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事故案例彙編
煤礦機電02manbetx.com 案例彙編
1、大隆礦“1980.2.5”電梯02manbetx.com
1980年2月5日早8時40分,電工班長許××去副井1.85米絞車室處理過卷開關,11時5分許××想要下樓,見電梯在一樓,就直接爬到電梯控製盤處,用手直接按動控製盤上繼電器,使電梯開上五樓。與此同時,絞車司機劉××正要乘電梯返回絞車室,剛邁步上電梯時,電梯突然被許××在五樓上控製盤處開動。劉××被電梯帶起,擠在一樓廳門上橫梁處摔下,掉進電梯窩子裏,造成重傷醫治無效死亡。
02manbetx.com 原因:
1、電工班長許××違章作業,擅自操作是這次亡人02manbetx.com 的直接原因。
2、製度不健全,沒有電梯01manbetx 01manbetx ,也沒有崗位責任製,是這次亡人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01manbetx 01manbetx 和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按標準操作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3、對電梯在檢修期間,嚴禁乘人運轉,如需乘人,必須由專職司機操縱,並上下聯係清楚無吳後方可操作。
2、曉南礦“1983.3.17”機械事故
裝備、管理、培訓三並重,是煤炭部為了做好安全生產的舉措之一,尤其崗前培訓是提高工人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的有效途經。曉南礦綜采一區賈×,沒有受到崗前培訓,技術不熟練,產生誤操作,殞命身亡。
1983年3月17日19點40分,綜采一區檢修班有18人去南二701上崗。據白班交待,工作麵的輸送機隻有預警報先信號而不轉動,本班要進行處理。賈×主動要求去負責輸送機的按鈕操作,其它人員分別去做各自的檢查項目。賈×本人沒有經過培訓,但組長劉×認為這項工作並非什麼技術難事,就允許了賈×,同時原負責按鈕操作的王×也詳細地向賈××作了交待;哪個是輸送機按鈕,哪個是采煤機按鈕,千萬不要弄錯,賈×完全明白以後,王×才離開。過了一段時間,組長劉×在回順工作結束要到運順,路過采煤機,由於該處空間極小,隻好從采煤機上爬了過去。賈×巳試驗了幾次按鈕均未使輸送機起動,即故障尚未排除,就要離開崗位順手隨便按了一下按鈕,學著劉×的做法,從采煤機上麵爬過,不料這次是錯按了采煤機按鈕,采煤機滾筒立刻轉動,將賈×腰錐、臀部等絞碎,因流血過多死亡。
事故原因:
1、賈×47歲,六級電工,不能不說是個老工人了。但是綜合機械化采煤在曉南礦是初次,缺乏應有的經驗,賈×雖說是檢修工,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對綜采設備極不熟練,單獨作業是錯誤之舉。
2、沒有按規定操作。在試驗輸送機時,沒有打開采煤機滾筒離合器,換向器也沒有打回零位。
3、重任務、輕安全、顧眼前、忘長遠的做法大有人在,尤其某些幹部對安全技術培訓極不重視,對安全第一生產方針缺乏足夠的認識。
防範措施:
1、綜采工作麵設備多而複雜,又是初次使用,不經培訓上崗,極易產生差錯或出現漏洞,今後各級領導要把安全技術培訓納入議程,做到有針對性的培訓。
2、輸送機按鈕應由司機或主機檢修工來操作,對輸送機試驗必須先打開滾筒離合器和打開隔離開關。
3、采煤機司機或檢修工離開崗位,在兩分鍾內不開氣,換向把手要打在零位,檢修滾筒或在滾筒附近三米以內做其它工作,必須停機並打開離合器。
4、杜絕人員在采煤機或滾筒上通過,必須通過時,要打開離合器和換向開關。
3、曉明礦“1983.8.5”觸電事故
1983年8月4日四點班,采煤六隊工人張×等人在本班工作結束後,幫助同班的一名同誌調劈柴。5日1時50分,劈柴車推到副井下調車線出口處被岩石車阻擋,無法前進,幾個人商量決定把劈柴用人力扛到副井口,當張×站在礦車碰頭上從礦車內取最後一塊木頭時,頭部不慎碰到電機車架空線上,觸電後倒在車幫上,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電機車架空線下方作業,沒有考慮到有觸電的可能,麻痹大意。
2、身體潮濕,膠靴被水淹過,增大了觸電的危險性。
3、架空線懸掛高度1.82米,沒有達到2米高的01manbetx 規定。
防範措施:
1、教育職工樹立牢固的安全思想,在電機車架空線下方作業,要充分考慮到有觸電的可能,以避免發生觸電事故。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有關電機車架空線懸掛高度的規定。
4、小青礦“1985.4.21”觸電事故
1985年4月17、18日,行政科後勤隊隊長劉××、副隊長孫××在檢查汙水井時發現浴池外(西側)北汙水井裏汙泥很多,就商量利用星期日(4月21日)洗澡人少的機會,組織人員把井內汙泥掏幹淨。4月20日安排了6名工人星期日出勤。當晚劉隊長值班。21日上午,劉××在後勤隊開完黨員生活會就回家了,臨走前安排孫××、薛××負責(薛××是主動來和大夥一起清理井內汙泥的),在準備掏汙泥的時候,發現井內汙水很多無法掏泥。薛××提出用潛水泵抽水,後挖汙泥,並親自把線接好(開始隻接兩相線,發現水泵不轉,後又繞過250伏、15安兩相刀閘接了另一相線)之後,把水泵設在井內開始抽水。上午十一點多鍾休息,下午二點多鍾又繼續幹活,這時井內汙水已經抽幹,葛××、李×因事下午沒能參加幹活。薛××到井裏挖汙泥,在挖了有五、六桶的時候,浴池往井裏放水,在這種情況下又開始用水泵抽水,可是抽了一會水泵上水量不大,薛××就把潛水泵拉到自己跟前,用左手邊攉弄水,邊摘籠頭上的雜物,右手拉著潛水泵電纜,這時薛××突然倒在井裏。大家一看這種情況就說:“快切電”,張××、馬××馬上把刀閘上的兩相電源線拉斷(有一相仍然有電),此時,孫××、王××已經跳到井裏,把薛××從井裏抬上來(薛××當時還有哼哼聲和嘔吐現象),這時班長已經讓人去找大夫了,孫××到保健室時,大夫鞏××正和一個人在屋內說話,孫××對鞏××說:“我們那裏有人電著了,你快去吧”。鞏××說:“我收拾一下病房,你們把人抬來吧”。孫××又跑到出事地點,馬××一看大夫沒來,叫孫××再去找。孫××又二次來到保健室,到保健室的時候鞏××拎著急救包在走廊剛要出門,孫××對鞏××說:“媽的,人都快死了你還不去”,就這樣孫××和鞏××一起來到出事地點。在出事現場,鞏××沒有就地采取急救措施,叫在場人把薛××背到保健室,在保健室鞏××用聽診器沒聽到薛××的心音,看到薛××瞳孔擴大,便向調度室彙報,並叫人找來救護車把薛××送往局總醫院(鞏××並沒隨救護車一起去局院),經局總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
事故原因;
1、後勤隊布置挖汙水井,由於井內汙水過多,薛××提出用潛水泵並親自安設潛水泵和電氣接線,在排水過程中發現水泵不愛上水,認為水籠頭糊上雜物,便用右手拉潛水泵電纜、左手摘雜物。但是潛水泵負荷線距離線卡子134毫米處,潛伏著無外皮的電纜芯線接頭,當薛××處理雜物時,單相觸電,掉入水中。
2、當場人馬上跳入井裏撈薛××,並告訴在場人找大夫,但大夫沒有立即趕到出事現場,致使孫××第二次找大夫,因拖延了搶救時間,救護方法不當,也是薛××致死的一個主要原因。
3、行政科後勤隊對安全工作雖有布置,但沒有施工措施,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夠,規章製度不健全,指揮不利,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潛在原因。
防範措施:
1、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加強後勤輔助單位安全思想教育。
2、克服地麵單項工作無安全措施,安全責任製不明確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製。
3、加強地麵施工的安全監察。
4、完善醫療搶救預案,嚴肅醫療責任追究製。
5、曉南礦“1985.7.23”觸電事故
井下架空線電壓550伏,一般高度2.0米,肩扛較長鐵器行走,極易碰觸,所以要百倍留心。曉南礦維修區工人於×,在北二石門扛鐵道時,忽略上方架線,鐵道觸在架線上,造成觸電死亡事故。
1985年7月23日19時30分,維修隊工人使用小電瓶車在北二石門向調車場頂送四台裝滿矸石礦車,經過道岔時,其中一個礦車四個軲轆脫軌,需要複軌,於×主動去北二石門新高壓配電室以東15米處找鐵道做壓車杠杆,當鐵道立起要扛上肩的時候,鐵道觸架線,造成人身通電,背部、胸部均受電擊,緊急送往保健站,搶救無效死亡。
於×,男,54歲,六級工,家中四口人的生活全靠一人承擔,對本來並不寬裕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全家人的悲痛就不言而喻了。經過03manbetx ,這起事故有以下原因:
1、於×年歲已高,接近退休,雖然有著飽滿的工作熱情,畢竟受年齡所限,對事物反應遲鈍。扛鐵道時,僅他單獨一人,顧此失彼,忘記了頭上的架線,實屬個人自主保安欠佳所致。
2、現場人員缺乏搶救知識,在十萬火急之中,忙於救人升井,倘能及時人工呼吸,也許會使於×蘇醒。
防範措施:
1、今後必需杜絕單人作業,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監護。在架線下作業要先停電後幹活。
2、所有架線進行一次檢查,一定要符合規程要求的高度。
3、對工人進行事故搶救知識教育,學會自救和互救。
6、大隆礦“1985.7.5”觸電事故
1985年7月5日10時50分,井下運輸一隊13#機車司機杜×、司旗梁××,在E1 運輸大巷—340調車場將停放在車場內的3台空車掛好鏈後,司旗梁××坐到機車的電阻箱上,向司機發出了開車信號,當機車返回行駛到距繞道150米處時,集電弓子滑板突然將架線接頭處刮開,架線電源側連同集電弓子一同落在司旗梁××身上,造成架線觸電後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司旗梁××不按規定跟在列車的尾部,而是坐在機車頭上,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司機對司旗的違章行為沒有製止,而進行開車,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3、架線偏中心150mm、使集電弓子一側絕緣木離開,失去平衡,當機車通過架線接頭處(並線連接方式)集電弓子套入架線一端,把架線接頭處的並線卡子刮開,架線電源側和集電弓子一同掉下,落到司旗上半身,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4、巷道淋水對架線和並線卡子腐蝕,架線局部氧化,並線卡子螺絲強度不夠,使架線被弓子筐刮落,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防範措施:
1、井上下電機車弓子繩不許綁死在機車車體上,必須處於自由狀態。
2、對礦內所有架線,鐵道及巷道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學習“三大規程”嚴格按規程規定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4、職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對違章行為要及時製止防患於未然。
7、小青礦“1985.11.29”機械事故
1985年11月29日夜班,662采煤隊書記宋××值班主持班前會。會上他講了夜班工作麵情況和條件,要求大家在井下要精神點,互相照顧好,一定要注意安全,接著帶班隊長李××又強調了安全生產工作,之後由班長趙××分工入了井。
開始放炮時,帶班隊長李××認為頂板很好,為了加快進度,決定在距機尾37.5米處安排第二個放炮茬,兩處拉茬放炮。第一個茬口由放炮員潘×和李××負責,第二個茬口由放炮員王××和趙××負責,其他人躲避在距機尾66米處待命。2點10分,當第一茬口放炮放完30米時,先後共崩倒三棵臨時頂子(第一棵距機尾4.5米;第二棵距機尾10.5米;第三棵距機尾27米),第三棵臨時頂子崩倒後被刮板輸送機拉走,當拉到第二個炮茬時,第二個茬口放炮員王××發現,想從刮板輸送機裏取出來,由於鐵支柱卡爪卡在大板底下,無法取出,想停刮板輸送機又無信號,隻好任其拉向機頭。當拉至距機頭66米處(此處由於煤層褶曲影響,底板不平,出現刮板輸送機中間高、兩頭低的狀況),被拉鐵支柱一頭抬起,向采空區側支出,支到正坐在刮板輸送機槽上揀炮線的李××的左胳臂和右腿上,使其摔倒,頭部摔傷、鼻口出血,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臨時頂子打的不牢,初撐力不夠,炮眼角度不當,致使放炮崩倒臨時支柱。
2、崩倒臨時頂子後沒有及時扶起,又繼續放炮,使崩倒支柱倒在刮板輸送機上拉走,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放炮員王××已發現拉走鐵支柱,但因無信號無法停刮板輸送機,任其拉走,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4、職工素質低,這個班在冊人數48人,由於在S1402工作麵準備上高檔普采,抽調25名老工人去學習,而這個班當天入井31人,其中十月份入礦新工人占15名,老工人僅有10名。按東煤公司[85]295號文件規定,新工人入井前不少於2個月安全知識教育,並由老工人帶著實際操作一個月。而我礦老工人少,在這種情況下,10月份入礦的新工人僅培訓13天,培訓時間短,對煤礦“三大規程”和井下知識掌握不夠,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放炮時崩倒頂子應及時扶起打牢。
2、加強對新工人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工作,必須經嚴格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加強對工作麵的管理,工作麵信號必須安設齊全,做到信號靈敏、安全可靠。
8、曉南礦“1986.10.20”機械事故
01manbetx 規定處理卡注的大塊煤矸首先要停止轉載機、輸送機運轉。曉南礦綜采一隊洪×與付×處理大塊卡矸時隻停了輸送機,轉載機繼續運轉,張×失腳滑倒在轉載機溜槽中被拉傷,送局總院搶救,因傷勢過重死亡(右股骨多處開放骨折,骨盆粉碎性骨折,膀胱、尿道嚴重損傷)。
東一采區709工作麵,頂板壓力較大,經常出現片幫,大塊煤矸都由輸送機拉出。又因工作麵前調角不夠,產生輸送機探頭達350mm,與轉載機搭接間隙隻剩有150mm,大塊煤矸拉出經常受卡,隻好由人工砸碎。1986年10月20日13時20分,又有大塊煤矸卡在了輸送機頭部,工人付×便停了輸送機用大錘砸,當時張×在輸送機頭下側,空間比較寬敞,付×將大錘交給張×砸,張×砸開後要向輸送機尾方向走去,同時告訴付×啟動輸送機,張×失腳滑在了轉載機尾部溜槽內,被轉載機向外拉動,在付×聽到喊聲後立刻到五米以外閉鎖處停住了轉載機,此時張×巳被拉在輸送機頭與轉載機的搭接下麵,由於僅150mm的空隙,身體已被卡住。
經討論03manbetx 認為是一起人為的責任事故,直接原因是張×兩腳分別蹬在轉載機溜槽沿上砸大塊,轉載機在運行中,不留心失腳步滑入溜槽內被拉走致傷。此外還有以下其它原因。
1、在日常的技術管理上存在問題。工作麵前角調的不及時,輸送機頭串出長達350mm,搭接轉載機後隻有150mm的空隙,工作麵落煤外運受到限製,加之該處斷麵受壓後變小,沒及時處理,工人長期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
2、規章製度執行不嚴。01manbetx 規定處理大塊煤矸,必須使運轉輸機、轉載機同時停止運轉。這次處理大塊,隻停了輸送機,實屬違章作業.
3、安全設施不全。轉載機尾原有的防護罩掉下以後,檢修班工人巳反映多次,沒能引起領導重視,長期沒有恢複。
張×年僅24,歲,是端頭工,全家八口人,是主要勞動力,肩挑生活重擔。因為自身違章作業,釀成苦果。“三違”是一切事故的根源,害人非淺。我們必須狠反“三違”,寧可少生產或者不生產也不能違章作業。另外要經常不斷地對工人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樹立牢固地“安全第一”思想,做到有章必循,不安全不生產。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一線,及時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9、大明一礦“1986.10.7”機械事故
1986年10月7日新三班,綜采隊在東二0406工作麵正常作業。20時30分,采煤機司機蔡×與溫×接到當班班長停機待命的命令後,原地休息,但溫×嚴重違章,到采煤機上睡覺。20時45分,另一名司機蔡×離開原休息地點,要坐到溫×睡覺處的支架閥組上休息,但抬腳時不慎將支架閥組的第七根閥把碰動(該片閥操縱護幫板),隨即護幫板動作推出,將在采煤機上睡覺的溫×擠傷,蔡×發現後立即將溫××抱下采煤機,同時喊人進行搶救,但因溫×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機組停機待命時,司機溫×違反勞動紀律,到機組上去睡覺,給這次事故留下了隱患;司機蔡×違章去坐閥組時,不慎碰動了閥組的閥把,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對閥組的管理要求不嚴,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隊領導對工人平時的安全教育力度不夠,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致使工人違章違紀,麻痹大意,也是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10、大隆礦“1986.8.11”觸電事故
1986年8月11日白班,坑木場電鋸室內電鋸工作業到14時,胡××說:“累了”,劉××說:休息一會,王××就按停止壓扣把電鋸停了。這時鋸上還有20多根木料。班長柏××的意思是把這些料鋸完,見電鋸停了,就急忙到起動開關附近,隔著運料刮板輸送機左手扶在刮板輸送機裏沿,舉起右手推開關的起動搬手,瞬間觸電。觸電後右手扶著起動扳把,左手搭了在刮板輸送機裏邊空間。臉朝下頭衝向起動開關。身子壓在刮板輸送機上,腿沒著地。電鋸工胡××和王××拉柏××的褲子,沒拉動。後又用小柈撬柏××的右手才從把手上掉來來。現場做人工呼吸並同時電話通知衛生所,醫生到現場進行胸外心髒按壓術,用蘇生器搶救無效後死亡。
事故原因:
1、開關電纜芯線在開關口處破皮,導致開關漏電,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開關負荷線沒有接零,同時開關接地線不合格,導致接地保護失靈。
3、電工巡回檢查不細,在當日沒有對發生觸電的開關進行檢查。
4、電鋸開關位置不合理,操作時需跨過一台刮板輸送機不方便。進出料要經過開關附近,經常撞到負荷線上,導致電纜護套拉出進線口造成漏電。
防範措施:
1、要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職工的責任心,要使職工對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做好。
2、機電部門要對地麵的電器設備仔細檢查,對不合理、不合格、保護不全、達不到完好標準的要堅決予以整改。
3、各種設備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嚴禁脫保運行。
11、小青礦“1988.2.19”機械事故
1988年2月19日零時30分,機電區開工更換主鬥側扇形門。當施工進行到10時40分左右時,扇形門主體安裝工作已經結束,下道工序是安裝滾輪鎖板,要將主鬥下放到卸載下1.5米處施工。這時施工負責人秦××便將三噸起重機摘下交給鉗工張××拿回隊裏,秦××與焊工邵××、鉗工白××三人下到一樓半安裝南側滾輪,鉗工魯××到北側安裝。這時工人陳×、隊長趙×、區長周××也先後來到現場,秦××在工作已接近收尾時幹活心切,沒向別人打招呼就自己越過欄杆,到箕鬥東側即扇形門啟開側,為焊工安排施焊部位。他一手拿工具扶著焊接部位,另一隻手扶著扇形門傳動軸,在焊工要過欄杆時,傳動軸突然下落,扇形門隨即打開,秦××頭部被壓在扇形門下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思想不牢,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沒有逐條兌現,在扇形門閉鎖裝置沒有安裝之前將起重機拆除。
2、在拆除起重機後又沒有采取任何防止扇形門張開、下落的安全措施,秦××就進入扇形門開啟側作業。
3、幹部在現場督促、檢查安全措施不利,對工人自身安全教育不夠。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嚴格製定各項安全措施,切實做到責任明確、措施落實到人頭上。
2、在今後的任何檢修項目重點工作必須指定幹部在場指揮,督促檢查安全措施的兌現情況,發現無措施或作業地點不安全,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經采取有效措施後方準繼續施工。
3、各工種平行作業時,施工中相互配合不協調,在臨近尾工時忽視安全。
4、加強各工種崗位工作標準化操作、標準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安能力。
12、大明一礦“1988.5.17”機械事故
1988年5月17日白班,大明一礦614炮采隊在東一北二炮采工作麵采煤作業。因夜班順槽四號刮板輸送機電機過熱,工作麵停產,白班需更換新電機,班長在班前會上安排凡在工作麵作業的人員全部到後三角點,往工作麵投絞接頂梁;原看刮板輸送機的人員都到順槽四號刮板輸送機處卸損壞的電機,並負責運出。
工人王×是刮板輸送機司機,但王×沒有按照班長安排到四號刮板輸送機處卸電機,而是獨自一人到順槽處理一號刮板輸送機“飄鏈”,處理過程中,右腳不慎被正在反向運行的刮板輸送機刮板夾住,將其拖入機尾致死。
事故原因:
1、班前會工作安排不細,人員安排籠統,造成個別人自行其事,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本人班前會沒有認真聽,對井下工作情況不明了,隻身一人違章到一號刮板輸送機處理刮板輸送機“飄鏈”,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王×本人安全意識差,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工作中麻痹大意,也是此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13、小青礦“1990.3.1”機械事故
1990年3月1日零點班,綜采隊班前會由代理工長宋××主持,他說“今天正常采煤,我們剛處理完掉頂,大家要注意安全,特別是牽引鏈和片幫傷人”。然後,由班長田××分工下井,入井後一點開始工作,采煤機作完頭後向機尾方向正常割煤,每割10塊板停下來等待拉架,大約六點三十五分,采煤機行至機尾,副司機袁××將右滾筒降下,通知主司機張××。主司機張××啟動采煤機向機頭方向牽引,行程1.2米,突然看到工作麵內有人晃燈,張××立即將采煤機關閉,同時與采煤機平行作業的機電技術員盛××、班長田××兩人在80號支架處理該架頂梁上浮石,使支架接頂,支架工張××在72號支架推移刮板輸送機。正在這時,田××看到采煤機牽引鏈動,便喊了一聲“快躲開,牽引鏈要動”。田××回頭想躲時,看到張××貓著腰也過來了,大約離田××有兩個支架的距離,田××又喊了一聲“快躲開”,同時被一塊拌子拌倒,站起來後看見張××被牽引鏈彈倒後,頭部撞在支架操縱閥杆上,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采煤機向機頭方向運行時,司機沒有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發出開機信號,是發生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於處理25~85#支架冒頂,工作麵煤壁不直,中部超前兩端一米,造成采煤機向機頭方向牽引時,牽引鏈突然從機道內彈出傷人。
防範措施:
1、認真執行作業規程規定,采煤機司機嚴禁違章作業。
2、認真執行綜采管理十項規定,工作麵必須做到“三直、一平、二淨”。
3、加強工人自主保安教育,切實做到“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
14、大隆礦“1991.8.21”觸電事故
1991年8月21日9時50分白班,運輸區鐵道隊在西翼運輸大巷拉底清掃巷道。隊安排班長於××帶領溫××、李×、劉××三名同誌去西翼大巷清掃大巷,在拱形巷488米處左幫看見有一架3.7米,12#工字鋼對接拱型鐵棚,便準備將此鐵棚運到附近入風上山下部車場(距離12.8米)裝車升井。於××、李×在前,劉××、溫××在後,串棚過程中,溫××雙手抬棚用力過大,後邊棚腳翹起觸在架線上,當時被擊倒。在場人員及時將溫××抬到地麵,經搶救無效於11時3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四名同誌同時串鐵棚時用力不均,站在最後的溫××因用力過大,鐵棚後腳翹起觸在架線上,同時地麵有積水,溫××的礦靴還漏水並踩在鐵道上形成回路,造成亡人事故。
2、該鐵棚為對接鐵棚,棚腳距架線隻有500毫米,作業人員串鐵棚前沒有將鐵棚拆開運送,圖方便,不考慮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多人作業同時串一架鐵棚,明知鐵棚腳離架線近,但沒有一名人員能進行提示或建議采取可靠措施,反映作業人員的安全聯保沒有起到作用,自我保安意識差。
防範措施:
1、對臨時施工地點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業。
2、架線區附近作業時,在使用或搬運超長、超高的物體時,必須將架線停電,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培訓,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別要加強對職工自我保安能力意識的教育,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15、曉明礦“1992.7.21”觸電事故
1992年7月21日晚,男浴池班長馮×和李×在食堂吃完飯走到職工浴池門口看到另一名浴池工康×,康×說:“小水池子髒水下的慢,得透透”。李×說:“透透唄”。他們邊說邊來到浴池守衛室,拿一台ST75—30型管道疏通機和電源線及螺旋彈簧鋼絲繩,來到南麵小池準備作業。馮×到北麵浴池查看水溫情況,看完後往回走時,聽到李×、康×兩人喊送電,馮×到守衛室送上電源。之後來到南麵浴池門口,看見李×、康×兩人把疏通機放在西側450mm寬的浴池台上,正在操作,並聽到疏通機發出“嗡嗡聲”,康×說:“是不是反轉”?這時馮×又回到守衛室脫衣服,脫完衣服返回浴池,見兩人仍在操作,當他剛走到作業地點時,突然聽到“媽呀”一聲喊叫,李×和康×便倒在地上,馮×趕緊切斷電源,組織搶救。李×和康×二人在被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事故原因:
1、經現場勘查和技術測試確認,疏通機開關漏電、工作地點水多潮濕,導致觸電身亡。
2、設備保養不完好,對設備使用前沒有認真檢查是否安全,尤其是在水多潮濕環境中作業的情況下。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崗位安全責任製,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2、加強對機電設備的檢查,嚴格維護和保養,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6、曉明礦“1990.7.21”觸電事故
1990年7月21日白班,守衛班長趙×組織守衛人員開始安裝自動門滑道,滑道為12kg/m鐵道改製,全長7.2米,共2根。由於守衛人員多為年老體弱的工人,班長為了在安裝過程中確保人身安全,便向停在大門附近的綜采站台吊車司機求援。13時40分,司機張×開動吊車將吊杆臂伸過6000V高壓線,平衡吊起滑道,當滑道吊起平身高度後,滑杆縮回3~4米,這時守衛工李×等四人手扶滑道向地槽移動,在移動期間,吊車司機隻注意下邊,沒有注意上邊的高壓線,使吊車壁杆端頭導向輪接近高壓線放電距離,產生了火花,這時司機張×緊急下落吊車臂杆,但李×等四人已被滑道傳導觸電擊倒,其他三人無事,李×因電擊較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守衛人員參加安裝應用人工搬運,雖然年老體弱,但需要吊車時,未經任何部門批準,也無安全措施,更無司旗指揮,嚴重違章作業。
2、吊車司機對高壓線放電距離知識不了解,簡單地認為隻要不接觸電線就不會有問題。
3、安裝工作中,保衛科領導不到現場,致使無人監護,管理無序。
防範措施:
1、無論任何大小施工項目,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2、動用吊車應請示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有措施,有專人指揮。
3、吊車司機要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在高壓線下作業,應注意了望。
17、大興礦“1992.7.25”觸電事故
1992年7月25日15時50分,電工呂××和王××從212住宅樓房打樓板眼幹完活下來,想到要將207、208樓東側的照明燈接上線,於是兩人向212樓東鍘絞車房走去。當時打開配電箱經量測沒電(一個半小時前整個新區由供電部停電),然後呂××登上絞車房,把燈線順放下去,王××在地下接電,此時呂××說:“可能來電,你注意點。”王××說:“沒事,就一根線。”然後呂××看到王××拿出克絲鉗子去剝線皮,又說:“你用剝線鉗剝皮。”王××說:“剝線鉗子壞了。”兩人相距有10米遠,然後各自操作。隨後電線來電,把王××電倒,仰躺在地上,兩手緊握燈線捂在左上胸。經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呂××、王××二人沒有切斷電源進行作業,嚴重違章,是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是學習電工,無證上崗,違章操作,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公司土建隊領導安排沒有經過培訓考試的王××上崗作業,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各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準上崗。嚴禁帶電違章作業。
2、各工種無證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證書,才準許上崗作業,否則一律不準上崗。
3、加強各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培訓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4、在全礦開展安全思想教育大討論,增強安全觀念,樹立安全經一的思想。
18、大興礦“1993.7.5”機械事故
1993年7月5日,掘進三隊在南五405掘進施工中,由於施工質量差,7月5日隊裏安排四點班修工作麵4架木棚。班長毛××分配組長張××,帶領賀××、席××二人處理不合格棚子。當修到第三架棚的時候,由於棚子左幫寬度、棚腿深度不夠,張××決定用掘進機開幫。讓席××、賀××二人躲開後,張××開機處理左幫,一次沒割夠寬,又準備開第二次。在開機前,張××讓二人躲開,賀××躲開後,站在工作麵一米深的浮貨上,張××看賀××已躲開,就開機。開機後由於割煤機轉動,造成浮貨滑坡,賀××躲閃不及,連人帶鍬被卷入切割頭裏麵,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這起事故是嚴重違章作業造成的。張××不是掘進機司機,沒經培訓,無證操作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賀××站的位置不當,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由於工程質量低劣,重新修棚,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職工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低,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職工範圍內,開展一次狠反“三違”活動,樹立牢固的安全思想,增強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3、加強安全監察,嚴禁違章作業,無證操作。
4、加強施工工程質量,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19、大隆礦“1995.7.28”機械事故
1995年7月28日零點班,掘進二隊在E2 402回順探煤道作業,因探煤道剛拉門不久,進尺6米沒有出貨設備,跟班副隊長蘇××帶人將耙渣機運至峒室,用鋼絲繩將耙渣機的前部拴在峒室內的棚腿上。蘇××親自開動耙渣機開始出貨。在耙第三鬥貨時,耙鬥受阻,牽引鋼絲繩張力增大,耙渣機底座後部翹起,翹起的底座,支在蘇××的腹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耙渣機安裝不牢固,耙渣機底座的後部沒有二次保護,也沒有打壓頂子,致使耙渣機在耙鬥受阻,鋼絲繩張力增大情況下,將耙渣機拉起。
2、蘇××違章作業,安全意識不強。
防範措施:
1、耙渣機安裝必須有牢固的二次保護,並打好壓頂子。
2、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耙渣機安裝不牢固可靠不許使用。
20、小康礦“1996.8.7”電梯事故
1996年8月7日零點班,小康礦機電科運轉隊副井提升絞車司機發現副井塔電梯有故障,於是在交接班時間向運轉隊副隊長作了彙報,又向接班的絞車司機作了交待。副隊長接到彙報後,立即與該隊主管電氣的副隊長商量,決定利用白班檢修時間進行處理,同時也決定在故障未處理完之前電梯停止使用,副隊長用電話通知已經接班的絞車司機裴××。約8點20分,運轉隊鉗工進行檢修,因電梯停止使用,準備走折返梯上絞車大廳,因折返梯的二層門鎖著,鑰匙在當班的絞車司機手裏,所以維修鉗工打電話叫絞車司機把門鑰匙送到二層,絞車司機裴××接到電話後告訴另一名司機說他到二層去送鑰匙,隨後乘電梯下到二層,把電梯門和外門都打開,欲下電梯,當他上半身探出電梯間,腿還沒邁出電梯時,電梯突然自動上行,將裴××上半身擠在電梯與外門上框之間,造成胸肋骨多處受傷骨折,腦腔出血,受傷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明知在未經檢修人員允許下,使用失靈設備是冒險行為,造成事故。
2、電梯有故障,工人違章冒險作業,說明職工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強,也說明管理工作不到位。
防範措施:
1、加強設備檢修,保證設備完好,任何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更不得乘人。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能力,使人人成為本質安全型礦工。
21、曉南礦“1999.6.29”機械事故
預備隊6月29日白班在W2-702工作麵支架拆除起吊間綜采支架拆除施工中,在當班分解第七組支架,頂梁起吊即將離位時,當班工人孟×擅自進入頂梁下作業,因支架左側後柱受外力作用,向前傾倒,將孟×壓倒在前後兩柱之間,造成其頭部、胸部擠傷,致死。
事故原因:
事故發生後,局、礦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及時進行了事故現場勘察和事故調查,並組織召開了當班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03manbetx 會,經調查03manbetx 事故原因如下:
1、由於在分解支架頂梁時,雖然頂梁與掩護梁連接銷已抽出,但由於起吊支架頂梁的四部起重機受力不均,掩護梁與頂梁由於卡勁實際尚未離開,當支架(拆除方向)左側認為起吊高度已經到位停止起吊時,右側兩部起重機仍在起吊,在頂梁與掩護梁突然分離的瞬間,分離後的頂梁突然向左前方移動,隨即將左側的兩個立柱推倒,將擅自進入兩立柱中違章作業人員孟×砸傷頭部和胸部致死。這是造成這起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死者孟×違章作業,在頂梁正在起吊分解時,擅自進入支架中,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支架立柱底部缺少鼓型銷,當受到頂梁向左前方移動推力後,突然傾倒,也是造成這次倒柱亡人事故的一個原因。
4、負責起吊頂梁的人員,在作業時未能及時發現並製止人員進入作業區也是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堅持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自主保安教育和安全聯保教育,做到警鍾長鳴。
2、搞好職工操作規程培訓,認真貫徹落實好施工措施。
3、落實操作人員的安全責任,及時檢查好工作過程中各環節是否到位,支架構件是否穩定,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
4、起吊頂梁施工時,不許任何人在支架裏作業。
22、小青礦“1999.9.16”觸電事故
1999年9月16日白班,運輸隊接上班彙報,S270l運順絞車兩相電。機電班長梁××等人前去處理,經查發現930米處電源四通接線盒有故障,於9時40分切斷中切眼附近移動變電所DW350開關電源進行處理。由於電纜距接線盒長度不夠,由皮帶隊電工班領工楊××帶領周××協助運輸電纜,處理故障。10時40分,皮帶隊電工喬××趕來向楊××彙報:3#潛水泵不上水,處理不了。楊××讓喬××協助運輸隊接電纜,自己拿著兆歐表到1390米處排除3#潛水泵的故障時,因3#潛水泵同運輸隊正處理的電源接線盒是同一電源,楊××借運輸隊停電處理故障的時機,沒有切斷控製3#水泵的BAC-16開關電源,違章借機作業。12時50分,當楊××更換潛水泵的第二根電源線時,運輸隊排除電纜故障後送電,楊××觸電,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皮帶隊領工楊××在接設水泵電源時,沒有執行“掛牌、自停、自檢、自送”的製度,違反操作規程,借機作業,這是造成觸電亡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本人安全意識淡薄,圖省事,工作麻痹大意。
3、領導幹部日常安全教育和督促不夠。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掛牌、自停、自檢、自送”的製度,作業時,采取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2、堅持停、送電的各項規章製度,杜絕借機作業。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3、曉明礦“2000. 2.20”機械事故
2000年2月20日白班,綜準隊回采的S4701綜采工作麵檢修班正常檢修完畢後,生產班正常生產,檢修班人員到工作麵回順組裝液壓支架,15時液壓支架組裝完畢收工,檢修班液壓支架維護鉗工楊×沿工作麵去運順送工具,在此期間工作麵已割煤兩刀,采煤機往機頭割煤到22# 液壓支架處,43#~29#已移架完畢,從56# 往機頭移架至44#液壓支架時,支架工張×發現液壓支架立柱降得慢, 連續兩次移架,支架都未移動,張×將該支架升起,此時楊×正路經此處,張×就把情況向楊×說明,並讓其幫助處理,當張×轉身走到47#支架處時,就聽到“嘣”的一聲,回頭一看,楊×已受傷倒地,現場發現44# 液壓支架右側後立柱活動缸體半圓壓塊圓形套受力崩裂,楊×的頭部被飛起的鐵塊擊中,但終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經事故現場勘察和調查分析認定, 這是一起特殊情況下發生的意外事故。
1、經有關部門鑒定, 液壓支架立柱擋套內部有兩處舊裂痕。一端舊痕麵積達五分之三,另一端為焊接結構,斷麵有二分之一麵積為假焊。按設計要求,擋套和Φ20橫銷材質均應為45#優質炭素結構鋼,半園套應為40Cr。實際檢測,擋套和橫銷材質均低於20#鋼,半園套含Cr量僅為0.25%,遠低於標準0.8~1.11%,說明以上配件強度不足。當該立柱受力加長杆突然下降時,橫銷剪切、半園套折斷並將擋套脹裂,崩飛的鐵塊擊中死者的頭部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44#液壓支架右側後立柱升降速度慢不靈活,當降柱時,該立柱受力集中。
3、移架操作方法不當, 對升降功能不靈活的立柱沒有及時處理而采取頻繁升降的方法,繼續移架。
防範措施:
1 、加強對液壓支架的檢修維護工作,對各部件定期進行檢查,對損壞、變形和失效的零部件及時更換,保證設備性能良好。
2、在操作液壓支架過程中,出現支架立柱降得慢、移架困難等情況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嚴禁強行升降支架或移架。
3、支架工要將本班支架情況、 出現的問題和故障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並做好記錄。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培訓, 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技術素質,達到按標準操作的要求。
24、大隆礦“2000.4.1”機電事故
2000年4月1日白班大隆礦更換主井副鬥東北側罐道繩的工作已準備就續,10時50分將罐道引繩纏在提升機的滾筒上,然後緊此繩,上提副鬥。提鬥前拆除井架天輪處舊罐道繩錨固鐵和三道卡板,並將防撞梁下端斷7絲已鬆散的舊罐道繩作綁紮處理。此時上部一切準備工作全部結束,準備提升,指揮的副隊長張×和井下聯係準備動車。這時井下準備工作已完,隊長、技術員上箕鬥監護提升,另有四人在箕鬥監護提升,另有四人在箕鬥上準備升井,運轉隊副隊長警告箕鬥上人員,不準乘坐箕鬥,裝載信號工也與地麵聯係,告之箕鬥上有人,但井上指揮人員誤認箕鬥上人員是監護提升罐道繩人員,同時下令動車,當綁紮處運行到錨固裝置下口時,有一根斷絲卡彎過不去錨固裝置口而停車。為處理斷絲要求絞車慢回500mm,當絞車回放時舊繩先慢放下滑100mm,而後引繩和罐道繩聯接卡子在天輪平台上,停頓片刻後,卡子滑過平台急速下滑300mm-400mm後加速下滑,隨即掙脫聯接裝置,造成墜繩,舊罐道繩墜入井底後正好砸在箕鬥上部,將箕鬥上人員砸成兩死一傷,造成了嚴重後果。
事故原因:
1、隊長張××違反措施規定,不在措施規定位置監護,且不聽勸阻強行站在箕鬥上監護提繩。
2、死者唐××、李××等5人嚴重違章,擅自乘坐箕鬥,在運轉隊副隊長強令下仍不下箕鬥,造成嚴重後果。
3、檢查人員,相關人製止不利,采取措施不當,未能使違章者中止違章。
4、施工隊副隊長張×違章指揮,在井下乘坐箕鬥人員不清的情況下,盲目下令提升罐道繩。
5、天輪平台處的人員監護不利,未能及時發現V型卡子刮在天輪平台上,造成卡子卡住後存繩300mm-400mm,卡子滑過平台產生衝擊,造成引繩與罐道繩脫離墜繩。
6、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不製止,聽之任之,沒有盡到各自的安全責任。
防範措施:
1、在主井天輪出繩口處焊接園弧鋼板,避免鋼絲繩反彈現象發生。
2、施工前檢查好新、舊繩子是否有斷絲現象,如新繩有斷絲禁止更換,舊繩有斷絲采取特殊方式穿過繩孔,避免舊繩回放,且引繩同舊罐道繩打卡子處距斷絲超過15米,並增加4道卡子。
3、同類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和檢查卡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4、從嚴治礦,狠反“三違”,避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5、大興礦“2000.5.19”機電事故
2000年5月19日,預備隊在南五采區705安裝工作麵安裝端頭支架,18時30分組長張××帶領三名工人鮑××、李××、劉××起吊已經穿好銷軸的2#端頭前粱,起吊時使用一台5噸起重機掛在一根錨索的連接環上,將前粱吊起,並在其下方打一根圓木臨時頂子。此時,綜檢車間跟班檢查質量鉗工範××鑽入起吊粱下方,坐在輸送機頭上觀看他人作業。這時,由於連接環下的鎖具頭突然脫落失效,致使前粱墜落,將範××擠壓在機頭處,擠壓胸、腹部傷及內髒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範××違章鑽入起吊重件下驗收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鎖具質量不合格,直接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3、違反利用錨索起吊重物,必須吊在兩根以上錨索上的規定,是這起事故的另一個主要原因。
4、現場作業、檢查人員沒有堅決製止違章也是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開展一次強化安全思想教育,使全礦幹部、工人嚴格遵照規程措施作業,把安全生產各項規定落實在每個施工環節中。
2、加強支護材料的檢查,凡使用鎖具作業的項目,落實專人檢查質量,保證安全。
3、強化現場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管理,嚴格要求安監員檢查規程措施各項規定的實施情況,任何人不得違章作業。
26、大平礦“2005.11.22”機電事故
2005年11月22日白班,大平礦綜放隊孫××小班在設備檢修完畢後,於10時25分開氣。采煤機從50#支架處開始向機尾方向運行。采煤機大約在12時左右到機尾,12時30分第一遍機尾做完。采煤機退出機尾,開始進行推移前部輸送機及拉端頭支架作業。拉端頭支架由吳××、張×、張××3人負責。前部輸送機向前推移後,後部輸送機拉到位,然後張××拉A#、B#支架,吳××拉C#支架。拉完端頭支架後,采煤機開始做第二遍機尾。
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在做第二遍機尾前,需將3個端頭支架進行調整。副班長白××安排吳××和張×2人到回風超前支護處抬單體,準備調整端頭支架。這時工作麵143#支架高壓管崩壞需要處理,泵站司機王×關閉泵站,致使調整端頭支架工作暫時無法進行。
由於當時C#支架側護板也有問題,於是吳××與鉗工王××便一起去處理。處理好後,聽到載波電話裏喊“143#支架壞管已換好,送泵”。當液壓泵運轉後,吳××發現後部輸送機前移,懷疑有人拉動後部輸送機,便去架前檢查,但架前無人。隨後發現B#支架控製後部輸送機前移的閥把處於工作位置,吳××隨即將閥把恢複到零位,並發現B#支架右側後立柱處有人,上前一看是端頭支架工張××被擠在後部輸送機電機與B#支架後柱寬約70mm縫隙間。
吳××立即喊班長白××等人用單體把後部輸送機支開,將張××救出,發現張××頭部被擠壓嚴重,已經死亡。
事故原因:
事故調查組經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該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
根據事故現場分析認定,死者張××為直接操作A、B組端頭支架的操作工,工作過程中違反支架拉移程序,擅自在工作循環之外操縱後部輸送機拉移油缸,且在泵站停止運轉時,沒有將操縱手把及時複位。由於泵站因換高壓管路沒有及時恢複運轉,張××違反勞動紀律在後步輸送機電機和支架間空隙休息時睡覺,泵站恢複運轉後,拉移油缸動作將其擠壓二物體之間,擠壓致死。
該人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是造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在場的組長、班長、安全檢查員沒有及時發現張××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班組人員現場管理不到位。
2、技術管理工作不細致。在工作麵回采過程中,對綜采設備的管理沒有製定詳盡的安全措施,特別是泵站因故停止工作後,恢複之前對各操縱元件的狀態缺乏全麵細致的檢查,造成設備誤動作。
3、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職工安全操作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遵守勞動紀律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防範措施:
1、加強工人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提高安全操作的意識和水平,加強工人遵守勞動紀律意識的培養和督促檢查,減少個體違章、違紀。
2、進一步細化綜采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製定嚴格細致,符合現場安全管理需要的措施,明確相應的檢查和控製手段,確保設備使用過程中有較高的安全可靠性。
3、加強現場施工的動態管理,製定明確、細致、可靠的管理方法,確保班、組長全麵了解每一個工人的動態行為,對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發現並製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