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集團大淑村礦維權穩定月月嚴考核、真處罰
峰峰集團大淑村礦維權穩定月月嚴考核、真處罰
今年以來,冀中能源峰峰集團大淑村礦把維護職工權益、穩定工作和安全生產、經營工作月月同步考核,誰損害職工利益,誰穩定工作不到位定給處罰,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企業和諧穩定的好局麵。
該礦改變以往對維權、和諧工作重要意義講的多,實際考核和工資獎勵連掛少、連掛輕的弊端,明確規定在月度獎勵百分考核中維權和穩定占20分,一個區(科)若月獎總額十萬元,一個區(科)正職若月獎3000元,如有侵害職工利益,截留工人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發生不正當上訪和其它有礙於維權和穩定工作行為的,扣除區(科)月獎和區(科)正職20%獎金,區(科)副職按正職扣獎數的90%相應扣獎。
今年以來,先後有三個區(科),十多名區(科)幹部各被扣月獎20%,同時在區(科)正職的穩定工作季度單項考核中有關人員也受到了處罰,有的幹部還被降職、誡勉談話。這樣,就促使相關幹部和人員真正把維權和穩定工作擺上了和安全生產同等重要,甚至更為重視的位置,一些不在黨群幹部崗位的管理幹部也不敢再輕視維權和穩定工作,他們在日常工作中化解了各種各樣的矛盾,將一些侵犯職工權益的苗頭有效地進行了遏製,全礦杜絕了各種各類上訪和侵犯職工權益的問題,企業和諧、建設不斷邁出了新步伐。(任學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