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礦煤礦機電管理製度彙編
一 三長抓機電製度
一、(機電)礦長抓機電責任製
1.(機電)礦長是全礦機電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全麵負責組織、監督、檢查、落實機電管理的各項工作。
2.牢固樹立要搞好生產經營首先必須抓好機電管理的思想,全礦生產管理的“龍頭”是機電管理,要和抓安全一樣同等對待。
3.(機電)礦長應加強機電業務能力的提高,對礦井使用的主要設備從結構、性能、原理上要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和掌握。
4.(機電)礦長對機電人才的培養、管理、使用和提拔,必須要有高度的認識,要作為人事管理的首要問題。
5.(機電)礦長要親自掛帥,成立全礦的機電管理網絡。
6.(機電)礦長組織對公司下發的各項機電管理製度和辦法進行全麵落實。
7.(機電)礦長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機電例會。
8.(機電)礦長每月組織對全礦的機電管理工作進行一次全麵檢查,按“機電管理處罰及獎勵製度”進行獎罰兌現。
9.(機電)礦長在生產組織上要以設備處於完好狀態為前提,強化設備的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合理使用,提高設備的使用壽命,實現配件的良性循環。
10.(機電)礦長在抓機電配件的管理上,選拔合格人才,並每周落實一次配件的計劃和到貨情況。
11.(機電)礦長在資金管理上要給機電管理創造較好的條件,特別是管理手段、診斷手段及緊急配件的購置。
12.(機電)礦長要對全礦的設備合理使用,要從如何能降低成本上想辦法,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隊長抓機電責任製
1.隊長是全隊機電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全麵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製度的落實,負責機電管理責任製的有效實施。
2.要牢固樹立搞好生產必須搞好機電,隻有搞好機電才能搞好生產的思想,認清機電是生產的“龍頭”,必須同抓安全一樣同等對待。
3.隊長必須加強機電業務能力的提高和機電基礎理論的學習,要全麵掌握所使用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和維護保養方法。
4.隊長要重視機電人才的培養、使用、管理,使其在各自崗位上充分發揮技術能力,要對拔尖人才給予較高的優厚待遇。
5.隊長要親自掛帥,成立全隊的機電管理網絡。
6.隊長必須組織全隊人員對礦上機電管理各項規章製度和辦法進行認真貫徹學習,組織落實,並隨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7.隊長要組織班組長以上幹部,每月對照礦裏各項機電管理製度,對本隊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麵檢查落實,並對下月機電管理工作進行全麵安排。
8.由隊長組織每月召開一次機電例會,對礦上檢查提出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並將檢查結果請示機電動力部複查。
9.由隊長組織每月對全隊的機電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擬成書麵材料報機電動力部。
10.隊長在生產組織上,必須以設備狀態為前提,保證設備的合理使用,堅持正規循環作業。
11.隊長組織每月5、15日對配件的計劃進行全麵落實,及時提交緊急配件和下月的配件計劃以及季、年的配件編報工作。
12.隊長要抓好降耗節支的措施的落實工作。
三、班長抓機電責任製
1.班長是當班機電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在生產中必須有效組織和規範本班職工嚴格按設備的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操作,杜絕蠻幹,拚設備的不良習氣。
2.除安全外,生產組織要以使用好、維護好、保養好設備為前提,教育職工愛護機電設備。
3.班長必須加強業務能力的提高,必須全麵掌握所使用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對主要機械設備能進行操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4.班長要重視機電人才的培養、使用、管理,使其在生產崗位上真正發揮其作用。
5.班長要親自掛帥,成立全班的機電管理網絡。
6.班長必須組織全班人員對礦上機電管理各項製度以及隊裏的各項要求進行全麵落實。
7.班長要在班前了解機電設備的運轉狀況,根據設備的狀況組織生產和維修。
8.班長要認真安排、監督、檢查本班對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情況,並做好記錄,向下班認真交待,有情況及時向隊裏彙報。
9.班長必須執行隊裏或礦裏檢查人員針對機電設備運行狀況提出的整改意見,保證設備在完好狀態下運行。
10.班長必須認真落實礦、隊關於降耗節支的各項措施。
二、設備點檢製度
一、點檢的具體內容
按照一定的標準,一定的周期,對設備規定的部位進行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排除故障隱患,進行維護保養,使設備始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二、點檢範圍
綜采隊、連采隊、機運隊、提升隊、機修車間等單位所轄主要設備。
三、 點檢內容
1、各種緊固螺絲。2、各種油質、油位。3、各種機電保護。4、各種機械磨損。5、各類管線、閥件。6、各種故障、隱患。7、設備完好及防爆。
四、點檢的標準
按照設備維護保養及完好的要求,各區隊結合本隊設備及設備使用說明書製訂出設備各部件、各係統的安全運行標準,以此標準建立設備點檢作業卡,並報機電動力部審批備案;
五、點檢的方式和周期
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日常點檢,每班一次。專業點檢員(包機人)每天進行定期點檢。
六、點檢目標
按照點檢周期建立點檢記錄,包括設備、部件運行情況,維護保養情況,故障及處理結果,缺陷和隱患情況等。
七、點檢員的責任
1、根據點檢內容,對運行設備進行定時檢查,掌握設備運行情況。
2、按設備維護、保養流程圖及潤滑圖表,檢查生產班組對設備維護、保養執行情況。
3、做好點檢記錄,根據點檢記錄製訂設備檢修計劃和配件需求計劃。
4、每月提交點檢報告,總結設備點檢情況,評價設備狀態和維護保養水平,提出檢修、保養重點和點檢重點。
八、點檢員素質要求
1、點檢員必須具備較全麵的專業知識,較強的管理能力。
2、點檢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品德。
3、點檢員應選擇從事三年以上的具有較強業務素質,較高技術能力的現場崗位工作人員。
九、考核
1)、點檢組織
各單位無點檢組織體係,無具體點檢工作製度的罰款500元/次。
2)、點檢數據
1、及時填寫點檢數據,不及時填寫,罰款100元/次。
2、點檢數據不真實,罰款200 /次。
3、及時對點檢發現問題進行03manbetx 處理。如不及時處理,導致02manbetx.com 發生,罰款500元/次。
4、及時對點檢發現問題進行03manbetx 處理,避免重大02manbetx.com 發生的,按照《機電設備管理製度》進行獎勵
5、對於不能判斷的問題,必須及時向機電動力部彙報,由機電動力部組織技術人員、服務工程師進行03manbetx 判斷並安排處理。
三、機電例會製度
1、為加強機電管理,提高機電工作效率,每月由機電動力部組織召開一次全礦機電例會。
2、各基層單位必須由機電隊長或一名主任工程師(或技術員)參加.對無故不參加會議的單位給於500元罰款,並對機電隊長罰款200元。
3、例會由機電動力部通報上個月各基層單位設備運行情況及考核、機電質量標準化考核情況、檢查存在問題、材料配件計劃的落實情況、機電02manbetx.com 及機電方麵存在的問題和獎罰情況。
4、總結上個月全礦機電工作。
5、平衡、協調、解決各單位機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各單位對上個月機電工作做一小結,彙報下個月機電工作計劃。
7、安排全礦下個月的機電工作任務。
8、各單位提前兩天將機電例會材料報機電動力部彙總,上報材料必須由機電隊長審核簽字,不按時提報罰單位200元。
四、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和促進全礦機電設備管理,提高設備使用壽命,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滿足全礦生產發展的需要,做到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根據上級公司關於機電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山西某礦具體實際情況,製定以下設備管理運行辦法:
一、總 則:
礦機電動力部負責對全礦設備進行建帳、配套、調撥、租賃、發放、運行管理。各使用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使用的設備進行建帳、運行及維護保養管理。
1、 所有設備由機電設備管理員統一編號上設備台帳,並按照內部編號下發給使用單位。設備庫管員負責庫存設備進行建帳、建卡、保管及收發工作。
2、 各單位的設備台帳由機電隊長每季度與機電動力部設備管理員總台帳核對一次。對於盤虧設備經進一步核查,仍沒有結果的,使用單位要按該設備原值照價賠償,並追究該隊機電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3、 機電設備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各代管庫房設備的台帳、發放、入庫等工作。
4、 機電動力部定期對在用和庫房設備進行完好檢查,發現問題通知有關單位立即整改。對於違反設備使用規定的要給予處罰。
5、 機電動力部要及時掌握設備狀況,根據情況及時安排升井維修,保證設備完好運行。
6、 機電動力部要定期組織對設備性能和參數進行測試檢查,對於達不到使用要求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設備要及時提請報廢。
7、 對由於管理不善或故意損壞設備的使用單位,在承擔全部檢修費用的同時,還要按照《機電管理處罰及獎勵製度》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二、有償使用設備租賃計劃的編報調撥管理辦法
1.機電動力部根據生產的接續需要,提出下一年度設備(引進設備每年6月份,國產設備每年9月份)采購申請計劃,報機電礦長、礦長審批後,報神東電力公司。
2.新設備到礦應由機電主管、設備管理員、機電庫管人員、供貨廠商共同驗收,合格後辦理有關入庫手續,隨機資料由設備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
3.設備外借必須有礦長或機電礦長審批簽字,任何個人和單位無權將設備外借。
4.設備的調出、調入,必須嚴格履行調撥手續。
三、設備領用及檢修管理辦法
1.設備的領用:
1) 全礦所有機電設備,由機電動力部統一管理,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權轉借、拆套以及變賣。
2) 在帳設備由機電設備管理員負責統一編號、建帳、建卡。
3) 設備庫管員負責入庫設備的管理、發放及回收設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新設備到貨台帳、舊設備回收台帳。並每月向機電主管人員提供一份設備出入庫清單,每月提供一份回收統計彙總
4) 到貨、回收、發放設備出入庫時,必須對清數量,並對完好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對能以件計的應以件計,設備、部件應記清楚明白,例如:皮帶機應分縱梁、上托輥、下托輥、H架、皮帶(米)等。
5) 每月25日前,根據下月生產計劃,由各使用單位編製設備使用計劃上報機電動力部,由機電設備管理員負責落實計劃內設備的準備工作。
6) 各單位領用設備,要履行審批手續。應提前一天或當日上午到機電動力部辦理領用手續,設備庫管員憑機電動力部簽發的設備調撥單發放設備,否則視為丟失,由庫管員賠償。
7) 特殊情況:生產急需、節假日、夜間、搶修02manbetx.com 等,可憑值班領導簽字單發放,兩日內必須辦理正式手續,在上一次手續未辦理之前,庫管人員有權拒絕發放設備。
8) 各單位領用的舊設備,下井前必須在機修車間廠房內進行通電試運轉。對於領用設備存在的問題,要追究庫管員管理或機修車間檢修質量責任。
9) 設備調撥單一式三份,單上先有本單位機電隊長的簽字,再由礦機電動力部簽批後,方可領用。領用單位、機電動力部、設備庫管員各一份。必須保存半年以上,設備台帳有誤時備查。
10) 不完好的設備嚴禁出庫,出庫時應經檢查並附防爆檢驗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11) 庫管員發放設備時,應優先發放舊設備。
12) 未經機電動力部批準,嚴禁私自發放設備。
2.設備的檢修:
1、機電運輸設備必須實行定期計劃檢修,執行礦機電動力部下達的檢修計劃。
2、設備大、中修及礦井停產設備檢修應編製施工組織及安全技術措施、檢修質量標準、編繪設備檢修圖表,檢修施工組織及安全措施應有礦領導審批手續。
3、設備應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和生產過程中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檢修方式。
4、備用的大型固定設備,應按計劃周期輪換開動,停下來的設備應及時修複備用,礦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倉等應在每年雨季前檢修完畢。
5、礦井主通風機、副立井井口大型裝備等平時不能檢修的設備,應在礦井停產檢修日進行檢修。
6、礦井的輸配電係統,應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修。
7、礦井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平時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的缺陷,並進行各種保護裝置的試驗整定。
8、每次檢修任務都應指定負責人,並明確分工,重大檢修項目應成立檢修組。
9、由礦機電動力部負責檢查設備計劃檢修的實施情況。
10、大、中修後的設備要試運轉,並嚴格檢查驗收,檢修情況詳細記錄,大型設備的檢修記錄應載入設備技術檔案。
11、設備大修應執行大修開工、竣工報告製度。
12、機電動力部要及時安排機修車間對回收設備進行開蓋、通電等項目的進一步檢查。檢查時,必須通知該設備的原使用單位機電負責人,若使用單位不來人,則認為對檢查結果默認,隻需將檢查驗收結果記錄在設備回收驗收單中即可。
13、機修車間對回收的設備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編報檢修計劃和配件計劃,由機電動力部審批落實,盡快對所有不完好的回收設備進行檢修。
14、如確因礦機修車間無力承擔的設備檢修任務需外委時,必須填寫委托修理書,內容包括所修設備的內容、價格、修理期限、質量保修期,經報主管、機電礦長、礦長審批後,由具有相應維修資質的單位實施。
15、外委設備修理入庫,須經機電設備管理員、庫管員、維修組等共同驗收合格後,方能入庫。維修單位持入庫驗收單到財務部辦理修理費用結算。
16、礦內設備嚴禁私自拆件。在生產急需時,必須由拆件單位填寫《設備拆件單》後經機電主管,機電礦長或值班礦領導簽字方可進行,設備管理員根據情況限期該單位恢複,無故不按期恢複的每超一天處罰100元。私自拆件的罰責任者200元、指揮者500元、庫管人員100元。
四、設備的維護與保管
1、 所有設備都必須嚴格按照設備說明書的維護要求和完好標準進行保管與維護。嚴防由於鏽蝕或其它保管、保養不當造成設備的失效或報廢。
2、 由於使用單位保管不當造成設備丟失的,按丟失設備原值賠償。
3、 因人為因素如違章操作、不合理使用、不定期維護保養、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設備損壞事故的,由機電管理部門牽頭組織,認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由使用單位寫出事故報告和預防措施,並按情節輕重對使用單位和個人按以下標準和原則處以罰款或賠償。
(1)一萬元以下的設備,原值賠償。
(2)一萬元以上至五萬元的設備,按設備原值10%—20%的比例罰款並承擔修理費用(包括運雜費)。
(3)五萬元以上的設備,按設備的原值5%—10%的比例罰款並承擔修理費(包括運雜費)。
4、 以上罰賠款是指對使用單位和個人的罰賠款總額,各使用單位原則上按單位和責任人各半的比例分擔。
5、從罰款力度和承受能力兩方麵考慮,對以上賠罰款者首先執行限額辦法,即對單位的罰款最少不低於2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對個人的罰款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超過1000元。責任和損失重大的,可由礦長辦公會議研究後,另外給予行政處分。
五、設備使用運行管理
1、新型設備使用前,機電動力部組織相關單位的專業人員根據國家行業規定和技術資料編製01manbetx 01manbetx ,經相關業務部門及領導審批後執行。
2、使用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運行管理製度,並嚴格執行01manbetx 01manbetx ,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備用設備要完好。
3、各單位機電隊長是全隊機電管理的主要責任者,全麵負責設備日常維護保養製度的落實,負責機電管理責任製的有效落實。
4、對使用和維修的設備實行“包機製”,包機人員應對管理設備實行“三包”、“三保”,即“包運轉安全、包維修、包材料消耗”,“保證設備完好、保證正常操作、保證無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
5、設備運行之前,維修和操作人員必須詳細了解設備的性能、結構、操作方法、及其注意事項,並對設備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設備在完好的狀態下開機。
6、機電設備操作工,上崗前要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維修人員必須經過相關的技術培訓,持有培訓合格證,方能上崗。特殊工種的培訓、考試、審核、發證、驗證由安健環部負責。
7、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性能、結構、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操作設備要嚴格按照《01manbetx 01manbetx 》的規定執行。
8、操作人員因精力不集中或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要追究當事人及其領導的責任。
9、操作人員在交接班時,應實事求是的將本班設備所存在的問題向下一班接班人交代清楚,以便於隊上整體考慮設備的預防性檢修。
10、各設備都應按設備的檢修周期進行檢修,嚴格貫徹執行設備定期檢修製,各單位要製定各台設備的日檢、周檢、月檢、季檢、年檢項目,檢修時間要得到保證。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檢修,否則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11、設備的預防性檢修工作,要提前做好檢修所需配件、材料、工器具和人力資源等有關準備,保證檢修工作按計劃進行。
12、各單位在組織生產時要合理組織、均衡生產,保證設備足夠的檢修時間,杜絕設備帶病運行。
13、對大型設備,要認真做好設備運行記錄及檢修記錄。
14、各單位要定期組織包機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召開設備調研會,討論設備近期所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15、設備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對事故認真進行追查03manbetx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16、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原則上修理費用由事故單位或責任人支付。
17、各單位領用的設備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台帳、設備技術特征卡片,做到帳、卡、物一致,主要設備要有各自的設備履曆本,詳細登記設備使用情況,要及時根據本單位設備實際在用情況繪製設備布置圖,並將以上內容全部錄入在各單位的微機中,以便查閱和管理。
18、機電動力部每月組織一次機電設備現場運行管理檢查,並對檢查結果進行獎罰通報。
六、設備管理獎勵和懲罰
1、機電動力部每月對各單位設備管理情況進行考核。
2、對於出現問題的單位,除在月度質量標準化考核扣分外,視具體情況,處罰使用單位隊長、機電隊長100-500元。
3、對於設備庫房出現問題,機電動力部書麵通知相關負責人,要求限期整改。
4、對於違章、玩忽職守造成設備損壞或報廢,對責任者給予重罰或行政處分。
5、在各種救災中,對積極進行搶救者,獎勵1000—2000元。
6、對運行中的大型設備,及時發現重大安全問題,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勵1000—2000元。
7、其它執行礦《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管理獎罰》的有關規定。
五、電器設備入井防爆檢查製度
一.所有入井的電器設備,五小電器必須有防爆檢查合格證、入井許可證。否則罰款:500元/台(件)。
二:非防爆電器設備擅自入井者,罰款500元/(件);對於設備無銘牌、不完好、失爆的電器設備嚴禁入井。
三:電器設備入井程序:
1.發放:設備管理員(檢驗員)對庫存設備,除建立設備台帳外,對設備驗收合格後分類存放,並對完好設備掛牌以備入井。
2.入井前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機電動力部防爆檢查員檢驗合格後掛牌:防爆檢查合格證、入井許可證;到機電動力部辦理入井三聯單,方可準予入井。
1)辦理設備入井三聯單必須有設備名稱、型號、出廠編號、使用單位、地點、驗收情況、驗收人等.三聯單一聯機電動力部留存;二聯使用單位;三聯井口驗身房。
2)入井設備必須辦理入井三聯單,對入井設備不辦理入井三聯單而入井的,對井口驗身人員罰款100-500元,對相關單位罰款2000元。
3)對私自開票,發現一次罰相關單位2000元。個人200元。
七、五小電器的管理辦法、製度
為了加強我礦對井下五小電器的管理,針對我礦點多,麵廣,五小電器分布井下各個地方,數量多,布置不集中移動頻繁等實際情況,結合《設備完好標準》要求,對五小電器管理,特製定統一規範、統一標準,要求各基層單位區隊遵照執行:
一、對五小電器發放、入井規定:
1. 所有入井五小電器必須有防爆檢查合格證、入井許可證,否則罰款500元/台(件)。
2、非防爆電器設備擅自入井者,罰款500元/台(件),五小電器設備入井前,經機電動力部設備管理員驗收合格後,到機電動力部辦理入井三聯單,並登記:“設備型號、出廠日期、出廠編號、廠址。使用地址、使用單位、驗收情況、驗收人、入井日期.”都必須準確,負責不予辦理入井三聯單。
3. 五小電器設備入井前必須吊掛打印好的五小電器設備責任牌、防爆檢查合格證、入井許可證、完好設備牌.吊掛在五小電器設備上。否則罰款100元/台(件)。
附:對於五小電器設備上設備責任牌、防爆檢查合格證等各種牌子由機電動力部統一發放,各區隊指定專人領取,專人保管。對損壞、丟失的,由各區隊隊自負,按無牌進行罰款。
二:使用中五小電器設備管理製度:
1. 使用中五小電器都必須吊掛在明顯位置,懸掛設備責任牌、設備完好牌,防爆檢查合格證、隱患排查(檢查)卡、袋.要求填寫要規範字體要統一、格式要一致內容完整、準確、清晰,、否則罰款100元/台(件)。
編號:
設備名稱使用地點
用途包機人
1). 牌子的編號:嚴格按礦所規定填寫打印,否則有一處填的不對罰款50元.
2).牌子的填寫規範統一,打印準確、用途必須清楚(控製什麼設備),包機人變更時牌子要及時更換,負責有一處填的不對,不規範、不準確,與實際不符的罰款100元。
2.設備完好、防爆檢查,按照機電管理辦法,嚴格執行。
3.對使用中的五小電器,要做到台台完好,出現一次失爆罰款5000元。
4.對井下使用的五小電器必須建立台帳,具體內容包括名稱、使用單位、使用地點、編號、用途、包機人.每月必須更新一次。
要求:各區隊建立本隊五小電器台帳,每月15號以前必須將五小電器台帳(電子版)以電子郵件發機電動力部負責人處,否則每遲發一天罰款50元。
5. 掛牌:井下每台五小電器設備,都必須吊掛:1)設備責任牌、2)入井防爆檢驗合格證、3)完好設備牌、4)防爆設備檢查卡.
對每台五小電器不掛牌(無牌)的罰款500元/台(件),每缺其中一個牌子的罰款50元。
5.牌子的具體要求:五小電器設備,設備責任牌填寫打印好後,將入井防爆檢驗合格證和設備完好牌(兩個橢圓形牌)全部貼在責任牌反麵,最後裝袋。
要求:貼的平行整齊,規格一致. 否則罰款50元.
6. 五小電器都必須吊掛,除(通訊、保護及網絡等小型電器設備)外,高、低壓接線盒,按鈕、電鈴、照明燈都必須吊掛. 通訊、保護及網絡等小型電器設備除特情況外都必須上架。負責檢查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高壓接線盒必須單獨布置合格接地裝置,具體要求按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接地極標準執行。否則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200元。
三:對井下存放的五小電器設備規定管理:
1. 使用區隊必須建立台帳,並注明備用。
2. 備用(閑置)五小電器設備,要求:台台上架、擺放整齊、並掛牌。接線盒上蓋螺絲、彈墊、齊全,並上緊.喇叭嘴完好,密封圈、金屬圈擋板齊全。否則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3. 備用(閑置)五小電器設備嚴禁喇叭嘴處剁頭(電纜從喇叭嘴處截割、鋸斷)發現一次罰款2000元。
八、設備預防性檢修製度
1、全礦井所有機電運輸設備必須製定定期預防性檢修計劃,各單位每月下旬編製出下月預防性檢修計劃。在6日、16日上報中旬、下旬預防性檢修計劃,26日上報下月上旬檢修計劃和月度檢修計劃。上報機電動力部,經機電動力部和礦領導審核批準後下發各隊。
2、預防性檢修計劃編製要求:
1)、預防性檢修計劃提報內容:需進行停產2小時以上檢修維護內容。
2)、上報計劃必須詳細寫明:隊別 設備名稱 檢修內容 計劃時間 計劃開工時間 計劃竣工時間 隊檢修負責人 班檢修負責人 配件及材料準備情況 特殊情況在備注說明。檢修完成後在表中填寫:實際開工時間 實際竣工時間存檔,已備檢查。
3)、上報計劃要根據生產任務和設備狀況,盡可能詳細的列出下月度設備計劃檢修維護內容。
4)、應按月度均衡檢修考慮,每周都安排一定檢修內容。停產時間長的大型檢修,由各單位提出,全礦集中考慮安排。
5)、根據月度計劃落實情況和設備狀況,在每旬風提報一次下周預防性檢修計劃。
3、為了保證設備具有充足的檢修維護時間,每周安排一次3—6小時停產檢修,主要進行周檢、月檢和預防性計劃檢修內容。
4、每日根據生產和外運安排1—2小時設備保養維護時間,主要進行日檢內容和工作麵拉移變、順槽皮帶機撤帶和回收皮帶件等內容。
5、各單位應根據設備說明書要求、生產工藝特點和生產過程中的要求,製訂每台設備的檢修內容,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內容要求在預防性檢修計劃中列入。
6、設備更換大型部件,應編製施工組織及安全技術措施,檢修施工組織及安全措施由礦領導審批方可實施。
7、設備要試運轉,並嚴格檢查驗收,檢修情況詳細記錄,大型設備的檢修記錄應載入設備技術檔案。
8、每次檢修任務都應指定負責人,並明確分工,重大檢修項目應成立檢修組。
9、礦井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平時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的缺陷,並進行各種保護裝置的試驗整定。
10、所有檢修項目必須進EAM維修工單(EAM係統運行後)。
11、由礦機電動力部負責檢查設備計劃檢修的實施情況。
九、機電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1.據《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以及《山西某礦機電設備管理辦法》的規定,為加強我礦機電、運輸事故管理,保證機電、運輸係統安全、正常運行,特製定本製度。
2.凡礦屬各單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機電、運輸設備事故,應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登記、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報告。因機電、運輸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時,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上報,因其它災害事故造成的機電、運輸設備損壞,不作為機電、運輸事故統計。
3.機電、運輸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施工的時間,造成損失的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種。
3.1、一般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25-50萬元(含50萬元);全礦井影響生產在6-30小時(含30小時);綜采係統影響生產在8-36小時(含36小時)。
3.2、重大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50-100萬元(含100萬元);全礦井影響生產在30-54小時(含54小時);綜采係統影響生產在36-64小時(含64小時)。
3.3、特大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全礦井影響生產在54小時以上;綜采係統影響生產64小時以上。
4、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立即向礦生產指揮中心、機電動力部及安健環部報告,發生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安健環部必須向公司安健環部報告。
5、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後,要按事故情況分別進行追查,分析並做出相應的處理。
(1)一般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電動力部經理、各隊隊長組織分析追查,將處理結果報礦有關部門。
(2)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由礦機電副礦長、副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單位人員分析追查,將處理結果報公司。
(3)特大機電運輸事故及人生傷亡事故,由公司安健環部組織有關單位分析追查,並做出處理,按有關規定上報。
6、所有幹部工人在事故發生後都必須實事求是提供有關情況,不得隱瞞、編製事故情節,不得隨意改動事故現場設備、設施狀態,以免給事故分析追查造成困難。
7.事故現場人員必須如實反映事故經過,不得偽造事故現場、隱瞞編造事故情節。
8、對機電運輸事故的追查分析要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發生的原因找不出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不明確不放過,沒定出預防此類事故的防範措施不放過,對事故責任者沒有提出處理意見和事故責任者及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9.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給予通報批評、罰款、行政處分,以至追究刑事責任。
10.罰款處罰標準:一般機電運輸事故,酌情罰事故單位100—1000元,罰事故單位領導30—200元,罰事故直接責任人30—500元;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酌情罰事故單位500—10000元,罰事故單位領導200—1000元,罰事故直接責任人500—1000元;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處罰,根據直接經濟損失按照事故追查結果,由機電動力部決定。對於不如實反映事故經過,偽造事故現場、隱瞞編造事故情節者,要加倍處罰。
11.發生事故後,要將事故情況及時在調度會上通報,以便其它單位共同接受教訓。
12.機電運輸事故統計指標說明:
⑴設備故障停機率=設備故障停機時間/(運轉時間+故障停運時間)×100%(時間單位均為台時)
⑵影響產量 = 單位時間平均實際產量×影響時間
⑶直接損失價值:即修複損壞設備耗用的人工、材料及配件費用,或重置設備價格。
⑷設備事故率=設備事故影響當期產量/當期計劃產量×100%
⑸主要設備事故頻率 = 主要生產設備全年發生事故次數/全年主要生產設備開動台班數。
十、電纜管理製度
一、總則:
1、本製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2、電纜實行領用和回收製度。機電動力部負責全礦電纜的管理工作,根據生產規劃和係統運行情況,及時編報年度電纜補充計劃,並負責落實。
3、機電動力部設專職設備管理員,負責對16平方及以上電纜進行建帳、發放和運行管理。
4、各使用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使用的所有電纜進行建帳、運行及維護保養。
5、庫管員負責庫存所有電纜的建帳、保管及收發工作。每月組織對總、分台帳核對。
二、購置計劃的編製和審批:
生產用電纜的購置計劃由機電動力部設備管理員編製,部門領導審核;工程用電纜的購置計劃由施工單位編製。均經機電副礦長、礦長審批後,報物資供應部組織采購訂貨。
三、訂貨采購:
電纜訂貨統一由物資供應部組織,機電動力部負責簽定技術協議,特別是型號規格和交貨長度必須無誤。
四、入庫電纜驗收:
1、電纜入庫,必須依據國家標準、訂貨合同以及到貨單由保管員和管理員共同驗收。規格、型號、數量與合同發票不符的到貨質量低劣的產品,嚴禁驗收入庫。事後發現的質量數量問題,必須及時向礦領導彙報,並及時采取拒付款措施。
2、隨電纜附帶的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單,庫管員必須妥善保管,以備審查。
3、保管員必須認真做好到貨登記、上帳,及時填掛貨簽,並嚴格履行入庫驗收手續。
五、庫存電纜管理:
1、電纜庫管員必須對入庫電纜建帳管理。新電纜入庫後,要按電纜規格型號分類入帳。做到電纜與台帳相對應。並注明完好狀態。
2、庫管員負責對庫房電纜上盤、擺放、分類、按票發放及保管。對電纜狀態進行標識。
3、安裝工程專用電纜應與生產用電纜分開直放置,短截電纜應單根盤卷捆紮,標明型號、規格、長度分類存放。
4、庫存電纜嚴防日曬、雨淋,嚴格防火、防盜。
5、庫管員負責每月向機電動力部上報庫存電纜台帳一份。
六、建帳項目:
電纜管理共建以下四種帳目:
1、新電纜驗收入庫台帳:管理員、保管員各建一本,驗收後互相簽章。按流水方式記帳,記明電纜名稱、規格、型號、入庫時間、每根長度和總和、單價、總價、廠家、聯係方式,並注明用途、計劃編號和合同編號。每月報主管審查。
2、電纜發放台帳:屬分類收發台帳,分新舊電纜兩種,記明發放日期、電纜名稱、型號規格、單價、每根長度、領用單位、使用地點,由保管員建帳。
3、電纜回收台帳:回收入庫流水帳,記明回收日期、電纜名稱、規格型號、長度、使用單位、使用地點、電纜損傷情況,由保管員建帳。
4、電纜保管台帳:一式兩本,管理員和區隊材料員各一本,記明領用時間、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發放時間,由管理員填寫,領用人簽章,回收後加蓋“回收”章表示注銷。
七、電纜領用發放:
1、每月25日前,根據下月生產計劃由各使用單位編製電纜使用計劃報機電動力部,由機電動力部設備管理員負責落實計劃內電纜的準備。
2、電纜的領用要履行審批手續,各使用單位在領料單上必須填寫清楚電纜的規格型號、安裝地點、使用期限、所需數量,在領用單上先有本單位機電隊長的簽字,再由礦機電動力部簽批後,方可領用。
3、確因生產急需要領用電纜,領用單位可與礦機電動力部負責人口頭聯係領用,在領用後兩天內補辦電纜領用簽批手續,否則,每次處罰領用該設備單位的機電隊長100元。
4、新電纜未經辦理入庫手續,任何人不得發放;確因生產急需,必須經過主管領導批準。
5、電纜領用用三聯單,設備管理員、庫管員、使用單位各一聯且必須合理保存,以防設備台帳有誤時備查。
6、庫管員要嚴格執行憑票發放程序。區隊夜班使用電纜,必須在白班辦理出庫手續。
7、對於沒有票據和領導批條,擅自發放或取電纜的單位,按電纜原值的20%處以罰款。
8、新電纜出庫使用時,必須由庫管員負責組織給電纜打號上賬。
八、電纜回收:
1、使用單位必須及時回收閑置電纜。否則要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2、計劃性的回收工作,由機電動力部下發回收通知單,一式三份,回收單位一份,機電庫一份,機電動力部保留一份,並注明回收數量。任務完成或月底進行核查。
3、電纜的回收,由原使用單位負責回收到庫管員指定的地點,回收率必須達到100%。電纜回收交到庫房的同時,必須搖測回收電纜的絕緣阻值,電纜庫管員要進行登記,並出據回收入庫單,一式三份,庫管員保留一份,回收單位一份,上報機電動力部一份。
4、回收入庫的電纜,須經保管員檢驗,記明電纜損傷情況以便修補,按保管員指定的地點盤卷或堆放。
5、回收的當天,電纜的兩頭,由原使用單位負責用絕緣膠帶包好電纜芯線,外麵再用塑料布或尼龍袋包好,達到防水防損壞的目的。所帶接線盒一律要拆除。凡使用單位未做到的,由電纜維修人員負責做好,同時處罰使用單位每處100元。
6、庫管員負責分類,盤放整齊,並掛牌管理,掛牌內容包括:電纜型號、長度、回收時間、回收單位、電纜狀況。
7、庫管員每旬應將所回收的電纜規格型號、數量報機電動力部。機電動力部根據情況安排耐壓測定及檢修工作。
8、移交到庫房的高壓接線盒也要一並登記,按照設備對待,執行設備管理製度,並要放在封閉庫中妥善保管。
9、入庫電纜,由管庫上帳管理,期間出現損壞、丟失由庫管員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九、電纜的使用管理:
1、各單位領用的電纜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各單位機電隊長是全隊機電管理的主要責任者,全麵負責電纜的日常維護保養的落實,負責機電管理責任製的有效實施。
3、各隊使用電纜應按標準懸掛,分片包幹維護管理,嚴防砸、壓、刮、崩和超壓過載使用,敷設電纜時嚴防扭勁背扣。
4、電纜的接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接地合格,電纜標誌要清晰。
5、因責任事故造成電纜損壞,原則上修理費用由事故單位或責任人支付。
6、設備管理員要經常下井檢查電纜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使用單位處理。
7、電纜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追查責任,並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8、各區隊要建立健全電纜台帳,且和供電係統圖要相對應;主要供電電纜要有各自的履曆記錄,詳細登記使用情況;及時根據本單位實際在用情況繪製供電係統圖,並將以上內容全部錄入在本單位的微機中,以便查閱和管理。
9、各單位的電纜台帳由機電隊長每月與礦機電動力部總台帳核對一次,對於盤虧電纜經進一步核查,仍沒有結果的,使用單位要按該電纜原值照價賠償,並追究該隊機電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10、損壞的電纜發生的檢修和修理費用由原電纜使用單位承擔。
十、電纜的維護、檢查、修補:
1、回收入庫的舊電纜,由電纜修補人員檢查、實驗,確認完好的電纜,直接分類盤卷,轉入舊電纜收發台帳備用。損壞的舊電纜,須經修補,水浸打壓試驗合格後,再轉入舊電纜收發台帳備用。
2、機電動力部根據電纜試驗情況及時編報檢修計劃,盡快對所有不完好的電纜進行檢修或外委維修。電纜修理必須達到標準規定的絕緣值要求,方可上賬備用發放。
十一、電纜的賠償和罰款:
1、擅自截斷電纜的,對責任者按每個截口200元罰款,責任落實不清的對單位加倍罰款。
2、丟失電纜的,按原值的50%由領用單位賠償,並要追查落實責任者。賠償額可按個人、集體各半的比例分擔。
3、不按通知期限回收的,對使用單位處以每100米100元的罰款,並限期回收,再超期不回收的依次加倍罰款。
4、對於使用維修保管不當,造成電纜損壞或報廢的,按直接損失的50%賠償。可按單位和個人各半的比例分擔。
5、綜采、綜掘、連采設備用的電纜,由於碾壓、炮崩造成的損傷,對責任者按每個破口200元罰款,責任落實不清的由單位加倍承擔。
十二、電纜管理獎勵和懲罰:
1、每月由機電動力部負責對電纜管理進行考核。
2、對於電纜台帳不符,管理混亂的單位,除月度質量標準化考核扣分外,要對使用單位隊長、機電隊長處以500-1000元罰款。
3、庫房管理出現問題的,由機電動力部向物資部供應負責人下發書麵通知,進行協調並限期整。
4、其它問題執行機電管理獎罰的有關規定
十一、電氣試驗製度
1、各單位的電氣試驗必須嚴格按照《煤礦電氣試驗規程》的規定,根據不同的試驗內容,製定明確的試驗規劃,劃分準確的試驗範圍,製定詳細的試驗計劃。
2、所有應做試驗的項目,即高壓線路、電纜、開關、電器整定、絕緣油、絕緣器具的耐壓、避雷器打壓、接地電阻測試、檢修後的電機、電器、電纜、低壓開關過流刻度的校驗、無壓釋放、電表的校驗,根據不同的精度要求,確定試驗單位,編製試驗周期,按時進行試驗。
3、各項電氣試驗均要做好詳細的試驗記錄,對試驗合格的電氣,應出具試驗合格證,並加鉛封。試驗記錄與試驗合格證應由礦機電動力部存檔。
4、經試驗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其表計及絕緣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5、井下電氣試驗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保安措施。
6、對於較複雜的電氣試驗要編製試驗規程,並繪製電氣試驗原理圖。
7、對於檢漏繼電器、煤電鑽綜合保護、照明綜合保護等的試驗,實行安裝時的綜合試驗與日試驗製,即每天由值班人員進行一次性能試驗。檢漏繼電器每月進行一次遠方試驗,所有試驗均應做好記錄。
十二、設備檢查試驗製度
1、設備檢查
(1)設備安裝、使用單位在領用設備時,應對設備的各種性能、狀況做詳細的檢查,並做好各項記錄。
(2)設備安裝竣工後,應按設備的安全技術要求,做全麵的竣工驗收,並編製竣工驗收報告。
(3)專用設備應嚴格按照下列要求檢查。
A、 設備操作和維護人員,每班至少對所管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B、 設備管理員每旬至少對所管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做好檢查記錄,月底將本單位設備存在問題彙總報機電動力部。
C、 設備管理組,每半月至少對全礦使用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彙總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D、 礦每月要由機電動力部組織對全礦在用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彙總檢查結果,編報有關報表。
1、 設備試驗:
(1)所有設備安裝竣工驗收後,都要進行一定時間的試運轉,方準正式交付使用。對於較大型的設備或較複雜的係統,要編製相應的試運轉規程,各種設備試運轉均應在相應的安全措施。
(2)使用中的設備(大型),每班運行前,都要進行不少於10分鍾的試運轉。
(3)大型固定設備的各種技術測定試驗,均嚴格按《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規程》的要求,按時進行,並做好測資料的整理存檔。
(4)設備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均按相應的有關規定按時進行試驗,並將試驗資料整理存檔。
(5)電氣設備的試驗按《電氣試驗製度》執行。
十三、材料、配件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對材料、配件的管理,根據本礦的實際情況,對材料、配件的計劃審報,領用與發放程序及管理辦法做出如下規定。
一、計劃管理
(一)使用單位每月1日之前向機電動力部提報下月的材料、配件使用計劃,每月20日之前補報一次下月的材料、配件使用計劃,其餘時間除特殊情況以外不得申報材料、配件使用計劃;提報的材料(或配件)計劃必須注名名稱、規格型號(進口件要著名件號)、主機型號、數量、主機廠家;申報的材料(或配件)計劃必須有填報人與使用單位負責人的簽名。
(二)材料、配件使用計劃編報時必須認真、細致、全麵、科學。對於保質期較短的橡膠製品、化工品等富餘量不得超過10%。
(三)違反規定的處罰
1,不在規定的時間內編報計劃的每推遲一天罰提報單位200元。
2,申報的材料(或配件)計劃沒有著名規格(進口件要著名件號)、主機型號、主機廠家其中的一項或多項,每一項罰提報人20元。
3,申報的材料(或配件)計劃把規格(或件號)、主機型號、主機廠家其中的一項或多項填錯的,每錯一項罰填報人50元。
4,材料、配件使用計劃編報時不認真、不科學,導致保質期較短的橡膠製品、化工品等積壓的,每批量罰填報單位1000元。
二、使用管理
(一)嚴格按計劃使用數量領用,不得超計劃領用。
(二)領用程序:在EAM係統上未投入運行之前,所有材料、配件領用首先應填寫相應的票據→隊長及領料員簽字→機電動力部簽批→從物資供應部領用。在非正常工作日時,領料員可先通過電話請示機電動力部,待同意領用後可打借條後領用,領料員必須在2天之內補辦正規手續。每隊每月最多不能超過3次。EAM係統投用後,所有材料、配件的領用必須按照EAM的流程進行。
(三)物資供應部沒有庫存的材料、配件領用程序:使用單位查出件號(國產件要查出名稱與規格)→向機電動力部彙報→機電動力部組織→反饋信息後領用。
(四)在索賠範圍內損壞的件,使用單位必須在當天給機電動力部提報索賠報告。
(五)違反規定的處罰
1、領料員領料時不按領料程序私自領料的,每件罰領料員50-500元。
2、保管私自給發料的,每件罰物資供應部100-500元。
3、借條在2天之內未補辦正規手續的,每件罰領料人200元。
4、沒有報計劃而需要急用的,沒有庫存每次罰使用單位200元。
5、在索賠範圍內損壞的件,使用單位在當天沒給機電動力部填報索賠報告,每推遲一天罰使用單位200元。
十四、山西某礦停送電操作規程及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規範礦井停、送電管理,避免因停、送電操作程序不當,而造成人身或設備損傷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一 、總 則
(一)全礦 10KV變電所及配電點的日常維護巡視檢查和標準化管理工作由機運隊負責。
(二)井下變電所內有關膠帶機配電、中央水泵房控製設備也由機運隊負責維護,使用單位協助。
(三)井上、下變電所自動化控製的高壓停送電工作,由生產指揮中心信息組(信息組未成立前由機運隊)負責完成。順槽或大巷高壓配電點的停送電工作由機運隊負責。設備維護歸機運隊負責。
(四)其它高、低壓變配電點由各使用單位負責維護管理,停送電權歸管轄單位。
(五)停送電應執行下列規定:
1、非專職和值班電氣人員,嚴禁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停送電人員必須熟習所操作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3、 停送電工作必須由專人負責,必須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嚴禁約時停、送電。
4、停電後應拉開隔離開關並閉鎖,有條件要上鎖,同時懸掛“線路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亦或設專人看管。隻有執行此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掉此牌送電。
5、高壓停送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
6、停送電工作票由機電動力部電氣負責人或主管礦領導負責簽發,具體操作由信息組巡檢員或機運隊有電工操作證並熟悉變電所或配電點設備和供電係統的停送電操作人員負責,當班調度員負責監護(通過電話和遠程操作監護)。
7、工作票一式三份,停送電操作人員和工作負責人各執一份。值班調度員認真填寫好三份工作票,一份保留在工作負責人單位,一份保留在相應的變電所,一份保留在生產指揮中心。
二、 停送電工作票的辦理
(一)在10KV電氣設備或線路上從事下列工作之一者,必須辦理停電工作票。
1、 檢修或更換電氣設備
2、 增減線路負荷
3、 改造供電線路
4、 搬遷電氣設備或運行中的電纜
5、 其它需停電才能進行的工作
(二)停電影響井下主要生產單位或重要負荷的工作票,必須在工作前一天辦理,經電氣負責人和調度審批後生效。
(三)需要上級管轄的變電所停電的工作票應提前2—3天辦理。(由礦機電動力部負責辦理)
(四)增減負荷或改造線路,不論停電是否影響其它單位,一律應到機電動力部辦理停電工作票審批手續。
三、變電所停送電操作程序
(一)正常(計劃)檢修時的停送電操作:
A:停電操作:
1.工作負責人將生產指揮中心填好的工作票送交信息組巡檢員或變電所操作員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2.工作負責人在需停電前約30分鍾,通知調度員,並與信息組巡檢員或所內操作員共同到達變電所,準備停電。
3.停送電操作人員(巡檢員)與工作負責人到達變電所,認真填寫完倒閘操作票後,與調度員聯係,並做好停電準備工作。
4.工作負責人確認可以停電並在工作票上簽字後,由巡檢員聯係調度員,調度員根據工作票,確認需停電高壓櫃的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無誤後,給巡檢員下達停電調度命令,由巡檢員將該高壓櫃的控製選擇旋鈕打到近控位置,並分斷相應的斷路器。
5.信息組巡檢員確認相應的斷路器分斷後,並將該斷路器手車退到檢修位置。
6.信息組巡檢員在該高壓櫃下觸頭驗電、放電、掛接地線(進線櫃除外,但必須進行驗電),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
7、工作負責人認真填寫工作票上的停電時間、工作負責人及工作許可人姓名等工作票內容,工作負責人與工作許可人必須本人簽名,認真填寫《調度操作命令記錄》,然後向調度員彙報停電操作結束。
8.調度員下令工作負責人可以開始工作,工作人員必須在現場驗、放電並在線路來電方向前一級接線盒上掛一個三相短路接地線,方可進行工作。
B: 送電操作:
1、工作負責人在結束工作前約30分鍾,通知調度員,要求信息組巡檢員到達變電所。工作負責人在結束工作後,目睹作業人員拆除前方所掛的三相短路接地線,並檢查無誤後,也必須到達變電所,準備送電。
2、信息組巡檢員到達變電所,認真填寫完倒閘操作票後,與調度員聯係,並做好送電準備工作。
3、工作負責人確認可以送電並在工作票上簽字後,由巡檢員聯係調度員,並申請恢複送電。調度員與信息組巡檢員聯係,並根據工作票,確認需送電高壓櫃的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無誤後,由信息組巡檢員拆掉所掛的三相短路接地線,將需送電的高壓櫃斷路器手車推到工作位置,且拆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
4、現場的信息組巡檢員再次向調度員複述工作票需要送電的高壓櫃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經雙方確認無誤後,調度員給巡檢員下達送電調度命令,由巡檢員近控進行高壓櫃合閘操作。
5、信息組巡檢員在變電所確認相應的高壓櫃合閘正常後,並將該高壓櫃的控製選擇旋鈕打到遠控位置,認真填寫工作票上的送電時間、工作負責人、巡檢員姓名等工作票內容,認真填寫《調度操作命令記錄》,然後向調度員彙報,送電操作結束。
(二)緊急故障情況下的停送電操作:
A、變電所停電操作:
1、設備故障導致變電所高壓櫃跳閘,調度員應通知信息組巡檢員到變電所將故障跳閘的高壓櫃手車退出到檢修位置。
2、信息組巡檢員到達變電所後,電話與調度員聯係,雙方確認故障分閘高壓櫃的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無誤後,由信息組巡檢員將該高壓櫃的控製選擇旋鈕打到近控位置,並將該斷路器手車退到檢修位置。
3、信息組巡檢員在該高壓櫃下觸頭驗電、放電、掛接地線(進線櫃除外,但必須進行驗電),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認真填寫《調度操作命令記錄》,然後向調度員彙報停電操作結束。
4、調度員下令工作負責人可以開始工作,工作人員必須在現場驗、放電並在線路來電方向上掛一個三相短路接地線,方可進行工作。
B、恢複送電操作:
1、工作負責人在結束工作前約30分鍾,通知調度員,讓信息組巡檢員去變電所,準備送電。
2、信息組巡檢員到達變電所後,與調度員聯係,並做好送電準備工作。
3、信息組巡檢員必須先填寫《調度操作命令記錄》。內容包括:調度下令人;現場操作人;工作負責人申請記錄(何時要求停、送哪一路高壓);高壓櫃編號及所配帶負荷名稱等。
4、作業人員結束工作後,拆除前方所掛的三相短路接地線,檢查無誤後,向調度員申請恢複送電。調度員與停送電操作人員聯係,確認需送電高壓櫃的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無誤後,由信息組巡檢員拆除所掛的三相短路接地線,將需送電的高壓櫃斷路器手車推到工作位置,並將該高壓櫃的控製選擇旋鈕打到遠控位置,且拆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
5、現場停送電操作人員再次向調度員複述需要送電的高壓櫃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經雙方確認無誤後,調度員通過遠控對相應的斷路器進行合閘。
6、停送電操作人在變電所確認相應的高壓櫃合閘正常後,認真填寫《調度操作命令記錄》,然後向調度員彙報,送電操作結束。
7、上述送電操作過程中,如果遠控操作由於自動化係統故障不能進行時,可由現場停送電操作人員就地完成分合閘操作,但必須通過電話在調度員監護下完成。
8、由於電網失壓,造成礦井停電時,調度員要問明原因,確認各回路均無故障後,命令信息組巡檢員分清主次負荷,分別送電,同時做好記錄。當一次送不出電時,應按照機電事故處理程序彙報有關領導按指令執行。
(三)、上述所有停送電工作,均由調度員通過電話傳達命令。電話傳達方式如下:
1、 停電:
由工作負責人(申請人)向調度員申請,調度員填寫工作票,經領導簽發後,向巡檢員命令停送電操作。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措施後向調度員報告,調度員向工作負責人發出許可工作的命令,工作負責人接到工作許可命令後方可開始工作。電話傳達時,雙方必須認真記錄、清楚明確,並複誦核對無誤方可執行。
2、 送電:
工作終結後,由工作負責人向調度員報告工作終結。報告應簡明扼要,包括下列內容:工作負責人姓名、某線路之某處工作已經完畢、設備改動情況、工作地點所掛的接地線已經全部拆除、線路上已無本班組工作人員、可以送電。調度員在接到所有工作負責人的完工報告後,並確知工作已經完畢,所有人員已從線路上撤離,接地線已拆除,並與記錄簿核對無誤後方可下令變電所拆除安全措施,向線路恢複送電。同樣,電話傳達時,雙方必須認真記錄、清楚明確,並複誦核對無誤方可執行。
四、 臨時高壓配電點的停送電操作程序
(一)正常(計劃)檢修時的停送電操作:
A、停電操作:
1. 工作負責人(申請人)將簽發好的工作票送達配電點管轄單位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2. 工作負責人在需停電前約30分鍾,通知配電點管轄單位,要求停送電操作員到達地點,準備停電。
3.停送電操作人員到達地點後,與工作負責人聯係,並做好停電準備工作。
4.工作負責人確認可以停電後,通知停送電操作員。停送電操作員根據工作票,確認需停電高壓櫃的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無誤後,按要求停電。
5.停送電操作員確認相應的斷路器分斷後,將該高壓櫃的隔離開關或斷路器手車退出,有條件的要上鎖。
6.停送電操作員在該高壓櫃負荷側驗電、放電,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認真填寫工作票上的停電時間、工作負責人、停送電操作員的姓名,然後向工作負責人許可可以開始工作。
7. 接到許可後,工作負責人可以下令開始工作。工作人員必須在現場驗、放電並在線路來電方向前一級接線盒上掛一個三相短路接地線,方可進行工作。
B、送電操作:
1、工作負責人在結束工作前約30分鍾,通知配電點管轄單位,要求停送電操作員到達地點,準備送電。
2、停送電操作員到達停送電地點後,與工作負責人取得聯係,並做好送電準備工作。
3、工作人員結束工作後,拆除前方所掛的三相短路接地線。工作負責人檢查無誤後,向停送電操作員申請恢複送電。停送電操作員根據工作票,確認需送電高壓櫃的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無誤後,將需送電的高壓櫃隔離開關打到合閘位置或將斷路器手車推到工作位置,拆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
4、停送電操作員再次檢查、複述工作票需要送電的高壓櫃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確認無誤後送電。
5、停送電操作員確認相應的高壓櫃合閘正常後,認真填寫工作票上的送電時間、工作負責人、停送電操作員的姓名,送電操作結束。
(二)緊急故障情況下的停送電操作:
A、停電操作:
1、設備或線路故障導致配電點高壓櫃跳閘,停送電操作員到達現場後查看故障原因,將故障跳閘的高壓櫃隔離開關拉開或將手車退出,有條件的要上鎖。
2、停送電操作員在該高壓櫃負荷側驗電、放電,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誌牌。然後通知故障單位工作負責人和生產指揮中心,停電操作結束,可以檢查相應設備或纜線。
3、工作負責人接到許可命令後方可開始工作。工作人員必須在現場驗、放電並在線路來電方向上掛一個三相短路接地線,方可進行工作。
B、恢複送電操作:
1、工作負責人在結束工作前約30分鍾,通知配電點管轄單位,要求停送電操作員到達地點,準備送電。
2、作業人員結束工作後,拆除前方所掛的三相短路接地線。工作負責人檢查無誤後,向停送電操作員申請恢複送電。
3、停送電操作員接到申請後再次檢查需要送電的高壓櫃電力編號和所帶負荷名稱,確認無誤後送電。
4、上述送電操作過程中,可通過電話監護完成。
(三)上述所有停送電工作,均由電話或現場傳達命令。電話或現場傳達方式如下:
1、停電:
由工作負責人向停送電操作人員申請,停送電操作人員做好安全措施後向工作負責人發出許可工作命令,工作負責人接到工作許可命令後方可開始工作。電話傳達時,雙方必須認真記錄、清楚明確,並複誦核對無誤方可執行。
2、 送電:
工作終結後,由工作負責人向停送電操作人員報告,工作終結報告應簡明扼要,包括下列內容:工作負責人姓名、某線路之某處工作已經完畢、設備改動情況、工作地點所掛的接地線已經全部拆除、線路上已無本班組工作人員、可以送電。停送電操作員在接到所有工作負責人的完工報告後,並確知工作已經完畢,所有人員已從線路上撤離,接地線已拆除,並與記錄簿核對無誤後方可拆除安全措施,向線路恢複送電。同樣,電話傳達時,雙方必須認真記錄、清楚明確,並複誦核對無誤方可執行。
五、 檢修現場的保安措施及要求
1、 停送電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電業安規》的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以及 《煤礦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執行。
2、在線路移變或開關設備停電檢修現場,工作負責人必須確保工作現場的保安措施落實到位。現場必須進行驗放電和在線路來電方向上掛一個三相短路接地線。以免因誤送電發生意外。
3、複雜的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
4、所有命令及複述均要進行電話錄音(包括工作負責人和調度員,調度員和停送電操作人員通話錄音)
5、停電拉閘操作,必須先拉負荷側開關,後拉電源側開關,送電合閘操作必須先合電源側開關,再合負荷側開關。
6、井下二次線路工作時,可在工作地點申請調度員通知信息組直接停電,但二次線路工作前一級必須有明顯的斷開點(如移變隔離開關)方可工作。
7、嚴禁開關櫃在分閘情況下,未采取安全措施進行檢修和施工。嚴禁在電網失壓時無任何申請進行檢修和施工。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變電所值班員或巡檢員有權先操作後彙報:
(1)發現有直接危害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
(2)發現設備異常和發生事故;
(3)規程規定的其它操作。
9、各綜連采隊在拉移變、移動搬遷供電設備時,必須辦理工作票。信息中心值班員必須到變電所,將配電櫃小車拉至“退出位置”,彙報生產指揮中心“小車已退出,可以工作”。生產指揮中心填寫好記錄,方可下開始工作令。
十五、山西某礦電氣設備操作的相關製度
一、工作票製度
工作票是準許在電氣設備或線路上工作的書麵命令,也是執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書麵依據。所以,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時,應認真按照工作票或口頭、電話命令執行。
(一)、工作票製度的主要規定有:
1、 據工作性質和工作範圍的不同分為第一種工作票和第二種工作票。
2、 工作票主要內容應包括: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停電範圍、停電時間、許可開始工作時間、工作終結時間及安全措施等。
3、 工作範圍應在工作票中用單線係統圖加以注明,用不同顏色標明停電及帶電部分。
4、 工作票簽發人應由電氣負責人,或生產領導人以及指派有實踐經驗的負責技術的人員擔任。
5、 工作票應預先編號,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三份。
6、 緊急事故處理可不填工作票,但應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做好安全措施,並應有人監護。
7、工作負責人可填寫工作票,但不能簽發工作票,應由電氣負責人簽發。
(二)、需填寫工作票的方式:
(1)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填用第二種工作票: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2、控製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的工作;
3、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4、給運行中的變配電設備接線或檢修等的工作;
(3)口頭或電話命令:除第一、二種工作票規定的工作範圍之外的其它工作,可用口頭或電話命令。下達口頭或電話命令時,必須清楚正確,值班員應將發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並向發令人複誦核對一遍。必要時應進行錄音。
(三)、 辦理工作票的要求:
1、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三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塗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三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收執,一份由巡檢員收執,按值日移交。巡檢員將工作票號碼、工作任務、許可工作時間及完工時間記入操作記錄簿中。另一份由調度員收執,按值日移交。
2、一個工作負責人隻能發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如施工設備屬於同一電壓、位於同一地點、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則允許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一張工作票。
3、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上依次進行不停電的同一類型的工作,可以發給一張第二種工作票。
4、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則所有不同地點的工作,可以發給一張工作票,但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幾個班同時進行工 作時,工作票可發給一個總的負責人,在工作班成員欄內隻填明各班的負責人,不必填寫全部工作人員名單。
5、若至預定時間,一部分工作未完成,仍須繼續工作而不妨礙送電者,在送電前,應按照送電後現場設備帶電情況,辦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後,方可繼續工作。
6、 線路、用戶檢修班或基建施工單位在變電所進行工作時,必須由機電負責人簽發工作票並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7、 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值班員。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始以前直接交給值班員。第二種工作票應在進行工作的當天預先交給值班員。
8、若變電所距離工區較遠或因故更換新工作票不能在工作前一日將工作票送到,工作票簽發人可根據自己填好的工作票用電話全文傳達給變電所值班員,傳達必須清楚,值班員應根據傳達做好記錄,並複誦核對。若電話聯係有困難,也可在進行工作的當天預先將工作票交給值班員。
9、 第一、二種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第一種工作票至預定時間,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手續應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負責人申請辦理,主要設備檢修延期要通過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
10、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若擴大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並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項目。若須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者,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並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11、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工作許可人不得簽發工作票。
12、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礦有關熟悉設備情況、熟悉本規程的機電領導人、技術人員或經礦主管機電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工作票簽發人員名單應書麵公布。工作負責人和允許辦理工作票的值班員(工作許可人)應由各區隊主管領導書麵批準。
(四)、 工作票中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
(1)、工作票簽發人:
(機電主管、技術人員或經礦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 )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4、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程;
3、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4、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5、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3)、工作許可人:(值班員)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4)、工作班成員:
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並監督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五)、其它:
1、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做完。
2、建築工、油漆工等非電氣人員進行工作時,工作票發給監護人。
3、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內,在開始工作前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第四章的規定做好安全措施,並應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4、不在上述規定的事項,遵守電業安規或相關安全規定。
5、本製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工作許可製度
認真執行工作許可製度,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感。履行工作許可手續,應在完成各項安全措施之後進行。工作許可人(值班員)應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並應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然後,進行下列工作:
1、會同工作負責人檢查停電範圍內所做的安全措施,指明鄰近帶電部位。對工作地點應觸試停電設備,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
2、對工作負責人說明注意事項,並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字。工作負責人及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項目。
3、線路停電檢修,值班員必須將線路可能受電的各方麵的電源斷開,並做好安全措施後,方可許可開始工作。
三、操作票製度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執行操作票製度。該製度是保證人身安全和操作正確的重要保證。
電氣負責人將停電任務確定後,即簽發工作票(通常簽發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給工作負責人,另一份交給工作許可人(值班員)。
工作許可人(值班員)應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並應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即進行停電、驗電、懸掛臨時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及裝設臨時遮欄以及下達工作許可通知、工作終結的恢複供電工作等。
1、操作票的內容:
操作票的內容包括:填寫操作票的日期、操作票編號、發令人、受令人、下令時間、操作開始時間、操作結束時間、操作任務。
2、執行操作票的具體要求:
變、配電所的倒閘操作均應填寫操作票。
1)、填寫操作票必須以命令或許可作為依據。命令的形式有書麵命令和口頭命令兩種。書麵命令即工作票;口頭命令由電氣負責人親自向值班員當麵下達,也可以電話通訊方式下達。受令人必須將接受的口頭命令複誦,確認無誤後,將受令時間填入值班啟示簿內。操作票由值班員填寫。
2)操作票應按操作順序填寫,不應塗改操作票,禁止合作鉛筆填寫。
3)操作票應進行編號,已操作過的應注明“已執行”,保存期限不宜少於三個月。
4)操作票項目中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 按照技術要求中的操作順序填寫清楚,如:拉開××、合上××。
② 應檢查臨時接地線是否拆除。如:拆除×××處的接地線。
③ 若停電則應檢查需要懸掛臨時接地線的設備或線路確已無電。
④ 某一回路送電前,先檢查所有高壓斷路器(或自動開關)確在斷開位 置。如:檢查×××確已斷開。
⑤ 拉開的高壓斷路器、高壓隔離開關、自動開關、刀開關,應檢查實際的斷開位置。如:檢查×××確在斷開位置
⑥ 合上的高壓斷路器、高壓隔離開關、自動開關、刀開關,應檢查實際的合閘位置。如:檢查×××確在合閘位置。
⑦ 解除或恢複繼電保護裝置及改變整定值時,應將內容填入操作票。
5)不需要操作票的操作項目:
是指在發生嚴重威脅設備或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不需填操作票,應立即斷開有關電源,但事後必須向上級報告,同時將情況詳細記入值班記錄簿。
6)操作中發生疑問時,必須立即向調度員或電氣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
四、工作監護製度
工作監護製度是保證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確的主要措施。監護人的職責是保證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的安全,其監護的內容如下:
1、部分停電時,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範圍,使其與帶電設備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2、帶電作業時,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範圍,使其與接地部分保持安全距離。
3、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工具使用是否正確,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確等。
4、工作中,監護人因故離開工作現場時,須另定人員監護並告知工作人員,使監護工作不致間斷。
5、監護人發現工作人員中有不正確的動作或違反規程的作法時,應及時提出糾正,必要時可令其停止工作,並立即向上級報告。
6、所有工作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不準單獨留在室內或室外變、配電所高壓設備區內,以免發生意外觸電或電弧灼傷。
7、監護人在執行監護時,不應兼做其它工作。但在下列情況下監護人可參加班組的工作。
1) 全部停電時;
2) 在變、配電所內部分停電時,隻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員集中在一個地點、工作人員連同監護人不超過三人時;
3) 所有室內、外帶電部分,均有可靠的安全遮欄足以防止觸電的可能, 不致誤碰導電部分的情況下。
五、工作間斷、轉移、終結及送電製度
1、 工作間斷或遇雷雨等威脅工作人員安全時,應使全部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變動。間斷後繼續工作,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
2、 每日收工,應清掃工作地點,開放已封閉的道路,並將工作票交給值班員;次日複工前,必須重履行工作許可手續,方可開始工作。
3、 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到下一個工作地點時,應給工作人員交代停電範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4、 工作終結,工作負責人應會同值班員對設備進行檢查,特別要核對斷路器、隔離開關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工作票規定的位置。核對無誤後,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字,宣布工作終結。
5、送電前應按以下順序進行檢查:
1)檢查設備、線路上及工作現場的工具和材料,不應有遺漏。
2)拆除臨時遮欄、標示牌,恢複永久遮欄、標示牌等,同時清點全體工作人員的人數,無誤。
3)拆除臨時接地線,所拆的接地線組數應與掛接的接地線組數相同(接地隔離開關的分、合位置與工作票的規定相符)。
6、送電後,工作負責人應檢查用電設備運行情況,並及時向調度員和主管領導彙報,正常後方可離開現場。
十六、電力調度管理流程
為進一步規範停送電管理程序,明確各自的職責範圍,確保安全用電,避免重大機電事故的發生,特製定本製度。
第一條 停電:嚴格執行停送電操作工作票製度,由申請單位辦理工作票,按照工作票審批流程審批後,由礦當班調度員負責按照工作票內容請示相關礦領導批準,並根據工作票中的停電範圍和時間,及時通知各用電單位,提前做好各項安全停電的準備工作;按時給變電站運行值班員下達停電操作命令。
第二條 停電時,未辦理工作票的單位,不準在電氣設備或高壓線路上工作,嚴禁搭車檢修,違者重罰。需要檢修的電氣設備或高壓線路,由所在單位按照工作票製度辦理,並提前申報機電動力部,由機電動力部統一協調。
第三條 送電:施工單位工作結束後,工作票返回變電站,由變電站運行值班員彙報當班礦調度員,經調度員核實相關施工單位負責人或監護人,確認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現場人員已撒離,方可給變電站運行值班員下達送電操作命令。變電站運行值班員的停、送電操作指令隻執行當班礦調度員指令。
第四條 礦機電礦長、機電總工(電氣主管)直接對礦當班調度員發布調度指令,並對指令的正確性負責。當班調度員對工作票的內容和指令傳達的及時性與準確性負責。變電站運行值班員對停送電操作指令執行操作的正確性負責。
第五條 各級領導人發布的電力調度命令,一般應通過相關業務主管轉達給值班調度員。如涉及到值班調度員的權限時,必須經值班調度員執行(現場事故處理規程中有規定者除外)。
第六條 進行電力調度業務聯係時,必須使用規範的調度術語,互報單位、姓名。嚴格執行下令、複誦、錄音、記錄和彙報製度,受令單位在接受調度指令時,受令人應主動複誦調度指令並與發令人核對無誤。指令執行完畢後受令人應立即向發令人彙報執行情況。
第七條 110KV變電所值班人員在接到上級調度機構值班調度人員發布的調度指令時,第一時間報告礦生產指揮中心值班員。由礦生產指揮中心值班員做好記錄並及時報告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業務主管;並按照值班礦領導指示安排好相關工作。
各級運行值班人員在執行礦調度指令過程中,認為調度指令不正確的,應當立即向發布該調度指令的值班人員報告,由發令的值班調度員決定該調度指令的執行或者撤銷。如果發令的值班調度員重複該指令時,接令值班人員原則上必須執行。但是執行該指令確將危及人身、設備或者係統安全時,值班人員應當拒絕執行;同時將拒絕執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內容的建議,報告給發令的值班調度員和礦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給予答複。
第八條 已批準的月度檢修計劃,機電動力部應提前7天通知相關用戶和變電站,檢修單位仍應於檢修前24小時向動力部辦理申請手續,同時辦理工作票;否則按自動取消停電計劃對待。已列入停電計劃的工作,若申請單位因故不能按時進行,則應在停電前24小時向生產指揮中心和動力部提出。如原計劃配合工作的單位需停電工作,仍應履行停電申請手續。
第九條 各類設備計劃停電的時間,應從該設備斷開或退出備用時開始,到設備投入運行或備用為止(停送電操作時間包括在內)。
第十條 各單位在執行批準的停電檢修時,都必須保證按計劃完成。若不能按期完工,需延長檢修時間的,按規定辦理延期申請,及時通知礦調度。礦調度值班員接到延期申請後,及時彙報礦值班領導和機電動力部負責人,得到同意後方可批準延期工作,延期申請隻允許辦理一次。
第十一條 事故搶修的申請,直接向礦調度值班員提出,礦調度值班員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後予以答複。並及時辦理事故搶修票。
第十二條 對於無人值班變電站的操作,操作指令由值班調度員下達給110變電所檢修班值班員,由檢修班值班員實施操作。檢修班值班員應按時到達現場正確執行操作,操作完畢再彙報礦調度值班員。
第十三條 對於有人值班變電站的操作,操作指令由值班調度員直接下達給變電站值班員,由變電站值班員實施操作。
第十四條 礦調的調度令分三種:
(一)口頭令:即由值班調度員口頭下達的單一指令,此類指令不寫操作票,也不編令號,隻需發受令雙方錄音並各自記入運行日誌。使用口頭令主要包括:
1、單一開關或刀閘的拉合(含接地刀閘)。
2、單一保護或自動裝置的投退及改定值。
3、拉路限電。
4、同意和批答申請要求。
5、下達日調度計劃、安排和要求。
6、事故處理。
(二)綜合操作令:下達操作任務、時間和要求,其具體內容和操作步驟及安全措施等,均由受令單位按規程規定自行填寫和執行。調度綜合令要編令號,此令隻用於一個單位內部的操作,不發生相關單位的製約和配合。具體內容包括:變電站輸配電開關的停、送電操作,單電源變電站的停送電操作,變電站單一回路的停送電操作。
(三)逐項操作令:即由調度員向值班人員發布的原則操作指令。其主要內容和步驟都由值班調度員按照規程規定填寫倒閘操作指令票。並經審核、模擬後下達各操作單位,雙方均需錄音,經複誦無誤後,由操作單位值班人員按調度要求和規程規定執行。具體令要寫明操作任務、令號、各操作單位的主要操作內容和步驟。
第十五條 在事故情況下,為了迅速處理事故,值班調度員下達的緊急指令,隻說明操作目的、任務和注意事項。現場人員接令後,無需填寫操作票,核對無誤後即可進行操作,但雙方都要執行錄音、複誦、回令等手續並要記入運行日誌簿內。
第十六條 綜合令、具體令都必須填寫倒閘操作指令票。並履行擬票、審核、模擬、下達、複誦、執行、回令等手續。並把各段時間和交接令人姓名分別記入操作命令票對應項內。
操作命令票不準塗改,錯寫或漏項,加蓋“作廢”章後重寫。作廢票不得撕掉。有效票在終了項下加蓋“已執行”章。按規定保存一年備查。
第十七條 操作設備單位在執行礦調具體操作令前,值班人員必須向礦調值班調度員報告,經調度許可後方能進行操作。在拉、合開關前必須觀察相關表計的負荷分配情況。若有疑點應立即向發令人報告,得到確認後再進行操作。操作執行完後應立即回複指令。礦調值班員要觀察遙信變化,潮流變化情況。隻有得到操作單位回令時,方可確認該項操作完畢。禁止約時進行倒閘操作。
第十八條 已批準的倒閘操作,使用綜合令和具體令時,礦調應在計劃操作時間前下達操作任務。操作單位詳細填寫現場操作票,作好準備。開始操作時,仍應按值班調度員下達“現在可以進行操作”的命令後執行。嚴禁約時操作,不得無故拖延調度命令的執行,否則要追究責任。
第十九條 現場人員執行礦調值班員發布的操作指令票的過程中,當發現設備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操作,報告礦調值班員,等候處理。
第二十條 變電站(現場)值班人員在執行調度操作指令過程中,聽到調度電話呼叫,應先停止操作,立即接電話,以防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雷雨天氣,禁止進行就地倒閘操作。
附錄一 調度術語、注釋
1、調度指令—礦電力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以下簡稱值班調度員)對其管轄的設備發布有關運行和操作指令,包括口頭令、操作令、單項操作令、逐項操作令、綜合操作令等。
2、口頭令—由值班調度員口頭下達(無須填寫操作票)的調度指令。
3、操作令—值班調度員對所管轄設備進行操作,給下級值班員發布有關操作指令。
4、單項操作令—值班調度員向各值班人員發布單一項操作的指令。
5、逐項操作令—值班調度員向值班人員發布的操作指令是具體的逐項操作步驟和內容,要求值班人員按照指令的操作步驟和內容逐項進行操作。
6、綜合操作令—值班調度員給值班員發布的操作指令,是綜合的操作任務,其具體的逐項操作步驟和內容以及安全措施,均由值班人員自行按規程擬訂。
7、發布指令—值班調度員正式向值班員發布的調度指令。
8、接受指令—值班調度人員正式接受值班調度員發布給他的調度指令。
9、複誦指令—值班人員在接受值班調度員發布給他的調度命令時,依照指令的內容,向值班調度員複誦一遍。
10、回複指令—值班人員在執行完值班調度員發布給他的調度指令後,接令人員向發令值班調度員報告已經執行完調度指令的步驟、內容和時間等。
11、合上開關—使開關由分閘位置轉為合閘位置。
12、斷開開關—使開關由合閘位置轉為分閘位置
13、合上刀閘—使刀閘由斷開位置轉為接通位置
14、斷開刀閘—使刀閘由接通位置轉為斷開位置。
15、開關跳閘—未經操作的開關三相同時由合閘轉為分閘位置。
16、開關跳閘三相重合成功—開關跳閘後又自動合上三相,未再跳閘。
17、開關跳閘三相重合不成功—開關跳閘後又自動合上三相開關再自動跳閘。
18、開關跳閘重合閘未動—開關跳閘後,重合閘雖已投入,但未自動合上。
19、將保護改投跳閘—將保護由停用或信號位置改為跳閘位置。
20、將保護停用—將保護由跳閘或信號位置改為停用位置。
21、聯跳—某開關跳閘時,同時聯鎖跳其它開關。
22、投入×設備×保護(×段)—×設備×保護(×段)投入運行。
23、退出×設備×保護(×段)—×設備×保護(×段)退出運行。
24、×設備×保護(×段)改定值—×設備×保護(×段)整定值,(阻抗、電壓、電流、時間等)從某一定值改為另一定值。
25、線路強送電—線路開關跳閘後未經處理即行送電。
26、線路強送成功—線路開關跳閘後未經處理即行送電開關未再跳閘。
27、線路強送不成功—線路開關跳閘後未經處理即行送電。開關再次跳閘。
28、線路試送電—線路事故跳閘經處理後首次送電。
29、帶電巡查—對有電或停電未采取安全措施的線路進行巡視。
30、事故巡查—設備、線路發生事故後,為查明故障原因的帶電巡查。
31、充電—設備帶標稱電壓但不接帶負荷。
32、送電—對設備充電並帶負荷。
33、停電—斷開開關使設備不帶電。
34、備用—泛指設備處於完好狀態,所有安全措施全部拆除,接地刀閘在斷開位置,隨時可以投入運行。
35、熱備用—特指線路母線等電氣設備的開關斷開,相關接地刀閘斷開,其兩側刀閘仍處於接通位置。
36、冷備用—特指線路、母線等電氣設備的開關斷開,其兩 側刀閘和相關接地刀閘處於斷開位置。
37、停止備用—設備由具備立即運行的條件轉為不具備立即運行的條件。
38、×次衝擊合閘)—合斷開關×次,以額定電壓給設備連續×次充電
39、倒母線—線路、主變等設備從接在某一條母線改為接在另一條母線上。
40、按指標用電—不超過分配的用電指標用電。
41、用戶限電—通知用戶自行限電。
42、拉閘限電—斷開線路開關強行限製用戶限電。
43、保安用電—保證人力與設備安全所需的最低限度的電力。
44、潮流—電網穩定運行時的電壓、電流、功率。
45、計劃檢修—經上級批準由礦電力調度統一安排的檢修。
46、臨時檢修—計劃外臨時批準的檢修。
47、事故檢修—因設備故障進行的檢修。
48、掛接地線—用臨時接地線將設備 短接並與大地接通。
49、拆接地線—拆除設備與大地接通的臨時接地線。
50、合接地刀閘—用接地刀閘將設備與大地接通。
51、拉開接地刀閘—用接地刀閘將設備與大地斷開。
52、“麼、兩、三、四、五、六、拐、八、九、洞” 是 “1、2、3、4、5、6、7、8 、9、0” 報數時的讀音。
十七、交 接 班 製 度
1、交接班人員必須全部到齊,現場交接班。
2、交接班人員要按照規定項目,逐項檢查,將本班的設備運轉情況、故障及處理情況、工具情況、材料消耗庫存情況、領導有關指示等,詳細介紹給接班人,交班人方可離開工作現場。
3、交接班人員應在交班前把文明生產搞好,機房、硐室及設備做到清潔、整齊、衛生。
4、如在交班前發生事故未處理完畢,交班人員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方準交班。
5、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病態、酗酒,可向有關領導彙報,並拒絕交班。
6、交班時間已過,但接班人員尚未到達,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應報告領導,並在此期間內繼續堅持工作。
機電崗位工考核和持證上崗製度
1、機電崗位工人,包括各類機電運輸司機或操作人員、電鉗工、信號工等,必須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一般青年工人必須初中以上、從事本工種工作10年以上的老工人可適當放寬)的工人擔任。所有機電技術工種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技術培訓。已經在崗的工人也要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技術培訓,以不斷提高機電工人的技術素質及自主保安意識和能力。礦機電崗位工培訓讀本為《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設備完好標準》等主要內容。
2、各機電崗位工人必須經過嚴格的技術考核,成績合格並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已經取得操作證上崗的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複核考試,複試成績不合格者,收回其操作證,並不得上崗操作。安健環部要留有其曆次考核的成績記載,並記入其操作證內。
3、所有機電崗位工人的技術培訓工作,由安健環部聯係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有些工種的技術培訓也可參加煤炭係統或國家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的特殊工種,如司爐工、鍋爐水質化驗工、壓力容器工、各類機動車輛駕駛員、各種儀表及計量器具簽訂員等,必須經國家相應部門考核並持有操作證。
4、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一律不得上崗操作。發現無證上崗現象,要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5、兩人以上共同值班的崗位,不準隻設一人頂崗,也不準以任何理由造成單人頂崗,重要崗位必須嚴格執行監護操作製度。
6、凡機電崗位人員調離本崗後,礦安健環部應將其操作證收回。
7、各單位要認真執行領導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油脂潤滑管理製度
一、總則
為了強化設備的潤滑管理,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最大限度地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對油脂的保管、使用、更換到再利用進行有效控製,特製定本辦法。
二、現場使用管理
(一)井下存放
1、油脂要有符合要求的專用存放地點,有效地防塵防潮。各種油脂必須按品種、牌號進行擺放,並有明顯的標識。
2、井下油筒要放在油筒架上,油筒出油孔上要加裝放油閥門。存放點要設加油器具工具櫃,保持整潔潔衛生、無雜物、無浮煤。按消防要求設沙箱和滅火器。
(二)加(注)油
1、使用單位要對各設備潤滑點按照點檢路線,每班進行一次檢查,並嚴格按照各種設備潤滑圖表,對設備進行定期、定量、定點潤滑,同時做好潤滑或檢查記錄。
2、使用單位應采用小桶直接加油,避免二次倒裝。對每個牌號的油脂要使用專用油器具,嚴禁混裝混用;加(注)油時,應將設備加注油口擦試幹淨,以免汙染;加油器具用完後,必須放回專用台架內,並保證清潔。
3、依據油樣化驗分析結果,需換油的部位,必須及時更換。更換時要盡可能放盡係統內舊油,同時做好換油記錄。
4、超過有效期的油脂不得使用。
三、在用潤滑油取樣
(一)取樣
1、現場設備取樣工作由專業化服務廠家負責,設備包機人現場陪同和監督;
2、所取油樣要封存在專用的磨口瓶中,並認真填寫取樣標簽:標明設備名稱、設備係列號、取樣點位、潤滑油牌號等基礎信息表。
3、各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部位、周期進行取樣。
4、取樣方法
專業化服務人員在取樣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a、應在停機後半小時內取樣,如果停機超過半小時,必須啟動設備,至少運轉3-5分鍾,使油液達到均衡後再取;應始終固定在同一位置取樣,井下設備目前從放油口處取樣,有條件的可加裝取油閥門。
b、取油前,取油孔周圍應擦拭幹淨;有油堵的取樣點,鬆動油堵,應放掉適量的油,衝洗後再接取油樣。
四、回收再利用
1、各單位除因事故(油管爆裂、減速機損壞)造成油液泄露,正常更換的齒輪油、液壓油必須分類按標號回收交物資供應部。
2、物資供應部對交回的油液分類如因雜質汙染的經過濾後取樣化驗可複用的要及時組織實施。
五、檢查、考核和獎罰
(一)機電動力部負責油脂潤滑管理的檢查與考核;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並將各單位的潤滑管理工作納入機電考核。
(二)各單位要及時查看油液化驗報告,對要求進行換油的部位,必須在三日內完成相應工作,並做好換油記錄,每延誤一天,罰款300元(無換油記錄視為沒有更換)。
(三)各單位必須配合油脂取樣工作。如因區隊原因,影響正常取樣工作,每次罰款200元。
(四)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按機電管理獎罰製度進行獎罰。
二十、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1、機電、運輸係統各機房、操作室、硐室、重要車間、變電所等處為要害場所。所有要害場所門口必須懸掛“要害場所,閑人免進”和“場所名”牌。
2、進入要害場所參觀、檢查、聯係工作的外來人員,必須持有礦機電動力部的介紹信或由礦機電管理人員陪同,方可入內。一切閑雜人員均不得進入要害場所。
3、有進入要害場所的外來人員均應認真填寫“要害場所外來人員登記表”,並妥善保存。
4、有特殊要求的要害場所要張掛醒目的警示牌,如“嚴禁煙火”、“請勿喧嘩”等。
5、所有進入要害場所的人員不得妨礙值班操作,不得操作設備,要遵守該處各項規章製度。
6、要害場所內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物品,值班人員要保持該處清潔、整齊。
7、要害場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脫崗,在接班人員未到時,交班人員不得離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