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頂板事故案例彙編
一、煤礦頂板02manbetx.com 案例彙編
1、大隆礦“1981.1.17”頂板02manbetx.com
1981年1月17日16時45分,W17-1 S2炮采工作麵回收班班長郝××檢查完回收現場,發現中間段頂板有勁不好。他安排三組回收,中間段是他和支護工王××、刮板輸送機工楊××。回收前郝××告訴王××先打好密集支柱的戧頂子,鐵腿子要用木腿替換著回收。然後他就去回順抱木料。王××、楊××打了三棵戧頂子,用木柈打替頂子回收,回到第6棵時,王××用大頭鎬打了四鎬,因頂板壓力大鐵腿沒落,隨即又打了一鎬,鐵腿落了,頂板也隨之落下,推倒了密集支柱,王××躲閃不及被埋住,扒出後已死亡。
02manbetx.com 原因:
1、中間段回收處,上幫頂板掉頂,用大柈刹頂時沒有接頂造成支架不牢,沒有初撐力,回收時頂板冒頂,支架沒起作用,推倒密集支柱。
2、回收時戧頂子不合格,沒有木梁,頂板來壓時,戧頂子不起作用。
防範措施:
1、回采工作麵有掉頂處,刹頂一定要接到頂板,要刹嚴、刹緊。
2、回收時要打好戧頂子,頂板不好,有推密集支柱危險的地點必須打好戧頂子,戧頂子一定要給木梁,嚴禁使用鐵頂子直接戧在鐵支柱上。
2、大隆礦“1981.5.23”頂板02manbetx.com
1981年5月23日13時50分,掘進三隊在東一東五段運順掘進時,距工作麵17米處的耙鬥機司機潘××正在裝岩,這時巷道左上角頂板突然掉貨,將潘××小腿埋住,接著又下來一塊長800mm,寬600mm,厚500mm的岩石將潘××砸倒後,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脫落的棚梁是臨時支護,為礦用U型鋼,拱型支護,棚子支護不符合作業01manbetx 要求,左側棚腿歪,沒有打筋木。
2、鐵梁子兩端連接板焊縫強度不夠,開焊,頂板來壓後使該棚支護失效。
4、作業者安全意識差,作業前沒能及時發現並排除作業現場周圍的不安全隱患。
防範措施:
2、對製造、加工的支護棚子等質量要嚴格把關,按質量標準驗收,不合格的產品不準使用。
3、加強安全質量檢查工作,對各類不安全隱患,都要及時處理。
3、大隆礦“1981.7.7”頂板事故
1981年7月7日12時20分,東一東五段邊切三角點,掘進二隊隊長蘇××,代理技術員閻××,領著工人放完炮後準備出貨,一開耙鬥機發現耙鬥機的托繩輪壞了,需更換。蘇隊長安排閻××領著一名工人升井抬新的,又安排當班班長康××、副班長邢××帶領全班組人員到邊切三角點處,因6日白班區領導發現邊切三角點處的抬棚有勁,為防止出現意外,所以準備在此處再給一架抬棚。當柱窩挖好立腿子時,發現原抬棚的筋木礙事,便將筋木打掉,然後又發現靠右側腿子後邊有一小柈也礙事,副班長邢××用鋸鋸掉小柈,當小柈被鋸掉後,上幫掉貨將抬棚腿打倒的同時,抬棚、插梁、頂板都同時冒落下來,將康××、邢××、王××等三人埋在下麵。經積極搶救將三人扒出後,王××重傷。康××、邢×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現場幹部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在安排工人備抬棚時不安排打臨時頂柱。備抬棚腿窩挖的比原抬棚腿窩深,抬棚腿形成“吊死鬼”。在打掉筋木和鋸掉支護小柈時,沒有觀察頂板和周圍的支護情況。在施工中沒有清除周圍的雜物,致使事故發生時不能及時退出。
防範措施:
1、加強幹部、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施工中嚴格執行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從思想上、措施上達到安全生產。
2、凡是抬棚和支護的棚子,嚴禁用其它物件代替,必須使用合格坑木支護。
4、大隆礦“1982.4.10”頂板事故
1982年4月10日四點班,維修隊在E1 E5段協助運送綜采架子時,在工作麵四角點往外第10架棚子處頂板冒落(長4.5米,寬4.2米—4.5米,高4.5—5米)將正在此挖腿窩的維修隊副隊長張××埋住達2小時50分鍾,使其窒息死亡。
4月9日四點班(此時綜采架子已安裝45組),往工作麵運架子時,因棚梁矮過不去,維修隊班長毛××與綜采隊張副隊長擅自決定,將刮支架的棚子兩側打上頂子,將梁鋸掉。4月10日零點班,有人反映回風道有壓力,劉××小組在距工作麵四角點6米處給兩根刹杆,一頭搭在第12、13架棚梁上,另一頭用單體支柱作腿托住刹杆的另一端。4月10日白班(事故前一個小班)何××小組在11時左右,隊長呂××在現場,此時正往裏進的第1組支架在四角點往外架棚處卡住了,隨即用工字鋼梁架住棚梁,兩頭用單體支柱將第二架棚梁支起,架子才能過去。13時左右,第二組支架運到四角點往外第三架棚處過不去卡住了,這時維修隊工人用單體把棚支了起來,當支架進到第二架棚時,因梁上有節子過不去,並且拉架子平車掉道,又把棚腿撞了一下,最後用反滑子將架子車退了出來。隊長呂××用斧子將節子砍掉,用單體把棚梁又支了一下,第二組架子才過去(前後三次活動此處頂板)。4月10日四點班,維修隊副隊長張××帶領毛××小組到現場後,發現工作麵後四角點外邊頂板壓力大,決定不進架子,拉底備棚,但綜采隊張副隊長講本班要進4組架子,張××與綜采隊張副隊長決定維修備1架棚,綜采隊進架子,兩不誤。17時左右第一組架子已拉到距四角點往外第10架棚處,因頂板壓力大,架子車無法通過。綜采人員把架子從平車卸下來,用移架梁把架子拉了進去。架子過去後,張××、毛××與小組其他人員研究備棚子(此時張××站在四角點往外4.4米左側即第9架棚腿前)。這時張××說:“備完棚子支架一架也進不去了”,張××叫毛××去工作麵找綜采隊張副隊長說明一下,毛××去工作麵,其餘人員去備料,在毛××等三人離開5—6米時,頂板突然冒落將張××埋住,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領導幹部安全意識薄弱。隻顧生產,不顧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此地點頂板壓力增大,且又經三次活動頂板,造成頂板離層,不但不停止架子進架子處理頂板,還繼續強行往裏進架子。對隱患不及時處理,一托再托,也是導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對危險區域無專職幹部負責。事故前明確指示叫區幹部跟班指揮生產,但維修區沒認真執行,仍采用隊幹部跟班。
4、自主保安能力差,此處頂板壓力明顯增大,還在此處逗留。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2、嚴格執行“三不生產”原則。不準帶隱患作業。
3、危險地段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生產,同工人同下同上。
4、維修巷道必須由外向裏逐架進行,並加固相鄰的支架。
5、大隆礦“1982.4.22”頂板事故
1982年4月22日零點班,采煤一隊E14 W3采場作業時發生一起亡人事故。零點班6時40分,班長王××(死者)與工人劉××、王×分段掛梁刹頂,該處采場頂板破碎,並有一個小斷層,頂板抽條。當掛第四棵梁時,發現頂板掉貨,劉××、王×二人跑出,王××因在上幫刹頂,沒跑出來,被貨埋住。經搶救扒出後已死亡。
事故原因:
1、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安全意識差。
2、隻強調生產,忽視安全。
3、該掛梁地點有一小斷層且頂板破碎,未能及時進行維護。
4、刹頂時沒有專人監護。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技術培訓,認真學習《三大規程》。
3、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處理隱患要有專人監護。
6、大隆礦“1983.7.19”頂板事故
1983年7月19日采煤三隊西一采區北五段四點班接班後,在機尾處放炮18米,留3米煤垛又放炮7.5米。小班分五夥,每夥三人五塊板從機尾處開始攉貨。李×在距機尾5米處上幫攉貨。此時頂板來壓,下幫第二排支柱下沉,距機尾第一排第6棵支柱不吃勁,傾倒在輸送機上,輸送機正在運轉,倒在輸送機上的支柱又支倒7棵單體支柱,瞬時單體的鉸接頂梁掉下橫在輸送機上,該鉸接梁又將上幫第2、3棵臨時支柱、下幫第8、9棵正規支柱拉倒,頂網下沉後,在輸送機上方扯開,最後造成冒頂5米,並將正在攉貨的李×擠在上幫(18時50分)。經搶救於22時30分將李扒出,李×已死亡。
事故原因:
1、采場支護質量不合格,正規支柱迎山角度不夠,個別處頂梁沒有進行鉸接,初撐力不夠。
2、工作麵沒有設置運輸信號閉鎖裝置,出現意外情況後沒能及時停氣閉鎖。
3、上幅金屬網聯接不符合規定要求。
防範措施:
1、加強采場工程質量管理。
2、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提高職工生產技術水平。
3、設置運輸信號閉鎖裝置。
7、大明一礦“1984.10.22” 片幫事故
1984年10月22日二班,615采煤隊在東二東一段炮采工作麵正常作業。該采場偽頂由層理發育的泥岩組成,較破碎,導致片幫現象嚴重,作業難度較大。18時10分許,當班代班隊長董×安排工作後,便在距機尾25.5米處協助工人支刮板輸送機,但由於此處少打了2棵臨時頂子,且沒有認真進行敲幫問頂,致使煤壁突然發生片幫,落下一塊4.0×1.1×0.9米的大塊煤塊,將正在推刮板輸送機作業的董×砸成重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21時2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當班工作麵上幫少打2棵臨時支柱,且其它臨時支柱打的不牢,柱距超規定,導致片幫煤塊砸在刮板輸送機上,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沒有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對煤壁片幫隱患重視不夠,未能及時排除事故隱患,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單位安全管理不善,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8、大明一礦“1985.1.13”頂板事故
1985年1月13日夜班,616采煤隊在17-5炮采工作麵距機尾處進行開幫作業,當班共分3個翻打組,每組翻打長度為15米。4時30分許,第一組翻打人員龍×、馬×已將所負責的15米正規支柱基本打完,這時,班長又將第二段7.5米有淋水地段的翻打、回收任務加給他們,並在報酬上做了許諾,這樣,兩人的作業長度就達到了22.5米。5時30分,當兩人作業地段的正規支柱打了19.5米時,工作麵整個循環已經完成放炮、攉貨任務,尚有42米正規支柱未打。在這種情況下,帶班隊長違章指揮,開始第二個循環的放炮作業。5時45分,龍×、馬×二人將正規支柱全部打完後,便開始往機尾方向倒退回收。當回出第3棵支柱後,馬×因回收工具不合格,便到機頭換工具。此時,龍×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一人繼續回收,當他拽第4棵支柱時,頂板發生冒落,將其壓在1.9×1.6×0.9米的大塊下,因傷勢嚴重,後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工人龍×急於早升井,違章操作,在馬×去機頭取工具時單獨一人作業(作業規程規定為二人作業),回收處頂板不好,又沒有打戧頂子,造成回收時頂板冒落埋人,是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帶班隊長違章指揮,明知21米處的頂板破碎、淋水較大(共9米長範圍),回收困難,但沒有采取臨時措施,更沒有親自在現場指揮。在工作麵的正規頂子還差42米未形成、回收工作還未進行的情況下,就在機尾開幫放炮(第二個循環)10米,放炮地點距回收地點(事故地點)僅有9.5米。由於放炮頂板震動,加速頂板冒落。是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工作麵規格質量差,鉸接頂梁不鉸接,支柱密度不夠,給回收工作造成困難,留下了事故隱患,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9、大隆礦“1985.10.7”片幫事故
1985年10月7日零點班,407隊帶班班長丁鳳武安排郭××、陳××、薑××、張××四名同誌去北翼1#輔助上山下部車場打錨杆眼,接班時丁××檢查了打錨杆眼作業地點的安全情況,沒有發現有裂隙及片落跡象,便開始打錨杆眼。當幹到一點三十分時,四名打眼工將前進左幫錨杆眼打完,打右幫第十三、十四個錨杆眼時,突然片幫(長5.4m、高1.9m厚0.8m)將四名打眼工砸在岩石下,造成陳××死亡,薑××、郭××、張××受傷。
事故原因:
1、沒有按規程要求施工,掘進後隻進行噴漿護幫頂,沒有打錨杆掛網和二次噴砼,空頂距超過4米,以至補打錨杆眼時發生傷人事故。
2、由於掘進時沒有發現片幫麵的右邊有一小斷層,噴漿時也沒有發現,當補打錨杆眼時對岩幫的震動,造成片幫傷人事故。
3、安全思想不牢,在施工中沒有認真進行敲幫問頂,並在空頂距超過規程規定的情況下違章作業。
4、噴漿厚度規程規定50mm,實際隻有20~40mm,沒有達到規程要求。
防範措施:
1、認真貫徹作業規程,按照規程規定嚴格檢查施工,發現施工與規程不符立即停止作業。
2、巷道中發現岩石破碎、岩層裂隙較多,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改變支護形式,保證安全生產。
3、加強對幹部職工的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認真學習、熟悉作業規程。
4、建立安全檢查製度,做到班班有安全檢查員,隊日檢,區旬檢,牢把安全關。
5、要嚴格按施工順序施工,空頂、空幫距離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中的規定。
10、曉明礦“1985.10.8”片幫事故
北一采區北四段四層綜采工作麵,從6日四點班開始停產,進行清掃溜煤眼工作,到8日零點班為止,共進行了五個小班,當班任務是清掃溜煤眼中的最後1段,計15米,每二人一組,崔×和閆×兩人為第五組,第一組至第四組作業時未發現溜煤眼內有異常現象,4時10分,閆×第一個開始下溜煤眼,下至25米時呼喊繼續放鋼絲繩,當下至距工作地點6米處時,溜煤眼上口的崔×聽到有片幫落石的響聲,呼喊無回音,當即進行搶救,閆×經搶救無效死亡。根據事故現場勘察,距溜煤眼上口25米處的眼壁有掉石痕跡,落石體積為250mm×300mm×500mm。
事故原因:
1、安全意識淡薄,敲幫排除危石不細、不徹底,思想麻痹,安全員作用發揮不好。
2、溜煤眼堵塞,放炮疏通,眼壁圍岩震動又被潮濕的粘貨封閉,清掃後裸露風化,裂隙加大而脫落,雖經檢查,但未能及時排除險塊。
3、工作麵有水,出貨含水量高,溜煤眼堵塞後水份使圍岩膨脹,致使本已遭到破壞的岩石受漲脫落。
防範措施: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生產。
2、從設計上把好關口,溜煤眼要考慮到避免堵塞或安全處理堵塞的方案。
3、嚴格執行“三大規程”,認真執行措施中的各頂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11、曉明礦“1986.9.27”片幫事故
1986年9月27日,掘進八隊在南四采區軌道下山下部車場掘進工作麵正常施工,四點班接班後,工作麵存貨7~8車,木棚距工作麵迎頭350mm,組長崔×站在浮貨上用撬棍將幫頂進行了全麵檢查,找了浮石,安全員王×來到工作麵又找了一遍,認為幫頂支架沒有問題開始打眼,打完眼後,崔×與打眼工敦×共同裝藥,快裝完時,崔×說:“老敦你裝這幾個底眼,我去加固棚子”。19時,敦×裝的右半部第三個底眼(最後一個炮眼)封泥已裝完,就要抽炮棍時,工作麵迎頭上部突然掉下一塊350×220mm球冠狀岩石,擊中敦×的頭部,即送往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思想不牢,生產中對安全檢查和防範不能貫徹生產的全過程,隻在打眼前做了敲幫問頂找浮石工作,打眼後圍岩受到水浸和震動,頂板岩石又有滑麵,其堅固性穩定性均遭破壞,裝藥前沒有再一次進行敲幫問頂,導致事故發生。
2、沒有認真執行掘進頂板管理十條規定中的有關要求。
3、安全帽襯帶繩是用雷管腳線“胡弄”的,使帽鬥與頭部直接接觸,失去了緩衝使用。
4、對入井人員勞動保護使用教育、檢查的不夠,出現漏洞。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掘進巷道頂板管理十條規定,堅持做好敲幫問頂製度。
2、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消除麻痹大意思想。
3、加強對入井人員著裝檢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入井。
12、小青礦“1987.1.16”頂板事故
1987年1月16日下午四點班,663采煤隊隊長李××跟班主持了班前會,李隊長講,我們隊這兩天任務完成的不好,要多幹點,要注意安全,別碰手碰腳,要掛好梁、刹好頂,這個班爭取幹47塊板。之後帶班班長石××講:快過年了,大家幹活加點小心,把工作麵維護好,並進行了分工。支柱回收工作分四組,第一組年××、宋××負責從機尾十一塊板開始工作。帶班班長石××到工作麵後全麵檢查了一次,未發現什麼問題,和看刮板輸送機工拴好點繩,開始放炮。放炮時李隊長在機尾擔任警戒,放完炮找頂後又回到機尾,這時機尾十一塊板已掛完梁、打好柱、移完刮板輸送機,正回柱放頂。其它組的邢××、施××幹完活也來幫助幹,隊長李××在前邊回柱,邢××監護,年××等人配合,先後回收兩棵柱無異常,回第三棵時發現頂板掉塊,情況異常,李隊長立即下令,作業人員向機尾方向撤離,作業人員剛剛撤出,就聽見“啊呀”一聲,回去一看,質量驗收員薑××被夾在支柱和木梁之間,前胸靠支柱,木梁壓在後背,頭向側麵看。於是李隊長帶著人在梁下打好柱子,撤掉胸部柱子,把薑××抬到回順,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對炮采工作麵頂板管理十條規定貫徹不力,執行不嚴,其表現在工程質量不好,加上局部頂板不完整,有滴水,導致機尾6.4~10.5米處頂板抽條、局部冒落。
2、處理局部冒頂使用長木梁後未采取相應措施,在回收時未將大尾巴梁鋸斷,頂板矸石冒落,造成悠梁傷人。
3、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工作麵臨時變化有險情時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防範措施:
1、必須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不安全、不采取相應措施堅決不能生產。
2、堅決按“三大規程”和“采煤工作麵頂板管理十條”認真落實,加強頂板的管理。
3、工作麵有變化時,要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13、大隆礦“1987.8.7”頂板事故
8月7日8時10分,維修二隊崔××等一行9人進入北一采區下部車場進行破砌镟工作。破砌镟斷麵:淨高3.1米,淨寬4.2米。在破砌镟處,舊镟破損較嚴重,下麵已支護兩架木棚,用木柈井字型木垛接镟頂。原兩架木棚中有一架木棚腿影響砌镟,為此,他們在距棚腿0.6米處又備了一架木棚,幫頂刹好後,將原木棚翻掉,但有約1米厚的白砂岩傘簷沒找掉(白砂岩傘簷岩石完整,未發現裂隙)。用二根1.5米長,直徑12厘米粗的圓杆,一頭擔在舊镟頭木柈上,另一頭擔在新镟頭的挑梁木垛上,用大小柈將傘簷刹住,並將其它空幫空頂刹好開始砌镟牆。此時最大空頂距1.2米。14時45分,頂板突然來壓,舊镟頭及木垛陷落,挑梁滑動,傘簷白砂岩石滾下,推倒木棚,造成冒頂。冒落高度1.4米,冒落後最大空頂距2.2米,冒落岩石約4立方米,當時砌镟工崔××站在兩車中間接砂灰,被冒落的岩石塊壓住。現場人員立即將崔××從岩石中扒出,並送至地麵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支護傘簷的兩根刹杆,一頭擔在舊镟頭朽木柈上,一頭擔在新镟頭上部挑梁上,頂板突然來壓,傘簷白砂岩石將舊镟頭上部朽木镟頭壓落,支護傘簷兩根刹杆滑動,造成冒頂,並推倒兩架木棚。支護頂板岩石的兩根刹杆沒有起到支護作用。
2、兩根臨時支護木棚,雖然用木柈接頂,但兩幫沒刹嚴,沒有戧頂子,頂板岩石冒落將木棚推倒。
3、安全思想不牢,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防範措施:
1、在破砌镟施工中,首先必須找淨浮石,頂板刹嚴備實,否則不得施工。
2、對臨時木棚支護,必須用木柈接頂,同時兩幫刹嚴,打好勁木、戧頂子。
3、加強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各級人員技術素質,加強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質量。
4、各級安全檢查,嚴格執行“三大規程”,隱患不處理不許作業。
14、曉明礦“1988.3.26”頂板事故
1988年3月26日白班,維修一隊方×小組六人在南四采區東二段四層回順和東三段四層邊聯交岔點處拆換兩架縮口抬棚梁。15時左右已基本完活,在收工前,班長方×安排進行收尾工作:有人在清理木料,有人在清點工具,有人在掃貨清道,有人在檢查工程質量,加固棚子。當時局部通風機和刮板輸送機都在正常運轉。由於作業地點噪聲太大,作業人員未聽到異常響聲,也未觀察出頂板有異常變化,突然整個抬棚倒了,六根插梁全部平落下來,頂板冒落長3.8米,寬2.8米,高2.0米。造成兩人死亡,一人重傷。
事故原因:
該事故地點為10.3米2的大斷麵交岔點,一側設40型刮板輸送機供裏麵邊掘進出貨,巷道中間鋪設鐵道供掘進運送物料,風筒及電纜吊掛在有輸送機一側巷道的幫上,工作現場噪聲較大。
在清理事故現場後發現該處刮板輸送機被頂彎達5米長,偏離刮板輸送機的正常溜道0.7米,而兩側煤幫並無礦壓顯現,據此斷定為一側抬棚腿被刮板輸送機拉出的類似木拌的物體支倒後,使整個抬棚插梁全部落下,造成冒頂。
防範措施:
(一)事故教訓
1、管理幹部和生產作業人員的安全第一思想還不夠紮實,沒有把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工種01manbetx 落實到生產的全過程中去。特別是在比較繁雜的條件下作業。對意外因素的幹擾,缺乏相應的防範措施。
2、工人缺乏安全技術知識,缺乏安全生產經驗,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3、同一采區同一煤層應盡量避免臨近開采的布置,以減少煤巷大斷麵交叉的設計,給支護選型及巷道維修帶來不便。
4、對於鐵木結構支護形式的應用範圍也值得研究和探討。
5、該處的支護已竣工半月有餘,但一受到外力的作用整個棚子就倒了,工程的質量存在一定的問題。
6、在即有刮板輸送機,又有軌道,還有局部通風機聲響的繁雜條件下施工,在監視措施或以安全為主先後順序上應有正確的選擇。
7、單位幹部、班組長對意外的靜態變化、動態變化心中無數,認識不足,缺乏防範措施,更沒有到現場親自把關。
(二)防範措施
1、強化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不斷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安全技術業務素質,做到對作業現場的不安全因素心中有數,製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2、選擇合理的施工方案,考慮各種不利因素,改進不合理設計,做到技術合理,安全可靠。
3、加強巷道維修管理,嚴格落實井巷維修管理製度。
4、嚴格工程質量驗收、檢查製度,不斷提高工程質量。
5、加強大斷麵、繁雜條件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措施必須具體、切實可行,確保作業過程中施工人員的安全。
15、大隆礦“1988.6.16”頂板事故
1988年6月16日四點班,645采煤隊炮采工作麵從機頭向機尾放炮開幫,當開幫、出貨、推刮板輸送機、打正規支柱工作結束後,開始回柱放頂。回柱放頂工作分為五組,每組2人分段作業。死者汪×與王×在第四組,回收段長度10.5米,當安全員胡××在檢查放頂工作時,發現汪×負責地段沒打戧頂子,督促汪×、王×二人補打戧頂子後回收,然後到其它段檢查去了。安全員離開後,汪×、王×二人仍沒打戧頂子繼續回收。在21時汪×回收最後一顆支柱時,頂板突然來壓,將棚子推倒,隨即冒落將汪×埋住,頂板冒落麵積3m×2m,冒落高度2m。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立即組織搶救,22時15分扒出汪×,經大夫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下幫戧頂子不全,按作業規程規定,下幫一個頂子必須打一個戧頂子。本班回收時,下幫的戧柱沒有打全。
2、死者王×不按作業規程要求去做,違章作業,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員現場發現隱患後,沒有在現場親自督促整改。
防範措施:
1、個別職工有章不循,沒有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有關規定。
2、加強工作麵質量,打齊戧頂子和臨時支柱,做到回收前每一柱一戧。
3、加強幹部、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三大規程”要求去做,保證工作麵質量。
4、狠反“三違”,確保安全生產。
16、大隆礦“1988.10.11”頂板事故
10月11日白班,多經公司采煤隊采煤工霍××與另外兩人一組,回收工作麵回風三角點支柱。該工作麵為炮采麵,采用0.8m頂梁,2.3m支柱,見四回一。9時15分,當霍××用大頭鎬回工作麵後三角點最後一排靠裏的一棵支柱時,柱鎖剛剛打縮後,頂板突然冒落將其埋在底下,其他兩人隨即組織搶救,9時25分將霍××扒出,抬到地麵經搶救無效於10時45分死亡。
事故原因:
1、該工作麵斷層較多,由於斷層的影響,回順三角點第三排支柱打在斜坡上,當頂板來壓,第三排支柱下滑,失去支撐能力。
2、回收作業前沒打戧頂子。
3、作業人員在回收作業時,後退路線有障礙物。
4、回收敲打柱鎖時用力過猛。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嚴格按作業規程和01manbetx 去做。
2、當工作麵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製定補充措施,加強支護質量。
3、杜絕作業中的“三違”行為和不正確的做法,提高職工作業中的自主保安能力。
17、小青礦“1989.1.22”頂板事故
1989年1月22日零點班,負責擴大副井下-447中央泵房斷麵的砌镟隊徐××小班,接班後的主要工作量是將零點班留下的2米镟牆立镟胎、砌20行料石拱。大約午夜零時,班長徐××帶領工人來到作業地點,徐××和褚××先用撬棍找了找幫頂,隊技術員張××也看了一遍,看沒危險後進行作業。工作時由徐××和褚××、朱××、劉××、張××翻镟胎,翻完後,褚××就和王××、李××、周××運料石,韓××和灰。工作麵由徐××、朱××、張××、劉××搭跳、立镟胎。在搭跳過程中,徐××、朱××在前進右幫,張××和劉××在前進左幫立镟胎炕沿,劉××雙手扶木料,張××拉鋸,還沒鋸一分鍾(時間為1時15分),突然頂板來壓掉塊,把劉××埋住,韓××、朱××、徐××把壓在劉××胸部的矸石抬掉。當時劉××半仰著(掉下有6~7塊小塊,大塊長約1.4米,寬0.6米,厚0.12米。張××、褚××也被打傷),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該隊不按規程措施作業,在補充措施沒批的情況下,擅自改變支護形式,終因支護強度不夠,放炮冒落近百車貨,雖經搶修,但給頂板管理留下隱患。
2、四點班跟班副隊長升井後交班說“幫頂沒啥變化,就是正頂有道裂縫,下去檢查一下”。卻沒有得到零點班的重視,沒有堅持經常性的敲幫問頂,找掉不徹底,在刹杆不全、刹頂不嚴的情況下冒險作業,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3、當時中央水泵房水泵開著,沒有發現頂板掉落的預兆也是事故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嚴格按規程措施施工,措施沒批下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支護形式。
3、嚴格執行公司和礦有關頂板管理的規定,確保支護質量,正確使用前探別頂,堅持經常性的敲幫問頂,嚴禁空頂下或支護不完好的情況下作業。
4、凡有頂板作業的地點必須設好專職頂板監護人,作業現場必須有跟班幹部、安檢員在現場監督檢查。
5、堅持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的原則,做到“三不傷害”,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18、大隆礦“1989.11.19”頂板事故
1989年11月19日,礦多種經營公司井巷維修組負責井下西翼采區北十二段膠帶輸送機道拉底翻棚工作,本月2日開始施工,於18日已拉底修棚至膠帶輸送機尾三角點處。19日白班井巷維修組負責在運順換棚2架,處理抬棚1架、拔鐵腿1根。在12時20分左右處理最後一架棚,棚子拆完後,左幫用∮12cm,長2m園杆探頂,右幫用長1.6m大柈探頂,探杆上用小柈接頂。頂刹完後拔腿子挖柱窩,左幫腿子給上後,右幫是組長崔××和李××挖柱窩,崔××在上邊挖,李××在下邊挖。12時55分,工人李×替換崔××,此時李×見頂板下沉,就喊李××快跑,同時李×與崔××向上跑了兩步,這時頂板岩石冒落下來,將李××埋在裏麵,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翻棚時臨時支護不牢固,三角點的擴口棚和抬棚沒有進行有效加固,頂板來壓後壓斷臨時支護並推倒抬棚,造成三角點處冒落。
2、原木棚材質不符要求(火燒木),木徑不夠粗。
3、此三角點處有兩部輸送機頭,一條膠帶輸送機,一個風機,噪音很大,不能及時發現頂板來壓情況。
防範措施:
1、拆棚要堅持加固前後5米內支架,拆棚、挖柱窩堅持設專人監護幫頂製度。
2、對不符合要求的支護材料堅決不能使用。
3、完善質量驗收製度,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不予驗收,要推倒重來。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認真開展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抗災能力。
19、小青礦“1989.3.24”片幫事故
1989年3月24日下午3時,殘采隊副隊長趙××跟班,主持了班前會,班前會上首先強調了安全生產和加強工程質量,接著講了上個班的情況:工作麵機頭還有六塊板的炮沒有放,18塊板的貨沒拿,刮板輸送機壞了正在處理,之後帶班班長孫××分工下井。
入井後,一部分人配合二班處理刮板輸送機,一部分人待命。副隊長趙××和班長孫××檢查工作麵的情況,經檢查除發現過度段後邊硬幫上有點傘簷外,沒有發現其它情況,這時刮板輸送機已修好,撤出人員準備放炮,放完炮後,開始掛梁子出貨。在出貨過程中,從機頭數頭一組李××發現有漏炮,便告訴孫××,孫××布置放炮員重新放炮。刮板輸送機停機,放炮員馮××把炮放完後警戒解除,孫××走到機頭檢查發現還有一炮漏掉並告訴放炮員繼續放了,同時告訴李××把崩倒的頂子扶起來。這時另一組三人方××、肖××、劉××等著幹活,當時劉××坐在距刮板輸送機邊300mm左右的地方麵向硬幫,肖××坐在距劉××一米遠的地方,抱著鍬麵向老塘背靠硬幫坐著,右肩前有一棵頂子。當坐下3~4分鍾,劉××發現靠機尾方向開始片幫掉貨,馬上就站了起來,肖××坐的地方也跟著片幫掉貨,有一個大約400~500mm左右的大塊砸在他的腰臂部,將肖××埋住。
事後經現場調查,在機頭方向向裏30米處出現7m長的片幫,片幫的地段共有5棵臨時柱,片幫後推倒了4棵(其中1、2、3、5棵被推倒,第4棵頂子沒倒), 肖××正被埋在第4棵頂子下側,右肩頂在第4棵頂子上呈半坐式,鐵鍬壓在右大腿下,鍬把壓在右臂上,搶救出已死亡。
事故原因:
1、職工隊伍人員新、素質差,缺乏自我保安能力。
2、工作麵空頂時間長,造成煤壁鬆動片幫。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增強職工安全技術業務素質,牢固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保安能力。
2、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加強對頂板的支護質量,認真做好“敲幫問頂”和防片幫工作。
3、強化現場的安全管理,對空頂時間較長的地段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20、小青礦“1989.7.28”頂板事故
1989年7月28日11時,在S1N02#采煤工作麵距機頭16米處,開幫放炮攉完煤後,支柱工任××同另一工人在翻打上幫臨時支柱時,頂板落石(1000×700×250mm)砸在任××的背部和左腿上,造成多發傷、肝破裂、創傷失血休克,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任××沒有按照作業規程和01manbetx 的規定進行作業,沒有進行先打後翻,違章作業。該人入礦隻有五個月,安全技術素質低,自主保安能力差。
2、事故發生地點煤壁的上部有落差0.25m的小斷層,頂板比較破碎。
3、跟班隊幹部發現此處險情後雖有安排,但沒有在現場指揮,沒有采取具體的安全措施。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2、對職工特別是新上崗職工要加強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工人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
3、教育工人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作業。
4、在遇有頂板破碎、危險地段作業時,隊幹部必須親自在現場指揮作業。
21、大明一礦“1989.8.27”頂板事故
1989年8月27日夜班,大明一礦611采煤隊支柱工董×和劉×負責回收上班留下的5棵支柱。3時許,5棵支柱已經回出4棵,當回收第5棵支柱時,由於頂梁被頂網包住,此時,董×違章作業,將頂網剪開200毫米後將頂梁回出,這時,頂板發生漏貨,劉×開始清貨,清完貨後於3時07分走出現場取料。當劉×剛剛走出4、5米時,聽到董×大叫,發現董×被頂板突然冒落的貨埋住,後迅速組織人員清貨,於3時55分將其扒出,但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回收工董×回收時違章將頂網剪開200毫米,致使回收後頂板發生漏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同董×一同回收的工人劉×對董×違章剪網不加製止,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當班跟班幹部對上班餘下的5棵支柱的回收工作重視不夠,現場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22、大隆礦“1990.5.12”頂板事故
1990年5月12日,礦多種經營公司采煤工作麵,四點班郭××和郭×被分配到該工作麵距機頭38.5米處出貨。因上班放炮後罐籠貨滿隻出完48米,還有22米貨沒有出完無法打正規支柱,並有三棵頂梁沒有鉸接,隻在一棵端頭打了一棵臨時支柱。郭××先維護一下自己分段處,就用大頭鎬敲鐵腿準備掛梁,柱腿縮後頂板掉下一塊鍋底狀的自滑麵石頭,(長1.3米,寬1.2米,厚0.4—0.6米),郭××因躲避不及時被壓在下麵,因頭部傷勢較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放炮後空頂的時間較長,麵積較大,並且沒掛鉸接頂梁打臨時腿支護。
2、帶班隊長陸××安全觀念淡薄,對事故隱患沒能及時發現和處理。
3、死者郭××違章作業,沒按作業規程作業,翻臨時支柱前沒有敲幫問頂,沒有執行先打後翻的原則。
防範措施:
1、認真落實局發炮采工作麵頂板管理的十條規定,加強采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作業規程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2、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作業前要認真檢查作業地點的頂板支護及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執行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在改柱作業時,要做到先打後翻。
4、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23、小青礦“1991.10.19”片幫事故
1991年10月19日白班,隊長張××主持班前會。張隊長講,從今天開始到月末,我們按礦裏要求平均日產要確保400噸,同時要求要保證采場工程質量,要注意安全。然後由班長馬××分工,厚××被分工攉煤,於是大家更衣入井。入井後,工作麵機頭餘15塊板,於9點開始放炮,機頭15塊板幹完後又從機尾開始放炮。放炮後本班班長馬××將幫、頂檢查一遍,發現距機尾38.6米處即厚××的作業地點有片幫的危險,就進行了處理;但是,由於尚未攉煤,煤大量堆積,無法再進行處理,班長馬××就幹別的活去了。厚××在煤將要攉完處理有片幫危險的煤壁時,由於處理方法不當,退路選擇不正確,在發生片幫躲閃時,頭部撞到單體支柱三用閥上,橫仰臥在刮板輸送機上,雙腳被片幫大塊煤壓住(煤塊長1.5米,寬0.65米,厚0.65米),在他身邊作業的李×和王××立即打信號停刮板輸送機,副隊長王××立即組織大家把厚××的雙腳從大塊煤下扒出,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此處攉煤作業的厚××已發現煤壁有片幫危險,但在處理時,由於方法不當,退路選擇不正確,未能做到自主保安。
2、班長在檢查幫、頂時發現該處有片幫危險,也進行了處理,但沒有留下來在厚××攉煤過程中進行徹底處理和監護,沒有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防範措施:
1、對職工繼續加強安全思想教育,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
2、對不安全隱患要做到處理及時、徹底,不留後患。
3、加強自主保安教育,嚴格要求工人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提高工人的技術素質,提高自我防範能力,堅持“三不生產”,做到“三不傷害”。
24、大隆礦“1991.2.11”頂板事故
1991年2月11日白班,礦多種經營公司采煤隊,在西一北六段回采工作麵正常生產。9時50分在前缺口處作業的3人祁××、趙××、陳××在前缺口機頭上方第一排鉸接頂梁處掛梁處掛梁打腿。此時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拉出一塊長600mm×寬400mm×厚100mm矸石,將機頭第二排超前支護的鐵腿擠倒,造成鉸接頂梁掉落,從而造成前三角點處頂板冒落。冒落範圍:長3300mm×寬4000mm×高2000mm。將正在掛梁作業地祁××和在缺口處出貨的趙××埋住。經礦多種經營公司領導積極組織搶救,於11時零5分將冒落區內的祁××和趙××扒出。但因兩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職工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能力差。替換棚時違章作業,前缺口第一架棚子掛完梁子後,隻打一個腿,在沒有加水平楔子,前端沒打支柱的情況下,撤掉原順槽左側兩個棚腿。造成原順槽棚梁正懸臂支護。
2、工作麵機頭距前缺口第三排超前支護頂梁隻有300mm高,工作麵輸送機頭處漂鏈造成積貨,拉出的大塊將第三排超前支護的鉸接頂梁擠傾斜,大塊矸石進入運輸順槽刮板輸送機後,將第二排超前支護的鐵腿擠倒,頂梁掉落。在頂板壓力的影響下,正懸臂處冒落後推倒三角點的支護造成冒頂。
3、前缺口放炮出完貨之後掛梁、打腿不及時,從而造成這起亡人事故。
防範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和局《關於炮采工作麵頂板管理十條》的規定,進一步加強采場的工程質量和前後三角點工程質量的管理,嚴格按作業規程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2、作業前認真檢查作業地點的頂板支護及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不安全不生產。
3、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尤其是作業規程中的各項要求,在翻棚時,要做到先掛梁,後翻棚,翻棚後立即給上正規支柱。做到不安全不生產,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加強前後三角點安全出口的管理,兩巷支護高度不得小於1.6m。對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漂鏈和拉出的大塊矸石要及時處理,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25、曉南礦“1991.9.3”頂板事故
1991年9月3日20點30分,曉南礦東一采區722開切眼掘進,放炮後冒頂,埋住穀×、汪×二人,救出後穀×左腿受傷,汪×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的經過是:9月3日晚7點班,作業人員先對722開切眼的支架做了加固,按規定打好了中心頂子,便開始放炮,放炮後進行敲幫問頂,挑好安全頂。在出貨過程中,頂板突然來壓,隨即產生了冒頂,六架棚梁脫落(棚腿未動),將穀×、汪×二人埋住,穀×於22點40分救出,左腿受輕傷,汪×於0點10分救出,經搶救無效死亡。
該事故從客觀上講,因為722開切眼頂板複合層達1~1.5米,壓在了支架上麵,又是使用4.8米長工鋼梁,產生較大撓度,承受不了頂板如此厚度複合層產生的壓力,再經過放炮的震動,使較大範圍複合層整體與直接頂板脫離,完全壓在棚梁上,將棚子壓跨。
從主觀上也存在下述問題:
1、當班班長黃×對複合層頂板重視不夠,放炮後檢查不細,對臨時支架加強維護力度不夠,沒有及時發現冒頂征兆。
2、上一個班班長陳×,已經有人向他反映,發現兩架棚子來壓下沉,陳×檢查以後,沒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當班僥幸沒有發生事故,下班的時候也沒有向接班人員交待,沒有引起接班人員的重視。
這起事故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在施工中,要不斷加強檢查,注意工程質量,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為此要采取如下防範措施:
1、爆破作業在放炮前、放炮後要指派專人檢查周圍的安全狀態,嚴格檢查棚子的質量和加固的程度,跨度大的棚子,每架不少於5根勁木,刹幫頂要嚴實,楔子齊全打緊。
2、跨度較大的棚梁,要打上雙排頂子,靠近掌子頭的棚子,要先打單排頂子加固,防止放炮時摘掉棚梁;發現隱患,不等不靠,處理完善再作業,更不能憑僥幸,把隱患留給下班。
3、頂板的複合層要一次拿掉,以減少對棚子的壓力,寧可出現高頂,多刹坑木。
4、進一步落實各級幹部安全責任製,做到責權分明,工班組長在施工地點要認真交接班,既交待生產也交待安全,杜絕隻顧當班不顧下班的本位主義。
26、大興礦“1992.11.15”片幫事故
1992年11月15日白班,掘進二隊處理北一采區403工作麵回順吊裝峒室,準備維護幫頂,工長邱××、班長孫××蹬上棚梁觀察幫頂,這時發現幫頂有響動掉碴,邱××貼著幫撤出,孫××跳入棚下,上幫片落的岩石把棚推倒,將孫××埋住,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由於巷道受斷層影響,幫頂破碎,右側有隱蔽滑麵無法發現,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班長孫××工作經驗不足,觀察幫頂時沒有考慮退路,躲閃位置不當,也是這次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在處理幫頂時,首先要認真仔細觀察幫頂,並選擇相應的安全退路,然後才能進入觀察。
2、要對全礦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思想意識的再教育,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27、大興礦“1992.12.30”頂板事故
南一404運順由煤科總院總體設計,大斷麵錨網鋼帶支護掘進試驗。於1992年12月21日開始施工,到12月30日14時發生冒頂事故時掘進11米,給鋼帶15根。30日14時10分工人正在打最後一個錨杆眼時, 工長山××發現頂板掉碴,就大喊一聲:“不好,快跑!”這時在工作麵的人員都往外跑。頂板冒下後將門××和解××壓在長7.6米,寬4.3米,厚2.0米的岩石下麵,當時立即調動人員進行搶救,於16時17分將門××扒出,又於17時15分將解××扒出,二人經搶救無效,當時死亡。
事故原因:
1、大斷麵錨網鋼帶支護是屬於“八五”ADUJ國家科學試驗項目,是新工藝。大興礦工人、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對這種支護形式處於邊學習、邊掘進、邊認識、邊掌握的過程中,在還沒有從理論到實踐全部掌握的情況下發生了冒頂事故。
2、項目試驗準備不充分,一些技術參數未作測定,如錨杆拉力試驗,藥卷的性能,岩石硬度、岩性、巷道圍岩鬆動圈等。對這種支護形式是否適應,隻是從理論上推測,都沒有從實踐上驗證。工人對這種新工藝還不了解,不掌握的情況下就開工,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
3、在煤巷裏掘大垮度平頂錨網鋼帶支護從未搞過,實驗項目要求時間緊,對工人操作培訓不充分,工人在施工中部分工藝跟設計要求有出入,如幫網沒掛,頂板不平,錨杆深度不一致,使設計支護強度削弱,也是一個發生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要從設計入手,將一些參數測定出來,選擇參數要大些,保守一些,有可靠的把握性。
2、施工工藝和質量是關鍵,必須加強。
3、對地質情況進行及時描素和預測,必須變化必須采取有利措施。
4、加強對工人的技術培訓工作。
28、曉南礦“1992.7.15”頂板事故
李×是曉南礦公司殘采隊帶班班長,1992年7月15日16時20分,在東-722運順翻棚拿垛,僅剩1.2米,由一架舊棚支撐,翻掉後架設一新棚即可前後接通。為使作業地點環境寬敞衛生,李×與另一工人用起重機拔原來的中心頂子,正巧起重機有了毛病,隨即蹲在棚下修理。該處頂板複合層較厚,已與老頂脫離,壓力集中在一架舊棚上,舊棚受壓歪倒發生冒頂,將李×埋在下麵因窒息搶救無效死亡。
這起事故原因比較簡單,主要是李×本人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在頂板不安全地點修理起重機,從而看出,身為帶班班長的李×自主保安意識是何等缺乏。平時行人從頂板不好處通過,都要仔細觀察,不允許逗留,何況修理起重機?
防範措施:
一方麵還要繼續而且是不斷地對工人進行自主保安教育,樹立牢固地安全第一的思想;另一方麵要強化頂板管理,在翻換棚尤其是拿垛,要根據現場具體條件,采取針對性措施,做到一人操作,另一人監護。
29、小康礦“1992.7.28”頂板事故
1992年7月28日二班綜采一隊準備安裝26#、27#兩組支架。約20時左右26#架安裝完畢,27#架組裝窩子也已經開好,並架設了2架抬棚刹了木拌、軌道作臨時支護,但頂部沒有刹嚴,大部分仍處於無支護裸露狀態。21時20分李××等6人向26#架串刮板輸送機板,準備對26#底部刮板輸送機。當運到27#架已開好一窩子處時,從窩子頂板滑麵處落下一塊1100×600×800MM,正砸在李××的頭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空頂作業。
2、李××等人安全意識差,缺乏自主保安能力。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堅決執行“三不生產”原則。
3、嚴格執行公司、礦有關頂板管理的若幹規定。
30、大興礦“1993.12.30”頂板事故
1993年12月30日2時10分,掘進四隊工人在南一回順維修巷道過程中,由於受402采場動壓影響,巷道頂板壓力大,棚梁彎曲嚴重,造成頂板嚴重下沉,底板嚴重底鼓,正準備放炮處理底鼓大塊時,朱××正好從裏麵往外通過,這時頂板突然冒落兩架棚,當場將朱××壓住,扒出後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處理大塊時,失修棚子沒有采取臨時支護,沒有打臨時頂子,是嚴重違章作業,這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朱××通過時沒有認真觀察頂板,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一個原因。
3、維修後的巷道積貨多,往外撤人時有影響,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
4、新工人入礦時間短,對維修巷道工作經驗不足,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職工範圍內開展安全思想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2、狠反“三違”,禁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今後在維修棚時,必須首先要采取臨時支護措施,打好臨時頂柱,否則,不許施工。
4、加強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31、小康礦“1993.7.10”墜落事故
1993年7月10日S1W3溜煤眼北側出現塌陷現象,已不能正常使用,因此礦決定立即修複。12日二班維修區已在塌陷區打好木垛,幫頂接觸嚴密。13日白班,開始立模澆注砼。約12時左右,溜煤眼上部砼口突然發生大麵積塌陷,在溜煤眼上部作業的何××、韓××、張××瞬間墜入溜煤眼內死亡。
事故原因:
1、該溜煤眼經運順膠帶輸送機卸貨長期衝擊,造成局部破壞片幫。
2、S1W3綜放工作麵受采區動壓影響,長期水衝炮崩,溜煤眼壁及鎖口整體性遭到破壞。
3、現場組織施工人員經驗不足,未能發現事故隱患,因此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防範措施:
1、在組織大型施工中應對現場進行觀測,編寫有效措施,並堅決按施工措施執行。
2、加強對職工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素質。
32、曉明礦“1993.7.27”片幫事故
1993年7月份,掘進八隊負責施工北一采區東一段七層膠帶輸送機上山,27日零點班,工人進入工作麵後,安全員於×首先用撬棍進行敲幫問頂,找淨浮石確認無誤後,開始加固耙鬥機至工作麵段的支護。在開始打眼前,班長韓×及另一名工人又再次進行了敲幫問頂,也沒發現異常情況。於是班長韓×將工人分成兩夥用風鑽進行打眼。他與謝×負責打右幫炮眼,韓×操縱風鑽,謝×在領釺,在打底眼時,工作麵迎頭突然掉下一塊長2.5米,寬2.3米,厚0.5米的一塊大岩石,片下後裂成三塊,由於謝×躲閃不及,其中一塊打在謝×的左胸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雖然在接班前和打眼前進行了敲幫問頂,並且沒有發現異常情況,但對施工16°上山有片幫傷人的可能性缺乏認識,尤其施工的是傾斜穿層巷道,圍岩的節理、層理都比較發育,並伴有小的地質構造,岩體整體性差,且含水,在采取超前防範措施上不及時,不到位,存在漏洞。這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雖然進行了多次敲幫問頂,但由於工人技術素質低,經驗不足,缺乏預見性,這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3、把釺位置距離岩幫較近,經驗不足,防範心理差。
防範措施:
1、認真落實頂板管理的各項規定,根據現場不同條件,製定有針對性的措施,作到超前防範。
2、上山施工,工作麵迎頭上半部要超前下半部500—800mm。
3、進一步強化職工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33、大明一礦“1994.1.10”頂板事故
1994年元月10日白班,大明一礦掘進隊102班班長張×等五人回收東三西四段運順的鐵棚,入井作業前貫徹了口頭安全措施。入井後,班長張×違章指揮人員從外向內回收(違反措施由內向外回收的規定)。10時20分,當替到第四架棚時,張×安排四名工人到料場運料,自己留在現場加固木棚,10時40分,當四名工人運料歸來,發現現場發生冒頂,並將張×埋壓在內,便立即組織人力搶救,於11時45分方將其扒出,發現張×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班長張×安全意識差,違章指揮,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張×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一人作業,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隊領導平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且回收作業時無書麵措施,是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34、大隆礦“1994.1.4”頂板事故
1994年1月4日5時40分,西一采區715采場在推移刮板輸送機過程中,作業人員王××、孟××當推到45米時,推溜器活塞杆全部推出後,刮板輸送機沒有到位。他們采取用一根磨擦金屬支柱做加長杆,將推溜器頂在這根支柱鎖上,磨擦支柱的活柱一端支在下幫第二排一根支柱下部。孟××用雙手扶著中間推溜器與支柱柱鎖的接觸部位,王××壓推移杆,當推溜器產生壓力時,中間接觸部位突然向右滑移,當即將第一排正規支柱掃倒,造成頂板冒落,將王××、孟××埋住。扒出後,王××、孟××已死亡。
事故原因:
1、受斷層影響,頂板不好。
2、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用磨擦支柱作加長杆,造成接觸部位不穩壓,摩擦支柱滑動,掃倒棚腿,造成冒頂。
3、有個別金屬摩擦支柱初撐力不夠。
4、沒有觀察頂板與附近支架的變化情況。
防範措施:
1、加強《三大規程》的學習,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2、加強培訓,提高職工自我保安的能力。
3、狠抓采場工程質量管理。
4、狠反“三違”、堅決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35、大隆礦“1994.1.7”頂板事故
1994年1月7日23時25分四點班,隊安排班長王××和7名工人去北二708繼續回收剩餘的21架工字鋼對棚,隊又安排工長白××去現場指揮。當回收完9架棚子後,開始向外爬回柱,並穩牢後,將回收點的一個滑移底座往外拉,但拉到老巷道口8米處時,遇有一棵金屬磨擦支柱的中心頂子過不去。工人李××準備將此頂柱翻掉,他先觀察頂板沒有發現異常,使用大頭鎬打了兩下支柱的柱鎖,支柱沒動,此時白××說“都閃開,讓我來”,便站在對棚裏側用大頭鎬打了一下柱鎖,但支柱還沒落下,他又打了一下,這時支柱突然回縮後棚梁也落下來,頂板跟著冒落,並將白××(死者)埋在下麵。班長王××和現場人員立即扒貨搶救,20分鍾後運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施工作業人員在幾次打柱鎖,沒有打動的情況下,本應該注意頂板有勁而采取有效地加強頂板支護的措施,他們不但不如此,反而強行縮柱,安全意識差,違章作業,最終造成頂板冒落事故。
2、施工人員在翻打中心頂柱前,沒有先備棚或再打一顆粒替補支柱護好頂板,造成冒頂亡人事故。
防範措施:
1、施工前作業人員要認真組織貫徹學習施工項目的安全措施和規程,並在施工中嚴格執行,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2、在翻打中心頂柱和翻棚時,必須先備棚或打好替補支柱,翻打前必須檢查好頂板及附近的支護情況,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區域內,方可作業。
36、曉明礦“1994.12.15”頂板事故
北一采區東二段七層回風三角點施工完後於12月14日白班冒落,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首先對冒頂區域附近20米內的支護進行加固,補刹幫頂、勁木,然後開始清理浮矸。15日白班,已清理好安全通路和備足處理三角點的用料。並由跟班幹部、安檢大隊安檢員和本班工長在現場指揮,工長周×親自用長橇棍找幫頂浮石,並對冒頂區域的頂板采用無棚腿托鉤棚和架棚進行臨時管理,把冒頂區域內的幫頂管理好後,開始給Φ300×5600mm的對抬棚先架設第一架抬棚,在架設第二架抬棚時,抬棚梁的右端已給完,王×與另外四名工人站在跳板上給抬棚梁的另一端,王×站在靠切眼下幫的最前麵,一隻腳踏在跳板上,另一隻腳瞪在巷壁凸出的岩石上,在其用力抬棚梁時,將凸出的岩石蹬下,人隨之墜落後,另一塊落下的岩塊砸在王×的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現場指揮的隊長和工長在組織給抬棚前,對幫頂找的不徹底,沒有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現場指揮不力,給事故留下隱患。
2、施工方法不當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三角點施工過程中,當架設完第一架抬棚後,應對周圍環境進行觀察,確認安全後再施工,而不應先急於架設第二架抬棚。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抓好臨時護頂措施的落實工作。
2、對處理冒頂等特殊工程,認真編製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落實到位。
3、認真落實各級幹部、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在現場做到盡職盡責。
4、抓好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職工的安全素質不斷得到提高。
37、曉明礦“1995.1.3”頂板事故
1995年1月3日零點班,北一采區東九段四層綜采工作麵采煤機運行到80#支架處時,采煤機牽引部發生故障,白班檢修班包機組長王×等4人到達工作麵後,準備打開采煤機牽引部上蓋進行檢查,這樣需要到工作麵上幫作業,此處采高為2.55米,支架的護幫板打不起來,所以支架與工作麵煤壁之間有0.9米的空頂。王×用手錘敲了幾下頂板,認為頂板沒有問題,因此就沒有按照作業規程規定采取臨時護頂措施,就與董×站在煤壁和采煤機之間準備打開采煤機牽引部上蓋,這時,突然從頂板落下一塊長2.4米,寬0.6米,厚0.25米的岩塊,砸在王×的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包機組長王×在工作麵上幫作業時,沒有采取臨時護頂措施,空頂作業,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存在僥幸心理,冒險作業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綜采工作麵的頂板管理,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杜絕空頂作業現象。
2、切實加強對全體職工的“三大規程”和自主保安教育,提高整體安全意識。
3、強化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製止“三違”行為。
38、大隆礦“1995.4.11”頂板事故
東二706采場當時已推進120米,支架煤層頂板為1.5米厚泥質膠結頁岩,且該頂與細砂岩之間有0.1米厚煤線隨采隨落。4月10日開始明顯周期來壓,煤幫超前片落並超前冒頂,在44#支架至46#支架處超前3米。
為了控製頂板恢複生產,4月11日工人路××等4人對44#至46#支架前冒頂處進行刹頂控製頂板。44#、45#支架前頂板刹完後,在刹46#支架時,路××站在浮貨上用鐵鍬對幫頂捅了捅,找了幾下浮石,他們然後給了2架棚子和2棵木排,13時30分,在上第三棵木排時,路××在先,其它三人在後抬一棵4米長的圓木往上舉,這時從幫頂片下一塊660mm×400mm×200mm的岩石,打在路××頭部前額處,前額骨塌陷,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事故原因:
1、沒有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在刹頂時隻是路××用鐵鍬捅了捅浮石,沒有真正把隱患排除,致使作業時落石發生事故。
2、在刹頂作業過程中,隊幹部也在現場,沒有認真檢查隱患,便組織作業,在作業時又沒有認真進行監護。
3、職工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隱患未排除之前,不得作業。
2、在處理冒頂作業時,要認真執行《作業規程》規定,防止突發事故發生,刹頂作業前要選擇好退路清理好腳下雜物。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39、大明一礦“1995.7.20”頂板事故
1995年7月20日白班,大明一礦煤掘區103二隊在西二西五段回順開拉切眼,工長齊×和工人於×打眼,共打了27個炮眼,由放炮員曹×裝藥並放炮。在放炮過程中,放炮員違反規程中每次爆破不得超過4個雷管的規定,第一次爆破了4個掏槽眼炮,第二次爆破了10個夾眼炮。當日14時,放炮員在第三次爆破中一次引爆了13個周遍眼炮,導致三角點2根台棚木梁和8根插梁被崩翻冒落。此時,在回順處理膠帶輸送機的隊長趕到現場,進行了敲幫問頂,並將傘簷和浮石別掉,又見頂板光滑,便決定處理掉落的木棚。但是,由於此處頂板屬於泥質砂岩,隊長預測失誤,在頂板沒有支護的情況下,就指揮2名工人去拽壓在插梁下麵的台棚木梁。這時,兩塊規格分別為2.7×1.5×0.4和1.5×1.0×0.4m的石快瞬間冒落,將2名工人埋壓在內,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放炮員違反規程中每次爆破不得超過4個雷管的規定,第二、第三次超數量放炮,導致台棚崩翻,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台棚掉落後,隊長處理措施不當,在無支護的情況下,指揮2名工人進入冒落區作業,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2名工人安全意識差,違章冒險作業,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40、大興礦“1996.11.7”頂板事故
1996年11月7日白班,大興礦綜采準備隊在南一702工作麵清貨,打靠幫頂子,護頂作業。中午12時左右,隊長董××在檢查工作麵時,發現91—93號架間煤壁片幫嚴重,便安排班長李××抓緊打兩個臨時頂子。李××接到任務後馬上帶領工人殷××在93號支架前做打臨時頂子準備工作。同時李××把幫頂找了一遍,並將一個小傘簷和碎石用撬棍橇了下來,看看沒有什麼問題後,就讓殷××挖柱窩。12時20分左右,當段正彎腰挖柱窩時,93號架前梁與煤壁間頂板抽條,掉下一塊1.7*1.0*0.3m的岩塊,砸在殷××的腰背部,將其麵朝下砸倒,著地時腹部墊在另一岩石塊上,造成腹部與內髒嚴重損傷,經搶救無救死亡。
事故原因:
1、該工作麵使用的ZY—5600型液壓支架,其工作阻力不足,護幫板強度不夠,不能有效地支護煤壁,屬半空頂狀態。雖然采取了打靠幫點柱超前支護措施,仍不能有效地控製頂板,是造成頂板抽條砸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李××和工人殷××,現場經驗不足,自主保安能力差。在片幫處作業,隻簡單地處理一下頂板碎石和傘簷,沒有認真檢查頂板是否離層,在無人監護的破碎頂板下施工,是造成事故的主原因。
3、使用ZY---5600型支架進行大采高開采,在礦屬首次,對大采高頂板活動規律掌握不住,缺乏經驗,工作疏忽大意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教育全礦幹部、工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安全教育,增強自主保安意識,按規程要求作業,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2、嚴格現場管理,對現有的液壓支架要加強維護,初撐力要達到規定要求,控製頂板下沉量和煤壁片幫,機道側作業要認真檢查頂板,並采取安全可靠的護頂措施,嚴禁空頂作業。
3、強化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職工技術素質,掌握大采高工作麵的頂板活動規律,采取切實可行的頂板管理方法和防止事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41、曉南礦“1996.5.19”頂板事故
1996年5月19日15時55分,曉南礦殘采隊在西二402回順與膠帶輸送機中巷聯絡道交叉點處,由於管理不善,發生了長5.5米,寬4.8米,高3.4米的冒頂,張×等三人被壓,救出後張×當即死亡,其餘二人僥幸輕傷。
當班,西二402回順與膠帶輸送機中巷聯絡道交叉點,頂板壓力很大,支架變形嚴重,需對台棚和插梁進行翻換,並將原來的“雙抬棚”,增加成“三抬棚”。但在架設完“三台棚”後,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就去回撤原有“雙抬棚”。先使用起重機拉拽,“雙抬棚”未動,後改用大頭鎬去撤抬棚與插梁間的墊木。當回撤到第四根插梁位置時,頂板離層下沉,把“雙抬棚”與“三抬棚”同時推倒。
事故原因:
1、隊領導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生產講的多,安全講的少,布置生產隻布置任務,沒有做到同時布置安全措施。
2、新抬棚架完以後,應該采取打撐木等進行加固,由於工人的安全意識淡薄,架設完新抬棚也不加固就去回撤舊抬棚,是施工中的失誤。
3、沒按規定對特殊工程製定專門安全措施,隊領導也沒到現場把關,任憑作業人員違章施工。
為了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製定了如下防範措施。
1、加強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的管理工作,特殊工程不製定專門安全措施,嚴禁施工。
2、特殊工程施工要派經驗豐富的老工人作業,做到布置生產的同時要布置安全,隊領導還要現場把關,杜絕蠻幹現象。
3、杜絕“小包工”的不良做法,對工人加強教育,時間必須服從安全,堅決製止完活早走的行為。
42、大興礦“1996.8.18”片幫事故
1996年8月18日13時50分,綜采準備隊在南一702工作麵檢修采煤機。當時,采煤機停在第28#—35#支架處。由副隊長孫××帶領檢修班班長叢××和采煤機司機肖××在現場作業。事故發生前,副隊長孫××在32號架子處用起重機起吊采煤機調高千斤頂,班長叢××在31號至32號架間調整千斤頂位置,肖××在31號架子處協助作業。13時50分左右,叢××聽到煤壁有響聲,立即喊了聲“片幫了”便閃身躲開,孫××和肖××聽到喊聲也向前閃去,肖××由於躲閃動作遲了一步,結果被31號--32號架子處煤壁突然片下的一塊1.5×0.4×0.3m的煤塊砸在背部,造成骨盆骨折、肋骨骨折、左小退骨折及腹部動脈斷裂,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由於自主保安意識差,安全措施不當、不完善造成的死亡事故。事故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麵:
1、南一702工作麵采高為3.8---4.5米,使用ZY-5600型液壓支架。該型支架護幫板強度低,投入使用幾個月後護幫板幾乎全部變型損壞,不起作用,造成在沒有護幫板情況下作業。雖然采取了斜搪坑木的臨時防護措施,但沒能有效地支護煤壁,作業時又沒有觀察好煤壁情況,導致煤壁片幫砸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隊幹部現場管理經驗不足,采取安全措施不完善,臨時支護沒有達到支護強度而造成片幫亡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職工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作業前不能仔細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安全,同時聽到喊聲稍一愣神,行動遲緩,被掉煤砸傷致死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開展一次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進一步擺正安全和生產的關係,提高全礦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執行頂板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檢修采煤機和在煤壁前作業,製定專門可靠的安全措施。一是采煤機檢修時,要在煤壁側利用圓木和單體支柱打上靠幫腿。靠幫腿每米一根,並用小拌刹嚴,支護範圍不得小於采煤機的長度,保證檢修人員在護幫腿的掩護下作業。二是綜檢車間加快對該型支架護幫板的改造。已改造完的立即下井投入使用,陸續改造陸續使用,盡快使全部護幫裝置都投入使用,確保在安全情況下作業。
43、小青礦“1997.3.1”頂板事故
1997年2月26日,掘進二隊03班開始在W1W710#運輸順槽掘進施工。
掘進30m後,部分棚子變形嚴重。礦發現後,立即安排掘進二隊處理,並指示掘進二隊必須先修繕、加固後掘進。掘進二隊根據礦裏的安排,於1997年3月1日白班開始修繕,加固棚子。3月1日三班,掘二隊安排03班繼續修固棚子,當班出勤11人,分兩夥作業。一夥由跟班副工長鄭××帶領楊××等三人加固修複變形較嚴重的第九架棚(從台棚向裏數),一夥由組長尚×帶領,在第九架棚裏側做修棚準備工作,清貨和處理底板凹凸不平處。由於第九架棚變形比較嚴重,鄭××等四人欲把棚替下,由於棚的左上側有一塊1m×0.7m×0.4m的浮石,影響替棚,鄭××就安排楊××用撬棍將浮石撬下,他本人帶領其他二人在一旁監護,並囑咐楊××:這兒的壓力挺大,頂板不好,要加小心。正當楊××用撬棍捅浮石時,鄭××發現頂部往下掉貨,就說:不好,快閃開!楊××未撤出便發生了冒頂事故,共推倒九架棚,將楊××埋住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職工安全觀念淡薄,自主保安能力差,是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2、準備修複的第九架棚部分幫頂拌子已拆掉,並且相鄰的棚子加固不牢,是造成這起冒頂事故的直接原因。
3、已掘巷道部分幫頂拌子刹的不實、不牢,加之頂板壓力大造成棚子嚴重變型,也是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4、掘進拉門後約5米,遇到了落差為0.8~1.0米的斷層,而且該巷道頂板層、節理比較發育,又因頂板上1.5~1.7米處有一薄煤層線,致使頂板離層,造成巷道幫頂壓力大,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井下作業場所,凡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礦機關職能科室、生產單位都要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患於未然。
2、強化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嚴格兌現施工措施,全礦各單位都要通過這起事故,舉一反三,防微杜漸,查隱患、堵漏洞,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大打工程質量會戰,采、掘、維等各作業場所必須嚴格按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施工,生產科、機電科等機關職能科室要嚴把工程質量關,不合格的堅決推倒重來。
4、采、掘、維各單位要重新貫徹局“頂板管理十條”規定,切實加強頂板管理,今後凡巷道架棚都要使用鋼板聯結,用卡子卡牢,杜絕倒棚冒頂事故的發生。
5、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44、曉明礦“1997.8.14”頂板事故
1997年8月14日白班,維修一隊一班的工作是在S3404運順開始拆T型金屬棚,架設木棚三架。四點班班前會上,班長都×安排焦×小組7人接白班繼續進行拆換支架工作,並強調,在拆棚之前要把上山方向的三架棚(背板對棚)每側打上一根戧頂子,並打牢固,然後再翻一組對棚,架一架木棚,同時貫徹了作業規程。
焦×帶領該組人員到作業地點後,觀察前後支護沒有發現問題,便叫李×等5人去運料,他和副組長王×開始翻架棚。木棚架完後,焦×在上山方向右側刹頂,金×負責遞木拌,王×在上山方向左側刹頂,李×等2人負責遞木拌。在頂板就要刹完時,李×發現頂板掉渣,大喊:“不好,快撤”,隨即就向上山方向跑去,同時聽到身後“轟”的一聲,冒起一股煙,頂板冒落,9架棚子被推倒,冒落範圍為7.0×3.8×2.3米。在清點人數時,沒有發現焦×和王×,江×立即向礦調度打電話彙報,經局礦領導會同幹部、職工奮力搶救,至24時將二人先後從冒頂區扒出,均已死亡。
事故原因:
1、施工人員沒有按要求對上山方向的三架棚打戧頂子,違章指揮並違章作業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2、違反局《巷道維修頂板管理十條規定》中“施工前,必須對施工地點周圍5米範圍內的支護進行加固”之規定,加固質量差。
3、對在特殊地點施工從隊領導到工人都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沒將該處作為安全工作的重點,管理、檢查不力。
4、作業規程編製不認真,貫徹不嚴肅。規程中對有坡度的巷道施工防止支架傾倒的安全措施不夠具體,缺乏針對性。
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教育全礦幹部、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消除鬆懈麻痹思想,強化質量標準化意識,堅決執行“三不生產”原則。
2、加強技術管理,定期對在用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進行全麵複查,凡是與施工現場實際不符的一律重新修改補充,切實起到指導施工、保證安全的作用。
3、嚴格現場管理,加強工程質量,嚴格監督檢查,凡是與規程不符的一律停止施工。
4、加強職工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
45、小青礦“1998.5.29”頂板事故
1998年5月29日,綜采準備隊班長孫××帶領4名工人在N1W410#麵破碎機到工作麵運順機頭段拉底。由於臨近棚失效,空頂麵積大。孫××等人在拉底時又將抬棚腿底部拉鬆軟,10時20分頂板突然來壓將“π""型鋼梁彈出,砸在孫××頭部,造成顱骨嚴重開放性骨折,10時55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綜準隊班長孫××等人在拉底時將抬棚腿下拉鬆軟,使支柱失去原有支撐力。在頂板突來壓力作用下“π”型鋼梁應力集中釋放、彈出,砸在孫文會頭部,這是導致孫××死亡的直接原因。
2幹部安全意識不強,思想麻痹,隊長、技術員、副隊長、安監等管理人員到現場後都認為頂板整體性好,忽視了該支護形式存在的問題,沒有提出整改意見,留下了事故隱患。
3、孫××身為班長,到現場後不處理存在問題就作業,拉出單體根部後,不采取相應措施。
4、工程質量差,達不到支護強度,在鉸接頂梁下加“π”型鋼梁支護時,沒有采取防滑、防倒連接措施。
防範措施:
1、按規程規定,補全單體液壓支柱,提高工程質量。在鉸接頂梁和“π”型鋼梁之間采取加防滑墊和防倒拉筋等加固措施。
2、強化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施工措施。
3、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綜合素質。
46、曉南礦“1998.6.18”頂板事故
綜掘隊6月18日白班生產準備班,6時30分由隊黨支部書記劉×主持班前會,按照生產副隊長陳×寫的生產指示帳進行了工作安排,首先全班人員清掃西二采區701運順巷道內浮貨,然後安排人員配合本隊電鉗班維護更換掘進機電控箱地點的支架,最後安排打頂子和接茬安裝40架棚的防倒拉筋。
白班人員入井後,先後進行了清掃巷道浮貨和電控箱處支架的加固工作,近12點左右,工長薑×安排當班組長張×帶領其他三人分兩組由後往前安裝防倒拉筋。12時32分,組長張×把後邊20架棚劃給孫×、王×二人由後往前上防倒拉筋;自己帶領本班工人何×由劃段處往工作麵方向左側逐架安裝餘下20架棚的防倒拉筋。組長張×未按作業規程要求和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擅自動棚,拆除勁木,用起重機調整支架,造成支架失穩,頂板下沉,瞬間推倒10架棚子,發生冒頂事故,冒落地點距離工作麵40米,冒落長度9.1米,冒落高度3.3~3.5米,當場將張×、何×二人和為更換綜掘機電控箱作準備工作而正拽鋼絲繩經過此處的於×一起埋在下麵。經多方搶救,分別於14時、15時、17時30分左右相繼將張×、於×、何×三人扒出,但由於冒頂範圍大,頂板破碎,冒落嚴實,三人均已死亡。
事故原因:
1、帶領安裝防倒拉筋的組長張×,在安裝防倒拉筋過程中,未按作業規程要求施工,在沒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擅自動棚,拆除勁木,且用起重機調整棚子,嚴重違章作業,致使多架棚不能形成整體支護,失去了穩定性,在外力作用下,引發了推棚以致冒頂亡人事故,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架棚支護過程中沒認真執行局的規定上防倒拉筋、達不到一次成巷,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各級幹部沒有認真執行局的規定,管理和檢查工作不到位,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加強全礦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絕違章行為。
2、嚴格執行局的各項安全生產規定,嚴把規程的“編製、審批、貫徹、執行”四關,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嚴格按《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施工,嚴格執行幹部跟班製度。強化現場檢查的力度,嚴防違章指揮和作業。
47、小青礦“1998.8.30”頂板事故
1998年8月中旬以來,綜采一隊W1W707工作麵偽頂逐漸增厚,壓力大、頂板破碎。8月30日白班,采煤機從60#架向機尾推進至88#架時,75#至85#支架之間發生冒頂。冒頂高度1—2.5米,寬2米左右。隊長王××組織人員運料刹頂,安排工長段××帶領部分維護前後頭人員,在8l~85#架處刹頂。班長孫××帶領另外維護前後頭人員,在8l~85#架處刹頂。15時左右,大部冒頂區已刹完頂。因木料用完,隊長王××安排大部分人員去運料,部分人員休息。15時25分左右,孫××、王××、周××三人在運順,用完班中餐後回到工作麵。周××去到85#架下加固木垛。孫××、王××來到79#、80#架下,孫××手拿大頭鎬,向煤壁看了幾眼,就越過刮板輸送機,在手扶80#前梁觀察頂板時,突然“轟隆”一聲,頂部掉下幾塊矸石。王××急忙閃開後,發現孫××趴在了刮板輸送機上,一塊500x100x200mm矸石,壓在孫××的腿上,一塊l000x400x500mm矸石,將孫××的頭部擠在刮板輸送機沿上。王××當即喊來工友,搬開矸石,將孫××救出,進行搶救。因孫××已重度顱腦挫裂傷、左肱骨骨折,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孫××本人安全意識不強,在無隊幹部安排、監護的情況下,違章擅自進入空頂下作業,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偽頂厚,頂板破碎,壓力大。在周期來壓時沒有采取防止冒頂的相應措施,造成冒頂,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處理冒頂時,執行安全措施不嚴格,接近完工,急於幹完,忽視了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是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防範措施:
1、嚴格采場管理,在偽頂厚、頂板破碎情況下,采取打錨杆、錨索等有效的防冒頂措施;周期來壓時,控製好頂板,防止冒頂,不留隱患。
2、一旦發生冒頂,處理時,要嚴密組織,統一指揮,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把安全措施貫徹到每個職工。
3、加強安全思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技能,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48、大明一礦“2003.9.20”頂板事故
2003年9月20日夜班,大明一礦生產準備隊在西二西側運輸中巷回收工字鋼棚。3時30分,當最裏側一架棚右幫棚腿和棚梁拽出後,在頂板尚未穩定、揚起的煙塵還未散盡的情況下,當班工長夏×就違章在巷道左側進入工作麵拽預埋的鋼絲繩扣。此時,頂板發生垮落,推倒裏側四架工字鋼棚,將其埋壓在內,造成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工長夏×本人安全意識差,違章冒險作業,在回收後未等頂板穩定、煙塵尚未散盡的情況下就進入現場,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未按措施組織施工,沒有對回收地點的棚子打點柱加固,導致頂板來壓推翻四架工字鋼棚,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現場安全管理和監察不到位。當班跟班幹部現場監督、檢查不力,未盡到責任;現場安監員工作失職,對違章指揮未予製止,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4、施工單位工作安排不細,日常管理不到位,對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力度不夠。
49、小康礦“2005.8.24”頂板事故
2005年8月24日零點班,掘三隊郭××小班接班後,在S2S4運順752米二條膠帶輸送機頭處進行翻棚作業。對茬的兩側新棚間距3.08米,兩茬間頂部已經貫通,裏側茬棚梁距頂板高1.5米,用木拌接頂,外側茬棚梁距頂板0.4米。兩茬間采取錨杆臨時支護,打了17根錨杆。根據現場情況準備用兩根4米圓木搭在新棚上然後用木垛接頂。1時開始刹頂工作,在搭設第二根正頂圓木時,頂板掉塊打傷王××頭部,王××撤出後,其它人員繼續作業。1時30分班長郭××發現頂板掉渣,立即大喊撤人,正在作業的四名工人迅速撤離,隨即頂板冒落,當時煙塵較大,班長郭××問人都出來沒,裏側有人說“出來了”,等一會頂板基本穩定後,準備打頂部錨杆時,發現趙××不見了,大家開始清貨找人,在扒開關處貨時發現靴子,於1時48分將其扒出,發現人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03manbetx :
1、巷道變形嚴重,頂板圍岩鬆動圈擴大,頂板錨杆失效造成掉頂,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掉頂事故發生後,沒有認真清點人員,沒有及早發現趙××被埋住,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頂板監護人員班長郭××,沒有及早發現掉頂預兆,對頂板監護不利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4、第一次頂板掉塊傷人後沒有引起現場施工人員的足夠重視,也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5、趙××安全防範意識不強,在從事刹頂工作時,沒有預先選擇好撤退路線,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6、規程規定對頭翻修相距3米停一頭施工,規定距離近,導致兩翻棚茬間掉通,造成頂板壓力集中,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7、安檢員現場檢查工作不到位,沒有發揮安全檢查作用。
防範措施:
1、在以後翻修施工時,不允許對茬相向翻修,隻允許同向翻修,開茬位置要充嚴充實,刹好幫頂,不留隱患。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事故搶險救援預案,認真執行人員清點製度。
3、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增強隱患排查和事故預防能力。
4、施工地點發生險情時,停止作業,嚴格執行報告製度,製定安全有效措施,由礦安排專人負責組織施工。
5、加強班組長管理,對班組長重新進行一次考核,選用安全意識強,素質好,業務精人員擔任班組長工作。
6、加強安檢隊伍管理,提高安檢人員業務素質,增強責任心,充分發揮安全監督檢查作用。
50、曉明礦“2007.5.28”冒頂事故
2007年5月28日白班,早7時,由綜采隊機電隊長劉×主持召開白班(巷修班)班前會(通常由隊長主持,當時隊長正在井下,便委托劉×主持班前會)。劉×在班前會上詳細安排了本班的工作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本班任務一是在端頭前挑頂作業,另一項任務是給超前支護。巷修班班長邱×將本班9人分成兩個小組,一組由他本人帶領2人負責挑頂,另一組由組長李×帶領負責給超前支護。8時許,邱×帶領員工到達工作麵。隨後邱×按照隊長張×的安排在端頭支架前頂板打眼、挑頂。但由於頂板眼硬,邱×決定先回撤頂板上一根失效折斷∮180×4000圓木,再打眼。邱×和工人馬×將圓木摘下來後,邱×喊其他工人過來將圓木趁運順沒拉變電列車前,運到超前支護外。此時,工人劉×主動來到前端頭和馬×一同抬原木往外走(劉×在前,馬×在後),9時36分,當二人經過轉載機起橋段時,馬×發現此處頂板掉渣、來壓,立即喊:“扔!跑!”,隨後馬×轉身向工作麵方向撤出。此時,頂板冒落(約長5.7米、冒落高度2.8米、冒落寬度4.7米),而劉×卻因躲閃不及,被貨埋住。經過施工人員的奮力搶救,在14時44分救出,隨後,搶救人員抬其升井送往集團公司總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綜采隊沒有嚴格按N2409作業規程施工,超前支護的長度和支護強度不足,沒有及時補打超前支護,導致冒頂事故。
2、綜采隊對孤島煤柱形成的壓力集中區存在冒頂事故隱患沒有認真排查,在沒有采取有效的加強支護情況下,思想麻痹,仍安排人員在此區域作業,導致巷道冒頂亡人事故發生。
(二)重要原因
冒頂區位於孤島煤柱形成的壓力集中區,綜采隊沒有及時有效的加強運順及運輸聯絡道頂板支護,受開采動壓影響,造成頂板離層,是導致冒頂的重要原因。
(三)間接原因
1、綜采隊對員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薄,思想麻痹,忽視安全工作重要性。
2、綜采隊沒有認真執行崗位安全確認,事故隱患沒有及時排查並處理,為事故留下了隱患。
3、死者安全意識不牢,業務素質較低,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4、礦有關管理人員和跟班人員沒有認真執行走動巡查,沒有及時發現超前支護長度不足,也沒有安排零點班施工人員及時補打超前支護,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5、當班安檢員雖然發現並向綜采隊隊長現場提出超前支護長度不足,但沒有立即停止作業,並阻止人員通過未加強支護區域,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
防範措施:
1、認真貫徹,嚴格執行“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方針,在落實上下功夫,增強執行力。貫徹、執行好“三大規程”及上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消滅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2、嚴格執行規程、措施“五個一”製度,嚴格按措施施工,各級管理人員及安監人員要加強規程、措施落實情況的現場監督檢查,堅決杜絕不按措施施工。
3、工作麵立即停止生產,對運順及舊巷及時采取補強措施,同時,加強工作麵過舊巷期間工作麵頂板管理,防止工作麵再次發生掉頂事故。工作麵要備足刹頂材料,確保萬無一失。
4、加強廣大幹部、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加強全員“三大規程”學習,提高員工的預防和處理事故的能力。
5、全礦停產一個原班進行整頓,各係統開展自檢、自查活動,控製生產節奏,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51、大興礦“2007.7.12”頂板事故
2007年7月12日零點班,岩掘隊在N2406瓦斯道工作麵掘進施工,跟班幹部萬××、班長李××、安檢員吳××。3時45分,放完當班第一遍炮,組長周×在班長李××的監護下找淨幫頂後,二人將工作麵迎麵牽引滑輪吊掛錨杆打完。4時,李××安排周×、趙××、吳××、韓××鏈頂板網,這時驗收員呂××叫韓××隨其進入空頂區給頂錨杆畫點, 4時05分,頂板沿新暴露的滑麵突然脫落一岩塊(2.5m×1.1m×0.37m),將呂××擠砸倒在左幫下,救出後送至鐵煤集團總醫院確認其已經死亡。岩塊掉落時,韓××被壓倒在浮貨空隙之間,救出後檢查為胸部及左腿擦傷。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呂××、韓××違章作業,在工作麵無任何支護的情況下擅自進入空頂區。
重要原因:
1、炮眼施工違反作業規程規定,左頂板炮眼打飄,爆破破壞了頂板的完整性,滑麵的出現,更加減弱了頂板的承壓能力,因工作麵爆破震動,使頂板岩石出現裂隙,岩塊呈懸臂狀態,離層脫落。
2、炮破後工作麵沒有采取前探支護措施。
間接原因:
1、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呂××、韓××沒有執行安全第一、生產第二,存在僥幸心理,違章作業。
2、現場跟班幹部、班長、安檢員不堅持原則,沒有製止違章行為。
3、爆破後對頂板觀察不細,沒有發現地質滑麵,沒有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大討論活動,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堅決做到不違章作業。
2、從操作上精細管理,嚴格執行規程,提高施工質量,杜絕不按規程要求施工的現象,消除事故隱患。
3、掘進、維修工作麵嚴格執行超前別頂措施,對照規程逐項排查,嚴格監督檢查。
4、加強生產過程中的隱患排查,對照規程措施逐項確認,提高規程措施的落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