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東炭窯渠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目 錄
1、安全質量檢查及跟蹤處理製度——————————————6
2、安全辦公會議製度———————————————————9
3、安全目標管理及獎罰製度————————————————10
4、
5、02manbetx.com 追查03manbetx 製度 ————————————————— 51
6、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製度———————————————— 52
7、安全教育培訓製度——————————————————-54
8、安全活動製度———————————————————— 55
9、爆破材料領退製度和丟失管理辦法 ———————————56
10、爆破器材檢查使用管理製度——————————————61
11、入井檢身和上下井人員清點製度————————————62
12、防塵、衝刷巷道製度—————————————————65
13、工業廣場及井口防洪防汛措施—————————————68
14、防治自燃發火措施———————————————— —70
15、供電設備定期檢修製度————————————————78
16、機電設備管理製度—————————————————79
17、皮帶機定期檢修製度—————————————————83
18、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製度——————————————84
19、主排水泵定期檢修製度————————————————86
20、主通風機定期檢修製度————————————————87
21、電氣試驗製度————————————————————88
22、綜合防塵措施及管理製度———————————————92
23、作業01manbetx 中的管理製度————————————————94
24、“一通三防”管理製度————————————————97
25、管理幹部值班入井製度————————————————99
26、安全投入保障製度——————————————————101
27、防爆設備入井安裝使用驗收製度————————————101
28、測風製度——————————————————————102
29、粉塵檢測製度————————————————————103
30、頂板管理製度————————————————————104
31、敲幫問頂製度————————————————————104
32、有毒有害氣體檢測製度————————————————106
安全質量檢查及跟蹤處理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查找安全漏洞,不斷提高礦井生產係統的安全保障水平,全麵建設高標準質量標準化礦井,改善生產環境,提高生產係統的安全可靠性,以質量保安全、以安全促生產。特製定相應製度如下:
一、安全質量檢查人員的組成:
1、牽頭領導:張耀飛、喬海瑞、楊占榮
2、參加人員:由礦領導、調度室、生產科、安監科等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組成。
3、牽頭單位:生產科、調度室、安質科
二、常設辦公室
領導小組常設安全質量辦公室,安全質量辦公室設在生產科,負責日常業務工作。
負責人:楊占榮
三、檢查分組:
安全質量檢查統一由生產科組織。除每月5日、15日、25日旬檢之外,日常不定期檢查,旬檢分專業進行打分定級,並在當天把檢查結果反饋給各區隊,各區隊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各專業組對整改期限內沒整改的問題對相關區隊或個人按《伊東集團安全質量標準化獎懲辦法》加倍處罰,礦領導依據實際情況參加各組檢查。
1、采煤專業組:
組 長:喬海瑞
2、掘進專業組:
組 長: 許成樹
3、機電運輸專業組:
組 長:馬吉成
4、通風、瓦斯治理、防塵、防治水、防滅火專業組:
組 長:楊占榮
5、軟件管理專業組:
組 長:喬海瑞
6、爆破技術專業組:
組 長: 楊占榮
7、工業廣場、勞動定員與保障專業組:
組 長:賈屆工
職責分工:各專業組組長負責日常檢查及資料整理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搞好各項工作。
檢查時,被檢查作業地點(場所)的負責人及技術員必須參加。
四、安全質量檢查及跟蹤處理的有關規定
安全質量檢查與管理幹部下井安全檢查查“三違”製度相結合,實行旬、月、季、半年、年度安全質量檢查製度,安排如下:
1、安全檢查由安監科牽頭組織安排,各參加檢查的單位負責人於檢查前一天將各自參加檢查人員的安排報安監科,確保人員到位;凡是參加檢查的人員,必須參加檢查前點名,如有事必須提前向牽頭領導請假、並報安質科,否則每缺少一次處罰當事人及部門負責人各50元。
2、每個檢查組的成員按各自專業標準的要求、認真細致的檢查,不講情麵、不走過場、不走形式;不得放過任何隱患、不留死角,不得使檢查形同虛設;每次檢查都要有重點、有目的和針對性。
3、每個組檢查完後,組長必須在現場主持召開現場會(被檢查單位的隊級領導、班長、驗收員、安檢員必須參加),由各成員談各自所檢查出的隱患,條理要清、位置要準、並逐條記錄彙總;現場落實處理並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並由安檢員監督處理。
4、安全檢查時必須有被檢查單位的主要領導或技術人員參加。升井後各組將所檢查的問題及落實整改意見報安監科,由安監科依據隱患整改性質不同進行分類處理,彙總上報煤礦總工審核後報礦長,同時通過煤礦的各種媒體進行通報;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能現場落實整改的必須及時整改,對現場不能整改的要按規定由安質科給隱患單位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檢查時要做好記錄,各專業組除將所檢查隱患和問題報安質科外還必須自存一份,堅持檢查後進行跟蹤監督處理、並將跟蹤監督處理情況報安質科備查,不能檢查通報後就完事,必須重視落實處理;堅持“誰檢查、誰負責落實,誰參加檢查、誰簽名”的原則;安監科將進行不定期的複查。
6、對不按要求認真檢查、跟蹤檢查及落實的人員,一旦發現將給於通報批評,並依據情節輕重按相關製度從嚴處理。
7、各隱患整改單位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必須積極主動安排人員及時進行處理,防止隱患擴大或轉化為更大的安全隱患;各隱患整改單位因非本隊原因影響而不能按期處理的隱患,必須提前以書麵的形式說明原因(如材料不到位等)並報安監科,否則將按不能按期處理進行相應的處罰。
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為了加強礦井安全管理,隨時03manbetx 當前安全生產的情況,及時解決、處理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經礦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特製定如下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一、會議時間:每月26日召開(如有別的事情,推遲召開,但不得超過每月27日)。
二、主 持 人:安全副礦長,若安全副礦長出差、外出開會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主持會議,由礦長臨時指定的副礦長主持。
三、參加人員:副礦長以上領導,礦各部門負責人、各區隊負責人、分管安全的行政副職及技術員,特殊情況如個別部門行政正職不能參加由其它副職管理人員參加。
四、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指示。
2、由礦安監科總結上月本礦安全工作情況,包括安全02manbetx.com 剖析、通報現場執行“三大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三違”03manbetx 、存在的隱患及安全管理缺陷等,對本月安全工作重點提出具體要求。
3、各單位彙報:
(1)提出本單位近期可能出現的危害及控製措施。
(2)上次安全辦公會安排工作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
(3)本月需要煤礦或報請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
4、由分管副礦長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煤礦總工審核後上報礦長,並落實到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限期整改。
5、有關礦領導對下一步安全工作做具體指示和要求。
6、綜合辦做好安全會議記錄,存檔備案。對會議內容、決定以會議紀要形式下發各單位。
7、各單位主要領導要根據安全辦公會議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製定出具體整改、貫徹、落實措施,落實結果在下次安全辦公會議上做彙報,同時書麵報礦領導。
8、安監科對安全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安全目標管理及獎懲製度
為實現“礦井百萬噸死亡率為零”的目標,實現安全生產,營造安全工作環境,特製定本製度。
一、安全目標:
1、按照公司文件要求,製定煤礦安全生產奮鬥目標,並層層分解、落實。
2、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礦長與各區隊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及工作目標。
3、副礦長以上領導分片、分區域有重點地落實安全責任,如果所包的區隊發生02manbetx.com ,根據事故大小進行連帶處罰。
4、各隊根據分解的目標,製定各班組的目標,明確包班組隊幹的責任。
5、製定和完善各種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管理責任製。
6、完善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標識。
7、礦製訂安全目標考核標準,實行月考核、季度或年度獎罰兌現。
二、安全獎懲製度
1、獎勵
1.1所有管理人員和工人在生產中,提出安全生產方麵的合理化建議,推廣新技術取得效益顯著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獎勵100~5000元;對效益特別明顯的另行嘉獎。
1.2在生產和工作中發現有事故隱患,並積極排除、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勵100~1000元。
1.3在搶險救災、救人,保護礦上財產不受損失等方麵做出突出貢獻者,獎勵100~1000元。
1.4在工作中認真負責、敢抓敢管、敢於同“三違”現象作鬥爭、敢於檢舉揭發嚴重違章和事故責任者的人,獎勵50~500元。
1.5檢舉破壞、盜竊井上下設施者,獎勵50~500元。
2、處罰:執行伊東集團公司下發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獎懲辦法
第一部分: 工業廣場
1、生活、生產和辦公區域衛生不整潔,有雜物堆積罰款500元。
2、生活和辦公區域的地麵沒固化,有揚塵,下雨有淤積泥水罰款1000元。
3、生活和辦公區域沒植樹種草罰款500元。
4、礦區道路不完好暢通,主要路麵沒固化罰款500元。
5、調度室和值班室、會議室、礦長室、技術室等辦公場所沒進行必要的裝修罰款500元。
6、辦公場所沒配備辦公桌椅、電腦及辦公用品等的罰款500元。
7、職工宿舍沒建在安靜的區域、沒進行必要的裝修,不幹淨、衛生。沒有采暖設施罰款1000元。
8、職工食堂沒進行必要的裝修,不清潔衛生,食品品種不豐富、價格不合理罰款1000元。
9、浴室,應進行必要的裝修,麵積應與礦井規模相適應,按最大班人數每人不少於1.2m2否則罰款1000元。
10、廁所不清潔衛生罰款500元
第二部分: 軟件管理
1、未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罰款2000元。
2、礦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未取得安全技術資格證的罰款2000元/人。
3、瓦斯檢查員、放炮員、絞車司機、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電機車司機、把鉤工、電鉗工、巷修工、架棚支護工、錨杆工、爆破工、人力推車工、膠輪車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沒取得操作資格證罰款500元/人。
5、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存檔。罰款1000元。
6、沒按規定設立礦山救護隊,或與就近的有資質的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的罰款2000元。
7、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每缺一項罰款1000元。有製度不執行的每項罰款500元。
8、《01manbetx 》規定必備的各種圖紙每缺一種罰款1000元。
9、無安全生產責任製或有而不執行的罰款5000元。
10、沒和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的罰1000元。
11、采掘工作麵均有符合《01manbetx 》規定的作業規程,且符合工作地點實際情況,並經礦長和技術負責人批準。作業規程內容符合相關法規,不超過有效期,符合工作麵實際,有針對性安全應急措施;施工及地質條件變化時有補充措施,內容齊全、整潔,圖文清晰,封麵設計美觀,統一印製,保存完好,審批、學習、貫徹手續完備,有考核和簽名否則罰款500元。
12、沒按規定使用有煤礦安全標誌的礦用產品罰款1000元。
13、井下各類標誌牌清晰準確齊全否則罰款500元。
14、沒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罰款1000元。
15、各煤礦必須編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貫徹落實情況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情況記錄否則罰款2000元。
16、沒定期向職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的罰款1000元。
17、煤礦企業必須支持群眾安全監督組織的活動,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如有違反或打擊報複群眾監督行為的罰款1000元
18、無《安全技術01manbetx 》或有規程不執行罰款500元
19、發現有違章作業者罰200元/人次。
20、礦領導入井次數不夠公司規定的按缺項對待罰款200元/人次。
21、每天必須有一名礦領導值班並留有記錄否則罰款500元。
22、《采掘工程平麵圖》必須在每月8日前送集團總工程師、生產技術部、安質部,圖紙不真實或不能如實反映實際情況的按缺項對待否則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第三部分 通風係統
1、礦井無完整的通風係統或改變通風係統時沒履行報批手續罰款2000元。
2、巷道貫通時,沒按《規程》規定製定安全措施的罰款1000元。
3、有不符合《規程》規定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采空區通風和采煤工作麵利用局扇通風的罰款2000元。
4、礦井、采區通風能力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罰款5000元。
5、采掘工作麵和硐室,礦井內各地點風速不符合《規程》規定的罰款1000元。
6、回風巷失修率不高於7%;嚴重失修率不高於3%;主要進回風巷道實際斷麵不能小於設計斷麵的2/3否則罰款1000元。
7、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反風設施沒按照《規程》規定定期檢查並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的、反風效果不符合《規程》要求的罰款3000元。
8、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外部漏風不符合《規程》規定罰款3000元。
9、礦井每月分上、中、下旬進行全麵測風,測風地點為礦井總進、回風及分區進、回風道,測風結果要填寫測風台帳否則罰款500元。
10、礦井有效風量率低於85%的罰款1000元
11、永久設施(包括風門、密閉、風窗、風橋)牆體用不燃性材料建築、厚度不小於0.5m,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否則罰款500元/處
12、牆體平整(1m內凹凸不大於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雷管腳線不能插入)、重縫和空縫否則罰款500元/處
13、牆體周邊掏槽,要見硬頂、硬幫,要與煤、岩結實,四周要有不少於0.1m的裙邊否則罰款500元
14、設施周圍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否則罰款500元
15、密閉內有水的設反水池或反水管;自然發火煤層的采空區密閉要設觀測孔、措施孔,孔口封堵嚴密。密閉前無瓦斯積聚,要設柵欄(符合擴散通風標準,可不設柵欄)、警示標誌、說明牌板。否則罰款500元。
16、風門不少於兩道,通車風門間距不小於一列車長度,人行風門間距不小於5m,入排風巷道之間的風門至少設一道反向風門,風門能自動關閉,有閉鎖裝置,風門不能同時敞開。否則罰款1000元
17、門框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以不透光為準,通車門底坎除外),門扇平整不漏風,門扇與門框不歪扭,調節風窗調節位置要設在門牆上方,並能調節否則罰款500元。
18、臨時密閉設在頂、幫良好處,見硬底、硬幫與煤岩體接實,設施周圍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片幫、冒頂,無雜物、積水、淤泥;設施四周接觸嚴密。木板設施要魚鱗搭接,表麵要用灰、泥抹滿或勾縫臨時密閉不漏風,密閉前要設柵欄、警標和檢查牌(符合擴散通風標準,可不設柵欄);臨時風門能自動關閉,通車風門及斜巷運輸的風門有報警訊號,否則要裝設閉鎖裝置。門框要包邊沿口,有墊襯,四周接觸嚴密,門扇平整不漏風,與門框接觸嚴密否則罰款500元
19、永久風橋必須符合以下要求:1、用不然性材料建築;2、橋麵平整不漏風(手觸感覺不到漏風為準);3、風橋前後各5m內範圍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4、風橋通風斷麵麵積不小於原巷道斷麵的五分之四,成流線型,坡度小於30°;5、風橋兩端接口嚴密,四周見實幫、實底,要填實、結實;6、風橋上下不準設風門。否則罰款1000元
20、礦井每一進風和回風井都要建立永久測風站並掛測風牌板,測風站標準如下:a、建在進回風井口30m以裏。b、測風站長度4m,測風站前後各10米範圍內巷道無分支、拐彎。c、測風站所在4m巷道應砌牆,抹頂成光滑斷麵d、特殊情況可以隻在巷道兩側各砌1.3m高的牆e、測風站兩端抹成流線型,以降低阻力。否則罰款1000元
21、礦井沒按《規程》規定裝備安全監控設備,包括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瓦斯斷電儀,風電瓦斯閉鎖裝置備用量不少於20%的罰款2000元。
22、監控設備傳感器的種類、數量、安設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不符合規定的罰款1000元。
23、監控設備的報警點、斷電點、斷電範圍、複電點、信號遙傳等不符合規定的罰款1000元。
24、下井人員沒按《規程》規定佩帶攜帶式瓦斯檢測儀器的每人次罰款200元。
25、安全監測監控設備每月至少調校一次。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瓦斯傳感器、便攜式瓦斯監測儀器一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否則罰款1000元。
26、監測監控設備不能正常工作的罰款2000元。
27、監測中心站應24小時連續正常工作,設備性能符合規定,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中心站主機應不少於2台,1台備用。按時打印報表否則罰款1000元。
28、礦井未建立通風安全監控機構,配齊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監測工。安全監測工經培訓合格方能上崗否則罰款1000元。
29、礦井應有監控中心室、設備維修室、庫房、攜帶式儀器發放室等工作場所,並應做到整潔有序否則罰款1000元。
30、礦井監控中心室應有設備儀表台帳、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巡檢記錄、中心站運行日誌、監控布置圖及監控日(月、季)報表,瓦斯數據應保留一年以上否則罰款500元。
31、礦井沒有專門的“一通三防”管理隊伍,其機構設置不符合公司和《規程》規定的罰款1000元。
32、沒建立和健全各級領導及各業務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責任製並嚴格落實的罰款1000元。
33、礦井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通風隱患排查,召開一次通風例會,並要有通風工作計劃和總結否則罰款1000元。
34、礦井每年要編製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煤塵、防滅火安全措施計劃,嚴格執行例會製度。已裝備的安全措施設備要正常發揮效益否則罰款2000元。
35、有通風、防塵、防滅火、安全監控係統圖;有局部通風、通風設施、防塵設施、通風儀表儀器、安全監測管理牌板:有調度、通風隊、通風設施檢查、防滅火檢查、測風檢查記錄;有瓦斯調度、防火密閉管理、煤層注水台帳、否則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36、礦井各種圖紙、報表準確,數據齊全,上報及時否則罰款500元。
37、通風隊要有一套符合公司規定的完整的管理製度,各工種要有崗位責任製和技術01manbetx 並嚴格執行否則罰款500元。
38、通風安全儀器儀表要有保管,維修,保養製度,定期校正、定期進行計量檢定,保證完好否則罰款1000元。
39、瓦檢員、放炮員、監測工、調度員、測風員、抽放泵司機等都要製定計劃定期培訓都要考核,有記錄可查。並做到持證上崗否則罰款1000元。
第四部分:瓦斯治理
1、局扇的安裝、位置、最低風速和使用符合《規程》第128條規定,保證正常運轉,不發生循環風,一台局扇不能同時向兩個工作麵供風。否則罰款1000元
2、局扇的設備要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包括電纜接線盒)有襯墊(不漏風),局扇必須吊掛或墊高,離地高度大於0.3m。否則罰款500元。
3、局部通風機要安排專人負責並實行掛牌管理,不得出現無計劃停風,有計劃停風的必須有專項通風安全措施否則罰款1000元。
4、風筒末端到工作麵的距離和出風口風量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並保證工作麵和回風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風速符合規定否則罰款1000元。
5、風筒接頭嚴密無破口,無反接頭。軟質風筒接頭要反壓邊、硬質風筒接頭要加墊,上緊螺釘否則罰款500元。
6、風筒吊掛平直,逢環必掛,鐵風筒每節至少吊掛兩點否則罰款500元。
7、風筒拐彎處要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要用過渡節,先大後小,不準花接否則罰款500元。
8、單台壓入式局扇應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側大於10m,兩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一個掘進工作麵供風,必須同時與工作麵電源聯鎖,當任何一台發生故障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切斷工作麵電源否則罰款2000元。
9、低瓦斯礦井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供電采用選擇性漏電保護或采掘供電分開否則罰款1000元。
10、采掘工作麵和其它工作地點做到無瓦斯超限作業,無瓦斯積聚否則罰款1000元。
11、每班檢查瓦斯次數符合《規程》和有關規定,瓦斯檢查員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並有記錄可查;無空班漏檢,無虛報瓦斯。檢查地點的設置應符合《規程》第149條規定,每月編製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由技術負責人審查、簽字否則罰款1000元。
12、臨時停風地點,要立即斷電撤人,設置柵欄,提示警標。長期停風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否則罰款1000元。
13、排放瓦斯要有經批準的專門措施,並嚴格執行否則罰款500元。
14、瓦斯檢查做到井下牌板、檢查記錄手冊、瓦斯台帳三對口,通風、瓦斯調度日報(其內容反映當日瓦斯情況、隱患情況、重大問題領導處理意見,“一通三防”重點等)每日必須上報礦長、總工程師審閱否則罰款1000元。
15、礦井通風瓦斯管理機構和人員的配備符合《規程》和公司(礦)的有關規定否則罰款1000元。
16、每年按規定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否則罰款5000元。
第五部分:井下爆破及火工品管理
1、井下爆破材料庫符合《規程》規定和公安部門有關部門的規定否則罰款2000元。
2、礦井建立爆破材料領退製度、電雷管編號製度和爆破材料丟失處理辦法,雷管和炸藥按規定分開存放。否則罰款2000元。
3、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認真執行“一炮三檢製”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班長、放炮員、瓦檢員當班不許兼職,躲炮距離、時間、瞎炮的處理符合《規程》規定否則罰款1000元。
4、爆破作業必須編製爆破作業說明書,其內容符合《規程》要求,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否則罰款1000元。
5、實行爆破作業的采掘工作麵,必須采用濕式打眼(由於地質條件所限不能濕式打眼的,要製定專門措施)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後要灑水和衝洗巷幫(特殊情況下不灑水要經公司批準),掘進工作麵實行放炮噴霧否則罰款1000元。
6、礦井配有足夠的爆破專業人員,必須使用專用放炮器放炮,爆破工作麵應備有放炮警示繩、牌等,一個工作麵嚴禁使用兩台放炮器同時爆破。否則罰款1000元。
7、特殊情況下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的專項措施否則罰款1000元。
8、每放一次炮填寫一次放炮日誌,不準下班後一次總填寫。否則罰款500元。
9、同一工作麵不得使用不同品種的炸藥,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否則罰款500元。
10、井下一個工作麵出現打眼、裝藥、連線、放炮和裝拉平行作業的罰款300元。
11、裝配引藥時電雷管腳線沒有扭結成短路的罰款300元。
12、兩人以上同時運送炸藥和雷管時,前後間距在10m內,並在中途休息或逗留時,罰1000元。
13、非放炮員運送火藥、雷管時,罰500元。
14、在升井,入井人員高峰期運送火工品的,罰1000元。
15、在井口、井底車場或其他地點長時間滯留火工品的罰1000元。
16、炸藥、雷管在同一車內運輸或同時運送其他物品的罰1000元。
17、無證放炮的,罰500元。
18、使用失爆的放炮器放炮,罰500元。
19、放明炮、糊炮,每次罰1000元。
20、雷管角線不扭接或搭在金屬物上的,每發罰500元。
21、炮眼充填可燃物的罰1000元。
22、領用火工品時,雷管火藥沒分裝、分運、分放、分存,火藥箱無鎖罰500元。
23、雷管未編號或編號不清楚而發放的每次罰1000元。
24、火工品亂扔、亂放每發現一次罰500元。
25、放炮前後放炮母線不短接的罰500元。
26、工作麵火藥箱放在支護不完好、有電器設施、有淋水的地點,罰500元。
27、裝配引藥不符合規程規定的罰500元。
28、裝藥不用木質或塑質炮棍的,罰500元。
29、非放炮員裝藥連線的罰500元。
30、放炮母線與電纜、鐵管掛在一起的,罰500元。
31、不用放炮器進行放炮時,罰1000元。
32、放炮不按規程設置警戒的,罰500元。
33、放炮警戒人員不履行職責或擅自撤出警戒設施的,罰500元。
34、當班沒有放完炮,不向下班交待清楚的罰1000元。
35、工作麵無火藥箱或有箱無鎖的,罰500元。
36、火藥箱或放炮器鑰匙沒隨身攜帶的罰款500元。
37、銷毀報廢炸藥雷管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公安等有關單位批準,製定專門措施且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罰1000元。
38、礦井未建立爆破材料領退製度、電雷管編號製度和爆破材料丟失處理辦法的罰1000元。
39、爆破作業必須編製爆破作業說明書,其內容符合《規程》要求,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否則罰1000元。
40、礦井沒配有足夠的爆破專業人員,沒使用專用放炮器放炮的罰1000元。
第六部分:防滅火、防塵、地測防治水
1、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礦井,按《規程》要求建立防滅火係統。有自燃傾向的礦井無發火史,不建立防滅火係統必須經自治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批準。否則罰款 2000元。
2、凡開采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有礦井防治自然發火措施,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必須有防治自然發火的專門措施,並嚴格執行。否則罰款1000元。
3、凡開采自燃煤層,均要開展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每周至少觀測預報一次。觀測地點:采區防火牆,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其他可能發熱地點。觀測內容:氣體成分、封閉內外壓差、氣溫、水溫等否則罰款1000元。
4、沒消除采空區密閉內及其它地點超過35℃的高溫點(因地溫、水溫影響的高溫點除外)及CO超限(火區密閉內除外)的罰款2000元。
5、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撤出一切設備、材料並進行永久性封閉否則罰款1000元。
6、每一處火區都必須建立符合《規程》的火區管理卡片,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火區的管理有措施和製度,並遵守《規程》的有關規定。啟封火區要有計劃和經批準的措施否則罰款2000元。
7、存在CO超限作業和自燃事故的罰款1000元。
8、井下每個生產水平必須設立消防材料庫,並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否則罰款1000元。
9、井口20m範圍內無明火,無吸煙的痕跡否則罰款1000元。
10、井下電氣焊工作要製定專項措施,經礦長批準後執行否則罰款1000元。
11、中央變電所、水泵房、井下絞車房,壓風機房及其它機電設備集中地點,地麵發電機房,壓風機房等設備安設地點,必須配備相應規格的滅火器、沙箱及鐵鍬滅火工具和材料否則罰款1000元。
12、井下有攜帶煙火入井或抽煙者罰5000元。
13、礦井主要運輸道、采區回風道、膠帶斜井、膠帶運輸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麵上下平巷,掘進巷道,溜煤眼翻車機,輸送機轉載點等處均要設置防塵管路。膠帶斜井和膠帶運輸平巷管路每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其他管路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否則罰款1000元。
14、井下所有運煤轉載點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斜井和掘進工作麵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采煤工作麵距上下出口不超過30米,掘進工作麵距迎頭不超過50米,水幕應封閉全斷麵,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否則罰款1000元。
15、采掘工作麵的采掘機必須有內外噴霧裝置霧化程度好,能覆蓋滾筒並堅持正常使用。綜采工作麵設移架自動同步噴霧,放頂煤工作麵設放頂煤自動同步噴霧否則罰款1000元。
16、隔爆設施安裝的地點、數量、水量,安裝的質量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罰款1000元。
17、防塵製度健全,配有足夠的防塵專業人員,各種記錄圖紙、台帳齊全,記錄準確否則罰款1000元。
18、按規定進行礦井粉塵的03manbetx 、化驗、測定工作。每一礦井必須測定全塵和呼吸性粉塵,並有符合國家關於粉塵測定的全塵和呼吸性粉塵測定儀否則罰款1000元。
19、測塵合格率達70%以上否則罰款1000元。
20、定期衝刷積塵,主要大巷至少每半年衝刷一次積塵,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衝刷一次積塵,采區內衝刷巷道積塵周期由各礦技術負責人決定。有定期衝刷巷道的製度,落實到人,衝刷清掃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用手捏成團,經振動不飛揚,不在此限)否則罰款1000元。
21、采煤工作麵應采取煤層注水防塵措施,必須按《規程》第154條規定執行否則罰款1000元。
22、井下巷道中腰線標定不及時、準確、有責任事故罰款1000元。
23、3000米以上貫通測量應有設計、審批、總結,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程規定或工程要求否則罰款1000元。
24、堅持巷道開口、貫通、停頭、複工、停采及工程進度通知單否則罰款500元。
25、貫通通知單應提前(30-40m)發送施工單位、井口分管領導及技術、安全、通風等單位否則罰款500元。
26、煤礦必須具備以下礦圖a井田區域地形圖b工業廣場平麵圖c采掘工程平麵圖的d井上下對照圖e主要保安煤柱圖f井筒斷麵圖g井底車場平麵圖h主要巷道平麵圖。比例尺,內容、精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圖上符號、線條、注記等符合現行《煤礦地質測量圖》規定。否則每少一種罰款500元。
27、煤礦在不同生產階段必須有1、具備精查或最終地質勘探報告、建井地質報告、補充地質勘探報告、開拓延伸地質報告和礦井地質條件分類報告2、礦井地質報告必須通過驗收,報告須結論明確,有針對性,能指導生產否則罰款1000元。
28、煤礦各采掘工程在設計施工前,地測部門須按規定的時間分別提交采區地質說明書、回采工作麵地質說明書和掘進工作麵地質說明書(簡稱“三書”) 必須有按《煤礦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由設計部門提交的並經總工程師簽字批準的“委托書”否則罰款1000元。
29、地質預報必須有1、 地質預報應做到月有月報、年有年報。必要時應做臨時性預報,並且有文字和圖紙。2、預報的內容應包括地點、範圍、對生產的影響、應采取的措施等。3、預報的結果應保證正常安全生產,無因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4、地質預報應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妥善保存否則罰款1000元。
30、開采沉陷治理必須滿足:1、各類防水(沙)、建(構)築物保護煤柱設計合理,未出現差錯。2、各種“三下”工程,如建(構)築物保護、維修、複墾、遷村購地、塌陷區治理等未出現差錯,效果明顯。否則罰款1000元。
31、防治水必須有1、必備的水文地質圖紙2、礦井湧水量及泵房排水能力調查記錄否則罰款1000元。
32、堅持“有疑必探”,凡不清楚或有懷疑的地段,都必須進行探放水,並有防探水鑽孔設計及技術措施;設計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的規定否則罰款1000元。
33、防探水鑽孔必須有單孔設計,設計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規定否則罰款500元。
34、對相鄰煤礦舊巷積水區和開采範圍及水文地質情況必須清楚,存在問題及時上報礦主管部門否則罰款500元。
35、煤礦必須具備完整的防排水係統圖否則罰款500元。
36、礦井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並有書麵排查分析記錄否則罰款500元。
37、工業廣場及井口必須采取防洪排澇措施否則罰款1000元。
38、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應符合《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規定否則罰款1000元。
39、留設防(隔)水煤柱,符合《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規定,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否則罰款1000元。
40、水情、水害監測係統齊全、設備狀態完好否則罰款1000元。
41、井下每個生產水平沒有設立消防材料庫,並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的罰款1000元。
第七部分:機電管理
1、機電設備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入井合格證否則罰1000元。
2、全礦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90%,其中大型設備完好率100%。否則罰款1000元。
3、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率100%否則罰款500元。
4、礦燈完好率95%,井下在用礦燈無紅、滅燈現象;自救器的完好率100%否則罰款500元。
5、立井(斜井)提升係統應裝置:(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過卷保護;(4)過速保護;(5)限速保護;(6)閘間隙保護;(7)鬆繩保護;(8)信號與控製回路閉鎖;(9)單繩罐籠提升有防墜裝置;(10)通訊信號完善;(11)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12)滿倉保護裝置;(13)減速功能保護;(14)防止過卷、過速、限速、減速功能保護設置為相互獨立雙線型式;(15)副井及負力提升的係統配齊電氣製動;(16)斜井提升製動減速度達不到要求時裝設二級製動裝置;(17)提升絞車雙回路供電;(18)立井井口設施連鎖;(19)立井提升係統防撞梁和托罐裝置;(20)立井提升係統的過卷高度和過放距離符合規定;(21)主井箕鬥實行定重裝載;(22)上下井口安裝工業電視監視器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合格率100%。否則罰2000元。
6、采用鋼絲繩牽引膠帶輸送機提升時必須裝設下列保險裝置:(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脫槽保護;(4)過速保護;(5)輸送帶局部過載保護;(6)鋼絲繩張緊車到達終點和張緊重錘落地保護;(7)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的緊急停車裝置;(8)下人地點聲光信號和自動停車裝置;(9)防止人員墜入煤倉的設施;(7-9指兼乘人輸送機)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合格率100%否則罰2000元。
7、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裝設:(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堆煤保護;(4)防跑偏裝置;(5)溫度保護;(6)煙霧保護;(7)防滑保護(8)自動灑水裝置;(9)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10)輸送帶防撕裂保護;(11)機頭、機尾防護欄;(12)斷帶保護裝置;(13)上運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下運時裝設自動裝置;設有完善的消防設施、器材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合格率100%否則罰2000元。
8、礦井主通風係統有:(1)可靠的雙電源;(2)反風設施;(3)防爆門;(4)電動機有過電流保護和無壓釋放裝置;(5)軸承有超溫指示和報警信號;(6)專用電話否則罰款2000元。
9、壓風係統應有超溫保護,斷水、斷油保護(或信號),安全閥、釋壓閥動作可靠,電動機有過流保護,風包及二級缸之間的管路每年至少清除油汙和積碳2次,二級缸及風包之間的管路,除定期清理外,每2年必須更換一次否則罰款1000元。
10、主排水係統:(1)根據礦井湧水量配備排水泵、備用泵及管路;(2)電動機短路保護、欠壓保護、過載保護齊全;(3)設有密閉門;(4)安全通道暢通;(5)配水閘門齊全否則罰款2000元。
11、地麵供電係統:(1)主要設備實現專用雙回路供電;(2)電氣工作票、操作票要符合要求;(3)有欠壓保護;(4)有過電流保護;(5)滅火器材齊全,數量充足,放置整齊;(6)接地裝置符合要求,防雷裝置定期檢驗並有數據記錄;(7)有驗電、放電、接地設施;(8)絕緣用具齊全並定期檢驗;(9)開關櫃具有“五防”功能;(10)有專用電話否則罰款1000元。
12、井下供電係統:(1)有合格的供電係統設計及保護整定校驗(2)高壓隔爆開關安裝:a欠壓釋放保護;b短路保護;c過負荷保護;d選擇性接地保護裝置;e真空高壓隔爆開關應裝過電壓保護。礦用一般型高壓開關應安裝:a欠壓保護;b短路保護(3)低壓電動機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及遠程控製裝置(4)40kw以上電機使用真空電磁啟動器控製,並使用電動機綜合保護(5)127V信號、照明、煤電鑽係統使用綜合保護(6)煤巷掘進工作麵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7)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麵中電器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8)四小線和動力電纜使用阻燃電纜(9)低壓饋出線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10)防雷接地、保護接地裝置的材質、斷麵、連接及接地電阻值符合《規程》規定(11)變電所、機電硐室消防器材完善、有效、齊全否則罰款2000元。
13、礦井安全監測係統礦井監測裝置的選型、安裝符合規定;甲烷傳感器及其它傳感器的設置符合規定否則罰款1000元。
14、供電係統監測監控具有完善的監測、監控、保護、顯示及記錄功能否則罰款1000元。
15、采煤機、掘進機安全保護裝置、防護裝置、信號、照明、警示標誌等完善齊全否則罰款1000元。
16、刮板輸送機、轉載機液力耦合器使用耐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膠帶機使用阻燃膠帶,有防滑、防堆煤、防跑偏、溫度、煙霧保護,有自動灑水裝置,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防護罩,有行人過橋,機頭、機尾固定牢靠。消防滅火管路、器材完善、有效、齊全否則罰款1000元。
17、煤礦有主管機電的礦領導和機電工程技術人員否則罰款1000元。
18、煤礦有主管機電業務的部門或機構否則罰款2000元。
19、煤礦電氣、電纜、小型電器、防爆檢查有專門機構或人員管理否則罰款1000元。
20、按規定對機電設備組織有計劃的檢修:日檢修時間:大型設備2h,機電運輸、普采設備4 h,綜采設備6 h。年度停產檢修不少於12天否則罰款1000元。
21、有機電職工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培訓、考核否則罰款1000元。
22、各類司機和電工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否則罰款500元/人。
23、建立、健全以下規章製度:a電器試驗製度;b01manbetx ;c崗位責任製度;d設備定期檢修製度;e安全活動製度;f事故追查分析製度;g防爆設備管理製度;h阻燃膠帶管理製度否則罰款1000元。
24、建立主要設備技術檔案並有專人管理:主變壓器、主通風機、主提升機、空壓機、主排水泵、鍋爐等。檔案原始資料、圖紙完善齊全,安裝、調試、檢修、事故、改造、性能測試等資料齊全。煤礦各類機電圖紙完整、齊全:主提升、通風、排水、通訊、供電、設備布置等圖紙否則罰款1000元。
25、設備、電纜、小型電器實行帳、卡、圖版管理否則罰款500元。
26、提升設備、主排水泵、主要通風機、空壓機、鍋爐、起重設備按規定期限進行檢驗(技術測定);主要設備的關鍵零部件(絞車主軸、製動杆、天輪軸、連接裝置;通風機主軸、風葉)進行無損探傷檢測否則罰款1000元。
27、定期遠方漏電試驗、接地電阻測試、井下開關保護插件試驗否則罰款1000元。
28、井下移動電器設備上架,五小件(電鈴、按鈕、打點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標誌牌,防爆電器設備和五小件有入井合格證。機電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清潔、衛生,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鏽蝕。機電硐室、機道的防火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否則罰款1000元。
29、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違反勞動紀律否則罰款1000元
30、采煤機上有急停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綜采工作麵有通訊和照明否則罰1000元。
31、刮板輸送機液力偶合器使用水 (或耐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否則罰500元。
32、無重大機電運輸責任事故否則罰5000元。
33、井下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的每處罰500元。
34、閑置進線裝置內無擋板的罰300元。
35、防爆外殼有裂紋、洞孔的罰300元。
36、工作麵使用非防爆設備及小型電器的罰300元。
37、一個進線裝置同時穿兩根電纜的罰200元。
38、接線箱、開關箱或電機繞組腔通氣的罰200元。
39、防爆設備觀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罰200元。
40、隔爆麵間隙大於0.5mm深、傷痕長度大於結合麵寬度的2/3以上的罰款200元。
41、密封圈不合格的罰200元 。
42、接線嘴與密封圈之間加金屬墊圈、壓疊式線嘴壓緊電纜後壓扁量超過電纜外徑10%的罰200元。
43、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間隙大於1mm或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間隙大於2mm(小線嘴大於1mm)罰200元。
44、密封圈寬度小於電纜外徑0.7倍或小於10mm、厚度小於外徑0.3倍或小於4mm的罰200元。
45、密封圈起不到作用(老化失去彈性、變質)和內徑切割不規範的罰200元。
46、電纜護套伸入器壁小於5mm的或超過15mm的罰200元。
47、閉鎖裝置不全、損壞、變形、失靈起不到作用的罰款200元。
48、閑置的進線嘴用擋板厚度小於2mm、材料非鋼板的擋板直徑小於器壁內徑1mm的罰200元。
49、動力電纜護套破裂,且露出芯線的絕緣麵繼續使用的罰500元。
5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麵缺螺栓、彈墊的罰100元。
51、喇叭嘴“親嘴”的(無間隙)罰100元。
52、防爆麵螺栓鬆動或彈墊壓不平的罰100元。
53、防爆麵鏽蝕嚴重的罰200元。
54、螺旋線嘴擰進小於5扣、壓疊式線嘴手能晃動的罰100元。
55、高壓防爆開關接線盒引入鎧裝電纜、電纜膠或冷鑄未超過喇叭盒2/3或電纜膠(冷澆鑄)裂紋芯線相對活動的罰200元。
56、各種喇叭嘴壓緊程度不夠,手能輕易把電纜拉動向裏推動的罰300元。
57、操作手柄及按鈕杆與外殼間隙大於0.5mm的罰200元。
58、防爆透孔螺栓不透出或透出不超過3個螺絲扣的罰200元。
59、井下電器設備摩擦產生火花,每處罰500元。
60、用銅、鋁線等物品代替保險絲的罰500元。
61、帶電搬遷電器設備的罰500元。
62、機電硐室、機房滅火器材不全或不合格的罰500元。
63、井下電器設備無接地線或接地線不合格的罰500元。
64、停電作業不掛停電標示牌或擅自拿掉標示牌的罰500元。
65、操作高壓的工作人員必須按規程規定使用和佩戴絕緣器具,否則罰500元。
66、各種機電設備的崗位,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罰100元。
67、接地係統不合格的,每處罰200元。
68、過流整定三相不平衡、整定值超過1倍或保險超過1倍的,每處罰200元。
69、電火焊工作時必須按防護用品穿戴整齊,否則罰款100元。
70、電工帶電作業的罰200元。
71、井下電纜電器漏電的,每處罰500元。
72、非電工人員檢修電器設備的罰200元。
73、擅自改動或甩掉各種安全閉鎖裝備和保護裝置的罰500元。
第八部分:運輸管理
1、運輸巷道斷麵及線路半徑必須符合《規程》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否則罰款1000元。
2、主要運輸線路(主要斜巷絞車道、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大巷和主要運輸石門、地麵運煤、運矸幹線和集中裝載站車場的軌道)達到優良品其它軌道的質量達到合格品,不得有異種軌道同時鋪設否則罰款1000元。
3、軌道回流線必須符合《規程》要求,在采區車場不回流軌道上裝設不小於一個列車長度的二級絕緣否則罰款1000元。
4、機車線路軌型不低於18kg/m否則罰款1000元。
5、主要運輸線路的道岔質量達到合格其它軌道的道岔合格率50%及以上否則罰款1000元。
6、架線電機車牽引網路合格率100%。電機車架線的懸掛高度自軌麵算起不得小於下列規定:a).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以及同運輸巷道交叉的地方為2m,在不行人的巷道內為1.8m;b).在地麵或工業場地內,不同其它道路交叉地方不小於2.2m;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0.2m,懸掛絕緣子距電機車架空線的距離,每側不得超過0.25m,電機車架空線懸掛點的間距,在直線段內不得超過5m,在曲線段內≤3m,架空線的磨損量不得超過總斷麵麵積的25%否則罰款1000元。
7、蓄電池電機車應有容量指示器及漏電監測保護,防爆特殊型電機車必須裝備瓦斯超限報警及斷電保護裝置否則罰款1000元。
8、主要運輸線路路麵必須用混凝土鋪設,水溝必須架設蓋板,質量達優良品其他線路路麵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質量達合格品否則罰款1000元。
9、無軌膠輪車必須裝設瓦斯自動報警儀和防爆滅火裝置,無軌膠輪車運送人員時必須采用人車車廂,車廂必須有頂蓋、閉鎖或緊固裝置否則罰款1000元。
10、運輸設備狀態必須達到:a運輸設備綜合完好率90%,b機車完好率90%,c礦車完好率80%,d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防爆小型電器不失爆;否則罰款1000元。
11、機車或無軌膠輪車警鈴或警笛齊全完好,機車撒砂裝置正常,製動裝置靈活可靠否則罰款1000元。
12、機車或膠輪車必須前、後有照明,後有紅燈,列車後有紅尾燈否則罰款1000元。
13、同一水平行駛三台以上電機車時,使用帶有電氣閉鎖的信號裝置;行駛機車台數大於五台時,使用“信、集、閉”係統否則罰款1000元。
14、斜巷擋車裝置應符合《規程》的規定,操作靈敏可靠否則罰款1000元。
15、斜井(巷)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必須使用聲光行車報警裝置並有“正在行車,不準進入”的醒目標誌否則罰款1000元。
16、上下坡口應有照明燈、必須有轉動靈活的地滾否則罰款1000元。
17、.機車、礦車等運輸設備設施實現管、用、修一體化,機車實行包機製否則罰款1000元。
18、斜井(巷)跑車防護裝置、人車、窄軌機車製動距離、車輛連接器靜拉力按規定進行試驗,並有完整的測試記錄和試驗報告否則罰款1000元。
19、各種01manbetx 齊全、完整、各項管理製度、崗位責任製齊全完整、建立“小絞車、小電車和上、下山”管理製度否則罰款1000元。
20、有運輸安全監察員,並發揮作用、有安全活動記錄和事故追查分析報告否則罰款1000元。
21、有年度培訓計劃,有培訓台賬,有技術培訓人員的簽字和成績冊,並按計劃完成;培訓麵100%;重要工種必須每年培訓考核1次,成績記入合格證內,做到持證上崗否則罰款1000元。
22、.井底車場、運輸大巷和石門、主要斜巷、采區上下山、采區主要運輸巷及車場要經常保持清潔,無淤泥、無積水、無雜物否則罰款500元。
23、地麵軌道道床無雜物,物料碼放有序否則罰款500元。
24、運輸巷道的交叉路口必須設路標和安全警示牌否則罰款500元。
25、保持機車的車容、車貌整潔否則罰款500元。
26、井下采用三、四輪拉運及裝載機時,必須加裝安全護頂裝置。否則罰款500元。
27、不執行“行車不行人”製度的;不按要求設置躲避硐或躲避硐內堆積物料的罰款500元。
28、井下采用三、四輪車運輸時除司機外不得乘載其他人員;采用自卸式汽車運輸時,車廂內不得載人,駕駛室不得超員否則罰款200元。
29、井下運輸時,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駛,三、四輪車車速不得超過15km/h;自卸式汽車車速不得超過25km/h;人車相遇時,車停讓行;車輛相遇時,空車讓重車。重車卸載後,即使下放車廂。否則罰款200元/次。
30、井下運輸車輛刹車裝置不靈活、不可靠,燈光不全,車廂漏煤,無喇叭等病時不得入井否則罰款500元/車。
31、裝載機踏板上和勺鬥內嚴禁乘人,井下鏟裝時,周圍禁止人員通行或逗留否則罰款500元。
第九部分:采煤
1、堅持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並有健全的分析和處理責任製,有記錄資料。否則罰款1000元。
2、堅持開展對工作麵工程質量、頂板管理、規程兌現及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的班評估工作。否則罰款1000元。
3、開展工作麵地質預報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預報,並有預報材料。否則罰款1000元。
4、有合格的作業規程和管理製度:(1)作業規程能貫徹有關技術政策和先進技術,並能結合實際指導現場工作。(2)從編製、審批到貫徹有健全的管理製度。(3)作業規程中對支護設計要有根據礦壓觀測及地質資料進行的科學計算,對支護方式、支護強度的選擇要有科學依據。(4)工作麵有初次放頂、收尾及過地質構造帶專項措施;綜采有切眼安裝和撤麵的頂板管理和專項措施。否則罰款1000元。
5、所有支護器材有基礎台帳否則罰款500元。
6、工作麵控頂範圍內,頂底板移近量按采高計算≤100mm/m否則罰款1000元。
7、工作麵頂板不出現台階下沉;綜采工作麵支架前梁接頂嚴實否則罰款1000元。
8、機道梁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不大於200mm,綜采不大於300mm否則罰款1000元。
9、不準隨意留頂煤開采,必須留頂煤或托夾矸開采時,必須有專項批準的措施否則罰款1000元。
10、新設支柱初撐力單體液壓支柱¢80mm≥60KN,¢100mm≥90KN;否則罰款100元/根。
11、支柱全部編號管理,牌號清晰,不缺梁、少柱否則罰款1000元。
12、工作麵支柱要打成直線,其偏差不超過±100mm(局部變化地區可加柱)。柱距偏差不超過±100mm,排距偏差不超過±100mm否則罰款1000元。
13、底板鬆軟時,支柱必須穿鐵鞋,鑽底<100mm否則罰款500元。
14、綜采支架的初撐力不低於規定值80%否則罰款1000元。
15、綜采工作麵液壓支架排成一條直線,其偏差不超過±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過±100mm否則罰款1000元。
16、液壓支架頂梁與頂板平行支設其最大仰俯角小於7°否則罰款500元/架。
17、相鄰支架不能有明顯差錯(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的2/3)支架不擠、不咬,架間空隙不超過規定(<200mm=否則罰款500元。
18、工作麵上下機頭處堅持正確使用好4對8根長鋼梁(不少於6架)支護,初撐力:¢80mm≥60KN,¢100mm≥90KN;綜采工作麵要使用端頭支架或其他有效支護支護形式,在作業規程中說明否則罰款1000元。
19、超前支柱初撐力不低於50KN否則罰款500元。
20、控頂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回風、運輸順槽與工作麵放頂線放齊(機頭處可根據作業規程放寬1排)否則罰款1000元。
21、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頂板根據需要頂板的工作麵,采空區冒落高度普遍不小於1.5倍采高,局部懸頂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10 M2),用叢柱加強支護,超過的要進行強製放頂。特殊條件下不能強製放頂時,要有加強支護的可靠措施和礦壓觀測資料及監測手段。否則罰款1000元。
22、切頂線支柱數量齊全,無空載和失效支柱,擋矸有效。特殊支護(戧柱、戧棚)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否則罰款1000元。
23、無空載支柱否則罰款500元/柱。
24、煤壁平直,與頂底板垂直。傘簷:傘簷長度超過1m時,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層不超過150mm,中厚以上煤層不超過200mm;傘簷長度在1m以下時,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層不超過200mm,中厚以上煤層不超過250mm否則罰款500元/處。
25、炮采工作麵及時掛梁,破碎頂板要掏窩掛梁,懸臂梁到位,端麵距≤300mm;機采工作麵掛梁不得落後機組10m(停機要及時跟上),梁端要接頂,不得在無柱懸壁梁上再掛懸壁梁(綜采要及時移架,端麵距最大值≤340mm,前梁接頂嚴密)。否則罰款500元。
26、靠煤壁點柱按作業規程要求架設及時、齊全否則罰款500元。
27、機道內頂梁水平楔數量齊全(每梁一個),用小鏈與梁聯掛。有衝擊地壓工作麵選用防飛 水平楔子否則罰款1000元。
28、巷道淨高不低於1.8m否則罰款500元。
29、支柱完整,無斷梁折柱,拱形支架、卡纜、螺栓、墊板齊全。無空幫空頂,刹杆擺放整齊、牢固。架間撐木(或拉杆)齊全。錨、網支護完整有效。否則罰款500元。
30、接車台照明使用規範。巷道無淤泥積水(麵積2m2,深0.1m)和雜物堆積,水溝暢通否則罰款500元。
31、閑置設備和材料要分類碼放在安全出口20米以外的安全地方,整齊有序,不影響運輸和行人否則罰款500元。
32、坡度較大的溜煤道管理符合規程規定否則罰款1000元。
33、有工作麵布置圖、避災線路圖、爆破圖表、責任製牌板,各種圖表牌板統一製作,圖文清晰、正確、規範美觀:各種管線吊掛平直、規範美觀行人側寬度不小於0.7m;硐室整潔,物品吊掛擺放規範有序;工具箱、管藥箱統一製作,其存放點統一規範;下井衣物集中存放,吊掛整齊美觀。井下垃圾有集中存放點,定期清理外運否則罰款500元。
34、上、中分層假頂工作麵:1、分層開采工作麵鋪設人工假頂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及時灌漿灑水;2、分層工作麵必須把分層煤厚和鋪網情況及假定上冒落大塊岩石(>2.0m3)記載在(1:500)圖上;3、分層采高按作業規程規定不得超過±100mm;4、不任意丟頂煤和留煤柱。否則罰款1000元。
35、一次采全高和底分層工作麵:1、回采率達到作業規程的要求,2、不丟頂、底煤(必須留時要有專項批準的措施),3、浮煤淨(單一煤層和分層底層工作麵在2m2內浮煤平均厚度不超過30mm),4、不任意留煤柱否則罰款1000元。
36、乳化液泵站和液壓係統完好,不漏液,壓力≥18Mpa(綜采≥30Mpa);乳化液濃度不低於2%-3%(綜采3%-5%),使用乳化液自動配備器,又現場檢查手段否則罰款1000元。
37、工作麵輸送機頭與順槽輸送機搭接合理,底鏈不拉回頭煤否則罰款1000元。
38、順槽刮板輸送機擋煤板和刮板、螺栓齊全完整。機采工作麵輸送機鏟煤板齊全。否則罰款1000元。
39、順槽膠帶輸送機機架、托滾齊全完好,膠帶不跑偏。電纜懸掛、管子鋪設符合規定,開關要上架,煤電鑽要盤好。閑置設備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點。電器設備上方有淋水,要有防水設施否則罰款1000元。
40、采煤機完好,不漏油,不缺齒,有停止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否則罰款1000元。
41、工作麵和順槽輸送機機頭、機尾有壓(戧)柱。小絞車有牢固壓(戧)柱或地錨。行人通過的順槽輸送機機尾處要加蓋板。行人跨越輸送機的地點有過橋否則罰款1000元。
42、支柱(支架)高度與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否則罰款1000元。
43、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自動卸載,無外觀缺損。達不到此要求的支柱不超過3根。 綜采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載否則罰款1000元。
44、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現連續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過大;綜采支架要垂直頂底板,歪斜<±5°否則罰款1000元。
45、使用鉸接頂梁工作麵鉸接率>90%否則罰款1000元。
46、鎬、長短撬棍、手錘、手釺、斧子等工具齊全。否則罰款500元。
47、行人梯子、扶手、晃繩、擋煤板、安全繩、安全帶等安全設施齊全可靠否則罰款500元。
48、坡度大於25°的溜煤坡要設安全擋否則罰款1000元。
49、接車台、金屬棚支護處的架線要有防觸電保護否則罰款500元。
50、其它安全設施符合規定否則罰款500元。
51、 采煤工作麵兩順超前支護未達到作業規程或補充措施要求的每少1m罰款500元。
52、采煤工作麵兩出口高度、寬度達不到規定的罰款1000元。
53、采煤工作麵備用支護材料不足的罰款1000元。
54、采煤工作麵一處柱距大於規程規定罰款200元。
55、乳化液泵用清水供液的罰款1000元。
56、采煤工作麵頂梁每少一根刹杆的罰款100元。
57、采煤工作麵出現一處吊包的罰款200元。
58、采煤工作麵梁子間出現台階大於150mm每處罰款200元。
59、采煤工作麵出現一次頂板沿煤壁切頂長度大於6m的罰款1000元。
60、機頭、機尾的長鋼梁抬棚必須按規程要求數量夠,否則每少一根罰款1000元,長鋼梁抬棚不成對使用的罰款1000元。
61、煤體注水必須按規定施工,孔距、角度、位置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的每孔罰款500元。
62、炮采工作麵提前放頂的每柱罰款500元。
63、炮采工作麵單梁單柱的每處罰款200元。
64、采用房柱式開采的礦井主要大巷掘進時淨寬誤差不得超過400mm,中線偏移不得超過200mm。否則罰款200元。
65、煤房、聯巷的寬度誤差不得大於規定值500mm,否則500元。
66、煤柱尺寸誤差不得超過500mm,否則500元。
67、煤房不得有活頂或者傘簷煤否則罰款200元。
68、高檔普采工作麵頂板不出現台階下沉否則罰款1000元。
69、控頂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回風、運輸順槽與工作麵放頂線放齊否則每柱罰款500元。
70、普采工作麵掛梁不得落後機組10m(停機要及時跟上),梁端要接頂,不得在無柱懸壁梁上再掛懸壁梁否則罰款500元。
71、靠煤壁點柱按作業規程要求架設及時、齊全否則罰款500元。
72、采區結束回撤設備沒編製專門措施的罰款1000元。
第十部分:掘進
1、采取濕式鑽眼,幹式鑽眼時有撲塵措施否則罰款500元
2、采取衝洗巷幫、裝煤岩灑水降塵措施、噴漿使用潮料和除塵機否則罰款500元。
3、放炮使用水炮泥、噴霧降塵,巷道內有風流淨化水幕否則罰款1000元。
4、作業人員佩戴個體防護用品否則罰款500元。
5、作業場所有符合規範的、符合現場實際的施工斷麵圖、炮眼布置三視圖、爆破說明書和避災路線圖否則罰款500元。
6、現場作業人員熟知三圖一表否則罰款200元。
7、上、下山掘進安全設施(包括一坡三擋、聲光信號)齊全有效,安全間距和躲避峒設置等符合規程規定否則罰款1000元。
8、高瓦斯礦井及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巷掘進工作麵應按《規程》規定設置隔爆(抑)爆設施否則罰款1000元。
9、采用錨杆支護的煤巷道必須對頂板離層進行監測,測點布置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並有記錄牌板顯示否則罰款500元。
10、設備安裝位置合理,衛生清潔,掛牌管理,開關上架否則罰款200元。
11、機電維修工,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絞車司機等持證上崗否則罰款200元。
12、掘進工作麵空頂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否則罰款500元。
13、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形式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否則罰款500元。
14、架棚支護巷道必須使用拉杆或撐木,炮掘工作麵距迎頭10m內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否則罰款1000元。
15、掘進巷道內無空幫、空頂現象,失修巷道能及時處理否則罰款500元。
16、放炮員持證上崗,放炮作業符合《規程》規定否則罰款500元。
17、引藥製作、火工品存放符合《規程》規定否則罰款500元。
18、放炮撤人距離和警戒設置符合《規程》規定否則罰款500元。
19、岩巷超挖150mm或欠挖超過100mm,罰單500元。
20、岩巷少1根錨杆罰100元。
21、錨杆間排距大於 規程100mm,罰500元。
22、岩巷錨杆角度小於75度,罰500元。
23、錨杆鬆動或托板不貼岩麵,罰500元。
24、岩巷錨杆錨固力達不到規定,罰500元。
25、岩巷掛網要按規程要求施工,漏網一處罰200元。
26、岩巷掛網噴漿要求網內噴實,網外覆蓋全,發現1處網內空洞罰單位500元,並返工。網外未噴嚴每處罰500元。
27、岩巷噴漿出現赤腳穿裙現象罰1000元。
28、噴漿前沒處理危岩活石罰500元。
29、架棚巷道及鋼架錨噴巷道迎山角度超過規定的每架罰500元。
30、架棚巷道曠幫超過0.3m,每架棚罰500元。
31、支架支護未接實頂板,每架棚罰500元。
32、巷道積水長度超過3m或深度超過200mm,罰200元。
33、掘進工作麵各處的圖牌齊全、否則罰200元。
34、掘進工作麵在停掘時一定要支護到頭、噴漿到頭,岩巷錨杆打到頭,否則罰500元。
35、擅自改動或甩掉掘進機上的安全閉鎖和保護裝置不用罰1000元。
36、隨意調整掘進機液壓係統、霧化係統各部壓力的罰1000元。
37、掘進機沒裝有隻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製開關的罰1000元。
38、掘進機司機離開操作台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否則罰1000元。
39、掘進機非操作側沒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罰1000元。
40、掘進機沒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的罰1000元。
41、開動掘進機前沒發出警報的罰1000元。
42、掘進機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有人時開動掘進機的罰1000元。
43、掘進機作業時沒按要求使用內、外噴霧裝置的或水壓不符合規程要求的罰1000元。
44、掘進機停止工作和交接班時沒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並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的罰1000元。
45、掘進機作業時沒按規定配備正副兩名司機的罰1000元。
46、靠近掘進工作麵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沒有加固的罰500元。
47、更換巷道支護時沒按《規程》43條嚴格執行的罰500元。
48、采掘工作麵刮板輸送機的機頭、機尾必須打牢錨固支柱否則罰500元。
49、貫通巷道沒嚴格執行《規程》108條規定的罰1000元。
第十一部分:勞動定員與保障
1、按照核定的井下勞動定員組織生產,嚴禁超定員組織生產。否則罰款2000元。
2、按照內財建—【2006】47號、內財建—【2006】397號文件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否則罰款2000元。
3、用人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罰款2000元。
4、用人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積極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公傷保險。否則罰款2000元。
第十二部分:地麵基建
1、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各崗位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否則罰款2000元。
2、施工無安全措施罰款2000元。
3、安全培訓有計劃,學習有記錄,有交接班記錄否則罰款200元。
4、企業有資質、項目經理有資格證、技術負責人有職稱及相應資質、工隊長有上崗證及相應資質、特殊工種有技術等級證及操作資格證否則每少一項罰款1000元。
5、發生重傷事故一次罰款5000元、發生輕傷事故一人次罰款1000元。
6、特種作業無證上崗的,罰單位200元。
7、每使用一項不經複試的材料、和未經見證取樣的材料、工程計量不準確和實驗項目不齊全的罰款1000元。
8、施工現場無安全標誌牌的,罰單位200元。
9、分項工程質量檢驗保證項目不合格罰單位2000元。
10、入口有大門、有標牌、場地有圍牆或鐵絲網否則每少一項罰款200元。
11、各種管理製度、實施細則、獎罰製度完善否則每少一項罰款200元。
12、施工腳手架搭拆不符合《建築施工企業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同時沒有施工方案施工交底及驗收工作,罰單位200元。
13、基坑支護沒有編製施工方案,罰款施工單位100元、當基坑深度超5米時要有經過計算的支護方案、並經上級審批,否則罰單位200元。
14、模板工程施工前要進行模板支撐設計、編製施工方案,否則罰單位100元。
15、三保(安全袋、安全帽、安全網)四口(電梯口、樓梯口、預留口、陽台口)及臨邊防護要完善,否則罰單位500元。
16、施工用電的外線要架空或埋地,否則罰單位200元。
17、臨時用電采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不得混接,否則罰單位200元。
18、臨時用電實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否則罰單位200元。
19、開關箱要做到“一箱、一機、一閘、一漏”,有門、有鎖和防雨、防塵,否則罰單位200元。
20、塔式起重機安拆必須編製施工方案並經上級審批後方準施工、由取得相應資質證書的隊伍進行安裝拆卸,否則罰單位200元。
21、塔吊要有力矩限製器和限位器,否則罰單位200元。
22、多塔作業要保證上下左右安全距離,要有方案和要素的防碰撞的安全措施,否則罰單位200元。
23、起重吊裝施工時必須製定吊裝作業方案、並經上級審批,否則罰單位200元。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
為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強化隱患排查,保證安全生產,成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並製定相應製度如下:
組 長:張耀飛
副組長:喬海瑞 許成樹 楊占榮
成 員:馬吉成 李具紅 周國棟 武挨義
馬 福 劉三兵 李懷珠 劉寬元
1、礦井事故隱患,是指煤礦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其種類分別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爆破、火害、水害和其它十類。
2、按嚴重程度和解決的難易程度,將事故隱患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煤礦解決不了,須由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需礦部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隊或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3、礦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全麵負責,安全副礦長和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各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4、煤礦安監科負責及時組織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安監科負責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
5、在煤礦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進行一次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確認,按級別每月逐級上報,A、B類事故隱患應在當月月末上報公司安質部。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定期上報,直至事故隱患整改完成為止。
6、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麵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任務落實、措施落實、資金材料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
7、安監科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並負責統計上報工作。
8、事故隱患的監督檢查:C級事故隱患整改由生產科負責監督檢查,A、B級事故隱患整改由安檢站負責監督檢查。
9、要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於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要製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無措施不得生產。
10、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生,要嚴厲處罰,並追究領導和負責人的責任。
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1、礦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全麵負責。
2、礦總工程師對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要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安全技術管理體係。
3、采區設計說明書和有關圖紙必須符合《煤炭工業設計規範》、《煤炭工業技術政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4、采區生產必須依照設計進行。
5、開拓、掘進、采煤工作麵、單項工程(如綜采工作麵安裝、回撤、強製放頂等)以及臨時工程(如焊接、吊裝、地麵安裝調試等)在開工前必須編製《作業規程》。各隊工程技術人員按照采區設計的要求,依據地質說明書和相關文件,認真編寫《作業規程》,編寫完畢後,經隊長和技術負責人簽署後上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生產技術、機電、運輸、地測、安監等部門會審,會審後由礦總工程師批準,有關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執行。開工前,要組織施工人員進行《作業規程》學習、考試,考試合格簽名後方能執行。考試不及格或缺考者要進行補考,補考合格的方可上崗。《作業規程》一式四份,分別報總工、生產技術科、安監科、區隊自留一份。凡在開工前,未將《作業規程》報有關部門審批者,一律不得開工。
6、巷道貫通前,地測工程師必須按照《規程》規定的距離下達貫通通知書,施工單位編寫貫通措施。
7、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及工作麵發生變化時,區隊工程技術人員要及時編寫補充措施,報有關業務部門和總工程師批準。
8、反風試驗、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防火、滅塵、瓦斯管理、探放水、主要大型設備的維修、操作規程、環境保護等重大安全技術措施,要由有關部門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和有關區隊組織編製,礦總工程師組織各有關單位會審、修改、簽字。
9、一通三防各部門及區隊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批準的一通三防類報表,煤礦總工程師審簽後上報礦長。
安全教育培訓製度
1、凡上級領導人員來礦檢查工作、外單位參觀人員、實習生以及地麵工種需完成井下工作任務初次入井者,必須在入井前進行安全教育,並實行入井卡製度。
2、入井前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入井安全常識;
(2)井下行走、乘車注意事項,入井須知;
(3)井下當時的生產情況;
(4)井下遇險時的行動原則及避災路線。
3、對第一次入井人員和外來參觀人員,分別要由區隊技術員和安檢人員安排有工作經驗的井下工作人員負責帶領,確保其安全。
4、礦井新招收的井下工或地麵工種新調入井下者,按《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進行安全培訓。經培訓合格後,第一次入井時,亦應按照本規定執行。
5、對新入井工人的安全教育內容及時間按照《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進行。
6、對特殊工種按行業及政府要求,派出參加有資質的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簽發資質證書,且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7、開展長期的三級安全培訓和教育,即由礦部、區隊和班組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培訓和教育。
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製度
1、總則
(1)、設備安裝調試後,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做到“應知、應會”,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設備操作人員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三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合理使用設備、嚴禁超負荷、超規範使用。對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者,要追究其責任。各司機和維護人員必須愛護設備,精心操作和維護,及時檢查和加強保養,提高設備的利用率、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以提高經濟效益。
(2)、司機接班時應詳細檢查各潤滑部位及各零部件並進行試運轉,潤滑油每班檢查,定期加油和更換,保證潤滑良好且油質合格、油量適中。減少機械磨損,並加強班中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停機處理。
(3)、設備在運行中,發現危及設備或人身安全的隱患,立即停機修理保養,如因未停機處理而造成事故,將嚴肅處理。
(4)、設備應及時進行防腐處理;井下防爆設備,應定期檢查和處理防爆麵,保持光滑並定期塗工業凡士林。
(5)、各單位必須做好設備班檢、日檢、周檢和月檢,並做好詳細檢查維修記錄。
(6)、各台設備各部位必須保持清潔,班班清理,並清理設備周圍的衛生,防止設備淋水或水浸。
(7)、停用、待用設備各部位在停止使用後應加強保管;開關、電機喇叭口堵嚴,螺絲齊全,防止受潮,以備使用時性能良好。
2、日常管理
(1)、為確保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對全礦管轄範圍所有設備實行包機製度,包機到人、責任到人、並掛責任牌,隨時檢查和監督各隊所管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各隊根據自身所管理設備的特點,分別製定詳細的包機製度和崗位責任製,包機人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製,明確所包設備的完好標準、檢查標準及維護標準,經常檢查維護、定期檢修和加油,做好檢查維護記錄,確保設備完好。
(3)、所有小型電器也必須上牌管理,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 (即無明接頭、無雞爪子、無羊尾巴;有過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杜絕失爆,確保小型電器完好。
(4)、各區隊在設備潤滑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三過濾、四專、四定”製度,即入庫過濾、發放過濾、加油過濾;專庫、專桶、專用過濾器、專用加油工具;定點潤滑、定量給油、定時加油、定人負責。
(5)、對井下供電係統三大保護(漏電保護、過流保護、接地保護)認真檢查維護,整定測試,並根據負荷增減及時調整過流整定值。
(6)、根據設備的不同要求,各隊要相應建立各個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製度。
(7)、各單位對所管轄範圍內的所有設備編號、建立檔案,台台設備懸掛標誌牌、完好牌、責任牌。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1、建立完善的火藥庫保管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並嚴格執行。
2、認真執行火藥庫崗位交接班製度,填好交接班記錄,火藥庫帳物必須相符,如發現帳物不相符,立即追查,及時處理。
3、火工品進庫必須認真檢查,點清數量,對票驗收,按規定存放,嚴禁炸藥、雷管混存。保持室內整齊清潔,通風良好。要加強防盜、防潮、防火設施的檢查和管理,來客登記,嚴禁閑雜人員入庫。
4、嚴格炸藥、雷管領退製度。放炮員到火藥庫領取炸藥、雷管時,必須持本人爆破合格證和有關單位印章。值班領導簽字或蓋章的三聯單,放炮員和保管員都要在此單上蓋章簽字。
5、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進行全電阻檢查並編號,做到先到先發,發陳存新。當班剩餘炸藥、雷管必須退交火藥庫,嚴禁個人存放或埋藏。
6、放炮員必須使用加鎖木製箱領取炸藥、雷管,不使用或不加鎖,保管員不得發放。如違反本規定,追究保管員的責任。
7、火工品使用實行申請製度,依據工作需要(如處理懸頂等),持有關領導和部門審批簽字單即辦好有關手續後方可領取使用,使用嚴格按《作業規程》和有關規定執行,使用結束實行領退製度即將多餘的火工品如數退還火工品庫房並簽字確認。
入井檢身和上下井人員清點製度
為了全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安全生產,根據《煤礦01manbetx 》規定,嚴格入井人員檢身製度和人員出入井清點製度,從源頭上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掌握出入井人員動態,了解井下人員人數及工作狀況,或者一旦有突發事故時,便於實施組織搶救,特製定本製度:
一、礦燈發放員、隊、班組長、檢身員必須確切掌握當班實際出勤人數,每班結束後兩個小時,有人還未出井,必須立即報告調度室查明原因。
二、所有出入井人員必須由檢身員考勤,並經過嚴格檢身後方可入井。出入井不考勤、不檢身者取消當月工資。
三、每班派一名專職檢身員,負責對所有人員的檢身工作和出入井人員的清點工作。
四、出入井清點彙報規定:
1、科室人員下井前,應首先到調度室彙報並記錄下井時點、所去地點、準備解決的問題等;科室人員升井前後,應根據情況向調度室彙報井下生產狀況及應協調的問題,並及時填寫入井檢查記錄等。
2、檢身員、礦燈管理員將人員的入升井情況,要認真、及時填寫台帳記錄(記錄必須本人簽名)、以備檢查。
五、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必須得到分管領導批準後,由煤礦組織入升井並辦理相關手續(填寫入井申請卡,方可領臨時燈牌)後方可入井。
六、入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持證上崗製度,並且所有入井人員不分單位、職別、工種都要主動認真地接受檢身人員的檢查,檢查合格並簽字(嚴禁他人代簽)後方可入井,否則不準入井。
七、入井人員必須穿工作服、膠靴,攜帶好礦燈、自救器、安全帽等,嚴禁喝酒及帶病、疲勞入井。
八、檢身員必須嚴格執行入井人員檢身製度。嚴禁穿化纖衣服人員入井;嚴禁攜帶打火機、火柴、香煙等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嚴禁一切非本班人員(非井下作業及外單位未經調度室批準)入井。
九、嚴禁違章攜帶、運送火工品出入井。出入井人員攜帶雷管或炸藥,必須當班點清,記入檢身記錄薄內並留有本人親筆簽名。
十、嚴禁精神病、耳聾、眼病、手腳有毛病或患有其它不宜從事井下工作疾病的人員入井。
十一、違章出入井人員和出井攜帶機電設備、零件工具等物品(因工作或生產需要除外)都必須記入檢身記錄薄內,並彙報調度室和安監科或值班人員,如擅自攜帶機電設備、零件工具等物品不彙報按偷盜論處並視情況嚴肅處理。
十二、檢身員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禁擅離職守,各班查出的問題必須交接清楚並記入檢身記錄薄內。
十三、每次交接班時間、出入井人數和井下作業人員姓名及數量等要詳細記入檢身記錄薄內。
十四、檢身人員對出入井的材料和設備進行登記。
十五、入井人員在井口檢身時被查出的引火工具、易燃易爆品和危險物品,如打火機、火柴、香煙等一律沒收並罰款處罰。
十六、拒絕檢身員檢身或不服從檢身人員管理者不得入井。
爆破材料領退製度和丟失管理辦法
一、火工品領用和退還必須由專職工作人員進行操作,火工庫的鑰匙必須由專職人員保管。
二、火工品管庫員由思想上進,工作積極,責任心強的人來擔任,礦領導要定期了解管庫員的思想動態。
三、火工品入庫出庫必須如實添寫火工品領用帳單,管庫員在火工品出庫前要核對好後方可出庫。
四、爆破員領用火工品必須本著用多少領多少的原則,不能多領、冒領,當天的火工品如果用不完應在當天下班後退回火工品庫,嚴禁存放在井下或私藏。
五、火工品管庫員必須對退回的火工品核對登記,火工品使用人要在退庫單上簽字。
六、火工品領用人不準向其他單位或個人轉借或倒賣火工品,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要移交當地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煤礦使用的火工品(雷管、炸藥),必須由當地公安部門認可,證照齊全的有資質經銷單位購進,產品必須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和產品出廠說明。
八、火工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庫房內,庫房的結構、位置須經當地公安部門認可,並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九、地麵運輸火工產品時,必須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十、井下領用的火工品必須存放在專用的火工品材料箱內,並且加鎖。嚴禁亂扔、亂放。
十二、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
十三、火工品管理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脫崗,頂崗現象發生,火藥庫必須保證24小時內時時有人。
十四、火工品管理員必須認真進行發放和登記工作,認真做好雷管的編號工作,認真做好交接班賬目與庫存核對,不得有差錯,發現有誤必須立即彙報領導查清原因。
十五、火工品管理員必須做好領、退工作,沒有火藥箱和雷管箱的不得發放,誰領、誰簽字,不準讓別人代領。
十六、新人員來領雷管、火藥必須有調度值班員和區隊領導填寫的證明方可發放。
十七、火藥庫班長每天應對火藥庫內的火藥、雷管進行數量核定,發現丟失,立即彙報。
十八、每次班次變動前兩天,將值班安排表報生產科。
十九、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二十、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衝、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二十一、發放員有權製止和阻攔違反火工管理規定的一切作法。有權檢查偷摸火工品的人員,發現問題立即彙報。
二十二、防止火工品流失管理
1、放炮員當班領取火藥到工作地點,每次裝藥時和完工後,分別由班組長和安監員共同驗收雷管和火藥數量是否相符,並分別在放炮員手冊上寫清數量。當班炮放完,經核準無差錯後,在炮票上簽字和蓋章。不按規定驗收,從重罰款。
2、處理拒炮時和分次放炮過程中,必須安排專人認真查找拒爆或未爆的雷管,發現後必須及時揀出。
3、雷管流失到地麵或其它地點被他人揀到,經辨認落實到放炮員,對放炮員從重處罰。
二十三、爆炸材料丟失管理辦法
爆破工領取的爆炸材料,不得遺失,不得亂扔亂放;不和轉交他人,不得私自銷毀、扔棄和挪作他用。
發現爆炸材料丟失、被盜,爆破工應立即報告班組長或向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二十四、火工品使用信息化管理辦法
1、放炮員的IC卡,發放放炮員本人妥善保管,持卡領取雷管。火藥庫保管員建卡和放炮員本人核對無誤後方可發放雷管,不可替代和混用。
2、手持機和礦用IC卡由綜合辦統一管理,責任落實到人。
3、嚴格按《IC卡用戶手冊》的要求操作,正確使用和保管好IC卡、手持機和充電器,嚴禁誤操作、野蠻操作,同時要妥善保管,防止損壞和丟失。否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4、使用該套係統管理的同時,火藥庫還要繼續做好雷管打號和記錄工作。
5、經手持機采集完數據的雷管庫存量會有所增加,為盡量減少庫存,嚴禁提前打好,必須當班領當班打號。火藥庫要定期用手持機收回閑置雷管,以減少報廢雷管數量。
6、由於個人原因造成IC卡損壞或丟失,從重罰款,並按原價賠償。手持機由於使用不當出現問題,視情節給予責任者200元罰款,嚴重者煤礦負責人研究給予嚴肅處理。
7、手持機使用要求:
①要輕拿輕放,嚴禁粗暴使用,嚴禁放置在潮濕環境中,嚴禁擅自拆卸;
②手持機使用時要配帶手套,更換電池時必須先關閉手持機;
③電池充電必須在礦指定場所;
④在沒有爆炸物品的安全地點更換電池;
⑤嚴禁用金屬物品接觸或短路電池;
⑥每次使用前都要檢查電池剩餘電量。
8、IC卡使用要求:
①IC卡用完後要套上卡套;
②要注意妥善保管,不要磨損芯片。
電雷管編號製度
一、 電雷管編號由指定的專人進行,他人不得替代。
二、 編號人員要對每個雷管進行編號,不得有遺漏。
三、 電雷管的號碼要統一,要做到專號專人,不得隨意編製。
四、 禁止發放沒有編號的電雷管。
五、 編號時要細心操作,做到號碼清晰,準確,操作無誤。
火區管理製度
1. 礦必須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注明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每一處火區都要按形成的先後順序進行編號,並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火區位置關係圖和火區管理卡片必須永久保存。
2. 永久性防火牆的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每個防火牆附近必須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懸掛說明牌。
(2) 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牆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3) 必須定期檢查防火牆外的空氣溫度、瓦斯濃度,防火牆內外空氣壓差以及防火牆牆體。發現封閉不嚴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區有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4) 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入防火記錄簿。
(5) 礦井做大的風量調整時,應測定防火牆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6) 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牆都應編號,並在火區位置關係圖中注明。
3. 封閉的火區,隻有經取樣化驗證實火已熄滅後,方可啟封或注銷。
火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方可認為火已熄滅:
(1) 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空氣溫度相同。
(2) 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0%以下。
(3) 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濃度在封閉期間內逐漸下降,並穩定在0.001%以下。
(4) 火區的出水溫度低於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5) 上述4項指標持續穩定的時間在1個月以上。
4. 啟封已熄滅的火區前,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啟封火區時,應逐段恢複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有無一氧化碳。發現複燃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向火區送風,並重新封閉火區。
啟封火區和恢複火區初期通風等工作,必須由礦山救護隊負責進行,火區回風風流所經過巷道中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在啟封火區工作完畢後的3天內,每班必須由礦山救護隊檢查通風工作,並測定水溫、空氣溫度和空氣成分。隻有在確認火區完全熄滅、通風等情況良好後,方可進行生產工作。
不得在火區的同一煤層的周圍進行采掘工作。
5. 在同一煤層同一水平的火區兩側、煤層傾角小於35°的火區下部區段、火區下方鄰近煤層進行采掘時,必須編製設計,並遵守下列規定:
(1) 必須留有足夠寬(厚)度的煤(岩)柱隔離火區,回采時及回采後能有效隔離火區,不影響火區的滅火工作。
(2) 掘進巷道時,必須有防止誤冒、透火區的安全措施。
(3) 煤層傾角在35°以上的火區下部區段嚴禁進行采掘工作。
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一、煤礦成立綜合防塵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專業會議,建立健全防塵專業隊伍,人員充足,每個采掘區隊有專職防塵人員。
二、配齊各種防塵裝備和所需儀器儀表, 保證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
三、礦井必須有完善的消防灑水防塵係統,做到有巷必有管,有管必有水且水質水壓符合要求,能夠保證正常使用。
四、認真落實回采工作麵各項防塵措施,按規定安設、使用架下水幕。
五、井下所有轉載點必須設置完善的噴霧裝置;采麵風巷距上、下安全出口30米內設置淨化水幕;掘進工作麵距迎頭不超過50米設淨化水幕;主要進回風巷道必須設置淨化水幕,水幕必須靈活可靠,霧化好,能封閉全斷麵。
六、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半月衝塵一次,采區內巷道至少每星期衝塵一次,皮帶運輸機、刮板運輸機機頭附近必須每班清理一次;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不按製度執行,造成煤、粉塵超限一次,對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元。
七、、完善隔爆係統,按規定設置隔爆設施,水量充足,並有10-20%的富裕量,設置地點、吊掛質量符合規定,並實行掛牌管理,隔爆設施每半月檢查一次,保證水袋完好和規定水量。
八、認真落實掘進工作麵綜合防塵措施,炮掘工作麵實行濕式打眼。
九、配備足夠的衝塵、測塵、粉塵化驗等專業防塵人員,進行粉塵測定和分析化驗工作,否則,必須與專業公司簽訂粉塵測定承包合同,監督其按規定進行粉塵測定及遊離二氧化矽、分散度的化驗分析。 測塵數據及時報有關單位和領導審閱。
防爆檢查製度
一、礦井設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設備使用前的檢查發證,及礦井在用設備防爆性能的檢查工作。
二、防爆檢查員依據<<設備完好標準>>對防爆設備和電纜進行檢查判定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三、防爆檢查員對防爆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詳細的檢查,凡符合防爆要求的出具“防爆合格證”,不符合要求的設備不準入井或投入使用。
四、無防爆合格證的設備不準入井。
五、井下設備由包機人堅持每天檢查,並由礦防爆檢查員不定期進行抽查,堅決杜絕失爆。發現一處失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電纜管理製度
一、礦井必須選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合格電纜。
二、煤礦電纜的使用和管理由專人負責,領用前必須由主管領導簽字,沒有主管領導簽字禁止出庫。
三、電纜管理人員要定期下井檢查電纜的使用情況,核對好電纜的數量,如發現有缺失或損壞的電纜及時查明原因,並提出解決辦法。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礦井所有人員都要愛護電纜,禁止破壞和偷盜電纜,一經發現有破壞和偷盜者,按價賠償,並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五、井下電纜的使用要嚴格遵守《煤礦01manbetx 》中的有關規定。
停送電製度
電器試驗製度
1、高壓部分
1.1如加壓部分與檢修部分之間的斷開點,按試驗電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並在另一側有接地短路線時,可在斷開點的一側進行試驗,另一側可繼續工作。但此時在斷開點應掛有“止步,高壓危險!”的標誌牌,並設專人監護。
1.2高壓試驗工作不得少於兩人。試驗負責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開始試驗前,試驗負責人應向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中的安全注意事項,交待鄰近間隔的帶電部位,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3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標記,接後應進行檢查。
1.4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並采用專用的高壓試驗線,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
試驗裝置的電源開關,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刀閘。為了防止誤合刀閘,可在刀刃上加絕緣罩。
試驗裝置的低壓回路中應有兩個串聯電源開關,並加裝過載自動跳閘裝置。
1.5試驗現場應裝設遮攔或圍欄,遮攔或圍欄與試驗設備高壓部分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誌牌,並派人看守。被試設備兩端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還應派人看守。
1.6加壓前應認真檢查試驗接線,使用規範的短路線,表計倍率、量程、調壓器零位及儀表的開始狀態均正確無誤,經確認後,通知所有人員離開被試設備,並取得試驗負責人許可,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護並呼唱。
高壓試驗工作人員在全部加壓過程中,應精力集中,隨時警戒異常現象發生,操作人應站在絕緣墊上。
1.7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時,應首先斷開試驗電源、放電,並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放電、短路接地。
1.8未裝接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行放電再做試驗。高壓直流試驗時,每告一段落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次並短路接地。
1.9試驗結束時,試驗人員應拆除自裝的接地短路線,並對被試設備進行檢查,恢複試驗前的狀態,經試驗負責人複查後,進行現場清理。
1.10變電站發現有係統接地故障時,禁止進行接地網接地電阻的測量。
1.11特殊的重要電氣試驗,應有詳細的安全措施,並經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
2、使用攜帶型儀器的測量
2.1使用攜帶型儀器在高壓回路上進行工作,至少由兩人進行。
2.2除使用特殊儀器外,所有使用攜帶型儀器的測量工作,均應在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側進行。
2.3電流表、電流互感器及其他測量儀表的接線和拆卸,需要斷開高壓回路者,應將此回路所連接的設備和儀器全部停電後,始能進行。
2.4電壓表、攜帶型電壓互感器和其他高壓測量儀器的接線和拆卸無需斷開高壓回路者,可以帶電工作。但應使用耐高壓的絕緣導線,導線長度應盡可能縮短,不許有接頭,並應連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時用絕緣物加以固定。
使用電壓互感器進行工作時,先應將低壓側所有接線接好,然後用絕緣工具將電壓互感器接到高壓側。工作時應戴手套和護目眼鏡,站在絕緣墊上,並應有專人監護。
2.5連接電流回路的導線截麵,應適合所測電流數值。連接電壓回路的導線截麵不得小於1.5mm2
2.6非金屬外殼的儀器,應與地絕緣。
2.7測量用裝置必要時應設遮攔或圍欄,並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誌牌。儀器的布置應使工作人員距帶電部位不小於規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鉗形電流表的測量
3.1運行人員在高壓回路上使用鉗形電流表的測量工作,應由兩人進行。
3.2在高壓回路上測量時,嚴禁用導線從鉗形電流表另接表計測量。
3.3測量時若需拆除遮攔,應在拆除遮攔後立即進行。工作結束時,應立即將遮攔恢複原狀。
3.4使用鉗形電流表時,應注意鉗形電流表的電壓等級。測量時戴絕緣手套,站在絕緣墊上,不得觸及其他設備,以防短路或接地。
觀測表計時,要特別注意保持頭部與帶電部分的安全距離。
3.5測量低壓熔斷器(保險)和水平排列低壓母線電流時,測量前應將各相熔斷器(保險)和母線用絕緣材料加以包護隔離,以免引起相間短路,同時應注意不得觸及其他帶電部分。
3.6在測量高壓電纜各相電流時,電纜頭線間距離應在300mm以上,且絕緣良好,測量方便者,方可進行。當有一相接地時,嚴禁測量。
3.7鉗形電流表應保存在幹燥的室內,使用前要擦拭幹淨。
4使用兆歐表測量絕緣
4.1使用兆歐表測量高壓設備絕緣,應由兩人進行。
4.2測量用的導線,應使用相應的絕緣導線,其端部應有絕緣套。
4.3測量絕緣時,應將被測設備從各方麵斷開,驗明無電壓,確實證明設備無人工作後,方可進行。在測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測設備。
在測量絕緣前後,應將被測設備對地放電。
測量線路絕緣時,應取得許可並通知對側後方可進行。
4.4在有感應電壓的線路上測量絕緣時,應將相關線路同時停電,方可進行。
雷電時,嚴禁測量線路絕緣。
4.5在帶電設備附近測量絕緣電阻時,測量人員和兆歐表安放位置,應選擇適當,保持安全距離,以免兆歐表引線或引線支持物觸碰帶電部分。移動引線時,應注意監護,防止工作人員觸電。
機電事故追查分析製度
機電微機管理製度
井下無軌膠輪車運輸管理製度
一、無軌膠輪車必須有專人駕駛,司機要持證上崗,除司機外禁止他人乘坐。
二、每次開車前,司機必須詳細檢查車輛的完好情況,發現有故障時,禁止使用,立即進行維修。檢修好後方可使用。
三、司機開車前和行駛過程中發現前方有人時,必須發出信號。
四、車輛載物時禁止超載、超高、超寬。
五、車輛行駛時,司機要集中精力,安全駕駛,不得超速行駛。
六、《煤礦安全規程中》的相關規定要嚴格執行。
小絞車管理製度
一、 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禁止操作絞車。
二、 司機開車前必須詳細檢查絞車的完好情況,絞車的穩固情況,鋼絲繩及連接裝置的完好情況,軌道的完好情況等。在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開車。
三、 使用中的小絞車要符合完好標準,軌道符合軌道標準,機械電氣維護人員要經常保持設備、電氣、信號、安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四、 小絞車要定期進行檢修。
五、 鋼絲繩每天要設專人負責檢查,記錄發現問題並及時處理。
六、 使用絞車過程中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設備和設施定期檢測檢驗製度
運輸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安全檢查製度
一、煤礦必須建立安全檢查機構,配備專職安檢員和必要的檢查設備。
二、安檢員每天必須跟班作業,解決存在的問題並各自做好安全檢查紀錄。
三、分別建立礦長、副礦長、安檢員、上級主管部門下井檢查的專門台帳。
四、煤礦實行不定期的領導巡回檢查製度和季節性安全大檢查製度。
五、檢查人員有權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權停止不安全場所的工作。
六、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彙報給有關領導並認真進行處理。
敲幫問頂製度
一、采掘工作麵作業人員進入工作麵前,必須由帶班領導、班組長進入工作麵先進行敲幫問頂,處理危岩活矸,確認安全後,作業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進行工作。
二、進行爆破作業的工作麵,在每次爆破後,都要由班長先進入工作麵進行敲幫問頂,確認安全後,作業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進行工作。
三、放假複工前,由安全員、隊長、班長沿巷道由外向裏進行敲幫問頂,確認安全後,作業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進行工作。
四、維修巷道時,必須先進行敲幫問頂,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井巷維修製度
一、井下各巷道的完好情況由安全員負責每檢查,發現有片幫、支護失效、頂幫裂隙增大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並監督處理。
二、礦上利用每月3次集中安全大檢查的機會,對井下各巷道的完好情況進行詳細的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有安全隱患,及時安排處理。
三、井巷維修由礦指派維修負責人負責,維修完由礦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驗收,不合格處有施工單位整改,不合格堅決不予驗收。
四、井巷維修過程中,要嚴格工程質量,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支護材料,隱蔽工程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
五、井巷維修地點,在維修期間不的作與維修無關的工作。
測風製度
一、礦井建立通風機構,配備專職測風員,配齊測風所需的儀器、儀表,儀器儀表並按規定進行校正。
二、礦井每10天進行一次全麵測風。當通風係統發生改變時,測風員要立即進行全麵測風。根據測風結果進行風量的調配,
三、測風時測風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測風,不得隨意操作,更不允許弄虛作假。
四、每次測風,數據要填寫到牌板、手冊和報表上。並將報表及時送至礦總工程師處審閱。
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檢查製度
一、采掘工作麵瓦斯、二氧化碳濃度檢查次數:每班至少檢查2次。
二、本班沒有進行生產作業的所有工作麵,至少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
三、在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必須每班檢查一氧化碳濃度、氣體溫度等的變化情況。
四、每次啟、封閉密或恢複通風之前及放炮前後必須檢查瓦斯。
五、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1次,擋風牆外的瓦斯濃度每周至少檢查1次。
六、瓦斯檢查員必須檢查以下地點:所有工作麵(采掘工作麵進風流、回風流、上偶角、放炮地點及機電設備附近20米處、頂板冒落高處、煤避一側、切頂線一側,沿回采工作麵下出口至上出口至少檢查3個斷麵)。所有巷道和硐室、密閉前、盲巷柵欄前、機電設備附近、放炮地點附近、局部扇風機吸風機和其它容易積存瓦斯的地點。
七、禁攜帶不合格的儀表、儀器入井檢測。
八、火燒區接近的采掘麵,必須加強對CO、溫度的檢查,每班作業前檢查一次,並給該采掘工作麵工作人員配備CO檢測儀,隨時監控。
九、瓦斯檢查員不準空班、漏檢、假檢,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報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礦長和礦井技術負責人。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板上,並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超標時,瓦斯檢查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作業,並撤到安全地點。
十、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巡回檢查製度,堅持“三規定”、“三對口”、“一炮三檢”製度。
“三規定”;按規定的區域(地點)、規定的路線、規定的時間檢查瓦斯;
“三對口”:瓦檢員手冊、檢查地點的記錄牌板和瓦檢報表的數據一致;
“一炮三檢”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後檢查瓦斯。
十一、煤礦負責人必須每日審閱瓦斯報表,掌握井下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瓦檢員巡回檢查製度
1、必須建立瓦檢員巡回檢查製度,其檢查次數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2、瓦檢員在巡回檢查瓦斯時,如發現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該工作麵作業,撤出人員並通知礦調度室和有關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瓦檢員對所負責的檢查區域的每個檢查點每班檢查二次,檢查主要內容有沼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如有特殊氣體應進行特殊檢查。
4、每名瓦檢員必須嚴格按規定的地點、時間、內容認真檢查,要準確清楚地填寫瓦檢手冊和牌板,必須做到日報、牌板、手冊“三對口”。
5、專職瓦檢員應隨時檢查監護地點、瓦斯情況。
6、瓦檢員必須在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清本班情況及下班須注意的問題,並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7、瓦檢員還應對井下通風、防塵、防火情況及有關通風設施,防火管路、防塵管路進行檢查。責任區內一旦發生“一通三防”災害事故,負責組織遇險人員自救,互救、安全脫離險區。
8、瓦檢員要每日填報“礦井瓦檢日報”報調度室,總工程師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