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運輸提升事故案例彙編
煤礦運輸提升02manbetx.com 案例彙編
1、曉明礦“1980.3.15”提升02manbetx.com
1980年3月15日四點班,副井正常提升物料和人員。22時37分,副罐在井下,上層裝一車岩石,下層乘15名升井人員。井下信號工馬×向井上發出提人信號,井上信號工李×接到信號後,將提岩信號變成提人信號,當副罐提至井上副罐上層裝上空車後,井上信號工李×又將信號變為提岩信號。
副井下對好主罐上層,打了一個停點後,此時井上付罐下層低於搖台200mm。井上信號工李×也打了停點,副罐下層乘罐人員開始陸續下罐。
在副罐下人的過程中,副井下主罐上層已裝好了岩石車,信號工馬×向井上發出了可以動罐的信號(5個點)。井上信號工李×接到信號後,即沒有觀察乘罐人員是否下完,也未詢問罐籠兩側的擁罐工,就向絞車司機發出了對罐信號。北搖台擁罐工楊×正在查下罐人數,沒有注意到信號,南搖台擁罐工馮×到南碼頭門推空車,雖聽到信號也沒有給予製止。
副井絞車主司機趙×,誤把向上對罐的5個點聽成向下動罐的4個點。因主罐在井下,又裝了2台岩石重車,副罐在井上僅裝1台空車,在這種情況下,司機趙×給換相加1y,絞車不動,緊接著又加2y,但是沒有帶好閘,使本來準備向上慢速提升的副罐突然快速下降了1.4米。
此時,采煤一隊工人趙×正由副罐北側一腳罐裏一腳罐外下罐,由於罐籠快速下降,將其擠在罐籠與搖台的空隙之間,當即死亡。
02manbetx.com 原因:
1、井上信號工在沒有觀察乘罐人員是否全部下完,也未詢問罐籠兩側擁罐工的情況下,就向絞車司機發出了對罐信號,是02manbetx.com 的主要原因。
2、絞車司機工作時精力不集中,誤聽信號,並操作失誤,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北碼頭門擁罐工精神不集中,沒聽到對罐信號;南碼頭門擁罐工聽到對罐信號,但沒有及時製止,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防範措施:
1、所有崗位人員必須忠於職守,並必須嚴格按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
2、加強對崗位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使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工作責任心,工作過程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3、強化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的培訓,杜絕錯誤操作。
4、完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2、大隆礦“1981.11.27”跑車事故
1981年11月27日白班,維修隊毛××小組四人在N1 7—1 S2 段30°回風上山平巷處,翻修棚子出貨。出貨前他們將四台空車推進南二段回風上山上部車場叉口裏邊。組長毛××安排魏××在回風上山下部車場負責警戒。毛××便和其他兩人到回風上山裝貨,裝完準備往山下放車,因回風上山信號不全(隻在絞車附近有點機、點鈴,下部車場沒有點機、點鈴)。往山下放車時隻能用燈語聯係。毛××在上部車場往下部車場用燈光聯係,見下部車場傳來信號,就通知JD-11.4絞車工付××開車,當重車下放約13米左右時,突然斷繩跑車,重車在下部車場掉道後,撞倒兩架木棚後翻倒的同時,將擔任下部車場警戒的魏××壓在重車下,搶救出來後送往醫院。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30°上山設置JD-11.4 絞車,絞車安設不合理,超載拉放車。
2、回風巷道絞車不經常使用,也不經常檢查,狀態不好,設施不全。
3、組長毛××、絞車工付××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在絞車狀態不好,設施不全的情況下作業。
防範措施:
1、絞車安設要合理,嚴禁絞車超載拉放車。
2、絞車安全設施要齊全,加強絞車檢查,使絞車保證良好狀態。
3、加強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術培訓。
3、大隆礦“1981.12.25”提升事故
1981年12月25日供應科下火藥工張××等三人,在井下火藥庫卸完火藥後,13時左右來到副井,當時小罐(主罐)停在東側,他們上罐後,大罐副罐也下放到位。罐內裝了一車管子。井上信號工這時用載波通知井下“地麵岩石滿了”。井下進車側四名推車工,聽說不提岩石了,便到信號房附近去休息。在進車側等罐的十幾人將罐內管子車推出後上罐都站在出車側一邊,這時小罐內人員聽說大罐提人,便同從東翼來的十幾人從反罐擠入副罐內。此時信號工王××向出車側推車工喊“好了沒有”?出車側推車工韓××在管子車推出後,看到人員反罐搶上時,不但沒管而是放管子車去了。信號工王××喊完後,進車側推車工李××脫崗趴在信號台上也沒跟出車側推車工聯係,就說“好了”。信號工立即傳點動罐。這時由於出車側擠罐人多,張××還沒完全上去罐,大罐動時,將張××甩出罐外掉入井下平盤、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運輸隊井下兩側推車工違章作業。出車側推車工韓××,看到多人反上罐不管不製止而且還放管子車去了,造成出車側無人管理的局麵。
2、進車側推車工李××嚴重違章,在沒有看到和聽到出車側推車工發出動罐指令時,也不知出車側任何情況下,私自向信號工發出可以動罐指令。
3、信號工王××,在發出動罐信號前,看進車側推車工沒在自己的崗位上,也沒聽到出車側推車工發出的可以動罐指令,違章打點動罐。
4、運輸隊在大小罐安全管理方麵還存在很多問題,乘罐製度不嚴、不細,執行的更不好。井下作業人員不負責任,致使經常發生搶上下罐和反上下罐的現象。
防範措施:
1、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加強井口升入井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反上下罐和搶罐現象再發生。
2、井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01manbetx 01manbetx 要求作業,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4、大隆礦“1981.8.11”運輸事故
1981年8月11日行政科總務組楊××負責共計8人(6名女同誌)到井下西翼衛生分擔區清掃大巷,他們途經配車時向配車員褚××聯係要空車裝貨。配車員根據西翼兩個采場(采三、采五)用車需要量,沒有同意給他們空車,他們就在西翼臨時變電所附近等待。
10時左右司機王××、司旗陳××開車往2#石門裏采三裝車站送空車,行駛至變電所附近,因彎道車速慢,楊××就蹬車將最後一台空車摘下裝貨,10時20分又有一台機車拉空車往3#石門裏采五裝車站送空車,途經變電所時,楊××又蹬車摘了一台空車後,將人分成兩夥。由陳×、郭××和另外兩名女工負責從變電所往裏側裝貨。10時45分,司機王××拉一鏈重車從2#石門返回時和停放在2#—3#石門口合擾岔子上的裝貨車相撞後貨車掉道,將躲避在镟幫邊上的裝貨女工陳×胸部擠傷,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沒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製度,未經培訓的地麵人員可以隨意入井作業,在未經配給空車情況下私自違章蹬車摘車裝貨,並隨意停放車輛。
2、躲避車輛的地點不安全。
防範措施: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杜絕未經培訓不懂工作性質和工作環節人員作業。
5、曉明礦“1982.4.9”運輸事故
1982年4月9日下午,回收隊當班在南二采區南二段九層作業,任務是回收3車金屬支柱與鉸接頂梁,通過上山放車。在放第一車時,由於支柱捆綁不牢,支柱在車運行中串出被棚腿卡住,於是段×樓×進行了處理,放第二車時又出現了此種情況,段×和樓×又下去處理,樓×在前沿下山右側走,段×在後沿下山左側走,段×到位後用腳踢一下鬆的鋼絲繩後就站在車碰頭上,此時車突然上行,一下將樓×擠住,其他人員急忙將樓×救出,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回收隊是剛組建5天的隊伍,隊幹部沒能及時對職工進行培訓和安全思想教育。
2、絞車司機無信號開車,嚴重違章作業。
3、分工不明確,沒有信號設備,用喊話代替,即沒明確規定信號,也沒有明確誰發信號,相互聯係不暢,安全管理混亂。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01manbetx 01manbetx 。
2、嚴格斜巷拉放車管理,認真執行斜巷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定。
3、斜巷聲光信號、安全設施要齊全好使,否則嚴禁作業。
4、把勾工認真檢查車輛的裝載和捆綁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大隆礦“1982.9.2”刮板輸送機事故
1982年9月2日維修隊在E1 4-1 W2段運順維修巷道拆換棚工作。9月1日做準備工作,9月2日零點班往前鋪一塊板,第二部刮板輸送機全長7米。白班接班後正常往前拆換棚和延板工作。在清貨工作將近幹完的時候,副隊長劉××就停下刮板輸送機,準備指揮往前鋪板。這時,工人李××看到刮板輸送機上有貨,沒經允許便開動刮板輸送機拉貨。刮板輸送機運轉不到兩分鍾,底鏈卡住,將機尾拉翻,平扣在後麵的刮板輸送機上,倒向左幫。(此時刮板輸送機全長由7米變成5.2米)副隊長劉××在工作麵發現機尾拉翻後。說:“我出去處理刮板輸送機,你們不要出來”。劉××走到機頭處,發現刮板輸送機鏈都堆在機頭軸下麵,用手沒拽動,又看刮板輸送機兩側無人,就轉過身去,到開關(QC83-80)處準備打反轉將鏈子倒出來。開關停止按扭用手按不動,劉××便按壓啟動按扭來活動停止按扭。劉××在活動啟動按扭時,刮板輸送機又啟動。出槽的鏈子卡在外邊靠左幫並排立著的兩塊刮板輸送機板上,同時刮起一塊板翻向右幫。這時王××正好走到此處。將之砸在刮板輸送機板下,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安全意識差。
2、該處刮板輸送機全長隻有7米,機尾沒有打壓頂子。刮板輸送機卡勁將機尾拉翻,造成事故。
3、在處理拉翻機尾事故中,違反操作規程直接啟動控製開關,且無證操作。
4、無專職刮板輸送機司機,違反必須持證上崗的有關規定。
5、處理機尾拉翻事故中,沒有設置警戒人員,導致人員由此通過。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增強自主保安意識。
2、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作業。發現隱患或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3、刮板輸送機尾必須打壓頂子或底錨,否則不準運轉。處理隱患時在現場有專人監護。
7、大隆礦“1983.2.19”運輸事故
1983年2月19日四點班,運輸區一隊井下機車司機趙××、司旗劉××駕駛單機往東翼—340上山下部車場道岔處倒料車。機車行駛到—340附近,遇有6個礦車便停住,司旗劉××將6個礦車掛好車鏈後,又往前頂車行駛。在頂到—340上山的下部車場道岔時,頂在最前麵裝鐵棚的叉車後兩車輪向水溝一側掉道。司機趙××發現車掉道便停車,與司旗劉××找來一根2.1米長的枕木,將枕木一頭頂在鐵道道木上,另一頭支在掉道車的車角上。劉××手扶道木司機拉車。掉道車車角和支車的道木“吃勁”後,劉××便往掉道車拉車時的後方退著躲車。這時,支車的道木支劈,向前方翻去,造成掉道車4個車輪向水溝一側掉道。車角撞在向後退著躲車的司旗劉××的頭部(17時55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沒有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沒有經過培訓,新工人劉××頂崗操作。
2、違章作業,處理掉道車的方法不當,應用起道器處理掉道車。
3、劉××躲避的位置不當,應往掉道車拉車時的前方躲車,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崗位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杜絕違章作業現象的發生。
3、加強培訓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8、大隆礦“1983.4.8”運輸事故
1983年4月8日5時左右,配車員姚××,指令2#機車到主空給西翼2#石門采三掛空車,同時告訴司旗少掛幾台,將西翼19°山下的5台空車一起頂走。6時10分2#機車拉33台空車又頂著5台19°下部車場的空車,停到2#石門采三雙道,調車場空車線。機車先將5台空車頂進岔子,單機到調車場重車線摘了10台空車,用木柈支著頂過岔子,掛鏈將15台空車頂入采三裝車站。裝完後,拉著15台重車返回調車場重車線停車。這時給采五送空車的6#機車拉了20台空車,來到調車場外直道停車。2#機車司機丁××看到6#機車,就對6#機車司機唐×說:“你把我剩下的23台空車頂過岔子”,6#機車司機按著2#機車司機的要求將23台空車,前頂後拉頂過調車場空車線的前岔子後退回來(因岔子是彈簧岔子,機車不能過)。23台空車過岔子後,進入單道,單道向外有點坡度,2#機車司旗宋×便打掩,但掩沒掩住,空車向調車場重車道滑動,這時2#機車司機丁××在沒有司旗引車的情況下,頂著15台重車準備過岔子與23台空車對接,在2#機車頂進20米處時,6#機車司機唐×聽到有人喊叫,順聲音一看,發現本車司旗孫××已被2#機車前端的重車撞倒,因傷勢過重死亡。
事故原因:
1、采煤五隊裝車站裏側和調車場雙道都短,存車數量少,但這次2#機車司旗掛車數多,超出了存車量,造成機車在調車場無法一次調頭,隻能二次調頭作業。
2、2#機車在沒司旗引車的情況下違章頂車作業。
3、2#機車多掛車配車員沒製止,致使2#車在調車場二次調頭作業。
防範措施:
1、調車線和裝車站都要杜絕機車二次倒頭的違章作業現象。
2、作業時嚴禁機車前頂後拉的違章做法。
3、給各地點送空重車時,要根據裝車站和調車場的長度配好車輛。
4、司機必須無條件的服從於司旗的指令,在沒有接到司旗的任何指令時,司機無權動車。
9、曉明礦“1984.10.8”運輸事故
1984年10月8日10時10分,6號電機車司機鄭×、機車主蹬鉤工苑×和輔助蹬鉤工李×,將北一大巷內23台重車連接好後,準備與運輸大巷7台重車連接在一起,在連接過程中發現第18台礦車是倒鏈車,插銷上纏有兩圈鐵線,李×又找一根新10號鐵線,將第18台礦車固定插銷提起45mm與第19台礦車三環鏈用鐵線連接上,並掛在第18台礦車堵頭的排水孔上,然後將23台礦車拉到北一大巷門口,接著去調運運輸大巷的7台重車以便和這23台礦車連接,李×把有一對鏈車及其連接情況告訴了苑×,苑×未經檢查,就把從運輸大巷拉來的12台重車(後有鐵道工裝了5台重車)和北一大巷門口的23台重車連接在一起,隨即發出開車信號,李×又告訴司機鄭×車多慢點開,鄭×以5擋行車,接近四號層時減速為一擋,當列車行至四號層連三岔尖處時,蹬在尾車上的苑×發現礦車斷鏈,邊喊邊搖擺礦燈,司機鄭×和側身坐在車頭上的李×均未聽見和看見,列車已駛入調車線。此時,在該地點人行道(空車線)上向井口方向行走的孫×、羅×二人,見列車(共30台礦車)通過後,沒有向後了望,緊接著邁入重車線道心繼續行走,脫鏈後尾隨滑行而來的5台礦車的第一台礦車將二人壓在礦車下,二人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使用10號鐵線連接礦車,強度不夠,造成脫鏈,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超過電機車拉運礦車數量規定,多掛5台礦車。
3、列車尾部沒有掛紅燈。
4、運輸大巷水溝蓋板不全,人行道不能行人。
5、運輸大巷無照明,對行人和行車安全起不到保證作用。
防範措施:
1、礦車之間連接必須安全可靠,嚴禁使用非標準件連接。
2、在巷道行走的人員應走人行道。
3、電機車每次開車前蹬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聯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聯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都不得發出開車信號。
4、對倒鏈車的聯接必須用符合規定的聯接件掛車。
5、列車必須設紅尾燈。
10、大隆礦“1985.2.15”膠帶輸送機事故
1985年2月15日零點班,選煤廠302#膠帶輸送機司機屈××接班後於零時10分和裝車工賈××到食堂買了三個饅頭,又到礦外賣店買了一瓶山楂酒和一瓶魚罐頭,回來後賈××和盧××一起喝酒,賈××、盧××二人每人喝了兩口便一起去裝煤車。剩下的酒屈××都喝完後,便在裝車房內睡覺了,當早晨6時05分時醒後,到裝車膠帶輸送機和王××一起工作,在6時30分左右屈××在重錘處清浮貨。當清理重錘前導向輥時,用耙子去刮導向輥上粘的浮煤。由於酒後工作,膠帶輸送機又沒有停止運轉,被重錘前導向輥將耙子和右手帶進膠帶輸送機中,身體和頭部也隨即帶入裏麵,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清理導向輥貨時違章作業,在沒停氣的情況下清理導向輥,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屈××不熟悉本工種操作規程,工作中蠻幹且違反班中嚴禁喝酒的規定,結果造成事故。
防範措施:
1、對全廠職工進一步貫徹三大規程教育,使全廠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清貨和處理膠帶輸送機故障,膠帶輸送機必須停氣,開關閉鎖,並掛停電牌。
2、對全廠職工加強勞動紀律教育,使職工遵守崗位責任製和各項規章製度,嚴禁班前及班中飲酒,對違反者要嚴肅處理。
3、進一步查隱患,把不安全隱患處理在萌發之前。
4、在班前會應結合生產實際布置安全工作。
5、將安全操作規程重新貫徹並考核,使每名職工都能熟練和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適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11、小青礦“1985.4.6”提升事故
1985年4月6日13時許,副井下罐護罐工、裝罐工和另一名信號工脫崗升井吃飯,這時地麵有四個裝罐工要下井,把井下平車運上來。地麵信號工葛××便向井下信號房發了聯係信號準備下人,井下信號工鍾××接到信號後,沒有當即回聯係信號,因為當時電車司機艾××由罐的南側來到信號房要求升井,經鍾××的同意便上罐。隨後鍾向上信號發出聯係信號,上信號接到信號後又發了回點,接著往絞車房發了一長五短的提人信號。此時劉×從罐的北側(上人的反側)向罐籠跑來,當跑到罐前被裝罐工王××看見,就說了一聲:“別上了,點已經打了”(打點前沒把搖台提起,沒掛罐鏈),劉×到罐門稍停了一下,而絞車並沒起動。上信號工又緊接著發了第二遍提人罐點,與此同時劉×隨即鑽進罐門,但罐已起動。當罐的底部提到劉×的腹部時,劉×即將上半身爬到罐上,通過四角罐道托至平台,脫離罐道後,從上層罐掉到下層罐的罐底和搖台上,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劉×反上罐,不聽製止鑽罐,造成此次事故的發生。
2、護罐工、裝罐工提前脫崗沒起到監護作用。
3、裝罐工開車前不掛罐鏈,發現異常情況又未鳴警。
4、下信號工在開車之前,沒有把搖台抬起,造成鑽罐條件。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各種規章製度。
2、對全礦職工進行入井須知教育、乘罐製度、平巷人車製度教育,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3、堅持對有章不循,特別是對違章人員必須及時教育和嚴肅處理。
4、加強井口安全秩序管理,杜絕擠罐、擁罐反上或反下罐的現象,防止事故的發生。
12、小青礦“1985.8.15”運輸事故
1985年8月15日白班,開拓區N1-447材料上山下車場把鉤工李××在12點左右,將在山下放下來的兩個重車行至彎道叉子處打了五下慢車點,當車停下後,該人摘鉤頭沒有摘動,加上空車道又沒有空車,隨後打了一下停車點,使兩個重車停在快要與平巷車場子停放的十個重車相接,隨後就進躲避峒裏躺著休息。
12點50分左右,運輸隊白班副班長李×分配電車司機王××單機去N1-447下車場拉重車,他跟車掛鏈。機車從卸載站北側行至井底車場行人天橋處,正遇見前來要車的開拓區輔助隊副班長劉×,司機將車減慢並問了他們的空重車情況。劉×說:“有二十多個重車”。李×看到劉×後,即想到剛拉到煤滾籠的一噸煤車沒人翻,就叫司機停車,下車後,李×對劉×說:“你跟電車去掛重車行嗎”?劉×同意後,李×說:“你小心點,注意安全,別碰著”。隨即返回到煤滾籠去翻一噸煤車(煤滾籠因人員不足沒配上人,每班都是由班長或副班長翻煤)。當電車運行到N1-447下車場,劉×下車讓司機往前頂車,自己掛鏈。將十二個一噸矸石車連接好後,劉×向司機喊開車,並用礦燈發出了開車信號。當機車起動運行兩米左右時,忽聽後麵有呼救聲,立即停車,跑到後麵看到劉×被翻倒的礦車擠在幫上。這時把鉤工李××聽到喊聲也趕到現場,兩人沒有抬動;從材料上山下來幾個開拓區的工人幫助抬車,也沒抬動;司機又跑到煤滾籠找來了李×,大家用手扒出車內部分矸石,才將車抬起,把劉×救出,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把鉤工李××是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者,是一起違章事故。操作規程第八條規定:“車場車多,大鉤摘不了時,隻能吊掛等待,不許不摘鉤就與平巷列車相接”。而李××在兩個重車慢行到鐵道拐彎處,將要與平巷重車相接的位置上打了停車信號,又沒有摘下鉤頭,就進躲避峒躺著去了。當電車來拉車時,他聽見電車進來和掛鉤聲,沒有出去看一看,競把沒有摘鉤頭的事忘了。由於鉤頭沒摘,巷道彎度大,重車受到電車和鋼絲繩兩個相反的拉力,使尾部兩個重車脫軌傾倒將劉×擠住。
2、劉×非崗位工掛鉤,違反操作規程,掛鉤後沒有檢查絞車繩是否摘鉤,本人發信號拉車時又站在彎道裏側,被翻倒的車擠在了幫上。
3、副班長李×也應負有一定的責任。不應讓一個非本崗位人員去掛鏈,而自己去煤滾籠翻煤,造成了劉×的違章,而發生了這起事故。
4、區、隊領導應負有管理不善、教育不夠的責任。
防範措施:
1、對不是本工種、本崗位的人員禁止代替工作。
2、下放重車必須摘鉤,禁止吊在上坡處。
3、礦車掛鏈好後必須到安全地帶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4、電車開車前掛鏈工(司旗工)必須對每輛車的聯接情況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問題後方可發車。
5、結合這起事故在全礦開展反事故、查隱患活動,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對事故的防範能力。
13、大隆礦“1986.8.2”刮板輸送機事故
1986年8月2日零點班采煤五隊工人雲×負責維護並兼工作麵輸送機司機。24時10分雲×啟動工作麵刮板輸送機,發現工作麵機頭與運順機尾相刮,就及時停氣並進行處理,處理好後重新開氣。運順與工作麵輸送機都開起後,雲×把身體探進隻有400mm寬的減速機與支柱間,墊連軸節罩子。此時,運順機尾大板跳出,刮掉機尾刮板輸送機右側一塊400mm×50mm簷板。隨後又將機頭刮走600mm。傾斜的機頭撞倒缺口前排3棵支柱,並將在該處的雲×頭部擠在第2棵支柱上。運順刮板輸送機司機發現刮板輸送機卡勁,便停氣。雲×被救出升井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管理不嚴格,四點班在移完刮板輸送機後,機頭與機尾搭接不符合質量標準。
2、死者安全意識不強,在未停氣的情況下到狹窄處進行處理,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跟班幹部不負責任,接班後不對整個采場情況進行檢查,對隱患沒進行認真處理。
防範措施:
1、電鉗工檢查處理機械、電氣故障時,必須停電作業,並且要掛停電牌,有人監護。
2、看輸送機司機要在距機頭1米側方向的地點操作壓扣,注意觀察工作地點的幫、頂、支護情況,確保安全。
3、輸送機頭、機尾必須固定牢固。
4、跟班領導必須進行班前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必須妥善處理。
5、要加強職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
14、小青礦“1987.11.17”刮板輸送機事故
1987年11月17日上午10時,出碴機翻鬥車在當班班長黃××指揮下退入出碴間,準備裝碴外運。這時出碴機司機李××見出碴車退入出碴間,就由出碴間經樓梯上至二樓,啟動了傾斜出碴機,又由樓梯下來經出碴間,鑽過水平出碴機,準備啟動水平出碴機。因水平出碴機的啟動開關在傾斜出碴機尾後邊,在跨越運行的傾斜出碴機尾時,不慎滑入溜槽中,被運行的刮板輸送機鏈子拉倒;當班班長黃××及技術員徐××同時聽到喊聲後及時趕到現場,此時李××已經從機尾卷入刮板輸送機下鏈,拉至距機尾輪三點五米處,開關保護裝置動作,設備停止運行,發現後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管理混亂,基礎工作薄弱。事故當班班長黃××是休假後第一天上班,未與臨時代理班長做情況交接,而本人上崗後既不開班前會,也沒上崗檢查各工種崗位情況,隻是參與了上煤工作,致使司爐工李××一人擔任兩部刮板輸送機的司機工作(刮板輸送機不是連動控製)的不正常現象未能予以妥善安排,隊幹部更換互相沒有做細致交接,新隊長上任後也沒有積極了解崗位人員情況,直到事故發生後,新任隊長也不掌握崗位人員是否配齊,工種是否對號,對各班不堅持班前會,交接班不做記錄以及班長不做各崗位巡視檢查的混亂現象未能積極糾正。
2、防範措施不落實,執行規章製度不嚴格。該處兩部出碴機是由鐵法市機電安裝公司安裝的,8月6日在驗收時,礦分管領導曾安排該隊負責,對傾斜出碴機尾上槽進行加封,水平出碴機的控製開關移至水平出碴機南側,但直到事故發生時,該隊對上述兩項措施並未落實解決,隻是一側設柵欄,另側寫上禁止通行的警句來代替原措施,給跨越刮板輸送機造成事故留下隱患。事故調查證明,該處不止一次出現跨越刮板輸送機的現象,隊和班沒有采取堅決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3、死者李××沒有出碴刮板輸送機司機證,雖受過有關該崗位的規程教育,然而本人卻違章跨越,導致事故發生。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嚴格管理,轉變領導工作作風,認真落實各項規章製度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及時處理和解決發現的問題。
2、完善安全防範措施,將設備的旋轉外露部位全部安上防護罩,用鐵板將傾斜出碴機尾封起來,同時把水平出碴機開關移到合理位置。凡運轉設備上方檢修部位全部設檢修平台和阻欄,設備運行的聯係,要設聲光信號。
3、合理配齊人員,各崗位工必須經過培訓,做到持證上崗,按規程操作,按標準作業,做好自我防範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15、小青礦“1987.4.19”運輸事故
1987年4月19日,四點班,開拓區十隊的掘進工人楊×,到W1石門口處等候要空車。14時左右,開拓區607隊四點班負責要車的工人劉××也來到這裏。在14點5分時,楊×和劉××看到613隊負責要空車的工人李××和張××從613隊工作麵往外拉重車,把重車放到-447大巷橫川口處。李××到配巷充電室外將停放的電機車開了出來,頂著35個空車皮往裏去。這時楊×和劉××上前與李××和張××商量要幾個空車,李××和張××說:我們先把頂進去,回來再給你拉出來幾個。這時楊×和劉××怕把車頂進去後不給,劉××蹬在機車前進方向的左側,楊×蹬在右側,張××去空車前方看道叉。當車頂到613隊用車的地點時,劉××去機車頭前5個車處摘鉤(機車停的這個位置距風門有4.5米),摘完鉤後,劉××喊了一聲“好了”!李××就往外開車,這時楊×在機車前麵站著蹬車,劉××一看車開動了就喊“快停車”!這時張××正從車尾過來也喊“停車”!李××聽到喊聲後立即刹閘,但車頭把楊×頂在風門上框了(風門全高一米六一,機車全高一米五五)。李××看見把楊×夾住馬上往回倒車。楊×從風門框與機車之間掉下來。李××和劉××立即把楊×抬到了幫上,給楊×做人工呼吸,接著,李××就背起楊×升井到了保健站,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違章作業、無證開車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李××是開拓區613隊的工人,不是電車司機,而李××為完成要車任務,卻擅自開動了電機車。楊×、劉××也是為了完成要車任務而隨意蹬車,這是嚴重違反保安規程的違章作業行為。
2、管理混亂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開拓工作麵應在指定地點使用車皮,區隊為了正常生產,自行決定設專人要車皮。這種做法勢必造成要車人員為完成要車任務而不擇手段,甚至連班前會都可以不參加,要車人員不能受到遵章守紀的教育,頭腦裏放鬆了安全生產的觀念。
3、勞動紀律渙散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重要方麵。開拓區電車司機、充電工擅自脫崗,使電機車和充電峒室無人看管,給違章操作者提供了方便條件。
防範措施:
1、加強運輸管理,強化運輸管理指揮係統,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
2、加強勞動紀律的整頓,嚴禁扒蹬各種運行的車輛、膠帶輸送機等。
3、加強對職工的事故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杜絕無證上崗、無證操作的現象發生。
4、加大對“三違行為的處罰力度,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16、大隆礦“1987.6.22”運輸事故
1987年6月22日白班,生產準備隊技術員安排本班班長穀××帶11人到東一1#石門雙排道上倒車,打通一條線路。當時雙排道主、副軌道上各10台重車,車內裝有膠帶輸送機頭、前梁等。開始用人力推車,後來因重車推不動,班長穀××叫司機李××用絞車拉,穀××掛上鉤頭,並發出開車信號。主道上重車前行一米多時,車上膠帶輸送機頭刮在副道車前梁上,前梁車隨之向前滑行。前梁車前4米處有一掉道平板車,工人韓××與另一同伴正在處理掉道車,當前梁車向前滑行時,韓××發現後立即躲車。在躲車後退中被枕木絆倒在軌道中間,兩車碰頭將韓××頭骨擠碎,當即死亡。時間是11時02分。
事故原因:
1、1#石門設置的JD-40調度絞車是不允許用它進行平巷拉車的,班長穀××擅自決定用絞車反向拉車,在現場的技術員未加製止,由於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發生。
2、大件車沒有捆綁,在東翼1#石門運輸過程中由於顛波振動,發生偏斜,班長穀××及技術員沒有組織檢查處理,致使調車過程中刮車,造成事故發生。
3、現場人員較多,管理混亂,在副道安排有處理掉道車的人員,又在主道拉車,兩車相刮後造成事故的發生。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培訓,增強幹部、職工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
2、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發揮安全監督檢查的作用,對安全隱患,要立即落實責任,馬上整改。
3、組織幹部、職工重新學習《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人力推車及軌道運輸的各項規定,製定出嚴格的施工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4、全麵檢查井下運輸工具、設備及安全設施,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7、大明一礦“1987.7.19”刮板輸送機事故
1987年7月19日夜班,大明一礦開拓區105隊在東二北二1064運順掘進作業。5時20分,放炮員正在裝第三遍炮,該組的攉貨人員溫×與另兩名同誌到44型刮板輸送機道(運順)待避,但三人違反勞動紀律,嚴重違章,均靠在煤幫上睡覺。5時30分,閑置在刮板輸送機道上的一塊7月17日白班縮機尾時拆下的44型刮板輸送機板,被工作麵拉出的塘材刮碰,掉在了刮板輸送機槽內,刮板輸送機板的一角被刮板帶動,刮板輸送機板斜著向煤幫移動,將正在睡覺(坐著)的張×的腿和胸支在煤幫和棚腿上,當被異常的響動聲驚醒了的另外兩名工人看到張×受傷時,立即發出停機信號,並與其他人員將張×救出,進行搶救,但因張×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本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在工作中違章睡覺且刮板輸送機司機失職,是造成刮板輸送機板支傷致死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隊領導平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力度不夠,是此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3、沒有搞好作業現場文明化,特別是7月17日白班縮機尾時拆下的44型刮板輸送機板沒有牢固擺放好,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18、曉明礦“1987.8.22”膠帶輸送機事故
1987年8月22日零點班,綜采預備隊在南四采區東二段四層綜采工作麵運順對膠帶輸送機係統進行完好處理,該班的工作任務:一是清掃1號、2號膠帶輸送機浮貨,整理安裝時剩餘的膠帶輸送機配件及雜物;二是檢查調整1號、2號膠帶輸送機,張×和翟×將1號膠帶輸送機處理完後,來到2號膠帶輸送機,當時2號膠帶輸送機正在進行試運轉,掃貨的人也在掃貨。當張、翟二人走到2號膠帶輸送機尾時發現尾部跑偏,尾滾上有粘貨,翟×想清掃粘貨就去工作麵找鐵鍬,而張×試運完轉載機後,就到轉載機中部取回一個自製的長約800mm的由鐵管製成的“死搬手”,回到2號膠帶輸送機尾,膠帶輸送機正好停運,張×在右側乘膠帶輸送機停運之機想清理尾滾上的粘貨,這時站在左側的同班工人唐×看後說:“你那邊窄,把搬手遞給我,我在這邊處理吧!”站在後邊的王×接著說:“別幹了,小心膠帶輸送機開氣”。王×的話音剛落,膠帶輸送機就運轉起來,張×隨即被卷入膠帶輸送機尾輪內。雖然立即打停機信號,膠帶輸送機停運,但膠帶輸送機已運行10米,張×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工人在2號膠帶輸送機尾用搬手處理尾滾粘貨之前,沒有與司機取得聯係,而是借別人停機時處理問題,違章作業,存在僥幸心理。
2、膠帶輸送機司機開機前沒有事先發出開機信號,憑經驗工作。
3、班長、安檢員對工人違章作業製止不力。
防範措施:
1、在處理膠帶輸送機故障前 ,必須與司機取得聯係,停機後方可進行處理。
2、膠帶輸送機司機嚴格按本崗位操作規程操作,每次啟動前必須發出信號,然後點動兩次,再正式運行。
3、對違章作業行為要堅決給予製止,做到“三不傷害”
19、小青礦“1988.12.6”運輸事故
1988年12月6日14時50分,綜采檢修車間由庫房向副井口運3組250型液壓支架,由電機車牽引。當時趙×和紀××跟車,第一輛液壓支架車(即翻倒的重車)與電機車用約1.5米的繩扣聯結,另兩車用約1米長的繩扣聯結。當液壓支架車運至距副井井口外門11米處時,第一輛液壓支架車在運行當中突然翻倒。翻車的右側前車輪下有直徑12.5的鋼絲繩,車的左側後車輪下有鐵道接頭,當時趙×正站在裏彎道,耙鬥機過渡槽上靠磚牆的一麵,距離車道3.5米遠,過渡槽長2.2米、寬1.05米。液壓支架翻倒後砸在耙鬥機過渡槽的邊,把趙×彈起約2米高左右,從運架子車的左側摔到右側的另一鐵道上(距他站的位置4.5米,臉部朝下在道心上,胸部在鐵道上,腿朝井口方向),頭部摔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架子車運行在彎道處,由於第一架前有電機車用鋼絲繩連接,後麵有兩個架用鋼絲繩連接,這樣車受一個向裏的拉力造成翻倒。
2、車的外道有一個繩扣,橫在車輪下。
3、趙×不應該在彎道裏麵靠近架子車。
防範措施:
1、在運架子車及大件車時,首先必須查看好車道和車道兩側的環境,確認無影響後方可運輸。
2、在架子車運行途中要設好警戒人,危險範圍內不準站人。
3、在跟車的過程中,不能站在架子車及大件車的兩側,必須跟在車後,躲開翻車的危險範圍。
4、拉架子車與大件車在通過彎道時隻能拉一車。
20、曉明礦“1988.2.8”跑車事故
1988年2月8日17時25分,掘進二隊絞車司機郭×和把勾工王×二人在北一采區東翼上盤膠帶輸送機道車場準備下放空車,把勾工王×從邊道推過來一台自製大車,絞車司機郭×一手拿鴨嘴形連接環,一手拿鋼絲繩“鉤頭”掛在車上鎖好,然後回到司機崗位上準備開車。郭×到崗位上後,告訴王×檢查一下再放車,但因兩人相距15米,王×沒有聽到郭×的話,也沒有檢查掛車情況,便打三個點與下把勾聯係放車,下把勾工回點後,王×就將擋車器打開,當將車推過拱彎道後,鋼絲繩隨車走一段便脫韁向下衝去,這時郭×發現跑車,立即打事故點,此時在下把勾處的瓦檢員金×聽到事故點後便順著軌道向下跑去,當其跑到18米拐彎處回頭望時,恰好車也到達此處,撞在車場拐彎處的鐵棚腿上,將金×撞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由於把勾工工作失職造成的責任事故。
1、絞車司機在掛車時馬馬虎虎,誤將鋼絲繩打卷形成的繩套當做鋼絲繩勾頭,而把勾工在放車前又沒有認真檢查,並提前打開擋車器,一係列操作均屬違章。
2、事故單位領導不注重鋼絲繩勾頭的製作要求,鋼絲繩勾頭未加雞心環,給這起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
防範措施:
1、教育職工各負其職,各盡其責,嚴格執行各工種操作規程。
2、製作鋼絲繩勾頭時必須有雞心環。
3、加強對職工的自主保安教育,特別是避災方式方法的培訓。
21、曉南礦“1988.8.8”提升事故
曉南礦綜采副隊采煤工冉×,1988年8月8日16時55分工作結束,準備升井上罐時,罐門已經關閉,信號工李×已向井上發出了開車信號,井上信號工黃×接到井下信號後,立即打點向絞車房發出開車信號―――開車信號是三個短點―――當打響第二個短點時,又聽到井下發出一個長點停車信號,黃×遂將第三個短點打成長點,自認為是向絞車房發出的停車信號了。其實,絞車司機聽到的是三個點,並未辨別長短,在數碼顯示盤上也是出現了三個點,就開始了提升操作。當時井下信號工李×聽到傳來長點,也認為是停車點,便二次打開安全門放冉×入罐,此時罐籠開始上提,看罐工見狀,立即大喊“打停點”,李×立即發出緊急停罐信號,為時已遲,冉×已經在距平台5.92米高處的雨搭位置被擠傷。送局總院治療,因傷勢較重又產生了病變,52小時後死亡。
事故原因:
1、井下信號工沒有執行礦的規定,違章操作。礦規定罐籠安全門關閉後,不準二次開門入人。信號工李×二次開門放人就是違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井下把罐工張×,不堅持原則,罐籠二次開門放人不予製止,屬個人失職,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
3、井上信號工發出停車信號,不應與開車信號混在一起,給他人造成錯覺,屬操作失誤,是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把這起事故當做典型案例,組織大家討論,給工人上一次深刻地安全教育課,從而達到“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之目的。
2、重申“三大規程”的嚴肅性,重新貫徹落實副井提升的製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監督,互相配合,有章必循,違章必究。
22、曉南礦“1988.9.7”跑車事故
1988年9月7日1時55分,曉南礦公司小井采煤隊跑車撞死劉×。
安全生產是國之幸福,礦之幸福,家之幸福;深知違章作業是安全生產大敵,深惡痛絕,貽害無窮。然而竟有少數人,隻顧貪圖暫時便宜置規章製度於不顧,結果發生了事故,將退休後又重返礦山的老工人劉×撞死。
曉南礦公司小井采煤隊,是以回收大井無法開采的煤柱為主,有許多退休老工人,為發揮自身沿存的餘熱,又重返礦山。這天在給東一711運順修棚運料的工人,先由七層軌道一次用小絞車拉兩車原木運到溜煤眼附近停下,該處坡度較小,隻用木楔打了掩,阻止下滑,然後又去軌道拉來兩車圓木到溜煤眼處停下,由王×負責摘下鉤頭,欲使四個車一齊改用另一台小絞車下放。不料後到的兩台車撞動先前的兩台車,開始向下滑動,且越滑越快,跑下385米後,將正在翻棚作業的劉×撞倒,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此次跑車的原因是:
1、下料工王×為貪圖便宜,違章作業所致。小絞車一次隻允許拉兩個車,王×卻一次硬要拉四個車,置規定於不顧,隻想著幹完活早走,不料後車撞了前車,發生了事故。
2、下料人員是初次到該處工作,環境不熟而且這些下料工人又是中午班連續夜班作業,精神產生疲勞,體力不佳,不能說與事故無關。
凡在有坡度的地點作業,其上方應該設置擋車裝置,以防萬一。但是這項工作無人過問,作業人員也缺少應有的自主保安意識,作業環境安全設施不全也不處理。
事故的發生,無論給國家和家庭都帶來很大損失,給安全生產帶來壓力。我們一定要吸取教訓,製定防範措施,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1、首先對工人進行教育,必須做到生產不“三違”,把“三違”看成是過街老鼠。嚴肅各種規章製度,一絲不苟地貫徹落實。從思想深處來解決問題,提醒每個工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必須遵守紀律。
2、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在有坡度的巷道中作業,上方必須設有可靠的擋車裝置。
23、曉南礦“1989.11.27”跑車事故
跑車屬列級事故,一旦撞人非亡即傷,聽來悚然。但是就有少數工人,偏偏違章拉車,造成了跑車事故,使他人受撞死亡,該是多麼可氣、可恨。
1989年11月27日22時30分,開拓區503隊組長侯×,帶領三名工人為東一721運順下料,由於違章拉車,造成跑車事故,撞死看膠帶輸送機的農民協議工於×。當班運料時,先用小絞車拉兩台車到了721邊切斜膠帶輸送機道上方的擋車器位置,緊接著三個人推來兩台車,欲使四台車一次用絞車下放。在推車過程中,不留心撞動了前邊的兩台車,便沿斜膠帶輸送機道肆無忌憚地咆哮而下,跑了120米停住,撞死了於×。當時於×頭、胸、腹多處嚴重受傷,胳膊骨折,慘不忍睹。
於×是無辜的,他的死是別人給造成的,在事實麵前已無法挽回,可是我們必需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追查原因,以戒後人。經03manbetx 有以下幾點主要原因:
1、下料組長侯×,帶頭違章作業。該處小絞車一次隻允許拉兩台車,侯×為了貪圖省事,一次硬要拉四台車。
2、該邊切膠帶輸送機道上、下方都設好了擋車器,但是上方擋車器呈虛掩狀態,關閉不嚴,起不到擋車作用,下方擋車器根本就是大開也無人過問,使跑下去的車暢通無阻。
3、於×缺乏自主保安意識。當時膠帶輸送機已經停止運轉,於×就坐在軌道中心休息,放鬆了警惕,慘遭此禍。
那麼,我們今後的防範措施是什麼呢?
1、一定嚴格按規定拉車,絕對禁止任意多拉車和使用非標準插銷掛車。
2、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所有安全設施的維護,使用都要落實到人,加強現場管理,認真檢查設施的完好狀態和使用情況,尤其是擋車器,不按規定使用就不準拉車。
3、加強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自主保安意識教育,牢牢繃緊“安全”這根弦。
24、小青礦“1989.5.8”跑車事故
1989年5月8日白班14時20分,613隊班長譚××帶領蔡××、李×、楊××、劉××、楊×、李××到N2405材料上山放空車。班長安排李××開絞車,李××說他不開,就安排李×開絞車(無絞車司機證)。當時上平盤有3個卸完背板的空車和一個裝有背板的重車。三個空車在前麵排在一起,重車距空車有3米多遠,距小絞車2米遠,排在後麵的一個空車掉道了。譚××、楊××、楊××、蔡××4人將空車抬上軌道後,由楊××把絞車鉤頭掛在抬上軌道的空車上,然後開始往下推車。推第一個車的是蔡××,推第二個車的是楊××、楊×,推第三個車的劉××和李××。當空車推到下變坡點處,楊××就蹬在最後一節礦車鉤頭上。李××喊:“你快下來”。劉××喊:“你不要蹬車”。這時空車已放下幾米遠了,幾個人邊喊邊隨著車在巷道側往下走,剛走到擋車杠處,上平盤裝背板的重車突然從下行的幾人身邊擦身而過,跑到距下山下底彎道5米處,與正下放的三台空車撞在了一起,將蹬車的楊××撞傷,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楊××違章蹬車,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擋車杠、阻車器沒有做到及時關閉。
3、違反上平盤距阻車器附近不準停放車輛的規定,重車沒人固定,掛鉤頭時絞車繩無意中兜在車輪上,當空車放到斜坡時,絞車繩由於受力拉緊,帶動重車車輪前行,當行至變坡點處,造成了跑車事故。
4、班長、把鉤工沒有認真檢查掛鉤頭時絞車繩是否鬆的過多或兜在什麼地方,檢查不細,也是事故的原因。
5、工人李×無證開絞車,對絞車繩、鉤頭沒有認真察看,隻是兩眼死死的盯著絞車滾筒,沒有發現絞車繩拉動重車下滑,做到及時停車,也是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認真執行斜巷拉放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並設好警戒人,從嚴查處抓蹬礦車人員。
2、嚴格執行拉放車“五聯鎖”規定,做好一鉤一檢查,一鉤一簽字。
3、擋車欄、阻車器做到及時關閉,做好風動阻車器、擋車欄的推廣、安裝和正確使用工作,確保防跑車設施閉鎖裝置完好、靈敏、可靠。
4、認真執行上平盤阻車器附近不準車輛滯留等規定。
5、對安排無證人員和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的要嚴加懲處,杜絕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發生。
25、大興礦“1990.11.7”跑車事故
1990年11月7日四點班,原一處107隊一班(共七人)接班後,到南一軌道上山修道。17時10分,當裝滿貨的9個重車從上車場往下放時,在下坡5m 處斷繩跑車。正在距車場163m處的修道工孫××發現跑車,剛躲閃出7—8m,被跑下的第一台礦車撞倒,將其頭部、腿部撞成重傷。17時40分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絞車司機開車前,在滾筒鋼絲繩鬆兩圈的情況下,沒有采取處理措施。
2、信號工聽到絞車司機故障信號後,沒有製止推車工繼續推車,也沒有和絞車司機聯係,說明原因。
3、推車工聽到推車打點信號後沒有及時推車,造成平巷(車場)存繩過長。
防範措施:
1、由於運輸力量不足,而把原107礦建隊臨時改為上山運輸不到一個月,對運輸管理施工、操作不夠熟練。
2、工人操作技術水平低,應加強對職工的操作技術培訓。
3、由於礦、處兩個單位剛合並,機關、隊兩級管理工作跟不上施工需要,放鬆了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4、以此事故為素材,對全礦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再教育,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製度及安全崗位責任製。
26、小康礦“1990.12.3”刮板輸送機事故
1990年10月3日4時左右,看號工孫××看見輸送機拉過一個鋼絲繩扣,他沒有停機將繩扣揀出,接著又過來一個木拌,他在運轉著的刮板輸送機上急行幾步,欲將木拌到卸貨口前揀下來,這時不慎右腳被 大板夾住而被拉倒,將大腿拉斷,後送醫院治療無效於10月13日死亡。
事故原因:
1、司機孫××嚴重違章作業,不停機揀木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安全意識差,存僥幸心理是事故的又一原因。
今後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及操作技能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2、嚴格執行規章製度,在輸送機上作業必須停機進行。
27、小青礦“1990.4.16”跑車事故
1990年4月16日7時40分,綜采二隊隊長高××專門為公司臨時借用過來,負責給綜二下料的6名工人開班前會,會上高××強調往上山提料時一定一次拉一個車,必須把車掛好;上午所有人員在地麵坑木場裝料。午後16時左右入井到N1-425膠帶輸送機中巷入風上山向上提料,共計9車圓木。班長桂××分工,山上三個人,山下三個人,李××在山下負責掛車。18時55分,提到第6個車時,由於李××沒有把掛車的U型卡環的銷子擰上螺扣,隻插入便發出提車信號,當車提至距下山起坡點31米處時,U型卡環的銷子突然脫落,造成跑車事故。車跑至下車場撞在李××的頭部,造成前額骨骨折,顱骨骨折,頸椎骨骨折,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掛車用的U型卡子的插鎖沒有帶上扣就拉車,在斜巷運行中,連接的鋼絲繩從卡環中脫落造成跑車事故。
2、車上行越過擋車門,沒有及時關好擋車門,跑車後擋車門不起作用。
3、把鉤工在車上提時沒有進躲避峒內。
4、幹部對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夠,職工的安全思想淡薄。
防範措施:
1、加強各崗位工人操作規程的培訓,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作業。
2、加強對斜巷阻車器、擋車欄的管理和使用,使擋車門處於常閉狀態,充分發揮作用。
3、嚴格遵守拉放車“五人連鎖”製度,每道工序都要做到認真檢查,尤其做到“一鉤一檢查一簽字”。拉放車時,人員必須躲到安全地點,任何人嚴禁在紅燈區滯留。
28、曉明礦“1991.12.19”膠帶輸送機事故
1991年12月中旬,多種經營公司為解決一批廢舊鋼鐵,礦同意公司組織人力到井上下回收廢鋼鐵,礦在同意公司組織回收前,多次強調一定要注意安全。12月19日四點班,公司工人趙×隨同公司回收人員到南三采區西翼四層采煤工作麵運順回收廢鋼鐵,在趙×從膠帶輸送機儲帶倉一側回收廢膠帶輸送機架時,不慎絞入儲帶倉拉緊尾滾,事故發生後,礦組織人力積極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作業環境不熟悉,並且在膠帶輸送機運行的情況下,沒有與膠帶輸送機司機聯係,在膠帶輸送機停轉時再進行回收作業。
2、安全意識薄弱,自主保安差。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特別是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2、進行類似工作,事先與礦有關單位聯係,製定安全措施後再進行作業。
3、回收工作每組必須兩人以上,在膠帶輸送機窄幫側作業必須停止膠帶輸送機運轉,並閉鎖。
29、曉明礦“1991.3.14”刮板輸送機事故
1991年3月14日11時40分,選煤廠805#刮板輸送機尾粘有粘貨,當時,本崗位運轉工李×和807#篩子運轉工、804#膠帶輸送機運轉工、827#篩子運轉工、825#鬥子運轉工四人處理805#刮板輸送機尾上的粘貨。
工作結束後,又發現有的地方不幹淨,804#膠帶輸送機運轉工主動清掃,清理幹淨後,805#刮板輸送機運轉工李×站在刮板輸送機溜槽沿上,讓807#篩子運轉工把805#刮板輸送機開一下,當807#篩子運轉工向操作盤方向行走時看到李×兩腳站在刮板輸送機溜槽沿上,手扶804#膠帶輸送機虎嘴,撬棍插在刮板輸送機裏,當其走到操作盤,背對李×喊一聲“開氣了”,李×回答“開氣”,807#篩子運轉工就合上刀閘開關,按啟動按鈕,就聽到喀嚓一聲,隨即停止刮板輸送機運轉,轉身發現李×被絞在刮板輸送機尾輪下,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805#刮板輸送機運轉工自己不去開刮板輸送機,叫別人替開;而807#篩子運轉工代替805#刮板輸送機運轉工去開刮板輸送機,二人均屬於違章作業。
2、805#刮板輸送機運轉工在開刮板輸送機時,站在刮板輸送機溜槽沿上,手持插在刮板輸送機裏的撬棍上,違反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防範措施:
1、各崗位司機要嚴格遵守本崗位操作規程,不得代替他人開動機器。
2、在處理刮板輸送機故障等情況時,必須停電閉鎖,刮板輸送機溜槽沿或頭尾上有人時,嚴禁開動。
3、安裝刮板輸送機壓鏈器,防止溜槽掛貨,並設置圍欄等防護設施。
30、曉南礦“1991.3.6”運輸事故
任何事故發生,不外乎違章作業,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健全,環境因素等原因。
曉南礦綜采三隊王×處在位置不對,沒有周密考慮環境因素而造成事故。
王×,男,26歲1983年入礦任綜采三隊檢修班包機長。
1991年3月6日12時15分,王×與幾位工人一起,使用JD-11.4KW絞車牽引,拆除支架車輛,該車場向裏方向有3°~5°的下坡,調出的車輛必須先掩住,絞車鬆繩才能摘下鉤頭。這次調出是掩護梁車,當車拉到位後,王×在車後用了一根1.3米長的木棒斜方向支在掩護梁後端左側,自己站在車後部左側距車0.8米處。當絞車鬆繩就向後移動,木棒將車體支起脫軌,支架的後端頂上王×左胸,將其擠在左側的棚腿上,右胸出現100mm長的傷口,經搶救無效死亡。
王×是青年工人中強者,工作任勞任怨,重活累活總是幹在前麵。但畢竟年輕缺少經驗,對事故考慮比較簡單,顧此失彼。父母養育成人,受了黨和國家的培養,正處年輕有為的黃金年華,出了事故,惜哉!悲哉!痛哉!
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點:
1、用支車方法給車打掩,並非安全之策,可能是個“發明”。一般情況,有較大坡度巷道停車,下部須設擋車裝置,或打上斜頂子,用繩扣鎖住車輛,以保車輛不能自由下滑。王×用木棒支車,木棒徑細,強度不夠不說,而且支在車的一側,當絞車鬆繩時,車必然歪斜,車向一方脫軌,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本人站的位置不當,僅距車0.8米又與木棒支車方向一致,根本沒考慮萬一會發生意外。這次在車向下移動脫軌後,安全距離不夠,怎麼會不受擠?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作業規程編製不夠詳細,偏重一般性問題,忽略了特殊性和針對性問題,沒有把調運車過程中易發問題和應注意的事項編入作業規程中,這是事故的又一原因。
礦井生產,工種複雜、地點各異,環境多變,而且晝夜不息連續生產,安全是天字號大事,加大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力度,樹立牢固地安全第一思想,是煤礦的安全基礎工作,使得工人不“三違”,做好自主保安,照章辦事,就不會發生事故。這起事故,假如能做到上述要求,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此外,還要做到以下兩點:
1、今後各種作業規程和各項安全措施,必須做到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僅紙上談兵起不到應有的作用。要嚴格把住審批關口,不合格不予簽字。安監部門要加強現場檢查力度,有效控製“三違”和事故發生。
2、帶有坡度的軌道派專人檢查,研究防止車輛下滑的措施――設置擋(阻)車器或其它擋車設施,杜絕我行我素,亂幹蠻幹的不正當操作。
31、大興礦“1991.6.21”運輸事故
1991年6月21日下午,運輸區機電隊副班長郭××同意鉗工趙××無證開八噸蓄電池電瓶車到隊部拉6根∮36*1.1m長底角螺絲,送往大庫裝車下井。在單機返回距軌道終端還有11.5m時,機廠鉗工張××強行蹬在機車前進方向碰頭上。當時開車人趙××讓張××下去,張××不下去。這時車距軌道有3度下坡,而趙××開車又不熟練,沒及時刹死閘,結果造成機車與龍門架相撞,將張××頭部擠住,造成腦顱骨粉碎性骨折,15時07分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機廠鉗工張××離崗,違章蹬車是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副班長郭××違章指揮,同意無證人開車,是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鉗工趙××違章作業,無證開車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並嚴格認真地貫徹執行。
2、整頓勞動紀律,杜絕任意脫離工作崗位現象的發生,不斷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
3、對電機車使用嚴加管理,建立電機車充電,使用管理製度,杜絕無證開車。
4、各級領導幹部要杜絕違章指揮,要與違章作業的行為和現象做鬥爭。
5、要加強安全監察工作,杜絕蹬車現象發生。
6、以此事故為教訓,對全礦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再教育,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製度及安全崗位責任製。
32、曉南礦“1991.9.18”跑車事故
當前斜巷運輸使用的絞車,多為行星輪傳動的調度絞車,僅有常用閘,而沒有保險閘,稍有疏忽,就容易造成事故。曉南礦開拓區501隊工人徐×就是斜巷跑車的受害者。
事故發生在1991年9月18日18時50分,西三回風大巷使用JD―25KW調度絞車“倒牽牛”運輸,在絞車運行中,突然停電,經電工處理後,再次啟動,電機隻發出“嗡嗡”的響聲,卻不轉動,操作按鈕已經失靈,隻好使用了開關手柄停電。由於弧光短路原因造成高壓配電室頂電。為了使故障盡快得到處理。帶班班長薑×派絞車司機王×用電瓶車送電工吳×到高壓配電室送電,此時絞車硐室內隻有電工組長孟×一人守候。約7~8分鍾懸吊的岩石重車,突然帶繩跑下,礦車脫軌後又衝出九米翻車,將正在處理兩幫錨杆的徐×撞傷頭部死亡。
事故發生出乎意料,年僅24歲的徐×就再也不能為礦山做貢獻,溫馨美滿地家庭亦不複存在,天倫之樂不在重現,留下的隻是無法挽回的哀痛。
所謂意外事故,就是由於我們對問題考慮不周,安全思想意識還不到位,讓事故鑽了空子,並非無法抗拒和無法預防,還是應該從主觀上查找原因,吸取教訓。
1、501隊帶班班長薑×安排絞車司機開電瓶車送人,屬違章指揮,絞車司機屬脫崗行為,絞車司機離崗前也沒認真檢查絞車的閘緊狀態,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電工組長孟×獨自守候在絞車的附近,精神不振,當跑車的時候,沒做出任何反應,更談不上製止跑車的相應緊急措施,是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3、絞車運行中突然發生停電,礦車懸吊,沒有采取防止跑車的臨時保護,缺乏周密考慮。
4、徐×等人缺乏自主保安意識,明知上方有懸吊礦車,就不應該在下方作業,當超速的礦車跑下時,躲閃不及受撞。
這起事故礦極其重視,成立了調查組,現場做了模擬試驗,認為事故發生極為偶然,真是意料之外,但有幾項工作沒有到位,否則是可以避免的。經過討論,製定了以下防範措施:
1、首先要進一步對工人進行自主保安意識教育,和“三大規程”教育,做好安全技術培訓,使作業人員都能做到水不到先疊壩,杜絕違章指揮。
2、對絞車司機做以下要求:
(1)必須做到持證上崗,上崗前要認真檢查絞車安全裝置是否處於良好,按鈕、閘把等是否靈敏,嚴禁司機脫離崗位。
(2)司機要專人專機,任何人不許讓司機做無關的工作(在絞車工作時間)。
3、裝吊車嚴禁下方有人作業。絞車道設置紅綠燈信號,紅燈行車綠燈行人。懸吊礦車時,要設置防止跑車的二次保護。
33、大興礦“1992.1.16”運輸事故
1992年1月16日17時15分,綜二隊在南五404工作麵安裝綜采掩護支架時,有兩人在往第58號支架上上前梁和護幫機構,此時孫××在第57號和58號架之間,站在刮板輸送機上接管,就在這時刮板輸送機起動,將58號架的前梁和護幫機構拉過來,將孫××擠到57號和58號架的前梁和護幫板之間,當即將孫××的頭部、胸和右腿擠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鉗工孫××站在刮板輸送機上,而且在前麵有人往58號架上上前梁和護幫機構,他本人站在第57號和58號架中間進行作業,從思想上就沒有考慮到刮板輸送機能否開動,58號架的頂梁能否拉過來把自己擠上。主要是本人安全思想不牢,沒有做好自主保安,違章作業,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輸送機司機石××判斷開輸送機信號失誤。石××在操作台距信號燈22m,而膠帶輸送機信號煤與工作麵刮板輸送機信號燈在一起隻相距2m遠,當時膠帶輸送機信號燈亮,發現啟動信號,石××誤認為工作麵刮板輸送機信號燈亮,開動了輸送機。石××誤操作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組長畢××布置工作不細,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當班電工謝××、馬××沒能及時處理好輸送機信號,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安裝支架時,必須有一名組長或隊幹部在場,親自在現場指揮生產。
2、信號燈必須設置在操作台前,保證信號靈敏可靠完好。
3、對全礦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思想和自主保安的再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4、嚴格按三大規程作業,加強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工人的業務技術水平。
5、加強安全監察工作,要與違章作業的行為和現象做鬥爭。
34、大興礦“1992.11.4”運輸事故
1992年11月4日,南一402工作麵安裝,綜采二隊負責運送ZZ400-15/30架子,在18時30分運送第五十四組架至回順邊切往裏54米處,架子車後頭掉道。在處理掉道過程中,用起重機將架子車後頭吊起,三名工人用木杆往上撥,架子車翻倒,當場壓住田××、王××兩人,盡管及時搶救,終因架子太重,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在起重機吊架子時,勾的位置不當,勾在平車銷子孔上,當車吊起後,車輪處高於軌道20mm時,架子車偏軌30mm,這時工長指揮三名工人用要杆撥,架子車至鐵軌中心準備放下上道,由於起吊勾勾在平車銷孔上,架子車較高。車吊起後,後輪處於懸空狀態,當工人用力一撥,平車移動,造成架子重心偏移,架子車即往撥架子人的方向傾倒,造成二人死亡。
2、處理掉道時,采取保護措施不當。盡管怕車傾倒,用繩扣子將起重機勾子鏈與架子捆在一起,但連接不緊。架子車傾倒,連接繩扣子沒有連接作用,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3、本起事故是因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所造成。運送架子規定,嚴格禁止在架子兩側行走、站立。當車掉道後在架子車一側撥車,是違反運送規定的。
防範措施:
1、今後凡是上架子車的都用24kg鐵道,並要經常加強維修,缺道木應及時補上,夾板螺絲要齊全上緊,減少掉道。
2、在處理掉道時必須有隊領導親自在場,吊的位置必須適當,人員必須閃開。
3、在大巷、軌道上運架子,車速必須放慢,防止掉道。為了重點解決中途運輸問題,成立專業安裝隊伍,配齊起重人員。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整體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
5、以此事故教訓為教材,對全礦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
35、小康礦“1992.2.22”運輸事故
1992年2月22日白班,維修四隊馬××小班在南藝軌道下山打道床及打地錨。10時20分,馬××正手持風鑽站在軌道枕木上打地錨眼時,被上邊下來的重車掛住的高壓水管裹入車下而喪生。
事故原因:
1、《煤礦安全規程》明文規定,傾斜巷道修理時必須停車。
2、運輸區-399車場信號工,明知絞車道內有人作業,在沒有確認巷道內作業人員是否撤到安全地點的情況下,發出信號放車,是造成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無論是平巷還是斜巷,維修巷道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堅決杜絕“三違”。
36、大明一礦“1992.2.6”運輸事故
1992年2月6日9時20分,大明一礦614采煤隊工人任×在工作麵距機頭42米處掐鏈子時,沒按隊長、工長班前布置的掐鏈時上下幫打好戧柱,然後用毛鏈將鏈子固定好的措施辦,而隻是就近使用單股10號鐵線將鏈子固定在單體支柱上,由於工作麵坡度近30度,再加上鐵線一頭隻挽一扣,鏈子自重下滑,任×被鏈子帶動滾到機頭,在滾動過程中,頭部造成重傷,立即送往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五天後死亡。
事故原因:
1、任×不按安全措施施工,違章作業,是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安全意識差,工人盲目作業,不執行安全措施,幹部雖然對安全措施進行了布置,但對如此關鍵環節,沒有幹部在現場指揮,對違章作業現象不能及時製止,是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工作麵坡度大,近30度,開采經驗不足,也是此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37、大隆礦“1992.2.8”運輸事故
1992年2月8日白班運輸區一隊因副井出勤人員不足,隊安排李××去副井下出車側支援,放車打掩。李××原是主井翻煤罐籠打掩工。8時30分左右,李××由副井去主井翻煤罐籠喝水。8時45分,配車調度給主井打電話通知主井翻煤。當罐籠人員開始作業時,李××也由此返回副井。9時主井翻煤罐籠開始作業,當翻了幾罐後主井煤倉已滿,空車線也滿線,停止翻罐作業,9時40分運輸電工董××來主井查找電源,發現李××躺在空車線一鏈空車的第一節車底下,經醫護人員檢查李××顱骨、頸骨骨折,與其它症狀檢查表明該人已死亡。
事故原因:
1、李××死亡時,現場無其它人員,經礦及上級有關部門現場勘查03manbetx ,排除自殺和他殺的可能性,確定是礦車撞倒致死。
2、主井放車的作業方式為10-15台為一鏈,靠7‰坡度自滑,當時有一鏈礦車因冬季氣溫低,潤滑油潤滑不好,保持靜止狀態停在罐籠附近,李××從主井回副井途中經過這鏈車的終端,此時主井開始翻車,這鏈車在外力的作用下造成下滑,李××躲避不及被礦車撞倒,並壓在礦車底部推出12.5m,直至頸部位掩車輪。
3、李××違反規定擅自走進空車專用線道中間,該人精神不集中以致身後行駛的列車沒有聽見。經調查該人家庭狀況不好、負擔重,並有飲酒無度史。在事故現場檢查發現該人被擠吐出的食物中有酒氣味,說明李××班前曾飲過酒,導致精神恍惚,聽力下降、反映遲頓等因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第一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使之不“三違”。主井翻煤罐籠進出車側翻車作業時應設有警示標誌。
2、班前不許飲酒,井口檢身人員工作要認真負責,采取相應措施杜絕酒後入井現象發生。
3、各單位在組織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要安排安全注意事項,要了解關心職工及他們家庭狀況,為他們排憂解難,做好工作,解除思想包袱,使他們都能愉快工作。對思想精神狀態不好、負擔較重的人必要時禁止入井作業。
38、大興礦“1992.3.5”跑車事故
1992年3月5日9時,斜巷上把鉤工張××,來到南五20度軌道上山平盤車場,在綜四隊的配合下開始工作,當時勾頭車在上部平盤車場。工作開始後,先放了兩勾車,第三勾將下部車場的勾頭車往上拉,當勾頭車拉過貓抓阻車器時,立即打點停車,關閉擋車器,摘下勾頭放於車道外側。然後綜四隊將勾頭車推走,倒出5台裝有煤和雜木的礦車,逐個掛好鎖鏈,並掛好勾頭。這時把鉤工張××檢查了鎖鏈的連接情況,但沒有檢查勾頭20米內的鋼絲繩情況,更沒有檢查是否有存繩,便打開擋車器,來到打點位置,打慢點準備放車。由綜四隊12名調料人員推動5台礦車,前3台已駛過變坡點,在車迅速加速的瞬間,突然發生斷繩。礦車帶著8.7米繩頭跑到-516中間車場镟叉以下14.7米處全部掉道,並互相碰撞在一起,將正在軌道上檢查巷道的調度副主任黃××,卷在第一台與第二台車空中間,撞成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於3月6日1時死亡。
事故原因:
1、黃××沒有執行上、下山行車不行人的規定,通行時沒有跟把鉤工聯係,這是造成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
2、上山把鉤工張××不按操作程序進行檢查,存繩過多(至少有9.6米),致使礦車下放時產生巨大的衝擊力,這是一個主要的斷繩因素。
3、放車前,鋼絲繩沒有拉緊就打開擋車器,這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4、沒有認真執行軌道上山“行車不行人”和“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5、區隊領導安全意識淡薄,平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6、張××技術素質低,沒有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也沒有做到應知應會,按操作規程作業。
防範措施:
1、上部平盤車場子禁止存繩,放車前把勾工必須檢查好,如有存繩,必須將繩接緊後才允許放車。
2、放車前要檢查鋼絲繩是否完好,如果繩有異常現象,停止放車,向有關部門領導彙報,待檢查確定沒有問題後,才能放車。
3、在上部平盤放車時,必須將串車全部進入變坡點後,鋼絲繩拉緊,再打開擋車器,開始放車。
4、提高各級領導和全礦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加強全礦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加強安全監察工作,要與違章作業的行為和現象做鬥爭。
39、小康礦“1992.5.2”跑車事故
1992年5月2日19時,北翼絞車道發生了一起斷繩跑車事故,由於礦車顛簸嚴重,車內矸石飛出,正好打在正在絞車道上行走的掘三隊機電副隊長王××的頭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王××身為機電副隊長,明知該巷嚴禁行人,在斜巷正常運輸的情況下,在絞車道行走,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開車前未對鋼絲繩、絞車、驅動裝置等進行檢查,造成斷繩跑車,致使發生事故。
3、安全教育不夠,安全意識不強,違反行人不行車規定,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中行車時嚴禁行人的規定。
2、必須抓好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各級崗位者的安全意識。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斷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40、小康礦“1992.8.4”轉載機事故
1992年8月4日零點班綜采三隊巷修班工人在班長趙××帶領下,在運順轉載機附近超前翻棚。在距破碎機前1.7米處,梯形棚腿己拆下,但棚梁卻卡在原支架上拆不下來,這時工人郝×就用撬棍往下撬,並告訴其他同誌站遠點。當棚梁撬下後,棚梁一端掉在轉載機上另一端搭在轉載機擋板外沿上,正在運行的轉載機拉著掉下來的棚梁運行3米,將躲閃不及的工人聞××左胸支穿,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沒有停止轉載機運行的情況下,在轉載機上方進行翻棚作業,且無措施,實屬違章作業 ,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由於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還不到位,工人自主保安能力差,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因素。
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教訓,今後在運輸設備上作業時,必須停機作業,如果必須平行作業,必須有完備的安全技術措施。
2、在重要工作地點必須有一名跟班領導在現場指揮作業,在翻棚作業中,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要站在安全可靠地方,並時刻觀察頂板及周圍環境變化,為具體工作人員提供安全信息和自身的安全。
3、進一步加強開展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保證施工質量。
41、小康礦“1992.9.15”轉載機事故
1992年9月15日16時10分,小康礦綜采一隊任×等幾名工人在完成當班工作後,陸續開始撤離作業地點,任×從端頭1號架沿轉載機下幫行走至端頭和破碎機間,跨越轉載機時,由於本人不慎滑入正在運行的轉載機中,瞬間被轉載機拉過破碎機,造成頭部、身體多出骨折,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本人自主保安能力差,跨越轉載機時跌入轉載機中致死。
2、經常有人跨越的轉載機沒有過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經常有人跨越的轉載機必須設過橋。
2、對職工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意識。
3、加強對運輸設備檢查,保證過往行人的安全。
42、小康礦“1992.9.15”膠帶輸送機事故
1992年9月15日白班綜采三隊檢修班工長朱××帶領本班工人在N1W1運順縮完膠帶輸送機後,由於膠帶輸送機清掃器變形嚴重沒上,膠帶輸送機正常運轉後,17時20分朱××發現膠帶輸送機尾滾上粘有粘貨。朱××在沒有停機的情況下,用鐵鍬去刮尾滾上的粘貨,正在運行的膠帶輸送機將朱××的左手臂及鐵鍬一起卷入膠帶輸送機尾滾。班長王××聽到喊聲立即停機,但為時已晚,朱××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死者本人違章作業,不停機清理膠帶輸送機尾滾上的粘貨。
2、綜采三隊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未能使職工真正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防範措施:
1、繼續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整頓班組長以上幹部隊伍,對冒險蠻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班組長及時撤換。
2、加強安全檢查,堵塞漏洞,對作業環境差的地點要死看死守。
43、大隆礦“1993.5.25”運輸事故
1993年5月25日白班,掘進一隊楊××小班12人在西翼采區西側入風上山,預期將2車大件、3車鐵棚經25度入風上山送往工作地點,卸完車後將空叉車返回山下大巷。當第5個鐵棚車拉至上山平盤處時掉道,他們組織人員將車內的鐵棚卸下用人工將鐵棚運往工作地點。待鐵棚運完後,副班長薑××(兼安全員)帶另一夥人員將卸完的4台空叉車推入平盤處,薑××把已處理完掉道的叉車鉤頭摘下後掛在剛推來的第4台叉車上,準備往山下放車。因擋車器刮叉車“車擋”(企鵝式擋車器),班長楊××、副班長薑××到下山方向左幫,其他人員在右幫進行逐個處理(抬車過擋車器),當第3台叉車過變坡點後,瞬間重力作用使第5台叉車將擋車器刮翻背,車尾部翹起(此時11.4壓把絞車處於緊閘狀態),當車和聯接的鋼絲繩下落時,鋼絲繩正打在左幫躬腰的薑××頭後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絞車設計不合理,按絞車提升能力計算JD-11.4絞車25°上山空車隻能一次拉一台,他們卻掛了5台空叉車,多掛車超載運行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將原掛在第一個叉車上的鉤頭摘下,兜在後推來的第4台叉車上,造成存繩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3、現場的班長、副班長、絞車司機等12人對多掛車等違章現象沒有製止致使事故發生。
4、在處理放車過程中薑××站在左側窄幫(左镟幫距車隻400cm),為了放完車便升井,冒險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從5月26日起,全礦分係統對所屬單位使用的各類絞車,一坡三擋,聲光信號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各類隱患限期處理完,隱患不處理不準生產。
2、加強現場管理和檢查,嚴格執行斜巷拉、放車的有關規定。
3、吸取事故教訓,認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培訓,提高各級人員的安全素質,責任感和自主保安能力。
44、大明一礦“1993.8.1”運輸事故
1993年8月1日22時40分,大明一礦綜采隊職工李×、王×在升井途中,一前一後行走在空車道上,兩人相距5米左右。當行至西二大巷743米處時,前方空車道停放一列無車頭的三噸空車,距李×5米遠。此時,重車道與該2人同方向發出一列重車,李×見狀,違章蹬在正在運行的重車第三節車幫下部,兩車相會後,李×躲閃不及,被夾在重車第三個和第四個礦車中間,當即造成重傷,23時20分被送往大明醫院,經搶救無效,於8月2日淩晨3時45分死亡。
事故原因:
1、李×升井時未走人行道、違章蹬車,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低,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3、巷道斷麵小,兩軌道之間安全距離不夠,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45、大興礦“1993.8.14”運輸事故
1993年8月14日白班,維修一隊安排張××小班到N1-500膠帶輸送機道(403煤倉處)打水溝。因403小煤倉堵倉,皮帶隊工人正在放炮崩倉。於是張××就帶人到車場看料,料還沒有上來。這時張××發現絞車道頂板落石,將道和水溝堵住,章××和小組人員清理大塊和水溝,處理完後,絞車開始拉車。從山下調上一個石子車,把勾工用石子車做勾頭,把-500車場的重車往山下放(-500車場有5個重車,其中第一個重車掉道)。在處理掉道車的過程中,勾頭車也掉道了。把勾工魏××將勾頭摘掉,到-450車場子放3個重車和1個平板車。(平板車在前,重車在後)。當車放至-480時,頭一個平板車掉道,當時有6名維修隊工人在-500叉口絞車道上躲炮。車行至叉口附近時,6名工人發現車掉道開始跑躲,其中陳××,龐××被卷入車下,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陳××、龐××違章在絞車道上躲炮,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絞車道由於采場開采動壓,局部掉貨清理不幹淨,致使車掉道,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3、平板車做首車,後麵重車,平板車掉道引起三個重車掉道,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職工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在全礦範圍內開展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2、堅決禁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狠反“三違”。
3、今後凡是重車、叉子車、平板車混組時,前後必須是重車。
4、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5、加強絞車道維修和清掃,保持行車暢通。
6、行車頻繁的絞車道設專人看管。
46、小青礦“1993.8.15”刮板輸送機事故
1993年8月15日,零點班接班後試運轉膠帶輸送機、轉載機。轉載機發生故障,停機進行處理,大約l點40分左右處理好,準備進行割煤。因當班出勤人員少,刮板輸送機司機又沒出勤,技術員於××看刮板輸送機。當時,采煤機停在第十八號架子位置,準備往機尾方向割煤,先開動輸送機拉煤,運行十分鍾後輸送機空運轉,因頂煤較厚,采機司機將采煤機前搖臂升起準備割頂煤。這時,帶班隊長田××發現牽引鏈一跳,接著刮板輸送機停止運行,他往機頭一看,發現無燈光,覺得有問題,立即帶領工長、班長到機頭察看,發現於××倒在大柱旁,頭枕刮板輸送機大板,胸部被打傷。大家急忙用木板往外運,送到礦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由於采煤機正在第十八號架子處向機尾割煤,前部牽引鏈鬆馳下垂,牽引鏈刮在跳槽的刮板輸送機大板的—頭,而輸送機繼續運行,牽引鏈將刮板輸送機大板小梁的一側螺絲拉斷,另一側繼續運行拉力螺絲也被拉斷,大板形成旋轉狀態飛出,打中於××胸部。
防範措施:
1、刮板輸送機司機要經常檢查刮板輸送機和采煤機反向運行時牽引鏈有無卡住鏈子現象,如有應立即停機進行處理。
2、各工種今後要進一步加強培訓,熟悉本工種崗位責任製。
3、刮板輸送機和設備要經常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刮板輸送機大板缺少或損壞應及時補齊或更換。
47、小康礦“1993.9.19”運輸人事故
1993年9月19日二班,運輸區工長陳××與把鉤工曹××一起到南一絞車道-463車場進行運輸作業。因該車場提升牽引角過大,加之底鼓造成軌道質量差,礦車在通過彎道時極易掉道。故在提升前3鉤重車時,他們兩人將鋼絲繩拉在護軌與軌道的夾縫處,以減少提升牽引角避免礦車掉道。20時50分,當提升第4鉤時因隻剩4個煤車不夠一鉤,(礦規定 2M絞車每次最多拉8個重車)陳××便決定自己站在鉤頭處做配重,站好後讓曹××打慢點起車,起動後,因絞車負荷減少一倍,車速較快,鉤頭車前輪仰起一下子將陳××甩到軌道中間。曹××立即打停點,但為時已晚,鉤頭車碰頭已壓在陳××的右胸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工長陳××是當班工長,作業地點的安全第一責任者,他不但違章指揮而且違章作業,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把鉤工曹××明知工長在違章指揮,有發生事故的危險,不予製止,違章操作,打點拉車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運輸區沒有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提升牽引角過大,軌道質量差。
4、絞車司機在起車時速度過快。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尤其是要抓好工班長一級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杜絕這部分人的違章指揮和作業。
2、認真吸取教訓,配齊安全設施,保證質量,給工人創造一個良好的作業環境。
3、加強對斜巷的運輸管理,明確責任,把住斜巷運輸安全關。
48、小康礦“1994.2.5”運輸事故
1994年2月5日二班20時,掘二班長汪××帶領8人往下運液壓支架,當支架下放到第二部絞車第三台打點機上10米時車掉道,處理上道後,打點工周××站在支架運行方向的前方打點。打快點後支架車快速下行,可周××仍站在原處,支架車向自己逼近仍不知躲閃,直至車到跟前,被車上大件擠傷胸部。後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該隊幹部安全意識差,明知周××長期不上班對井下工作環境不熟悉且自主保安能力極差而用其作打點工,是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2、周××本人自主保安能力極差,且不懂打點工的崗位操作技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班組群眾安全意識不強,周××違章操作無人製止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特別加強長期不上班職工的教育,嚴禁非崗位工上崗。
2、加強對崗位工種人員的培訓,使其正確理解崗位操作標準和操作技能,增強職工應變能力。
3、改善施工環境,對有重大隱患的施工地點要堅決整改,克服僥幸心理,真正把安全第一思想樹牢。
49、小康礦“1994.4.8”運輸事故
1994年4月8日白班,掘進三隊在N1E4段回風順槽掘進給棚。放炮出貨後,工長錢××帶領裴××等4人,往工作麵運材料,錢××開25壓把絞車,掛3個重車,其中2車棚卡子,一叉車鐵棚(叉車在前),往工作麵放車,巷道坡度2~3°。在放車前,錢××安排參加工作僅6個多月的魏××,到刮板輸送機頭打信號並負責放警戒。約11時40分保安區監測電工李××處理完瓦斯監測探頭準備離開工作麵升井。魏××當即製止,但李××不聽,繼續迎著正在運行的材料車前行,走出100米被叉車上的鐵棚支中頭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擔任打信號並負責放警戒的魏××工作嚴重失職,在製止行人無效的情況下,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打點停車。這是發生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死者安全意識差,不聽警戒人員勸阻,嚴重違反了斜巷運輸“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3、當班工長錢××安排警戒人員不力,魏××僅參加工作6個月,沒有經驗,對警戒這樣的重要崗位顯然是不勝任的。
防範措施:
1、斜巷運輸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拉放車時必須指派有經驗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警戒。
2、切實加強二小運輸的安全管理。違反有關規定者給予重罰。
3、加強對“兩小”運輸的安全檢查,必須保證聲光信號、一坡三檔等安全設施齊全可靠,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4、繼續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使職工人人成為“本質安全型”礦工。
50、大隆礦“1995.1.23”膠帶輸送機事故
1995年1月23日,掘進一隊白班班前會根據零點班彙報W1904膠帶輸送機需縮短,機電副隊長劉××對縮膠帶輸送機工作進行安排和布置。檢修班4人先後入井到崗,他們先除掉貼在主滾筒上的煤泥,然後掐斷10米膠帶,打上卡子。在對接膠帶工作中,班長鄭××安排膠帶輸送機司機溫××開張緊絞車,檢修工白××到卸載滾筒上方護板上拽膠帶。鉗工王××在鄭××後側拽膠帶,在拽膠帶時,鄭××騎著膠帶兩腳站在護板上,並一手操縱放在減速機上的膠帶輸送機啟動按鈕,因拽膠帶用力及倒氣拽膠帶的衝力,鄭××仰麵頭朝下栽入主動滾筒後側底膠帶上,隨之帶入主動滾筒內。鉗工王××發現鄭××被卷進滾筒內,隨之停止膠帶輸送機運轉。鄭××因頭部及上半身被擠壓而死亡。
事故原因:
1、這是一起因個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而導致的死亡事故,在對接膠帶時,鄭××指揮他人站在膠帶架護板上拽膠帶,自己也站在膠帶架護板上,沒安排專人操縱膠帶輸送機啟動按鈕,自己邊拽膠帶邊操縱按鈕不能及時停氣導致其被卷入滾筒。
2、操作方法不當。在拽膠帶時,兩人站在膠帶輸送機架護板上騎著膠帶拽膠帶,由於膠帶運轉時的衝力將人員帶入滾筒內。
防範措施:
1、在縮膠帶工作中,施工單位要安排足夠人員,包括現場指揮人員,張緊絞車司機,按鈕必須專人操縱,拽膠帶時不準開長氣。
2、嚴禁拽膠帶人員站在膠帶輸送機護板上方,必須站在膠帶輸送機兩則安全位置。
3、膠帶輸送機安全設施必須上齊,保持設備完好。
51、大隆礦“1995.7.25”運輸事故
1995年7月25日21時40分,E2706綜采回撤麵的綜預隊當班副班長孫××領人往峒室運一車液壓支架。在運輸過程中途因架子裝車時偏重,車前輪掉道,孫××組織在車前掛了兩台起重機,上幫張××,下幫吳××。在起吊時張××快、吳××慢,兩台起重機受力不平衡,架子向吳的一側偏歪,副班長孫××就讓金××去幫吳××,這時架子車突然翻倒,將吳××和金××擠在幫上,吳××當場死亡,金××腰部受傷。
事故原因:
1、支架裝車偏重,造成車運行時掉道。
2、處理支架車掉道時,選擇車上的起吊點偏下,造成起吊時重心上移起吊不穩。
3、處理掉道支架車時兩幫不應站人。
4、副組長孫××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防範措施:
1、支架裝車時必須調正,嚴禁重心偏移。
2、起吊物件時,現場必須有隊幹部指揮,並有專人監護,人員必須躲到安全地點。
3、施工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措施。
52、大隆礦“1995.10.21”膠帶輸送機事故
1995年10月21日皮帶隊掃道工梁×負責N2 702運順膠帶輸送機的掃道工作,淩晨5時30分,梁×站在運行的膠帶輸送機右側清掃膠帶輸送機頭下麵的浮貨,這時膠帶輸送機架子在機頭上方連接處突然斷裂,下落的機頭右側恰好撞擊在梁×頭部的左側,造成顱骨骨折致死。
事故原因:
1、掃道工梁×自主保安意識差,違章作業,在運轉的膠帶輸送機頭下方掃貨,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膠帶輸送機使用時間過長,檢修維護不到位,膠帶輸送機架子在機頭上方連接處疲勞損傷,帶病運轉,突然斷裂。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現場管理,增強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使職工自覺的上標準崗,不違章作業。
2、加強機電設備管理,認真執行機電設備檢修製度,保證設備在完好的狀況下運行。
53、大興礦“1995.8.9”運輸事故
1995年8月9日白班,維修一隊於××、國×兩個班共9個人按照隊的安排,將南五701回風道五台岩車推至-450總排風道。當時分工情況是:於××、國×、劉××、趙××、申××五人負責701回風道至-450總排風道與706回風道交叉點外18米的推車任務,其它四人與隊長趙×、技術員劉×接他們推來的重車,負責推往-450總排風道。在推到第四台重車時,由於交叉點道尖處鐵道寬達670mm,導致重車左前輪掉道。在距掉道車1.2米處有一架舊棚,棚腿高1.3米,棚腿底部距軌道0.8米,棚腿上部距礦車沿0.2米。在處理掉道時,於××、國×、劉××三人在車前負責往回推車,申××、趙××二人在車後麵負責往回拽車。由於前兩次推車用力不足,掉道車沒有複軌,再次往回推拽車時,五人同時用力,掉道車複軌後快速向後滑動0.9米,將正在礦車右角與棚腿之間拽車而來不及躲閃的申××腹部擠在礦車右角,背部頂在身後的棚腿上,造成申××腹內受傷,送醫院後診斷為肝髒破裂,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申××冒名頂替他人(李××),未經安全培訓上崗,自主保安能力極差,違章作業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長於××、國×安全意識淡薄,對工作不負責任,馬虎大意,其他現場人員忽視安全,隻顧推車,沒有及時提醒在危險處拽車的申××,是事故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
3、隊長趙×、技術員劉×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既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又不在現場指揮作業,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4、該處鐵棚嚴重變形,沒有及時修複,給事故發生留下了隱患,也是發生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進一步加強法製教育,使各級幹部和廣大職工真正懂法,按法律程序辦事,杜絕冒名頂替上崗作業現象的發生。
2、加強全礦在崗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減少和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
3、發動全礦各級幹部和全體職工,開展反“三違”、查隱患活動,真正做到“三不生產”。
4、進一步加強井下巷修和軌道維修工作,提高工程質量,保證安全生產的需要。
54、小青礦“1996.1.13”運輸事故
1996年1月13日三班,維修區一隊沈××班,安排在W1W705工作麵回風順槽分兩組拉底修棚子,因該作業地點分兩段作業,裏側用手推車向采麵運貨,外側用本礦自製的側卸式礦車運貨。礦製側卸式礦車規格為:長2.15m,寬1.05m,高1.05m。接班後,班長沈××安排何××、王××、武××、蔡××四人將車從外邊切三角點處推到工作麵準備裝貨。當車推至作業地點約8m處時,有三架棚梁彎曲較嚴重,礦車推不過去,何××等四人將車停下來,清理一下道心上的浮貨,將軌道落下來,使車順利通過。四人清罷浮貨並將貨裝車後,準備繼續向前推車,這時,軌道有點上坡,且不平,加之車尾帶著絞車繩,很難推動,於是,武××將絞車繩摘開,何××在左側用右肩驅車,王××在右側用左肩驅車,車推出約3m遠,後輪掉道,車尾偏向左側,將何××頭擠在幫上,王××發現後連忙喊叫,何××已躺在車跟前,口吐鮮血,當時何××脈波還在跳動,現場人員迅速將其抬到WI大巷人車站時,經保健站大夫檢查已經死亡。
事故原因:
1、作業環境差,巷道斷麵小(中寬為2.15m,高度為1.55m),而且底鼓造成軌道不平。
2、在作業環境較差的情況下,推車方式不妥,推車人將頭部探向車幫外側,安全意識淡薄,自主保安能力不強。
3、跟班隊幹部、當班班長、組長及作業人員沒有意識到人力推車會造成事故,對何××采取的錯誤的推車方式無人糾正。
防範措施:
1、對全礦井下軌道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不合格的立即調整、處理、達到標準化要求,確保安全運行。
2、對巷道高度過低的區段進行拉底,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
3、認真組織職工學習有關規程,重新貫徹推車安全施工措施,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強自主保安能力,做到“三不傷害”。
55、大興礦“1997.4.15”運輸事故
1997年4月15日零點班,運輸區機車隊兩台8噸機車從南五采區往井底車場拉綜采工作麵拆除的支架和回收的材料。淩晨6時25分左右,2號機車掛上一組液壓支架從南五車場發車向井底車場行駛。6時30分1號機車在南五車場掛上13個料車也向井底車場行駛。兩車相距約300米,由於2號機車速度慢,1號機車速度快,6時50分左右,當1號機車行駛距南五采區車場1500米處,撞到2號機車拉的綜采液壓支架上,將坐在1號機車頭處的司旗張××撞傷,造成胸部、肋骨、下額部多處骨折,傷及內髒而亡。
事故原因:
這起事故是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麵:
1、1號機車司機李××明知2號機車拉液壓支架速度慢,沒有限速行駛和加強瞭望,沒有保持同向行駛的兩列車間的安全距離,導致事故發生,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1號機車司旗張××不聽勸阻,坐在1號機車車頭部,影響司機了望視線,自己又沒有起到了望作用(據事故03manbetx 當時睡著了),當兩車相撞時成為不可避免的受害者。因此張××違章坐車頭,是這起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3、井下機車運輸無信號集中閉塞係統,機車缺少通訊設備。機車與機車之間,機車與配車調度之間聯係困難,也是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以運輸區為重點,在全礦範圍內開展一次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認真抓好職工工種崗位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要求職工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嚴格遵守工種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2、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崗位責任製,把各項安全製度落到實處。井下運輸線路必須劃清區段,同一區段內不得有兩列車進入。司機和司旗必須在規定的位置上各負其責。
3、籌措資金,盡快完善井下運輸通訊係統和信號集中閉塞係統,保證行車安全。
4、加強井下運輸治亂工作,加大現場檢查考核的力度和密度,督促各項安全製度的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56、大隆礦“1997.4.16”刮板輸送機事故
1997年4月16日白班,殘采隊隊長路××安排更換E2712工作麵輸送機尾數第三十九塊壞板,換完板後,跟班副隊長宋××便安排班長王××帶領李×、張××、付××、尹××4人把壞板往回風運,王××便安排4名工人把壞板抬到刮板輸送機,串到離機4.4米時,宋××、袁××和趙××已將刮板輸送機鏈緊上,隨後宋××先試點兩次後便正常啟動刮板輸送機,運板的四個人發現刮板輸送機啟動後便鬆手躲開,王××看到運出的壞板隨著刮板輸送機運轉而往回拉,便跑到壞板前邊,麵向機尾伸手去拉壞板,壞板偏移後將王××下腹右側頂到背後的單體支柱上,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隊領導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跟班隊長布置運板時不布置安全方麵的注意事項。班長王××布置在刮板輸送機上運板,不采取措施,不斷電,不設專人看守,屬於違章指揮。
2、發現輸送機運行後,王××再次違章作業,他本人麵對機尾,腹部對著刮板輸送機板往下拉壞板,被偏斜壞板支在單體柱上,直接造成事故。
3、跟班副隊長宋××啟動輸送機前不派人檢查工作麵情況和輸送機狀態,不讓在運輸上作業人員躲閃,盲目起動,造成事故。
4、李×等4人安全素質差,發現刮板輸送機運轉時心裏慌亂,光顧自己躲避,未能及時打停點以停止刮板輸送機運轉。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操作規程》規定,采掘維工作麵禁止無措施在輸送機上串刮板輸送機板。
2、嚴禁對運行中的物件進行處理,必須處理時待停氣後與司機聯係好,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作業。
3、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4、嚴格落實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在布置生產的同時及時布置詳細的安全工作及措施。
57、曉明礦“1997.4.17”運輸事故
1997年4月17日白班,保安大隊抽放隊隊長楊×在班前會上安排工長高×把北一采區配巷6米長2寸鐵管18根和1寸鐵管40根分兩車裝運至南三采區,並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
高×帶領兩名管工到北一采區配巷後,為圖省事,采用一台礦車裝運,並通知配車調度。當他們推車行至南三采區軌道石門4號膠帶輸送機小川附近時,有一名工人告訴他們,電機車要從裏麵出來,此時本隊打鑽工王×也走到這裏,高×就叫他扳4號膠帶輸送機小川道岔,欲將車推入4號膠帶輸送機小川躲避。當時,高×在彎道裏側用肩扛車,另一名工人在彎道外側也用肩扛車,其他兩名工人在後麵推。由於礦車超載,重心偏高,所經過的道岔沒有護軌,當車推過道岔時,造成穿岔子掉道,致使礦車同管子一起倒向彎道裏側,砸在高×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將本應用兩車裝運的管材並為一車裝運,違章指揮,同時違反操作規程,在彎道裏側用肩扛車。
2、使用一噸礦車超載裝運鐵管,導致礦車重心偏高,車體不穩。
3、道岔構件不全,缺護軌。
防範措施:
1、嚴禁使用一噸礦車裝運長材料,同時使用材料車裝運物料要在數量上明確規定。
2、對礦車、軌道及道岔加強檢查和維護,達到標準要求。
3、開展運輸治亂會戰,認真進行事故隱患排查,並及時組織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4、加強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三大規程”教育,切實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58、大隆礦“1997.4.5”運輸事故
1997年4月5日0時20分,運輸二隊地麵機車司機劉××、司旗韓××將停放在調車場彎道的11台岩石車和1台回收車分別頂往矸石山和機修廠,當12台重車的尾車過了機廠岔子25米處時停車,韓××來到最後第二台重車的右側打掩,然後將最後一台回收車摘鏈,並向司機發出拉車信號,但當機車剛動車時,因車掩沒打住,11台重車在3‰的坡度下開始向岔子處滑行,韓××立即檢起一個木楔子塞到第11台重車的輪下,阻止了重車的繼續下滑。韓××看到重車輛全部停穩後,又再次向司機發出拉車信號,當機車拉著回收車過了機廠岔子處停車,韓××將岔子扳到了進機廠的位置,想將這台車頂入機廠道內,但在直道停放的岩石車距岔子隻有1米遠,造成壓岔子過不去。韓××為了將回收車頂入岔子內,找來一根670毫米長的2吋鐵管,一側支在回收車的前堵頭下方,一側頂在重車最後一台礦車碰頭的上方,用手扶著鐵管,兩腳站道芯,身體和頭部都探入兩車中間,並發出頂車信號。當機車頂車用力後岩石車變方向。向前方移動,由於支在礦車與機車之間的鐵管與機車和礦車不垂直,受力後產生滑動脫落,向前移的礦車向回滑行,撞在靠近機車的礦車上,將扶鐵管支車的韓××頭部擠住,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機車司旗韓××嚴重違章作業,將重岩石車停在距岔子隻有1米的距離,造成支車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在重岩石壓岔子無法往機廠道頂入車輛的情況下,沒采取任何安全措施,違章用鐵管支頂回收車和岩石車,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司旗韓××在處理壓岔子車時,所用的辦法,所站的位置更不當,用手扶著鐵管頂車,頭部和身體都進入了兩車中間,造成了鐵管滑落時無法躲避,也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4、司機劉××在看到司旗韓××違章作業時不但不製止,還一起違章,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5、運輸區、隊安全管理混亂、幹部安全管理漏洞多,不紮實,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差,造成職工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差。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崗位工種操作規程》規定“任何車輛凡在岔子處停車,必須在距岔子5m以外,嚴禁使用非標準件,杜絕任何違章作業。
2、嚴格遵守作業時間,特別防止交接班過程中急躁而發生事故。
3、加強對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特別是崗位工種的技術培訓,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59、大隆礦“1997.8.9”運輸事故
1997年8月9日19時40分,生產準備隊在E2 401回順用55KW絞車通過回風下山往四層車場放四台夾板以車,其中3台車裝擋煤板,一台裝采煤機電機和減速機。當四輛大件車放到四層車場雙排道時,將停在阻車器前的一台空鬥車撞掉道兩輪,生產準備隊班長兼把鉤工李××,工人楊××和山下11.4KW絞車工黃××發現後即將掉道車抬上道。之後班長李××、楊××站道一側,李××喊黃××打點放車。當第三輛車通過阻車器時,李××用腳踏動企鵝式阻車器,準備把後兩輛車阻住。當阻車器抬到阻車位置時,第三台平車受阻後因慣性偏斜向人行道側傾倒,將誤入此處的維一隊工人王××擠住,事發後及時送往醫院,經搶救到11日6時死亡。
事故原因:
1、李××違反行車時不應踏阻車器的規定,導致阻車時車輛的貫性衝擊傾倒,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死者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擅闖紅燈區行走,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事故單位安全管理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導致職工違章作業,導致職工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規定,在行車時嚴禁用腳踏阻車器進行了阻車。
2、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意識,嚴禁擅闖警示危險區。
3、對安全設備進行改進,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60、大興礦“2000.12.28”運輸事故
2000年12月28日綜檢車間劉××小班裝完五組液壓支架,叉車司機崔××將二組支架運出車間廠房,13時 30分又回到廠房準備運另外支架時,租賃站三台汽車拉來三組支架到廠房門口,為了給新拉來的支架騰出足夠的卸車空間,班長劉××指揮崔××用叉車將廠房內三組支架車往裏頂。當支架車剛剛移動0.5m時,發現工人劉×倒在第2、3組液壓支架車中間的地上,經檢查發現劉×頭部被擠傷,送市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班長劉××違章指揮,在叉車頂送支架車時,應站在支架車前方引車,而其卻違章站在支架車的左後側指揮。
2、工人劉×違章作業,沒有通知任何人就擅自到第三組支架車前上M27回轉粱螺母,當第二組支架車運行時,造成其頭部擠在第二組支架四連杆與第三組回轉粱之間。
3、司機崔××在劉××錯誤指揮時,沒有提出異議,就驅動叉車頂車。
4、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措施中沒有規定用叉車頂送液壓支架車的具體技術要求。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2、加強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嚴把措施審批關。
3、今後運送液壓支架時,嚴禁用叉車頂送,一律用電瓶車牽引。
4、支架裝車前必須組裝完好,部件齊全。
5、劃液壓支架車所用40T錨鏈嚴禁用M20螺絲對接,一律用標準的連接環聯接或焊接。
61、大興礦“2000.6.7”運輸事故
2000年6月7日零點班,運輸區機車隊把鉤工李××、李×、賈××三人在北二軌道上山調運鐵道,鐵道規格為24kg/m×8m。第一鉤1車裝28根鐵道在2點鍾左右順利運到-450車場。第二鉤掛了三個車,頭車裝29根鐵道,二車裝50掛膠帶輸送機三節輥,尾車裝160套錨杆。5時20分,車吊到-450m甩車場。當車甩到二道岔時頭車前輪掉道,掉道的方向為甩車方向的右側。當時把鉤工賈××用1根1.2m長的2""鐵管一頭支在巷道右幫上,另一頭支在裝鐵道的叉車上,然後告訴李××打慢點拉車。看到前車輪上道(前輪懸空),他又叫李××打停點。停車的瞬間造成頓繩,支叉車的2""鐵管彈出。由於處在彎道,懸空鐵道車瞬間悠到右幫,將沒來得及躲閃的賈××擠壓在棚腿與車幫之間,擠壓胸部傷及內髒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本人違章作業處理掉道車。
2、沒有按規定掛車。
3、跟班幹部沒有在現場指揮監督。
防範措施:
1、在全礦開展一次強化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做到“三不生產”。
2、必須開展針對性強的安全培訓工作,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嚴格按規程措施作業,切實做到“三不傷害”。
3、各級幹部尤其時生產現場的管理指揮人員必須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安全管理到位。
62、小康礦“2000.12.30”運輸事故
2000年12月30日零點班,巷修隊班長劉×帶領12人在S1-440車場(翻棚處)裝車調道,零點30分班長劉×安排組長王××等4人留下搞標準化,(因這時已到運輸拉放車時間)其他人去S1總排。4點20分班長劉×回來安排組長王××等4人到S1絞車道拉底(此時運輸正在拉放車)。5點15分,當提升第3鉤車時,由於拉底後,軌道懸空沒有墊實,運行的尾車在翻棚處掉道,組長王××往幫一靠躲過,一起作業的王××則沿提升方向往上跑,被礦車擠在未翻棚狹窄處。掉道的礦車在-440車場道岔處自動上道。但工人王××已經受傷,經診斷右大腿骨折、骨盆粉碎性骨折、膀胱破裂,雖經全力搶救,終因傷勢過重、失血過多,於當日19時死亡。
事故原因:
1、班組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提前進入絞車道作業,導致運輸提升與拉底平行作業,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組長王××等4人,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在班長違章指揮的情況下沒有堅決製止或拒絕。更為嚴重的是,他們4人在絞車拉車時,沒有及時撤到安全地點。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拉底後,軌道懸空沒有及時墊實,導致礦車在此處掉道。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特別是班組長的安全思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整頓班組長隊伍,嚴格考核,不具備班組長條件的一律不得聘用。
2 、加強斜巷運輸安全管理,堅決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行車不作業,作業不行車。
3、 強化現場管理,加大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和密度,及時消除隱患,製止“三違”現象,消滅死角死麵。
4、 在施工組織安排上,要製定嚴密的安全措施,做到連續有效的監督檢查。
63、大興礦“2001.3.17”膠帶輸送機事故
2001年3月17日白班,皮帶隊副班長孫××帶領電工李×、運行工李××在北二采區運輸中巷檢修皮帶。10時30分檢修完二部後,來到一部準備打卡子。孫××鬆開張緊絞車,讓電工李×返皮帶打倒轉,然後叫運行工李××點氣開皮帶。當李××點完第一次器後,李×在皮帶卸載懸壁梁處用腳踹皮帶,踹不動,李×叫李××再點一次器,而他自己則進入皮帶二層格裏用手拽皮帶。當李××點完第二次氣後,發現李×躺在皮帶二層格上麵,麵部全是血,送市醫院診斷頭部、胸部受傷,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李×安全意識淡漠,違章進入皮帶二層格裏拽皮帶。而此時皮帶已打折掖到主滾筒下。當第二次點氣時,皮帶驟然兜起,將李×撞到上部槽鋼梁加強筋上,導致其死亡。
2、司機李××與電工李×信號傳遞不清也是該起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3、無措施作業,皮帶隊沒有製定出打卡子檢修皮帶的專項措施。
4、操作規程內容不全,對打卡子沒有作出具體規定。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切實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做到有章可循。
3、完善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標準,幹標準活,做標準事。
64、曉明礦“2001.7 .26”跑車事故
2001年7月26日白班,綜采隊下料班的工作是將N2七層回風中巷的13車爐灰渣從回風上山運至N2712運順。10時40分,開始放第一勾車(共3台),上把勾工苑×和鄭×在沒有認真檢查礦車連接情況下,便發出放車信號,組長史×提前把斜巷上部擋車杠打開,而下把勾工於×在下部擋車杠風動失靈的情況下,也將其手動打開,警戒員趙×也沒有讓N2712邊聯瓦斯泵站處的泵站工丁×躲避至安全地點。組長史×在接到上把勾工同意放車信號後,開動變坡點處的JD-40絞車牽引放車,當首車通過過變坡點後,由於首車與另外兩台礦車之間沒有連接,在慣性作用下向下山方向跑去,跑到底車場時掉道後撞向瓦斯泵站前巷道幫上,將在此處躲避的保安隊瓦斯泵工丁×當場撞死。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嚴重集體違章作業造成的責任事故。
1、工人作業不認真執行各工種操作規程和“三不生產”的原則,集體違章作業。
2、上把勾工沒有認真對礦車之間的聯接情況進行檢查,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上、下把勾工沒有正確使用擋車裝置,致使擋車裝置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4、瓦斯抽放泵站位置不合理,沒有預先考慮到萬一 發生跑車後可能造成 後果。
防範措施:
1、 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要有針對性,提高培訓質量,徹底解決會幹的問題。
2、 認真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和措施,杜絕一些習以為常的“三違”行為。
3、 進一步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教育,做到“三不傷害”。
4、 加強斜巷“一坡三擋”等安全設施的管理,保證靈敏可靠。
5、設備設施的設置位置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使其安全合理。
65、小青礦“2001.12.22”膠帶輸送機事故
李××是602掘進隊徐××小班的工人。2001年12月22日白班,班組完成在S2402回風聯絡道施工任務後,收拾整理工具時,李××提前5—6分鍾離開工作麵。班組其他同誌集體乘坐人車返回副井下升井。洗澡後,發現沒人見到李××,便入井去尋找,並於l8時20分向礦彙報。礦及時組織60l、602隊四點班人員在井下尋找,於23時25分,在S2大巷2號膠帶輸送機尾前90米的膠帶輸送機道裏側發現了倒臥在H架內的李××,當時已經死亡。經現場勘察03manbetx 和醫生確診,李××乘坐2號膠帶輸送機,在距2號膠帶輸送機尾100米處時,頭部撞在躲避平台上,造成顱骨骨折,頸椎過伸性錯位,掉入運行的膠帶輸送機底層膠帶,被拖向機尾第4節杠後死亡。
事故原因:
李××違章乘坐運行中的膠帶輸送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教育全礦職工人人都要認識到“三違”就是“自殺”,增強自主保安的意識和珍惜自己生命的責任感。集團公司和礦早有明文規定不準乘坐膠帶輸送機,礦在S2采區安排了人車,而且李××所在小班其他同誌都是坐人車返回副井下的。李××為了早升井,不顧規定,乘運行中的膠帶輸送機,使自己撞傷致亡,可見李××的“三違""就是自殺。
2、幹部的安全生產責任製沒有真正落實。礦裏有製度明文規定集體升入井。這個隊的跟班幹部和班長,對李××提前升井熟視無睹,管理不到位,幹部沒有負起責任。各隊幹部必須從這起事故中吸取教訓,忠於職守,履行職責。
3、要繼續在嚴格教育,嚴肅紀律,從嚴治礦上下工夫。從嚴管理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保證。我們安全管理規章製度製定得不少,很細也很嚴,問題是沒有使每個職工銘刻在心坎上,融化到血液裏,落實到行動中。從李××個人造成的死亡事故中,我們各級黨政組織,各級幹部不能不看到在教育、在管理上存在的不嚴,不深、不實的問題。我們各隊黨政領導都要從中吸取教訓,在從嚴教育、從嚴管理上繼續狠下功夫,持之以恒,堅持下去,才能從量變到質變,達到無為而治的境界。
66、大隆礦“2003.7.10”轉載機事故
2003年7月10日23時05分,綜采隊在S1 403工作麵生產,此時采煤機割完機頭往機尾方向割煤,前端頭作割煤準備。班長雷××安排在端頭的魏×、楊××負責回收機頭處的單體。在回出一棵單體後,楊××自己往外運單體,此時魏×清回收單體處的浮貨,浮貨高0.6米,呈斜坡狀,將單體手把埋上。當清貨露出單體手把後,魏×在無人監護情況下將單體泄壓回收,回收單體的同時頂板掉碎貨,魏×躲閃時掉入運轉的轉載機內,被拉到破碎機處擠傷致死。
事故原因:
1、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致使職工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安全意識低下。
2、安全措施執行不利,回收端頭單體支柱時輸送機、轉載機沒有停止運行。
3、回收單體時沒有執行一人回收,一人監護的措施。
4、無專職輸送機及轉載機司機,發生事故不能及時停止運轉。
5、現場環境不好,前三角點或端二支架處浮貨較多。
防範措施:
1、施工單位的各項生產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審批的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
2、回收單體支柱時必須執行2人作業製,一人回收,一人監護。
3、三角點回收單體支柱時輸送機、轉載機必須停止運行並閉鎖。
4、回收前將回收地點的浮貨清淨,找好安全退路。
5、輸送機、轉載機必須設專職司機。
6、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67、曉南礦“2004.10.14”膠帶輸送機事故
2004年10月14日7時左右,運輸隊一班負責在地麵矸石山棧橋膠帶輸送機頭看膠帶輸送機的組長劉×被帶入膠帶輸送機主傳動滾筒前的膠帶輸送機抗輪中致死亡。
經事故追查分析,矸石山棧橋膠帶輸送機14日6時40分膠帶輸送機開氣,7時左右停機,此膠帶輸送機開氣狀態下有10餘分鍾就會使矸石倉滿倉,按運輸隊要求在工作結束時看膠帶輸送機人員需對粘有粘泥的膠帶輸送機頭托輥進行清理,此時間當班(新一班)工作已接近結束,劉×在用鐵鍬進行清理膠帶輸送機頭托輥上的粘泥時,因沒有停止膠帶輸送機運行,沒有按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規定操作,導致被帶入膠帶輸送機主傳動滾筒前的抗輪中,至膠帶輸送機因滿倉保護起作用而停機。
運輸隊一班工人黃×新二班在7時30分接班到現場時發現進行事故彙報,礦領導及搶救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劉×此時已死亡,現場有鐵鍬一把及被部分清下來的托輥上的粘泥,膠帶輸送機頭架內有部分輸送機膠帶被刮開。
事故原因分析:
1、組長劉×違章作業,在清理膠帶輸送機托輥粘泥時,沒有按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規定進行停機作業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對作業安全和監督管理不到位是發生事故的間接原因。此膠帶輸送機9月27日安裝,10月4日投入使用,重視不夠,管理不嚴。
⑴礦、隊培訓工作不到位,人員無操作證。
⑵在技術管理上措施、操作規程貫徹不是由技術人員專人貫徹,而是由班幹部代為貫徹。
⑶未安設防護網。
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措施作業。
2、加強安全技術培訓,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懂四會”、持證上崗,並加強現場實際操作能力的考核。
3、加強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管理,管理必須要有辦法,措施要落實,人員培訓落實。施工工藝、技術、設備等有變化時嚴格管理,設置幹部跟班把關,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技術人員進行貫徹講解。
4、矸石山棧橋膠帶輸送機頭安設防護網,做到井上下同樣管理。
5、單人作業崗位必須加強管理與檢查,查規程、措施落實執行情況,並對可實施集中控製的地點設置必要的監控設施,減少單獨作業人員崗位。
6、認真吸取這起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組織開展安全排查和安全大討論,堵塞安全上存在的漏洞,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堅決做到“三不傷害”。
68、大明某礦“2004.8.12”刮板輸送機事故
2004年8月12日白班,E1N2采煤工作麵於12點10分從距機頭23塊板開始調角,向機頭放炮作業,放到距機頭4塊板時發現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卡勁,開始處理。12點45分,發現輸送機底鏈大部分出槽,繼續進行處理,在處理過程中,約15點30分副班長劉×由機頭來到機尾,讓其他人躲開後,自己站在機尾一排柱第二、第三棵支柱之間觀察機尾情況,同時向機頭打點通知司機開氣。15點40分,劉×發現機尾飄鏈且鏈環刮機尾上沿,急忙伸手拽輸送機上方打點線停氣,就在拽點的同時,機尾翹起,因上鏈彈出打到劉的頭部,劉頭部後仰,腳底下滑,身體中下部滑入翹起的機尾下方,隨即輸送機上鏈斷,機尾下落,將劉砸在下麵。現場人員立即將機尾吊起,救出劉×,抬到地麵並護送到鐵煤集團公司總醫院搶救,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於8月12日23時50分在醫院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劉×身為當班副班長,自主保安意識不強,違章作業,處理輸送機卡勁方法不當,強行打點開輸送機,致使機尾翹起,且躲閃不及時,滑入機尾下方,是造成這起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采煤隊現場管理不到位,對工作麵調角重點工作沒安排隊幹部跟班。調角期間沒有嚴格執行調角措施中的“保證工作麵平、直”的規定,采場工程質量差,造成工作麵不直且出現兩個過渡段,工作麵輸送機頭短,底鏈帶貨,輸送機運行阻力大,出現卡勁斷鏈。
3、輸送機尾缺少錨固支柱,采取硬連接代替錨固支柱的錯誤方法,不符合《煤礦01manbetx 》中的“必須打牢刮板輸送機頭、機尾錨固支柱”的規定。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減少違章現象的發生。
2、嚴格落實《煤礦01manbetx 》中對刮板輸送機頭、機尾必須打牢錨固支柱規定,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3、加強采煤工作麵的工程質量管理,特別是工作麵處於收尾階段時,更要保證工作麵質量,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69、大明礦“2005.1.5”跑車事故
2005年1月5日白班,大明礦掘進隊105班班長張×於13時40分安排下料組長付×帶領5名工人在-410西翼東12層回風中巷運料車。14時30分左右,付×發現回風中巷11.4絞車無電,且軌道坡度為千分之十三的情況下,安排王×、李×、管×和他本人一起從距下部料場200米的回風道雙道處人力放車,放車方式是:兩人在裝錨杆的叉車的兩側推車,王×和付×在車後部防止跑車使用皮條拽車。在放第一車前付×安排陳×同高×從雙道處把第二台料車推到11.4絞車平巷處,等待付×等人回來後一起放車,陳×、高×將車推到11.4絞車後部時,因兩人未采取防跑車措施,造成跑車。此時,付×等四人已將車下放至距下部料場30餘米處,正在同付×一起拽車的王×突然發現第二台車跑下,立即跳到膠帶輸送機上,並大聲呼喊示警,兩名推車工管×、李×聽到喊聲後躲開,而在王×下方拽皮繩的付×躲閃不及,被車撞倒,後腦部摔在鐵道上,胸部被車擠傷。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做了彙報,礦調度當即安排救護隊和保健站醫生趕赴現場進行搶救,但因其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組長付×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煤礦01manbetx 》第362條第3款的規定,在坡度大於千分之七的巷道內違章推車,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陳×和高×在沒有設置預停車位防跑車措施的情況下盲目推車,致使車輛越過軌道變坡點,造成跑車,是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掘進隊105班班長張×安排工作不當,違反規定安排人員作業時措施不到位,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業務科室管理、監督、檢查不到位,巷道底鼓軌道不標準坡度不一致,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基本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兩小運輸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製度,在坡度大於千分之七的巷道嚴禁人力推車。
2、認真落實科室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安排工作時必須保證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3、施工單位增強責任心,在巷道底鼓變形修複拉底過程中必須保持軌道平、穩、直。
4、加強對班組長的管理和考核,提高班組長的安全指揮能力和現場管理水平。
5、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和操作水平,杜絕違章作業,抵製違章指揮。
70、小青礦“2006.5.18”運輸事故
2006年5月18日零點班,運輸隊鐵道班班長劉×安排房×和隋××處理火藥庫至變流機室段鐵道。5時該段處理完,當班帶班副隊長張××發現配車至主井大坑段鐵道螺絲有鬆動的,就臨時安排兩人緊螺絲。5時45分左右,機車司機李××從S2拉回22個一噸礦車,機車行駛到配車門前停車,李××到配車取繩扣,配車調度於××指揮李××把這列車送到N1大巷(通風隊倉庫處),李××鳴笛起車,向N1行駛20米,發現前方100米處有人,就邊鳴笛邊前行。當車行駛50米時,司機李××發現機車有異常立即停車查看,發現鐵道工隋××頭部和身體在車外,腿在車下,隨即到配車彙報,配車調度立即彙報運輸調度,並組織人員將人抬出進行搶救,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死者安全意識淡薄,在處理鐵道螺絲時蹲在道心,所處位置不當,而且背朝機車方向,不便於觀察駛來的機車情況,本應聽到機車聲音或看到燈光,及時判斷躲閃,反而判斷失誤繼續作業。同時沒有執行礦關於鐵道工穿反光安全服的規定;也未按鐵道工操作規程作業,在鐵道上作業沒有向配車調度彙報,沒有在安全監護下作業,也沒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屬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一個直接原因。
2、司機李××在機車運行過程中沒有認真觀察了望,隻注意到遠處有人,沒有認真觀察附近區域狀況,違章操作,導致將附近鐵道上背朝機車方向擰螺絲的鐵道工隋井泉撞傷致死,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個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運輸隊現場帶班副隊長張××安排臨時工作有章不徇,違章指揮。安排鐵道工處理鐵道螺絲時沒有通知配車調度,沒協調好同一區域內多工種作業安全,管理不細;領工房×與隋××為同組作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規定,在作業過程中遠離隋××,沒有起到監護作用,是導致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2、運輸隊日常管理不到位,安排工作不細,粗線條管理,職工不執行操作規程,不落實礦規定(鐵道工未穿反光安全服),溝通協調差,人員管理存在問題,是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業務部門、分管領導對運輸工作日常管理不到位,沒有發現運輸存在的問題。
4、礦、隊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對按操作規程作業、執行礦規定要求不嚴,個別職工安全意識不強。
防範措施:
1、立即在全礦通報本次事故,舉一反三吸取教訓,開展各係統、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各類人員等隱患大排查活動。查存在隱患,查製度、規程措施落實情況,查日常沒檢查或檢查不細致的地方和環節,查不安全人或不把握人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教育職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各項規定,並重新組織學習、考試,考試不合格者不許上崗。
3、完善運輸各環節的安全協調工作,健全完善鐵道上作業請示彙報製度,並在作業地點兩側設置聲光信號等安全警示設施。
4、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崗位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防範能力和監護能力。
5、認真開好班前會,不參加班前會不許上崗,取消大班作業。
6、鐵道工不許在鐵道上單人作業,必須穿反光安全服;大巷行人及作業遇機車必須躲避,機車遇人必須停車;S翼和W翼大巷不許有人行走;否則,視為嚴重“三違”。
7、基層單位、業務部門、分管領導及全礦要嚴細管理,加強動態過程、各項製度、各類人員的監管和考核。
8、開展精細化管理,確保製度措施落實和人的行為安全可靠,打造本質安全型礦井。首先在設備設施上實現本質安全,井下電機車實現兩側開車,增大了望窗;在井下設置機車調向裝置,使機車駕駛室朝向前進方向,便於了望。第二,井下人員安全帽、衣服、靴子貼反光條,增加視線效果。第三,加強職工安全培訓,培養本質安全型員工。
71、大興礦“2007.3.10”膠帶輸送機事故
2007年3月10人日上午,選煤廠洗煤班檢修組長王××率領小組人員安裝401膠帶輸送機刮貨刷子壓輥,12時25分安裝完畢,12時30分膠帶輸送機開氣運行。13時王××返回401膠帶輸送機道巡視檢查膠帶輸送機刮貨刷子壓輥運轉情況。13時20分,選煤廠洗煤班安全員周××巡視至401膠帶輸送機斜廊時,發現王××趴在距401膠帶輸送機尾29.4米處的膠帶輸送機架上,左臂被卷入新安設的壓輥與膠帶輸送機之間,救出後送至鐵煤集團總醫院確認其已經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死者王××違章作業,在膠帶輸送機運轉時直接用手接觸膠帶輸送機壓輥,致使左臂被卷入膠帶輸送機的壓輥和下層膠帶輸送機之間。
重要原因:王××在檢修過程中自行安排增設壓輥,沒有做到逐級請示和進行設計、強度核算和審批。壓輥軸和輥筒直徑尺寸不夠、焊接方法增加壓輥軸長度、選用舊壓輥轉動不靈活、壓輥無防護罩,沒有實現設備本質安全。
間接原因:
1、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致使王沒有執行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方針,違章作業。
2、洗煤車間安排工作隨意性大,沒有落實重要工作逐級請示製度。
3、對單人獨崗和單獨巡查人員的監察不利。
4、管理人員對現場的設備檢查不到位,對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和糾正。
5、安全監察有漏洞,沒能及時發現改動設備,更沒有及時發現隱患。
本質安全分析:膠帶機沒有感應式急停保護開關,當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內不能自動停止運轉。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堅決做到不違章作業。
2、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製度,認真落實精細化要求,抓好5E、定置管理、三整理五確認和走動管理,將工作做到實處。
3、對現有井上下所有膠帶輸送機的各種保護認真檢查,保證靈敏可靠。尤其是急停保護應采用拉繩式且安設在膠帶輸送機上。
4、加強崗位人員及單獨作業人員的定置管理和監察。
5、加強對職工的技能培訓,熟知設備性能。尤其是檢修人員,必須熟悉設備原理性能和危險因素,做到安全檢修。
72、小康礦“2007.4.2”運輸事故
事發前,副井上東碼小罐道有矸石車26個,頭車距門牆垛3米,牆垛距礦車邊緣0.2米,防火門牆距副井罐道66.4米。電機車司機任××與司旗工李××準備抽出小罐道的矸石車,送往翻矸罐籠翻矸。
2007年4月2日零點班,運輸隊運輸班由副組長安××組織召開班前會後,電機車司機任××與司旗工李××,按照組長張××前一天安排(張××休班)負責地麵礦車運輸工作。4時55分兩人準備將副井上東碼小罐道的26車矸石拉走,將10噸電機車開到副井上東碼井棚防火門外停車後,李××進入井棚將靠近電機車的頭車(距門框3米)掩車木柈撤掉,由於車未走,李××在第三個車後右側推車,不慎被擠在運行的第四個礦車與門框之間(車與門框間距為200mm),麵朝車外,救出後緊急送往礦保健站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電機車司旗工李××,違反《操作規程》關於“推車不準在礦車兩側,隻準在礦車後部推車,並且目視前方”之規定,在礦車右側推車,同時推車時沒有目視前方,導致被礦車與防火門框擠傷致死。
2、主要原因:司旗工李××自主保安能力差,推車時沒有認識到礦車與門框之間的距離會對自己造成傷害,導致事故發生。
3、間接原因:運輸隊對員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員工安全思想意識不強,違反《操作規程》作業,造成事故發生。
4、本安型原因:副井上東碼防火門牆與軌道之間安全距離不夠,非本質安全。
防範措施:
1、對副井上東碼井棚防火門牆進行拆除加寬,確保礦車最突出點與門框間距不小於800mm。同時在防火門前後5米處設置警標,提醒員工注意安全。
2、副井上作業時,嚴禁人力推車,並經常清理軌道及道溝內的浮貨,減小礦車運行阻力,保證礦車自滑到位。
3、加大地麵和井下“零、雜、散”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增設地麵專職安全檢查員,做到專職安全監督檢查井下和地麵施工作業全方位覆蓋,消滅死角。
4、立即對全礦地麵和井下所有采用人力推車的地段進行一次全麵普查和軌道實際坡度測量,坡度大於7‰的,嚴禁人力推車。
5、對於推車作業的,礦車最突出點與巷壁及設備、設施間距小於800mm的,立即製定安全措施,嚴禁任何人在礦車通過時進入5米內,確保施工安全。
6、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和“三大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