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旺煤礦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新旺煤礦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巷道貫通是一通三防管理的關鍵環節,為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108條規定。現將有關製度製訂如下:
1、掘進巷道貫通必須有專項措施。一般巷道的貫通措施,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通風部門有關人員現場指揮進行貫通;與已采區(包括聯通已采區的巷道)、老窯和情況不明的貫通措施。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礦總工程師現場指揮,救護隊協助進行貫通。
2、用放炮方法貫通巷道時,當兩掘進工作麵相距20米(機掘工作麵相距50米)前,地測部門、通風部門必須製訂貫通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由礦調度室負責組織貫徹落實。通風部門必須提前做好係統調改等準備工作。
3、巷道貫通都必須彙報通風部門、調度室,每班必須掌握貫通距離等有關情況。
4、平行巷道(正付巷)與橫貫貫通執行下列規定:
⑴、一個頭超前另一個頭的距離不得大於橫貫間距。
⑵、橫貫與巷道(或巷道與橫貫)貫通相距20米時,隻準從一個頭向對方接通,不得對接,對方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每次放炮前,班組長要和瓦檢員到對方工作麵(或巷道)檢查瓦斯情況,瓦斯超限時必須停止一切工作進行處理,隻有當對方工作麵各處瓦斯濃度均在1%以下時,方可裝藥放炮。
⑶、正付巷和橫貫必須由同一隊組施工,隻允許配備一名放炮員、一條放炮母線、一台放炮器。
⑷、正巷、付巷和橫貫不得同時裝藥放炮。每次裝藥放炮都必須執行正付巷同時停電撤人,並設置警戒。
⑸、貫通後,對後一橫貫應立即臨時封閉,並隨即進行改道移風機。抓緊時間密閉後一橫貫。
⑹、貫通工作由通風部門有關人員現場監督措施落實,進行貫通。
5、對掘(或相交)巷道的貫通執行下列規定:
⑴、通風部門接到巷道貫通通知或措施後,必須掌握貫通距離,達到規定距離時,立即停止一個工作麵 的掘進,隻允許一個工作麵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麵切斷電源,設置柵欄,保持正常通風,正常檢查瓦斯,瓦斯超限時停止對方工作麵的掘進,進行處理。
⑵、掘進的工作麵每次裝藥放炮前,都必須由班組長和瓦檢員共同到對方工作麵檢查瓦斯等情況,隻有當各處瓦斯濃度均在1%以下時,方可裝藥放炮。
⑶、每次放炮前,必須按放炮“三人聯鎖”的有關規定,在對方工作麵柵欄以外全負壓通風地點的進風側設置專人警戒。
⑷、貫通時,要有一名通風有關人員現場指揮進行貫通。貫通後立即調整通風係統,並對相關區域的風量、瓦斯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6、回采工作麵切眼與上一工作麵尾巷貫通在構成備用工作麵時。若尾巷內存在冒頂、積存瓦斯、積水時,必須做到情況清楚。創造條件進行整巷、排水、排瓦斯,隻有尾巷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時,才能貫通,通風員現場把關。如尾巷情況不清,又無條件整巷、排水、不能提前排瓦斯時,由礦總工程師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提出專項貫通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由救護隊協助,礦總工程師親自指揮貫通。
7、回采工作麵順槽巷掘進至切眼位置後,必須向下一個回采工作麵切眼巷方向掘2米盲峒,並且用黃土或煤粉充填搗實,以備下一回采工作麵切眼巷貫通。
8、回采工作麵遇無炭柱或斷層等地質構造,需打繞巷與回采工作麵貫通時,必須做到:
⑴、貫通前,需根據實際情況製定貫通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⑵、繞巷掘進與回采工作麵相距20米以內時,掘進放炮或回采工作麵在貫通位置附近20米內放炮時,掘進和回采工作麵都必須同時撤人,並切斷掘進麵盲巷內電源。
⑶、若繞巷掘進按計劃不與工作麵貫通,在相距20米時,必須停止繞巷掘進,保持正常通風。瓦檢員每班對盲巷工作麵和回風流瓦斯濃度檢查不少於三次。
⑷、由通風員現場指揮落實工作麵進行貫通。貫通後及時調整通風係統,保證回采工作麵和繞巷正常通風。
9、生產采區的采區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礦井的主要總進、回風巷之間,不得補打橫貫,如確因需要非打不可時,在貫通前,必須砌築完成永久通風設施,嚴禁使用臨時通風設施。此種貫通,除必須有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外還需要有明確的崗位分工,特別是貫通後通風係統受影響的地區,必須有專人檢查瓦斯,停電撤人,設置警戒。
10、未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嚴禁任何巷道與已采區、老窯和情況不清巷道貫通,一旦打透,要按重大02manbetx.com
追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