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雲:做事不貪大 做人不計小
“做事不貪大,做人不計小;改變不能接受的、接受不能改變的。” “貪”,在心態上是隻看到眼前、現在,隻圖的是利益。做事不貪大,不代表做事不圖大。不圖大,就成不了大器;“計小”,也就是不要把“小便宜”、“小利益”記在心上、掛在嘴上,即使我們有些時候失去小利益,哪怕是既得利益,也沒有關係,“杯子裝滿了,就再也盛不下水了”,杯子裏裝的是自己要盛的那份水嗎?抑或是其它東西——沙石、雜物……?有“舍”才有“得”。
“做事不貪大”,這句話現在對我來講,我覺的用“做事情不能隻貪圖做大事,做有影響力的事,而從小事做起並盡心做好每一件事。” “做人不計小”這句話,的確是做人的至理名言,做人是我們年輕人應認真對待並學習的事情。“計小”,可以指利益,也可以說是別人小的過失或錯誤。有句話叫“中華兒女千千萬”,既然有千千萬的兒女,也就有千千萬的性格,自然也就有了千千萬對待利益不同的態度和處理事情的不同方法。
“改變不能接受的”和“接受不能改變的”這兩句話,我覺得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 “改變不能接受的”是一個自身通過努力提高進而去“轉變”的過程。“不能接受”說明它對你不公平、不確切或是不正確,所以你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去使之轉變,成為一種你能接受的事。“不能改變的”說明它存在一定時期內的永恒性,不是憑你所能改變的,或是說不是隨便可以改變的。再者,“不能改變”不是“不正確”,它既然以不可改變的形式存在,那麼我們就應以正確的態度去對待。
簡短的兩句話,卻是人生永恒的真理。我實在不敢說自己領悟到了這句話的真諦,因為它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叫人生!(江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