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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其他事故案例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2-06-29 11:26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煤礦其他02manbetx.com 案例彙編

  1、大隆礦“1980.3.30”溜煤眼墜落02manbetx.com

  1980年3月30日四點班十六點三十分左右,北翼四層南五段回采工作麵正在放炮出煤。看刮板輸送機工郝××負責看運輸順槽第一台刮板輸送機和小川刮板輸送機(靠近溜煤眼)。電工宋××從運輸順槽第二台刮板輸送機準備去回風順槽,當走到運順第一台刮板輸送機時,發現刮板輸送機正在開氣運轉,郝××卻不見了。宋××就返回工作麵向班長和隊幹部彙報了此情況,隊幹部當即派人尋找,最後找到七層膠帶輸送機處,將郝××從溜煤眼內救出,經搶救無效死亡。

02manbetx.com 原因:

  1、根據看膠帶輸送機的職工介紹四層的刮板輸送機和七層的膠帶輸送機正常運轉時,由溜煤眼內下來一塊矸石(0.5m×0.3m×0.2m)和一根圓木(1.15m×0.16m),緊接著看見一個礦燈燈頭,一隻膠靴和一個人,便立即停止膠帶輸送機進行搶救。根據這位看膠帶輸送機職工的介紹一致認為是,郝××在處理刮板輸送機上的矸石或圓木時,沒有停刮板輸送機,不慎被刮板輸送機拉倒,掉入溜煤眼內,違章作業是造成這一亡人02manbetx.com 的直接原因。

  2、溜煤眼上沒有鐵箅子,周圍沒有安全欄杆,缺乏必要的安全設施是這一起亡人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3、作業者自主保安意識差,不按標準操作,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各作業地點及其它重點場所必須配備完善的安全防護設施,保證工作人員作業安全,防止因安全防護設施不全而造成的各類事故。

  2、加強《煤礦安全01manbetx 》、工種崗位責任製培訓,提高職工操作技能,按標準操作,嚴防“三違”,保證安全。

  3、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能力,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按標準操作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關鍵。

  2、曉明礦“1981.3.25”井筒墜落事故

  1981年3月25日白班,開拓區掘進八隊工人耿×和另外兩名工人,在主井井筒-231.8m的吊盤上作業,當時固定盤在-249.7m處。當井壁破完1m後,按措施要求,應用金屬支柱把上部井壁料石支撐住,以防井壁脫落。8時40分,耿×在作業盤上給第三根支柱時,為使支柱牢固,站在200mm厚的浮貨上,用雙手搖動升柱器把柄,由於用力過猛使升柱器在岔口處被搬斷,身體失去控製,往後一閃,從吊盤上的主提升哨口墜落至下麵19米處的固定盤上,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操作升柱器時,因用力過猛,致使升柱器岔口被搬斷,身體失去控製,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時未佩帶安全帶,加之作業盤上有200mm厚的浮貨,站立不穩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3、升柱器質量不合格,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使用升柱器,必須將使用方法在作業01manbetx 中具體說明,以便作業人員能夠熟練使用,避免操作失誤。

  2、凡高空作業或在井筒內作業都必須佩戴安全帶,否則不準施工。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同時做好安全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3、曉明礦“1982.10.27”汙水井墜落事故

  1982年10月27日白班,水暖隊一號粉爐點爐正常後,四點班正常運行,19時30分,鍋爐班班長馬×去倉庫取材料,大集體混崗工人李×向馬×要火堿,要洗工作服,班長馬×拿著倉庫鑰匙走在前麵,李×跟在後麵,李×取完火堿後離開,當馬×鎖倉庫門時,就聽倉庫門外2米遠處的排水汙井裏有人喊救命,急忙趕到井邊一看,李×已掉入水溫度在58℃左右的排水汙井裏。馬×急忙組織人員搶救,待把李×救上來時已經死亡。

  事故原因:

  1、排水汙井雖有蓋,但未蓋嚴實,此處也沒有照明設施。

  2、安全管理不嚴,勞動紀律鬆散,工作時間幹私活。

  防範措施

  1、加強對生產區域內各種設施的檢查,創造安全的生產工作環境。

  2、嚴格勞動紀律管理,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4、曉明礦“1983.2.13”主井卸載倉事故

  1983年2月13日四點班,礦調度員王×接班後,由於主井卸載堵倉,值班礦長安排其找來維修區放炮員張×去處理,並向二人交待:1、必須用二米長竹杆送藥。2、不準進入卸載虎嘴內。之後,王×、張×和李×等人便到主井卸載倉,采用放炮方法處理堵倉工作。

  開始放了二次炮,效果不好,第三次放炮連續兩次炸藥沒響,王×就進入虎嘴將炸藥拽下來,李×將加工好的炸藥遞給王×,在王×側身接炸藥時,卸載倉內的存煤突然下落,將王×埋住,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全思想不牢,重生產、輕安全,調度員從事非本職工作,並進入卸載倉內,既違章指揮,又違章作業。

  2、放炮員私自同意他人進行爆破作業,工作嚴重失職。

  3、對卸載倉內的存貨情況不詳,沒有認真執行製定的措施。

  防範措施:

  1、針對倉內實際存貨情況,必須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認真貫徹,嚴格執行。

  2、處理堵倉前,必須事先探明倉內情況,由專人處理。

  3、嚴格按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各盡其職,各負其責。

  5、曉明礦“1983.9.16”物體打擊事故

  1983年9月16日零點班班前會上,開拓區掘進一隊組長王×分配郭×等3人到南五采區通風上山調運金屬棚。王×等人到達工作地點後,開始作業。1時20分,在下放空車時,空車在距絞車27.7m的道岔處掉道,掉道後又拉了2. 7m,郭×找來一根1.47m長的椴木拌子,支在車的前方車沿中間處,隨即邵×打點拉車,絞車啟動後,車輪雖被撐起,但未能入軌,由於木拌支撐角度的原因,致使木拌受力而劈開,擊中郭×的頭部,郭×被打倒後跌倒在鐵腿上,碰傷後腦,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工人處理掉道車經驗不足,違章操作。

  2、組長分工錯誤,不應安排新工人獨立操作。

  3、絞車安設位置不合理,軌道狀態較差,造成行車時經常掉道。

  防範措施:

  1、對入礦的新工人,必須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工作6個月,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

  2、處理掉道車時,嚴禁用絞車強拉。

  3、在傾斜巷道中處理掉道車,必須使用起重機等工具處理,並嚴格執行01manbetx 01manbetx 有關規定。

  4、絞車安設必須合理,方向準確。

  5、加強對運輸軌道的檢查和維護,確保軌道狀態良好。

  6、曉明礦“1984.1.3”主井裝載墜落事故

  1984年1月3日1時許,機電科調度員劉×得知主井裝載倉堵塞,在未與礦總值班及運轉隊聯係的情況下,主動到主井裝載去查看情況,到達主井裝載後,便與信號工王×進行處理,提煤正常後,劉×和信號工周×一同站在兩個溜煤虎嘴中間,此時又有大塊將虎嘴卡住,周×到信號房取撬棍回來發現劉×不在,誤認為他已升井,就動手處理,直至劉×被選煤廠手選工發現,方知劉×已墜入箕鬥,劉×被發現後已死亡。

  事故原因:

  1、思想麻痹,忽視安全,從事非本職工作,違章作業。

  2、工作精力不集中,站立不穩滑入箕鬥。

  3、安全措施不當,處理時未係保險帶或保護繩。

  4、清貨時未作到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防範措施:

  1、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特殊崗位、特殊工種必須實行二人作業製,嚴禁單獨作業。

  3、處理生產中斷等事故過程中,人員之間必須相互協調,密切配合。

  4、在主井裝載作業必須配戴安全帶和安全保護繩。

  7、曉明礦“1985.1.4”副井墜落事故

  1985年1月4日白班,維修區維修二隊鐵道工李×,於7時10分參加完班前會後更衣入井。入井後到他負責的南一采區總回風道巡視一遍,8時10分離開工作地點升井。8時30分李×在距副井下約50米處與本隊隊長胡×相遇,胡×看到李×背著工具袋走的很忙,便問:“你怎麼早升井呢?”李×回答:“裏麵活幹完了,沒事了”。胡×又說:“幹完活也沒有走這麼早的”!在對話過程中兩人誰也沒有停止腳步。胡×來到南二采區十七層施工地點與本隊支部書記王×講了此事。王×說:“升井後我找他”。王×升井後直到第二天也沒看到李×,也沒追究。

  李×到達副井口後,正值主罐已上十七八個人,副井下也別無他人。此時信號工胥×已向副井上信號房打完提升信號,罐籠正處於待提狀態,而檢身工、掛鏈工都脫崗坐在打點房裏,貼房下有人搶上罐他們三人都沒有看到(也無法看到)。李×當時急急忙忙想從罐的右側上罐,罐內采煤一隊電工劉×喊了一聲:“打點了”!警告他不要再上了,而李×毫無反應。當劉×又喊一聲:“打點了”!的同時李×已抬腿踏上罐籠,手抓罐鏈,頭部從鏈下鑽入罐籠,當罐籠提升約4米左右時,李×被罐道18#工字鋼梁卡撞下去,墜入井底。

  事故原因:

  1、崗位人員責任心不強,有章不循,擅離職守空崗空檢。

  2、對輔助工種人員管理不嚴,放任自流。

  3、搶上罐升井,嚴重違章。

  防範措施:

  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崗位人員要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強化升入井人員的管理

  2、嚴格升入井製度,人員上下罐籠前必須和把罐工取得聯係,得到允許後方可上下罐籠。

  3、嚴格執行入井檢身製度和人員出入井清點製度

  4、加強安全管理,杜絕“思想鬆、管理鬆、紀律鬆”。

  8、大隆礦“1985.7.15”樓房墜落事故

  1985年7月15日上午,工程科技術員,施荒地職工住宅區甲方代表安××到施荒地工地的9號樓檢查施工質量。12時15分,安××在樓中間單元站在標高3.8米牆頂用工具檢查突出方腳的垂直度。當安××左腳踩在外牆凸出窗台的邊緣,朝外斜著身子檢查時,左腳下的兩塊探頭磚踩掉,安××也隨之墜落下去,胸部擔在標高1.2米的六尺橫杆上後又墜落在地上,事發後及時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安××檢查施工質量時,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情況下,身臨危險區進行檢查,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施工單位(乙方)在牆高超3米時應設置安全網,而實際砌築3.8米仍未設安全網作業,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範措施:

  1、有關業務科室全體人員要通過這次事故教訓開展一次自身業務保安檢查,認真學習01manbetx ,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2、在檢查工程質量時,首先要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安全條件是否具備後才準工作。

  3、在高危部位檢查時,要有兩人參加,一人檢查,一人負責監護。

  9、曉南礦“1985.9.29”擠壓事故

  1985年9月29日,正值中秋節。這天白班,曉南礦開拓區501隊在南翼運輸大巷修棚,該處是三心可縮“U”鋼棚,受側壓,棚腿變形伸向巷道中間,巷道底寬變窄,不能滿足使用,須後蹬棚腿複位。侯×負責蹬西幫棚腿,先挖柱窩,使棚腿全部露出再往後蹬腿。當時俯身手去掏柱窩浮貨時,頭部隨之伸入棚腿與岩幫之間受側壓擠動的棚腿露出後,阻力減少,靠自身彈力,向幫側反彈,夾住了侯的頭部,當即死亡。可憐他撇下了年逾古稀的高堂、善良的妻子和正需要撫養的三個孩子。

  這起事故的發生,出人意料,後經03manbetx ,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

  從客觀上講,在製定安全措施時,側重了頂板管理和倒棚傷人,沒有對施工中的各個環節做詳細說明,過去也從來沒有這樣的事故案例,屬管理漏洞。

  從主觀上講:一是侯×自主保安意識缺乏,挖柱窩時不允許用手直接去掏浮貨,以防棚腿下沉擠手,更不能把頭伸向岩幫與棚腿之間;二是這天是中秋佳節,侯×家中備齊了酒菜,等他回家招待客人,牽動著他的心。侯×入井後就向組長請了假,做好了提前升井的準備,使侯×在工作中念念不忘家事,快點幹完自己的活好回家,一心二用,便忽略了安全生產,釀成事故。

  這起事故情節雖然簡單,但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從製定安全措施上看,應該多方考慮可能發生問題,力臻完善,不留漏洞。從對工人的安全教育上,要不厭其煩,使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工人自主保安意識和防範能力,減少不安全行為。還要教育工人,在作業中,不想與作業無關的事。

  侯×的死,給我們敲響了警鍾,告誡我們在井下這個特殊環境作業,必須時刻警惕著來自各方麵的威脅,既要有牢固的安全思想,又要有周密的安全措施。安全做好了,就會給全家帶來歡樂和幸福。

  10、曉明礦“1986.2.2”副井下墜落事故

  1986年2月2日18時起,由於電壓低,副井絞車被迫停運,23時左右,副井正常提升,此時副井下聚集了準備升井的200餘人,候罐室內僅有40餘人,其他人員全部擁擠到副井下罐籠門前,違反了升井人員必須經候罐室升井的正常秩序,檢身工蘇×在製止無效的情況下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或向礦調度彙報,任其擁擠。信號工孟×看副罐籠的位置太低,上罐困難,便發出信號對罐籠,升井人員此時更加擁擠,掘進一隊的閻×被擠在主罐籠側,在其越過搖台上罐時,被正麵上罐人員從主副兩罐之間縫隙處擠掉入老坑內,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檢身工責任心不強,違犯程序,在升井人員不進候罐室的情況下沒有采取強硬措施(不拉罐或彙報),違背了檢身、掛鏈、打點三者缺一不提人的規定,特別是在無力維持秩序情況下,聽之任之。

  2、職工勞動紀律觀念淡薄,嚴重違反規章製度,有章不循,有令不行,升井人員沒有在候罐室排隊按定員依次上罐,全部擁擠搖台前,破壞了正常升井秩序。

  3、掛鏈工擅自脫崗,造成井下無人把安全鏈和無人與信號工聯係。信號工執行規章製度不嚴肅,對檢身工要罐提人的做法製止不利。

  4、副井下罐籠安全門在提運大件摘掉後未能及時恢複,在發生擠罐時失去了保護作用。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遵守勞動紀律,提高職工的崗位觀念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2、嚴格執行“信號、檢身工、掛鏈工”的相關規定,三者缺一不動罐,嚴格升入井管理,升井人員一律走候罐室排隊上罐。

  3、在副井下馬頭門增設照明,將罐籠上的安全鏈改為安全拉門。

  4、加強對副井下罐籠安全門的檢查維護,如有損壞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嚴禁動罐提人。

  11、大隆礦“1987.11.12”物體打擊事故

  1987年11月12日下午,電修隊隊長、書記、副隊長、技術員及工人趙××等18人來到礦南門外立水泥線杆。挖好立杆坑後,用2根6米長24公斤鐵道做架杆,使用4股8號鐵線和¢12.5mm的鋼絲繩扣聯結架杆和線杆的起吊繩,采用1台JD-11.4KW調度絞車做起吊動力,線杆東側用8#鐵線,西側用棕繩做兩側平衡繩。在起吊前發現JD-11.4KW絞車和水泥線杆不在一條直線上,便利用南大門門框上部兩個槽鋼接合部的自然豁口做控製起吊起中心,槽鋼距地麵2.23米高,當起吊線杆距地麵1米時,各部均正常。15時40分當起吊線杆距地麵呈30多度角時,起吊動力鋼絲繩滑出槽鋼豁口,水泥線杆向西側傾倒,線杆東側8號鐵線拉斷,副隊長指揮停車,調度絞車司機立即刹車,但刹車失靈,站在準軌和礦運輸中間的工人趙××躲閃不及,被架杆掃倒,推到了3米外的準軌上。雖經送往醫院積極搶救無效,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於18時40分分死亡。

  事故原因:

  1、壓把絞車和起吊線杆不在一條直線上,線杆在起吊30多度以上時,起吊動力鋼絲繩高度必然脫落出門框自然豁口,使起吊中心不能保持一致。

  2、使用8#鐵線做平衡繩不符合要求,同時隻有防止杆南北傾倒的措施,沒有防止東西倒的措施。

  3、施工前滑對壓把絞車進行認真細致檢查,運行時操作閘銷子竄出,致使操作失靈。

  4、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其他閑散人員沒有撤到安全地帶。

  5、施工措施不嚴密,沒有具體施工方法,沒有逐級審批手續。

  防範措施:

  1、在施工前要編製安全可靠的施工措施,措施中要明確施工方法,安全措施,責任要明確,分工要細致。施工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操作,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在施工中遇到起吊不在中心時,必須用滑輪控製起吊中心,並牢固在可靠的物體上,保持起吊的中心和重心一致。

  3、起吊物體的平衡繩必須牢固可靠,起吊線杆的坑要挖滑道。

  4、使用壓把絞車起吊線杆時,要進行認真詳細的檢查,要采用滑輪減速,提高安全係數。

  5、在施工現場,人員要撤到安全地帶。

  12、大隆礦“1989.1.19”淹溺事故

  1989年1月19日15時10分,掘進隊運大件將N1 25°上山上部車場的2吋水管接頭刮壞跑水,水經泄水孔注入1#罐籠。通風隊於19時處理完畢。

  1月19日四點班N1 皮帶隊膠帶輸送機工鍾××、董××兩人於16時40分到達3#罐籠放貨作業。罐籠放空後,兩人在膠帶輸送機旁的木板上休息。20時30分發現1#罐籠流出的水比以前大,董××為觀察情況便向1#罐籠走去,當走到距1#罐籠19米時,1#罐籠嘴突然脫落,水隨之傾泄下來,他急忙後退仍然被水衝出86米,同時鍾××被水衝倒,衝出130餘米。21時鍾××、董××被送往醫院,鍾××搶救無效於當日淩時3時30分死亡。

  事故原因:

  1、由於1#罐籠口被周圍粘貨淤住堵塞造成罐籠內存有積水,是這次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2、1#罐籠容積104m3,當罐籠下口支護承受不了罐籠中水的壓力時,罐籠嘴脫落是造成事故的一個直接原因。

  3、在3#罐籠放貨的鍾××在放空罐籠後在木板上休息,思想毫無準備,在突發的災害麵前驚慌失措,缺乏應變力,也是造成鍾××死亡事故的一個原因。

  4、在進行了水沙充填時用閑置的1#罐籠泄水,沒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當供水管被刮壞後處理緩慢,造成跑水量較大經泄水孔注入1#罐籠。

  防範措施: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礦製定的關於灌漿前後應有疏水管灌漿後防止崩漿透水的措施。

  2、充填泄水路線包括利用閑置的罐籠泄水,要設專人進行檢查泄水路線必須安全可靠,防止有積水現象,如有積水必須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3、加強對各罐籠口支護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罐籠嘴脫落跑水跑貨。

  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和事故應變能力,減少突發性事故造成的傷亡。

  13、大隆礦“1990.8.24”主井裝載墜落事故

  1990年8月24日4時20分,主井主箕鬥裝完後發出信號,絞車提不起來,運轉隊便通知罐檢班長趙××帶人去檢查,經查沒發現有卡箕鬥的地方,確認煤超量並向隊進行了彙報,隊技術人員采取對主井絞車調整提升電源,電壓措施後,仍提不動。經請示決定放出一部分煤。開始用起重機拉箕鬥門。當箕鬥門被提起500mm左右,放出約0.5噸煤,鬥內一根木柈支在井筒的鋼梁上,一頭卡在箕鬥門放煤口處,煤止不住往下淌,趙××便站到鋼梁與梯子間的跳板上,用釺子杆撞擊木柈。卡在箕鬥處木柈被打掉後,箕鬥內的稀煤隨即衝擊出來,將趙××踩著的跳板衝掉,趙××也隨之掉入坑內,被煤埋住。其他人員見趙××掉入坑內,立即從梯子間下去。用四分鍾就將趙××從粘煤中扒出,及時送往醫院,入院後第四天因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事故原因:

  1、主井箕鬥因超量,超重不能提升,其決定放煤後,,因任務急沒製定書麵措施。隻是向施工人員進行口頭上的安全事項交待,但不夠具體。

  2、在處理放煤過程中,現場人員沒係安全帶,跳板沒捆綁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采場淋水大,造成稀煤灌入裝載,使計量鬥無法控製裝煤量,造成箕鬥超量,為事故留下了隱患。

  防範措施:

  1、處理臨時性工程必須有隊幹部現場指揮。

  2、井筒作業必須係牢安全帶,檢查好工具設備是否穩妥可靠。

  3、控製淋水,給裝載創造良好條件。

  14、小青礦“1991.8.22”物體打擊事故

  1991年8月22日接班後,N2407工作麵前三角點需翻運順的中心柱,在該處作業的張××、張×、曹××、段××已翻下四棵磨擦柱,陸續用轉載機運走。

  當張××將已翻下的第五棵磨擦柱(正倒放在轉載機沿上)用腳蹬磨擦柱的後端,該柱的前端栽到溜槽裏,卡到轉載機的鏈板上,磨擦柱的後端頂到站立的中心柱上彈回,彈到張××的胸部,當即彈倒,頭部碰到輸送機減速箱上,隨後在場的四人將張××抬到破碎機後邊,經醫生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張××在開機過程中用腳蹬柱子違章作業,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是釀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帶班隊長常××無證開機,帶頭違章作業。

  3、本班副班長段××未製止張××違章作業。

  防範措施:

  1、進一步貫徹落實上好標準崗、幹好標準活和安全生產責任製。

  2、加強職工技術素質教育,提高自我防範能力。

  3、嚴禁無證上崗,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4、不準開機運支柱等材料

  15、大隆礦“1992.1.28”物體打擊事故

  1992年1月28日15時10分,供應科木場班長兼走線吊司機帶領3人從車皮中卸工字鋼,當時安排王××、陸××在車皮掛鉤,王×在車皮下貨位摘鉤。15時10分開始卸第五鉤,該鉤吊七根工字鋼正處於車箱西側箱板邊,作業時由陸××在車皮南端掛第一道起吊繩,起吊後因車皮板中間鑲有突出箱板的一道槽鋼被起吊的工字鋼夾住。陸××指揮走線吊鉤頭向東側移動了約800mm,起吊一定高度後,王××在車皮北端掛第二道起吊繩,然後將吊車大鉤落下,把四個繩頭同時套在鉤上。該車皮當時是東側中部開門,陸××躲避在車門的南邊,王××躲在車門的北邊。由陸××打手勢向吊車司機指揮起吊,在起吊過程中,因工字鋼北端互相咬合,南端先上升,形成南高北低形態。隨著起吊力增加,北端工字鋼咬合處突然脫出彈起,上下抖動並向東側擺動,陸××及時躲到車門外邊。王××當時臉朝北注視起吊情況,發現起吊工字鋼起動,即轉身準備躲到車門外,此時工字鋼已向東擺動過來。撞在王××的右側頭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在起吊車箱內西側工字鋼時,被車箱板槽鋼卡住,便指揮走線吊鉤頭向東移動了約0.8米,偏中心起吊造成重物瞬間向東側擺動約1.6米,違反作業規程規定,冒險違章作業。

  2、職工安全意識淡薄,作業中圖省事,圖方便,而不考慮作業環境。在車箱內的兩名裝卸工人裝卸工齡都已十幾年,明知斜吊會造成物體擺動,但兩人都沒有躲避到安全地點,由於躲避位置不當並受到空間限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起吊重物件時,必須堅持垂直起吊,因其它影響,不能垂直起吊或發現相互咬合現象,必須停止起吊,待處理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吊。

  2、加強職工操作技能的培訓,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起吊作業時,裝卸人員必須躲避到安全地點,並要觀察好周圍的環境和再次躲避的路線,如作業場所受到空間限製則必須離開所受限製的環境。

  3、在起吊超長、超重物件時,必須有單位領導現場指揮全過程。

  16、小康礦“1992.4.11”主井裝載墜落事故

  1992年4月11日四點班,主井地麵卸載的全體同誌在班長王××的帶領下園滿的完成了任務。可就在接近交班的時候,王××得知井下計量鬥底部掛貨太多,影響箕鬥提升速度和裝貨量。為保證零點班的正常生產,王××獨自一人於十一點二十分來到井下裝載峒室,在無任何防護措施,又無別人監護的情況下,清理掛貨,不慎墜入箕鬥裏,信號工聽見呼救聲後,打開扇門,準備從下麵放人,結果連人帶煤一齊掉入箕鬥內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盡管王××的思想動機是好的,但他本人是主井地麵卸載工人,對井下情況一無所知,本人又無入井資格,又缺乏清理計量鬥掛貨經驗,同時在高空條件下作業,即沒采取防墜措施,又無人監護,實屬蠻幹,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2、信號工無工作經驗,在不了解情況的條件下,打開扇門結果連人帶煤一齊掉入箕鬥內,這是王××死亡的另一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同時加強工人幹部遇到問題的防變能力。

  2、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處理生產故障時,必須製定臨時安全措施,並把措施貫徹到每個工人幹部中去,同時嚴格按措施施工。

  3、要嚴格落實各級幹部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工人人的崗位責任製,堅決杜絕“三違”。建立嚴格入井檢身製度,嚴禁無入井資格人員入井。

  17、大興礦“1993.12.12”窒息事故

  1993年12月12日6時20分左右,南風井院內鍋爐房女工宋××發現5號爐沒煤了,就告訴了司爐工楊××,隨後把爐停下,扒爐排底下的細灰,然後又打掃衛生,做交接班的準備工作。與楊××同用一個更衣箱的女工李××,發現楊××即沒換衣服,也不知去向,就詢問班長。班長齊××隨即到其它班組、浴池、食堂等處去找,均沒找到。後又去三樓上煤倉去找也沒有,最後到5號爐煤鬥,發現有一大衣角露在煤上,趕緊組織人員扒掉煤鬥的煤,發現楊××直立於煤鬥中,身邊有把鐵鍬,立即組織搶救,經搶救無效因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楊××獨自一人去煤倉捅煤,即沒戴安全帶,又沒通知任何人,是嚴重的違章作業,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獨自一人作業,沒有監護,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職工安全意識不強,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

  防範措施:

  1、在全礦範圍內認真開展學習、貫徹各工種01manbetx 及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2、對職工加強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增強安全思想意識。

  3、狠反“三違”,堅決禁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4、今後再捅煤倉,必須做到一人作業,一個監護。必須戴好安全帶,才準許作業。

  18、小康礦“1994.10.25”副井下墜落事故

  1994年10月25日中午12時左右運轉隊隊長安排電工錢××、雷×二人到副井下西碼將換副井提升尾繩用的QC83—120型磁力起動開關回收升井。礦規定西碼禁止入罐,當時開關在距西碼40米處,故二人決定將開關抬至東碼正向入罐升井。當二人抬開關行至小罐預留位置與井口作業平台搭接處時,走在前麵的錢××突然踏翻一塊未固定的400MM×800MM的鐵扳,同鐵扳一起墜入副井井底死亡。

  事故原因:

  1、井筒預留小罐與井口作業平台鋪設的鐵扳沒有固定而且沒有搭接。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人員在抬開關經過井筒時沒有認真檢查,忽視了原來鋪設鐵扳已被串動,根本沒有反搭接長度這一重大隱患。

  3、有關部門檢查不細,未能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檢查,消滅死角死麵,堵塞漏洞,對有墜落傷人危險的作業地點要設置柵欄和蓋板而且要牢固可靠。

  2、進一步明確安全責任區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

  3、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能力。教育職工做到不傷自己,也不傷害別人,也不被別人傷害。

  19、小青礦“1994.7.5”物體打擊事故

  1994年7月5日白班,綜維隊為綜采二隊搞標準化及巷道維修,共下7車料,其中2車頂梁,3車木料和2車單體支柱。接班後,在W1W704麵回風第一道材料上山往下放重車,該材料道坡度22度,斜長40米。14時40分左右,放完第四個重車,開始用絞車往山上抽空繩。當時現場人員位置為:班長索××在上平盤剩餘的3個重車的第一、二台中間摘鏈;變坡點有2人,一個是錢×,在阻車器前2米位置,另一個是付××,在阻車器後2米位置坐著,二人傳信號;下把鉤白××在底彎道,司機王××在JD-25kw絞車處。各自就位後,底彎道的白××摘下重車鉤頭,打點開始抽空繩。當空繩行至上變坡點時,距繩頭6米處有一個鋼絲疙瘩將擋車立柱拉倒,又被繩頭的6米繩扣套住,底端卡在阻車器內;當鋼絲繩繼續運行時,卡在立柱中間的銷子上,造成立柱橫向扭動正好打在付××右胸部,造成肋骨骨折3根,肝破裂,送往礦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該絞車鋼絲繩不合格。因鋼絲繩不夠長,接6米繩扣,繩扣兩頭打結,阻車器有一麵損壞,班長索××利用舊膠帶輸送機杠作為擋車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抽空繩時,信號工付××躲避位置不當且坐在那裏。人在非安全區域內,缺乏警惕和安全預防,屬嚴重違章作業;違反礦務局規定的八條通則,沒上標準崗,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3、該絞車鋼絲繩和上平盤阻車器不完好,主管機電部門和安監部門,於6月l8日和6月30日,兩次下發整改意見書,隊長萬××、鉗工班長趙××均在意見書上簽字,而未及時按期整改,釀成事故發生,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者,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鋼絲繩及阻車器的檢查,保持完好。

  2、召開全礦小絞車使用管理工作會議,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不合格者不許使用。

  3、對職工加強自主保安教育,在提拉空重車時,鉤頭與絞車之間不許站人。如用信號工時,必須在安全區待避。

  4、對上級有關部門及安全監察部門所提整改意見及通知,必須及時整改。

  20、小青礦“1995.1.24”場內機動車事故

  1995年1月24日,班前會散後,62/00412號黃河車司機張××向隊裏彙報說:他開的這台車後橋有聲響,請求檢查。隊裏同意了他的請求,並將任務安排給檢修班。檢修班班長吳××安排張××駕車在車隊院內慢行兩趟,沒能找出故障點,就取一台10T千斤頂將車左後橋支起50mm,並叫司機張××將倒擋掛上,張××掛倒擋車,從駕駛室下來,並和吳××分別到車底下聽後橋聲響。這時,50裝載機司機王××來找吳××,說裝載機也有毛病,叫吳××給看看;吳××到裝載機那(裝載機停在距黃河車前12m處)看了看就回來了。回來後徑直到黃河車下將千斤頂卸壓,由於此時車還在掛著倒擋,千斤頂卸壓後,車輪著地,車向後倒,在場副隊長於×發現將倒擋摘除熄火,車左後輪已從吳××身上碾過,送礦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吳××安全意識不強,車在掛擋狀態下將千斤頂卸壓,嚴重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2、司機張××安全思想淡薄,在車未熄火、未摘擋的情況下擅離駕駛室,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隊主要領導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防範措施:

  1、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後會時間,加強對全隊職工的安全教育,使職工在工作中自覺堅持“三不生產”,做到“三不傷害”。

  2、立即自製或訂購修車專用工具,如支車馬橙等,今後在修車時嚴禁用千斤頂支車。

  3、嚴禁在車不熄火、不摘擋狀態下從事檢修工作,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駕駛室。

  21、大興礦“1998.10.5”地麵煤倉事故

  1998年10月5日白班,礦救護隊根據礦安排,對地麵圓筒儲煤倉進行清倉。9時40分清倉準備工作就緒,救護隊副隊長崔××查看了各倉口情況,確認1號放煤口貨量較少,便確定由1號放煤倉上人檢查倉內情況並形成上人台階。首先由小隊長王××與救護隊員鄭××從放煤口進入倉內,由於煤倉分煤器較高,二人搭梯夠不著,小隊長王××讓再來一人,該隊副小隊長王×也由該放煤口進入,三人搭成人梯,王××在下,王×居中,鄭××在上,準備攀上分煤器上部清貨,此時(約十時十分左右)。煤倉分煤器掛貨突然片幫,將王×推開蕩在空中,緊接又連續兩次片幫掉貨,將王×從倉口推出,將最下邊的王××埋住,在場的救護隊及選煤廠職工奮力搶救,扒出來後立即進行人工呼吸等搶救措施,但因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清倉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製定的不細,沒有具體規定清倉作業程序,造成救護隊習慣性非標準作業,違反了《01manbetx 》規定,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2、救護隊對作業地點安全情況檢查不細,又未采取放振動炮等措施,冒險進入倉內作業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3、現場作業的救護隊員自主保安能力不強,當發生意外情況時未能及時撤出,也是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防範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今後任何工程都必須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要開專業會或現場會落實措施和責任,沒有把握的事堅決不幹。

  2、強化業務培訓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幹部、職工的業務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明確每個人的工作職責,杜絕各種違章現象。

  3、對地麵圓筒倉及類似煤倉的清倉作業,要杜絕從倉下部進入煤倉作業現象,礦要采取從上部進入煤倉的措施和辦法。

  4、通過這起事故教訓,要舉一反三,在全礦立即開展清查習慣性非標準作業現象,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22、小青礦“2001.2.6”回風眼墜落事故

  2001年2月,為了解決S2采區長距離通風問題,礦決定施工S2711回風眼。此眼設計長度為50米,直徑3米,坡度90度,首先采用鑽孔導向定位,反井打眼放炮施工方法,眼直徑為1.8米,最後由上而下擴眼,直徑達到3米,采用錨杆掛網支護,二次成巷。從2月1日四點班開始施工,截止2月6日零點班已掘進16.5米。

  6日白班接班後,班長馮××從軟梯攀上回風眼工作盤,對工作麵進行找掉,找掉結束後,安排王××、張×進行打眼,眼深1.2米,打完18個炮眼後進行裝藥,待人員從眼上撤下來,於14時放炮,放炮結束由班長馮××檢查工作盤下懸掛的軟梯、風筒等安全狀況,確認無誤後,用JD-25kw絞車將工作盤起吊到位。14時45分,眼內炮煙已吹淨,頂板已穩定,小班驗收員兼安全網員李××帶上安全帶進入眼內,先晃動軟梯和綜繩,確信捆綁牢固、無浮貨掉下,然後順軟梯往眼上攀登。當他順軟梯上到大約15米時,突然從軟梯上頭朝下摔下,造成:顱底骨折、顱腦損傷、頸椎骨折。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死者安全意識淡薄,沒有認真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上軟梯時,沒有一蹬一掛安全帶的保險勾,致使腳踩空失手後,安全帶沒發揮作用跌落眼下。

  2、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沒有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

  3、隊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防範措施;

  1、加強作業規程學習和貫徹,掘進挺眼時、上軟梯,應采取一蹬一掛安全帶保險勾的安全防範措施。

  2、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掘眼時必須用反井鑽機進行施工,然後至上而下擴眼,創造良好的、安全的工作條件。

  3、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3、曉南礦“2001.4.22”井下煤倉事故

  2001年4月22日早晨,倒倉隊安排白班清中央膠帶輸送機道緩衝倉,班前會上比較認真地貫徹了措施。11時10分清倉工史×係安全帶進入煤倉,11時38分左右向倉上口喊話,要求關閉壓風,並向下倉口喊話要求停膠帶輸送機,在膠帶輸送機停機瞬間發生了倉壁片貨,將史×埋住。

  經過礦積極組織搶救,16時將史×從煤倉中扒出,已死亡。

  事故原因03manbetx

  1、史×本人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工作中不細、不認真(入倉時間20多分鍾),在倉壁浮貨沒有清淨的情況下,冒險作業。

  2、嚴重違章作業,違反措施第7條“清倉人員必須從上至下,依次清掃倉壁的掛貨,上段清掃幹淨後再清掃下段,防止上段貨物落下傷人,清倉人員要盡量站在較堅實的貨物上清掃”的規定。

  防範事故再發生的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意識、自主保安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入心、入腦,警鍾長鳴。

  2、搞好職工01manbetx 培訓,認真貫徹落實好施工措施。做到任何時候、任何場所都能嚴格執行三大規程,特別是對單獨作業的人員,要做到每次作業都要講清要求、注意問題。

  3、在清倉過程中要做到必要的檢查、監護,杜絕圖快和清倉不徹底、冒險作業等違章行為。

  4、清倉中的人員聯係要做到信號清晰準確,且上下倉口要用電話聯係。

  編者按:農民對不認真種地有句俗語:“你胡弄它一時,它胡弄你到老秋” ,可謂秋後算賬,做工作胡弄則隨時可能受害。為保證清倉作業認真落實作業規程,礦專門派安檢員檢查清倉工作。

  24、曉明礦“2001.4.28”場內機動車事故

  落地煤場是由選煤廠圓筒倉落煤後經汽運公司推土機倒貨形成,推土機原班作業。4月28日零點班,推土機司機薑×和於×的作業任務是將圓筒倉落煤口下方的煤由南向北推。2時,接選煤廠調度電話通知落煤後,於×先駕駛煤堆上的120推土機開始推煤,薑×發動煤堆下的另一台120推土機,上煤堆同時推煤。於×推了幾鏟後,由於推土機電瓶極柱腐蝕,推土機熄火,於×就下煤堆取工具,當於×回到煤堆後,發現薑×駕駛的推土機不見了,就開始尋找,結果發現推土機掉落在主扇擴散器與圓筒倉之間的煤堆擋牆下麵,推土機駕駛樓嚴重損壞,薑×已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經對事故現場勘察和調查03manbetx 認定,這是一起由操作者(推土機司機)操作失誤造成的責任事故。

  現場勘察發現,當推土機推完第二條煤道的第三鏟後,推土機本應直線倒行至小煤堆處,卻突然轉向正東方向,越過了1.3米高的作業界限,又行駛了14米,致使推土機從落地煤堆11.7米高的擋牆上方掉下,造成推土機駕駛樓嚴重損壞,司機當場死亡。

  防範措施:

  1、加強夜間對作業場所的照明,並在擋土牆上方設置警示牌和警示燈。

  2、今後應盡量避免推土機夜班在煤堆上作業。

  3、加強對推土機司機的自主保安能力教育,在落地煤堆上作業,必須查明推土機前後情況,確認安全後方準作業。

  4、推土機在落地煤堆上作業時,必須設專人負責了望。

  25、曉明礦“2003.5.23”物體打擊事故

  當日零點班,綜掘隊在S3707運順工作麵正常掘進,第一遍切割後,需延長膠帶輸送機,由於該巷道為17度下山,綜掘機退機困難,不能使用綜掘機牽引,而采用距工作麵252米處的JD-25絞車反向牽引,滑輪掛在綜掘機尾部,鋼絲繩鉤頭與膠帶輸送機尾架上的鋼絲繩繩扣使用一根1.2米長的釺子杆插在中間連接。3時左右,在將膠帶輸送機尾架拉出3.0米時,因故停電,10分鍾後,恢複供電,繼續拉膠帶輸送機尾架,剛拉出0.5米,膠帶輸送機尾架上固定繩扣子的螺栓(∮20)被拉斷,導致連接的釺子杆飛出,打中距釺子杆飛出地點12米外正在工作麵操作錨杆機錨頂的工人馬×頭部,致使其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經事故現場勘察和調查03manbetx 認定, 這是一起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責任事故。

  1、不按標準操作,絞車鋼絲繩鉤頭與膠帶輸送機尾架上固定繩扣本應使用標準連接環連接,但操作者(班長王×)圖方便,直接使用釺子杆進行連接,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膠帶輸送機尾一側用來固定繩扣子的開口環損壞後,沒有及時處理,而用道板螺栓固定,螺栓強度不夠,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各項製度和安全生產責任沒有落到實處,也是這起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防範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培訓質量,徹底解決非標準操作的問題,嚴格按技術操作規程作業。

  2、嚴格執行各項製度、管理辦法和措施,杜絕習慣性“三違”行為,徹底解決 “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問題。開展“如何杜絕非標準操作、非標準作業,使用非標準件”的大討論,並由主管業務部門製定具體方案,付諸實施。

  3、進一步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教育,做到“三不傷害”。

  4、 加強機電設備管理,確保完好,否則必須采取可靠措施,堅持“三不生產”原則。

  5、嚴禁使用非標準件遷移和起吊設備,嚴禁使用調度絞車直接拖拉或起吊重物。

  26、小青礦“2004.9.28”井下煤倉事故

  S2采區2#膠帶輸送機頭煤倉掛貨較多,因S2707工作麵“十.一”檢修後將投入生產。礦安排綜維隊利用節前時間清倉。

  2004年9月28日,綜維隊李××小班與礦調度聯係後,於9點開始清倉作業。放完炮後,高××和李×下到倉內逐段清貨,12時03分左右清至距煤倉上口15米位置(煤倉斜長21米,傾角60度),倉壁掛貨突然堆下,將高××和李×埋住,倉上口人員聽到呼喊後,立即拉保險繩,此時再次出現片幫,人員拉不動,書記紀××立即用電話通知倉口下方人員,同時安檢員跑向倉下口,貨放出後,李××把膠帶輸送機閉鎖,發現高××、李×二人懸在倉口上方,於是喊倉上人員放繩。12點16分,將兩人從倉下口放出,李×因窒息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李×、高××違章作業,沒按措施要求逐段清倉,造成掛貨堆下埋人。

  2、保險繩餘繩多,沒有起到有效防護作用。

  3、現場幹部沒有起到現場的安全管理作用,沒有嚴格兌現措施。

  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嚴格按規程措施作業。

  2、作業過程中,安全設施必須齊全有效。

  3、充分發揮跟班幹部、班組長、安檢員的現場管理作用,落實好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製。

  4、節假日及其前後等特殊時段,嚴格執行總經理“四不生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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