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礦礦井通風係統管理製度
一、礦井必須有完善的獨立通風係統,並做到穩定可靠、簡單合理。改變全礦井、一翼或一個水平的通風係統,必須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改變一個采區的通風係統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在安排年、季、月度工程計劃時,應同時考慮合理的通風係統。
二、每一個生產水平和每一采區都必須實行分區通風。準備采區時,必須在構成全通風係統後方可掘進其它巷道;新采區投產移交時,必須在采區上(下)山做到位後,方可進行回采。
三、實行分區通風:通風係統中不得出現不符合《01manbetx
》的串聯風、擴散風、采空區通風;采區進、回風巷必須貫穿整個采區的長度或高度,嚴禁采區進回風巷一段為進風,一段為回風。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層的采區都必須設置一條專用回風巷道。
四、井下主要機電硐室等地點,必須有獨立通風係統。
五、消滅不符合01manbetx
的串聯風、擴散風、采空區通風,避免角聯通風;串聯風措施要嚴格按照01manbetx
的程序進行審批。采區內為準備新區段構成通風係統的掘進巷道或采煤工作麵遇到構造必須重新開掘巷道,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可以采用一次性串聯通風,但一次性串聯通風必須預先製定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礦長審批簽字,並報公司備案。采區內為準備新區段構成通風係統的掘進巷道或采煤工作麵遇到構造必須重新開掘巷道,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可以采用一次性串聯通風,但一次性串聯通風必須預先製定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礦長審批簽字,並報公司備案。井底車場附近、主要進風大巷或采區進風石門中施工岩石巷道,確實不能避免的一次性串聯通風,掘進工作麵的回風流串入全礦井、一翼、一個或幾個采區的,必須在施工前20天預先製定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礦長審批後再報公司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施工。
六、堅持以風定產的原則,做到合理的集中生產,嚴禁超通風能力組織生產。
七、礦井各用風地點的需風量計算,嚴格按照01manbetx
和有關規定執行。
八、堅持每旬一次全麵測風製度,測風報表必須報技術負責人審閱。采掘工作麵和其它用風地點,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以掌握井下各用風地點的實際風量,根據測風結果采取措施,合理調節風量。
九、保證所有進、回風巷的有效通風斷麵,要保證風速不超限,盡量減少通風阻力,巷道失修率控製在標準以內。
十、新礦井投產前,必須進行礦井通風阻力、主要通風機測定工作,礦井通風阻力以後每3年至少進行1次阻力測定,主要通風機以後每5年至少進行1次測定。在礦井轉入新水平生產或改變一翼通風係統後,都必須重新進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和通風係統優化工作。
十一、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隨采麵推進逐個封閉通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采區開采結束後45天內,必須在所有與已采區相連通的巷道中設置密閉牆。
十二、每年應進行一次通風能力核定,按實際供風量核定礦井產量,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煤礦井下出現風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聯通風的,等同超通風能力生產;超通風能力生產的礦井、采區、工作麵,必須立即減少產量,重新調整生產布局及通風係統,把產量降到核定通風能力範圍內。
十三、礦井內部有效風量率不低於85%,各巷道交叉口要懸掛瓦斯、煤塵、火災、水災避災路線標誌牌。
十四、建立通風係統定期檢查製度,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確保礦井通風係統完整、穩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