住,扒出後已死亡。
事故原因:
1、中間段回收處,上幫頂板掉頂,用大柈刹頂時沒有接頂造成支架不牢,沒有初撐力,回收時頂板冒頂,支架沒起作用,推倒密集支柱。
2、回收時戧頂子不合格,沒有木梁,頂板來壓時,戧頂子不起作用。
防範措施:
1、回采工作麵有掉頂處,刹頂一定要接到頂板,要刹嚴、刹緊。
2、回收時要打好戧頂子,頂板不好,有推密集支柱危險的地點必須打好戧頂子,戧頂子一定要給木梁,嚴禁使用鐵頂子直接戧在鐵支柱上。
2、大隆礦“1981.5.23”頂板事故
1981年5月23日13時50分,掘進三隊在東一東五段運順掘進時,距工作麵17米處的耙鬥機司機潘××正在裝岩,這時巷道左上角頂板突然掉貨,將潘××小腿埋住,接著又下來一塊長800mm,寬600mm,厚500mm的岩石將潘××砸倒後,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脫落的棚梁是臨時支護,為礦用U型鋼,拱型支護,棚子支護不符合作業01manbetx 要求,左側棚腿歪,沒有打筋木。
2、鐵梁子兩端連接板焊縫強度不夠,開焊,頂板來壓後使該棚支護失效。
4、作業者安全意識差,作業前沒能及時發現並排除作業現場周圍的不安全隱患。
防範措施:
2、對製造、加工的支護棚子等質量要嚴格把關,按質量標準驗收,不合格的產品不準使用。
3、加強安全質量檢查工作,對各類不安全隱患,都要及時處理。
3、大隆礦“1981.7.7”頂板事故
1981年7月7日12時20分,東一東五段邊切三角點,掘進二隊隊長蘇××,代理技術員閻××,領著工人放完炮後準備出貨,一開耙鬥機發現耙鬥機的托繩輪壞了,需更換。蘇隊長安排閻××領著一名工人升井抬新的,又安排當班班長康××、副班長邢××帶領全班組人員到邊切三角點處,因6日白班區領導發現邊切三角點處的抬棚有勁,為防止出現意外,所以準備在此處再給一架抬棚。當柱窩挖好立腿子時,發現原抬棚的筋木礙事,便將筋木打掉,然後又發現靠右側腿子後邊有一小柈也礙事,副班長邢××用鋸鋸掉小柈,當小柈被鋸掉後,上幫掉貨將抬棚腿打倒的同時,抬棚、插梁、頂板都同時冒落下來,將康××、邢××、王××等三人埋在下麵。經積極搶救將三人扒出後,王××重傷。康××、邢×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現場幹部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在安排工人備抬棚時不安排打臨時頂柱。備抬棚腿窩挖的比原抬棚腿窩深,抬棚腿形成“吊死鬼”。在打掉筋木和鋸掉支護小柈時,沒有觀察頂板和周圍的支護情況。在施工中沒有清除周圍的雜物,致使事故發生時不能及時退出。
防範措施:
1、加強幹部、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01manbetx ,操作01manbetx 。從思想上、措施上達到安全生產。
2、凡是抬棚和支護的棚子,嚴禁用其它物件代替,必須使用合格坑木支護。
4、大隆礦“1982.4.10”頂板事故
1982年4月10日四點班,維修隊在E1 E5段協助運送綜采架子時,在工作麵四角點往外第10架棚子處頂板冒落(長4.5米,寬4.2米—4.5米,高4.5—5米)將正在此挖腿窩的維修隊副隊長張××埋住達2小時50分鍾,使其窒息死亡。
4月9日四點班(此時綜采架子已安裝45組),往工作麵運架子時,因棚梁矮過不去,維修隊班長毛××與綜采隊張副隊長擅自決定,將刮支架的棚子兩側打上頂子,將梁鋸掉。4月10日零點班,有人反映回風道有壓力,劉××小組在距工作麵四角點6米處給兩根刹杆,一頭搭在第12、13架棚梁上,另一頭用單體支柱作腿托住刹杆的另一端。4月10日白班(事故前一個小班)何××小組在11時左右,隊長呂××在現場,此時正往裏進的第1組支架在四角點往外架棚處卡住了,隨即用工字鋼梁架住棚梁,兩頭用單體支柱將第二架棚梁支起,架子才能過去。13時左右,第二組支架運到四角點往外第三架棚處過不去卡住了,這時維修隊工人用單體把棚支了起來,當支架進到第二架棚時,因梁上有節子過不去,並且拉架子平車掉道,又把棚腿撞了一下,最後用反滑子將架子車退了出來。隊長呂××用斧子將節子砍掉,用單體把棚梁又支了一下,第二組架子才過去(前後三次活動此處頂板)。4月10日四點班,維修隊副隊長張××帶領毛××小組到現場後,發現工作麵後四角點外邊頂板壓力大,決定不進架子,拉底備棚,但綜采隊張副隊長講本班要進4組架子,張××與綜采隊張副隊長決定維修備1架棚,綜采隊進架子,兩不誤。17時左右第一組架子已拉到距四角點往外第10架棚處,因頂板壓力大,架子車無法通過。綜采人員把架子從平車卸下來,用移架梁把架子拉了進去。架子過去後,張××、毛××與小組其他人員研究備棚子(此時張××站在四角點往外4.4米左側即第9架棚腿前)。這時張××說:“備完棚子支架一架也進不去了”,張××叫毛××去工作麵找綜采隊張副隊長說明一下,毛××去工作麵,其餘人員去備料,在毛××等三人離開5—6米時,頂板突然冒落將張××埋住,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領導幹部安全意識薄弱。隻顧生產,不顧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此地點頂板壓力增大,且又經三次活動頂板,造成頂板離層,不但不停止架子進架子處理頂板,還繼續強行往裏進架子。對隱患不及時處理,一托再托,也是導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對危險區域無專職幹部負責。事故前明確指示叫區幹部跟班指揮生產,但維修區沒認真執行,仍采用隊幹部跟班。
4、自主保安能力差,此處頂板壓力明顯增大,還在此處逗留。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2、嚴格執行“三不生產”原則。不準帶隱患作業。
3、危險地段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生產,同工人同下同上。
4、維修巷道必須由外向裏逐架進行,並加固相鄰的支架。
5、大隆礦“1982.4.22”頂板事故
1982年4月22日零點班,采煤一隊E14 W3采場作業時發生一起亡人事故。零點班6時40分,班長王××(死者)與工人劉××、王×分段掛梁刹頂,該處采場頂板破碎,並有一個小斷層,頂板抽條。當掛第四棵梁時,發現頂板掉貨,劉××、王×二人跑出,王××因在上幫刹頂,沒跑出來,被貨埋住。經搶救扒出後已死亡。
事故原因:
1、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安全意識差。
2、隻強調生產,忽視安全。
3、該掛梁地點有一小斷層且頂板破碎,未能及時進行維護。
4、刹頂時沒有專人監護。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技術培訓,認真學習《三大規程》。
3、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處理隱患要有專人監護。
6、大隆礦“1983.7.19”頂板事故
1983年7月19日采煤三隊西一采區北五段四點班接班後,在機尾處放炮18米,留3米煤垛又放炮7.5米。小班分五夥,每夥三人五塊板從機尾處開始攉貨。李×在距機尾5米處上幫攉貨。此時頂板來壓,下幫第二排支柱下沉,距機尾第一排第6棵支柱不吃勁,傾倒在輸送機上,輸送機正在運轉,倒在輸送機上的支柱又支倒7棵單體支柱,瞬時單體的鉸接頂梁掉下橫在輸送機上,該鉸接梁又將上幫第2、3棵臨時支柱、下幫第8、9棵正規支柱拉倒,頂網下沉後,在輸送機上方扯開,最後造成冒頂5米,並將正在攉貨的李×擠在上幫(18時50分)。經搶救於22時30分將李扒出,李×已死亡。
事故原因:
1、采場支護質量不合格,正規支柱迎山角度不夠,個別處頂梁沒有進行鉸接,初撐力不夠。
2、工作麵沒有設置運輸信號閉鎖裝置,出現意外情況後沒能及時停氣閉鎖。
3、上幅金屬網聯接不符合規定要求。
防範措施:
1、加強采場工程質量管理。
2、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提高職工生產技術水平。
3、設置運輸信號閉鎖裝置。
7、大明一礦“1984.10.22” 片幫事故
1984年10月22日二班,615采煤隊在東二東一段炮采工作麵正常作業。該采場偽頂由層理發育的泥岩組成,較破碎,導致片幫現象嚴重,作業難度較大。18時10分許,當班代班隊長董×安排工作後,便在距機尾25.5米處協助工人支刮板輸送機,但由於此處少打了2棵臨時頂子,且沒有認真進行敲幫問頂,致使煤壁突然發生片幫,落下一塊4.0×1.1×0.9米的大塊煤塊,將正在推刮板輸送機作業的董×砸成重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21時2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當班工作麵上幫少打2棵臨時支柱,且其它臨時支柱打的不牢,柱距超規定,導致片幫煤塊砸在刮板輸送機上,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沒有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對煤壁片幫隱患重視不夠,未能及時排除事故隱患,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單位安全管理不善,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8、大明一礦“1985.1.13”頂板事故
1985年1月13日夜班,616采煤隊在17-5炮采工作麵距機尾處進行開幫作業,當班共分3個翻打組,每組翻打長度為15米。4時30分許,第一組翻打人員龍×、馬×已將所負責的15米正規支柱基本打完,這時,班長又將第二段7.5米有淋水地段的翻打、回收任務加給他們,並在報酬上做了許諾,這樣,兩人的作業長度就達到了22.5米。5時30分,當兩人作業地段的正規支柱打了19.5米時,工作麵整個循環已經完成放炮、攉貨任務,尚有42米正規支柱未打。在這種情況下,帶班隊長違章指揮,開始第二個循環的放炮作業。5時45分,龍×、馬×二人將正規支柱全部打完後,便開始往機尾方向倒退回收。當回出第3棵支柱後,馬×因回收工具不合格,便到機頭換工具。此時,龍×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一人繼續回收,當他拽第4棵支柱時,頂板發生冒落,將其壓在1.9×1.6×0.9米的大塊下,因傷勢嚴重,後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工人龍×急於早升井,違章操作,在馬×去機頭取工具時單獨一人作業(作業規程規定為二人作業),回收處頂板不好,又沒有打戧頂子,造成回收時頂板冒落埋人,是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帶班隊長違章指揮,明知21米處的頂板破碎、淋水較大(共9米長範圍),回收困難,但沒有采取臨時措施,更沒有親自在現場指揮。在工作麵的正規頂子還差42米未形成、回收工作還未進行的情況下,就在機尾開幫放炮(第二個循環)10米,放炮地點距回收地點(事故地點)僅有9.5米。由於放炮頂板震動,加速頂板冒落。是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工作麵規格質量差,鉸接頂梁不鉸接,支柱密度不夠,給回收工作造成困難,留下了事故隱患,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9、大隆礦“1985.10.7”片幫事故
1985年10月7日零點班,407隊帶班班長丁鳳武安排郭××、陳××、薑××、張××四名同誌去北翼1#輔助上山下部車場打錨杆眼,接班時丁××檢查了打錨杆眼作業地點的安全情況,沒有發現有裂隙及片落跡象,便開始打錨杆眼。當幹到一點三十分時,四名打眼工將前進左幫錨杆眼打完,打右幫第十三、十四個錨杆眼時,突然片幫(長5.4m、高1.9m厚0.8m)將四名打眼工砸在岩石下,造成陳××死亡,薑××、郭××、張××受傷。
事故原因:
1、沒有按規程要求施工,掘進後隻進行噴漿護幫頂,沒有打錨杆掛網和二次噴砼,空頂距超過4米,以至補打錨杆眼時發生傷人事故。
2、由於掘進時沒有發現片幫麵的右邊有一小斷層,噴漿時也沒有發現,當補打錨杆眼時對岩幫的震動,造成片幫傷人事故。
3、安全思想不牢,在施工中沒有認真進行敲幫問頂,並在空頂距超過規程規定的情況下違章作業。
4、噴漿厚度規程規定50mm,實際隻有20~40mm,沒有達到規程要求。
防範措施:
1、認真貫徹作業規程,按照規程規定嚴格檢查施工,發現施工與規程不符立即停止作業。
2、巷道中發現岩石破碎、岩層裂隙較多,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改變支護形式,保證安全生產。
3、加強對幹部職工的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認真學習、熟悉作業規程。
4、建立安全檢查製度,做到班班有安全檢查員,隊日檢,區旬檢,牢把安全關。
5、要嚴格按施工順序施工,空頂、空幫距離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中的規定。
10、曉明礦“1985.10.8”片幫事故
北一采區北四段四層綜采工作麵,從6日四點班開始停產,進行清掃溜煤眼工作,到8日零點班為止,共進行了五個小班,當班任務是清掃溜煤眼中的最後1段,計15米,每二人一組,崔×和閆×兩人為第五組,第一組至第四組作業時未發現溜煤眼內有異常現象,4時10分,閆×第一個開始下溜煤眼,下至25米時呼喊繼續放鋼絲繩,當下至距工作地點6米處時,溜煤眼上口的崔×聽到有片幫落石的響聲,呼喊無回音,當即進行搶救,閆×經搶救無效死亡。根據事故現場勘察,距溜煤眼上口25米處的眼壁有掉石痕跡,落石體積為250mm×300mm×500mm。
事故原因:
1、安全意識淡薄,敲幫排除危石不細、不徹底,思想麻痹,安全員作用發揮不好。
2、溜煤眼堵塞,放炮疏通,眼壁圍岩震動又被潮濕的粘貨封閉,清掃後裸露風化,裂隙加大而脫落,雖經檢查,但未能及時排除險塊。
3、工作麵有水,出貨含水量高,溜煤眼堵塞後水份使圍岩膨脹,致使本已遭到破壞的岩石受漲脫落。
防範措施: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生產。
2、從設計上把好關口,溜煤眼要考慮到避免堵塞或安全處理堵塞的方案。
3、嚴格執行“三大規程”,認真執行措施中的各頂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11、曉明礦“1986.9.27”片幫事故
1986年9月27日,掘進八隊在南四采區軌道下山下部車場掘進工作麵正常施工,四點班接班後,工作麵存貨7~8車,木棚距工作麵迎頭350mm,組長崔×站在浮貨上用撬棍將幫頂進行了全麵檢查,找了浮石,安全員王×來到工作麵又找了一遍,認為幫頂支架沒有問題開始打眼,打完眼後,崔×與打眼工敦×共同裝藥,快裝完時,崔×說:“老敦你裝這幾個底眼,我去加固棚子”。19時,敦×裝的右半部第三個底眼(最後一個炮眼)封泥已裝完,就要抽炮棍時,工作麵迎頭上部突然掉下一塊350×220mm球冠狀岩石,擊中敦×的頭部,即送往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思想不牢,生產中對安全檢查和防範不能貫徹生產的全過程,隻在打眼前做了敲幫問頂找浮石工作,打眼後圍岩受到水浸和震動,頂板岩石又有滑麵,其堅固性穩定性均遭破壞,裝藥前沒有再一次進行敲幫問頂,導致事故發生。
2、沒有認真執行掘進頂板管理十條規定中的有關要求。
3、安全帽襯帶繩是用雷管腳線“胡弄”的,使帽鬥與頭部直接接觸,失去了緩衝使用。
4、對入井人員勞動保護使用教育、檢查的不夠,出現漏洞。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掘進巷道頂板管理十條規定,堅持做好敲幫問頂製度。
2、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消除麻痹大意思想。
3、加強對入井人員著裝檢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入井。
12、小青礦“1987.1.16”頂板事故
1987年1月16日下午四點班,663采煤隊隊長李××跟班主持了班前會,李隊長講,我們隊這兩天任務完成的不好,要多幹點,要注意安全,別碰手碰腳,要掛好梁、刹好頂,這個班爭取幹47塊板。之後帶班班長石××講:快過年了,大家幹活加點小心,把工作麵維護好,並進行了分工。支柱回收工作分四組,第一組年××、宋××負責從機尾十一塊板開始工作。帶班班長石××到工作麵後全麵檢查了一次,未發現什麼問題,和看刮板輸送機工拴好點繩,開始放炮。放炮時李隊長在機尾擔任警戒,放完炮找頂後又回到機尾,這時機尾十一塊板已掛完梁、打好柱、移完刮板輸送機,正回柱放頂。其它組的邢××、施××幹完活也來幫助幹,隊長李××在前邊回柱,邢××監護,年××等人配合,先後回收兩棵柱無異常,回第三棵時發現頂板掉塊,情況異常,李隊長立即下令,作業人員向機尾方向撤離,作業人員剛剛撤出,就聽見“啊呀”一聲,回去一看,質量驗收員薑××被夾在支柱和木梁之間,前胸靠支柱,木梁壓在後背,頭向側麵看。於是李隊長帶著人在梁下打好柱子,撤掉胸部柱子,把薑××抬到回順,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對炮采工作麵頂板管理十條規定貫徹不力,執行不嚴,其表現在工程質量不好,加上局部頂板不完整,有滴水,導致機尾6.4~10.5米處頂板抽條、局部冒落。
2、處理局部冒頂使用長木梁後未采取相應措施,在回收時未將大尾巴梁鋸斷,頂板矸石冒落,造成悠梁傷人。
3、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工作麵臨時變化有險情時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防範措施:
1、必須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不安全、不采取相應措施堅決不能生產。
2、堅決按“三大規程”和“采煤工作麵頂板管理十條”認真落實,加強頂板的管理。
3、工作麵有變化時,要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13、大隆礦“1987.8.7”頂板事故
8月7日8時10分,維修二隊崔××等一行9人進入北一采區下部車場進行破砌镟工作。破砌镟斷麵:淨高3.1米,淨寬4.2米。在破砌镟處,舊镟破損較嚴重,下麵已支護兩架木棚,用木柈井字型木垛接镟頂。原兩架木棚中有一架木棚腿影響砌镟,為此,他們在距棚腿0.6米處又備了一架木棚,幫頂刹好後,將原木棚翻掉,但有約1米厚的白砂岩傘簷沒找掉(白砂岩傘簷岩石完整,未發現裂隙)。用二根1.5米長,直徑12厘米粗的圓杆,一頭擔在舊镟頭木柈上,另一頭擔在新镟頭的挑梁木垛上,用大小柈將傘簷刹住,並將其它空幫空頂刹好開始砌镟牆。此時最大空頂距1.2米。14時45分,頂板突然來壓,舊镟頭及木垛陷落,挑梁滑動,傘簷白砂岩石滾下,推倒木棚,造成冒頂。冒落高度1.4米,冒落後最大空頂距2.2米,冒落岩石約4立方米,當時砌镟工崔××站在兩車中間接砂灰,被冒落的岩石塊壓住。現場人員立即將崔××從岩石中扒出,並送至地麵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支護傘簷的兩根刹杆,一頭擔在舊镟頭朽木柈上,一頭擔在新镟頭上部挑梁上,頂板突然來壓,傘簷白砂岩石將舊镟頭上部朽木镟頭壓落,支護傘簷兩根刹杆滑動,造成冒頂,並推倒兩架木棚。支護頂板岩石的兩根刹杆沒有起到支護作用。
2、兩根臨時支護木棚,雖然用木柈接頂,但兩幫沒刹嚴,沒有戧頂子,頂板岩石冒落將木棚推倒。
3、安全思想不牢,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防範措施:
1、在破砌镟施工中,首先必須找淨浮石,頂板刹嚴備實,否則不得施工。
2、對臨時木棚支護,必須用木柈接頂,同時兩幫刹嚴,打好勁木、戧頂子。
3、加強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各級人員技術素質,加強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質量。
4、各級安全檢查,嚴格執行“三大規程”,隱患不處理不許作業。
14、曉明礦“1988.3.26”頂板事故
1988年3月26日白班,維修一隊方×小組六人在南四采區東二段四層回順和東三段四層邊聯交岔點處拆換兩架縮口抬棚梁。15時左右已基本完活,在收工前,班長方×安排進行收尾工作:有人在清理木料,有人在清點工具,有人在掃貨清道,有人在檢查工程質量,加固棚子。當時局部通風機和刮板輸送機都在正常運轉。由於作業地點噪聲太大,作業人員未聽到異常響聲,也未觀察出頂板有異常變化,突然整個抬棚倒了,六根插梁全部平落下來,頂板冒落長3.8米,寬2.8米,高2.0米。造成兩人死亡,一人重傷。
事故原因:
該事故地點為10.3米2的大斷麵交岔點,一側設40型刮板輸送機供裏麵邊掘進出貨,巷道中間鋪設鐵道供掘進運送物料,風筒及電纜吊掛在有輸送機一側巷道的幫上,工作現場噪聲較大。
在清理事故現場後發現該處刮板輸送機被頂彎達5米長,偏離刮板輸送機的正常溜道0.7米,而兩側煤幫並無礦壓顯現,據此斷定為一側抬棚腿被刮板輸送機拉出的類似木拌的物體支倒後,使整個抬棚插梁全部落下,造成冒頂。
防範措施:
(一)事故教訓
1、管理幹部和生產作業人員的安全第一思想還不夠紮實,沒有把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工種01manbetx 落實到生產的全過程中去。特別是在比較繁雜的條件下作業。對意外因素的幹擾,缺乏相應的防範措施。
2、工人缺乏安全技術知識,缺乏安全生產經驗,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3、同一采區同一煤層應盡量避免臨近開采的布置,以減少煤巷大斷麵交叉的設計,給支護選型及巷道維修帶來不便。
4、對於鐵木結構支護形式的應用範圍也值得研究和探討。
5、該處的支護已竣工半月有餘,但一受到外力的作用整個棚子就倒了,工程的質量存在一定的問題。
6、在即有刮板輸送機,又有軌道,還有局部通風機聲響的繁雜條件下施工,在監視措施或以安全為主先後順序上應有正確的選擇。
7、單位幹部、班組長對意外的靜態變化、動態變化心中無數,認識不足,缺乏防範措施,更沒有到現場親自把關。
(二)防範措施
1、強化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不斷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安全技術業務素質,做到對作業現場的不安全因素心中有數,製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2、選擇合理的施工方案,考慮各種不利因素,改進不合理設計,做到技術合理,安全可靠。
3、加強巷道維修管理,嚴格落實井巷維修管理製度。
4、嚴格工程質量驗收、檢查製度,不斷提高工程質量。
5、加強大斷麵、繁雜條件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措施必須具體、切實可行,確保作業過程中施工人員的安全。
15、大隆礦“1988.6.16”頂板事故
1988年6月16日四點班,645采煤隊炮采工作麵從機頭向機尾放炮開幫,當開幫、出貨、推刮板輸送機、打正規支柱工作結束後,開始回柱放頂。回柱放頂工作分為五組,每組2人分段作業。死者汪×與王×在第四組,回收段長度10.5米,當安全員胡××在檢查放頂工作時,發現汪×負責地段沒打戧頂子,督促汪×、王×二人補打戧頂子後回收,然後到其它段檢查去了。安全員離開後,汪×、王×二人仍沒打戧頂子繼續回收。在21時汪×回收最後一顆支柱時,頂板突然來壓,將棚子推倒,隨即冒落將汪×埋住,頂板冒落麵積3m×2m,冒落高度2m。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立即組織搶救,22時15分扒出汪×,經大夫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下幫戧頂子不全,按作業規程規定,下幫一個頂子必須打一個戧頂子。本班回收時,下幫的戧柱沒有打全。
2、死者王×不按作業規程要求去做,違章作業,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員現場發現隱患後,沒有在現場親自督促整改。
防範措施:
1、個別職工有章不循,沒有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有關規定。
2、加強工作麵質量,打齊戧頂子和臨時支柱,做到回收前每一柱一戧。
3、加強幹部、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三大規程”要求去做,保證工作麵質量。
4、狠反“三違”,確保安全生產。
16、大隆礦“1988.10.11”頂板事故
10月11日白班,多經公司采煤隊采煤工霍××與另外兩人一組,回收工作麵回風三角點支柱。該工作麵為炮采麵,采用0.8m頂梁,2.3m支柱,見四回一。9時15分,當霍××用大頭鎬回工作麵後三角點最後一排靠裏的一棵支柱時,柱鎖剛剛打縮後,頂板突然冒落將其埋在底下,其他兩人隨即組織搶救,9時25分將霍××扒出,抬到地麵經搶救無效於10時45分死亡。
事故原因:
1、該工作麵斷層較多,由於斷層的影響,回順三角點第三排支柱打在斜坡上,當頂板來壓,第三排支柱下滑,失去支撐能力。
2、回收作業前沒打戧頂子。
3、作業人員在回收作業時,後退路線有障礙物。
4、回收敲打柱鎖時用力過猛。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嚴格按作業規程和01manbetx 去做。
2、當工作麵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製定補充措施,加強支護質量。
3、杜絕作業中的“三違”行為和不正確的做法,提高職工作業中的自主保安能力。
17、小青礦“1989.1.22”頂板事故
1989年1月22日零點班,負責擴大副井下-447中央泵房斷麵的砌镟隊徐××小班,接班後的主要工作量是將零點班留下的2米镟牆立镟胎、砌20行料石拱。大約午夜零時,班長徐××帶領工人來到作業地點,徐××和褚××先用撬棍找了找幫頂,隊技術員張××也看了一遍,看沒危險後進行作業。工作時由徐××和褚××、朱××、劉××、張××翻镟胎,翻完後,褚××就和王××、李××、周××運料石,韓××和灰。工作麵由徐××、朱××、張××、劉××搭跳、立镟胎。在搭跳過程中,徐××、朱××在前進右幫,張××和劉××在前進左幫立镟胎炕沿,劉××雙手扶木料,張××拉鋸,還沒鋸一分鍾(時間為1時15分),突然頂板來壓掉塊,把劉××埋住,韓××、朱××、徐××把壓在劉××胸部的矸石抬掉。當時劉××半仰著(掉下有6~7塊小塊,大塊長約1.4米,寬0.6米,厚0.12米。張××、褚××也被打傷),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該隊不按規程措施作業,在補充措施沒批的情況下,擅自改變支護形式,終因支護強度不夠,放炮冒落近百車貨,雖經搶修,但給頂板管理留下隱患。
2、四點班跟班副隊長升井後交班說“幫頂沒啥變化,就是正頂有道裂縫,下去檢查一下”。卻沒有得到零點班的重視,沒有堅持經常性的敲幫問頂,找掉不徹底,在刹杆不全、刹頂不嚴的情況下冒險作業,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3、當時中央水泵房水泵開著,沒有發現頂板掉落的預兆也是事故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嚴格按規程措施施工,措施沒批下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支護形式。
3、嚴格執行公司和礦有關頂板管理的規定,確保支護質量,正確使用前探別頂,堅持經常性的敲幫問頂,嚴禁空頂下或支護不完好的情況下作業。
4、凡有頂板作業的地點必須設好專職頂板監護人,作業現場必須有跟班幹部、安檢員在現場監督檢查。
5、堅持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的原則,做到“三不傷害”,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18、大隆礦“1989.11.19”頂板事故
1989年11月19日,礦多種經營公司井巷維修組負責井下西翼采區北十二段膠帶輸送機道拉底翻棚工作,本月2日開始施工,於18日已拉底修棚至膠帶輸送機尾三角點處。19日白班井巷維修組負責在運順換棚2架,處理抬棚1架、拔鐵腿1根。在12時20分左右處理最後一架棚,棚子拆完後,左幫用∮12cm,長2m園杆探頂,右幫用長1.6m大柈探頂,探杆上用小柈接頂。頂刹完後拔腿子挖柱窩,左幫腿子給上後,右幫是組長崔××和李××挖柱窩,崔××在上邊挖,李××在下邊挖。12時55分,工人李×替換崔××,此時李×見頂板下沉,就喊李××快跑,同時李×與崔××向上跑了兩步,這時頂板岩石冒落下來,將李××埋在裏麵,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翻棚時臨時支護不牢固,三角點的擴口棚和抬棚沒有進行有效加固,頂板來壓後壓斷臨時支護並推倒抬棚,造成三角點處冒落。
2、原木棚材質不符要求(火燒木),木徑不夠粗。
3、此三角點處有兩部輸送機頭,一條膠帶輸送機,一個風機,噪音很大,不能及時發現頂板來壓情況。
防範措施:
1、拆棚要堅持加固前後5米內支架,拆棚、挖柱窩堅持設專人監護幫頂製度。
2、對不符合要求的支護材料堅決不能使用。
3、完善質量驗收製度,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不予驗收,要推倒重來。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認真開展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抗災能力。
19、小青礦“1989.3.24”片幫事故
1989年3月24日下午3時,殘采隊副隊長趙××跟班,主持了班前會,班前會上首先強調了安全生產和加強工程質量,接著講了上個班的情況:工作麵機頭還有六塊板的炮沒有放,18塊板的貨沒拿,刮板輸送機壞了正在處理,之後帶班班長孫××分工下井。
入井後,一部分人配合二班處理刮板輸送機,一部分人待命。副隊長趙××和班長孫××檢查工作麵的情況,經檢查除發現過度段後邊硬幫上有點傘簷外,沒有發現其它情況,這時刮板輸送機已修好,撤出人員準備放炮,放完炮後,開始掛梁子出貨。在出貨過程中,從機頭數頭一組李××發現有漏炮,便告訴孫××,孫××布置放炮員重新放炮。刮板輸送機停機,放炮員馮××把炮放完後警戒解除,孫××走到機頭檢查發現還有一炮漏掉並告訴放炮員繼續放了,同時告訴李××把崩倒的頂子扶起來。這時另一組三人方××、肖××、劉××等著幹活,當時劉××坐在距刮板輸送機邊300mm左右的地方麵向硬幫,肖××坐在距劉××一米遠的地方,抱著鍬麵向老塘背靠硬幫坐著,右肩前有一棵頂子。當坐下3~4分鍾,劉××發現靠機尾方向開始片幫掉貨,馬上就站了起來,肖××坐的地方也跟著片幫掉貨,有一個大約400~500mm左右的大塊砸在他的腰臂部,將肖××埋住。
事後經現場調查,在機頭方向向裏30米處出現7m長的片幫,片幫的地段共有5棵臨時柱,片幫後推倒了4棵(其中1、2、3、5棵被推倒,第4棵頂子沒倒), 肖××正被埋在第4棵頂子下側,右肩頂在第4棵頂子上呈半坐式,鐵鍬壓在右大腿下,鍬把壓在右臂上,搶救出已死亡。
事故原因:
1、職工隊伍人員新、素質差,缺乏自我保安能力。
2、工作麵空頂時間長,造成煤壁鬆動片幫。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增強職工安全技術業務素質,牢固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保安能力。
2、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加強對頂板的支護質量,認真做好“敲幫問頂”和防片幫工作。
3、強化現場的安全管理,對空頂時間較長的地段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20、小青礦“1989.7.28”頂板事故
1989年7月28日11時,在S1N02#采煤工作麵距機頭16米處,開幫放炮攉完煤後,支柱工任××同另一工人在翻打上幫臨時支柱時,頂板落石(1000×700×250mm)砸在任××的背部和左腿上,造成多發傷、肝破裂、創傷失血休克,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任××沒有按照作業規程和01manbetx 的規定進行作業,沒有進行先打後翻,違章作業。該人入礦隻有五個月,安全技術素質低,自主保安能力差。
2、事故發生地點煤壁的上部有落差0.25m的小斷層,頂板比較破碎。
3、跟班隊幹部發現此處險情後雖有安排,但沒有在現場指揮,沒有采取具體的安全措施。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2、對職工特別是新上崗職工要加強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工人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
3、教育工人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作業。
4、在遇有頂板破碎、危險地段作業時,隊幹部必須親自在現場指揮作業。
21、大明一礦“1989.8.27”頂板事故
1989年8月27日夜班,大明一礦611采煤隊支柱工董×和劉×負責回收上班留下的5棵支柱。3時許,5棵支柱已經回出4棵,當回收第5棵支柱時,由於頂梁被頂網包住,此時,董×違章作業,將頂網剪開200毫米後將頂梁回出,這時,頂板發生漏貨,劉×開始清貨,清完貨後於3時07分走出現場取料。當劉×剛剛走出4、5米時,聽到董×大叫,發現董×被頂板突然冒落的貨埋住,後迅速組織人員清貨,於3時55分將其扒出,但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回收工董×回收時違章將頂網剪開200毫米,致使回收後頂板發生漏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同董×一同回收的工人劉×對董×違章剪網不加製止,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當班跟班幹部對上班餘下的5棵支柱的回收工作重視不夠,現場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22、大隆礦“1990.5.12”頂板事故
1990年5月12日,礦多種經營公司采煤工作麵,四點班郭××和郭×被分配到該工作麵距機頭38.5米處出貨。因上班放炮後罐籠貨滿隻出完48米,還有22米貨沒有出完無法打正規支柱,並有三棵頂梁沒有鉸接,隻在一棵端頭打了一棵臨時支柱。郭××先維護一下自己分段處,就用大頭鎬敲鐵腿準備掛梁,柱腿縮後頂板掉下一塊鍋底狀的自滑麵石頭,(長1.3米,寬1.2米,厚0.4—0.6米),郭××因躲避不及時被壓在下麵,因頭部傷勢較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放炮後空頂的時間較長,麵積較大,並且沒掛鉸接頂梁打臨時腿支護。
2、帶班隊長陸××安全觀念淡薄,對事故隱患沒能及時發現和處理。
3、死者郭××違章作業,沒按作業規程作業,翻臨時支柱前沒有敲幫問頂,沒有執行先打後翻的原則。
防範措施:
1、認真落實局發炮采工作麵頂板管理的十條規定,加強采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作業規程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2、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作業前要認真檢查作業地點的頂板支護及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執行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在改柱作業時,要做到先打後翻。
4、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23、小青礦“1991.10.19”片幫事故
1991年10月19日白班,隊長張××主持班前會。張隊長講,從今天開始到月末,我們按礦裏要求平均日產要確保400噸,同時要求要保證采場工程質量,要注意安全。然後由班長馬××分工,厚××被分工攉煤,於是大家更衣入井。入井後,工作麵機頭餘15塊板,於9點開始放炮,機頭15塊板幹完後又從機尾開始放炮。放炮後本班班長馬××將幫、頂檢查一遍,發現距機尾38.6米處即厚××的作業地點有片幫的危險,就進行了處理;但是,由於尚未攉煤,煤大量堆積,無法再進行處理,班長馬××就幹別的活去了。厚××在煤將要攉完處理有片幫危險的煤壁時,由於處理方法不當,退路選擇不正確,在發生片幫躲閃時,頭部撞到單體支柱三用閥上,橫仰臥在刮板輸送機上,雙腳被片幫大塊煤壓住(煤塊長1.5米,寬0.65米,厚0.65米),在他身邊作業的李×和王××立即打信號停刮板輸送機,副隊長王××立即組織大家把厚××的雙腳從大塊煤下扒出,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此處攉煤作業的厚××已發現煤壁有片幫危險,但在處理時,由於方法不當,退路選擇不正確,未能做到自主保安。
2、班長在檢查幫、頂時發現該處有片幫危險,也進行了處理,但沒有留下來在厚××攉煤過程中進行徹底處理和監護,沒有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防範措施:
1、對職工繼續加強安全思想教育,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
2、對不安全隱患要做到處理及時、徹底,不留後患。
3、加強自主保安教育,嚴格要求工人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提高工人的技術素質,提高自我防範能力,堅持“三不生產”,做到“三不傷害”。
24、大隆礦“1991.2.11”頂板事故
1991年2月11日白班,礦多種經營公司采煤隊,在西一北六段回采工作麵正常生產。9時50分在前缺口處作業的3人祁××、趙××、陳××在前缺口機頭上方第一排鉸接頂梁處掛梁處掛梁打腿。此時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拉出一塊長600mm×寬400mm×厚100mm矸石,將機頭第二排超前支護的鐵腿擠倒,造成鉸接頂梁掉落,從而造成前三角點處頂板冒落。冒落範圍:長3300mm×寬4000mm×高2000mm。將正在掛梁作業地祁××和在缺口處出貨的趙××埋住。經礦多種經營公司領導積極組織搶救,於11時零5分將冒落區內的祁××和趙××扒出。但因兩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職工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能力差。替換棚時違章作業,前缺口第一架棚子掛完梁子後,隻打一個腿,在沒有加水平楔子,前端沒打支柱的情況下,撤掉原順槽左側兩個棚腿。造成原順槽棚梁正懸臂支護。
2、工作麵機頭距前缺口第三排超前支護頂梁隻有300mm高,工作麵輸送機頭處漂鏈造成積貨,拉出的大塊將第三排超前支護的鉸接頂梁擠傾斜,大塊矸石進入運輸順槽刮板輸送機後,將第二排超前支護的鐵腿擠倒,頂梁掉落。在頂板壓力的影響下,正懸臂處冒落後推倒三角點的支護造成冒頂。
3、前缺口放炮出完貨之後掛梁、打腿不及時,從而造成這起亡人事故。
防範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和局《關於炮采工作麵頂板管理十條》的規定,進一步加強采場的工程質量和前後三角點工程質量的管理,嚴格按作業規程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2、作業前認真檢查作業地點的頂板支護及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不安全不生產。
3、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尤其是作業規程中的各項要求,在翻棚時,要做到先掛梁,後翻棚,翻棚後立即給上正規支柱。做到不安全不生產,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加強前後三角點安全出口的管理,兩巷支護高度不得小於1.6m。對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漂鏈和拉出的大塊矸石要及時處理,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25、曉南礦“1991.9.3”頂板事故
1991年9月3日20點30分,曉南礦東一采區722開切眼掘進,放炮後冒頂,埋住穀×、汪×二人,救出後穀×左腿受傷,汪×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的經過是:9月3日晚7點班,作業人員先對722開切眼的支架做了加固,按規定打好了中心頂子,便開始放炮,放炮後進行敲幫問頂,挑好安全頂。在出貨過程中,頂板突然來壓,隨即產生了冒頂,六架棚梁脫落(棚腿未動),將穀×、汪×二人埋住,穀×於22點40分救出,左腿受輕傷,汪×於0點10分救出,經搶救無效死亡。
該事故從客觀上講,因為722開切眼頂板複合層達1~1.5米,壓在了支架上麵,又是使用4.8米長工鋼梁,產生較大撓度,承受不了頂板如此厚度複合層產生的壓力,再經過放炮的震動,使較大範圍複合層整體與直接頂板脫離,完全壓在棚梁上,將棚子壓跨。
從主觀上也存在下述問題:
1、當班班長黃×對複合層頂板重視不夠,放炮後檢查不細,對臨時支架加強維護力度不夠,沒有及時發現冒頂征兆。
2、上一個班班長陳×,已經有人向他反映,發現兩架棚子來壓下沉,陳×檢查以後,沒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當班僥幸沒有發生事故,下班的時候也沒有向接班人員交待,沒有引起接班人員的重視。
這起事故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在施工中,要不斷加強檢查,注意工程質量,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為此要采取如下防範措施:
1、爆破作業在放炮前、放炮後要指派專人檢查周圍的安全狀態,嚴格檢查棚子的質量和加固的程度,跨度大的棚子,每架不少於5根勁木,刹幫頂要嚴實,楔子齊全打緊。
2、跨度較大的棚梁,要打上雙排頂子,靠近掌子頭的棚子,要先打單排頂子加固,防止放炮時摘掉棚梁;發現隱患,不等不靠,處理完善再作業,更不能憑僥幸,把隱患留給下班。
3、頂板的複合層要一次拿掉,以減少對棚子的壓力,寧可出現高頂,多刹坑木。
4、進一步落實各級幹部安全責任製,做到責權分明,工班組長在施工地點要認真交接班,既交待生產也交待安全,杜絕隻顧當班不顧下班的本位主義。
26、大興礦“1992.11.15”片幫事故
1992年11月15日白班,掘進二隊處理北一采區403工作麵回順吊裝峒室,準備維護幫頂,工長邱××、班長孫××蹬上棚梁觀察幫頂,這時發現幫頂有響動掉碴,邱××貼著幫撤出,孫××跳入棚下,上幫片落的岩石把棚推倒,將孫××埋住,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由於巷道受斷層影響,幫頂破碎,右側有隱蔽滑麵無法發現,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班長孫××工作經驗不足,觀察幫頂時沒有考慮退路,躲閃位置不當,也是這次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在處理幫頂時,首先要認真仔細觀察幫頂,並選擇相應的安全退路,然後才能進入觀察。
2、要對全礦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思想意識的再教育,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27、大興礦“1992.12.30”頂板事故
南一404運順由煤科總院總體設計,大斷麵錨網鋼帶支護掘進試驗。於1992年12月21日開始施工,到12月30日14時發生冒頂事故時掘進11米,給鋼帶15根。30日14時10分工人正在打最後一個錨杆眼時, 工長山××發現頂板掉碴,就大喊一聲:“不好,快跑!”這時在工作麵的人員都往外跑。頂板冒下後將門××和解××壓在長7.6米,寬4.3米,厚2.0米的岩石下麵,當時立即調動人員進行搶救,於16時17分將門××扒出,又於17時15分將解××扒出,二人經搶救無效,當時死亡。
事故原因:
1、大斷麵錨網鋼帶支護是屬於“八五”ADUJ國家科學試驗項目,是新工藝。大興礦工人、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對這種支護形式處於邊學習、邊掘進、邊認識、邊掌握的過程中,在還沒有從理論到實踐全部掌握的情況下發生了冒頂事故。
2、項目試驗準備不充分,一些技術參數未作測定,如錨杆拉力試驗,藥卷的性能,岩石硬度、岩性、巷道圍岩鬆動圈等。對這種支護形式是否適應,隻是從理論上推測,都沒有從實踐上驗證。工人對這種新工藝還不了解,不掌握的情況下就開工,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
3、在煤巷裏掘大垮度平頂錨網鋼帶支護從未搞過,實驗項目要求時間緊,對工人操作培訓不充分,工人在施工中部分工藝跟設計要求有出入,如幫網沒掛,頂板不平,錨杆深度不一致,使設計支護強度削弱,也是一個發生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要從設計入手,將一些參數測定出來,選擇參數要大些,保守一些,有可靠的把握性。
2、施工工藝和質量是關鍵,必須加強。
3、對地質情況進行及時描素和預測,必須變化必須采取有利措施。
4、加強對工人的技術培訓工作。
28、曉南礦“1992.7.15”頂板事故
李×是曉南礦公司殘采隊帶班班長,1992年7月15日16時20分,在東-722運順翻棚拿垛,僅剩1.2米,由一架舊棚支撐,翻掉後架設一新棚即可前後接通。為使作業地點環境寬敞衛生,李×與另一工人用起重機拔原來的中心頂子,正巧起重機有了毛病,隨即蹲在棚下修理。該處頂板複合層較厚,已與老頂脫離,壓力集中在一架舊棚上,舊棚受壓歪倒發生冒頂,將李×埋在下麵因窒息搶救無效死亡。
這起事故原因比較簡單,主要是李×本人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在頂板不安全地點修理起重機,從而看出,身為帶班班長的李×自主保安意識是何等缺乏。平時行人從頂板不好處通過,都要仔細觀察,不允許逗留,何況修理起重機?
防範措施:
一方麵還要繼續而且是不斷地對工人進行自主保安教育,樹立牢固地安全第一的思想;另一方麵要強化頂板管理,在翻換棚尤其是拿垛,要根據現場具體條件,采取針對性措施,做到一人操作,另一人監護。
29、小康礦“1992.7.28”頂板事故
1992年7月28日二班綜采一隊準備安裝26#、27#兩組支架。約20時左右26#架安裝完畢,27#架組裝窩子也已經開好,並架設了2架抬棚刹了木拌、軌道作臨時支護,但頂部沒有刹嚴,大部分仍處於無支護裸露狀態。21時20分李××等6人向26#架串刮板輸送機板,準備對26#底部刮板輸送機。當運到27#架已開好一窩子處時,從窩子頂板滑麵處落下一塊1100×600×800MM,正砸在李××的頭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空頂作業。
2、李××等人安全意識差,缺乏自主保安能力。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堅決執行“三不生產”原則。
3、嚴格執行公司、礦有關頂板管理的若幹規定。
30、大興礦“1993.12.30”頂板事故
1993年12月30日2時10分,掘進四隊工人在南一回順維修巷道過程中,由於受402采場動壓影響,巷道頂板壓力大,棚梁彎曲嚴重,造成頂板嚴重下沉,底板嚴重底鼓,正準備放炮處理底鼓大塊時,朱××正好從裏麵往外通過,這時頂板突然冒落兩架棚,當場將朱××壓住,扒出後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處理大塊時,失修棚子沒有采取臨時支護,沒有打臨時頂子,是嚴重違章作業,這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朱××通過時沒有認真觀察頂板,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一個原因。
3、維修後的巷道積貨多,往外撤人時有影響,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
4、新工人入礦時間短,對維修巷道工作經驗不足,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職工範圍內開展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2、狠反“三違”,禁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今後在維修棚時,必須首先要采取臨時支護措施,打好臨時頂柱,否則,不許施工。
4、加強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31、小康礦“1993.7.10”墜落事故
1993年7月10日S1W3溜煤眼北側出現塌陷現象,已不能正常使用,因此礦決定立即修複。12日二班維修區已在塌陷區打好木垛,幫頂接觸嚴密。13日白班,開始立模澆注砼。約12時左右,溜煤眼上部砼口突然發生大麵積塌陷,在溜煤眼上部作業的何××、韓××、張××瞬間墜入溜煤眼內死亡。
事故原因:
1、該溜煤眼經運順膠帶輸送機卸貨長期衝擊,造成局部破壞片幫。
2、S1W3綜放工作麵受采區動壓影響,長期水衝炮崩,溜煤眼壁及鎖口整體性遭到破壞。
3、現場組織施工人員經驗不足,未能發現事故隱患,因此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防範措施:
1、在組織大型施工中應對現場進行觀測,編寫有效措施,並堅決按施工措施執行。
2、加強對職工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素質。
32、曉明礦“1993.7.27”片幫事故
1993年7月份,掘進八隊負責施工北一采區東一段七層膠帶輸送機上山,27日零點班,工人進入工作麵後,安全員於×首先用撬棍進行敲幫問頂,找淨浮石確認無誤後,開始加固耙鬥機至工作麵段的支護。在開始打眼前,班長韓×及另一名工人又再次進行了敲幫問頂,也沒發現異常情況。於是班長韓×將工人分成兩夥用風鑽進行打眼。他與謝×負責打右幫炮眼,韓×操縱風鑽,謝×在領釺,在打底眼時,工作麵迎頭突然掉下一塊長2.5米,寬2.3米,厚0.5米的一塊大岩石,片下後裂成三塊,由於謝×躲閃不及,其中一塊打在謝×的左胸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雖然在接班前和打眼前進行了敲幫問頂,並且沒有發現異常情況,但對施工16°上山有片幫傷人的可能性缺乏認識,尤其施工的是傾斜穿層巷道,圍岩的節理、層理都比較發育,並伴有小的地質構造,岩體整體性差,且含水,在采取超前防範措施上不及時,不到位,存在漏洞。這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雖然進行了多次敲幫問頂,但由於工人技術素質低,經驗不足,缺乏預見性,這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3、把釺位置距離岩幫較近,經驗不足,防範心理差。
防範措施:
1、認真落實頂板管理的各項規定,根據現場不同條件,製定有針對性的措施,作到超前防範。
2、上山施工,工作麵迎頭上半部要超前下半部500—800mm。
3、進一步強化職工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33、大明一礦“1994.1.10”頂板事故
1994年元月10日白班,大明一礦掘進隊102班班長張×等五人回收東三西四段運順的鐵棚,入井作業前貫徹了口頭安全措施。入井後,班長張×違章指揮人員從外向內回收(違反措施由內向外回收的規定)。10時20分,當替到第四架棚時,張×安排四名工人到料場運料,自己留在現場加固木棚,10時40分,當四名工人運料歸來,發現現場發生冒頂,並將張×埋壓在內,便立即組織人力搶救,於11時45分方將其扒出,發現張×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班長張×安全意識差,違章指揮,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張×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一人作業,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隊領導平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且回收作業時無書麵措施,是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34、大隆礦“1994.1.4”頂板事故
1994年1月4日5時40分,西一采區715采場在推移刮板輸送機過程中,作業人員王××、孟××當推到45米時,推溜器活塞杆全部推出後,刮板輸送機沒有到位。他們采取用一根磨擦金屬支柱做加長杆,將推溜器頂在這根支柱鎖上,磨擦支柱的活柱一端支在下幫第二排一根支柱下部。孟××用雙手扶著中間推溜器與支柱柱鎖的接觸部位,王××壓推移杆,當推溜器產生壓力時,中間接觸部位突然向右滑移,當即將第一排正規支柱掃倒,造成頂板冒落,將王××、孟××埋住。扒出後,王××、孟××已死亡。
事故原因:
1、受斷層影響,頂板不好。
2、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用磨擦支柱作加長杆,造成接觸部位不穩壓,摩擦支柱滑動,掃倒棚腿,造成冒頂。
3、有個別金屬摩擦支柱初撐力不夠。
4、沒有觀察頂板與附近支架的變化情況。
防範措施:
1、加強《三大規程》的學習,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2、加強培訓,提高職工自我保安的能力。
3、狠抓采場工程質量管理。
4、狠反“三違”、堅決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35、大隆礦“1994.1.7”頂板事故
1994年1月7日23時25分四點班,隊安排班長王××和7名工人去北二708繼續回收剩餘的21架工字鋼對棚,隊又安排工長白××去現場指揮。當回收完9架棚子後,開始向外爬回柱,並穩牢後,將回收點的一個滑移底座往外拉,但拉到老巷道口8米處時,遇有一棵金屬磨擦支柱的中心頂子過不去。工人李××準備將此頂柱翻掉,他先觀察頂板沒有發現異常,使用大頭鎬打了兩下支柱的柱鎖,支柱沒動,此時白××說“都閃開,讓我來”,便站在對棚裏側用大頭鎬打了一下柱鎖,但支柱還沒落下,他又打了一下,這時支柱突然回縮後棚梁也落下來,頂板跟著冒落,並將白××(死者)埋在下麵。班長王××和現場人員立即扒貨搶救,20分鍾後運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施工作業人員在幾次打柱鎖,沒有打動的情況下,本應該注意頂板有勁而采取有效地加強頂板支護的措施,他們不但不如此,反而強行縮柱,安全意識差,違章作業,最終造成頂板冒落事故。
2、施工人員在翻打中心頂柱前,沒有先備棚或再打一顆粒替補支柱護好頂板,造成冒頂亡人事故。
防範措施:
1、施工前作業人員要認真組織貫徹學習施工項目的安全措施和規程,並在施工中嚴格執行,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2、在翻打中心頂柱和翻棚時,必須先備棚或打好替補支柱,翻打前必須檢查好頂板及附近的支護情況,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區域內,方可作業。
36、曉明礦“1994.12.15”頂板事故
北一采區東二段七層回風三角點施工完後於12月14日白班冒落,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首先對冒頂區域附近20米內的支護進行加固,補刹幫頂、勁木,然後開始清理浮矸。15日白班,已清理好安全通路和備足處理三角點的用料。並由跟班幹部、安檢大隊安檢員和本班工長在現場指揮,工長周×親自用長橇棍找幫頂浮石,並對冒頂區域的頂板采用無棚腿托鉤棚和架棚進行臨時管理,把冒頂區域內的幫頂管理好後,開始給Φ300×5600mm的對抬棚先架設第一架抬棚,在架設第二架抬棚時,抬棚梁的右端已給完,王×與另外四名工人站在跳板上給抬棚梁的另一端,王×站在靠切眼下幫的最前麵,一隻腳踏在跳板上,另一隻腳瞪在巷壁凸出的岩石上,在其用力抬棚梁時,將凸出的岩石蹬下,人隨之墜落後,另一塊落下的岩塊砸在王×的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現場指揮的隊長和工長在組織給抬棚前,對幫頂找的不徹底,沒有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現場指揮不力,給事故留下隱患。
2、施工方法不當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三角點施工過程中,當架設完第一架抬棚後,應對周圍環境進行觀察,確認安全後再施工,而不應先急於架設第二架抬棚。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抓好臨時護頂措施的落實工作。
2、對處理冒頂等特殊工程,認真編製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落實到位。
3、認真落實各級幹部、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在現場做到盡職盡責。
4、抓好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職工的安全素質不斷得到提高。
37、曉明礦“1995.1.3”頂板事故
1995年1月3日零點班,北一采區東九段四層綜采工作麵采煤機運行到80#支架處時,采煤機牽引部發生故障,白班檢修班包機組長王×等4人到達工作麵後,準備打開采煤機牽引部上蓋進行檢查,這樣需要到工作麵上幫作業,此處采高為2.55米,支架的護幫板打不起來,所以支架與工作麵煤壁之間有0.9米的空頂。王×用手錘敲了幾下頂板,認為頂板沒有問題,因此就沒有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采取臨時護頂措施,就與董×站在煤壁和采煤機之間準備打開采煤機牽引部上蓋,這時,突然從頂板落下一塊長2.4米,寬0.6米,厚0.25米的岩塊,砸在王×的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包機組長王×在工作麵上幫作業時,沒有采取臨時護頂措施,空頂作業,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存在僥幸心理,冒險作業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綜采工作麵的頂板管理,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杜絕空頂作業現象。
2、切實加強對全體職工的“三大規程”和自主保安教育,提高整體安全意識。
3、強化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製止“三違”行為。
38、大隆礦“1995.4.11”頂板事故
東二706采場當時已推進120米,支架煤層頂板為1.5米厚泥質膠結頁岩,且該頂與細砂岩之間有0.1米厚煤線隨采隨落。4月10日開始明顯周期來壓,煤幫超前片落並超前冒頂,在44#支架至46#支架處超前3米。
為了控製頂板恢複生產,4月11日工人路××等4人對44#至46#支架前冒頂處進行刹頂控製頂板。44#、45#支架前頂板刹完後,在刹46#支架時,路××站在浮貨上用鐵鍬對幫頂捅了捅,找了幾下浮石,他們然後給了2架棚子和2棵木排,13時30分,在上第三棵木排時,路××在先,其它三人在後抬一棵4米長的圓木往上舉,這時從幫頂片下一塊660mm×400mm×200mm的岩石,打在路××頭部前額處,前額骨塌陷,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事故原因:
1、沒有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在刹頂時隻是路××用鐵鍬捅了捅浮石,沒有真正把隱患排除,致使作業時落石發生事故。
2、在刹頂作業過程中,隊幹部也在現場,沒有認真檢查隱患,便組織作業,在作業時又沒有認真進行監護。
3、職工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隱患未排除之前,不得作業。
2、在處理冒頂作業時,要認真執行《作業規程》規定,防止突發事故發生,刹頂作業前要選擇好退路清理好腳下雜物。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39、大明一礦“1995.7.20”頂板事故
1995年7月20日白班,大明一礦煤掘區103二隊在西二西五段回順開拉切眼,工長齊×和工人於×打眼,共打了27個炮眼,由放炮員曹×裝藥並放炮。在放炮過程中,放炮員違反規程中每次爆破不得超過4個雷管的規定,第一次爆破了4個掏槽眼炮,第二次爆破了10個夾眼炮。當日14時,放炮員在第三次爆破中一次引爆了13個周遍眼炮,導致三角點2根台棚木梁和8根插梁被崩翻冒落。此時,在回順處理膠帶輸送機的隊長趕到現場,進行了敲幫問頂,並將傘簷和浮石別掉,又見頂板光滑,便決定處理掉落的木棚。但是,由於此處頂板屬於泥質砂岩,隊長預測失誤,在頂板沒有支護的情況下,就指揮2名工人去拽壓在插梁下麵的台棚木梁。這時,兩塊規格分別為2.7×1.5×0.4和1.5×1.0×0.4m的石快瞬間冒落,將2名工人埋壓在內,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放炮員違反規程中每次爆破不得超過4個雷管的規定,第二、第三次超數量放炮,導致台棚崩翻,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台棚掉落後,隊長處理措施不當,在無支護的情況下,指揮2名工人進入冒落區作業,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2名工人安全意識差,違章冒險作業,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40、大興礦“1996.11.7”頂板事故
1996年11月7日白班,大興礦綜采準備隊在南一702工作麵清貨,打靠幫頂子,護頂作業。中午12時左右,隊長董××在檢查工作麵時,發現91—93號架間煤壁片幫嚴重,便安排班長李××抓緊打兩個臨時頂子。李××接到任務後馬上帶領工人殷××在93號支架前做打臨時頂子準備工作。同時李××把幫頂找了一遍,並將一個小傘簷和碎石用撬棍橇了下來,看看沒有什麼問題後,就讓殷××挖柱窩。12時20分左右,當段正彎腰挖柱窩時,93號架前梁與煤壁間頂板抽條,掉下一塊1.7*1.0*0.3m的岩塊,砸在殷××的腰背部,將其麵朝下砸倒,著地時腹部墊在另一岩石塊上,造成腹部與內髒嚴重損傷,經搶救無救死亡。
事故原因:
1、該工作麵使用的ZY—5600型液壓支架,其工作阻力不足,護幫板強度不夠,不能有效地支護煤壁,屬半空頂狀態。雖然采取了打靠幫點柱超前支護措施,仍不能有效地控製頂板,是造成頂板抽條砸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李××和工人殷××,現場經驗不足,自主保安能力差。在片幫處作業,隻簡單地處理一下頂板碎石和傘簷,沒有認真檢查頂板是否離層,在無人監護的破碎頂板下施工,是造成事故的主原因。
3、使用ZY---5600型支架進行大采高開采,在礦屬首次,對大采高頂板活動規律掌握不住,缺乏經驗,工作疏忽大意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教育全礦幹部、工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安全教育,增強自主保安意識,按規程要求作業,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2、嚴格現場管理,對現有的液壓支架要加強維護,初撐力要達到規定要求,控製頂板下沉量和煤壁片幫,機道側作業要認真檢查頂板,並采取安全可靠的護頂措施,嚴禁空頂作業。
3、強化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職工技術素質,掌握大采高工作麵的頂板活動規律,采取切實可行的頂板管理方法和防止事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41、曉南礦“1996.5.19”頂板事故
1996年5月19日15時55分,曉南礦殘采隊在西二402回順與膠帶輸送機中巷聯絡道交叉點處,由於管理不善,發生了長5.5米,寬4.8米,高3.4米的冒頂,張×等三人被壓,救出後張×當即死亡,其餘二人僥幸輕傷。
當班,西二402回順與膠帶輸送機中巷聯絡道交叉點,頂板壓力很大,支架變形嚴重,需對台棚和插梁進行翻換,並將原來的“雙抬棚”,增加成“三抬棚”。但在架設完“三台棚”後,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就去回撤原有“雙抬棚”。先使用起重機拉拽,“雙抬棚”未動,後改用大頭鎬去撤抬棚與插梁間的墊木。當回撤到第四根插梁位置時,頂板離層下沉,把“雙抬棚”與“三抬棚”同時推倒。
事故原因:
1、隊領導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生產講的多,安全講的少,布置生產隻布置任務,沒有做到同時布置安全措施。
2、新抬棚架完以後,應該采取打撐木等進行加固,由於工人的安全意識淡薄,架設完新抬棚也不加固就去回撤舊抬棚,是施工中的失誤。
3、沒按規定對特殊工程製定專門安全措施,隊領導也沒到現場把關,任憑作業人員違章施工。
為了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製定了如下防範措施。
1、加強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的管理工作,特殊工程不製定專門安全措施,嚴禁施工。
2、特殊工程施工要派經驗豐富的老工人作業,做到布置生產的同時要布置安全,隊領導還要現場把關,杜絕蠻幹現象。
3、杜絕“小包工”的不良做法,對工人加強教育,時間必須服從安全,堅決製止完活早走的行為。
42、大興礦“1996.8.18”片幫事故
1996年8月18日13時50分,綜采準備隊在南一702工作麵檢修采煤機。當時,采煤機停在第28#—35#支架處。由副隊長孫××帶領檢修班班長叢××和采煤機司機肖××在現場作業。事故發生前,副隊長孫××在32號架子處用起重機起吊采煤機調高千斤頂,班長叢××在31號至32號架間調整千斤頂位置,肖××在31號架子處協助作業。13時50分左右,叢××聽到煤壁有響聲,立即喊了聲“片幫了”便閃身躲開,孫××和肖××聽到喊聲也向前閃去,肖××由於躲閃動作遲了一步,結果被31號--32號架子處煤壁突然片下的一塊1.5×0.4×0.3m的煤塊砸在背部,造成骨盆骨折、肋骨骨折、左小退骨折及腹部動脈斷裂,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由於自主保安意識差,安全措施不當、不完善造成的死亡事故。事故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麵:
1、南一702工作麵采高為3.8---4.5米,使用ZY-5600型液壓支架。該型支架護幫板強度低,投入使用幾個月後護幫板幾乎全部變型損壞,不起作用,造成在沒有護幫板情況下作業。雖然采取了斜搪坑木的臨時防護措施,但沒能有效地支護煤壁,作業時又沒有觀察好煤壁情況,導致煤壁片幫砸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隊幹部現場管理經驗不足,采取安全措施不完善,臨時支護沒有達到支護強度而造成片幫亡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職工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作業前不能仔細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安全,同時聽到喊聲稍一愣神,行動遲緩,被掉煤砸傷致死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開展一次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進一步擺正安全和生產的關係,提高全礦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執行頂板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檢修采煤機和在煤壁前作業,製定專門可靠的安全措施。一是采煤機檢修時,要在煤壁側利用圓木和單體支柱打上靠幫腿。靠幫腿每米一根,並用小拌刹嚴,支護範圍不得小於采煤機的長度,保證檢修人員在護幫腿的掩護下作業。二是綜檢車間加快對該型支架護幫板的改造。已改造完的立即下井投入使用,陸續改造陸續使用,盡快使全部護幫裝置都投入使用,確保在安全情況下作業。
43、小青礦“1997.3.1”頂板事故
1997年2月26日,掘進二隊03班開始在W1W710#運輸順槽掘進施工。
掘進30m後,部分棚子變形嚴重。礦發現後,立即安排掘進二隊處理,並指示掘進二隊必須先修繕、加固後掘進。掘進二隊根據礦裏的安排,於1997年3月1日白班開始修繕,加固棚子。3月1日三班,掘二隊安排03班繼續修固棚子,當班出勤11人,分兩夥作業。一夥由跟班副工長鄭××帶領楊××等三人加固修複變形較嚴重的第九架棚(從台棚向裏數),一夥由組長尚×帶領,在第九架棚裏側做修棚準備工作,清貨和處理底板凹凸不平處。由於第九架棚變形比較嚴重,鄭××等四人欲把棚替下,由於棚的左上側有一塊1m×0.7m×0.4m的浮石,影響替棚,鄭××就安排楊××用撬棍將浮石撬下,他本人帶領其他二人在一旁監護,並囑咐楊××:這兒的壓力挺大,頂板不好,要加小心。正當楊××用撬棍捅浮石時,鄭××發現頂部往下掉貨,就說:不好,快閃開!楊××未撤出便發生了冒頂事故,共推倒九架棚,將楊××埋住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職工安全觀念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是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2、準備修複的第九架棚部分幫頂拌子已拆掉,並且相鄰的棚子加固不牢,是造成這起冒頂事故的直接原因。
3、已掘巷道部分幫頂拌子刹的不實、不牢,加之頂板壓力大造成棚子嚴重變型,也是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4、掘進拉門後約5米,遇到了落差為0.8~1.0米的斷層,而且該巷道頂板層、節理比較發育,又因頂板上1.5~1.7米處有一薄煤層線,致使頂板離層,造成巷道幫頂壓力大,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井下作業場所,凡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礦機關職能科室、生產單位都要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患於未然。
2、強化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嚴格兌現施工措施,全礦各單位都要通過這起事故,舉一反三,防微杜漸,查隱患、堵漏洞,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大打工程質量會戰,采、掘、維等各作業場所必須嚴格按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施工,生產科、機電科等機關職能科室要嚴把工程質量關,不合格的堅決推倒重來。
4、采、掘、維各單位要重新貫徹局“頂板管理十條”規定,切實加強頂板管理,今後凡巷道架棚都要使用鋼板聯結,用卡子卡牢,杜絕倒棚冒頂事故的發生。
5、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44、曉明礦“1997.8.14”頂板事故
1997年8月14日白班,維修一隊一班的工作是在S3404運順開始拆T型金屬棚,架設木棚三架。四點班班前會上,班長都×安排焦×小組7人接白班繼續進行拆換支架工作,並強調,在拆棚之前要把上山方向的三架棚(背板對棚)每側打上一根戧頂子,並打牢固,然後再翻一組對棚,架一架木棚,同時貫徹了作業規程。
焦×帶領該組人員到作業地點後,觀察前後支護沒有發現問題,便叫李×等5人去運料,他和副組長王×開始翻架棚。木棚架完後,焦×在上山方向右側刹頂,金×負責遞木拌,王×在上山方向左側刹頂,李×等2人負責遞木拌。在頂板就要刹完時,李×發現頂板掉渣,大喊:“不好,快撤”,隨即就向上山方向跑去,同時聽到身後“轟”的一聲,冒起一股煙,頂板冒落,9架棚子被推倒,冒落範圍為7.0×3.8×2.3米。在清點人數時,沒有發現焦×和王×,江×立即向礦調度打電話彙報,經局礦領導會同幹部、職工奮力搶救,至24時將二人先後從冒頂區扒出,均已死亡。
事故原因:
1、施工人員沒有按要求對上山方向的三架棚打戧頂子,違章指揮並違章作業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2、違反局《巷道維修頂板管理十條規定》中“施工前,必須對施工地點周圍5米範圍內的支護進行加固”之規定,加固質量差。
3、對在特殊地點施工從隊領導到工人都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沒將該處作為安全工作的重點,管理、檢查不力。
4、作業規程編製不認真,貫徹不嚴肅。規程中對有坡度的巷道施工防止支架傾倒的安全措施不夠具體,缺乏針對性。
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教育全礦幹部、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消除鬆懈麻痹思想,強化質量標準化意識,堅決執行“三不生產”原則。
2、加強技術管理,定期對在用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進行全麵複查,凡是與施工現場實際不符的一律重新修改補充,切實起到指導施工、保證安全的作用。
3、嚴格現場管理,加強工程質量,嚴格監督檢查,凡是與規程不符的一律停止施工。
4、加強職工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
45、小青礦“1998.5.29”頂板事故
1998年5月29日,綜采準備隊班長孫××帶領4名工人在N1W410#麵破碎機到工作麵運順機頭段拉底。由於臨近棚失效,空頂麵積大。孫××等人在拉底時又將抬棚腿底部拉鬆軟,10時20分頂板突然來壓將“π""型鋼梁彈出,砸在孫××頭部,造成顱骨嚴重開放性骨折,10時55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綜準隊班長孫××等人在拉底時將抬棚腿下拉鬆軟,使支柱失去原有支撐力。在頂板突來壓力作用下“π”型鋼梁應力集中釋放、彈出,砸在孫文會頭部,這是導致孫××死亡的直接原因。
2幹部安全意識不強,思想麻痹,隊長、技術員、副隊長、安監等管理人員到現場後都認為頂板整體性好,忽視了該支護形式存在的問題,沒有提出整改意見,留下了事故隱患。
3、孫××身為班長,到現場後不處理存在問題就作業,拉出單體根部後,不采取相應措施。
4、工程質量差,達不到支護強度,在鉸接頂梁下加“π”型鋼梁支護時,沒有采取防滑、防倒連接措施。
防範措施:
1、按規程規定,補全單體液壓支柱,提高工程質量。在鉸接頂梁和“π”型鋼梁之間采取加防滑墊和防倒拉筋等加固措施。
2、強化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施工措施。
3、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綜合素質。
46、曉南礦“1998.6.18”頂板事故
綜掘隊6月18日白班生產準備班,6時30分由隊黨支部書記劉×主持班前會,按照生產副隊長陳×寫的生產指示帳進行了工作安排,首先全班人員清掃西二采區701運順巷道內浮貨,然後安排人員配合本隊電鉗班維護更換掘進機電控箱地點的支架,最後安排打頂子和接茬安裝40架棚的防倒拉筋。
白班人員入井後,先後進行了清掃巷道浮貨和電控箱處支架的加固工作,近12點左右,工長薑×安排當班組長張×帶領其他三人分兩組由後往前安裝防倒拉筋。12時32分,組長張×把後邊20架棚劃給孫×、王×二人由後往前上防倒拉筋;自己帶領本班工人何×由劃段處往工作麵方向左側逐架安裝餘下20架棚的防倒拉筋。組長張×未按作業規程要求和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擅自動棚,拆除勁木,用起重機調整支架,造成支架失穩,頂板下沉,瞬間推倒10架棚子,發生冒頂事故,冒落地點距離工作麵40米,冒落長度9.1米,冒落高度3.3~3.5米,當場將張×、何×二人和為更換綜掘機電控箱作準備工作而正拽鋼絲繩經過此處的於×一起埋在下麵。經多方搶救,分別於14時、15時、17時30分左右相繼將張×、於×、何×三人扒出,但由於冒頂範圍大,頂板破碎,冒落嚴實,三人均已死亡。
事故原因:
1、帶領安裝防倒拉筋的組長張×,在安裝防倒拉筋過程中,未按作業規程要求施工,在沒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擅自動棚,拆除勁木,且用起重機調整棚子,嚴重違章作業,致使多架棚不能形成整體支護,失去了穩定性,在外力作用下,引發了推棚以致冒頂亡人事故,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架棚支護過程中沒認真執行局的規定上防倒拉筋、達不到一次成巷,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各級幹部沒有認真執行局的規定,管理和檢查工作不到位,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加強全礦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絕違章行為。
2、嚴格執行局的各項安全生產規定,嚴把規程的“編製、審批、貫徹、執行”四關,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嚴格按《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施工,嚴格執行幹部跟班製度。強化現場檢查的力度,嚴防違章指揮和作業。
47、小青礦“1998.8.30”頂板事故
1998年8月中旬以來,綜采一隊W1W707工作麵偽頂逐漸增厚,壓力大、頂板破碎。8月30日白班,采煤機從60#架向機尾推進至88#架時,75#至85#支架之間發生冒頂。冒頂高度1—2.5米,寬2米左右。隊長王××組織人員運料刹頂,安排工長段××帶領部分維護前後頭人員,在8l~85#架處刹頂。班長孫××帶領另外維護前後頭人員,在8l~85#架處刹頂。15時左右,大部冒頂區已刹完頂。因木料用完,隊長王××安排大部分人員去運料,部分人員休息。15時25分左右,孫××、王××、周××三人在運順,用完班中餐後回到工作麵。周××去到85#架下加固木垛。孫××、王××來到79#、80#架下,孫××手拿大頭鎬,向煤壁看了幾眼,就越過刮板輸送機,在手扶80#前梁觀察頂板時,突然“轟隆”一聲,頂部掉下幾塊矸石。王××急忙閃開後,發現孫××趴在了刮板輸送機上,一塊500x100x200mm矸石,壓在孫××的腿上,一塊l000x400x500mm矸石,將孫××的頭部擠在刮板輸送機沿上。王××當即喊來工友,搬開矸石,將孫××救出,進行搶救。因孫××已重度顱腦挫裂傷、左肱骨骨折,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孫××本人安全意識不強,在無隊幹部安排、監護的情況下,違章擅自進入空頂下作業,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偽頂厚,頂板破碎,壓力大。在周期來壓時沒有采取防止冒頂的相應措施,造成冒頂,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處理冒頂時,執行安全措施不嚴格,接近完工,急於幹完,忽視了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是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防範措施:
1、嚴格采場管理,在偽頂厚、頂板破碎情況下,采取打錨杆、錨索等有效的防冒頂措施;周期來壓時,控製好頂板,防止冒頂,不留隱患。
2、一旦發生冒頂,處理時,要嚴密組織,統一指揮,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把安全措施貫徹到每個職工。
3、加強安全思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技能,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48、大明一礦“2003.9.20”頂板事故
2003年9月20日夜班,大明一礦生產準備隊在西二西側運輸中巷回收工字鋼棚。3時30分,當最裏側一架棚右幫棚腿和棚梁拽出後,在頂板尚未穩定、揚起的煙塵還未散盡的情況下,當班工長夏×就違章在巷道左側進入工作麵拽預埋的鋼絲繩扣。此時,頂板發生垮落,推倒裏側四架工字鋼棚,將其埋壓在內,造成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工長夏×本人安全意識差,違章冒險作業,在回收後未等頂板穩定、煙塵尚未散盡的情況下就進入現場,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未按措施組織施工,沒有對回收地點的棚子打點柱加固,導致頂板來壓推翻四架工字鋼棚,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現場安全管理和監察不到位。當班跟班幹部現場監督、檢查不力,未盡到責任;現場安監員工作失職,對違章指揮未予製止,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4、施工單位工作安排不細,日常管理不到位,對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力度不夠。
49、小康礦“2005.8.24”頂板事故
2005年8月24日零點班,掘三隊郭××小班接班後,在S2S4運順752米二條膠帶輸送機頭處進行翻棚作業。對茬的兩側新棚間距3.08米,兩茬間頂部已經貫通,裏側茬棚梁距頂板高1.5米,用木拌接頂,外側茬棚梁距頂板0.4米。兩茬間采取錨杆臨時支護,打了17根錨杆。根據現場情況準備用兩根4米圓木搭在新棚上然後用木垛接頂。1時開始刹頂工作,在搭設第二根正頂圓木時,頂板掉塊打傷王××頭部,王××撤出後,其它人員繼續作業。1時30分班長郭××發現頂板掉渣,立即大喊撤人,正在作業的四名工人迅速撤離,隨即頂板冒落,當時煙塵較大,班長郭××問人都出來沒,裏側有人說“出來了”,等一會頂板基本穩定後,準備打頂部錨杆時,發現趙××不見了,大家開始清貨找人,在扒開關處貨時發現靴子,於1時48分將其扒出,發現人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03manbetx :
1、巷道變形嚴重,頂板圍岩鬆動圈擴大,頂板錨杆失效造成掉頂,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掉頂事故發生後,沒有認真清點人員,沒有及早發現趙××被埋住,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頂板監護人員班長郭××,沒有及早發現掉頂預兆,對頂板監護不利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4、第一次頂板掉塊傷人後沒有引起現場施工人員的足夠重視,也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5、趙××安全防範意識不強,在從事刹頂工作時,沒有預先選擇好撤退路線,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6、規程規定對頭翻修相距3米停一頭施工,規定距離近,導致兩翻棚茬間掉通,造成頂板壓力集中,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7、安檢員現場檢查工作不到位,沒有發揮安全檢查作用。
防範措施:
1、在以後翻修施工時,不允許對茬相向翻修,隻允許同向翻修,開茬位置要充嚴充實,刹好幫頂,不留隱患。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事故搶險救援預案,認真執行人員清點製度。
3、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增強隱患排查和事故預防能力。
4、施工地點發生險情時,停止作業,嚴格執行報告製度,製定安全有效措施,由礦安排專人負責組織施工。
5、加強班組長管理,對班組長重新進行一次考核,選用安全意識強,素質好,業務精人員擔任班組長工作。
6、加強安檢隊伍管理,提高安檢人員業務素質,增強責任心,充分發揮安全監督檢查作用。
50、曉明礦“2007.5.28”冒頂事故
2007年5月28日白班,早7時,由綜采隊機電隊長劉×主持召開白班(巷修班)班前會(通常由隊長主持,當時隊長正在井下,便委托劉×主持班前會)。劉×在班前會上詳細安排了本班的工作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本班任務一是在端頭前挑頂作業,另一項任務是給超前支護。巷修班班長邱×將本班9人分成兩個小組,一組由他本人帶領2人負責挑頂,另一組由組長李×帶領負責給超前支護。8時許,邱×帶領員工到達工作麵。隨後邱×按照隊長張×的安排在端頭支架前頂板打眼、挑頂。但由於頂板眼硬,邱×決定先回撤頂板上一根失效折斷∮180×4000圓木,再打眼。邱×和工人馬×將圓木摘下來後,邱×喊其他工人過來將圓木趁運順沒拉變電列車前,運到超前支護外。此時,工人劉×主動來到前端頭和馬×一同抬原木往外走(劉×在前,馬×在後),9時36分,當二人經過轉載機起橋段時,馬×發現此處頂板掉渣、來壓,立即喊:“扔!跑!”,隨後馬×轉身向工作麵方向撤出。此時,頂板冒落(約長5.7米、冒落高度2.8米、冒落寬度4.7米),而劉×卻因躲閃不及,被貨埋住。經過施工人員的奮力搶救,在14時44分救出,隨後,搶救人員抬其升井送往集團公司總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綜采隊沒有嚴格按N2409作業規程施工,超前支護的長度和支護強度不足,沒有及時補打超前支護,導致冒頂事故。
2、綜采隊對孤島煤柱形成的壓力集中區存在冒頂事故隱患沒有認真排查,在沒有采取有效的加強支護情況下,思想麻痹,仍安排人員在此區域作業,導致巷道冒頂亡人事故發生。
(二)重要原因
冒頂區位於孤島煤柱形成的壓力集中區,綜采隊沒有及時有效的加強運順及運輸聯絡道頂板支護,受開采動壓影響,造成頂板離層,是導致冒頂的重要原因。
(三)間接原因
1、綜采隊對員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薄,思想麻痹,忽視安全工作重要性。
2、綜采隊沒有認真執行崗位安全確認,事故隱患沒有及時排查並處理,為事故留下了隱患。
3、死者安全意識不牢,業務素質較低,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4、礦有關管理人員和跟班人員沒有認真執行走動巡查,沒有及時發現超前支護長度不足,也沒有安排零點班施工人員及時補打超前支護,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5、當班安檢員雖然發現並向綜采隊隊長現場提出超前支護長度不足,但沒有立即停止作業,並阻止人員通過未加強支護區域,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
防範措施:
1、認真貫徹,嚴格執行“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方針,在落實上下功夫,增強執行力。貫徹、執行好“三大規程”及上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消滅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2、嚴格執行規程、措施“五個一”製度,嚴格按措施施工,各級管理人員及安監人員要加強規程、措施落實情況的現場監督檢查,堅決杜絕不按措施施工。
3、工作麵立即停止生產,對運順及舊巷及時采取補強措施,同時,加強工作麵過舊巷期間工作麵頂板管理,防止工作麵再次發生掉頂事故。工作麵要備足刹頂材料,確保萬無一失。
4、加強廣大幹部、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加強全員“三大規程”學習,提高員工的預防和處理事故的能力。
5、全礦停產一個原班進行整頓,各係統開展自檢、自查活動,控製生產節奏,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51、大興礦“2007.7.12”頂板事故
2007年7月12日零點班,岩掘隊在N2406瓦斯道工作麵掘進施工,跟班幹部萬××、班長李××、安檢員吳××。3時45分,放完當班第一遍炮,組長周×在班長李××的監護下找淨幫頂後,二人將工作麵迎麵牽引滑輪吊掛錨杆打完。4時,李××安排周×、趙××、吳××、韓××鏈頂板網,這時驗收員呂××叫韓××隨其進入空頂區給頂錨杆畫點, 4時05分,頂板沿新暴露的滑麵突然脫落一岩塊(2.5m×1.1m×0.37m),將呂××擠砸倒在左幫下,救出後送至鐵煤集團總醫院確認其已經死亡。岩塊掉落時,韓××被壓倒在浮貨空隙之間,救出後檢查為胸部及左腿擦傷。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呂××、韓××違章作業,在工作麵無任何支護的情況下擅自進入空頂區。
重要原因:
1、炮眼施工違反作業規程規定,左頂板炮眼打飄,爆破破壞了頂板的完整性,滑麵的出現,更加減弱了頂板的承壓能力,因工作麵爆破震動,使頂板岩石出現裂隙,岩塊呈懸臂狀態,離層脫落。
2、炮破後工作麵沒有采取前探支護措施。
間接原因:
1、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呂××、韓××沒有執行安全第一、生產第二,存在僥幸心理,違章作業。
2、現場跟班幹部、班長、安檢員不堅持原則,沒有製止違章行為。
3、爆破後對頂板觀察不細,沒有發現地質滑麵,沒有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大討論活動,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堅決做到不違章作業。
2、從操作上精細管理,嚴格執行規程,提高施工質量,杜絕不按規程要求施工的現象,消除事故隱患。
3、掘進、維修工作麵嚴格執行超前別頂措施,對照規程逐項排查,嚴格監督檢查。
4、加強生產過程中的隱患排查,對照規程措施逐項確認,提高規程措施的落實率。
二、瓦斯事故
1、曉明礦“1971.10.28”瓦斯爆炸事故
1971年10月28日白班,掘進三隊施工的南二采區北三段采場上風眼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發生事故的上風眼與溜煤眼、順槽同為南二采區北三段采場的準備巷道,其中,上風眼長81m,傾斜角度45°;溜煤眼長69m,傾斜角度54°;順槽共掘進15m,采用11kw局部通風機供風。
10月28日零點班(事故發生前一班),曉明礦掘進三隊部分工人在順槽掘進,另一部分工人從中巷往順槽運輸JD—11.4絞車部件。在順槽放炮時,負責該地點的瓦斯檢查員陳×經上風眼來到順槽,問排長“風怎麼樣”,排長說“沒事”。於是陳×沒有到順槽工作麵檢查瓦斯和風筒情況就回到原處。另一夥工人在從上風眼向上吊小絞車部件時,由於信號失靈,沒能修好,最後就剪斷信號線火線,用喊話傳遞信號。因受局部通風機噪音影響,傳話聲音難聽清楚,就經常停開局部通風機,傳話調運其部件。6時15分人員升井時該局部通風機沒有運轉。瓦檢員陳×向下班瓦檢員交班時說“瓦斯0.4%”。
10月28日白班(事故發生當班)8時30分,白班的工人全部到達工作地點,由副連長顧×、副指導員張×做現場工作安排,任務是繼續往上吊小絞車部件和木料,順槽工作麵停工,其中安排當班電工王×到上風眼第二小川去接打點機,安排馬×等三人在上風眼內傳信號。9時55分,當他們第二次將順槽絞車鋼絲繩拉下來正準備拴料時,發生了瓦斯爆炸。
事故發生後,局礦領導、礦山救護隊及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截止11時20分,上部順槽內還有一 人尚未救出。隨即,礦通風人員沿上風眼向上接設風筒進行通風,在接了8節風筒接近順槽時,現場總指揮、礦革委會副主任決定:由二名救護隊員、四名通風人員到上邊檢查有害氣體、延接風筒和救助遇險人員。隨後,局礦的四名領導也進入事故現場準備參加搶救,當他們上到上風眼上部,接近順槽時,由於先上去的人延接了一節風筒,將順槽內積存的CO排出來,當時除在風筒口處三人外,其他人員全部中毒暈倒,經下邊人員曆經1小時50分鍾的全力搶救,將中毒人員全部救出,其中局生產組通風一工程師因中毒較重,暈倒時從上風眼上部滑下過程中將頭部撞傷,經搶救無效當場死亡。
16時30分,局救護隊第三小隊進入事故現場,17時50分找到順槽內的最後一名遇難者。從發生瓦斯爆炸到搶救結束,先後共用了六小時五十分鍾。其中瓦斯爆炸時當場死亡6人,搶救過程中死亡1人,在醫院救治時死亡1人,此次事故共計死亡8人。
事故原因:
1、電工在上風眼內違章帶電作業產生電火花,是引起瓦斯爆炸的直接原因。
2、施工人員任意停開局部通風機,致使順槽內湧出的瓦斯沒有被及時排出而積存下來,並達到爆炸濃度,也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3、事故前一班瓦檢員假檢、假彙報,對施工人員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行為不管不問,工作嚴重失職;事故當班瓦檢員見到局部通風機停運沒有及時組織排放瓦斯,也沒有及時到現場檢查瓦斯,工作亦嚴重失職;由於上述兩人的嚴重失職行為,致使沒有及時發現施工地點瓦斯積聚,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現場跟班的幹部,忽視通風安全工作,缺乏必要的通風安全知識,重生產輕安全,對工人任意停開局部通風機、帶電作業的嚴重違章冒險作業行為,視而不見,工作亦嚴重失職,也是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局部通風機由專人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任意停開,保持局部通風機連續穩定運轉,一旦局部通風機因故停運,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待排放瓦斯後再恢複工作。
2、風筒必須接設到位,以便及時排出湧出的瓦斯,防止瓦斯濃度超限和積聚。
3、井下任何地點都嚴禁帶電作業,經常檢查機電設備,保持設備完好,杜絕失爆。
4、嚴格瓦斯檢查製度。瓦檢員必須深入現場,按規定的次數和時間檢查瓦斯等有害氣體,嚴禁假檢、漏檢、假彙報。
5、對幹部進行必要的通風安全知識和礦山救護常識培訓,避免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造成人員傷亡。
2、大隆礦“1980.3.19”瓦斯窒息事故
西翼三十度人行上山JD-11.4KW絞車處,於八○年三月十四日發現局部瓦斯超限濃度達10%左右。三月十九日八點十分,通風隊瓦斯檢查員張××在井下接完班之後,沿三十度上山(斜長七十米)去該處檢查瓦斯。他邊走邊舉起瓦斯檢定器邊按膠球,當他走到壓把絞車處,已連吸了幾口高濃度的瓦斯,他要轉身看檢定器時,已支撐不住跌倒,隨即失去知覺。在八點三十分左右,有工人路過看見有燈光,便尋人搶救,最後確定張××瓦斯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該設置絞車處與采空區相連,長期沒有封閉充填。在三月十四日因鄰近的溜矸眼上風,造成該處局部瓦斯積存超限,雖然采取了臨時措施,但沒有進行徹底處理,通風管理混亂是造成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
2、當發現瓦斯積聚超限,在封閉充填之前,沒能及時設立柵欄、警標和免進牌,是事故發生的又一主要原因。
3、瓦檢員張××自主保安意識差,應慢走並隨時觀測瓦斯情況,違規操作,也是造成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嚴格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加強“一通三防”管理,發現隱患必須堅決徹底處理,防止隱患擴大造成事故。
2、采場封閉充填之前或密閉之前,必須設置柵欄和警標,防止他人誤進造成事故。
3、加強職工“三大規程》培訓,按標準操作,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3、大隆礦“1980.5.16”瓦斯爆炸事故
W17-1 S2工作麵四周為斷層所包圍,加之上幅四層煤不可采,該工作麵瓦斯湧出量較大,為5—6m3/min,因而在回順接設瓦斯管采取邊采邊抽的方法。
1980年5月16日,該工作麵零點班瓦檢員彙報回風道有煤油味,白班安排取樣化驗。同時,礦副總工程師李總和局生產處工程師、采區工程師、通風技術員及645采煤隊副隊長等同誌到工作麵進行檢查,和瓦檢員一起測定回風流瓦斯濃度為0.9%,一氧化碳濃度為0.0055%,已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允許濃度。當即通知645采煤隊、掘進二隊和礦修二隊停止作業,撤出工作麵。李總升井後,立即召集礦有關單位領導開會,經研究決定,立即通過工作麵前後三角點往采空區灌漿。掘進二隊和礦修二隊在運順作業,且作業地點距後三角點250—300米之間,可以作業,同時決定四點班645采煤隊將工作麵沒回完的20米回收後立即撤出,並向礦調度彙報,然後停止抽放。通風區消火隊15時開始往後三角點注漿,後三角點注漿3小時後,工作麵局部水已淹沒靴子,準備把注漿管接至前三角點繼續注漿,18時40分,該工作麵回風發生了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前,645采煤隊工人回收完後於18時10分全部撤出升井。事故造成掘二隊2名工人死亡,另有掘進、礦修、消火隊共計7人受傷。
事故原因:
1、經03manbetx ,此次瓦斯爆炸的火源是後三角點抽放瓦斯的聚氯乙烯管產生靜電放電引爆(該采場雖有自然發火預兆,但無明火,電源電早已切斷)。
2、礦對上級文件、指令重視不夠,落實不到位。早在80年4月30日,局生產技術處已下發“關於井下使用塑料管防止靜電危害的通知”。沒有引起礦、通風區領導的重視,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
3、工作安排不細,落實不到位。645采煤隊原定的回收結束後,向礦調度彙報,原定的停止抽放卻沒有停,直到發生瓦斯爆炸40分鍾後,才停止了該地點的瓦斯抽放。
4、幹部、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對可能發生的危害缺乏預見性,最終導致悲劇發生。
防範措施:
1、對井下現有的聚氯乙烯管立即停止使用,拆除後升井。抽放管一律改為鐵管。
2、在全礦範圍內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查隱患堵漏洞。對查出的隱患立即處理,不許拖延。
3、認真加強“一通三防”各項安全工作,加大對瓦斯治理力度,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4、加強幹部、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增強安全意識。
5、各項工作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規定。
4、小青礦“1991.9.21”瓦斯爆炸事故
1991年9月20日四點班10點多鍾,當時正常生產的綜采一隊N1E407工作麵因轉載機電機軸落架而停產。礦領導安排綜一隊拆下正在劈幫準備撤出的原N1E401工作麵運輸的機尾電機,用以更換轉載機電機。當綜采一隊副隊長帶人拆下機尾電機後,安排本隊一名電工前去檢查回風順槽的JD-11.4kw調度絞車,準備向外運電機。這名電工檢查絞車時,發現電器開關沒電,處理不了,請原準備區支援。
9月21日零點班淩晨l點多鍾,原準備區電工檢查處理調度絞車電器開關,在此時安裝隊副隊長帶領幾名工人從回順向工作麵運兩車鋼梁,同時敞開回順的兩道風門,使工作麵風流短路、通風負壓增大,把采空區的瓦斯排出,整個回順的瓦斯濃度達到了爆炸界限之內。而此時,檢修回風順槽內絞車電器開關的電工正巧合蓋送電,產生火花,引起開關內瓦斯燃燒,而且火焰串出開關外殼,與巷道中的瓦斯接觸,引發瓦斯爆炸。使在該工作麵內作業的4名職工先後遇難,21名職工被燒傷。
事故原因:
1、同時敞開兩道風門。井下巷道中的各種風門是控製向各作業地點供風、供氧,保證通風係統平穩運行的安全保障設施。當N2E401工作麵回采完時,走向已經很短,這時安裝隊同時敞開兩道風門、風流短路負壓將瞬間增加很大,把采空區瓦斯排出,這是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器開關嚴重失爆,由於回風順糟中電器開關外殼和本體之間間隙過大,使開關燃燒的瓦斯火焰串出,接觸到瓦斯,這是引發事故的另一個直接原因。
事故教訓:
1、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現場人為“製造事故”的禍根。我們從事故原因中發現,就是因為安裝隊的現場領導違章指揮工人同時敞開兩道風門,才引發了“9.21”事故。假設安裝隊的幹部和工人想到同時敞開兩道風門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顯然是不能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那麼為什麼沒有一個人想到昵?現在看來,就是不少幹部、工人平時學習安全知識心不在焉,平時貫徹和學習安全規章製度當耳旁風,缺乏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因此幹部指揮生產胡幹,工人作業亂幹。現在我們的幹部和工人中這樣的人不是也存在嗎?希望幹部職工從“9.21”事故中吸取教訓,提高遵章守紀和學習執行製度規程的自覺性,從我作起,杜絕“三違”。這樣也就沒有人去“製造事故""。
2、管理不嚴是引發事故的基礎。我們從事故的原因中發現,不僅幹部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而且井下使用的開關嚴重失爆,這說明起碼安裝隊個別幹部組織生產和工人作業沒有規矩,說明設備檢修質量沒人過問,可見紀律鬆懈,製度不落實。嚴肅紀律,落實製度,規範人的行為和工作質量的唯一有效途徑隻有從嚴治礦,從嚴管理。因此,全礦幹部職工都要提高.從嚴治礦重要性的認識,班長以上幹部要盡職盡責,從嚴管理,職工群眾要自覺地遵章守紀,使從嚴治礦變為幹部職工的自覺行為,這樣就為防患事故於未然打下基礎。
5、大隆礦“1993.1.22”CO中毒事故
1993年1月22日白班開始,除崗位人員和值班人員外,全礦停產放假四天。22日7時50分,井下巡視人員向礦調度彙報,東翼七層北四段入風處發現明火。
在22日滅火救災中,通風區輔助救護隊員鄒××等3人被安排在四點班待命。19時40分,在火區回風外進行觀測的瓦檢員劉××向通風隊打來電話說,一氧化碳檢測管用完了,要求再給送些來。通風隊值班班長曹××便安排鄒××去送管,並告訴鄒××將管送到5號變電所或在北六段邊切處的劉××那裏。鄒××拿到檢測管從東翼25度上山後,沒有去北六段邊切,而直奔北四回風,在過邊切7米處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事故原因:
1、安排工作不細,有漏洞。一是在入風處發現明火後,沒有在回風入口設置柵欄或免進牌,以防止他人誤入。二是沒有認真通知接檢測管人員在明顯地點接應,致使送管人員進入回風。
2、死者有二處違章:一是由於節日升井回家心切,對要求送管地點不加03manbetx ,盲目闖入火區回風。二是沒有攜戴呼吸器。
3、通風區地麵指揮部沒有認真掌握井下救災人員的動向,沒能和井下經常保持聯係。
防範措施:
1、加強節、假日停產或檢修前的收工檢查,防止事故的發生或災情擴大。
2、在非常時期,除要向全體人員認真貫徹安全措施外,對臨時性的工作安排要做到詳細的布置,不能忽漏每個細節,特別是要保持各級指揮部與工作地點人員的經常性聯係。
3、加強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6、大明礦“2005.1.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5年1月21日上午10時,鐵煤集團大明礦(斜井)-120水平西二東三段輔助道廢巷內因煤炭自燃發火,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當時在西翼1號膠帶輸送機道4號閉附近通2號膠帶輸送機道風眼處有13人加固密閉噴漿作業,造成9人死亡,4人受傷。
事故經過:
2005年1月17日白班,大明礦-120水平西二東三段輔助道發生自燃火災。經研究決定封閉與入風側密閉相關的巷道:-120總回風道及西翼2號膠帶輸送機道建永久閉5個。封閉結束約1小時後,留守在-120總回風道9度下山處永久密閉外觀測有害氣體變化的救護隊員發現該永久閉向外突然傾倒,同時出現風流推力與一股濃煙,但未有響聲。救護隊長立即彙報礦調度。經03manbetx 研究,認為可能出現瓦斯爆炸事故,並要求礦調度向集團公司彙報,同時對井下相關區域撤人、設免進牌。
接到彙報後,集團公司迅速成立了事故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當即趕赴大明礦指導工作。經火災處理領導小組共同研究,按照封閉-120水平總入風道及西翼2號膠帶輸送機道的思路,重新製定封閉方案,加嚴加固入風側密閉封堵入風通路,減少向密閉內供氧。到20日晚間9點基本完成。到21日上午9點,又派維修人員去噴漿加固西翼密閉,並有兩名救護隊員現場監護,施工到上午10點火區再次發生爆炸,導致700餘米外作業地點的搶險人員傷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搶險救災過程中第二次封閉火區,在危險狀態下補噴三處密閉作業。
2、主要原因:
⑴第一次封閉方案有疏漏,不嚴緊,導致處理自然發火事故中引發瓦斯事故。
⑵西二東三輔助道廢巷封閉與管理不當,產生自燃發火,是事故的根源。
防範措施:
1、對井下各采空區密閉,加強自然發火的檢查與氣體化驗分析,加強預測預報。
2、及時封閉廢棄巷道,提高通風設施質量。
3、發現自燃發火傾向及自然發火,及時製定周密措施、穩妥處理。
4、處理“一通三防”突發事件時,要加強領導、嚴格組織、綜合考慮、嚴密措施,嚴防重大事故發生。
三、機電事故
1、大隆礦“1980.2.5”電梯事故
1980年2月5日早8時40分,電工班長許××去副井1.85米絞車室處理過卷開關,11時5分許××想要下樓,見電梯在一樓,就直接爬到電梯控製盤處,用手直接按動控製盤上繼電器,使電梯開上五樓。與此同時,絞車司機劉××正要乘電梯返回絞車室,剛邁步上電梯時,電梯突然被許××在五樓上控製盤處開動。劉××被電梯帶起,擠在一樓廳門上橫梁處摔下,掉進電梯窩子裏,造成重傷醫治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電工班長許××違章作業,擅自操作是這次亡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製度不健全,沒有電梯操作規程,也沒有崗位責任製,是這次亡人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操作規程和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按標準操作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2、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廣大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3、對電梯在檢修期間,嚴禁乘人運轉,如需乘人,必須由專職司機操縱,並上下聯係清楚無吳後方可操作。
2、曉南礦“1983.3.17”機械事故
裝備、管理、培訓三並重,是煤炭部為了做好安全生產的舉措之一,尤其崗前培訓是提高工人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的有效途經。曉南礦綜采一區賈×,沒有受到崗前培訓,技術不熟練,產生誤操作,殞命身亡。
1983年3月17日19點40分,綜采一區檢修班有18人去南二701上崗。據白班交待,工作麵的輸送機隻有預警報先信號而不轉動,本班要進行處理。賈×主動要求去負責輸送機的按鈕操作,其它人員分別去做各自的檢查項目。賈×本人沒有經過培訓,但組長劉×認為這項工作並非什麼技術難事,就允許了賈×,同時原負責按鈕操作的王×也詳細地向賈××作了交待;哪個是輸送機按鈕,哪個是采煤機按鈕,千萬不要弄錯,賈×完全明白以後,王×才離開。過了一段時間,組長劉×在回順工作結束要到運順,路過采煤機,由於該處空間極小,隻好從采煤機上爬了過去。賈×巳試驗了幾次按鈕均未使輸送機起動,即故障尚未排除,就要離開崗位順手隨便按了一下按鈕,學著劉×的做法,從采煤機上麵爬過,不料這次是錯按了采煤機按鈕,采煤機滾筒立刻轉動,將賈×腰錐、臀部等絞碎,因流血過多死亡。
事故原因:
1、賈×47歲,六級電工,不能不說是個老工人了。但是綜合機械化采煤在曉南礦是初次,缺乏應有的經驗,賈×雖說是檢修工,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對綜采設備極不熟練,單獨作業是錯誤之舉。
2、沒有按規定操作。在試驗輸送機時,沒有打開采煤機滾筒離合器,換向器也沒有打回零位。
3、重任務、輕安全、顧眼前、忘長遠的做法大有人在,尤其某些幹部對安全技術培訓極不重視,對安全第一生產方針缺乏足夠的認識。
防範措施:
1、綜采工作麵設備多而複雜,又是初次使用,不經培訓上崗,極易產生差錯或出現漏洞,今後各級領導要把安全技術培訓納入議程,做到有針對性的培訓。
2、輸送機按鈕應由司機或主機檢修工來操作,對輸送機試驗必須先打開滾筒離合器和打開隔離開關。
3、采煤機司機或檢修工離開崗位,在兩分鍾內不開氣,換向把手要打在零位,檢修滾筒或在滾筒附近三米以內做其它工作,必須停機並打開離合器。
4、杜絕人員在采煤機或滾筒上通過,必須通過時,要打開離合器和換向開關。
3、曉明礦“1983.8.5”觸電事故
1983年8月4日四點班,采煤六隊工人張×等人在本班工作結束後,幫助同班的一名同誌調劈柴。5日1時50分,劈柴車推到副井下調車線出口處被岩石車阻擋,無法前進,幾個人商量決定把劈柴用人力扛到副井口,當張×站在礦車碰頭上從礦車內取最後一塊木頭時,頭部不慎碰到電機車架空線上,觸電後倒在車幫上,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電機車架空線下方作業,沒有考慮到有觸電的可能,麻痹大意。
2、身體潮濕,膠靴被水淹過,增大了觸電的危險性。
3、架空線懸掛高度1.82米,沒有達到2米高的規程規定。
防範措施:
1、教育職工樹立牢固的安全思想,在電機車架空線下方作業,要充分考慮到有觸電的可能,以避免發生觸電事故。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電機車架空線懸掛高度的規定。
4、小青礦“1985.4.21”觸電事故
1985年4月17、18日,行政科後勤隊隊長劉××、副隊長孫××在檢查汙水井時發現浴池外(西側)北汙水井裏汙泥很多,就商量利用星期日(4月21日)洗澡人少的機會,組織人員把井內汙泥掏幹淨。4月20日安排了6名工人星期日出勤。當晚劉隊長值班。21日上午,劉××在後勤隊開完黨員生活會就回家了,臨走前安排孫××、薛××負責(薛××是主動來和大夥一起清理井內汙泥的),在準備掏汙泥的時候,發現井內汙水很多無法掏泥。薛××提出用潛水泵抽水,後挖汙泥,並親自把線接好(開始隻接兩相線,發現水泵不轉,後又繞過250伏、15安兩相刀閘接了另一相線)之後,把水泵設在井內開始抽水。上午十一點多鍾休息,下午二點多鍾又繼續幹活,這時井內汙水已經抽幹,葛××、李×因事下午沒能參加幹活。薛××到井裏挖汙泥,在挖了有五、六桶的時候,浴池往井裏放水,在這種情況下又開始用水泵抽水,可是抽了一會水泵上水量不大,薛××就把潛水泵拉到自己跟前,用左手邊攉弄水,邊摘籠頭上的雜物,右手拉著潛水泵電纜,這時薛××突然倒在井裏。大家一看這種情況就說:“快切電”,張××、馬××馬上把刀閘上的兩相電源線拉斷(有一相仍然有電),此時,孫××、王××已經跳到井裏,把薛××從井裏抬上來(薛××當時還有哼哼聲和嘔吐現象),這時班長已經讓人去找大夫了,孫××到保健室時,大夫鞏××正和一個人在屋內說話,孫××對鞏××說:“我們那裏有人電著了,你快去吧”。鞏××說:“我收拾一下病房,你們把人抬來吧”。孫××又跑到出事地點,馬××一看大夫沒來,叫孫××再去找。孫××又二次來到保健室,到保健室的時候鞏××拎著急救包在走廊剛要出門,孫××對鞏××說:“媽的,人都快死了你還不去”,就這樣孫××和鞏××一起來到出事地點。在出事現場,鞏××沒有就地采取急救措施,叫在場人把薛××背到保健室,在保健室鞏××用聽診器沒聽到薛××的心音,看到薛××瞳孔擴大,便向調度室彙報,並叫人找來救護車把薛××送往局總醫院(鞏××並沒隨救護車一起去局院),經局總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
事故原因;
1、後勤隊布置挖汙水井,由於井內汙水過多,薛××提出用潛水泵並親自安設潛水泵和電氣接線,在排水過程中發現水泵不愛上水,認為水籠頭糊上雜物,便用右手拉潛水泵電纜、左手摘雜物。但是潛水泵負荷線距離線卡子134毫米處,潛伏著無外皮的電纜芯線接頭,當薛××處理雜物時,單相觸電,掉入水中。
2、當場人馬上跳入井裏撈薛××,並告訴在場人找大夫,但大夫沒有立即趕到出事現場,致使孫××第二次找大夫,因拖延了搶救時間,救護方法不當,也是薛××致死的一個主要原因。
3、行政科後勤隊對安全工作雖有布置,但沒有施工措施,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夠,規章製度不健全,指揮不利,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潛在原因。
防範措施:
1、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加強後勤輔助單位安全思想教育。
2、克服地麵單項工作無安全措施,安全責任製不明確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製。
3、加強地麵施工的安全監察。
4、完善醫療搶救預案,嚴肅醫療責任追究製。
5、曉南礦“1985.7.23”觸電事故
井下架空線電壓550伏,一般高度2.0米,肩扛較長鐵器行走,極易碰觸,所以要百倍留心。曉南礦維修區工人於×,在北二石門扛鐵道時,忽略上方架線,鐵道觸在架線上,造成觸電死亡事故。
1985年7月23日19時30分,維修隊工人使用小電瓶車在北二石門向調車場頂送四台裝滿矸石礦車,經過道岔時,其中一個礦車四個軲轆脫軌,需要複軌,於×主動去北二石門新高壓配電室以東15米處找鐵道做壓車杠杆,當鐵道立起要扛上肩的時候,鐵道觸架線,造成人身通電,背部、胸部均受電擊,緊急送往保健站,搶救無效死亡。
於×,男,54歲,六級工,家中四口人的生活全靠一人承擔,對本來並不寬裕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全家人的悲痛就不言而喻了。經過分析,這起事故有以下原因:
1、於×年歲已高,接近退休,雖然有著飽滿的工作熱情,畢竟受年齡所限,對事物反應遲鈍。扛鐵道時,僅他單獨一人,顧此失彼,忘記了頭上的架線,實屬個人自主保安欠佳所致。
2、現場人員缺乏搶救知識,在十萬火急之中,忙於救人升井,倘能及時人工呼吸,也許會使於×蘇醒。
防範措施:
1、今後必需杜絕單人作業,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監護。在架線下作業要先停電後幹活。
2、所有架線進行一次檢查,一定要符合規程要求的高度。
3、對工人進行事故搶救知識教育,學會自救和互救。
6、大隆礦“1985.7.5”觸電事故
1985年7月5日10時50分,井下運輸一隊13#機車司機杜×、司旗梁××,在E1 運輸大巷—340調車場將停放在車場內的3台空車掛好鏈後,司旗梁××坐到機車的電阻箱上,向司機發出了開車信號,當機車返回行駛到距繞道150米處時,集電弓子滑板突然將架線接頭處刮開,架線電源側連同集電弓子一同落在司旗梁××身上,造成架線觸電後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司旗梁××不按規定跟在列車的尾部,而是坐在機車頭上,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司機對司旗的違章行為沒有製止,而進行開車,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3、架線偏中心150mm、使集電弓子一側絕緣木離開,失去平衡,當機車通過架線接頭處(並線連接方式)集電弓子套入架線一端,把架線接頭處的並線卡子刮開,架線電源側和集電弓子一同掉下,落到司旗上半身,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4、巷道淋水對架線和並線卡子腐蝕,架線局部氧化,並線卡子螺絲強度不夠,使架線被弓子筐刮落,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防範措施:
1、井上下電機車弓子繩不許綁死在機車車體上,必須處於自由狀態。
2、對礦內所有架線,鐵道及巷道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學習“三大規程”嚴格按規程規定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4、職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對違章行為要及時製止防患於未然。
7、小青礦“1985.11.29”機械事故
1985年11月29日夜班,662采煤隊書記宋××值班主持班前會。會上他講了夜班工作麵情況和條件,要求大家在井下要精神點,互相照顧好,一定要注意安全,接著帶班隊長李××又強調了安全生產工作,之後由班長趙××分工入了井。
開始放炮時,帶班隊長李××認為頂板很好,為了加快進度,決定在距機尾37.5米處安排第二個放炮茬,兩處拉茬放炮。第一個茬口由放炮員潘×和李××負責,第二個茬口由放炮員王××和趙××負責,其他人躲避在距機尾66米處待命。2點10分,當第一茬口放炮放完30米時,先後共崩倒三棵臨時頂子(第一棵距機尾4.5米;第二棵距機尾10.5米;第三棵距機尾27米),第三棵臨時頂子崩倒後被刮板輸送機拉走,當拉到第二個炮茬時,第二個茬口放炮員王××發現,想從刮板輸送機裏取出來,由於鐵支柱卡爪卡在大板底下,無法取出,想停刮板輸送機又無信號,隻好任其拉向機頭。當拉至距機頭66米處(此處由於煤層褶曲影響,底板不平,出現刮板輸送機中間高、兩頭低的狀況),被拉鐵支柱一頭抬起,向采空區側支出,支到正坐在刮板輸送機槽上揀炮線的李××的左胳臂和右腿上,使其摔倒,頭部摔傷、鼻口出血,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臨時頂子打的不牢,初撐力不夠,炮眼角度不當,致使放炮崩倒臨時支柱。
2、崩倒臨時頂子後沒有及時扶起,又繼續放炮,使崩倒支柱倒在刮板輸送機上拉走,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放炮員王××已發現拉走鐵支柱,但因無信號無法停刮板輸送機,任其拉走,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4、職工素質低,這個班在冊人數48人,由於在S1402工作麵準備上高檔普采,抽調25名老工人去學習,而這個班當天入井31人,其中十月份入礦新工人占15名,老工人僅有10名。按東煤公司[85]295號文件規定,新工人入井前不少於2個月安全知識教育,並由老工人帶著實際操作一個月。而我礦老工人少,在這種情況下,10月份入礦的新工人僅培訓13天,培訓時間短,對煤礦“三大規程”和井下知識掌握不夠,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放炮時崩倒頂子應及時扶起打牢。
2、加強對新工人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工作,必須經嚴格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加強對工作麵的管理,工作麵信號必須安設齊全,做到信號靈敏、安全可靠。
8、曉南礦“1986.10.20”機械事故
操作規程規定處理卡注的大塊煤矸首先要停止轉載機、輸送機運轉。曉南礦綜采一隊洪×與付×處理大塊卡矸時隻停了輸送機,轉載機繼續運轉,張×失腳滑倒在轉載機溜槽中被拉傷,送局總院搶救,因傷勢過重死亡(右股骨多處開放骨折,骨盆粉碎性骨折,膀胱、尿道嚴重損傷)。
東一采區709工作麵,頂板壓力較大,經常出現片幫,大塊煤矸都由輸送機拉出。又因工作麵前調角不夠,產生輸送機探頭達350mm,與轉載機搭接間隙隻剩有150mm,大塊煤矸拉出經常受卡,隻好由人工砸碎。1986年10月20日13時20分,又有大塊煤矸卡在了輸送機頭部,工人付×便停了輸送機用大錘砸,當時張×在輸送機頭下側,空間比較寬敞,付×將大錘交給張×砸,張×砸開後要向輸送機尾方向走去,同時告訴付×啟動輸送機,張×失腳滑在了轉載機尾部溜槽內,被轉載機向外拉動,在付×聽到喊聲後立刻到五米以外閉鎖處停住了轉載機,此時張×巳被拉在輸送機頭與轉載機的搭接下麵,由於僅150mm的空隙,身體已被卡住。
經討論分析認為是一起人為的責任事故,直接原因是張×兩腳分別蹬在轉載機溜槽沿上砸大塊,轉載機在運行中,不留心失腳步滑入溜槽內被拉走致傷。此外還有以下其它原因。
1、在日常的技術管理上存在問題。工作麵前角調的不及時,輸送機頭串出長達350mm,搭接轉載機後隻有150mm的空隙,工作麵落煤外運受到限製,加之該處斷麵受壓後變小,沒及時處理,工人長期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
2、規章製度執行不嚴。操作規程規定處理大塊煤矸,必須使運轉輸機、轉載機同時停止運轉。這次處理大塊,隻停了輸送機,實屬違章作業.
3、安全設施不全。轉載機尾原有的防護罩掉下以後,檢修班工人巳反映多次,沒能引起領導重視,長期沒有恢複。
張×年僅24,歲,是端頭工,全家八口人,是主要勞動力,肩挑生活重擔。因為自身違章作業,釀成苦果。“三違”是一切事故的根源,害人非淺。我們必須狠反“三違”,寧可少生產或者不生產也不能違章作業。另外要經常不斷地對工人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樹立牢固地“安全第一”思想,做到有章必循,不安全不生產。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一線,及時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9、大明一礦“1986.10.7”機械事故
1986年10月7日新三班,綜采隊在東二0406工作麵正常作業。20時30分,采煤機司機蔡×與溫×接到當班班長停機待命的命令後,原地休息,但溫×嚴重違章,到采煤機上睡覺。20時45分,另一名司機蔡×離開原休息地點,要坐到溫×睡覺處的支架閥組上休息,但抬腳時不慎將支架閥組的第七根閥把碰動(該片閥操縱護幫板),隨即護幫板動作推出,將在采煤機上睡覺的溫×擠傷,蔡×發現後立即將溫××抱下采煤機,同時喊人進行搶救,但因溫×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機組停機待命時,司機溫×違反勞動紀律,到機組上去睡覺,給這次事故留下了隱患;司機蔡×違章去坐閥組時,不慎碰動了閥組的閥把,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對閥組的管理要求不嚴,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隊領導對工人平時的安全教育力度不夠,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致使工人違章違紀,麻痹大意,也是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10、大隆礦“1986.8.11”觸電事故
1986年8月11日白班,坑木場電鋸室內電鋸工作業到14時,胡××說:“累了”,劉××說:休息一會,王××就按停止壓扣把電鋸停了。這時鋸上還有20多根木料。班長柏××的意思是把這些料鋸完,見電鋸停了,就急忙到起動開關附近,隔著運料刮板輸送機左手扶在刮板輸送機裏沿,舉起右手推開關的起動搬手,瞬間觸電。觸電後右手扶著起動扳把,左手搭了在刮板輸送機裏邊空間。臉朝下頭衝向起動開關。身子壓在刮板輸送機上,腿沒著地。電鋸工胡××和王××拉柏××的褲子,沒拉動。後又用小柈撬柏××的右手才從把手上掉來來。現場做人工呼吸並同時電話通知衛生所,醫生到現場進行胸外心髒按壓術,用蘇生器搶救無效後死亡。
事故原因:
1、開關電纜芯線在開關口處破皮,導致開關漏電,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開關負荷線沒有接零,同時開關接地線不合格,導致接地保護失靈。
3、電工巡回檢查不細,在當日沒有對發生觸電的開關進行檢查。
4、電鋸開關位置不合理,操作時需跨過一台刮板輸送機不方便。進出料要經過開關附近,經常撞到負荷線上,導致電纜護套拉出進線口造成漏電。
防範措施:
1、要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職工的責任心,要使職工對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做好。
2、機電部門要對地麵的電器設備仔細檢查,對不合理、不合格、保護不全、達不到完好標準的要堅決予以整改。
3、各種設備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嚴禁脫保運行。
11、小青礦“1988.2.19”機械事故
1988年2月19日零時30分,機電區開工更換主鬥側扇形門。當施工進行到10時40分左右時,扇形門主體安裝工作已經結束,下道工序是安裝滾輪鎖板,要將主鬥下放到卸載下1.5米處施工。這時施工負責人秦××便將三噸起重機摘下交給鉗工張××拿回隊裏,秦××與焊工邵××、鉗工白××三人下到一樓半安裝南側滾輪,鉗工魯××到北側安裝。這時工人陳×、隊長趙×、區長周××也先後來到現場,秦××在工作已接近收尾時幹活心切,沒向別人打招呼就自己越過欄杆,到箕鬥東側即扇形門啟開側,為焊工安排施焊部位。他一手拿工具扶著焊接部位,另一隻手扶著扇形門傳動軸,在焊工要過欄杆時,傳動軸突然下落,扇形門隨即打開,秦××頭部被壓在扇形門下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思想不牢,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沒有逐條兌現,在扇形門閉鎖裝置沒有安裝之前將起重機拆除。
2、在拆除起重機後又沒有采取任何防止扇形門張開、下落的安全措施,秦××就進入扇形門開啟側作業。
3、幹部在現場督促、檢查安全措施不利,對工人自身安全教育不夠。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嚴格製定各項安全措施,切實做到責任明確、措施落實到人頭上。
2、在今後的任何檢修項目重點工作必須指定幹部在場指揮,督促檢查安全措施的兌現情況,發現無措施或作業地點不安全,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經采取有效措施後方準繼續施工。
3、各工種平行作業時,施工中相互配合不協調,在臨近尾工時忽視安全。
4、加強各工種崗位工作標準化操作、標準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安能力。
12、大明一礦“1988.5.17”機械事故
1988年5月17日白班,大明一礦614炮采隊在東一北二炮采工作麵采煤作業。因夜班順槽四號刮板輸送機電機過熱,工作麵停產,白班需更換新電機,班長在班前會上安排凡在工作麵作業的人員全部到後三角點,往工作麵投絞接頂梁;原看刮板輸送機的人員都到順槽四號刮板輸送機處卸損壞的電機,並負責運出。
工人王×是刮板輸送機司機,但王×沒有按照班長安排到四號刮板輸送機處卸電機,而是獨自一人到順槽處理一號刮板輸送機“飄鏈”,處理過程中,右腳不慎被正在反向運行的刮板輸送機刮板夾住,將其拖入機尾致死。
事故原因:
1、班前會工作安排不細,人員安排籠統,造成個別人自行其事,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本人班前會沒有認真聽,對井下工作情況不明了,隻身一人違章到一號刮板輸送機處理刮板輸送機“飄鏈”,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王×本人安全意識差,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工作中麻痹大意,也是此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13、小青礦“1990.3.1”機械事故
1990年3月1日零點班,綜采隊班前會由代理工長宋××主持,他說“今天正常采煤,我們剛處理完掉頂,大家要注意安全,特別是牽引鏈和片幫傷人”。然後,由班長田××分工下井,入井後一點開始工作,采煤機作完頭後向機尾方向正常割煤,每割10塊板停下來等待拉架,大約六點三十五分,采煤機行至機尾,副司機袁××將右滾筒降下,通知主司機張××。主司機張××啟動采煤機向機頭方向牽引,行程1.2米,突然看到工作麵內有人晃燈,張××立即將采煤機關閉,同時與采煤機平行作業的機電技術員盛××、班長田××兩人在80號支架處理該架頂梁上浮石,使支架接頂,支架工張××在72號支架推移刮板輸送機。正在這時,田××看到采煤機牽引鏈動,便喊了一聲“快躲開,牽引鏈要動”。田××回頭想躲時,看到張××貓著腰也過來了,大約離田××有兩個支架的距離,田××又喊了一聲“快躲開”,同時被一塊拌子拌倒,站起來後看見張××被牽引鏈彈倒後,頭部撞在支架操縱閥杆上,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采煤機向機頭方向運行時,司機沒有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發出開機信號,是發生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於處理25~85#支架冒頂,工作麵煤壁不直,中部超前兩端一米,造成采煤機向機頭方向牽引時,牽引鏈突然從機道內彈出傷人。
防範措施:
1、認真執行作業規程規定,采煤機司機嚴禁違章作業。
2、認真執行綜采管理十項規定,工作麵必須做到“三直、一平、二淨”。
3、加強工人自主保安教育,切實做到“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
14、大隆礦“1991.8.21”觸電事故
1991年8月21日9時50分白班,運輸區鐵道隊在西翼運輸大巷拉底清掃巷道。隊安排班長於××帶領溫××、李×、劉××三名同誌去西翼大巷清掃大巷,在拱形巷488米處左幫看見有一架3.7米,12#工字鋼對接拱型鐵棚,便準備將此鐵棚運到附近入風上山下部車場(距離12.8米)裝車升井。於××、李×在前,劉××、溫××在後,串棚過程中,溫××雙手抬棚用力過大,後邊棚腳翹起觸在架線上,當時被擊倒。在場人員及時將溫××抬到地麵,經搶救無效於11時3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四名同誌同時串鐵棚時用力不均,站在最後的溫××因用力過大,鐵棚後腳翹起觸在架線上,同時地麵有積水,溫××的礦靴還漏水並踩在鐵道上形成回路,造成亡人事故。
2、該鐵棚為對接鐵棚,棚腳距架線隻有500毫米,作業人員串鐵棚前沒有將鐵棚拆開運送,圖方便,不考慮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多人作業同時串一架鐵棚,明知鐵棚腳離架線近,但沒有一名人員能進行提示或建議采取可靠措施,反映作業人員的安全聯保沒有起到作用,自我保安意識差。
防範措施:
1、對臨時施工地點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業。
2、架線區附近作業時,在使用或搬運超長、超高的物體時,必須將架線停電,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培訓,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別要加強對職工自我保安能力意識的教育,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15、曉明礦“1992.7.21”觸電事故
1992年7月21日晚,男浴池班長馮×和李×在食堂吃完飯走到職工浴池門口看到另一名浴池工康×,康×說:“小水池子髒水下的慢,得透透”。李×說:“透透唄”。他們邊說邊來到浴池守衛室,拿一台ST75—30型管道疏通機和電源線及螺旋彈簧鋼絲繩,來到南麵小池準備作業。馮×到北麵浴池查看水溫情況,看完後往回走時,聽到李×、康×兩人喊送電,馮×到守衛室送上電源。之後來到南麵浴池門口,看見李×、康×兩人把疏通機放在西側450mm寬的浴池台上,正在操作,並聽到疏通機發出“嗡嗡聲”,康×說:“是不是反轉”?這時馮×又回到守衛室脫衣服,脫完衣服返回浴池,見兩人仍在操作,當他剛走到作業地點時,突然聽到“媽呀”一聲喊叫,李×和康×便倒在地上,馮×趕緊切斷電源,組織搶救。李×和康×二人在被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事故原因:
1、經現場勘查和技術測試確認,疏通機開關漏電、工作地點水多潮濕,導致觸電身亡。
2、設備保養不完好,對設備使用前沒有認真檢查是否安全,尤其是在水多潮濕環境中作業的情況下。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崗位安全責任製,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2、加強對機電設備的檢查,嚴格維護和保養,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6、曉明礦“1990.7.21”觸電事故
1990年7月21日白班,守衛班長趙×組織守衛人員開始安裝自動門滑道,滑道為12kg/m鐵道改製,全長7.2米,共2根。由於守衛人員多為年老體弱的工人,班長為了在安裝過程中確保人身安全,便向停在大門附近的綜采站台吊車司機求援。13時40分,司機張×開動吊車將吊杆臂伸過6000V高壓線,平衡吊起滑道,當滑道吊起平身高度後,滑杆縮回3~4米,這時守衛工李×等四人手扶滑道向地槽移動,在移動期間,吊車司機隻注意下邊,沒有注意上邊的高壓線,使吊車壁杆端頭導向輪接近高壓線放電距離,產生了火花,這時司機張×緊急下落吊車臂杆,但李×等四人已被滑道傳導觸電擊倒,其他三人無事,李×因電擊較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守衛人員參加安裝應用人工搬運,雖然年老體弱,但需要吊車時,未經任何部門批準,也無安全措施,更無司旗指揮,嚴重違章作業。
2、吊車司機對高壓線放電距離知識不了解,簡單地認為隻要不接觸電線就不會有問題。
3、安裝工作中,保衛科領導不到現場,致使無人監護,管理無序。
防範措施:
1、無論任何大小施工項目,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2、動用吊車應請示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有措施,有專人指揮。
3、吊車司機要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在高壓線下作業,應注意了望。
17、大興礦“1992.7.25”觸電事故
1992年7月25日15時50分,電工呂××和王××從212住宅樓房打樓板眼幹完活下來,想到要將207、208樓東側的照明燈接上線,於是兩人向212樓東鍘絞車房走去。當時打開配電箱經量測沒電(一個半小時前整個新區由供電部停電),然後呂××登上絞車房,把燈線順放下去,王××在地下接電,此時呂××說:“可能來電,你注意點。”王××說:“沒事,就一根線。”然後呂××看到王××拿出克絲鉗子去剝線皮,又說:“你用剝線鉗剝皮。”王××說:“剝線鉗子壞了。”兩人相距有10米遠,然後各自操作。隨後電線來電,把王××電倒,仰躺在地上,兩手緊握燈線捂在左上胸。經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呂××、王××二人沒有切斷電源進行作業,嚴重違章,是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是學習電工,無證上崗,違章操作,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公司土建隊領導安排沒有經過培訓考試的王××上崗作業,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各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準上崗。嚴禁帶電違章作業。
2、各工種無證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證書,才準許上崗作業,否則一律不準上崗。
3、加強各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培訓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4、在全礦開展安全思想教育大討論,增強安全觀念,樹立安全經一的思想。
18、大興礦“1993.7.5”機械事故
1993年7月5日,掘進三隊在南五405掘進施工中,由於施工質量差,7月5日隊裏安排四點班修工作麵4架木棚。班長毛××分配組長張××,帶領賀××、席××二人處理不合格棚子。當修到第三架棚的時候,由於棚子左幫寬度、棚腿深度不夠,張××決定用掘進機開幫。讓席××、賀××二人躲開後,張××開機處理左幫,一次沒割夠寬,又準備開第二次。在開機前,張××讓二人躲開,賀××躲開後,站在工作麵一米深的浮貨上,張××看賀××已躲開,就開機。開機後由於割煤機轉動,造成浮貨滑坡,賀××躲閃不及,連人帶鍬被卷入切割頭裏麵,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這起事故是嚴重違章作業造成的。張××不是掘進機司機,沒經培訓,無證操作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賀××站的位置不當,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由於工程質量低劣,重新修棚,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職工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低,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職工範圍內,開展一次狠反“三違”活動,樹立牢固的安全思想,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3、加強安全監察,嚴禁違章作業,無證操作。
4、加強施工工程質量,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19、大隆礦“1995.7.28”機械事故
1995年7月28日零點班,掘進二隊在E2 402回順探煤道作業,因探煤道剛拉門不久,進尺6米沒有出貨設備,跟班副隊長蘇××帶人將耙渣機運至峒室,用鋼絲繩將耙渣機的前部拴在峒室內的棚腿上。蘇××親自開動耙渣機開始出貨。在耙第三鬥貨時,耙鬥受阻,牽引鋼絲繩張力增大,耙渣機底座後部翹起,翹起的底座,支在蘇××的腹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耙渣機安裝不牢固,耙渣機底座的後部沒有二次保護,也沒有打壓頂子,致使耙渣機在耙鬥受阻,鋼絲繩張力增大情況下,將耙渣機拉起。
2、蘇××違章作業,安全意識不強。
防範措施:
1、耙渣機安裝必須有牢固的二次保護,並打好壓頂子。
2、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耙渣機安裝不牢固可靠不許使用。
20、小康礦“1996.8.7”電梯事故
1996年8月7日零點班,小康礦機電科運轉隊副井提升絞車司機發現副井塔電梯有故障,於是在交接班時間向運轉隊副隊長作了彙報,又向接班的絞車司機作了交待。副隊長接到彙報後,立即與該隊主管電氣的副隊長商量,決定利用白班檢修時間進行處理,同時也決定在故障未處理完之前電梯停止使用,副隊長用電話通知已經接班的絞車司機裴××。約8點20分,運轉隊鉗工進行檢修,因電梯停止使用,準備走折返梯上絞車大廳,因折返梯的二層門鎖著,鑰匙在當班的絞車司機手裏,所以維修鉗工打電話叫絞車司機把門鑰匙送到二層,絞車司機裴××接到電話後告訴另一名司機說他到二層去送鑰匙,隨後乘電梯下到二層,把電梯門和外門都打開,欲下電梯,當他上半身探出電梯間,腿還沒邁出電梯時,電梯突然自動上行,將裴××上半身擠在電梯與外門上框之間,造成胸肋骨多處受傷骨折,腦腔出血,受傷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明知在未經檢修人員允許下,使用失靈設備是冒險行為,造成事故。
2、電梯有故障,工人違章冒險作業,說明職工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強,也說明管理工作不到位。
防範措施:
1、加強設備檢修,保證設備完好,任何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更不得乘人。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能力,使人人成為本質安全型礦工。
21、曉南礦“1999.6.29”機械事故
預備隊6月29日白班在W2-702工作麵支架拆除起吊間綜采支架拆除施工中,在當班分解第七組支架,頂梁起吊即將離位時,當班工人孟×擅自進入頂梁下作業,因支架左側後柱受外力作用,向前傾倒,將孟×壓倒在前後兩柱之間,造成其頭部、胸部擠傷,致死。
事故原因:
事故發生後,局、礦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及時進行了事故現場勘察和事故調查,並組織召開了當班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分析會,經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如下:
1、由於在分解支架頂梁時,雖然頂梁與掩護梁連接銷已抽出,但由於起吊支架頂梁的四部起重機受力不均,掩護梁與頂梁由於卡勁實際尚未離開,當支架(拆除方向)左側認為起吊高度已經到位停止起吊時,右側兩部起重機仍在起吊,在頂梁與掩護梁突然分離的瞬間,分離後的頂梁突然向左前方移動,隨即將左側的兩個立柱推倒,將擅自進入兩立柱中違章作業人員孟×砸傷頭部和胸部致死。這是造成這起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死者孟×違章作業,在頂梁正在起吊分解時,擅自進入支架中,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支架立柱底部缺少鼓型銷,當受到頂梁向左前方移動推力後,突然傾倒,也是造成這次倒柱亡人事故的一個原因。
4、負責起吊頂梁的人員,在作業時未能及時發現並製止人員進入作業區也是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堅持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自主保安教育和安全聯保教育,做到警鍾長鳴。
2、搞好職工操作規程培訓,認真貫徹落實好施工措施。
3、落實操作人員的安全責任,及時檢查好工作過程中各環節是否到位,支架構件是否穩定,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
4、起吊頂梁施工時,不許任何人在支架裏作業。
22、小青礦“1999.9.16”觸電事故
1999年9月16日白班,運輸隊接上班彙報,S270l運順絞車兩相電。機電班長梁××等人前去處理,經查發現930米處電源四通接線盒有故障,於9時40分切斷中切眼附近移動變電所DW350開關電源進行處理。由於電纜距接線盒長度不夠,由皮帶隊電工班領工楊××帶領周××協助運輸電纜,處理故障。10時40分,皮帶隊電工喬××趕來向楊××彙報:3#潛水泵不上水,處理不了。楊××讓喬××協助運輸隊接電纜,自己拿著兆歐表到1390米處排除3#潛水泵的故障時,因3#潛水泵同運輸隊正處理的電源接線盒是同一電源,楊××借運輸隊停電處理故障的時機,沒有切斷控製3#水泵的BAC-16開關電源,違章借機作業。12時50分,當楊××更換潛水泵的第二根電源線時,運輸隊排除電纜故障後送電,楊××觸電,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皮帶隊領工楊××在接設水泵電源時,沒有執行“掛牌、自停、自檢、自送”的製度,違反操作規程,借機作業,這是造成觸電亡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本人安全意識淡薄,圖省事,工作麻痹大意。
3、領導幹部日常安全教育和督促不夠。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掛牌、自停、自檢、自送”的製度,作業時,采取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2、堅持停、送電的各項規章製度,杜絕借機作業。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3、曉明礦“2000. 2.20”機械事故
2000年2月20日白班,綜準隊回采的S4701綜采工作麵檢修班正常檢修完畢後,生產班正常生產,檢修班人員到工作麵回順組裝液壓支架,15時液壓支架組裝完畢收工,檢修班液壓支架維護鉗工楊×沿工作麵去運順送工具,在此期間工作麵已割煤兩刀,采煤機往機頭割煤到22# 液壓支架處,43#~29#已移架完畢,從56# 往機頭移架至44#液壓支架時,支架工張×發現液壓支架立柱降得慢, 連續兩次移架,支架都未移動,張×將該支架升起,此時楊×正路經此處,張×就把情況向楊×說明,並讓其幫助處理,當張×轉身走到47#支架處時,就聽到“嘣”的一聲,回頭一看,楊×已受傷倒地,現場發現44# 液壓支架右側後立柱活動缸體半圓壓塊圓形套受力崩裂,楊×的頭部被飛起的鐵塊擊中,但終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經事故現場勘察和調查分析認定, 這是一起特殊情況下發生的意外事故。
1、經有關部門鑒定, 液壓支架立柱擋套內部有兩處舊裂痕。一端舊痕麵積達五分之三,另一端為焊接結構,斷麵有二分之一麵積為假焊。按設計要求,擋套和Φ20橫銷材質均應為45#優質炭素結構鋼,半園套應為40Cr。實際檢測,擋套和橫銷材質均低於20#鋼,半園套含Cr量僅為0.25%,遠低於標準0.8~1.11%,說明以上配件強度不足。當該立柱受力加長杆突然下降時,橫銷剪切、半園套折斷並將擋套脹裂,崩飛的鐵塊擊中死者的頭部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44#液壓支架右側後立柱升降速度慢不靈活,當降柱時,該立柱受力集中。
3、移架操作方法不當, 對升降功能不靈活的立柱沒有及時處理而采取頻繁升降的方法,繼續移架。
防範措施:
1 、加強對液壓支架的檢修維護工作,對各部件定期進行檢查,對損壞、變形和失效的零部件及時更換,保證設備性能良好。
2、在操作液壓支架過程中,出現支架立柱降得慢、移架困難等情況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嚴禁強行升降支架或移架。
3、支架工要將本班支架情況、 出現的問題和故障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並做好記錄。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培訓, 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技術素質,達到按標準操作的要求。
24、大隆礦“2000.4.1”機電事故
2000年4月1日白班大隆礦更換主井副鬥東北側罐道繩的工作已準備就續,10時50分將罐道引繩纏在提升機的滾筒上,然後緊此繩,上提副鬥。提鬥前拆除井架天輪處舊罐道繩錨固鐵和三道卡板,並將防撞梁下端斷7絲已鬆散的舊罐道繩作綁紮處理。此時上部一切準備工作全部結束,準備提升,指揮的副隊長張×和井下聯係準備動車。這時井下準備工作已完,隊長、技術員上箕鬥監護提升,另有四人在箕鬥監護提升,另有四人在箕鬥上準備升井,運轉隊副隊長警告箕鬥上人員,不準乘坐箕鬥,裝載信號工也與地麵聯係,告之箕鬥上有人,但井上指揮人員誤認箕鬥上人員是監護提升罐道繩人員,同時下令動車,當綁紮處運行到錨固裝置下口時,有一根斷絲卡彎過不去錨固裝置口而停車。為處理斷絲要求絞車慢回500mm,當絞車回放時舊繩先慢放下滑100mm,而後引繩和罐道繩聯接卡子在天輪平台上,停頓片刻後,卡子滑過平台急速下滑300mm-400mm後加速下滑,隨即掙脫聯接裝置,造成墜繩,舊罐道繩墜入井底後正好砸在箕鬥上部,將箕鬥上人員砸成兩死一傷,造成了嚴重後果。
事故原因:
1、隊長張××違反措施規定,不在措施規定位置監護,且不聽勸阻強行站在箕鬥上監護提繩。
2、死者唐××、李××等5人嚴重違章,擅自乘坐箕鬥,在運轉隊副隊長強令下仍不下箕鬥,造成嚴重後果。
3、檢查人員,相關人製止不利,采取措施不當,未能使違章者中止違章。
4、施工隊副隊長張×違章指揮,在井下乘坐箕鬥人員不清的情況下,盲目下令提升罐道繩。
5、天輪平台處的人員監護不利,未能及時發現V型卡子刮在天輪平台上,造成卡子卡住後存繩300mm-400mm,卡子滑過平台產生衝擊,造成引繩與罐道繩脫離墜繩。
6、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不製止,聽之任之,沒有盡到各自的安全責任。
防範措施:
1、在主井天輪出繩口處焊接園弧鋼板,避免鋼絲繩反彈現象發生。
2、施工前檢查好新、舊繩子是否有斷絲現象,如新繩有斷絲禁止更換,舊繩有斷絲采取特殊方式穿過繩孔,避免舊繩回放,且引繩同舊罐道繩打卡子處距斷絲超過15米,並增加4道卡子。
3、同類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和檢查卡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4、從嚴治礦,狠反“三違”,避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5、大興礦“2000.5.19”機電事故
2000年5月19日,預備隊在南五采區705安裝工作麵安裝端頭支架,18時30分組長張××帶領三名工人鮑××、李××、劉××起吊已經穿好銷軸的2#端頭前粱,起吊時使用一台5噸起重機掛在一根錨索的連接環上,將前粱吊起,並在其下方打一根圓木臨時頂子。此時,綜檢車間跟班檢查質量鉗工範××鑽入起吊粱下方,坐在輸送機頭上觀看他人作業。這時,由於連接環下的鎖具頭突然脫落失效,致使前粱墜落,將範××擠壓在機頭處,擠壓胸、腹部傷及內髒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範××違章鑽入起吊重件下驗收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鎖具質量不合格,直接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3、違反利用錨索起吊重物,必須吊在兩根以上錨索上的規定,是這起事故的另一個主要原因。
4、現場作業、檢查人員沒有堅決製止違章也是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開展一次強化安全思想教育,使全礦幹部、工人嚴格遵照規程措施作業,把安全生產各項規定落實在每個施工環節中。
2、加強支護材料的檢查,凡使用鎖具作業的項目,落實專人檢查質量,保證安全。
3、強化現場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管理,嚴格要求安監員檢查規程措施各項規定的實施情況,任何人不得違章作業。
26、大平礦“2005.11.22”機電事故
2005年11月22日白班,大平礦綜放隊孫××小班在設備檢修完畢後,於10時25分開氣。采煤機從50#支架處開始向機尾方向運行。采煤機大約在12時左右到機尾,12時30分第一遍機尾做完。采煤機退出機尾,開始進行推移前部輸送機及拉端頭支架作業。拉端頭支架由吳××、張×、張××3人負責。前部輸送機向前推移後,後部輸送機拉到位,然後張××拉A#、B#支架,吳××拉C#支架。拉完端頭支架後,采煤機開始做第二遍機尾。
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在做第二遍機尾前,需將3個端頭支架進行調整。副班長白××安排吳××和張×2人到回風超前支護處抬單體,準備調整端頭支架。這時工作麵143#支架高壓管崩壞需要處理,泵站司機王×關閉泵站,致使調整端頭支架工作暫時無法進行。
由於當時C#支架側護板也有問題,於是吳××與鉗工王××便一起去處理。處理好後,聽到載波電話裏喊“143#支架壞管已換好,送泵”。當液壓泵運轉後,吳××發現後部輸送機前移,懷疑有人拉動後部輸送機,便去架前檢查,但架前無人。隨後發現B#支架控製後部輸送機前移的閥把處於工作位置,吳××隨即將閥把恢複到零位,並發現B#支架右側後立柱處有人,上前一看是端頭支架工張××被擠在後部輸送機電機與B#支架後柱寬約70mm縫隙間。
吳××立即喊班長白××等人用單體把後部輸送機支開,將張××救出,發現張××頭部被擠壓嚴重,已經死亡。
事故原因:
事故調查組經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該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
根據事故現場分析認定,死者張××為直接操作A、B組端頭支架的操作工,工作過程中違反支架拉移程序,擅自在工作循環之外操縱後部輸送機拉移油缸,且在泵站停止運轉時,沒有將操縱手把及時複位。由於泵站因換高壓管路沒有及時恢複運轉,張××違反勞動紀律在後步輸送機電機和支架間空隙休息時睡覺,泵站恢複運轉後,拉移油缸動作將其擠壓二物體之間,擠壓致死。
該人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是造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在場的組長、班長、安全檢查員沒有及時發現張××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班組人員現場管理不到位。
2、技術管理工作不細致。在工作麵回采過程中,對綜采設備的管理沒有製定詳盡的安全措施,特別是泵站因故停止工作後,恢複之前對各操縱元件的狀態缺乏全麵細致的檢查,造成設備誤動作。
3、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職工安全操作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遵守勞動紀律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防範措施:
1、加強工人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提高安全操作的意識和水平,加強工人遵守勞動紀律意識的培養和督促檢查,減少個體違章、違紀。
2、進一步細化綜采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製定嚴格細致,符合現場安全管理需要的措施,明確相應的檢查和控製手段,確保設備使用過程中有較高的安全可靠性。
3、加強現場施工的動態管理,製定明確、細致、可靠的管理方法,確保班、組長全麵了解每一個工人的動態行為,對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發現並製止。
四、運輸事故
1、曉明礦“1980.3.15”提升事故
1980年3月15日四點班,副井正常提升物料和人員。22時37分,副罐在井下,上層裝一車岩石,下層乘15名升井人員。井下信號工馬×向井上發出提人信號,井上信號工李×接到信號後,將提岩信號變成提人信號,當副罐提至井上副罐上層裝上空車後,井上信號工李×又將信號變為提岩信號。
副井下對好主罐上層,打了一個停點後,此時井上付罐下層低於搖台200mm。井上信號工李×也打了停點,副罐下層乘罐人員開始陸續下罐。
在副罐下人的過程中,副井下主罐上層已裝好了岩石車,信號工馬×向井上發出了可以動罐的信號(5個點)。井上信號工李×接到信號後,即沒有觀察乘罐人員是否下完,也未詢問罐籠兩側的擁罐工,就向絞車司機發出了對罐信號。北搖台擁罐工楊×正在查下罐人數,沒有注意到信號,南搖台擁罐工馮×到南碼頭門推空車,雖聽到信號也沒有給予製止。
副井絞車主司機趙×,誤把向上對罐的5個點聽成向下動罐的4個點。因主罐在井下,又裝了2台岩石重車,副罐在井上僅裝1台空車,在這種情況下,司機趙×給換相加1y,絞車不動,緊接著又加2y,但是沒有帶好閘,使本來準備向上慢速提升的副罐突然快速下降了1.4米。
此時,采煤一隊工人趙×正由副罐北側一腳罐裏一腳罐外下罐,由於罐籠快速下降,將其擠在罐籠與搖台的空隙之間,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井上信號工在沒有觀察乘罐人員是否全部下完,也未詢問罐籠兩側擁罐工的情況下,就向絞車司機發出了對罐信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絞車司機工作時精力不集中,誤聽信號,並操作失誤,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北碼頭門擁罐工精神不集中,沒聽到對罐信號;南碼頭門擁罐工聽到對罐信號,但沒有及時製止,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所有崗位人員必須忠於職守,並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2、加強對崗位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使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工作責任心,工作過程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3、強化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杜絕錯誤操作。
4、完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2、大隆礦“1981.11.27”跑車事故
1981年11月27日白班,維修隊毛××小組四人在N1 7—1 S2 段30°回風上山平巷處,翻修棚子出貨。出貨前他們將四台空車推進南二段回風上山上部車場叉口裏邊。組長毛××安排魏××在回風上山下部車場負責警戒。毛××便和其他兩人到回風上山裝貨,裝完準備往山下放車,因回風上山信號不全(隻在絞車附近有點機、點鈴,下部車場沒有點機、點鈴)。往山下放車時隻能用燈語聯係。毛××在上部車場往下部車場用燈光聯係,見下部車場傳來信號,就通知JD-11.4絞車工付××開車,當重車下放約13米左右時,突然斷繩跑車,重車在下部車場掉道後,撞倒兩架木棚後翻倒的同時,將擔任下部車場警戒的魏××壓在重車下,搶救出來後送往醫院。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30°上山設置JD-11.4 絞車,絞車安設不合理,超載拉放車。
2、回風巷道絞車不經常使用,也不經常檢查,狀態不好,設施不全。
3、組長毛××、絞車工付××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在絞車狀態不好,設施不全的情況下作業。
防範措施:
1、絞車安設要合理,嚴禁絞車超載拉放車。
2、絞車安全設施要齊全,加強絞車檢查,使絞車保證良好狀態。
3、加強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術培訓。
3、大隆礦“1981.12.25”提升事故
1981年12月25日供應科下火藥工張××等三人,在井下火藥庫卸完火藥後,13時左右來到副井,當時小罐(主罐)停在東側,他們上罐後,大罐副罐也下放到位。罐內裝了一車管子。井上信號工這時用載波通知井下“地麵岩石滿了”。井下進車側四名推車工,聽說不提岩石了,便到信號房附近去休息。在進車側等罐的十幾人將罐內管子車推出後上罐都站在出車側一邊,這時小罐內人員聽說大罐提人,便同從東翼來的十幾人從反罐擠入副罐內。此時信號工王××向出車側推車工喊“好了沒有”?出車側推車工韓××在管子車推出後,看到人員反罐搶上時,不但沒管而是放管子車去了。信號工王××喊完後,進車側推車工李××脫崗趴在信號台上也沒跟出車側推車工聯係,就說“好了”。信號工立即傳點動罐。這時由於出車側擠罐人多,張××還沒完全上去罐,大罐動時,將張××甩出罐外掉入井下平盤、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運輸隊井下兩側推車工違章作業。出車側推車工韓××,看到多人反上罐不管不製止而且還放管子車去了,造成出車側無人管理的局麵。
2、進車側推車工李××嚴重違章,在沒有看到和聽到出車側推車工發出動罐指令時,也不知出車側任何情況下,私自向信號工發出可以動罐指令。
3、信號工王××,在發出動罐信號前,看進車側推車工沒在自己的崗位上,也沒聽到出車側推車工發出的可以動罐指令,違章打點動罐。
4、運輸隊在大小罐安全管理方麵還存在很多問題,乘罐製度不嚴、不細,執行的更不好。井下作業人員不負責任,致使經常發生搶上下罐和反上下罐的現象。
防範措施:
1、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加強井口升入井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反上下罐和搶罐現象再發生。
2、井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作業,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4、大隆礦“1981.8.11”運輸事故
1981年8月11日行政科總務組楊××負責共計8人(6名女同誌)到井下西翼衛生分擔區清掃大巷,他們途經配車時向配車員褚××聯係要空車裝貨。配車員根據西翼兩個采場(采三、采五)用車需要量,沒有同意給他們空車,他們就在西翼臨時變電所附近等待。
10時左右司機王××、司旗陳××開車往2#石門裏采三裝車站送空車,行駛至變電所附近,因彎道車速慢,楊××就蹬車將最後一台空車摘下裝貨,10時20分又有一台機車拉空車往3#石門裏采五裝車站送空車,途經變電所時,楊××又蹬車摘了一台空車後,將人分成兩夥。由陳×、郭××和另外兩名女工負責從變電所往裏側裝貨。10時45分,司機王××拉一鏈重車從2#石門返回時和停放在2#—3#石門口合擾岔子上的裝貨車相撞後貨車掉道,將躲避在镟幫邊上的裝貨女工陳×胸部擠傷,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沒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製度,未經培訓的地麵人員可以隨意入井作業,在未經配給空車情況下私自違章蹬車摘車裝貨,並隨意停放車輛。
2、躲避車輛的地點不安全。
防範措施: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杜絕未經培訓不懂工作性質和工作環節人員作業。
5、曉明礦“1982.4.9”運輸事故
1982年4月9日下午,回收隊當班在南二采區南二段九層作業,任務是回收3車金屬支柱與鉸接頂梁,通過上山放車。在放第一車時,由於支柱捆綁不牢,支柱在車運行中串出被棚腿卡住,於是段×樓×進行了處理,放第二車時又出現了此種情況,段×和樓×又下去處理,樓×在前沿下山右側走,段×在後沿下山左側走,段×到位後用腳踢一下鬆的鋼絲繩後就站在車碰頭上,此時車突然上行,一下將樓×擠住,其他人員急忙將樓×救出,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回收隊是剛組建5天的隊伍,隊幹部沒能及時對職工進行培訓和安全思想教育。
2、絞車司機無信號開車,嚴重違章作業。
3、分工不明確,沒有信號設備,用喊話代替,即沒明確規定信號,也沒有明確誰發信號,相互聯係不暢,安全管理混亂。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2、嚴格斜巷拉放車管理,認真執行斜巷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定。
3、斜巷聲光信號、安全設施要齊全好使,否則嚴禁作業。
4、把勾工認真檢查車輛的裝載和捆綁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大隆礦“1982.9.2”刮板輸送機事故
1982年9月2日維修隊在E1 4-1 W2段運順維修巷道拆換棚工作。9月1日做準備工作,9月2日零點班往前鋪一塊板,第二部刮板輸送機全長7米。白班接班後正常往前拆換棚和延板工作。在清貨工作將近幹完的時候,副隊長劉××就停下刮板輸送機,準備指揮往前鋪板。這時,工人李××看到刮板輸送機上有貨,沒經允許便開動刮板輸送機拉貨。刮板輸送機運轉不到兩分鍾,底鏈卡住,將機尾拉翻,平扣在後麵的刮板輸送機上,倒向左幫。(此時刮板輸送機全長由7米變成5.2米)副隊長劉××在工作麵發現機尾拉翻後。說:“我出去處理刮板輸送機,你們不要出來”。劉××走到機頭處,發現刮板輸送機鏈都堆在機頭軸下麵,用手沒拽動,又看刮板輸送機兩側無人,就轉過身去,到開關(QC83-80)處準備打反轉將鏈子倒出來。開關停止按扭用手按不動,劉××便按壓啟動按扭來活動停止按扭。劉××在活動啟動按扭時,刮板輸送機又啟動。出槽的鏈子卡在外邊靠左幫並排立著的兩塊刮板輸送機板上,同時刮起一塊板翻向右幫。這時王××正好走到此處。將之砸在刮板輸送機板下,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安全意識差。
2、該處刮板輸送機全長隻有7米,機尾沒有打壓頂子。刮板輸送機卡勁將機尾拉翻,造成事故。
3、在處理拉翻機尾事故中,違反操作規程直接啟動控製開關,且無證操作。
4、無專職刮板輸送機司機,違反必須持證上崗的有關規定。
5、處理機尾拉翻事故中,沒有設置警戒人員,導致人員由此通過。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增強自主保安意識。
2、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作業。發現隱患或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3、刮板輸送機尾必須打壓頂子或底錨,否則不準運轉。處理隱患時在現場有專人監護。
7、大隆礦“1983.2.19”運輸事故
1983年2月19日四點班,運輸區一隊井下機車司機趙××、司旗劉××駕駛單機往東翼—340上山下部車場道岔處倒料車。機車行駛到—340附近,遇有6個礦車便停住,司旗劉××將6個礦車掛好車鏈後,又往前頂車行駛。在頂到—340上山的下部車場道岔時,頂在最前麵裝鐵棚的叉車後兩車輪向水溝一側掉道。司機趙××發現車掉道便停車,與司旗劉××找來一根2.1米長的枕木,將枕木一頭頂在鐵道道木上,另一頭支在掉道車的車角上。劉××手扶道木司機拉車。掉道車車角和支車的道木“吃勁”後,劉××便往掉道車拉車時的後方退著躲車。這時,支車的道木支劈,向前方翻去,造成掉道車4個車輪向水溝一側掉道。車角撞在向後退著躲車的司旗劉××的頭部(17時55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沒有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沒有經過培訓,新工人劉××頂崗操作。
2、違章作業,處理掉道車的方法不當,應用起道器處理掉道車。
3、劉××躲避的位置不當,應往掉道車拉車時的前方躲車,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崗位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杜絕違章作業現象的發生。
3、加強培訓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8、大隆礦“1983.4.8”運輸事故
1983年4月8日5時左右,配車員姚××,指令2#機車到主空給西翼2#石門采三掛空車,同時告訴司旗少掛幾台,將西翼19°山下的5台空車一起頂走。6時10分2#機車拉33台空車又頂著5台19°下部車場的空車,停到2#石門采三雙道,調車場空車線。機車先將5台空車頂進岔子,單機到調車場重車線摘了10台空車,用木柈支著頂過岔子,掛鏈將15台空車頂入采三裝車站。裝完後,拉著15台重車返回調車場重車線停車。這時給采五送空車的6#機車拉了20台空車,來到調車場外直道停車。2#機車司機丁××看到6#機車,就對6#機車司機唐×說:“你把我剩下的23台空車頂過岔子”,6#機車司機按著2#機車司機的要求將23台空車,前頂後拉頂過調車場空車線的前岔子後退回來(因岔子是彈簧岔子,機車不能過)。23台空車過岔子後,進入單道,單道向外有點坡度,2#機車司旗宋×便打掩,但掩沒掩住,空車向調車場重車道滑動,這時2#機車司機丁××在沒有司旗引車的情況下,頂著15台重車準備過岔子與23台空車對接,在2#機車頂進20米處時,6#機車司機唐×聽到有人喊叫,順聲音一看,發現本車司旗孫××已被2#機車前端的重車撞倒,因傷勢過重死亡。
事故原因:
1、采煤五隊裝車站裏側和調車場雙道都短,存車數量少,但這次2#機車司旗掛車數多,超出了存車量,造成機車在調車場無法一次調頭,隻能二次調頭作業。
2、2#機車在沒司旗引車的情況下違章頂車作業。
3、2#機車多掛車配車員沒製止,致使2#車在調車場二次調頭作業。
防範措施:
1、調車線和裝車站都要杜絕機車二次倒頭的違章作業現象。
2、作業時嚴禁機車前頂後拉的違章做法。
3、給各地點送空重車時,要根據裝車站和調車場的長度配好車輛。
4、司機必須無條件的服從於司旗的指令,在沒有接到司旗的任何指令時,司機無權動車。
9、曉明礦“1984.10.8”運輸事故
1984年10月8日10時10分,6號電機車司機鄭×、機車主蹬鉤工苑×和輔助蹬鉤工李×,將北一大巷內23台重車連接好後,準備與運輸大巷7台重車連接在一起,在連接過程中發現第18台礦車是倒鏈車,插銷上纏有兩圈鐵線,李×又找一根新10號鐵線,將第18台礦車固定插銷提起45mm與第19台礦車三環鏈用鐵線連接上,並掛在第18台礦車堵頭的排水孔上,然後將23台礦車拉到北一大巷門口,接著去調運運輸大巷的7台重車以便和這23台礦車連接,李×把有一對鏈車及其連接情況告訴了苑×,苑×未經檢查,就把從運輸大巷拉來的12台重車(後有鐵道工裝了5台重車)和北一大巷門口的23台重車連接在一起,隨即發出開車信號,李×又告訴司機鄭×車多慢點開,鄭×以5擋行車,接近四號層時減速為一擋,當列車行至四號層連三岔尖處時,蹬在尾車上的苑×發現礦車斷鏈,邊喊邊搖擺礦燈,司機鄭×和側身坐在車頭上的李×均未聽見和看見,列車已駛入調車線。此時,在該地點人行道(空車線)上向井口方向行走的孫×、羅×二人,見列車(共30台礦車)通過後,沒有向後了望,緊接著邁入重車線道心繼續行走,脫鏈後尾隨滑行而來的5台礦車的第一台礦車將二人壓在礦車下,二人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使用10號鐵線連接礦車,強度不夠,造成脫鏈,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超過電機車拉運礦車數量規定,多掛5台礦車。
3、列車尾部沒有掛紅燈。
4、運輸大巷水溝蓋板不全,人行道不能行人。
5、運輸大巷無照明,對行人和行車安全起不到保證作用。
防範措施:
1、礦車之間連接必須安全可靠,嚴禁使用非標準件連接。
2、在巷道行走的人員應走人行道。
3、電機車每次開車前蹬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聯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聯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都不得發出開車信號。
4、對倒鏈車的聯接必須用符合規定的聯接件掛車。
5、列車必須設紅尾燈。
10、大隆礦“1985.2.15”膠帶輸送機事故
1985年2月15日零點班,選煤廠302#膠帶輸送機司機屈××接班後於零時10分和裝車工賈××到食堂買了三個饅頭,又到礦外賣店買了一瓶山楂酒和一瓶魚罐頭,回來後賈××和盧××一起喝酒,賈××、盧××二人每人喝了兩口便一起去裝煤車。剩下的酒屈××都喝完後,便在裝車房內睡覺了,當早晨6時05分時醒後,到裝車膠帶輸送機和王××一起工作,在6時30分左右屈××在重錘處清浮貨。當清理重錘前導向輥時,用耙子去刮導向輥上粘的浮煤。由於酒後工作,膠帶輸送機又沒有停止運轉,被重錘前導向輥將耙子和右手帶進膠帶輸送機中,身體和頭部也隨即帶入裏麵,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清理導向輥貨時違章作業,在沒停氣的情況下清理導向輥,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屈××不熟悉本工種操作規程,工作中蠻幹且違反班中嚴禁喝酒的規定,結果造成事故。
防範措施:
1、對全廠職工進一步貫徹三大規程教育,使全廠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清貨和處理膠帶輸送機故障,膠帶輸送機必須停氣,開關閉鎖,並掛停電牌。
2、對全廠職工加強勞動紀律教育,使職工遵守崗位責任製和各項規章製度,嚴禁班前及班中飲酒,對違反者要嚴肅處理。
3、進一步查隱患,把不安全隱患處理在萌發之前。
4、在班前會應結合生產實際布置安全工作。
5、將安全操作規程重新貫徹並考核,使每名職工都能熟練和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適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11、小青礦“1985.4.6”提升事故
1985年4月6日13時許,副井下罐護罐工、裝罐工和另一名信號工脫崗升井吃飯,這時地麵有四個裝罐工要下井,把井下平車運上來。地麵信號工葛××便向井下信號房發了聯係信號準備下人,井下信號工鍾××接到信號後,沒有當即回聯係信號,因為當時電車司機艾××由罐的南側來到信號房要求升井,經鍾××的同意便上罐。隨後鍾向上信號發出聯係信號,上信號接到信號後又發了回點,接著往絞車房發了一長五短的提人信號。此時劉×從罐的北側(上人的反側)向罐籠跑來,當跑到罐前被裝罐工王××看見,就說了一聲:“別上了,點已經打了”(打點前沒把搖台提起,沒掛罐鏈),劉×到罐門稍停了一下,而絞車並沒起動。上信號工又緊接著發了第二遍提人罐點,與此同時劉×隨即鑽進罐門,但罐已起動。當罐的底部提到劉×的腹部時,劉×即將上半身爬到罐上,通過四角罐道托至平台,脫離罐道後,從上層罐掉到下層罐的罐底和搖台上,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劉×反上罐,不聽製止鑽罐,造成此次事故的發生。
2、護罐工、裝罐工提前脫崗沒起到監護作用。
3、裝罐工開車前不掛罐鏈,發現異常情況又未鳴警。
4、下信號工在開車之前,沒有把搖台抬起,造成鑽罐條件。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各種規章製度。
2、對全礦職工進行入井須知教育、乘罐製度、平巷人車製度教育,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3、堅持對有章不循,特別是對違章人員必須及時教育和嚴肅處理。
4、加強井口安全秩序管理,杜絕擠罐、擁罐反上或反下罐的現象,防止事故的發生。
12、小青礦“1985.8.15”運輸事故
1985年8月15日白班,開拓區N1-447材料上山下車場把鉤工李××在12點左右,將在山下放下來的兩個重車行至彎道叉子處打了五下慢車點,當車停下後,該人摘鉤頭沒有摘動,加上空車道又沒有空車,隨後打了一下停車點,使兩個重車停在快要與平巷車場子停放的十個重車相接,隨後就進躲避峒裏躺著休息。
12點50分左右,運輸隊白班副班長李×分配電車司機王××單機去N1-447下車場拉重車,他跟車掛鏈。機車從卸載站北側行至井底車場行人天橋處,正遇見前來要車的開拓區輔助隊副班長劉×,司機將車減慢並問了他們的空重車情況。劉×說:“有二十多個重車”。李×看到劉×後,即想到剛拉到煤滾籠的一噸煤車沒人翻,就叫司機停車,下車後,李×對劉×說:“你跟電車去掛重車行嗎”?劉×同意後,李×說:“你小心點,注意安全,別碰著”。隨即返回到煤滾籠去翻一噸煤車(煤滾籠因人員不足沒配上人,每班都是由班長或副班長翻煤)。當電車運行到N1-447下車場,劉×下車讓司機往前頂車,自己掛鏈。將十二個一噸矸石車連接好後,劉×向司機喊開車,並用礦燈發出了開車信號。當機車起動運行兩米左右時,忽聽後麵有呼救聲,立即停車,跑到後麵看到劉×被翻倒的礦車擠在幫上。這時把鉤工李××聽到喊聲也趕到現場,兩人沒有抬動;從材料上山下來幾個開拓區的工人幫助抬車,也沒抬動;司機又跑到煤滾籠找來了李×,大家用手扒出車內部分矸石,才將車抬起,把劉×救出,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把鉤工李××是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者,是一起違章事故。操作規程第八條規定:“車場車多,大鉤摘不了時,隻能吊掛等待,不許不摘鉤就與平巷列車相接”。而李××在兩個重車慢行到鐵道拐彎處,將要與平巷重車相接的位置上打了停車信號,又沒有摘下鉤頭,就進躲避峒躺著去了。當電車來拉車時,他聽見電車進來和掛鉤聲,沒有出去看一看,競把沒有摘鉤頭的事忘了。由於鉤頭沒摘,巷道彎度大,重車受到電車和鋼絲繩兩個相反的拉力,使尾部兩個重車脫軌傾倒將劉×擠住。
2、劉×非崗位工掛鉤,違反操作規程,掛鉤後沒有檢查絞車繩是否摘鉤,本人發信號拉車時又站在彎道裏側,被翻倒的車擠在了幫上。
3、副班長李×也應負有一定的責任。不應讓一個非本崗位人員去掛鏈,而自己去煤滾籠翻煤,造成了劉×的違章,而發生了這起事故。
4、區、隊領導應負有管理不善、教育不夠的責任。
防範措施:
1、對不是本工種、本崗位的人員禁止代替工作。
2、下放重車必須摘鉤,禁止吊在上坡處。
3、礦車掛鏈好後必須到安全地帶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4、電車開車前掛鏈工(司旗工)必須對每輛車的聯接情況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問題後方可發車。
5、結合這起事故在全礦開展反事故、查隱患活動,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對事故的防範能力。
13、大隆礦“1986.8.2”刮板輸送機事故
1986年8月2日零點班采煤五隊工人雲×負責維護並兼工作麵輸送機司機。24時10分雲×啟動工作麵刮板輸送機,發現工作麵機頭與運順機尾相刮,就及時停氣並進行處理,處理好後重新開氣。運順與工作麵輸送機都開起後,雲×把身體探進隻有400mm寬的減速機與支柱間,墊連軸節罩子。此時,運順機尾大板跳出,刮掉機尾刮板輸送機右側一塊400mm×50mm簷板。隨後又將機頭刮走600mm。傾斜的機頭撞倒缺口前排3棵支柱,並將在該處的雲×頭部擠在第2棵支柱上。運順刮板輸送機司機發現刮板輸送機卡勁,便停氣。雲×被救出升井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管理不嚴格,四點班在移完刮板輸送機後,機頭與機尾搭接不符合質量標準。
2、死者安全意識不強,在未停氣的情況下到狹窄處進行處理,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跟班幹部不負責任,接班後不對整個采場情況進行檢查,對隱患沒進行認真處理。
防範措施:
1、電鉗工檢查處理機械、電氣故障時,必須停電作業,並且要掛停電牌,有人監護。
2、看輸送機司機要在距機頭1米側方向的地點操作壓扣,注意觀察工作地點的幫、頂、支護情況,確保安全。
3、輸送機頭、機尾必須固定牢固。
4、跟班領導必須進行班前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必須妥善處理。
5、要加強職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
14、小青礦“1987.11.17”刮板輸送機事故
1987年11月17日上午10時,出碴機翻鬥車在當班班長黃××指揮下退入出碴間,準備裝碴外運。這時出碴機司機李××見出碴車退入出碴間,就由出碴間經樓梯上至二樓,啟動了傾斜出碴機,又由樓梯下來經出碴間,鑽過水平出碴機,準備啟動水平出碴機。因水平出碴機的啟動開關在傾斜出碴機尾後邊,在跨越運行的傾斜出碴機尾時,不慎滑入溜槽中,被運行的刮板輸送機鏈子拉倒;當班班長黃××及技術員徐××同時聽到喊聲後及時趕到現場,此時李××已經從機尾卷入刮板輸送機下鏈,拉至距機尾輪三點五米處,開關保護裝置動作,設備停止運行,發現後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管理混亂,基礎工作薄弱。事故當班班長黃××是休假後第一天上班,未與臨時代理班長做情況交接,而本人上崗後既不開班前會,也沒上崗檢查各工種崗位情況,隻是參與了上煤工作,致使司爐工李××一人擔任兩部刮板輸送機的司機工作(刮板輸送機不是連動控製)的不正常現象未能予以妥善安排,隊幹部更換互相沒有做細致交接,新隊長上任後也沒有積極了解崗位人員情況,直到事故發生後,新任隊長也不掌握崗位人員是否配齊,工種是否對號,對各班不堅持班前會,交接班不做記錄以及班長不做各崗位巡視檢查的混亂現象未能積極糾正。
2、防範措施不落實,執行規章製度不嚴格。該處兩部出碴機是由鐵法市機電安裝公司安裝的,8月6日在驗收時,礦分管領導曾安排該隊負責,對傾斜出碴機尾上槽進行加封,水平出碴機的控製開關移至水平出碴機南側,但直到事故發生時,該隊對上述兩項措施並未落實解決,隻是一側設柵欄,另側寫上禁止通行的警句來代替原措施,給跨越刮板輸送機造成事故留下隱患。事故調查證明,該處不止一次出現跨越刮板輸送機的現象,隊和班沒有采取堅決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3、死者李××沒有出碴刮板輸送機司機證,雖受過有關該崗位的規程教育,然而本人卻違章跨越,導致事故發生。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嚴格管理,轉變領導工作作風,認真落實各項規章製度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及時處理和解決發現的問題。
2、完善安全防範措施,將設備的旋轉外露部位全部安上防護罩,用鐵板將傾斜出碴機尾封起來,同時把水平出碴機開關移到合理位置。凡運轉設備上方檢修部位全部設檢修平台和阻欄,設備運行的聯係,要設聲光信號。
3、合理配齊人員,各崗位工必須經過培訓,做到持證上崗,按規程操作,按標準作業,做好自我防範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15、小青礦“1987.4.19”運輸事故
1987年4月19日,四點班,開拓區十隊的掘進工人楊×,到W1石門口處等候要空車。14時左右,開拓區607隊四點班負責要車的工人劉××也來到這裏。在14點5分時,楊×和劉××看到613隊負責要空車的工人李××和張××從613隊工作麵往外拉重車,把重車放到-447大巷橫川口處。李××到配巷充電室外將停放的電機車開了出來,頂著35個空車皮往裏去。這時楊×和劉××上前與李××和張××商量要幾個空車,李××和張××說:我們先把頂進去,回來再給你拉出來幾個。這時楊×和劉××怕把車頂進去後不給,劉××蹬在機車前進方向的左側,楊×蹬在右側,張××去空車前方看道叉。當車頂到613隊用車的地點時,劉××去機車頭前5個車處摘鉤(機車停的這個位置距風門有4.5米),摘完鉤後,劉××喊了一聲“好了”!李××就往外開車,這時楊×在機車前麵站著蹬車,劉××一看車開動了就喊“快停車”!這時張××正從車尾過來也喊“停車”!李××聽到喊聲後立即刹閘,但車頭把楊×頂在風門上框了(風門全高一米六一,機車全高一米五五)。李××看見把楊×夾住馬上往回倒車。楊×從風門框與機車之間掉下來。李××和劉××立即把楊×抬到了幫上,給楊×做人工呼吸,接著,李××就背起楊×升井到了保健站,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違章作業、無證開車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李××是開拓區613隊的工人,不是電車司機,而李××為完成要車任務,卻擅自開動了電機車。楊×、劉××也是為了完成要車任務而隨意蹬車,這是嚴重違反保安規程的違章作業行為。
2、管理混亂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開拓工作麵應在指定地點使用車皮,區隊為了正常生產,自行決定設專人要車皮。這種做法勢必造成要車人員為完成要車任務而不擇手段,甚至連班前會都可以不參加,要車人員不能受到遵章守紀的教育,頭腦裏放鬆了安全生產的觀念。
3、勞動紀律渙散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重要方麵。開拓區電車司機、充電工擅自脫崗,使電機車和充電峒室無人看管,給違章操作者提供了方便條件。
防範措施:
1、加強運輸管理,強化運輸管理指揮係統,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
2、加強勞動紀律的整頓,嚴禁扒蹬各種運行的車輛、膠帶輸送機等。
3、加強對職工的事故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杜絕無證上崗、無證操作的現象發生。
4、加大對“三違行為的處罰力度,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16、大隆礦“1987.6.22”運輸事故
1987年6月22日白班,生產準備隊技術員安排本班班長穀××帶11人到東一1#石門雙排道上倒車,打通一條線路。當時雙排道主、副軌道上各10台重車,車內裝有膠帶輸送機頭、前梁等。開始用人力推車,後來因重車推不動,班長穀××叫司機李××用絞車拉,穀××掛上鉤頭,並發出開車信號。主道上重車前行一米多時,車上膠帶輸送機頭刮在副道車前梁上,前梁車隨之向前滑行。前梁車前4米處有一掉道平板車,工人韓××與另一同伴正在處理掉道車,當前梁車向前滑行時,韓××發現後立即躲車。在躲車後退中被枕木絆倒在軌道中間,兩車碰頭將韓××頭骨擠碎,當即死亡。時間是11時02分。
事故原因:
1、1#石門設置的JD-40調度絞車是不允許用它進行平巷拉車的,班長穀××擅自決定用絞車反向拉車,在現場的技術員未加製止,由於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發生。
2、大件車沒有捆綁,在東翼1#石門運輸過程中由於顛波振動,發生偏斜,班長穀××及技術員沒有組織檢查處理,致使調車過程中刮車,造成事故發生。
3、現場人員較多,管理混亂,在副道安排有處理掉道車的人員,又在主道拉車,兩車相刮後造成事故的發生。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培訓,增強幹部、職工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
2、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發揮安全監督檢查的作用,對安全隱患,要立即落實責任,馬上整改。
3、組織幹部、職工重新學習《煤礦01manbetx 》中有關人力推車及軌道運輸的各項規定,製定出嚴格的施工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4、全麵檢查井下運輸工具、設備及安全設施,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7、大明一礦“1987.7.19”刮板輸送機事故
1987年7月19日夜班,大明一礦開拓區105隊在東二北二1064運順掘進作業。5時20分,放炮員正在裝第三遍炮,該組的攉貨人員溫×與另兩名同誌到44型刮板輸送機道(運順)待避,但三人違反勞動紀律,嚴重違章,均靠在煤幫上睡覺。5時30分,閑置在刮板輸送機道上的一塊7月17日白班縮機尾時拆下的44型刮板輸送機板,被工作麵拉出的塘材刮碰,掉在了刮板輸送機槽內,刮板輸送機板的一角被刮板帶動,刮板輸送機板斜著向煤幫移動,將正在睡覺(坐著)的張×的腿和胸支在煤幫和棚腿上,當被異常的響動聲驚醒了的另外兩名工人看到張×受傷時,立即發出停機信號,並與其他人員將張×救出,進行搶救,但因張×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本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在工作中違章睡覺且刮板輸送機司機失職,是造成刮板輸送機板支傷致死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隊領導平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力度不夠,是此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3、沒有搞好作業現場文明化,特別是7月17日白班縮機尾時拆下的44型刮板輸送機板沒有牢固擺放好,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18、曉明礦“1987.8.22”膠帶輸送機事故
1987年8月22日零點班,綜采預備隊在南四采區東二段四層綜采工作麵運順對膠帶輸送機係統進行完好處理,該班的工作任務:一是清掃1號、2號膠帶輸送機浮貨,整理安裝時剩餘的膠帶輸送機配件及雜物;二是檢查調整1號、2號膠帶輸送機,張×和翟×將1號膠帶輸送機處理完後,來到2號膠帶輸送機,當時2號膠帶輸送機正在進行試運轉,掃貨的人也在掃貨。當張、翟二人走到2號膠帶輸送機尾時發現尾部跑偏,尾滾上有粘貨,翟×想清掃粘貨就去工作麵找鐵鍬,而張×試運完轉載機後,就到轉載機中部取回一個自製的長約800mm的由鐵管製成的“死搬手”,回到2號膠帶輸送機尾,膠帶輸送機正好停運,張×在右側乘膠帶輸送機停運之機想清理尾滾上的粘貨,這時站在左側的同班工人唐×看後說:“你那邊窄,把搬手遞給我,我在這邊處理吧!”站在後邊的王×接著說:“別幹了,小心膠帶輸送機開氣”。王×的話音剛落,膠帶輸送機就運轉起來,張×隨即被卷入膠帶輸送機尾輪內。雖然立即打停機信號,膠帶輸送機停運,但膠帶輸送機已運行10米,張×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工人在2號膠帶輸送機尾用搬手處理尾滾粘貨之前,沒有與司機取得聯係,而是借別人停機時處理問題,違章作業,存在僥幸心理。
2、膠帶輸送機司機開機前沒有事先發出開機信號,憑經驗工作。
3、班長、安檢員對工人違章作業製止不力。
防範措施:
1、在處理膠帶輸送機故障前 ,必須與司機取得聯係,停機後方可進行處理。
2、膠帶輸送機司機嚴格按本崗位操作規程操作,每次啟動前必須發出信號,然後點動兩次,再正式運行。
3、對違章作業行為要堅決給予製止,做到“三不傷害”
19、小青礦“1988.12.6”運輸事故
1988年12月6日14時50分,綜采檢修車間由庫房向副井口運3組250型液壓支架,由電機車牽引。當時趙×和紀××跟車,第一輛液壓支架車(即翻倒的重車)與電機車用約1.5米的繩扣聯結,另兩車用約1米長的繩扣聯結。當液壓支架車運至距副井井口外門11米處時,第一輛液壓支架車在運行當中突然翻倒。翻車的右側前車輪下有直徑12.5的鋼絲繩,車的左側後車輪下有鐵道接頭,當時趙×正站在裏彎道,耙鬥機過渡槽上靠磚牆的一麵,距離車道3.5米遠,過渡槽長2.2米、寬1.05米。液壓支架翻倒後砸在耙鬥機過渡槽的邊,把趙×彈起約2米高左右,從運架子車的左側摔到右側的另一鐵道上(距他站的位置4.5米,臉部朝下在道心上,胸部在鐵道上,腿朝井口方向),頭部摔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架子車運行在彎道處,由於第一架前有電機車用鋼絲繩連接,後麵有兩個架用鋼絲繩連接,這樣車受一個向裏的拉力造成翻倒。
2、車的外道有一個繩扣,橫在車輪下。
3、趙×不應該在彎道裏麵靠近架子車。
防範措施:
1、在運架子車及大件車時,首先必須查看好車道和車道兩側的環境,確認無影響後方可運輸。
2、在架子車運行途中要設好警戒人,危險範圍內不準站人。
3、在跟車的過程中,不能站在架子車及大件車的兩側,必須跟在車後,躲開翻車的危險範圍。
4、拉架子車與大件車在通過彎道時隻能拉一車。
20、曉明礦“1988.2.8”跑車事故
1988年2月8日17時25分,掘進二隊絞車司機郭×和把勾工王×二人在北一采區東翼上盤膠帶輸送機道車場準備下放空車,把勾工王×從邊道推過來一台自製大車,絞車司機郭×一手拿鴨嘴形連接環,一手拿鋼絲繩“鉤頭”掛在車上鎖好,然後回到司機崗位上準備開車。郭×到崗位上後,告訴王×檢查一下再放車,但因兩人相距15米,王×沒有聽到郭×的話,也沒有檢查掛車情況,便打三個點與下把勾聯係放車,下把勾工回點後,王×就將擋車器打開,當將車推過拱彎道後,鋼絲繩隨車走一段便脫韁向下衝去,這時郭×發現跑車,立即打事故點,此時在下把勾處的瓦檢員金×聽到事故點後便順著軌道向下跑去,當其跑到18米拐彎處回頭望時,恰好車也到達此處,撞在車場拐彎處的鐵棚腿上,將金×撞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由於把勾工工作失職造成的責任事故。
1、絞車司機在掛車時馬馬虎虎,誤將鋼絲繩打卷形成的繩套當做鋼絲繩勾頭,而把勾工在放車前又沒有認真檢查,並提前打開擋車器,一係列操作均屬違章。
2、事故單位領導不注重鋼絲繩勾頭的製作要求,鋼絲繩勾頭未加雞心環,給這起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
防範措施:
1、教育職工各負其職,各盡其責,嚴格執行各工種操作規程。
2、製作鋼絲繩勾頭時必須有雞心環。
3、加強對職工的自主保安教育,特別是避災方式方法的培訓。
21、曉南礦“1988.8.8”提升事故
曉南礦綜采副隊采煤工冉×,1988年8月8日16時55分工作結束,準備升井上罐時,罐門已經關閉,信號工李×已向井上發出了開車信號,井上信號工黃×接到井下信號後,立即打點向絞車房發出開車信號―――開車信號是三個短點―――當打響第二個短點時,又聽到井下發出一個長點停車信號,黃×遂將第三個短點打成長點,自認為是向絞車房發出的停車信號了。其實,絞車司機聽到的是三個點,並未辨別長短,在數碼顯示盤上也是出現了三個點,就開始了提升操作。當時井下信號工李×聽到傳來長點,也認為是停車點,便二次打開安全門放冉×入罐,此時罐籠開始上提,看罐工見狀,立即大喊“打停點”,李×立即發出緊急停罐信號,為時已遲,冉×已經在距平台5.92米高處的雨搭位置被擠傷。送局總院治療,因傷勢較重又產生了病變,52小時後死亡。
事故原因:
1、井下信號工沒有執行礦的規定,違章操作。礦規定罐籠安全門關閉後,不準二次開門入人。信號工李×二次開門放人就是違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井下把罐工張×,不堅持原則,罐籠二次開門放人不予製止,屬個人失職,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
3、井上信號工發出停車信號,不應與開車信號混在一起,給他人造成錯覺,屬操作失誤,是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把這起事故當做典型案例,組織大家討論,給工人上一次深刻地安全教育課,從而達到“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之目的。
2、重申“三大規程”的嚴肅性,重新貫徹落實副井提升的製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監督,互相配合,有章必循,違章必究。
22、曉南礦“1988.9.7”跑車事故
1988年9月7日1時55分,曉南礦公司小井采煤隊跑車撞死劉×。
安全生產是國之幸福,礦之幸福,家之幸福;深知違章作業是安全生產大敵,深惡痛絕,貽害無窮。然而竟有少數人,隻顧貪圖暫時便宜置規章製度於不顧,結果發生了事故,將退休後又重返礦山的老工人劉×撞死。
曉南礦公司小井采煤隊,是以回收大井無法開采的煤柱為主,有許多退休老工人,為發揮自身沿存的餘熱,又重返礦山。這天在給東一711運順修棚運料的工人,先由七層軌道一次用小絞車拉兩車原木運到溜煤眼附近停下,該處坡度較小,隻用木楔打了掩,阻止下滑,然後又去軌道拉來兩車圓木到溜煤眼處停下,由王×負責摘下鉤頭,欲使四個車一齊改用另一台小絞車下放。不料後到的兩台車撞動先前的兩台車,開始向下滑動,且越滑越快,跑下385米後,將正在翻棚作業的劉×撞倒,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此次跑車的原因是:
1、下料工王×為貪圖便宜,違章作業所致。小絞車一次隻允許拉兩個車,王×卻一次硬要拉四個車,置規定於不顧,隻想著幹完活早走,不料後車撞了前車,發生了事故。
2、下料人員是初次到該處工作,環境不熟而且這些下料工人又是中午班連續夜班作業,精神產生疲勞,體力不佳,不能說與事故無關。
凡在有坡度的地點作業,其上方應該設置擋車裝置,以防萬一。但是這項工作無人過問,作業人員也缺少應有的自主保安意識,作業環境安全設施不全也不處理。
事故的發生,無論給國家和家庭都帶來很大損失,給安全生產帶來壓力。我們一定要吸取教訓,製定防範措施,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1、首先對工人進行教育,必須做到生產不“三違”,把“三違”看成是過街老鼠。嚴肅各種規章製度,一絲不苟地貫徹落實。從思想深處來解決問題,提醒每個工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必須遵守紀律。
2、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在有坡度的巷道中作業,上方必須設有可靠的擋車裝置。
23、曉南礦“1989.11.27”跑車事故
跑車屬列級事故,一旦撞人非亡即傷,聽來悚然。但是就有少數工人,偏偏違章拉車,造成了跑車事故,使他人受撞死亡,該是多麼可氣、可恨。
1989年11月27日22時30分,開拓區503隊組長侯×,帶領三名工人為東一721運順下料,由於違章拉車,造成跑車事故,撞死看膠帶輸送機的農民協議工於×。當班運料時,先用小絞車拉兩台車到了721邊切斜膠帶輸送機道上方的擋車器位置,緊接著三個人推來兩台車,欲使四台車一次用絞車下放。在推車過程中,不留心撞動了前邊的兩台車,便沿斜膠帶輸送機道肆無忌憚地咆哮而下,跑了120米停住,撞死了於×。當時於×頭、胸、腹多處嚴重受傷,胳膊骨折,慘不忍睹。
於×是無辜的,他的死是別人給造成的,在事實麵前已無法挽回,可是我們必需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追查原因,以戒後人。經分析有以下幾點主要原因:
1、下料組長侯×,帶頭違章作業。該處小絞車一次隻允許拉兩台車,侯×為了貪圖省事,一次硬要拉四台車。
2、該邊切膠帶輸送機道上、下方都設好了擋車器,但是上方擋車器呈虛掩狀態,關閉不嚴,起不到擋車作用,下方擋車器根本就是大開也無人過問,使跑下去的車暢通無阻。
3、於×缺乏自主保安意識。當時膠帶輸送機已經停止運轉,於×就坐在軌道中心休息,放鬆了警惕,慘遭此禍。
那麼,我們今後的防範措施是什麼呢?
1、一定嚴格按規定拉車,絕對禁止任意多拉車和使用非標準插銷掛車。
2、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所有安全設施的維護,使用都要落實到人,加強現場管理,認真檢查設施的完好狀態和使用情況,尤其是擋車器,不按規定使用就不準拉車。
3、加強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自主保安意識教育,牢牢繃緊“安全”這根弦。
24、小青礦“1989.5.8”跑車事故
1989年5月8日白班14時20分,613隊班長譚××帶領蔡××、李×、楊××、劉××、楊×、李××到N2405材料上山放空車。班長安排李××開絞車,李××說他不開,就安排李×開絞車(無絞車司機證)。當時上平盤有3個卸完背板的空車和一個裝有背板的重車。三個空車在前麵排在一起,重車距空車有3米多遠,距小絞車2米遠,排在後麵的一個空車掉道了。譚××、楊××、楊××、蔡××4人將空車抬上軌道後,由楊××把絞車鉤頭掛在抬上軌道的空車上,然後開始往下推車。推第一個車的是蔡××,推第二個車的是楊××、楊×,推第三個車的劉××和李××。當空車推到下變坡點處,楊××就蹬在最後一節礦車鉤頭上。李××喊:“你快下來”。劉××喊:“你不要蹬車”。這時空車已放下幾米遠了,幾個人邊喊邊隨著車在巷道側往下走,剛走到擋車杠處,上平盤裝背板的重車突然從下行的幾人身邊擦身而過,跑到距下山下底彎道5米處,與正下放的三台空車撞在了一起,將蹬車的楊××撞傷,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楊××違章蹬車,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擋車杠、阻車器沒有做到及時關閉。
3、違反上平盤距阻車器附近不準停放車輛的規定,重車沒人固定,掛鉤頭時絞車繩無意中兜在車輪上,當空車放到斜坡時,絞車繩由於受力拉緊,帶動重車車輪前行,當行至變坡點處,造成了跑車事故。
4、班長、把鉤工沒有認真檢查掛鉤頭時絞車繩是否鬆的過多或兜在什麼地方,檢查不細,也是事故的原因。
5、工人李×無證開絞車,對絞車繩、鉤頭沒有認真察看,隻是兩眼死死的盯著絞車滾筒,沒有發現絞車繩拉動重車下滑,做到及時停車,也是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認真執行斜巷拉放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並設好警戒人,從嚴查處抓蹬礦車人員。
2、嚴格執行拉放車“五聯鎖”規定,做好一鉤一檢查,一鉤一簽字。
3、擋車欄、阻車器做到及時關閉,做好風動阻車器、擋車欄的推廣、安裝和正確使用工作,確保防跑車設施閉鎖裝置完好、靈敏、可靠。
4、認真執行上平盤阻車器附近不準車輛滯留等規定。
5、對安排無證人員和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的要嚴加懲處,杜絕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發生。
25、大興礦“1990.11.7”跑車事故
1990年11月7日四點班,原一處107隊一班(共七人)接班後,到南一軌道上山修道。17時10分,當裝滿貨的9個重車從上車場往下放時,在下坡5m 處斷繩跑車。正在距車場163m處的修道工孫××發現跑車,剛躲閃出7—8m,被跑下的第一台礦車撞倒,將其頭部、腿部撞成重傷。17時40分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絞車司機開車前,在滾筒鋼絲繩鬆兩圈的情況下,沒有采取處理措施。
2、信號工聽到絞車司機故障信號後,沒有製止推車工繼續推車,也沒有和絞車司機聯係,說明原因。
3、推車工聽到推車打點信號後沒有及時推車,造成平巷(車場)存繩過長。
防範措施:
1、由於運輸力量不足,而把原107礦建隊臨時改為上山運輸不到一個月,對運輸管理施工、操作不夠熟練。
2、工人操作技術水平低,應加強對職工的操作技術培訓。
3、由於礦、處兩個單位剛合並,機關、隊兩級管理工作跟不上施工需要,放鬆了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4、以此事故為素材,對全礦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再教育,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製度及安全崗位責任製。
26、小康礦“1990.12.3”刮板輸送機事故
1990年10月3日4時左右,看號工孫××看見輸送機拉過一個鋼絲繩扣,他沒有停機將繩扣揀出,接著又過來一個木拌,他在運轉著的刮板輸送機上急行幾步,欲將木拌到卸貨口前揀下來,這時不慎右腳被 大板夾住而被拉倒,將大腿拉斷,後送醫院治療無效於10月13日死亡。
事故原因:
1、司機孫××嚴重違章作業,不停機揀木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安全意識差,存僥幸心理是事故的又一原因。
今後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及操作技能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2、嚴格執行規章製度,在輸送機上作業必須停機進行。
27、小青礦“1990.4.16”跑車事故
1990年4月16日7時40分,綜采二隊隊長高××專門為公司臨時借用過來,負責給綜二下料的6名工人開班前會,會上高××強調往上山提料時一定一次拉一個車,必須把車掛好;上午所有人員在地麵坑木場裝料。午後16時左右入井到N1-425膠帶輸送機中巷入風上山向上提料,共計9車圓木。班長桂××分工,山上三個人,山下三個人,李××在山下負責掛車。18時55分,提到第6個車時,由於李××沒有把掛車的U型卡環的銷子擰上螺扣,隻插入便發出提車信號,當車提至距下山起坡點31米處時,U型卡環的銷子突然脫落,造成跑車事故。車跑至下車場撞在李××的頭部,造成前額骨骨折,顱骨骨折,頸椎骨骨折,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掛車用的U型卡子的插鎖沒有帶上扣就拉車,在斜巷運行中,連接的鋼絲繩從卡環中脫落造成跑車事故。
2、車上行越過擋車門,沒有及時關好擋車門,跑車後擋車門不起作用。
3、把鉤工在車上提時沒有進躲避峒內。
4、幹部對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夠,職工的安全思想淡薄。
防範措施:
1、加強各崗位工人操作規程的培訓,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作業。
2、加強對斜巷阻車器、擋車欄的管理和使用,使擋車門處於常閉狀態,充分發揮作用。
3、嚴格遵守拉放車“五人連鎖”製度,每道工序都要做到認真檢查,尤其做到“一鉤一檢查一簽字”。拉放車時,人員必須躲到安全地點,任何人嚴禁在紅燈區滯留。
28、曉明礦“1991.12.19”膠帶輸送機事故
1991年12月中旬,多種經營公司為解決一批廢舊鋼鐵,礦同意公司組織人力到井上下回收廢鋼鐵,礦在同意公司組織回收前,多次強調一定要注意安全。12月19日四點班,公司工人趙×隨同公司回收人員到南三采區西翼四層采煤工作麵運順回收廢鋼鐵,在趙×從膠帶輸送機儲帶倉一側回收廢膠帶輸送機架時,不慎絞入儲帶倉拉緊尾滾,事故發生後,礦組織人力積極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作業環境不熟悉,並且在膠帶輸送機運行的情況下,沒有與膠帶輸送機司機聯係,在膠帶輸送機停轉時再進行回收作業。
2、安全意識薄弱,自主保安差。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特別是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2、進行類似工作,事先與礦有關單位聯係,製定安全措施後再進行作業。
3、回收工作每組必須兩人以上,在膠帶輸送機窄幫側作業必須停止膠帶輸送機運轉,並閉鎖。
29、曉明礦“1991.3.14”刮板輸送機事故
1991年3月14日11時40分,選煤廠805#刮板輸送機尾粘有粘貨,當時,本崗位運轉工李×和807#篩子運轉工、804#膠帶輸送機運轉工、827#篩子運轉工、825#鬥子運轉工四人處理805#刮板輸送機尾上的粘貨。
工作結束後,又發現有的地方不幹淨,804#膠帶輸送機運轉工主動清掃,清理幹淨後,805#刮板輸送機運轉工李×站在刮板輸送機溜槽沿上,讓807#篩子運轉工把805#刮板輸送機開一下,當807#篩子運轉工向操作盤方向行走時看到李×兩腳站在刮板輸送機溜槽沿上,手扶804#膠帶輸送機虎嘴,撬棍插在刮板輸送機裏,當其走到操作盤,背對李×喊一聲“開氣了”,李×回答“開氣”,807#篩子運轉工就合上刀閘開關,按啟動按鈕,就聽到喀嚓一聲,隨即停止刮板輸送機運轉,轉身發現李×被絞在刮板輸送機尾輪下,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805#刮板輸送機運轉工自己不去開刮板輸送機,叫別人替開;而807#篩子運轉工代替805#刮板輸送機運轉工去開刮板輸送機,二人均屬於違章作業。
2、805#刮板輸送機運轉工在開刮板輸送機時,站在刮板輸送機溜槽沿上,手持插在刮板輸送機裏的撬棍上,違反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防範措施:
1、各崗位司機要嚴格遵守本崗位操作規程,不得代替他人開動機器。
2、在處理刮板輸送機故障等情況時,必須停電閉鎖,刮板輸送機溜槽沿或頭尾上有人時,嚴禁開動。
3、安裝刮板輸送機壓鏈器,防止溜槽掛貨,並設置圍欄等防護設施。
30、曉南礦“1991.3.6”運輸事故
任何事故發生,不外乎違章作業,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健全,環境因素等原因。
曉南礦綜采三隊王×處在位置不對,沒有周密考慮環境因素而造成事故。
王×,男,26歲1983年入礦任綜采三隊檢修班包機長。
1991年3月6日12時15分,王×與幾位工人一起,使用JD-11.4KW絞車牽引,拆除支架車輛,該車場向裏方向有3°~5°的下坡,調出的車輛必須先掩住,絞車鬆繩才能摘下鉤頭。這次調出是掩護梁車,當車拉到位後,王×在車後用了一根1.3米長的木棒斜方向支在掩護梁後端左側,自己站在車後部左側距車0.8米處。當絞車鬆繩就向後移動,木棒將車體支起脫軌,支架的後端頂上王×左胸,將其擠在左側的棚腿上,右胸出現100mm長的傷口,經搶救無效死亡。
王×是青年工人中強者,工作任勞任怨,重活累活總是幹在前麵。但畢竟年輕缺少經驗,對事故考慮比較簡單,顧此失彼。父母養育成人,受了黨和國家的培養,正處年輕有為的黃金年華,出了事故,惜哉!悲哉!痛哉!
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點:
1、用支車方法給車打掩,並非安全之策,可能是個“發明”。一般情況,有較大坡度巷道停車,下部須設擋車裝置,或打上斜頂子,用繩扣鎖住車輛,以保車輛不能自由下滑。王×用木棒支車,木棒徑細,強度不夠不說,而且支在車的一側,當絞車鬆繩時,車必然歪斜,車向一方脫軌,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本人站的位置不當,僅距車0.8米又與木棒支車方向一致,根本沒考慮萬一會發生意外。這次在車向下移動脫軌後,安全距離不夠,怎麼會不受擠?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作業規程編製不夠詳細,偏重一般性問題,忽略了特殊性和針對性問題,沒有把調運車過程中易發問題和應注意的事項編入作業規程中,這是事故的又一原因。
礦井生產,工種複雜、地點各異,環境多變,而且晝夜不息連續生產,安全是天字號大事,加大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力度,樹立牢固地安全第一思想,是煤礦的安全基礎工作,使得工人不“三違”,做好自主保安,照章辦事,就不會發生事故。這起事故,假如能做到上述要求,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此外,還要做到以下兩點:
1、今後各種作業規程和各項安全措施,必須做到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僅紙上談兵起不到應有的作用。要嚴格把住審批關口,不合格不予簽字。安監部門要加強現場檢查力度,有效控製“三違”和事故發生。
2、帶有坡度的軌道派專人檢查,研究防止車輛下滑的措施――設置擋(阻)車器或其它擋車設施,杜絕我行我素,亂幹蠻幹的不正當操作。
31、大興礦“1991.6.21”運輸事故
1991年6月21日下午,運輸區機電隊副班長郭××同意鉗工趙××無證開八噸蓄電池電瓶車到隊部拉6根∮36*1.1m長底角螺絲,送往大庫裝車下井。在單機返回距軌道終端還有11.5m時,機廠鉗工張××強行蹬在機車前進方向碰頭上。當時開車人趙××讓張××下去,張××不下去。這時車距軌道有3度下坡,而趙××開車又不熟練,沒及時刹死閘,結果造成機車與龍門架相撞,將張××頭部擠住,造成腦顱骨粉碎性骨折,15時07分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機廠鉗工張××離崗,違章蹬車是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副班長郭××違章指揮,同意無證人開車,是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鉗工趙××違章作業,無證開車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並嚴格認真地貫徹執行。
2、整頓勞動紀律,杜絕任意脫離工作崗位現象的發生,不斷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
3、對電機車使用嚴加管理,建立電機車充電,使用管理製度,杜絕無證開車。
4、各級領導幹部要杜絕違章指揮,要與違章作業的行為和現象做鬥爭。
5、要加強安全監察工作,杜絕蹬車現象發生。
6、以此事故為教訓,對全礦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再教育,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製度及安全崗位責任製。
32、曉南礦“1991.9.18”跑車事故
當前斜巷運輸使用的絞車,多為行星輪傳動的調度絞車,僅有常用閘,而沒有保險閘,稍有疏忽,就容易造成事故。曉南礦開拓區501隊工人徐×就是斜巷跑車的受害者。
事故發生在1991年9月18日18時50分,西三回風大巷使用JD―25KW調度絞車“倒牽牛”運輸,在絞車運行中,突然停電,經電工處理後,再次啟動,電機隻發出“嗡嗡”的響聲,卻不轉動,操作按鈕已經失靈,隻好使用了開關手柄停電。由於弧光短路原因造成高壓配電室頂電。為了使故障盡快得到處理。帶班班長薑×派絞車司機王×用電瓶車送電工吳×到高壓配電室送電,此時絞車硐室內隻有電工組長孟×一人守候。約7~8分鍾懸吊的岩石重車,突然帶繩跑下,礦車脫軌後又衝出九米翻車,將正在處理兩幫錨杆的徐×撞傷頭部死亡。
事故發生出乎意料,年僅24歲的徐×就再也不能為礦山做貢獻,溫馨美滿地家庭亦不複存在,天倫之樂不在重現,留下的隻是無法挽回的哀痛。
所謂意外事故,就是由於我們對問題考慮不周,安全思想意識還不到位,讓事故鑽了空子,並非無法抗拒和無法預防,還是應該從主觀上查找原因,吸取教訓。
1、501隊帶班班長薑×安排絞車司機開電瓶車送人,屬違章指揮,絞車司機屬脫崗行為,絞車司機離崗前也沒認真檢查絞車的閘緊狀態,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電工組長孟×獨自守候在絞車的附近,精神不振,當跑車的時候,沒做出任何反應,更談不上製止跑車的相應緊急措施,是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3、絞車運行中突然發生停電,礦車懸吊,沒有采取防止跑車的臨時保護,缺乏周密考慮。
4、徐×等人缺乏自主保安意識,明知上方有懸吊礦車,就不應該在下方作業,當超速的礦車跑下時,躲閃不及受撞。
這起事故礦極其重視,成立了調查組,現場做了模擬試驗,認為事故發生極為偶然,真是意料之外,但有幾項工作沒有到位,否則是可以避免的。經過討論,製定了以下防範措施:
1、首先要進一步對工人進行自主保安意識教育,和“三大規程”教育,做好安全技術培訓,使作業人員都能做到水不到先疊壩,杜絕違章指揮。
2、對絞車司機做以下要求:
(1)必須做到持證上崗,上崗前要認真檢查絞車安全裝置是否處於良好,按鈕、閘把等是否靈敏,嚴禁司機脫離崗位。
(2)司機要專人專機,任何人不許讓司機做無關的工作(在絞車工作時間)。
3、裝吊車嚴禁下方有人作業。絞車道設置紅綠燈信號,紅燈行車綠燈行人。懸吊礦車時,要設置防止跑車的二次保護。
33、大興礦“1992.1.16”運輸事故
1992年1月16日17時15分,綜二隊在南五404工作麵安裝綜采掩護支架時,有兩人在往第58號支架上上前梁和護幫機構,此時孫××在第57號和58號架之間,站在刮板輸送機上接管,就在這時刮板輸送機起動,將58號架的前梁和護幫機構拉過來,將孫××擠到57號和58號架的前梁和護幫板之間,當即將孫××的頭部、胸和右腿擠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鉗工孫××站在刮板輸送機上,而且在前麵有人往58號架上上前梁和護幫機構,他本人站在第57號和58號架中間進行作業,從思想上就沒有考慮到刮板輸送機能否開動,58號架的頂梁能否拉過來把自己擠上。主要是本人安全思想不牢,沒有做好自主保安,違章作業,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輸送機司機石××判斷開輸送機信號失誤。石××在操作台距信號燈22m,而膠帶輸送機信號煤與工作麵刮板輸送機信號燈在一起隻相距2m遠,當時膠帶輸送機信號燈亮,發現啟動信號,石××誤認為工作麵刮板輸送機信號燈亮,開動了輸送機。石××誤操作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組長畢××布置工作不細,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當班電工謝××、馬××沒能及時處理好輸送機信號,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安裝支架時,必須有一名組長或隊幹部在場,親自在現場指揮生產。
2、信號燈必須設置在操作台前,保證信號靈敏可靠完好。
3、對全礦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思想和自主保安的再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4、嚴格按三大規程作業,加強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工人的業務技術水平。
5、加強安全監察工作,要與違章作業的行為和現象做鬥爭。
34、大興礦“1992.11.4”運輸事故
1992年11月4日,南一402工作麵安裝,綜采二隊負責運送ZZ400-15/30架子,在18時30分運送第五十四組架至回順邊切往裏54米處,架子車後頭掉道。在處理掉道過程中,用起重機將架子車後頭吊起,三名工人用木杆往上撥,架子車翻倒,當場壓住田××、王××兩人,盡管及時搶救,終因架子太重,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在起重機吊架子時,勾的位置不當,勾在平車銷子孔上,當車吊起後,車輪處高於軌道20mm時,架子車偏軌30mm,這時工長指揮三名工人用要杆撥,架子車至鐵軌中心準備放下上道,由於起吊勾勾在平車銷孔上,架子車較高。車吊起後,後輪處於懸空狀態,當工人用力一撥,平車移動,造成架子重心偏移,架子車即往撥架子人的方向傾倒,造成二人死亡。
2、處理掉道時,采取保護措施不當。盡管怕車傾倒,用繩扣子將起重機勾子鏈與架子捆在一起,但連接不緊。架子車傾倒,連接繩扣子沒有連接作用,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3、本起事故是因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所造成。運送架子規定,嚴格禁止在架子兩側行走、站立。當車掉道後在架子車一側撥車,是違反運送規定的。
防範措施:
1、今後凡是上架子車的都用24kg鐵道,並要經常加強維修,缺道木應及時補上,夾板螺絲要齊全上緊,減少掉道。
2、在處理掉道時必須有隊領導親自在場,吊的位置必須適當,人員必須閃開。
3、在大巷、軌道上運架子,車速必須放慢,防止掉道。為了重點解決中途運輸問題,成立專業安裝隊伍,配齊起重人員。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整體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
5、以此事故教訓為教材,對全礦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
35、小康礦“1992.2.22”運輸事故
1992年2月22日白班,維修四隊馬××小班在南藝軌道下山打道床及打地錨。10時20分,馬××正手持風鑽站在軌道枕木上打地錨眼時,被上邊下來的重車掛住的高壓水管裹入車下而喪生。
事故原因:
1、《煤礦01manbetx 》明文規定,傾斜巷道修理時必須停車。
2、運輸區-399車場信號工,明知絞車道內有人作業,在沒有確認巷道內作業人員是否撤到安全地點的情況下,發出信號放車,是造成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無論是平巷還是斜巷,維修巷道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堅決杜絕“三違”。
36、大明一礦“1992.2.6”運輸事故
1992年2月6日9時20分,大明一礦614采煤隊工人任×在工作麵距機頭42米處掐鏈子時,沒按隊長、工長班前布置的掐鏈時上下幫打好戧柱,然後用毛鏈將鏈子固定好的措施辦,而隻是就近使用單股10號鐵線將鏈子固定在單體支柱上,由於工作麵坡度近30度,再加上鐵線一頭隻挽一扣,鏈子自重下滑,任×被鏈子帶動滾到機頭,在滾動過程中,頭部造成重傷,立即送往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五天後死亡。
事故原因:
1、任×不按安全措施施工,違章作業,是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安全意識差,工人盲目作業,不執行安全措施,幹部雖然對安全措施進行了布置,但對如此關鍵環節,沒有幹部在現場指揮,對違章作業現象不能及時製止,是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工作麵坡度大,近30度,開采經驗不足,也是此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37、大隆礦“1992.2.8”運輸事故
1992年2月8日白班運輸區一隊因副井出勤人員不足,隊安排李××去副井下出車側支援,放車打掩。李××原是主井翻煤罐籠打掩工。8時30分左右,李××由副井去主井翻煤罐籠喝水。8時45分,配車調度給主井打電話通知主井翻煤。當罐籠人員開始作業時,李××也由此返回副井。9時主井翻煤罐籠開始作業,當翻了幾罐後主井煤倉已滿,空車線也滿線,停止翻罐作業,9時40分運輸電工董××來主井查找電源,發現李××躺在空車線一鏈空車的第一節車底下,經醫護人員檢查李××顱骨、頸骨骨折,與其它症狀檢查表明該人已死亡。
事故原因:
1、李××死亡時,現場無其它人員,經礦及上級有關部門現場勘查分析,排除自殺和他殺的可能性,確定是礦車撞倒致死。
2、主井放車的作業方式為10-15台為一鏈,靠7‰坡度自滑,當時有一鏈礦車因冬季氣溫低,潤滑油潤滑不好,保持靜止狀態停在罐籠附近,李××從主井回副井途中經過這鏈車的終端,此時主井開始翻車,這鏈車在外力的作用下造成下滑,李××躲避不及被礦車撞倒,並壓在礦車底部推出12.5m,直至頸部位掩車輪。
3、李××違反規定擅自走進空車專用線道中間,該人精神不集中以致身後行駛的列車沒有聽見。經調查該人家庭狀況不好、負擔重,並有飲酒無度史。在事故現場檢查發現該人被擠吐出的食物中有酒氣味,說明李××班前曾飲過酒,導致精神恍惚,聽力下降、反映遲頓等因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第一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使之不“三違”。主井翻煤罐籠進出車側翻車作業時應設有警示標誌。
2、班前不許飲酒,井口檢身人員工作要認真負責,采取相應措施杜絕酒後入井現象發生。
3、各單位在組織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要安排安全注意事項,要了解關心職工及他們家庭狀況,為他們排憂解難,做好工作,解除思想包袱,使他們都能愉快工作。對思想精神狀態不好、負擔較重的人必要時禁止入井作業。
38、大興礦“1992.3.5”跑車事故
1992年3月5日9時,斜巷上把鉤工張××,來到南五20度軌道上山平盤車場,在綜四隊的配合下開始工作,當時勾頭車在上部平盤車場。工作開始後,先放了兩勾車,第三勾將下部車場的勾頭車往上拉,當勾頭車拉過貓抓阻車器時,立即打點停車,關閉擋車器,摘下勾頭放於車道外側。然後綜四隊將勾頭車推走,倒出5台裝有煤和雜木的礦車,逐個掛好鎖鏈,並掛好勾頭。這時把鉤工張××檢查了鎖鏈的連接情況,但沒有檢查勾頭20米內的鋼絲繩情況,更沒有檢查是否有存繩,便打開擋車器,來到打點位置,打慢點準備放車。由綜四隊12名調料人員推動5台礦車,前3台已駛過變坡點,在車迅速加速的瞬間,突然發生斷繩。礦車帶著8.7米繩頭跑到-516中間車場镟叉以下14.7米處全部掉道,並互相碰撞在一起,將正在軌道上檢查巷道的調度副主任黃××,卷在第一台與第二台車空中間,撞成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於3月6日1時死亡。
事故原因:
1、黃××沒有執行上、下山行車不行人的規定,通行時沒有跟把鉤工聯係,這是造成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
2、上山把鉤工張××不按操作程序進行檢查,存繩過多(至少有9.6米),致使礦車下放時產生巨大的衝擊力,這是一個主要的斷繩因素。
3、放車前,鋼絲繩沒有拉緊就打開擋車器,這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4、沒有認真執行軌道上山“行車不行人”和“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5、區隊領導安全意識淡薄,平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6、張××技術素質低,沒有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也沒有做到應知應會,按操作規程作業。
防範措施:
1、上部平盤車場子禁止存繩,放車前把勾工必須檢查好,如有存繩,必須將繩接緊後才允許放車。
2、放車前要檢查鋼絲繩是否完好,如果繩有異常現象,停止放車,向有關部門領導彙報,待檢查確定沒有問題後,才能放車。
3、在上部平盤放車時,必須將串車全部進入變坡點後,鋼絲繩拉緊,再打開擋車器,開始放車。
4、提高各級領導和全礦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加強全礦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加強安全監察工作,要與違章作業的行為和現象做鬥爭。
39、小康礦“1992.5.2”跑車事故
1992年5月2日19時,北翼絞車道發生了一起斷繩跑車事故,由於礦車顛簸嚴重,車內矸石飛出,正好打在正在絞車道上行走的掘三隊機電副隊長王××的頭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王××身為機電副隊長,明知該巷嚴禁行人,在斜巷正常運輸的情況下,在絞車道行走,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開車前未對鋼絲繩、絞車、驅動裝置等進行檢查,造成斷繩跑車,致使發生事故。
3、安全教育不夠,安全意識不強,違反行人不行車規定,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行車時嚴禁行人的規定。
2、必須抓好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各級崗位者的安全意識。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斷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40、小康礦“1992.8.4”轉載機事故
1992年8月4日零點班綜采三隊巷修班工人在班長趙××帶領下,在運順轉載機附近超前翻棚。在距破碎機前1.7米處,梯形棚腿己拆下,但棚梁卻卡在原支架上拆不下來,這時工人郝×就用撬棍往下撬,並告訴其他同誌站遠點。當棚梁撬下後,棚梁一端掉在轉載機上另一端搭在轉載機擋板外沿上,正在運行的轉載機拉著掉下來的棚梁運行3米,將躲閃不及的工人聞××左胸支穿,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沒有停止轉載機運行的情況下,在轉載機上方進行翻棚作業,且無措施,實屬違章作業 ,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於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還不到位,工人自主保安能力差,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因素。
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教訓,今後在運輸設備上作業時,必須停機作業,如果必須平行作業,必須有完備的安全技術措施。
2、在重要工作地點必須有一名跟班領導在現場指揮作業,在翻棚作業中,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要站在安全可靠地方,並時刻觀察頂板及周圍環境變化,為具體工作人員提供安全信息和自身的安全。
3、進一步加強開展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保證施工質量。
41、小康礦“1992.9.15”轉載機事故
1992年9月15日16時10分,小康礦綜采一隊任×等幾名工人在完成當班工作後,陸續開始撤離作業地點,任×從端頭1號架沿轉載機下幫行走至端頭和破碎機間,跨越轉載機時,由於本人不慎滑入正在運行的轉載機中,瞬間被轉載機拉過破碎機,造成頭部、身體多出骨折,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本人自主保安能力差,跨越轉載機時跌入轉載機中致死。
2、經常有人跨越的轉載機沒有過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經常有人跨越的轉載機必須設過橋。
2、對職工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意識。
3、加強對運輸設備檢查,保證過往行人的安全。
42、小康礦“1992.9.15”膠帶輸送機事故
1992年9月15日白班綜采三隊檢修班工長朱××帶領本班工人在N1W1運順縮完膠帶輸送機後,由於膠帶輸送機清掃器變形嚴重沒上,膠帶輸送機正常運轉後,17時20分朱××發現膠帶輸送機尾滾上粘有粘貨。朱××在沒有停機的情況下,用鐵鍬去刮尾滾上的粘貨,正在運行的膠帶輸送機將朱××的左手臂及鐵鍬一起卷入膠帶輸送機尾滾。班長王××聽到喊聲立即停機,但為時已晚,朱××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死者本人違章作業,不停機清理膠帶輸送機尾滾上的粘貨。
2、綜采三隊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未能使職工真正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防範措施:
1、繼續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整頓班組長以上幹部隊伍,對冒險蠻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班組長及時撤換。
2、加強安全檢查,堵塞漏洞,對作業環境差的地點要死看死守。
43、大隆礦“1993.5.25”運輸事故
1993年5月25日白班,掘進一隊楊××小班12人在西翼采區西側入風上山,預期將2車大件、3車鐵棚經25度入風上山送往工作地點,卸完車後將空叉車返回山下大巷。當第5個鐵棚車拉至上山平盤處時掉道,他們組織人員將車內的鐵棚卸下用人工將鐵棚運往工作地點。待鐵棚運完後,副班長薑××(兼安全員)帶另一夥人員將卸完的4台空叉車推入平盤處,薑××把已處理完掉道的叉車鉤頭摘下後掛在剛推來的第4台叉車上,準備往山下放車。因擋車器刮叉車“車擋”(企鵝式擋車器),班長楊××、副班長薑××到下山方向左幫,其他人員在右幫進行逐個處理(抬車過擋車器),當第3台叉車過變坡點後,瞬間重力作用使第5台叉車將擋車器刮翻背,車尾部翹起(此時11.4壓把絞車處於緊閘狀態),當車和聯接的鋼絲繩下落時,鋼絲繩正打在左幫躬腰的薑××頭後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絞車設計不合理,按絞車提升能力計算JD-11.4絞車25°上山空車隻能一次拉一台,他們卻掛了5台空叉車,多掛車超載運行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將原掛在第一個叉車上的鉤頭摘下,兜在後推來的第4台叉車上,造成存繩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3、現場的班長、副班長、絞車司機等12人對多掛車等違章現象沒有製止致使事故發生。
4、在處理放車過程中薑××站在左側窄幫(左镟幫距車隻400cm),為了放完車便升井,冒險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從5月26日起,全礦分係統對所屬單位使用的各類絞車,一坡三擋,聲光信號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各類隱患限期處理完,隱患不處理不準生產。
2、加強現場管理和檢查,嚴格執行斜巷拉、放車的有關規定。
3、吸取事故教訓,認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培訓,提高各級人員的安全素質,責任感和自主保安能力。
44、大明一礦“1993.8.1”運輸事故
1993年8月1日22時40分,大明一礦綜采隊職工李×、王×在升井途中,一前一後行走在空車道上,兩人相距5米左右。當行至西二大巷743米處時,前方空車道停放一列無車頭的三噸空車,距李×5米遠。此時,重車道與該2人同方向發出一列重車,李×見狀,違章蹬在正在運行的重車第三節車幫下部,兩車相會後,李×躲閃不及,被夾在重車第三個和第四個礦車中間,當即造成重傷,23時20分被送往大明醫院,經搶救無效,於8月2日淩晨3時45分死亡。
事故原因:
1、李×升井時未走人行道、違章蹬車,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低,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3、巷道斷麵小,兩軌道之間安全距離不夠,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45、大興礦“1993.8.14”運輸事故
1993年8月14日白班,維修一隊安排張××小班到N1-500膠帶輸送機道(403煤倉處)打水溝。因403小煤倉堵倉,皮帶隊工人正在放炮崩倉。於是張××就帶人到車場看料,料還沒有上來。這時張××發現絞車道頂板落石,將道和水溝堵住,章××和小組人員清理大塊和水溝,處理完後,絞車開始拉車。從山下調上一個石子車,把勾工用石子車做勾頭,把-500車場的重車往山下放(-500車場有5個重車,其中第一個重車掉道)。在處理掉道車的過程中,勾頭車也掉道了。把勾工魏××將勾頭摘掉,到-450車場子放3個重車和1個平板車。(平板車在前,重車在後)。當車放至-480時,頭一個平板車掉道,當時有6名維修隊工人在-500叉口絞車道上躲炮。車行至叉口附近時,6名工人發現車掉道開始跑躲,其中陳××,龐××被卷入車下,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陳××、龐××違章在絞車道上躲炮,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絞車道由於采場開采動壓,局部掉貨清理不幹淨,致使車掉道,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3、平板車做首車,後麵重車,平板車掉道引起三個重車掉道,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職工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在全礦範圍內開展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2、堅決禁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狠反“三違”。
3、今後凡是重車、叉子車、平板車混組時,前後必須是重車。
4、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5、加強絞車道維修和清掃,保持行車暢通。
6、行車頻繁的絞車道設專人看管。
46、小青礦“1993.8.15”刮板輸送機事故
1993年8月15日,零點班接班後試運轉膠帶輸送機、轉載機。轉載機發生故障,停機進行處理,大約l點40分左右處理好,準備進行割煤。因當班出勤人員少,刮板輸送機司機又沒出勤,技術員於××看刮板輸送機。當時,采煤機停在第十八號架子位置,準備往機尾方向割煤,先開動輸送機拉煤,運行十分鍾後輸送機空運轉,因頂煤較厚,采機司機將采煤機前搖臂升起準備割頂煤。這時,帶班隊長田××發現牽引鏈一跳,接著刮板輸送機停止運行,他往機頭一看,發現無燈光,覺得有問題,立即帶領工長、班長到機頭察看,發現於××倒在大柱旁,頭枕刮板輸送機大板,胸部被打傷。大家急忙用木板往外運,送到礦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由於采煤機正在第十八號架子處向機尾割煤,前部牽引鏈鬆馳下垂,牽引鏈刮在跳槽的刮板輸送機大板的—頭,而輸送機繼續運行,牽引鏈將刮板輸送機大板小梁的一側螺絲拉斷,另一側繼續運行拉力螺絲也被拉斷,大板形成旋轉狀態飛出,打中於××胸部。
防範措施:
1、刮板輸送機司機要經常檢查刮板輸送機和采煤機反向運行時牽引鏈有無卡住鏈子現象,如有應立即停機進行處理。
2、各工種今後要進一步加強培訓,熟悉本工種崗位責任製。
3、刮板輸送機和設備要經常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刮板輸送機大板缺少或損壞應及時補齊或更換。
47、小康礦“1993.9.19”運輸人事故
1993年9月19日二班,運輸區工長陳××與把鉤工曹××一起到南一絞車道-463車場進行運輸作業。因該車場提升牽引角過大,加之底鼓造成軌道質量差,礦車在通過彎道時極易掉道。故在提升前3鉤重車時,他們兩人將鋼絲繩拉在護軌與軌道的夾縫處,以減少提升牽引角避免礦車掉道。20時50分,當提升第4鉤時因隻剩4個煤車不夠一鉤,(礦規定 2M絞車每次最多拉8個重車)陳××便決定自己站在鉤頭處做配重,站好後讓曹××打慢點起車,起動後,因絞車負荷減少一倍,車速較快,鉤頭車前輪仰起一下子將陳××甩到軌道中間。曹××立即打停點,但為時已晚,鉤頭車碰頭已壓在陳××的右胸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工長陳××是當班工長,作業地點的安全第一責任者,他不但違章指揮而且違章作業,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把鉤工曹××明知工長在違章指揮,有發生事故的危險,不予製止,違章操作,打點拉車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運輸區沒有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提升牽引角過大,軌道質量差。
4、絞車司機在起車時速度過快。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尤其是要抓好工班長一級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杜絕這部分人的違章指揮和作業。
2、認真吸取教訓,配齊安全設施,保證質量,給工人創造一個良好的作業環境。
3、加強對斜巷的運輸管理,明確責任,把住斜巷運輸安全關。
48、小康礦“1994.2.5”運輸事故
1994年2月5日二班20時,掘二班長汪××帶領8人往下運液壓支架,當支架下放到第二部絞車第三台打點機上10米時車掉道,處理上道後,打點工周××站在支架運行方向的前方打點。打快點後支架車快速下行,可周××仍站在原處,支架車向自己逼近仍不知躲閃,直至車到跟前,被車上大件擠傷胸部。後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該隊幹部安全意識差,明知周××長期不上班對井下工作環境不熟悉且自主保安能力極差而用其作打點工,是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2、周××本人自主保安能力極差,且不懂打點工的崗位操作技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班組群眾安全意識不強,周××違章操作無人製止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特別加強長期不上班職工的教育,嚴禁非崗位工上崗。
2、加強對崗位工種人員的培訓,使其正確理解崗位操作標準和操作技能,增強職工應變能力。
3、改善施工環境,對有重大隱患的施工地點要堅決整改,克服僥幸心理,真正把安全第一思想樹牢。
49、小康礦“1994.4.8”運輸事故
1994年4月8日白班,掘進三隊在N1E4段回風順槽掘進給棚。放炮出貨後,工長錢××帶領裴××等4人,往工作麵運材料,錢××開25壓把絞車,掛3個重車,其中2車棚卡子,一叉車鐵棚(叉車在前),往工作麵放車,巷道坡度2~3°。在放車前,錢××安排參加工作僅6個多月的魏××,到刮板輸送機頭打信號並負責放警戒。約11時40分保安區監測電工李××處理完瓦斯監測探頭準備離開工作麵升井。魏××當即製止,但李××不聽,繼續迎著正在運行的材料車前行,走出100米被叉車上的鐵棚支中頭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擔任打信號並負責放警戒的魏××工作嚴重失職,在製止行人無效的情況下,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打點停車。這是發生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死者安全意識差,不聽警戒人員勸阻,嚴重違反了斜巷運輸“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3、當班工長錢××安排警戒人員不力,魏××僅參加工作6個月,沒有經驗,對警戒這樣的重要崗位顯然是不勝任的。
防範措施:
1、斜巷運輸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拉放車時必須指派有經驗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警戒。
2、切實加強二小運輸的安全管理。違反有關規定者給予重罰。
3、加強對“兩小”運輸的安全檢查,必須保證聲光信號、一坡三檔等安全設施齊全可靠,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4、繼續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使職工人人成為“本質安全型”礦工。
50、大隆礦“1995.1.23”膠帶輸送機事故
1995年1月23日,掘進一隊白班班前會根據零點班彙報W1904膠帶輸送機需縮短,機電副隊長劉××對縮膠帶輸送機工作進行安排和布置。檢修班4人先後入井到崗,他們先除掉貼在主滾筒上的煤泥,然後掐斷10米膠帶,打上卡子。在對接膠帶工作中,班長鄭××安排膠帶輸送機司機溫××開張緊絞車,檢修工白××到卸載滾筒上方護板上拽膠帶。鉗工王××在鄭××後側拽膠帶,在拽膠帶時,鄭××騎著膠帶兩腳站在護板上,並一手操縱放在減速機上的膠帶輸送機啟動按鈕,因拽膠帶用力及倒氣拽膠帶的衝力,鄭××仰麵頭朝下栽入主動滾筒後側底膠帶上,隨之帶入主動滾筒內。鉗工王××發現鄭××被卷進滾筒內,隨之停止膠帶輸送機運轉。鄭××因頭部及上半身被擠壓而死亡。
事故原因:
1、這是一起因個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而導致的死亡事故,在對接膠帶時,鄭××指揮他人站在膠帶架護板上拽膠帶,自己也站在膠帶架護板上,沒安排專人操縱膠帶輸送機啟動按鈕,自己邊拽膠帶邊操縱按鈕不能及時停氣導致其被卷入滾筒。
2、操作方法不當。在拽膠帶時,兩人站在膠帶輸送機架護板上騎著膠帶拽膠帶,由於膠帶運轉時的衝力將人員帶入滾筒內。
防範措施:
1、在縮膠帶工作中,施工單位要安排足夠人員,包括現場指揮人員,張緊絞車司機,按鈕必須專人操縱,拽膠帶時不準開長氣。
2、嚴禁拽膠帶人員站在膠帶輸送機護板上方,必須站在膠帶輸送機兩則安全位置。
3、膠帶輸送機安全設施必須上齊,保持設備完好。
51、大隆礦“1995.7.25”運輸事故
1995年7月25日21時40分,E2706綜采回撤麵的綜預隊當班副班長孫××領人往峒室運一車液壓支架。在運輸過程中途因架子裝車時偏重,車前輪掉道,孫××組織在車前掛了兩台起重機,上幫張××,下幫吳××。在起吊時張××快、吳××慢,兩台起重機受力不平衡,架子向吳的一側偏歪,副班長孫××就讓金××去幫吳××,這時架子車突然翻倒,將吳××和金××擠在幫上,吳××當場死亡,金××腰部受傷。
事故原因:
1、支架裝車偏重,造成車運行時掉道。
2、處理支架車掉道時,選擇車上的起吊點偏下,造成起吊時重心上移起吊不穩。
3、處理掉道支架車時兩幫不應站人。
4、副組長孫××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防範措施:
1、支架裝車時必須調正,嚴禁重心偏移。
2、起吊物件時,現場必須有隊幹部指揮,並有專人監護,人員必須躲到安全地點。
3、施工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措施。
52、大隆礦“1995.10.21”膠帶輸送機事故
1995年10月21日皮帶隊掃道工梁×負責N2 702運順膠帶輸送機的掃道工作,淩晨5時30分,梁×站在運行的膠帶輸送機右側清掃膠帶輸送機頭下麵的浮貨,這時膠帶輸送機架子在機頭上方連接處突然斷裂,下落的機頭右側恰好撞擊在梁×頭部的左側,造成顱骨骨折致死。
事故原因:
1、掃道工梁×自主保安意識差,違章作業,在運轉的膠帶輸送機頭下方掃貨,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膠帶輸送機使用時間過長,檢修維護不到位,膠帶輸送機架子在機頭上方連接處疲勞損傷,帶病運轉,突然斷裂。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現場管理,增強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使職工自覺的上標準崗,不違章作業。
2、加強機電設備管理,認真執行機電設備檢修製度,保證設備在完好的狀況下運行。
53、大興礦“1995.8.9”運輸事故
1995年8月9日白班,維修一隊於××、國×兩個班共9個人按照隊的安排,將南五701回風道五台岩車推至-450總排風道。當時分工情況是:於××、國×、劉××、趙××、申××五人負責701回風道至-450總排風道與706回風道交叉點外18米的推車任務,其它四人與隊長趙×、技術員劉×接他們推來的重車,負責推往-450總排風道。在推到第四台重車時,由於交叉點道尖處鐵道寬達670mm,導致重車左前輪掉道。在距掉道車1.2米處有一架舊棚,棚腿高1.3米,棚腿底部距軌道0.8米,棚腿上部距礦車沿0.2米。在處理掉道時,於××、國×、劉××三人在車前負責往回推車,申××、趙××二人在車後麵負責往回拽車。由於前兩次推車用力不足,掉道車沒有複軌,再次往回推拽車時,五人同時用力,掉道車複軌後快速向後滑動0.9米,將正在礦車右角與棚腿之間拽車而來不及躲閃的申××腹部擠在礦車右角,背部頂在身後的棚腿上,造成申××腹內受傷,送醫院後診斷為肝髒破裂,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申××冒名頂替他人(李××),未經安全培訓上崗,自主保安能力極差,違章作業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於××、國×安全意識淡薄,對工作不負責任,馬虎大意,其他現場人員忽視安全,隻顧推車,沒有及時提醒在危險處拽車的申××,是事故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
3、隊長趙×、技術員劉×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既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又不在現場指揮作業,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4、該處鐵棚嚴重變形,沒有及時修複,給事故發生留下了隱患,也是發生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加強法製教育,使各級幹部和廣大職工真正懂法,按法律程序辦事,杜絕冒名頂替上崗作業現象的發生。
2、加強全礦在崗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減少和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
3、發動全礦各級幹部和全體職工,開展反“三違”、查隱患活動,真正做到“三不生產”。
4、進一步加強井下巷修和軌道維修工作,提高工程質量,保證安全生產的需要。
54、小青礦“1996.1.13”運輸事故
1996年1月13日三班,維修區一隊沈××班,安排在W1W705工作麵回風順槽分兩組拉底修棚子,因該作業地點分兩段作業,裏側用手推車向采麵運貨,外側用本礦自製的側卸式礦車運貨。礦製側卸式礦車規格為:長2.15m,寬1.05m,高1.05m。接班後,班長沈××安排何××、王××、武××、蔡××四人將車從外邊切三角點處推到工作麵準備裝貨。當車推至作業地點約8m處時,有三架棚梁彎曲較嚴重,礦車推不過去,何××等四人將車停下來,清理一下道心上的浮貨,將軌道落下來,使車順利通過。四人清罷浮貨並將貨裝車後,準備繼續向前推車,這時,軌道有點上坡,且不平,加之車尾帶著絞車繩,很難推動,於是,武××將絞車繩摘開,何××在左側用右肩驅車,王××在右側用左肩驅車,車推出約3m遠,後輪掉道,車尾偏向左側,將何××頭擠在幫上,王××發現後連忙喊叫,何××已躺在車跟前,口吐鮮血,當時何××脈波還在跳動,現場人員迅速將其抬到WI大巷人車站時,經保健站大夫檢查已經死亡。
事故原因:
1、作業環境差,巷道斷麵小(中寬為2.15m,高度為1.55m),而且底鼓造成軌道不平。
2、在作業環境較差的情況下,推車方式不妥,推車人將頭部探向車幫外側,安全意識淡薄,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3、跟班隊幹部、當班班長、組長及作業人員沒有意識到人力推車會造成事故,對何××采取的錯誤的推車方式無人糾正。
防範措施:
1、對全礦井下軌道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不合格的立即調整、處理、達到標準化要求,確保安全運行。
2、對巷道高度過低的區段進行拉底,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
3、認真組織職工學習有關規程,重新貫徹推車安全施工措施,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強自主保安能力,做到“三不傷害”。
55、大興礦“1997.4.15”運輸事故
1997年4月15日零點班,運輸區機車隊兩台8噸機車從南五采區往井底車場拉綜采工作麵拆除的支架和回收的材料。淩晨6時25分左右,2號機車掛上一組液壓支架從南五車場發車向井底車場行駛。6時30分1號機車在南五車場掛上13個料車也向井底車場行駛。兩車相距約300米,由於2號機車速度慢,1號機車速度快,6時50分左右,當1號機車行駛距南五采區車場1500米處,撞到2號機車拉的綜采液壓支架上,將坐在1號機車頭處的司旗張××撞傷,造成胸部、肋骨、下額部多處骨折,傷及內髒而亡。
事故原因:
這起事故是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麵:
1、1號機車司機李××明知2號機車拉液壓支架速度慢,沒有限速行駛和加強瞭望,沒有保持同向行駛的兩列車間的安全距離,導致事故發生,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1號機車司旗張××不聽勸阻,坐在1號機車車頭部,影響司機了望視線,自己又沒有起到了望作用(據事故分析當時睡著了),當兩車相撞時成為不可避免的受害者。因此張××違章坐車頭,是這起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3、井下機車運輸無信號集中閉塞係統,機車缺少通訊設備。機車與機車之間,機車與配車調度之間聯係困難,也是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以運輸區為重點,在全礦範圍內開展一次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認真抓好職工工種崗位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要求職工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嚴格遵守工種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2、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崗位責任製,把各項安全製度落到實處。井下運輸線路必須劃清區段,同一區段內不得有兩列車進入。司機和司旗必須在規定的位置上各負其責。
3、籌措資金,盡快完善井下運輸通訊係統和信號集中閉塞係統,保證行車安全。
4、加強井下運輸治亂工作,加大現場檢查考核的力度和密度,督促各項安全製度的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56、大隆礦“1997.4.16”刮板輸送機事故
1997年4月16日白班,殘采隊隊長路××安排更換E2712工作麵輸送機尾數第三十九塊壞板,換完板後,跟班副隊長宋××便安排班長王××帶領李×、張××、付××、尹××4人把壞板往回風運,王××便安排4名工人把壞板抬到刮板輸送機,串到離機4.4米時,宋××、袁××和趙××已將刮板輸送機鏈緊上,隨後宋××先試點兩次後便正常啟動刮板輸送機,運板的四個人發現刮板輸送機啟動後便鬆手躲開,王××看到運出的壞板隨著刮板輸送機運轉而往回拉,便跑到壞板前邊,麵向機尾伸手去拉壞板,壞板偏移後將王××下腹右側頂到背後的單體支柱上,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隊領導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跟班隊長布置運板時不布置安全方麵的注意事項。班長王××布置在刮板輸送機上運板,不采取措施,不斷電,不設專人看守,屬於違章指揮。
2、發現輸送機運行後,王××再次違章作業,他本人麵對機尾,腹部對著刮板輸送機板往下拉壞板,被偏斜壞板支在單體柱上,直接造成事故。
3、跟班副隊長宋××啟動輸送機前不派人檢查工作麵情況和輸送機狀態,不讓在運輸上作業人員躲閃,盲目起動,造成事故。
4、李×等4人安全素質差,發現刮板輸送機運轉時心裏慌亂,光顧自己躲避,未能及時打停點以停止刮板輸送機運轉。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操作規程》規定,采掘維工作麵禁止無措施在輸送機上串刮板輸送機板。
2、嚴禁對運行中的物件進行處理,必須處理時待停氣後與司機聯係好,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作業。
3、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4、嚴格落實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在布置生產的同時及時布置詳細的安全工作及措施。
57、曉明礦“1997.4.17”運輸事故
1997年4月17日白班,保安大隊抽放隊隊長楊×在班前會上安排工長高×把北一采區配巷6米長2寸鐵管18根和1寸鐵管40根分兩車裝運至南三采區,並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
高×帶領兩名管工到北一采區配巷後,為圖省事,采用一台礦車裝運,並通知配車調度。當他們推車行至南三采區軌道石門4號膠帶輸送機小川附近時,有一名工人告訴他們,電機車要從裏麵出來,此時本隊打鑽工王×也走到這裏,高×就叫他扳4號膠帶輸送機小川道岔,欲將車推入4號膠帶輸送機小川躲避。當時,高×在彎道裏側用肩扛車,另一名工人在彎道外側也用肩扛車,其他兩名工人在後麵推。由於礦車超載,重心偏高,所經過的道岔沒有護軌,當車推過道岔時,造成穿岔子掉道,致使礦車同管子一起倒向彎道裏側,砸在高×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將本應用兩車裝運的管材並為一車裝運,違章指揮,同時違反操作規程,在彎道裏側用肩扛車。
2、使用一噸礦車超載裝運鐵管,導致礦車重心偏高,車體不穩。
3、道岔構件不全,缺護軌。
防範措施:
1、嚴禁使用一噸礦車裝運長材料,同時使用材料車裝運物料要在數量上明確規定。
2、對礦車、軌道及道岔加強檢查和維護,達到標準要求。
3、開展運輸治亂會戰,認真進行事故隱患排查,並及時組織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4、加強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三大規程”教育,切實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58、大隆礦“1997.4.5”運輸事故
1997年4月5日0時20分,運輸二隊地麵機車司機劉××、司旗韓××將停放在調車場彎道的11台岩石車和1台回收車分別頂往矸石山和機修廠,當12台重車的尾車過了機廠岔子25米處時停車,韓××來到最後第二台重車的右側打掩,然後將最後一台回收車摘鏈,並向司機發出拉車信號,但當機車剛動車時,因車掩沒打住,11台重車在3‰的坡度下開始向岔子處滑行,韓××立即檢起一個木楔子塞到第11台重車的輪下,阻止了重車的繼續下滑。韓××看到重車輛全部停穩後,又再次向司機發出拉車信號,當機車拉著回收車過了機廠岔子處停車,韓××將岔子扳到了進機廠的位置,想將這台車頂入機廠道內,但在直道停放的岩石車距岔子隻有1米遠,造成壓岔子過不去。韓××為了將回收車頂入岔子內,找來一根670毫米長的2吋鐵管,一側支在回收車的前堵頭下方,一側頂在重車最後一台礦車碰頭的上方,用手扶著鐵管,兩腳站道芯,身體和頭部都探入兩車中間,並發出頂車信號。當機車頂車用力後岩石車變方向。向前方移動,由於支在礦車與機車之間的鐵管與機車和礦車不垂直,受力後產生滑動脫落,向前移的礦車向回滑行,撞在靠近機車的礦車上,將扶鐵管支車的韓××頭部擠住,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機車司旗韓××嚴重違章作業,將重岩石車停在距岔子隻有1米的距離,造成支車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在重岩石壓岔子無法往機廠道頂入車輛的情況下,沒采取任何安全措施,違章用鐵管支頂回收車和岩石車,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司旗韓××在處理壓岔子車時,所用的辦法,所站的位置更不當,用手扶著鐵管頂車,頭部和身體都進入了兩車中間,造成了鐵管滑落時無法躲避,也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4、司機劉××在看到司旗韓××違章作業時不但不製止,還一起違章,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5、運輸區、隊安全管理混亂、幹部安全管理漏洞多,不紮實,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差,造成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差。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崗位工種操作規程》規定“任何車輛凡在岔子處停車,必須在距岔子5m以外,嚴禁使用非標準件,杜絕任何違章作業。
2、嚴格遵守作業時間,特別防止交接班過程中急躁而發生事故。
3、加強對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特別是崗位工種的技術培訓,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59、大隆礦“1997.8.9”運輸事故
1997年8月9日19時40分,生產準備隊在E2 401回順用55KW絞車通過回風下山往四層車場放四台夾板以車,其中3台車裝擋煤板,一台裝采煤機電機和減速機。當四輛大件車放到四層車場雙排道時,將停在阻車器前的一台空鬥車撞掉道兩輪,生產準備隊班長兼把鉤工李××,工人楊××和山下11.4KW絞車工黃××發現後即將掉道車抬上道。之後班長李××、楊××站道一側,李××喊黃××打點放車。當第三輛車通過阻車器時,李××用腳踏動企鵝式阻車器,準備把後兩輛車阻住。當阻車器抬到阻車位置時,第三台平車受阻後因慣性偏斜向人行道側傾倒,將誤入此處的維一隊工人王××擠住,事發後及時送往醫院,經搶救到11日6時死亡。
事故原因:
1、李××違反行車時不應踏阻車器的規定,導致阻車時車輛的貫性衝擊傾倒,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死者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擅闖紅燈區行走,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事故單位安全管理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導致職工違章作業,導致職工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規定,在行車時嚴禁用腳踏阻車器進行了阻車。
2、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意識,嚴禁擅闖警示危險區。
3、對安全設備進行改進,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60、大興礦“2000.12.28”運輸事故
2000年12月28日綜檢車間劉××小班裝完五組液壓支架,叉車司機崔××將二組支架運出車間廠房,13時 30分又回到廠房準備運另外支架時,租賃站三台汽車拉來三組支架到廠房門口,為了給新拉來的支架騰出足夠的卸車空間,班長劉××指揮崔××用叉車將廠房內三組支架車往裏頂。當支架車剛剛移動0.5m時,發現工人劉×倒在第2、3組液壓支架車中間的地上,經檢查發現劉×頭部被擠傷,送市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班長劉××違章指揮,在叉車頂送支架車時,應站在支架車前方引車,而其卻違章站在支架車的左後側指揮。
2、工人劉×違章作業,沒有通知任何人就擅自到第三組支架車前上M27回轉粱螺母,當第二組支架車運行時,造成其頭部擠在第二組支架四連杆與第三組回轉粱之間。
3、司機崔××在劉××錯誤指揮時,沒有提出異議,就驅動叉車頂車。
4、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措施中沒有規定用叉車頂送液壓支架車的具體技術要求。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2、加強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嚴把措施審批關。
3、今後運送液壓支架時,嚴禁用叉車頂送,一律用電瓶車牽引。
4、支架裝車前必須組裝完好,部件齊全。
5、劃液壓支架車所用40T錨鏈嚴禁用M20螺絲對接,一律用標準的連接環聯接或焊接。
61、大興礦“2000.6.7”運輸事故
2000年6月7日零點班,運輸區機車隊把鉤工李××、李×、賈××三人在北二軌道上山調運鐵道,鐵道規格為24kg/m×8m。第一鉤1車裝28根鐵道在2點鍾左右順利運到-450車場。第二鉤掛了三個車,頭車裝29根鐵道,二車裝50掛膠帶輸送機三節輥,尾車裝160套錨杆。5時20分,車吊到-450m甩車場。當車甩到二道岔時頭車前輪掉道,掉道的方向為甩車方向的右側。當時把鉤工賈××用1根1.2m長的2""鐵管一頭支在巷道右幫上,另一頭支在裝鐵道的叉車上,然後告訴李××打慢點拉車。看到前車輪上道(前輪懸空),他又叫李××打停點。停車的瞬間造成頓繩,支叉車的2""鐵管彈出。由於處在彎道,懸空鐵道車瞬間悠到右幫,將沒來得及躲閃的賈××擠壓在棚腿與車幫之間,擠壓胸部傷及內髒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本人違章作業處理掉道車。
2、沒有按規定掛車。
3、跟班幹部沒有在現場指揮監督。
防範措施:
1、在全礦開展一次強化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做到“三不生產”。
2、必須開展針對性強的安全培訓工作,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嚴格按規程措施作業,切實做到“三不傷害”。
3、各級幹部尤其時生產現場的管理指揮人員必須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安全管理到位。
62、小康礦“2000.12.30”運輸事故
2000年12月30日零點班,巷修隊班長劉×帶領12人在S1-440車場(翻棚處)裝車調道,零點30分班長劉×安排組長王××等4人留下搞標準化,(因這時已到運輸拉放車時間)其他人去S1總排。4點20分班長劉×回來安排組長王××等4人到S1絞車道拉底(此時運輸正在拉放車)。5點15分,當提升第3鉤車時,由於拉底後,軌道懸空沒有墊實,運行的尾車在翻棚處掉道,組長王××往幫一靠躲過,一起作業的王××則沿提升方向往上跑,被礦車擠在未翻棚狹窄處。掉道的礦車在-440車場道岔處自動上道。但工人王××已經受傷,經診斷右大腿骨折、骨盆粉碎性骨折、膀胱破裂,雖經全力搶救,終因傷勢過重、失血過多,於當日19時死亡。
事故原因:
1、班組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提前進入絞車道作業,導致運輸提升與拉底平行作業,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組長王××等4人,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在班長違章指揮的情況下沒有堅決製止或拒絕。更為嚴重的是,他們4人在絞車拉車時,沒有及時撤到安全地點。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拉底後,軌道懸空沒有及時墊實,導致礦車在此處掉道。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特別是班組長的安全思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整頓班組長隊伍,嚴格考核,不具備班組長條件的一律不得聘用。
2 、加強斜巷運輸安全管理,堅決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行車不作業,作業不行車。
3、 強化現場管理,加大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和密度,及時消除隱患,製止“三違”現象,消滅死角死麵。
4、 在施工組織安排上,要製定嚴密的安全措施,做到連續有效的監督檢查。
63、大興礦“2001.3.17”膠帶輸送機事故
2001年3月17日白班,皮帶隊副班長孫××帶領電工李×、運行工李××在北二采區運輸中巷檢修皮帶。10時30分檢修完二部後,來到一部準備打卡子。孫××鬆開張緊絞車,讓電工李×返皮帶打倒轉,然後叫運行工李××點氣開皮帶。當李××點完第一次器後,李×在皮帶卸載懸壁梁處用腳踹皮帶,踹不動,李×叫李××再點一次器,而他自己則進入皮帶二層格裏用手拽皮帶。當李××點完第二次氣後,發現李×躺在皮帶二層格上麵,麵部全是血,送市醫院診斷頭部、胸部受傷,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李×安全意識淡漠,違章進入皮帶二層格裏拽皮帶。而此時皮帶已打折掖到主滾筒下。當第二次點氣時,皮帶驟然兜起,將李×撞到上部槽鋼梁加強筋上,導致其死亡。
2、司機李××與電工李×信號傳遞不清也是該起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3、無措施作業,皮帶隊沒有製定出打卡子檢修皮帶的專項措施。
4、操作規程內容不全,對打卡子沒有作出具體規定。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切實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做到有章可循。
3、完善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標準,幹標準活,做標準事。
64、曉明礦“2001.7 .26”跑車事故
2001年7月26日白班,綜采隊下料班的工作是將N2七層回風中巷的13車爐灰渣從回風上山運至N2712運順。10時40分,開始放第一勾車(共3台),上把勾工苑×和鄭×在沒有認真檢查礦車連接情況下,便發出放車信號,組長史×提前把斜巷上部擋車杠打開,而下把勾工於×在下部擋車杠風動失靈的情況下,也將其手動打開,警戒員趙×也沒有讓N2712邊聯瓦斯泵站處的泵站工丁×躲避至安全地點。組長史×在接到上把勾工同意放車信號後,開動變坡點處的JD-40絞車牽引放車,當首車通過過變坡點後,由於首車與另外兩台礦車之間沒有連接,在慣性作用下向下山方向跑去,跑到底車場時掉道後撞向瓦斯泵站前巷道幫上,將在此處躲避的保安隊瓦斯泵工丁×當場撞死。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嚴重集體違章作業造成的責任事故。
1、工人作業不認真執行各工種操作規程和“三不生產”的原則,集體違章作業。
2、上把勾工沒有認真對礦車之間的聯接情況進行檢查,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上、下把勾工沒有正確使用擋車裝置,致使擋車裝置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4、瓦斯抽放泵站位置不合理,沒有預先考慮到萬一 發生跑車後可能造成 後果。
防範措施:
1、 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要有針對性,提高培訓質量,徹底解決會幹的問題。
2、 認真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和措施,杜絕一些習以為常的“三違”行為。
3、 進一步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教育,做到“三不傷害”。
4、 加強斜巷“一坡三擋”等安全設施的管理,保證靈敏可靠。
5、設備設施的設置位置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使其安全合理。
65、小青礦“2001.12.22”膠帶輸送機事故
李××是602掘進隊徐××小班的工人。2001年12月22日白班,班組完成在S2402回風聯絡道施工任務後,收拾整理工具時,李××提前5—6分鍾離開工作麵。班組其他同誌集體乘坐人車返回副井下升井。洗澡後,發現沒人見到李××,便入井去尋找,並於l8時20分向礦彙報。礦及時組織60l、602隊四點班人員在井下尋找,於23時25分,在S2大巷2號膠帶輸送機尾前90米的膠帶輸送機道裏側發現了倒臥在H架內的李××,當時已經死亡。經現場勘察分析和醫生確診,李××乘坐2號膠帶輸送機,在距2號膠帶輸送機尾100米處時,頭部撞在躲避平台上,造成顱骨骨折,頸椎過伸性錯位,掉入運行的膠帶輸送機底層膠帶,被拖向機尾第4節杠後死亡。
事故原因:
李××違章乘坐運行中的膠帶輸送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教育全礦職工人人都要認識到“三違”就是“自殺”,增強自主保安的意識和珍惜自己生命的責任感。集團公司和礦早有明文規定不準乘坐膠帶輸送機,礦在S2采區安排了人車,而且李××所在小班其他同誌都是坐人車返回副井下的。李××為了早升井,不顧規定,乘運行中的膠帶輸送機,使自己撞傷致亡,可見李××的“三違""就是自殺。
2、幹部的安全生產責任製沒有真正落實。礦裏有製度明文規定集體升入井。這個隊的跟班幹部和班長,對李××提前升井熟視無睹,管理不到位,幹部沒有負起責任。各隊幹部必須從這起事故中吸取教訓,忠於職守,履行職責。
3、要繼續在嚴格教育,嚴肅紀律,從嚴治礦上下工夫。從嚴管理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保證。我們安全管理規章製度製定得不少,很細也很嚴,問題是沒有使每個職工銘刻在心坎上,融化到血液裏,落實到行動中。從李××個人造成的死亡事故中,我們各級黨政組織,各級幹部不能不看到在教育、在管理上存在的不嚴,不深、不實的問題。我們各隊黨政領導都要從中吸取教訓,在從嚴教育、從嚴管理上繼續狠下功夫,持之以恒,堅持下去,才能從量變到質變,達到無為而治的境界。
66、大隆礦“2003.7.10”轉載機事故
2003年7月10日23時05分,綜采隊在S1 403工作麵生產,此時采煤機割完機頭往機尾方向割煤,前端頭作割煤準備。班長雷××安排在端頭的魏×、楊××負責回收機頭處的單體。在回出一棵單體後,楊××自己往外運單體,此時魏×清回收單體處的浮貨,浮貨高0.6米,呈斜坡狀,將單體手把埋上。當清貨露出單體手把後,魏×在無人監護情況下將單體泄壓回收,回收單體的同時頂板掉碎貨,魏×躲閃時掉入運轉的轉載機內,被拉到破碎機處擠傷致死。
事故原因:
1、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致使職工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安全意識低下。
2、安全措施執行不利,回收端頭單體支柱時輸送機、轉載機沒有停止運行。
3、回收單體時沒有執行一人回收,一人監護的措施。
4、無專職輸送機及轉載機司機,發生事故不能及時停止運轉。
5、現場環境不好,前三角點或端二支架處浮貨較多。
防範措施:
1、施工單位的各項生產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審批的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
2、回收單體支柱時必須執行2人作業製,一人回收,一人監護。
3、三角點回收單體支柱時輸送機、轉載機必須停止運行並閉鎖。
4、回收前將回收地點的浮貨清淨,找好安全退路。
5、輸送機、轉載機必須設專職司機。
6、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67、曉南礦“2004.10.14”膠帶輸送機事故
2004年10月14日7時左右,運輸隊一班負責在地麵矸石山棧橋膠帶輸送機頭看膠帶輸送機的組長劉×被帶入膠帶輸送機主傳動滾筒前的膠帶輸送機抗輪中致死亡。
經事故追查分析,矸石山棧橋膠帶輸送機14日6時40分膠帶輸送機開氣,7時左右停機,此膠帶輸送機開氣狀態下有10餘分鍾就會使矸石倉滿倉,按運輸隊要求在工作結束時看膠帶輸送機人員需對粘有粘泥的膠帶輸送機頭托輥進行清理,此時間當班(新一班)工作已接近結束,劉×在用鐵鍬進行清理膠帶輸送機頭托輥上的粘泥時,因沒有停止膠帶輸送機運行,沒有按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規定操作,導致被帶入膠帶輸送機主傳動滾筒前的抗輪中,至膠帶輸送機因滿倉保護起作用而停機。
運輸隊一班工人黃×新二班在7時30分接班到現場時發現進行事故彙報,礦領導及搶救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劉×此時已死亡,現場有鐵鍬一把及被部分清下來的托輥上的粘泥,膠帶輸送機頭架內有部分輸送機膠帶被刮開。
事故原因分析:
1、組長劉×違章作業,在清理膠帶輸送機托輥粘泥時,沒有按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規定進行停機作業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對作業安全和監督管理不到位是發生事故的間接原因。此膠帶輸送機9月27日安裝,10月4日投入使用,重視不夠,管理不嚴。
⑴礦、隊培訓工作不到位,人員無操作證。
⑵在技術管理上措施、操作規程貫徹不是由技術人員專人貫徹,而是由班幹部代為貫徹。
⑶未安設防護網。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措施作業。
2、加強安全技術培訓,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懂四會”、持證上崗,並加強現場實際操作能力的考核。
3、加強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管理,管理必須要有辦法,措施要落實,人員培訓落實。施工工藝、技術、設備等有變化時嚴格管理,設置幹部跟班把關,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技術人員進行貫徹講解。
4、矸石山棧橋膠帶輸送機頭安設防護網,做到井上下同樣管理。
5、單人作業崗位必須加強管理與檢查,查規程、措施落實執行情況,並對可實施集中控製的地點設置必要的監控設施,減少單獨作業人員崗位。
6、認真吸取這起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組織開展安全排查和安全大討論,堵塞安全上存在的漏洞,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堅決做到“三不傷害”。
68、大明某礦“2004.8.12”刮板輸送機事故
2004年8月12日白班,E1N2采煤工作麵於12點10分從距機頭23塊板開始調角,向機頭放炮作業,放到距機頭4塊板時發現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卡勁,開始處理。12點45分,發現輸送機底鏈大部分出槽,繼續進行處理,在處理過程中,約15點30分副班長劉×由機頭來到機尾,讓其他人躲開後,自己站在機尾一排柱第二、第三棵支柱之間觀察機尾情況,同時向機頭打點通知司機開氣。15點40分,劉×發現機尾飄鏈且鏈環刮機尾上沿,急忙伸手拽輸送機上方打點線停氣,就在拽點的同時,機尾翹起,因上鏈彈出打到劉的頭部,劉頭部後仰,腳底下滑,身體中下部滑入翹起的機尾下方,隨即輸送機上鏈斷,機尾下落,將劉砸在下麵。現場人員立即將機尾吊起,救出劉×,抬到地麵並護送到鐵煤集團公司總醫院搶救,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於8月12日23時50分在醫院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劉×身為當班副班長,自主保安意識不強,違章作業,處理輸送機卡勁方法不當,強行打點開輸送機,致使機尾翹起,且躲閃不及時,滑入機尾下方,是造成這起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采煤隊現場管理不到位,對工作麵調角重點工作沒安排隊幹部跟班。調角期間沒有嚴格執行調角措施中的“保證工作麵平、直”的規定,采場工程質量差,造成工作麵不直且出現兩個過渡段,工作麵輸送機頭短,底鏈帶貨,輸送機運行阻力大,出現卡勁斷鏈。
3、輸送機尾缺少錨固支柱,采取硬連接代替錨固支柱的錯誤方法,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必須打牢刮板輸送機頭、機尾錨固支柱”的規定。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減少違章現象的發生。
2、嚴格落實《煤礦安全規程》中對刮板輸送機頭、機尾必須打牢錨固支柱規定,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3、加強采煤工作麵的工程質量管理,特別是工作麵處於收尾階段時,更要保證工作麵質量,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69、大明礦“2005.1.5”跑車事故
2005年1月5日白班,大明礦掘進隊105班班長張×於13時40分安排下料組長付×帶領5名工人在-410西翼東12層回風中巷運料車。14時30分左右,付×發現回風中巷11.4絞車無電,且軌道坡度為千分之十三的情況下,安排王×、李×、管×和他本人一起從距下部料場200米的回風道雙道處人力放車,放車方式是:兩人在裝錨杆的叉車的兩側推車,王×和付×在車後部防止跑車使用皮條拽車。在放第一車前付×安排陳×同高×從雙道處把第二台料車推到11.4絞車平巷處,等待付×等人回來後一起放車,陳×、高×將車推到11.4絞車後部時,因兩人未采取防跑車措施,造成跑車。此時,付×等四人已將車下放至距下部料場30餘米處,正在同付×一起拽車的王×突然發現第二台車跑下,立即跳到膠帶輸送機上,並大聲呼喊示警,兩名推車工管×、李×聽到喊聲後躲開,而在王×下方拽皮繩的付×躲閃不及,被車撞倒,後腦部摔在鐵道上,胸部被車擠傷。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做了彙報,礦調度當即安排救護隊和保健站醫生趕赴現場進行搶救,但因其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組長付×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第362條第3款的規定,在坡度大於千分之七的巷道內違章推車,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陳×和高×在沒有設置預停車位防跑車措施的情況下盲目推車,致使車輛越過軌道變坡點,造成跑車,是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掘進隊105班班長張×安排工作不當,違反規定安排人員作業時措施不到位,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業務科室管理、監督、檢查不到位,巷道底鼓軌道不標準坡度不一致,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基本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兩小運輸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製度,在坡度大於千分之七的巷道嚴禁人力推車。
2、認真落實科室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安排工作時必須保證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3、施工單位增強責任心,在巷道底鼓變形修複拉底過程中必須保持軌道平、穩、直。
4、加強對班組長的管理和考核,提高班組長的安全指揮能力和現場管理水平。
5、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和操作水平,杜絕違章作業,抵製違章指揮。
70、小青礦“2006.5.18”運輸事故
2006年5月18日零點班,運輸隊鐵道班班長劉×安排房×和隋××處理火藥庫至變流機室段鐵道。5時該段處理完,當班帶班副隊長張××發現配車至主井大坑段鐵道螺絲有鬆動的,就臨時安排兩人緊螺絲。5時45分左右,機車司機李××從S2拉回22個一噸礦車,機車行駛到配車門前停車,李××到配車取繩扣,配車調度於××指揮李××把這列車送到N1大巷(通風隊倉庫處),李××鳴笛起車,向N1行駛20米,發現前方100米處有人,就邊鳴笛邊前行。當車行駛50米時,司機李××發現機車有異常立即停車查看,發現鐵道工隋××頭部和身體在車外,腿在車下,隨即到配車彙報,配車調度立即彙報運輸調度,並組織人員將人抬出進行搶救,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死者安全意識淡薄,在處理鐵道螺絲時蹲在道心,所處位置不當,而且背朝機車方向,不便於觀察駛來的機車情況,本應聽到機車聲音或看到燈光,及時判斷躲閃,反而判斷失誤繼續作業。同時沒有執行礦關於鐵道工穿反光安全服的規定;也未按鐵道工操作規程作業,在鐵道上作業沒有向配車調度彙報,沒有在安全監護下作業,也沒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屬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一個直接原因。
2、司機李××在機車運行過程中沒有認真觀察了望,隻注意到遠處有人,沒有認真觀察附近區域狀況,違章操作,導致將附近鐵道上背朝機車方向擰螺絲的鐵道工隋井泉撞傷致死,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個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運輸隊現場帶班副隊長張××安排臨時工作有章不徇,違章指揮。安排鐵道工處理鐵道螺絲時沒有通知配車調度,沒協調好同一區域內多工種作業安全,管理不細;領工房×與隋××為同組作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規定,在作業過程中遠離隋××,沒有起到監護作用,是導致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2、運輸隊日常管理不到位,安排工作不細,粗線條管理,職工不執行操作規程,不落實礦規定(鐵道工未穿反光安全服),溝通協調差,人員管理存在問題,是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業務部門、分管領導對運輸工作日常管理不到位,沒有發現運輸存在的問題。
4、礦、隊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對按操作規程作業、執行礦規定要求不嚴,個別職工安全意識不強。
防範措施:
1、立即在全礦通報本次事故,舉一反三吸取教訓,開展各係統、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各類人員等隱患大排查活動。查存在隱患,查製度、規程措施落實情況,查日常沒檢查或檢查不細致的地方和環節,查不安全人或不把握人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教育職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各項規定,並重新組織學習、考試,考試不合格者不許上崗。
3、完善運輸各環節的安全協調工作,健全完善鐵道上作業請示彙報製度,並在作業地點兩側設置聲光信號等安全警示設施。
4、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崗位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防範能力和監護能力。
5、認真開好班前會,不參加班前會不許上崗,取消大班作業。
6、鐵道工不許在鐵道上單人作業,必須穿反光安全服;大巷行人及作業遇機車必須躲避,機車遇人必須停車;S翼和W翼大巷不許有人行走;否則,視為嚴重“三違”。
7、基層單位、業務部門、分管領導及全礦要嚴細管理,加強動態過程、各項製度、各類人員的監管和考核。
8、開展精細化管理,確保製度措施落實和人的行為安全可靠,打造本質安全型礦井。首先在設備設施上實現本質安全,井下電機車實現兩側開車,增大了望窗;在井下設置機車調向裝置,使機車駕駛室朝向前進方向,便於了望。第二,井下人員安全帽、衣服、靴子貼反光條,增加視線效果。第三,加強職工安全培訓,培養本質安全型員工。
71、大興礦“2007.3.10”膠帶輸送機事故
2007年3月10人日上午,選煤廠洗煤班檢修組長王××率領小組人員安裝401膠帶輸送機刮貨刷子壓輥,12時25分安裝完畢,12時30分膠帶輸送機開氣運行。13時王××返回401膠帶輸送機道巡視檢查膠帶輸送機刮貨刷子壓輥運轉情況。13時20分,選煤廠洗煤班安全員周××巡視至401膠帶輸送機斜廊時,發現王××趴在距401膠帶輸送機尾29.4米處的膠帶輸送機架上,左臂被卷入新安設的壓輥與膠帶輸送機之間,救出後送至鐵煤集團總醫院確認其已經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死者王××違章作業,在膠帶輸送機運轉時直接用手接觸膠帶輸送機壓輥,致使左臂被卷入膠帶輸送機的壓輥和下層膠帶輸送機之間。
重要原因:王××在檢修過程中自行安排增設壓輥,沒有做到逐級請示和進行設計、強度核算和審批。壓輥軸和輥筒直徑尺寸不夠、焊接方法增加壓輥軸長度、選用舊壓輥轉動不靈活、壓輥無防護罩,沒有實現設備本質安全。
間接原因:
1、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致使王沒有執行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方針,違章作業。
2、洗煤車間安排工作隨意性大,沒有落實重要工作逐級請示製度。
3、對單人獨崗和單獨巡查人員的監察不利。
4、管理人員對現場的設備檢查不到位,對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和糾正。
5、安全監察有漏洞,沒能及時發現改動設備,更沒有及時發現隱患。
本質安全分析:膠帶機沒有感應式急停保護開關,當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內不能自動停止運轉。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堅決做到不違章作業。
2、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製度,認真落實精細化要求,抓好5E、定置管理、三整理五確認和走動管理,將工作做到實處。
3、對現有井上下所有膠帶輸送機的各種保護認真檢查,保證靈敏可靠。尤其是急停保護應采用拉繩式且安設在膠帶輸送機上。
4、加強崗位人員及單獨作業人員的定置管理和監察。
5、加強對職工的技能培訓,熟知設備性能。尤其是檢修人員,必須熟悉設備原理性能和危險因素,做到安全檢修。
72、小康礦“2007.4.2”運輸事故
事發前,副井上東碼小罐道有矸石車26個,頭車距門牆垛3米,牆垛距礦車邊緣0.2米,防火門牆距副井罐道66.4米。電機車司機任××與司旗工李××準備抽出小罐道的矸石車,送往翻矸罐籠翻矸。
2007年4月2日零點班,運輸隊運輸班由副組長安××組織召開班前會後,電機車司機任××與司旗工李××,按照組長張××前一天安排(張××休班)負責地麵礦車運輸工作。4時55分兩人準備將副井上東碼小罐道的26車矸石拉走,將10噸電機車開到副井上東碼井棚防火門外停車後,李××進入井棚將靠近電機車的頭車(距門框3米)掩車木柈撤掉,由於車未走,李××在第三個車後右側推車,不慎被擠在運行的第四個礦車與門框之間(車與門框間距為200mm),麵朝車外,救出後緊急送往礦保健站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電機車司旗工李××,違反《操作規程》關於“推車不準在礦車兩側,隻準在礦車後部推車,並且目視前方”之規定,在礦車右側推車,同時推車時沒有目視前方,導致被礦車與防火門框擠傷致死。
2、主要原因:司旗工李××自主保安能力差,推車時沒有認識到礦車與門框之間的距離會對自己造成傷害,導致事故發生。
3、間接原因:運輸隊對員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員工安全思想意識不強,違反《操作規程》作業,造成事故發生。
4、本安型原因:副井上東碼防火門牆與軌道之間安全距離不夠,非本質安全。
防範措施:
1、對副井上東碼井棚防火門牆進行拆除加寬,確保礦車最突出點與門框間距不小於800mm。同時在防火門前後5米處設置警標,提醒員工注意安全。
2、副井上作業時,嚴禁人力推車,並經常清理軌道及道溝內的浮貨,減小礦車運行阻力,保證礦車自滑到位。
3、加大地麵和井下“零、雜、散”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增設地麵專職安全檢查員,做到專職安全監督檢查井下和地麵施工作業全方位覆蓋,消滅死角。
4、立即對全礦地麵和井下所有采用人力推車的地段進行一次全麵普查和軌道實際坡度測量,坡度大於7‰的,嚴禁人力推車。
5、對於推車作業的,礦車最突出點與巷壁及設備、設施間距小於800mm的,立即製定安全措施,嚴禁任何人在礦車通過時進入5米內,確保施工安全。
6、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和“三大規程”。
五、放炮事故
1、曉明礦“1981.12.17”放炮事故
1981年12月17日零點班6時45分,開拓區掘進一隊在南二采區南五回風石門聯絡道掘進施工。打眼、爆破、出貨結束後,工作麵右幫剩有4個殘炮,由於左幫柱窩深度不夠,立不了棚腿,他們又在左幫打了兩個炮眼,深度200mm。放炮員將其與4個殘炮一同聯接上,做好放炮準備後,當班組長呂×對放炮員說“你先走,我喊好了你就放”。放炮員沿母線先撤出,呂×等4人則撤到耙子後,其中呂×坐在07開關上,此處距掌子頭僅31.4m。放炮員來到起爆處(放炮母線長度為91.1米),向裏麵喊“好沒好?”,呂×回答說“好了”,放炮員又問一句“好沒好”,呂×再次回答說“好了!好了!”。放炮員開始充電,然後起爆。結果炮響後,崩出的一塊石塊擊中了坐在開關上的呂×後腦,經搶救無效,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因嚴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所造成的責任事故:
1、班長因圖省事、嫌麻煩,全無安全生產觀念,帶頭不撤到安全地點,結果被爆破飛出的石塊擊中後腦,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爆破工違章操作,不堅持原則,違反“十不放”的規定,盲目服從指揮,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3、隊幹部平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以至班長帶頭違章作業,也是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放炮時,所有人員必須全部撤到作業規程規定的警戒線以外,否則不得爆破。
2、爆破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放炮製度,對違反操作規程行為,要敢於大膽拒絕。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技能教育,使之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2、大隆礦“1984.9.21”放炮事故
1984年9月21日零點班1時30分,641采煤隊W1 N7采場工作麵掃道工作完畢後開始拉機頭。由於機頭下幫有棚梁壓在機頭上,拉機頭時阻力大。拉過機頭後發現機頭殼子下沿卷沿,在用錘打鋸拉無效情況下,副隊長王××決定放處理。放炮前的工作準備完畢,在拉放炮母線時,發現放炮母線太短,拉完放炮母線後距機頭才6米左右。放炮員宋××說了一句:“沒事”,開始準備放炮,大家隱蔽好後,炮聲響過,大家進入放炮地點,發現宋××倒在地上,腰部受傷。由於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第一思想教育不夠,安全思想樹立不牢。
2、幹部指揮糊炮,嚴重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放炮員對幹部違章指揮不但不予抵製,而且明知放炮母線太短(全長才7.4米),還違章放炮。幹部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拉機頭困難,不找出原因硬拉,給事故埋下了隱患也是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加強幹部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堅決按“三大規程”規定作業。
2、堅決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隱患不處理完不許作業。
3、大隆礦“1991.3.15”放炮事故
1991年3月15日14時,維修一隊楊××小班,在N17 N2段運輸順槽拉底拆換鐵梯棚。在拆換最後2架鐵棚時,由於頂板壓力較大棚梁上有大塊岩石擠壓,棚梁已被壓嚴重變形,棚梁距底板隻有1.1米,處理難度較大,如果處理不完將影響綜采轉載機的正常推進(轉載機距棚梁隻有1米)。鑒於上述情況跟班副隊長李××、技術員劉××、班長楊××研究決定采用放炮斷梁。當即放炮員王××準備了3個藥1發雷管,捆在一起放在距梁頭槽內1米處,並用黃泥封住。放炮員王××往運順外側方向,邊放母線邊喊放炮了。維修一隊人員也都跟到外側躲炮,副班長王×擔當警戒員去運順工作麵方向,在轉載機附近把綜采二隊拉底人員攆走至距放炮點21米處,警戒員王×便靠煤壁坐下。郭××在距放炮點22.5米破碎機處麵朝工作麵方向站著,這時炮響後崩下棚梁的殘片打在郭××的後背上,穿入胸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拆除原棚梁時,由於棚梁變形嚴重,被壓成把拱型,頂板並有大塊岩石。摘梁難度較大,在場幹部違章指揮采用糊炮掐棚梁。
2、放炮員王××沒有警旗、警笛、警戒距離不夠,在沒有與警戒員取得聯係的情況下,擅自糊炮放炮嚴重違章作業。
3、警戒員工作失職,該人在沒有警旗、警笛與放炮員確定聯係情況下去擔任警戒工作,且使人員沒有達規定警戒距離,結果造成綜采隊郭××被崩死亡事故。
4、郭××個人安全意識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在警戒距離不夠的情況下,仍然沒能采取有效的躲炮措施,最終造成這起事故。
防範措施: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基層幹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堅決杜絕各級幹部違章指揮。
2、加強對放炮員安全操作培訓,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和“一炮四檢”與“四人聯鎖”放炮製,嚴格按措施施工,加強對放炮員的考核,杜絕違章作業。
3、教育幹部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在處理安全與生產關係時,無論什麼情況必須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曉明礦“1992.7.11”放炮事故
董×是采煤四隊專職在工作麵前缺口作業的負責人,1992年7月11日白班,董×沒有參加班前會提前入井到了北一采區北三段四層采煤工作麵前缺口,因頂板壓力大,拆除工字鋼金屬棚費力,董×就告訴同組作業人員李×到前缺口放警戒並說:“我不喊你,你別出來”。當三聲炮響後,同班的另一名工人從刮板輸送機頭向放炮地點走來,邊走邊喊“老董別放了,我進來了”。可怎麼喊他也沒有聽到董×的回音,也看不見礦燈的亮光,當他走到董×的身邊時,發現董×左腿卷曲,臀部左側與大腿部位已被崩壞,血肉模糊,腹部左側有一個拳頭大的窟隆,人已死去。
事故原因:
經現場勘察分析認定,董×身邊有雷管火藥,在放炮崩金屬棚時,將身邊爆炸物引爆,導致死亡。
1、執行放炮製度不嚴,沒有執行放炮聯鎖製度,違章放炮。
2、隊領導落實安全生產方針不認真,責任製落得不實,安全教育上有死角。
3、同班工人對一人違章放炮作業,沒有勸阻和製止。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2、加強對火工品的管理,嚴格執行放炮管理的各項製度。
3、認真執行“一炮四檢”和放炮“四人聯鎖”製度,否則嚴禁放炮作業。
5、大興礦“1996.3.5”放炮事故
1996年3月5日1時10分,綜采準備隊南一702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頭被一大煤塊(3.2×0.5×0.7m)卡住,無法運行。在反複撬、砸無效的情況下,當班(四點班)放炮員鄒××決定放炮處理。鄒××讓同班工人孫××去運順膠帶輸送機尾擔任放炮警戒員,自己同工人蘭××在大煤塊上裝了兩管火藥(300g),把放炮母線拉至工作麵27號架子處,由蘭××擔任工作麵方向警戒員,此時零點班接班的采煤機司機董××從運順提前進入工作麵,擔任運順警戒的孫××當時隻顧聯係開膠帶輸送機,沒有發現董××走過去。當董××走至被處理的大塊處時,炮就響了,其胸部及頸部被崩傷致死。
事故原因:
1、擔任放炮警戒員的孫××工作不負責任,隻顧聯係開膠帶輸送機,沒有發現有人進入放炮地點,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董××本人安全意識不強,不問清情況,盲目進入工作麵,並且不走安全通道,違章跨越輸送機進入放炮地點,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開展一次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進一步擺正安全和生產的關係,把安全生產方針落到實處。
2、加強安全培訓,增強職工的工作責任心和自主保安能力,上標準崗,幹標準活,杜絕違章作業。
3、加強全礦火藥使用管理,加強現場安全檢查的力度,杜絕違章放炮現象的發生。
六、火災事故
1、小青礦“1989.8.23”火災事故
1989年8月,開拓區為加快南一采區北側401工作麵由掘進三隊施工的回風順槽和掘進五隊施工的運輸順槽的速度,決定開拓區機電隊在運輸順槽安裝一條420米的膠帶輸送機,代替礦車運輸。8月23日白班安裝完畢,在調試運轉過程中拉緊裝置的5千瓦電機燒毀。膠帶輸送機啟動後電機轉,膠帶輸送機鬆馳,打滑,不能運轉。8月23日午後四點班,開拓區派機電隊長帶一名電工、兩名鉗工,拿5噸的鏈式起重機前去處理,在調試過程中發現膠帶輸送機過長割斷四米,然後用5噸起重機代替拉緊裝置,在試運轉中仍然發現膠帶輸送機有些長,因為沒有膠帶輸送機卡子,叫零點班處理。隊長、電鉗工於18時30分升井。19時左右掘進三隊施工的回風順槽放完炮出貨打點(信號),要求開動膠帶輸送機,膠帶輸送機司機邢××聽點後開動膠帶輸送機,邢不顧運轉是否正常,又沒停止膠帶輸送機運輸,開動膠帶輸送機於19時10分擅自脫離重要生產崗位,提前升井。膠帶輸送機在運轉過程中由於膠帶輸送機鬆馳,5噸起重機實際上拉力不夠,膠帶輸送機頭主動輪旋轉而膠帶輸送機長鬆弛、打滑、高速磨擦固定點致使膠帶輸送機起火;由於前後800米無人,失掉了及時發現和積極撲救火災的機會。當掘進三隊工人劉××和張×被煙熏後升井彙報已經是21時。局調度22時17分接到彙報並通知有關領導,主管生產的副局長、總工程師、安監局長以及局救護隊於22時43分最先趕到礦,並立即同安監處長、掘進副總於23時趕到井下現場,組織積極搶救,而火勢迅猛、越來越大,很快地將膠帶輸送機和巷道刹幫刹頂的木杆以及巷道周圍煤壁燃著,火焰熾烈似如爐膛,大量的濃煙有害氣體高溫使400米深處施工的15名工人死亡。
搶救事故大體分為三個階段:一是直接滅火積極救人階段,由於火勢迅猛,巷道破壞嚴重,盡管全力以赴,終因難度過大、進度太慢失掉了救人的時間;二是兩次注水徹底滅火階段;三是排水、修複巷道、清理雜物、尋找遇難者階段。15名遇難者最早是在9月12日19時45分於南一采區北側401工作麵運輸順槽機頭處往裏178.4米處,從礦燈認定是蔣××,最後是在11月1日20時30分於南一采區北側401工作麵回風中巷330米處,從礦燈認定是朱××。總共搶救事故70天,善後工作全部完成。
事故原因:
1、這次事故是崗位工人膠帶輸送機司機嚴重違犯勞動紀律、違犯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將不具備運轉條件的膠帶輸送機開動以後擅離職守,午後四點班於19時10分升井。當膠帶輸送機發生磨擦起煙後不能立即停止膠帶輸送機消除故障;當膠帶輸送機磨擦起火時不能立即撲救(因無人知曉);當膠帶輸送機磨擦發生大火後不能立即報警處理,耽誤救災時機,以致釀成大禍,是這起重大事故的根本原因。
2、這次事故也是幹部違章指揮,強令指派未經培訓,從未操作過膠帶輸送機的工人去當膠帶輸送機司機,是造成這起重大事故的重要原因。
3、開拓區主要領導安全思想淡薄,施工和機電管理混亂,執行規章製度不嚴,勞動紀律觀念鬆弛,在膠帶輸送機移設安裝調試使用過程中缺乏嚴密的組織和具體的要求,是這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
4、礦領導安全教育不夠,職工培訓抓的不力,自救器管理和使用的情況不好,安全生產責任製不嚴,通訊設施不全等是事故擴大原因之一。
事故教訓:
這是建局以來最大的一起事故,教訓是非常深刻的,一定牢牢記取。
1、缺乏安全意識,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幹部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工作極端的不負責任。工人、幹部嚴重的違犯勞動紀律,隨意脫崗升井,是這起事故的最大教訓。
2、施工和機電管理混亂,規章製度執行不嚴。膠帶輸送機移設本應有設計、有措施、有安全保護裝置、有移交使用手續和標準,實際上全沒有執行。
3、貫徹上級有關安全規定不認真、不堅決。對井下使用非阻燃膠帶輸送機沒有嚴格的管理製度,更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對井下人員必須配帶自救器的規定執行不堅決。
4、職工安全培訓工作開展的不好。按規定凡下井人員都要結合各工種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者發給技術操作證和安全資格證,並做到持證上崗。實際上這次看膠帶輸送機的司機就是無證上崗。
5、通訊係統不完善,通訊設施不健全,延誤了事故搶救時間。
防範措施:
這次事故給我們敲了一次響亮的警鍾,上了最切合實際的一課。根據這次事故教訓,針對我們安全生產上的薄弱環節,采取了相應的防範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和其它事故的發生,保證今後的安全生產。
1、重新認清安全生產形勢,時刻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安全生產的管理,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發生。從思想上、組織上、行動上真正地把安全工作擺在第一位,認真吸取“8.23”事故教訓,把各項安全工作抓實、抓好、落到實處。
2、通過“8.23”事故,廣泛開展一次全礦性的安全思想教育,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一是通過事故的原因和教訓,接受一次活生生的安全思想教育;二是讓各級幹部認真分析這次事故的原因和教訓,從中受到教育,引以為戒;三是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加強全礦職工的安全教育,強化生產一線指揮,進一步加強勞動組織紀律性;四是組織職工學習“三大規程”,實行強製培訓,嚴格培訓,真正做到持證上崗。發現無證上崗,除處罰本人外,要追究領導責任。
3、堅持從嚴治礦,真正做到嚴格管理:(1)嚴明勞動紀律,工作、作業時間不準脫崗、睡覺、喝酒;(2)嚴格規章製度,修改完善已製定的安全獎懲細則,幹部和工人互相抓“三違”,特別是鼓勵工人抓幹部的“三違”,對替“三違”人員講情者也要懲罰;(3)嚴肅幹部作風,進一步落實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各級主要領導要帶頭轉變作風,深入井下,現場檢查落實安全工作。
4、實行全員、全過程、全係統的安全生產管理。真正做到井下嚴格管理一絲不苟,井上安全活動不斷線,使安全工作製度化、經常性、群眾性,使安全活動貫穿到煤礦生產全過程。
5、加強機電管理工作。今後膠帶輸送機的安裝、移設都要有設計、有措施、有安全保護裝置,有移交使用標準和手續。井下所有運行膠帶輸送機也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非阻燃膠帶輸送機嚴禁入井使用,否則追究領導責任。井下所有膠帶輸送機頭都要設置消防火器材,采掘工作麵和主要的機電峒室以及要害部位都要安設通訊電話,要求暢通無阻、靈敏可靠。
6、加強自救器的佩帶和使用,凡不佩帶自救器者不準入井。
7、加強對《重大事故的預防及應及救援預案》的學習和演練,全麵提升礦井的整體抗災變能力,有效地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七、其他事故
1、大隆礦“1980.3.30”溜煤眼墜落事故
1980年3月30日四點班十六點三十分左右,北翼四層南五段回采工作麵正在放炮出煤。看刮板輸送機工郝××負責看運輸順槽第一台刮板輸送機和小川刮板輸送機(靠近溜煤眼)。電工宋××從運輸順槽第二台刮板輸送機準備去回風順槽,當走到運順第一台刮板輸送機時,發現刮板輸送機正在開氣運轉,郝××卻不見了。宋××就返回工作麵向班長和隊幹部彙報了此情況,隊幹部當即派人尋找,最後找到七層膠帶輸送機處,將郝××從溜煤眼內救出,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根據看膠帶輸送機的職工介紹四層的刮板輸送機和七層的膠帶輸送機正常運轉時,由溜煤眼內下來一塊矸石(0.5m×0.3m×0.2m)和一根圓木(1.15m×0.16m),緊接著看見一個礦燈燈頭,一隻膠靴和一個人,便立即停止膠帶輸送機進行搶救。根據這位看膠帶輸送機職工的介紹一致認為是,郝××在處理刮板輸送機上的矸石或圓木時,沒有停刮板輸送機,不慎被刮板輸送機拉倒,掉入溜煤眼內,違章作業是造成這一亡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溜煤眼上沒有鐵箅子,周圍沒有安全欄杆,缺乏必要的安全設施是這一起亡人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3、作業者自主保安意識差,不按標準操作,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各作業地點及其它重點場所必須配備完善的安全防護設施,保證工作人員作業安全,防止因安全防護設施不全而造成的各類事故。
2、加強《煤礦安全規程》、工種崗位責任製培訓,提高職工操作技能,按標準操作,嚴防“三違”,保證安全。
3、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按標準操作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關鍵。
2、曉明礦“1981.3.25”井筒墜落事故
1981年3月25日白班,開拓區掘進八隊工人耿×和另外兩名工人,在主井井筒-231.8m的吊盤上作業,當時固定盤在-249.7m處。當井壁破完1m後,按措施要求,應用金屬支柱把上部井壁料石支撐住,以防井壁脫落。8時40分,耿×在作業盤上給第三根支柱時,為使支柱牢固,站在200mm厚的浮貨上,用雙手搖動升柱器把柄,由於用力過猛使升柱器在岔口處被搬斷,身體失去控製,往後一閃,從吊盤上的主提升哨口墜落至下麵19米處的固定盤上,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操作升柱器時,因用力過猛,致使升柱器岔口被搬斷,身體失去控製,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時未佩帶安全帶,加之作業盤上有200mm厚的浮貨,站立不穩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3、升柱器質量不合格,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使用升柱器,必須將使用方法在作業規程中具體說明,以便作業人員能夠熟練使用,避免操作失誤。
2、凡高空作業或在井筒內作業都必須佩戴安全帶,否則不準施工。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同時做好安全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3、曉明礦“1982.10.27”汙水井墜落事故
1982年10月27日白班,水暖隊一號粉爐點爐正常後,四點班正常運行,19時30分,鍋爐班班長馬×去倉庫取材料,大集體混崗工人李×向馬×要火堿,要洗工作服,班長馬×拿著倉庫鑰匙走在前麵,李×跟在後麵,李×取完火堿後離開,當馬×鎖倉庫門時,就聽倉庫門外2米遠處的排水汙井裏有人喊救命,急忙趕到井邊一看,李×已掉入水溫度在58℃左右的排水汙井裏。馬×急忙組織人員搶救,待把李×救上來時已經死亡。
事故原因:
1、排水汙井雖有蓋,但未蓋嚴實,此處也沒有照明設施。
2、安全管理不嚴,勞動紀律鬆散,工作時間幹私活。
防範措施:
1、加強對生產區域內各種設施的檢查,創造安全的生產工作環境。
2、嚴格勞動紀律管理,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4、曉明礦“1983.2.13”主井卸載倉事故
1983年2月13日四點班,礦調度員王×接班後,由於主井卸載堵倉,值班礦長安排其找來維修區放炮員張×去處理,並向二人交待:1、必須用二米長竹杆送藥。2、不準進入卸載虎嘴內。之後,王×、張×和李×等人便到主井卸載倉,采用放炮方法處理堵倉工作。
開始放了二次炮,效果不好,第三次放炮連續兩次炸藥沒響,王×就進入虎嘴將炸藥拽下來,李×將加工好的炸藥遞給王×,在王×側身接炸藥時,卸載倉內的存煤突然下落,將王×埋住,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思想不牢,重生產、輕安全,調度員從事非本職工作,並進入卸載倉內,既違章指揮,又違章作業。
2、放炮員私自同意他人進行爆破作業,工作嚴重失職。
3、對卸載倉內的存貨情況不詳,沒有認真執行製定的措施。
防範措施:
1、針對倉內實際存貨情況,必須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認真貫徹,嚴格執行。
2、處理堵倉前,必須事先探明倉內情況,由專人處理。
3、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各盡其職,各負其責。
5、曉明礦“1983.9.16”物體打擊事故
1983年9月16日零點班班前會上,開拓區掘進一隊組長王×分配郭×等3人到南五采區通風上山調運金屬棚。王×等人到達工作地點後,開始作業。1時20分,在下放空車時,空車在距絞車27.7m的道岔處掉道,掉道後又拉了2. 7m,郭×找來一根1.47m長的椴木拌子,支在車的前方車沿中間處,隨即邵×打點拉車,絞車啟動後,車輪雖被撐起,但未能入軌,由於木拌支撐角度的原因,致使木拌受力而劈開,擊中郭×的頭部,郭×被打倒後跌倒在鐵腿上,碰傷後腦,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工人處理掉道車經驗不足,違章操作。
2、組長分工錯誤,不應安排新工人獨立操作。
3、絞車安設位置不合理,軌道狀態較差,造成行車時經常掉道。
防範措施:
1、對入礦的新工人,必須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工作6個月,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
2、處理掉道車時,嚴禁用絞車強拉。
3、在傾斜巷道中處理掉道車,必須使用起重機等工具處理,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4、絞車安設必須合理,方向準確。
5、加強對運輸軌道的檢查和維護,確保軌道狀態良好。
6、曉明礦“1984.1.3”主井裝載墜落事故
1984年1月3日1時許,機電科調度員劉×得知主井裝載倉堵塞,在未與礦總值班及運轉隊聯係的情況下,主動到主井裝載去查看情況,到達主井裝載後,便與信號工王×進行處理,提煤正常後,劉×和信號工周×一同站在兩個溜煤虎嘴中間,此時又有大塊將虎嘴卡住,周×到信號房取撬棍回來發現劉×不在,誤認為他已升井,就動手處理,直至劉×被選煤廠手選工發現,方知劉×已墜入箕鬥,劉×被發現後已死亡。
事故原因:
1、思想麻痹,忽視安全,從事非本職工作,違章作業。
2、工作精力不集中,站立不穩滑入箕鬥。
3、安全措施不當,處理時未係保險帶或保護繩。
4、清貨時未作到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防範措施:
1、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特殊崗位、特殊工種必須實行二人作業製,嚴禁單獨作業。
3、處理生產中斷等事故過程中,人員之間必須相互協調,密切配合。
4、在主井裝載作業必須配戴安全帶和安全保護繩。
7、曉明礦“1985.1.4”副井墜落事故
1985年1月4日白班,維修區維修二隊鐵道工李×,於7時10分參加完班前會後更衣入井。入井後到他負責的南一采區總回風道巡視一遍,8時10分離開工作地點升井。8時30分李×在距副井下約50米處與本隊隊長胡×相遇,胡×看到李×背著工具袋走的很忙,便問:“你怎麼早升井呢?”李×回答:“裏麵活幹完了,沒事了”。胡×又說:“幹完活也沒有走這麼早的”!在對話過程中兩人誰也沒有停止腳步。胡×來到南二采區十七層施工地點與本隊支部書記王×講了此事。王×說:“升井後我找他”。王×升井後直到第二天也沒看到李×,也沒追究。
李×到達副井口後,正值主罐已上十七八個人,副井下也別無他人。此時信號工胥×已向副井上信號房打完提升信號,罐籠正處於待提狀態,而檢身工、掛鏈工都脫崗坐在打點房裏,貼房下有人搶上罐他們三人都沒有看到(也無法看到)。李×當時急急忙忙想從罐的右側上罐,罐內采煤一隊電工劉×喊了一聲:“打點了”!警告他不要再上了,而李×毫無反應。當劉×又喊一聲:“打點了”!的同時李×已抬腿踏上罐籠,手抓罐鏈,頭部從鏈下鑽入罐籠,當罐籠提升約4米左右時,李×被罐道18#工字鋼梁卡撞下去,墜入井底。
事故原因:
1、崗位人員責任心不強,有章不循,擅離職守空崗空檢。
2、對輔助工種人員管理不嚴,放任自流。
3、搶上罐升井,嚴重違章。
防範措施:
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崗位人員要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強化升入井人員的管理。
2、嚴格升入井製度,人員上下罐籠前必須和把罐工取得聯係,得到允許後方可上下罐籠。
3、嚴格執行入井檢身製度和人員出入井清點製度。
4、加強安全管理,杜絕“思想鬆、管理鬆、紀律鬆”。
8、大隆礦“1985.7.15”樓房墜落事故
1985年7月15日上午,工程科技術員,施荒地職工住宅區甲方代表安××到施荒地工地的9號樓檢查施工質量。12時15分,安××在樓中間單元站在標高3.8米牆頂用工具檢查突出方腳的垂直度。當安××左腳踩在外牆凸出窗台的邊緣,朝外斜著身子檢查時,左腳下的兩塊探頭磚踩掉,安××也隨之墜落下去,胸部擔在標高1.2米的六尺橫杆上後又墜落在地上,事發後及時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檢查施工質量時,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情況下,身臨危險區進行檢查,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施工單位(乙方)在牆高超3米時應設置安全網,而實際砌築3.8米仍未設安全網作業,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有關業務科室全體人員要通過這次事故教訓開展一次自身業務保安檢查,認真學習安全規程,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2、在檢查工程質量時,首先要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安全條件是否具備後才準工作。
3、在高危部位檢查時,要有兩人參加,一人檢查,一人負責監護。
9、曉南礦“1985.9.29”擠壓事故
1985年9月29日,正值中秋節。這天白班,曉南礦開拓區501隊在南翼運輸大巷修棚,該處是三心可縮“U”鋼棚,受側壓,棚腿變形伸向巷道中間,巷道底寬變窄,不能滿足使用,須後蹬棚腿複位。侯×負責蹬西幫棚腿,先挖柱窩,使棚腿全部露出再往後蹬腿。當時俯身手去掏柱窩浮貨時,頭部隨之伸入棚腿與岩幫之間受側壓擠動的棚腿露出後,阻力減少,靠自身彈力,向幫側反彈,夾住了侯的頭部,當即死亡。可憐他撇下了年逾古稀的高堂、善良的妻子和正需要撫養的三個孩子。
這起事故的發生,出人意料,後經分析,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
從客觀上講,在製定安全措施時,側重了頂板管理和倒棚傷人,沒有對施工中的各個環節做詳細說明,過去也從來沒有這樣的事故案例,屬管理漏洞。
從主觀上講:一是侯×自主保安意識缺乏,挖柱窩時不允許用手直接去掏浮貨,以防棚腿下沉擠手,更不能把頭伸向岩幫與棚腿之間;二是這天是中秋佳節,侯×家中備齊了酒菜,等他回家招待客人,牽動著他的心。侯×入井後就向組長請了假,做好了提前升井的準備,使侯×在工作中念念不忘家事,快點幹完自己的活好回家,一心二用,便忽略了安全生產,釀成事故。
這起事故情節雖然簡單,但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從製定安全措施上看,應該多方考慮可能發生問題,力臻完善,不留漏洞。從對工人的安全教育上,要不厭其煩,使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工人自主保安意識和防範能力,減少不安全行為。還要教育工人,在作業中,不想與作業無關的事。
侯×的死,給我們敲響了警鍾,告誡我們在井下這個特殊環境作業,必須時刻警惕著來自各方麵的威脅,既要有牢固的安全思想,又要有周密的安全措施。安全做好了,就會給全家帶來歡樂和幸福。
10、曉明礦“1986.2.2”副井下墜落事故
1986年2月2日18時起,由於電壓低,副井絞車被迫停運,23時左右,副井正常提升,此時副井下聚集了準備升井的200餘人,候罐室內僅有40餘人,其他人員全部擁擠到副井下罐籠門前,違反了升井人員必須經候罐室升井的正常秩序,檢身工蘇×在製止無效的情況下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或向礦調度彙報,任其擁擠。信號工孟×看副罐籠的位置太低,上罐困難,便發出信號對罐籠,升井人員此時更加擁擠,掘進一隊的閻×被擠在主罐籠側,在其越過搖台上罐時,被正麵上罐人員從主副兩罐之間縫隙處擠掉入老坑內,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檢身工責任心不強,違犯程序,在升井人員不進候罐室的情況下沒有采取強硬措施(不拉罐或彙報),違背了檢身、掛鏈、打點三者缺一不提人的規定,特別是在無力維持秩序情況下,聽之任之。
2、職工勞動紀律觀念淡薄,嚴重違反規章製度,有章不循,有令不行,升井人員沒有在候罐室排隊按定員依次上罐,全部擁擠搖台前,破壞了正常升井秩序。
3、掛鏈工擅自脫崗,造成井下無人把安全鏈和無人與信號工聯係。信號工執行規章製度不嚴肅,對檢身工要罐提人的做法製止不利。
4、副井下罐籠安全門在提運大件摘掉後未能及時恢複,在發生擠罐時失去了保護作用。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遵守勞動紀律,提高職工的崗位觀念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2、嚴格執行“信號、檢身工、掛鏈工”的相關規定,三者缺一不動罐,嚴格升入井管理,升井人員一律走候罐室排隊上罐。
3、在副井下馬頭門增設照明,將罐籠上的安全鏈改為安全拉門。
4、加強對副井下罐籠安全門的檢查維護,如有損壞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嚴禁動罐提人。
11、大隆礦“1987.11.12”物體打擊事故
1987年11月12日下午,電修隊隊長、書記、副隊長、技術員及工人趙××等18人來到礦南門外立水泥線杆。挖好立杆坑後,用2根6米長24公斤鐵道做架杆,使用4股8號鐵線和¢12.5mm的鋼絲繩扣聯結架杆和線杆的起吊繩,采用1台JD-11.4KW調度絞車做起吊動力,線杆東側用8#鐵線,西側用棕繩做兩側平衡繩。在起吊前發現JD-11.4KW絞車和水泥線杆不在一條直線上,便利用南大門門框上部兩個槽鋼接合部的自然豁口做控製起吊起中心,槽鋼距地麵2.23米高,當起吊線杆距地麵1米時,各部均正常。15時40分當起吊線杆距地麵呈30多度角時,起吊動力鋼絲繩滑出槽鋼豁口,水泥線杆向西側傾倒,線杆東側8號鐵線拉斷,副隊長指揮停車,調度絞車司機立即刹車,但刹車失靈,站在準軌和礦運輸中間的工人趙××躲閃不及,被架杆掃倒,推到了3米外的準軌上。雖經送往醫院積極搶救無效,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於18時40分分死亡。
事故原因:
1、壓把絞車和起吊線杆不在一條直線上,線杆在起吊30多度以上時,起吊動力鋼絲繩高度必然脫落出門框自然豁口,使起吊中心不能保持一致。
2、使用8#鐵線做平衡繩不符合要求,同時隻有防止杆南北傾倒的措施,沒有防止東西倒的措施。
3、施工前滑對壓把絞車進行認真細致檢查,運行時操作閘銷子竄出,致使操作失靈。
4、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其他閑散人員沒有撤到安全地帶。
5、施工措施不嚴密,沒有具體施工方法,沒有逐級審批手續。
防範措施:
1、在施工前要編製安全可靠的施工措施,措施中要明確施工方法,安全措施,責任要明確,分工要細致。施工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操作,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在施工中遇到起吊不在中心時,必須用滑輪控製起吊中心,並牢固在可靠的物體上,保持起吊的中心和重心一致。
3、起吊物體的平衡繩必須牢固可靠,起吊線杆的坑要挖滑道。
4、使用壓把絞車起吊線杆時,要進行認真詳細的檢查,要采用滑輪減速,提高安全係數。
5、在施工現場,人員要撤到安全地帶。
12、大隆礦“1989.1.19”淹溺事故
1989年1月19日15時10分,掘進隊運大件將N1 25°上山上部車場的2吋水管接頭刮壞跑水,水經泄水孔注入1#罐籠。通風隊於19時處理完畢。
1月19日四點班N1 皮帶隊膠帶輸送機工鍾××、董××兩人於16時40分到達3#罐籠放貨作業。罐籠放空後,兩人在膠帶輸送機旁的木板上休息。20時30分發現1#罐籠流出的水比以前大,董××為觀察情況便向1#罐籠走去,當走到距1#罐籠19米時,1#罐籠嘴突然脫落,水隨之傾泄下來,他急忙後退仍然被水衝出86米,同時鍾××被水衝倒,衝出130餘米。21時鍾××、董××被送往醫院,鍾××搶救無效於當日淩時3時3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由於1#罐籠口被周圍粘貨淤住堵塞造成罐籠內存有積水,是這次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2、1#罐籠容積104m3,當罐籠下口支護承受不了罐籠中水的壓力時,罐籠嘴脫落是造成事故的一個直接原因。
3、在3#罐籠放貨的鍾××在放空罐籠後在木板上休息,思想毫無準備,在突發的災害麵前驚慌失措,缺乏應變力,也是造成鍾××死亡事故的一個原因。
4、在進行了水沙充填時用閑置的1#罐籠泄水,沒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當供水管被刮壞後處理緩慢,造成跑水量較大經泄水孔注入1#罐籠。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礦製定的關於灌漿前後應有疏水管灌漿後防止崩漿透水的措施。
2、充填泄水路線包括利用閑置的罐籠泄水,要設專人進行檢查泄水路線必須安全可靠,防止有積水現象,如有積水必須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3、加強對各罐籠口支護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罐籠嘴脫落跑水跑貨。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和事故應變能力,減少突發性事故造成的傷亡。
13、大隆礦“1990.8.24”主井裝載墜落事故
1990年8月24日4時20分,主井主箕鬥裝完後發出信號,絞車提不起來,運轉隊便通知罐檢班長趙××帶人去檢查,經查沒發現有卡箕鬥的地方,確認煤超量並向隊進行了彙報,隊技術人員采取對主井絞車調整提升電源,電壓措施後,仍提不動。經請示決定放出一部分煤。開始用起重機拉箕鬥門。當箕鬥門被提起500mm左右,放出約0.5噸煤,鬥內一根木柈支在井筒的鋼梁上,一頭卡在箕鬥門放煤口處,煤止不住往下淌,趙××便站到鋼梁與梯子間的跳板上,用釺子杆撞擊木柈。卡在箕鬥處木柈被打掉後,箕鬥內的稀煤隨即衝擊出來,將趙××踩著的跳板衝掉,趙××也隨之掉入坑內,被煤埋住。其他人員見趙××掉入坑內,立即從梯子間下去。用四分鍾就將趙××從粘煤中扒出,及時送往醫院,入院後第四天因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事故原因:
1、主井箕鬥因超量,超重不能提升,其決定放煤後,,因任務急沒製定書麵措施。隻是向施工人員進行口頭上的安全事項交待,但不夠具體。
2、在處理放煤過程中,現場人員沒係安全帶,跳板沒捆綁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采場淋水大,造成稀煤灌入裝載,使計量鬥無法控製裝煤量,造成箕鬥超量,為事故留下了隱患。
防範措施:
1、處理臨時性工程必須有隊幹部現場指揮。
2、井筒作業必須係牢安全帶,檢查好工具設備是否穩妥可靠。
3、控製淋水,給裝載創造良好條件。
14、小青礦“1991.8.22”物體打擊事故
1991年8月22日接班後,N2407工作麵前三角點需翻運順的中心柱,在該處作業的張××、張×、曹××、段××已翻下四棵磨擦柱,陸續用轉載機運走。
當張××將已翻下的第五棵磨擦柱(正倒放在轉載機沿上)用腳蹬磨擦柱的後端,該柱的前端栽到溜槽裏,卡到轉載機的鏈板上,磨擦柱的後端頂到站立的中心柱上彈回,彈到張××的胸部,當即彈倒,頭部碰到輸送機減速箱上,隨後在場的四人將張××抬到破碎機後邊,經醫生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張××在開機過程中用腳蹬柱子違章作業,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是釀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帶班隊長常××無證開機,帶頭違章作業。
3、本班副班長段××未製止張××違章作業。
防範措施:
1、進一步貫徹落實上好標準崗、幹好標準活和安全生產責任製。
2、加強職工技術素質教育,提高自我防範能力。
3、嚴禁無證上崗,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4、不準開機運支柱等材料
15、大隆礦“1992.1.28”物體打擊事故
1992年1月28日15時10分,供應科木場班長兼走線吊司機帶領3人從車皮中卸工字鋼,當時安排王××、陸××在車皮掛鉤,王×在車皮下貨位摘鉤。15時10分開始卸第五鉤,該鉤吊七根工字鋼正處於車箱西側箱板邊,作業時由陸××在車皮南端掛第一道起吊繩,起吊後因車皮板中間鑲有突出箱板的一道槽鋼被起吊的工字鋼夾住。陸××指揮走線吊鉤頭向東側移動了約800mm,起吊一定高度後,王××在車皮北端掛第二道起吊繩,然後將吊車大鉤落下,把四個繩頭同時套在鉤上。該車皮當時是東側中部開門,陸××躲避在車門的南邊,王××躲在車門的北邊。由陸××打手勢向吊車司機指揮起吊,在起吊過程中,因工字鋼北端互相咬合,南端先上升,形成南高北低形態。隨著起吊力增加,北端工字鋼咬合處突然脫出彈起,上下抖動並向東側擺動,陸××及時躲到車門外邊。王××當時臉朝北注視起吊情況,發現起吊工字鋼起動,即轉身準備躲到車門外,此時工字鋼已向東擺動過來。撞在王××的右側頭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在起吊車箱內西側工字鋼時,被車箱板槽鋼卡住,便指揮走線吊鉤頭向東移動了約0.8米,偏中心起吊造成重物瞬間向東側擺動約1.6米,違反作業規程規定,冒險違章作業。
2、職工安全意識淡薄,作業中圖省事,圖方便,而不考慮作業環境。在車箱內的兩名裝卸工人裝卸工齡都已十幾年,明知斜吊會造成物體擺動,但兩人都沒有躲避到安全地點,由於躲避位置不當並受到空間限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起吊重物件時,必須堅持垂直起吊,因其它影響,不能垂直起吊或發現相互咬合現象,必須停止起吊,待處理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吊。
2、加強職工操作技能的培訓,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起吊作業時,裝卸人員必須躲避到安全地點,並要觀察好周圍的環境和再次躲避的路線,如作業場所受到空間限製則必須離開所受限製的環境。
3、在起吊超長、超重物件時,必須有單位領導現場指揮全過程。
16、小康礦“1992.4.11”主井裝載墜落事故
1992年4月11日四點班,主井地麵卸載的全體同誌在班長王××的帶領下園滿的完成了任務。可就在接近交班的時候,王××得知井下計量鬥底部掛貨太多,影響箕鬥提升速度和裝貨量。為保證零點班的正常生產,王××獨自一人於十一點二十分來到井下裝載峒室,在無任何防護措施,又無別人監護的情況下,清理掛貨,不慎墜入箕鬥裏,信號工聽見呼救聲後,打開扇門,準備從下麵放人,結果連人帶煤一齊掉入箕鬥內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盡管王××的思想動機是好的,但他本人是主井地麵卸載工人,對井下情況一無所知,本人又無入井資格,又缺乏清理計量鬥掛貨經驗,同時在高空條件下作業,即沒采取防墜措施,又無人監護,實屬蠻幹,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2、信號工無工作經驗,在不了解情況的條件下,打開扇門結果連人帶煤一齊掉入箕鬥內,這是王××死亡的另一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同時加強工人幹部遇到問題的防變能力。
2、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處理生產故障時,必須製定臨時安全措施,並把措施貫徹到每個工人幹部中去,同時嚴格按措施施工。
3、要嚴格落實各級幹部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工人人的崗位責任製,堅決杜絕“三違”。建立嚴格入井檢身製度,嚴禁無入井資格人員入井。
17、大興礦“1993.12.12”窒息事故
1993年12月12日6時20分左右,南風井院內鍋爐房女工宋××發現5號爐沒煤了,就告訴了司爐工楊××,隨後把爐停下,扒爐排底下的細灰,然後又打掃衛生,做交接班的準備工作。與楊××同用一個更衣箱的女工李××,發現楊××即沒換衣服,也不知去向,就詢問班長。班長齊××隨即到其它班組、浴池、食堂等處去找,均沒找到。後又去三樓上煤倉去找也沒有,最後到5號爐煤鬥,發現有一大衣角露在煤上,趕緊組織人員扒掉煤鬥的煤,發現楊××直立於煤鬥中,身邊有把鐵鍬,立即組織搶救,經搶救無效因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楊××獨自一人去煤倉捅煤,即沒戴安全帶,又沒通知任何人,是嚴重的違章作業,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獨自一人作業,沒有監護,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職工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範圍內認真開展學習、貫徹各工種操作規程及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2、對職工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增強安全思想意識。
3、狠反“三違”,堅決禁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4、今後再捅煤倉,必須做到一人作業,一個監護。必須戴好安全帶,才準許作業。
18、小康礦“1994.10.25”副井下墜落事故
1994年10月25日中午12時左右運轉隊隊長安排電工錢××、雷×二人到副井下西碼將換副井提升尾繩用的QC83—120型磁力起動開關回收升井。礦規定西碼禁止入罐,當時開關在距西碼40米處,故二人決定將開關抬至東碼正向入罐升井。當二人抬開關行至小罐預留位置與井口作業平台搭接處時,走在前麵的錢××突然踏翻一塊未固定的400MM×800MM的鐵扳,同鐵扳一起墜入副井井底死亡。
事故原因:
1、井筒預留小罐與井口作業平台鋪設的鐵扳沒有固定而且沒有搭接。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人員在抬開關經過井筒時沒有認真檢查,忽視了原來鋪設鐵扳已被串動,根本沒有反搭接長度這一重大隱患。
3、有關部門檢查不細,未能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檢查,消滅死角死麵,堵塞漏洞,對有墜落傷人危險的作業地點要設置柵欄和蓋板而且要牢固可靠。
2、進一步明確安全責任區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
3、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教育職工做到不傷自己,也不傷害別人,也不被別人傷害。
19、小青礦“1994.7.5”物體打擊事故
1994年7月5日白班,綜維隊為綜采二隊搞標準化及巷道維修,共下7車料,其中2車頂梁,3車木料和2車單體支柱。接班後,在W1W704麵回風第一道材料上山往下放重車,該材料道坡度22度,斜長40米。14時40分左右,放完第四個重車,開始用絞車往山上抽空繩。當時現場人員位置為:班長索××在上平盤剩餘的3個重車的第一、二台中間摘鏈;變坡點有2人,一個是錢×,在阻車器前2米位置,另一個是付××,在阻車器後2米位置坐著,二人傳信號;下把鉤白××在底彎道,司機王××在JD-25kw絞車處。各自就位後,底彎道的白××摘下重車鉤頭,打點開始抽空繩。當空繩行至上變坡點時,距繩頭6米處有一個鋼絲疙瘩將擋車立柱拉倒,又被繩頭的6米繩扣套住,底端卡在阻車器內;當鋼絲繩繼續運行時,卡在立柱中間的銷子上,造成立柱橫向扭動正好打在付××右胸部,造成肋骨骨折3根,肝破裂,送往礦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該絞車鋼絲繩不合格。因鋼絲繩不夠長,接6米繩扣,繩扣兩頭打結,阻車器有一麵損壞,班長索××利用舊膠帶輸送機杠作為擋車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抽空繩時,信號工付××躲避位置不當且坐在那裏。人在非安全區域內,缺乏警惕和安全預防,屬嚴重違章作業;違反礦務局規定的八條通則,沒上標準崗,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3、該絞車鋼絲繩和上平盤阻車器不完好,主管機電部門和安監部門,於6月l8日和6月30日,兩次下發整改意見書,隊長萬××、鉗工班長趙××均在意見書上簽字,而未及時按期整改,釀成事故發生,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者,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鋼絲繩及阻車器的檢查,保持完好。
2、召開全礦小絞車使用管理工作會議,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不合格者不許使用。
3、對職工加強自主保安教育,在提拉空重車時,鉤頭與絞車之間不許站人。如用信號工時,必須在安全區待避。
4、對上級有關部門及安全監察部門所提整改意見及通知,必須及時整改。
20、小青礦“1995.1.24”場內機動車事故
1995年1月24日,班前會散後,62/00412號黃河車司機張××向隊裏彙報說:他開的這台車後橋有聲響,請求檢查。隊裏同意了他的請求,並將任務安排給檢修班。檢修班班長吳××安排張××駕車在車隊院內慢行兩趟,沒能找出故障點,就取一台10T千斤頂將車左後橋支起50mm,並叫司機張××將倒擋掛上,張××掛倒擋車,從駕駛室下來,並和吳××分別到車底下聽後橋聲響。這時,50裝載機司機王××來找吳××,說裝載機也有毛病,叫吳××給看看;吳××到裝載機那(裝載機停在距黃河車前12m處)看了看就回來了。回來後徑直到黃河車下將千斤頂卸壓,由於此時車還在掛著倒擋,千斤頂卸壓後,車輪著地,車向後倒,在場副隊長於×發現將倒擋摘除熄火,車左後輪已從吳××身上碾過,送礦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吳××安全意識不強,車在掛擋狀態下將千斤頂卸壓,嚴重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2、司機張××安全思想淡薄,在車未熄火、未摘擋的情況下擅離駕駛室,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隊主要領導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後會時間,加強對全隊職工的安全教育,使職工在工作中自覺堅持“三不生產”,做到“三不傷害”。
2、立即自製或訂購修車專用工具,如支車馬橙等,今後在修車時嚴禁用千斤頂支車。
3、嚴禁在車不熄火、不摘擋狀態下從事檢修工作,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駕駛室。
21、大興礦“1998.10.5”地麵煤倉事故
1998年10月5日白班,礦救護隊根據礦安排,對地麵圓筒儲煤倉進行清倉。9時40分清倉準備工作就緒,救護隊副隊長崔××查看了各倉口情況,確認1號放煤口貨量較少,便確定由1號放煤倉上人檢查倉內情況並形成上人台階。首先由小隊長王××與救護隊員鄭××從放煤口進入倉內,由於煤倉分煤器較高,二人搭梯夠不著,小隊長王××讓再來一人,該隊副小隊長王×也由該放煤口進入,三人搭成人梯,王××在下,王×居中,鄭××在上,準備攀上分煤器上部清貨,此時(約十時十分左右)。煤倉分煤器掛貨突然片幫,將王×推開蕩在空中,緊接又連續兩次片幫掉貨,將王×從倉口推出,將最下邊的王××埋住,在場的救護隊及選煤廠職工奮力搶救,扒出來後立即進行人工呼吸等搶救措施,但因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清倉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製定的不細,沒有具體規定清倉作業程序,造成救護隊習慣性非標準作業,違反了《安全規程》規定,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2、救護隊對作業地點安全情況檢查不細,又未采取放振動炮等措施,冒險進入倉內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3、現場作業的救護隊員自主保安能力不強,當發生意外情況時未能及時撤出,也是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今後任何工程都必須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要開專業會或現場會落實措施和責任,沒有把握的事堅決不幹。
2、強化業務培訓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幹部、職工的業務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明確每個人的工作職責,杜絕各種違章現象。
3、對地麵圓筒倉及類似煤倉的清倉作業,要杜絕從倉下部進入煤倉作業現象,礦要采取從上部進入煤倉的措施和辦法。
4、通過這起事故教訓,要舉一反三,在全礦立即開展清查習慣性非標準作業現象,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22、小青礦“2001.2.6”回風眼墜落事故
2001年2月,為了解決S2采區長距離通風問題,礦決定施工S2711回風眼。此眼設計長度為50米,直徑3米,坡度90度,首先采用鑽孔導向定位,反井打眼放炮施工方法,眼直徑為1.8米,最後由上而下擴眼,直徑達到3米,采用錨杆掛網支護,二次成巷。從2月1日四點班開始施工,截止2月6日零點班已掘進16.5米。
6日白班接班後,班長馮××從軟梯攀上回風眼工作盤,對工作麵進行找掉,找掉結束後,安排王××、張×進行打眼,眼深1.2米,打完18個炮眼後進行裝藥,待人員從眼上撤下來,於14時放炮,放炮結束由班長馮××檢查工作盤下懸掛的軟梯、風筒等安全狀況,確認無誤後,用JD-25kw絞車將工作盤起吊到位。14時45分,眼內炮煙已吹淨,頂板已穩定,小班驗收員兼安全網員李××帶上安全帶進入眼內,先晃動軟梯和綜繩,確信捆綁牢固、無浮貨掉下,然後順軟梯往眼上攀登。當他順軟梯上到大約15米時,突然從軟梯上頭朝下摔下,造成:顱底骨折、顱腦損傷、頸椎骨折。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安全意識淡薄,沒有認真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上軟梯時,沒有一蹬一掛安全帶的保險勾,致使腳踩空失手後,安全帶沒發揮作用跌落眼下。
2、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沒有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
3、隊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防範措施;
1、加強作業規程學習和貫徹,掘進挺眼時、上軟梯,應采取一蹬一掛安全帶保險勾的安全防範措施。
2、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掘眼時必須用反井鑽機進行施工,然後至上而下擴眼,創造良好的、安全的工作條件。
3、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3、曉南礦“2001.4.22”井下煤倉事故
2001年4月22日早晨,倒倉隊安排白班清中央膠帶輸送機道緩衝倉,班前會上比較認真地貫徹了措施。11時10分清倉工史×係安全帶進入煤倉,11時38分左右向倉上口喊話,要求關閉壓風,並向下倉口喊話要求停膠帶輸送機,在膠帶輸送機停機瞬間發生了倉壁片貨,將史×埋住。
經過礦積極組織搶救,16時將史×從煤倉中扒出,已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史×本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工作中不細、不認真(入倉時間20多分鍾),在倉壁浮貨沒有清淨的情況下,冒險作業。
2、嚴重違章作業,違反措施第7條“清倉人員必須從上至下,依次清掃倉壁的掛貨,上段清掃幹淨後再清掃下段,防止上段貨物落下傷人,清倉人員要盡量站在較堅實的貨物上清掃”的規定。
防範事故再發生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意識、自主保安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入心、入腦,警鍾長鳴。
2、搞好職工操作規程培訓,認真貫徹落實好施工措施。做到任何時候、任何場所都能嚴格執行三大規程,特別是對單獨作業的人員,要做到每次作業都要講清要求、注意問題。
3、在清倉過程中要做到必要的檢查、監護,杜絕圖快和清倉不徹底、冒險作業等違章行為。
4、清倉中的人員聯係要做到信號清晰準確,且上下倉口要用電話聯係。
編者按:農民對不認真種地有句俗語:“你胡弄它一時,它胡弄你到老秋” ,可謂秋後算賬,做工作胡弄則隨時可能受害。為保證清倉作業認真落實作業規程,礦專門派安檢員檢查清倉工作。
24、曉明礦“2001.4.28”場內機動車事故
落地煤場是由選煤廠圓筒倉落煤後經汽運公司推土機倒貨形成,推土機原班作業。4月28日零點班,推土機司機薑×和於×的作業任務是將圓筒倉落煤口下方的煤由南向北推。2時,接選煤廠調度電話通知落煤後,於×先駕駛煤堆上的120推土機開始推煤,薑×發動煤堆下的另一台120推土機,上煤堆同時推煤。於×推了幾鏟後,由於推土機電瓶極柱腐蝕,推土機熄火,於×就下煤堆取工具,當於×回到煤堆後,發現薑×駕駛的推土機不見了,就開始尋找,結果發現推土機掉落在主扇擴散器與圓筒倉之間的煤堆擋牆下麵,推土機駕駛樓嚴重損壞,薑×已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經對事故現場勘察和調查分析認定,這是一起由操作者(推土機司機)操作失誤造成的責任事故。
現場勘察發現,當推土機推完第二條煤道的第三鏟後,推土機本應直線倒行至小煤堆處,卻突然轉向正東方向,越過了1.3米高的作業界限,又行駛了14米,致使推土機從落地煤堆11.7米高的擋牆上方掉下,造成推土機駕駛樓嚴重損壞,司機當場死亡。
防範措施:
1、加強夜間對作業場所的照明,並在擋土牆上方設置警示牌和警示燈。
2、今後應盡量避免推土機夜班在煤堆上作業。
3、加強對推土機司機的自主保安能力教育,在落地煤堆上作業,必須查明推土機前後情況,確認安全後方準作業。
4、推土機在落地煤堆上作業時,必須設專人負責了望。
25、曉明礦“2003.5.23”物體打擊事故
當日零點班,綜掘隊在S3707運順工作麵正常掘進,第一遍切割後,需延長膠帶輸送機,由於該巷道為17度下山,綜掘機退機困難,不能使用綜掘機牽引,而采用距工作麵252米處的JD-25絞車反向牽引,滑輪掛在綜掘機尾部,鋼絲繩鉤頭與膠帶輸送機尾架上的鋼絲繩繩扣使用一根1.2米長的釺子杆插在中間連接。3時左右,在將膠帶輸送機尾架拉出3.0米時,因故停電,10分鍾後,恢複供電,繼續拉膠帶輸送機尾架,剛拉出0.5米,膠帶輸送機尾架上固定繩扣子的螺栓(∮20)被拉斷,導致連接的釺子杆飛出,打中距釺子杆飛出地點12米外正在工作麵操作錨杆機錨頂的工人馬×頭部,致使其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經事故現場勘察和調查分析認定, 這是一起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責任事故。
1、不按標準操作,絞車鋼絲繩鉤頭與膠帶輸送機尾架上固定繩扣本應使用標準連接環連接,但操作者(班長王×)圖方便,直接使用釺子杆進行連接,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膠帶輸送機尾一側用來固定繩扣子的開口環損壞後,沒有及時處理,而用道板螺栓固定,螺栓強度不夠,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各項製度和安全生產責任沒有落到實處,也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培訓質量,徹底解決非標準操作的問題,嚴格按技術操作規程作業。
2、嚴格執行各項製度、管理辦法和措施,杜絕習慣性“三違”行為,徹底解決 “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問題。開展“如何杜絕非標準操作、非標準作業,使用非標準件”的大討論,並由主管業務部門製定具體方案,付諸實施。
3、進一步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教育,做到“三不傷害”。
4、 加強機電設備管理,確保完好,否則必須采取可靠措施,堅持“三不生產”原則。
5、嚴禁使用非標準件遷移和起吊設備,嚴禁使用調度絞車直接拖拉或起吊重物。
26、小青礦“2004.9.28”井下煤倉事故
S2采區2#膠帶輸送機頭煤倉掛貨較多,因S2707工作麵“十.一”檢修後將投入生產。礦安排綜維隊利用節前時間清倉。
2004年9月28日,綜維隊李××小班與礦調度聯係後,於9點開始清倉作業。放完炮後,高××和李×下到倉內逐段清貨,12時03分左右清至距煤倉上口15米位置(煤倉斜長21米,傾角60度),倉壁掛貨突然堆下,將高××和李×埋住,倉上口人員聽到呼喊後,立即拉保險繩,此時再次出現片幫,人員拉不動,書記紀××立即用電話通知倉口下方人員,同時安檢員跑向倉下口,貨放出後,李××把膠帶輸送機閉鎖,發現高××、李×二人懸在倉口上方,於是喊倉上人員放繩。12點16分,將兩人從倉下口放出,李×因窒息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李×、高××違章作業,沒按措施要求逐段清倉,造成掛貨堆下埋人。
2、保險繩餘繩多,沒有起到有效防護作用。
3、現場幹部沒有起到現場的安全管理作用,沒有嚴格兌現措施。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嚴格按規程措施作業。
2、作業過程中,安全設施必須齊全有效。
3、充分發揮跟班幹部、班組長、安檢員的現場管理作用,落實好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製。
4、節假日及其前後等特殊時段,嚴格執行總經理“四不生產”要求。
第二部分 人身傷害事故
一、頂板事故
1、大興礦“1991.12.17”頂板事故
1991年12月17日四點班接班後,掘進三隊在南一403運順正常施工,打完眼後,由於巷道右幫有火成岩侵入,采用兩次爆破。第一次把掏槽眼底眼放完後,由於風筒被崩掉,至使風筒搖擺不定。組長楊××發現後,讓本班職工周××處理風筒。本人同另一名職工宋××進入工作麵檢查,當距工作麵還有3m時,楊××讓宋××去找放炮員,宋××剛回身去找人,工作麵後第二架棚子上邊就掉下一大塊矸石(體積2600×1100×500mm),將棚梁砸翻。大塊矸石落地後向右傾倒,將楊××壓在底下,使楊××肋骨4根骨析,肝和脾受傷。
事故原因:
1、楊××粗心大意,存在滿不在乎的思想。在職工處理風筒時,工作麵灰塵大,沒有認真觀察頂板及支護情況,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於火成岩侵入,使頂板岩層破碎,經放炮震動後脫落。
3、由於施工坡度變化(2度---8度上坡)。支護質量不過關,支架不牢固。
4、隊領導平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差。這起重傷事故主要是違章作業造成的。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2、放炮後,不能立即進工作麵,進工作麵之前要注意觀察頂板情況和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要加強支護的施工質量,嚴格按規程作業。
2、大興礦“1991.5.26”頂板事故
1991年5月26日7時許,掘進四隊當班負責人張××,帶領十三名工人在南一采區401回風道承擔39#斷層探煤道施工任務。放第一遍炮後,給了一架棚。當放第二遍炮時,崩倒了三架棚。工人進入工作麵後,張××首先組織人員由外向裏扶棚。扶完第一架棚後,張去挖第二架棚的腿窩子,這時發生頂板落石,落石將第一架棚推倒,張××當時被壓在棚梁下麵,造成腰脊骨移位。
事故原因:
1、隊領導平時對職工安全意識教育不夠,職工沒有真正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2、沒有認真執行采掘工作麵敲幫問頂製度。
3、沒有使用前探梁。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加強對全礦職工的安全教育,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為天的思想。
2、認真執行局頒發的《頂板管理十條》嚴格執行采掘工作麵敲幫問頂製度。
3、遇此情況,應使用前探梁。
4、進一步提高放炮技術,避免崩倒棚子現象發生。
3、小康礦“1993.12.9”頂板事故
1993年12月9日白班綜采一隊檢修班進行正常的設備檢修。跟班副隊長安排鉗工蔣××帶領二名工人檢修采煤機、采煤機的位置正位於13#支架下,恰巧13#支架防片幫已壞,且架上有1米的高頂,鉗工班長蔣××帶二名鉗工正在緊張的檢修,下午2時蔣××將即將完成的工作交給二名鉗工,然而就在這時,一塊1100×450×350MM的岩石沿空頂的護幫板上滑下,石塊砸在鞏××(鉗工)的頭上,當場死亡,石塊又砸在孫××右腿上造成右大腿骨折。
事故原因:
1、跟班幹部、當班班長安全意識差,違章指揮,班長帶頭違章作業,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人員本身沒有一點安全意識,自主保安能力差,沒有對作業環境差危險程度引起重視,存在僥幸心理,進行冒險作業,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安全監督檢查不力,對已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隱患和正在進行的冒險作業的行為,沒提出處理意見和及時製止。
防範措施:
1、要把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作為一次長期任務抓好抓緊,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安全意識,真正做到“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
2、工、班、組長對安全生產起到至關重要作用,所以要求工、班、組長不但業務水平高有組織能力,更重要是其安全意識,對那些違章蠻幹的人,無論水平,能力多強,都不配作工、班、組長。
4、小康礦“1993.8.21”片幫事故
1993年8月21日零點班掘二班長李××領5名工人在S1強力膠帶輸送機下拉底,接班時發現幫上有一塊浮石,撬了幾下因沒撬到就沒處理而進行正常工作,約在1點20分左右浮石掉下,將正在其下作業的尹××砸成重傷。
事故原因:
1、當班幹部及班長已經發現不安全隱患,但沒徹底消除,屬安全意識淡薄。
2、傷者尹××自主保安能力差。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及不安全不生產原則。
2、加強對職工安全教育及提高工人自主保安能力。
5、大興礦“2000.1.24”頂板事故
2000年1月24日白班,N2-403工作麵處理冒頂,掉頂高度3.0~4.0m,由79#支架向前刹頂,事故發生時已刹完79#、78#、77#、76#四組支架,當刹75#、74#支架時,監護人當班工長霍××觀察幫頂確認完好後,組織工人開始刹頂,當12點25分刹至第六層木垛時,由74#、73#架後上方掉落一塊長約1.3m,寬0.9m,厚度0.35m的岩石,此時木垛上方有三人,即孫××、李××、徐××。李××與徐××正向上拽木料,木垛下劉××、徐××向上遞木料,岩石掉落時,孫××躲閃不及掉下木垛,李××被砸到木垛的石頭震動跳下木跺,手中的木料將徐××撞倒,徐××頭朝下甩到77#架前石頭上,下落的木料打在木垛下的劉××身上。造成徐××顱骨骨折,劉××左側肋骨骨折一根,孫××骨盆骨折,李××右腳小腳指骨折,徐××左腳拇指骨折。
事故原因:
1、跟班隊長、工長在安排刹頂工作時,對頂梁上已活動岩塊檢查不細。
2、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對作業地點安全情況重視不夠。
防範措施:
1、堅決貫徹執行集團公司、礦關於頂板管理的各項規定,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加強對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技術素質。
3、加強現場安全監察檢查,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6、大興礦“2000.1.26”頂板事故
2000年1月26日白班,綜采一隊南一706工作麵53#--59#支架零點班刹完頂後, 14時20分開氣,準備拉冒頂區支架。此時發現53#架上一根木梁頂在前梁端沿上,影響拉架。工長賈××令拉架工莊××上去在木梁下端墊一塊小拌,由技術員郭××操縱支架收護幫板,工人褚××監護頂板,當郭××將護幫板收回的瞬間,架上木梁即發生轉動,站在架下的莊××一看不好,扭頭往機尾方向跑,跑出沒有2米,刹頂區兩側發生冒頂,莊××摔進輸送機裏,被低速運行的輸送機帶走2米,輸送機閉鎖後,工人把莊××扒出來,經醫院診斷,右肋骨四根骨折。
事故原因;
1、輸送機沒有停器,人員進入作業,屬違章行為。
2、監護人員缺乏頂板管理經驗。
3、工人安全意識不強。
防範措施:
1、堅決貫徹執行公司、礦頂板管理的各項規定,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2、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技術素質。
3、加強現場安全監察檢查,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7、曉南礦“2000.12.5”頂板事故
2000年12月5日15時30分,掘進隊501班在W3二期回風大巷工作麵施工,放炮後由王××找落幫頂浮石後,孫××又找了一遍,確認安全無誤後安排打交班眼,打完眼後,王××在前進右幫往下擰風繩時,頂板突然掉落一塊1.7m×0.8m×0.05m的噴體,正好砸中王××,造成其肩部鎖骨和腰部椎骨兩處骨折。
事故原因:
1、初噴後複噴時調整了速凝劑參量,使噴體變形係數發生變化造成離層。
2、炮震影響促使沒完全凝固、結合不好的噴體離層脫落。
3、拌料不均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工作業務能力,嚴格按“三大規程”操作。
2、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噴砼時必須有工長以上人員現場把關,調整好各種參數和配比量,做到質量合格一次成巷。
3、加強頂板管理,放炮後要設專人找頂,並由工長以上人員二次找頂,專項檢查,隨時掌握炮震變化情況,嚴把工程質量關。
4、加強自主保安教育,工作中要讓職工精力集中,時時注意身邊各種情況變化,做到心中有安全,時時想安全。
5、隊幹部要加強現場跟班把關作用,發現隱患及時安排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發生。
8、小青礦“2000.7.20”片幫事故
2000年7月20日白班,跟班幹部趙×安排小班掘兩排鋼帶(因為倒緊班)。當他們幹完第一茬炮後(進度1.30m),班長宋××安排副班長劉××、程××打工作麵炮眼;向××、吳××、丁××打第一排鋼帶的錨杆眼,由於頂板岩石較硬,他們剛把右側頂板鋼帶第三、五兩個錨杆固定好,工作麵就開始準備放第二遍炮。此時,趙×已於15時15分、宋××15時20分相繼離開工作麵。在撤人準備放炮時,放炮員焦××問劉×ד鋼帶沒打完,放炮行嗎?”劉××說:“放吧!”16時,焦××在瓦檢員不在現場沒有執行“三人聯鎖”的情況下,進行炮放作業(進度1.2m)。這時,包括隻打了兩個錨杆的那排鋼帶已空頂2.5米。放炮後,劉××進工作麵察看,發現右側頂板有裂隙,就向四點班接班的副班長霍××交待:工作麵右幫頂板出現裂紋,注意點。由於放炮後工作麵貨已堆滿,四點班班長徐××沒有組織處理上班留下的隱患,就安排楊××、高××、徐××等人打掛耙鬥機滑輪的托鉤眼。當托鉤眼剛打200mm深時,由於工作麵空頂麵積過大,工作麵靠右側一塊1.2×0.8×0.2m的岩石掉下,將楊××砸傷。在往外護送楊××的中途,才遇見四點班跟班幹部胡××。
事故原因:
1、白班作業人員超前空頂作業,給四點班留下不安全隱患。白班跟班幹部、班長提前升井,四點班跟班幹部沒有與工人一起進入施工地點,沒有和工人同上同下,副班長繼續在工作麵違章指揮作業。
2、安檢員沒在作業現場,沒有起到有效的安全監察作用。
3、四點班未把白班交待的安全隱患進行處理,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繼續作業。
4、工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沒有行使職工安全生產十項利。
防範措施:
1、認真按照作業規程施工,加強工程質量,杜絕空頂作業。
2、嚴格執行入井幹部與工人同上同下的跟班製度,強化落實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
3、施工過程中,工作麵頂板岩性發生變化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加強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5、加強對安檢員的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責任感,對各作業地點實行有效的安全監察。
9、小青礦“2001.2.22”頂板事故
2001年2月22日夜班,楊××、李×和張××在W1E703工作麵機尾,負責做端頭及95—100#架子的拉架掃貨工作,當時該處頂板比較破碎,不能自動拉架,由於已經達到拉架行程,在拉架前他們三人開始在95—102#支架掃貨,為拉架作準備。5時左右,楊××在97—98#架間,被架間掉塊砸傷右手。
事故原因:
1、傷者自主保安能力差,沒有堅持“敲幫問頂”製度、找淨浮石險塊。
2、當班工人尤其是後端頭組長張××沒有在作業時認真觀察頂板情況,忽略架上的碎貨,沒能及時清除架上浮貨險塊。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後端頭作業時,要認真做好敲幫找掉,並做到認真檢查。
10、小青礦“2001.4.20”片幫事故
2001年4月20日白班,8時50分左右接班後做施工準備,副班長王××安排白××、陳××、王×在工作麵打炮眼,因通風隊停壓風、停水接管,隻打幾個上部眼。約11時30分左右,通風隊送風送水,打眼前王××安排王×再次找幫頂浮石和工作麵迎頭浮石,找掉完畢後開始繼續打炮眼。當打眼進行到12時左右,王××安排陳××用鍬挖工作麵底部的浮貨(因當時巷道隻有2.4---2.5m左右),準備清至100—200mm深後打底炮眼,並又叮囑陳××找掉。陳××使用撬棍找了找後開始用鍬清貨,12時20分左右,陳××即將清完貨時,工作麵迎頭片下一塊900×500×150mm的岩石塊,砸在陳××的後胯部,造成骨盆骨折。
事故原因:
1、施工巷道為全岩巷道,在使用鑿岩機打炮眼過程中,由於鑿岩機具有一定的衝擊振動力,導致工作麵迎頭的岩石離層裂縫。
2、副班長王××作為打眼過程中的監護人,在打眼工序未結束前離開現場去取炮泥,沒有做到有效監護。
3、王×找掉不認真,責任心不強,兩次找掉均沒有將隱患排除。
4、傷者陳××安全意識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自己清貨前對工作麵迎頭找掉不認真、徹底,沒有做到“三不生產、三不傷害”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施工中必須設專職頂板(安全)負責人,並真正起到安全監護作用。
3、加強安全管理,消除麻痹大意思想。
11、小青礦“2001.6.29”頂板事故
2001年6月29日,綜一隊在W2S704工作正常采煤作業。2時40分,采煤機到機尾割透後,退出5—6塊板時倉滿停氣,端頭工姚×到機尾盲軸前清采煤機甩出的貨。清貨前姚××本人先用鍬找了找頂板上的浮石後,開始清貨,這時頂板來壓,造成刹頂的圓木滾動,從頂板滑落下一塊300×300×l00mm的岩石塊,將姚××的腰胯部擦傷,造成左髕骨骨折。
事故原因:
1、姚××本人安全意識淡薄,找掉不徹底,自主保安能力差。
2、機尾沒有采用大拌刹頂,而是用圓木接頂,造成來壓滾動頂板掉塊。
防範措施:
l、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找掉時使用專用工具,找掉時必須徹底。
3、刹幫刹項時嚴格按措施施工,堅持用大拌刹項。
4、安排班組長以上幹部加強對職工的監護。
12、小青礦“2001.9.7”頂板事故
2001年9月7日,W1W712刨煤工作麵頂板破碎、普遍掉頂,當班進行維護頂板作業。將掉頂較高的幾處頂板護好後,16時15分,開始打錨杆維護50—63#架子處的頂板(該處掉頂有一米高,在打頂板錨杆眼之前,每組架上穿了兩塊大拌進行護頂)共用一台煤電鑽打眼的呂××、張××在前麵扶煤電鑽把手往前拉,王××、付××在煤電鑽後往前推,由於刨煤工作麵較低,王××、付××需彎腰往前推煤電鑽。當時,正在協助監護頂板的生產辦主任趙××發現上幫有掉渣的跡象,還沒來得及喊,就從55—58#架上的大拌空隙落下一層破碎的泥質頁岩,約400mm厚,此時王××正處在58—59#架間,部分碎貨落在王××的後背及腿上,將其腰部撅傷。
事故原因:
1、每組架子上麵雖然穿上兩塊大拌,但護頂不嚴密,致使碎貨從縫隙之間脫落。
2、由於刨煤麵支架特殊,無法利用支架超前拉架護幫護頂,架前總要空一米多寬,給護幫護頂工作增加了難度。
防範措施:
l、加強頂板的支護質量,刹大拌後也要做到小拌接頂,在下幫采取打木垛或用小單體支護,嚴禁在空幫空頂下作業。
2、備足木料,確保支護的需求和支護質量。
3、選擇經驗豐富、操作熟練、動作敏捷的人員從事打眼工作。
13、曉南礦“2002.3.3”頂板事故
2002年3月3日掘進隊501班由南翼下部總回風道開拉門向新立孔掘30度上山,23時30分晚七點班放完炮後,組長王××、工人徐××、徐×進入工作麵,組長王××先找頂後,安排徐××、徐×接著找頂,量中心線,然後自己出去找車,23時40分回來後,在掌子裏看到原噴體有裂隙,就喊兩人躲開,徐×未及躲開,100mm左右厚約2m2的大塊噴體落下,將其砸傷。
事故原因:
1、開拉門前對舊巷噴體支護估計不足,對舊巷維護不夠。
2、放炮後對工作地點的檢查不細,找頂不徹底。
3、徐××自主保安不好。
吸取教訓:
1、加強對特殊施工的管理,巷道掘進開拉門時對拉門位置左右5米內的原有巷道進行加固。
2、加強放炮後現場管理,嚴格執行敲幫問頂,找好幫頂。
3、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14、小青礦“2002.4.11”頂板事故
2002年4月11日一班7時20分,604隊孫×小班在N1W401回順施工過程中,工作麵放完第三遍炮時,班長孫×、副班長王××等5人組織找掉,將左幫頂板一層150mm厚的砂岩偽頂找下後,右幫用撬棍沒有撬下來,就把前探梁左幫固定在第二根錨杆上,右幫由於頂板不平,固定在第三根上,並用拌子擠上。左幫貨出完後,由王×和辛××負責往右幫換耙鬥導向滑輪,打楔鐵、挪滑子,第一次出貨時,楔鐵沒打住,第二次由王×往裏放楔鐵,辛××用大錘打時(後麵班長孫×喊辛××一聲),右側偽頂岩石隨即掉下(560mm×520mm×150mm)將辛××砸傷,左恥骨肢骨折,同時將王×耳朵刮傷。
事故原因:
1、頂板找掉不徹底,並且沒有正確使用前探別頂裝置把懸頂岩石托住,留下安全隱患,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沒隨時檢查頂板情況,打楔鐵時沒再次進行找掉,就進入空頂作業,同時沒有監護好頂板,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跟班幹部、班長、安檢員對現場管理不到位。
防範措施:
1、強化職工的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防患於未然。
2、加強現場管理,切實落實好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3、克服不良習慣作法,正確使用好前探別頂和安全防護裝置,配齊找掉工具。
4、進一步明確各作業地點頂板監護的人員。
5、對地質變化的頂板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提高應變能力。
15、小青礦“2002.8.18”片幫事故
2002年8月18日,綜采一隊檢修班在S2402工作麵9點接班開始檢修,12點30分交給生產班正式生產。13時左右,當采煤機由83#架往機頭割煤割到71#架時,采煤機司機發現采煤機供水不足,用擴音電話向控製台彙報,請檢修班進工作麵查找原因。采煤機組(組長楊××)聽到彙報後,就停在采煤機71#架前處,檢查采煤機供水主閥。這時上幫煤壁上側一塊800×200×150左右岩石掉下來,滑到正在架前檢查供水閥的楊××身上,當時楊××認為沒事,就同大家一起,由S2402回風總排升井,升井洗澡時發現便尿帶血。
事故原因:
1、本人檢修時沒有認真觀察作業地點環境,忽視安全,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獨立作業時沒有安排監護人。
防範措施:
1、加強工人自主保安意識,作業前檢查好作業地點安全情況,嚴格執行不安全不生產。
2、在高頂下檢修時獨立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幫、頂。
16、大平礦“2004.7.12”頂板事故
2004年7月12日二班,掘進二隊李××小班在N1膠帶輸送機上山翻修巷道。班前會隊長安排翻一架給一架並進行噴漿,班長李××負責翻、給棚工作,副班長周××負責噴漿工作。由於行人側巷道寬度不夠,需進行放炮刷幫,共打了7個炮眼,第一次放4個沒響,第二次放3個也沒響,處理瞎炮後,重新打了6個放炮眼分二次爆破。21時左右,王××、李××在膠帶輸送機裏側挖棚腿窩,李××挖了0.4m深後到膠帶輸送機下出貨,王××繼續挖棚腿窩。此時,舊棚與其它棚子的拉條已經卸開,舊棚成孤立懸空狀態,且頂梁處已斷裂。王××在挖棚腿窩過程中,舊棚腿在壓力作用下突然下落,棚腿上的拉條打在王××左大腿上,造成左大腿骨折。
事故原因:
1、現場跟班幹部、班長、安檢員安全檢查不細,對已經存在的事故隱患沒有及時處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前會對如何拆除舊棚沒有做出明確規定,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3、受傷者王××自主保安能力差,在不安全的環境下作業,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防範措施:
1、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堅持“三不生產”原則,即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消除不生產、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不生產。
2、各級幹部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時刻牢記自已的職責。要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
3、對已經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和生產過程中隨時出現的隱患,要堅決予以消除,決不能讓員工在有隱患的條件下冒險作業。
4、全體員工要增強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做到不違章作業、不冒險作業,堅決克服任何麻痹大意、僥幸心理和圖省事做法。
5、要切實加強對零散工程的安全管理。要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要嚴密具體,能夠正確地指導安全施工。
6、安檢人員要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在監督檢查過程中能夠及時準確地發現隱患,督促施工單位處理隱患,隱患不排除,堅決停止作業,同時要及時製止各類“三違”現象的發生。
17、曉南礦“2004.8.23”片幫事故
2004年8月23日晚七點班,掘進隊502班在W3二期回風大巷分兩個茬向兩側背棚施工,當班安排外側茬由組長林××領著背棚,當班放炮後由跟班付班長楊××親自進行敲幫問頂。找落幫頂浮石後安排楊××、孫××、孫×在右側幫進行裝車出貨。23點30分,當裝完兩車貨時,由右幫脫落下一塊噴體砸在孫××的腰上,造成孫××腰椎第二節骨折。
事故原因:
1、右幫受放炮震動影響存在浮塊;
2、敲幫問頂工作做的不嚴不細,出貨時未對噴體進行有效維護;
3、孫××自主保安意識差,躲閃不及時。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凡噴漿地點翻換棚或背棚,必須每班對頂板浮石進行找淨,並對噴體進行有效維護。
2、挖柱窩時必須一人作業一個監護。
3、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教育。
4、通過此事舉一反三,加強安全管理,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8、曉南礦“2005.3.21”頂板事故
2005年3月21日二班,當班跟班副班長肖××安排當班生產任務是在W2三期膠帶輸送機中巷翻換兩架棚,分兩茬作業,每茬一架.當班組長楊××與當班領工張××各領四個人負責一個茬,張××這夥負責翻換靠近二部機頭茬,當班到達施工地點後,對施工地點需翻換棚的圍岩打眼放炮後,由張××負責找頂工作,18點50分,張××在找頂的過程中,頂板掉下一塊600mm*200mm*250mm大塊,砸在張××左腳上,造成左腳母趾末節骨折。
事故原因:
1、 張××是本茬領工,找頂是該人理所當然的責任,但由於該人業務素質低,騎在跳板上作業,思想疏忽大意,沒有安排其他人監護,本人自主保安意思又差,致使大塊落下後,躲閃不及時,砸在左腳上,造成骨折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 由於該處是W2-706掘進麵回風道,風量大,風速快,施工空間狹窄,噪音大(膠帶輸送機頭處),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 當班副班長肖××安排工作不周密,對張××這樣業務不精,經驗不足的人安排負責一茬作業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另一原因。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 加強職工業務素質的培訓及職工自主保安意思的教育,全麵提高職工業務素質。
2、 今後安排翻換棚作業時必須安排有工作經驗的職工領工,並安排專人監護。
19、大隆礦“2006.2.15”片幫事故
2006年2月15日白班10點左右,煤掘二隊職工李××經隊安排帶領職工李×、孫×共3人到東三2號膠帶輸送機道子機處對開裂噴體進行補打錨杆加固工作。三人到現場後先對幫頂進行找掉,認為已找淨後開始清理找掉下的碎貨,為補打錨杆做準備。約11時40分,李××與李×在現場清貨,孫×到倉庫送工具。當時李×麵向膠帶輸送機頭方向,李××在與其相向1米處,二人處於距幫1米鐵道間,在清貨過程中,幫噴體突然發生脫落(脫褲子),脫落麵積為長3.3米、寬2.7米,其中一塊長1.4米、寬1米,厚0.2米的噴體塊脫落後倒向李×,李×向後躲閃,絆倒在鐵道上,被倒下的噴體塊壓在左腿上,造成左腿小腿骨折。
事故原因:
1、作業人員沒有嚴格敲幫問頂製度,
2、作業過程中沒有采取防止幫噴體脫落的措施。
防範措施:
1、加強對廣大幹部職工的安全和思想教育工作,增強施工現場的事故防範意識,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
2、在班前會和現場要對施工進行詳細安排,根據現場安全環境製定具體施工辦法,確保安全施工。
3、進行涉幫作業應按照“先上後下,先支護後出貨”的原則,確保作業安全。
20、曉南礦“2006.2.23”頂板事故
2006年2月23日23時10分,503班二班李××小組,在W3706開切眼打錨杆作業。綜掘機割完刀後(一刀割兩排),由副組長張××和跟班副班長鄭××先後對頂板、迎麵傘簷浮石、險塊進行找落。挑好安全頂後,開始打注頂板錨杆。施工最後一排錨杆,左側還有兩根錨杆未打完。當施工人員高×身子右側對著迎麵準備往頂板眼裝藥卷時,頂板傘簷脫落下一塊長500mm×寬200mm×厚300mm岩石塊,正好砸在高×右側小腿上,造成右小腿脛骨骨折。
事故原因:
1、掌子頭頂板有一處滑麵,找頂人員未發現,頂板傘簷找落不徹底,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高×本人工作經驗不足,對周圍環境安全情況觀察不細,未能及時發現、處理隱患,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監護人員副班長鄭××監護不到位,隱患未能及時發現與處理,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堅持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安全防範思想意思。
2、開展經常性事故案例教育,從中吸取教訓,杜絕事故發生。
3、施工中嚴格按措施施工,不冒險作業,不違章作業,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隱患不排除不許作業。
4、抓好自主保安和安全聯保工作。
5、作業過程中,設置有經驗的人進行專人監護,監護人員要認真負責,勤觀察,多督促,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1、小康礦“2006.3.30”頂板事故
2006年3月30日四點班,掘二隊宋××小班在S2N8運順正常翻棚。接班後,班長宋××安排任××在膠帶輸送機側跳板上拆卸棚卡子和拉條,準備翻頂梁。在拆卸作業過程中,班長宋××告訴任××躲開頂板原刹頂的柈子,任××用撬棍找完頂板浮塊和小柈後,開始拆卸第一架棚拉條,由於頂板突然來壓,第一架的頂梁下沉,造成原頂板刹頂2米大柈隨之下沉,探出部分正好壓在拆卸拉條的任××右肩上,造成腰椎骨第一節骨折。
事故原因:
1、任××安全意識不強,班長明確告知注意頂板刹頂柈子時,在工作台上工作時位置不當,拆卸拉條時,右肩緊帖刹頂木柈,被下沉的木柈壓傷。
2、任××自主保安能力差,在頂板來壓木柈下沉時沒有及時躲開,被壓傷。
防範措施:
1、嚴格落實“安全確認”製度,對“物”的危險因素做到超前預知、超前防範。
2、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員工安全防範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22、大興礦“2006.5.24”頂板事故
2006年5月24日四點班綜掘一隊唐××小班在N2701回順工作麵左幫硐室施工。18時50分,組長李××站在綜掘機炮頭伸縮缸(距硐室左幫500mm)上,背向左幫,手扶錨杆,班長唐鎖才操縱錨杆機,準備打頂錨杆(靠硐室迎頭第一排左側第一根)時,突然頂板有一塊煤塊(300×180×70)順金屬網掉下,李××為躲閃掉塊,腳下一滑,將左腿別在炮頭伸縮缸與炮頭外沿的縫隙之間,身體隨之向後倒下,造成左股骨中段骨折,並分離移位。
事故原因:
1、打頂錨杆之前沒有進行認真的敲幫問頂,簡化了這一重要工序,造成頂板掉塊,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組長李××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在頂板浮石險塊沒有找淨的情況下,就違章冒險作業,是這起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2、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23、大興礦“2006.9.18”頂板事故
2006年9月18日16時10分,Svw421綜采工作麵綜采二隊莊××班,液壓支架工李××拉100號架子,支架即將到位時,從支架左側架間縫隙中掉下一塊300×200×200mm岩石塊,石塊掉在電纜槽上彈向架間,砸在李××右腳麵上,送集團公司總醫院診斷為:右足第四節蹠骨趾骨粉碎性骨折;第五趾骨裂折;右足皮劃脫傷,行輕創縫合手術。住院手術治療。
事故原因:
1、李××沒有按照操作規程要求,拉架前沒有認真檢查幫頂狀況和清理架子上部所含活石險塊,是事故直接原因。
2、李××自主保安意識差,對本工種存在的危險因素重視不夠,右腳站位靠前,掉塊後防範動作不及時,是事故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2、拉架前清理架間活石險塊,前腳應站在前柱後麵,重心在後,及時躲避落石。
24、小青礦“2006.9.22”頂板事故
2006年9月21日,606隊施工的S1W701 22°上山已掘進107米,零點班接班後,工作麵煤層已全部揭露,準備變平施工。上一班已打完工作麵上半部炮眼,吳××班接班後接著打中部及下部炮眼。23時30分開始裝藥,為防止破壞頂板完整性、崩壞耙鬥機(耙鬥機距工作麵11米左右),跟班幹部王××決定分兩次放炮,24時先放掏槽眼及下部炮眼,放炮15分鍾後,班長吳××、副班長張××、爆破工楊××、安檢員王×、瓦檢員袁××共同進入工作麵,檢查瓦斯及頂板情況。工作麵尚留有1.7~1.8米的傘簷,班長吳××進行找頂後,爆破工楊××站在巷道中部聯炮,副班長張××負責監護。楊××在聯母線時,一塊1.2×0.7~0.8×0.3~0.5m的頂板煤塊突然掉下,楊××躲閃不及,砸到左大腿上,經總院診斷為左大腿骨折。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找頂不徹底,沒有將浮石險塊找淨,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重要原因
現場監護人員、安檢員、班組長、跟班幹部檢查、監督不到位,傷者本人躲閃不及,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三)間接原因
1、違反《規程》規定,沒有製定分次放炮專項安全措施。
2、班前會上沒有明確提出揭露煤層及變坡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3、在二次聯炮時,跟班幹部沒到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
防範措施:
1、提高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心,落實安全管理人員責任製,真正發揮管理人員現場管理的作用。
2、所有現場作業人員施工前,必須對作業環境和安全狀況進行認真仔細地檢查,經確認無誤後方可作業。特別是對工作麵進行有效的敲幫問頂,找盡危石險塊,必要時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3、嚴格措施規程的編製和審批,遇特殊情況必須編製專項措施。
4、通過事故舉一反三,查找規程措施漏洞,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5、大明礦“2006.9.23”片幫事故
2006年9月23日二班,炮掘一隊在WE1602材料道施工19°上山。20時20分許放炮完畢,由班長賈×、副班長蔣×、工人王×進行敲幫問頂,找淨浮石後,開始打護迎麵錨杆眼,由副班長蔣×、工人葉×、劉×注錨杆眼。21時05分,當第二個護迎麵錨杆注完後,準備上護幫大柈時,在迎麵上突然片下一塊0.7×0.4×0.2m的岩塊,蔣×和劉×分別躲到片幫塊的兩側,而傷者葉×在躲閃過程中,因腳下絆在一塊岩塊上後仰摔倒,腰、肋部撞到底板散落的岩塊上。事故發生後,現場作業人員迅速將其抬運升井,送往醫院檢查,經集團公司總醫院檢查、診斷,傷者右側第10、11、12根肋骨骨折,腰椎兩節錯位。
事故原因
1、頂板岩性發生變化,原白砂岩中出現夾煤線現象,易造成離層脫落,且難於發現。
2、作業人員在打錨杆作業過程中雖執行了敲幫問頂製度,但對頂板岩性變化這一現象估計不足,對打護迎麵錨杆時震活的岩塊沒有及時發現。
3、傷者葉×自主保安能力差,在發現岩層片幫時,躲閃方法不正確,腳下絆在一塊岩塊上而摔倒致傷。
4、當班跟班幹部、班組長、安監員現場管理、檢查不到位。
防範措施:
1、加強頂板管理,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在頂板岩性發生變化時,必須超前預防和發現頂板隱患,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2、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安全監察,強化安全指揮,為作業人員創造安全、可靠的工作環境,保證安全生產。
3、強化職工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6、大興礦“2007.1.6” 頂板事故
2007年1月10日中午班,綜采一隊田×小班在N1E在705工作麵進行回采(初采),15點45分,清貨工曹××在3~4#支架間清貨,在架間掉下一塊約150mm見方的煤塊,砸在曹××的腰部,經醫院確診為T12錐及L1錐左側橫突骨折,回家休養。
事故原因:
1、作業前,沒有對作業現場的隱患進行排查,未找淨頂板浮石。
2、普工曹××自主保安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
3、隊長、書記及工班長對新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
防範措施:
1、作業前,必須認真排查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
2、加強對職工特別是新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3、對新工人在安全上必須保護好,作業時要與老工人進行聯保,加強監督指導。提高其安全能力。
27、曉明礦“2007.12.24”頂板事故
2007年12月24日白班,綜準隊劉××班在N2708工作麵正常生產,10時30分,采煤機向機頭割煤到60#支架處,采煤機尾側立板壞。隨後,工作麵立即停氣,班長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劉××帶領工人王××和王××負責護幫頂作業,工長劉××找完幫頂後,三人到上幫護幫頂作業,用支架頂梁挑大柈並打單體點柱護幫頂。當打第二根單體時(約11時5分),60#支架處頂板突然掉下一層(麵積約500×300×100㎜)碎塊,王××躲閃不及,其中一塊碰在王××的頭部。隨後,王××向班長劉××請假,升井回家。25日王××感到頸部不適,到集團公司總醫院檢查,經醫生診斷為頸椎第5、6節挫傷。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王××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在作業過程中,沒有隨時觀察頂板變化情況,當頂板落石時,沒能及時閃開,碰傷頭部。
2、間接原因:上幫作業時,敲幫問頂不徹底,對頂板存在的隱患未能及時發現並處理。
防範措施:
1、上幫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找淨幫頂浮石、活塊、傘簷子,嚴格按照措施規定支護好幫頂,並設專人監護幫頂變化情況,隨時,找掉幫頂浮石、活塊,防止頂板掉塊傷人。
2、加強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訓,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28、曉明礦“2007.12.3”片幫事故
2007年12月3日白班,在17時停氣,17時20分在刮板輸送機尾處綜準隊員工楊×、高××、王××往輸送機尾刮板輸送機上拽推移缸,兩個推移缸都已上刮板輸送機,楊×觀察一下煤幫,看沒有片幫跡象,就到刮板輸送機上準備竄動一下推移缸,目的是防止過采煤機時刮卡采煤機,楊×與王××一同到131#刮板輸送機上,楊×站在推移缸機頭側下幫刮板輸送機沿處麵向機尾,王××站在機尾側,準備竄動推移缸時,上幫三角點距頂板400mm下的煤壁突然片下一400×300×200mm的煤塊,煤塊端部100mm處將楊×左腳踝骨及小腿碰傷。
事故原因:
1、沒有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楊×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是造成本人受傷的又一直接原因。
3、跟班幹部王××、班長杜××安排工作不細,對事故預見性不強,是導致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4、聯保人高××沒有起到隨時提醒監護的作用,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上幫作業或到輸送機上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護好幫頂,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2、在安排工作時,要把安全工作安排到位。落實責任人。
3、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讓員工充分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係,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都要真正做到安全第一,生產第二。
29、礦建公司 “2007.6.21”頂板事故
2007年6月21日二班,礦建五隊在大興礦南翼運輸大巷(二部膠帶輸送機頭處)擴幫。接班後,由班長於××找淨作業地點的幫、頂浮石後,確認安全,打擴幫炮眼。19時15分進行放炮,爆破後,班長於××負責找幫、頂浮石,韓××進行監護,由於頂板破碎,找頂大約用40分鍾,然後由王××、劉××打錨杆眼,王××操縱錨杆機,劉××領釺,頂板錨杆打注8根,掛兩片網,開始打巷道肩部錨杆眼,頂板岩石裂隙滲水,劉××用釺杆敲打認為無空聲,沒有徹底處理。打完第一根錨杆孔,韓××立梯子、拿錨固劑準備進行注錨杆,此時巷道肩部頂板掉下一塊400×300×150mm岩石,砸在韓××礦帽及左肩,將韓××砸坐在地上,造成左肩甲骨骨折、腰椎L1壓迫性骨折。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劉××打錨杆眼孔時發現岩石裂隙滲水,處理隱患不徹底導致事故的發生。
(2)韓××安全意識差,沒有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安注錨杆過程中,未按規程措施要求進行敲幫問頂,是這起事故另一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用釺子杆敲幫問頂,工具使用不當。
(2)隊幹部平時對員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夠。
(3)班中三三整理沒有執行,打完錨杆眼後未檢查頂板。
(4)安檢員現場製止不力,沒有堅持原則。
防範措施
1、加強員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員工自主保安意識。
2、嚴格按措施要求施工,作業時必須使用標準件。
3、加強職工的技術業務培訓,嚴格執行安全確認、三三整理的有關規定。
30、小康礦“2007.7.13”頂板事故
2007年7月13日四點班,掘三隊王××小班在S2S2運順工作麵接班後,正常掘進。由於工作麵正處於無煤帶中,跟班幹部技術員王××告知班長王××繼續按縮小的控頂距施工,每循環進度1.8米。21時,綜掘機割完頂刀,班長王××找完幫、頂浮塊,並進行了敲幫問頂後,安排副班長王×帶領董××等四人打幫、頂臨時支護錨杆。打完頂板錨杆,王×帶領董××打迎麵左手幫錨杆,在錨杆眼還差200mm打夠深時,錨杆眼上部一塊頁岩(300×200×30mm)由於受到打眼振動片下,董××躲閃不及,被砸傷左腳小腳趾。
事故原因:
1、王×、董××安全意識不強,在打迎麵錨杆時,對岩壁觀察不細,沒有及時發現並找掉離層的浮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麵在無煤帶中掘進,邦頂破碎,迎麵岩壁在受到打錨杆振動時局部離層片幫,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董××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在迎麵掉塊時沒有及時躲開,左腳小腳趾被砸傷,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在掘維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敲幫問頂製度,徹底找淨浮石險塊。
2、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在施工過程中對周圍環境要詳細觀察,有一個清醒認識,發現隱患立即處理後在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二、瓦斯事故
1、大隆礦“1987.12.5”瓦斯燃燒事故
1987年12月5日零點班,掘四隊呂××小班一行15人的工作任務是在E14 N4溜煤眼掘進。早4時,工作麵開始放第一遍炮,放炮前,瓦檢員檢查工作麵瓦斯濃度是0.2%。放炮後,班長呂××發現工作麵工程質量不好,於是安排修整工作麵同時工作麵又打了7個炮眼。7時左右炮眼打完,裝藥後4名作業人員從溜煤眼下來,準備放炮。為防止放炮將風筒崩壞,於是把工作麵風機停了,班長去找瓦檢員檢查瓦斯。未等瓦檢員來,放炮員就開始放炮。第一次未放響,第二次充電後再放,炮又未響。由於距工作麵4.5米處放炮母線有明接頭,短路產生火花,將工作麵瓦斯引燃,時間是7時40分。引燃的瓦斯衝擊波將距工作麵較近的郭××等4人輕度燒傷。
事故原因:
1、擅自停工作麵風機,造成溜煤眼內瓦斯積聚。
2、放炮母線不合格,有明接頭,放炮時產生火花引燃瓦斯。
3、當班班長、放炮員、瓦檢員沒有執行“一炮四檢”和“四人聯鎖”放炮製,放炮員沒有隨身攜帶瓦斯檢定器。
4、瓦檢員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在第二次放炮裝藥前和放炮前沒有檢查瓦斯。
防範措施:
1、井下各作業地點的局部通風機必須設專人看管,嚴禁任何人隨意停開風機。
2、放炮前必須嚴格檢查放炮母線是否合格,放炮母線不合格時嚴禁放炮。
3、瓦檢員、放炮員必須隨身攜帶瓦斯檢定器,並嚴格執行“一炮四檢”和“四人聯鎖”放炮製。
4、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放炮前所有人員必須撤到警戒距離以外的安全地點。
5、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2、大隆礦“2001.2.24”瓦斯燃燒事故
2001年7月24日白班約7時50分,選煤廠大傾角膠帶輸送機運轉工賈××發現2313#洗塊刮板輸送機斜鏈,便和鉗工崔××一起查找原因,發現洗塊入料溜槽上觀察口的蓋板脫落,掉在刮板輸送機內,將輸送機鏈卡斜,將蓋板卡變形。賈××和崔××一起處理完斜鏈,把蓋板取出,又同時找來一塊鐵板蓋上觀察孔。蓋上鐵板後,賈××對焊工施××說應焊上鐵板,施××說現在焊不了,需停氣處理,以防傷人。說完施××、張××、崔××三人便上樓去了。崔××向機電班長崔×彙報說現在幹不了,崔×說幹不了就先別幹,停氣後再說。賈××怕落煤將鐵板打掉傷人,隨後將鐵板取下,放在3#倉口附近,賈××然後上樓。鉗工崔××、焊工施××下樓備料,運轉工張××下樓清貨。備料後約8時40分,焊工施××試焊點了一下,產生火花,引燃了產品倉處的瓦斯,造成現場的施××、張××、崔××、陳××四人不同程度燒傷。
事故原因:
1、焊工施××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嚴重違反了選煤廠施焊安全措施的第十一條規定,“如果在產品倉上動用火電焊時,必須請瓦檢部門排除瓦斯,方可施焊”。試焊直接引燃瓦斯。
2、機電班長崔×安排工作不細,沒落實安全措施,沒有把檢查的問題向有關領導彙報,私自安排施焊。
3、選煤廠對安全管理重視程度不夠,缺乏嚴格的安全管理程序,措施執行不堅決,致使工人安全意識不強,在施焊作業中不請示,不彙報,不執行施焊措施,不檢查瓦斯。
4、有關領導、科、處隊安全管理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利。
防範措施:
1、在洗產品倉上設兩台固定式長開風機,以使倉內瓦斯不能形成積聚條件。
2、在新產品倉上設瓦斯監測站,隨時監測瓦斯變化情況。
3、每班培訓兩名瓦檢員,檢查瓦斯。
4、選煤廠各車間禁止任何明火,設置消防管路。
5、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3、大興礦“2003.11.4”瓦斯燃燒事故
N2-702綜放工作麵於2002年7月25日開采。該麵走向長1792m,工作麵長180m,煤層平均厚度7.35m,可采儲量394萬t,煤種牌號為氣煤和長焰煤,以氣煤為主,自然發火期為3個月,煤塵爆炸指數為40%。該麵采用ZFS7200型支架計124組,采煤機采用MG2×300W型一台,輸送機為SGZ880/800型兩部。
截止2003年11月3日運順已推進1703.3m,回順已推進1740.6 m,剩餘走向長20m,工作麵距N2-401采止線30 m,平均煤厚約5.76m。事故發生前,工作麵風量為1500m3/min,瓦斯絕對湧出量為30 m3/min,瓦斯抽放純量為21m3/min。
N2-702工作麵上鄰近層的N2-401、N2-402工作麵已解放回采完,分別於1998年、2002年封閉。4-2煤層與7-2煤層間距46~56m,在2002年12月1日,N2- 702工作麵回采推進440m時,為了解決N2-702瓦斯抽放問題,開始對N2-401 回順密閉內進行抽放,於2003年6月16日因取樣發現乙烯而停抽,直至2003年10月18日為處理N2-702三角點瓦斯才對其恢複抽放,期間N2-402運回順密閉也在保證閉內外壓差平衡的原則下相繼進行抽放。在工作麵回采期間,采用了後三角點埋管注漿、管子道鑽孔注漿、架後噴灑阻化劑(每割一刀噴灑150Kg)等綜合性防滅火措施,取得了明顯效果。
2003年11月4日零點班,綜采二隊劉××小班接班後向機尾割煤,副班長王××帶領兩名工人在機尾做準備工作,瓦檢員王×在機尾檢測通風瓦斯情況。1時30分,采煤機割到97#支架,此時聽到采空區內一聲悶響,然後從機尾122#、123#架間由采空區向回順方向竄出一股火焰,將位於120#架內的副班長王××、工人馬××,位於機尾124#手扶單體站立的瓦檢員王×及位於機尾前方正在清貨的工人畢××燒傷。火焰瞬時熄滅後,瓦檢員王×立即向礦調度彙報(1時34分)災情,礦調度指示跟班幹部關××、班長劉××切斷采場所有動力電源,其餘人員撤出工作麵待命,隨後關××、劉××與安檢員李××、瓦檢員崔××、抽放隊副隊長劉×趕到出火地點,一邊組織人員護送傷員升井,一邊向出火地點澆水降溫。
經總醫院診斷:馬××麵頸部、雙上肢(9%)2-3度燒傷;王××為麵部、雙上肢(9%)2-3度燒傷;畢××為頭、麵、頸、背、雙上肢(37%)2-3度燒傷,吸入性損傷;王×為頭、麵、頸、雙手、雙前臂(15%)2-3度燒傷。傷員經處置後住院治療。
事故原因:
1、四層采空區抽放瓦斯力度大(見表1),管理不嚴,導致由七層采空區向四層采空區漏風,引起四層采空區殘留煤柱及浮煤自燃。七層采空區氣流沿裂隙向上泄漏,當該氣流與高溫煤、岩塊相接觸時,具備了瓦斯燃燒的條件而發生燃燒,燃燒衝擊波又沿裂隙返衝入七層采空區,最後衝入N2-702工作麵。這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N2-702工作麵為首個綜采放頂煤工作麵,對放煤高度與冒落高度,以至七層采空區能否與四層采空區冒通認識不足,采場采止線確定欠妥,破壞了與高溫火點的隔離煤柱,違背了規程有關規定,這也是這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3、該麵後三角點自11月1日至11月3日出現CO(見表2),並呈上升趨勢,雖然也引起了有關單位和領導的重視,但並未分析清楚其原因所在和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這也是這起事故的另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指導今後工作,防止同類事故再度發生,將積極采取以下防範措施,並不斷補充、完善。
1、準確掌握放頂煤層間距及放頂煤冒落高度,盡量防止上下覆煤層采空區導通現象發生。
2、科學控製上覆采空區抽放量。
3、采空區封閉做到嚴實可靠,如先充砂子,再注白泥、粉煤灰等充實間隙。
4、在重視上層采空區防火措施的同時,充分重視本層防火措施,本層工作麵定期封閉後隅角空間。
5、在采止線的確定上要有足夠的認識,下層采止線距上層采止線要留足安全距離。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影響,風量、抽放量要保持相對穩定。
6、在綜放工作麵開始生產時,上層有采空區的要從密閉到采止線全部做好填注工作,堵嚴、堵實裂隙及冒落地帶,這對上層的高溫火點也是一種控製。
7、在放頂煤本層噴灑阻化劑有一定效果,但應同時在上層閉前向采空區注阻化劑,效果會更好。
8、長期使用注氮機,向采空區注氮。
9、采煤工作麵在接近收尾階段,地測科、保安區要提前給相關單位下達“尾采安全”通知單,明確應做的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10、礦製定采空區防滅火管理辦法,作為硬性規定,明確施工作業步驟,像對待安全規程一樣,要求有關施工單位嚴格執行。
11、及時做好采空區處理、工作麵封堵和工作麵開采過程中的預測預報、檢測化驗、彙報等各項工作。
4、大興礦“2006.6.9”瓦斯燃燒事故
2006年6月9日零點班,綜采二隊宗××小班在SV421綜采工作麵采煤作業,工作麵割至第三刀,采煤機由機尾向機頭割至72#分,發現80#位置工作麵有些鼓肚,班長宗××便命令采煤機回退,4時38分采煤機前滾筒剛退到81#時,采空區發出三聲連續燜響,隨即從79#架頂竄出一股明火,持續燃燒。
工作麵79#支架頂板發火的同時,在機尾後三角點從采空區也竄出了一股明火,瞬間熄滅,將正在後三角點砌築擋風牆的維修二隊巷修工魏××、劉××燒傷。魏××雙耳二度燒傷,右臂輕微灼傷;劉××左手、左耳、左側脖子、雙眼皮二度燒傷。
工作麵79#架頂發火後,綜采二隊班長宗××立即組織在附近作業的7名工人澆水滅火,動用4根支架膠管和2根專用水管曆時15分鍾將火熄滅。
在工作麵兩個地點發火後,現場安監員、瓦檢員及跟班幹部在組織滅火的同時立即組織工作麵及兩順所有人員撤出避災,並向礦調度彙報及時啟動救災預案。
防範措施:
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指導今後工作,防止同類事故再度發生,將積極采取以下防範措施,並不斷補充、完善。
1、針對火成岩侵入、煤層變質的工作麵,要從工作麵設計上為防治自然發火創造條件。
(1)縮短工作麵寬度,可減小漏風深度和提高推進度。
(2)盡量設置仰采工作麵,為采取防滅火措施創造更加廣泛、有效的條件。
2、加強抽放立孔的管理,尤其對終孔位置的地質構造進行認真分析,在設計上盡量躲開斷層、裂隙及其它構造帶。
3、繼續探索抽放瓦斯和防治自然發火的關係,找出最佳平衡點,消除抽放給自然發火帶來的負麵影響。
三、機電事故
1、大明一礦“1997.8.6”機械事故
1997年8月6日1時30分,大明一礦煤掘區103隊工人梁×、陳×、郭×等人正在往掌子麵串刮板輸送機尾和連接板。此時,該隊電工張×入井來到刮板輸送機開關處,準備檢查開關,但本人違章作業,沒有到工作麵查看現場人員工作情況就啟動刮板輸送機開關。當梁×等3人將刮板輸送機尾和連接板撥開串開2.5米時,這時,因電工張×啟動刮板輸送機開關,刮板輸送機底鏈突然拉動,將刮板輸送機尾和連接板帶回,將正在撥機尾連接板的梁×左腳夾在連接板和刮板輸送機板中間,梁×左腳當場被切斷。
事故原因:
1、電工張×嚴重違章作業,在入井後檢查刮板輸送機開關前沒有到工作麵查看現場人員作業情況,盲目啟動刮板輸送機開關,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當班跟班幹部和班組長工作安排不細,安全防範措施不嚴密,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檢查機電設備前必須確認現場生產狀況,杜絕盲目操作現象。
2、現場作業時,跟班幹部必須詳細安排每項工作,杜絕出現工作失誤。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素質。
2、大興礦“1998.4.25”起重事故
1998年4月25日白班綜掘二隊在N2-403邊切起吊綜掘機大件(重3噸),13時5分兩台5噸起重機起吊後,準備裝車時,一台起重機起重鉤上的導向滑輪耳子開焊裂開,軸銷串出造成鉤子脫落大件下沉,正砸在沒有完全退出的平板車碰頭上,另一頭翹起,將正在準備推車的姚××的下頜骨打傷,同時人後倒時大腿伸到翹起的平板車下,車落下後將大腿砸骨折和左腳拇指斷一節。
事故原因:
1、起重機鉤子上的導向滑輪軸銷串出造成鉤子掉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受傷者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在等待送車時沒有離開平板車,仍處在推車姿態。
3、跟班隊長羅×,沒有在現場監督,跟班不利。
4、隊長徐××教育不夠。
防範措施:
1、今後起重大件要檢查好設備質量。
2、起吊大件下麵不許有易傷人的物件。
3、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
3、大興礦“2000.5.29”物體打擊事故
2000年5月29日23時,預備隊徐××、王××、畢××在南五705工作麵後三角點回收慢速絞車。把鉤工王××用起吊間外側的18噸慢速絞車,用40T錨鏈大環帶上從鐵道上回收的M16螺絲掛在準備回收的慢速絞車的底座上。往外拉時,絞車底座卡在機尾端頭144#架的防倒缸上,將連接螺絲拉斷,造成鉤頭帶著錨鏈飛出,將沒有躲到安全距離之外的徐××、王××打傷。致使徐××肝髒破裂、十二指腸斷兩處,王××腹部受傷,住院治療。
事故原因:
1、使用非標準件作業。
2、傷者沒有按規定躲到安全地點。
3、有關人員沒有認真檢查拉車路線和排除障礙物。
4、絞車司機精力不集中,沒能及時發現絞車阻力增大的異常情況並及時停車。
防範措施:
1、嚴格小絞車運輸管理,禁止用非標準件連接掛車。
2、加強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認真執行操作規程。
3、加強安全監察檢查,把事故隱患消滅在監察之中。
4、曉南礦“2000.8.18”機械事故
2000年8月18日18時20分左右 ,礦停產檢修,綜準隊檢修班15時下井檢修,因工作麵有幾十組支架受采高變化需要將立柱機械加長杆拔出,王××被安排拔24#支架的立柱機械加長杆,當支架活柱降下來以後,半圓卡塊不好拿,王××便用雙手用力去摳半圓卡塊,此時,由於加長杆受卡狀態突然鬆勁,加長杆下降,把王××雙手指尖擠傷。
事故原因:
1、檢查不細,王××在拔立柱機械加長杆的過程中,沒有仔細觀察環境,沒有發現加長杆被卡住,未意識到機械加長杆有突然下降的可能;
2、操作不當,拿半圓卡塊應使用手錘或螺絲刀,不應用手硬摳。
防範措施:
加強職工操作技能的培訓和自主保安意識教育。
5、小青礦“2000.8.31”起重事故
2000年8月31日15時20分,安裝隊領工王××帶領趙××、邱×、楊×等人安裝前端頭支架前梁。當時,前梁順放在工作麵輸送機頭彎板位置上,準備將前梁拉到位後進行調正,趙××、楊×倆人用一台起重機在前麵拽前梁,王××、邱×倆人用一台起重機在前梁後麵拽,當前麵起重機無行程時,楊×站在巷道一側(運順硬幫處)摘起重機用的鏈子時,前梁從機頭殼子上向煤壁側滑下,將楊×右小腿擠傷。
事故原因:
1、作業人員沒有對起吊前梁采取穩固措施就摘起重機鏈子,操作不當和人員所處位置不合適。
2、安檢員沒有發現隱患,現場檢查不到位,沒有把住安全關。
3、安裝端頭支架隊裏沒有安排幹部專門負責安全。
4、工人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差。
防範措施:
1、安裝端頭支架時必須製定專項措施,單獨貫徹,否則不能作業,並有安全施工負責人。
2、嚴格執行礦起吊大件規定,禁止用非標準件起吊前梁和大件。
3、加強對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的能力。
4、提高安檢員業務素質,充分發揮其在現場監督檢查的作用。
6、小青礦“2001.4.10”機械事故
2001年4月10日,孟××和李××在S2701回順32#鑽場打鑽,約14時20分油管壞了,孟××就到S2701回順聯絡道瓦斯泵站往地麵打電話,讓地麵送油管,打完電話準備返回鑽場時,遇到從S2703回順接完管返回的班長張××,一起返回鑽場,張××便進到鑽機裏側把油泵連接管卸掉往油泵裏注油,油注滿後,試轉仍不上油。這時張××讓他出去他卻沒走,幫張××邊盤膠帶輸送機邊注油,油泵內油注滿後,張××告訴站在對麵的李××試轉,李××確認跟他倆聯係好後,便按動壓扣啟動鑽機,當鑽機轉起後突然聽到孟××大叫一聲,李××馬上停電,鑽機停轉後看到孟××的右手食指和大拇指斷了。
事故原因:
1、試轉時鑽機裏側人員沒有撤出。
2、注油時兩人用手盤動膠帶輸送機屬違章作業。
3、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差。
防範措施:
1、加強教育,提高作業從員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堅持按標準作業,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
3、運轉部位要設護罩。
7、大平礦“2002.12.24”觸電事故
2002年12月23日四點班綜放隊正常生產。22時40分運順移動變電站附近6000V電纜放炮,造成N1采區變電所全部停電。綜放隊值班電工於×立即向礦調度員苗××彙報。礦調度員苗××通知N1變電所當班運轉工劉××在綜放隊未處理完電纜故障之前不準送電。然後通知綜放隊電工於×、劉××處理電纜放炮故障。
此時采區變電所內除綜放麵兩條6000V供電電源開關無電外,其它地點均正常供電。
23時30分地麵高壓變電所發現8#、16#開關出現漏電顯示,經選號確定為從中央變電所至N1采區變電所7#線路存在問題,因此,礦調度通知中央變電所隻準送19#回路。由於單回路供電,要實現N1采區變電所除綜放麵停電外其它線路正常供電,必須合聯絡開關。零時25分經礦調度通知N1采區變電所值班運轉員劉××合聯絡開關,劉××誤將綜放工作麵12#高爆開關合閘送電,將在處理電纜接頭作業的綜放隊電工劉××當場電傷。
事故原因:
1、采區變電所運轉員劉××業務素質低,精力不集中,誤操作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綜放隊電工在處理高壓電纜接頭故障前未掛停電作業牌,也沒有將開關內三相短路接地或將高壓開關內小車拉出。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3、運轉隊電工陶××、陳××、孫××在處理綜放6000V高壓電纜接頭時,質量不好造成電纜放炮,也是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加強對重點崗位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實際操作技能。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增強職工按章操作的自覺性。
2、加強停送電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停送電製度。職能部門強化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規章製度的從嚴懲處。
3、加強機電設備管理,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定期檢查試驗。
8、大明一礦“2002.4.27”觸電事故
2002年4月27日16時30分,大明一礦綜采隊東三西一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雙鏈拉斷,在處理過程中刮板輸送機發生頂電現象。此時,跟班電工蔣×便將800電站低壓頭停電輸出側停電,開蓋排查故障隱患。後經檢查發現,開關內保險絲管燒斷,當即進行了更換,換完送電後故障仍未排除,蔣×判斷保險絲管接觸不良,繼而違章作業,外接5A保險絲,之後,在未關開關蓋的情況下,人為解鎖送電,後因項間距離過近,導致弧光放電,將蔣×麵部燒傷。
事故原因:
1、電工蔣×嚴重違章作業,在未關開關蓋的情況下人為解鎖送電,外接保險絲處理故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跟班幹部、班組長對蔣×違章行為不加製止,管理鬆懈,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單位對職工安全培訓和教育力度不夠,導致職工安全意識差,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處理電氣故障時必須詳細查明故障原因,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現象。
2、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處理故障時跟班幹部必須在場指揮,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素質。
9、小康礦“2003.1.22”觸電事故
2003年1月22日1時05分,在S2S3運順二條膠帶輸送機頭移動變電站處,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零點班接班後正常出煤,12時40分工作麵後部刮板輸送機突然沒電,司機劉××用載波喊“後部刮板輸送機送電”。移動變電站處維修電工周×聽到後,發現有接地顯示,按複位後送不上電。周洋將控製電停電,打開低饋頭,開蓋換半導體脫鉤器(插件)。當新半導體脫鉤器插上後,順手將其固定螺絲放在脫鉤器上(準備沒問題後再安上)。再次在開關門外按複位開關仍送不上電。這時周×認為是新插件複位器有問題,就手手按脫鉤器插件複位按鈕,不慎將兩個脫鉤器固定螺絲碰落低壓箱內,造成另一相直接接地,致使兩相接地短路產生電弧,將周×燒傷。其中右手較嚴重,為二度燒傷,額部及左手燒傷較輕。
事故原因:
1、周×在操作時沒有停電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周×在處理低壓側插件時,隨手將插件固定螺絲放在插件上,使其在處理過程中滾落箱內,是事故根本原因。
3、插件與真空管之間絕緣擋板上反,使螺絲搭在電源上造成接地短路。
4、周×自主保安能力差,安全意識不強是事故發生的另一原因。
防範措施:
1、電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地點的上一級開關停電。
2、電工作業時必須有人監護。
3、絕緣板應正確安放。
4、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10、小青礦“2003.11.20”機電事故
2003年11月20日,運輸隊副隊長張××於9時左右,安排機電班副班長梁××在起完矸石山後往上竄曲軌架。11時10分,梁××帶領王××、李×準備竄曲軌架,這時張××下山去看鋼絲繩。梁××安排李×開泵,梁××在曲軌內的前麵,王××在曲軌架內的後麵,梁××先把矸石山曲軌架的螺栓解下,安排王××把最後一條螺栓取下,做完這些工作後,梁××指揮李×開泵,往前移曲軌架,到位後讓王××用撬棍把曲軌架別住,又指揮李×點著給泵,把拉曲軌架的大缸穿銷取下後,指揮李×給泵往出伸缸,到位後對正眼穿上橫銷,告訴王××取下撬棍後,再次指揮李×往前移曲軌架,到位後又指揮王××把曲軌架用撬棍別住,指揮李×點著給泵。但沒有取下油缸的橫穿銷,於是告訴王××取下撬棍,又讓李×點著給泵,取出橫銷後,曲軌架突然下滑,把梁××的右腳從腳腕處錯斷。
事故原因:
1、負責竄曲軌架的機電班副班長梁××沒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去操作,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曲軌架竄到位後,應用兩條標準螺栓把曲軌架固定後,再取下前移缸的橫穿銷,而梁××卻安排王××用撬棍別住,王××沒製止,而且按梁××的違章指揮去違章作業,李×發現他們違章作業也沒有勸阻。
2、竄曲軌架的措施不完善。
3、運輸隊對竄曲軌架的工作不重視。
防範措施:
1、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堅持按標準作業。
2、進一步完善竄曲軌架的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前貫徹好安全技術措施,並在作業過程中嚴格執行。
3、加強對矸石山的管理,完善安全設施。
4、矸石山走山、起山、竄曲軌架、調繩時應通知地麵安監員前去監護,否則不準作業。
11、大興礦“2003.3.17”機械事故
2003年3月17日機廠車間主任於××安排天車司機王××、劉××二人負責當天天車吊運工作。11時30分至12時35分司機王××為皮帶隊吊運了二趟膠帶輸送機件,在第三趟由南向北返車時,發現本廠鉗工馬××在北側檢修膠帶輸送機張緊絞車,天車繼續開動行進至北端,司機劉××來到天車司機操作室準備替換王××,但王××因看活馬上就要完了,就沒有同意,繼續啟動天車由北向南行駛。突然急停開關啟動斷電,經檢查發現鉗工馬××受傷躺在天車與張緊絞車縫隙間,送總醫院診斷為:骨盆粉碎性骨折,膀胱破裂,右輸尿管斷裂,休克,手術輸血4500CC,術後住院治療。
事故原因:
1、作業環境惡劣是事故的一個直接原因,檢查發現張緊絞車距天車突出部分僅200mm間隙。
2、違章操作、違章作業是事故的另一個直接原因。司機王××由南往北返車時已經發現區域內有人作業而沒有停車;鉗工馬××違章進入天車作業區內作業。
3、天車作業時沒有專人指揮也是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必須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使之熟知並掌握本工種操作規程。
2、天車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指揮。
3、天車行走軌道兩側所擺放的物品必須留有0.7米的安全距離,並設上安全標誌牌。
4、天車司機操作室視野應無死角。
12、小康礦“2003.3.17”起重事故
2003年3月17日15時運輸區當班鉗工薄××和電工張××在機修房內更換架線電機車的直流牽引電機,薄××用手拉葫蘆起重機起吊新起重機,在起重機剛吃勁時,電機突然傾倒,壓在薄××的右腳拇趾尖上,造成趾尖骨折。
事故原因:
1、薄××未發現電機有傾倒的可能,同時腳又未躲開電機傾倒方向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工張××未起到監護作用,沒能及時提醒薄豔朋躲開電機傾倒方向。
3、安全教育不夠,傷者本人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工人自主保安能力。
2、使用起重機起吊時,起吊人員要躲開起吊物的傾倒方向。
3、加強監護管理,使其真正起到監護作用。
13、小青礦“2003.3.31”機械事故
2003年3月31日四點班,604隊在W1E701運順掘進,工作麵放完炮後,班長董××安排耙鬥司機孫××耙掌子頭煤岩石,將掌子頭的貨耙到2米以外之後。董××在距工作麵7.4米處頂板錨鏈上重新掛滑子,隨後司機孫××開始耙貨。19時30分,耙鬥帶貨進入耙鬥機簸箕頭時卡勁,孫××將副繩筒閘把壓住準備回鬥返向,但主繩滾筒壓把未及時鬆開,兩繩同時受力,導致副繩與耙鬥連接卡環斷(卡環內有損傷),將距滑子前3.3米處(距工作麵方向)監察的安檢員徐××頭部打傷。
事故原因:
1、司機孫××操作不當,將主繩閘把壓住,副鬥返回至使副繩連接大環被拉斷,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
2、傷者所在的位置不當。
3、隊領導執行糾正措施不利,督促維護檢修人員整改不及時。
防範措施:
1、使用耙鬥機要認真檢查耙鬥固定鏈、卡環,增加卡環及連接裝置強度,卡環的螺絲要有防脫裝置。
2、耙鬥機的滑子要有防脫保險裝置,增加滑子距工作麵作業人員安全距離。
3、耙鬥機鋼絲繩要定期檢查,發現磨損超限要及時更換。
14、小康礦“2004.3.21”機械事故
2004年3月21日10時15分綜放隊當班支架組鉗工苑××和王××一組檢修,檢修中發現39#支架防片幫機頭側銷軸斷。二人進行更換,上完銷軸靠機頭側後,苑××認為防片幫已固定,便用手活動防片幫,準備上另一側銷孔,用右手中指伸入孔內摸是否對正時,防片幫錯位,將其右手中指擠傷。
事故原因:
1、在銷軸沒有將防片幫固定住時,用手入孔摸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鉗工王××在一起作業沒有起到監護作用。
3、安全教育不夠,傷者自主保安能力不強,沒有做到標準操作。
防範措施:
1、鉗工在作業過程中,嚴禁用手摸的方式來確定, 各種部件是否對正。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嚴禁非標準作業。
15、小青礦“2004.6.18”觸電事故
2004年6月18日白班,刨煤隊檢修班電工組組長徐××帶領電工徐×(2003年技校畢業生,剛安排做電工工作)處理W2S704運順綜保開關故障(綜保的指示燈不亮)。徐××切斷綜保開關的車身電源,打開開關門,抽出開關芯,在拆下指示燈電路板時,固定電路板的一個平螺母滑落到開關中。徐××合著電路板去串車控製室處,用萬用表測量一下,走時告訴徐×別動開關,當他返回時,看見徐×正拿著尖嘴鉗子去取螺母,徐××立即說“別動”,但已經晚了,尖嘴鉗子碰到了開關的電源側(1140V),由於短路造成了拉弧,把徐××和徐×均造成弧光燒傷。
事故原因:
1、安排職工從事特殊工種沒經過轉崗培訓就上崗作業。
2、徐×在沒掌握開關的性能就擅自操作。
3、徐××帶新工人作業,沒有監護好新工人。
4、刨煤隊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
防範措施:
1、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嚴格的培訓,轉崗時必須經過轉崗培訓。
2、有徒工上崗時,必須在師傅的監護下作業,手把手的教徒工,徒工未經考試合格前嚴禁獨立操作。
3、加強職工的業務學習,增強職工的操作技能。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16、曉明礦“2004.6.30”機械事故
2004年6月30日下午運輸隊機電班領工員陳××安排鉗工馬××、舒×兩人加工架線式電機車受電器鋁滑板連接孔。在鑽完3個眼後,因班長安排舒×臨時幹別的工作,舒×在離去時告訴馬××:“等我回來後再幹”。但在舒×走後,馬××卻自己單獨進行鑽孔工作。在鑽孔過程中,當馬××用右手撥鑽頭附近的碎屑時,由於其戴了手套,不慎被鑽頭纏住手套,造成右手中指骨折。
事故原因:
1、馬××違反鑽工技術操作規程規定,戴手套作業,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馬××擅自單獨進行鑽孔工作,精力不集中,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運輸隊領導對工人按技術操作規程操作教育有差距,管理上存在漏洞,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技術操作規程學習,教育職工自覺按技術操作規程要求操作。
2、鑽工作業時嚴禁戴手套。
3、鑽工作業時必須精力集中,掃屑必須停止機械運轉。
17、曉明礦“2004.8.12”機械事故
2004年8月12日四點班,綜掘隊N2410運順掘進工作麵,綜掘機切割完畢後,錨杆工王×與王××使用錨杆機,由外向裏打完第一排鋼帶右起第三個錨杆眼,注完藥卷後,在等待凝固時,突然一級缸筒發生爆炸。
此時,王×手扶錨杆機,麵朝右幫背對左幫,王×與王××相對站立,結果王×被爆炸產生的碎片將右大腿外側擦傷。
事故原因分析
1、一級缸筒磨損嚴重,抗壓強度降低,結果在5~5.5MPa的壓力作用下發生爆炸,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該生產廠家,即石家莊中煤支護機械廠非國家定點生產廠,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是事故的一個間接原因。
3、廠家產品說明書規定:500小時進行一次小修;累計使用2000小時進行一次大修,但在實際使用中沒有按此規定予以保養,也是事故的一個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按70錨杆機的維修保養規定,定期檢修,並打壓試驗,同時做好檢修記錄備查。
2、建議購進設備必須是國家定點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如石家莊煤礦機械廠)
3、操作人員在操作前對鑽機認真檢查,並嚴格按技術操作規程操作。
4、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操作,待專業人員處理正常後,再繼續使用。
18、小青礦“2004.8.15”機械事故
2004年8月15日18時30分左右,選煤廠壓濾車間Φ12m耙子壓空無料,班長趙××請示廠調度係統停車,安排各號崗位工搞設備衛生。高××當班負責看二次加藥攪拌機,在攪拌機運轉狀態下,用抹布擦攪拌機電機,不慎抹布被攪到滑差離合器的轉子內,把左手帶入,造成左手食指骨折,中指末節尖端刮掉。
事故原因:
1、高××違章作業,在設備運轉狀態下觸及旋轉部位。
2、加藥攪拌機有缺陷,旋轉部位防護不完全。
防範措施:
1、加強規程措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規範操作行為,增強自主保安能力和安全意識。
2、完善攪拌機護罩,加強各種設備防護設施的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19、小青礦“2006.10.20”觸電事故
2006年10月20日白班,供應科坑木場班長喬×安排楊××、李××、於×等三人,將沙場院內公司預製件廠房西南角燈杆上的壞照明燈修複。由於燈杆焊在廠房構架上,且高度6米左右,無法接燈,於是決定用鐵管重新做一個燈杆(7.8米),與原杆綁在一起。13時30分左右,當楊××、李××、於×三人立杆時,燈杆傾斜接近南北走向的18#東部水源井6000伏高壓線,高壓線放電,通過燈杆做導體,將楊××右手燒傷(4cm長口),摔倒過程中刮傷右耳(2cm左右),經現場救治後送醫院治療。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鐵燈杆高,立起時杆頂接近高壓線,高壓線放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盲目作業,在附近有高壓線和變壓器的情況下,沒有對周圍環境進行安全確認,沒有考慮到燈杆立起過程中可能觸及高壓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班長安排工作不細,沒有明確具體注意事項;領工兼安全負責人楊××現場擅自決定更換燈杆,沒有向科裏彙報,也沒有采取防範措施,從現場看沒有必要新架設鐵線杆,安排工作失誤,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二)間接原因:
1、作業現場環境差,安設原燈杆時沒有考慮換燈問題,給維護工作留下隱患,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2、供電部在廠區內設置的高壓線不合理,已與供電部聯係檢修期間移走。
防範措施:
1、加強班組長管理,安排工作必須細致,杜絕隨意性。
2、對臨時工程(工作)要製定可行的安全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3、真正發揮現場安全負責人的作用,認真做好安全確認工作,查找安全隱患,隱患不排除不許作業,不具備施工條件時不許作業。
20、小青礦“2006.6.1”機械事故
2006年6月1日白班,604隊董××小班在W1E406外邊切安刮
板輸送機。下午1點10左右,董××和鉗工陸××處理輸送機鏈,陸××先將輸送機上下鏈環上,安好緊鏈器後,董××打反氣,開輸送機緊鏈。因機尾輸送機板錯位,開不動,就打正氣,點動後,發現機頭上部鏈環錯位,又將開關打到反氣,因害怕點動時餘鏈刮壞分鏈器,陸××就用手提著機頭處上鏈。1點40分點動後,當電機停止運轉時,底鏈縮回,將陸××左手食指尖擠傷。
事故原因:
1、傷者陸××安全意識差違章操作,在輸送機點動時,直接用
手提鏈,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董××違章指揮,機頭抱閘位置沒有安排人員打閘,造
成輸送機停氣時底鏈縮回傷人;同時對陸××違章操作不製止,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培訓,重點是操作規程培訓,使職工真正熟知操作
標準,按標準作業。
2、繼續加大習慣性操作行為的圍剿力度,開展好“揭、擺、查”活動。
3、發揮班組長現場安全管理的中心作用,杜絕違章指揮。
21、大明礦“2006.7.6” 機械事故
2006年7月6日6時許,大明礦WN1603綜采工作麵采煤機出現故障,9時許,經綜采隊檢修班檢查認定,需更換采煤機後截割部,由綜采隊機電副隊長王×帶領檢修班負責安裝。16時許將截割部運送至工作麵機尾,用3台起重機起吊安裝(其中兩台5噸,一台3噸)。16時50分,截割部起吊坐落到底托架上。此時,鉗工班長張×和工人徐×到上幫穿截割部4根連接螺絲,指揮作業的機電副隊長王×見調高缸與截割部連接不上,需要起吊行星頭才能連接,王×便將吊截割部的5噸起重機摘下,掛在行星頭上部支架上準備起吊行星頭。17時06分,張×在上幫穿完4根連接螺絲後,見王×準備起吊行星頭,便立即過去協助作業,便從上幫單體與截割部之間間距僅300mm的縫隙中通過,又因截割部與上幫有下坡趨勢,截割部失去靜平衡,向上幫發生輕微移動,致使上幫單體與截割部之間的距離變小,將從此經過的張×擠傷。
事故原因:
1、檢修班班長張×安全意識差,工作急躁,違反作業規程規定,在上幫作業完畢後,未通知其他作業人員,從僅300mm寬的上幫單體與截割部之間通過,導致自身傷害,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於井下作業時間長,導致作業人員工作急躁、思想麻痹,產生重生產、輕安全現象,互相配合、協調不力,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另一個主要原因。
3、群體作業過程中,工作安排不細,現場監護和指揮不到位,安全防範措施落實不力,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在更換、安裝、起吊大件設備時,必須製定切實可行的專項安全措施,嚴格按安全措施作業,堅決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2、安裝、起吊采煤機截割部必須使用4台起重機作業,做到捆綁牢固,吊點可靠,確保萬無一失。
3、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安全監察,強化施工組織和安全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4、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進一步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絕“三違”行為。
22、小青礦“2006.9.4”機械事故
2006年9月4日小青礦604隊在W2719回順施工3#鑽場,白班將耙鬥機前移到上山底彎道,用兩根底錨杆將耙鬥機固定。當班放炮後,準備出貨時發現耙鬥機副繩夾繩,組長王××安排將滑子掛在工作麵頂板的托鉤上,同時讓司機周××扶閘把,15點40分左右,組長王××協助處理夾繩時,采用主繩強拉的方式,耙鬥機受力過大將固定錨杆拔出,耙鬥機後托架突然翹起,將站在耙鬥機後扶閘把的周××左大腿撞傷,造成左大腿股骨幹骨折。
事故原因:
1、違章處理耙裝機夾繩,沒有按措施中處理夾繩的有關規定執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操作人員違章作業,在耙鬥機已啟動的情況下,去操作閘把,平台突然翹起將腿撞傷,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固定耙裝機底錨杆的數量和拉拔力未經計算,並且該處底板煤岩互層且含水,造成錨杆錨固力達不到要求,耙裝機受力時被拔出,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全礦各作業地點由安檢員和跟班幹部進行全麵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繼續作業。
2、複合層地板錨固錨杆由原來Φ18×1600mm的螺紋鋼錨杆改成Φ20×1600mm等強錨杆,錨固數量由原來兩根增加到四根。
3、處理耙鬥機夾繩時必須按措施規定執行。
4、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5、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嚴格對每道工序進行安全確認。
23、大隆礦“2007.1.2”觸電事故
2007年1月2日早5時40分,大隆礦地麵變電亭低壓供電係統出現故障停電。運轉隊值班幹部艾××安排值班電工韓×、蔡×查找,發現配給小食堂的DZ10-250空氣開關處於燃燒狀態,兩人斷開低壓總授開關後,將開關燃燒火撲滅,將故障支路從母線上拆除,但一相母線螺絲卸不下來,這時機電科長王×到達現場,安排韓×檢查三相電源是否正常,發現缺相,王×即安排韓×、蔡×到高壓室將變壓器停電,準備檢查變壓器,韓×、蔡×經過變壓器室門口時,聽到變壓器室內傳出異響,擔心變壓器燒毀,到高壓室後未按順序先停變壓器負荷開關,而是匆忙將39#總授隔離開關拉開,產生弧光,將開關櫃門衝開,韓×、蔡×手部臉部被燒傷,經總醫院確診為深二度燒傷。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操作人員韓×、蔡×違章作業,停高壓未按措施執行,順序不對,未先停變壓器負荷開關,直接拉開高壓總授開關,導致事故發生。
重要原因:變壓器開關控製不合理,本應三相電源單獨控製,而現場用一個開關控製三相電源,造成斷開開關時,產生弧光。
間接原因:
1、操作人員韓×在操作高壓時未按規定戴絕緣手套,違章作業,導致燒傷手部。
2、設備保護不全,給變壓器供電隻有負荷開關,沒有斷路器又沒有安設防止隔離開關帶負荷拉閘裝置,工人誤操作時發生事故。
3、運轉隊對低壓變電亭設備日常檢查維護不到位,空氣開關存在故障,沒有及時發現並排除。
防範措施:
1、礦認真查找同類形供電設備,以後在該類設備檢修處理故障需要停高壓時,必須按專門措施執行,在專職幹部指揮下聯係供電部變電所停配出號,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礦提計劃對該變電亭進行改造。
3、完善高壓供電設備與設施,線路隔離開關要裝設電氣閉鎖或其他防止帶電拉閘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要在操作手柄上及開關櫃安設提示裝置,防止誤操作發生。
5、加大對工人的安全培訓,倒閘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操作票製度,學規程、措施熟練掌握現場實際情況,操作高壓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24、大興礦“2007.1.5”機械事故
2007年1月5日白班,維修一隊在N2-701運順轉載機頭以外8米處開軟幫作業,巷修工褚××與鄧××二人站在轉載機頭前16米處的工作台上,打肩部超前補強錨杆,鄧××握風煤鑽開關把手在右,褚××在左推鑽。12時40分,第9根錨杆鑽孔隻差200mm深到位,褚××感覺鑽進速度慢,猛力推風煤鑽,風煤鑽突然卡勁反轉,褚××左手脫手,手指觸到風煤鑽的釺尾聯接口刮傷,送醫院診斷為:左手環指軟組織缺損,遠節指骨遠端離斷。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巷修工褚××自主保安能力不強,用力推風煤鑽時沒能握住把手,重心失控,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作業使用的風煤鑽釺尾聯接口無護套,使螺旋聯接口銳角裸露,設備沒有實現本安,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新員工本工種危險因素預防知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技能。
2、風煤鑽聯接口安設護套,同時作為領釺防護套管,實現機械的本質安全。
25、曉明礦“2007.1.8”機械事故
2007年1月8日零點班,生產班當班工作任務為機頭刹頂、工作麵支架立柱加長杆調整,到工作麵後,由張××、王××、廉××、於××等四人進行加長杆調整工作,當調到工作麵15號支架時,於××將支架活柱降下後,用手去取立柱半圓卡的過程,支架突然下沉,將於××的兩手夾傷。
事故原因:
1、於××本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調整支架立柱的操作方法不正確,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跟班幹部、班組長現場跟班過程中有漏洞,對於××的操作不當,沒有及時發現。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今後凡2人以上人員作業,必須安排好安全負責人,安排好隨機聯保體。
2、跟班幹部、工班組長加大走動式巡回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6、大隆礦“2007.3.18”機械事故
2007年3月18日零點班,岩掘隊陳××班組在W2706瓦斯道掘進工作麵作業,清晨5時40分工作麵三名作業人員(劉××、王××、尹××)正在打頂錨杆,其中劉××把鑽機、王××把釺、尹××開水門,當打到右側肩錨杆時,劉××發現鑽機沒勁,便停止進行檢查處理,沒發現異常情況,然後準備繼續打肩錨杆,當釺杆鑽進頂板200mm時,該釺杆在鑽機頂部突然折斷,劉××反應不及,鑽機將他往前一帶,插在頂板上的斷釺杆頭將其安全帽刮掉、並將其頭皮劃破。升井後及時送往總醫院,縫合7針。
事故原因:
1、個人操作不當,鑽機鑽進方向與釺杆角度不一致,造成斷釺傷人。
2、個人自主保安能力差,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突發意外事件不能妥善應對。
防範措施:
1、打錨杆時鑽機要均勻給壓,鑽機鑽進方向與釺杆角度要保持一致,發現異常及時停機處理。
2、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自主保安能力,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意外事件及其防範措施要預想周全。
27、曉南礦“2007.4.19”機械事故
2007年4月19日,刨煤隊張××小班的於××、張×、劉××3人和綜掘三隊錨杆機司機王××一組在W3417-1工作麵120#支架處進行頂板錨杆施工,在施工第7排第10根錨杆時,由劉××負責在輸送機的下幫遞錨杆、藥卷,張×站在於××的左側負責監護,於××往眼內裝藥卷,安裝好錨杆後,錨杆機司機王××升起錨杆機,於××站在凳子上手扶錨杆機上的錨槍準備與錨杆進行對接,當錨杆機剛接觸到錨杆時,於××鬆手準備退到一邊,此時王××將錨杆機瞬間啟動,結果錨杆機發生傾倒,將站在凳子上的於××刮倒,錨杆機落入於××的懷裏,錨杆機上的錨槍將於××的內衣和掖入內衣內的毛巾攪在錨杆機的錨槍上,使衣服和毛巾勒住於××的脖子,致使於××當場昏厥,經在場作業人員的及時搶救和處理,3分鍾後,於××恢複正常。
事故原因:
(1)錨杆機司機與錨杆安裝工配合不協調,當錨杆機的錨槍未對準錨杆時,安裝錨杆操作的於××就急於躲閃,造成錨杆機啟動時傾倒,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刨煤隊作業人員對打錨杆施工操作不熟練,錨杆機司機為綜掘三隊職工,與刨煤隊職工一起工作的時間較短,相互配合缺少默契。
(3) 錨杆機司機穩設錨杆機前未清除作業地點的浮貨和大塊,致使錨杆機穩設不牢,不利於操作。
存在管理問題:
(1)由綜掘三隊借調到刨煤隊12名錨杆機司機,自13日以來,未參加刨煤隊的班前會(沒有簽到),沒能接受刨煤隊頂板打注錨杆作業期間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綜掘三隊對W3-417切眼鋪網劈幫措施貫徹日期是19日,滯後施工時間6天,嚴重違反了作業規程貫徹管理製度。
(2)刨煤隊當班的安全聯保單上,發生事故地點一起作業的四人除綜掘三隊的錨杆機司機以外,三人分別與另外茬作業的人員聯保,不符合安全聯保的基本原則。
(3)受傷者於××對應該掌握的錨杆(錨索)支護工的操作規程一問三不知。
(4) “班中整理”工作落實的不好。事故地點片幫嚴重,落地的大塊較多,造成支立錨杆機不能選擇最佳位置,操作人員腳下也沒有舒適的底板環境,致使操作人員不能專注操作。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凡屬借調特殊工種或作業人員的必須明確安全管理責任,並參加借入單位的班前會和培訓,一起貫徹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規程。
(2)加強新工藝施工相關操作規程的學習和落實,保證作業員工達到應知應會,增強隱患辨識預知能力。
(3)嚴格安全聯保製度的執行,切實使安全聯保起到安全聯責、聯保、監督保證的作用。
(4)落實好施工現場的“三整理五確認”工作,及時排除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以保證作業人員能夠專心按章操作。
(5)凡使用鑽動機具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著裝整齊,紮好衣領袖口,作業時不準帶毛巾、手套。
28、大隆礦“2007.4.27”機械事故
2007年4月27日中午12時支護車間技術員厚××組織召開二班班前會,安排本班生產任務,由組長付××帶領高××、劉××二人加工支護用品,付××負責在小爐前燒料,劉××負責在壓力機前方續料,高××負責操作壓力機,當工作至15時50分時,發現壓出速度慢,高××用左手伸到壓力機模具下方的頂出裝置處檢查,這時高××右手扶著壓力機操作片閥,由於誤動作,高××左手被擠傷。
事故原因:
1、傷者高××安全意識差,違章操作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檢查模具時壓力機應停電、操作片閥歸零位,傷者嚴重違反了上述規定。
2、聯保體成員沒有起到互相監督、互相提醒、互相照顧的作用,沒有及時製止其違章作業。
3、支護車間管理混亂,工作現場沒有懸掛操作規程,危險部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警示標誌。
防範措施:
1、加強員工安全意識培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及聯保體成員間的監督、提醒、照顧的作用。
2、加強現場管理,工作現場明顯出懸掛操作規程,危險部位安設安全防護裝置並掛上安全警示標誌,起到警告提醒作用。
29、曉南礦“2007.5.5”觸電事故
2007年5月5日供電部計劃在曉南變電所2#母線檢修作業,該項工作在5月4日22:00,曉南礦已按供電部《要求雙電源線路一回作業不能返電的函》的要求,將2#母線配出的所有雙回路線路停電,其中主井由夜班電工彭××按礦調度指令將10#~3#主副井聯絡開關合閘,同時將10#線路的受入開關斷開,並掛停電牌。5月5日白班曉南礦運轉隊按礦“五一”停產檢修計劃進行主井1#電機1#、2#軸瓦更換施工。8時35分因研瓦需要運行絞車,司機說絞車沒電,當班電工邴××隨即到高壓開關櫃處摘下10#受入開關停電作業牌,擅自合上了10#受入開關,造成3#線路高壓電通過10#受入開關返回曉南變電所,致使變電所短路接地保護處發生弧光短路灼傷供電部作業人員一人。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運轉隊電工邴××違章作業,在電氣開關停電並掛有停電牌的情況下,沒有請示礦調度,擅自摘牌送電,造成返電傷人事故。
間接原因:
1、倒班電工未能進行現場交接班,接班電工未查看交接班記錄,對停電原因掌握不清。
2、停送電操作未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製度。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停電掛牌製度,堅持自停自送,並做好記錄和作業前的安全確認。
2、嚴格執行停送電手續,明確停送電程序,停送電操作必須請示礦調度,並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製度及相關規定。多家作業時,由礦組織協調,召開停送電專業會議,製定專門措施,做到全員掌握。
3、嚴格執行手拉手交接班製度,交班人必須將本班的情況向下班人員交代清楚,並由接班人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離開崗位。
4、強化業務知識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熟練掌握供電係統及其運行狀態。
30、大興礦“2007.8.25”機械事故
2007年8月25日白班,綜準隊在N1E705拆除工作麵一部輸送機頭掐鏈,跟班幹部唐××、班長孫××、安檢員周×。9時38分,孫××安裝完卡鏈器,設好警戒後,通過載波通知坐台電工班長任××將一部輸送機頭開關打反向,得到確認回答後,孫××在機頭用手把點氣開動輸送機,輸送機頭掐鏈處鋸齒環突然斷裂,一碎塊將在9#架內躲避的警戒員馬××右腿打傷,造成其右腿脛骨平台骨折。
事故原因:
電工班長任××初次操作該工作麵電氣係統,雖經過安全確認,但仍因對操作掌握不熟練,將輸送機開關打到正氣位置,致使機頭卡鏈器與鏈組間鏈子突然受力,拉斷鋸齒環,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2、加強員工業務知識培訓,掌握本工種操作規程、工藝流程。
31、大興礦“2007.8.30”機械事故
2007年8月30日四點班,綜準隊在N1E705工作麵二部輸送機尾拖拉、分解中部槽,跟班幹部楊××、班長胡××、絞車司機黃××、把鉤工胡××、警戒員王××、安檢員婁××。施工時使用機尾14噸慢速絞車拖拉,40T輸送機鏈子配合開口環與鉤頭連接。21時40分,小班將二部輸送機8塊中部槽(規程規定最多可拉12塊)從50#支架拉至117#支架(機尾端架)時,第5塊中部槽拖拉連接塊卡在114#支架底座尾部立板上,未待絞車停氣,開口環突然斷裂,鉤頭反彈,鉤頭上的兩環鏈刮在112#、113支架架間的警戒員王××臀部,診斷為左大腿骶尾部軟組織挫傷。
事故原因:
1、中部槽與支架底座刮卡時,上幫側開口環正好卡在中部槽幫沿上,受剪切力被卡斷,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絞車司機精力不集中,反應遲鈍,中部槽發生刮卡時,沒有及時停氣,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警戒員王××站位不當,沒有躲開危險區域,安全意識差,班長、安檢員監督檢查不到位,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4、慢速絞車開關整定值偏大,中部槽發生刮卡時,超負荷不能及時停氣。
防範措施:
1、加強對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2、加強員工業務知識培訓,掌握本工種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及對不安全因素認知能力,使之能夠做到自主保安。
3、作業前,班組長、安檢員必須親自對作業地點的安全情況進行認真的檢查和確認,尤其人員的站位。
4、拖拉大件連接件取消40T鏈子和開口環,改為鋼絲繩軟連接。
四、運輸事故
1、大興礦“1991.2.23”運輸事故
1991年2月23日四點班,綜采維修隊當班工作任務完成後,人員撤出工作麵,由南五軌道上山下來,到南一運輸大巷。其中有兩名工人,即焦××和鮑××,見煤車過來就蹬上了拉煤車。由於車速較快,當煤車行駛到拐彎處時,將焦××和鮑××二人甩了下來,當即將焦××左大腿壓斷;將鮑××頭部多處撞傷。綜維隊趕到的工人及運輸區的工人發現後,及時將焦××、鮑××二人搶救升井,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嚴重違章蹬車造成的重傷事故。主要責任者是兩位受害者本人。焦××、鮑××二人入礦以來,受過安全技術培訓,學習過入井須知及煤礦三大規程。尤其是本月十日發生掘進三隊王××乘三噸礦車卸入煤倉險些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後,礦裏及時召開了全礦的案例分析大會和公開處理大會,並責成王××用現身說法,對全礦職工進行蹬車危害教育。但焦××、鮑××二人不但不吸取王××的教訓,反而明知故犯,嚴重違章蹬車,這是造成這起重傷事故的主要原因。蹬鉤工未及時發現有人蹬車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全礦職工要吸取這次血的教訓,增強安全意識,克服僥幸心理。
2、嚴格執行礦裏的有關規定,杜絕違章蹬車、扒車現象發生。
3、升入井時,班組長要清點人員,做到集體升入井,以利互相監督。
4、一旦再次發現有蹬車行為和動機,班組長和老工人要立即製止,並按礦有關規定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
5、安監處要設崗設卡,加強對蹬車、扒車現象的監察。
2、小青礦“2000.12.11”運輸事故
2000年12月11日11時30分,運輸隊配車調度安排11號機車司機張××把翻煤大坑南側3鏈重車頂過大坑(12號與5號機車的重車連接著,5號重車尾與11號重車尾無掛鏈),當時5號機車頭已壞,安排3號機車司機劉××在大坑北側牽引有故障的5號機車頭。當張××把5號車頭帶的一鏈重車頂過翻煤大坑15米處時,5號機車司機郎××把車閘刹住,這時劉××以為車己經到位不再頂了,就把3號機車頭開到距5號機車頭0.2—0.3米位置時停下來。電工張×正在此處,在無人安排情況下,主動連接兩個車頭,正在操作時,翻煤大坑南側11號機車繼續頂重車,張×的手擠在兩個機車頭碰頭中間,造成骨折。
事故原因:
1、電工張×本身不是司旗工,不懂操作規程,在沒人安排下,擅自掛鏈,屬於違章作業。
2、頂車司機與接車司機沒有用載波聯係沒有發出頂車信號,盲目作業。
3、在車輛集中地點頂車時,沒有派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機車司機沒有把三鏈重車綁在一起,使列車之間產生距離,留下事故隱患。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
2、頂車時要嚴格按照安全案例措施操作,嚴格違章作業。
3、配車調度在安排工作時,在車輛比較集中的地方要派專人現場指揮。
3、曉南礦“2000.7.31”運輸事故
2000年7月31日10時50分,綜準隊在W2二期材料調運一個空煤鬥車時,由於行人等原因造成W2-715運順口處浮塊滾落在鐵道上,將礦車墊掉道,在W2-717運順門口 放警戒人員張××發現煤鬥車掉道,隨即打停點,使車停止在W2-717運順材料三角點岔尖處(礦車靠近鋼絲繩鉤頭側的兩輪掉道)。警戒員張××在車停下後用電話通知回順的下料人員王××及單位領導,經單位安排下料工王××立即到現場處理掉道車,到現場的有王××、張××、趙××等人,王××將車鎖好,然後掛起重機起吊掉道車,在起吊過程中人員都站在了煤鬥車的上部,這時趙××正在車上方軌道處,當車起吊到接近上道的高度時,車體及鋼絲繩擺向軌道中心的方向,鋼絲繩將趙××兜倒,造成小腿腓骨骨折。
事故原因:
1、W2-715運順貫通點浮貨較多造成煤鬥車掉道,作業環境條件不好是引發事故的客觀原因。
2、趙××無自主保安意識,處理掉道車過程中站位不好(經分析趙××雙腿騎鋼絲繩站在附近的鐵道上)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處理掉道車時經驗不足,方法不當,安全方麵想的不全麵,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拉上山礦車掉道,礦車卡勁,鋼絲繩也呈受力狀態,應先適當鬆繩,同時現場作業人員及指揮者、監察者沒有做好安全聯保。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在工作中切實把安全放到第一位。
2、在工作中必須分工明確,考慮問題周全,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操作。
3、處理掉車時必須相互及時提醒,做好安全聯保,並安排專人監護,確保安全。
4、曉南礦“2001.6.17”運輸事故
2001年6月1 7日零點班,預備隊工人曹××負責西二702回順跟車,當時,回順的JD-40絞車牽引兩個裝有煤炭的煤鬥車上行,曹××在車前六米左右左側跟車,當行至距工作麵將近150米處時,曹××發現有一中心頂子向鐵道側傾倒,並可能影響行車(實際不影響,這是曹××的判斷有誤),於是他跨過鋼絲繩去扶頂子,由於曹××沒能意識到後邊的礦車行車很快就運行到,當發現車運行到跟前時,他躲閃不及,被車刮住臀部,連人帶頂子倒在巷道另一側,造成骨盆骨折和膀胱破裂。
事故主要原因:曹××本人違章作業,在絞車行進過程中橫跨鋼絲繩。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使職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能力,杜絕違章行為。
2、調運車前必須清理好沿線人員和做好驗道工作,設置警戒,保證警戒區內無人員。
3、嚴禁調運車時人員跟車。
5、小青礦“2001.6.22”提升事故
2001年6月22日四點班,運輸隊副井下信號工郭××和擁罐工孫××於15時52分下井去交接班,白班班長賈××和下護罐工羅××正在拉架子。由於22日白班一直在下架子,而是在交接班時間也是一邊下架子一邊提人。因為此時正是白班人員升井高峰期,致使副井下積聚達200多人,當主罐上層對平以後,放搖台時,還沒等搖台落下,罐門未全部打開。升井職工擁擠爭相上罐,這時搖台突然落下,把搶上罐的通風隊抽放班班長張××右腳砸傷,腳趾全部骨折。
事故原因:
1、運輸隊擁罐兼檢身員對工作不責任,造成井口秩序混亂。
2、信號工在副井下人員秩序混亂的情況下,不應該打點對罐,並且提前打開候罐室出口拉門。
3、張××身為班長,搶上罐造成右腳致傷。
防範措施:
1、擁罐兼檢身員要對護罐工作認真負責,信號工在升井人員不聽勸阻或失控的情況下,應拒絕對罐,待采取有效措施後方可提人。
2、各單位要加強對職工遵章守紀的教育,提高自主保安的意識,凡升井人員必須候罐室內候罐,任何人不經護罐人員允許,不準擅自離開候罐室。.
3、運輸隊要安排協調好提降物料的時間,盡量避開升井人員的高峰期。
6、小青礦“2001.6.22”運輸事故
2001年6月22日四點班22時40分,604隊孫×班負責在S2703回順口拉底裝貨。當時用邊切上山JD-25絞車拉兩個鬥車裝貨,第一個車裝了少半車貨,第二個車裝了大半車貨,由於該地點貨已裝完,需把車往前拉一段繼續裝貨。此時,班長孫×安排李×在回順放警戒,由副班長吳××給上山絞車打慢點,準備把車拉一點繼續裝貨。車起動兩米後打停車點時,由於停車位置正處在上山彎道處,並且一個車輕、一個車重,鋼絲繩又有彈力,造成第一個車掉道,第二個車翻向右幫,將正從此經過的工人安××右腿砸成骨折。
事故原因:
1、警戒人李×不負責任,警戒距離不夠,沒有采取有效措施。
2、傷者不聽警戒人的勸阻,強行通過。
3、絞車司機袁××對作業環境生疏,操作不當。
4、沒有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製度。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2、完善小絞車的安全設施。
3、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礦關於拉放車的規定。
7、小青礦“2001.6.24”運輸事故
2001年6月24日11時,安裝隊班長張××帶領三名工人負責往W1E703回風上山拉架子。當架子車運行時,由於捆綁不牢,致使架子車在上山時發生竄動;當行至距上平盤6米時,架子車前輪突然掉道,打停車點後,準備把車放至下山口處理。這時由工人郝××打慢點放車,在上山開慢速絞車的王××將放車信號誤聽成拉車信號,拉車時造成四輪掉道。在處理掉道車時,根據掉道車的狀況,他們將架子與平板車分離,處理好平板車後再裝架子,於是他們將架子固定在鐵道上,解開架子連接平板車的捆綁繩。為安全起見,換下了絞車司機王××,由絞車司機馬××開車。
當打點起動拉車時,隊長馬×發現繩子吃勁,連忙打停車點。然後,派班長張××察看是否有刮平板車的地方,經張××觀察沒發現問題,於是繼續打點拉車。這次僅拉動500~600mm,由於架子底坐與平板車尾銷端頭卡勁,馬隊長發現絞車卡勁,急忙晃燈停車時,聯接架子車的5T卡環橫銷螺絲突然被拉斷,鉤頭彈回絞車峒室(絞車距掉道車處20米),司機急忙躲閃,被腳下的木拌絆倒,摔倒在絞車峒室內,頭部撞在岩石上(岩石距離底板200mm高),致使腦後骨骨折。
事故原因:
1、由於架子車捆綁不牢,致使架子車在上山時發生竄動,車體前輕造成前輪掉道。
2、絞車司機誤操作,將架子車拉成四輪掉道。
3、班長張××檢查平板車是否卡勁時不仔細,沒有發現隱患。
4、拉平板車時,由於平板車卡勁,沒按要求使用10T卡環,致使卡環橫銷螺絲拉斷,鉤頭彈回絞車峒室。
和防範措施:
1、在裝運架子車時要捆綁牢固,確保車體載重均衡,每到一處上山必須認真檢查一遍捆綁情況。
2、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絞車司機開車時注意力必須高度集中,杜絕誤操作或違章操作的現象發生。
3、處理掉道架子車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嚴禁生拉硬拽(包括平巷掉道)。
4、聯接架子車的卡環必須符合要求,絞車鉤頭和返滑子處必須設置保險繩,防止拉斷飛出。
8、曉南礦“2001.7.18”運輸事故
2001年7月18日8時20分,倒倉隊工人郭××、鄢××在西三大巷搞標準化,此時井下人車從中央人車站往西三正常駛來,郭××停下工作靠到右幫的管子上,鄢××把獨輪車往左幫上靠一下(獨輪車車把對著人車駛來的方向),然後自己靠幫站在獨輪車的前方,此時人車經過,坐第二節車廂的通風隊工人呼××拿的鐵線探出車外,正好兜到獨輪車車把上,而鐵線的另一頭套到了呼××鄰座的通風隊工人吳×腳上,人車行駛帶翻了獨輪車,並帶著獨輪車一同行駛,將在獨輪車前方靠幫站著的鄢××攆得磕磕絆絆跑出了30多米,造成皮外傷。
原因分析:
1、倒倉隊工人鄢××安全意識不強,沒有注意了望,本應躲到右幫去。
2、通風隊工人呼××乘坐人車,精神不集中,造成鐵線探出車外,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倒倉隊在大巷搞標準化施工,屬無措施施工,也是導致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注意行車時,人員及時躲避。
2、任何作業都要有措施,並針對作業可能遇見的情況製定針對性措施。
3、人員乘人車時,攜帶物件嚴禁超出車外。
9、小青礦“2002.1.18”運輸事故
2002年1月18日白班13時30分,矸石山作業人員發現矸石山頂存貨較多,翻矸大車從山上放不下來。副班長王××安排王×到矸石山頂把翻矸架兩側的貨清淨。王×上山後,翻矸大車開始翻矸。13時50分,主鬥翻矸大車往上拉第二趟矸石時,王×蹲在翻矸架下方2米遠的地方,麵向山下。當主鬥大車上行經過王×身邊時,車鬥聯接環上的螺絲刮在王×大衣後麵的背帶上,將王×帶到山頂翻矸處,車鬥翻貨時,車鬥把王×右上臂砸骨折。
事故原因:
1、王×安全意識不強,沒有拒絕違章指揮,沒有運用好職工的十項權利,而且沒在安全地點躲車,致使自己被車砸傷。
2、安排工作不合理,沒有安全措施,違章指揮,並安排一人獨立作業,無監護人。
3、鏈環的聯接螺絲超長、不規範。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2、矸石山清貨時製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堅持“行車不行人”原則。
3、各種設備、零部件必須完好、規範,山上打點處設躲避平台,完善信號係統。
10、曉南礦“2002.11.1”運輸事故
2002年11月1日白班,綜掘隊503班在W2-404運順回收中心頂子,在用繩扣拴在頂子上端沒有回動後,將繩扣改到頂子下部,工長李××組織拴好繩扣,上好大環,螺絲、螺母,撤出人員,檢查沒有刮卡後,通知紀××啟動慢速絞車,紀××點動幾下,慢速絞車繩突然抽回來,落到慢速絞車前邊,同時有物體傷及紀××右眼部及下額。
事故原因:
1、使用大環同時連接回收頂子繩扣與慢速絞車繩扣,使大環受力不合理。
2、操作慢速司機紀××站位不當。
3、慢速絞車無防護網。
防範措施:
1、增加慢速絞車鋼絲繩及鋼絲繩扣繩徑;
2、使用鋼絲繩扣回收連接使用10噸卸扣,使用40T刮板輸送機鏈時方準使用大環做連接件。
3、使用繩扣要在頂子上纏繞一圈。
4、設一根油絲,稍長繩扣,與鉤頭和頂子等拴到一起,起二次保護作用。
5、慢速絞車司機及施工人員必須躲開慢速絞車繩受力方向,並且在司機操作位置處設防護網。
6、啟動慢速絞車前要確認無刮卡,不得強拉硬拽。
11、小青礦“2002.12.6”刮板輸送機事故
2002年12月6日,安裝隊王××班在S2403工作麵安裝輸送機的刮板,機電修造廠李××等人負責調試輸送機。23時40分左右,機電修造廠李××準備調試輸送機,安裝隊班長王××安排本班職工高××負責通知在工作麵作業的人員撤到兩順三角點安全地帶,安檢員孫××從機尾到機頭將工作麵內人員清理一遍,確認無人後允許調試輸送機。輸送機在調試過程中開開、停停,24時10分左右,該隊職工劉××看到輸送機停了,沒與任何人打招呼,獨自一人離開三角點,到距離機尾第35~36節中部槽邊,摘掛在頂板的起重機,此時輸送機點氣起動,大鏈拉起,將劉××刮倒,其右側臉撞到煤幫受傷,右小腿碰傷。
事故原因:
1、傷者安全意識差,隨意性違章操作。
2、現場管理不到位,沒有設立安全警戒人。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嚴格按措施作業。
2、調試各種機械時要設專人擔任警戒。
3、嚴禁多家平行作業,特殊情況要做好勾通聯係。
12、曉南礦“2002.2.26”運輸事故
2002年2月26日5時40分,工人劉××去矸石山上麵檢查翻貨情況,上山後在檢查完東側翻貨的情況後,準備橫過鐵道直接到西側查看翻貨情況,這時絞車還在運行,而且西側的翻矸車剛翻完貨正往下運行離他很近,於是他急忙跨過鋼絲繩準備打停車信號點,在跨躍過程中被翻矸車擠傷右腳。
事故原因:
1、劉××本人自主保安意識差,思想不集中,沒有按正規方法去做,不應直接橫跨鋼絲繩,而應繞行過去,是事故主要原因。
2、上山沒有戴礦燈,對圍環境觀察不清判斷失誤也是發生事故的一個原因。
3、矸石山上的設施不完善、打點機丟失。
4、單位管理不嚴,對職工教育不夠。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強化全隊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強安全培訓工作,認真學習各工種操作規程及礦各項規章製度。
2、加強自主保安教育、特別是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的教育 ,對重點人員工作要一人帶領。
3、在全隊井上下進行安全大排查,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整改,保證設備完好運行。
4、矸石山上邊的打點機重新恢複,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把打點機改成按扭式的固定在泵箱上。
13、小青礦“2002.3.28”運輸事故
2002年3月28日23時45分,運輸隊司機王××、司旗張××從人車站駕4#車開住S2。在經過配車門前彎道岔處,司旗張××發現頭節人車掉道,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同時,乘車人員王×等人也發出信號和喊聲,司機王××立即製動停車,但頭節車箱已翻車,造成601隊工人王×右腳受傷。
事故原因:
1、司機王××,沒有檢查道岔是否與機車運行方向相同,沒有按規程停車搬道岔。
2、過彎道及道岔時司機沒有減速,操作不當。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自主保安能力,做到按操作規程作業。
2、加強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規範操作,糾正錯誤的習慣作法。
3、嚴格按《電機車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行車過程中嚴禁軋岔子。
4、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查隱患、堵漏洞,防範於未然。
14、曉南礦“2002.3.4”運輸事故
2002年3月4日6時預備隊在W3-719工作麵起吊間對完掩護梁和底座後,往下放車對梁,工長丁××發出放車信號,回柱絞車司機夏××開始緊繩拉車,結果將掛在車上的鉤頭拉出,反彈到JH-14絞車附近,將正在開絞車的夏××的左麵打傷。
事故原因:
1、夏××本人違章作業,直接用開口鉤連接鉤頭與爬車的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夏××本人精力不集中,沒有觀察到鋼絲繩受力情況,操作不當,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跟班幹部、單位領導、安檢員對使用開口鉤連車的隱患情況沒有及時製止。
吸取教訓:
1、嚴禁開口鉤連結鉤頭與爬車,做到使用統一的標準件。
2、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規範絞車間聯係信號,並做好聽清點的情況處理。
3、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切實做到“三不傷害”。
4、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礦各項管理規定。
15、曉南礦“2002.5.28”運輸事故
2002年5月28日21時20分發往西二一期人車正常發車,掛了三節人車,人車上乘坐的全部是綜一隊人員。在21時30分到達西二一期,人車準備正常進入直道,人車進入人車站雙道岔尖時(有斷電報警響過),電機車司機侯××發現彎道上有一煤鬥車,便準備將人車駛入彎道同時頂走煤鬥車,於是停下人車,將人車退回岔尖外,然後停車下去搬道岔(此時綜一隊部分人員下了人車),在再次啟動人車進入彎道時,最後一節人車 在岔尖處發生了翻車,將最後一節人車僅剩的綜一隊工人李××和司旗工王××翻在人車內,造成綜一隊工人李××右腳骨折。
經現場檢查試驗及對車體分解檢查,事故原因如下:
1、人車輪對R形槽磨損嚴重,過岔尖子卡勁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運輸隊對人車的日常檢查維護不到位 。
3、司機安全意識不強,開人車進彎道去頂重車。
防範措施:
1、每天安排專人對人車進行逐台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檢修記錄,人車輪對做到成組更換。
2、安排專人對大巷的鐵道、道岔進行檢查、檢修和注油。
3、加強對電機車司機的安全技術、正規操作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
4、人車行駛速度控製在3米/秒,並且保證人車進入站點直道停車。
16、小青礦“2002.6.10”運輸事故
2002年6月10日21時,運輸隊機車司機陳××、司旗冼××掛5節人車由副井下人車站駛向南二(送雙九一六班人員)。當機車和前三節人車正常通過主井卸載北與副井南單開道岔後,該道岔的轉轍機突然自行動作,前三節人車和機車在彎道上前行,第四節人車進入直道。司旗工冼××發現該情況後立即發出信號,通知司機陳××,陳××立即停車,但列車的三環鏈已別勁,由於慣力,致使第四節人車掉道後翻向裏側,掉道至翻車距離1.5米。由於車速不快,隻造成車內人員輕微擦、碰傷。
事故原因:
1、客觀上存在司控道岔誤動作。在人車通過該道岔時,該道岔在無人操作的情況下自行動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動作的原因是由於車輛通過道岔產生震動衝擊力,致使司控道岔的轉轍機動作,也就是說機構太靈敏、安全性能差(當時掉道車處理好後,試驗道岔自行動作,連杆甩掉也自動吸合)。
2、該道岔狀態不好,鐵道質量差,管理存在問題,是造成這起事故另一個原因。
岔子是舊的,磨損也較嚴重,岔尖子是新的,高出基本軌5毫米,車上去後岔尖不穩、前後顫動,所以產生衝擊力,為此,在鐵道管理上存在問題。另外人車超期使用,沒檢修。
防範措施:
1、因該轉轍機存在誤動作現象,故在行駛人車的線路上暫停使用該型號的轉轍機,待廠家徹底解決後再使用。
2、對井下車場、大巷鐵道、道岔進行全麵調整達到完好標準。
3、對井下人車全部升井檢修,達到合格標準方可入井使用。
4、加大運輸安全裝備投入,確保安全生產
17、小青礦“2002.6.2”運輸事故
2002年6月2日18時,電機車司機周××開車往N2送料。當車行至N2材料上山門口時,發現該處有一岩石車掉道,周××下車檢查該車掉道情況並準備將車掩牢時,該車突然往下一滑,車輪將周××左手中指軋傷。
事故原因;
傷者沒有認真檢查掉道車的穩固狀態,對掉道車有下滑的可能性預料不足,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2、掩車和處理掉道車時,必須首先檢查車體的穩固狀態。
3、如車體有下滑翻倒傾向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切勿盲目靠近作業。
18、小青礦“2002.7.10”膠帶輸送機事故
2002年7月10日零點班3點10分,S25號膠帶輸送機尾煤倉放倉工倪××發現煤倉堵住,彙報礦調度後,由綜維隊放炮員李××進行放炮處理,電話通知膠帶輸送機頭司機呂××處理堵倉。放炮員對倪××說:“處理完堵倉我讓你開氣,你再打點開膠帶輸送機”。放完炮後,倉裏貨沒有下來。放炮員上膠帶輸送機上用風管吹炮煙,倪××控製風閥,此時,膠帶輸送機司機呂××聽到膠帶輸送機延時信號響(延時信號響隻能是按起動壓扣才響),膠帶輸送機不起動,就去給膠帶輸送機綜保複位,接著就起動膠帶輸送機,將放炮員拉倒在膠帶輸送機上,大約拉出40多米遠,放倉工倪××發現後立即打點,呂××將膠帶輸送機停下來。
事故原因:
1、呂××沒有聽清膠帶輸送機信號點,知道膠帶輸送機上有人作業就起動膠帶輸送機違章操作,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倉下膠帶輸送機沒有急停閉鎖保護,設備不完善,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嚴格按崗位標準操作。
2、教育職工吸取教訓,認清違章操作的危害和後果。
3、不斷完善各種膠帶輸送機扣護設施。
19、小青礦“2002.8.12”運輸事故
2002年8月12日9時,602隊下料班班長王××等5人在S2402入風上山從-447大巷往-425水平吊料,絞車司機劉××、上把勾工徐××、下把勾工孟×、警戒人焦××。按“五聯鎖”要求簽完字後,開始吊料,第一勾吊上一鬥車風筒;第二勾吊上一叉車板子。當車行至上平盤拐彎處時,由於車速快,絞車繩過緊,致使叉車掉道,將準備去摘勾的上把勾工徐××腿部擠傷。
事故原因:
1、徐××違反拉車“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車未停穩就準備去摘勾,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絞車司機操作不當,車速快,收繩過緊造成車掉道,是事故的另一個原因。
3、班長王××沒製止身邊違章行為。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拉放車規定。
2、對下料人員進行一次拉放車規定培訓,提高崗位操作技術水平。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4、加強班組長管理,充分發揮現場安全管理作用。
20、曉南礦“2002.9.25”運輸事故
2002年9月25日19時20分,預備隊李×小組在拉W3-719工作麵2#掩護架時,將連接鏈用的大環拉斷,飛出的物件將處於1#掩護架下監護的工人施××下顎打傷,造成骨折。
事故原因:
1、單位管理不到位。
2、監護人員監護不到位,慢速絞車緩勁後,大環位置沒有及時調整。
事故吸取的教訓和采取的措施:
1、加強管理,對監護人員位置設置必要的擋護。
2、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監護人員必須做好掛鏈狀態的檢查。
21、曉南礦“2002.9.9”運輸事故
2002年9月9日10時40分左右,預備隊在西三材料準備調運車,在征得在底車場幹標準化活的倒倉隊維修班長薑××同意後,從上部車場甩下四個重車和一個空叉車,當到底車場後把勾工吳××摘下了勾頭,由於當時地麵剛灑完水軌麵較滑,放在車前麵橫在軌麵上的木拌,也沒有擋住車體下滑,一直下滑到道岔處,將停放在直道上的空車撞掉道,掉道的空車又將正在裏幫幹活的倒倉隊的工人張××撞傷。
事故原因:
1、倒倉隊維修班長薑××在沒有通知絞車運行區域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撤離後,就同意預備隊調運車。
2、預備隊的把勾工作業不認真負責,沒有控製住車體下滑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吸取的教訓和采取的措施:
1、加強對職工安全意識教育,嚴格執行礦有關規定作業。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3、絞車作業前必須認真清理運行區域內的所有人員,否則不得作業。
4、調運車時,絞車運行區域內不許有人做其它工作。
22、大平礦“2003.1.17”輸送機事故
2003年1月17日零點班選煤廠值班負責人王××分配陳××、郭××、維修電工郭×3人在壓濾車間作業,郭×負責開加壓過濾機,7時20分,輸送機下貨口堵塞,陳××到加壓過濾機控製室通知郭×:“不要開輸送機,我和郭××處理堵貨”。陳××站在輸送機上處理堵貨,這時沈陽藥劑廠的王××發現輸送機上有貨,於是開動了輸送機,陳××未能及時跳下,將左腿卡住被輸送機拉傷,造成左小腿多處骨折。
事故原因:
1、外單位業務人員在情況不清的情況下擅自開輸送機,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處理下貨口堵貨,沒有將控製按鈕掛有人作業牌,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所有機電設備檢修或處理故障時,必須在控製開關處掛“有人作業,請勿開啟”牌,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
2、轉動設備要設聲光信號,在開氣前用聲光預警,確認無誤後方可開機。
3、要配齊各種安全保護設施,搞好標準化,為工人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
4、加強對外來、閑散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非崗位人員,未經允許禁止進入作業場所。
5、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自主保安能力。用事故做案例、每日一題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自覺遵章守紀。
23、小青礦“2003.4.12”運輸事故
2003年4月12日20時30分,602隊副班長房××帶領向××等8人在N2408邊切翻平板車,在平板車翻起過程中,由於號子喊的不齊,用力不均,導致平板車回落,向××本人精力不集中,平板車砸在小腿上造成骨折。
事故原因:
1、班長房××帶領班組人員翻車號子喊不齊、指揮不利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向××本人在翻車過程中自主保安意識不強,精力不集中,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跟班幹部沒到現場親自指揮翻平板車,小班人員沒有起到安全聯保作用。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質,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強對零散工程的管理,要充分發揮跟班幹部和班組長的現場安全管理作用。
3、班組人員施工中應相互照應、互相協作。
24、大平礦“2003.6 .11”運輸事故
2003年6月11日零點班,礦建隊在N1N4回風順槽進行正常掘進作業。班長李××帶領王××、付××、孫××、馮×等四人負責往工作麵運送噴漿料。因受地質條件影響,該工作麵已掘巷道坡度起伏較大,需多段提升。4時左右,他們用JD-11.4kw絞車將4車噴漿料拉至回順中部平盤處,然後用中部JD-11.4kw絞車往工作麵方向放車(坡度為 - 2°) 。當放至距JD-11.4kw絞車216m後,該坡度為±0°,重車無法再放,他們便將後2台重車用卡軌器鎖住,同時拔出前麵2台重車連接插銷。四人同時推2台重車,當推出64m左右時,由於2台重車太重,四個人無法推動,隨即將後麵重車就地用卡軌器鎖住。四個人一起推前麵1台重車。當重車推出49m時,巷道變為 - 3°坡,重車在重力作用下快速下滑,四人無法控製。而此時正在大斷麵處處理噴料管的當班工人王×發現此情況後,沿巷道左幫向工作麵方向躲閃,重車在大斷麵彎道處掉道撞在鋼梁上,鋼梁彈起,將王×打傷,左小腿骨折、脾破裂。
事故原因:
1、因絞車鋼絲繩繩短,礦車不能放到應正常停車的位置摘掉鉤頭推車,到下坡處時礦車失去控製,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拉車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製度。拉放車前沒有將行車區域內的所有人員撤到安全位置,是這起事故的另一原因。
3、違反《規程》規定(巷道坡度大於7‰),違章推車。
防範措施:
1、立即對礦建隊進行停產整頓。整頓期間對全體員工進行事故案例、各項規章製度的學習,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自主保安的能力。
2、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三違”行為,這從即日起派三人現場跟班抓安全。
3、嚴格執行“五人聯鎖拉放車”、“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加強對小絞車運輸的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
25、小康礦“2003.6.4”運輸事故
2003年6月4日四點班接班後,掘二隊工長李××安排組長魏××領著王×、薑××運噴漿料。17點50分魏××、王×二人推一車沙子,從S2回風中巷經1#聯絡道向運輸中巷推。薑××負責開風門,當推車到距入風側風門10米遠時,看到風門另一側5米遠的噴漿機處人員正忙著噴漿。魏××與王×一起拽車以免撞到噴漿人員。魏××在車的右側,右腳蹬在鐵道上拽車,因該段巷道下坡車速較快,車行到入風側風門前2.4米的鐵道接頭處,兩後輪掉道。車碰頭將魏××右腳擠在鐵道上擠傷。
事故原因:
1、經現場查看1#聯絡道回風側到放風側風門前2.4米處是約
2°的下坡,而且入風側風門前2.4米處是鐵道接頭,是該段巷道的最低點,同時該段鐵道不平直,違反《規程》規定(巷道坡度大於7‰),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魏××、王×二人推車速度比較快造成車掉道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魏××自主保安意識較差,拽車時右腳伸到車碰頭裏邊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人力推車時必須將鐵道找平,有下坡時采取可靠的停車方式。
2、推車前將沿途 人員清好。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推車時人不得在車兩側,更不能用腳蹬鐵道。
26、小青礦“2004.1.28”運輸事故
2004年1月28日四點班16時50分左右,維修隊四班副班長佟××帶領馬×、邵××、伍××四人在N1變電所門前副道進行倒車。在倒裝工字鋼梁料車時,四人開始向副井方向推車,邵××在車的右側(推車方向)並在車體中間部位推車,由於不注意將礦燈燈帶刮在捆車的鐵線上,邵××邊推車邊處理燈線。車推至10米左右時,邵不××慎將左腳蹬空,滑向2個車輪中間,被車碾傷左腳趾,造成左腳小母趾斷掉。
事故原因:
1、邵××在鐵料車右側推車,違反平巷推車有關規定,違章作業,並且自主保安意識差,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副班長佟××推車時沒檢查作業地點的安全情況,沒有製止邵違章作業,且作業人員在現場推車時相互沒有起到安全聯保作用。
3、維修隊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吸取事故教訓,嚴格執行平巷推車的有關規定,減少人力推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改善作業環境,保證安全生產。
27、小青礦“2004.5.26”運輸事故
2004年5月26日20時45分,運輸隊電機車司機劉××駕駛12#電機車,從S2人車站掛10個空鬥車返回,行至5#膠帶輸送機頭拐彎處,劉××發現前方40—50米處有一行人,從右側往外行走,立即鳴笛。在前麵行走的通風隊瓦斯泵司機張××發現行駛的車輛後,急忙向前方20米處的躲避平台跑去,跑了10多米,當距平台3米多時,欲跨過鐵道上平台(此時機車距離張××隻有2米多遠),張××以為已經與機車的距離拉大,也沒回頭看,就轉身從右側向左側橫跨鐵道。司機劉××發現後急忙刹車,由於人與車較近,張××被機車撞倒,推擠在車下滑行10多米。司機停車後發現張××雙腿在車下,抱雙肩欲將其拉出,但沒拉出來,立即倒車,張××被拖回1米多後才與機車分離開。由司機劉××聯係人車升井,送往醫院治療,經診斷右小腿骨折、左大腿脫臼、左膝蓋骨處骨折、左腳踝骨骨折、左腳掉三個腳趾。
事故原因:
司機劉××發現行人與車輛同向行走時,沒有及時停車,而且機車跟在傷者後2米多處行駛,違反遇人停車規定,違章操作,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執行S2大巷行人及行車的規定,所有人員發現機車必須立即上躲避平台或峒室內。。
2、加強個人崗位工種操作規程和工種事故預防預案的學習,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加強機車各種安全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否則不許行駛。
4、機車運行或過交岔口時要鳴笛、減速慢行,保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采取緊急製動措施。
28、曉明礦“2005.1.3”綜準隊運輸事故
2005年1月3日白班12時許,綜準隊李××小組等6人將南三715工作麵的14台礦車運至南三東翼200米回風上山上車場,此時,遇到掘準隊下料班王××等4人也在此運車,李××與王××協商後,由王××等人在膠帶輸送機道側接車,由李××等6人推車過回風中巷與膠帶輸送機一號小川風門。12時46分推第三趟車的王××和趙×準備通過風門返回時,推第四趟車的李××和李××從回風推過來兩台礦車,由翟××打開回風側風門,礦車通過後,由於車速過快,在無人開膠帶輸送機道側風門的情況下,礦車將膠帶輸送機道側風門撞開,正在開風門的王××及時躲開,而趙×則被礦車推倒,窩傷腰部,送集團公司總醫院確診為腰椎骨折。
事故原因:
1、班長李××工作安排失誤,安全責任不落實,對開第二道風門的人員沒有落實具體負責人,違章指揮。
2、違反推車工《操作規程》中:“推車通過非自動風門時,應先減速、後停車,再開門,通過後立即關閉風門,兩道風門不得同時打開,更不準用車碰撞風門”的規定,屬嚴重違章作業。
3、兩個單位職工共同作業,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掘準隊下料組長王××在開了兩次風門後進行其它作業,但沒有及時告知對方,造成相互間工作協調失誤,出現差錯。
4、工人在推車過風門作業過程中,相互聯係不到位。
應吸取的教訓和防範措施:
這起事故的發生說明我礦在職工按規程操作以及在軌道運輸管理上存在漏洞,讓事故鑽了空子,教訓十分深刻。
今後采取的措施:
1、立即對井下所有采用人力推車的巷道由生產科和科技中心進行一次全麵普查和軌道實際坡度測量,對坡度大於7‰的巷道,立即安排施工隊伍進行拉底調道,達到標準,否則嚴禁人力推車。
2、由安監處和培訓中心組織對井下各單位所有涉及推車工作的職工在井下進行現場培訓,繼續加強對職工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和現場考核工作,並把考核的重點轉移到實際操作方麵上。
3、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立即在全礦範圍內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特別是對一些平時看慣了、習慣了、認為在安全上不會出現問題的地點、環境進行重點排查。
4、增加安全檢查隊伍力量,保證對采區巷道、中巷運輸也要有安全檢查人員在現場監督檢查。
29、曉南礦“2005.3.1”運輸事故
2005年3月1日白班下午2時50分,安裝隊在W3705回風中巷調運車,一共調運四個煤鬥車,在過中巷靠近七層車場擋車器後,首車掉道,由副組長靜×處理,工人王××負責監護,由於起吊過程中,副組長靜×站位不當,沒有躲開車位,在車快上道時,車輪與鐵道卡住,造成車體悠動,將靜×右肩胛骨撞骨折。
事故原因:
1、靜×在處理掉道車時,因馬虎大意,站位不當,沒有躲開車位,加之其本人自主保安意思較差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在處理掉道車的過程中,未按礦規定找安監員及跟班幹部在現場指揮。
3、負責監護的王××經驗不足,監護不利。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嚴禁違章作業。
2、無論任何地點,在處理車掉道時,必須找安監員及跟班幹部在現場指揮。
3、調車作業前,必須加強對車輛及運輸路線的檢查。
30、曉南礦“2005.3.12”運輸事故
2005年3月12日16時20分左右,二水平南翼回風大巷,礦建隊507班二班人員接班後進行出矸調車作業時,在剛剛將矸石車從回風大巷小上山下部車場子拉出5米多的過程中,鋼絲繩刮卡到鐵道聯接板螺絲上,工人趙××在進行處理時瞬間被彈傷,造成右小腿骨折。
事故原因:
這起事故發生過程十分危險,在絞車運行過程中進行處理鋼絲繩刮卡,處理鋼絲繩刮卡位置到鋼絲繩距鋼絲繩雞心環最遠點隻有0.7米,僥幸的是事故發生點距離裏側對拉絞車較近,絞車司機及時打了停點,車輛沒有繼續滑行,否則後果十分嚴重。事故原因主要有:
1、趙××在絞車運行過程中違章進行處理被刮卡的鋼絲繩,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絞車起動前把鉤工裴××在掛鉤頭前沒有檢查絞車鋼絲繩的狀態,鋼絲繩在軌道外側在掛鉤頭前沒有及時處理,是引起鋼絲繩刮卡,導致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在處理鋼絲繩刮卡過程中,對鋼絲繩受力彈出方向判斷不足,站位不當。
4、回風大巷軌道防刮卡鋼絲繩設施不全。
5、對拉絞車在有一個絞車沒有掛鉤頭的情況下,就打點啟動絞車,作業管理存在問題,職工安全意識不強,無證上崗,經驗不足。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業務培訓和自主安全意識教育。
2、絞車運行前必須檢查絞車鋼絲繩狀態,不完好、位置不當不準啟動。
3、處理隱患問題應由專職人員或由有經驗的老工人、跟班幹部現場指揮,對處理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出預測並妥善處理。
4、各種保護設施、裝備必須做到齊全、可靠,完好。
5、在對人員進行搶救過程中,另外存在以下問題需要吸取教訓:
⑴現場急救措施不利,對人員進行了止血、固定包紮,沒有形成較好擔架。
⑵救護隊行動路線錯誤,速度慢,沒有按礦調度指令到現場搶救人員,而是在二水平材料暗斜井上部車場等待,造成搶救人員時間長。
⑶現場指揮人員沒有按最短路線安排人員升井,而選擇從二水平材料暗斜井升井(絞車提升)。
31、曉南礦“2005.4.29”膠帶輸送機事故
礦在“五.一”停產檢修期間,將W2膠帶輸送機運輸大巷一二部膠帶輸送機拆除,重新安裝一條強力膠帶輸送機。4月29日白班,皮帶隊負責一部膠帶輸送機機頭的拆除任務;掘準隊負責二部膠帶輸送機的拆除任務。掘準隊當把二部膠帶輸送機膠帶吐完後,卸首輪時先要將首輪吊掛固定,由工人宗×負責掛起重機,需站在一部機尾的擋煤板上掛起重機,掛完後下來的時候,站在了一部膠帶輸送機上,這時一部膠帶輸送機膠帶輸送機正在吐帶,副隊長李××在沒有與機尾發聯係信號的情況下,擅自反向點動膠帶輸送機,將宗×拉倒,卡在機尾處,造成C7棘突骨折,腰腹軟組織挫傷。
事故原因:
1、傷者本人違章作業,安全意識淡薄。礦裏已有明文規定:不準站在膠帶輸送機上作業。
2、皮帶隊作業時,沒有專人在機尾監護和進行信號聯係,另外兩單位之間同時交叉作業,沒有進行必要的橫向聯係,是發生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3、負責監護工作的張×,沒有起到監護作用。
今後采取的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嚴禁違章作業。
2、今後再有類似作業性質時,兩個單位之間要有專人聯係,相互配合,避免交叉作業。
32、小青礦“2005.5.15”運輸事故
2005年5月15日零點班,維修隊胡××班在N1-375主回往N12#山返重車(此運輸線路共有5台絞車)。2時20分,跟班幹部石××操作第三台絞車將20個重車從第四台絞車一鉤拉至第三台絞車後(拉車牌板規定重車拉車數為10個),石××去操作第二台絞車,負責第三台別繩的沈××在第四台絞車司機王××沒趕到第三台絞車位置的情況下,擅自將鉤頭摘下,從絞車擋板下方掏出鉤頭掛在車後(該台絞車是雙向絞車,從裏往外拉車是底出繩,向外墜繩是上出繩),自己操作第三台絞車墜繩給第二台絞車司機石××打點拉車,由於掏鉤頭時絞車繩沒抻緊,餘繩出套將沈××左腳勒住,沈××即打點停車,雙手閘住閘把,同時呼救。跟班幹部石××、絞車司機王××趕到後,將鉤頭摘下,救出沈××。
事故原因:
1、傷者沈××無證摘掛鉤、開絞車,違章作業,並且拉車前不檢查絞車排繩狀態,鋼絲繩有背結套,存在隱患也不處理,不按標準操作,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負責拉車的隊技術員石××安排工作不細,沒有把住現場安全關。
防範措施:
1、加強幹部、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持標準操作,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嚴格執行礦有關專職拉放車作業的規定,非專職拉放車人員嚴禁進行拉放車作業。
3、嚴格執行拉放車規定,作業前嚴格檢查絞車、鋼絲繩等安全狀況,嚴禁安全隱患不排除時作業。
33、曉明礦“2005.8.16”運輸事故
2005年8月16日7時10分,安裝隊蓋××小班在N2401回撤工作麵支架調向後拉掩護支架作業時,發生一起重傷事故。
N2401綜采工作麵共144組支架,從8月9日開始回撤,截至15日共調向94組。調向方法:在工作麵切眼支架調向處20米左右處安設回柱絞車,用以調向支架、拉掩護支架,支架采用回柱絞車、調向平台調向,使用回柱絞車將支架裝到滑板上,通過絞車、軌道運至拆裝硐室。
16日零點班調向5組,早7時10分,當班第5組支架調向後已運出工作麵,由於1號掩護支架向工作麵上幫傾斜,為了調正1號掩護支架,使用工作麵前三角點處的回柱直接拉1號掩護支架,並把工作麵調向回柱鋼絲繩通過掛在2號掩護支架右前柱的5T滑輪固定在1號掩護支架的左後柱上,在1號掩護支架即將拉到位時,支架前梁刮卡在木梁上,回柱絞車立即停止運行,當班長蓋××來到1號掩護架前的裝車平台處觀察情況時,1號掩護架前梁突然下降0.4米左右,與此同時掛在2號掩護支架上的5T滑輪突然解體,造成鋼絲繩彈出,打在剛進入觀察情況的蓋××右腿上,造成右腿骨折。
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長蓋××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在工作麵調向回柱絞車鋼絲繩受力的情況下,冒險進入鋼絲繩反彈危險區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1號掩護支架前梁突然下降,使掛在2號掩護支架上的5T滑輪突然受力導致損壞,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應吸取的教訓和防範措施:
1、嚴格按措施施工。支架調向作業時,人員一定要躲到鋼絲繩及滑輪、錨鏈損壞飛出打到其他物體反彈範圍之外。如需進入,必須在鋼絲繩完全鬆弛後,防止鋼絲繩或滑輪損壞反彈傷人。
2、今後支架調向處必須使用10T滑輪,已增加安全保險係數。
3、認真檢查調向鋼絲繩、滑輪以及固定錨鏈的完好情況,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切實做到“三不傷害”。
5、加強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及時製止違章行為。
34、小康礦“2005.8.19”運輸事故
2005年8月19日四點班,綜檢車間副主任耿×帶領本車間職工從S2S6工作麵111號支架開始回撤支架。當支架運輸車吊起108號支架後,準備將車放出平台拆液壓管、落運輸車腿,在支架運輸車尾剛下平台時,由於坡度突然變大,造成掛牽引絞車鋼絲繩滑輪的40T鏈子突然受力變大被拉斷,同時將用於二次保護的15.5毫米鋼絲繩瞬間拉斷,支架運輸車在重力作用下帶著鋼絲繩向下快速運行,站在105號架處的王××被鋼絲繩彈傷左小腿,造成腓骨骨折。同時絞車鋼絲繩被掛在93號架的滑輪磕斷,車跑至回順三角點鐵道頭,撞壞80N開關一台,將JD-25絞車離和手柄拉杆撞彎,25絞車電源電纜撞壞。
事故原因:
1、吊掛牽引絞車鋼絲繩滑輪的40T鏈子是舊鏈子,並且磨損嚴重
2、沒有按規定,在拉車前對吊掛牽引絞車鋼絲繩滑輪的吊點進行檢查
防範措施:
1、對所有用於起吊、吊掛用的40T鏈子進行嚴格檢查,杜絕磨損嚴重使用。
2、各類車輛運輸嚴格執行“五人連鎖”拉放車的有關規定。
3、加強職工“三大規程”教育,嚴格按照標準施工。
4、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定。
35、小康礦“2005.8.22”運輸事故
2005年8月22日14點30分,運輸區小班班長林××,帶領電車司機李××和司旗工孫××,準備把存放在西碼大巷水倉門前雙道中的一車架子用電瓶車頂出裝罐升井。電瓶車司機李××開電車,林××用∮2寸1.8米長鐵管一端支在電車碰頭前進方向左側,另一端支在架子平板車碰頭右角上,電瓶車頂著支架車在直道向前行駛了5米後,進入渡線道岔,在支架車剛過道岔時林××急忙去搬道岔,以免電瓶車掉道,在彎腰搬道岔時∮2寸鐵管因道岔處是彎道別勁崩飛,正好打在林××頭頂左側,造成顱骨骨折。
經現場勘察確認:由於林××違章頂車,在彎腰搬道岔時2寸鐵管因道岔處是彎道別勁崩飛,躲閃不及打在頭頂左側,造成顱骨骨折。
事故原因:
1、綜采大件運輸安全技術措施規定:抽出暫存在西碼大巷大罐道水倉處支架時,采用8T電瓶車在另一條軌道上用∮18.5毫米及以上的鋼絲繩扣與架子車連接,牽引通過渡線道岔,並在車輛運行兩側10米處設好警戒人員。林××身為有多年運輸經驗的班長,采用2寸鐵管支車,違反安全技術措施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一同作業人員,電瓶車司機李××、司旗工孫××在林××違章作業時,沒有及時製止,而是協助一起違章作業,導致事故發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林××等運輸施工,屬於零散施工作業,同時施工人員少,工作地點不固定,沒有安監人員在現場經常監督檢查,安全上失去了有效製約,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4、安全意識不強,麻痹大意,井下電瓶車頂車等經常違章行為司空見慣,熟視無睹,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在西碼大巷設14T回柱絞車,用於抽出暫存在西碼大巷大罐道水倉處支架,消除隱患。
2、加強零散施工作業、施工人員少、工作地點不固定這類人員安全管理。采取抽查、定期檢查相結合,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3、加強安全生產監察、檢查人員責任教育,對常見的違章操作現象,進行一次徹底排查,消滅“三違”行為。
4、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教育廣大職工嚴格按照“三大規程”作業,杜絕麻痹大意思想,消滅違章操作行為。
36、曉南礦“2006.12.15”運輸事故
2006年12月15日13時30分,掘進隊準備班當班將錨杆、錨索、鋼筋梯、托盤調運到工作麵裏側後,準備往出調運一輛空平板車。副班長張××先進行了清人,隨後把鉤工劉×發出信號,絞車司機卜××啟動絞車。
由於當班絞車纏繩較偏,掘進隊502班的局扇工賈××便主動用木拌幫助別繩(在距絞車右前方不足1米位置),當絞車通過上部擋車器後,絞車司機繼續向上提車逐漸進入彎道,副班長張××看到情況喊叫停車,但絞車沒有停下,這時別繩勁過大,賈××不能自控被帶倒,絞車司機慌亂中誤操作沒能停住絞車,致使賈××左臂被鋼絲繩壓在滾筒沿上,一旁喊叫停車的副班長張××迅速跳過去按下了絞車停止按鈕,此時賈××左臂已經受傷,平板車也已掉道(距傷者1米左右)。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⑴掘進隊準備班絞車司機卜××違章操作,未製止非本工種人員賈××參與調車作業,在絞車本應停車換鉤頭位置沒有停車,而繼續在彎道提車,且在發生突發問題時慌亂錯將離合當製動閘誤操作,致使發生傷人事故。
⑵傷者賈××安全意識不強,本是掘進隊502班看護局部通風機人員,不應參與非本工種職責的準備班調運車作業,且用木拌別繩,屬違章作業。
⑶把鉤工與絞車司機之間操作聯係違章,當絞車通過上部擋車器後,拉運車輛繼續上行,而把鉤工卻違章在車後方,且未能發出有效信號製止車輛運行,違反操作規程。
⑷絞車滾筒出繩中心與軌道中心不一致,且無調偏設施。
2、間接原因
⑴違反調運車“五人”連鎖規定,未征得安檢員同意且安檢員也未在“五人”連鎖記錄上簽字就進調車作業。
⑵沒有嚴格按指定地點更換鉤頭。
⑶違反“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未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調運車作業工序流程錯誤,在車輛過擋車器後,把鉤工位置沒在車前位置而在車後,沒能發出有效信號。
⑷業務科室、跟班幹部、安檢員未能按斜巷調運車有關規定,對調運車實施嚴格管理。
3、本質安全原因:
現場未認真按規定執行調運車“五人”連鎖規定,作業人員作業流程存在錯誤,未執行人員、設備定置管理。
事故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教育,嚴格按章操作,禁止非本工種作業和非標準作業,杜絕違章作業行為。
2、全麵強化調運車“五人”連鎖製度的落實及檢查,未經安檢員檢查連鎖不準調運車。
3、舉一反三,查找各係統工序流程,做到閉合管理。在調運車上嚴格“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定,對設備位置、人員作業位置、更換鉤頭位置、工作程序進行嚴格明確。
4、嚴格定置管理,嚴格調運車輛在指定更換鉤頭區域地點。
5、對偏中心運行的絞車進行調整,規範調偏行為。
37、大興礦“2006.3.25”運輸事故
2006年3月25日零點班,掘準隊在N1E702回順調運液壓支架。5時30分,從630米雙道返出3個空平板車,到300米處的雙道處,由300米雙道換鉤頭,拉一車ZZ5600型頂梁大柱。5時50分,車拉到600米處時,把鉤工李××發現鋼絲繩刮在雙道岔心子護軌上,於是打點停車,在處理時被鋼絲繩彈傷左腿,送醫院診斷為:左脛骨腓骨骨折移位,住院治療。
事故原因:
把鉤工李××處理鋼絲繩時站位不當,站在鋼絲繩合力方向上被彈傷,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拉車前應檢查好鋼絲繩狀態,處理好後再拉車。
2、處理鋼絲繩刮卡時,人員要避開合力方向。
3、加強工人安全技術培訓和操作規程學習,強化標準作業。
38、小康礦“2006.4.21”運輸事故
2006年4月21日零點班,南二南四運順掘三翻棚茬上班交班時已將底梁回完,剩3節頂梁沒回。由於棚子是注混凝土比較堅固,周圍無縫隙,無法綁大鏈,2時40分,趙××(此處施工負責人)將大鏈兩側環分別上在舊棚卸完卡板的卡勾上,然後分別上緊螺絲固定。司機胡×(傷者)站在回柱絞車左後側5米處開動回柱絞車,將一側卡勾螺絲杆拉斷,隨即鋼絲繩勾頭從大鏈中抽出彈回打到司機麵部,造成其鼻骨和上下頜骨骨折。
事故原因:
1、傷者沒有撤到10米警戒線以外,安全距離不夠,違反作業規程作業。
2、傷者在回柱絞車拉不動時沒能及時停機,操作不當。
防範措施:
1、加長回柱絞車遠方啟動開關控製線,人員要在舊棚處躲避以免勾頭回彈傷人,同時警戒距離詳細規定。
2、回柱絞車回棚時,勾頭采取二次保護措施。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杜絕違章操作現象。
39、曉南礦“2006.9.2”運輸事故
2006年9月2日新一班,預備隊在W3-417進行液壓支架安裝工作,當班副班長劉××帶領12名工人進行工作麵支架調運及安裝工作。早7時左右,當班安裝的第三組支架已經抱架完畢,但由於支架抱過位,需要向回調300mm左右,劉××安排趙××將後三角點SDJ-20絞車繩頭用圓環鏈和聯接環拴在抱架子時拴在支架龍門架上的另一掛圓環鏈上,之後劉××站在距支架上坡(機尾方向)6米左右處的下幫棚腿與輸送機之間指揮,清淨人員後發出絞車啟動信號,絞車緊繩後將原來拴在支架龍門架上的圓環鏈的聯結環的螺栓拽脫扣,將聯接環掰開,造成SDJ-20絞車繩頭反彈,繩頭反彈撞擊底板,帶起浮石飛出,將正蹲在上下幫棚腿之間準備撿起重機的姚××礦燈玻璃罩擊壞、左胳膊和眉骨擊傷。
事故原因:
經事故追查,事故現場慢速絞車鉤頭上的一組鏈子連接完好,而綁在支架龍門架上的一組鏈子的聯接環螺絲脫扣、聯接環斷裂。
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麵:
1、由於綁在支架龍門架上的鏈子的聯接環受SDJ-20慢速絞車牽引損壞,導致鋼絲繩鉤頭回彈,同時將底板矸石硬物擊起,是引發事故直接原因。
2、慢速絞車作業區內人員躲避在兩棚腿中間位置,沒有嚴格按措施規定執行,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拴鏈人趙××在絞車啟動前沒有仔細檢查龍門架上聯接環位置,使聯接環處於龍門架棱角位置。
4、傷者姚××對所處危險認識不足,自主保安能力差,慢速絞車啟動後,違反規程進入兩棚腿中間向外探出頭部與左臂取起重機。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強化作業規程學習、落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做好安全防範。
2、為防止聯接環損壞,禁止用聯接環連接鏈子的中間環,禁止使聯接環處於棱角處,同時嚴格專人進行掛鏈及連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作業處理。
3、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嚴格按措施規定進行作業,將人員清至安全區域,啟動絞車後不準從事其他作業。
40、曉南礦“2007.10.29”運輸事故
2007年10月29日白班綜掘一隊在W3713回風中巷調運綜掘機轉載機件,當調運最後一車轉載機件時,車下放到距下把勾地點30米左右時,車卡在W3713回風中巷的中心頂柱上。絞車司機王××發現運行中鋼絲繩突然鬆弛,立即停離合,帶緊閘。判斷可能有刮卡。用語音打點機聯係接車的常××找人處理,常××喊來電鉗班長劉××處理,劉××叫李×帶上鎖車繩扣與他一起去處理。常××安排下把勾工韓××打變燈點,變綠燈後劉××與李×去處理。到現場後劉××將車鎖好後,發現礦車側麵花車用的緊線器連接大環立卡在中心頂柱上,造成車不能下放。劉××就去找拌子準備處理,這時李×就用扳手鬆緊線器,大環鬆動,車向下滑動撞在李×左小腿上。造成左小腿受傷。
事故原因
1、鎖車後,鋼絲繩鬆勁、鎖車繩扣未完全受力,傷者未排除隱患違章站在車下方處理刮卡車,導致車下滑後自身受到傷害,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鐵道與中心頂子距離近(最近距離280mm),並且中心頂子一側鐵道偏低,造成花車鏈連接大環卡在中心頂子上,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李×處理刮卡車時沒有人員進行監護,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防範措施:
1、在調運車之前應詳細檢查調運路線,及時處理不安全隱患,然後再調運。
2、嚴格按照措施規定的處理刮卡車的方法處理刮卡車,嚴禁單人獨崗作業。
3、加強對職工安全預知、危險辨識教育,提高防範意識。
4、嚴格按措施施工,認真執行好“三項製度”。
5、加強井下習慣性“三違”的排查,堅決杜絕習慣性“三違”。
41、大隆礦“2007.4.11”運輸事故
2007年4月11日四點班,綜維一隊跟班副隊長劉××安排組長張××帶領高××等3人在W1902邊切進行回收工字鋼棚工作。接班後,由於用於回收用的SDJ-14型回柱絞車距離回棚茬較近,不利於回收作業,於是張××便帶領3個人首先進行向外移運回柱絞車的工作。
施工人員將回柱絞車鉤頭固定在頂板4根錨杆上,然後點動回柱絞車采用自拉自的方法向外爬移回柱絞車。約17時45分左右,當回柱絞車爬移至邊切雙道外道岔處時,回柱絞車自帶的一掛基礎鏈條(400輸送機鏈條)的端環恰好掛在道岔幫道的道頭上,形成了絞車前移的阻力。當時跟隨回柱絞車操縱壓扣的司機張××沒有發現絞車受到阻力,繼續點動壓扣,回柱絞車在牽引力與前端阻力的作用下,尾部向左擺動,站在回柱絞車左側操縱壓扣的張××躲閃不及,右腳被擠在絞車底座尾部與軌道間,致使右腳骨受傷,經總醫院確診為右腳右側內外踝骨骨折。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移絞車作業前對安全環境觀察不細,沒有提前將回柱絞車基礎鏈條摘掉,導致絞車前移受阻,定置管理不到位。
重要原因:安全措施中移動絞車方式錯誤,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第445條“井下不得帶電搬遷電氣設備”規定;傷者組長張愛民違章操作,緊隨絞車操縱壓扣,違反了措施中“應在絞車後方大於5米外進行操作”的規定。
間接原因:
1、作業聯保體成員沒有及時發現絞車受阻,也沒有對違章行為進行製止。
2、措施編製、審批存在錯誤,對移設絞車的操作工藝違反《煤礦安全規程》沒有糾正。
防範措施:
1、編製安全措施時,嚴禁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
2、加強對作業環境的安全確認,及時清理障礙物。
3、安全聯保體必須起到安全聯防作用,成員之間做到互相督促。
4、加強對職工安全意識的培養和教育,自覺抵製違章操作行為。
42、曉明礦“2007.4.12”運輸事故
2007年4月12日白班,掘準隊下料組在組長段××的帶領下,在S3N翼80米下山執行放車作業。在放完第一鉤車後, 13時40分開始放第二鉤車。把鉤工田×將JD-55絞車鉤頭掛了四個重車(一平板車膠帶輸送機、2叉車錨杆、1鬥車H架),絞車司機孫××負責開JD-55絞車。此時,組長段××用JD-11.4絞車牽重車,車頂到變坡點前方臥式阻車器到位後,立即打停點,停車。此時,安檢員劉××聽到停點後,誤認為車輛到位,不再動車了,就從巷道左側的硐室內出來,準備最後檢查一次車輛的連接情況。這時把鉤工田×發現,頭車頂到臥阻上,打不開臥式阻車器,隨即傳了4個點,欲將車稍微牽回300mm左右,以便打開阻車器。絞車司機孫××聽到點後,立即拉車。此時,安檢員劉××正走到軌道中心處,JD-55絞車鋼絲繩鉤頭處有約1.0米餘繩瞬間繃緊,彈到劉××左腳及右小腿上,將其彈倒。此時,在JD-11.4絞車附近的段××和絞車司機孫××同時發現劉××摔倒,立即停車,上前查看,並立即護送其升井,送往醫院治療。經醫生診斷,劉××腰椎第4節骨折。
事故原因:
1、安檢員檢查程序不對,自主保安能力不強,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把鉤工、絞車司機在拉車前,沒有認真觀察作業地點環境情況,是這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防範措施:
1、礦將加強機電運輸管理,絞車司機、把鉤工必須嚴格執行“口令複述製”和“工序動作獨立完成製”及斜巷拉放車的有關規定,嚴格按操作規程標準操作。
2、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安全觀,努力提高職工業務素質、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3、堅持從嚴管理,從重處罰,以狠反“三違”、非標作業為中心,加強安全監察的精細化管理,杜絕崗位違章作業,消除事故隱患。
43、大興礦“2007.4.6”運輸事故
2007年4月6日四點班,運輸一隊帶班隊長杜××、組長彭××、絞車司機黃××、翻罐工馬×在一套矸石山進行翻矸作業,18時10分主車上行至翻矸架尾10米處時,因外繩上道將主車墊掉道,杜××與彭××、黃××、馬×一起上山處理掉道,安監員孫××現場監護。19時10分處理完畢後,為防止外繩再次上道將主車墊掉道,杜××安排彭××、馬×在距翻矸架100米處掛一個調繩滑輪,他與其餘人下山取滑輪。19時30分,杜××取來滑輪掛在返回山下的主車上後,打點主車上行,副車下行,此時馬×站在安裝滑輪處的北側護坡人行道上,彭××在馬×斜上方20m處的南護坡用信號指揮絞車。馬×隻注意上行的主車,而沒有注意下行的副車,站位距鐵道較近,當副車靠近時,緊急側身躲避,被腳下一根道木絆倒,馬×迅速用手拽住副車側翻控製鏈,被車拖動的同時,身體靠向車體,右大腿緊貼車輪,車輪將其右大腿處的褲子輾入軌道,聽到馬×喊叫聲後,彭××迅速打點停車,馬×被拖出1.5米停下,在被拖動過程中,身體與車輪、底板摩擦、碰撞,造成右髖骨、右大腿、左小腿軟組織挫傷,回家休養。
事故原因:
1、在車輛運行期間,坡道人員沒有撤出,跟班幹部、班組長違章指揮,集體違章作業。
2、馬×精神麻痹,車輛運行前對站位沒有進行安全確認,顧前不顧後,毫無安全意識。
3、跟班幹部在作業前對翻矸架偏斜容易掉道的隱患沒有進行排查和處理,安排坡道留人作業的特殊情況下,也沒有交代臨時口頭安全措施。
4、組長彭××與馬×為同一聯保體,在打點放車前對馬武的站位沒有確認,沒有起到安全提示安全互保的作用。
5、矸石山處理掉道車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沒有明確行車期間坡道禁止有人,作業人員對潛在的危險因素缺乏辨識。
6、1套矸石山即將停止使用,運輸區存在短期糊弄思想,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翻矸架向南略有偏斜,導致主道的外繩上道,車輛容易掉道,帶來安全隱患,同時矸石山兩側護坡人行道凹凸不平,不利於人員躲避。
7、安檢員現場安全監督不到位,執行安全規定不嚴肅。
防範措施:
1、運輸區製定矸石山處理車輛掉道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對車輛運行期間禁止任何人員在坡道內逗留進行明確規定,定期貫徹,嚴格執行。
2、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尤其是跟班幹部、班組長的安全意識,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危險因素進行辨識、預知,提高自保、互保能力。
3、運輸區加強矸石山坡道及翻矸架軌道的調整,保證平、直、穩、實,消除各種掉道隱患。同時對兩側護坡人行道進行平整。
4、安全確認和職工聯保作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須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認識,不能走形式,要落實到實際工作中,真正起到保障安全作用。
5、各單位將此事故為案例,對全礦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舉一反三,查找規定、措施執行上,設施、設備安全性能上,人員操作行為上,環境的安全條件上存在的隱患,對習慣性的做法、操作程序進行預知預想,揭擺潛在的各種隱患,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
44、曉南礦“2007.8.10”運輸事故
2007年8月10日白班,綜掘三隊下料班在西三713膠帶輸送機中巷調運掘進機配件,調車處巷道坡度為6度,首車為裝有掘進機本體的平板車(所有輛車均前一天從工作麵調到膠帶輸送機中巷,每車首尾用鋼絲繩扣鎖在鐵道上),其中單車上方繩扣受力。
9時50分,在調運該車時,按照措施每次調運一車,作業人員首先掛好絞車鉤頭及二次保護,將車向上微提由劉××打開首道鎖車繩扣,因發現該車重心偏移,準備用原首道鎖車繩扣進行花車加固處理,為保證施工安全準備讓下端繩扣及絞車鋼絲繩同時受力,在車下放時,礦車後端受力,前輪發生掉道,鋼絲繩偏移兜在距車上方3米外的劉××左腿膝關節處,當時觀察無外傷,本人自述有些痛,於是傷者自已走回升井、洗澡、回家後,經醫院X光檢查無內傷。
在家休息三天後,傷者到醫院經磁共振檢查診斷為韌帶挫傷。
事故原因:
1、礦車下放時,因礦車裝車時重心偏向後側,當後部鎖車繩扣吃勁後,礦車前麵受慣性作用高起掉道是發生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傷者站位不當,對礦車掉道後鋼絲繩可能發生位移的範圍估計不足,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是這次受傷事故的間接原因。
3、處理礦車重心偏移方式不當是這次受傷事故的本質安全原因。
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肓力度,認真對存在的危險進行排除、確認後,方可施工作業。
2、加強自主保安意識,嚴格按有關規定作業,調整車輛人員必須躲避到鋼絲繩波及範圍以外。
3、加強對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職工素質和技術水平。
45、大明礦“2007.8.19”刮板輸送機事故
2007年8月19日中班,大明礦刨煤隊付×小班當班出勤12人,當班安排5人在機頭位置打硐室,班長付×帶領3人在回順搞標準化並對工作麵內有自降的支架打木點柱。搞完標準化後,付×安排2人去機頭擴幫鬆梁頭,自己帶領工人崔×負責對有自降現象的支架進行打點柱維護,采用工作麵輸送機運料,並對崔×交代如接不下來就停電閉鎖,但未按措施要求安排監護人。20時05分,付×兩人已打完5組支架10棵點柱(因距機尾較近,10棵點柱均為兩人扛進去的)。當在打69、76兩組支架點柱時,因距離較遠,付×安排用輸送機將4根木料運進工作麵,由付×在機尾下料,崔×在工作麵接料。付×先將2棵支柱運到位後,又將餘下2棵支柱放在輸送機上拉入工作麵。待木料拉到70—71號支架時,崔×停電閉鎖接了前2根木料,在接第3根木料時,崔×違章作業,在輸送機沒有停電閉鎖的情況下卸料,用左手抬起木料前端,由於圓木較重,圓木後頭沒有及時抬起,輸送機刮板將圓木支起,把其左手支在圓木和71號支架前梁下,造成左手中指、無名指和小指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1、崔×在卸最後2根圓木時違章作業,沒有按措施規定對輸送機進行停電閉鎖(停電閉鎖位置在70號支架處),在正在運行的輸送機上卸料,是造成自身傷害的直接原因。
2、班長付×違章指揮,沒有執行作業規程中必須安排一人監護、在輸送機停電閉鎖的情況下卸料的規定,沒有按規定安排監護人員,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刨煤隊在班前會上工作安排不細,沒有對運料工作作業過程和安全注意事項進行安排和要求,超前預防不到位,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4、刨煤隊平日對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力度不夠,造成個別作業人員安全防範意識薄弱,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的各項規定和要求,杜絕違章作業行為,避免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
2、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安全指揮,合理安排工作任務,認真執行“三三整理”、安全確認製度,強化職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監護,保證安全生產。
3、充分發揮值日安全員和安全聯保人員的監督、把關作用,發現違章行為,必須立即進行製止,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4、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進一步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46、大平礦“2007.9.13”膠帶輸送機事故
2007年9月13日下午15時30分,運輸隊膠帶輸送機檢修鉗工班長玉×帶領鉗工祖×在S2膠帶輸送機下山巡檢,當巡檢到300米處時,祖×發現膠帶輸送機下托輥軸上纏繞著金屬網的鐵線刮膠帶輸送機。當時膠帶輸送機正在運行中,他在用鉗子往出拽鐵線時,右臂不慎接觸到底帶,被正在運轉的膠帶輸送機,帶入膠帶輸送機和下托輥之間,玉×發現後立即拉下相距5米處的沿線停車開關,膠帶輸送機停止後將其手臂拽出,到醫院檢查確診為右臂尺骨骨折。
事故原因:
1、祖×本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檢修時注意力不集中,檢修膠帶輸送機時,沒有將膠帶輸送機停氣,這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班長玉×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職責,檢修前沒有認真執行崗位安全確認,這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思想。
2、在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停氣,嚴格執行本崗位的操作規程。
3、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在檢修時,必須設監護人。
4、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進一步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五、放炮事故
1、大明一礦“1994.12.26”放炮事故
1994年12月26日20時,大明礦613采煤隊在東三西六炮采工作麵作業時,驗收員在放炮後告訴放炮員劉×有剩餘的殘炮,但由於放炮員劉×安全意識差,在沒有找到殘炮腳線的情況下,沒有通知任何人,導致打眼工黃×在打眼過程中將殘炮引爆,造成黃×雙眼和麵部崩傷。
事故原因:
1、放炮員劉×安全意識差,在沒有找到殘炮腳線的情況下,沒有通知任何人,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打眼工黃×自主保安能力低,在打眼前沒有認真檢查是否存有安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現場跟班幹部、班組長安全管理和檢查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放炮員放炮後如出現殘炮現象,必須及時通知班組長和打眼工,並按規定處理殘炮。
2、打眼工在打眼前必須認真檢查現場情況,待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打眼放炮。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素質。
2、曉南礦“1999.11.26”放炮事故
1999年11月26日9時45分,巷修隊二班在W2四層集中上風眼和回風中巷翻換棚,回風中巷側由馬××小組負責,此側頂板已挑完、刹好,但下麵貨較多有1.5米左右高,由於沒有空車,即進行折貨找柱窩,找出柱窩見不夠深,於是組長馬××決定進行打眼放炮,現場放炮員董××在入風側距打眼地點10米左右密閉處,打眼位置在翻過貨的回風側,打完炮眼後,組長馬××安排裝藥放炮,副組長付×從貨上爬過去,首先從放炮員處將雷管、火藥遞給馬××,之後又從放炮員處將母線捋開遞給組長馬××,隨後到放炮員處,放炮員說“你先把炮線捋出去吧”,付×即拉著炮線往外走,此前副組長付×已將回風側警戒派出(由張×擔任),付×將炮線拉到位(集中上風眼側擋車器處),約2分鍾,放炮員也捋著母線到了,吹了三聲哨,放炮員隨即擰動了放炮器,之後即聽見裏麵喊“來人呐”,付×等人立即跑過去,發現組長馬××仰麵躺在地上,麵目血肉模糊(現場血跡距炮窩3.2米),經搶救,馬××被送往局總院,當日右眼手術摘除。
事故原因:
1、放炮員嚴重違章作業,不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度,不進行自聯自放,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組長違章連炮、副組長在人員沒有撤淨的情況下,違章拉出放炮母線,且在放炮員吹哨放炮時,誤以為組長去另一側放炮員處,這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3、隊幹部對違章行為熟視無睹,管理不到位、現場檢查不到位是事故的原因之一。
編者按:現放炮管理執行“一炮四檢” 、“四人連鎖” 製,並且在放炮警戒上執行“去二回一” 的規定。
3、大興礦“2000.2.24”放炮事故
2000年2月24日白班,選煤廠、救護隊聯合清選煤廠成品倉,11點20分,救護隊書記孫××接到倉上電話放倉,放完後,關好倉嘴。通知選煤廠專門負責放倉工作的那××撤出要放炮,那××問倉嘴是否留200mm,孫××說不留,那××剛走兩步炮響,被放炮震動下的倉壁水泥片打傷頭部,送公司醫院治療。
事故原因:
1、救護隊書記孫××在放倉人員未撤到安全地點就通知放炮,救護隊隊長王××未接到準確回答就放炮,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措施貫徹不到位,選煤廠沒有認真貫徹措施,使其安全管理不到位。
3、兩家作業協調不利。
防範措施:
1、應嚴格執行放炮的有關規定,確保所有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2、嚴格按措施施工,並對措施進行嚴格貫徹,不留死角。
3、在有兩家以上的作業現場,要有專職的協調人員,防止相互間不通氣,造成意外事故。
4、小青礦“2003.3.14”放炮事故
2003年3月14日白班,通風隊付××、裴××、孫××負責安設W13#上山風門。14時30分,班長付××到礦建隊W1-447回風眼上借鍬,準備釘第一道風門,當時礦建隊工作麵有5、6人作業,付××問:“你們還放炮不?”有人說:“都幾點了,不放了。”付××拿鍬走時,叫瓦檢員去協助釘風門。14時45分,當裴××踩在關著的右扇風門橫帶上釘上三角子時,忽聽一聲巨響,放炮的衝擊波將右扇風門衝開,把裴××撞傷。
事故原因:
1、礦建隊未執行集團公司“一炮四檢”、“四人聯鎖”的放炮製度,在瓦檢員不在現場的情況下擅自違章放炮,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通風隊在安設風門時沒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中防止風門突然開啟的規定,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3、通風隊班長付××在沒有和礦建隊幹部共同確認清楚施工地點是否放炮的情況下,就安排瓦檢員和他一起去處理風門。
防範措施:
1、放炮時必須認真執行“一炮四檢”、“四人聯鎖”放炮製度,否則不許放炮。
2、嚴格按《作業規程》施工、作業,釘風門時搭好作業平台,並設好警戒,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多家作業時,由雙方施工負責人相互勾通、協調、安排好現場的安全工作。
5、大明礦“2006.12.15”放炮事故
2006年12月15日12時許,大明礦綜掘二隊第一遍炮打了40個眼,第一次放炮聯了31個眼;7個頂眼、2個頂幫眼沒聯。放炮後,班長劉×、放跑員丁×、安監員孟×、瓦檢員梁×四人進入工作麵檢查爆破效果和頂板情況,準備放第二次炮。班長劉×、放炮員丁×在檢查中發現中間3個頂眼,每孔掉落1個藥卷,班長劉×想在第二次放炮中將右側硐室底跟岩石突出部分處理掉,便向放炮員要了一枚雷管、三個藥卷,自己將雷管腳線短接後裝配了一個引藥,將另兩個藥卷放在底板上,又向放炮員要了一枚雷管,放炮員將第二枚雷管腳線短接後交給劉×,劉×把已裝配好的引藥和第二枚雷管一同握在左手中。放炮員去掌子頭將震落的藥卷餘孔填加黃泥。12時15分,現場3人突然聽到一聲炮響,大家急忙轉身查看,發現班長劉×蹲在硐室門口,右手握著左手腕,左手被崩掉。
事故原因:
1、劉×在接過第二枚雷管轉身去裝藥過程中,雷管腳線可能刮到了底板岩塊,被拉拽引爆,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放炮員沒有親自裝配引藥,班長劉×在裝配引藥工作中操作不規範,沒有在安全地點加工引藥,在思想上有重生產、輕安全現象。
3、班長劉×不應將加工好的引藥和單獨雷管握在一起,腳線在裝藥前提前打開,造成落地,刮到了底板岩塊,被拉拽引爆,引起引藥爆炸,加劇了危害威力。
4、作業人員沒有認真執行“一炮四檢”和“四人聯鎖”製度,安監員、瓦檢員沒有嚴格監督作業人員裝藥的全過程。
5、施工單位作業規程違反掘進巷道放炮必須一次起爆的規定,改為兩次起爆,增加了在第二次聯炮中的危險因素。
6、對爆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力度不夠,使爆破作業人員對火工品的安全性能知識缺乏了解、掌握不夠。
防範措施:
1、放炮員必須親自裝配引藥,嚴禁其他人員替代。
2、放炮員裝配引藥必須在安全的指定地點進行,必須設柵欄、掛牌,並懸掛火工品使用說明書,實行定置管理,在放炮員裝配引藥過程中其他人員嚴禁入內。
3、掘進巷道放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次爆破的規定,嚴禁二次起爆。
4、放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四檢”和“四人聯鎖”製度,安監員、瓦檢員必須嚴格監督放炮作業的全過程。
5、加強全礦爆破工對火工品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並對爆破工進行全員考試,使所有爆破工熟練掌握火工品的安全知識,做到安全操作,確保萬無一失。
六、其他事故
1、大興礦“1991.12.5”墜落事故
根據1991年12月5日下午開拓區清理北一-578集中煤倉的緊急會議精神,七O八隊於12月6日零點班開始清倉和人工出矸。6日白班,該隊根據零點班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白班開始清除煤倉內觀察孔下所有浮貨。當班在清理時,由於有經驗的老同誌較少,副隊長李××因耽心其它同誌清倉出危險,就親自到煤倉中清貨。當時應采取的措施是:由觀察孔放繩子下去,把清貨人員係好,同時找好適當位置(較安全的一側),由上往下清。由於當班未來得及帶大麻繩,又考慮工期限製,為趕進度,於是就采用1寸膠管代替麻繩作為保險繩,又因為一節膠管不夠長,就把兩節膠管用8#鐵線捆接。
11時50分李××係著膠管在清倉過程中,觀察孔對側部分貨掉下,其閃到觀察孔一側,同時該側貨又掉下一部分,李××在躲閃過程中,膠管由連接部位斷開,使其掉入煤倉下口礦車內,落貨將其擠傷,造成右大腿骨折和臂小骨骨折。
事故原因:
受害者是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者。盲目冒險,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關係,任何情況下不許盲目冒險作業。
2、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各級領導必須認真落實,條件不具備,現場措施不得力,不許強行作業。
3、在清倉作業中,必須佩帶安全繩和安全帶,不許用其它物品代替。
4、進一步發揮群監員作用,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要嚴格製止。
2、大興礦“1991.2.10”墜落事故
1991年2月10日四點班,在南五采區404工作麵施工的掘進三隊工人王××,為提前升井,於21時許來到25度下山車場,這時見到一列裝完的煤車,就蹬乘在最後一節煤車裏,為逃避安監人員檢查,將礦燈關閉,藏在煤車裏麵。本列車一直開到了卸載坑,將其卸入主井煤倉。這時正趕上運輸區機車隊的班長張××走到卸載坑附近,聽到微弱的呼救聲,於是立即趕到運輸配車室,打電話彙報給礦調度,通知主井不能再提升了,卸載坑掉人啦。然後張××又找了幾個人,拿著軟梯到卸載坑垂下去,蹬梯下去救人,並派人監護,堵住後麵開來的列車,幾個人迅速將被煤埋了半截的王××救上來,避免了一次重大人身傷亡事故。
事故原因:
掘進工人王××為圖省力,早升井,置礦裏嚴禁扒乘煤車之規定於不顧,有意逃避安監人員檢查,偷乘煤車,闖關過卡,造成卸入煤倉、險些喪命的嚴重後果。王××違章扒乘煤車是造成這起重大未遂事故的主要原因。
王××既不了解拉煤列車的運行規律(中途不停車,而且到卸載坑還要加速),又不清楚三噸底卸式礦車的卸煤工藝(列車通過卸載坑自行卸車,列車一過就卸完了)。致使王××卸入煤倉,如不被及早發現,必死無疑。
防範措施:
1、重申任何人得扒、乘、跳煤車,違者重罰。
2、向全礦職工宣傳三噸底卸式礦車的運行和卸煤工藝,使人們認清扒乘煤車的危害性及嚴重後果。
3、加強安全監察,安監員要全方位、全過程地抓好安全,杜絕扒、乘、跳煤車現象繼續發生。
4、加強運輸管理,整頓運輸秩序,司機司旗要切實負起責任來,發現有人扒、乘、跳煤車,要立即製止,和各種違章行為做鬥爭。
3、曉南礦“1999.5.12”事故
1999年5月2日巷修隊二班在南二一部膠帶輸送機道進行翻換棚施工,白班由工長秦××、組長馬××等4人為一組,負責翻換棚1架,中午翻換棚施工結束,幫頂刹完,但舊棚中心頂子未拔,3根舊腿沒抬。12時40分由秦××與另外二人向外抬舊腿,馬××負責拔中心頂子。馬××先清挖了中心頂子柱窩,而後用人力拔,沒有拔動,這時班書記黃××見馬××未拔動頂子,便與馬××一起拔,由於兩人用力偏下,加之用力過猛,拔出頂子後,頂子上部傾倒,將二人壓倒,馬××未受傷,黃××左小腿脛骨和腓骨骨折。
事故原因:
1、黃××與馬××自主保安能力不強,二人拔出頂子後沒能及時扶住頂子上部,致使頂子傾倒,作為班領導和組長沒能及時發現並處理安全隱患。
2、施工拔頂子時,沒有使用起重機拔拽。
防範措施:
1、全隊幹部職工要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和自主保安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領導幹部要能及時發現並排除隱患。
2、班前會安排工作要詳細具體,以安全工作作為重點內容。
3、拔頂子、棚腿等使用起重機或慢速絞車等辦法。
4、曉南礦“2000.10.8”事故
2000年10月8日零點班,綜維隊組長關××帶領李××和張××在S2-707回順刮板輸送機道翻換棚,李××和張××在刮板輸送機裏幫立完第一個腿子後,用拌子把腿子別住,當李××和張××二人立第二個腿子時,第一個腿子滑出 ,把李××的左臂夾住,造成其左臂橈骨骨折。
事故原因:
1、幹部安全責任心不強,安全工作安排不到位。用拌子別腿子,無疑是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了不安全隱患,這一過程中跟班幹部、工班組長沒有對這一細節給予重視和安全安排。
2、職工安全思想意識淡薄,自主保安能力不強,以致自釀苦果。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意識教育活動。
2、加強職工自主保安能力的教育。
3、認真開好班前會,對安全工作做到詳細安排。
4、給對棚時,第一個棚腿施工後,必須用鐵線等設置有效的防倒裝置。
5、曉南礦“2000.11.15”物體打擊事故
2000年11月15日21時40分,綜一隊端頭工陳××接班後準備前缺口工作中,在回收運順三角點軟幫單體,由於單體受幫側壓作用,卸壓後造成單體反彈,由於陳××距回收的單體較近,被單體彈到頭部 ,經醫院診斷為顱骨骨折。
事故原因:
1、受傷者本人對施工現場觀察不細,對可能回收單體由於側壓作用反彈傷人估計不足。
2、由於當時采煤機向前割煤做缺口較急,忽視了安全生工作。
3、單體受幫壓作用,回收單體時,采取措施不當。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作業前對施工作業地點的安全狀況要認真檢查。
2、作業前如幫側壓有勁,應事先鬆幫,減輕單體受幫壓狀況,再回單體 。
3、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教育,增強安全工作意識。
6、大興礦“2000.7.20”墜落事故
2000年7月20日零點班,煤掘一隊工人齊××到達南五采區後,因腹痛,便就近直接闖入南五采區七層膠帶輸送機尾上風眼上口(該上風眼上下均設有柵欄)大便,導致其從12米高的上風眼掉下致傷的嚴重事故。該人擅闖柵欄,缺乏最起碼的安全生產常識,影響極壞。
事故原因及應吸取教訓:
1、從這次事故反應出本隊安全管理上有漏洞,按規定由班組長帶隊集體行走,可是齊××當班是否下井誰也不知道,隊領導、跟班幹部、班組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安全教育工作應加強,要有班前會經常講,反複講。隊長、書記、技術員對安全教育負有責任。
3、齊××違章闖進柵欄,從12m高上風眼掉下,缺乏起碼的安全常識。
7、小青礦“2001.1.14”事故
2001年1月14日白班,由組長李××帶領孫××等三人,在運順轉載機段打超前支護、拉底。15時45分,在上最後一棵圓木梁、打中間單體支柱時,因圓木梁解凍皮滑,受力後發生滾動,導致上幫兩棵單體相向傾斜,擠到正在掛防倒鏈的孫××左小指上,造成左小指末節開放性骨折。
事故原因:
1、孫××自主保安不好,超前防範意識不強,在沒弄清上幫工作情況時,就擅自去下幫掛防倒鏈。
2、組長李××責任心不強,在下幫有人作業時,違章打單體。
3、臨近下班時間,作業人員精力不集中。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意識和能力。
2、施工過程必須設專職頂板(安全)負責人,監護作業的全過程。
3、加強交班前等薄弱時間段的安全管理。
4、堅持按標準作業,采取好防範措施。
8、小青礦“2001.5.24”事故
2001年5月24日白班,維修隊王××、趙××等人負責在WlW入風下山上平盤JD-25kw絞車硐室打錨杆、掛網。在施工中由於錨杆機底部支在镟麵上較滑,王××沒有扶住錨杆機,錨杆機倒下,錨杆機的扶手砸在王××的右腳3、4趾上,造成其第4趾骨折。
事故原因:
l、傷者在扶錨杆機時精力不集中,自主保安能力差。
2、錨杆機底部支點滑,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2、在施工中要認真查找不安全隱患,並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9、曉南礦“2002.2.22”事故
2002年2月22日8時30分,綜采一隊白班兩巷維修人員在西二702工作麵回風順槽超前支護段,拉底出貨過程中,直立在巷道軟幫側的單體突然傾倒,砸在推獨輪車的工人胡×頭部。
事故原因:
1、胡××本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對作業環境檢查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並處理可能傾倒的立於巷幫的閑置單體。
2、綜一隊在作業中沒有把單體運到安全地點碼放,立於巷幫的單體角度不合適,穩定性較差。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2、閑置單體或其他物件,應盡可能整齊碼放在安全地點,需豎立在兩幫的物體,必須確保穩固可靠,不向巷道內及兩側傾倒。
3、作業前,任何職工要對作業地點的作業環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清除不安全隱患後方可施工。
10、曉南礦“2002.9.17”事故
2002年9月17日新三班,皮帶隊運行工魏××在W2-725邊切膠帶輸送機頭看膠帶輸送機。15時他發現機頭處的煤位探頭位置不對,於是,他就在沒有停膠帶輸送機的情況下到機頭調整位於膠帶輸送機首輪右前側約300mm處的煤位探頭,在調整的過程中,從膠帶輸送機上運過來一個較大的煤塊,該煤塊撞到機頭前邊的迎煤板後,又反彈至魏××的右手上,將其右手撞到外幫的鐵檔煤板上,造成右手無名指末節骨折。
事故原因:
傷者自主保安意識不強,違章作業,在膠帶輸送機運行的情況下,去調整煤位探頭。
事故吸取的教訓和采取的措施:
1、加強對職工安全意識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作業。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11、小青礦“2004.3.29”事故
2004年3月29日四點班,安裝隊班長劉××安排領工顧××帶領工人孫××、張×回收鐵道。他們從回柱絞車前向裏回收六節鐵道後,就到了邊切三道風門處,由於此段鐵道部分接頭被風門底坎的水泥埋住,無法斷開,顧××就在裏麵運順口彎道接頭處斷開,改從裏向外回收,安排兩名工人把絞車繩拽來,以便將鐵道吊起後斷開道木和夾板。顧××將44型鏈拴在距鐵道頭200毫米處後與工人孫××到彎道外側水坑處躲避,讓另一名工人張×到第三道風門牆垛處給絞車司機劉××(班長)發出開車信號。班長劉××開車後發現絞車繩受力大,老柱竄動,停車安排顧××看看是什麼原因造成的,經顧××檢查未發現異常,他站在鐵道裏側,晃燈給工人張×讓其發出開車信號,始終站在彎道外側水坑處的工人孫××提醒他回到原處躲避,他說沒事,於是被拉支起來的鐵道掠倒。工人孫××發現後立刻讓張×發出停車信號。此時顧××半蹲姿勢頭靠在幫上,左臉部和唇部被拉支起來的鐵道壓著。經醫院診斷:上門牙磕掉3顆,左臉外口縫合10餘針。
事故原因:
1、顧××違章作業,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跟班幹部、安檢員責任心不強,發現安全隱患未到作業地點親自處理。
3、作業方式不合理,采取的措施不當。
防範措施:
1、要加強對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教育,特別是班組長的安全教育。
2、跟班幹部要親臨作業地點排查隱患,指揮生產,安檢員要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
3、發現現場作業方式不合理時,要果斷製止,調整作業方式,親自指揮作業。
12、曉南礦“2004.5.12”事故
2004年5月12日上午10時,按綜檢車間領導安排姚××、賀×和杜×給礦理療室安裝換氣扇,姚××用角向磨光機割5MM有機玻璃時,由於作業過程中有機玻璃沒有卡牢,有機玻璃發生旋轉將其左手拇指割傷。
事故原因:
1、操作不當,對有機玻璃卡固不牢。
2、個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沒有做好防護。
3、單位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操作規程教育,以及施工過程中執行操作規程的檢查。
2、做好作業前對設備、加工件的檢查,配合人員做好監護。
13、曉南礦“2004.9.25”墜落事故
2004年9月25日4時,選煤廠篩分設備由雙號變單號運行,篩分四樓崗位司機孫××變完號後到雙號倉水管處洗手,由於水管插在用於清倉倉口(500×500mm)上的蓖條蓋板上,水管前端綁有鐵絲,刮在蓖條上,孫××便用腳踩手拽,造成蓖條蓋板被拉起踩翻,其本人因失重掉進有半倉煤的雙號倉中,經呼救被同單位職工救出。
事故原因:
1、崗位司機孫××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清倉倉口蓖條蓋板鑲在角鐵框內,沒有固定牢固,也是引發此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教育,進行擺查,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2、逐一排查倉上安全設施,將所有倉上活動倉口安裝折葉及鎖緊裝置。
3、加強對單獨崗位人員的巡視檢查,加強勞動紀律,從嚴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責任製的學習和落實。
14、曉南礦“2005.1.11”事故
2005年1月11日白班九點三十分左右,水暖隊工人姚××到礦外鍋爐進行機械設備檢查,發現除灰膠帶輸送機刷子掉了,於是他就和同組的職工王××一起去處理。姚××讓王××去找一塊長木頭,等王××找回來時發現姚××已上到膠帶輸送機上,剛要處理,這時膠帶輸送機啟動,姚××隨即從膠帶輸送機上摔到地上,造成右小腿骨折。
事故原因:
1、姚××本人嚴重違章作業。檢查檢修設備前沒有做到先停機、斷電,沒有和運行工(除灰工)聯係,就擅自上膠帶輸送機,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膠帶輸送機運行工(除灰工)沒有按操作規程、崗位標準去操作,沒有做到開啟膠帶輸送機前必須先檢查機頭、機尾等各部位情況,啟動也沒有發出開機信號,就擅自啟動膠帶輸送機,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正規操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強化各工種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培訓及落實,在全隊開展隱患大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3、完善各種機械、電氣設備的安全保護設施,提高安全保護能力。
15、曉南礦“2005.1.11”事故
2005年1月11日晚七點班,當班跟班副班長雲××,組長徐××,安排生產任務是打眼放炮掘進兩架棚。當班20點接班進入施工地點,打眼放炮挑頂出貨給棚後,當班組長徐××安排毛××、郭××刹新給棚的右幫幫杆,下側三行幫杆刹完後,開始刹第四行杆時,由於夠不著,毛××找來一塊跳板搭在第三行幫杆上一腳踩在跳板上,另一隻腳踩在第三行幫杆上,由於新刹的幫杆沒勁,當毛××正刹幫時,第三行幫杆脫落,毛××從跳板上摔下來,導致右膝內側韌帶損傷。
事故原因:
1、 毛××安全意識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在明知新刹幫杆沒勁的情況下仍用腳去踩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 該人業務素質低下,單位培訓力度不夠。
3、 毛××本人未按操作規程及作業規程操作,沒有搭設穩固的平台,屬於個人違章行為。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 加強職工業務培訓,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2、 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作業,堅決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3、通報該起事故,使全體職工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放生。
16、曉南礦“2005.11.9”事故
2005年11月9日,掘進隊501班W2三期專用回風道翻換棚作業,由於膠帶輸送機道聯絡道巷道變形礦車無法通過,翻換棚所需材料須由人工從W2三期回風上山上車場抬到膠帶輸送機道內二次裝車運到工作地點。10時30分左右,傷者閆×與當班工人孟××抬一根4.8米工字鋼經膠帶輸送機道聯絡道到膠帶輸送機道裝車時,將已裝車的一根4.8米字鋼擠出礦車(專用平板車),閆×躲閃不及被掉落的工字鋼砸在左腳麵上,造成左腳足骨骨折。
事故原因:
1、由於W2三期膠帶輸送機道聯絡道變形,礦車無法正常通過,須人工二次倒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客觀原因。
2、平板車上無放料保護欄,放料時未本著輕拿輕放的原則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傷者閆×對周圍作業環境未能觀察好,未能做好自主保安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今後倒料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物料滾落傷人。
2、作業時必須觀察好作業地點的周圍環境,施工人員做好自主保安。
17、曉南礦“2005.4.2”事故
2005年4月2日白班,經生產科安排,通風隊防塵班負責回收二水平行人暗斜井風水管路。當班工人賈××在欲乘坐架空乘人裝置時,由於動作不協調,乘人器打在賈××睾丸上,造成睾丸充血腫脹。
事故原因:
這起事故發生過程是十分危險的,在架空乘人裝置運行過程中,賈向軍對該裝置限位器沒做檢查,限位器鬆動,在其欲乘坐時,雙手回拉吊杆用力過大,加之身體前傾,乘人器後移打在賈××睾丸上,造成睾丸充血腫脹。事故原因主要有:
1、賈××對限位器沒做檢查,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架空乘人裝置隻試運兩天,個別限位器沒有固定完好,是導致乘人器後移,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在乘坐過程中,賈××本人對乘坐知識不夠了解,乘坐經驗不足,用力不當。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加強全礦職工關於架空乘人裝置乘坐知識的培訓和自主安全意識的教育。
2、職工乘坐前必須認真檢查限位器狀態,不完好、位置不當換位乘坐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3、運輸隊認真檢查架空乘人裝置電機、減速機、齒輪、限位器、乘人器、及鋼絲繩完好狀態,有問題及時處理。
18、小青礦“2005.4.29”事故
2005年4月29日白班,綜維隊聞××班在W1E405運順轉載頭膠帶輸送機尾處,進行打超前支護上圓木作業。作業用馬凳沿膠帶輸送機走向搭一部跳,在上幫垂直膠帶輸送機走向搭一部跳。11時左右,在用單體升圓木梁過程中,站在上幫跳上的遲××躲升起的木梁,從跳上掉下摔傷,同時,圓木滾落,將扶單體的孫××右手砸傷。
事故原因:
1、遲××自主保安意識不強,高處作業沒選擇好安全退路。
2、打超前支護上圓木作業沒采取木梁防墜措施。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
2、在上圓木、鋼梁等作業過程中,必須先綁在頂板上,再升單體。
3、推廣“玉坤工作法”,使用滑輪進行上圓木、鋼梁等作業。
19、小青礦“2006.1.25”墜落事故
俱樂部微機出現網絡故障,不能正常使用。2006年1月25日上午,計算機中心副主任李××安排維修人員趙××和賈××前去處理,並叮囑俱樂部頂棚上的網線已檢查過。趙××和賈××先到通風隊將網線短接,然後準備到俱樂部用萬用表測量線路是否導通,因當時俱樂部東門沒開,他們就回到辦公室打電話聯係,聯係好後,趙××對賈××說我自己去,處理不了再召呼你。趙××檢查後發現線路不通,懷疑線路有故障,就一個人到俱樂部頂棚上檢查網線。9時20分,當趙××在頂棚木楞上行走時,因腳踩空落在天花板上,踩碎天花板,從頂棚1000×500mm框架間墜落。
事故原因:
1、傷者本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在頂棚上作業時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導致腳踩空從天花板上墜下,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登高作業沒有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防範措施:
1、在俱樂部頂棚上鋪木板,並用釘子固定,做為人行道。
2、在人行道上方設扶手,暫時設一道鋼絲繩代替。
3、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並做到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4、其它單位涉及高空作業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5、安監處負責對全礦地麵單位進行一次高空隱患排查。
20、大興礦“2006.10.28”物體打擊事故
2006年10月28日四點班,綜采準備隊在N2701工作麵安裝液壓支架,跟班幹部王××、班長薑×、安檢員韓××。班長薑×率領6名工人在回順起吊間組裝支架,驗收員陳××負責操縱起吊控製閥,薑×和絞車工徐××、黨×、齊××分別負責前右、前左、後左、後右四個起吊點的摘掛鉤工作。接班後薑×等人將起吊間內上班組裝完的10#支架整體起吊,裝上小爬車運出起吊間。17時50分組裝完11#支架後,首先進行支架整體起吊預緊工作,通過各起吊點的小缸進行調繩預緊,各點掛好鉤後分別發出緊繩命令,薑×、徐××首先完成緊繩工作,隨後黨×、齊××掛鉤後分別發出緊繩命令,此時在支架右後側起吊點的齊××發現鉤在支架底座上的J形鉤鉤眼沒有完全紉在S鉤內,隻搭在S鉤鉤沿的坡口位置,準備重新調整,此時吊鉤開始受力,S鉤從J鉤鉤眼內滑出,並受鋼絲繩回彈力作用,從鋼絲繩繩扣內彈出,砸在齊××額部,齊××躲閃時摔倒頭部磕在鐵道,造成硬膜外血腫,開顱手術治療。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是齊××違章作業,掛鉤不到位,調整掛鉤時沒有發出停止緊繩命令。
2、重要原因是聯接裝置存在嚴重缺陷,S鉤和J鉤雖強度足夠,但在防脫鉤方麵沒有可靠的保障,且操作複雜,不符合本質安全要求。
3、間接原因是調繩預緊作業沒有實施有效監護。
防範措施:
1、在目前尚無標準起吊鉤的情況下,由機電礦長親自組織設計製作新型安全起吊鉤,新起吊鉤為兩鉤合一,一頭閉合,並設二次保險。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特別是教育職工擺正生產和安全的關係,克服急躁情緒,克服搶任務心理,克服麻痹思想。
3、起吊間的人員定崗定職、專人專職操作,規範起吊口令,口令隻有班長一人發出,並認真執行口令複述及完成情況確認。
4、加強管理及監督工作,礦、隊、安檢跟班人員要重點盯住起吊工作。起吊間設專職安檢員。
5、製定起吊間工作流程,嚴格按流程執行,懸掛安全提示標牌。
21、曉南礦“2006.2.9”事故
2006年2月9日夜班劉×組接班後,工作麵正常生產,采煤機在前頭割完第二遍後,采煤機向機尾方向去,當時前端頭操作工郭××拉完3#架,當班班長劉×進行拉4#架,此時郭××左腳站在2#架,右腳站在3#架,原在3#架中備用的一擋煤板被前行的4#架後立柱橫銷刮到,前部卡到前柱液壓鎖上,發生移動,將郭××右腳擠傷。
事故原因:
1、組長劉×在作業過程中對周圍環境了望不夠,沒有及時處理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傷者郭××,安全意識薄弱,沒有意識到現場的不安全因素,站位不當,自主保安能力較差,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現場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 “四不”放過要求,加強管理,原班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杜絕事故的發生。
2、拉架過程中,應檢查周圍作業環境有無雜物,支架是否別卡,周圍人員應躲到安全地點。
3、作業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4、工作過程中要嚴格執行采煤作業規程及相關規定,作業人員要相互協調配合好,做到“三不”傷害。
22、大興礦“2006.4.19”事故
2006年4月19日白班,綜檢車間鉗工班領工王×帶領趙××卸綜掘機(S-200)主件車,劉××、謝××兩人卸綜掘機部件車。9時20分,劉××單獨卸綜掘機側鏟板件車,當時綜掘機側鏟板斜立在平板車上,當用撬棍鬆開捆車拉緊(M22)時,綜掘機側鏟板突然向下傾倒,劉××躲閃不及將右小臂擠在綜掘機側鏟板與地麵擺放的輸送機(880/800)機尾電機冷卻罩護板之間。送集團公司醫院診斷為右小臂尺骨下段骨折,右前臂挫裂傷。
事故原因:
1、綜檢車間鉗工劉××卸件車前,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違章操作(綜檢車間《井上下設備日常維護、檢修措施》中第5條規定: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部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件車停放位置不對,附近有障礙物(右側有一輸送機尾電機),作業安全空間不夠,作業人員沒有安全退路,是這起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規範職工作業行為,嚴格按措施施工。
2、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教育,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23、小青礦“2006.5.27”事故
2006年5月26日白班,刨煤隊開始在W2708工作麵試生產。5月27日零點班(張××小班)班前會隊長和跟班幹部特別強調注意安全,熟悉設備。當班支架工黃××負責工作麵37-62#支架段的清掃和拉架,早6時左右,礦調度通知工作麵停止作業,搞標準化。7時10分左右,黃××單獨作業,用道木起39#支架,道木下端墊在支架推拉框架上,上端支在支架頂梁上,本人蹲在支架機頭側底座上操作支架降架,道木位於黃××身體左後方。當頂梁下降,道木剛吃勁時,道木因支撐角度不對滑出,將其左小臂打傷。
事故原因:
1、黃××本人違章作業,單人用道木起支架。
2、因該班第一次進入工作麵作業,對設備不熟,操作不當。
3、跟班幹部、班組長現場管理不細。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嚴格按標準操作。
2、嚴細現場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新作業地點和新設備必須作為安全管理重點。
3、加強跟班幹部和班組長的責任心教育,正在發揮現場的安全管理作用。
24、曉南礦“2006.6.2”事故
2006年6月2日中午班,通風隊瓦斯班調料組去W3-706運順調運4寸鐵管,並將鐵管卸在600米處。車到位後,由組長張×和兩名工人李××、劉××共同卸管,在卸至還剩幾棵管時,張×與李××將鐵管抬到車幫上準備下放過程中,由於李××沒扶住,在張×剛喊口號瞬間李××一側鐵管就已滑下車,隨後張×這端鐵管掉下車,掉下的鐵管將張×的左腳砸傷。
事故原因:
1、李××作業過程中操作失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組長張×在作業過程中沒能選好位置,在事發後不能及時撤出,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管理,原班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杜絕事故的發生。
2、提作業人員高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3、嚴格執行裝卸車“喊號”的規定,做好相互協調配合,做到“三不”傷害。
25、曉南礦“2006.6.28”事故
2006年6月28日中午班,預備隊王××小班負責W3-706運順串車尾裏側拉底工作。組長王××安排每人全斷麵拉底1米,孔××在距串車4米位置拉底。由於綜采隊拖拉電纜槽在底板上,影響全斷麵拉底,當班在拉底前把拖拉電纜槽用起重機和油繩掛在頂板鋼帶上,吊起長度6米多,前麵兩道為單體防倒油繩,後麵一道是起重機,間隔2.4米左右。16時5分左右由於頂板突然來壓外幫木點柱斷裂加重,單體受側壓支出,擠在拖拉電纜槽上,吊掛電纜槽的2道油繩同時被拉斷(一個是掛鉤變形、一個是油繩斷),造成拖拉電纜槽壓在孔××的背上,人完全成下蹲式,臉向膠帶輸送機一側。集團公司總醫院,確診為胸椎第12節骨折,11節錯位,下肢無知覺。
事故原因:
1、預備隊作業人員使用單體防倒繩吊掛電纜槽屬非標準作業,由於單體防倒繩強度不夠,致使在不是很大的外力作用下就發生斷繩,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意識不強,直接在吊掛的電纜槽下方拉底違章作業,是事故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
3、現場管理不到位,各級人員沒能對使用單體防倒繩吊掛物件作業進行製止、沒能檢查出全斷麵拉底造成單體點柱底根鬆動的隱患、又沒有對在起吊物件下方作業人員進行糾正也是導致事故發生一個重要原因。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杜絕使用非標準件吊掛重物的違章行為,嚴格落實起吊物下方禁止人員進行作業。
2、加強現場管理,加大業務科室、安全檢查組的檢查力度,強化現場安全條件檢查,對不負責人的人員嚴格查處。
3、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 “四不”放過要求,加強管理,原班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杜絕事故的發生。
4、全礦加大對非標準作業的檢查,開展細致的安全隱患排查。
26、曉南礦“2006.7.26”事故
掘進準備隊承擔礦從小康礦拉運“U”型鋼的裝卸車任務,2006年7月26日,陳××等3人負責在坑木場卸車,當日下午3點30分左右,汽車起重吊從汽車上卸下鋼梁碼放到坑木場的鋼梁垛上,放穩後,陳××上去解繩扣,同行作業的人員由××,吳××在下監護,當陳××從“U”型鋼梁堆上摘完起重鉤上的繩扣下來時,左腳別入兩鋼梁縫隙中,由於本人自身動作,鋼梁隨之滑動將左腳擠傷,造成左腳大拇趾骨折。
事故原因:
1、傷者陳××安全意識淡薄,沒有選擇好作業行動路線,腳下站位不好,沒有意識到現場的不安全因素,自主保安能力較差,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現場管理不到位,安全監護不力,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教訓,不斷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特別是自主保安教育,使之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2、在現場施工中,嚴格管理,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確保現場全過程安全生產。
3、工作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在裝卸車選擇好站位、注意觀察各“U”型鋼梁狀況,注意腳下行走路徑,蹬踩到實處。作業人員相互做好配合,做好監護、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27、曉南礦“2006.8.10”事故
2006年8月10日,綜掘隊503班在W2-704膠帶輸送機中巷進行回順三角點施工準備,由於此地點探放水施工有水窩子底板浮貨較多,19時40分左右當班調整並使用綜掘機清掃浮貨,現場綜掘機司機盧××、副司機丁××監護(丁××同時也是當班跟班副班長),工人李×和焦××在裏幫硐室內,在綜掘機鏟板後方1.5米以外。當綜掘機炮頭絞動時,底板浮貨中一根錨索(長13米,是用於探放水鑽孔透孔使用的)被絞動,錨索過長兜在硐室抬棚的中心頂子上,距李×站的位置較近,李×慌忙躲閃時向硐室裏滑倒,隨後中心頂子被拉倒,剛好砸在李×的右小腿上,造成腓骨骨折。
事故原因:
1、綜掘機炮頭絞到埋在底板貨中的錨索,將台棚中心頂子兜倒致工人李×被砸傷,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監護人副班長丁××現場監護不到位,未能使其他人撤出在監護人之後,監護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隱患問題,製止綜掘機運行,現場管理不到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
3、李×本人工作經驗不足,對周圍安全環境觀察不細,慌亂躲閃中摔倒,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原班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業人員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加強現場管理,加強現場作業的安全監護,監護人的應保證能夠及時發現司機操作過程中出現的隱患問題。
3、對施工地點環境條件較差或情況不清時,必須認真查清情況,將一切無關人員撤離。
4、加強文明化生產管理,嚴格物放有序,動態達標,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28、曉南礦“2007.5.13”事故
在2007年5月13日白班8時30分,運輸隊副班長房××帶領工人王××、朱××在二水平上車場更換水泥枕木,房××與朱××負責清理道喳,王××負責用撬棍扒鉤子,在作業時由於鐵道和撬棍沒有別牢枕木鉤子,王××用力時撬棍突然失去著力點,王××身體失衡摔倒,造成右腎挫傷。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職工王××精神不集中,沒有觀察好鍬棍與鉤子是否連接好,自主保安意識不強。
2、間接原因:
(1)鐵道灰枕鉤子時間長沒有更換,導至鉤子上鏽腐蝕,不便更換道木。
(2)工作時監護人沒有起到監護作用。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
2、操作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精神集中,觀察好作業環境
3、對工具要認真檢查,還有物件間的連接是否可靠。
4、對大巷內的鐵道和鐵道枕木及時進行更換和維護,在工作時至少有一人監護,確保安全。
29、大興礦“2007.1.11”事故
2007年1月15日白班,煤掘隊在N1E七層運輸中巷延伸段回收設備,跟班幹部沈××、班長趙×、安全員朱××、安檢員馮×,由班長趙×和掘進工蔡×、劉××、朱××負責將30塊40T刮板輸送機中板抬運至巷道口並裝入鬥車。14時50分,四人將最後一塊中板從100m處抬運至巷道口,趙×立即組織裝車,趙×、蔡×分別在前麵左右兩側,朱××、劉××在後麵兩側。四人喊齊口號後一起發力將中部槽抬起,在搭在礦車簷的瞬間,蔡×因用力過猛,站立不穩右手鬆開並扶在車幫上,被夾在車幫和溜槽底簷之間,造成右手拇指近節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療。
事故原因:
1、蔡×安全意識不強,注意力不夠集中,手用力過猛過急,將手扶在危險位置。
2、班長趙×工作急躁,中板抬運100m後,沒有組織休息,超強度疲勞作業。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消除急躁情緒和麻痹思想,做好自主保安。
2、多人作業必須隨時進行安全確認,站位要穩,配合要齊,統一指揮。
3、把班中整理切實落實到位,控製工作節奏,杜絕疲勞作業,穩定工作情緒,把安全真正放在第一位。
30、曉明礦“2007.12.24”事故
2007年5月14日,由於零點班工作麵剩貨較多,煤掘隊白班班前會安排呂××小班先進行工作麵施工,施工完畢後,再鋪軌移耙鬥機。下午14時20分開始鋪軌給移耙鬥機作準備。當李××對接第一根鐵軌時,譚×協助李××抬該鐵軌的另一端。15時02分,李××與劉××正由外向裏用肩扛一根鐵道,李××在前,劉××在後,李××用左肩,劉××用右肩,當二人抬的鐵軌前端超過譚×的位置4米時,二人停下來準備往下放鐵軌,李××先放下鐵軌的前端,而此時劉××用右肩扛,影響了向右側觀察的視線,放下的鐵軌正好砸在一塊木軌枕上,致使鐵軌的後端彈起,碰到正在工作的譚×的右小腿上,致使其右小腿骨折。
事故原因:
1、抬鐵軌的李××和劉××,安全意識淡薄,放下鐵軌的位置距鋪道位置僅1.2米,沒有意識到將鐵軌放下的位置存在的隱患,並沒有及時提醒讓鄰近的其他人員閃開,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作業過程中人員安排不合理,李成順和劉海誌二人是異肩抬料,操作過程中缺少協調性,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3、“三整理”不到位,工作麵移耙鬥機鋪軌作業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整理。
4、煤掘隊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培訓不到位,自主保安能力不強,沒有做到“三不生產”、“三不傷害”。
事故教訓和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做到“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標準操作,上標準崗幹標準活。
3、加強對作業場所安全情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合理安排人員、協調工作。
31、曉南礦“2007.2.5”事故
皮帶隊放倉工馮××在西三二部膠帶輸送機尾倒退清貨時(此時膠帶輸送機未停氣),因未注意觀察後方情況,不慎絆倒後仰,腰部墊在軌道枕木側端,之後,馮××來到二部機尾放倉工作地點,將情況講給放倉工劉××,並說:腰痛。劉××馬上與組長王××聯係,王××當即來到現場並安排人員護送馮××升井到醫院檢查,經醫院診斷:馮××腰部後左側第10根、11根肋骨骨折。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馮××本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沒有很好的對作業環境進行觀察及整理,以致絆倒受傷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
①班長安排工作不細,對生產環節中的所有安全注意事項沒有做到“三到位”。對“21種薄弱人”排查不到位(事故責任者身體不好)。
②班組沒有對馮××確定聯保體成員,無安全監護。
③馮××違反了作業規程中膠帶輸送機停氣方可進行清掃作業的規定,在不具備清貨的情況下違章作業。
今後應采取的措施及吸取的經驗教訓:
1、皮帶隊應加強對本隊員工“三大規程”的學習及貫徹,並認真落實到現場。
2、加強對員工的自主保安意識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產第二”安全意識,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3、加強安全聯保,不進行單獨作業,不違章作業。
32、大平礦“2007.3.1”事故
2007年3月1日二班洗煤廠機電副廠長劉××帶領王××小班到裝車站調度絞車機房搬運牽引絞車鋼絲繩尾輪(絞車尾輪磨損,準備修複),當尾輪滾上安全圍欄門口的導向輪蓋板時,蓋板一側翹起,此時輸送機司機關××不慎將左腳伸入翹起蓋板下,隨著尾輪向前移動,蓋板落下造成左腳大腳趾骨折。
事故原因:
1、絞車尾輪重300kg,7人用滾動方式搬運,未采取機械搬運,搬運方式不對,蓋板不實。
2、運輸司機關××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將腳伸到蓋板下方,是造成傷害的主要原因。
3、機電廠長劉××、班長王××安排工作不細,是造成傷害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員工本工種危險因素預防知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技能。
2、強化聯保體、安全員管理,真正起到安全提示和監護作用。
33、大隆礦“2007.3.2”事故
2007年3月2日零點班,5時40分,采煤機幹完機尾到60#處停機,準備收刀護幫,當時,班長張××檢查70#向後支架不直,便安排支架工李×將支架提直,當李×操作79#支架時,突然感覺左眼被煤粒打了一下,覺得很疼,便坐下來揉了揉,過了一會,找到班長張××及跟班幹部於××,說眼睛迷了一下,要求升井,於是張××安排李××護送升井,升井後及時到總醫院治療,經鐵煤集團總醫院診斷為左眼角膜穿通傷,縫合4針,住院治療。
事故原因:
作業人員沒有佩戴防護目鏡,造成煤渣彈入眼睛。因當時李×附近無其他作業人員,無人發現究竟是什麼原因使碎煤粒進入李×左眼,據李×本人述說及事後分析,拉架時掉下的煤渣彈入李×左眼,造成左眼角膜穿通傷。李×本人在事故發生後未找其他人進行有效處理,直接進行用手揉眼,造成傷勢加重。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2、工作麵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目鏡,防止煤粒進入眼中,主種現象普遍存在,要求接觸粉塵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塵目鏡和防塵口罩。
3、如果再發生類似情況,不能用手直接揉眼,應找其他同事看清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4、人員移架時應麵向機尾側,不要正對煤壁方向。
34、曉南礦“2007.3.25”事故
2007年3月25日白班,保安區瓦斯隊跟班幹部趙××在W3-417A工作麵施工作業時,副區長許××落實礦23日組織安全大檢查安排的將W3-415回順門口以裏120米左右瓦斯管路高起(原來管路較矮,過人費勁)工作,由於此工程未完成,趙××決定W3-417工作任務結束後,去W3-415回順進行調管工作。於13時左右跟班幹部趙××從西三二期回風中巷來到施工地點、工人王××從西三四層邊切膠帶輸送機道背一台起重機來到施工地點,從回順以裏120米處向外調整管路;此期間,未注意到煤掘隊季××、彭××、馬×三人在隊長李××安排下在回順聯絡道擋車器附近進行清掃等工作,季××、彭××將一根鐵梁扛走後,現場隻有馬×一人進行清掃,季××、彭××扛鐵梁過程中看到管路正在進行調整作業,但馬×並不知道,約14時許,趙××等調整管路進行到415回順膠帶輸送機頭時,由於回順聯絡道附近管路管吊承載不住,5棵管落架(位置距調整管路地點35米,距回順聯絡道門口25米),將正在此地點進行清掃作業的馬×砸傷。醫院診斷為腎挫傷,左腎囊腫,背部軟組織挫傷,腰4、5節錐間盤突出。
事故原因:
1、調整管路過程中,隻使用一台起重機,管路一次起高0.5米,未使用兩台起重機進行管吊保護,造成局部管吊承載不住,管路落架;
2、施工作業前,未及時清理作業區域的人員。
3、安全技術措施編製不全麵,針對調整管路施工作業沒有明確規定;
4、傷者馬×未做好個人自主保安;
防範措施:
1、起吊管路等施工作業時,必須使用兩台起重機,達到管吊二次保護的目的;
2、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及時清理作業區域無關人員並做好警戒;
3、完善安全技術措施中關於調整管路的內容;
4、做好個人自主保安,施工作業前必須觀察好施工地點周圍環境,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點必須注意及提醒他人注意。
35、大隆礦“2007.3.27”事故
2007年3月27日白班,綜掘隊劉××小班在E3 400運順工作麵掘進,下午13時50分工作麵切割完畢,退綜掘機後靠右側。這時打眼工梁××從綜掘機右側往工作麵扛4根錨杆和托盤,當行走到右側鏟板跟前時,不小心摔倒,錨杆、托盤從肩上脫落砸在右腳食趾上,造成右腳食趾第二、四節閉合性骨折,第五腰椎右側橫突骨折。
事故原因:
1、掘進機右側環境清理不好,扛錨杆、托盤不易行走。
2、個人忙於幹活、觀察環境不細,安全意識不強,導致踩在鏟板滑麵上摔倒。
防範措施:
1、加強員工安全思想意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2、綜掘機停機位置距幫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36、小青礦“2007.3.28”物體打擊事故
2007年3月28日白班,605隊書記吳××班前會安排檢修班延膠帶輸送機尾及耙鬥機。11時,生產班負責清膠帶輸送機尾及前麵浮貨,檢修班班長王××帶人將膠帶輸送機從機頭儲帶倉處斷開,膠帶輸送機尾吊起,在下麵墊上兩根膠帶輸送機輥,把滑輪掛在前方距膠帶輸送機尾28米(工作麵10米處)的同一條鋼帶的兩根頂錨杆上(一根距底板1.34米、一根距底板1.78米),用44型鏈子固定後,掛好二次保險繩,用10噸卡環將回柱絞車繩固定在膠帶輸送機尾上,安檢員陳××和王××檢查後,將人員全部撤到回柱絞車後(距返滑子地點35米),12時40分,由電工穀××啟動回柱絞車,當剛剛拉動膠帶輸送機尾時,錨杆被拉斷,錨杆頭飛出,打在巷道的一側彈起,將蹲在穀××身後的陳××右眉骨打傷。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移動膠帶輸送機尾及耙鬥機上坡阻力大,加上上山膠帶輸送機從膠帶輸送機頭斷開移動時兜膠帶輸送機尾,又增加了阻力,為此牽引阻力過大,返滑輪的的固定錨杆不夠,角度不對,且采取措施不當,造成錨杆拉斷、錨杆斷頭飛出傷人事故。
2、返滑子牽引膠帶輸送機尾,沒有重新打起吊錨杆,而是圖省事,利用2個支護錨杆代替。
3、拉移膠帶輸送機尾前沒有認真進行安全確認,而且躲避位置不當,沒有跟班幹部重點盯防,安檢員沒有嚴格把關。
主要原因:
1、隊安全管理差,班前會隻安排延膠帶輸送機尾工作,沒有強調注意事項,書記未下井,隊長到現場後,沒延膠帶輸送機尾時就走了,跟班幹部隻管生產班、不管檢修班,隻有檢修班長現場指揮重點工作。
2、安全措施不完善,編製和審批的措施沒有如何延膠帶輸送機事項和具體要求,絞車距離、警戒位置沒有規定,安全負責人也沒有明確,返滑輪怎樣固定和起吊距離膠帶輸送機尾多遠,這些重要數據全未明確。
間接原因:
1、司機無證,操作不當。
2、隊幹部對此項工作不夠重視,沒有重點盯防,班前會沒有按程序強調注意事項和安全點評。
3、拉移牽引重物沒有進行測算及強度計算,違反公司規定。
防範措施:
1、嚴格按安全措施施工,起吊、拉移重物時,必須補打專用錨杆,角度、強度必須符合要求。
2、拉移重物時要認真核算其重量,測算有關連接、受力部位的抗拉強度。
3、警戒人和其它人員要躲到安全位置,絞車前設置防檔裝置。
4、跟班幹部、班組長、安檢員要切實抓好安全確認和三三整理工作,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不動搖。
5、隊領導要真正把安全工作重視起來,要做好重點盯防,並加強對跟班幹部、 班組長的教育。
6、認真開好班前會,安排工作要結合具體工作,多講注意事項,同時要多掌握現場實際情況,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7、基層區隊、職能科室要認真編製、審批規程,對主要環節要寫清,便於指導生產。
8、認真吸取教訓,並做好舉一反三,排查各類隱患,製定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的發生。
37、大興礦“2007.4.23”事故
2007年4月23日白班,綜檢車間鉚焊班長薄××安排焊工劉××焊接H型連接頭,14時55分,焊完第10個連接頭時,劉××發現兩側開口有偏差,隨後將此連接頭斜靠在另一個連接頭上,左手扶開口側上沿,右手持手錘連續擊打校正,不慎砸在左手母指上,造成左手大母指近節開放性骨折,縫合三針。
原因分析:
1、劉××對工件整形操作方法不正確,手扶工件位置距捶擊處過近,同時連接頭斜靠在其它工件上不穩定,應水平放置在操作台上整形,並且整形前沒有進行有效預熱。
2、劉××使用工具不正確,25mm厚的鋼板使用手錘整形,對工件不會產生影響,操作時存在急躁情緒。
3、劉××操作時精力不集中,擊打18錘之多,擊打部位不當,擊點散亂。
4、該連接頭非精密工件,無需整形,劉興利未經任何人安排,做無用工。
防範措施:
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正規操作,克服急躁情緒。
38、大興礦“2007.4.3”事故
2007年4月5日白班,維修一隊在N1E七層回風上山下平盤的翻棚茬處進行翻修工程的收尾工作。班長王××帶領巷修工朱××對刹頂刹迎麵釘木板進行封閉,13時30分,二層工作台以上部分迎麵封閉完,王××和朱××將二層工作台拆除,並將工作台板材置於底層工作台上,由於人員在工作台上行走震動,一塊置於工作台邊沿的2m長跳板掉落,砸在正要從工作台底部鑽過的電工王×左腰部,總院診斷為左腎輕度挫傷,腰部軟組織挫傷。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電工王×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在工作台上有人作業的情況下,沒有對現場安全環境進行確認,也沒有請示,便擅自通過,造成事故。
2、間接原因
(1)二層工作台拆除後,板材存放位置不當,容易滑落。
(2)在工作台上方作業期間,沒有設置警戒人員。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對危險因素的辨識能力,對安全環境、作業條件做到時時安全確認。
2、加強作業現場材料、設備的動態定置管理,實現物料存放的本質安全。
3、高空作業地點必須設置警戒,人員通行實行通報準入製度。
4、以此次事故作為案例,繼續開展安全思想大討論,挖掘部分職工安全意識薄弱的根源,深入開展安全薄弱人員排查活動,重點幫教。
39、大興礦“2007.5.12”事故
2007年5月12日夜班,綜掘二隊宋××班在N2-406切眼開幫作業,開幫寬度0.4-0.5m,5時10分開幫出貨後打肩錨杆,宋××操作錨杆機、烏××領釺、楊×上藥卷。6時30分注完第七根肩錨杆,連接手別勁卡住,班長宋××卸壓後左手扶錨杆機,右手抬氣腿,烏××用釺子杆別連接手,楊×背向巷幫,雙手扶錨杆機筐向下拉,連接手鬆脫後錨杆機突然下落傾倒靠幫,楊×未及鬆手,右手墊在幫錨杆上,造成右手第4掌骨骨折。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掘進工楊×自主保安意識不強,站位不當,手扶位置不當,用力過大,鑽機下落傾倒時鬆手不及時。
2、間接原因:
(1)現場操作方法不當,班長宋××單手扶錨杆機,楊×背向巷幫向下用力,控製錨杆機力量不足,致使錨杆機下落後失控傾倒。
(2)作業人員工作急躁,作業前沒有對設備狀態和站位進行安全確認,對可能發生的隱患沒有預知預想和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防範措施:
1、加強工種危險因素預防知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2、對於經常性的作業行為,要克服麻痹思想,樹立每一個崗位都是危險點的觀念,做好安全自保和互保。
3、多人聯合作業,必須統一指揮,相互配合,從作業方法、人員站位、設備安全狀態、對設備的控製能力等方麵隨時進行安全確認和預知預想,防止人員傷害。
40、大興礦“2007.5.13”事故
2007年5月13日20時20分,選煤廠壓濾隊跟班副隊長張××帶領副班長孫××,到501濃縮池測試底流濃度。二人正在耙子長臂上觀測時,忽然聽到一聲喊叫,發現當班底流泵司機王××趴在耙式濃縮機膠輪護罩上,隨後停止耙子運轉,將其救出。經調查得知,王××在聯合泵房門口發現有人在濃縮池房作業,便進入觀看,並從南側進門後直接登上濃縮池沿,此時濃縮機膠輪在北側逆時針運行,王××迎著膠輪行進方向在池沿上平台行走20m時,膠輪來到腳前,其右腳剛踏上膠輪框架頭部,左腳即被掩在框架和池沿之間35mm的縫隙內,被框架向後搓動0.5m後被框架推出池沿平台。由於框架擠壓搓動和本人掙紮,造成左足挫裂傷,足底兩處長分別為10cm、4cm創口,縫合24針,左足中指第三節趾骨骨折。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運轉工王××私自脫崗,到非本職工作區域攀爬運轉設備,嚴重違章。
(2)膠輪框架尾部設有通向耙子長臂的行走平台及護欄,王桂英違章自主保安能力不強,沒有進行觀察,逆向攀登耙子平台,違反操作程序。
(3)王××在工作期間違章穿高跟鞋,使腳被掩進夾縫後無法抽出,擴大了傷害程度。
2、間接原因
(1)選煤廠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勞動紀律監督考核不嚴格,崗位工非標準著裝、擅離職守。
(2)現場管理存在缺陷,操作規程無安全注意事項。
①膠輪支撐框架頭部沒有防止人員攀爬的檔欄。
②測底流兩個人都在耙子長臂上,在運轉設備上有人作業時,無專人負責看護開停按鈕,對作業人員進行監護。
③濃縮機房門口及濃縮機無相應的安全警示標識。
3、本安分析
濃縮機耙子為常開設備,測底流人員必須池沿方能登上運轉的耙子長臂,池沿為膠輪軌道,且寬度不足,需在濃縮池東部外沿設置專門的梯蹬和平台。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勞動紀律管理,堅守崗位,標準著裝,禁止擅自進入非本職工作區域。
2、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對運轉設備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蹬、爬、跨越機電設備,必須停氣閉鎖,特殊設備不能停止運行的,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專人監護,操縱開關。
3、濃縮池東側設置專用梯蹬和平台,池沿其它地點禁止上人,同時設防撞人和小心落水的警示標識。在膠輪框架頭部設置檔欄,防止攀爬。
4、選煤廠修訂濃縮機操作規程,增加安全防範措施。
5、在設備廠房和其它特殊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41、大興礦“2007.5.16”事故
2007年5月16日四點班,綜掘一隊唐××小班在南五415切眼打單體鉸接,跟班幹部畢××、班長唐××、安檢員候××在現場。23時30分,在打當班最後一根單體時,發現鉸接梁不正,輸送機司機李××用撬棍沒有別動,唐××登上工作台用大錘擊打,鉸接梁銷子突然串出,鉸接梁掉落落在工作台上(工作台傾斜布置,跳板一側搭在1m 高的馬登上,另一側落地),鉸接梁順勢下滑,撞在緊靠工作台的李××左腰及大腿部,李文友感覺腰痛,自行升井後到總院檢查,診斷為左腰骶部及左大腿軟組織挫傷,L4、L5間盤膨出。
事故原因:
1、李××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唐××用大錘擊打鉸接梁時,李××沒有抽身躲開,仍用撬棍別鉸接梁,站位不當,做無用功。
2、唐××用大錘擊打鉸接梁時沒有認識到鉸接梁易脫落的危險,未讓李××躲開,作業時不顧他人,盲目作業。
3、交接班期間,作業人員情緒急躁,操作慌亂。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強作業過程中人員的定置管理,隨時對自己和他人的站位以及作業活動進行安全確認,對可能發生的隱患進行預想,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
3、加強交接班期間的安全管理,穩定作業人員,消除急躁蠻幹的情緒,加強特殊時間段的安全監督檢查。
42、大隆礦“2007.5.24”事故
2007年5月24日白班,綜維二隊隊長溫××在班前會上安排班長高××帶領李××、黃××、孫×、安×到S1702回順超前支護工字鋼棚處進行替換棚工作。11時已翻完兩架並給完兩架,在翻第三架工字鋼棚前,李××在欲回撤的工字鋼棚梁下綁好兩道棕繩,黃××先把部分頂拌拆除,然後孫×和黃××把準備好的一根單體打在下幫的棚梁親口處,用單體將梁支起與棚腿脫離,然後將棚腿用撬棍別離,再給單體泄壓放工字鋼梁,單體泄壓後棚梁沒下來,這時黃××發現工字鋼棚梁的中心勁木沒有拿掉(翻棚前隻拿掉了兩個防倒拉筋),於是黃××用撬棍去別中心勁木,這時棚梁突然向黃××站立的方向滾落,棚梁的一端砸在黃××左小腿上,造成左小腿脛骨平台骨折。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作業人員黃××違章作業,回梁時未提前將梁間勁木拆下,簡化作業程序,未嚴格按作業程序操作。
重要原因:
1、打單體時將工字鋼的保護繩擠在靠幫位置,單體卸壓後沒有起到保護作用。
2、規程編製不嚴密,審批不細,回收工字鋼棚內容不全,未明確製定操作流程,未能起到完全指導現場安全施工作用。
間接原因:
1、作業人員拆除頂柈時上幫的一垛刹杆沒有拆掉,沒有完全給棚梁泄壓,造成棚梁承受壓力。
2、作業處距工作麵隻有24米,當時采煤機正在工作麵機尾處割煤,回順超前支護範圍內能見度低,影響對作業現場環境的觀察,未能有效防止事故。
本質安全分析:
拆換棚過程中人員用撬棍處理棚梁受力、卡勁,屬非本質安全操作,應采取措施替代。
防範措施:
1、編製規程措施時,在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必須將施工工序、步驟、過程寫清楚,便於指導員工操作。
2、加強作業現場的安全確認工作,將現場危險源排除後再作業。
3、安全聯保體必須起到安全聯保作用,成員之間做到相互督促、相互協助,確保安全。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培養,自覺抵製違章操作行為。
43、大隆礦“2007.5.27”事故
2007年5月27日白班,綜掘隊負責在E3405回順正常掘進,班長劉××安排膠帶輸送機司機孫××負責看3#膠帶輸送機,11時30分左右工作麵正在進行割煤出貨,膠帶輸送機司機孫××發現從2#膠帶輸送機拉出的一杆錨杆掉在3#膠帶輸送機尾後卡在緩衝架上,孫××及時將自已看的3#膠帶輸送機停氣並向2#膠帶輸送機發出停氣信號。待2#膠帶輸送機停氣後,孫××欲從2#尾膠帶輸送機過橋上通過將卡在3#膠帶輸送機尾自身所在位置另一側緩衝輥上的錨杆取出。當孫××走至過橋上向下下時不慎滑倒,被正在附近施工的人員李××、馬××看見將其扶起。當日孫××回家後並未感覺不適,在家休息1天後感覺腰部疼痛,到醫院進行檢查,經確診為腰椎壓縮性骨折。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孫××安全意識不強,在過橋上行走時注意力不集中,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施工管理不細造成錨杆從膠帶輸送機上拉出。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本質安全分析:過橋梯登角度,踏步的寬度,扶手的高度要設計合理,踏步要進行防滑設計提高行人通時的適應程度。
防範措施:
1、加強施工管理,嚴格執行施工標準和有關規定,物料要做到定置管理,嚴禁將物料、錨杆、雜物等放到膠帶輸送機上。
2、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教育,做到時時事事注意安全。
44、曉明礦“2007.5.28”事故
2007年5月28日,綜準隊陳××小班在N2409運順超前支護處拉底。9時30分,綜準隊爆破工劉××和郭×領火藥後來到N2409運順超前支護前下幫的硐室裏躲避(當時綜采隊正在拉變電列車)。9時30分,二人發現超前支護前的頂板掉渣,就急忙向外跑,隨後此處頂板冒落(約長5.7米、冒落高度2.8米、冒落寬度4.7米)。此後班長陳××核對人員,發現郭×坐在一邊哭泣。過後郭×說他的左腿膝蓋處在向外跑時碰了一下,經醫院檢查半月板受損傷。
事故原因:
郭×本人自主保安能力不強,現場經驗不足,發生意外時選擇的安全退路不合適。
防範措施:
加強培訓,提高工人的自主保安能力,任何時候都要選擇一個安全的環境。
45、曉南礦“2007.6.20”事故
2007年6月20日二班16時40分,綜掘二隊林××班馬××和趙××、吳××、任××在W3415運順聯絡道扛運木柈,馬××在扛4塊木柈行走到兩道風門間拉地溝準備砌永久風門的位置時,不慎腳拌在鐵道魚尾螺絲上摔倒,右肩部著地,右肋部墊到鐵道上,經診斷其右側第二根肋骨骨折。
事故原因:
主要原因:
1、運順聯絡道鐵道因拉地溝準備砌永久風門,致使鐵道懸空、魚尾螺絲外露。
2、馬××本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對腳下行走環境和安全情況檢查不細。
間接原因:
班組長對安全工作安排不細,安全注意事項未強調到位。
本質安全原因:
鐵道道心未填滿墊實。
吸取教訓,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開展經常性事故案例教育,提高職工安全防範思想意思。
2、作業前,認真對周圍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強化自主保安和安全聯保工作。
46、曉南礦“2007.6.30”事故
2007年6月30日10時00分,在綜檢車間廠房,鉗工組長王××帶領本班人員檢修調試轉載及破碎機,檢修過程中,王××獨自一人用橇棍橇移破碎機護罩,護罩突然滾動,控製不住,護罩邊沿壓在王××左腳大腳趾前部,送醫院進行包紮傷口,傷口縫補2針。在回家休養期間,王××時常感覺腳趾疼痛,再去醫院拍片檢查,發現大腳趾梢骨骨折。
事故原因:
1、鉗工組長王××獨自一人橇移破碎機護罩,對破碎機護罩可能發生移動的危險因素估計不足,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是這次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鉗工組施工作業時雖簽安全聯保體單,但在實際工作中未認真執行安全聯保體的相關內容,同時對作業環境及設備狀況的安全確認不精細是造成這次受傷事故的間接原因。
3、綜檢車間對職工的安全教肓不到位,員工安全意識不強,麻痹大意,憑習慣和經驗施工作業是這次受傷事故的本質安全原因。
防範措施:
1、綜檢車間應加大對員工的安全教肓力度,在地麵施工作業時,同樣要求按井下的安全確認內容進行認真精細確認後,方可施工作業。
2、員工應加強自主保安意識,嚴格按作業規程安全施工作業。
3、強化安全聯保體的實際實施內容。真正做到施工作業時互相安全監護,安全作業。不能把安全聯保體的實際內容僅僅體現在文字書麵上。
47、大平礦“2007.7.7”事故
2007年7月7日白班,掘三隊在N1軌道上山掘進作業。上午10點跟班副隊長朱××帶領楊××小班人員在工作麵正常施工,楊××安排賈××等3人聯頂板網,由於搭跳兩端的梯子有一端放在鬆軟的岩石上,梯子下沉跳板傾斜,綁跳頭的鐵線將扶梯子人員賈××左手中指刮傷。
事故原因:
1、班長楊××安排工作不細,跳板搭設不合格。
2、賈××本人自主保安差,沒有進行崗前安全確認。
防範措施:
1、加強對員工本工種危險因素預防知識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技能。
2、強化聯保體、安全員管理,真正起到安全提示和監護作用。
48、大平礦“2007.9.18”事故
2007年9月18日二班,綜維隊朱××小班在S2S2工作麵回撤支架,17點30分,第127號支架拉到調向平台,因支架底座左下角的後部刮板輸送機連接頭卡在調向平台邊緣上,且平台坡度較大,支架底座沒有完全上平台,支架向上幫串出200MM的距離,將回柱的錨鏈拉斷。當支架稍微穩定後,班長朱××安排4名工人拿單體準備處理,剛把單體拿到位,就發現支架傾倒,班長朱××忙喊快躲開,此時支架上部已靠在上幫的木腿上,正在準備處理支架的綜維隊工人習××在下蹲躲閃的過程中,安全帽被幫上的錨杆掛掉,同時頭部也被錨杆刮傷。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施工過程中疏忽大意,采取的處理支架的方法不正確。
2、沒有將支架係牢。
(二)間接原因
1、對工作現場的安全情況沒有進行安全確認。
2、對在特殊情況下的危險因素估計不足。
防範措施及應吸取教訓:
1、施工前必須認真執行崗位安全確認製度。
2、作業前,認真對周圍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3、跟班幹部、班組長和安檢員要經常檢查作業地點的安全情況,及時查找不安全隱患。
4、工作時,必須精力集中,時刻牢記“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思想。
49、大興礦“2007.9.19”事故
2007年9月19日四點班,維修一隊班長國×帶領四名工人在南五415運順轉載機頭滑道前用木棚替鐵棚作業。20時07分,在巷道行人側,轉載機頭滑道處,用單體替換第三架鐵梯棚的棚腿。班長國×左手給液壓槍,右手扶單體閥上方400mm處,打好單體掛上防倒鏈。此時,因巷道拉底後,幫腿底根部留有100mm的台階,棚腿在岩石台階的滑麵上突然滑動彈出,與單體擠夾後傷及國×的右手中指、無名指和小指。送集團公司總醫院,確診為:右第四指、第五指遠節骨折,手術後住院治療。
事故原因:
1、班長國×自主保安意識薄弱,作業前沒有注意到幫腿底部的岩石滑麵或給棚腿鬆幫卸壓,是造成自身傷害的直接原因.
2、班長國×在作業過程中,沒有監護人,是這起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2、加強員工掌握本工種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及對不安全因素認知能力。使之能夠做到自主保安。
3、作業前,必須親自對作業地點的安全情況進行認真的檢查和確認,不得盲目作業。
50、大平礦“2007.9.20”事故
2007年9月20日白班,綜放隊運順超前支護小組在班長何××的帶領下正常作業,下午13時0分,方×站在跳板(2塊跳板,規程規定0.6米,3塊)上,用風鎬開下幫木梁頭位置的煤壁,當方×剛用風鎬打第一下,煤壁掉貨,方×閃身躲避,不慎從跳板上掉下(跳板距底板1.2米高),左側肋部硌在跳板邊上,當時隻是感覺有點不舒服,回家後感覺疼痛,上醫院診斷結果是左側第8、9、10根肋骨骨折,脾破裂。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跳板搭設位置不當,施工前對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估計不足,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班長安排工作不細,對整個作業現場隱患排查、整理不到位,沒有認真開展崗位安全確認。
2、本人安全意識、自主保安能力差。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對作業地點時時進行安全確認,按要求進行安全整理,確保安全生產。
2、認真進行“三三整理”工作,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對整個作業範圍全部進行安全確認和安全整理,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3、及時清找頂板浮石,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消除頂板隱患。
51、大興礦“2007.9.6”事故
2007年9月6日零點班,綜采二隊高××班在N2701回順超前支護準備往工作麵運中部槽過程中,需要改打巷道中心處四組鉸接單體。跟班副隊長王××安排班長高××派人把鉸接梁綁在木梁上,然後摘掉單體。班長高××安排張××、李××、張×三人幹這個活。23時10分,張××扛來鐵馬蹬(長1.4米,高1.2米),手扶單體,右腿踩上馬蹬,準備摘開防倒鏈。此時單體鬆動,脫開鉸接梁,防倒鏈因一端無勾咬合發生傾倒,單體、鐵馬蹬壓在張××的頸部、肩部,造成左耳挫裂傷、頸部、肩部鈍挫傷。
事故原因:
1、作業前,對鉸接單體的支護狀況沒有進行安全確認,沒有及時發現單體閥慢泄和防倒鏈無勾咬合的隱患。
2、沒有實現作業聯保,一人作業,另一人監護。且聯保人不在同一組。安排工作隨意性大。
3、上一個班組使用了一端無勾咬合的防倒鏈,留下隱患。
4、現場安檢員對每一個作業環節沒有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防範措施:
1、加強對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2、加強員工業務知識培訓,掌握本工種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及對不安全因素認知能力,使之能夠做到自主保安。
3、作業聯保要落實到現場,真正實現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4、使用完好的防倒鏈。
第三部分 非傷亡事故
一、頂板事故
1、曉南礦“1998.7.7”頂板事故
1998年7月7日11時45分左右,預備隊在西三702開切眼安裝支架過程中發生了一起冒頂埋人事故。當時,支架被運到位後,工長張××組織牽架子卸車,沒鎖車,架子在離車時,平板車在鋼絲繩彈力和支架壓力作用下,發生掉道,並將車前方的一根木頂子撞倒砸傷組長孫×;而後,副組長徐×組織升架,支架經兩次升高達500mm左右接頂,也就在支架接頂的同時,工人艾××、於××用3噸起重機起吊處理掉道車,正在將車推上道,頂板突然來壓,將靠近支架的六架棚推倒,發生倒棚冒頂,於××被壓在平板車邊的小空間裏,艾××躲閃不徹底左腳被壓住,經搶救兩人安全脫險。
這起事故是一起嚴重的死亡未遂事故,其主要原因:
一是工作麵金屬棚子支護強度不夠;二是支架液壓安全閥漏液,支架緩壓;三是現場檢查不細,沒有發現頂板來壓而采取必要措施。
編者按:施工現場狀態發生變化時應特別引起注意,此事故頂子被撞倒、支架升柱接頂、起重機吊調道車使局部小範圍內的頂板短時間內發生著三種受力的變化,導致冒頂。
2、曉南礦“1999.8.24”頂板事故
1999年8月24日淩晨4時左右,綜一隊曲××小班,當采煤機由前向後割煤到105#架時,頂板突然來壓,93#~99#架區間突然片幫,大量貨掉至下幫,貨堆滿了架前、架內,當班跟班幹部魯××、工長曲××決定再往後出一個機身位置,以便清貨、拉架子,當采煤機開到112#架時,93#~110#架處再一次片幫、冒頂,直至把輸送機壓住。整個冒事故處理了四個半原班,造成生產中斷80小時。
事故原因:
1、事故發生原因:
⑴、冒頂當天,工作麵遇滑麵,且正值周期來壓,隊沒有對周期來壓及遇地質構造采取措施,從而忽視了複合層頂板的管理工作,是冒頂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⑵、由於工作麵不直,冒頂區嚴重滯後,形成應力集中區,加之支架未達到初撐力,從而使頂板大部分離層,是造成冒頂事故的主要原因。
⑶、設備檢修質量差,護幫板自降的多,個別護幫板缺膠管,也引發事故的一個原因。
2、事故擴大原因:
⑴、冒頂事故當天,頂板掉落隻有2米左右,工作麵後方缺少應急物料,導致無法進行頂板維護,造成空頂時間較長,是引發了第二次冒頂重要原因。
⑵、工作麵第一次掉頂、片幫,沒有及時采取頂板管理措施,而采取將機身的支架拉上去的辦法,結果造成第二次片幫、冒頂,是導致事故擴大的主要原因。
⑶、處理事故時,輸送機斷鏈,且工作麵無連接環,影響事故處理2個多小時,也是使事故擴大的原因之一。
3、曉南礦“2000.4.12”頂板事故
2000年4月12日,綜掘隊晚七點班,當班的生產任務是,掘運順與開切眼三角點六架4.8m梁×3.6m腿木棚前方的水窩子木棚,(4.2m梁×3.6m腿)水窩子木棚共掘三架,中午班已幹完兩架,本班是掘第三架。由於工作麵有從相鄰S2-708采空區湧入的積水給施工帶來不便,隻能先排水後掘進, 23時,進完刀,然後將綜掘機退回來4米,組長武×到工作麵前方找頂,工人呂××監護,工人劉××在綜掘機右側挖水窩坑,跟班副隊長在綜掘機上觀察頂板及支護情況,(工長查×因膠帶輸送機尾有事出去處理)其它人員全部到工作麵後方拿料。23時10分,三角點處木棚上方出現掉渣,有明顯來壓顯現,於是,副隊長於××便招呼工作麵人員趕快撤離,待幾秒鍾後,水窩子處兩架木棚先被推倒,接著三角點處的5架棚也連續被推倒冒頂。
事故原因:
1、臨近三角點坡度達15度左右,工作麵右側是S2-708工作麵的采空區,采空區內積水通過煤柱湧入S2707運順,造成S2707入順掘進工作麵多日積水,盡管采取了排水的措施,但水的問題始終沒引起綜掘隊的高度重視,風抽子常常 處於不正常 工作狀態,再加上工作麵泥水混合,給 排水工作帶來困難 ,因而造成三角點處底板受水浸而變得鬆軟。此處架棚不可能見硬底,沒有足夠支撐強度。
2、由於工作麵積水給掘進施工帶來困難,施工時間較長,綜掘機進退頻繁,且底板較軟,造成巷道中部出現深溝,再加上前進右幫淋水、片幫,側壓大,棚腿被擠進巷道內,使棚子變形而失穩,加上頂板的壓力而造成推棚。
3、綜掘隊領導班子在掘進條件惡劣的情況下,對頂板管理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預見性差,未能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防範,忽視排水工作,疏於管理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4、在複合層頂板較厚壓力大,三角點跨度大,再加上水的因素影響仍然采取連接不好、整體性差、穩定性差的木棚支護,在支護技術上不盡合理。
5、通風隊對排水管路施工質量較差,在掘進三角點過程中曾造成多次跑水,忙中填亂,使排水工作量加大,給施工環境帶來不利影響。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之一。
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在安全上無把握存在隱患的情況下,要把安全工作堅決放到首位,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
2、對類似的施工環境要采取針對性措施,高度重視排水工作,做到隱患不排除不能生產。同時加強排水設備保養和管路施工質量,減少故障率,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環境。
3、提高幹部、工人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強化頂板管理,加強支護質量,做到防患於未然。
4、針對不同作業環境采取合理支護形式,從根本上解決安全隱患。
4、小青礦“2000.8.21”頂板事故
2000年8月21日白班,皮帶隊檢修班馮××小組根據隊工作安排,到W1S705運順膠帶輸送機頭處拆移膠帶輸送機頭。在無檢修計劃的情況下,馮××帶領工人拆移膠帶輸送機頭,先將膠帶輸送機頭側兩組架子拆掉,緊張緊絞車時,膠帶輸送機頭往回走,這時,用起重機拉後麵3組架子,沒有拉動,檢查發現膠帶輸送機架子腿卡在巷道底板岩石裏,隨後將架子腿卸下來,又用起重機拉,還沒拉動。在14點左右,馮××找在一號膠帶輸送機頭作業的技術員劉××,劉××到現場處理一段時間還沒有拉動,馮××又打電話找王×隊長,王×隊長到現場後,馮××問隊長拉不動怎麼辦?王隊長說:“掛滑子用JD-25絞車拉”。馮將滑子用錨鏈掛在膠帶輸送機頭抬棚往裏第五架棚子上,棚子下打一棵戧柱,在沒有認真檢查起吊點支護情況下,由隊長王×安排警戒人和傳信號人員,絞車司機王××看到信號後開車,王×發現掛滑子的棚梁掉下立即晃燈,信號工王××立即發出停車信號,絞車司機停車,隨後聽見裏麵倒棚聲。頂板穩定後,檢查發現,從膠帶輸送機頭抬棚往裏第六架開始倒五架棚,頂板掉1.5米高。
事故原因:
1、臨時工程沒有與調度和安監大隊或本區域的安監員聯係,違反礦關於臨時工程的管理規定。
2、現場使用張緊絞車拉不動時,違章用JD-25KW絞車反滑子吊拉膠帶輸送機架子,並且現場措施采取不利。
3、對起吊點的棚子沒有認真檢查和加固,盲目作業,導致拉倒棚子。
防範措施:
1、認真執行“五個一”的原則,沒有安全措施嚴禁作業。
2、施工要有計劃,臨時工程安全措施要合理可行,並通知礦有關領導、礦調度、安監大隊,保證現場監察。
3、起吊作業前,必須詳細檢查各起吊點巷道的支護情況,並采取加固措施。確保安全方可作業。
4、嚴禁用調度絞車起吊。
5、加強幹部、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小青礦“2003.9.22”頂板事故
2003年9月22日2時40分左右,601隊郝××小班在W2S運輸中巷割完第三個循環(5.4米)後,發現頂板起層,易脫落(頂板2米內有0.3米砂岩,其它是泥岩)。隨後,安檢員蘇××與跟班隊長張××商定,先打2個錨索,改變循環進度(即一次割一排,進尺1米)。當割到第七排時,發現掌子頭頂板有一道裂隙、淋水,當4時10分割完第八排時,發現頂板淋水見大,左側頂板有脫層,掌子頭出現片幫現象,水色混濁,瓦斯忽大忽小,安檢員蘇××和張××立即決定將工作麵作業人員、設備撤出,並通知礦調度。4時30分,三條鋼帶被拉斷,頂板中間部分有下沉現象。5時10分左右,工作麵頂板(長8米、高3.4米)全部冒落下來,將工作麵全部堵嚴。
事故原因:
1、W2S運輸中巷發生這起事故是因F6斷層(F6斷層尾部距離運輸中巷工作麵透水點100米以上)積水通過裂隙帶湧入工作麵,由於水量、水壓較大,4—2層頂板被浸泡後產生離層,致使錨杆支護失效,頂板離層冒落。
2、地質部門沒有對該工作麵水文地質情況提前做出預測預報,施工單位沒有做到有疑必探,並采取有效措施,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地質部門在掘進-447大巷和-425回風巷發現裂隙和湧水現象時,要做到深入細致的分析。
2、對斷層帶、淋水帶和積水等沒有做到有疑必探、有疑必報、防患於未然。
3、在科學優化工程設計的同時,對地質構造、水文資料要做到認真細致的研究,采取有效的支護形式和防範措施。
4、認真執行礦壓觀測製度,對已掘巷道大斷麵、複合層頂板、三角點、四角點、淋水地段嚴格按要求進行監測、觀察、取數、分析,發揮其有效的監測、預報和預防的作用。
5、繼續加強職工對《重大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和演練,不斷提高全員的整體素質和防抗災能力,確保全礦的安全生產。
6、大興礦“2007.11.24”頂板事故
N2406工作麵共64組支架,工作麵傾角在30°左右,2007年11月20日開采。11月24日工作麵15-23#支架、25-29#支架頂板破碎,發生掉頂現象,隨著工作麵的不斷推進和頂板的不斷處理,頂板掉頂波及範圍在不斷地擴大,最後發展到15-35#支架,支架也同時出現咬架、擠架現象和不接頂現象,11月27日經礦領導研究決定,工作麵停止推進,采用停產劈幫作業來維護和處理頂板,於11月29日劈幫結束,接著於11月30日掉頂處理結束。整個掉頂曆時6天零2個小班。
原因分析:
1、工作麵傾角較大,平均在30°左右,沒有成功的管理經驗,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現場管理不到位,開采初期支架狀態不好,咬架、擠架現象嚴重,初撐力不足及支架不接頂,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另一原因。
3、分管領導領導和職能科室對該采麵可能出現的問題準備不充分,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提前製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做好工作麵的日常管理,加強對設備的檢修與維護,確保支架狀態完好,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發生。
2進一步完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做好各種事故的預防處理工作。
3、做好大傾角工作麵開采的經驗積累和總結工作,從中總結出適合本礦現場實際情況的開采方法和防範措施。
4、進一步加強各種領導和職能科室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隱患,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7、大興礦“2007.11.4”頂板事故
2007年11月4日四點班,綜維隊石××小班在SV415運順膠帶輸送機尾滑道前10米處挑頂翻架棚作業。21時34分,在翻下第一架鐵棚後,頂板上有一大拌夾在第二架鐵棚上拿不下來,班長石××又將第二架鐵棚的單體腿泄壓,從而使第二架鐵棚也失去了支撐力。這時班長石××與跟班副隊長林××兩人同時發現頂板掉渣並且下沉等異常情況,林××讓在此處作業的所有人員馬上撤離現場,同時,在膠帶輸送機頭及工作麵端頭支架處設警戒,禁止人員通過。在遠方觀察,大約過了5分鍾,頂板緩慢下沉冒落。冒落範圍:長約6.5米、寬約4米、高度2米,埋住膠帶輸送機,推倒巷道原支護的3架鐵棚、3架木棚,至6日早6時20分膠帶輸送機恢複正常。累計影響時間32小時46分鍾。
原因分析:
1、此巷道為複合頂板,極其破碎,受地壓及采動影響頂板下沉量較大,原支護的鐵梯棚嚴重彎曲變形,支護強度大大降低。
2、複合層頂板在上方兩米左右處離層並整體下沉,原有的錨杆、錨索被拉斷,失去了原始的支護效果,盡管在鐵梯棚下方和棚空間打了一些對頂單體點柱,但支護的密度和強度遠遠不夠。
3、綜維隊未嚴格按措施進行施工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1)挑頂前,未采取補強支護措施。
(2)翻一架給一架的要求未執行(實際翻兩架),並提前回下對頂、對棚的點柱。
(3)已給的園木棚掛兩排鉸接未跟到木棚頭。(新給的3架圓木棚未掛鉸接)。
(4)最大空頂距規定1.8m,實際達到2.4m。
4、各級管理人員特別是生產、監察科室人員發現此處頂板下沉日趨嚴重,沒有及時督促施工單位修改措施,沒有及早安排超前主動挑頂泄壓。應該說這給此次掉頂預留了隱患。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5、個別管理人員入井檢查不夠認真細致,真正的隱患沒有發現,粗枝大葉、走馬觀花,缺少超前意識。
6、個別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主要領導還沒有真正意識到我礦目前安全生產的嚴峻性,盲目樂觀、麻木不仁,還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
防範措施:
1、因為巷道的錨杆、錨索已經被拉斷,因此在翻棚前應該對頂板進行密集的補強支護,生產科室要有專人負責檢查單體的初撐力,要有效地遏止頂板的持續下沉,然後再進行主動超前挑頂泄壓。
2、改變作業方式,采用合理地作業流程(打錨索或加密補強支護-背棚-翻棚),保證安全生產。
3、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頂板的變化多加觀察,舉一反三及時發現各種隱患,盡早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堅決做到不安全決不生產。
4、嚴格執行維修巷道頂板管理10條及敲幫問頂、超前別頂措施。
二、瓦斯事故
1、大興礦未投產前兩次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1987年11月9日6時30分,礦建第一工程處106掘進隊在北一-521入風上山斜巷掘進施工,當施工到從起坡點往上250米的位置時,因放炮突然引起7-2層煤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當時突出煤量101.25噸,突出瓦斯量10378.3立方米。其深度在594米,標高為-523.88米。斜巷見煤厚度3.4米,煤層頂板為灰綠岩,底板為粗沙岩。突出時煤塊拋出30米,分選性較好。
第一次突出後,將原設計沿7層煤掘進平巷,改為在7層煤頂板上方2米處,在火成岩中-515米掘進平巷。留2米岩柱,以防止煤與瓦斯再次突出。1988年1月9日7時30分,礦建第一工程處106掘進隊在灰綠岩平巷中,掘進到40.5米處,由於放炮震動又發生第二次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此次突出煤量454.25噸,突出瓦斯量22882.4立方米。
事故原因:
1、第一次突出因沈陽煤礦設計院為大興豎井編製的初步設計中,把大興礦定為高沼氣礦井。因此礦建第一工程處在大興礦建井期間,對7層煤事先沒有采取防突措施,結果造成煤與瓦斯突出。
2、第二次突出因煤層的賦存起伏不平,火成岩侵入頻繁,而在建設新礦井時,對瓦斯突出認識不足,隻片麵認為按規程第184條三款規定執行就行,結果誘發了瓦斯突開底板裂隙,再次發生突出。
防範措施:
1、大興礦井定為雙突礦井,建立防突小組。
2、加強瓦斯抽放係統管理。形成安全可靠的通風係統。
3、加強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幹部、工人對防突工作的認識,熟練掌握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和規律。
4、在新水平、新采區采掘中都要進行突出危險性的預測預報工作,一經發現突出預兆,及時采取有利措施。
2、大興礦“1992.11.5”瓦斯燃燒事故
1992年11月5日7時40分,綜采一隊副隊長薑××向礦調度範××請示南五409工作麵前三角點焊ZG-300采煤機滾筒齒座。範××通知保安區調度安排瓦檢員、救護隊員到燒焊現場檢查瓦斯。8時左右,南五409工作麵瓦檢員向保安區調度霍××彙報該麵瓦斯情況,霍××通知楊××綜一在前三角點燒焊,檢查一下瓦斯,不超限可以讓他們燒焊。楊××接到通知後,與通風副隊長朱××一起對燒焊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瓦斯,10時40分開始燒焊,燒焊到11時45分左右,突然發生瓦斯燃燒。
事故原因:
1、這起瓦斯燃燒事故是由於在南五409運順往工作麵拐彎處動用火焊引起的。
2、南五409工作麵是俯采麵,采空區大量瓦斯積存,老頂又是白砂岩,懸頂麵積大,燒焊期間老頂垮落將采空區瓦斯大量擠出,引起瓦斯燃燒。
3、燒焊措施不落實。措施明確規定,燒焊現場必須由救護隊員、安檢人員在現場監督檢查,才能燒焊。安檢人員、救護隊員不在現場時進行燒焊,是嚴重違章作業。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保安規程規定,井下嚴禁動用火電焊,非動不可的,必須經主要領導批準,並嚴格按措施施工。
2、回采工作麵今後不準動用火電焊。
3、凡井下動用火電焊,必須有瓦檢員、安檢員及四名救護隊員,做到措施落實才能動用火電焊,否則嚴禁動用火電焊。
4、今後審批火電焊措施,時間、地點要明確。當天燒焊當天批,不準批兩天以上的動火電焊措施。
3、曉南礦“2002.1.31”瓦斯燃燒事故
2002年元月31日13時53分在西二三期膠帶輸送機中巷與回風中巷聯絡道拉門位置,發生了一起因放炮引起的局部高頂瓦斯燃燒事故。
元月31日,綜掘隊503班中午班在西二三期膠帶輸送機中巷與回風中巷聯絡道開拉門位置,采用打眼放炮處理頂板施工中,在白班留下4個炮眼,本班施工完3個炮眼,因第四個炮眼打眼作業中夾釺,當班副班長武××、工長徐××安排工人李××裝藥,準備放炮,由於施工中沒有嚴格按有關規定對放炮地點20米範圍的瓦斯進行檢查,放炮員、瓦檢員、工長未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加之炮眼封泥不實,產生放炮明火,引燃局部高頂瓦斯。
事故原因分析:
1、瓦檢員、放炮員在裝藥前、放炮前沒有認真檢查放炮地點20米範圍內及局部高頂瓦斯,是發生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未經檢查瓦斯,就先填寫手冊,瓦檢員、放炮員、工長沒有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放炮製,造成假檢、漏檢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裝藥工沒有嚴格按昨夜規程規定執行,炮眼封泥不實、長度不夠、封堵效果不好,以致產生放炮明火,是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停電恢複通風後,未認真檢查局部頂板積聚瓦斯濃度就放炮作業,是發生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事故教訓:
1、切實加強職工業務教育,提高業務操作水平,嚴格按規定執行“一炮三檢製”和“三人聯鎖”放炮製,杜絕假檢、漏檢。
2、嚴格按規定操作,杜絕炮眼封泥不實、封孔長度不夠,堅持使用水炮泥。
3、切實加強通風瓦斯管理,消滅瓦斯超限。
防範措施:
1、各單位必需認真吸取這起事故的教訓,加強管理,排除隱患,強化職工培訓,提高職工素質。認真落實好各級幹部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到重中之重來抓。培訓教育中心及各單位要做好瓦檢員、放炮員、電工、局扇工等重要崗位、重要工種的業務培訓工作,提高獨立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2、要針對西二三期瓦斯較大,又有煤炭自然發火征兆的實際情況,增補該區域災害預案。該區域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對職工自主保安及業務素質教育,尤其要強化瓦檢員、放炮員的培訓,嚴格按規程、措施規定執行,杜絕違章作業。
3、嚴格“一炮三檢製”和“三人聯鎖”放炮製的執行,杜絕假檢、漏檢,尤其是西二三期巷道頂板局部瓦斯的檢查,要根據現場實際定點定期檢查、彙報,並製定處理高頂瓦斯的具體措施。
4、井下各地點爆破施工,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炮眼深度大於1米時,必須堅持使用水泡泥。
5、獨頭巷道掘進敷設兩趟風筒時,兩趟風筒必須齊頭平行接設;西二三期掘進工作麵要使用大功率對旋式通風機,增大工作麵供風量,消滅瓦斯超限。
6、各掘進工作麵必須保證正常供風,有計劃停風時,排放瓦斯必須按措施執行,並有通風部門副班長以上幹部現場指揮;特殊情況 無計劃停風時,排放瓦斯工作由當班瓦檢員、安監員、安檢員及局扇工共同排放,排放後,瓦檢員必須認真檢查巷道風流及高頂瓦斯,必須將風流及高頂瓦斯降到安全濃度以下時,方準人員進入作業。
7、掘進工作麵施工要按設計要求一次成巷,避免開幫、挑頂工作。
8、各職能科室要切實加強技術業務及安全檢查監督工作,堵塞漏洞。
4、小青礦“2005.2.6”瓦斯積聚事故
2005年2月6日8時50分,安檢員趙××和通風隊測風員趙×走到W2運輸大巷(W2705運順口至W2708回順口段)時,便攜報警,且越往裏走瓦斯越大,高頂處最大達4%。兩人立即通知準備運車人員停止作業,切斷絞車及膠帶輸送機電源,並分別向信息站和通風調度彙報。此時礦掘進副總、安檢大隊副隊長、通風隊副隊長也來到此處,協助處理瓦斯和安排撤人。13時左右瓦斯處理下來,正常生產。
經調查,此段巷道在W2708回風眼貫通後,W2運輸大巷掘進麵的入風量分兩部分回風,一部分由W2708回風眼回風,一部分由W2膠帶輸送機運輸大巷回風眼回風;由於605隊擴眼貨經常堆到眼下口,使該段巷道風流不穩定。2月6日零點班W2708回風眼擴眼停止施工後,上口用木板隻蓋住一半(正常施工時隻留一小口),且該眼已擴10米(全長20米),造成此處通風阻力降低,進入W2708回風眼風量增大,導致通過W2運輸大巷(W2705運順口至W2708回順口段)進入W2膠帶輸送機運輸大巷回風眼的風量減少,高頂出現瓦斯積聚。另外,W2膠帶輸送機運輸大巷掘進麵風筒在604隊膠帶輸送機頭處斷茬,重新接設的質量較差,風筒漏風,工作麵供風減少也造成通過該段巷道的風量降低。
事故原因:
1、W2708回風眼貫通後擴眼期間,通風隊沒有引起足夠重視,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調整通風係統,造成各巷道風量不穩,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瓦檢員現場檢查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此處風量小,造成瓦斯積聚,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3、風筒接茬處漏風,對瓦斯積聚也有影響。
防範措施:
1、從設計入手,簡化通風係統。
2、對各貫通地點及時調整通風係統,並製定嚴密措施,。
3、增強瓦檢員的責任心,對特殊地點加大檢查的密度。
4、加強通風設施的檢查、維護,確保完好。
5、小青礦“2005.3.27”局部通風機風量不足事故
W27層運輸聯絡道是為解決W2Ⅱ期集中運輸大巷掘進運料而設計的,2005年3月份已安排計劃施工。603隊23日開始安裝刮板輸送機,24日放炮拉門,26日下午1點,將604隊因回風眼擴眼調整係統後留下的2×22kw風機移到W2膠帶輸送機運輸大巷(708回順口)裏20米位置,作為聯絡道掘進風機。在啟動風機時,瓦檢員發現底風不足,將風機停止運轉並通知調度。27日白班通風隊將604隊(W2Ⅱ期集中運輸大巷)掘進麵風機停一級,603隊風機隻開一級,兩工作麵勉強維持通風,但高頂段出現瓦斯積聚。單級開兩個小班後,由於聯絡道停止掘進,將603隊風機停止運轉,恢複604隊正常供風。
事故原因:
1、通風隊對此項工作不積極主動,現場管理不到位。對603隊應安設2×11KW風機而實際安設2×22kw風機,也沒有提出疑義,造成需風量加大,風量不足。
2、603隊沒有按措施要求安設2×11kw風機,而是直接將604隊遺留下的2×22KW風機安上。
防範措施:
1、通風隊加強日常管理,發揮出部門的管理作用。
2、各部門間要加強協調和配合。
3、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措施,按規定作業。
6、小青礦“2005.6.5”瓦斯超限不斷電事故
2005年6月5日19時6分,安檢員高××發現W2705工作麵後三角點探頭顯示瓦斯超過1.5%時,工作麵刨煤機和輸送機沒有斷電,繼續運行,通知控製台停氣。同時通風隊梁××在地麵控製室發現此情況後通知礦調度,礦調度命令工作麵停機,此時在運順串車處的刨煤隊操作員侯××和安檢員王××查看遠方斷電儀,斷電儀顯示綠燈。21時40分,通風隊值班電工呂×前去檢查監測係統是否有問題。現場檢查試驗:斷開BAC開關後,工作麵不斷電,重新合上後,由地麵通風調度手動試驗閉鎖,井下現場觀察,顯示紅燈,正常斷電。
事故原因:
1、 瓦斯超限後,運順串車處遠方斷電儀控製閉鎖的繼電器接點沒動作。
2、通風隊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造成瓦斯電閉鎖裝置不靈敏可靠。
防範措施:
1、加強日常瓦斯監測係統設備的檢查、維護,確保監測係統靈敏可靠。
2、按《安全監測設備管理製度》第六條規定,對重點瓦斯地點的監測設備每日標校一次,保證準確無誤。
7、大隆礦“2006.10.27”瓦斯燃燒事故
2006年10月27日零點班,本班從115#支架處開始割煤完兩尾、兩頭采煤機由機頭向機尾割煤。采煤機司機劉××操縱采煤機頂刀滾筒、周××操縱采煤機底刀滾筒,4時40分左右,采煤機割至工作麵56#-57#支架,采煤機底刀滾筒上方煤壁片幫、突現裂隙,瓦斯湧出,由於滾筒與煤幫摩擦產生火花,引燃瓦斯。
防範措施:
1、必須保證采場足夠的風量,合理配風,確保通風係統穩定,可靠。
2、采煤機割煤要求:
(1)采煤機遇夾石和裂隙時必須先檢查瓦斯後割煤,並實行50米為一段,分段截割前必須由班長、瓦檢員、安檢員、采煤機司機共同檢查煤壁夾石和瓦斯情況。
(2)工作麵夾石厚度超過0.2米時,必須采取鬆動爆破措施,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
(3)采煤機噴霧必須正常使用;
3、采煤機操作台上繼續堅持懸掛瓦斯檢測儀,隨時檢查瓦斯變化情況。
4、采煤機上必須堅持配備防火膠管和幹粉滅火器。
5、繼續執行當班瓦斯檢查中央政治局一采煤機同行,隨時檢查采煤機附近瓦斯情況,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業。
6、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鑄造牢“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思想,按措施和規程施工。
8、大興礦“2007.12.25”瓦斯燃燒事故
2007年12月25日21時21分,鐵法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大興煤礦SV711工作麵上尾巷綜采支架後發生瓦斯燃燒事故,造成在附近作業的瓦斯檢查員張××臉部淺Ⅱ°燒傷,麵積為1%。事故發生後,集團公司領導立即趕赴大興煤礦,經公司和礦領導共同研究采取向工作麵灌水措施,將采煤工作麵封閉。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遼北監察分局得知事故後趕赴大興煤礦了解事故情況,並督促措施落實。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查明事故的真實原因,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遼北監察分局、鐵法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大興煤礦共同組成“12.25”瓦斯燃燒事故原因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認真調查分析,並形成報告如下:
一、SV711工作麵基本情況
(一)地質情況
SV711工作麵走向長757米,傾斜長180米,工業儲量:77.57萬t,可采儲量:72.14萬t。
工作麵開采7-2煤層,四周未采動。工作麵上鄰近層為4-2層煤,現已大部分回采完,4-2煤層與7-2煤層間距58米左右;工作麵下鄰近煤層8層煤,煤厚1.15米,未采動。7-2煤層中或下部受火成岩侵入比較嚴重,平麵範圍較大。由於火成岩的影響,在切眼附近煤層厚度變薄(僅為2~3米)且部分變質為天然焦。
(二)開采情況
SV711工作麵采用走向長壁後退式綜合機械化采煤方法,自然垮落法管理頂板。於2007年10月20日開采,開采後,由於瓦斯湧出量較大,放慢了開采速度,圓班產量控製在3刀(每刀截深0.8m),截止到2007年12月25日工作麵運順推進192.3米,回順推進186.2米。
(三)通風情況
SV711工作麵通風方式為“U”型通風,工作麵配風量為2370m3/min,回順使用2台2×30KW對旋風機供風稀釋回風流瓦斯,回順風量2950 m3/min;在回順距離工作麵200米的位置安裝一台引排風機,正負壓端分別接設1趟骨架風筒,抽排上隅角瓦斯;2台2×30KW對旋式風機均安設在運輸中巷新鮮風流處,接設2趟∮800mm柔性風筒,其中第一趟風筒末端距工作麵煤壁5米,另一趟距工作麵煤壁100米。另外工作麵還布置外錯式治理瓦斯、自然發火專用巷道,布置在7-2上煤層中,與回順平距15~27米、高差6~8米,采用正壓通風。
二、事故前防治瓦斯、自然發火主要措施
(一)防治瓦斯措施
SV711工作麵瓦斯含量較大,除采取加大工作麵供風量措施外,還采取了地麵永久抽放站抽放,井下移動泵抽放,工作麵抽放瓦斯純量34.54 m3/min,風排瓦斯量17.7 m3/min,抽放率66%。為了加強瓦斯治理及防突防塵工作,采取了工作麵注水措施,平均每班施工30個注水孔,共計打注水孔2596個,注水孔深8米,開孔位置在天然焦處或煤變質嚴重區域。總計注水11600m3。另外,工作麵回順瓦斯濃度由礦調度指揮中心人工控製在0.9%,因此回順瓦斯濃度均在1.0%以下,工作麵、上隅角瓦斯濃度在1.5%以下。
(二)防治自然發火措施
為加強采煤工作麵防治自然發火工作,利用運順埋管、尾巷消火孔向采空區充填河沙,運順每10米通過采空區埋管充填河沙一次,回順每30米通過外錯式治理瓦斯、自然發火專用巷道的消火孔充填河沙一次。累計充填河沙3450m3;在南風井地麵安設兩台ZA250-W-7.5製氮機,製氮能力2000m3/h,通過運順埋管對采空區進行注氮,向采空區注氮量在1800 m3/h以上;每天三班對工作麵上隅角、回風流、抽放鑽孔等取樣化驗分析,平均每班30個取樣點,截止到事故前共取樣5960次;每圓班用絲袋裝碎貨砌築擋風牆對前後三角點封堵1次,工作麵前端頭支架鋪網、鋪風筒布,並進行架後注沙充填,減少向采空區漏風。
12月25日9時取樣化驗結果:SV711工作麵回順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為0ppm,上隅角高頂一氧化碳濃度為0ppm,溫度為25℃,采空區束管一氧化碳濃度為25ppm,抽放鑽孔一氧化碳濃度最大為50ppm。
(三)防治外因火災措施
為防止外因火災,采煤機噴霧正常使用,水壓充足,霧化效果好,噴嘴及時透通。工作麵接設水管每20米出三通接設10米長∮10mm膠管,工作麵采煤過程中,安排專人全程對采煤機滾筒、支架、煤壁、頂板澆水,並且岩石段或有高頂、裂隙區域加大澆水量;嚴禁支架生拉硬拽,機尾兩組支架及回順超前支護替棚支架拉架時上方墊木拌和膠帶輸送機,防止產生摩擦火花;輸送機尾輪處設噴霧執行先噴霧後開機;工作麵中部、采煤機、前後端頭各備2個幹粉滅火器,割煤時綜采隊專人手持滅火器跟機行走;另外加強機電設備使用管理,所有電氣設備入井均經過失爆檢查,各區隊電工每班進行一次電氣設備的防失爆檢查,並有記錄;機電科圓班進行一次係統的防失爆檢查,並有檢查記錄。
三、事故經過
2007年12月25日四點班,綜采二隊劉金和小班16時接班,當時瓦斯傳感器顯示:回風瓦斯濃度0.73%、工作麵瓦斯濃度0.6%、上隅角瓦斯濃度0.76%,回風一氧化碳傳感器濃度0PPm,溫度24℃,采煤機位於40#支架處,工作麵距回順最近鑽場還剩1.6米左右,機尾安全出口寬度為1.5米,機尾124#支架與硬幫間距為0.9米,工作麵支架狀態良好。當班的工人、跟班幹部、安監人員、瓦檢員陸續進入工作麵。本班工作安排是:采煤機從40#支架往機尾割煤,機尾割一遍後往機頭再割一遍,最後返到機尾割兩遍,任務為兩刀煤。因白班通風區向工作麵前三角點充填河沙,接班時因工作麵機頭水大,不能開氣,人員先進行抽水,至17時30分開始生產。采煤機從40#支架往機尾割煤,大約18時30分割到121#支架時,采煤機頂刀割到隱含在煤壁上方的一根抽放封孔鐵管(規格φ76mm),導致采煤機剪切軸斷,隨後現場人員更換剪切軸,19時30分采煤機降頂刀避開抽放管將機尾一遍割完,端頭工閆木華拉完一遍架,采空區留有一米左右的空間。采煤機從機尾又返到機頭做了一遍頭,20時55分退到30#支架停氣閉鎖(采煤機、輸送機、支架全部處於停止狀態),作業人員開始進行清貨、灑水等標準化工作。采煤機跟機瓦檢員羅××在120#架內寫記錄,張××在機尾砌封堵牆,21時21分,當封堵牆砌到第四層時(約0.8米),張××就聽到采空區內“哢嚓”一聲,隨後看到采空區底部串出一火球,將其衝個側倒(臉部被高溫火燎了一下,經鐵煤集團總醫院診斷為淺Ⅱ°燒傷,麵積為1%,於2008年1月3日痊愈出院),當他爬起來準備找水管滅火時,看到機尾後三組支架距底板一米以下的位置有明火,但瞬間又熄滅了,隨後找到載波電話,大喊:“後三角點出事了,有明火,趕緊撤人”。正在控製台彙報工作的安監員朱××聽到後,馬上下令所有人員迅速撤出工作麵,並立即向礦調度彙報,隨後所有人員分別從運回順撤出。
鐵煤集團公司領導得知事故後,立即趕赴大興煤礦。為防止事故擴大,並根據SV711工作麵的自然條件,決定采區內人員全部撤出,采取注水措施將工作麵封閉。
四、事故原因分析
這是一起發生在工作麵上隅角附近采空區內的瓦斯燃燒事故,造成事故的火源可分為自然發火和外因火源,下麵從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麵分別進行分析。
(一)內因火災分析如下:
1.從監測數據及氣體取樣化驗結果分析
該工作麵開采前在回順安設了1台CO傳感器和1台溫度傳感器,對回風流CO濃度和溫度進行連續監測,同時在回采過程中每天3班對上隅角、回風流、抽放鑽孔進行人工取樣化驗分析,分析CO、C2H4、O2、CH4、CO2、N2、C2H2、C2H6各種氣體成分變化情況,現場瓦斯檢查員每班對所有取樣點的CO濃度和溫度進行檢查和彙報。
在事故發生前的較長時間,SV711工作麵及采空區各種氣體一直處於較穩定狀態,監測係統監測數據及人工檢測數據沒有顯示出自然發火征兆。從12月25日白班氣體取樣化驗分析結果是:抽放鑽孔CO濃度最大為50PPm,回順風流CO濃度為0 PPm,上隅角高頂CO濃度為0PPm。所有取樣點取樣化驗均沒出現乙烯(C2H4)和乙炔(C2H2)。這些取樣點完全反映了采空區淺部、深部、底部和上部所有範圍的氣體成分。
根據撫順煤研所SV七層煤樣試驗:C2H4是我礦自然發火的標誌性氣體,C2H4出現證明煤炭自燃溫度已經達到109。C,也是煤炭加速氧化階段,SV711工作麵回采過程中始終未出現C2H4,證明采空區內煤炭處於氧化的初級階段,更不可能引燃瓦斯。同時與我礦其它幾個綜采工作麵如SV712、SV419工作麵的 CO情況進行對比,這兩個工作麵條件與SV711工作麵相似又相鄰,回采時采空區CO產生量均大於SV711工作麵,SV712工作麵回采時采空區鑽孔CO濃度60~209 PPm,後三角點CO濃度50~136 PPm,SV419工作麵回采時采空區鑽孔CO濃度110~308 PPm,後三角點CO濃度70~244 PPm,另外SV712、SV419工作麵回采時並未采取采空區注氮、充填和注泥等防火措施,均未發生自然發火事故,而SV711工作麵每小時注氮量在1800 m3/h以上,充填密度為17.96 m3/米。
2.從溫度變化方麵分析
工作麵上隅角人工檢查溫度始終在24~25。C,沒有掛汗等溫度升高現象。
3.從人的直觀感覺上分析
根據現場人員敘述平時及當班沒有聞到異常氣味(如:煤油味、汽油味等)。
4.從煤炭自燃所需時間上分析
根據煤炭自燃機理,煤炭自燃過程中CO濃度有一個逐漸上升的過程,其變化應在回順CO傳感器上有顯現,而25日事故發生前CO傳感器顯示數值沒有上升趨勢,12月25日21時21分事故發生後,回風一氧化碳傳感器顯示濃度瞬間急劇上升,其值大於50PPm。
鑒於以上分析,故可排除因自然發火引起瓦斯燃燒的可能。
(二)外因火災分析如下:
1.引燃瓦斯外因火源的分析
能夠引起瓦斯燃燒的外因火源有多種,這裏主要可能有機電檢修、機械摩擦、電氣失爆、采煤機割抽放封孔鐵管、靜電、采空區錨杆(索)、金屬網受力摩擦拉斷產生火花。
(1)排除機電檢修和機械摩擦及電氣失爆產生火花的可能
本班從20時55分工作麵停氣,所有人員都在幹零活,沒有人進行機電設備檢修,也沒有人拆卸礦燈,采煤機、輸送機、支架都處於停止狀態,由於嚴格執行電氣失爆管理措施,沒有電氣失爆。
(2)排除采煤機割抽放封孔鐵管產生火花引燃瓦斯的可能
①從時間上分析
采煤機割抽放鐵管的時間是18時30分,而瓦斯燃燒時間是21時21分,時間相隔2小時51分。並且在此期間回順CO傳感器顯示值和上隅角CO濃度檢測都沒有變化。
②從操作方法上分析
在采煤機割機尾時,煤壁已經提前注水和澆水、采煤機內外噴霧都完好並正常使用,並有專人(曹剛)手持水管負責向采煤機滾筒上澆水,采煤機割管時現場人員沒有看到產生火花和瓦斯燃燒現象。
③從回采過程中采空區頂板冒落情況分析
割管後采煤機將機尾做完,又從機尾割到機頭,然後退到30#支架,這期間工作麵架子整體往前拉了一遍,采空區的頂板出現新的冒落前移,采空區內的瓦斯濃度將隨之增大,如果采空區內由於割管已產生明火,這種變化會使火源和瓦斯進一步接觸,CO濃度會有變化或明顯升高。
(3)排除靜電產生火花的可能
井下產生靜電必須具備幹燥、絕緣或高壓等條件,而井下作業人員沒有人穿化纖衣服,也沒有能產生靜電的材料,所以靜電產生火花的可能性較小。
(4)由於采空區頂板下沉引起錨杆(索)的鎖具脫落和金屬網從受力變形到拉斷過程中摩擦產生的火花可能性最大。
①火源位置分析
調查現場第一證人張××證實,當時先聽到機尾采空區“哢嚓”一聲,接著從硬幫側采空區內竄出一團火。“哢嚓”聲說明是采空區內頂板下沉產生的斷裂聲,並且看到瓦斯燃燒出現在機尾後三組支架的下部,說明引起瓦斯燃燒的火點範圍在124#支架後附近,寬度在122#支架與硬幫之間的采空區底部。
②金屬支護材料摩擦斷裂產生火花
在錨網聯合支護和金屬棚支護的巷道內,從事井下工作的很多人都看見過在頂板壓力作用下,錨杆(索)的鎖具突然崩脫能夠產生火花,金屬網撕裂過程中鐵線之間相互摩擦產生火花,可縮性金屬棚梁、腿搭接處用於緊固的棚卡子斷裂及棚梁棚腿受力縮進摩擦過程中均能產生火花。
2.瓦斯來源分析
在回采過程中,隨著支架的前移,頂板發生自然垮落,由於回順頂板有錨杆(索)和金屬網支護,拉架後錨杆(索)斷裂,懸臂的頂板緩慢下沉,下沉的岩石碎貨被金屬網兜住,在下幫和底板之間形成一個未冒落嚴的空間。本層瓦斯和7-2上分層瓦斯及下鄰近層8、9層(與7層煤的層間距為20/25米)煤的瓦斯,均湧入到采空區內,除大部分瓦斯通過抽放係統抽出,剩餘部分積聚在未冒落嚴的空間,造成該空間內局部區域瓦斯濃度達到了燃燒的界限。
3.氧氣濃度分析
事故前氣體化驗分析,架後底部空間內的氧氣濃度均在12%以上,具備瓦斯燃燒及爆炸的條件。
五、防範措施的幾點建議
根據對以上事故原因的分析,為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建議采取如下防範措施:
(一)不斷總結行之有效的防治瓦斯及防治自然發火措施,進一步加強對瓦斯治理及防治自然發火措施的探索,使之更加完善。
(二)要探索采煤工作麵回順超前支護形式,從工藝、材料上加以改進,避免金屬材料等容易產生摩擦火花的材料留在采空區。
(三)針對大興煤礦自然災害十分嚴重的實際情況,應聘請國內資深專家對大興煤礦瓦斯治理、防突、防治自然發火及防治外因火災進行論證,提出可行性治理方案。
(四)對於SV711工作麵的現有狀況,要嚴格落實已製定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工作麵封死閉嚴。工作麵啟封時,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製定安全措施,經審批後方可啟封。
(五)要完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組織全員進行培訓,提高防災抗災意識。同時要加強機電設備防爆、靜電、雜散電流等外因火源管理,加大檢查力度,消除事故隱患。
(六)要突出抓好防治自然發火工作,充分利用現有的注氮、注沙係統,加強對采空區預防性的防火工作,積極與科研院所進行防治自然發火的研究,掌握自然發火規律,完善防治自然發火措施,進一步加強對自然發火的監控和氣體化驗分析,隨時掌握井下自然發火動態。
9、大興礦“2007.3.18”局部瓦斯超限事故
2007年3月18日白班,N2701工作麵跟機瓦檢員黨××接班後從二部機尾向機頭方向檢查瓦斯,發現42#—67#尾梁及放煤口附近瓦斯達到1.5%-1.8%,其中53#、65#、66#放煤口瓦斯分別為2.3%、2.3%、3%,當時二部輸送機已閉鎖停止運轉。黨××見二部輸送機已閉鎖,沒有采取措施處理。9時30分左右,工作麵40#前後引網工作結束,綜采二隊隊長郭××通知瓦檢員準備一部輸送機開氣、采煤機由30#向機頭割煤,瓦檢隊跟班副隊長錢×檢查後通知坐台電工一部輸送機可以開氣,並給一部輸送機解鎖。9時50分安檢大隊領導到現場檢查發現瓦斯局部超限,便立即停止了一部輸送機和采煤機作業。隨後礦通風副總和保安區包片副區長楊××趕到,組織人員在工作麵增加了6道風障,放煤口局部瓦斯超限得到處理,工作麵恢複作業。
事故原因:
1、N2701工作麵50#-機尾段巷道逐漸向下傾斜,呈下行通風狀態,工作麵風量1050 m3/min,機尾架放煤口及架後風量不足,沒有采取有效的迎風措施,瓦斯得不到有效稀釋。
2、工作麵低板留煤較厚,采空區低板煤層瓦斯逐漸解析釋放。
3、工作麵沒有抽放鑽孔,僅憑瓦斯道抽放和明管、引排風機抽放,抽放點分布在采空區內存在死角。
4、二部輸送機區域內瓦斯局部超限時,僅對二部輸送機閉鎖,對一部輸送機和采煤機作業沒有停止,違反了《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即“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範圍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防範措施:
1、對工作麵進行認真的分析,結合瓦斯情況和自然發火趨勢,合理調整配風和抽放。
2、瓦斯超限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有效措施處理,進一步明確瓦斯超限停止作業的區域範圍,同時,出現瓦斯超限,不能僅停留在停止作業上,更要加強隱患處理的及時性、有效性的管理。
3、值此安全大討論,大力宣貫“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理念之際,安檢員、瓦檢員更要牢記安全職責,深刻反思同類事故教訓,尤其在工作麵出現下行通風、局部通風不暢的特殊時期,更要高度重視。
4、針對不同的自然條件、環境因素,各級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廣泛的開展預知預想,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5、加強對安檢員、瓦檢員的安全教育,提高事故案例教育的效果,對規程措施的貫徹要結合不同的現場條件,提高職工的理解程度和執行效果。
10、大興礦“2007.4.7”掘進無計劃停風事故
南五711工作麵現有三個局部通風工作麵:運順由綜掘一隊施工,回順和尾巷由綜掘三隊施工,其中回順停掘。三個掘進工作麵風機由南五-600變電所8#高開三專電源供電,另有一趟三專電源作為輔助電源,實現雙三專電源供電。
2007年4月7日17時57分,南五-600變電所8#高壓開關顯示漏電,造成南五711運順、回順、尾巷主局扇全部斷電,停止運轉(經查,係南五-600變電所8#高壓電纜一接線盒阻值低造成),隨後各備用風機立即開啟,但瞬間停電,並頂跳南五-600變電所備用三專電源。18時35分,南五711回順綜掘三隊電工韓×對各備用風機開關試驗檢查後,發現南五711回順備用風機開關負荷側一接線柱阻值低,隨後切斷該風機上一級饋電開關進行檢修,之後南五711運順、尾巷風機按排瓦斯順序分別於18時45分、19時05分開啟,回順備用風機開關於19時45分檢修完畢啟動運轉排瓦斯,各掘進工作麵停風期間,瓦斯最高濃度運順為2.7%、回順為1%、尾巷為2.9%。21時45分8#電纜接線盒處理完畢,各掘進工作麵恢複主風機運轉。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南五-600變電所8#高開電纜接線盒阻值低,致使各掘進工作麵主風機停止運轉;南五711回順備用風機開關接線柱阻值低,致使備用風機不能正常運轉,同時在查明原因前影響其它兩個工作麵的備用風機運轉。
重要原因:電氣開關、接線盒防潮措施不完善,長時間運行導致絕緣阻值下降。
防範措施:
加強三專供電係統管理,對開關、接線盒、電纜嚴格按要求檢查維護,采取可靠的防潮措施,保證連續穩定供電。
11、大興礦“2007.5.13”掘進無計劃停風事故
2007年5月13日零點班,綜掘三隊在南五711切眼(運順側)掘進施工,風機工郭××兼運順膠帶輸送機司機,0時43分,運順風機突然斷電停風,備用風機沒有自動切換,郭××發現在膠帶輸送機頭附近的三專電站跳閘,送上電後郭××經運順膠帶輸送機頭、運中膠帶輸送機尾到風機配電點,於0時52分將備用風機開啟,工作麵恢複通風,停風時間持續9分鍾,又於0時59分恢複到主風機運行。停風期間運順切眼工作麵及回風流瓦斯最大分別為1.3%、0.2%。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主風機停電原因是主三專電源電站跳閘斷電引起,斷電原因是維修二隊在電站附近開幫作業,沒有按照作業規程要求對電站進行有效保護,誤碰電站低壓側停電按鈕,導致電站跳閘。
重要原因 :5月9日Sv600變電所對備用風機線路進行檢漏試驗時,工作麵備用風機二次電源開關跳閘,由於綜掘三隊電工對備用風機開關日常巡檢不到位,對備用風機開關狀況沒有安全確認,沒有及時將其複位,導致主風機停止運轉時,備用風機沒有自動切換。
間接原因:
1、礦在供電管理上存在漏洞,管理部門沒有建立風機開關恢複送電製度,電工職責及安全確認內容不明確,沒有設立停送電記錄。
2、科室檢查人員監督檢查不認真,沒有發現備用風機未帶電備用的隱患。
3、大興礦規定低壓檢漏試驗每周試驗一次,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要求,使隱患不能及時得到排查和處理。
防範措施:
1、加強作業地點電氣設備安全防護,從安全空間、作業行為、工具材料的定置存放等各方麵進行安全確認,防止磕碰。
2、嚴格執行檢漏試驗管理製度,試驗檢漏期間管理單位安排專人對所屬電氣設備進行檢查,並且加強日常檢查,保證備用風機開關隨時帶電備用。
3、對風機工加強培訓和教育,在發生緊急停風時,嚴格按照規程執行。
4、大興礦修訂檢漏試驗管理製度,每天進行一次,明確試驗方法,落實責任,流程管理。各相關區隊也要製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把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5、強化安全確認管理,將風機切換試驗及三專線路檢漏試驗作為一件事實行精細管理,各環節安全確認,現場掛牌。
12、大興礦“2007.5.3”瓦斯超限事故
2007年5月3日15時00分,通風區調度員戴××發現大氣壓降至748mmHg, N2406運順回風瓦斯傳感器顯示為0.69%。15時15 分N2406運順回風瓦斯傳感器達到0.8%斷電,戴××立即通知礦調度和保安區值班副區長劉××。在劉××的指揮下,事故處理經過如下:
1、15時20分調度員戴××通知N2405地麵立孔進行抽放。
2、15時28分,調度員戴××找到巡檢瓦檢員杜××、宋××,令其將N2405回順密閉內抽放係統打開進行抽放。16時30分杜××、宋××走到位將抽放係統打開一半。
3、15時28分大氣壓已經下降至744.25 mmHg。劉××安排抽放技術員張××下井。張××於16時57分將N2405回順密閉抽放閥門全部打開。
4、16時20分調度員戴××同時通知大井泵站將循環關閉。
5、16時14分,N2406運順回風瓦斯升到1.0%,16時54 分從最高值1.02降到1%以下。17時49分瓦斯濃度降至0.8%,恢複正常。
事故原因:
1、因天氣變化,大氣壓急劇下降,N2406運順與N2405采空區僅一6m煤柱相隔,采空區瓦斯通過煤柱向N2406運順滲透。
2、巡檢瓦檢員接到處理瓦斯指令後,二人違章作業,沒有共同到現場處理。杜××單獨行動,動作緩慢,延長瓦斯超限時間。
3、瓦檢員對區域內抽放係統不了解,通風區缺少日常培訓,現場說明標識懸掛位置不正確,沒有掛在抽放控製閥門上,致使影響1個小時之久。
4、通風區值班人員、調度員在天氣變化,氣壓有下降趨勢的情況下,沒有引起足夠重視,超前防範意識不強,沒有在四點班班前會上安排調整抽放工作,待瓦斯有明顯變化時才找人處理,使事故處理更加困難。
5、處理事故方法不當,N2406運順風機單機運行,在出現瓦斯上升趨勢時,沒有采取增加風量措施。
6、瓦檢隊值班人員在安排當班工作之前,對各采區瓦斯變化情況,氣壓變化情況沒有主動了解,工作安排不到位。
防範措施:
1、提高瓦斯防範意識,針對天氣變化,時刻關注氣壓變化情況,通風區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調度員觀測大氣壓頻次,如天氣變化,要隨時觀測。
2、加強瓦檢員日常管理,增強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識,巡檢期間必須兩人通行,接到命令必須快速反應,及時反饋信息,縮短處理事故時間,減少影響。
3、提高瓦檢員業務素質,瓦檢員的職責並非單指檢查瓦斯,而且在瓦斯異常情況下,要能處理,會處理,必須熟知各區域通風係統、抽放係統、監測係統、注氮及消火係統等,增強快速反應能力。
4、因氣壓變化,造成瓦斯超限的事故頻頻發生,而且多次存在反應不及時,超前預防能力差,影響時間長的問題。在管理上通風區要製定相應得辦法,變“被動處理事故”為“主動預防事故”。瓦檢隊的班前工作安排尤為重要。
5、在處理瓦斯事故的方法上要從抽放、配風等方麵綜合考慮,N2406運順瓦斯超限期間,沒有安排將風機改為雙機運行,風量沒有增加,單靠抽放解決,不能在最短時間內排除隱患。
6、發生瓦斯超限,通風區調度必須立即通知安監處值班人員,組織事故追查分析。
13、曉明礦“2007.2.9”瓦斯燃燒事故
2007年2月9日零點班,曉明礦綜準隊鞏××小班一個小組在S3721回撤工作麵運順由副班長張×帶領,配合安裝隊回撤“三機”,進行運輸作業,另一個小組4人在班長鞏××的帶領下,在工作麵21#,22#支架處進行挑頂作業,因此處頂板破碎,壓力大,頂板下沉中高不夠(工作麵淨高,棚梁到底板2.0米),需挑頂處理。1時30分,在處理完第21#架後,開始處理第22#支架,班長鞏××剪開頂網,將頂板的碎貨找下,但有一大塊岩石(700×500×400mm)卡在棚梁上,找不下來。2時05分,跟班幹部唐××決定放炮處理。由於工作麵沒有電鑽,無法打眼,班長鞏××安排放炮員周××采取糊炮的方法處理大塊,放炮員周××在沒有安監員和瓦檢員在場,沒有執行“一炮四檢”、“四人聯鎖”放炮製,沒有檢查22#支架高頂瓦斯濃度的情況下,采用兩個藥卷貼在岩塊上(藥包放置在距工作麵上幫1.5米,距支架掩護梁4.4米位置),並用岩粉泥做炮泥,進行糊炮。此時鞏××派馮××到運順設警戒,唐××、鞏××、周××撤到工作麵97#支架處進行放炮,2點15分炮響後,唐××等3人聽到放炮地點有類似冒頂的轟轟聲,並看到工作麵20#支架附近沿支架回轉梁一線著火,並瞬間熄滅,此時在後三角點處的瓦檢員看到工作麵134#支架處有木屑及火星,工作麵70#至80#支架處有火光,隨後熄滅。此時唐××等三人立即頂風走到工作麵運順串車處,此時為2時32分,唐××向礦調度進行彙報,隨後唐××立即安排所有人撤出工作麵,到S3E一號皮帶頭待命。礦調度接到彙報後立即向集團公司領導、礦領導、局調度及安監局彙報。3時01分,局救護大隊入井救災。6時40分,發現工作麵第134#、135#架間往外冒清煙,在降架查看火源時,工作麵瓦斯再次燃燒,隨後熄滅。
事故原因:
1、放炮員周××在沒有執行“一炮四檢”及“四人聯鎖”放炮製,沒有檢查高頂瓦斯的情況下,違章糊炮,引發事故,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跟班幹部唐××、班長鞏××,在沒有挑頂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安排挑頂並違章放炮作業,屬嚴重違章指揮,是發生事故的又一直接原因。
3、工作麵挑頂作業,無措施施工,是引發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當班安檢員張××,沒有把握住安全監察的重點部位,沒有及時製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5、當班瓦檢員趙××沒有掌握住工作麵的重點檢查部位,沒有及時對22#支架高頂處的瓦斯進行檢查,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認真貫徹,嚴格執行“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方針,在落實上下功夫,增強執行力。貫徹、執行好“三大規程”及上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消滅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2、加強井下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三違”處罰力度,堅決杜絕工人違章作業、幹部違章指揮問題重複發生。
3、嚴格執行規程、措施“五個一”製度,嚴格按措施施工,各級管理人員及安監人員要加強規程、措施落實情況的現場監督檢查,堅決杜絕無措施施工。
4、加強安檢員、瓦檢員業務培訓,提高安檢員現場安全監察技能和瓦檢員業務素質。要準確掌握作業現場安全監察、檢查重點,做到重點工程,專盯檢查,萬無一失。
5、加強廣大幹部、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加強全員操作規程、案例教育,提高員工的預防和處理事故的能力。
6、全礦停產一個原班進行整頓,各係統開展自檢、自查活動,控製生產節奏,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三、機電事故
1、小青礦“2000.7.23”機電事故
2000年7月23日白班,通風隊書記梁××安排監測班拆除W1S705運順風電閉鎖電源,當時他不清楚開關是否有電,也沒有安排辦理停電票。劉×接到任務後,帶領王××、劉××、小劉三人到W1S705運順拆除風電閉鎖電源時,當發現開關有電,風電閉鎖電源在水泵電源側接著,劉×沒有向有關領導請示,就安排王××、劉××抬斷電儀去膠帶輸送機頭配電點停電,安排小劉在水泵開關處準備拆除電源,他在運順電話機旁聽停電通知(四人商定,停電後用電話聯係)。大約過了20分鍾,小劉估計王××和劉××已經到配電點停電,他沒有等到劉×的作業通知,就擅自打開電源側開關上蓋,用驗電筆檢測電源,發現沒有電後,自認為他們二人到位停的電,於是開始拆除電源線。
此時,守候在配電點的604隊電工發現停電,立即送電(因為W1S705運順低壓動力電源經常頂電,604隊便指派一名電工專門負責送電)。當小劉用鉗子拆除到第三相電源接線柱時,開關突然來電,鉗子與第二相、第三相電源接線柱同時接觸,造成短路事故。
與此同時,王××和劉××已趕到配電點,他們並不知道已經發生事故,王××將開關手把打開零位後,劉××掛停電牌,王××去給劉×打電話,由於未通電話,轉身進掌子通知劉×已停電,而劉××在掛停電牌後,也沒有將開關閉鎖。
事故原因:
1、主要原因是電工小劉本人沒有堅持自停、自檢、自送電的製度,沒有接到通知,提前擅自違章作業。
2、其次是管理上的漏洞。書記梁××對井下現場情況不清就安排工作,也未安排辦理停電票,違背礦停電管理規定。
3、班長劉×在沒有停電票的情況下就安排作業,屬違章指揮,同時,分工不細,沒有明確具體停電人員。
4、電工王××和劉××工作不負責,停電後開關不閉鎖,工作麻痹,安全意識極差。
防範措施:
1、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嚴格執行停送電和辦理停電票製度。
2、各級幹部在安排工人作時,必須做到對作業現場清楚,不安全不生產,執行製度一絲不苟。
3、作業時發現情況有變化應立即請示彙報,采取果斷有利的安全措施。
4、強化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的能力,必須嚴格執行自停、自檢、自送電的原則。
2、大興礦“2007.4.23”中央主扇停機事故
2007年4月23日9時07分,由中央變電所配出的供N2七層變電所的2#高壓鎧裝電纜(電纜截麵95mm2 ,)在北二七層二部膠帶輸送機道8#-9#H架之間發生單相接地(電纜放炮),瞬時造成中央變電所的2#高開內部電壓互感器聯接線產生弧光短路,致使井下中央變電所內15#主授開關保護動作跳閘,北一、北二采區全部停電。由於2#高開產生弧光短路,瞬間電流增大、電壓降低,波及到地麵電網電壓的下降,造成地麵主扇停風,9時08分主扇完成倒機工作,恢複通風。9時10分井下恢複送電,停風期間井下各地點無瓦斯超限。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中央變電所的2#高開內部的電壓互感器電源聯線上端線鼻子處斷絲(疑是接線時造成),由於2#鎧裝電纜接地,瞬間電壓降低,在漏電保護沒有動作前,因過電流產生窩流燒斷聯接線,產生弧光,損壞2#高開。繼而15#主授漏電保護動作跳閘,引發地麵電網電壓波動,使2#主扇變頻係統保護動作停機。
2、間接原因
中央變電所配出的2#鎧裝電纜在留有弛度處沒有采取防護措施,受外傷(疑是膠帶輸送機掉塊砸傷)後,導致電纜對地絕緣降低,造成電纜單相對地短路,致使電纜放炮。電修隊對采區供電的電纜檢查維護不到,沒能及早發現2#電纜上所存在的隱患。
3、本安分析
中央主扇風機變頻係統存在設計缺陷,不能保證主扇在電網波動情況下的連續運轉。
防範措施:
1、對井下電纜進行普查,特殊地點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2、加強對井下電纜的維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定期進行絕緣測試;
3、加強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提高開關、纜線的接線質量,防止在接線過程中對纜線的損傷。
4、大井主扇風機變頻係統停止投入使用,由廠家對該係統缺陷進行整改,經集團公司認定滿足安全需要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運輸事故
1、曉南礦“1999.2.6”跑車事故
1999年2月6日19時40分,綜維隊在西二七層回風中巷往W2-701運順聯絡道調車時,發生了一起斷繩跑車事故。
綜維隊調料組長劉××帶領薑××等5人去西二七層回風中巷往W2-701回順調運3車料石,由於調運路線上有11個車堵道,於是大家將7個車調到雙道處,還有4個車沒有調過去,便準備將3車料石車先調到W2-701運順聯絡道存放,然後將堵道的4個車調出去,讓開道路讓料石車通過。調3車料石車時,組長劉××開回風中巷處的JD11.4絞車,薑××開回風中巷直頭的對拉JD11.4絞車,當車被拉到W2-701運順聯絡道時,跟車人員呂××、宋××發出停車信號,把車鎖好,準備繼續往W2-720運順裏邊調。這時在回風中巷直頭開絞車的薑××,叫王××給看著絞車,在王××未同意的情況下,離開絞車到停車處和呂××、宋××一起將劉××開的絞車鉤頭摘開,薑××將鎖車繩扣解開,呂××告訴劉××隻能存2個車,劉××叫呂××把擋車器打開,薑××便發出開車信號開始放車。由於回風中巷直頭絞車沒人開,造成料石車自由下滑,直至將回風中巷絞車的鋼絲繩拉斷發生斷繩跑車事故。
事故原因:
1、司機薑××安排無證人員看管絞車、在未得到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崗位,並且多掛車,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組長劉××違章指揮安排呂××將擋車器打開,失去了擋車器防跑車的作用,是造成跑車事故的重要原因。
3、在場的其他作業人員均參與了違章多掛車和發現多掛車不製止,可見這些人的安全意識的淡薄程度,對安全重視不夠也是發生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2、大興礦“1997.12.29”跑車事故
1997年12月29日14時10分,把鉤工李××、劉××從南五18度-480車場掛4個平板車,在往上拉時,第一個鉤頭車前兩個輪在擋車器處掉道。把鉤工李××把掉道車和其他車拉至直道上處理,處理過程中,鉤頭車與第二個平板車連接銷子串出,三個平板車脫鉤,造成跑車事故。
事故原因:
1、把鉤工李××、劉××在處理掉道車時,處理方法不當,硬拉硬墊,沒有摘鉤處理(把沒掉道車打好掩或鎖好後摘鉤)。
2、平板車銷子短、細、銷子孔不合格,眼直徑55mm,銷子直徑41mm,使串銷子眼的鐵線不起作用。
防範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責任教育。
2、對聯結銷子必須用鐵線捆梆。
3、在-480車場處必須反滑子拉車。
4、斜巷處理掉道必須采用可靠防跑車措施。
3、大興礦“1998.3.18”提升事故
1998年3月18日零點班,運輸區一隊機車組組長王××和推車工趙××、王×在井下作業,1時30分大罐到副井下裝車平台,內裝2個空車,王××與趙××將空車推出,趙××用木楔在罐內車出側打掩,之後他們三人共同將一回收鐵梁車推入罐內,王××去關罐門,並示意打點提罐,開車10多分鍾後聽到井筒內有響聲,有物體從井筒墜下,此時照明燈停了,王××立即打點停車,此時大罐提起130~140米位置。
事故原因:
1、這是一起典型的人為責任事故,裝有U型鐵梁的叉車沒有推到位,車輪沒有進入軌麵的凹坑內,而且入車側又沒有用木楔打掩,提罐運行時,叉車在罐內向南側移動,造成鐵梁竄罐體,插入罐道橫梁間,由於撞擊力很大,U型鐵梁騰起後墜入井筒。
2、人車入罐後沒認真進行檢查是否到位,是否打掩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認真接受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堅決按規程辦事。
2、認真總結事故教訓,並以此為反麵教材,全麵進行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
3、嚴格落實各級責任製,重點地點,關鍵部位要嚴把守。
4、曉南礦“2000.10.27”運輸事故
2000年10月27日8時55分左右 ,W3-718工作麵運順檢修班組長郭××安排人員拉串車,安排張××看壓扣,李×看慢速壓閘,並看慢速穩固情況,宮××在串車前麵盤電纜、傳信號;郭××在中間看電纜及刮卡情況;郭××在串車尾負責看電纜夾及電纜夾是否到位,如遇到刮卡或到位 兩人傳遞信號。全部檢察正常無誤後,開始傳遞信號拉車,當串車拉出6米左右時,有一變坡點,張××和李×突然聽到“卡嚓”一聲,固定慢速絞車一側的大環斷裂,張××立即停車,李×馬上壓閘,並高喊大環斷了。這時隻有一側穩固的慢速絞車隨同串車一起下滑6米左右,李×壓閘一直跟著絞車下滑直到絞車停止也未鬆手。最後造成工具箱車至泵站車往下全部掉道。串車掉道後,沒有造成人員傷害,處理後,17點25分送電試驗,恢複生產。
原因分析:
1、施工作前對慢速絞車的固定情況檢查不細,一方麵絞車卡軌器鬆動,穩固鏈受力不均,另一方麵穩固鏈的大環螺絲未擰緊、受力偏斜,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串車前方坡度增大,拉車時絞車受力 增大,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客觀原因。
防範措施:
1、拉串車前,要有隊跟班幹部現場指揮,安排專人檢查慢速絞車的穩固、受力情況,檢查好絞車鋼絲繩、閘、電控裝置等,確保作業安全可靠。
2、安排專人看串車前麵、中間和後麵,檢查好電纜等是否刮卡;遇有情況及時傳遞信號停車處理。
3、慢速絞車穩固鏈采用∮26mm園環鏈,除使用卡軌器外,增設一道木頂子來穩固絞車。
4、拉串車時,必須有安監員在現場監 護,否則不許作業。
5、慢速絞車使用維護責任,分工明確:絞車維護統一由皮帶隊負責,由綜采隊負責打頂子。絞車移位後當班必須及時穩固好絞車。
5、小青礦“2000.11.8”跑車事故
2000年11月8日零點班,604隊領工張××等4人負責從S2703回風上山中部車場往下放車,與看山安監員肖××聯鎖後,從-447車場往S2703下車場放完7個重車。張××將剩下的一叉車錨杆(250捆)和半礦車托盤掛上後,打4個點拉過道岔,打停點後,張××搬回岔子,打5個慢放車點放過岔子後,張××又打3個正常放車點。司機史××帶電放車,距下車場100米左右時,車速加快,司機用力扳閘已經刹不住了,與下部車場料車相撞,將裝托盤礦車撞壞報廢,另一礦車變形。
事故原因:
主要原因:領工張××未執行鐵煤青生字(1999)32號《關於小絞車拉車數的規定》,違章作業,超重放車及現場安監員未起到作用所致。
間接原因:供應科超規定裝料(裝錨杆250捆),按規定應不超200捆,井口下料兼護罐工未禁止超重車入井,沒把住關。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學習鐵煤青生字(1999)32號《關於小絞車拉車數的規定》,增強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
2、進一步改進S2703材料下山擋車欄重錘和紅綠燈的設置地點及變更山下料場位置。
3、大叉車禁止裝鐵料。
4、井口下料人員要按有關規定嚴格把關,嚴禁各種超重、超長件入井。
6、小青礦“2000.7.25”跑車事故
2000年7月25日,綜采安裝隊隊長馬×安排領工王××帶領三人去W1S705回順運送兩台回柱絞車和一台JD-11.4kw絞車(分別用兩台平板車和一台礦車裝載)。四人到達作業地點後,王××安排絞車司機陳×去開JD-11.4kw絞車。陳×在沒有認真檢查絞車各部件和繩頭壓板是否牢固的情況下,就違章放車(不帶電放車)。當王××等人將車推到40米的緩坡處,3台重車靠慣性向下滑行,當發現絞車繩在滾筒上還有5圈時,陳×急忙勒閘,但由於絞車沒帶電,車速過快,絞車壓繩板鬆動,剩餘絞車繩全部被車拉出,並帶繩向下急速滑行。與此同時,王××等人大喊:“跑車了!”正在鐵道盡頭作業的4名工人聽到喊聲,急忙逃避。三台件車帶著絞車繩一直拐進三角點8米處掉道。
事故原因:
1、絞車司機違反操作規程,沒有帶電放車,車速過快。
2、此絞車繩拉車長度不夠,此段巷道長度為96米,正使用著的絞車繩僅為70米,過短,無餘量。
3、絞車繩板緊固不牢,檢修人員檢查不到位。
4、隊長馬×安排工作不周密,安全意識不強,明知絞車繩短,不提前告訴作業人員和提醒作業人員采取防跑車措施。
5、隊領導對工人日常安全教育不夠。
防範措施:
1、本單位鉗工必須每班認真檢查絞車各部件及壓繩板是否牢固。
2、絞車司機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絞車各部件安全設施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3、絞車司機嚴禁違章操作,嚴禁不帶電放車。
4、絞車繩必須達到規定的長度,並有足夠的餘繩。
5、拉、放車時必須按照規定設置警戒人,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運車的下方不許有人作業)。
7、小青礦“2000.9.18”跑車事故
2000年9月18日白班,通風隊副隊長楊××帶領4名工人在N1E405回順運料。由領工兼絞車司機王××安排李××進行別繩,薛××進行溜繩,往開切眼方向運4車薄壁鐵管和2車鋸末子。當車行至離阻車器200mm左右、距JD-40kw型絞車18米處時,繩突然一頓,繩斷了,料車向下滑行,造成斷繩跑車事故。
事故原因:
1、絞車司機對鋼絲繩繞到滾筒外緣上,沒有立即停車處理,絞車滾筒繼續旋轉,造成斷繩,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絞車基礎方向不正,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和特殊工種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操作水平。
2、對絞車基礎嚴格按技術要求施工,確保絞車拉放車方向符合要求。
3、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8、小青礦“2002.1.9”跑車事故
2002年1月9日,603隊跟班副隊長王××帶領班長李××、杜××(把勾工)、孟××、李×等人負責在N12#材料上山提空車放重車,放車前與在場的安檢員崔××進行了“五聯鎖”簽字。
6時許,他們開始放車,當時由班長李××開絞車,跟班幹部王××負責監督檢查,安檢員崔××負責工作麵和放車地點的監督檢查。6時50分,第三趟空車拉到上平盤後,王××和崔××就相繼離開放車地點到工作麵看給抬棚情況。杜××、孟××、李×負責推重車開始放車。他們分別把三個重車推到阻車器處,把勾工杜××負責將車聯上,然後讓李×負責打信號與山下把鉤工聯係放車。在接到山下回點後,李×就先將變坡點處的上擋車欄拉開,這時杜××讓孟××打開兩道阻車器放車,孟××先打開第二道阻車器,又用手拉開第一道阻車器後,杜××把掩車的拌子取下,三個重車開始往前滑行,當杜××發現絞車繩鉤頭沒掛在車上時,三個重車已過變坡點,跑到405道岔時翻車掉道,三個重車均已損壞。
事故原因:
1、把勾工不負責任,工作麻痹,在礦車沒掛鉤頭的情況下,就發出命令放車,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拉放車人員沒有認真執行“五聯鎖”拉放車製度。
3、拉放車人員不按操作規程作業,違反擋車欄、阻車器的操作程序,使“一坡三擋”失去防跑車的作用。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認真執行五聯鎖拉放車製度。
2、正確使用擋車欄、阻車器,第一個車必須頂在阻車器上,放車時礦車必須在變坡點處停穩,繩子吃勁拉緊後方可打開上擋車欄。
3、把勾工、班長、安檢員必須認真檢查礦車的聯接情況,確信無誤後方可按程序打開阻車器、擋車欄。
4、班長(跟班幹部)、安檢員不在現場嚴禁放車。
9、小青礦“2002.5.12”運輸事故
2002年5月12日零點班,在N1408聯絡道施工的605隊於5時40分裝完16車貨(1T礦車),班長李××通知副隊長宋××、安檢員王××往外拉車,車到聯絡道裏三角點岔子處,繼續往外拉車,李××、宋××一起去N1408聯絡道門口處第一台JD-11.4kw絞車準備拉車,同時警戒人彭××、副隊長宋××、安檢員王××及其它人員都躲在三角點警戒線安全位置,由於平巷第一次掛13個重車,留在道上3個重車,彭××打點後,宋××開始拉車,宋××拉車同時,班長李××告訴宋×ד我去看-375材上絞車繩在什麼位置”,宋××將重車拉至距JD-11.4kw絞車15米左右時,自己一人操作,把車閘住,然後用楔子去掩車(卡軌器放在鬥車上沒用),在沒有檢查是否打住掩時,就去摘鉤頭,此時,13個重車(巷道坡度約3度)開始下滑,壓掉楔子,宋××再次想用楔子掩車已經來不及,車滑行40米左右撞在停在道上的3個重車上,使10個重車掉道、3個重車車鬥變形。
事故原因:
1、宋××違章操作,沒有使用卡軌器,采用楔子掩車的不良習慣作法,造成重車下滑,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李××在車沒拉到位情況下,去N1-375檢查大絞車鉤頭在什麼位置,工作失誤,也是這起事故的另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2、按操作規程操作,正確使用卡軌器,改變不良習慣做法。
3、在平巷有坡度(指3度以下)應設阻車器,使車能停穩。
4、嚴禁一人操作絞車和打掩同時進行。
10、小青礦“2003.10.7”跑車事故
2003年10月7日21時30分,綜維隊高××班在S2403回順裏往外邊切運車,班長高××帶領絞車司機王×、厚××、把鉤工楊××、警戒高××等到達作業地點後開始運車。從裏運至雙道3個鬥車,一個裝刮板輸送機板的重平板,連好後,班長高××誤將第一台JD-25kw絞車繩當作第二台JD-25kw絞車繩作為墜繩,連結在重平板上,然後,高××讓司機王×開第二台絞車並給回順口絞車司機厚××發開車信號。絞車啟動後,高××、楊××躲到了JD-40kw絞車處,4個車運行100米左右,回順口司機厚××發現絞車負荷過大,就停了車;絞車司機王×同時也發現自己開的絞車鉤頭沒掛在重平板車上,而是第一台JD-25kw絞車鉤頭掛在了重平板上,就打了停車信號。高××、楊××在JD-40kw絞車處發現車輛停下,高××趕到鬥車和平板車處查找停車原因,沒有發現異常情況,就晃燈發拉車信號;司機厚××再次強行拉車,將第一台絞車繩從滾筒壓板內抽出,由於絞車彈力,加之5度坡度,車順向跑至回順口,撞在老柱上,撞廢3個鬥車。
事故原因:
1、班長兼把鉤工高××誤操作,把第一台絞車鉤頭作為第二台絞車鉤頭與重平板連結,並且在沒有檢查出停車原因,用礦燈發拉車信號,屬於違章指揮,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司機厚××發現絞車負荷大,停車後,沒聽到拉車信號,看見中間晃燈拉車信號,便強行拉車,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3、司機王×責任心不強,沒能及時發現掛錯鉤頭,是事故的又一原因。
4、安監員張××,現場監督檢查不到位。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責任心的教育,嚴格按標準操作,絞車鉤頭用後及時掛在幫上,鉤頭距絞車不超二米,拉車要使用打點信號。禁止晃燈,防止誤操作。
2、加強現場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拉放車“五聯鎖”製度,認真檢查安全設施及聯接裝置。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11、小康礦“2003.12.15”跑車事故
2003年12月15日10時20分,掘一隊拉放車負責人趙××領3人從S2S6運順工作麵往外返7個空車(5個鬥車,2個叉車),車放過大斷麵以裏的JD-11.4絞車時停車。趙××將JD-11.4絞車鉤頭掛在車後,將鉤頭帶出。當車到大斷麵時,準備將大斷麵處5個空車一起帶出,為此將車停下對車。把鉤工陸××將JD-11.4絞車鉤頭摘掉放在道心,這時趙××令陸××上前麵對車,並將前麵鎖車器打開。陸××將車對好,鎖車器打開後,回來將原JD-11.4絞車鉤頭當作此處的25絞車鉤頭又掛在車後。趙××晃燈讓前麵的11.4絞車司機白××拉車,白××給電拉車。當車起動後,JD-25絞車司機侯××,發覺JD-11.4絞車鋼絲繩動,打點停車。這時趙××沒有查明打停點原因,將前麵檔車杠打開,又再次晃燈強行拉車。車再次起動後侯××發現車速加快,趕緊打點,已來不及,造成JD-11.4絞車鋼絲繩抽簽,發生跑車事故。車撞到外麵老柱上,撞壞礦車1台。
防範措施:
1、嚴格按拉放車操作標準執行,放車前將鋼絲繩拉緊,確認全部礦車聯接裝置有效後方可放車。
2、必須使用點機傳遞信號,嚴禁用晃燈方式。
3、正確開關阻車設施,不準提前打開。
4、拉放車人員要精力集中,認真檢查,避免出現漏洞。
12、小青礦“2003.3.24”運輸事故
2003年3月24日白班,運輸隊前移新矸石山翻矸架,大約16時,起山施工完畢。機電班班長高××安排四點班鉗工王××進行調繩,王××到絞車房後叫絞車司機唐××將主鬥車拉到山頂,副鬥翻矸車停在涵洞處,王××將絞車兩滾筒的離合器打開,並錯誤的將副滾筒(固定滾筒)的盤形閘油路關閉,又沒有將主滾筒(活滾筒)鎖住,然後,讓司機開車調繩。由於這時離合器已經打開,絞車開始鬆閘後,主鬥翻矸車從山頂滑向山下;絞車司機發現後,馬上喊王××,王××在慌亂中又錯誤的將主滾筒油路關閉;由於此時盤形閘內充滿液壓油,王××將製動油路關閉後,司機采取緊急製動,製動閘失靈,主鬥車一直滑到山下,並與停在涵洞內的副鬥車撞到一起,並將副鬥車的鋼絲繩撞斷,造成鬥車變形損壞。
事故原因:
1、鉗工王××兩次誤操作,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運輸隊在起山調繩過程中,隊幹部、對此項工作重視不夠,安排工作不合理,沒有現場統一、協調指揮,措施中明確規定起山全過程必須由一名副隊長及專職負責人統一指揮,然而班長以上人員全去開會,領工人員也擅自離開。
3、絞車調繩沒有具體安全措施或操作規範。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按標準操作。對運輸電工、鉗工、絞車司機等技術工種進行一次培訓。
2、特殊工程隊幹部必須重視,靠前指揮,協調好現場的安全生產。
3、製定起山絞車調繩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絞車司機、電、鉗工操作規範,並懸掛在絞車房內。
4、舉一反三,查找井上下的安全隱患和漏洞,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13、小青礦“2004.6.11”跑車事故
2004年6月11日四點班,綜維隊下料組長王×帶領王××、齊××、楊××等四人在W23#上山往下放車,當放到最後四個平板膠帶輸送機車時,由於第二車與第三車銷子被膠帶輸送機壓住,拔不出來。王×就決定一鉤把4個平板車全部放下,於是王×打開上山的擋車欄、阻車器,安排JD-40kw絞車司機王××鬆繩把鉤頭掛在這4個車的尾車上,本人把JD-11.4絞車繩掛在最後一個平板車的鏈子上,王×用JD-11.4kw絞車往前兜車。當車過了變坡點,車突然加速,加之JD-40kw絞車有餘繩,由於張力過大,把鉤頭繩從兩米處拉斷,造成跑車,把山下車場的14個車全部撞掉道。
事故原因:
1、王×做為下料組長,安排一鉤掛4個平板重車(規定重車2個),而且人為將擋車欄、阻車器提前同時打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絞車司機王××操作不當,沒及時收緊餘繩,多掛車、多放車,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另一個原因。
3、安檢員陳××責任心不強,不負責任,沒有製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沒有把住現場安全關。
防範措施:
1、各單位要加強對跟班幹部、班組長教育,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認真執行拉放車“五聯鎖”製度,不符合規定的不許拉放車。
3、加強對絞車和“一坡三擋”及安全設施的檢查維護,確保靈敏可靠。
4、要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正確使用安全設施,嚴禁甩掉安全保護設施。
5、加強對安檢員的管理,嚴格按規定措施監察,不安全不許作業,把住安全關。
14、小青礦“2005.1.16”運輸事故
2005年1月16日白班,606隊隊長安排孟××小班在W2膠帶輸送機4#膠帶輸送機道鋪鐵道、設絞車。由組長胡××帶領7人運絞車和枕木,他們用電瓶車將4個車頂到3#膠帶輸送機頭,然後用4#膠帶輸送機頭JD-25kw絞車返滑子分兩鉤將4個車運到距膠帶輸送機頭462米處,把車用卡軌器卡住,先將裝絞車的平板車和裝開關、鋼絲繩的鬥車向前推60米到鐵道頭處鎖好。14時50分,除胡××外,其餘7人返回把卡軌器摘下將剩餘的兩個裝水泥枕木的平板車一同往前推,當車向前推2至3米時,坡度變大,7人推不動,車開始下滑,並失去控製,一直溜到4#膠帶輸送機頭,將放在鐵道上準備安裝的JD-11.4kw絞車撞跑,兩車掉道。
事故原因:
1、班組長工作不負責任,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工人沒拒絕違章指揮並參與違章作業。
2、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第362條規定,違章在坡度大於7‰的巷道推車,並一次推兩個重車。
3、違反拉放車規定,沒有嚴格執行“五人聯鎖”製度,沒找安檢員私自拉放車。
4、此處巷道安全設施不全,缺少阻擋車器。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嚴格按規程措施作業。
2、認真執行拉放車“五人聯鎖”製度,沒有安檢員在場不準作業。
3、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加強對零散工程的監督和檢查,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可靠。
4、除-447運輸大巷外,其它任何地點嚴禁人力推車,否則按嚴重“三違”論處。
15、曉南礦“2005.1.23”跑車事故
2005年1月23日11時40分,掘進準備隊往W3二期417調運掘進刮板機設備,從W3二期回風中巷第二部絞車往下放4個重車(2個平板:刮板機頭、機尾、電機、減速機;2個煤鬥:刮板機刮板輸送機板每車8塊),當重車放到W3-416運順岔口處刮右幫風筒時,由打點工安××打點往上拉5米左右停車處理,處理完畢後趙××讓安××打3個點放車,在放到60米左右時,鋼絲繩在絞車滾筒上斷繩,在160米W3-417岔口處掉道,造成跑車事故。
事故原因:
1、絞車司機周×,沒有按照作業規程、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在開車前沒有按照要求對絞車進行各個部件的檢查;放車時沒有做到精力集中、注意觀察,因而沒有發現鋼絲繩有“背擠”隱患,也就沒有做到操作規程中要求的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停車處理。加上當時放車速度過快,沒有按照正常運行速度放車。由於違章作業因而造成斷繩跑車。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司機本人是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當班負責人副班長趙××、跟班負責人孫××和隊現場負責人陳××現場監督、檢查、管理不到位,沒有做到各個環節進行嚴格把關是發生事故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崗位標準操作。
2、班前會上要以此事故為案例,進行全員教育認真吸取教訓,深入貫徹調運車措施,擺問題、查隱患,認真仔細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3、強化工種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的培訓和落實,進行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整改。
16、曉南礦“2005.1.29”跑車事故
2006年1月29日,掘進隊準備班中午班調料人員,將裝有木拌的11台礦車從W2運輸石門拉到W2三期材料底車場子。因材料道40KW絞車規定每次拉5車木拌,需三次才能將木拌車提上去,因此采取了頭兩趟每次調運4個木拌車,最後一次3個小拌車調運。第一次4個木拌車調到W2-706回風中巷聯絡道後,改用25KW絞車調運,按規定拉車數下放3個木拌車,剩下一個木拌車;第二次4個小拌車到達後,也按規定放下3個小拌車,此時706回風中巷25KW絞車的上車場剩下2個木拌車,這時第三次木拌車到達。回風中巷25KW絞車鉤頭由把鉤工孔××掛到第三次小拌車的第一車上,準備放第三趟木拌車。由於上部車場此時有5個小拌車,礦車內側由於四角點翻換插梁,貨較多。安檢員在絞車硐室處喊:把車鏈掛好!絞車司機也提醒把鉤工,鉤頭掛好沒,上車場把鉤工孔××和張××回答掛好了,然後就開始推車,過變坡點時,第三個掛鉤頭的礦車沒動,前兩個木拌礦車直接向前跑下60米車掉道,撞在回風中巷彎道棚腿上,造成局扇三專電纜破斷,影響供風近兩小時,一個礦車變形。
事故原因:
1、把鉤工孔××、張××沒有認真檢查礦車三環鏈的聯接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絞車道上部風動擋車器在推車前打開,違反操作規程中有關規定,也是這起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跟班幹部現場檢查、監督,管理存在漏洞、檢查不到位。
今後采取的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意識的教育,特別是責任心的教育。
2、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3、加強對特殊工種及班組長的責任心的教育,提高其責任心。
17、小青礦“2005.3.10”跑車事故
2005年3月10日零點班,606隊班長賈××帶領6人在W23#山放空鬥車,大約3時左右,把鉤工陳××將鉤頭掛在第8個車車尾(一鉤放8個車),班長賈××沒有執行“一鉤一檢查、一鉤一簽字”的拉放車規定同安檢員聯鎖,且在絞車司機李××沒有及時收餘繩的情況下(當時餘繩6.1米),就私自打開閉鎖阻車器向下放車。當頭車放到變坡點下8米時,鋼絲繩被彎道處的阻車器刮斷跑車,將擋車欄撞壞,跑到山下變坡點處全部掉道。
經現場勘察,放車前絞車繩餘繩6.1米,上平盤阻車器至絞車前直線段鐵道長度9米,隻能存4個鬥車。
事故原因:
1、操作人員相互配合不好,放車時絞車司機沒有及時收繩(當時餘繩6.1米);把鉤工沒及時將繩子撩過彎道阻車器;班長沒起到協調作用,隻顧推車作業,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班長沒有嚴格執行拉放車的“一鉤一檢查、一鉤一簽字”的規定,就私自打開阻車器放車,是事故發生的另一原因。
3、安檢員工作不認真負責,現場沒有起到有效的監督檢查作用。
4、該上山上平盤鐵道直線段9米,拉放車數規定過多(拉放車管理牌板規定是9個車),造成放車時尾車位置在彎道段,無法正常使用上山閉鎖阻車器,同時絞車司機需邊放車邊收繩,增加了操作難度,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作業人員培訓和教育,嚴格按標準作業。
2、加強安檢員的培訓和日常監督檢查,提高業務素質,真正發揮現場的安全管理作用。
3、嚴格執行拉放車“五聯鎖”和礦裏的各項規章製度。
4、對各上山的拉放車數按實際條件重新進行核定,遇特殊情況必須製定完善的安全措施。
5、職能科室管理人員要加強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隱患。
18、小青礦“2005.7.14”提升事故
2005年7月14日10時28分,副井檢修完工後,開始提升,副罐提升一次後,主罐開始上提。車到減速點後,低頻製動沒有投入,司機開始施閘,2m/s保護及過卷保護動作,停車。主罐過卷4.3米。經檢查,井筒設施完好無損,11點10分恢複正常提升。
事故原因:
副井利用檢修期間給絞車噴漆,作業期間施工人員誤碰觸深度指示器主罐側自整角機連杆,造成位置改變,沒有複位。絞車運行後,由於速度給定為最大,致使過減速點後,絞車雖減速,但由於反饋小於給定,低頻沒有自動投入,絞車速度較高,造成事故發生。
防範措施:
1、加強自整角機連杆限位擋銷,保證自整角機連杆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複位。(已設完)。
2、每天檢修完工後,由隊領導及電鉗工全部檢查所動部位,並試運轉,正常後,方可使用。
3、司機開車前,做好巡回檢查。
4、標準化工作由專人負責,必須有幹部現場監督檢查。
5、結合這起事故舉一反三,加強現場管理。
19、大平礦“2005.7.26”提升事故
2005年7月26日四點班18時20分左右,運轉隊主井絞車司機何××、嶽×在主井絞車正常提升時發現主井絞車突然緊急製動。後經裝載信號工檢查發現副箕鬥兩根尾繩被刮斷造成中斷生產5天。
事故原因:
1、運轉隊於7月21日白班由罐檢工進行調繩工作後,計量鬥放貨口與箕鬥之間位置不準確,造成撒貨過多。7月25日白班至7月26日四點班共計撒貨150噸左右,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運輸隊負責清煤罐籠的出貨工作。7月26日白班清煤放貨工未將清煤煤倉內的貨清淨,而且沒有及時彙報清楚,最終導致箕鬥扁尾繩被貨拖住。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運輸隊、運轉隊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協調協作的工作精神,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罐檢工每天利用檢修時間到老坑查看存貨情況,並向礦調度彙報,同時做好記錄。
2、罐檢工每次調繩打壓後,在提煤時與裝載信號工聯係好,共同對撒煤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每次調繩打壓後,向隊分管隊領導彙報。
3、裝載信號工每班接班後,必須觀察3~5鬥撒煤情況,並做好記錄。
4、每天罐檢工要對井底擋繩木進行檢查,檢查擋繩木及尾繩狀況。
5、隊分管該項工作的隊幹部,每周必須到井底檢查尾繩、井底裝備及井底存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6、檢修人員要加強設備的檢修、維護,確保裝煤準確。裝載信號工在向定量鬥裝煤時,要及時觀察定量鬥裝煤情況,防止因設備故障出現超載、撒貨現象,發現問題向隊及時彙報。
7、運輸隊清掃煤倉存貨由白班人員進行放貨,放貨人員必須將倉內貨放空後方可離開,並向隊及礦調度彙報放貨情況。
8、放貨人員必須在接班、下班前檢查溢溜孔情況,發現異常必須立即向隊及礦調度彙報,在主井絞車停止運行後進行處理。
9、如遇停產放假,必須在放假前最後一班將煤倉放空。
10、夜班由值班電、鉗工檢查清掃煤倉存貨情況,並把情況向隊、礦調度彙報。如值班電、鉗工不能檢查,由隊幹部指派他人進行檢查。
11、擴大溢溜孔麵積,增強溢溜效果。
12、在溢溜孔處安設風速傳感器,由調度隨時監測溢溜孔狀態,發現風速明顯減低或不通風,停止主井絞車運行,派人到清煤查看原因,處理後方可繼續運行。
13、在全礦範圍內對各工種的操作程序進行強化管理。各單位對各工種編製詳細的操作程序,明確員工的工作流程,讓每一名員工都知道自己的工作任務。
20、小青礦“2005.8.3”跑車事故
2005年8月3日白班,606隊下料班在W27層膠帶輸送機運輸巷往外返車,大約14時左右,班長王××帶兩人到W2Ⅱ期入風上山處理掉道車,安檢員李×和副班長劉××等4人繼續向外運車,第一鉤將6個重鬥車放到W2705運順口下方的阻車器前鎖好。18時左右,第二鉤將1個重鬥車、8個空叉車放到W2705運順口,並與第一鉤車聯接,把鉤工馬××打開阻車器和鎖車繩扣,準備把15個車再向下放8個車空位置,將705運順的風機車倒出往裏運。15車中最後兩個是高叉車,刮705運順膠帶輸送機頭底封板,把鉤工馬××於是將705運順口下方的JD-25kw絞車鉤頭用卡環掛在倒數第3、4車之間,他和李×拿木板別叉車,第一個叉車過去後,因墜繩緊,把鉤工馬××將墜繩鉤頭摘掉,並和警戒人榮××一齊別膠帶輸送機底封板,絞車司機劉××開車兜車,叉車過膠帶輸送機頭後加速下滑,絞車司機急忙用木板打掩,兩個叉車掉道後該鏈車還繼續下滑,車尾過JD-25kw絞車後,鋼絲繩被絞車閘底框卡斷,車跑到705回順口阻車器處撞壞風缸停下。
事故原因:
1、把鉤工馬××違章作業,提前摘下墜繩絞車鉤頭,指揮絞車司機劉××兜車,由於速度快,車靠慣性滑行至坡處,造成跑車,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檢員李×參與違章作業,沒把住現場安全關,並且在班長不在場、人員不夠的情況下,不執行規定,允許工人作業,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防範措施:
1、拉運車時嚴禁兜車。
2、加強安檢員管理,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住現場安全關,嚴格兌現各種規章製度,堅持原則。
3、強化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4、合理安排工作,避免超時作業,對於急難險重工程必須有隊幹部現場跟班。
21、小康礦“2006.1.12”跑車事故
2006年1月12日四點班,班長楊××安排齊××帶領絞車司機羅××、把勾工郭××和警戒員韓××,在S2回風中巷14°上山拉放車。21時55分放第7勾車,按照規定的拉放車數掛了7礦車矸石和1礦車舊錨杆,正規操作放車到上部電動擋車杠以下40米處時,絞車突然停電,自動閘正常動作,但沒有控製住礦車下行,礦車帶繩快速下行,撞到下部電動擋車杠上,造成2台礦車變形嚴重報廢,擋車杠變形。
事故原因:
1、經現場調查分析,在絞車突遇停電時,自動閘動作後製動力和動作時間不能滿足控製車輛下行(製動彈簧行程為70mm,達不到設計的120mm,製動力不夠),是造成跑車事故的直接原因。
2、礦建一隊對小絞車運輸工作,重視不夠,管理、維修不到位,是造成跑車事故的間接原因。
3、業務管理部門,日常檢查不到位,對絞車存在的隱患沒有及時發現,是造成跑車事故的另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斜巷絞車等設備的檢查、檢修和維護管理,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2、加強職工崗位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作業。
3、完善斜巷信號傳點躲避硐室,做到每條斜巷下部信號傳點處都有可靠躲避硐室。
22、大興礦“2007.1.30”提升事故
2007年1月30日15時40分,主井裝載副組長楊××兼2號絞車信號工,安排1號絞車信號工郭××去清信號房下層貨,由自己同時操作1、2號絞車信號裝煤,15時50分,楊××裝完2號絞車副鬥煤並發出提升信號後,就到1號信號房裝1號煤,當再回到2號時,由於1、2號絞車閉鎖,2號絞車一直未動,楊××見下麵有箕鬥誤以為是主鬥下來了就裝煤,當裝至一半時,2號絞車副鬥就提上去了,當副鬥提升至659米時,絞車過流保護動作跳閘停車,尾繩擺動嚴重。楊××才知道自己未注意觀察裝錯鬥,馬上下老坑檢查,發現2號下有2根分繩木被煤衝刮至井筒邊已壞,2號絞車兩根尾繩距主鬥104米處約25米長一段被衝擠變形、彎曲、翻勁。經確認該尾繩已無法使用。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主井裝載信號工楊××,違章指揮,違反規程一人操作兩台絞車裝煤,同時操作失誤,造成向老坑放貨衝壞尾繩。
主要原因:大興礦於2005年購進了裝載稱重、提升信號裝置,但沒有及時組織安裝,致使裝載給煤裝置閉鎖始終不完善,沒有“箕鬥不到位不能裝煤”閉鎖,人員誤操作不能避免事故發生,非本質安全。(調查沒安裝的原因是,該礦主井提升係統欲改造為全自動提升,2006年計劃已定,想一起施工)
重要原因:信號工郭××對楊××違章指揮沒有拒絕,脫崗作業。
間接原因:
1、該礦機電管理不到位。
2、裝載人員配備不足,裝載係統全部人工操作,一人同時操作6套設施,無人監護。
3、對機電工作的檢查監督不到位。
4、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崗位安全責任心教育,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杜絕一人同時操作兩套係統。
2、要求崗位人員,嚴格執行本崗位的操作規程,特別是主井係統任何人不準搶鬥提煤,信號工對箕鬥目接目送,杜絕誤操作現象。
3、加強隊幹部對裝載人員作業的監督、檢查,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4、機電科和運轉隊馬上采取辦法對裝載進行加設安全閉鎖裝置。
23、大平礦“2007.2.3”運輸事故
2007年2月2日,在北一軌道上山絞車道的絞車司機鮑××於23點20分接班並經安全確認後,從24時開始拉人車,拉4次後,摘下人車掛6個空車拉到-400車場,下放2個矸石車,又拉上6個空車到-400車場,掛6個矸石車下放,當放到100米時絞車忽然加速,絞車司機聽到馬達聲音不對,馬上拉回製動手柄歸零位,按下急停按紐,並踩下緊急腳踏回油踏板,進行緊急製動,但絞車繼續運行,運行速度為3.5米/秒~4米/秒,運行了兩分鍾後礦車撞入N1絞車底彎道。由於下把鉤朱××操作不規範提前打開斜梁擋車器,致使3台礦車被撞壞。並將停放在N1絞車底彎道的兩台人車車廂損壞變形。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由於絞車馬達油封破損,液壓油甩在製動盤上,使製動閘力矩不足
2、間接原因:下把鉤操作不當,提前打開斜梁擋車器。
防範措施及要求:
1、利用停產放假時間對兩小運輸人員進行全員培訓。特別是運輸隊把鉤工、信號工、絞車司機進行重點培訓,嚴格規範操作。
2、嚴格對機電設備定期檢測。使機電設備各部位滿足技術要求。
3、加強日常檢修,規範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不許帶病作業。
4、加強精細化管理的力度。完善各種運輸管理規定及措施。
五、放炮事故
1、小康礦“1993.9.3”放炮事故
1993年9月3日白班,在-456施工的掘一隊,打眼裝藥完畢後,工長安排二個警戒員分別到二個路口警戒,並指示二遍炮後撤警。一遍炮後,在綜二運順風門前警戒的張××,自臆斷此處不會有人來,並自行撤崗。與另一名警戒員韓××彙合。到綜二檢查風門的保安區的二人,途經無人警戒路口後發現了炮線,並預感放炮。在邊喊邊跑幾步後臥下。此時炮響,二人距爆破地點僅幾米,由於臥下及時,才幸免於難。
事故原因:
1、警戒員不按規定警戒而憑自己臆斷擅自撤崗,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放炮員沒按規定在放炮前鳴笛或大喊是導致事故的又一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放炮工作的管理,完善放炮的各項製度。
2、加強職工崗位教育及安全思想教育,杜絕僥幸大意心理。
3、放炮前後,放炮員都要親自送接警戒員。
六、水害事故
1、大興礦“2000.6.8”透水事故
2000年6月8日零點班,北二采區402回順綜掘一隊工作麵接班發現湧水量大,跟班副隊長楊××指揮將S100綜掘機退後10米,工作麵2台BQK-Ⅱ型潛水泵同時抽水。12時40分100D水泵對輪皮子壞,此時工作麵湧水量越來越大,12時55分楊隊長彙報給礦調度。1時00分,100D水泵處理好開氣,工作麵水已掩沒綜掘機履帶1米,楊××又組織工人增設一台BQD-Ⅱ型潛水泵,三套水泵同時排水,水仍不見下。在此情況下,將工作麵設備、開關往外搶運。4時30分,隻聽工作麵“轟”地一聲響,水大量湧出,將綜掘機掩沒,積水外延長達51米。
事故原因:
工作麵水抽淨後經現場勘察發現,工作麵右幫透水位置係原N2-401運順排水硐室。該硐室原支護為鐵梯棚,規格為2.4*2.0*3.0米。回采過程中替換成木梯棚。由於402工作麵沿空送巷,煤柱僅為5.04米,該處由於硐室占據3.0米寬,煤柱僅剩2.04米,在水壓的作用下,老塘水順煤層裂湧入N2—402回順工作麵,最後將煤柱鼓開,發生透水事故。
防範措施:
1、今後沒有設計部門同意一律不準施工各類硐室。
2、各級管理人員增強責任心,嚴把責任審批關。
3、特殊地點(沿小煤柱施工)要采取特殊的防範措施。
2、大明礦“2007.5.13”探放水跑水事故
大明礦綜掘四隊施工的EW408回順與剛回采完畢的EW407綜采工作麵相鄰,需開展探放水工作,由工程地測大隊提出探放水設計,預計探放水量為4700立方米。2007年4月24日和25日,礦先後兩次召開了EW408回順探放水工作會議,製定了探放水施工措施,由保安區抽放隊負責施工。4月27日開始施工,先後打了兩鑽,均安裝了封孔器,但兩孔均因糊孔沒有成功。4月29日,作業人員開始打第三號鑽孔,在打到30米後安裝了封孔器,後又打9米,將三號鑽孔打透,開始正常放水。5月7日,三號鑽孔因被貨堵塞流水量漸小,保安區重新穩鑽進行透孔放水,5月9日,該鑽孔又發生堵孔現象,便再次透孔,透孔後水量仍未見增大。為確保萬無一失,5月11日,礦召開會議,經研究決定打第四個鑽孔。5月12日白班,保安區開始在第二個鑽場施工第四號鑽孔,二班將鑽孔打透,鑽孔長度為15米(預計13.6米透),但鑽孔未見反水,之後便往外撤鑽杆,當鑽杆往外撤至鑽孔內還剩1米時開始出水,且水量較大,陳×組織又將鑽杆送進鑽孔3米,水量得到控製,開始正常排水。13日夜班和白班,保安區安排鑽工查看鑽孔流水量,發現鑽孔流水量漸小,幾次均是透孔後流水量才增大。截止13日上午8時,累計放水量2942立方米。11點30分,地測跟班人員發現鑽孔流水量減少,便安排鑽工繼續透孔,在透孔過程中水量突然大量流出,湧水量達400立方米/小時。由於第四號鑽孔沒有安裝封孔器,水泵排水能力較小,大量積水順著工作麵向外流出,釀成一起跑水事故,累計跑水量達3618立方米。
事故原因:
1、在施工第四號鑽孔時,沒有安裝封孔器,在湧水量突然增大時
失去控製,是造成跑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施工人員在第三號鑽孔放水過程中,由於流水量未見增大、壓力也未增大,導致產生麻痹思想和大意心理,在具體細節上重視不夠,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探放水安全措施製定不細,措施審批把關不嚴,安全技術管理不到位,排水係統設計不合理。
4、探放水作業前,對EW407采空區積水量估算不細,數據不準,預計積水量為4700立方米,而實際積水量為6560立方米。
5、在探放水施工過程中,現場管理和安全監察不到位,管理上存有漏洞,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探放水前必須以科學手段,準確計算采空區積水量,加強采空區湧水量分析,對可能出現的隱患和問題超前預防,確保萬無一失。
2、加強探放水工作的領導,探放水作業前必須召開探放水專業會議,詳細、認真布置探放水工作,製定嚴密的探放水安全措施,並嚴格會審,杜絕措施上的漏洞和不足。
3、加強探放水作業過程中的現場管理和安全監察,嚴把措施執行關,密切監視湧水量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彙報,迅速解決。
4、提高礦井主排水係統的排水能力,加強設備、設施的日常檢查和保養維護,保證排水設備安全可靠,管路暢通無阻。
七、火災事故
1、曉南礦“2002.1.4”火災事故
2002年元月4日22時許,皮帶隊當班運行工趙××在W2-702運順膠帶輸送機頭發現邊切膠帶輸送機道有煙味,當即向礦調度彙報,並沿來煙方向尋找火源,當走到邊切第一聯絡道附近時,發現巷道一側幫頂處出現明火。立即到邊切膠帶輸送機頭彙報礦調度並和皮帶隊當班班長郭××、倒倉隊工人郭×一起用滅火器、消火水繩等進行直接滅火。礦調度接到彙報後立即按礦井災害事故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通知礦領導及有關單位。礦成立了以礦長為總指揮的搶險救災指揮部,組織人員撤離、進行直接滅火,命令救護隊出動參加搶險救災。礦分管及值班領導在事故現場組成基地指揮部直接指揮搶險救災。在救護隊、通風隊、綜一隊、巷修隊、皮帶隊、倒倉隊等單位的有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於5日2時30分將火災撲滅。
事故發生後,礦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體人員認真履行各自職責,指揮正確,采取措施得當,有關單位積極配合,現場救災人員以大無畏的精神克服艱難險阻積極滅火,為事故處理做出了貢獻。
1、皮帶隊膠帶輸送機運行工趙文清及時發現險情,彙報礦調度,並與皮帶隊班長郭××、倒倉隊工人郭×一起積極滅火,為控製災情擴大及搶險救災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2、綜一隊黨支部書記孫××積極組織本單位職工賈××、單××、赫××等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3、通風隊班長趙××及時采取減風措施,控製火勢並身先士卒積極滅火。
4、救護隊技術員田×、隊員孫××、任××不怕危險在隨時有餘火掉落的情況下直接進入巷道頂板積極滅火。
5、礦調度值班人員姚××、李×、任××認真履行搶險救災職責,組織人員直接滅火及撤離,指揮得當,傳達命令準確無誤。
6、W2-702當班安檢員王××在發生火災後積極組織人員撤離並參加搶險救災。
7、巷修隊技術員董××、工人杜××、任××、楊××在救護隊到達之前揮漢如雨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8、運輸隊當班副班長張××積極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搶險救災,出色地完成了通往災區的人員物資的運輸工作。
對上述為搶險救災工作作出貢獻的人員提出表揚。
存在漏洞:
1、瓦檢員蔡××脫崗早升井暴露出通風隊管理不嚴,各別職工存在著“三鬆”現象。對W2-702重點發火隱患地點,設點檢查不全麵,缺少瓦檢員巡回檢查圖表,技術業務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2、綜維隊當班人員未經礦調度允許不參加搶救火災直接升井。
3、個別單位職工不會使用自救器或使用方法不當。當事故發生後自救器未能發揮作用。
4、搶險救災所必需的物資儲備不夠充分。
5、個別基層領導通訊不暢,未能及時到礦參加搶險救災。
6、職能科室業務管理和監督檢查有待進一步加強。
防範措施:
1、各單位必須認真吸取這起事故的教訓,加強管理,排除隱患,強化職工培訓,提高職工素質。認真落實好各級幹部、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製,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到重中之重來 抓,把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樹立超前意識實行預防為主,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並提前做好應對各種災害事故的準備工作。
3、通風隊必須選派責任心強,技術業務水平高頂人員加強檢查,定期采樣化驗分析,加強技術管理工作,建立預防自然發火的預測預報製度。對西二四、七層存在漏風的煤柱,漏風帶實行提前打鑽,預防性注漿,消滅自然發火隱患,防止死灰複燃,並在檢查及隱患處理過程中注意頂板防止傷人。
4、各單位必須加強職工避 災、救災及自救器使用知識的培訓,進一步完善搶險救災方案認真整改上次演習和本次救災過程 中暴露出的問題。
5、西二非常倉庫必須儲備足夠的搶險救災物資,W2-702邊切、回風中巷區域的所有灑水管路、閥門必須完好,每50米安設一盤消火水繩,水繩連接要使用快速接頭。
6、礦調度必須保留完整的圖紙,有關單位必須依據生產動態變動情況及時更換 。
7、事故發生區域的各單位負責人認真組織好避災工作,及時統計並向礦調度彙報災區人數,同時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組織職工參加搶險救災。
8、生產科、安監處必須加強技術業務的管理、監察工作,加強現場檢查堵塞漏洞。
2、小青礦“2004.5.5”火災事故
建安公司負責更換小青礦副井壓風管路及排水管路工程,2004年5月5日十九時在更換到距地麵350m處時,作業人員郭××、申××、張××在罐帽子上,朱××在上層罐內,閆××、朱×在下層罐內,上層罐內有兩台焊機、兩瓶乙炔、兩瓶氧氣,由朱××負責開關乙炔、氧氣,焊工申××在上麵施焊,由於施焊產生的火花落入上層罐內引起乙炔瓶著火,朱××關乙炔瓶開關沒關住,於是郭××帶著搬子從罐帽上下來關乙炔瓶開關,也沒關住,他們就一同爬到罐帽上,用電話聯係把副罐拉到地麵平台,此時火就大了起來,與此同時小青礦井下安檢員楊××發現有濃煙進入井下,感到情況特殊,就及時向調度彙報,礦調度立即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單位人員趕赴現場滅火,通過全體人員的齊心奮戰,用滅火器把火撲滅,避免了一次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並把乙炔瓶、氧氣瓶拖運到井棚外安全地點。
此次事故燒壞兩台電焊機、兩個乙炔瓶及兩個氧氣瓶及膠管。副罐上層罐內層涮的油漆幾乎全部燒掉,外層涮的油漆也掉了一半。如果氣瓶爆炸後果不堪想象。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典型的沒按措施作業、因違章作業造成的重大未遂事故。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一是乙炔瓶泄漏;二是在罐上燒火焊產生的火花散落在漏氣的乙炔瓶上,引燃乙炔。
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1、施工現場沒有滅火器、沙箱、灑水桶。
2、施焊時沒有接火工具。
3、氧氣瓶、乙炔瓶放在一起(而且是4個瓶子)。
4、施焊前沒有人檢查所使用氣瓶的氣密性。
5、安檢員沒在施工地點監督檢查。
防範措施:
1、認真檢查各工程是否有安全措施及施工人員是否按措施作業。
2、認真檢查氣帶和氣瓶有無泄漏現象、氣瓶安全帽是否齊全完好。
3、施焊時氣瓶的數量和間距要符合規定。
4、施焊時要有足夠防滅火器材。
5、作業現場要有專職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
6、必須有安檢員在施工地點監察,否則不準施工作業。
7、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貫徹措施,特殊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應急救援預案貫徹學習,使作業人員知道發生事故應采取的緊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