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礦“2007.4.11”運輸事故案例分析
大隆礦“2007.4.11”運輸02manbetx.com
案例03manbetx
2007年4月11日四點班,綜維一隊跟班副隊長劉××安排組長張××帶領高××等3人在W1902邊切進行回收工字鋼棚工作。接班後,由於用於回收用的SDJ-14型回柱絞車距離回棚茬較近,不利於回收作業,於是張××便帶領3個人首先進行向外移運回柱絞車的工作。
施工人員將回柱絞車鉤頭固定在頂板4根錨杆上,然後點動回柱絞車采用自拉自的方法向外爬移回柱絞車。約17時45分左右,當回柱絞車爬移至邊切雙道外道岔處時,回柱絞車自帶的一掛基礎鏈條(400輸送機鏈條)的端環恰好掛在道岔幫道的道頭上,形成了絞車前移的阻力。當時跟隨回柱絞車操縱壓扣的司機張××沒有發現絞車受到阻力,繼續點動壓扣,回柱絞車在牽引力與前端阻力的作用下,尾部向左擺動,站在回柱絞車左側操縱壓扣的張××躲閃不及,右腳被擠在絞車底座尾部與軌道間,致使右腳骨受傷,經總醫院確診為右腳右側內外踝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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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直接原因:移絞車作業前對安全環境觀察不細,沒有提前將回柱絞車基礎鏈條摘掉,導致絞車前移受阻,定置管理不到位。
重要原因:安全措施中移動絞車方式錯誤,違反《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445條“井下不得帶電搬遷電氣設備”規定;傷者組長張愛民違章操作,緊隨絞車操縱壓扣,違反了措施中“應在絞車後方大於5米外進行操作”的規定。
間接原因:
1、作業聯保體成員沒有及時發現絞車受阻,也沒有對違章行為進行製止。
2、措施編製、審批存在錯誤,對移設絞車的操作工藝違反《煤礦安全01manbetx
》沒有糾正。
防範措施:
1、編製安全措施時,嚴禁違反《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規定。
2、加強對作業環境的安全確認,及時清理障礙物。
3、安全聯保體必須起到安全聯防作用,成員之間做到互相督促。
4、加強對職工安全意識的培養和教育,自覺抵製違章操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