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旺煤礦礦井防滅火管理製度
新旺煤礦礦井防滅火管理製度
火災是礦井五大自然災害較為嚴重的其中之一,結合我礦所開采的11#煤層無自燃傾向性的實際情況,重點以防治外因火災製定防滅火管理製度如下:
一、礦井必須按《01manbetx
》要求嚴格實行明火管理。
1、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及明火入井。
2、工業廣場內的進、回風井口2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
3、井下嚴禁使用電爐。
4、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
5、井口和井下電氣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6、井下電焊、氣焊作業必須嚴格按《01manbetx
》規定執行。
7、嚴禁使用產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藝。
二、礦井都必須按《01manbetx
》要求,嚴格實行可燃物管理,必須符合規定。
1、嚴格限製易燃物品下井,確需下井時,必須符合規定,並辦理手續。
2、嚴禁向地麵裂縫、廢棄的井口或通向井下的通道口傾倒爐灰、棉紗、布頭和油類等可燃物。
3、井下嚴禁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紗、布頭、紙和潤滑油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嚴禁扔、灑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區內。
4、 在井下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用硐室內進行。
5、嚴格限製可燃性支護使用範圍。
6、井下皮帶機應采用不延燃皮帶。
三、礦井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各自工作區域內滅火器的設置地點,每月組織人員對礦井消防水供水係統、反風係統、消防器材設置和消防材料庫等進行全麵檢查。
四、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應立即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通知有關部門人員組織搶救災區人員和實施滅火工作。
五、撲滅電氣火災必須首先切斷電源,電源切斷前禁止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應先滅外圍後滅火源。水量不足時禁止向高溫火源直接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應注意發生煤氣爆炸。
六、直接滅火時應采取保證井下風流穩定;在火源範圍小,可燃物溫度已降至70C°以下,無複燃危險時可采取直接控除火源方法滅火。
七、當井下火災無法直接滅火或直接滅火無效時,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滅火,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風波範圍應計量縮小。封閉應采取在火源的進、回風側同時封閉,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的,可采用“先封閉火源進風側,後封閉火源回風側” 的順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後進的封閉順序。
八、封閉有火災氣體和沼氣爆炸危險時,必須采用防爆牆,在封閉過程中,必須隨時檢測風流中的氣體含量,判斷其爆炸危險性,無有效措施時,必須將全部人員撤至安全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