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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河煤礦地測防治水相關管理製度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2-07-04 21:52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關於下發劉河煤礦地測防治水相關管理製度的通 知

  礦屬各單位:

  為切實加強地測防治水管理,防止重大水災及貫通02manbetx.com 的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製定劉河煤礦地測防治水相關管理製度,現予以下發,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劉河煤礦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2.劉河煤礦地測防治水技術管理規定

  3.劉河煤礦防排水係統管理及考核規定

  4.劉河煤礦探放水管理製度

  5.劉河煤礦水害隱患排查、03manbetx 治理製度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1:

  劉河煤礦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礦屬各單位:

  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為使我礦防治水管理工作有序進行,結合我礦水文地質情況,經研究決定,成立礦井防治水領導組,並進一步明確防治水各成員安全生產職責。

  防治水領導組名單如下:

  組 長:張鳳旺 任德良

  副組長:曹保權 王千裏 楊長順 張啟中

  成 員:劉元錚 曹 鋒 陳 珂 劉亞磊

  梁誌偉 韓元偉 孫思騏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防治水辦公室設在地測科,劉元錚為防治水辦公室主任,地測科全體管理人員及相關科室副職為辦公室成員。

  防治水領導組要認真履行劉河煤礦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職責,並加強對防治水工作的領導和考核,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配備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經常03manbetx 、研究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的采取防治水措施

  礦長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礦長是礦井防治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防治水的第一責任者,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麵責任。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級政府發布的安全生產法令,結合《煤礦防治水規定》製定落實措施

  2.負責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建立健全防治水組織及管理機構,配齊專業技術人員,並確保人員素質。

  3.領導編製礦井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合理安排使用防治水經費,並認真組織實施。

  4.組織領導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安全檢查工作。

  5.礦井發生重大透水、突水02manbetx.com 時,必須立即到現場指揮救災工作。

  黨委書記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級政府發布的安全生產法令,結合《煤礦防治水規定》製定落實措施

  2.定期聽取礦井防治水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彙報,對防治水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發揮黨群部門在防治水安全生產工作的作用,督促檢查各科室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

  4.組織開展防治水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提高職工整體素質。

  5.把防治水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6.參與組織防治水安全02manbetx.com 的搶險救援、追查、善後處理,並指派有關部門負責對02manbetx.com 責任人進行調查處理。

  安全礦長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防治水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本礦防治水安全監察工作負責。

  2.監督落實礦井防治水工作總體目標、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的有效實施。

  3.監督組織防治水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有關安全活動,督促隱患整改。

  4.組織開展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督促標準化落實,加強考核與獎罰。

  5.對防治水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安技措施、安全投入等落實情況實施監督。

  6.負責職工防治水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生產礦長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根據生產計劃,安排組織實施防治水工程施工。

  3.協助總工程師監督檢查分管單位的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履行情況,及時解決防治水工作中的不規範行為。

  4.參與組織防治水事故的調查處理。

  5.深入現場,檢查指導防治水安全工作。

  6.協助總工程師組織開展防治水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機電礦長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組織實施防排水機電設備更換、檢修總體目標、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

  3.保證防治水安全生產機電所需物資及機電設備的各種保護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和要求。

  4.參加防治水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救援和善後處理。

  5.加強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排水係統的安全運行。

  總工程師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總工程師具體負責防治水工作的技術管理。

  1.負責組織編製礦井防治水中長期規劃,組織、監督落實防治水工程計劃落實情況,並協助礦長解決防治水出現的重大問題。

  2.負責組織編製防治水工程設計、地質說明書及防治水相關的技術措施

  3.負責組織對受水威脅地點的水情水害排查預報,具體組織防治水工程設計、計劃、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落實,做好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管理,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組織製定、貫徹水災預防和處理計劃。

  5.負責按時組織召開礦井防治水技術例會,對本單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及時03manbetx 研究,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對本單位無能力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按權限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6.礦井發生重大透水、突水事故時,必須立即到現場指揮救災工作。

  7.負責組織礦井防治水事故調查03manbetx 、處理工作,組織製定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防治水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1.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和有關技術政策做好水文地質和礦井防治水工作。

  2.負責礦井水文地質資料的收集、整理、預報、彙編信息資料提供發布工作。

  3、負責礦井水文地質預報、水情水害預測預報工作,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防治水檢查。

  4.負責礦井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編製年、月防治水計劃。

  5.負責全礦井防治水工程的設計、工程管理、驗收。

  6.負責本單位水文觀測設備維護管理工作,申報本單位水文地質工程及設備購置計劃。

  7.編製礦井防治水中長遠規劃,作好各開工地點水文地質說明書和圖紙填報工作。

  8.分析研究礦井防治水工作狀況,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

  防治水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組織編製防治水計劃並落實。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和有關技術政策,協助礦總工程師做好水文地質和礦井防治水工作。

  2.負責全礦井水位地質製圖的填圖工作,經常深入井下認真收集礦井水文地質資料,繪製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建立鑽孔、地質構造等地質台帳,對地質圖紙和資料可靠性全麵負責。

  3.發現水文地質變化,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填繪在生產用圖上,根據設計和施工的需要及時提供水文地質資料,下發水文地質預報,提供采掘工作麵的水文地質說明書。

  4.負責組織防治水專項檢查,發現隱患,按 “五定”原則予以整改。

  5.負責本單位水文觀測設備維護管理工作。

  6.負責全礦井防治水工程的設計、工程管理、驗收。

  7.負責協助礦長、總工程師按照礦井防治水製度的有關規定,及時查出防治水工作出現的事故,並查處有關責任者。

  8.負責本單位計量設備維護管理工作,申報本單位計量設備購置計劃。

  9.學習和推廣應用新技術,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水文地質人員崗位責任製

  1.負責井下煤、岩巷的水文地質資料的觀測,收集工作,並及時將收集的資料填繪在圖紙上。

  2.負責井下水文地質鑽孔位置測量,岩芯鑒定、原始記錄收集、整理工作,並將鑽探資料整理後填入成果表。

  3.定期分析水害情況,參與編製“三書”,年規劃,提供有關水文資料,開展水文預報。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煤礦防治水規定》及有關規定、細則,做好礦井防治水工作。

  4.編製礦井防治水工程設計,監督檢查施工情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工程結束後及時編製資料。

  5.定期觀測井上、下水位、水量,及時整理成台帳、卡片、圖表,經常分析礦井水文動態變化規律。

  6.做好全礦井防治水工程的設計、驗收。

  業務科室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地測科:

  1.嚴格遵守《煤礦01manbetx 》和《煤礦防治水規定》督促、檢查專業組的業務規程、規定、條例及工作細則的執行情況。製定適合本礦的各專業的實施細則及時向上報各種防治水圖紙及報表。

  2.按規定完成礦井地質報告編製及礦井地質、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分類工作,並逐級上報審批。

  3.查明各種充水因素,分析和掌握水文地質規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井上下防治水規劃及其工程設計,根據生產需要負責尋找水源。

  4.做好業務保安,開展地質水情水害預報等工作。

  5.參與礦井采掘技術設備以及年、季、月度防治水計劃、災害預防計劃和遠景發展規劃的編製和審定工作。

  6.測繪和編製煤礦測量、礦井地質、礦井水文、礦井儲量等各種圖紙。

  7.綜合生產開展防治水方麵的科學研究工作。

  8.承擔礦井生產中防治水工作,及防治水方麵的技術谘詢服務。

  9.組織每月的防治水檢查,對查處的隱患,按照“三定”原則整改。

  二、調度室:

  1.負責協調井下生產運輸,保證防治水設備、材料運輸暢通。

  2.負責全礦公共區域內的水溝、沉澱池責任區的劃分,製定清倉計劃,並按時安排清倉隊伍,保證水倉的空倉容量經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溝、沉澱池的清理工作。

  3.負責在發生水害時啟動水害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

  4.負責組織落實礦井探放水工程,注漿加固工程計劃實施。

  三、生產科:

  1.負責防治水工程如水倉、水溝、泄水通道及采掘工作麵防治水工程的設計。

  2.負責地麵排水溝的規劃,做到布局合理,及時安排隊伍清理排水溝,保障地麵排水溝無淤泥,水溝蓋板平整完好,水流通暢,工業廣場內不積水。

  3.參與防治水規劃、計劃的編製。

  4.參與防治水工程的設計。

  四、機電科:

  1.負責礦井各排水點、水平排水係統排水設備的選型、安裝、維護及主要排水係統的排水能力測試等工作。

  2.負責對各水平變配電、泵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排水能力滿足礦井正常及最大湧水量的需要。

  五.安檢科:

  1、負責井上下防治水工程實施過程的監督、落實工作。

  2.在預測安全區域施工遇到重大地質異常,有明顯突水預兆時,現場安檢員、班組長、作業人員有權停止工作,必要時撤出人員,向調度室彙報。

  3.落實礦井防治水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查處事故責任人。

  六、企管科:

  1.負責探放水設備及水文地質觀測、計量設備儀器的購置。

  2.負責地麵及井下防突水物資的購置及發放管理。

  3.負責井下水文物探工作的業務合同的簽訂。

  七、財務科:

  負責防治水相關業務資金準備,並做到專款專用。

  附件2:

  劉河煤礦地測防治水技術管理規定

  礦屬各單位:

  隨著礦井開拓水平的延伸,地質情況逐漸複雜,地質測量、防治水工作任務日益艱巨。為切實加強地測防治水管理,明確責任,嚴格落實有關地測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防止重大水災及貫通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現將我礦區隊及區隊技術人員在地測防治水方麵的管理規定要求如下,望各單位嚴格遵守:

  1.區隊技術員每月要對地測科提交工作小結,內容包括:本月施工範圍內防治水工作開展情況,排水設備選用情況及排水設備的安置位置,頭麵出水情況,區域內揭露構造斷層情況,煤岩層產狀及相對位置、巷道中腰線及激光導向儀使用情況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測科,並會同地測科技術人員,共同分析總結本月施工區域水文地質概況及次月地測防治水方麵工作重點,有一項不符合規定扣技術員考核分1分。

  2.各類巷道開工前,區隊技術人員要提前一個月向地測科申請編寫各類地質說明書。

  3.地測科為加強對地質構造的觀測,為各開掘區隊技術員配備地質羅盤。各開掘區隊技術員要隨身攜帶地質羅盤,隨時測量各開掘頭麵煤、岩層變化及構造產狀等。對區隊技術員隨身攜帶地質羅盤地測科不定期抽查,一次不帶罰款50元,丟失罰款500元。區隊技術員調離相關區隊或離礦時,地質羅盤要上交地測科,否則罰款500元,從工資中扣除。

  4.各區隊技術員要利用地質羅盤對所施工巷道的岩層產狀及時掌握,遇見岩層產狀、岩性異常變化,升井後立即彙報地測科,並會同地測科技術人員對異常情況進行分析、判斷。如對巷道揭露的構造、煤層等異常情況未進行彙報或彙報時間超過規定時間,造成露編錄地質構造、煤層的,每次扣技術員考核分2分。

  5.由於礦井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複雜,需區隊技術員協助地質人員搞好重點岩巷、煤巷的地質調查工作,區隊技術員應了解岩層變化、地質構造、煤層等情況;當岩巷掘進時,必須配合地質人員對巷道進行編錄,杜絕漏編構造、標誌層、煤線等情況,當煤巷與預想誤差較大時,必須重點關注煤層產狀變化,及時反饋信息。對井下地質現象沒描述記錄的,技術員罰款50元/次。采煤區隊協助地質人員每月逢十對采麵進行地質編錄工作,收集構造及煤層產狀、煤厚、淋水點等情況,發現未上崗的一次扣技術考核分1分。

  6.各區隊技術員要參照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了解本隊施工巷道水文地質情況。巷道施工中遇見出水現象或有出水預兆,要及時通知調度室和地測科,出現突水現象,技術人員未進行及時彙報造成突水事故的,對技術人員罰款500-10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7.各區隊技術員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麵具備的排水能力,對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質和對本隊的排水現狀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備排水設備,備用水泵按照要求處於熱備用狀態,毛水溝和永久水溝必須按照要求及時施工,出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整改或情節嚴重的下發通報處理。

  8.各開掘區隊要積極配合地測科進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30米探一次),與地測科結合,提前做好人員安排、扒渣機移動位置等工作,對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無法進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對區隊罰款1000-3000元/次。

  9.各區隊有探放水任務及探老空任務的,區隊技術員要對本隊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進行監督,對超前探要掌握和控製,除超前距20m外,施工巷道應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測科,以便地測科及時安排超前鑽探或物探。未及時彙報超前距離影響生產的,對技術員罰款100元/次。沿空掘巷區隊,技術員應該明確老空區情況及本隊每日鑽探情況,每旬向地測科書麵彙報。對本隊探放水及探老空情況不清楚、具體位置不明確的,發現一次扣技術員考核分2分。

  10.通修隊技術員班前會將需要驗收的鑽孔彙總通知地測科驗收人員,通修隊要建立專門驗收鑽孔彙總記錄本,發生因未通知驗收而造成無法計算工程量的,對通修隊技術員罰款100元/次,工程量不予結算。

  11.各開掘區隊要積極配合地測科進行探煤工作,提前做好人員安排、施工設備準備等工作,對探煤工作不予配合的,對區隊罰款500元/次。

  12.各區隊所在巷道施工鑽場、水倉、沉澱池等,需要有明確的計劃,並有生產科或地測科下發的書麵通知,嚴禁未經允許私自施工。施工時要嚴格按照地測科和生產科設計要求,鑽場、水倉、沉澱池等位置要上尺子上線,嚴禁用眼估算施工鑽場位置、尺寸,鑽場、水倉、沉澱池等的長寬高要符合設計,檢查發現實際尺寸不足設計的90%,罰款區隊1000元,隊長、書記、技術員各罰款100元;鑽場實際尺寸不足設計的85%,月底不予收尺,不計算工程量,情況嚴重的,下發通報處理。

  13.對各區隊技術員嚴格執行上述要求,所在巷道和工作麵沒有發生突水、破壞防水煤柱及貫通缺失主要構造基礎資料等相關事故,年底獎勵區隊技術員1000-2000元。

  14.施工區隊技術員必須在現場做好巷道開口準備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測科準備情況,並積極配合測量人員進行現場開口中腰線標定等工作,測量部門接業務聯係通知單後給線,各區隊在現場應積極配合測量工作,確保施工工作麵達到放線條件,即工作麵有人員配合及進行打眼和梯子等標定中、腰線用的附屬設備。區隊應派專門技術人員協助測量人員順利完成工作,對所給中腰點現場確認,如有問題,應現場提出。

  15.嚴格執行巷道中腰線日常技術員檢查製度,巷道開口位置及中、腰線標定後,地測科以書麵形式向施工單位下發,施工區隊嚴格按照通知單有關數據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所有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測量業務通知單數據執行。

  16.技術人員要隨時對中、腰線進行檢查,成型巷道中、腰線要及時標記。每班工作前,跟班隊長(或班長)、驗收員都要對施工中、腰線進行校核並延至迎頭,對上一班中、腰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本班中、腰線進行標定。對每班不檢校中、腰線及不按線施工的,根據情況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並進行整改。測點被人為破壞或被噴漿覆蓋的,一個中腰線點罰款100元。

  17.每掘進30—40米(激光指向儀控製的中心線和腰線除外)巷道的中、腰線,由區隊技術人員負責對巷道中心線和腰線進行往前延設,記下延線記錄並向地測科彙報,否則給予技術員100元罰款。

  18.使用激光指向儀區隊應每班對激光光斑進行檢查,無誤後方可使用,相關參考數據必須嚴格按照地測提供施工聯係通知單的有關數據執行。

  19.各區隊技術員每月逢五逢十(每隔五天)向地測科彙報一次中腰線執行情況,所報數據必須準確無誤,地測科根據彙報情況及時調整中腰線,確保巷道施工嚴格按設計進行,各區隊一次不彙報罰技術員50元。

  20.技術員積極主動向地測科彙報進尺以方便及時給線,各區隊應認真對照設計圖,技術員積極主動上報進尺情況,在巷道需要拐彎及給線時,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測科,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區隊負全部責任。

  21.技術員對巷道貫通距離要實時掌握,技術員每天彙報一次貫通剩餘距離,並按照貫通措施的要求探透,並向地測科彙報,不彙報的對技術員罰款100元。

  22.地測科下發的施工聯係通知單是區隊施工的重要依據,各區隊要妥善保管、存檔。發現一次通知單不齊全的罰區隊長、書記、技術員各50元。

  23.各區隊技術員嚴格執行聯係單數據,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巷道中、腰線點標誌保護完好,巷道貫通精度在規定範圍之內的獎技術員100元。貫通偏差較大,下發通報處理。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附件3:

  劉河煤礦防排水係統管理及考核規定

  礦屬各單位:

  為切實加強、完善我礦地測防排水係統的管理與考核,明確責任,嚴格落實有關地測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防止衝淤水溝水倉,減少清倉工作量,遏止重大水災事故,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生命安全,現將我礦防排水係統管理及考核規定通知如下,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業務分工及責任劃分

  地測科負責水文地質預測預報及湧水量預計、探放水設計、組織防治水日常檢查、水文地質物探、鑽探等工作;

  生產技術科負責防治水工程的設計,並在采區采麵設計時一並考慮防治水工作;

  調度室負責安排區隊進行水溝的日常清理、水倉清倉及防排水管路設施的安裝等工作;

  機電科負責礦井主排水係統運行、檢查及各排水點排水方案及設備選型、審批工作,保證最大排水能力能夠滿足最大湧水量的需要;

  安檢科負責防治水隱患治理及防探水措施工作監督落實;

  企管科負責防治水材料的供應;

  區隊負責防治水工程的施工與隱患的治理整改。

  二:獎罰

  第一條 礦井各主要排水係統要保證運行正常,每年進行一次聯合試運轉試驗,確保排水係統滿足設計要求的排水能力。人為原因導致排水異常中斷的,出現一次罰責任區隊3000元,責任人掛10%,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5%,並全礦通報批評。

  第二條 因排水異常中斷可能造成重大水害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出現一次對責任區隊處以3000-5000元罰款,責任人掛15%,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及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10%;同時按事故分析處理。

  第三條 礦井各主要水倉、沉澱池(-380m、-610m)應嚴格按照責任範圍及時、保質、保量進行維護和清理,發現一次敷衍工作或延誤工期的,一次罰責任區隊3000元,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10%,並全礦通報批評。

  第四條 礦井各主要水倉、沉澱池應正規設置和使用防護設施、警示牌板、管理牌板。發現任意一不符合項,一次罰責任區隊1000元,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10%,並全礦通報批評。被上級單位各類檢查查出的,加倍罰款。

  第五條 礦井各主要水倉、沉澱池入口處應正規設置和使用不少於2道擋渣過濾設施(篦子或網)。發現任意一不符合項,罰責任區隊1000元/次,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10%,全礦通報批評。被上級單位各類檢查查出的,加倍罰款。

  第六條 礦井範圍內的主支排水溝、沉澱池、臨時水倉、水窩、排泄水鑽孔等,應嚴格按照下發設計施工,發現一次未按設計施工或工程滯後的,除重新正規施工外,另罰責任區隊3000元/次,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10%,並全礦通報批評。

  第七條 礦井範圍內的主支排水溝、沉澱池、臨時水倉、水窩應在日常工作中應及時有效的進行維護。因出現變形、失修等因素影響正常的防排水工作時,一次罰責任區隊2000元/次,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10%,全礦通報批評。被上級單位各類檢查查出的,加倍罰款。

  第八條 各采掘頭麵的排水進入主排水溝前,至少設置2個沉澱池,每個沉澱池的容積不小於4立方米;各主皮帶巷水溝小於200米設置2個以上沉澱池,沉澱池容積不小於2立方米。未按要求進行設置的,一處罰責任區隊1000元/次,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10%,全礦通報批評。被上級單位各類檢查查出的,加倍罰款。

  第九條 各單位原則上在清掃巷道及設備時,不準隨意衝刷;確因檢修等需要時,應先清掃,並及時清理淤渣,再衝刷。未按要求進行的,一處罰責任區隊1000元/次,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10%,全礦通報批評。被上級單位各類檢查查出的,加倍罰款。

  第十條 各單位要明確責任人負責轄區內的主支排水溝、沉澱池、臨時水倉、水窩等防排水設施的日常管理,應及時安排進行有效的清理。出現淤渣超過其設計深度的1/2以上、水漫流、雜物多或超過規程規定等因素影響正常的防排水工作時,一次罰責任區隊1000元/次,責任區隊負責人(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各掛10%,全礦通報批評。被上級單位各類檢查查出的,加倍罰款。

  三、其它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四、礦井責任單位的區域範圍以調度室劃分為依據。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4:

  劉河煤礦探放水管理製度

  礦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探放水管理,明確責任,落實防治水安全措施,防止重大水災事故的發生。依據《煤礦防治水規定》,礦井所有巷道施工和回采工作麵必須堅持 “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探放水原則,確保礦井安全生產。並製定如下探放水管理製度,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組織機構

  探放水工作接受礦防治水管理領導組的領導,成立探放水管理工作組,負責礦井各開掘巷道和回采工作麵的探放水設計及日常管理工作。

  組 長:曹保權

  副組長:劉元錚 曹 鋒 陳 珂

  成 員:劉亞磊 梁誌偉 孫思騏、地測科人員及通修隊管理人員

  二、責任劃分

  (一)礦長:負責指導礦井探放水管理組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解決防治水所需的人、財、物等重大問題。

  (二)總工程師:是防治水工作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重大防治水工程設計和防治水規劃編製,對探放水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三)地質副總工程師:負責協助總工程師做好礦井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組織編製探放水工程設計並監督落實。

  (四)地測科:在防治水領導小組和探放水管理工作組的領導下,全麵負責日常地測防治水工作。負責進行水害預報、探放水技術方案製定,並負責監督、檢查探放水工程施工及驗收工作,搜集整理分析各種防治水資料。

  (五)通修隊:為礦專業探放水隊伍,負責探放水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編製,負責探放水工程施工。施工期間嚴格按照設計和措施執行。每個鑽孔經過終孔驗收後及時編寫竣工報告報送地測科。

  三、技術要求

  (一)每年初,防治水領導小組根據年采掘接續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麵分析水害隱患,提出水害分析預測表及水害預測圖。

  (二)在采掘過程中,對預測圖、表要逐月進行檢查,並進行小結,不斷補充和修訂。發現水患險情,應及時發出水害通知單,並報告礦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三)采掘工作麵年度和月度水害預測資料每月對上月預測預報資料進行對比小結,應及時報送礦總工程師及生產安全部門。

  (四)在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和極複雜的地區,必須堅持有掘必探。

  (五)礦井在受水害威脅的地區,巷道掘進之前,應采用鑽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科要提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並提出水害防範措施,經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檢、地測等有關部門審查後,方可進行施工。

  (六)礦井工作麵回采前,應采用物探、鑽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麵內斷層、陷落柱和含水層(體)富水 性等情況。地測部門要提出專門水文地質情況報告,經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檢和地測等有關部門審查後,方可進行回采。發現斷層、裂隙和陷落柱等構造充水時,必須采取注漿加固或留設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則,不得開采。

  (七)探放水設計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和煤礦01manbetx 的要求。

  四、采掘工作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探水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時。

  (二)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暗河、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三)打開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四)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時。

  (六)接近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區域時。

  (七)采掘破壞影響範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含水構造、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時。

  (八)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時。

  (九)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區時。

  采掘工作麵探水前,必須編製探放水設計,確定探水警戒線,並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鑽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岩)層厚度和硬度等確定。探放水設計由地測部門提出,礦總工程師組織審定,嚴格按設計進行探放水。

  五、各類探水孔布置遵照如下原則

  (一)探老空水,探水鑽孔成組布設,並在平麵圖上呈扇形布置,鑽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m為準,厚煤層內各孔終點垂距不大於1.5m。

  (二)探放斷層及岩溶水鑽孔,必須沿掘進方向前方及主要含水層方向布置,主要含水層方向的鑽孔不少於2個。

  (三)探放水鑽孔施工前必須編製工程設計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規定程序審批;施工中嚴格按要求記錄各項技術參數;施工結束後編製竣工報告,以上內容須存檔以備檢查。

  六、探放水施工安全措施

  (一)探水施工現場應具備放水路線和安全撤人路線,在複雜地區探放水施工現場應設專用電話,撤出探水點以下部位受水威脅的所有人員。

  (二)探水孔終孔直徑一般不大於58mm,但鑽探積水區或含水區,可根據水壓、水量、排水能力等情況酌情擴孔。

  (三)預計水壓大於0.1Mpa的探水孔未鑽透含水體前,必須埋設孔口管,並用水泥固管,特凝固48h後做耐壓試驗,試驗壓力大於預計水壓的2倍以上,試驗壓力穩定時間不小於10min,探水孔孔口管長度及鑽孔超前距離符合以下規定。

  水壓/Mpa<11~22~3>3

  套管長度/m>5>10>15>20

  鑽孔超前距/m>10>15>20>25

  (四)煤層內原則上不準探放水壓大於1Mpa的充水斷層、含水水層及采空區積水,如確實需要,必須編製專門措施經礦總工審定後報公司備案。

  (五)探水孔開孔位置應選擇在完整的岩層段,避免開孔見水發生事故。

  (六)鑽進時發現煤層鬆散、片幫、來壓或鑽孔內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鑽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派人監測水情,情況危急時,必須撤出所有水害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采取措施處理。

  (七)鑽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沼氣或其它有害氣體湧出時,按《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預計鑽孔內水壓較大時,必須編製防止孔口管和煤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九)鑽孔放水前,必須估計湧水量,根據排水能力,實行控製放水,並派專人監測鑽孔的出水情況,測定水壓水量,核實積水區的範圍和水頭高度,遇有水量突然變化時,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進行分析處理。

  (十)鑽孔出水後,測定孔口壓力,重新劃出積水線,計算積水量,同時可以隨時掌握采空區水量、水位變化。

  (十一)鑒定老空水探放效果。當鑽孔完全不出水,在孔口粉狀物測試有進風或出風或終孔標高最低的鑽也有水流,但無壓力;或采用透孔檢驗無水時,才可確定放水結束。

  (十二)探放水工程結束,須經地測部門檢查,並提出複工。複工後掘進到最後5m時,采用小斷麵掘透放水孔標高以上部分,然後刷大。

  (十三)井下施工的各類灰岩水文孔,鑽孔結構視鑽孔用途、孔深及水量等因素確定,原則上開孔直徑不小於ф130mm,終孔直徑不小於ф75mm。煤層中施工的灰岩長觀孔,采用三層套管結構:護壁管ф146長不小於2m,孔口管ф127視灰岩水壓大小確定,一般不小於15m,止水套管ф108下至泥岩下10m。底板加固鑽孔兩層套管結構,護壁管ф127長不小於5m,孔口管ф108不小於10m。

  (十四)各類套管下好後,即可注漿固管,待水泥析水沉澱後,上部人工灌注或進行管壁注漿,確保管壁間環狀間隙充滿水泥。特凝固48h後掃孔試壓,耐壓標準為40L/min泵量下壓力達到該處靜水壓的1.5-2倍,並穩定10min以上,無滲水和套管鬆動現象。

  鑽孔達到設計終孔層位後,要做好資料整理工作,測定水位、水量,並取樣化驗分析,經驗收同意後終孔。終孔後,及時提供總結資料。

  七、探放水的監督和考核

  (一)總工程師負責本礦防治水工作,評價出水害隱患、製定防治措施並落實到人。生產過程中發現地質、水文地質條件變化,必須立即組織修訂防治水方案或措施,重新進行評價和審核,及時調整水害監控重點。

  (二)安檢科負責防治水工程措施的監督落實,發現沒有進行超前探或安全技術措施執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麵,要求施工單位必須立即停止施工。

  (三)認真落實上級部門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整改意見。

  (四)探放水實行誰設計、誰施工(審核)、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技術管理責任製,實行重獎重罰。

  (五)探放水管理工作組和礦通修隊必須嚴格按此製度進行執行,全年防治水工作沒有因工作失誤造成水害事故的將給予探放水管理工作組成員一定獎勵。

  (六)對於重大探放水工程實行現場跟班製,跟班人員給予50元∕次補助。

  八、本製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5:

  劉河煤礦水害隱患排查、分析治理製度

  礦屬各單位:

  為全麵提高我礦防治水技術管理水平,消除礦井水害隱患,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遏製煤礦水害事故發生,保障我礦安全生產和職工生命安全,依據《煤礦01manbetx 》、《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特建立水害隱患排查治理製度。

  一、組織機構

  組 長:張鳳旺 任德良

  副組長:曹保權 王千裏 楊長順 張啟中

  成 員:劉元錚 陳 珂 曹 鋒 韓元偉 梁誌偉

  劉亞磊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地測科,劉元錚任辦公室主任,地測科全體人員及各科科長和相關負責人為檢查組主要成員。

  二、水害隱患預報

  (一)按照《劉河煤礦水害預測預報製度》要求由總工程師組織,地測科牽頭,各生產業務部門參加,對當月評價效果進行總結分析,對下月評價進行會審。根據水害分析及防範措施,對采掘工作麵及巷道開口進行水害綜合評價,查出水害隱患和監控重點,製定防範措施。

  (二)年、季、月度水害預測評價根據生產計劃安排,按照要求逐頭逐麵進行水害預測評價,評價結論經水害預測評價工作領導組審核後,報煤業公司主管部門審核。

  (三)按照煤業公司主管部門對礦井預測評價的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後,認真落實執行,並按照規定時間發送有關單位。

  三、水害隱患檢查

  (一)礦長對礦井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全麵負責。分管生產、機電、地測、調度、安檢、企管各業務部門負責人主抓,各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範圍內的水害隱患的排查。

  (二)總工程師全麵負責水害隱患的監督、落實工作的領導。各業務部門有一名副科長具體負責分管範圍內水害隱患事故的監督落實工作。

  (三)地質副總工程師是煤礦水害隱患的監督、落實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對礦井的水害隱患進行監督和落實。

  (四)緊緊圍繞“對礦井負責、對職工負責”的原則,地測科、機電科和相關科室由地測科負責按照《劉河礦防治水管理規定》要求每月組織礦井下水害事故隱患檢查、排查工作;調度、企管負責礦區範圍內地麵水害事故隱患的排查、檢查工作;礦安檢科對事故隱患排查、檢查工作進行監督落實。

  四、水害隱患分析

  (一)礦井水害隱患事故;係指煤礦采掘現場;防治水技術管理、防治水技術裝備設施上以及夏季防汛物資儲備上所存在的有可能導致水害事故的隱患。

  (二)按水害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D四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煤業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業務科室解決不了,須礦解決的隱患。

  C級:有難度,區隊解決不了,須業務科室解決的隱患。

  D級:由區隊必須解決的隱患。

  (三)按水害事故隱患的種類分:頂、底板突水、老空區水、鑽孔水、斷層水和水溝治理、水倉清理、地麵防治水,夏季防汛以及其他水害隱患事故。

  (四)水害製度隱患的確認與上報。礦在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不少於一次的礦井水害事故隱患的等級確認。按照級別每月逐級上報:A級水害事故隱患上報煤業公司生產部和安監部;B級水害事故隱患上報礦領導班子;C、D級水害事故隱患地測科彙總後每月檢查日的次日報送礦總工程師和礦安全監察部門。對隱瞞不報事故隱患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跟蹤管理

  (一)水害事故隱患的整改。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麵負責;分管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

  (二)水害事故隱患的管理。礦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督、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整改的全過程。按照隱患類型、級別納入安全考核。

  (三)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於存在水害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要製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無措施的不得生產。

  (四)因水害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生,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內確認事故的責任者。

  六、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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