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礦設備安全管理製度彙編
為加強機電設備管理,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河南省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01manbetx 》為依據,特製定本規定。
本辦法適用於礦生產設備設施、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的管理。
機電設備管理以保障安全、促進生產發展為目的,以超前預防和積極檢修為抓手,堅持設備選型與實際使用相結合,日常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升級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機電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礦機電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麵規劃、合理選型、及時安裝、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保持設備完好,不斷改善和提高礦井的技術裝備水平,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和投資效益。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設備管理部門和設備管理員的職責
第三章 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四章 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第五章 設備的檢修
第六章 設備的改造、更新、報廢與回收
第七章 設備的基礎管理
第八章 租賃設備的管理
第九章 獎懲
新莊煤礦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機電設備管理,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河南省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01manbetx 》為依據,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礦生產設備設施、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的管理。
第三條 機電設備管理以保障安全、促進生產發展為目的,以超前預防和積極檢修為抓手,堅持設備選型與實際使用相結合,日常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升級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機電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礦機電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麵規劃、合理選型、及時安裝、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保持設備完好,不斷改善和提高礦井的技術裝備水平,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和投資效益。
第五條 礦機電科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對各基層單位設備管理工作進行專業指導和監督檢查。機電科參與設備的調研、規劃、選型、安裝調試、維修、檢修改造、更新和報廢全過程的綜合管理。
第六條 礦各單位為保證設備安全高效運行,要積極采用新技術、新產品、先進檢修工藝、先進管理方法,不斷提高機電綜合管理水平。
第二章 設備管理部門和設備管理員的職責
第七條 機電科是礦機電設備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設備管理與維修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程。根據礦經營方針、目標,對設備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標,並組織實施。
2、正確處理好生產與維修的關係,堅持搞好設備的計劃檢修,協調配件供應。
3、負責審定基層設備管理與設備維修方麵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
4、了解和掌握大修資金的使用情況,參與審定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計劃、對設備更新改造項目進行經濟論證和審查。
5、參與設備報廢和報廢設備殘體的處理工作。
6、製定礦機電設備管理辦法並定期進行監督檢查、適時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7、提出對機電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計劃建議。組織開展設備管理的先進經驗和檢修新工藝的交流和推廣工作。
8、對因重大、特大機電設備02manbetx.com 或設備購置、檢修質量以及使用不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後果的,參與或組織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並提出處理建議。
第八條 設備管理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條例、規程及辦法。
2、參與機電設備的選型、購置、修理、更新、報廢等全過程管理,負責對所管轄設備、電纜建立台帳並確保帳物對照,建立大型設備獨立曆履檔案,並及時進行更新。
3、升井設備及時監督所屬區隊及時交庫修複;對檢修好的設備進行驗收,辦理設備檢修驗收單及入庫單。
4、負責設備、配件、材料的初審工作,設備、配件、材料領取必須經設備管理員審批建帳,嚴禁白條發放,夜間因緊急情況領取設備,要在次日補辦手續;舊設備、配件更換必須打欠條,憑回收票消欠條。
5、負責設備的日常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定獎罰並監督責任單位及時處理。
6、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基層單位的設備使用情況和管理製度的執行情況,月底將所分管單位的設備運行狀況進行彙總,參加設備考核會議。
7、負責月度、季度的設備布置圖、供電係統圖的更新編製工作。
8、參與機電02manbetx.com 的調查、03manbetx 工作。
9、負責所分管範圍內的設備達標及機電業務保安工作;積極推廣使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
10、負責與礦各科室、基層單位的信息交流與反饋、業務協調工作。
第三章 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九條 設備計劃、安裝、調試和驗收工作。
1、需要增置主要生產設備時,應由使用單位申請,機電科審批,上報設備購置計劃。
2、設備選型要保證安全生產需要,應兼顧通用性、先進性、標準化。成套設備的購置應盡量選用一個廠家或統一標準圖紙生產的設備,以減少同類配件多種規格儲備。
3、設備領用時按技術協議進行嚴格核對,確保設備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解決;設備附件、配件、工具和技術資料等要完整齊全。
4、新購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應03manbetx 原因,追究責任。
5、自行研製設備時,應在機電科的指導和幫助下進行。設備製成後,應保存完整的技術資料(設計圖紙、試驗記錄等),並須通過礦組織的技術鑒定才能使用。
第十條 新購置的設備到貨經過驗收後,應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要跟蹤了解使用情況,並積極03manbetx 總結。
第十一條 設備開箱檢查驗收規定
1、設備開箱檢查、驗收由礦企管科組織有關部門進行。
2、對照裝箱單清點零部件、隨機工具、說明書、圖紙、培訓資料和其他技術文件。
3、檢查設備有無缺損和明顯質量問題。
4、核對基礎圖、安裝圖、電氣線路圖等與技術協議是否相符。
5、安裝暫時不用的備件與附件交礦設備待儲庫;圖紙、使用維護說明書和其他技術資料交機電科;工具經機電科轉交使用單位。
6、檢查驗收後由機電科作出詳細記錄,參與部門驗收人員簽字確認;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妥善處理。
第十二條 主要設備的安裝管理
1、設備安裝前,必須對安裝現場進行驗收(有隱蔽工程的要在隱蔽前檢驗),合格後方可安裝。
2、大型固定設備安裝前,應了解以下內容:
2)、隨機的各種資料;
4)、安裝用材料、工具計劃和工程預算;
5)、電氣、液壓、氣動設備安裝前的試驗資料;
6)、安裝環境的交接驗收資料;
7)、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設備安裝必須有專門部門的批準證明。
3、設備安裝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安裝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設備,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設備安裝完畢具備投運條件後,必須進行竣工驗收。
5、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竣工報告書一式三份,分別由機電科、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各自保存。
6、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後,安裝單位將技術文件、竣工驗收資料交機電檔案存檔。
第十三條 設備的調試、試運行、驗收和移交
1、設備調試
1)、一般通用設備調試包括:檢查、調整、試運 ,由安裝單位組織進行;
2)、精、大、稀、關鍵設備調試,由礦機電部門組織聯合進行;
3)、自製設備有製造單位調試,機電科參加。
2、設備試運轉
1)、空運轉試驗 空運行必須在無負荷情況下進行,檢驗設備安裝精度的穩定性、設備穩固的可靠性,觀察傳動、操縱、控製的運行狀態;
2)、負荷試驗 檢驗設備在一定負荷下的工作能力,是否安全、穩定、可靠、正常運行;
3)、精度試驗 按照說明書規定進行;
4)、試運行記錄 試運行結束後必須做好相關記錄,由機電科存檔;
3、設備移交
設備安裝工程竣工後由安裝單位辦理轉交手續,方可移交使用單位。
第四章 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第十四條 所有設備都必須有設備操作、維護規程及完好標準。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熟知設備完好標準和崗位責任製,嚴格遵守設備操作和維護規程,憑證操作。設備實行包機製,對多班製生產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執行設備交接班製度,並做好記錄。機電維修工實行分片包幹,執行巡回檢查維護製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第十五條 設備司機應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合理使用設備,嚴禁設備超負荷或帶病運轉,不得盲目追求生產而拚設備。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第十六條 使用中的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設備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動作靈敏可靠,防爆設備嚴禁失爆,應定期檢查、試驗,做好記錄,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製度,設備保持整齊、清潔,防止跑、冒、滴、漏。
第十八條 主要設備按照要求進行性能測定,發現性能降低時,應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維修工作實行區域維修負責製。對負責管轄範圍內的設備要作好巡回檢查、維護和故障檢修,對重點設備的關鍵部位要堅持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保證檢修時間,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規定,加強對起重、運輸、儀器儀表、鍋爐、壓力容器等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檢驗、標定和維護,保證靈敏、準確、可靠。
第二十一條 加強設備潤滑管理,建立並嚴格執行潤滑“五定”製度(定人、定質、定量、定點、定期),做好換油記錄。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實行潤滑專責管理。潤滑油劑要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條 發生設備運行02manbetx.com 時,嚴肅處理,應及時製訂和采取防範措施,並認真吸取教訓,防止類似02manbetx.com 發生。所有設備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經濟賠償或行政處分,觸犯法律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人應加重處罰。
第二十三條 做好設備運行質量統計03manbetx 工作。對經常發生的事故類別、時間、地點、設備部位和原因等進行分析研究,製定改進措施。對設備本身存在的問題,要向設計、製造部門反映,或通過修理、改造來提高設備的安全可靠性。
第五章 設備的檢修
第二十四條 認真執行設備的維護保養與預防檢修相結合的檢修製度。按設備狀態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和檢修製度,逐步向預知檢修和專業化檢修方向發展,以提高檢修質量,降低檢修費用,縮短檢修停機時間。
第二十五條 設備的檢修按不同檢修內容和工作量,分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種:
1、小修:按定期維修的內容或針對日常檢查(點檢)發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修複少量磨損件,基本上不拆卸設備的主體部分。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手段,恢複設備使用性能。
2、中修:根據設備狀態,對設備精度、功能達不到工藝要求的項目按需要進行針對性檢修,一般要部分解體,修複或更換磨損機件,必要時進行局部刮研,更換油質,校正坐標,以恢複設備的精度和性能。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進行塗漆,烘幹。在檢修過程中,充分利用鍍、噴、鑲、粘等技術手段,恢複其精度。
3、大修:對設備進行全麵修理,使設備完全恢複精度和額定能力,需要對設備全麵解體,對所有的零部件進行清洗檢查,更換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複設備應有的精度和性能,調整機械和電氣操作係統,處理設備基礎或更換設備外殼,配齊安全裝置和必要的附件,重新噴漆或電鍍,按照設備出廠或原煤炭部頒發的大修標準進行檢修後驗收。
1)、 設備的大修原則上在礦進行,需要委托外部檢修的,由機電科製定方案,企管科統一安排;
2)、 設備大修前檢修單位應先編製審批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計劃包括施工組織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檢修質量標準、勞動組織、施工形象進度表和配件材料計劃等;
3)、 設備大修必須成立臨時質量驗收小組,負責檢修過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並認真填寫驗收記錄,檢修人員和驗收人員要在記錄上簽字;
4)、 大修理後的設備要實行保修製。保修期從設備使用之日起開始計算,為期一個月;在保修期內發生的檢修質量問題,應由檢修單位免費修理,發生的費用由檢修單位承擔。如超過保修期的設備發生重大技術質量責任事故,經技術鑒定確屬檢修單位造成的仍由檢修單位負責按規定處理;
5)、 大修過程中因不負責任造成經濟損失從檢修工資中扣除。
第二十六條 設備停產檢修規定如下:
1、為做好礦井機電設備的預防性檢修,主要大型固定設備強製性檢修要求每年停產檢修日不得少於12天;每日檢修時,主井3小時,副井2小時,其它均為2小時。
2、年度停產檢修計劃應於8月份確定方案上報審批;月度檢修計劃於每月22日前上報審批;日常檢修計劃提前1天確定方案,影響其它區域的提前1天在調度會通報。
3、在停產前,要檢查落實各項準備工作,並落實好停電、停水、停氣和停機等方麵的具體事宜。
4、停產檢修前,必須編製相應的施工組織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檢修質量標準、勞動組織和施工形象進度表,並進行審批。
5、檢修所需設備、配件、主要工具和材料計劃必須在停產檢修日的前60天報供應部門,加工周期長的要提前考慮,在檢修前運到檢修現場。
6、大型檢修項目礦、施工單位都應成立檢修指揮組,並指定專人負責,明確分工,加強協調,保證檢修質量和進度。
7、檢修方案施工前必須認真貫徹,並填寫貫徹記錄。檢修後要嚴格執行竣工驗收製度,有檢修及試運轉記錄,妥善保管。
8、每項工程檢修完畢後都要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嚴格驗收並簽字,參與驗收人員要對施工質量負責。
第二十七條 機電設備應采取以下不同的檢修方式
1、采掘、運輸和其它移動設備,應保持一定的備用數量,實行按計劃輪換檢修。使用中的采掘、運輸設備的維修,每天應不少於2小時,交接班時要有15分鍾的互檢時間;
2、有備用的大型固定設備,應按計劃周期輪換開動。
3、礦井的輸配電係統、防雷電裝置,應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修;礦井主要排水泵及其管路等,應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檢修完畢。
4、其它設備檢修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
第六章 設備的改造、更新、報廢與回收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要根據安全生產需要,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確保設備的及時更新和在良好的狀態下運行。
第二十九條 一般設備的改造與更新計劃,由機電科召集使用單位、檢修單位擬訂方案,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技術經濟論證,機電副礦長批準後實施。
第三十條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可報廢:
1、設備老化、技術狀態落後、耗能高、效率低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經濟效益差的老、舊、雜設備。
2、通過修理,雖能恢複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重置價值80%,不如更換新的設備。
3、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4、遭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
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第三十一條 設備報廢可結合設備清查,作為日常工作進行。由機電科提出報廢意見,按規定程序審批後執行。
第三十二條 待報廢設備在未批準報廢前,應集中到待儲庫妥善保管好。
第三十三條 機電科、企管科應按有關規定積極組織報廢設備殘體的處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 設備回收必須遵守《新莊煤礦設備回收管理規定》
第七章 設備的基礎管理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要根據國家法令和《設備管理條例》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健全設備全過程的管理製度和考核製度。
第三十五條 設備管理體製實行礦、科、區隊(機修廠、車間)三級管理,礦機電科配備一名主管設備的副科長,並配備必要的設備管理技術人員,負責機電設備的業務和技術管理。
第三十六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應建立各種井下小型設備及特殊器材專業化小組(如防爆組,小型電器組,電管組,風電鑽組等),負責小型設備、器材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修理、安全檢查和信息資料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各種設備必須分類逐台編號,登記入賬。機電科建立分類設備台帳;區(隊、車間)要建立相應的設備。設備台帳要做到實時更新。
1、設備、電纜入井前由使用單位向機電科分管人員申請,審批後進行編號、打號,設備管理人員利用字頭或專用工具將設備、電纜編號刻在機電設備的統一位置上。設備使用單位對設備的編號負管理責任,發現設備、電纜編號損壞應及時補打。對井上、井下的設備、電纜做到逐台編號,並建立健全總賬和分賬。
2、領用設備、電纜時,申請單上所填寫設備的編號必須與實際相符。
3、領用的新設備必須向機電科專職分管編號人員申請編號,打號後方準入井,無編號設備、電纜嚴禁入井。
4、庫房管理員在發放設備、電纜時,必須核實編號。無號或號不清的一律不準發放,經打號後方準發放。
5、機廠、車間檢修設備無設備編號或號不清的不準入庫,經補號後方可入庫。
6、井下設備無號的要重新申請編號,進行補打。
7、井下電纜無號或一頭無號的要重新編號,兩頭編號必須一致。要求在電纜兩端(距端頭1.5米處)先噴上白底漆(長度為300mm),然後用紅漆噴上編號。
8、開關編號要求用鏨子打在銘牌左下側,電機、減速機打在大盤邊緣上;要求編號必須清晰。
9、回收入庫設備時,在驗收單上必須寫清回收設備編號。並由回收單位持第一聯到機電科及時銷賬,回收編號出現錯誤的按規定處罰。
10、機電科管理員要對區隊領用的設備按編號並分類及時建帳,更換的設備要及時入賬和銷賬。
11、設備使用單位對設備的編號負管理責任,損壞的申請及時補打,並要追究責任單位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各單位主要設備(如提升機、液壓支架、膠帶輸送機、采煤機、主扇風機、主水泵、固定空氣壓縮機、主變壓器、綜采綜掘機、機廠設備等)要建立設備曆履薄和技術特征卡片,並繪製提升、運輸、通風、壓縮空氣、排水、通訊、供電、供水等係統圖。主要設備技術特征卡片及各類係統圖要每月核對一次,如有變動,應隨時補充。
第三十九條 機電設備及配件的審批發放
1、區隊需要領取機電設備或配件時,必須在安裝前三天認真填寫“設備材料領用申請單”,一式四份,一份由機電科設備管理員作為建立台帳的依據,一份作為建立總帳的依據,一份作為到企管科辦理領用票據的證據,另一份由使用單位留存。由機電科設備管理員核對,經主管副科長審批後到企管科辦理領用手續。
2、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審批的數量、規格及編號進行領用,對於私改票據者,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3、機電科管理人員發放設備、電纜及配件時,必須憑設備管理人員及機電科分管領導簽的票據發放,堅決杜絕白條和隨便發放。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到“六不發放”(無票據不發放、設備無編號不發放、設備不完好不發放、電纜無壓號不發放、絕緣達不到要求不發放、作廢的票據不發放)。不按規定開票和發放的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
第四十條 設備、電纜的使用管理
1、設備必須有設備管理牌,注明:包機人、責任人、使用單位、使用地點、型號、完好情況,電氣設備要填寫所控製負荷及整定電流。電纜兩頭要壓號,並注明電纜型號、走向及長度。
2、確保設備完好、清潔、安全經濟運行,嚴禁超負荷或帶病運轉。
3、設備及電纜一經領出,兩個原班運到工作地點,不及時入井運送到位、造成零件被拆、設備損壞或丟失的,由領用單位按價加倍賠償。
4、設備零件正常損壞,憑領料手續以舊換新,夜班領用設備、配件、材料必須在次日補辦手續,否則嚴肅處理。
5、使用單位如需移動設備或電纜,應首先通知機電科設備管理員,進行現場確定,升井後更改相應的台帳,以做到帳物相符。
6、臨時停用的設備及電纜,使用單位必須派專人看管或回收升井,如看管不嚴而又不回收造成丟失損壞的,由使用單位按原價賠償外並進行重罰。
7、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8、各種機電保護必須安裝位置合理、正常使用、靈敏可靠。
9、雙風機必須能自動倒台,風電、瓦斯電閉鎖正常使用。
10、各類機械設備要保證滿足要求的潤滑。
11、防爆設備必須杜絕失爆。
12、機電科常規檢查及專項檢查,對於檢查過程發現的問題以書麵形式通知責任單位,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及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對於出現 “三不”(不整改、不及時整改、整改不徹底)現象的要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 設備及運行環境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1、井下移動開關統一上架,外沿一致;變電所開關可以開關台上,開關台高度不低於200mm。五小電器統一上板,五小電器在板上布局合理、排列整齊、固定牢靠、線引板後、標誌清晰。
2、機房硐室、機巷、絞車巷和電纜溝內外清潔衛生、窗明幾淨,無雜物、無積水、無泥渣、無明顯坑窪。
3、纜線按《煤礦安全規程》吊掛整齊,張馳有度,自然順暢,無交叉、無脫鉤、無破損、無死彎、無淋水、無積塵;電纜標誌牌方向正確,內容齊全;跨越巷道的電纜必須設規範的電纜過橋,吊掛美觀符合規定。
4、照明燈沿巷道中線或一側布置,高度一致。
5、絞車固定要實現臨時用的地錨化,永久用的基礎化;絞車方向正確、不跑偏、排繩整齊;嚴禁釺子、管子等調繩,出繩方向偏的,鋼絲繩必須用固定的調偏輪進行調偏;嚴禁拉空勾頭和亂掀車皮。絞車管理牌板內容齊全、字跡規範、位置適中、懸掛牢靠;絞車操作按鈕上架固定,便於操作;
6、設備與各種鋼結構件不能有鏽跡,要及時除鏽並進行防腐。
7、風、水管路要吊掛整齊,間距均勻,閥門方向一致,閥門手輪不易碰人,定期防腐處理,無鏽蝕、灰層;管接頭、閥門無滴漏,膠管接頭應用卡子固定,嚴禁用鐵絲綁紮;跨越巷道的管路必須設規範的過橋。
8、設備、配件、材料要集中碼放、位置適中、分類掛牌、標識清晰,同類材料碼放一塊,達到一頭齊。
9、巷道無淤泥、積水、浮矸、雜物,頂、幫無鐵絲、繩頭、鏈條、釺子、長錨杆,水溝暢通、清潔,蓋板齊全、穩固.
10、各主要場所、硐室等人員集散地設置垃圾箱,定期集中裝運升井。
11、向井下各用車地點供應的空車,不得存有雜物,向井下裝運設備、材料的車皮不得存有雜物。
12、因清理、掃除、落底等產生的浮矸、雜物,要裝車外運,對塑料袋、包裝紙等輕質雜物必須進行覆蓋處理,防止四處飛揚。
13、食品袋、果皮等個人需丟棄的物品要暫時妥善保管,集中投放到垃圾箱內,嚴禁亂丟亂放。
第八章 租賃設備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 機電科設專職管理員,負責建立租賃設備總賬,根據新設備的類型、設備編號、租賃身份碼,建立新設備發放記錄,並及時更新;各使用單位建分賬,設備台帳實行月對、季核,按時上報報表,機電科每月對使用單位租賃台帳及現場設備管理的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必須設固定的兼職租賃設備管理員(管理員必須是機電人員或技術員)對本單位租賃設備進行動態管理,做到帳、牌、物三對照。
第四十四條 兼職租賃設備管理員必須建立本單位租賃設備台帳,及時核實更新租賃設備台帳和設備租賃牌,將更新後的設備台帳及時報送到機電科設備管理員處。
第四十五條 機電科管理員及時核對並更新區隊租賃設備台帳,協助設備總賬管理員更新總賬,統一上網管理。
第四十六條 回收升井的租賃設備,區隊提出驗收申請,由機電科組織進行驗收,並填寫驗收單,由回收單位兼職管理員及時到機電科管理員處辦理退租(庫)登記。
第四十七條 需檢修的租賃設備由機電科租賃組出據設備派出檢修單,由派修單位經辦人、承修單位經辦人簽字確認後,方可檢修。
第四十八條 承修單位嚴格按照設備派出檢修單要求認真檢修,檢修結束後,由承修單位提出驗收申請,機電科設備驗收組憑設備派出檢修單進行驗收並填寫設備派出驗收單,做好參數記錄,由驗收組、承修單位簽字,機電科分管科長確認。
第四十九條 承修單位憑機電科設備派出驗收單將檢修設備及時入庫,並由待儲庫管理人員在設備派出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第五十條 租賃設備必須按照規定張貼設備租賃牌,無牌設備不得入井使用,設備租賃牌嚴禁損壞、丟失;發生意外丟失需立即補齊;無租賃牌的設備承修單位不得接收。
第五十一條 租賃設備管理考核
1、每月28日前,兼職租賃設備管理員將本單位租賃設備台帳以書麵和電子版形式送達機電科設備管理員處,逾期不送的,對單位的正職及兼職租賃設備管理員各罰款200元。
2、租賃設備無租賃牌、租賃牌丟失或與實物不符的,每發現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單位的正職及兼職租賃設備管理員各罰款100元;對蓄意破壞設備租賃牌的,一經發現,對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單位的正職罰款200元,直接責任人罰款500元。
3、使用單位要將租賃設備的變更(如改變使用地點或使用單位)情況, 2日內書麵上報機電科,否則,對兼職租賃設備管理員罰款50元。
4、承修單位嚴禁接收或發放無租賃牌的租賃設備,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單位的正職罰款100元。
5、租賃設備管理納入單位月度機電考核,結合當月考核情況,對單位正職及兼職管理員給予200元獎懲。
第九章 獎懲
第五十二條 在生產過程中對一些實用較強的發明創造、小改小革和設備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應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
第五十三條 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錯誤指揮造成設備責任事故和經濟損失者;對管理失職造成設備管理混亂,設備嚴重失修,影響生產正常進行者;對違章作業、未正常開展維護、保養、檢修者;對造成機電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賠償經濟損失、停工教育、開除礦籍,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者,應加重處罰,並追究其領導責任。
附:1、《新莊煤礦租賃設備一覽表》
2、《租賃設備牌張貼位置》
新莊煤礦租賃設備一覽表
一、納入租賃管理的設備:
1、采煤機
2、液壓支架
3、轉載機
4、破碎機
5、綜采控製台
6、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
7、乳化泵
8、乳化箱
9、掘進機
10、膠帶輸送機
11、液壓鑽車
12、液壓鑽機
13、 減速機 40KW及以上
14、 電動機 40KW及以上
15、 耙鬥裝岩機
16、 電瓶車
17、 移動變電站(幹變) 200KVA及以上
18、 調度絞車 25KW以上
19、雙速多用絞車
20、 高壓防爆開關
21、 低壓防爆開關 200A及以上
22、可控矽整流充電機
23、 工業水泵 MD155係列以上
24、 清倉設備
25、 噴漿機
26、 瓦斯抽放泵
27、 對旋局扇 30kw 及以上
28、 無極繩絞車
29、 單體柱
30、 頂梁
租賃設備牌張貼位置:
基本原則:設備租賃牌應張貼在不受外力撞擊,位置明顯,便於查看,用強力膠粘貼,使其不易脫落。(機械設備一張,電器設備兩張租憑牌)
1、調度絞車:張貼在滾筒端蓋位置;
2、扒渣機:張貼在設備銘牌附近,與銘牌平行;
3、皮帶機:張貼在設備銘牌附近,與銘牌平行;
4、各類開關:一張貼在上接線腔與下接線腔之間“脖子”位置,與銘牌平行,如位置不足,可選擇便於查看的另一側,另一張張貼在上部接線腔內;
5、液壓支架:懸掛在管理牌一側,與管理牌平行;
6、局部通風機:張貼在銘牌附近,與銘牌平行;
7、各類電機:張貼在上接線腔與電機本體之間“脖子”位置;
8、大型租賃設備:張貼在銘牌附近,與銘牌平行的顯著的位置上;
9、其他設備根據實際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