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旺煤礦通風調度管理製度
新旺煤礦通風調度管理製度
1、通風調度值班人員按照平均分配原則,每月月底自由協商並排出下月出勤及輪休表,如有急事必須休班時,必須請假。
2、值班人員必須及時彙總井下彙報資料,並整理進班會所需材料。
3、值班人員自行安排入井,但入井不得低於3小時,否則無工,月底根據彙報記錄核定井下出勤。
4、每天瓦斯日報表有零點班值班者進行報批,周六、周日瓦斯日報累積至周一報批,其他時間必須正常報批,報批瓦斯日報每張獎10元。
5、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交接班,遲到罰款20元,曠工罰款50元。
6、八點班值班人員必須開進班會,遲到者罰款10元,不開者罰款20元。
7、值班期間,不準脫崗、空崗,有事時必須向值班隊長彙報(電話通知),特殊情況向值班隊長彙報後,有值班隊長臨時指派負責人,否則造成脫崗、空崗一次罰款50元,造成嚴重後果者,全部承擔責任。
8、值班期間受到的文件、通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通知單,要及時通知值班隊長、隊長審閱並及時登記。
9、當班施工作業措施當班下必須貫徹,進班會後送到的措施,必須電話貫徹,如果貫徹不及時影響生產時,罰當班調度員20元。
10、連續性施工措施必須交代下班值班者進行貫徹,否則影響生產時,所有罰款責任人一人承擔。
11、貫徹措施時,必須在進班會點名前,將貫徹措施簽名冊準備好,由班長開始簽,進班會所有職工必須簽字。
12、各種記錄必須填寫完整,不完整者一次罰款10元。
13、井下職工彙報記錄必須記錄詳細,凡發現記錄不詳者,一次罰款20元,井下彙報的隱患需在下一班處理的,必須向下一班接班者交代,否則造成工作被動者,罰款50元,影響生產者。所有罰款一人承擔。
14、井下交接班彙報時,值班人必須記錄清楚交班地點電話、交班人、交班時間,如果交班人不在規定地點交接班的或沒有交班人的必須記錄清楚,記錄不實者,罰款20元,弄虛作假者,罰款50元。
15、瓦斯日報必須由零點班值班者報批,凡發現報表出現錯誤者,隊長對責任人罰款20元/次。
16、值班人必須參加安全會等隊裏會議,否則一次罰款10元。
17、所有人員不得關手機,否則影響工作一次罰款10元。
18、上班期間,取文件時,八點班通知四點值班人員。
19、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代下一班重點工作,否則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20、交班後必須打掃值班室、會議室衛生,一次不合格罰款10元。
21、嚴格執行輪休製度,準時休班,休班到期必須及時上班,逾期者按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