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滅火檢查工崗位工作標準
防滅火檢查工崗位工作標準
一、防滅火檢查員必須經過培訓,應掌握瓦斯檢查、測風、測壓、測氧及測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氫的技術,熟悉通風係統,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
二、檢查時要帶齊瓦斯檢定器、各式風表、一氧化碳檢定器、測壓儀器、溫度計、尺子、記錄簿等。
三、檢查火區及可疑發火的地點時,必須2人同行,並且進入檢查地點後,應先檢查風流上風側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濃度,然後逐步檢查下風側,按順風方向進入檢查區域。
四、對於采空區密閉、廢棄巷道、盲巷等,應以檢查甲烷、二氧化碳為主,當溫度升到35攝氏度以上或聞到火災氣體時,以檢查一氧化碳為主;對於未滅的火區和已熄滅的火區、高溫點,以檢查一氧化碳為主;火區密閉要檢查牆溫、氣溫、水溫及各種氣體濃度的變化,重點掌握一氧化碳濃度變化。
1、檢查密閉前先將觀察孔堵頭去掉。
2、將儀器對準觀察孔進行換氣,後按規定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
3、檢查完畢後要及時把觀察孔堵上。
4、采集氣樣時,先將觀察孔打開,然後用氣球進行采集,直到氣球充滿為止。
5、采集完成後及時封閉觀察孔。
五、檢查時,發現有人工作的地點或回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24ppm時,要將人員撤出,適當地點設好柵欄,並向通風區及礦調度彙報。
六、高冒地點應掛牌管理,按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要用長把工具,發現溫度高於常溫且有上升趨勢或有微量一氧化碳時,應增加觀察次數,並向有關領導彙報,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七、應每月填寫反映火區檢查情況的“火區檢查日誌”,重點情況記入“火區卡片”,填繪火區示意圖,連續檢查時,當班檢查的情況應向下班交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