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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礦集團一通三防崗位工作標準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2-07-11 15:06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五礦集團一通三防崗位工作標準彙編

  五礦

  通 風 區

  瓦斯檢查員崗位標準

  一、一般規定

  1、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所管轄範圍內的瓦斯濃度、溫度及“一通三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2、必須熟悉礦井通風係統和所管轄範圍內的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設施。

  3、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其它有關通風、瓦斯等的規定,會填寫瓦斯檢查記錄手冊、牌板及有關報表。

  4、當井下局部地區瓦斯超限時,在濃度小於3%時,能及時處理;發現“一通三防”中的隱患時,能立即采取措施,並應向通風調度彙報。

  5、應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瓦斯檢查員應攜帶瓦檢儀、檢查棍、膠皮管、溫度計、記錄表格,如有自然發火煤層還應攜帶一氧化碳檢定器。

  2、在領取瓦檢儀時應檢查藥品、電路、氣密性、條紋是否符合要求;領取一氧化碳檢定器時應檢查氣密性和螺栓。

  三、檢查瓦斯操作

  1、使用瓦斯檢定器檢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方法如下:

  ⑴在待測瓦斯地點的進風流中清洗瓦斯氣室,將微讀數回零位,基線對零。

  ⑵在檢測地點,帶輔助管擠壓氣泵5—7次,觀測檢定器,讀出甲烷濃度。

  ⑶在檢測地點檢查二氧化碳濃度時,先按上述方法測出甲烷濃度,再將輔助管拔掉,用檢查甲烷的方法測出混合氣體濃度;混合氣體濃度減去甲烷濃度即得二氧化碳濃度。

  2、需要測定瓦斯的地點如下:

  ⑴采煤工作麵測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①工作麵進風流(指進風順槽至工作麵煤壁線以外的風流);

  ②工作麵風流(指距煤壁、頂、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區切頂線為界空間風流);

  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麵回風測最後一架棚落山側1米處);

  ④工作麵回風流(指距采煤工作麵10米以外的回風順槽內不與其它風流彙合的一段風流);

  ⑤尾巷(指高壓斯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麵專用於排放瓦斯的巷道)柵欄處。

  ⑵掘進工作麵需測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點有:

  ①掘進工作麵風流(指風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進工作麵的一段風流);

  ②掘進工作麵回風流;

  ③局部通風機前後各10米以內的風流;

  ④局部高冒區域。

  ⑶礦井總回風或一翼回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測定在各測風站內進行。

  ⑷采區回風流中的甲烷或二氧化碳的測定在該采區各分區風流彙合的測風站內進行。

  ⑸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氣體的測定在各硐室進行。

  ⑹設置有電動機(如小絞車、水泵采煤機、掘進機、移動變電所等)的采掘工作麵進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檢查應在以電動機為中心的進回風兩端各20米範圍內的巷道內進行。

  3、放炮地點檢查瓦斯的部位有:

  ⑴采煤工作麵放炮地點的瓦斯檢查應在沿工作麵煤壁上下各20米範圍內的風流中進行;

  ⑵掘進工作麵放炮地點的瓦斯檢查應有該點向外20米範圍內的巷道風流中及本範圍內局部瓦斯積聚處進行。

  4、循環檢查瓦斯的次數和順序是:

  ⑴瓦斯檢查次數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執行。

  ⑵循環檢查瓦斯的順序和有關規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麵是從進風巷開始,經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回風巷、尾巷柵欄處等為一次循環檢查;

  ②雙巷掘進工作麵由一名瓦斯檢查員檢查時,一次循環檢查瓦斯應從進風側掘進麵開始到回風側掘進麵;

  ③循環檢查中,應在采掘工作麵上、下檢查的間隔時間裏確定無人工作區或其它檢查點的檢查時間;

  ④采掘工作麵檢查瓦斯的間隔時間要均勻,在正常情況下,每班檢查3次的,其相隔時間不允許過大或過小,每班檢查2次的,其相隔時間要求不允許半班內完成一班的檢查次數。

  ⑶每次檢查瓦斯事,必須填寫瓦斯記錄手冊、黑板牌,並隨時向調度彙報。

  ⑷局部瓦斯積聚或臨時停風的盲巷內積聚瓦斯時,在瓦斯濃度不超過3%的情況下,可按照製定排放的措施就地排放,但不準一風吹;當積聚的瓦斯濃度超過3%時,應報請礦總工程師主持製定措施,並按措施規定進行排放。

  ⑸瓦斯檢查記錄牌板的吊掛位置,對於回采工作麵應掛在進、回風巷的頂板良好處,有尾巷的掛在柵欄處;對於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麵、已采區、火區密閉牆、盲巷、硐室等應掛在頂板良好的柵欄處。

  ⑹瓦斯檢查牌板填寫內容包括檢查地點名稱、甲烷及二氧化碳濃度、其它有害氣體濃度、溫度、檢查日期、班次、時間、次數、瓦斯檢查員姓名等。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應隨著檢查地點位置的變化而及時移動。

  ⑺每班應對管轄範圍內的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對監測裝置及電纜的外觀進行檢查,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和監測值班員。

  ⑻每個地區的瓦斯檢查員或專職瓦斯檢查員在發現本區域內“一通三防”方麵中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並將情況向通風調度彙報。

  ⑼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四、特殊地點檢查瓦斯的操作

  1、高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的礦井中使用采煤機和掘進機的采掘工作麵的跟機瓦斯檢查員,必須堅守崗位。當采煤機、掘進機工作時,在以下地點檢查瓦斯:

  ⑴檢查采煤機前後20米,距煤壁30厘米、距頂板20厘米範圍內的瓦斯。當局部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或采煤機前後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5%時,應停止采煤機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立即進行處理。

  ⑵利用檢查棍,膠皮管檢查采煤機滾筒之間、距煤管壁30厘米、距頂板20厘米範圍內的瓦斯。當瓦斯濃度達2%時,應停止采煤機的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進行處理;凡處理不了的應立即向通風調度彙報。

  ⑶對於使用掘進機的掘進工作麵,當掘進機工作時,應檢查掘進機的電動機附近20米範圍內及風筒出口至煤壁間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5%或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應停止掘進機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立即進行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向通風調度彙報。

  2、煤倉內的瓦斯檢查及煤倉堵塞後的瓦斯檢查與處理,應按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的措施進行。

  3、高瓦斯礦井與瓦斯突出礦井采掘工作麵的專職瓦斯檢查員應認真執行“一炮三檢”製度,瓦斯檢查員不在現場不準放炮。

  4、對於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掘工作麵,瓦斯檢查員應定點檢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及溫度等。需進行定點檢查的地點包括采煤工作麵采空區邊緣、工作麵風流、工作麵上隅角、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通風機附近等,發現超限應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向通風調度彙報。

  5、采煤工作麵采空區放炮放頂時,采空區瓦斯濃度的檢查範圍應按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的措施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當瓦斯濃度超限時,應立即停止放炮。

  五、操行中的注意事項

  1、檢查瓦斯時,應按照以下操作順序進行,並注意自身安全

  2、檢查高冒地點、采煤工作麵上隅角、采空區邊緣的瓦斯時,要站在支護完好的地點用木棍將膠管送到檢測地點,由低到高逐漸向上檢查,檢查人員的頭部切忌超越檢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3、檢查廢巷、盲巷和臨時停風的掘進工作麵及密閉牆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氣體時,隻準在柵欄處檢查;必須進入盲洞內檢查時,應由救護隊員進行。

  4、攜帶的瓦斯檢定器要妥善保護好,同時不準碰撞損壞、丟失及轉借他人;出現故障不準擅自修理,應上井後交檢修人員並指出存在問題;瓦斯檢定器不得個人保存,上井後應交儀器房保管。

  5、排放局部積聚的瓦斯之前,應按有關規定將本區域回采係統中的人員全部撤入進風,切斷電源。

  放炮員崗位標準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采煤工作麵放炮員必須由責任心強,具有二年以上采煤經驗,熟悉通風、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術,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放炮員合格證的專職人員擔任。

  第2條 嚴格遵守《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通風、瓦斯、火藥管理等規定,切實執行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及其爆破說明書和本01manbetx

  第3條 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製度。工作麵放炮前,放炮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和兼職安監員都應在現場。

  第4條 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放炮時,必須采用正向爆破,嚴禁反向爆破。

  第5條 嚴禁采用糊炮、明火、普通導爆索或非電導爆管放炮。

  第6條 放炮與回采其它工序平行作業時,必須按照放炮的安全距離規定執行,否則應停止放炮。

  第7條 在地質變化地帶、冒頂區、安全出口等處的頂板破碎、煤層鬆軟、容易冒頂片幫的地段,要少裝藥放小炮或不放炮。

  第8條 放炮員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證爆破時不崩倒棚子、不丟頂煤和底煤、不將煤塊大量崩濺空巷,保證煤壁平直,符合開幫進度要求。

  第9條 運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裝藥可由兼職的放炮員助手進行,放炮員助手必須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操作。

  1、在井下火藥庫領取火藥和雷管時,要根據本班生產情況領取火藥、雷管當麵點清數量,認真檢查火藥雷管質量品種,然後蓋章。

  2、領取的火藥、雷管分別放入不同的箱中並加鎖。

  3、放炮員本身如拿不完所領取的全部火藥雷管,應由當班班長指派專人幫助運送,但雷管必須由放炮員本人攜帶,中途行走時前後兩個要錯開一定距離,嚴重禁止並排行走,中途休息要選擇安全地點、背送火藥雷管時不準乘坐車輛和皮帶。

  4、火藥雷管運送到工作地點後,必須放在支架完好,避開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地點。

  第10條 放炮員的工作順序:

  準備(領取工具和爆破材料→運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裝配引藥)→檢查處理→放炮操作(裝藥→高警戒→聯線→放炮→炮後檢查→撤警戒)→收尾工作。

  第11條 裝藥前,放炮員要與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對工作麵及炮眼進行全麵檢查,對所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裝藥。

  1、裝藥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2、工作麵風量不足或風向不穩定。

  3、裝藥地點20米以內煤塵堆集飛揚。

  4、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的危險。

  5、有傘簷、炮道不符合規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內有異狀,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現裂縫,溫度驟高驟低等。

  7、有眼深小於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規程規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內煤粉未清除幹淨。

  9、基本內煤粉未清除幹淨。

  10、發現瞎炮未處理。

  二、放炮操作

  第12條 裝藥

  1、從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單個雷管時,不得用手拉腳線硬拽雷管體,也不得用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整的雷管腳線順好,拉住前端腳線管體抽出。

  2、裝配引藥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器設備和導體的放炮地點附近進行,禁止做在火藥箱上裝配引藥。裝配引藥的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電雷管隻許由藥卷的頂部裝入,不得用電雷代替竹、木棍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禁止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電雷管插入藥卷後,應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以便把電雷管固定在藥卷內,還必須將電雷管腳線手端扭結。

  在裝配引藥地點隻允許放炮員一個人在此操作,非裝配引藥人員不得靠近。裝配好的炮頭要整齊的放在藥箱內,並且點清數目,不得丟失。

  3、裝藥時,首先用炮棍將炮眼內的煤粉或岩粉清除幹淨,用炮棍探明角度和深度後,再用跑棍將炮頭和隨裝藥輕輕地分次推入炮眼內。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推進火藥時,不得猛力衝撞。

  4、潮濕或有水的炮眼,應用抗水炸藥或防水套。

  5、正向爆破的引藥最後裝,裝引藥時其聚能穴朝向眼底。

  6、炮眼封泥應采用水炮泥。裝填水炮泥時應先緊靠藥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後裝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過猛和壓的太緊,以防搗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7、封泥應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8、對有水的俯角炮眼裝藥,應采用串聯的方法把一定數量的藥卷裝入防水套裏係好口,一次送入炮眼內。

  9、裝完藥後,應先將跑炮泥先裝入而後裝水炮泥,最後用炮泥封嚴。裝炮泥時要一節一節裝,第一二節要慢用力、輕搗動,以後炮泥可依次一一用力搗。

  10、搗炮泥時須有手拉住雷管角線,要拉直,但不要拉緊,腳線緊貼在炮眼下壁,或側壁,防止搗壞。

  11、封完炮泥後,要將角線聯結、懸掛起來,以防與軌道、金屬管子、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接觸,發生誤爆現象。

  第13條 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規定:

  1、炮眼深度小0.6米時,不準裝藥放炮;

  2、炮眼深度為0.6米至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長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

  第14條 設警戒

  1、聯線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放炮員必須為警戒人員之一;

  2、警戒線必須設在頂板、支架完好的地點,並要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3、放炮時,所有人員都應在警戒線之處;

  4、工作麵若與其它采掘麵貫通,在相距15米時,必須在要貫通處設警戒,直至貫通。貫通處兩頭都要在放炮前檢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局、礦的規定。

  第15條 檢查及處理

  在聯線和放炮前,放炮員要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對放炮的地點進行第二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

  第16條 聯線

  1、要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放炮順序和聯線方法聯線放炮;

  2、嚴格執行誰聯線誰放炮,即放炮母線聯電雷管腳線及檢查線路和通電都必須由放炮員本人操作;

  3、工作麵布置的單排眼、雙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聯線都采用大串聯法,最後剩下的兩條腳線在未和線線聯結前要扭結成短路;母線未和腳線聯結前,兩端必須扭結成短路;

  4、母線與腳線聯結後,再沿路檢查母線,放炮員應最後退出放炮地點。

  第17條 放炮

  1、母線與電雷管腳線聯結後,放炮員即吹第一次口哨並大聲喊“要放炮啦”;

  2、放炮員沿路檢查路線,第二次口哨並大聲喊:“快放炮啦”;

  3、到達放炮的警戒地點後,將母線聯接在放炮器的接線端異並擰緊,這時第三次吹口哨並大聲喊:“放炮啦”等待30秒後,用鑰匙將開關轉到充電位置,待指示燈閃亮穩定,將開關鑰匙轉到原來放電位置起氖燈閃亮穩定,將開關鑰匙轉到原來放電位置起爆。

  4、炮響後,首先取下放炮器鑰匙,然後將母線從放炮器上摘下並打結短路。

  第18條 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距瞎炮至少0.3米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2、嚴禁用鎬刨或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引餘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3、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後,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4、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第19條 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炮完畢。若遇特殊情況無法當班放完時,必須在現場向下班放炮員交清情況。

  第20條 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煙並經班組長同意後,放光員須吹長哨並大聲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讓其它人員進入工作麵作業。

  通風保安工崗位標準

  風筒施工

  一、一般規定

  風筒工負責所管轄區域內風筒的安裝、運送、維修和拆除等工作,及時將不用或損壞的風筒回收上井,並及時修補井上下破損的風筒。

  二、井下風筒的安裝,拆除和維修

  1、入井必須帶足必要的用具和材料,必須熟悉自己分管地區掘進工作麵情況,如風筒治警、長度、巷道掘進速度或貫通日期等。

  2、風筒吊掛平直、緊、避免車刮、炮崩,必須逢環必掛。鐵風筒每節吊掛兩點,每節風筒末端兩側的掛鉤應用鐵絲係在巷道幫壁上。

  3、要求風筒之間接口嚴密。膠質風筒可用雙反邊接頭或三環接頭,插接時要順接。

  4、使用膠質風筒時,局部通風機和膠質風筒之間要有一節鐵風向過渡。局部通風機和膠質風筒的接頭處要加墊圈,要上緊螺絲;鐵風筒和膠質風筒套接處要用鐵絲箍緊。

  5、一列風筒的直徑要一致;如果直徑不一,要有過渡節。

  6、風筒末端距工作麵的距離,按各礦務局的規定執行,但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

  7、經常檢查井下風筒,如有破口要隨時修補,做到不漏風。

  8、風筒在拐彎處要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分岔處要設三通。

  9、斜巷和立井掘進時,風筒接頭、風筒的邦紮要特別牢固。

  10、更換風筒時,不得隨意停局部通風機,必須停機時,應與掘進工作麵的班組長和司機聯係,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後方可更換。當巷道內瓦斯湧出量大時,必須把工作麵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後更換風筒。

  11、巷道掘進完工後,應在通風區的指揮下及時把風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風筒要裝車運至井上,進行衝洗、曬幹和修補。

  12、拆除風筒時,應由裏向外依次拆除。拆除獨頭巷道風筒時,不準停局部通風機。

  三、安裝、拆除風筒時的注意事項

  1、應注意防止運行中的礦車撞、擠、刮風筒。

  2、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操作時,必須先同輸送司機聯係好,必要時可暫停輸送機運轉,以保證操作安全。

  3、大巷高釘操作時要設台架,工作時要站穩;在電機運行的巷道中吊掛風筒時,要設安全警戒,嚴防被電車刮、撞、並應注意防止架空線觸電傷人。

  四、采用抽出式通風方式操作時的注意事項

  1、采用抽出式通風方式時。風筒可用硬質風筒和帶鋼絲骨架的橡膠或塑料可伸縮風筒。橡膠或塑料風筒必須具有抗靜電和阻燃的安全性能。

  2、安裝鋼絲骨架風筒時,在裝卸過程中的應注意輕裝輕放,且勿徑向擠壓和被鋒利雜物碰撞等,以免變形損壞。

  3、用快速接頭軟帶連接風筒時,兩節風筒的端圈要對正、接攏、披風布搭好後,再用快速接頭軟帶將兩端圈卡緊。接頭軟帶收緊力要適當,以不漏風、不拉脫為宜,接頭軟帶的手把位置以在風筒彎區、折疊堵塞風道。

  5、風筒急拐彎處必須用硬質弧形彎頭連接。

  6、處理風筒內的積水時,在風筒長度超過500米時,可以直接解開快速接頭軟速進行放水;在處理500米以內的風筒的積水時,須先打開局部通風機安全窗,然後方能解開進行放水。

  7、采用抽出式或混合式通風方式時,風筒出口或入口到工作麵的距離、壓入式風筒和抽出式風筒間重疊段長度、應符合礦作業規程規定。

  五、地麵修補風筒

  1、風筒上井後,首先應刷洗、曬幹,檢查風筒損壞情況及耐用程度,再根據檢查情況分別處理。

  2、修補風筒時,粘補風筒的膠漿應按要求配製。根據破口大小裁剪補釘,補釘以圓形為好;補釘壓邊應大於破口尺寸20毫米;為防止補釘後翹邊,補釘邊應裁成斜麵;補釘和破口應刷淨至露出膠質風筒本色,晾幹後才能塗上膠漿進行沾合,補釘粘合後應用木手錘砸實,使其粘合嚴密,保證不漏風;粘好的風筒應再塗上滑石粉,對100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須先用線縫合後再進行粘補。

  3、風筒上吊環應齊全,吊環間距應保持風筒吊掛平直,兩端鐵圈要縫牢。如果需要加長風筒時,風筒之間壓邊粘合的寬度一般為200毫米。

  4、修補好的風筒應妥善保存,存放的風筒每季度應晾曬一次。

  5、製作三通、彎頭及過度節時,要根據風筒的形狀和直徑製作,要注意平直。過度節長度不應少於2米。

  6、焊接風筒圈時,要按電焊工的有關規定進行。圈要焊牢固,並要焊平調圓。

  7、晾曬、衝洗、清掃風筒時要戴口罩,風筒必須在晾幹或吹幹後方能粘補。

  8、修補後的舊風筒,應按照規格尺寸分別存放在指定地點,並做好標誌,以取用方便。

  9、裝卸風筒時應注意安全,要防止鐵絲劃收、紮腳和碰傷眼睛。

  六、地麵修補風筒時的注意事項

  1、修補風筒時應準備一台局部通風機,用來吹幹風筒,並準備一台縫紉機及修理工具。

  2、汽油、膠水必須存放在單獨房間內,並應保持油桶嚴密,嚴禁煙火。

  3、風筒修理室內禁止使用火爐取暖;若必須使用時,應有安全防火措施,並經有關單位批準,下班無人時應將火爐熄滅。

  4、風筒修理室內必須備有滅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室內要保持清潔衛生。

  5、電動縫紉機的操作既注意事項如下:

  ⑴電動縫紉機必須安裝合格、絕緣良好、防止漏電傷人。

  ⑵縫紉機使用者必須經過培訓,在熟練掌握機器性能後才能獨立操作。

  ⑶使用縫紉機前,應先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轉動是否靈活。

  ⑷使用前各油煙都要適當注油,使用中要隨時加油。

  ⑸使用縫紉機時,不宜戴手套,兩手距離機針必須在60毫米以上。上下線要均勻,要掌握一定轉速,防止紮手。

  ⑹使用中如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機處理,故障排除後再用。

  ⑺修理中需拆卸機頭時,注意不要丟失零件。

  ⑻交接班時,應把機器擦淨;發生故障本班處理不完時,要詳細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繼續處理。

  6、洗風筒機的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項如下:

  ⑴要由專人負責,操作人員首先要掌握操作方法。

  ⑵工作前,應首先檢查機器的完好狀況,然後才允許操作和合閘送電。

  ⑶操作人員必須穿膠鞋、戴絕緣手套和戴工作帽,衣服穿戴整齊,以防觸電和衣物被卷入機器。

  ⑷開始工作時,首先將離合手把打到控製位(即工作狀態),並打緊。

  ⑸開外殼時,應兩手端平,向上推起。如果再開其外殼後,內殼位置不當,要用手搖動渦輪裝置,使內殼轉動到合適位置,不得用手直接轉動內殼。

  ⑹內殼開啟後,再開始加水,加水要適量,一般為整機的五分之二較為適當。如水後將所要洗的風筒加入機內,一般洗直徑為500~600毫米風筒時要放一節、500毫米以下的風筒放2節。

  ⑺放入風筒後,先蓋內殼,內殼一定要擰緊、蓋嚴,防止風筒和水被甩出而發生意外,內殼蓋好後再蓋外殼,也要擰緊蓋好。

  ⑻蓋好內殼後,將離合手把打到鬆開位置,即“0”位上。

  ⑼確認可以開機時,由專人負責送電,送電人員必須戴幹燥絕緣手套才能合閘送電。

  ⑽洗10~15分鍾後即可停電。停轉平穩後,操作人員可靠近機器,此時嚴禁送電。

  (11)操作人員按順序清洗風筒並按動放水裝置排出髒水,另換淨水。

  密閉施工

  一、準備工作

  1、裝運材料要由專人負責。各種材料裝車後均不能超過礦車高度、寬度、裝車要整齊,兩頭要均衡。

  2、料車入井前必須與礦井調度室及有關單位聯係,運送是應嚴格遵照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

  3、施工人員隨身攜帶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穩,利刃工具要裝入護套,材料應捆紮牢固。要防止觸碰架空線。

  4、井下裝卸笨重材料時要互相照應,靠巷幫堆放的材料要整齊,不得影響運輸、通風、行人。

  5、人力運料過流煤眼時,要注意安全,不準用刮板輸送機及帶式輸送機運送材料。

  6、施工前必須對施工地點、規格、要求了解清楚,並掌握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要求,做到安全施工。

  7、密閉位置應選擇在頂幫堅硬、未遭破壞的煤岩巷道內,盡量避免設在動壓區。

  8、施工地點必須通風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濃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時方可施工。

  9、必須由裏向外逐步檢查施工地點前後5米的支架、頂板情況,並且由一人處理,一人監護,處理不完必須及時打上臨時點柱。

  10、拆除密閉地點支架時,必須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若頂板破碎,應先用托棚或探梁將梁托住,再拆除柵腿,不準空頂作業。

  11、掏槽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⑴掏槽一般應按先上後下的原則進行,掏出的煤、矸等物要及時運走,巷道應清理幹淨。

  ⑵掏槽深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見實幫實底。

  ⑶砌镟巷道密閉要拆镟掏槽,並按專門安全措施施工。

  二、永久密閉施工操作

  1、在有水溝的巷道中砌牆時,應既保持水流暢通又不能漏風。

  2、用磚、料石砌牆時,豎縫要錯開,橫縫要水平,排列必須整齊;砂漿要飽滿,灰縫要均勻一致;幹磚要浸濕;牆心逐層用砂漿填實;牆厚要符合標準。

  3、雙層磚或料石牆中間填黃土的密閉,黃土濕度不宜大,且應隨砌隨填,層層用木棰搗實。

  4、砌牆到中上部時要預留觀測孔及灌漿孔,鐵管孔口應深入密閉牆內1米以上,外口距密閉牆至少0.2米,外口要設閥門,不用時關閉。

  5、密閉封頂要與頂幫接實。當頂板破碎時,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應隨砌牆進度而逐漸拆下,且應除去浮煤,矸後要掏曹砌牆。

  6、密閉牆砌實後要勾縫或抹麵,牆四周要包邊抹,其寬度不少於0.2米,要求抹平,打光壓實。

  三、臨時密閉施工操作

  1、用磚建築的臨時密閉的厚度不應小於240毫米,其它質量要求與永久密閉相同。

  2、建築木板臨時密閉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⑴應根據巷道斷麵大小,確定打立柱的數量,立柱要打牢固,且與巷道頂底板接實。

  ⑵木板條采用魚鱗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一次壓茬排列釘在立柱上,壓茬寬度不少於15毫米,在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內接實。

  ⑶木板釘嚴實後,必須清除雜物,然後用白石灰加黃泥或水泥或水泥加黃泥漿沿木板壓茬縫及牆四周堵抹平整嚴密。

  四、密閉施工中的注意事項

  1、掏槽時隻能用大錘、釺子、手鎬、風鎬施工,不準采用放炮方法。

  2、在立眼或急傾斜巷道中施工時,必須配戴保險帶,並製定安全措施

  3、砌牆高度超過2米時,要搭腳手架,保證安全牢靠。

  4、施工完畢後,要認真清理現場,做到密閉前5米支架完好,在距巷道岔口1~2米處及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懸掛說明牌。

  風門施工

  一、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裝運材料及施工前的準備工作與施工密閉時的相同。

  2、在有電纜線、管路處施工時,要妥善保護電纜、管路,防止碰壞。

  3、需移動高壓電纜時,要事先與機電部門取得聯係。

  4、牆垛四周要掏槽,其深度必須符合質量要求。

  一、永久風門施工操作

  1、穩門框時應按以下規定進行:

  ⑴先穩下門坎,下坎的上水平麵要稍高於軌麵,下坎設好後再安裝門框及上坎橫梁,要求門框與門坎互成直角,上下坎應互相平行。

  ⑵根據風壓大小,門框應朝順風方向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度左右為宜。調好門框傾角後,用棍棒、鐵絲將門框穩固。

  2、在有水溝的巷道中砌風門牆垛前,必須先砌反水池;砌牆垛時應按永久密閉施工操作要求施工;兩邊牆垛施工要平行進行,逐漸把門框牢固嵌入牆垛內。

  3、若需要在風門牆垛中通過電纜線路時,在砌牆時要預留孔口孔位。

  4、反向風門要與正向風門同時施工,除門框傾斜角度、開關方向與正向風門相反外,其餘要求與正向風門相同。

  5、風門牆垛砌好後,牆兩邊均要用細灰砂漿勾縫或抹平整,做到不漏風。水泥砂漿凝固後,方可掛風門扇。

  6、安裝門軸時,應將做好的門軸帶螺絲的一端打入在門框上鑽取的孔內,並打正裝牢。

  7、安裝門扇時,應將門帶上的圓孔套入門框的軸上,並使門扇四周接觸嚴密,要求風門不墜、不歪、開關自如。

  8、風門下部及水溝處應釘檔風簾,確保嚴密不漏風;管線空應用黃泥封堵嚴實。

  9、按設有自動開關裝置的主要通車風門時,應保證其靈敏可靠、開關自如。

  三、臨時木板風門的安設操作

  1、立柱安裝要牢固,且要留設一定傾角;回風側要打撐木,風壓大時回風側門上坎過梁上要設橫梁,並牢固嵌入巷道兩幫。穩門框操作與第28條相同。

  2、穩框後釘木板時,上下木板之間要采用魚鱗式搭接,且應由上往下釘,其壓茬寬度不得小於20毫米,頂幫及下幫要壓邊並接觸槽內實茬。

  3、木板釘齊後要清渣抹縫,雜物要清除幹淨,並用黃泥摻水或白灰漿勾縫或滿抹,保證牆麵、四周不漏風。

  4、水泥漿凝固後即可安裝風門扇,門扇的安裝及調整與永久風門相同。

  四、調節風窗安裝操作

  1、密閉牆上需設調節風窗時,窗框預留在牆的正上方;風門上設有調節風窗時,窗框預留在風門扇的上方。

  2、當密閉、風門牆砌築到預留位置時,即可將預製好的調節風窗嵌入牆內。調解窗口要備有可調節的插板。

  3、調解風窗除窗口施工外,其餘質量標準和施工操作要求與風門、密閉的質量標準和施工操作相同。

  五、風門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在架線巷道中設風門及進行有關工作時,必須先和有關單位聯係,在停電、掛好“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停電牌,設好臨時地線及保護好架線後方能施工。施工完畢後即取下臨時地線,在下停電牌,合閘送電。

  2、在運輸巷道中設風門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做到安全施工。

  3、每個風門施工完畢後,其前後5米內的支架要保證完好,並清理剩餘材料,保持清潔、暢通。

  測風站施工

  一、施工前準備工作

  1、測風站選點要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2、施工地點的巷道高度超過2米時,要搭腳手架,做到安全施工。

  二、施工操作

  1、在砌镟或錨噴巷道中建測風站巷幫凹凸變化大時,應首先用噴漿方法或用水泥砂漿將凹凸補平;再用和勻的西黃沙摻水泥、白灰摻麻刀將巷道頂、幫平抹;進、出風側巷壁應平滑,抹麵長度不少4米。

  2、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測風站時,應首先加固巷道支架,再用木板逐塊排列釘在巷道頂幫支架上,要不釘牢且平整;進、出風側釘成後應平滑。

  3、在架木棚、鐵軌棚巷道中建測風站時,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檔中作襯料,然後用木板平整排列釘在方木上。

  4、測風站內有水溝時,水溝上必須加蓋板,並密閉嚴實,其前後長度不小於10米,測風站平整排列釘在方木上。

  5、測風站施工完畢後,站內必須設測風瓦斯記錄板。

  6、施工完畢後必須清理測風站前後10米內的雜物,保持巷道清潔暢通。

  7、在架線巷道中施工時,要事先製訂專門的停電安全措施,並按措施施工。

  風橋施工

  一、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施工前,必須掌握施工圖紙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要求施工。

  2、施工地點要進行通風,並檢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情況,保證施工安全。

  3、準備好施工所需材料及工具,妥善保護施工地點敷設的管路、電纜等設備,並檢查巷道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進處理。

  二、風橋施工操作:

  1、兩坡挑頂的要求如下:

  ⑴挑頂前先加固頂板及其坡點外5米內的支架。

  ⑵根據施工要求打炮眼,放炮挑頂。

  ⑶裝藥、放炮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按有關規定進行。放炮前必須撤出人員在巷道交叉口外設好警戒,發現信號後在放炮。

  ⑷放炮後由施工負責人和放炮員共同驗炮。驗炮後應一人監護,並打上臨時支柱後再清渣。

  2、挑正頂的要求如下:

  ⑴挑正頂前,現將炮眼打好,然後回掉原支架;裝藥時,必須認真檢查頂板,並打好臨時支柱;放炮隻能放小炮。

  ⑵挑正頂時必須先加強下巷支架,必要時可在棚梁上打臨時支柱。

  3、臥底時,應先在附近支架棚梁處打上臨時支柱,維護好頂板。

  4、對砌牆的要求如下:

  ⑴可用磚、料石砌牆,風橋兩端坡度不能大於30度,應成流線型。

  ⑵砌牆應先放好中腰線,並按規定掏槽,應見實幫實底。

  ⑶牆麵要砌平整,勾縫或抹麵應符合質量標準要求,頂幫迎接嚴填實。

  ⑷風橋前牆及橋麵用水泥預製板鋪密,後牆用磚或料石砌築,牆中加填黃土,層層用木棰搗實,應用砂漿將橋麵抹平。

  5、上巷支護需要支棚打柱時,必須穿鞋;正頂打得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須牢固,超坡處棚柱要與巷道頂部垂直。

  6、服務年限短,風量小於10m/s時,可采用鐵桶式風橋。

  7、風橋施工完畢後,要將管路、電纜懸掛整齊,現場清理幹淨。

  三、風橋施工時的注意事項

  1、用鐵桶作風橋時,每個接頭均要加襯墊、擰緊、兩端應成流線型。

  2、施工時,現場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支架頂板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然後向通風區調度彙報。

  3、風橋中不準設風門,上、下巷連通的繞道需設風門時,按風門施工的要求進行。

  4、風橋建成後,要將內外牆全麵整修勾縫或抹麵。竣工後,報通風區驗收,凡不符合質量標準處,必須返工。

  刷漿衝塵工崗位標準

  1、洗塵工必須持證上崗。

  2、洗塵工必須能夠看懂礦井清水係統圖。

  3、洗塵工洗塵時必須將洗塵所使用的膠管、接頭等攜帶齊全。

  4、洗塵工洗塵時必須佩戴風鏡、防塵口罩,防止粉塵飛濺入眼、口中。

  5、仔細檢查巷道頂板支護情況,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6、衝洗巷道必須認真、仔細、不留死角,務必將巷道衝洗幹淨。

  7、衝洗巷道時應將開關等電氣設施用風筒布或其它物件將其遮蓋,防止受潮。

  8、洗塵所用過的水管堵頭,必須擰緊,不得漏洗。洗塵時,有跑水的管子必須進行處理。

  9、洗塵結束後,要將洗塵所和的工具及時回收上井,嚴禁在井下亂扔亂放。

  測風員崗位標準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測風員應擔負以下工作:

  1、測算礦井風量、風壓、漏風量、按計劃要求進行風量調節。

  2、測定局部通風機的風量,風壓和漏風量。

  3、在鑒定礦井瓦斯等級、進行礦井反風

  4、及時準確填寫有關報表和井下測風牌板。

  第2條 必須熟悉礦井通風係統,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發現問題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

  二、測風前的準備工作

  第3條 入井前應對所用的儀表進行檢查,並符合以下要求:

  1、風表開關、回零裝置和指針靈活可靠,外殼及各部位螺絲無鬆動,風表校正曲線對號。

  2、秒表的開關和指針靈活。

  3、入井前必須根據任務帶好所用的風表、秒表、瓦斯鑒定器及皮尺、記錄本、有關儀器等。攜帶和使用儀器時,必須輕拿輕放,避免碰撞。

  第4條 井下測風地點的選擇:

  1、測風地點應選擇在:礦井、一翼、水平的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巷,井下爆破材料庫和主要用風硐室,以及其它需要用風的地點。

  2、主要風道的測風工作應在測風站內進行。

  3、在無測風站的地點測風時,應選在巷道斷麵規整、支護良好、無空頂片幫、前後10米巷道內無障礙物和拐彎的地點。

  第5條 根據測量風速的大小,選用合適的風表。測風具體操作為:

  1、測風時,必須風表秒表間時打開,測風時間為1分鍾。

  2、每一測風地點的測量次數應不低於三次。三次測量誤差不超過3%,如果誤差太大時,應重新測量。

  3、測風時,測風員用測身法進行測量。具體作法:側身站在巷道內,背向巷道壁站立,手持風表將手臂向風流垂直方向伸出,風表度盤那一麵背向風流,然後在巷道中均勻移動。

  測塵員崗位標準

  一、一般規定

  測塵工應能作用儀表測定粉塵濃度,並提出控製粉塵的措施意見。

  二、測塵前準備工作

  1、認真檢查測塵儀器,做到外表清潔、附件齊全、電鍵或旋轉按鈕靈敏可靠。使用光電測塵電器時,要檢查電池電壓,當低於使用電壓時,應按要求進行充電。

  2、根據該班測塵地點的采樣數量準備好使用儀表,工具及其附件3、使用粉塵采樣器測塵時,要事先認真稱量采樣濾膜。測量時用塑料鑷子取下濾膜兩麵的夾襯紙,然後將濾膜輕放在03manbetx 天平上進行稱量。並重量值、編好號碼,再放入濾膜盒內,要求濾膜不得有折皺,濾膜盒蓋要擰緊,並置於幹燥器內,使用光電測塵儀測塵時,要備有足夠的濾膜紙帶。

  4、下井時儀器要隨身攜帶,嚴禁碰撞、擠壓、不得讓他人代拿或擺弄。

  5、注意觀察采樣地點頂板、運輸等情況,以保證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隱患必須首先處理。

  三、測塵注意事項

  1、選擇測塵位置應注意以下問題:

  ⑴采樣地點設在回風側。

  ⑵采取高度在人的呼吸帶,一般為1.5米左右。

  ⑶在掘進工作麵采樣時,應在巷道未安裝風筒的一側距裝岩(煤)、打眼或噴漿等地點4—5米處進行。

  ⑷在機械化采煤工作麵采樣時,應在采煤機回風側、距采煤機10—15米處采樣。

  ⑸采煤工作麵多任務序同時作業時,應在回風巷距工作麵回風口10—15米處采樣。

  ⑹在轉載點采樣時,應在其回風側轉載點3米處進行。

  ⑺在其安產塵場所采樣時,在不妨礙工人操作的條件下,采樣地點應盡量靠近工作作業的呼吸帶。

  2、測塵時,儀器的采樣口必須迎向風流。

  3、對側法開始時間的要求是:對於連續性產塵作業,應在生產達到正常狀態5分鍾後再進行采樣;對於間斷性產塵作業,應在工人作業時采樣。

  4、要及時將每次的測塵記錄填入台帳。

  5、測塵完畢後,要填寫粉塵測定結果報告表,月底做了本月粉塵濃度測定報告表,並及時上報,要按照規定定期繪製粉塵濃度曲線圖。

  6、使用粉塵采樣器測塵時,若采樣後的濾膜被汙染或粉塵失落應作廢、重新采樣;由於濾膜不耐高溫,在55攝氏度以上的采樣現場不宜采用。

  瓦斯自動監測維修工崗位標準

  一般規定

  第1條 瓦斯監測工負責管轄範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檢測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校正工作。

  第2條 瓦斯監測工應將在籍的裝置逐台建帳,並認真填寫設備及儀表台帳、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記表、檢修校正記錄。

  安裝維護

  一、地麵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第1條 應備有必要的工具、儀器、儀表、並備有設備說明書和圖紙

  第2條 按規定準備好檢修時所需要的各種電源、連接線、將儀表通電預熱,並調整好測量類型和量程。

  二、地麵檢修步驟

  第1條 隔爆檢查的步驟是:

  1、按國際“GB3836.1—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檢查設備的防爆情況。

  2、檢查防爆外殼內外有無脫落、油漆脫落及鏽蝕嚴重現象,要求應無此類情況。

  3、清除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4、檢查連線腔和內部電器組件及連接線,要求應完好齊全,各連接插件接觸良好,各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格應一致。

  5、檢查設備絕緣程度。水平放置兆歐表,表線一端接機殼金屬裸露處,另一端接機內接線柱,勻速搖動表柄,若讀數為無限大,表明絕緣合格。

  6、接通電源,對照電源原理圖測量電路中各點的電位,判斷故障點,排除故障。

  第2條 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的內容包括:

  1、新開箱或檢修完畢的設備要通電烤機,經48小時通電後分三個階段進行調試;

  ⑴粗調。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⑵精調。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⑶檢驗。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檢驗,如發現問題則按本工種第15條的方法處理,通電要從問題處理完後重新開始計算。

  2、烤機完畢,拆除電源等外連接線,蓋上要蓋,作好記錄,入庫備用。

  三、井下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第1條 根據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第2條 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並備足安裝用的材料。

  第3條 瓦斯校準氣樣的配製應采用煤炭工業技術監督主管部門確認的裝置和方法製備甲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不確定度應小於5%。製備所用的原料氣應選用濃度不低於99.9%的高純度甲烷氣體。

  四、井下安裝

  第1條 設備搬或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裂震動和衝擊。

  第2條 敷設電纜要與動力電纜保持0.3米以上距離。固定電纜用吊鉤懸掛,解因定電纜用皮帶或其它柔性材料懸掛,懸掛點的距離為3米。

  第3條 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的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於礦車和運輸機的高度,並位於人行道一側。

  第4條 電纜之間、電纜與其它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它導體接觸。

  第5條 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毫米。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心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於5毫米,腔內連線鬆緊適當。

  第6條 傳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設裝置要符合有關規定。安裝完畢,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後,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分鍾後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後,接入報警和斷電控製並檢驗其可靠性,然後與井上聯機並檢驗調整跟蹤精度。

  五、井下維護

  第1條 第7天對檢測設備進行一次調試校正。

  第2條 在給傳感器送氣前,應先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設備的基本工作條件,應反複校正報警點和斷電點。

  第3條 送氣前要進行跟蹤校正,應在與井下取得聯係後,用偏調法在測量量程內從小到大、從大到小反複偏調幾次,盡量減小跟蹤誤差。

  第4條 首先用空氣氣樣對設備校零,再通入校準氣樣校正精度,鎖好各電位器。給傳感器送氣時,要用氣體流量計控製氣流速度保證送氣平穩。

  第5條 定期更換傳感器裏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的汙物。當載體催化組件活性下降時,如調整精度電位器,其測量指示值仍低於實際的甲烷濃度值,傳感器要上井檢修。

  第6條 設備在井下運行半年後,要上井進行全麵檢修。

  第7條 排除故障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首先檢查設備是否有電。

  2、可用替換電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應一人工作,一人監護。嚴禁帶電作業,並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六、便攜式儀器的維護

  第1條 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對儀器進行充電。

  第2條 每隔7天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報警點進行一次調樣。

  檢定器、放炮器修理工崗位標準

  一、一般規定

  瓦斯儀器檢修工負責瓦斯檢定器的檢修、校正、電池的更換、藥品收發管理工作。

  二、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第1條 保存室內清潔、明亮、幹燥,備用常用工具、材料及工作台。

  第2條 壓力表的裝置形式可采用垂直形,要求能任意調壓、停壓不漏氣、操作連接方便,易於觀測壓力的變化情況。

  三、儀器的檢查

  第1條 對收回的光學瓦斯檢定器,手壓氣泵5—6次後,其基線應回零。儀器要擦淨,各部件應螺絲齊全、連接牢固可靠、鬆緊適度,轉動部分平穩、柔和,不應有卡和急跳現象,並有足夠的調整範圍。

  第2條 對氣泵進行檢查時,要求在將氣泵捏癟並將膠管折堵後,1分鍾內氣泵不鼓漲。

  第3條 用水柱計對氣路(不包括藥管)進行密封性檢查時,要求在將水柱計水柱高度加壓到700毫米後,1分鍾內水柱不下降。

  第4條 電源應開關靈活,儀器條紋清晰。

  第5條 儀器精度通過目鏡觀測,幹涉條紋應符合目力定度要求(0%—7%範圍內應有5根條紋),不彎曲。

  第6條 變色吸收劑的變色部分超過二分之一時,要更換。氯化鈣有潮解現象時,要更換。

  第7條 檢查測微部分時,要求在將基準條紋對準1%,並把小數從“0”調到“1”後,基礎條紋應回到零位。

  第8條 正常使用的便攜式熱摧化甲烷檢測儀,每7天清理一次網上的煤塵,以保持通氣性能良好。

  第9條 為保證儀器可靠工作,使用前必須進行電壓檢查。在接通儀器電源5分鍾後觀察欠壓指示或電源指示是否正常,如顯示欠壓或電源電壓不足,要重新充電,電池電壓不足時,不準投入使用。

  第10條 接通儀器電源開關前,應首先檢查電表指示是否在零位。如果不在,應用螺絲刀調整好機械零位。

  第11條 電池電壓與機械零位合格後方能進行電零位檢查,檢查時,先接通電源5分鍾,然後在新鮮空氣中觀察機械指示是否在零位,若有差值,可用螺絲刀輕輕調節儀器的零位電位計使用其機械指示為零。

  四、光學瓦斯檢定器的檢修

  第1條 對檢修的儀器各部分要細致檢查,查清故障部位,按檢修順序依電路、光路、氣路進行檢修。

  第2條 拆裝螺絲時要用大小合適的螺絲刀,刀尖與螺絲頭應垂直。當一個組合件上有幾個螺絲時,不可把其中的一個螺絲先擰鬆、擰緊,而應將對稱的各個螺絲均勻的擰緊或擰鬆。當螺絲孔有脫扣現象時,不準擴大孔徑,要在加鉚套重新絲扣後才能使用。

  第3條 氣球組的膠皮破裂、活塞芯子老化時應更新,氣球組的排氣嘴、進氣嘴與球的接觸麵老化時,應塗膠水密封或更換新品。

  第4條 檢修幹燥管路組時,應把管組一端膠管折住,將另一端水柱計高度加壓到700毫米,要求1分鍾內水柱不下降,否則應排除故障。常見的故障和排除方法有:膠管老化、有裂紋,更換新品;幹燥管本身有裂紋,更換新品。更換矽膠時,兩端要墊脫脂棉,下端厚10毫米,上端厚5毫米:兩端若墊海綿,下端厚15毫米,上端厚10毫米。

  第5條 二氧化碳吸收管組氣密性的檢查與幹燥管組一樣。常見的漏氣原因和故障排除方法有:膠質墊圈老化,更換新品;金屬螺蓋開焊,應重新焊接。管的端麵不平或呈馬蹄形,要用鋼銼或砂紙研磨,直至密封良好為止。管本身老化,出現裂紋、螺絲滑扣,更換新品。

  第6條 檢修所室時,要求氣室不漏氣、不串氣、內表麵呈黑色。清洗氣室時,將平麵玻璃加熱後垂直取下,氣室的膠裝麵要作標記;氣室腔和彎管要清洗幹淨;包角螺絲、氣室外表要擦幹淨,安裝時膠量要適當,要求即膠裝牢固,又看不出多餘膠劑。裝完後應先進行氣密性試驗。

  第7條 檢修調微組時,要檢查螺杆與連接座是否緊密柔和,要求每次檢修要進行清洗,並檢查固定連接座的螺絲是否鬆動。

  第8條 檢修開關組,在出現諸如按鈕彈不起、按鈕接觸片相碰造成燈泡長明或開關座出現裂紋、螺絲滑扣、電接解片鏽蝕等情況時,應重新絲扣或打磨、調整彈簧、調整電接觸片等進行檢修或更換新品。

  第9條 下光源組常見故障排除方法有:燈泡損壞要更換;燈泡接觸環上的螺絲鏽蝕或鬆動,應用砂紙打磨或擰緊;燈泡絕緣圈鬆動,即便把壓緊圈擰到底還不能壓緊燈泡,可用粘合劑把燈座絕緣圈粘牢;出現電路短若是燈泡接觸環與燈座連接筒中間有金屬屑時,應將其清除幹淨。

  第10條 目鏡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有:保護玻璃劃傷嚴重或破碎,應換新品,新換的保護玻璃用蟲膠或指甲油粘牢,粘膠時,塗膠不可過多,以免影響透光,要待膠幹燥後方可使用;當旋轉目鏡未擦拭幹淨,有髒物,應分解目鏡組,取出接目鏡並將其擦拭幹淨,裝配時兩鏡片的鼓麵相對,並且鏡頭平麵要與光軸垂直。

  第11條 有檢修分劃板時,若旋轉目鏡頭髒點不隨之轉動,說明分劃板上髒物,是實點,說明髒物在有刻線一麵;是虛點,則髒物是在另一麵。擦拭分劃板時,不得用酒精、苯、乙醚等有機溶液擦拭,以免損壞刻四周的漆層。當分劃板與底脫落時,應用蟲膠或指甲油粘合,粘全時有刻線的一麵應朝上,並與底座同心。

  第12條 盤形管組要暢通,氣密性要良好。檢修時,將氣球一端與盤形連接,壓癟氣球若在10秒鍾內鼓起,即認為通氣良好。

  第13條 檢修各鏡片組時,各鏡片要擦拭幹淨,沒有灰塵、指印。擦拭時,可用小竹簽卷上膠脂棉輕輕擦拭鏡片表麵,擦拭的手指隻能拿住鏡頭毛麵;不得用金屬工具進行擦拭,以免劃傷鏡麵。擦拭中可用脫脂沾上少許酒精或苯、乙醚等溶劑進行擦拭,然後用脫指擦幹。

  第14條 找光譜的方法是:各鏡片檢修合格並按要求裝好後,將粗動手輪擰到底再反轉兩周左右,使反射棱鏡座與殼體平行;接通電源,使光通過聚光鏡射向平麵鏡,調整燈泡、聚光鏡光屏、平麵鏡使平麵鏡射出的最亮的、束光與瓦斯室螺絲孔右側相切,其高度與上螺絲孔相平;移動反射棱鏡,光譜即可出現在目鏡裏。

  五、檢修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各鏡片不得有影響光譜的劃痕、掉塊,平麵鏡、折光棱鏡、反射棱鏡的鍍膜部分必須完好,物鏡不得開膠;否則一律更換新品。

  2、裝配平麵鏡時,平麵鏡的下部和後部要與鏡座靠緊,固定壓板的兩螺絲的壓力相應相同,鬆緊適度;如果用彈片固定,彈片應位於鏡片中部,以免鏡片受力不均影響光譜。

  3、裝配光棱鏡組時,兩支柱的高度要相等,彈片位置應在鏡片中部,壓板的兩個螺絲應鬆緊適度、壓力相同。兩具偏心墊圈要夾靠住鏡片,以使鏡片表麵與鏡座上的檔片靠緊。

  4、反射棱鏡組的鏡座底部由於調零螺杆和長期頂壓,會出現麻點,凹坑等,應用平板油石研磨,使之平整。彈簧片彈性減弱或失效時,可將其翻過來再用或更換新品。裝配時鏡片後麵與鏡座應靠緊,以防鬆動。

  5、測微玻璃彈簧片的彈性減弱或失效時,可高速彈簧片的形狀以增大彈性,或更換新品。

  6、各鏡片安裝要緊密牢固,方位、角度端正,光線能以正確角度通過。各鏡片底座嚴禁銼磨。幹涉條紋寬窄不合適時,可通過調整平麵鏡組襯墊錫鉑紙來解決。

  六、光學瓦斯檢定器的校驗

  基本誤差的規定是:用水柱計給瓦斯室加壓時,根據下式計算不同的甲烷濃度所對應的水柱高度。

  △p=0.182r(273+t)

  式中 △p—水柱高度,毫米;

  r—甲烷濃度,%

  t—校正室溫,攝氏度。

  逐點反複校正3次,其基本誤差對不同量程的儀器應不超過規定。

  監測微機員崗位標準

  一、上機前的準備工作

  1、進入機房要穿潔淨的工作服,脫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

  2、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填報簽名製度。交接班的內容包括: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井下傳感器工作情況、斷電地點和次數;瓦斯變化異常區的詳細記錄;計算機的數據資料。

  二、上機操作

  1、操作值班人員必須熟悉監測微機的供電、穩壓係統情況,注意供電壓不準超過規定範圍(160—250V)。

  2、一旦因故發生中斷死機,首先關斷CPU所有負荷,檢查電源供電情況,確認電源正常後,依次送電,主機—CPU—調製解調器,複位後,啟運運行KJ4監測監控程序。

  3、本係統不設自動打印設置,打印機要一般處於停電狀態,以減少UPS電耗,打印前打印機再啟動送電。

  4、井下測點地址、參數變更後,要及時修改定義地址、參數、高報值、高控值,並及時修改報表定義。

  5、備用機要處於停機待機狀態,需啟動時,一定要注意UPS電源負荷情況,防止電源超負荷導致死機。

  6、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壓電源→配電櫃電源。

  7、送電順序是:配電櫃電源→不間斷穩壓電源→打印機、顯示器等外圍設備→主機。

  8、監控主機、備用機不充許運行其它光盤、軟件、嚴禁在主、備用機上讀寫、拷貝其它程序。

  自救器發放工崗位標準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自救器工負責範圍為:自救器的收發、保管、檢查和維修。

  二、自救器的收發與管理

  第2條 收發自救器時,要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幹淨,並進行外觀檢查,放回原處。

  第3條 自救器由礦集中管理,實行專人專用,對號發放。

  第4條 對在用的自救器應逐台建帳、登卡、即記錄自救器的出廠日期、編號、檢查日期、檢查內容、檢查結果、使用者的姓名、開啟原因、使用效果等。

  第5條 對使用過的自救器要及時注銷並補充。凡封條破壞或已開啟過的自救器,無論使用時間長短,都應報廢;未使用過的自救器,存放時間長達5年以上的,也應予以報廢。

  第6條 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庫房內。自救器庫房必須通風良好,整潔幹燥,不得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氣。庫房中的自救器應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它熱源直接輻射的地方。

  第7條 交接班時,要把自救器使用情況,損壞程度交接清楚。分管的自救器帳、卡、物必須相符。

  三、自救器的檢查與驗收

  第8條 礦收到廠家發來的自救器後,必須在一個月內由自救器工配合供應部門對外觀(包括銘片、出廠日期和標重)、氣密性和稱重(僅指過濾式自救器)進行驗收,發現產品不符合標準時,應及時與廠家聯係退換。

  第9條 過濾式自救器的稱重檢查應使用經過校正是誤差不超過11克的天平,增重超過10克的自救器應予以報廢。

  第10條 使用ZJ型汽密檢查儀檢查過濾式自救器氣密性時,要求在15秒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得大於8毫米;用60—65攝氏度溫水檢查時,不得有冒泡漏氣現象。否則要更換膠圈或進行維修,以保證氣密合格。

  第11條 在60—65攝氏度溫水中進行隔離式自救器氣密檢查時,自救器浸入水中出現連續冒泡,或浸入水中一分鍾內(10秒後開始記數)斷續冒泡超過8個的,要及時進行維修。1年內,經檢查低於8個泡的,可不進行氣密性維修;期滿1年時,都要及時維修。

  第12條 用溫水檢查自救器後,必須把自救器擦拭幹淨。

  四、使用ZJ型氣密儀檢查自救器的操作

  第13條 使用的氣密儀必須經過調試、檢查、要求儀器係統本身是氣密的。

  第14條 氣密儀的工作壓力範圍為(480—520)×9.81帕,檢查自救器時,可將壓力計水柱提高540毫米。封壓後10秒鍾,水柱保持不動時,則認為氣密儀調試合格。

  第15條 將被試自救器放入氣密性的工作室中。如果檢查過濾式自救器,須預先在工作室裏放置隨機附帶的L型填塊。

  第16條 蓋上氣密儀封蓋,扣上風壓鉤,同時按秒表計時,10秒鍾時,計下壓力計水柱高度;25秒時,再次計下壓力計水柱高度。對於過濾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後的15秒種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8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8毫米或壓力水柱高度未達到470毫米的,則認為氣密不合格。對於隔離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後的15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30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30毫米或壓力計水柱未達450毫米,則認為氣密不合格。為提高檢查效率,封壓10秒鍾後,若壓力計水柱停留在480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動,則認為自救器合格,不必再觀察後15秒鍾。

  第17條 氣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繼續使用;氣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須進行處理。

  五、檢查自救器時的注意事項

  第18條 被檢查的自救器應處於氣密儀檢查場所2小時後,才能開始檢查,檢查時環境溫度的波動不應超過2攝氏度。

  第19條 被檢查的自救器及氣密儀應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氣熱源,檢查場所應盡可能避免有過堂風或受抽、排氣設備影響。

  第20條 被檢自救器上的煤粉和髒物應擦掉,不允許髒物和煤粉等落到密封環和托盤上,以保證氣密儀係統的可靠密封。

  第21條 若扣上風壓鉤後,壓力計水柱很快下降到400毫米以下,說明自救器大漏氣;如懷疑氣密儀係統本身的氣密性,可換用庫存不漏氣的自救器作對比試驗,不可冒然調整氣密儀。

  第22條 使用氣密儀時,加壓(扣封壓鉤)、卸壓(鬆開封壓鉤)均應緩慢地進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濺到工作室裏,使機件受損。

  第23條 檢查自救器時,如發現壓力計水柱有上升現象,說明橡膠密封環不好;如在後15秒鍾內壓力計水柱上升高度超過4毫米,則橡膠密封環應予更換。

  第24條 壓力計刻度管理出現水泡時,表明壓力計缺水,應注水後再用。

  第25條 自救器檢查完後,應立即取出,不可長時間放在氣密儀工作室裏加壓。

  第26條 對氣密處於不合格邊緣的自救器,應進行複查。

  第27條 對氣密不合格的過濾式自救器,應在經校正誤差不超過±1克的天平上稱重,增重不超過10克的,密封後可繼續使用。

  第28條 為了尋找漏氣部位,可用直觀方法尋找,也可用毛筆沾濃度適當的肥皂水在自救器被加壓30—60秒後塗於可能漏氣的部位進行檢查,冒泡處即是漏氣處。此方法同樣適用於隔離式自救器。

  第29條 使用氣密儀檢查隔離式自救器時,如果在後15秒鍾內壓力水柱高度下降15—30毫米,屬小漏氣、仍屬氣密合格,但應將漏氣處用錫焊封閉;如在最後15秒鍾內,壓力計水柱高度下降30—50毫米,屬中等漏氣,以試驗還未失效的,補漏維修後可繼續使用。

  第30條 要詳細記錄修理過的自救器的損環與修理情況。

  第31條 維修自救器的工作場所應清潔,以避免粉塵、油脂等進入自救器。

  通風木工崗位標準

  一、門製作前的準備工作

  1、工作前應把需用工具、材料準備齊全。

  2、井上製作風門的操作要求。

  3、風門扇用單層或雙層木板製成。單層木板厚度不小於35毫米,雙層木板門中間要加襯墊。

  4、風門扇要穿帶、上下兩條門帶規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且距門扇上下兩頭均留有一定間距。

  5、風門扇安裝使用要加裝鐵門帶(大型門扇可到井下現場組裝),既要與木門帶平行地裝2條規格相同的鐵門帶,鐵門帶應長於木門帶,靠門軸的一端應伸出一定距離,並卷成折頁或圓筒。

  6、風門扇必須進行防腐處理。

  二、井上木工操作注意事項。

  1、電鋸、電刨必須由經過技術培訓且考試合格的人員操作。工作時,應思想集中,確保安全。

  2、應掌握木工房備有的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烘幹木料時,不得脫離工作崗位,應經常檢查火勢及木料幹燥程度,幹燥後即速取出。

  4、禁止在木工房內吸煙、生火爐;特殊情況必須生火爐時,要製定安全措施,並報上級批準。

  5、木工房的材料要擺放整齊,工作完畢後,雜物要清掃幹淨,特別是火爐周圍,離開前應有專人檢查,火爐熄滅後方可離開。

  三、井下風門安裝,維修前的準備工作

  6、安裝、維修風門前,必須檢查巷道頂板情況,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運輸巷道中安裝、維修風門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必要時應先與有關單位聯係。

  7、門框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證安裝的風門開關靈活。

  8、井下使用的風門、調節風門等必須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9、一般應關閉風門進行維修,必要時可摘下風門放到安全地點維修,但禁止兩道風門同時打開。

  10、維修風門時,要檢查電纜孔、管路孔是否堵嚴,凡不用的孔口及調節風窗口要及時封堵嚴密。調解風量窗口應備有足夠的、合格的調節板。

  11、拆除回收風門、木板牆、調節風門等木製品時,必須先檢查巷道安全情況,應在安全情況下回收。

  12、木板、門框及立柱上的鐵釘要全部拔出,無法拔掉的必須打平,防止刺傷人。

  防滅火檢查工崗位標準

  一、防滅火檢查員必須經過培訓,應掌握瓦斯檢查、測風、測壓、測氧及測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氫的技術,熟悉通風係統,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

  二、檢查時要帶齊瓦斯檢定器、各式風表、一氧化碳檢定器、測壓儀器、溫度計、尺子、記錄簿等。

  三、檢查火區及可疑發火的地點時,必須2人同行,並且進入檢查地點後,應先檢查風流上風側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濃度,然後逐步檢查下風側,按順風方向進入檢查區域。

  四、對於采空區密閉、廢棄巷道、盲巷等,應以檢查甲烷、二氧化碳為主,當溫度升到35攝氏度以上或聞到火災氣體時,以檢查一氧化碳為主;對於未滅的火區和已熄滅的火區、高溫點,以檢查一氧化碳為主;火區密閉要檢查牆溫、氣溫、水溫及各種氣體濃度的變化,重點掌握一氧化碳濃度變化。

  1、檢查密閉前先將觀察孔堵頭去掉。

  2、將儀器對準觀察孔進行換氣,後按規定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

  3、檢查完畢後要及時把觀察孔堵上。

  4、采集氣樣時,先將觀察孔打開,然後用氣球進行采集,直到氣球充滿為止。

  5、采集完成後及時封閉觀察孔。

  五、檢查時,發現有人工作的地點或回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24ppm時,要將人員撤出,適當地點設好柵欄,並向通風區及礦調度彙報。

  六、高冒地點應掛牌管理,按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要用長把工具,發現溫度高於常溫且有上升趨勢或有微量一氧化碳時,應增加觀察次數,並向有關領導彙報,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七、應每月填寫反映火區檢查情況的“火區檢查日誌”,重點情況記入“火區卡片”,填繪火區示意圖,連續檢查時,當班檢查的情況應向下班交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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