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煤電杜家溝煤業調度室管理製度彙編
調度室
目錄
一、調度班前會議製度
二、調度室崗位責任製
1、調度室業務保安責任製
2、調度室主管安全生產責任製
3、調度室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4、調度台長安慶生產責任製
5、信息台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7、值班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8、井下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9、信息值班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0、係統維護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1、調度室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2、調度室調度員(井調)安全生產責任製
三、領導幹部帶班下井製度
四、領導值班製度
五、02manbetx.com 彙報管理製度
六、02manbetx.com 03manbetx 追究處理製度
七、非正常作業管理製度
一、調度班前會議製度
一、會議安排
1、時間:每日早7點15分
2、地點:調度會議室
3、參會人員:礦領導、“三部兩室”主管及各隊隊長或書記
4、主持人:調度室主管
5、記錄人:調度室技術員
二、會議要求
1、所有參會人員必須提前十分鍾到會,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有事必須向生產礦長或調度室主管請假,履行請銷假手續。
2、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說話,手機關機或調到振動狀態。
3、參會人員必須攜帶筆記本,並做好記錄。
4、要求各科室主管、隊長參會。主管有事不在時,由科室技術員參加。隊長不在時,由書記參加。
三、會議議程
1、由調度室對所有參會人員進行會前點名。
2、當天值班長通報全礦安全生產情況。
3、礦小分隊通報小分隊查隱患、抓“三違”情況。
4、各隊組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
5、調度主管總結全天安全生產情況並對當天生產進行安排,並對影響安全生產或發生的各類非傷亡02manbetx.com 進行03manbetx 通報。
6、各科室主管彙報本單位工作安排。
7、各隊組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
8、分管領導安排工作。
9、礦長、書記做指示。
10、早調會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0分鍾。
四、考核規定
1、按時參會者,每次補助5元。不按時參會者處罰10元,無故不參加會議者處罰50元。
2、調度主管隨時抽查會議記錄,對不記錄者處罰20元。
3、對調度會議安排的工作,未按規定時間落實,對直接責任人處罰100元。
4、獎罰款項由調度室當月彙總公布,並計入當月分配考核。
五、此製度從2010年6月1日起執行。
二、調度室崗位責任製
調度室業務保安責任製
第一條: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時準確、認真的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命令、決定,負責礦井“雨季三防”、搬家倒麵中運輸及礦井零星工程的業務保安。
第二條:學習和掌握三大01manbetx 及有關規定,認真按三大01manbetx 及有關規定指揮生產,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第三條:對反映安全生產的問題,要詳細記錄,嚴肅對待,認真安排,督促及時處理,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向礦領導請示彙報。
第四條:在生產中發生重大災害02manbetx.com 時,要迅速掌握情況及時彙報程序向有關領導、上級機關彙報,並通知有關部門組織搶救,可直接調動有關部門的設備、物資、人力和車輛。
第五條;負責掌握大型設備的運轉情況,尤其要掌握灑水滅塵、高溫火源、瓦斯超限、防俳水等情況,組織安全生產。
第六條:負責掌握供電網絡係統停送電情況,做到安全用電。調負荷時,要保證主扇、主排水泵正常運轉。
第七條:參加重大災害事故的搶救,督促、追查、處理03manbetx 事故工作。
第八條:定期向上級領導彙報工作,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調度室主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生產副礦長的領導下,對調度係統的業務管理、調度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業務保安工作負責,負責調度業務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2、負責對全礦生產、開掘部署,各開掘工作麵的銜接情況,搞好開掘會戰,保證采掘平衡,掌握開掘設備的情況,及時協調解決開掘生產過程中的材料、配件等的供給。
3、在生產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地點,勒令其停產整頓。
4、發生重大事故時,及時通知有關領導和部門,配合礦值班領導,親臨現場組織事故搶險,協助礦領導及有關部門組織非傷亡事故的追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
5、深入生產現場,準確掌握各作業地點的安全生產情況,以便及時調整生產布局,確保安全生產。
6、參加有關開掘方麵的會議,督促解決發生的問題,對開掘生產中的關鍵問題,組織人員深入調查,提供專題資料,供領導決策使用。
7、參加全礦安全及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工作。
8、認真抓好礦井的“一通三防”機電運輸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9、負責抓好雨季“三防”工作,組織協調各單位“三防”材料,保證“三防”材料的及時到位和做好雨季“三防”的檢查工作。
10、組織搞好本單位人員業務培訓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業務管理水平。
調度室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礦總工程師和調度室主管指導下,負責調度業務範圍內的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2、掌握礦井的開掘布局,“二量變化”組織采掘隊按01manbetx 施工,案措工程和季節性工程定期進行檢修,對當月生產和下月的大體趨勢做出預見性的估量。
3、參加礦、季、月計劃的審查、落實,掌握全礦采掘接替工作,參與組織重點采掘隊的生產組織。
4、掌握礦井的災害預防計劃和避災路線,負責了解安全重大隱患處理情況,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主任、副主任參加處理。
5、掌握重點采掘工作麵生產技術管理情況,參與正規循環作業,組織均衡生產。
6、協助調度室主管搞好雨季“三防”工作,收集各單位“三防”材料,保證“三防”材料的及時到位,為雨季“三防”的檢查工作做好準備。
7、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調度台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領導全科室工作,按月,按季做好工作的安排和總結。負責組織日常調度工作,檢查當班、當日調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掌握生產動態,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季節,協助調度員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3、組織調度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提高人員素質。
4、掌握礦井的年、季、月生產計劃執行情況及生產組織安排情況。
5、每月到基層和井下了解熟悉生產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
6、負責傳達局、公司、領導和上級調度通知、指示,並督促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信息台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三大係統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2、負責組織信息值班員和係統維護工的業務培訓工作。
3、對三大係統進行定期檢查。監督檢查探頭及時標校工作、及時填繪有關圖紙。
4、負責建立三大係統等設備儀器台帳。
5、負責對井下瓦斯監控係統和人員定位係統、產量監控係統發生故障及時處理。發現重大隱患及時上報礦領導。
6、負責對井下各工作地點監控設備的安裝以及設備回收的監督工作。
7、完成礦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調度室統計分析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調度室主管的領導下經常了解生產動態,及時向領導提供各種生產情況和工作意見。
2、提供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分析報告。
3、負責向上級彙報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及時發現新情況,當好領導參謀和主辦的助手。
4、負責各種統計資料整理保管,完成統計報表、台帳、排版的填寫。
6、根據礦調度領導的要求,及時提供各種臨時資料。
7、負責起草全礦調度係統的半年和年終結算。
值班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掌握本礦當班生產作業計劃完成情況,並負責當班生產數據的統計和原因分析及第二天的生產預報工作。
2、在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向礦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調動一切力量,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3、掌握煤炭外運和地麵運輸情況,保證礦井正常生產。
4、準確無誤地計算各種數據,填寫排版圖表,並記錄好資料台帳。
5、認真做好對上級通知指示接受和下達工作,並做好完整記錄。
6、掌握礦井采掘方麵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聯係,並積極解決。
7、輪流深入井下了解熟悉生產情況,掌握現場生產條件和存在的問題。
8、認真執行業務保安製度,搞好安全工作,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並做好記錄。
9、認真作好人員考勤工作。
井下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掌握全礦井下各采掘工作麵當班生產情況及現場完成落實情況。
2、在落實了解井下各種情況後,還必須協調組織解決各係統存在的主要問題,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3、在井下有重大問題時,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提出建議,及時處理,在發生重大事故時,積極向調度室彙報,執行調度指令,調動井下人員,積極組織好現場搶救工作。
4、認直執行業務保安責任製,搞好安全工作,製止三違。
5、積極向本室分管領導反映當班存在的實際問題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6、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並現場落實彙報。
信息值班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按照三大係統的01manbetx 01manbetx 操作設備,保證各係統正常運行。
2、監控平台必須24小時值班,不得脫崗。
3、值班人員要認真聽取井下係統維護工的彙報並做好記錄,對井下係統出現的異常情況要及時向井下係統維護工及時傳達。
4、及時填寫各類台帳、資料,按時打印瓦斯報表並報總工、礦長審批。
5、對瓦斯超限及時上報礦調度及值班領導並將處理結果上報備案。
6、時刻監控入井人員和產量動態情況、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彙報調度台值班員及有關領導並將處理結果上報備案。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係統維護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並熟練掌握各係統的維護基本技能。
2、做好井下維護工作,做到線路敷設、設備的懸掛符合規定,促證監測數據的真實性,並認真填寫維護記錄,以備後查。
3、熟悉各種監控設備的性能及安設質量標準,掌握監測係統的安裝維護、設置情況,了解傳輸電纜的性能及應用範圍。
4、負責監測裝置正常運行和維護,發生故障時及時處理,井下不能處理的,24小時內更換。
5、負責督促使用單位對監測傳輸線路的延長、回收和懸掛。
6、遵守各項規定章製度和勞動紀律。
7、學習專業技術知識、提高調試、處理故障有能力。
調度室調度員(台調)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接受調度主管及值班長傳達的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2、當班調度員上崗前必須了解上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解決的問題,了解本班所注意的事項,並掌握各環節係統人員在崗情況,及時填寫並錄入各類調度台帳。
3、隨時接受井下的電話彙報,對井下彙報的“一通三防”存在的問題,能處理的要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必須請示調度主管及值班長,由調度主管及值班長親自安排處理,並做好所有記錄。
4、接到上級領導傳真文件、安全指令、調度通報、通知等,並做好記錄,當班必須及時通知調度主管及相關部門領導。
5、整理好當班的各種記錄和報表,並歸納存檔。
6、本班調度人員在交班時,要向下班調度人員交接清本班遺留問題及下一班注意事項,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做到交班清楚。
7、調度人員要經常深入井下,及時了解井下生產環節,隨時掌握井下現場生產條件和存在的問題。
8、本班搞好地麵35kv變電站、炸藥庫、後山風機房、井口配電室及井下變電所、水泵房、各運輸轉載點、采、掘工作麵安全情況班中巡問工作,並做好彙報記錄。
調度室調度員(井調)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掌握全礦井下各采掘工作當班生產情況及現場完成落實情況。
2、在落實了解井下各種情況後,還必須協調組織解決各係統存在的主要問題,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3、在井下有重大問題時,及時向調度室彙報,提出建議,並及時組織處理,在發生重大事故時,積極向調度室彙報,執行調度指令,組織井下人員,積極組織好現場搶救工作。
4、認真執行業務保安責任製,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井下隱患問題,製止三違現象的發生。
5、積極向調度主管反映當班井下現場發生的問題及存在的隱患,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6、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的工作,並現場落實彙報。
三、領導幹部帶班下井製度
為深入了解礦井安全生產狀況,明確下井帶班作業人員的責任,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現場指導,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製止違章違紀現象,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一、管理辦法
1、嚴格執行幹部上崗掛牌製度及三彙報製度,確保幹部下井跟班質量,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2、下井帶班人員要把安全生產作為第一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及時製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3、下井帶班人員要嚴格按調度室統一安排的下井區域和要求進行帶班作業,做到與工人同下同上。
4、礦井在采掘麵安裝回撤、初次放頂與未采、巷道開口與貫通、排放瓦斯、揭露斷層、處理火區、探放水、過斷層、係統調風等關鍵階段,必須由分管領導組織現場辦公,帶班作業人員到現場,要明確安全管理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5、礦井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安培科彙報;礦井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要追究當班帶班人員相應的責任。
6、實行井下交接班製度和“三彙報”製度。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出井後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台帳。帶班作業人員實行班前、班中、班後向調度室彙報所到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調度室做好詳細記錄。
7、礦、科管理人員下井帶班作業要帶下井帶班作業信息表,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等詳細填表,作為下井考勤及事故隱患排查“三定”的原始依據,出井後表交安培科存檔備查;各隊帶班作業幹部要參加當班前會、班後會,安排和總結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確保安全生產。
8、建立幹部下井帶班檔案。由調度室負責每月排出管理人員下井帶班作業表,明確幹部帶班作業的重點和要求,並報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和安監局;負責建立交接班記錄台帳和接受下井帶班作業人員帶班彙報,月末經調度負責人審查後存檔;負責對當月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帶班作業情況彙總造表,報集團公司調度室、安監局各一份。
二、考核辦法
1、嚴格執行下井製度,對於不下井考空勤人員,除扣工外,罰100元,同時處罰調度員50元,第二次下崗。
2、對於沒有按規定帶班下井或不及時填寫下井交接班登記台帳、弄虛作假者,要嚴肅追究責任,並處罰100元;情節嚴重者按管理權限給予批評、通報、寫出檢查或行政紀律處分。
3、管理人員下井帶班作業嚴格執行考勤製度,由調度室負責每天早班前會通報管理人員帶班情況,嚴格考核帶班數量與質量。
四、領導值班製度
根據《霍州煤電集團公司河津資源整合工作組》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通知要求,特製定本製度。
一、領導幹部實行24小時值班製,礦級領導為值班長,業務科室主管和科室工程技術人員為副值班。每天早8:00至次日8:00到調度室實行兩簽名和交接班。
二、全麵負責當天安全生產調度指揮,做到全麵、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三、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並主持第二天早調會,安排好第二天生產任務及有關安全生產事項。
四、及時、協調掌握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雨季“三防”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進行處理,以保證正常生產。
五、值班期間內發生重大傷亡和非傷亡事故,在董事長、總經理、總工程師未到調度室之前,擔負起事故搶救的臨時指揮的責任。值班長必須親臨現場指揮,並及時向河津工作組彙報。
六、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製,在值班當天,未經值班長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從事與調度室無關的事,值班長因其他公務不能參與當天值班的,應當提前向調度室說明,由副值班行使值班長權利。
七、副值班因公差或事假,不能參加當天值班,在向值班長請假同時,由生產礦長或調度室主任臨時指派值班人員值班。在崗值班人員有急事需臨時離崗,必須逐級請假批準,離崗2小時以內必須向值班長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保險向總經理請假。
八、值班必須在調度室或調度值班室,對外請示彙報必須由值班長或主管彙報。
九、嚴格執行交接班製,並認真填好台賬,做好值班記錄,對本值班日未辦完的事宜要想接班人交代清楚。
十、所有值班人員必須實行交接班並參加早調會。並在值班當天不得喝酒,以防井下發生事故時不能下井指導搶險。
十一、“六長”及部門負責人執行河津資源整合工作組規定的補助標準,副值班主辦補助標準為每人每班40元,工程技術人員每人每班30元,下井津貼按集團公司標準執行。
十二、本製度由調度室負責考核落實,自二0一0年五月一日起執行。
五、事故彙報管理製度
為了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規範事故彙報程序,特製定如下事故管理製度及考核辦法:
一、總的通知程序
礦調度室值班調度員在接到如下重大安全隱患、生產安全事故、突發公共事故彙報後,必須立即通知調度主管和當日值班領導,並按以下程序立即通知礦相關領導、相關科室主要領導,督促領導及時到達現場對隱患或問題進行解決處理,並認真做好詳細記錄。
二、具體通知程序
(1)發生傷亡事故
立即通知安全處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礦長、黨委書記及其他礦領導,安培科、技術科、通風科、機電科、地測科、保衛科、人勞科、行政科及其他相關科室、部門領導。並在30分鍾內向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彙報。
(2)礦井主要通風機停電停風、主要通風機故障、地麵永久抽放瓦斯係統、井下發生火災
通知總工程師、安全處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機電科、通風科、安培科及相關單位,並按《霍州煤電集團杜家溝煤業有限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關條款執行。
(3)瓦斯湧出異常、風流中有毒有害氣體超限、透水預兆
通知總工程師、安全處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地測科、通風科、安培科及相關單位,並按《霍州煤電集團杜家溝煤業有限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關條款執行。
(4)重大排放瓦斯、開啟采空區以及火區密閉、礦井通風係統發生變化
通知總工程師、安全處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通風科、安培科、機電科及相關單位,並按《霍州煤電集團杜家溝煤業有限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關條款執行。
(5)礦井生產現場發生重大頂板異常、冒頂
通知總工程師、生產礦長、安全處長、生產科、地測科、安培科及相關單位,並按事故應《霍州煤電集團杜家溝煤業有限公司急救援預案》相關條款執行。
(6)雨季“三防”險情
通知總工程師、安全處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安培科並三防辦公室主管、地測科、行政科及相關單位。
(7)嚴重影響職工群眾生活的供電、供水、供氣、供暖等問題
通知機電礦長,並根據問題的具體類型,相應通知水電服務隊、機電科、行政科等單位主要領導。
(8)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通知分管公安工作的黨委書記、行政科、保衛科並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9)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公共衛生事件
通知黨委書記、工會主席、行政科、醫院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10)重大群訪、上訪事件、與駐地周邊人員發生糾紛衝突
通知分管信訪工作的紀委書記、工會主席、保衛科、黨群辦、礦辦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11)礦區內發生火災
通知行政科、安全處長,保衛科、行政科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12)礦區通信係統、計算機信息網絡係統、安全生產監測係統、電視會議係統發生故障
通知總工程師、通風助理、調度主管、信息台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13)危及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山體滑坡、地麵塌陷、矸石山爆炸事件
通知安全處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機電礦長、工會主席、礦長、書記及其它礦領導、安培科、地測科、行政科、多經公司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三、事故彙報規定
1、當礦井發生人身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向調度室彙報。
2、礦井主要通風機停電停風,巷道與小窯打透、透水預兆、瓦斯湧出異常、風流中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或井下發生火災時,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事故情況。
3、凡發生影響隊組正常生產的重大供電事故、機電設備事故等各生產環節重大問題時,必須在10分鍾內向調度室彙報。
4、地麵變電所及供電線路、井下中央變電所、主要運輸、主排水泵房等係統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在10分鍾內向調度室彙報。
5、礦井生產現場發生重大頂板異常、發生冒頂事故、主煤倉堵塞、潰泄時必須在10分鍾內向調度室彙報。
6、當遇到大型巷道貫通、礦井通風係統發生變化、重大排放瓦斯、開啟采空區以及火區密閉等情況必須提前一天彙報調度室。
7、礦區信息係統、安全生產監測係統、電視會議係統等發生故障時必須在10分鍾內向調度室彙報。
8、當發生較大火災、重大事故雨季洪澇險情災害、嚴重影響職工生活的供電、供水、供氣、供暖等突發情況時立即內向調度室彙報。
9、凡遇重大群訪、上訪和駐地周邊人員發生糾紛衝突時必須在30分鍾內向調度室彙報。
10、當發生預計影響井下以及地麵生產係統正常生產,井下影響全礦井停產兩小時以上、采區四小時及以上、隊組八小時及以上的事故;地麵影響主要工藝係統生產的事故時在30分鍾內向調度室彙報。
11、商品煤外運裝車困難、鐵路專用線和排矸係統遭到破壞或嚴重幹擾時必須在30分鍾內向調度室彙報。
12、隊組停產大檢修工作安排、主要大型設備檢修(更換)提前一天彙報礦調度室。
四、事故處理過程
1、當發生人身事故時,事故單位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向調度室彙報,彙報時要彙報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區人數,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現狀和趨勢。調度室應及時彙報調度主管、值班領導、相關礦領導及相關單位,調度人員根據領導指示進行搶險工作,記錄事故處理的全過程。
2、當發生一般事故時,事故單位要依據以上各項規定,向調度室如實彙報,並根據事故的性質,分別彙報調度主管、值班領導、分管領導、相關業務科室,並根據領導的指示,及時對事故進行搶險工作安排,做好事故處理記錄。
3、當發生事故後,值班領導和相關業務科室必須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對事故進行全麵處理,並對事故處理的結果彙報礦調度室。
五、考核辦法
1、接到隱患通知,相關人員不積極履行相關職責,行動遲緩拖拉,延誤時機並造成損失的,一次罰款500元。
2、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重大安全隱患、生產安全事故、突發公共事件彙報後,若沒有按照程序及時彙報有關領導或沒有作詳細記錄,一次罰款100元。若造成重大損失,罰款500元並調離工作崗位。
3、相關礦、科、隊領導及相關部門領導,接到調度室的指令後,沒有迅速趕赴調度室或事故現場(出差除外),一次罰款500元。
4、對嚴格執行調度室指令及時到場到位、在處理重大安全隱患、生產安全事故、突發公共事件中,認真履行職責的人員,每季度給予一定獎勵。
5、礦調度室對以上情況每月進行考核,依據有關規定,提出獎罰意見,報請礦相關領導批準後執行。
六、事故分析追究處理製度
為了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嚴肅事故責任追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一、傷亡事故等級分類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非傷亡事故等級分類
(一)一級非傷亡事故: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級非傷亡事故:
1、發生的事故使礦井停工16h以上或采掘工作麵及生產係統停工3晝夜以上的;
2、瓦斯煤塵燃燒、爆炸的;
3、煤與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過50t(含50t)的;
4、井下發火封閉采區或影響安全生產的;
5、水災使礦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產的;
6、采區通風不良,風流瓦斯濃度超限或瓦斯積聚,造成停產的;
7、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風60min及以上的;
8、采煤工作麵冒頂長度超過10m (含10m)、冒頂高度1m以上的;掘進工作麵冒頂長度超過5m(含5m)、冒頂高度1m以上的;巷道冒頂長度超過10m(含10m)、冒頂高度1m以上的;
9、直接經濟損失在50~100萬元(含100萬元)的;
10、地麵發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20萬元(含10萬元)的;
11、其它認定為性質惡劣的,情節特別嚴重的非傷亡事故。
(二)二級非傷亡事故: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非傷亡事故:
1、發生的事故使礦井停工4h以上但不足16h或使采掘工作麵、生產係統停工16h以上,但不足3晝夜;
2、井下發火封閉采掘工作麵;
3、煤與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過10t(含10t);
4、按高瓦斯區域管理的地點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風10~60min(含10min)的;
5、因水災使采區停產的;
6、采掘工作麵通風不良,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限或瓦斯積聚,造成停產的;
7、采煤工作麵冒頂長度超過5m(含5m)、冒頂高度1m以上的;掘進工作麵冒頂長度超過3m(含3m)、冒頂高度1m以上的;巷道冒頂長度超過5m(含5m)、冒頂高度1m以上的;
8、提升設備斷繩、墩罐、墜罐;主井、副井提升絞車全速過卷超過0.5m以上的;
9、大型物件墜入井筒的;
10、井下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的;
11、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的;
12、直接經濟損失在10~50萬元(含50萬元)的;
13、小型壓力容器、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的;
14、有毒、有害氣體容器及管路泄露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
15、35kv以上供電係統誤停、誤送電的;
16、地麵發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10萬元(含1萬元)的;
17、礦區內積水較多,主平硐、35kv變電所存在進水可能的;
18、其它認定性質達到二級非傷亡事故的。
(三)三級非傷亡事故: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三級非傷亡事故:
1、凡所發生的事故使礦井停工1~4h或使采煤工作麵、生產係統停工4~16h的;
2、通風不良或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使風流中局部瓦斯積聚,瓦斯濃度超過3%的;
3、局部瓦斯超限作業或防塵設施不完善,造成粉塵濃度超標作業,不采取措施處理的;
4、按高瓦斯區域管理地點通風無計劃停風10min以內的;
5、煤與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10t以下的;
6、因水災使一個采掘麵停止生產的;
7、直接經濟損失1~10萬元(含10萬元)的;
8、提升設備的斷股、卡罐、起吊設備斷繩,副井提升絞車全速過卷0.5m以內的;
9、副井跑車的;
10、鍋爐缺水,壓風機風缸搗毀,壓力容器安全閥失效;
11、溜子拉翻機頭或機尾,拉翻絞車;
12、井下透水影響正常作業的;
13、采煤工作麵冒頂長度超過3m(含3m)、冒頂高度1m以上的;掘進工作麵冒頂長度超過3m以下、冒頂高度1m以上的;巷道冒頂長度超過3m以下、冒頂高度1m以上的;
14、地麵發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10000元的;
15、其它認定為性質達到三級非傷亡事故的。
本條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三、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2、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彙報當日值班長、調度室主任,安監部門,並按事故報告程序通知相關領導和部門負責人。
3、礦調度室接到二級及以上非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傷、死亡、重大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報告礦長、書記和安全處長,由礦長、書記彙報集團公司總調度,然後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隊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初步原因分析等。
4、同時要迅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並要保護好事故現場。
四、事故調查分析
(一)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1、事故的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
2、事故的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3、沒有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防範措施不放過;
4、責任者本身及周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二)人身事故調查分析
1、輕微傷事故:事故單位負責人組織分析,安全科、業務主管科室參加,3日內將事故分析報告遞交安全科。
2、輕傷事故:安全科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和現場有關人員參加進行調查分析。
3、重傷事故:安全科牽頭組織,安全處長主持,分管領導及相關單位、現場有關人員參加進行調查分析。調查處理報告書每月底前上報集團公司安監局。工傷人員的工傷申報表由安全科負責填報,經集團公司安監局審批,加蓋工傷審核專用章,備案。
4、發生死亡事故,由集團公司安監局牽頭組織事故分析。
(三)非傷亡事故調查分析
1、二、三級非傷亡事故。由礦調度室、生產部門負責組織相關業務保安科室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安監部門派人參加。調查分析處理結果在當月底報集團公司安監局綜合處。
2、一級非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集團公司組織分析。
(四)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麵的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五)事故調查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
2、確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六)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單位的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調閱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拒絕、幹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五、事故分析
(一)事故調查分析的基本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平原則。
2、依法辦事、規範處罰原則。
3、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
4、科學分析、超前防範原則。
(二)事故調查分析步驟:
1、整理和閱讀調查材料。
2、按以下七項內容進行分析。
(1)受傷部位;
(2)受傷性質;
(3)起因物;
(4)致害物;
(5)傷害方式;
(6)不安全狀態;
(7)不安全行為。
(三)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是指直接引發事故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如:誤操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狀態,如:機械、物質、環境等方麵的事故隱患等。一般認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在時間、空間上瞬間交叉造成的。
(四)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是指管理上出現紕漏,或沒有有效預防事故,或在一定程序上促進了事故發生,或造成事故後果擴大的因素,包括:
1、設計、技術、管理機製或製度上的缺陷;
2、勞動組織不合理;
3、未經培訓或教育培訓不夠,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
5、對現場工作缺乏應有的檢查、指導或指導錯誤;
6、對事故隱患沒有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
7、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
8、其它。
(五)事故責任分析。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間接責任者。
直接責任:凡是導致事故發生直接原因的人員責任屬直接責任。
間接責任:產生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的間接原因的人員責任屬間接責任。
事故責任人員一般分為四類責任: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重要責任者、一般責任者。
直接責任者主要是指因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人員。主要責任者、重要責任者、一般責任者屬於間接責任,主要是指各級管理人員,包括現場班組長、監護人員、區隊(車間)管理人員、科室(處室)業務管理人員、礦(廠、處、公司)級領導。其中領導責任又分為:主要領導責任者、重要領導責任者、一般領導責任者。
六、事故追究處理
1、一級非傷亡事故、重傷以上事故嚴格執行焦煤、集團公司處理規定。
2、一類人身事故(傷殘程度鑒定1-4級、根據傷殘程度,調查組認定為重傷的)
(1)事故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降級或辭退;
(2)事故間接責任者罰款1000元;
(3)事故單位三職隊幹和當班帶班長、驗收員、跟班隊幹免職;
(4)業務保安科室負責人行政記大過處分或降職使用;
(5)分管領導否決當月安全績效和風險抵押金,重新交納;
(6)事故單位其它管理人員、係統單位管理人員否決安全績效和風險抵押金,重新交納;事故單位職工技能賬戶全部清零;係統單位職工當月賬戶不注入。
(7)礦井(洗煤)技術員以上管理否決當月安全績效。
(8)對發生事故的單位罰款10000元,取消事故單位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對事故單位黃牌警告。
(9)業務保安科室負責人在礦長安全辦公會議上做檢查;
(10)由主要領導對事故單位的責任人進行約談。
3、二類人身事故(傷殘程度5-8級或其它認為傷害嚴重者)
(1)事故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給予罰款500-1000元;
(2)事故間接責任者給予罰款300-500元;
(3)三職隊幹否決當月安全績效和風險抵押金,重新交納。當班帶班長、驗收員、跟班隊幹免職;隊長行政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4)事故單位職工技能賬戶不注入;
(5)相關業務科室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業務保安科室負責人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
(6)對發生事故的單位罰款3000元;取消事故單位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分管領導對事故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
(7)事故單位負責人在礦早班前會上做檢查。
4、其它事故
(1)事故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罰款300-500元;
(2)事故間接責任者罰款100-300元;
(3)事故單位負責人罰款300-500元,當班帶班長、驗收員、跟班隊幹各罰款300-500元。
5、二級非傷亡事故處罰分別比照一類人身事故標準執行;三級非傷亡事故處罰分別比照二類人身事故標準執行。
七、事故分析要求及規定
1、事故發生後,礦調度值班長必須組織分管領導、業務科室科長、專業技術人員和事故單位負責人親臨現場組織搶救,並參加事故分析。
2、各分管領導、業務保安科室必須高度重視事故分析。事故發生後三天之內必須組織分析,凡不組織、不分析、不處理的一次對分管領導、業務保安科室科長各處罰500元。
3、各事故單位負責人、事故現場當事人必須按要求參加事故分析,否則停止工作,待事故分析處理結束後方可上崗。
4、凡在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破壞事故現場者,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擾亂調查、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及提供虛假情況者,一律按直接責任者從重追究處理。
5、因業務職能部門責任造成的各類事故,將業務部門作為事故的責任主體嚴格進行追究處罰。
6、事故分析追究和《安全績效管理製度》的考核發生重複時,按重的一方考核為準。
7、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結果,屬於科室主持分析的報分管領導審核;屬於分管領導主持分析的報礦長、書記審核。
八、本製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集團公司規定等相抵觸者,按上級規定執行。
七、非正常作業管理製度
“非正常作業”的界定:
“非正常作業”是指各生產隊組,進行工作麵正規01manbetx 和工作措施以外的作業。為了規範我礦非正常手續,強化非正常作業的安全管理,特別製訂了我礦非正常作業管理辦法:
一、非正常作業需要履行的手續:
1、需進行非正常作業隊組必須填寫非正常作業票。作業票必須認真填寫工作負責人、工作人員、工作任務、計劃開停工時間、工作條件及安全措施;非正常作業許可時間由許可人填寫並簽名,工作負責人必須簽名。
2、非正常作業票必須經業務(保安)科長審核簽名,分管領導審批簽名,安全科長簽名並派安全員到現場進行安全把關,調度主任簽名並負責監督執行。
二、施工組織:
1、隊組進行非正常作業施工,必須在下井前由隊幹到礦調度室進行彙報,向當班調度員交代清楚非正常作業的具體內容、施工時可能影響到的範圍。
2、在井下進行非正常作業前,負責人必須向調度室進行彙報,並介紹清楚井下作業環境,帶班、跟班人員到崗情況,待調度員進行協調,下達調度命令後方可開工。
3、在井下非正常作業過程中,負責人必須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作業動態。
4、非正常作業結束後負責人向調度室彙報完工情況。
5、非正常作業必須要有正職隊幹跟班。
三、非正常作業票管理:
1、非正常作業票必須按時間先後進行編號登記。
2、非正常作業票彙總表必須按編號進行準確、詳細登記。
3、當班調度員在非正常作業票備注處對非正常作業情況進行小結。
四、驗收與考核:
1、非正常作業完成後由對口業務保安科室派專人進行驗收。
2、非正常作業必須按規定嚴格組織,對不能按規定執行非正常作業的隊組三職隊幹處罰500元;同一個隊組二次未按規定進行非正常作業,對隊組三職隊幹處罰1000元,並按黃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