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金銀山煤礦綜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2-07-11 21:28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金銀山煤礦綜合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彙編

  編 製:唐太文

  總 工:唐太文

  礦 長:楊金波

  編製時間:2012年1月5日

  目錄

  第一部分 綜合應急預案.............................................................1

  第一章 總則 3

  第二章 危險性03manbetx 6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29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38

  第五章 應急響應 40

  第六章 信息發布 44

  第七章 後期處置 44

  第八章 保障措施46

  第九章 培訓與演練 49

  第十章 獎懲 51

  第十一章 附則 錯誤!未定義書簽。

  第二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55

  第一章 頂板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55

  第二章 地質災害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67

  第三章 水災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76

  第四章 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應急預案 86

  第五章 瓦斯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96

  第六章 提升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107

  第七章 供電係統事故應急預案 118

  第八章 鍋爐事故應急預案 132

  第九章 火工品事故應急預案 144

  第十章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54

  第十一章 職業衛生危害應急預案 178

  第三部分 現場處置方案 167

  第一章 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67

  第二章 地質災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74

  第三章 水災事故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76

  第四章 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78

  第五章 瓦斯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83

  第六章 提升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88

  第七章 供電係統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94

  第八章 鍋爐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97

  第九章 火工品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02

  第十章 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05

  第十一章 職業衛生危害現場處置方案 178

  第一部分 綜合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有效保障金銀山煤礦職工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到在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出現時能及時處理,在重大人身傷害事故和重大非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和事故的進一步蔓延,認真做好重、特大事故後的應急處理工作,做到應急行動協調一致,維護社會穩定,保證遇險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特製定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2編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70號2002年6月29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主席令第75號1996年8月29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號1992年11月7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6號2008年10月28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號2001年10月27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69號2007年8月30日)

  7)《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296號2000年11月7日)

  8)《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2004年1月13日)

  9)《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2003年4月27日)

  10)《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2006年5月10日)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國務院1987年12月3日)

  1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2007年3月28日)

  1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2009年1月24日)

  14)《煤礦安全01manbetx 》(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16號2010版)

  1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二○○九年四月一日)

  16)《關於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意見》(黔安監管辦字[2007]345號)

  17)《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製導則》(AQ/T9002-2006)

  1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2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

  2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與代碼》(GB/T13861-1992)

  22)《煤炭自燃傾向等級鑒定報告》

  23)《金銀山煤礦方案設計說明書》(變更)

  24)《金銀山煤礦安全專篇說明書》(變更)

  29)《金銀山煤礦下發的安全管理文件及01manbetx 01manbetx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金銀山煤礦內部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範圍包括本煤礦所涉及到的範圍,適合於頂板、水、火、瓦斯、煤塵爆炸等事故以及非人身事故。

  1.4應急預案體係

  本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三大部分。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製定和修改工作,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02manbetx.com 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金銀山煤礦在上級安全生產機構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02manbetx.com 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分管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5.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故單位行政領導負責製,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礦長曹本貴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班組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1.5.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5.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02manbetx.com 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並發揮其作用。

  第二章 危險性03manbetx

  2.1礦井概況

  2.1.1地理位置、交通及資源條件

  威寧縣東風鎮尹家衝煤礦位於畢節地區威寧縣東南部的東風鎮,處於爐山向斜北東翼,行政區劃屬東風鎮管轄。礦區麵積0.5742km2。地理坐標為:東經:104°33′56″~104°34′47″,北緯:26°48′47″~26°49′21″。礦區距威寧縣城(直距)約38km,有鄉村公路從礦區穿過,交通較方便。(見交通位置圖1-1)。

  礦井隸屬於威寧縣工業經濟貿易和能源局管轄,企業性質為私營企業。

  尹家衝煤礦屬貴州省赫威水煤田二塘礦區,貴州省地質局赫威水地質隊於1960年2月提交《貴州水城煤田二塘礦區儲量報告》(精查)。

  西南煤礦建設指揮部煤田地質勘探公司一五二隊於1966年4月《貴州省赫威水田二塘礦區精查補充地質報告》(以下簡稱精查補充報告。)

  2004年9月貴州省地礦局113地質大隊為原尹家衝煤礦作了《貴州省威寧縣東風鎮尹家衝煤礦資源量核實報告》、2006年8月,貴州省地質礦產勘察開發局105地質大隊為原沙溝煤礦作了《貴州省威寧縣東風鎮沙溝煤礦資源量核實報告》。計算得出沙溝煤礦資源/儲量有47萬噸;尹家衝煤礦資源/儲量有154.9萬噸,采空量4.97萬噸。

  貴州省煤礦設計研究院2007年10月編製的《貴州省威寧縣東風鎮尹家衝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詳細查明了礦區的煤層的采空情況;並重新對礦井儲量進行核實,查清了礦井現有儲量。

  上述工作查明了礦區內可采煤層的層數、層位、厚度、結構、及其空間分布,基本查明了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礦床充水因素。

  本報告是在《貴州省威寧縣尹家衝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和業主提供井上下圖的基礎上編製而成。

  根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廳2008年9月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 5200000830809)劃定的礦界,采礦權範圍由14個拐點坐標圈定麵積0.5742平方公裏。威寧縣尹家衝煤礦礦區範圍拐點坐標見表1-2:

  根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文件(黔國土資儲備字[2007]632號)《關於<貴州省威寧縣尹家衝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及黔國土規劃院儲審字[2007]793號《貴州省威寧縣尹家衝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截至2007年11月16日,威寧縣尹家衝煤礦礦界範圍內保有煤炭資源/儲量(122b)202萬噸。

  尹家衝煤礦主采3層煤,即7號、8號、11號煤層,煤質較好;主采煤層為近水平薄及中厚煤層;煤層賦存穩定,儲量較豐富,地質構造簡單,工程及水文地質條件中等;礦區交通便利,實施礦井的建設具有較好的基礎和條件。

  尹家衝煤礦屬貴州省赫威水煤田二塘礦區,貴州省地質局赫威水地質隊於1960年2月提交《貴州水城煤田二塘礦區儲量報告》(精查)。

  西南煤礦建設指揮部煤田地質勘探公司一五二隊於1966年4月《貴州省赫威水田二塘礦區精查補充地質報告》(以下簡稱精查補充報告。)

  2004年9月貴州省地礦局113地質大隊為原尹家衝煤礦作了《貴州省威寧縣東風鎮尹家衝煤礦資源量核實報告》、2006年8月,貴州省地質礦產勘察開發局105地質大隊為原沙溝煤礦作了《貴州省威寧縣東風鎮沙溝煤礦資源量核實報告》。計算得出沙溝煤礦資源/儲量有47萬噸;尹家衝煤礦資源/儲量有154.9萬噸,采空量4.97萬噸。

  貴州省煤礦設計研究院2007年10月編製的《貴州省威寧縣東風鎮尹家衝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基本查明了礦區的煤層的采空情況;並重新對礦井儲量進行核實,基本查清了礦井現有儲量。

  調查工作認為尹家衝煤礦煤層賦存穩定,儲量較豐富,地質構造簡單,工程及水文地質條件中等,礦區交通便利,資源可靠,開采技術條件較好。

  2.1.2地質構造及煤層特征

  1.1.1.1. 煤係地層

  尹家衝煤礦礦區出露地層為第四係、上二疊統龍潭組及峨眉山玄武岩組、下三疊統飛仙關組。礦區內出露地層由新至老概述如下:

  1)第四係(Q)

  主要為坡積、殘積、衝洪積物,岩性以亞粘土、砂礫石為主,分布在礦區內低窪地、溝穀及緩坡地帶。厚度0-20m。

  2)飛仙關組(T1f)

  該組在區內出露不全,僅見第一段和第二段。

  (1)飛仙關組第二段(T1f2)礦區內出露不全,岩性為紫、紫灰色夾黃綠色細砂岩,粉砂岩、泥岩。厚200米以上。

  (2)飛仙關組第一段(T1f1)灰綠色上部夾紫灰色條帶狀粉砂岩、泥岩及細砂岩。厚60~130米,平均88米。

  3)龍潭組(P3l)

  本段在礦區內根據岩性分為上下兩段。

  (1)龍潭組第二段(P3l2)與飛仙關組平行不整合,岩性為淺灰~灰黑色粉砂岩、泥岩、砂岩,綠灰色砂岩及煤層組成,本段含煤10~18層,一般11層,在礦區內可采及局部可采3層,礦區內的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層主要在本段。厚52~77米,平均64米。

  (2)龍潭組第一段(P3l1)11號煤底板到玄武岩頂,岩性上部以淺灰~深灰色泥岩、粉砂岩為主,下部以礫狀玄武凝灰岩。本段含煤9~19層,一般為14層,均為不可采煤層。厚155~182米,平均162米。

  4)峨眉山玄武岩組(P3β)

  該組分布在礦區北側和西側,麵積小。岩性為黑色、暗綠色杏仁狀玄武岩,夾紫色、黃色、灰白色凝灰岩,頂部為紫紅色或黃白色層狀凝灰岩,厚度大於300m,與下覆地層呈假整合接觸。

  1.1.1.2. 構造

  礦區位於爐山向斜山東翼,礦區為單斜地層,地層走向南東~北西,傾向南西,傾角9°~11°,屬傾斜構造。礦區內斷層不發育。

  礦區構造複雜程度屬簡單類型。

  1.1.1.3. 含煤岩係及煤層

  含煤性

  礦區內含煤地層為上二疊統龍潭組,含煤可達19-37層。根據區域及鄰近礦井資料,區域上含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層6層,礦區主要可采煤層3層,即為7號、8號、11號煤層(主要特征見表3-2)。現將主要可采煤層敘述如下:

  7號煤層上距龍潭組頂界85m,下距8號煤層5m,煤層厚度0.80-1.30m,平均厚度為1.05m。

  8號煤層下距11號煤層15m,煤層厚度0-1.23m,平均厚度為0.65m。

  11號煤層距龍潭組底界約103m,煤層厚度1.89-2.00m,平均厚度為1.94m。

  2)可采煤層

  礦區內有7號、8號、11號煤層為可采煤層,其連續性好,其結構單一,屬構造簡單煤層。可采煤層特征見表1-3-1。

  表1-3-1 可采煤層特征表

  (3)煤的牌號

  礦區內原煤煤種均屬焦煤。

  綜上所述,按2004年4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煤炭質量灰分分級、煤炭質量硫分分級、煤炭質量發熱量分級》[GB/T15224.1、2、3-2004]標準,尹家衝煤礦7號煤層為低硫、中灰、特高熱值焦煤;8號煤層為中硫、中灰、特高熱值焦煤;11號煤層為中硫、中灰、特高熱值焦煤。

  (4)煤質及工業用途評述

  根據7、8、11號煤層的化學性質和工藝性能,其具有廣泛用途,可用於煉焦、動力及民用煤。

  (5)可選性

  儲量報告中沒作煤的可選性試驗及03manbetx ,建議找相關單位對煤的可選性進行試驗及03manbetx ,如果可選性較好,建議對煤進行分選,提高經濟效益。

  開采技術條件

  1、地表水

  礦區所處地形起伏大,為構造侵蝕、溶蝕、剝蝕低中山地貌。

  直溝小河通過礦界內,但直溝小河水流量受大氣降水影響,季節性小溝發育,屬季節性溪溝,流量受大氣控製明顯。礦區最低侵蝕基準麵為3號拐點附近,海拔高程為1718m,而開采煤層最低標高為1700m,低於當地最低侵蝕基準麵,煤礦開采後,地表水補給地下水,將增加煤礦礦坑湧水量。

  2、地下水類型

  地下水類型碳酸鹽岩岩溶裂隙水水、基岩裂隙水、孔隙水。

  3、含水岩組及其含水特征

  礦區地層按岩性來分,自上而下有以下含水岩組及隔水岩組:

  A、第四係(Q):主要為坡積、殘積、衝積物,岩性以砂質粘土、粘土、亞粘土為主,為孔隙水。該帶透水性好,地下水易於排泄,動態變化大,大部分是季節性泉水,富水性弱。

  B、飛仙關組(T1f):本組岩性以泥岩、灰岩、泥質灰岩為主,為碳酸鹽岩岩溶裂隙水和基岩裂隙水。灰岩地段含水性強,泥岩含水性弱,其泥岩與灰岩交替沉積,使各含水層之間無水力聯係。

  C、上二疊統龍潭組(P3l):岩性為灰色碎屑岩夾數層薄層灰岩組成,含基岩裂隙水,為相對隔水層。富水性弱。

  D、峨嵋山玄武岩(P3β):頂部為凝灰岩,泉水出露很少,流量亦很微弱,淺部含微弱裂隙水,深部不含水為一良好的隔水層。該組含水性弱。

  碳酸鹽岩岩溶水的含水岩組為飛仙關組(T1f);基岩裂隙水的含水岩組為龍潭組(P3l)和玄武岩(P3β),龍潭組、玄武岩組富水性弱,為相對隔水層;孔隙水的含水岩組為第四係的殘坡積物,含水性弱。

  4、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

  地下水主要補給來源為大氣降水,由於礦區內岩層節理裂隙發育,大氣降水通過基岩裂隙補給地下水,然後經短途徑流後,

  通過井泉向低處泄流的方式向南麵排出。

  5、構造裂隙水

  礦區內斷層弱發育,斷層淺部因風化可能透水性稍好些外,深部含水性和透水性都很弱,因此在現有水文地質條件下各含水層通過斷層帶相互補給的可能性不大。

  6、礦坑充水因素分析

  該礦是以大氣降水為主的裂隙充水礦床,主要為頂板中所含裂隙水向巷道內滲漏,其次為老窯積水及采空區積水等。礦區目前尚未開展深部水文地質調查,據業主提供資料:礦山開采正常湧水量為20 m3/h,最大湧水量為80m 3/h。礦區的水文地質條件中等,煤係地層本身含水弱。礦山開采過程中的實際測量,煤層開采時有滴水、淋水現象,對礦床開采影響不大,但在今後開采生產中應加強對采空區積水的監測,確保生產安全。

  大氣降水是礦床充水的主要因素。一般沿基岩裂隙滲入礦井,裂隙發育地段礦井充水會有所增大;地表水對地下水具有一定的補給作用,岩層滲透性好,含水性較弱。地表水與地下水之間可能發生聯係,易引起礦床充水。在掘進過程中,要注意發生突水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特別是在靠近采空區時及上二疊統峨眉山玄武岩組基岩裂隙水,必須加強探放水工作,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必要時修築防水牆,特別是礦區在今後的采礦生產過程中應加強水文地質勘查工作,做好防水和排水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礦山地麵生活用水水源由東風鎮自來水,生產用水直接用井下水。

  礦區的水文地質條件屬中等類型。

  6、湧水量

  根據貴州省煤礦設計研究院於2007年10月提交的《貴州省威寧縣東風鎮尹家衝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以及我隊工程人員到現場踏勘了解,礦井湧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礦井正常湧水量約為20m³/h,最大湧水量約80m³/h。為了提高礦井開采的安全係數,礦井開采設計水泵選擇參數按正常湧水量:QB=30m³/h;礦井最大湧水量:Qmax=90m³/h進行計算。

  礦井在進行正常生產時必須進行湧水量的實測,根據實際湧水量采用相應的排水設備。

  2、煤層頂、底板岩性

  頂板:本礦煤層頂板多為粉砂岩及泥岩,粉砂岩頂板穩定性好,泥岩穩定性差。礦井開采時應注意頂板支護管理,防止頂板冒落和片幫。

  底板:多為泥岩及粉砂岩、泥岩,遇水易膨脹,產生底鼓,礦井開采時應及時清除底板積水,防止底板底鼓。

  儲量核實報告中未采樣測試煤層頂、底板物理、機械性質,僅據觀察坑道、小窯並訪問當地老窯民工得知,區內煤層頂板多為粉砂岩,一般較穩固;底板則多為粘土岩,遇水後常易產生膨脹、底鼓現象,在開采過程中應引起注意。

  3、瓦斯、煤塵爆炸性、煤的自燃性及地溫

  瓦斯

  根據貴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對畢節地區煤礦2007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告的批複》黔煤生產字[2007]512號、黔煤生產字[2008]1547號文件《對畢節地區煤礦2008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告的批複》及黔能源發[2009]281號文件《關於畢節地區煤炭局<關於請求審批2009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告的報告>的批複》,礦井3年來的瓦斯等級鑒定結果見表1-3-3。

  2)礦井瓦斯湧出量

  (1)回采工作麵瓦斯湧出量

  回采工作麵的瓦斯湧出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①q采=q1+q2

  式中:

  q采――回采工作麵瓦斯湧出量, m3/t;

  q1——開采層相對瓦斯湧出量,m3/t;

  q2——鄰近層相對瓦斯湧出量,m3/t。

  式中:

  K1——圍岩瓦斯湧出係數;K1值選取範圍為1.1~1.3;全部陷落法管理頂板,碳質組分較多的圍岩,K1取1.3;局部充填法管理頂板K1取1.2;全部充填法管理頂板K1取1.1;砂質泥岩等致密性圍岩K1取值可偏小;

  K2——工作麵丟煤瓦斯湧出係數,用回采率的倒數來計算;K2=1/97%=1.03;

  K3——盤區內準備巷道預排瓦斯對開采層瓦斯湧出影響係數;

  K3=(L-2h)/L=(65-2×10)/65=0.692(L-工作麵長度,取65m;h-掘進預排寬度,焦煤取10m)

  m——開采層厚度;

  M——工作麵采高;

  Wh——煤層原始瓦斯含量,m3/t;

  Wc——運出礦井後煤的殘存瓦斯含量,m3/t。

  由於預測值大於鑒定值,所以選擇預測值作為本設計計算的依據。

  在投產後,需重視礦井通風及瓦斯管理工作,尤其是開采深部煤炭時,風路長,風阻大,瓦斯湧出量會相應增大,更應加強礦井的通風管理工作,保證通風設施、設備隨著生產的發展而及時安裝或拆除,保證通風係統可靠、有效。還要求煤礦加強礦井瓦斯壓力、含量、梯度等參數資料的收集和測定工作,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2009版)的相關規定。建議業主根據相關規定定期作瓦斯等級鑒定。

  該礦未做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根據黔安監管辦字【2007】345號《關於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見》,礦井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設計和管理。

  煤塵爆炸

  根據貴州省六枝工礦(集團)恒達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實驗室對尹家衝煤礦7#、8#,11#煤層進行的煤塵爆炸性鑒定報告,本礦7#、8#,11#煤層均有煤塵爆炸性。礦井應加強灑水防塵及通風工作,確保生產人員的身體健康。

  煤的自燃傾向

  根據貴州省六枝工礦(集團)恒達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實驗室對尹家衝煤礦7#、8#,11#煤層進行的煤炭自燃傾向等級鑒定報告,本礦7#、8#,11#煤層自燃傾向分類為三類:即不易自燃。為了提高安全係數,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加強通風管理,防止采空區,老巷長期漏風,防止巷道長期處於微風狀態,防止煤層自然發火。

  地溫

  本井田屬地溫正常區,無熱害影響。

  2.1.6.7生產係統、輔助係統

  1、礦井開拓巷道布置

  (一)井筒布置

  本礦采用一條副斜井擔負進風、鋪設管線、行人、材料、矸石運輸及排水;用一條主斜井擔負運煤、進風等任務;用一條回風井專作回風之用。

  因此本井田井口數目為3個井筒特征見表2-3-2。

  表2-3-2 井筒位置及特征表

  水平劃分及標高

  礦井劃分為兩個水平(+1728m、+1690m),三個盤區,采用條帶式開采。

  大巷布置

  該礦一盤區布置有+1728m運輸大巷、+1724m材料大巷、+1746m回風大巷。

  通風方式

  礦井通風方式為分列式通風,通風方法為抽出式。

  盤區劃分

  盤區劃分與煤層賦存條件、開拓方式、采煤方法、機械化裝備、輔助運輸、通風等有直接的關係,為了使盤區劃分能夠做到使全井田合理開采、前後期統籌兼顧的要求,結合目前該礦實際現狀,按運輸巷道和回風井服務範圍、勘探程度及綜合煤層賦存條件等因素,采用自然界線和人為界線相結合的方式,將礦井劃分為兩個水平(+1728m、+1690m),三個盤區開采。井筒以東劃分為一盤區,井筒西麵至河流保護煤柱劃分為二盤區,河流保護煤柱以西劃分為三盤區。

  盤區劃分見盤區巷道及機電設備布置平麵圖(1:2000)。

  開采順序

  1.1.1.1. 盤區間的開采順序

  該井田劃分為三個盤區,先開采一盤區所有煤層,再開采二盤區所有煤層,最後開采三盤區所有煤層。用1個回采工作麵和2個掘進工作麵達產。

  1.1.1.2. 盤區內條帶間的開采順序

  本井田內主采煤層為3層,即7號、8號、11號煤層,為近水平薄及中厚煤層,煤層間的開采順序是自上而下,首采工作麵(10701)布置在一盤區北翼的7號煤層中,接續工作麵(10702)布置在一盤區南翼的7號煤層中,即:10701→10702→10801→10802……,依次開采。

  1.1.1.3. 條帶內的開采方式

  條帶內為傾斜長壁後退式回采。

  井筒布置及裝備

  本礦井共有3個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風井。

  1.1.1.4. 主斜井

  本礦用一條主斜井擔負煤炭運輸、進風等任務,主斜井(x=2967336.655,y=35457785.255,z=+1821,a=225°,β=22°)長247m,在標高為+1728m落平;掘進斷麵5.7m²,淨斷麵5.5m²,采用半圓拱形斷麵,錨噴支護,表土段為砌镟支護;井筒內采用皮帶運輸。

  1.1.1.5. 副斜井

  副斜井用作行人、運料、排矸、排水、和安全出口之用,副斜井(x=2967286.134,y=35457797.507,z=+1818,a=223°,β=25°),共長214m,在標高為+1724m落平;掘進斷麵5.7m²,淨斷麵5.5m²,采用半圓拱形斷麵,錨噴支護,表土段為砌镟支護。安設單軌,礦車運輸。

  1.1.1.6. 回風井

  回風井(包括回風平硐、回風暗斜井)用作回風和安全出口之用,回風平硐(x=2967735.775,y=35457863.839,z=+1844.5,a=314°,β=-3‰°),共長42m,回風暗斜井共長260m,在標高為+1740m落平;掘進斷麵5.7m²,淨斷麵5.5m²,采用半圓拱形斷麵,錨噴支護,表土段為砌镟支護。

  3、通風係統

  采用中央分列式和機械式通風

  4、防排水係統

  礦井為斜井開拓,在井底車場布置主、副水倉,並建水泵房集中排水係統,井下湧水經管道直接排至地麵。

  5、提升、運輸方式

  該礦設計生產能力9萬噸/年。主井選用皮帶作主提升,副斜井設置串車、猴車設備作材料、矸石及人員等的運送任務。

  6、供電係統

  礦井10kv供電可由離礦區約5km的結理變電站供出,也可由離礦區約4km的木礦變電站供出。且具備10kv供電的能力,礦井供電可靠。

  7、救護係統

  本礦於2011年1月按要求組建了礦輔助救護隊,並與畢節市礦山救護隊簽定了協議並交了費用。

  2.2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識別與檢測

  2.2.1.1主要危險源

  礦井存在的危險及有害因素的種類主要有水、火、瓦斯、冒頂、提升運輸、中毒窒息、機械傷人等其它因素。

  2.2.1.2存在形式及場所

2.2.1.3檢測、監控的手段
   礦井具備瓦斯監控係統。對上述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監控,能夠滿足對礦井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監控。
2.2.2危險源風險分析
  2.2.2.1地麵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
   (1)危險目標的確定
   ①地麵鍋爐房
   地麵鍋爐房周邊有公路、燈房浴室、器材庫辦公樓、食堂等。
   ②地麵瓦斯泵房
   建有永久瓦斯抽放泵站,在風井附近建地麵瓦斯抽放泵站的集中抽放方式,設置高、低負壓抽放係統,一趟高負壓抽放主管和一趟低負壓抽放主管通過風井下井。
   ③自然災害
   雨季期間,礦區頻降暴雨,可能導致地表滑坡,泥石流、電力通訊中斷等自然災害事故。
   (2)地麵危險目標的危險性及其對周邊的影響
   ①工業廠址內在用的鍋爐房屬壓力容器,如操作不當,極易造成設備損壞,和鍋爐爆炸重大事故,將對工作場所的人員和周邊人員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②地麵發生的自然災害,如控製措施不力,也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損失。
2.2.2.2煤礦井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
   煤礦屬井工開采作業,受井下作業場所空間限製,作業環境條件影響,作業係統空間複雜,各生產、安全係統複雜。設施、設備較多,且係統性較強,局部問題有可能造成區域係統或整個係統的事故發生和影響因素。根據煤礦生產的特點,以及煤礦安全事故教訓總結可能發生各種事故的自然條件因素有:
   (1)瓦斯因素
   煤礦屬高瓦斯礦井,煤層自燃發火傾向性二類,屬不易自燃煤層.但所開采的煤層瓦斯含量較高,瓦斯湧出量大,在瓦斯濃度超過規定的區域範圍內,如遇違章放炮、明火、電器火花、金屬撞擊或摩擦火花等都可能引起瓦斯爆炸和人員窒息,因此必須加強對機電設備、瓦斯聚集和放炮的管理工作。
   (2)煤與瓦斯突出因素
    本礦井後續未作煤與瓦斯突出鑒定,根據礦井井下實際施工情況,在施工時,均可能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如有爆破衝擊、機械撞擊及地質構造帶等因素的影響,有可能造成煤與瓦斯突出的事故。
   (3)煤塵因素
   煤層爆炸性結論:煤塵無爆炸性。
   (4)火災因素
   若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要求,使用皮帶、溜子不當、放炮管理不善、機械衝擊與摩擦、電源電器短路、靜電、明火等都有可能造成人為、機電等外因火災的發生。
   (5) 水災因素
   現首采工作麵在M7煤層,屬於首先開采煤層.但是,要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探放水原則。
   (6)運輸提升因素
煤礦采用斜井開拓方式。因此,要加強對運輸設施、設備的檢查,加大對人車使用、檢修、鋼絲繩、礦車連接裝置的檢查力度,並做好相關的檢查記錄。在斜井(巷)進行提升時,要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完善各種行車聲光信號裝置、防跑車裝置、阻(擋)車器,確保其完好性,同時要做好相關的檢查記錄。
   (7)頂板因素
   我礦采掘生產過程中的作業場所均處於地層之下,由於采掘工作麵地質構造較複雜,小斷層多、底板鬆軟,如不按01manbetx 措施施工,放鬆對頂板的管理,均可能造成頂板事故的發生。
   (8)其它因素
   ①煤層在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其它有毒、有害氣體。
   ②作業人員操作不慎,不按《煤礦01manbetx 》規定和《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進行作業和指揮。
   ③作業人員操作時精力不集中,健康原因,本身的身體素質狀況,心理狀態,情緒等不穩定因素。
   ④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造成事故隱患未及時排除。
   ⑤安全生產管理、督促整改不力等。
   均可能造成事故的發生。
   2.3危險源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預測
   2.3.1瓦斯事故
    瓦斯是一種能夠燃燒和爆炸的氣體。瓦斯爆炸就是一定濃度的瓦斯與氧氣在高溫火源的作用下,進行的劇烈氧化反應。這種反應生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氣,並釋放出大量的熱量,這種熱量使生成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氣迅速膨脹,開成高溫、高壓,並以極高的速度向外衝擊,形成衝擊波從而產生動力現象,這就是瓦斯爆炸。
    瓦斯爆炸的主要危害表現在三個方麵:瓦斯爆炸產生的爆炸溫度可達1850∽2650℃,不僅燒毀設備、燒傷人員,還能點燃可燃的木質支架、煤塵、引起火災和煤塵爆炸事故,擴大災情。瓦斯爆炸後的氣體壓力是爆炸前氣體壓力的7∽10倍,氣體壓力的驟然釋放,將形成強大的衝擊波,並以極高的速度向外衝擊,從而吹倒支架,損壞設備。瓦斯爆炸同時生產一氧化碳等大量的有害、有毒氣體,發生爆炸後,同時還會大大降低空氣中氧氣濃度,造成人員中毒、窒息死亡。
    瓦斯爆炸的發生必須具備三個基本條件:一是瓦斯濃度處於爆炸界限內,一般為5%∽16%;二是混合氣體中的氧氣濃度不低於12%;三是有足夠能量的點火源,點燃溫度不低於650℃,當量大於0.28mj,並且持續時間大於爆炸感應期。
    瓦斯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氣體,相對空氣密度為0.544,其擴散性很強,會很快擴散在空氣中,本身無毒,但不能供人呼吸,高濃度的瓦斯聚集,會降低空氣中氧氣含量,可能造成人員的窒息死亡。
    2.3.2煤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
    煤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是指在地應力和瓦斯(二氧化碳)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因煤體突然噴出到采掘作業空間,它能在極短的時間內由煤體內向巷道或者采掘作業場所突然噴出大量的煤炭及湧出大量的高濃度瓦斯充塞巷道並造成一定的、有時是十分巨大的動力效應,煤層形成空洞,同時伴隨著強大的衝擊力,摧毀巷道設施,破壞通風係統,甚至發生風流逆轉,造成人員窒息和發生瓦斯爆炸、燃燒及湧出的煤(矸)流埋人等事故。
    2.3.3煤塵爆炸事故
    煤塵爆炸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一是煤塵本身具有爆炸性,且煤塵必須浮遊在空氣中,並達到一定的濃度,其爆炸濃度值為45g/m3,上限值為1500∽2000g/m3;二是有足夠引起爆炸的熱源存在,煤塵爆炸的引爆溫度為610∽1050℃;三是氧氣濃度不低於18%,當空氣中的氧氣濃度低於18%時,單獨的煤塵不在爆炸。
    煤塵爆炸具有同瓦斯爆炸相類似的特點,爆炸產生高溫、高壓,形成強烈的衝擊波,並同時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等。煤塵爆炸火焰溫度可達1600∽1900℃,可使爆炸時產生氣體產物加熱到2300∽2500℃;煤塵爆炸的理論壓力為750kpa,但在大量沉積煤塵的巷道中,爆炸壓力伴隨著距爆炸源距離的增加而跳躍式增加;煤塵開始被點燃時產生衝擊波的傳播速度與火焰的傳播速度幾乎是相同的,隨時間延長,衝擊波的速度加速,其衝擊波的傳播速度可達2340m/s;煤塵爆炸後同時生成2%∽4%的一氧化碳,有時甚至高達8%∽10%。因此,煤塵爆炸具有威力大、破壞力強、影響範圍大、造成損失嚴重的特點。
    2.3.4火災事故
    構成火災的基本要素歸納起來有三個方麵:一是熱源具有一定溫度和足夠熱量的熱源才能引起火災;二是可燃物;在煤礦礦井裏,煤本身就是一個大量而且普遍存在的可燃物。三是空氣;任何可燃物盡管有熱源點燃,但若缺乏足夠的氧氣,燃燒就不能持續,所以空氣的供給是維持燃燒不可缺少的條件,燃燒是劇烈的氧化現象。
    礦井火災的危害及影響主要有:在火災的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煤炭燃燒產生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煙塵等,另外坑木、橡膠、聚氧乙烯製品的燃燒產生大量的一氧化碳、醇類、醛類以及其他複雜的有機化合物,這些有毒有害氣體和煙塵隨風擴散,可能波及相當的區域甚至全礦;高溫往往引燃鄰近的可燃物,致使火災範圍擴大;火災的發生不僅提供了瓦斯、煤塵爆炸的引火熱源,而且造成的幹溜作用使可燃物(如煤、木材、水等)放出氧、甲烷和其他多種碳氧化合物等爆炸氣體,同時還可以使沉降的煤塵重新懸浮。因此,火災往往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2.3.5水災事故
    礦井水害原因主要有自然和人為兩大原因,自然原因主要是自然界條件複雜季風氣候和地層含水性,地質構造因素(斷層、溶洞、暗河、褶曲、裂隙);人為原因:開采後彙水麵積加大,造成采空區積水,人為因素水害等,往往造成突發性的水災,采空區積水而且伴有有害的氣體同時湧入,增加了水災事故可能波及的範圍。
    2.3.6運輸提升因素
運輸提升事故主要集中在兩大方麵:設備和人為。設備的管理、保養不當,造成設備老化、損壞從而在使用過程中造成事故;由於操作人員的操作能力不當、安全思想麻痹大意,或者其他人員的工作疏忽,未真正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加上人為操作不當,從而在使用過程中造成事故。
    2.3.7頂板事故
    煤礦頂板事故特性是煤層上履岩層由於地質構造的影響節理發育、風化、淋水後,原始應力受采動後形成集中應力等,形成岩石原生裂隙和裂隙而產生的重大撞落狀態,具有隱蔽性、突然性,其冒落麵積的體積的範圍大小與所產生的頂板岩層裂隙範圍有較大的聲響,和支架支護的狀態有一定的關係,同時與本身岩層性質和下履岩層承壓情況高低有相應的關係;鬆軟的頂底易於冒落造成局部頂板事故,而堅硬的頂板則不易冒落,則易形成強烈的衝擊地壓,造成較大的頂板事故。
    2.3.8其他事故
    礦井煤炭開采的工藝不當,人為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比如瓦斯事故、放炮、機械、漏電、電氣著火等,也有可能造成人體的傷害和財產的損失,這是煤礦開采生產過程中不能忽視的問題。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救援組織體係
   為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金銀山煤礦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3.1.2成立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立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

    應急指揮係統圖圖3-1

  3.1.2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總 指 揮:楊金波(礦長)

  副總指揮:邱勝國 (經理)

  成 員:唐太文(總工程師)、張廣軍(生產副礦長)、鄒代令(安全副礦長)、楊誌強(機電副礦長)劉傑(抽采副總)、馮寶和(地測副總)、劉久華(施工隊長)、楊春乾(安全員)、陳序剛(瓦檢員)、楊發(瓦檢員)、廖廓仁(安全員)、羅來祥(機修工)、徐水林(機修工)、陳貴雲(電工)、張有禮(後勤部主任)、蘇必義(供銷科主任)

  3.1.3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 任:劉峰

  生產調度室電話:0857-7713338

  救護隊值班電話: 0857-7713338

  3.1.4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10個組

  3.1.4.1現場指揮組:

  總 指 揮:楊金波(礦長)

  副總指揮:鄒代令(安全礦長)

  成 員:唐太文(總工)劉傑(安全科長)、張廣軍(生產副礦長)

  3.1.4.2搶險救災組:

  組 長:鄒代令(安全副礦長)

  成 員:羅日新(施工隊長)、黃成林(施工隊長)、劉久華(施工隊長)、楊春乾(安全員)、陳序剛(瓦檢員)

  3.1.4.3技術處理組:

  組 長:唐太文(總工)

  成 員:羅友江(安全科長)、張廣軍(生產副礦長)

  3.1.4.4物資供應組:

  由供銷科負責人組成;張有禮

  3.1.4.5通信信息組:

  組長:邱勝國

  成員:劉盼、餘幸福

  3.1.4.6警戒保衛組:

  組長:孟二華

  成員:廖黔、龍成躍

  3.1.4.7醫療救護組:

  組 長:趙海

  成 員:劉盼、劉斌、梅和洲

  3.1.4.8後勤保障組:

  組 長:朱雲山

  成 員:餘日芬、餘幸福

  3.1.4.9善後處理組:

  組 長:張廣軍

  成 員:劉盼、梅和洲

  3.1.4.10事故調查組:

  組 長:楊金波

  成 員:唐太文、張廣軍、鄒代 令、楊誌強、朱雲山

  3.2應急救援組織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3.2.1.1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法律法規;

  3.2.1.2製定和實施應急救援方麵的規章製度;

  3.2.1.3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決策工作,在接到事故報警後,迅速研究、擬定救援方案,並予以組織、協調各方麵的救援力量實施緊急救助,防止事故擴大,盡量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2.1.4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救援的工作進展情況;

  3.2.1.5根據救援工作的難易程度,協調現場救援力量,並決定是否向上級有關救援部門發出請求援助支持;

  3.2.1.6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現場救援力量的調配;

  3.2.1.7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後勤保障和保衛工作。

  3.2.1.8負責應急救援情況的總結、上報及相關處理事宜。

  3.2.2總指揮的職責

  3.2.2.1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核批準工作;

  3.2.2.2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當礦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礦長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在礦長未到前,由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3.2.2.3負責對外有關方麵的協調工作。

  3.2.3副總指揮的職責

  3.2.3.1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應急救援方案;

  3.2.3.2在總指揮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專門人員嚴格控製入井人數,簽發搶救事故用“入井特別許可證”和“進入事故現場許可證”;

  3.2.3.4根據總指揮授權,代行總指揮權力。

  3.2.4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3.2.4.1製定應急救援程序,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3.2.4.1負責督促檢查有關單位的應急救援設備的維護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狀態;

  3.2.4.3在接到報警後,應迅速標定報警的方位,險情的等級等要素,及時擬定救援計劃並向指揮部彙報。根據事態的發展,隨時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揮部決策;

  3.2.4.4根據總指揮的授權,與相關救援單位進行協調並下達有關命令; 3.2.4.5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及時統計人員、財物的損失情況,並寫出書麵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將有關材料建檔、歸檔。

  3.2.5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各小組的職責

  3.3.5.1現場指揮組:

  (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聯絡工作;傳達指揮部對搶險救援的決定、命令,並負責督促落實。

  (2)調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3)參與製定救災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了解其執行情況和相關信息,及時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3.3.5.2搶險救災組:

  (1)接到調度室指令後,立即抽調精幹人員以最快速度趕到事故現場,開展人員救護和事故緊急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2)具體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揮部命令,完成遇險人員緊急救護和搶險救災的相關任務。

  (3)對傷勢較重的人員采取臨時救護措施,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3.3.5.3技術處理組: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3.5.4供銷科組: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3.3.5.5通訊信息組:

  負責對救災情況信息進行收集、整理,按規定向有關安全部門和政府部門彙報聯係在,並參與協助事故的調查和分析處理;負責向職工群眾宣傳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並積極做好受威脅的職工、群眾撤離避讓的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

  3.3.5.6警戒保衛組:主要負責事故發生後礦井的警戒、維持秩序等工作;

  3.3.5.7醫療救護組: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3.3.5.8後勤保障組:

  (1)負責事故發生後現場醫療救護指揮以及救援醫護人員的集結調配;受傷人員的分類搶救;危重傷員的護送轉院;特殊情況下對傷員組織專家會診。

  (2)負責事故發生後各種搶險救援物資的調撥供應;各種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的購置儲備和保管維護。

  (3)負責上級領導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麵車輛調配工作。

  (4)負責處理事故發生後的善後處理工作。

  (5)負責事故發生後各項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的籌措和調撥。

  3.3.5.9善後處理組:主要負責傷亡員工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3.3.5.10事故調查組:

  (1)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準的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調配檢查人員,對作戰計劃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作戰計劃安全順利完成,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製止並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指揮部彙報,聽取指令。

  (2)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警戒保衛工作,在井口、調度室、辦法室等要害地點設置專人警戒,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並保證井口附近20米範圍內無火源。

  (3)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事故嫌疑責任人的監控及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追查過程中對現場的勘查和取證等相關工作。

  3.2.6各有關成員的職責

  3.2.6.1(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2.6.2總工程師:是總指揮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製訂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

  3.2.6.3經理: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3.2.6.4安全科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作戰計劃,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3.2.6.5救護隊隊長:對煤礦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麵指揮領導煤礦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如果與外部煤礦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煤礦救護隊聯合作戰指揮部。由礦救護隊長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戰鬥行動。

  3.2.6.6通風科主任:按照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調整主扇風機的工作狀態和組織完成必須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3.2.6.7生產技術部主任:按照命令負責協助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並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總工程師命令完成測量打鑽工作。

  3.2.6.8調度室主任:及時向礦長、總工程師、調度室以及有關領導和單位彙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及事故處理情況;向下傳達總指揮命令,召集有關人員或單位到調度室待命,協調各單位處理事故的工作。

  3.2.6.9有關的班長:負責查對留在本區域內工作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帶領到安全地點至地麵;將在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報告給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總指揮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3.2.6.10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情況,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調度室以及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按照《預案》中所規定的《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及時按順序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的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員和留在井下各地點的人數。

  3.2.6.11監控中心主任:應根據入井人員礦燈自救器領取情況,查清在井下的員工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持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並在燈房嚴格檢查,製止入井;必須切斷與救災無關的其它通訊,保證井上下通訊信息暢通。

  3.2.6.12供銷科主任:及時準備好必需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總指揮的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3.2.6.13機修科科長:負責調整主要扇風機的工作狀態,並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情況,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3.2.6.14搶險救災隊隊長:配合礦山救護隊,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運送井上,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並嚴格控製入井人員。

  3.2.6.15醫務室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3.2.6.16辦公室主任:保證對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3.2.6.17保安負責人: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建立和完善對瓦斯、自然發火、頂板的監測監控係統,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停產、撤人,並按事故進行追查。要有專人對瓦斯、一氧化碳、水害、頂板狀態進行分析,從技術、裝備、管理、程序等各方麵采取有效措施,控製事故發生。對重大危險源實行24h連續監控,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應立即停產整頓,並及時分析研究,製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4.2預警行動

  4.2.1事故預警條件。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如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可能導致嚴重後果時。

  4.2.2事故預警方式。井下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地麵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4.2.3各專項應急預案中必須明確具體的預警方式。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處置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或知情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礦事故彙報程序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領導進行彙報,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意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安排、協調相關單位組織搶救。

  4.3.2信息上報和傳遞

  事故發生後,事故彙報程序具體見下圖

  4.3.3現場人員向調度室報告內容

  4.3.3.1災害、事故發生地點、具體位置。

  4.3.3.2災害、事故發生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和人員傷亡情況等反映災害、事故主要特征。

  第五章 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1.1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02manbetx.com 分為較大事故(Ⅰ級)和一般事故(Ⅱ級)。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5.1.2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較大事故)響應、Ⅱ級(一般事故)響應。

  5.1.2.1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造成30~50 人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5.1.2.2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可能造成1~3 人死亡,或造成30 人以下中毒、重傷,有一定社會影響等。

  5.2響應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範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配帶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規定。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現場搶險救援組負責組織專業隊伍按《施救方案》和有關施救規定,本著“先傷、後亡”的原則搶救遇害人員。同時,做好施救和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5.3應急啟動

  5.3.1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總指揮命令後,立即按照“事故應急通知順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到調度室集中,通知有關搶救搶險隊伍立即趕撲事故現場。

  5.3.2遇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總指揮的指示,按照應急響應級別立即將所發生事故基本情況報告給上級有關部門。

  5.3.3總指揮部全體成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到調度室,聽取事故簡單情況介紹,接受總指揮命令,分頭開始行動。

  5.3.4應急啟動後,要求盡快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所有應急人員手機24小時開機。

  5.3.5各應急小組根據指揮部決定,通知煤礦員工及家屬、組織搶險救災、調配救援所須的應急資源等工作。

  5.4救援行動

  5.4.1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總指揮部迅速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現場一切搶救事宜統一由現場搶救指揮部指揮,現場搶救總指揮由礦長委派副礦長擔任。

  5.4.2搶救組和技術組根據現場情況協同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進行事故初始評估,劃分現場工作區(危險區、緩衝區、安全區),研究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5.4.3煤礦輔助救護隊、各工作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和總指揮的命令及搶救方案進行現場搶救。

  5.4.4在執行應急救援優先原則的前提下,積極開展人員救助、工程搶險、醫療救護、人群疏散、環境保護、現場檢測等工作。

  5.5擴大應急

  5.5.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製,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員要立即向總指揮部彙報。

  5.5.2指揮部對事故發展趨勢及時作出判斷,確定是否向上一級機關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擴大應急響應。

  5.5.3必要時總指揮部可以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5.6應急結束

  5.6.1事故現場得以控製,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後,現場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後,應明確:

  5.6.1.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5.6.1.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5.6.1.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5.6.2當險情得以有效控製,事故危害消除和遇險人員獲救後,由總指揮下達終止行動命令。

  5.6.3當由於救援中出現其他客觀情況需要中止或終止救援行動時,由現場指揮小組提出中止救援建議,報總指揮核準後,中止救援行動。

  5.6.4應急救援行動結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整個救援行動進行評估,寫出報告,並對救援行動進行總結,形成書麵材料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6.5整個救援行動結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將整個救援過程所形成的文字資料進行分類建檔。

  附:應急救援程序圖:

第六章 信息發布
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是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事故信息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準確的對外發布。
第七章 後期處置
   7.1煤礦辦公室、工會、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複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7.2事故發生後,工會等單位要及時與保險機構進行聯係,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害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7.3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
   7.4安全科召集相關單位和部門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強化安全管理,製定防範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在恢複生產過程中製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5工作總結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後,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製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在應急響應結束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7.6責任追究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凡不履行義務或借故不參加的,將視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追究單位領導和個人的責任。

第八章 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礦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係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係,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h有人值守。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等通訊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麵的通訊聯係暢通,隨時掌握現場情況。機修科和通防科負責保障本單位應急通信、信息網絡的暢通。
8.2應急裝備與保障
8.2.1已有救援裝備保障
   礦負責局部通風機、導風筒、應急材料等必要救災裝備和物資的儲備。
   輔助礦山救護最低限度技術裝備表

  8.3救援隊伍保障

  8.3.1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隊伍的組織管理。

  8.3.2救援隊伍由安順礦山救護隊與我礦兼職煤礦搶險救災隊人員組成。

  8.4經費保障

  煤礦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專門用於事故應急搶險救災,以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8.5其它保障

  8.5.1交通運輸保障

  煤礦內部交通運輸由辦公室負責,外部交通運輸由區公安局負責,保證及時調運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隊伍、裝備、物資。

  8.5.2救援醫療保障

  8.5.2.1畢節人民醫院負責事故傷員的急救工作。設立醫療救護專家組,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醫療救護方麵的技術支持。

  8.5.3治安保障

  由礦保安和區公安局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4後勤保障

  由供銷科、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第九章 培訓與演練

  9.1宣傳教育和培訓

  9.1.1宣傳教育

  礦要按規定向全礦員工說明煤礦作業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礦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和互救的常識。

  9.1.2培訓

  9.1.2.1要將已批準的《預案》向全礦各部門(單位)下發,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每年年初應對全礦幹部員工進行全員培訓,培訓采取技術人員集中培訓和員工自學兩種方式,最後由全礦統一組織抽查考試,必須做到對應急救援知識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現事故後的應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識,使員工熟悉並掌握井下避災路線和安全出口,對沒有學習或考試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預案》有關內容的員工不準上崗作業。

  9.1.2.2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同縣安監局積極協調,開展全員應急宣傳教育,提高員工應急意識,熟悉各類災害下的應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識、相關避災路線等,減少人員傷亡。

  9.1.2.3人力資源部應組織編製對各類專業應急人員、企業員工的年度培訓計劃,安全科組織實施。同時對應急培訓進行總結,內容應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師資、培訓人員、培訓效果、培訓考核記錄等。 輔助救護隊每月至少進行1次佩戴氧氣呼吸器的訓練,每次佩戴氧氣呼吸器的時間不少3小時;每季至少進行1次高溫濃煙演習訓練。

  9.1.2.4新招收的輔助救護隊員必須經過45天的救護知識基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成為正式輔助救護隊員,輔助救護隊員每年必須接受2周的再培訓和知識更新教育。

  9.2演練

  按照《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要求,每年年底要製訂出下年度的演習計劃,嚴格按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習,二次現場處置預案演習。對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決。演習結束後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寫出演習報告,分析存在問題,並對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安全科對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十章 獎懲

  10.1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煤礦應給予表彰獎勵。

  10.1.1 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

  10.1.2 搶、排險事故或者搶救人員有功,使煤礦和員工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

  10.1.3 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

  10.1.4有其他特殊貢獻。

  10.2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礦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分別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2.1 不按規定執行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

  10.2.2 不及時報告事故真實情況,延誤處置時機。

  10.2.3 不服從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和指揮,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

  10.2.4 盜竊、挪用、貪汙應急救援資金或者物資。

  10.2.5阻礙應急救援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

  10.2.6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10.2.7 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的行為。

  第十一章 附則

  11.1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預案。

  11.1.1應急救援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製定的行動方案。

  11.1.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11.1.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1.1.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11.1.5恢複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製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複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11.2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應報織西秀區安監局、西秀區煤炭局、安順市礦山救護隊備案,抄送蔡官安監站。

  11.3預案維護與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修訂一次, 在我單位因兼並、重組、轉製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應急組織指揮體係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組織修訂。應急預案編製完成後,應進行評審。評審由礦長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評審後,按規定報送備案,並經煤礦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署發布。

  11.4預案製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製定與解釋。

  11.5應急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批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有關部門、機構或人員聯係方式

  2、避災路線圖

  本礦應急指揮部成員電話

  單位或職務姓名電話號碼

  辦公室手機

  礦長楊金波13378599000

  總工程師唐太文 15177176508

  生產副礦長張廣軍

  安全副礦長鄒代令

  機電副礦長楊誌強

  通信、保障部張有禮

  後勤科科長張有禮

  工會主席邱勝國

  調度室主任張必勝

  外部求助電話

  東風鎮安監站0857-771308888

  畢節市礦山救護隊

  威寧縣安監局

  威寧縣煤炭局

  畢節市人民醫院120

  第二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

  第一章 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1.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頂板事故是指在井下采掘和生產服務過程中,頂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生產中止等事故。其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有: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雖無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但已經或可能影響通風係統安全運行;造成設備損壞、生產中止。應重點加以監控和防範。

  1.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2.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頂板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礦所屬各單位在生產科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重大頂板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2.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

  1.2.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重大頂板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並發揮其作用。

  1.3組織機構及職責

  1.3.1 應急組織體係

  為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寶築鑫達煤礦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1.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楊金波(礦長)

  副總指揮:邱勝國(經理)

  成 員:唐太文(總工程師)、張廣軍(生產副礦長)、鄒代令(安全副礦長)

  1.3.2.1應急處置指揮分工

  (1)總指揮長負責全麵指揮,組織製定應急救援方案,並督促實施。

  (2)副指揮長按照指揮部的分工,帶領相關的業務部門組成現場搶救、醫療救護、物資供應、事故調查等工作小組,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方案實施辦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災工作。

  (3)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由指揮部及時進行決斷和緊急處理,同時指定專人向上級部門和相關領導彙報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對外新聞發布,由指揮部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新聞報道混亂,影響搶險救援工作。

  1.3.2.2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分析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並製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製度和安全01manbetx ,並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3)事故發生時,立即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程序,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5)批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6)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保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7)指揮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後勤支援等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

  (8)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9)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及時進行裁決和處理。

  1.3.3工作機構及職責

  1.3.3.1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礦調度室。

  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聯絡工作;傳達指揮部對搶險救援的決定、命令,並負責督促落實。

  (2)調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3)參與製定救災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了解其執行情況和相關信息,及時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1.3.3.2技術處理組:

  組 長:唐太文(總工程師)

  成 員:黃榮(通風工程師)、劉傑(防突工程師)

  職責任務: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3.3.3搶險救災組:

  組 長:鄒代令(安全副礦長)

  成 員:羅日新(施工隊長)、黃成林(施工隊長)、劉久華(施工隊長)、楊春乾(安全員)、陳序剛(瓦檢員)羅來祥(機修工)

  職責任務:

  (1)接到調度室指令後,立即抽調精幹人員以最快速度趕到事故現場,開展人員救護和事故緊急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2)具體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揮部命令,完成遇險人員緊急救護和搶險救災的相關任務。

  (3)對傷勢較重的人員采取臨時救護措施,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1.3.3.4後勤保障組:

  組 長:張有禮

  成 員:劉斌、蘇必義

  職責任務:

  (1)負責事故發生後現場醫療救護指揮以及救援醫護人員的集結調配;受傷人員的分類搶救;危重傷員的護送轉院;特殊情況下對傷員組織專家會診。

  (2)負責事故發生後各種搶險救援物資的調撥供應;各種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的購置儲備和保管維護。

  (3)負責上級領導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麵車輛調配工作。

  (4)負責處理事故發生後的善後處理工作。

  (5)負責事故發生後各項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的籌措和調撥。

  1.3.3.5醫療救護組:

  組 長:羅友江

  成 員:劉盼、梅和洲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1.3.3.6事故調查組:

  組 長:楊金波

  成 員:唐太文、邱勝國、鄒代令、張廣軍、羅友江、楊誌強

  職責任務:

  (1)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準的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調配檢查人員,對作戰計劃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作戰計劃安全順利完成,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製止並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指揮部彙報,聽取指令。

  (2)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警戒保衛工作,在井口、調度室、辦法室等要害地點設置專人警戒,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並保證井口附近20米範圍內無火源。

  (3)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事故嫌疑責任人的監控及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追查過程中對現場的勘查和取證等相關工作。

  1.4預防與預警

  1.4.1危險源監控

  礦各級領導、各有關業務部門在危害辨識、風險評價的基礎上,對辨識出的、難以控製的頂板方麵重大危險源,建立台帳,分級管理,加強業務保安工作,督促隱患整改,安裝監測報警裝置,控製風險,防止事故發生。

  1.4.2主要預防措施

  (1)加強對礦井地質情況的了解,根據礦井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巷道支護形式和材料;

  (2)加強質量管理,嚴格質量標準;

  (3)必須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4)加強對巷道的維護、修複工作;

  (5)嚴格執行巷道貫通安全措施;

  (6)減少放炮作業對圍岩的損害;

  (7)處理冒頂、片幫時必須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

  (8)加強礦井的頂板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9)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製定完善礦山頂板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

  (10)巷道設計時充分考慮防治頂板事故的需要,布置合理穩定的通風係統及合理的巷道開拓布置形式。

  (11)針對各采區的地質、開采條件,采掘工作麵在采掘作業規程中製定防止頂板事故的具體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1.4.3預警行動

  一旦接到發生礦井頂板事故彙報後,接警人員(調度員)要立即向當天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彙報,同時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當天值班領導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

  1.5信息報告程序

  1.5.1一旦發生礦井頂板事故,現場人員應盡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質、地點,發生範圍和影響程度,迅速用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

  1.5.2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彙報後,接警人員(調度員)要立即向當天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彙報,同時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值班領導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

  如啟動本預案,按照應急救援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指揮部及其他有關人員立即趕到礦調度室報到。其通知程序如下;

  1.5.3同時指定專人向安監站、安監局等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

  彙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1.5.3.1發生事故單位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

  1.5.3.2事故類型及簡要經過;

  1.5.3.3影響範圍;

  1.5.3.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1.5.3.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1.5.3.6應急預案的啟動情況;

  1.5.3.7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和進展情況;

  1.5.3.8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項等。

  1.6應急處置

  1.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一般事故(Ⅱ級)(見響應分級標準)。頂板事故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1.6.2應急響應程序

  一旦發生礦井頂板事故,應首先啟動基層單位一級相應性質的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性質,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實施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度室)彙報,接警人員(調度員)接到事故電話彙報後,接警人員(調度員)要立即向當天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彙報,同時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當天礦班領導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

  如啟動本預案,按照應急救援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有關領導和人員立即趕到到礦調度室,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工作小組,按照指揮部命令和各自職責全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6.3處置措施

  1.6.3.1 采煤工作麵處置措施

  (1)當冒落的煤、矸埋壓住人時,不可驚慌,應在有經驗的老工人的指揮下,嚴密監視冒落的頂板及兩幫情況,加固冒頂處10米範圍內支護,用長木杆搗掉懸矸、危岩後,由有經驗的工人由外向裏進行支護,動作要迅速,並設專人觀山。留好退路,嚴防繼續冒落傷人,組織人力積極搶救被埋人員。

  (2)搶救時仔細偵察 分析遇險者位置和被壓情況,盡量不破壞冒落矸石的堆積狀態,小心搬開煤、矸救出傷員,嚴禁用鍬鎬等強挖硬砸。

  (3)救出傷員後及時進行止血、包紮、骨折固定等救護措施,發生休克的要及時予以搶救並迅速送往醫院急救。

  (4)若跨落、冒頂將人員堵在獨頭巷道時,被堵人員要沉著、冷靜、不要慌亂、不亂喊亂叫,要鎮靜設法自救。

  (5)若冒頂麵積大,處理時間長,被堵人員要靜臥休息,減少氧氣消耗,有壓風管路時可打開閥門,放入空氣供人呼吸。節約礦燈、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煤和矸不太大,可能扒出通道口,應由有經驗的老工人監視頂板,其他人員輪流攉扒的方法進行自救。並間斷性地敲擊金屬物發出求救信號。

  1.6.3.2掘進工作麵處置措施

  (1)當發生頂板冒頂事故時,現場人員不可驚慌,要在有經驗的人員指揮下,嚴密監視頂板及兩幫的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加強、加固冒頂處10米範圍內的支護;

  (2)處理冒頂時,要用長釺子搗掉可能冒落的懸矸、危岩後,由有經驗的老工人由外向裏進行支護,一般采用架設木垛的方法,在沒有冒落危險的情況下,設專人關山,留好退路,迅速架好支架,排好護頂木垛,一直到冒頂最高點將頂托住;

  (3)當冒落的煤、岩石埋壓住人員時,要仔細偵察、分析遇險人員的位置和被埋壓情況,在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搶救工作。搶救中要盡量不破壞冒落岩石的堆積狀態,小心搬開冒落的岩石,嚴禁使用鍬鎬等強挖硬砸,嚴防對埋壓人員造成二次傷害;

  (4)救出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止血、包紮、骨折固定等急救措施,發生休克的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等現場救助並迅速送往醫院;

  (5)若冒落的矸石將人員堵在獨頭巷道內時,被堵人員要沉著、冷靜,不要亂喊亂叫。若冒頂麵積大,處理的時間長時,被堵人員應立即靜坐休息注意節約礦燈,食品和水,減少氧氣消耗,保持足夠的體力。有壓風管的應要打開壓風閥門,保持良好的通風;若冒頂不太大,被堵人員應在有經驗的老工人指揮下,專人監視頂板情況,采用輪番進行攉扒冒落岩石的方法組織自救,並間斷性敲打鐵管,鐵道等發出呼救信號,等待救援;

  (6)當冒頂的範圍大,影響通風或人員被堵,可采用小斷麵快速修複的方法,架設比原來巷道規格小得多的臨時支護,采用撞楔法把冒落的岩石控製住,從巷道兩側清理岩石,且邊清理邊維護,防止煤矸流如巷道。幫頂維護好後,就可以架設永久支護了;

  (7)當冒頂的長度大,不易處理時,可采用打繞道的方法,繞過冒落區去搶救被堵人員,或繞過冒落區後在轉入正常掘進。

  1.6.3.3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頂板事故的彙報後的處理程序:

  (1)立即通知頂板回風側工作人員撤離升井。

  (2)礦長、總工程師、通風科主任、礦值班領導、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各救援工作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救災方案,同時通知安順礦山救護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1.6.3.4指揮小組成立後的工作程序:

  (1)根據現場事故及人員撤離情況判斷可能受災影響區域人員傷亡情況、撤離情況,明確需要救護地點人員、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2)組織製定合理有效的救災方案,並落實救護隊組織實施。

  1.6.3.6救護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1)救護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礦調度室。

  (2)簡單了解頂板事故發生地點、範圍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1.7 應急結束

  1.7.1恢複正常狀態的原則

  (1)以人為本的原則: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後,必須核實災區內傷亡人數,確保遇險人員全部獲救。

  (2)保證安全原則:恢複正常狀態前,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並消除或控製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誘發其它事故的隱患。

  (3)實施監控原則:對事故現場進行人工和安全儀器儀表的連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各類隱患。

  1.7.2恢複正常狀態的程序

  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後,各救援工作小組負責人如實向指揮部彙報情況,經核實達到恢複正常狀態條件,方可批準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之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度室)組織恢複正常狀態,首先製定恢複生產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同意後,按照恢複生產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恢複生產工作。

  1.8後期處置

  1.8.1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援人數,清點裝備、器材;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整理搶險救援記錄、圖紙,3日內寫出救援報告。

  1.8.2安檢部門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勘察事故現場,對事故進行初步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組織製定防範措施。

  1.8.3參加應急救援的各部門,應保存完整的應急救援記錄、方案、文件、圖紙等文字和音像資料。

  1.8.4分析總結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1.9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櫃,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1.9.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近距離對講設備等。

  1.9.2急救設備,包括急救藥品、器具、設備等。

  1.9.3搶修設備,包括工程車輛、登高設備、維修工具、備用品等。

  1.9.4消防器材。

  1.9.5防護用品:包防護帽、手套、呼吸器、防毒麵具等。

  1.9.6測量設備。

  1.9.7圖表資料:包括礦井通風係統示意圖及壓風管路係統圖、井下通訊係統圖、井下排水係統圖、礦井采掘工程平麵圖、井上下對照圖等。

  第二章 水災事故應急預案

  3.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本礦主要是防治地表水和老空水以及災害性天氣,危害程度相對較小。3.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3.2.1堅持 “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還必須做到“有疑必停”的探放水原則,同時加強以下工作:

  (1)防:即建立健全井上下防水設施和防水措施進行預防;

  (2)排:即建立健全井下排水設施,提高排水能力;

  (3)探:即進行井巷探水;

  (4)放:即對老空區積水、可疑水源采取放水,或超前放出頂板水;

  (5)疏:即疏水降壓或疏幹有害含水層;

  (6)截:即留設各種防水煤柱隔阻有害水源;

  (7)堵:即注漿堵住水口或加固裂隙帶,充填溶改造含水層,加固底板。水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水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3.2.2堅持災害性天氣影響到安全生產立即停產撤人的原則,聽從指揮,統一行動。井下發生水災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在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協調工作。

  3.2.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必要時可請求礦其它兄弟單位救護隊協助搶險救災。

  3.3組織機構及職責

  3.3.1 應急組織體係

  為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寶築鑫達煤礦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3.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楊金波(礦長)

  副總指揮:唐太文(總工)

  成 員:黃榮(通風工程師)鄒代令(安全礦長)張廣軍(生產礦長)

  楊誌強(機電礦長)

  一旦發生水災事故,礦調度室立即通知安順市礦山救護隊和礦搶險救災隊組織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通知各組人員趕到礦調度室研究救護方案、協調救災各項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3.3.2.1技術處理組:

  組 長:唐太文

  成 員:黃榮 劉傑

  職責任務: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3.2.2搶險救災組:

  組 長:鄒代 令

  成 員:羅友江 朱雲山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輔助救護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3.3.2.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張有禮

  成 員:胡小龍 蔡敏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運輸通暢。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3.3.2.4醫療救護組:

  組 長:羅友江

  成 員:劉盼 梅和洲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3.3.2.5事故調查組:

  組 長:楊金波

  成 員:邱勝國、唐太文、鄒代令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3.3預防與預警

  3.3.3.1井上防治

  (1)對礦範圍內的地表水體設立觀測站,進行觀測,建立地表水體觀測台帳。

  (2)雨季三防”工作要對防水患、防淹井的措施、設施、材料、輸電線路等進行專門落實並保證到位,調度室在雨季到來之前,要組織好“雨季三防演習”,同時,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麵檢查,防治水部門要編製“雨季礦井防治水措施”,礦成立“雨季三防”辦公室,地點設在礦調度室。為保證“雨季三防”工作正常開展,礦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全礦抗洪搶險工作。

  (3)加強與氣象台的聯係,密切注意天氣情況。

  3.3.3.2 井下水防治

  (1)根據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合理留設防水煤柱和井田邊界煤柱等防水煤柱。

  (2)進一步完善采區水倉,並保證達到《規程》要求。加強中央泵房的排水管理,機電科在雨季到來前應當進行一次聯合排水試驗,礦在雨季到來前必須組織力量對水倉、沉澱池、排水溝要按規定進行清挖。

  (3)受水患威脅的地點掘進巷道或開采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采)”的原則。巷道掘進之前,必需采用鑽探、等方法查明水文地質條件,防治水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並提出防範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防治水等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掘進工作。掘進和回采過程中,發現出水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向調度室彙報進行處理。

  (4)水文地質人員加強水文觀測,同時搞好礦井的水情預報工作和水文地質預報工作。

  3.4預警行動

  3.4.1礦調度室接到突水水情報告後,必須立即通知總指揮、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及有關部門,由總指揮負責全權指揮,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4.2 24h降雨量達到50mm,且無停止跡象時或其他影響到安全生產的災害性天氣時。由防汛值班室報告礦調度室,調度室必須立即通知總指揮、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及有關部門,由總指揮負責全權指揮,組織人員立即按計劃進行撤人。

  3.5信息報告程序

  3.5.1發生水害事故後,受災人員立即撤退並積極組織自救。

  3.5.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彙報方式采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

  3.5.3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值班領導、總指揮、礦長、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區隊主要領導、值班領導、總指揮、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係。

  3.5.4礦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負責接到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後,再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

  3.6應急處置

  3.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一般事故(Ⅱ級)(見響應分級標準)。火災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6.2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礦調度室集中。

  (2)礦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6)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新聞媒體公布。

  3.6.3處置程序

  (1)撤出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

  (2)了解突水情況、影響範圍,分析災變及周圍區域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收集出水前後水量變化、各長觀孔水位變化資料,必要時做水質化驗,判斷直接水源及補給水源,推測、判斷水量變化趨勢;

  (3)查清事故前人員分布,結合人員定位係統判定遇險人數、位置,采用呼叫、敲擊管路、軌道、支架等方法與遇險人員聯係,安排專人傾聽、觀察來自災區內的信息,確定遇險人員所在位置、人數及生存條件;

  (4)根據情況選用排、疏、堵、截及開掘小巷等措施,營救遇險人員

  (5)采用壓風管、水管、打鑽孔等方法,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給遇險人員創造生存條件;

  (6)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聚集;

  (7)偵察、搶險時,要管理好水路,防止潰垮巷道;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出水;

  (8)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人員時,防止環境和生存條件突然改變造成意外。

  3.6.3.1事故的處理

  (1)一般水情的處理

  在現場緊急處理、搶險中,根據水情發展和突水現場條件,可以采取構築臨時水閘牆控製水情、緊急投人搶排水等措施。

  在礦井突水時的緊急搶險中,搶排水是控製水勢漫延,防止災情惡化的另一有效措施。搶排水主要應突出一個“快”字,千方百計搶時間,爭速度,減少淹礦的程度和損失。總的指導思想是:調動一切可利用的排水設施,充分利用各種排水場地,形成綜合強排水能力,聯合排水以減緩或控製礦井淹沒水位上漲。當聯合排水能力超過突水水量時,同時可以進行追水,減少礦井損失,恢複被淹井巷。

  (2)地麵水害處理

  地麵水害主要是雨季洪水導致水位上漲。洪水潰入井下對礦井造成威脅,因此每年雨季前必須按照雨季“三防”計劃要求在井口附近備足防洪搶險物資,疏通好工業廣場內的泄洪通道,清挖井下主泵房水倉。一旦降雨強度過大或發生洪水,工業廣場內積水不能及時排出,危及井口及機房等重地等場所時,由雨季三防領導小組決定並現場指揮,用沙袋圍築井口,防止雨水進入井下和主要機房等。

  3.6.3.2避水災路線:

  礦井一旦發生水災後,應迅速有組織、有指揮、有順序的避災撤人,以免人員傷亡,避災路線必須清楚地向每個員工交待,同時,在井下標設醒目的避災路線牌,保證遇水災隨時能迅速地沿即定路線向安全地帶撤離,選擇避水害路線的原則是:避開來水地點,由低向高處,沿往通向井口的路線撤離。

  第四章 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4.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與瓦斯突出是礦井瓦斯的特殊湧出現象,能在短暫的時間裏突然從煤層中噴出大量的瓦斯和煤炭,同時伴隨著強大的衝擊和聲響,對礦井安全生產威脅極大。

  煤與瓦斯突出會造成大量煤體和瓦斯的湧出,造成巷道堵塞、人員和設備被淹埋、通風係統破壞,瓦斯大量湧出還會引起爆炸或造成人員窒息死亡。

  4.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4.2.1在礦井通風係統未遭到嚴重破壞的情況下,原則上保持現有通風係統,保證主要通風機的正常運轉。

  4.2.2發生煤(岩)與瓦斯突出時,對充滿瓦斯的主要巷道應加強通風管理,防止風流逆轉,按規定將高濃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風道中排出礦井。

  4.2.3根據災區情況迅速搶救遇險人員,在搶險救援過程中注意突出預兆,防止再次突出造成事故擴大。

  4.2.4要慎重處置災區和受影響區域的電源,災區內不準隨意啟閉電器開關,斷電作業應在遠距離進行,不準扭動礦燈和燈蓋,以防止產生電火花引起爆炸。

  4.2.5發生突出事故後,施工人員迅速佩帶好隔離式自救器按避災路線撤出災區,如距離遠或瓦斯濃度高等原因不能撤出災區時,就近躲入避難硐室內或巷道內壓風自救處,躲入壓風自救袋內,打開壓風閥門自救,等待救援。

  4.2.6製定並嚴格執行排放瓦斯和清煤措施,以防事故再生和擴大。

  4.2.7若突出後造成火災或爆炸,則按《礦井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求進行救援。

  4.2.1事故報告原則

  事故發生後,及時向礦應急指揮部報告。

  4.2.2統一指揮原則

  根據指揮部總指揮的命令,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調動各方麵救援力量,落實責任,科學組織,保障搶險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進行。

  4.2.3救人優先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切實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走味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製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4.2.4及時搶救原則

  4.2.4.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4.2.4.2主要負責人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救。

  4.2.4.3實施快速應急響應和快速搶險,相關部門、救援機構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發生地,相應的救援搶險設備也必須迅速到達。

  4.2.5 屬地管轄和分級處置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礦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4.2.6妥善處理善後原則

  按照相關規定,在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應盡快開展善後處理工作。根就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一對一”的保護安撫等措施,積極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4.3組織機構及職責

  4.3.1 應急組織體係

  為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寶築鑫達煤礦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4.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楊金波(礦長)

  副總指揮:鄒代令(安全礦長)

  成 員: 唐太文(總工程師)、張廣軍(生產副礦長)、楊誌強(機電副礦長)

  職責任務:

  (1)分析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並製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製度和安全01manbetx ,並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3)事故發生時,立即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程序,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5)批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6)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保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7)指揮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後勤支援等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

  (8)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9)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及時進行裁決和處理。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4.3.2.1技術處理組:

  組 長:唐太文

  成 員:黃榮 劉傑

  職責任務:

  (1)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險與救災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2)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3)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4)審定事故原因分析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4.3.2.2搶險救災組:

  組 長:鄒代令

  成 員:羅友江 朱雲山

  職責任務:

  (1)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快速製定搶險救護隊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4)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4.3.2.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張有禮

  成 員:胡小龍 蔡敏

  職責任務:

  (1)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3.2.4醫療救護組:

  組 長:羅友江

  成 員:劉盼、梅和洲

  職責任務:

  (1)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後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3分鍾內派出救護隊伍。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

  (3)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4.3.2.5事故調查組:

  組 長:楊金波

  成 員:唐太文 邱勝國 張廣軍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4.4預防與預警

  4.4.1危險源監控

  礦各級領導、各有關業務部門在危害辨識、風險評價的基礎上,對辨識出的、難以控製的煤與瓦斯突出方麵重大危險源,建立台帳,分級管理,加強業務保安工作,督促隱患整改,安裝監測報警裝置,控製風險,防止事故發生。

  4.4.2 預警行動

  一旦接到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彙報後,接警人員(礦調度員)要立即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同時向當天礦值班礦長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業主、礦長)彙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當天礦值班長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

  4.5 信息報告程序

  4.5.1一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現場人員應盡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質、地點,發生範圍和影響程度,迅速用附近的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

  4.5.2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彙報後,立即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同時向當天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業主、礦長)彙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當天值班領導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如啟動本預案,按照應急救援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指揮部及其他有關人員立即趕到礦調度室報到。

  4.5.3同時指定專人向安監站、安監局等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

  彙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4.5.3.1發生事故單位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

  4.5.3.2事故類型及簡要經過;

  4.5.3.3影響範圍;

  4.5.3.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5.3.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4.5.3.6應急預案的啟動情況;

  4.5.3.7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和進展情況;

  4.5.3.8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項等。

  4.5.3確定報警係統及程序

  報警係統為聲光報警

  4.5.3.1重大險情或特大事故發生後,基層現場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確定現場報警方式(電話、信號等),報警方式為直通電話、座機及手機聯係

  4.5.3.2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隊、礦醫務室,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min內通知礦值班領導、總指揮、礦長、總工程師、分管領導、調度室主任、各職部門、礦搶險救災隊及有關單位負責人。

  4.6應急處置

  4.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一般事故(Ⅱ級)(見響應分級標準)。火災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6.2應急響應程序

  4.6.2.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礦調度室集中。

  4.6.2.2礦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4.6.2.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6.2.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4.6.2.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4.6.2.6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新聞媒體公布。

  4.6.3應急行動

  總指揮下達應急指揮部領導關於搶險救援的指導意見,各工作組立即執行前線救援行動。

  4.6.4擴大響應

  在啟動各相關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實救過程中仍確定事故未能有效控製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部門提出啟動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事故處理過程中,應每隔四小時需報一次。必要時,由總指揮下達向上級請求協調或增援命令。

  第五章 瓦斯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5.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爆炸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塵爆炸等,在地麵炸藥的運輸、存放也有爆炸危險。

  煤礦生產中,瓦斯、煤塵爆炸是嚴重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災害,一旦發生窒息、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不僅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其造成的政治、經濟以及資源上的損失往往是難以估量的。

  5.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5.2.1事故報告原則

  事故發生後,及時向礦應急指揮部報告。

  5.2.2統一指揮原則

  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5.2.3救人優先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走味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製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5.2.4及時搶救原則

  5.2.4.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5.2.4.2主要負責人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救。

  5.2.4.3實施快速應急響應和快速搶險,相關部門、救援機構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發生地,相應的救援搶險設備也必須迅速到達。

  5.2.5 屬地管轄和分級處置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礦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5.2.6妥善處理善後原則

  按照相關規定,在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應盡快開展善後處理工作。根就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一對一”的保護安撫等措施,積極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5.3組織機構及職責

  5.3.1 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織金縣應急救援指揮部、織金縣礦山救護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5.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楊金波(礦長)

  副總指揮:鄒代令(安全礦長)

  成 員: 唐太文(總工程師)張廣軍(生產副礦長) 楊誌強(機電副礦長) 黃榮(通風工程師)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後,礦調度室立即通知織金縣礦山救護隊和礦搶險救災隊組織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通知各組人員趕到礦調度室研究救護方案、協調救災各項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5.3.2.1技術處理組:

  組 長:唐太文

  成 員:黃榮 劉傑

  職責任務:

  (1)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險與救災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2)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3)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4)審定事故原因分析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5.3.2.2搶險救災組:

  組 長:鄒代令

  成 員:羅友江 朱雲山

  職責任務:

  (1)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快速製定搶險救護隊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4)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5.3.2.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張有禮

  成 員:胡小龍 蔡敏

  職責任務:

  (1)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3.2.4醫療救護組:

  組 長:羅友江

  成 員:劉盼、梅和洲

  職責任務:

  (1)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後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3分鍾內派出救護隊伍。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

  (3)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5.3.2.5事故調查組:

  組 長:楊金波

  成 員:唐太文 邱勝國 鄒代令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5.4預防與預警

  5.4.1危險源監控

  5.4.1.1監控中心負責通過安全監測係統24h檢測各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地點瓦斯湧出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礦調度室、通防科。由調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5.4.1.2各采掘、輔助單位負責搞好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杜絕瓦斯積聚、瓦斯超限及煤塵堆積現場發生。

  5.4.1.2通防部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采掘工作麵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兩次通防檢查,對發現的瓦斯異常、煤塵堆積等現象,立即彙報並督促生產單位進行處理。

  5.4.2預防措施

  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預防措施:

  (1)控製瓦斯濃度;

  (2)消除火源。

  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預防措施:

  (1)防止煤塵產生;

  (2)杜絕一切明火,減少摩擦火花和撞擊火花;

  (3)設置隔爆措施。

  5.4.2.1通風係統管理:

  (1)加強通風係統管理,確保礦井通風係統合理、穩定,消滅不合理串聯通風,海域擴大區杜絕串聯通風。

  (2)加強采煤工作麵支護,保證兩巷通風斷麵,確保工作麵風量達到要求。采區主要回風巷斷麵變化時,要及早安排返修。

  5.4.2.2局部通風管理:

  所有掘進工作麵及撤麵地點必須實行雙風機、雙電源、風機自動切換,生產單位機電工每天必須做一次風機自動切換及風電閉鎖試驗,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各掘進工作麵運轉、備用局部通風機均必須安設“風電閉鎖”裝置及風機開停傳感器並確保好用。

  5.4.2.3瓦斯檢查

  建全通風瓦斯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和專業隊伍,配足專職瓦斯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瓦斯檢查與管理製度,強化現場的瓦斯檢查,防止局部瓦斯積聚,杜絕超限作業。

  5.4.2.4完善監測係統,通過KJ90型瓦斯監測係統對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回風流、的瓦斯管理情況實施動態監測監控。加強監測係統管理,保證係統的靈敏可靠和正常運行。

  5.4.2.5加大礦井塵害綜合防治力度,強化綜合防塵措施,減少煤塵產生量,防治煤塵沉積。

  通過采取以上的預防與控製措施,及時跟蹤采掘工作麵瓦斯湧出及粉塵治理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

  5.4.3 預警行動

  5.4.3.1事故預警的條件

  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時

  5.4.3.2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1)網絡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報警;

  (2)通防檢查人員檢測氣體異常情況下電話報警;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後電話報警;

  5.5信息報告程序

  井下安全監測係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後,現場工作人員撤退並將事故預兆彙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彙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並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範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

  第六章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6.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運輸事故主要類型有:礦井提升事故、掘進拉放車事故等。 煤礦提升運輸事故一般發生在提升及運輸過程中,無季節影響。

  6.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6.2.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頂板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2.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礦所屬各單位在礦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重大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6.2.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

  6.2.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重大運輸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並發揮其作用。

  6.3組織機構及職責

  6.3.1 應急組織體係

  為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寶築鑫達煤礦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6.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楊金波

  副總指揮:鄒代令

  成 員:唐太文、張廣軍、鄒代令

  職責:

  6.3.2.1總指揮長負責全麵指揮,組織製定應急救援方案,並督促實施。

  6.3.2.2副指揮長按照指揮部的分工,帶領相關的業務部門組成現場搶救、醫療救護、物資供應、事故調查等工作小組,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方案實施辦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災工作。

  6.3.2.3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由指揮部及時進行決斷和緊急處理,同時指定專人向上級部門和相關領導彙報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6.3.2.4對外新聞發布,由指揮部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新聞報道混亂,影響搶險救援工作。

  6.3.3指揮部主要職責

  6.3.3.1分析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並製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6.3.3.2教育和督促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製度和安全01manbetx ,並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6.3.3.3事故發生時,立即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6.3.3.4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程序,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6.3.3.5批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6.3.3.6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保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3.3.7指揮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後勤支援等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

  6.3.3.8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6.3.3.9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及時進行裁決和處理。

  6.3.4工作機構及職責

  6.3.4.1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礦調度室。

  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聯絡工作;傳達指揮部對搶險救援的決定、命令,並負責督促落實。

  (2)調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3)參與製定救災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了解其執行情況和相關信息,及時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6.3.4.2技術處理組:

  組 長:唐太文

  成 員:黃榮 劉傑

  職責任務: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6.3.4.3搶險救災組:

  組 長:鄒代令

  成 員:羅友江 朱雲山

  職責任務:

  (1)接到調度室指令後,立即抽調精幹人員以最快速度趕到事故現場,開展人員救護和事故緊急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2)具體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揮部命令,完成遇險人員緊急救護和搶險救災的相關任務。

  (3)對傷勢較重的人員采取臨時救護措施,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6.3.4.4後勤保障組:

  組 長:張有禮

  成 員:胡小龍 蔡敏

  職責任務:

  (1)負責事故發生後現場醫療救護指揮以及救援醫護人員的集結調配;受傷人員的分類搶救;危重傷員的護送轉院;特殊情況下對傷員組織專家會診。

  (2)負責事故發生後各種搶險救援物資的調撥供應;各種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的購置儲備和保管維護。

  (3)負責上級領導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麵車輛調配工作。

  (4)負責處理事故發生後的善後處理工作。

  (5)負責事故發生後各項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的籌措和調撥。

  6.3.4.5醫療救護組:

  組 長:羅友江

  成 員:劉盼 梅和洲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6.3.4.6事故調查組:

  組 長:楊金波

  成 員:唐太文 邱勝國

  職責任務:

  (1)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準的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調配檢查人員,對作戰計劃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作戰計劃安全順利完成,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製止並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指揮部彙報,聽取指令。

  (2)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警戒保衛工作,在井口、調度室、辦法室等要害地點設置專人警戒,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並保證井口附近20米範圍內無火源。

  (3)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事故嫌疑責任人的監控及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追查過程中對現場的勘查和取證等相關工作。

  6.4預防與預警

  6.4.1危險源監控

  礦各級領導、各有關業務部門在危害辨識、風險評價的基礎上,對辨識出的、難以控製的運輸方麵重大危險隱患,建立台帳,分級管理,加強業務保安工作,督促隱患整改,安裝監測報警裝置,控製風險,防止事故發生。

  6.4.2預防措施:

  (1)預防過卷。為了防止過卷造成的危害,在上部終點停車位置以上0.5 ~1m 處,裝設過卷保護開關;

  (2)嚴禁放飛車;

  (3)預防鬆繩衝擊;

  (4)預防斜巷串車提升運輸中發生跑車事故;

  (5)斜巷串車提升運輸必須設置所有安全裝置。

  6.4.2.1加強礦井的運輸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6.4.2.2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製定完善礦山運輸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

  6.4.2.3巷道設計時充分考慮防治運輸事故的需要,布置合理穩定的通風係統及合理的巷道開拓布置形式。

  6.4.2.4針對各采區的地質、開采條件,采掘工作麵在采掘作業規程中製定防止運輸事故的具體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6.4.3預警行動

  一旦接到發生礦井運輸事故彙報後,接警人員(調度員)要立即向當天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業主、礦長)彙報,同時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當天值班領導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

  6.5信息報告程序

  6.5.1一旦發生礦井運輸事故,現場人員應盡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質、地點,發生範圍和影響程度,迅速用附近的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

  6.5.2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彙報後,接警人員(調度員)要立即向當天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彙報,同時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當天值班領導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

  如啟動本預案,按照應急救援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指揮部及其他有關人員立即趕到礦調度室報到。其通知程序如下;

  6.5.3同時指定專人向安監站、安監局等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

  彙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6.5.3.1發生事故單位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

  6.5.3.2事故類型及簡要經過;

  6.5.3.3影響範圍;

  6.5.3.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6.5.3.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6.5.3.6應急預案的啟動情況;

  6.5.3.7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和進展情況;

  6.5.3.8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項等。

  6.6應急處置

  6.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一般事故(Ⅱ級)(見響應分級標準)。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6.6.2應急響應程序

  一旦發生礦井運輸事故,應首先啟動基層單位一級相應性質的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性質,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實施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度室)彙報,接警人員(調度員)接到事故電話彙報後,接警人員(調度員)要立即向當天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業主、礦長)彙報,同時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當天值班領導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

  如啟動本預案,按照應急救援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有關領導和人員立即趕到到礦調度室,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工作小組,按照指揮部命令和各自職責全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6.3.3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火災的彙報後的處理程序:

  (1)立即通知頂板回風側工作人員撤離升井。

  (2)總指揮、礦長、總工程師、通防部主任、值班領導、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各救援工作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救災方案,同時通知安順礦山救護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6.6.3.4指揮小組成立後的工作程序:

  (1)根據現場事故及人員撤離情況判斷可能受災影響區域人員傷亡情況、撤離情況,明確需要救護地點人員、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2)組織製定合理有效的救災方案,並落實救護隊組織實施。

  6.6.3.5救護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1)救護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礦調度室。

  (2)簡單了解運輸事故發生地點、範圍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6.7 應急結束

  6.7.1恢複正常狀態的原則

  6.7.1.1以人為本的原則: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後,必須核實災區內傷亡人數,確保遇險人員全部獲救。

  6.7.1.2保證安全原則:恢複正常狀態前,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並消除或控製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誘發其它事故的隱患。

  6.7.1.3實施監控原則:對事故現場進行人工和安全儀器儀表的連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各類隱患。

  6.7.2恢複正常狀態的程序

  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後,各救援工作小組負責人如實向指揮部彙報情況,經核實達到恢複正常狀態條件,方可批準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之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度室)組織恢複正常狀態,首先製定恢複生產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同意後,按照恢複生產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恢複生產工作,並及時向礦總調度室彙報。

  6.8後期處置

  6.8.1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援人數,清點裝備、器材;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整理搶險救援記錄、圖紙,3日內寫出救援報告。

  6.8.2安檢部門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勘察事故現場,對事故進行初步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組織製定防範措施。

  6.8.3參加應急救援的各部門,應保存完整的應急救援記錄、方案、文件、圖紙等文字和音像資料。

  6.8.4分析總結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6.9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6.9.1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櫃,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6.9.1.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近距離對講設備等。

  6.9.1.2急救設備,包括急救藥品、器具、設備等。

  6.9.1.3搶修設備,包括工程車輛、登高設備、維修工具、備用品等。

  6.9.1.4消防器材。

  6.9.1.5防護用品:包防護帽、手套、呼吸器、防毒麵具等。

  6.9.1.6測量設備。

  6.9.1.7圖表資料:包括礦井通風係統示意圖及壓風管路係統圖、礦井供電係統圖、井下生產調度程控電話安裝圖、井下排水係統圖、礦井采掘平麵圖、井上下對照圖等。

  第十章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0.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礦井存在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內因火災主要是煤層自燃,多發生在采空區或通風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災主要是設備著火,多發生在機電硐室、采掘工作麵或地麵變電所、地麵煤倉中。礦井火災是一種危害性很大的災害性事故,可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10.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0.2.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0.2.2聽從指揮,統一行動。井下發生火災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在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協調工作。

  10.2.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必要時可請求其它兄弟單位救護隊協助搶險救災。

  10.3組織機構及職責

  10.3.1 應急組織體係

  為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寶築鑫達煤礦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部、織金縣礦山救護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10.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楊金波

  副總指揮: 鄒代令

  成 員: 唐太文 張廣軍 邱勝國 楊誌強 黃榮

  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礦調度室立即通知織金縣礦山救護隊和礦搶險救災隊組織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通知各組人員趕到礦調度室研究救護方案、協調救災各項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10.3.2.1技術處理組:

  組 長:唐太文

  成 員:黃榮 劉傑

  職責任務: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0.3.2.2搶險救災組:

  組 長:鄒代令

  成 員:羅友江 朱雲山

  職責任務:組織煤礦輔助救護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10.3.2.3後勤保障組:

  組 長:張有禮

  成 員:胡小龍 蔡敏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井上下運輸通暢。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10.3.2.3醫療救護組:

  組 長:羅友江

  成 員:梅和洲 劉盼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10.3.2.4事故調查組:

  組 長:楊金波

  成 員:唐太文 邱勝國 鄒代令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10.4預防與預警

  10.4.1危險源監控

  (1)監控中心負責通過安全監測係統24h監測井下相關地點一氧化碳湧出情況,瓦斯,水位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調度室、通防科。由調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

  (2)各采掘、輔助單位負責搞好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防止外因火災發生。

  (3)通防部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采掘工作麵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兩次防火檢查;每周安排專人對礦井邊遠巷道及防火密閉進行一次全麵的防火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防火隱患點及時組織進行處理。

  10.4.2預防措施

  10.4.2.1加強礦井的防滅火管理,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防滅火檢查人員,按照(《煤礦01manbetx 》2010版)規定配足防滅火監測儀器及設備,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10.4.2.2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製定完善礦山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

  10.4.2.3采區設計時充分考慮防治自燃發火的需要,布置合理穩定的通風係統及合理的巷道開拓布置形式。

  10.4.2.4針對各采區的地質、開采條件,采掘工作麵在采掘作業規程中製定防止自燃發火的具體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10.4.2.5棉紗和布頭等易燃物品使用後,不準亂扔和隨意亂放,用完必須及時處理好。井下禁止使用不阻燃橡膠器具、電纜、皮帶和塑料製品等。

  10.4.2.6健全井下消防管路,防塵管路兼作消防管路,要求每100m安裝放水“三通”閘門一個。

  10.4.2.井下材料消防庫設施由調度室負責備齊(具體數量見附表)並負責日常檢查與保管。消防器材要及時更換,不得挪作他用。

  10.4.3預警行動

  10.4.3.1礦井火災事故預警的條件

  (1)井下作業地點風流中一氧化碳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2)巷道空氣溫度持續性升高。

  (3)巷道風流中出現明火、煙霧或嚴重的膠皮味、硫磺味等發火征兆。

  10.4.3.2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1)網絡監測監控係統報警。

  (2)通防檢查人員檢測氣體異常情況下電話報警。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後電話報警。

  10.5息報告程序

  10.5.1測係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後,現場立即將情況彙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彙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並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範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

  10.5.1.1重大險情或事故發生後,基層現場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10.5.1.2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隊、礦醫務室,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min內通知礦值班領導、業主、礦長、總工程師、分管副副礦長、調度室主任、各職能部門、礦搶險救災隊及有關單位負責人。

  10.5.1.31h內將事故主要情況及大體原因上報相關部門。

  10.6應急處置

  10.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一般事故(Ⅱ級)(見響應分級標準)。火災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10.6.2應急響應程序

  10.6.2.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礦調度室集中。

  10.6.2.2礦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10.6.2.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10.6.2.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10.6.2.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10.6.2.6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新聞媒體公布。

  10.6.3處置程序

  10.6.3.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的處理程序

  (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應該立即根據現場情況判斷火勢情況,若現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能立即撲滅或控製火勢,不使火災擴大時,應先救災後報告。若現場火災無法立即撲滅或火勢無法控製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查明火災性質、地點、範圍、著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現場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離,撤離期間要切斷工作地點電源,並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2)撤離期間注意事項:

  a. 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必須佩帶自救器,通過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b.盡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風方式和風流方向。

  c.全礦井反風時,撤人路線按照如上相反方向執行。

  d.撤離前必須切斷事故範圍內電氣設備電源。

  10.6.3.2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火災的彙報後的處理程序:

  (1)立即通知火災回風側工作人員撤離升井,通知相關變電所切斷火災可能波及範圍內所有機電設備電源。

  (2)總指揮、礦長、總工程師、通風科主任、礦值班領導、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各救援工作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滅火方案,同時通知安順市礦山救護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10.6.3.3指揮小組成立後的工作程序:

  (1)根據現場火勢及人員撤離情況判斷可能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傷亡情況、撤離情況,明確需要救護地點人員、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2)組織製定合理有效的滅火方案,並落實救護隊組織實施。

  (3)根據已探明的災情,選擇合理通風係統,製定降低火災危害的措施,並由通防部、救護隊組織落實。

  a. 若火災發生在礦井主要進風巷及井井底車場、中央變電所時,要進行反風,反風前必須清點可能受反風後火災氣體威脅區域的人員,並立即組織撤離,通知礦井其它地點工作人員按與火災避災路線相反的方向另一翼的進風井井筒撤到地麵。

  b.若火災發生在其它地點時,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人員撤離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通風狀態,合理控製火區進風量。

  c.采煤麵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必要時適當增加風量或采取局部反風措施。

  d.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通風狀態。

  e.下行風巷道著火時,應有防止由於火風壓而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

  (4)落實各搶險救災小組做好運輸、醫療、物資供應等後勤保障工作。

  10.6.3.4救護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1)救護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礦調度室。

  (2)簡單了解火災發生地點、範圍、火勢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火災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6)根據現場火勢采取合理滅火及防止火勢擴大的措施。

  a. 在火災初期,火區範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直接滅火。

  b.如火勢太大無法撲滅時,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采取防止災情擴大的應急措施。

  c.必要時應將排水管、風管改為臨時消防管路。

  d.直接滅火失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發生火災的巷道或工作麵。封閉時火區必須執行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①封閉火區的安全技術措施

  A、封閉火區要執行“小、少、快”的原則,封閉的範圍要盡可能小,建立最少的防火牆就能將火區封閉,防火牆施工要快,不得拖延。

  B、封閉火區由救護隊員負責進行。

  C、封閉期間救護隊員必須嚴格按救護規程的規定佩帶裝備。

  D、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封閉地點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情況,並負責監護,發現異常立即通知人員撤離。

  E、火區的封閉隻有在確認火區裏無人時可進行。

  F、封閉火區的救護隊員應定時輪換,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其它原因造成傷

  ②防止火區發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術措施

  A、采區或其它瓦斯湧出量較少的工作地點發生火災時,可以在保持火區正常通風的情況下先封入風側防火牆或同時封閉入風側及回風側防火牆。

  B、火區封閉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回風側風流中氣體情況,發現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參與爆炸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異常時,必須立即撤到進風側新鮮風流中並彙報現場指揮員及指揮中心,等候處理。

  C、封閉火區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風流逆轉。

  D、封閉火區時,可以同時向火區注入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以降低火區氧氣及瓦斯等爆炸性氣體濃度,防止爆炸事故發生。

  E、火區封閉後,必須抹麵,封嚴,防止漏風。封閉後不得頻繁通過觀察孔檢查閉內氣體情況。

  (7)滅火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a.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b.不致造成風流逆轉。

  c.不致危及人員安全。

  d.有助於阻止火勢擴大,抑製災情,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e.油類著火時,嚴禁用水滅火,隻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等滅火

  f.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不可將人體或手持的用具觸及導線及設備,以防觸電。

  g.救災工作應由救護隊員進行,其它人員隻能在一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0024% ,瓦斯濃度﹤2%,溫度<35℃條件下參與救災,並有防止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10.7後期處置

  10.7.1善後處理

  (1)安全部、通防部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辦公室、工會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礦保安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10.7.2火區管理

  對因無法撲滅而封閉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麵

  (1)封閉後,立即進行注漿、注水或注氮處理,消除火災隱患。

  (2)必須每周對密閉內外溫度、空氣壓差、空氣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檢查一次,並進行分析。如發現密閉內溫度升高,一氧化碳濃度增加,防火牆漏風等異狀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檢查、處理結果應及時彙報總指揮、總工程師。

  (3)封閉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麵原則上不再啟封。若因生產需要必須啟封時,必須在確認火區內火點已熄滅的情況下,由通防科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並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啟封工作應由救護隊負責進行,啟封後必須由救護隊員負責認真檢測溫度、氣體情況,確認無異常且穩定8h後方可恢複其它工作。恢複其它工作後,通防科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蹲點,蹲點過程中不間斷檢查已啟封火區的氣體、溫度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礦調度室、通防部,由通防部組織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0.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0.8.1通防部負責井下消防材料庫風筒、黃土、沙子、木板、釘子、磚等防火設備、物資的配備,維護好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並派專人管理。沒有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材料庫的防滅火設備、物資。火災發生後,通防科要安排專人負責消防材料庫物資供應。

  10.8.2供銷科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後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10.8.3搶險救災隊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10.8.4 辦公室、供銷科要備好鐵鍁、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10.8.5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係統的管理、維護,保證正常使用;保障礦井通訊係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保證下井人員自救器、礦燈的完好,必須按規定對自救器、礦燈進行檢查,發現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換。

  第十一章 瓦斯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地控製和處理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預案。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的主要有害氣體,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災害是生產過程中的一大安全隱患。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主要與下列因素相關:

  1、瓦斯是固有危險源,礦井在采掘活動中會湧出瓦斯。

  2、存在引燃瓦斯的點火源(瓦斯最低點火溫度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點火能0.28MJ),遇火源易發生瓦斯燃燒或爆炸。

  3、生產作業環境中的氧氣濃度大於12﹪.

  4、凡井下瓦斯湧出量較大,通風不良或風流達不到的地點,都很容易發生瓦斯積聚。在采掘活動中,瓦斯容易在采煤工作麵及上隅角、采空區 、掘進工作麵、地質構造帶、高冒區、臨時停風的掘進巷道、風速較低的巷道頂板附近以及采煤工作麵采空區邊界處、老空區和封閉的盲巷內積聚,濃度處於爆炸範圍內5﹪-16﹪。

  5、礦井因局部巷道通風不暢易造成瓦斯積聚,有可能發生局部瓦斯爆炸。

  6、瓦斯管理方麵存在缺陷。

  二、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救援人員要按照“緊急救災、妥善避難、安全撤退、救人優先”的原則搶險救災。

  1、以搶險遇難人員為主,必須做到有巷必入, 本著“先活著後死者、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原則救險。

  2、在進入災區偵查時要帶有幹粉滅火器材,發現火源及時撲滅。確認沒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時,即可對災區巷道進行通風。應盡快恢複原有的通風係統,加大風量,排除爆炸後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迅速排除這些氣體,即有利於搶險遇難人員,減輕遇難人員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對井下其他人員的威脅。

  3、消除巷道賭塞物,以便於救人。

  4、尋找火源,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5、做好災區偵查、尋找爆炸點、災區封閉等工作。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楊金波

  副總指揮:邱勝國

  成員:唐太文 鄒代令 楊誌強 黃榮 張廣軍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當總指揮不在的特殊情況下,依次由副總指揮擔任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分工:

  (1)指揮部領導小組:組織編製和修訂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專業隊伍,並組織演練和實施,檢查和督促完成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指揮部辦公室:發生重大事故時,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與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保持聯係;發布和實施應急救援命令信號;提供應急救援所需基礎技術資料與信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救援物資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總指揮部彙報事故災難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向有關單位發出增援請求;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進行事故調查;完成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項目部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負責事故處置時各施工點的調度工作及事故時用車調度。處置時現場的相關技術工作。核查本區域工作麵的人數,並組織撤離災區和安全條件下的救災工作,負責向調度詳實的彙報災情、性質、範圍、及災害采取的行動,負責組織完成上級為處理災害所下達的命令。負責搶險救援物資,機運車輛準備和供應工作。

  政工勞資員:負責事故處置時人員的配置及傷亡人員的檔案歸類、接待工作和安置工作。

  4、結合事故的實際情況,現場指揮部可設五個就在小組

  ⑴通訊、供電組 組長:楊誌強

  ①熟悉井下各條供電線路,並繪製各采區變電所供電係統圖。

  ②確保井下通訊暢通,一旦井下發生故事,能保持正常聯係。

  ⑵通風、防爆組 組長:鄒代令

  ①負責日常的通風係統,確保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消除突出危險性。

  ②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執行並落實與通風有關的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局部反風 。

  ⑶安全撤退組 組長:羅友江

  ①負責按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到地麵,清點彙總人數等工作,並及時彙報。

  ②要求各作業地點撤退前切斷相關區域的動力、局部通風機電源,並保證可靠閉鎖,同時關閉供風、供水閥門。

  ⑷後勤保障組 組長:張有禮

  ①供應所需物資、設備,並卻保質保量。

  ②負責救援人員的食宿安排工作。

  ⑸安全保衛組 組長:邱勝國

  ①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準的事故的作戰計劃,調配檢查人員,對作戰計劃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作戰計劃安全順利完成,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製止並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指揮部彙報,聽取指令。

  ②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現場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並保證井口附近無火源。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必須認真落實“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切實把防治瓦斯的各項管理規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地實處,不斷提高“一通三防”現代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抵禦瓦斯災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積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不斷完善礦井通風係統,使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實行分區通風。礦井、采區應有足夠的風量,采掘工作麵配風量必須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麵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加強巷道貫通後的通風管理和局部通風管理工作,杜絕巷道出現無風、微風和局部通風機出現循環風現象。

  (2)嚴格落實恢複通風、排放瓦斯以及停送電的安全措施。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瓦斯檢查,隻有瓦斯濃度符合規定,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否則,必須製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須製定專門的瓦斯排放措施,並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報批,嚴格按措施進行排放。

  (4)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定,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現象發生,巡回檢查人員要按規定的時間、線路進行檢查。

  (5)礦井按規定配齊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下井人員要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佩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6)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瓦斯;井下任何地點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爆破製度,確保安全爆破。

  (7)加強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管理工作,保證係統完好正常運行。掘進工作麵和機電硐室等要按要求上齊、上全監測探頭,瓦斯斷電功能做到數據準確、靈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進的通信技術發布礦井安全監測信息,建立健全安全監測信息發布管理製度,規定安全監測信息發布流程;配齊安全監測機房值班人員,保證安全監測機房24小時有人值班,並應確保監測主機超限聲響報警功能正常、當瓦斯超限時,應立即停止施工,迅速采取措施處理。並及時將瓦斯超限的原因、處理情況、防範措施等反饋到礦調度室。

  (9)采掘進工作麵必須建立完善瓦斯抽放係統。瓦斯抽放礦井采掘抽關係要合理,積極探索適合本礦井的瓦斯抽放技術、抽放工藝、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須達到規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麵采掘。要合理布置鑽場和鑽孔,提高瓦斯抽放率,減小風排瓦斯壓力。

  (10)加強掘進工作麵瓦斯管理,消滅掘進工作麵瓦斯事故。必須完善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2、預警

  煤礦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條件有:

  (1)甲烷積聚超限且濃度達到5%-15%;

  (2)空氣中氧含量大於12%

  (3)引燃引爆火源大於甲烷最小點燃溫度650-750℃。

  在一般的礦井條件下,氧濃度是滿足的,隻要積聚的瓦斯達到爆炸濃度範圍,同時具有引燃熱源,就有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必須加強對瓦斯積聚程度的監測,一旦發現超限,就要發布事故預警,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

  五、信息報告程序

  調度室接到瓦斯事故彙報後,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彙報,並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向礦長、技術負責人彙報,同時向礦總工辦彙報。彙報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等。

  通知順序如下:事故發生地點—→調度室—→值班礦長—→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

  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向以那煤監站報告。

  六、應急處置

  1、響應分級

  調度室接到礦井瓦斯事故彙報後,立即彙報值班礦長,並立即通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

  1、響應分級

  調度室接到礦井頂板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值班礦長彙報。並立即通知指揮部,以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應急預案。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企業事故的可控性,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 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和Ⅳ級響應,具體如下:

  (1)發生特別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為Ⅰ級響應;

  (2)發生特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10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10以上、29人以下死亡,為Ⅱ級響應;

  (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為Ⅲ級響應;

  (4)發生一般傷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為Ⅳ級響應。

  2、響應程序

  礦井重大瓦斯事故發生後,調度室為發出預警通報的責任單位。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瓦斯事故的彙報後,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有關人員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召請織金縣礦山救護大隊,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派救護隊員進入災區偵查災情、救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救災方案,救護隊進行救災工作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

  3、處置措施

  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閉區瓦斯聚集。工作麵因火被迫封閉後,應繼續進行瓦斯抽放,直至確認封閉區不再有爆炸危險性。以防封閉後瓦斯濃度聚集而發生爆炸。

  (2)采取從地麵注氮氣方法降低封閉區氧濃度。封閉時,發火區溫度、CO濃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區附近工作。此時可以從地麵向火區注氮,降低火源點附近氧濃度和煤溫,保證工作麵安全。

  (3)消滅火源高溫點。采取向發火區注凝膠、壓住惰氣泡沫等方法,使高溫點溫度降到瓦斯爆炸的下限溫度以下。

  (4)用水封閉火區,如果發火區兩端比較低,可以在撤離人員的情況下,向發火區所在巷道兩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閉火區。火區用水封閉,能夠保證密閉無漏風,而且一旦封閉區內發生爆炸,兩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衝擊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5)同時,在處理瓦斯爆炸事故是應注意如下問題;

  a問清事故性質、原因、發生地點及出現的情況。

  b切斷通往災區的電源。

  c進入災區時須首先認真檢查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成分,確認沒有爆炸危險時再進入災區作業。

  d偵查時發現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時,應立即撲滅,以防二次爆炸。

  e有明火存在時,救護隊員的行動要輕,以免揚起煤塵,發生煤塵爆炸。

  f救護隊員穿過支架破壞地區或冒落堵塞地區時,應架設臨時支護,以保證隊員在這些地點的往返安全。

  七、應急保障

  1、應急物資保障

  指揮部必須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井上消防材料庫,儲備局扇、水泵、風筒、水管、各類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沙)等必要的救災裝備和物資。

  2、應急裝備保障

  礦井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時,召請織金縣礦山救護隊、織金縣人民醫院、並提請當地公安局進行交通管製,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間。

  第十二章職業衛生事故專項預案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在煤礦井下生產過程中,經常遇到的有毒有害氣體有:CH4、CO、CO2、NO2、SO2、H2S等,以上有毒有害氣體,對礦井生產影響較大,必須提高警惕,加強檢測和管理工作。

  2、粉塵

  (1)井下粉塵:

  粉塵的產生地點主要是采掘工作麵,其次是運輸過程中及各轉載點。粉塵的發生量隨機械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大。

  (2)地麵粉塵

  粉塵的產生地點主要是儲煤場、排矸場。在儲煤場、排矸場周圍粉塵較大的地點均采用噴霧、灑水降塵措施。

  礦井粉塵對工人的身體健康有較大影響,經常吸入,重者可導致吸肺病,而且煤塵在一定條件下會引起燃燒和爆炸,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 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

  二、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發生職業衛生事故後,救援人員要按照“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搶險救災。

  1、以搶救遇難人員為主,必須做到有巷必入, 本著“先活著後死者、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原則救險。

  2、在進入災區偵查時要帶有勞動防護用品,確認沒有火源即可對災區巷道進行通風。應盡快恢複原有的通風係統,加大風量,排除有毒有害氣體。迅速排除這些氣體,即有利於搶險遇難人員,減輕遇難人員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對井下其他人員的威脅。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楊金波

  副總指揮:邱勝國

  成員:唐太文 楊誌強 鄒代令 羅友江 張廣軍 黃榮

  2、職責

  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全礦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a、組織製定本礦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b、組建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並組織演練;

  c、檢查督促做好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措施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器械、防護用品等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部:

  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a、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發布和解除職業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b、組織指揮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c、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情況,並向友鄰單位通報危害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d、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及善後處理,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指揮部成員:協助總指揮、副總指揮做好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工作。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負責指揮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交通管製工作;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係,必要時代表指揮部發布有關信息;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必須認真落實本礦管理製度,切實把防治煤塵、有毒有害氣體、機械設備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治理措施落到實處,不斷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防止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防止煤塵超限和有毒有害氣體、機械設備噪聲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必須完善防塵灑水管路係統,防塵管路的管徑選擇滿足生產和防塵灑水需要,管路必須到達主要進風巷和回風巷、每條輸送機巷道、裝載轉載點、所有采掘工作麵及其進、回風巷道,並按規定安設三通和閥門。

  (2)采掘進工作麵必須采取煤層注水、濕式打眼、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後灑水、轉載點噴霧灑水、上、下出口衝、洗巷道、工作麵進回風巷道衝洗、淨化風流、隔爆水袋、符合規定的最佳防塵風速、個體防護等綜合防塵措施。

  (3)井下各運煤裝載點、轉載點必須有噴霧裝置,裝載點風流下風測設置淨化風流的水幕。

  (5)采掘工作麵進風巷和回風巷、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斜巷都必須安設淨化水幕,水幕應封閉全斷麵,並使用正常。

  (6)井下的煤巷、半煤岩巷每天要衝洗降塵,粉塵較大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每班衝洗,其它運輸巷道、回風巷道每周必須進行衝洗,巷道中的積塵必須及時清掃運出。

  (7)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礦井噴霧降塵裝置和隔爆設施的設置必須符合規定要求,要經常保持隔爆水袋的完好和存足規定的水量。

  (8)測塵與測風同步進行,測定全塵和呼吸性粉塵濃度,采掘工作麵根據實際情況要隨時進行測塵,發現粉塵濃度超限時,必須加強煤層注水、噴霧降塵等防塵措施。

  (9)加強礦井通風係統管理,使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實行分區通風。礦井、采區應有足夠的風量,采掘工作麵配風量必須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麵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加強巷道貫通後的通風管理和局部通風管理工作,杜絕巷道出現無風、微風和局部通風機出現循環風現象。

  (10)對機械設備完善防護消聲裝置,

  2、預警行動

  加強職業衛生管理,一旦發現有隱患,就要發布事故預警,避免職業衛生事故發生。

  五、信息報告程序

  調度室接到職業衛生事故彙報後,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彙報,並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向礦長、技術負責人彙報,同時向礦總工辦彙報。

  彙報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等。

  通知順序如下:事故發生地點—→調度室—→值班礦長—→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

  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向以那煤監站報告。

  六、應急處置

  1、響應分級

  調度室接到礦井職業衛生事故彙報後,立即彙報值班礦長,並立即通知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

  (1)發生特別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為Ⅰ級響應。

  (2)發生特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可能導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為Ⅱ級響應。

  (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可能導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為Ⅲ級響應。

  (4)發生一般傷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可能導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為Ⅳ級響應。

  2、響應程序

  礦井職業衛生事故發生後,調度室為發出預警通報的責任單位。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職業衛生事故的彙報後,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項礦長、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有關人員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召請織金縣礦山救護大隊,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救災方案,救護隊進行救災工作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

  3、處置措施

  發生職業衛生事故後,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⑴實施綜合防塵措施,降低浮遊煤塵的濃度。

  ⑵加強通風,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災區瓦斯積聚.

  七、應急保障

  1、應急物資保障

  根據井下實際情況,在各作業點放不同數量的消防器材,材料庫配備救災用的局扇、風筒、水泵、水管等。通風科在井下材料硐室配備相應原材料,如水泥、沙子、石料等。

  2、應急裝備保障

  礦井發生職業衛生事故時,召請安順市礦山救護隊、安順市人民醫院、並提請當地公安局進行交通管製,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間。

  第三部分 現場處置方案

  第一章 頂板事故應急救援現場處置方案

  頂板事故是指在井下采掘和生產服務過程中,頂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生產中止等事故。其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有: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雖無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但已經或可能影響通風係統安全運行;造成設備損壞、生產中止。

  1.1 事故特征

  1.1.1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1.1.1.1采煤工作麵重大頂板事故特征

  (1)造成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的

  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的主要指采麵及兩巷頂板意外冒落,煤、矸石堵住巷道或覆蓋整個巷道時,造成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的現象。

  (2)雖無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但已經或可能影響通風係統安全運行的

  這種事故特征主要指采麵及兩巷頂板冒落的煤、矸石堵住巷道或覆蓋整個巷道時,造成通風不暢,已經或可能影響整個通風係統安全運行的現象。

  (3)造成設備損壞、生產中止的

  在采麵或兩巷的頂板意外冒落的煤、矸石壓埋住采麵的設備,造成無法生產,甚至損壞生產設備。

  1.1.1.2事故易發生的區域、地點

  采麵初采初放、上下隅角、老巷附近、傾角大的地段、頂板岩層含水地段、地質構造帶等都可能導致大冒頂。

  1.1.1.3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采煤工作麵重大頂板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幾率較高的在夏季。造成的危害程度可能為: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雖無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但已經或可能影響通風係統安全運行;造成設備損壞、生產中止。

  1.1.1.3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1)頂板的預兆。頂板連續發出斷裂聲,這是由於直接頂和老頂發生離層,或頂板切斷發出的聲音。有時采空區內頂板發出像悶雷的聲音,這是老頂和上方岩層產生離層或斷裂的聲音。頂板岩層破碎下落,稱之為掉渣。這種掉渣一般由少逐漸增多,有稀而變密。頂板的列縫增加或裂隙張開,並產生大量的下沉。

  (2)煤幫的預兆。由於冒頂前壓力增大,煤壁受壓後,煤質變酥變軟,片幫增多。使用電鑽打眼時,鑽眼省力。

  (3)支架的預兆。當頂板壓力繼續增加時,支架活柱迅速下縮,連續發出“咯咯”的聲音,或工作麵支柱整體向一側傾斜。工作麵使用鉸接頂梁時,在頂板衝擊壓力的作用下,頂梁楔子有時彈出或擠出。

  (4)含瓦斯煤層,瓦斯湧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頂板、淋水增加。

  1.1.2掘進工作麵重大頂板事故特征

  1.1.2.1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1)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

  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的主要指頂板意外冒落的煤、矸石堵住巷道斷麵,造成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的傷害形式。

  (2)雖無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其風機或風筒已被壓、埋,影響通風係統安全運行的

  掘進工作麵的頂板意外冒落過程中,可能無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但冒落的煤、矸石堵住巷道,壓、埋住風機或風筒,造成巷道斷麵縮減或堵實,影響巷道內通風係統的安全。

  (3)造成設備損壞、生產中止

  在掘進工作麵頂板意外冒落的煤、矸石壓埋住掘進頭的設備,造成無法生產,甚至損壞生產設備。

  1.1.2.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

  開切眼附近、地質構造帶附近、老巷附近、傾角大的地段、頂板岩層含水地段等都可能導致大冒頂。

  1.1.2.3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掘進工作麵重大頂板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幾率較高的在夏季。造成的危害程度可能為: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雖無人員被堵、被埋或傷亡,其風機或風筒已被壓、埋,已經或可能影響通風係統安全運行;造成設備損壞、生產中止。

  1.1.2.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1)頂板的預兆。頂板連續發出斷裂聲,這是由於直接頂和老頂發生離層,或頂板切斷發出的聲音。有時采空區內頂板發出像悶雷的聲音,這是老頂和上方岩層產生離層或斷裂的聲音。頂板岩層破碎下落,稱之為掉渣。這種掉渣一般由少逐漸增多,有稀而變密。頂板的列縫增加或裂隙張開,並產生大量的下沉。

  (2)煤幫的預兆。由於冒頂前壓力增大,煤壁受壓後,煤質變酥變軟,片幫增多。使用電鑽打眼時,鑽眼省力。

  (3)含瓦斯煤層,瓦斯湧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頂板、淋水增加。

  1.2應急組織與職責

  1.2.1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1.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2.2.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1)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2)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1.2.2.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1)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1.3應急處置

  1.3.1采煤工作麵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3.1.1當工作麵發生大麵積冒頂,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現場負責人應立即清點人員,若無被埋壓人員時,向調度室彙報,同時將冒頂影響區域電源切斷。

  1.3.1.2若有被埋壓人員,現場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同時要向調度室彙報。被埋壓人員應盡可能發出呼救信號,以便營救人員發現。

  1.3.1.3在被埋壓人員沒有全部被埋,身體尚有活動能力時,要保持冷靜,清除身體周圍煤、矸,盡可能自救、當班負責人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但必須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危及搶險人員,同時要向調度室彙報。

  1.3.1.4處理冒頂事故時:

  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堵塞人數和位置。

  積極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果暫時不能恢複,可利用水管、壓風管等向被埋壓、堵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處理中必須始終堅持由外向裏,盡量避免破壞冒頂岩石的堆積狀態。

  1.3.1.5救護隊接到調度室通知後立即組織救護隊員攜帶擔架、蘇生器、氧氣呼吸器等迅速進入災區,要本著先救人,後處理事故的原則進行搶險救援。

  1.3.1.6其他隊伍接到調度室救援指令後,在當班負責人帶領下立即就近趕往事故現場,聽從事故應急救援現場負責人的安排進行救人或處理事故。

  1.3.2掘進工作麵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3.2.1井下工作麵如果發生冒頂,應迅速探明冒頂範圍,被埋壓堵塞人員位置,並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1.3.2.2現場負責人清點人數,臨時確定事故處理方案;

  1.3.2.3積極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果暫時不能恢複,可利用水管,壓風管向被埋壓人員輸送空氣;

  1.3.2.4在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支護冒頂區域附近巷道,防止冒頂事故擴大;

  1.3.2.5當發生埋人,堵人事故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1)視冒頂區四周頂板狀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將受難者救出,但不能用力硬拉,以免加重傷情;

  (2)搶救過程中,處理冒頂過程必須由外向裏有逐步進行,應密切注意頂板有無再次冒落的危險,必要時要采取有效可靠的支護;

  (3)冒頂致使獨頭巷道被堵時,不可慌亂,如果冒頂麵積較大時,應立即靜坐休息注意節約礦燈,食品和水,減少氧氣消耗,保持足夠的體力。有壓風管的應要打開壓風閥門,保持良好的通風,並敲打鐵管,鐵道等發出呼救信號,等待救援;

  (4)在處理過程中要注意盡量避免破壞冒落岩石的堆積狀態,防止加重受傷人員的傷害和冒頂的加劇,使用工具時要嚴防工具對被埋人員的二次傷害;

  (5)對搶救出的人員要實行“先現場救護,後移送”的原則,及時對外傷出血進行止血、骨折進行固定,對停止呼吸的人員要及時進行人工呼吸等現場救助工作;

  (6)地麵醫務室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安排救護人員攜帶必要的搶救裝備,在出井口候命;

  (7) 救護隊接到通知後要立即組織救護隊員攜帶擔架、蘇生器、氧氣呼吸器等搶險和搶救裝備迅速趕赴現場;

  (8)應急處置完畢,必須有專人在現場觀察應急處置的效果,確認無誤後,應急處置人員方可撤離。

  1.4 注意事項

  1.4.1應急搶險人員應按規定佩帶符合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1.4.2應采購國家指定的專業廠家生產的搶險救援器材,要嚴格采購、入庫、存放過程及使用前的檢查驗收關,並按規定使用。

  1.4.3製定的應急救援對策或措施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最好執行事前演練過的救援對策或措施。

  1.4.4現場自救互救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損失。

  1.4.5應急救援結束後,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對本次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找出存在問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第二章 水災事故應急救援現場處置方案

  3.1 事故特征

  3.1.1水害事故主要有地表水潰入井下、老空突水、災害性天氣等。

  3.1.2 事故多發生采煤工作麵、掘進迎頭中。

  3.1.3水害事故有有季節性,一般發生在汛期,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

  3.1.4井下水害事故的預兆:煤層發潮發暗;巷道壁掛汗、掛紅;煤層變涼;工作麵溫度降低、有霧氣;頂板來壓,淋水加大;有水聲;工作麵有害氣體增加;打鑽時鑽孔底鬆軟或有水。

  3.2應急組織與職責

  3.2.1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3.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3.2.2.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1)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2)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3.2.2.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1)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3.3應急處置

  3.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水害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撤退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3.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3.2.1發生水災時,施工人員在有經驗老工人或帶班長的帶領下撤離到安全地點,同時,通知水泵司機把水泵全部啟動起來,關閉防水閘門。

  3.3.2.2切斷與搶險無關的電源,保證礦井排水供電。

  3.3.2.3人員撤退的原則是:從下水平到上水平,從低處到高處,從井下向地麵走,沿避水路線撤退。

  3.3.2.4若水勢很大,退路被阻時,尋找安全位置時,盡量選擇離大巷或井筒較近的高處暫避,同時發出呼救信號。立即組織人員查明出水原因,針對實際情況製定具體措施進行營救。

  3.4注意事項

  3.4.1應急搶險人員應按規定佩帶符合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3.4.2應采購國家指定的專業廠家生產的搶險救援器材,要嚴格采購、入庫、存放過程及使用前的檢查驗收關,並按規定使用。

  3.4.3製定的應急救援對策或措施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最好執行事前演練過的救援對策或措施。

  3.4.4現場自救互救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損失。

  3.4.5應急救援結束後,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對本次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找出存在問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第三章 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煤與瓦斯突出是煤礦井下采掘過程中發生的一種煤與瓦斯的突然運動,是一種極其複雜的動力現象,由於我礦煤層的瓦斯含量比較高,煤層透氣性較差,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的可能性較高,特別是在開采深度增加、地質條件複雜等情況下,可能會發生煤與瓦斯突出。

  4.1 事故特征

  煤與瓦斯突出是煤礦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是煤體在地應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發生的一種動力現象,表現為幾噸至數千噸,甚至達萬噸以上的破碎煤在數秒至幾十秒極短的時間內由煤體向巷道、工作麵等采掘空間突出,並伴有大量瓦斯湧出。

  突出一般發生在掘進工作麵落煤與振動作業中,但在進行其他作業時也有發生,在巷道維修加固和清理上次突出煤矸時也可發生突出;由於回采采動的影響,破壞了煤柱集中應力的平衡,使工作麵與回風巷之間的隅角及附近煤壁的煤炭向外壓出,引起工作麵煤與瓦斯突出。

  煤與瓦斯突出後能摧毀巷道設施,破壞通風係統,甚至使風流逆轉充塞巷道或采掘空間,可能造成人員窒息、煤體埋人、傷人甚至發生瓦斯爆炸等事故。

  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有聲預兆:地壓活動劇烈,頂板來壓,不斷發生掉碴和支架斷裂聲,煤層中發生震動,手摸煤壁感到衝擊,聽到煤炮聲或悶雷聲,—般是先遠後近,先小後大,先單響後連響,突出時伴隨巨雷般響聲。無聲預兆:工作麵遇地質變化,煤層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層中軟分層變化,瓦斯湧出量忽大忽小,工作麵氣溫變冷,煤層層理紊亂,硬度降低,光澤暗淡,煤體幹燥,煤塵飛揚,有時煤體碎塊從煤壁崩出,打鑽時嚴重頂鑽夾鑽噴孔等。

  4.2 應急組織與職責

  4.2.1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4.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4.2.2.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1)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2)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4.2.2.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1)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4.3 應急處置

  4.3.1現場應急處置應遵循的原則

  4.3.1.1救人優先的原則:現場工作人員本著“以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首先進行自救,然後進行救助他人;

  4.3.1.2防止事故擴大,縮小影響範圍的原則;

  4.3.1.3保護救災人員生命安全的原則;

  4.3.1.4利於恢複生產的原則。

  4.3.2事故發生後的應急處置措施

  4.3.2.1發生突出事故後,在礦山救護隊未達到之前,在帶班幹部和班組長帶領下迅速組織現場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施工人員迅速佩帶好隔離式自救器按最短的避災路線撤出災區,到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麵,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

  4.3.2.2如距離遠或瓦斯濃度高等原因不能撤出災區時,應迅速采取以下措施自救:就近躲入避難硐室內或巷道內壓風自救處,躲入壓風自救袋內,打開壓風閥門自救,等待救援。

  4.3.2.3礦山救護隊必須按照指揮部指令以最短的時間到達事故地點進行搶險救災。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設置警戒,嚴防人員誤入災區;組織人員進行偵察工作,準確探明事故性質、原因、範圍、被困人員可能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等情況,積極搜索被困人員。並隨時與礦調度室保持聯係,彙報搶險進展情況。

  礦山救護隊員井下搶救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①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險人員,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②發現火源要立即撲滅;

  ③確認無二次突出可能時,要及時恢複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

  ④對充滿瓦斯的主要巷道加強通風,迅速按規定將高濃度瓦斯直接引入專用回風巷中排出礦井。

  4.3.2.4在災區附近新鮮風流中選擇安全地點設立井下搶救基地,及時對井下傷員進行救護並組織升井。

  4.3.2.5要慎重處置災區和受影響區域的電源,斷電作業應在遠距離進行,防止產生電火花引起爆炸。

  4.3.2.6災區內不準隨意啟閉電器開關,不要扭動礦燈和燈蓋,防止引爆瓦斯。

  4.3.2.7製定相應安全措施,排除巷道內的高濃度瓦斯等有害氣體,整修恢複通風係統,按措施清理突出煤碴,防止事故再生和擴大。

  4.4 注意事項

  4.4.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麵的注意事項

  4.4.1.1首先檢查防護器是否完好,發現不合格及時調換。

  4.4.1.2根據專家組的講解,正確使用防護器具。

  4.4.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麵的注意事項

  4.4.2.1首先檢查搶險救援器材是否完好,發現不合格及時調換。

  4.4.2.2根據專家組的講解,正確使用搶險救援器材。

  4.4.2.3使用中搶險救援器材損壞及時更換。

  4.4.3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麵的注意事項

  事故處理應嚴格按本應急預案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嚴禁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必須經專業領導同意後方可。

  4.4.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保護好現場傷員,防止傷員二次受傷,現場有條件的立即現場進行搶救,條件不具備的立即組織救護上井工作。了解現場情況,防止事故擴大。

  4.4.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醫療後勤保障組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具有臨床急救經驗並取得國家專業資格證書醫護人員參加救助,所有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防毒設備的穿戴和滅火器材及其他設備的使用方法;消防設備配備齊全;所有工作人員應愛護和保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維修。

  4.4.6應急救援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在確定各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時,由總指揮長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撤除所有傷員、救護人員,清點人員後,留有專人組織巡視事故現場遺留隱患問題。

  4.4.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各級人員嚴格服從指揮人員的調配,積極做好救援工作。

  第四章 瓦斯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1 事故特征

  1)事故區域麵積大,火勢凶猛。

  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後,由於爆炸威力大,事故現場可燃物多,伴隨爆炸引起燃燒,燃燒引發爆炸,易造成大麵積燃燒,並且火勢凶猛,形成大麵積立體火災。

  2)事故現場情況複雜,爆炸危險性極大。

  多數瓦斯爆炸伴隨坍塌、大麵積燃燒,人員被埋,救援工作伴隨爆炸危險性極大。各種化學、物理性質複雜,輻射熱十分高,受到火勢嚴重威脅,如果處置冷卻保護不堅決,供水不足,隨時都會發生再次爆炸的危險。另外,風向變化,事故處置帶來一定難度,對控製火災決策易造成幹擾。現場可能發生多次爆炸,事故現場周圍影響區域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3)設施破壞嚴重,器材裝備有限,事故處置難度大。

  由於瞬間的強烈爆炸,將礦區大部分消防設施破壞,即刻帶來的坍塌、掩埋等災害,一時使礦區消防及應急設施處於了癱瘓狀態。公安消防部隊到場後,麵對情況複雜的事故現場和隨時二次爆炸的危險,隻能利用消防部隊的移動滅火設施進行滅火,火場難以接近,滅火效力難以達到;消防水源又嚴重不足,使前期滅火戰鬥十分艱難,事故處置難度十分巨大。

  4)事故現場區域大,參與處置部門多,協調困難。

  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多為重特大事故,往往對人民群眾的造成巨大生命財產損失,社會影響大,波及範圍廣。事故處置多是政府、消防、公安、安監等社會多部門聯合處置,由於現場情況複雜,參與處置人員較多,部門之間的協調容易出現混亂,協調出現困難,對事故處置帶來一定影響。

  5.2 應急組織與職責

  5.2.1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5.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5.2.2.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1)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2)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5.2.2.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1)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5.3 應急處置

  礦井一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井下人員及財產處於極度危險境地,必須盡快組織搶救,刻不容緩,可以說是與時間展開賽跑。但搶險救援還必須遵守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避免盲目指揮、愚昧蠻幹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人員傷亡。救災的基本原則是:“沉著指揮,科學決策,協調行動,安全快速”。具體的處理程序是:首先應設法撤離災區人員,搶救遇難人員;視情況切斷災區電源;通知救護隊;迅速成立救災指揮部,設立若幹搶救組各行其責;盡快恢複通風係統,排除爆炸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尋找遇難人員。

  5.4 注意事項

  (1)接到瓦斯爆炸事故的彙報後,是否迅速切斷災區電源?其判斷的標準是:切斷電源會否引起再次爆炸,若能斷定不會引起爆炸,則必須切斷災區電源。但往往是時間緊、情況不清,無法準確判斷,又容不得半點猶豫不決和拖延。這時要看引發爆炸事故的瓦斯來源以及事故地點一般瓦斯湧出的速度來綜合分析,如果是瓦斯突出或突發性的瓦斯來源而引發的瓦斯爆炸,那麼就不宜改變供電狀況,要維持現狀,因為瓦斯突出後瓦斯來源充足,湧出量大,災區內充滿了大量的高濃度瓦斯,改變供電狀況,產生電火花,容易引起瓦斯再次爆炸,如果不是突出引起的或突發性的瓦斯來源,是一般的積聚,而且瓦斯湧出速度不快、量不大,則必須迅速切斷災區電源。

  (2)正確調度通風係統,控製災區範圍。盡快排除災區有害氣體,這是處理瓦斯爆炸事故技術關鍵。由於每次瓦斯爆炸事故的情況和條件不同,采取的措施和辦法也不同;首先必須判斷爆炸是否引起了火災,其判斷的依據:一是得到確切彙報;二是通過檢測災區回風係統的CO等有毒氣體的變化來加以判斷。若能判定爆炸未產生火災或不存在燃燒火源,則須采取加大風量,強化通風的措施(控製其他地點風量,開大功率的風機,甚至還可考慮啟動備用風機等措施)。反風的辦法必須慎重選擇,隻有在能救更多的人時才采用,一般情況下不宜反風。在恢複通風係統的程序上,必須遵循“先大後小,先主後次”的原則。即先恢複主要設施、修複主要通風巷道,再恢複其他地點,以求取得好的效果。

  (3)安全快速地恢複掘進巷道的通風,尋找遇難人員,盡快結束救援工作。如果按照一般的方法逐步恢複通風,則存在容易引發二次爆炸的問題,給救災人員帶來嚴重的威脅。為了確保安全,建議采用“一次恢複,遠距離啟動”的辦法,具體操作是:佩戴空呼氣在巷道內接好風筒(由於巷道內缺氧,即使有高濃度瓦斯、有火源存在,也不會爆炸),然後,所有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實行遠距離啟動局部通風機恢複供風,即使有再次發生爆炸的可能,也能確保搶險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此方法在多次處理瓦斯爆炸的事故實踐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十分成功。

  第五章 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現場處置方案

  6.1 事故特征

  生產設施老化不能適應生產發展的需要,從而造成安全生產事故。加上一些作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參差不齊,使得違章操作的現象時有發生,再加上一些特種作業人員操作技能不嫻熟、安全生產知識缺乏,也易造成安全生產事故。頻繁調換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給安全埋下隱患。對特種崗位人員的崗位不宜隨意變動。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領導隨意調換特種作業人員的工作崗位,使得違章操作的現象頻頻發生,給生產帶來了安全隱患。

  6.2應急組織與職責

  6.2.1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6.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6.2.2.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1)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2)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6.2.2.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1)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6.3應急處置

  加強安全工作力度,向治理要安全。實踐證實,要抓好安全工作,離不開有效的監督,失去了監督作用,必然助長麻痹僥幸、違章蠻幹的現象。監督不到位或流於形式,是導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須強化監督製約機製,充分發揮現場安監人員的作用;同時,必須堅持行之有效的安全治理製度,非凡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級領導和業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工人的崗位責任製,明確每個人的安全職責。另外,采取安全資金激勵機製,通過經濟杠杆,嚴格考核,兌現獎懲,從而促進各項安全治理製度的落實。

  6.4 注意事項

  1) 在斜井上部平車場必須安設阻車器 《煤礦安全規程》中明確規定:在斜井巷上部的平車場變坡點處必須安設阻止礦車自行下滑的阻車器,並經常檢查,使其真正起到阻車作用。

  2) 合理選擇絞車常用閘和保險閘的配重 絞車常用閘(工作閘)和保險閘的配重是不能隨意增減的。在現場檢查中曾發現有的絞車保險閘製動力矩不夠,在絞車施以保險閘後,仍不能刹死滾筒,還必須再加上常用閘一起製動,才能阻止重車繼續下滑。

  3) 加強對絞車的日常維檢及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絞車一定要安裝牢固,對長期使用的應打水泥基礎或地錨固定。嚴禁超載,確保提升安全。同時,加強對絞車工、把鉤工及信號工等有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4)加強礦井質量標準化治理。礦井質量標準化是煤礦安全的基礎。實踐證實,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的效益產出,有力地促進了安全生產。要把這項工作當作一項經常化的工作來抓,要由靜態達標向動態達標轉變,由重結果向重過程轉變,實現生產全過程達標。

  第十章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

  10.1事故特征

  10.1.1井下火災

  10.1.1.1 礦井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內因火災主要是煤層自燃,外因火災主要是設備著火。

  10.1.1.2 內因火災多發生在采空區或通風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災多發生在機電硐室、采掘工作麵或地麵煤場中。

  10.1.1.3 火災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火災還可能會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發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很的損失和人員傷亡。

  10.1.1.4 火災的發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現為:

  (1)空氣溫度、濕度持續性升高,有時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現煤炭和坑木幹餾的行列火災氣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氣溫度增高。

  (4)人體有不舒適感,如頭痛、悶熱、四肢無力等。

  (5)電器、電纜發熱,有膠皮味。

  10.1.2地麵火災

  10.1.2.1 地麵火災主要發生在煤場、辦公樓、木場、食堂、宿舍等場所

  10.1.2.2 一般是由明火或電器設備造成的

  10.1.2.3 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此類事故可防可控,要以預防為主。

  10.2應急組織與職責

  10.2.1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10.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0.2.2.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1)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2)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10.2.2.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1)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10.3應急處置

  10.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立撤退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10.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0.3.2.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的處理程序

  (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應該立即根據現場情況判斷火勢情況,若現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能立即撲滅或控製火勢,不使火災擴大時,應先救災後報告。若現場火災無法立即撲滅或火勢無法控製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查明火災性質、地點、範圍、著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現場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離,撤離期間要切斷工作地點電源,並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2)撤離期間注意事項:

  ①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必須佩帶自救器,通過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②盡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風方式和風流方向。

  ③全礦井反風時,撤人路線按照如上相反方向執行。

  ④撤離前必須切斷事故範圍內電氣設備電源。

  (3)滅火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①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造成風流逆轉。

  ③不致危及人員安全。

  ④有助於阻止火勢擴大,抑製災情,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⑤油類著火時,嚴禁用水滅火,隻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等滅火。

  ⑥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不可將人體或手持的用具觸及導線及設備,以防觸電。

  10.3.2.2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10.4注意事項

  10.4.1當發現有火災時,聽到警報或通知,必須迅速撤離。

  10.4.2有毒有害氣體或濃煙中要用濕衣服蒙住頭,彎腰撤出危險區域。

  10.4.3所使用的搶險救援器材必須是不燃性材料。

  10.4.4用水滅火時必須要有足夠的水量,人要站在上風頭工作,射流由火源的邊緣逐漸推向中心,以免產生過量的水蒸氣傷人。不能用水撲滅帶電的電器設備火災,也不宜撲滅油料火災。

  10.4.5先切斷火區內的電源,防止在處理火災的過程中救護人員觸電。若電器火災電源無法切斷,隻能用絕緣滅火器材滅火。

  10.4.6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源,進行直接滅火。

  10.4.7災害事故一旦發生,處於災區與受波及區域的人員,應沉著冷靜,根據災情與現場情況和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盡快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災害事故消除在初始階段或控製在最小範圍內,以減少災害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在搶救的同時,應迅速派人及時向調度室彙報,講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及程度。

  10.4.8若災害事故發展迅猛,現場不具備消滅災害條件或可能威脅人員的生命安全,要及時撤退。

  第十一章 職業衛生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0.1事故特征

  1)在煤礦井下生產過程中,經常遇到的有毒有害氣體有:CH4、CO、CO2、NO2、SO2、H2S等,以上有毒有害氣體,對礦井生產影響較大,必須提高警惕,加強檢測和管理工作。

  2)10.2應急組織與職責

  10.2.1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10.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0.2.2.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1)負責察看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2)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10.2.2.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1)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2)粉塵

  (1)井下粉塵:

  粉塵的產生地點主要是采掘工作麵,其次是運輸過程中及各轉載點。粉塵的發生量隨機械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大。

  (2)地麵粉塵

  粉塵的產生地點主要是儲煤場、排矸場。在儲煤場、排矸場周圍粉塵較大的地點均采用噴霧、灑水降塵措施。

  礦井粉塵對工人的身體健康有較大影響,經常吸入,重者可導致吸肺病,而且煤塵在一定條件下會引起燃燒和爆炸,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 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

  10.3應急處置

  發生職業衛生事故後,救援人員要按照“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搶險救災。

  1)以搶救遇難人員為主,必須做到有巷必入, 本著“先活著後死者、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原則救險。

  2)在進入災區偵查時要帶有勞動防護用品,確認沒有火源即可對災區巷道進行通風。應盡快恢複原有的通風係統,加大風量,排除有毒有害氣體。迅速排除這些氣體,即有利於搶險遇難人員,減輕遇難人員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對井下其他人員的威脅。

  10.4注意事項

  1)一旦發現職業病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按國家職業病報告規定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2)如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3)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4)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組織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布。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