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二礦“一通三防”應急救援預案(2011年3月30日修訂)
辛二礦“一通三防”應急救援預案(2011年3月30日修訂)
東辰集團謝家集區新二礦
“一通三防”應急救援預案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提高礦井的防災抗災能力,保證安全生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安徽省煤礦瓦斯管理規定》,保證井下發生“一通三防”02manbetx.com 搶險,處理能夠緊張有序的進行,根據有關文件要求,經研究,特製定《謝區新二礦“一通三防”應急預案》。
第一章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一節 應急組織機構
一、成立應急救災總指揮部:
總指揮部設在調度室、下設技術組、通訊組、供應組、通風組、救護組、醫療組、後勤組、保安組。
1、總 指 揮: 張國江 曹方勝
副總指揮: 劉書安 吳長龍 鄧義祥 姚多茂 胡佩懷郭文龍
成 員: 徐西富 孫懷平 陳 利 洪德義 李文軒 李同俊 劉 安 袁 超 蔡兆付及各單位技術員組成
2、職 責:
(1)發生災害後,總指揮全麵指揮救災工作,發布救災命令,向上級彙報救災工作的進展情況。
(2)製定救災方案和應急措施。
(3)總指揮不在時,按上述順序由副總指揮依次行使總指揮權。
一、技術組:
1、組 長:劉書安
2、成 員:生產技術部全體人員及各隊技術員
3、職 責:為救災提供必要的圖紙、技術資料。
二、通訊組:
1、組 長:徐西富
2、成 員:調度室全體人員
3、職責:
(1)召集救災人員並切斷與救護無關的電話。
(2)保證救災電話線路暢通。
(3)保證通訊器材供給,及時安設臨時電話。
四、供應組:
1、組 長:陶旭
2、成 員:供銷部全體人員
3、職 責:保證災區所需物資的充分供應。
五、後勤組:
1、組 長:張國強
2、成 員:袁超 穀文霞
3、職 責:
(1)組織足夠的車輛待命,並作好運送物資及接送人員的準備工作。
(2)安排好救災人員的生活問題
(3)接待外來救災人員。
(4)運送傷病員並安排好傷員的護理工作。
(5)處理災後的善後工作。
六、通風組:
1、組長:姚多茂
2、成員:通風區全體人員。
3、職責:為救災提供必要的通風圖紙、技術資料及通風參數。
七、救護組:
1、組 長:救護隊領導
2、副組長:救護隊
3、成員:淮南礦業集團救護大隊救護隊員。
4、職責:
1)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解救井下受災人員。
2)完成災區偵察任務,提出測定數據和災區示意圖。
3)提出合理化建議,供指揮部製定救災方案。
4)協助解決災害的處理。
八、醫護組:
1、組長:新華醫院院長
2、成員:全體醫護人員。
1)井下救災基地現場急救。
2)傷員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
3)傷員檢傷分類方案及執行人員。
九、保安組:
1、組長:蔡兆付
2、成員:安檢科全體人員和全礦保安。
3、職責:
1)02manbetx.com 現場人員的清點、撤離方式和方法。
2)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無關公眾人員。
3)救災過程中的隔離區設置警戒及隔離方法。
第二節 應急救援準備
一 應急資料
1)巷道布置圖
2)采掘工程平麵圖
3) 礦井通風係統圖(附反風試驗報告)
4)井下運輸係統圖
5)井下避災路線圖
6)井下供電、通訊、灑水、排水、灌漿等管路係統圖
7)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8)以上各種技術資料日常保存在生產技術部、機電部、通風區及有關部門。
二 應急教育、訓練和演練
1)依據謝家集區新二煤礦人員能力的評估,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每季進行一次全麵培訓。企業員工必須積極響應。
2)製定應急演練計劃,每年度在本礦範圍內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3)依據培訓和演練情況,評估實施效果,對於應急預案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之處進行改進,使之完善。
三 應急資源保障
1)全礦每個職工為應急救援的人力資源,在總指揮的調度下積極投入到應急工作中去。
2)應急設備:通訊係統保持完好,井上下消防材料庫按《01manbetx 》規定配齊所需的消防器材和工具。
四 預警預防機製
. 102manbetx.com 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謝家集區新二礦應當加強對“一通三防”管理和預防,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02manbetx.com 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特別重大“一通三防”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企業負責人(礦長),企業負責人(礦長)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及時上報當地人民政府。
2應急響應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製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製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企業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麵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 醫療衛生救助
東方醫院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6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03manbetx 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製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製,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的企業宣布應急結束。
五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法之日起施行。
第三節 應急救災程序
1 重大事故後應急通知順序
重大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巷道發火或瓦斯煤塵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風機)――按《應急預案》中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煤炭管理分公司調度室彙報――召集礦山救護隊――召集搶險救災指揮部成員――製定臨時搶險措施――派救護隊進入災區救人、偵察災情――根據災情製定救災方案――救護隊進行救災工作,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
2 救災指揮程序
1) 災害發生後,立即召集以礦長為總指揮的搶救指揮部,指揮部首先聽取當班值班領導的災情彙報以及已經下達的命令情況彙報,繼續組織撤人、停電、保證主要通風機的正常運轉工作。
2) 通知井口驗身房礦燈房自救器發放室準確統計當班下井人數及其姓名,統計上井的人數及姓名,以便03manbetx 災區人員數量及分布。通知機電供應部準備救災材料,醫院準備急救傷員的藥品、器械工具及醫護人員到位。
3) 由安全礦長負責簽發下井許可證,並通知礦燈房、自救器發放室和副井口,沒有下井許可證不準發放礦燈、自救器,不準下井。
4) 選定井下救護基地,指定具有救護知識的領導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同時明確基地指揮隻起“上傳下達”作用,不得自行發布命令,以免形成多頭指揮。通訊組落實井下救護基地所需的通訊器材,機電供應部和醫護組落實井下救災器材等。保安組落實選定安全崗哨位置及其人員,明確任務。
5) 命令救護組小分組8-15人分兩組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救護基地或其他安全地點進行現場急救,最後送到地麵醫院。得知人員受困災區時,一方麵設法與受阻人員聯係,穩定其情緒,一方麵立即彙報搶救指揮部采取果斷措施組織特別搶救。偵察災情,及時把災害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彙報救災指揮部。
6) 搶救指揮部根據井下災情的彙報,責成助手成員,將搶險人員組成二線、三線力量。當搶險人員不足時應及時彙報上級部門和兄弟單位請求支援。及時滿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計完成撤人搶險任務。如果救災過程中出現反複或災情擴大時,應下決心投入二線力量,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護搶救人員,盡力避免擴大傷亡。
7) 井下撤出人員和搶救人員後,總指揮應投入二線或三線力量,命令救護隊進行偵查工作,掌握災情性質、影響範圍、災區通風與瓦斯等災情,同時撤出一線人員。救護隊長應具體負責指揮救護隊按救護01manbetx 的要求完成偵察任務,提出測定數據、災區示意圖及災區處理建議,供指揮部製定救災方案。偵查結束後,應安排救護隊在安全地點監視災情變化,具體位置應由井下救護基地負責人提出建議,報總指揮確定。
8) 總指揮組織部分成員聽取偵查情況彙報後,應命令礦總工程師組織人員依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結合災情實際,盡快提出事故處理方案,並將人員明確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災準備工作,並派員檢查核實。對總工程師提出的事故處理方案應經過慎重研究討論,在安全係數上留有餘地,針對處理過程中出現的異常,對措施及時進行補充。
9)事故處理結束後,總指揮指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事故調查報告,並進行全麵03manbetx 。對事故發生原因搶救處理過程重要的經驗教訓以及今後應采取的預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後上報和存檔。
第二章 礦井隱患的治理與預防方法
第一節 礦井通風係統隱患的治理與預防方案
1、東西回風井主要通風機運轉葉片應經常檢查,並對反風設施進行修繕,實行分區式通風,形成各自獨立的通風係統。提高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效率,增強主要通風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礦井通風安全。
2、 采取將木門片刷阻燃塗料的方法,對所有相通的聯絡巷風門進行阻燃處理,為避免皮帶巷萬一發生火災事故時有害氣體不進入采區提供有力保障。
3、嚴格按核定的通風能力組織生產,杜絕超能力生產。
4、加強日常通風係統管理工作。首先強化通風係統優化工作,對長期不用巷道及時進行封閉,減少用風;加強礦井漏風管理,現有通風設施做好巡回檢查,保證正常使用,嚴禁破壞,防止係統有大的波動;減少井下臨時設施數量,保證各巷道有效通風斷麵,定期清理巷道障礙物,減小通風阻力,尤其是主要回風巷和皮帶巷的障礙清理。
5、在采區設計時,必須現實性地考慮工作麵局部反風問題,避免工作麵順槽與采區皮帶巷直接搭接。
6、主要通風停風時應急處理預案:
(1) 當正在運轉的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應立即開啟備用的主要通風機進行通風,當兩台通風機都不能正常開啟時,主要通風機值班司機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將情況彙報礦總工程師和值班礦長、礦值班領導、機電部的主要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務必立即赴現場進行處理,力求在最短時間內恢複主要通風機通風。根據主要通風機停運情況,由礦總工程師決定是否通知全礦井下停電撤人,撤人停電通知由礦調度室負責下達,局部偏遠地點由各單位指定專人進行通知。
(2) 主要通風機停風時,必須通打開防爆帽和安全門,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3) 井下所有工作地點人員接到停電撤人通知後,要立即停止工作,切斷本工作範圍電源,所有人員由工作地點沿原進風巷道撤至主要進風大巷直至井底車場,局部通風地點還要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所有人員撤出後聽從礦調度室統一指揮,不得私自行動。
(4) 礦井主要通風機恢複正常運轉後,防爆門自動吸合,安全門也應能自動吸合,如不能自動吸合,則由人工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關閉。
(5) 主通風機恢複運轉後,按如下方法恢複井下通風:瓦檢工檢查主要回風巷中的瓦斯及CO2濃度, 通過啟、閉主要進回風大巷間風門進行風量調節,主要回風巷中瓦斯濃度超過0.75%,則開大風門,增大短路風量;否則應關閉風門。以次類推直到工作麵。當主要回風巷中瓦斯和CO2濃度都小於0.75%,采區回風巷、采煤工作麵、硐室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硐室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穩定半小時後,彙報礦總工程師、礦調度、及通風調度。然後瓦檢員檢查各變電所內瓦斯濃度,當各變電所瓦斯濃度小於0.5%後,通知礦調度安排先恢複各變電所送電。最後恢複各獨頭地點通風,嚴禁任何人在沒有檢查停風迎頭瓦斯和CO2及局部通風機周圍CH4濃度的情況下恢複通風,即嚴禁“一風吹”恢複方法為:兩名瓦檢工(兩專職或一專職一兼職)一前一後相距5m,邊測邊進入停風迎頭,如果停風區域內瓦斯濃度不超過1%、CO2濃度不超過1.5%,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前後10m瓦斯濃度小於0.5%時,方可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恢複送風。同時對井下停風地點進行氧氣檢查,發現氧氣濃度小於17%,必須重新設置警標,不準人員入內,並向礦調度室彙報,安排救護隊進行處理。經過檢查如果停風區域內瓦斯濃度超過1%小於3%或CO2濃度超過1.5%,通防工區製定排放瓦斯方案,並規定排放瓦斯順序,排放瓦斯路線必須停電撤人並派人設崗,由通風工區安排通風工及瓦檢員負責排放瓦斯。井下瓦檢員必須認真負責,測定主要大巷風流中瓦斯濃度,發現異常及時彙報礦調度。井下若有測風工必須測定主要進風大巷風量值,並及時彙報通風調度和礦調度。當停風區域內瓦斯或CO2濃度達到3%,嚴格按瓦斯排放分級管理規定進行瓦斯排放,彙報礦總工程師,由礦總工程師負責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當排放瓦斯工作麵排放完瓦斯恢複通風後,經過瓦檢員檢查,排放瓦斯風流流經路線瓦斯濃度不超過1%、co2濃度不超過1.5%,且穩定半小時後,排放瓦斯人員方可離開現場。臨時停風地點恢複送風後,立即向通風調度及礦調度室進行彙報。 各采、掘工作麵,隻有正常通風半小時後,方可送動力電源。因主要通風機檢修,隻有單台主要通風機運行時,應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第二節 礦井瓦斯隱患的治理與預防方案
防止瓦斯燃燒和爆炸事故,重點是防止瓦斯積聚、超限及防止火源,預防措施有:
一 礦井通風方麵
1、 優化通風設計,合理分配風量,保持通風係統的穩定性。各作業地點、峒室的風量、風速、溫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要求。改變采區通風係統時應編製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 采掘工作麵都應采取獨立通風,確需串聯通風時,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並按要求安裝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3、完善通風設施,並加強維護,不得損壞或隨意拆除。
4、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防止瓦斯積聚。停風必須撤出巷道內所有人員,並切斷巷道內一切電源,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
5、嚴格執行通防管理規定,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 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調度室報告。
6、掘進工作麵風筒出風口到迎頭距離:煤巷、半煤岩巷不大於5m,岩巷不大於10m。
7、臨時停風地點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並嚴格按照按《煤礦安全規程》第141條執行。
8、掘進中不得出現盲巷,確定為長期停風的巷道,必須在24小時內在巷道口不超過2m的地方打臨時密閉。工作麵停采後10天內完成永久封閉。
9、啟封密閉必須製定內容包括排放瓦斯的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由救護隊執行。
10、每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排查一次瓦斯重點管理區,瓦斯重點管理區必須製定專門措施進行管理。
11、掘進局部通風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其它采掘工作麵按規定安裝瓦斯報警斷電裝置,掘進工作麵必須安裝風電閉鎖裝置,並確保靈敏可靠。
12、 掘巷必須噴漿注膠堵漏,采空區周圍采取區域性均壓措施,並定期測壓,檢查均壓效果,防止采空區瓦斯湧入采掘工作麵。
13、 所有采掘工作麵開切眼、停采線兩順槽開掘的峒室設計施工深度不能大於2m,所有峒室在礦井采掘工程平麵圖上標注,嚴禁超挖。
14、 加強采煤工作麵回風隅角的管理,要正確合理調配工作麵風量,用好擋風簾和導風簾,同時加強瓦斯檢測工作。
15、 加強采煤麵在撤麵和封閉時的通風管理,適時調整通風係統。
16、 加強巷道貫通管理,貫通必須按照《煤礦01manbetx 》第108條規定,製定貫通施工措施,貫通後及時調整通風係統。
二 加強瓦斯檢查
1、巷道初揭露煤層時,按《煤礦01manbetx 》規定應製定探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各普掘迎頭實行“一炮三檢”,煤巷、半煤岩巷掘進迎頭及回風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2、瓦斯檢查工必須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及請示彙報製度,不準空班、漏檢、弄虛作假,發現工作麵及其它地點發生瓦斯積聚或超限,必須立即停電撤人,彙報通風調度、通風科及礦調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 、安全監測儀器、儀表、瓦斯斷電儀必須定期校驗,及時挪移,確保準確有效。
4 、探索研究瓦斯富集及湧出規律,及時預測預報,采取切實可行的防治措施。
5 、按規定應佩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或瓦斯-氧氣兩用儀的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相關儀器,各采掘進工作麵必須按規定懸掛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采煤麵回風隅角還應配備瓦斯-氧氣兩用儀。
6 、對高冒區、密閉前、采煤工作麵回風隅角等易積聚瓦斯地點,必須加強監測、檢查。
三 防止引燃、引爆瓦斯措施
1 、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
2 、主要通風機房周圍20m範圍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3 、在井下和井口房,嚴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設臨時操作休息室。
4 、井下嚴禁使用燈炮及電爐取暖。
5 、礦燈應完好,否則不得發出,嚴禁在井下拆卸、敲打和撞擊燈頭。
6 、嚴格燒焊措施的審批,並認真貫徹執行。
7 、做好防滅火注漿、汽霧阻化、均壓等防治自然發火工作,加強發火的預測預報,對采煤工作麵、煤巷、及半煤岩巷每班測定CO、CH4、溫度等參數,對采空區每旬測定CO、CH4、溫度等參數。
8 、井下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杜絕失爆,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
9 、禁止井下帶電檢修和挪移電氣設備。
10、 局部通風機重新啟動前,必須檢查開關及局部通風機附近20m內瓦斯,瓦斯濃度小於0.5%時方可人工啟動開關。
四 瓦斯積聚的處理
1、當井下停電停風地點或其它地點出現瓦斯超限時,所有人員應迅速撤離到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中,由通風區進行恢複通風、排放瓦斯,恢複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工、瓦檢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複工作。
2、處理掘進巷道及采煤麵瓦斯積聚時,必須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嚴格按措施執行。
3、排放瓦斯嚴格遵循撤人、停電、限量的原則。
4、按瓦斯分級管理規定進行瓦斯排放。
五 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處理措施
1、迅速組織撤退災區和受威脅區的人員,全力以赴搶救遇險人員;組織礦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和範圍,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災區電源,以防二次爆炸。
2、迅速恢複被破壞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並盡可能加大風量。但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查明有無火源存在,嚴防引起二次爆炸。
3、采取一切安全措施排除有害氣體對其它地區的威脅。
4、爆炸產生的大量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回風流地點作業人員的安全,在緊急搶救遇險人員的特殊情況下,若確認進風方向人員已安全撤退後,可采用反風,但對此必須十分慎重,不經周密03manbetx 研究盲目行動,往往會造成事故的擴大。
5、在搶救人員的同時,救護人員必須掌握、了解:
⑴爆炸地點破壞程度和範圍;
⑵爆炸產生威脅物流動方向及影響範圍;
⑶要隨時觀察檢查救災區域的沼氣情況,掌握爆炸周期,防止二次爆炸。
6、爆炸造成冒頂,巷道堵塞時要及時組織清理,如果清理有困難時,可采取打繞道的方法,保證通風係統的暢通。
7、礦山救護隊要隨時用通訊和指揮部保持聯係,並及時彙報井下災害情況及救災進展情況。
8、對井下各巷道的氣體取樣分析,以證實無二次爆炸的危險。
9、盡可能多打開井下灑水噴霧設施。
10、恢複通風設施。
第三節 礦井煤塵隱患的治理與預防方案
一 預防煤塵爆炸的措施
1、井下要有完善的防塵管路係統,皮帶巷每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其他巷道防塵管路每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水質須是淨化水,並保持足夠的供水量。
2、加強采掘工作麵噴霧灑水,減少粉塵生成量,采煤機內外噴霧、轉載點噴霧、放煤口噴霧及支架間噴霧必須保證完好,且正常使用。
3、進風大巷及回風大巷按規定安設淨化水幕,皮帶巷要求實現自動噴霧。
4、按要求定期衝刷積塵,杜絕煤塵堆積。
5、放炮使用水炮泥,堅持放炮前、後衝洗岩幫,放炮使用放炮自動噴霧。
6、采用濕式打眼,否則不準作業。
7、綜掘機堅持用好內外噴霧,轉載噴霧、除塵風機及其它防塵設施。
8、每月定期測定粉塵,將測定分析結果報送礦業公司、礦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每季測定一次個體呼吸性粉塵,通過定量化的粉塵測定,檢驗綜合防塵措施實施效果。
二 礦井煤塵爆炸事故隱患及其重要排查措施;
我礦各煤層的煤塵爆炸指數均較高,具有強爆炸性,因此高度重視礦井綜合防塵工作。
1 、強化技術保障措施,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一通三防"技術管理體係。
健全完善通防管理體係,堅持礦長負責製,按照礦長辦公會規則,由礦長及時召集和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認真落實通風專業全會製度和隱患排查製度。完善了"一通三防"管理崗位責任製,對照《煤礦01manbetx 》、《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健全綜合防塵齊抓共管責任製、防塵設施管理使用製度、巷道衝刷製度和綜合防塵檢查製度等各項管理製度,完善各類防塵設施,要做到責任落實到人,並有明確的獎罰標準及考核辦法。防塵設施要做到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2 、認真堅持了通防專業例會和重大隱患排查製度。
進一步完善了礦井重大隱患排查製度和責任追究製度,總工程師每月主持召開一次通防專業例會和礦井重大隱患排查會議,總結上月的工作,及時排查通防及其它重大隱患,做到了有排查、有落實,責任到人。建立了隱患排查台帳,跟蹤治理記錄,執行了隱患消除報告單製度,使安全隱患從排查、製定措施、跟蹤治理、消除確認實現了閉環管理,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做到了超前預防,確保了礦井安全生產。
3、 在工程驗收及質量評級時,嚴格執行《礦井綜合防塵標準及檢查評定辦法》,堅持綜合防塵一票否決製度。
三 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
礦井主要通過安設隔爆水棚來隔絕煤塵爆炸
1、主要隔爆水棚的安設位置:在礦井兩翼與井筒相聯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等巷道;相鄰的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和回風巷道;相鄰的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安設主要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斷麵計算,不小於400l/m2。
2、輔助隔爆水棚的安設位置:在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煤層及半煤岩掘進巷道同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其相連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巷道安設輔助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斷麵計算,不小於200l/m2。
四 發生煤塵爆炸後的處理措施
1、井下一旦發生煤塵爆炸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按順序通知有關領導和單位。成立救災指揮部,製定救災方案。
2、發生煤塵爆炸事故,要盡量縮小受災範圍,所有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切斷災區內的電源,將有害氣體導入回風巷,按避災路線撤離。
3、救護隊員在進入災區搶救之前,應查明井下發生事故情況,製定控製風流及防止發生連續爆炸的措施。注意檢查沿途氣體情況、溫度變化情況,以確保救災人員的安全。
①、首先查清遇險人員的數量及分布地點,分頭尋找救護,發現幸存者,立即佩用自救器將遇險人員救出災區,發現火源要立即撲滅。
②、為排除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搶救人員,在查清總火源的基礎上,迅速修複通風設施,盡快恢複通風。
③、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回風流人員時,為緊急救人,在進風側人員已安全撤出的情況下,可采取區域或局部反風,解救回風側被困人員。
④、進入災區,穿過支架被破壞巷道時,要架好臨時支架,以保證退路安全。
⑤、進入災區發現火源立即撲滅,若火勢大,暫時不能滅火時,應立即封閉,再研究製定滅火方案。
第四節 礦井火災隱患的治理與預防方案
礦井外因火災的治理與預防方案
一 礦井外因火災的預防方案
1、井下電氣設備必須安裝使用各類安全保護裝置;所有電器設備杜絕失爆現象。
2、選用阻燃性電纜,凡未經兗礦集團公司電纜檢測站檢測的電纜不得下井使用,要按規定高度懸掛。井下使用的皮帶、膠管等橡膠製品,必須有合格證,下井前必須進行阻燃性試驗,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3、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轉情況,按規定加注潤滑油,避免摩擦過熱引起火災。
4、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井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並嚴格遵守《煤礦01manbetx 》第223條的有關規定。
5、井口房和通風機房20m範圍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火爐取暖及大燈泡取暖。
6、井下所有巷道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安裝消防灑水管路,地麵消防蓄水池不少於兩個,蓄水量不少於200m3。
7、井下使用的液壓油、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必須裝入蓋嚴的鐵筒內,由專人運送至使用地點,剩餘的汽油、煤油、變壓器油、液壓油必須運回地麵,嚴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廢紙等必須放在蓋嚴的專用鐵箱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廢紙等,也必須放在蓋嚴的鐵筒內,並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麵處理,不得亂仍亂放。嚴禁將剩油、廢油撒在井巷、硐室內。及時處理井下各類機電設備油脂滲漏,嚴禁機電設備大量漏油運轉。
8、嚴格井口檢身製度,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及穿化纖衣服下井。
9、加強預防地麵火災,防止地麵火災危及井下。
10、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並遵守《煤礦安全規程》225條規定。井下消防材料庫每月檢查核實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嚴禁消防物品挪作它用。
11、井下機電硐室、火藥庫、材料庫、變電站、液壓泵站、井下臨時油脂庫或硐室必須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機電硐室及火藥庫必須存有不少於0.2m3的滅火砂。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保證合格。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二 外因火災發生時的處理
1、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的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及時報告礦調度室。
2、火區現場的區隊長、班組長應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區域內的人員撤離危險區,並組織人員利用現場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
3、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礦值班長在礦長和總工程師未到之前,應立即會同礦山救護隊、通風科長、通風隊長和機電辦主任、供電隊長等根據具體情況,組織營救災區人員和滅火工作。
4、根據火區情況,確定礦井通風製度,在通風井口、井筒內及井底車場內的硐室及進風大巷著火時,可采用礦井反風和使用風流短路的措施;礦井內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采取調整通風係統、減少風量、局部反風等措施,使火區有害氣體直接進入回風巷;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原有通風狀態。需進入巷道偵察火情或滅火時,都必須製定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及其它有害氣體和風流風向和風量情況,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6、在現場無法撲滅的情況下,由班組長、安全監察員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佩戴好自救器,有組織地按避災路線撤離危險區到新鮮風流中,直至地麵。
7、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前隻準用不導電滅火器材滅火。
8、對於油料著火不能使用噴水滅火,應使用砂子、幹粉等滅火材料。
9、用水滅火時,要從火源的外圍逐漸向火源中心噴射、滅火人員要站在上風側。
10、礦井發生火災時要正常控製風流,必須保證人員安全撤出,縮小火煙蔓延範圍,以降低損失,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火源附近進風側修築臨時防火密閉,控製進風量,降低火風壓和火煙的生成,再采取積極的滅火方法,迅速滅火或控製火情。
火災發生在分支風流,特別是救人時期,滅火階段不能采取局部通風機減風或停風措施,必要時還可以加大火區風量,以穩定風流,利於挽救遇險人員。
盡可能利用火源附近巷道,將煙氣直接引入到總回風巷排至地麵。
11、火災發生在采區內,首先注意防止風流逆轉,一般不采取減風措施,並根據瓦斯積聚的可能性,自然風壓和火風壓的大小及其作用方向等具體情況做出正確判斷,擬定合理的風流調節方法。
12、機電硐室發生火災時,要關閉防火門或構築臨時密閉隔離風流。
13、井下火災直接滅火法不能奏效時,必須迅速將火區封閉,然後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
14、封閉火區時,要盡量縮小封閉範圍,減小火區氧氣的積存量,封閉時盡可能撤除器材、設備,以免腐蝕損壞。
15、封閉火區的順序和火區的管理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16、井下盡量減少臨時設施且減少臨時設施使用時間。
礦井內因火災的治理與預防方案
一 礦井內因火災預防方案
1、采區的設計和作業規程要把防治自然發火列為主要內容,在開拓布局和巷道布置上要充分考慮防滅火的需要。保證措施規定的回采率,回采過程中要減少丟煤,推進速度符合防滅火工作的要求。
2、加強對采煤工作麵灑注阻化劑防火技術。防滅火係統必須完善,加強回采工作麵一氧化碳的監測工作,做到對火災的早期預測預報,一旦發現發火征兆,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采煤工作麵要保證合理的回采速度,工作麵推過的溜煤眼、聯絡巷及工作麵停采後必須及時封閉,封閉質量必須達到要求,並定期檢查。
3、煤巷掘進工作麵加強頂板管理,控製巷道冒頂,對高冒處進行防火處理,並作為監測點進行掛牌監測管理。對隱患地帶的頂幫必須進行噴漿堵漏處理,堵漏材料、噴漿質量必須滿足技術要求,並設點監測采空區溫度和氣體。
4、采空區周圍必須采取均壓措施,減少漏風,生產布置避免采空區兩側同時回采或一側回采一側掘進,防止破壞均壓狀態。
5、優化通風係統,合理配風,加強巷道的修複和加固工作,降低通風阻力。
6、建立健全各項防滅火製度,加強職工技術和業務培訓,提高廣大職工的防滅火意識和能力。
7、合理選擇通風設施的位置,風門、擋風牆、密閉牆位置要選擇在圍岩堅固的地方,防止裂隙漏風,同時兼顧均壓防火要求。
二 礦井內因火災的治理方案
1、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的性質、災區的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發現自燃現象後,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值班礦領導及通風調度,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人員。
2、發現自燃後,應立即查找漏風通道,判斷火區具體位置。
3、確定火源後,要采取消除火源、向高溫點注漿、壓注凝膠阻化劑、注惰性氣體等手段,使高溫點得到控製,直至消除隱患。
4、對發火地點應采取均壓措施,減少向發火地點供氧。同時應設立火區CO監測點,利用束管對火區進行連續監測並進行取氣樣化驗分析。
5、當其它措施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
6、啟封火區時,應製定嚴格的防火製度,嚴防火區複燃。
7、當下列條件同時具備時方可認為火區已經熄滅:
火區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空氣溫度相同;火區內空氣中氧氣濃度降到5%以下;火區內不含乙烯、乙炔,封閉期間內一氧化碳濃度逐漸下降,並穩定在10PPm以下;火區的出水溫度低於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上述四項指標持續穩定時間不得少於1個月。
三 發生內因火災時的處理措施:
一)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辦法直接滅火,並立即報告生產調度室。在現場的區隊值班隊長或班(組)長依照本礦井下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的人員全部撤離危險區域,並要積極組織人員利用現場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
二)切斷火區電源。
三)積極組織井口救護隊(平時經過嚴格訓練)搶救遇險人員,同時探明火區地點範圍和發火原因,並采取相應措施,防止火災氣體向人員集中的巷道蔓延。
四)根據已探明的火區地點和範圍,確定井下通風方法,無論是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及停止主要扇風機運轉等,都必須:
1、不致造成沼氣積聚,煤塵飛揚。
2、不致危及井下人員安全。
3、不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積聚的地點。
4、有助於阻止火區擴大,抑製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5、必要時將排水管路和壓風管路改為消防管路。
五)發生火災時選擇通風的方法,必須根據火災發生地點,瓦斯積聚的可能性,自然風壓和火風壓的大小及作用方向等具體情況作出正確決定,一般遵守以下幾項原則:
1、火災發生在進風井口,井底車場,進行全井口反風。
2、火災發生在總回風巷,集中回風巷,工作麵回風順槽,應維持原通風係統。
3、火災發生在工作麵中部及進風順槽時,可根據情況,采取局部反風或增減風量。
4、火災發生在掘進工作麵時,不應停止風機運轉,已停止運轉的風機,嚴禁再起動。采掘串聯通風時,應在立即通知串聯工作麵撤人的同時,盡快打開附近連通回風巷的聯絡巷風門,短路風流;排除火煙進入串聯工作麵造成對工作麵的威脅。
5、當火災發生在機電峒室時,迅速關閉防火鐵門或修築臨時密閉以隔斷風流。
(六)控製火風壓,防止風流逆轉,根據具體情況應采取下列措施:
1、火災初期,火風壓較小,應迅速果斷的撲滅,在火源前打臨時密閉,控製風流,減少火煙形成,但應注意瓦斯積聚引起瓦斯爆炸的威脅。
2、火災發生在分支風流中,應維持原通風方法,特別在救災過程中,不能減風或停風。
3、預計排煙的風路上,應暢開構築物(防火門、調節風門、風門及其它堵塞物),減少排煙阻力,確保排煙巷道暢通。
4、盡可能利用火區附近巷道,將火煙導向總回風排出。
(七)查明火區地點、範圍、發火原因,火區人員等情況,井口生產調度室可采取:①在安全前提下派幾個經驗豐富的老同誌下井調查;②可通過災區來電話尋問、了解;③召集已安全返回的災區工作人員調查尋問。
(八)防止風流紊亂,火煙侵襲蔓延等,由通風區根據生產部,總工程師對可能發生的風流紊亂形式的判斷,采取相應的措施。
1、旁側支路風流逆轉的防治。
⑴控製火勢,應采取積極直接滅火措施;減少煙量,可在火源上風側張掛風簾或構築臨時擋風牆,以減少向火區供風;降低煙溫,要啟動設置於排煙道路上的水幕。
⑵主扇保持正常運轉,且勿降壓運行,更不允許隨意停扇。
⑶火源前麵張掛風簾或構築臨時的防火牆。但在高瓦斯火區,火區內部排煙的道路上有遇難人員尚未救出時,這種措施應慎重采用。
⑷礦的回風係統要維護良好和具有較大的巷道斷麵;位於排煙路線上的調節風門要設法開啟,並要密切注意防止冒頂堵塞排煙通道事故的發生。
2、上行風路煙流逆退的防治。
⑴控製煙氣生成過程中,一定控製火勢,要注意用水滅火時,火流不要射向中心,以免產生過量水蒸氣。
⑵一是不要輕易采取停扇或降壓運轉的措施;二是最好適當控製旁側支路以增加主扇對火區風路的作用。
⑶回風係統的巷道要平時維護好,斷麵要足夠大,防止回風巷道局部堵塞和局部冒頂事故的發生;位於排煙道的調節風門要及時開啟。
⑷如果主幹風路,煙流逆轉必不可免時,最好能在火源的上風側尋找一條短路,使逆退的煙流盡快排往回風係統。
(九)處理火災要密切注意和防止燒毀支架造成冒頂堵塞風道,引起瓦斯積聚,導致瓦斯爆炸事故發生。
(十)電器設備著火時,先要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時,隻準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滅火。如岩粉、磷酸氨、幹粉滅火器。
(十一)用水滅火時,要保證足夠的水量,滅火人員應在上風側由火源邊沿逐漸向火源中心噴射,還要隨時檢查附近地點沼氣、一氧化碳、氫氣等濃度,絕不能用水撲滅帶電設備和油料水災。
(十二)泡沫滅火器用於油料、支架火災,不宜用於滅電器設備火災。
(十三)采用清除可燃物滅火方法應注意以下幾點。
1、采用這種方法滅火的條件是:火區位於人員可以到達的地點;火災處於初期階段波及範圍不大,火區無瓦斯積聚,無煤塵爆炸危險。
2、挖除火源前要準備好充足的水量,確定排煙路線。
3、在挖除時,要隨時檢查溫度和瓦斯濃度,並配合以水降溫滅火,挖除的熱煤要及時運出井外,遺留的空間要用不燃性材料,如:沙、矸石、黃泥等予以充填。
4、挖除的範圍應超過發熱的煤炭1-2米,進入煤體溫度低於40℃的地方。
5、挖除煤炭需要爆破時,應對炮眼采取注水降溫的措施,炮眼溫度不得超過45℃。
6、這種滅火方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工作中要組織力量,製定嚴格的安全措施,力求在最短的時間內一氣嗬成,對新區發生的第一把火應首先考慮采用這種滅火方法以絕後患。
(十四)不能直接滅火或直接滅火無效時,必須立即封閉火區,但必須執行以下措施:
1、對於通風網路複雜的火區,首先封閉其它區域直接影響的巷道,然後封閉火區的旁側風路,最後同時封閉主要回風巷道。
2、密閉的類型,應根據巷道坡度、封閉時間等具體情況決定;施工應就地取材,建造速度要快;同時應考慮采取其它滅火措施方便,要求密閉嚴密不漏風。
3、盡量將封閉區範圍縮小。
4、封閉時隨時檢查災區氣體情況,並采取相應措施。
5、封閉火區時,首先打上臨時密閉隔斷風流,即用厚5米的砂袋建築一道保護牆,然後在掩護下壘牆。在封閉火區後,救護隊要定時檢查氣體,取樣檢查,為了迅速隔離火區,要由兩個小隊在火點進風側首先建牆隔斷風流,再在回風巷建牆,但必須在瓦斯上升到爆炸界限的允許時間內完工,一般時間不超過1小時,防火牆應留有觀測孔,救護隊需派人員連續檢查氣體濃度和溫度,有爆炸危險時立即撤出砌密閉人員。
第五章 發生災害後的自救措施
發生事故後,在場人員應盡量了解和判斷災害的性質、地點和發展程度,並迅速報告(用附近電話)給井口調度人員。並由在場的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當時、當地的情況,首先組織現場救災,製止災害進一步擴大;在製止無效時,則應立即選擇安全路線,有組織的的撤離危險區。撤離時,嚴禁驚慌失措、大喊大叫、四處亂跑。
安全撤退的路線,一般應根據災害的類型、災害發生時人員所處的位置而定。
一、井下發生沼氣、煤塵爆炸事故時的避災自救方法:
井下發生沼氣煤塵爆炸時,受災人員最需要的是沉著,不可驚慌,也不要亂喊亂跑;不論災變後的風流方向如何,位於事故地點上風測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位於事故地點下風測人員,可佩帶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住鼻口,盡快由捷徑,繞到新鮮風流中,如果在撤退過程中遇有爆炸衝擊波與火焰襲來時,應背向衝擊波俯臥在底板或水溝內,頭要盡量低些,用濕毛巾捂口鼻時,爆炸瞬間最好能屏住氣,以免體內受高溫酌傷。待爆炸衝擊波過去後,迅速帶好自救器,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離開災區。
撤離過程中要由班組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同行,若巷道破壞嚴重,又不知道撤退路線是否安全,就要設法找一處比較安全的地方,暫時躲避,安靜而又耐心的等待營救。躲避的地方要選擇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有水或離水較近的地方,並要時時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應立即轉移。避災中,每個人都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並嚴格控製礦燈使用,要主動照顧好受傷人員;還要時時敲打鐵道或鐵管發出呼救信號,若有可能,應派出人員進行偵察。
偵察探險工作必須選派有經驗而又熟悉巷道的老工人擔任,並至少要有兩人同行,經偵察確認安全後,在場的領導應迅速組織大家沿安全路線撤離,並應在沿途作出信號標誌,以便救護隊跟蹤尋找,還應盡量尋找電話,以便及早同地麵取得聯係。
二、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的避災方法:
井下發生火災,如果火災範圍大,火勢猛,現場人員無力搶救時,或其它地區發生火災,並接到指示撤退時,要迅速采取自救和組織避災。
受害人員應迅速戴好自救器,並由在場領導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組織,如位於事故地點上風側,應迎著風流撤退,位於下風側時,盡快由捷徑,繞過火區,繞到新鮮風流中去,進入安全地帶。
撤退中如果巷道已充滿煙霧,切不可驚慌亂跑,要迅速的辨認出發生火災的地區和風流方向;然後沉著地俯身摸著鐵道或鐵管有秩序的外撤。實在無法撤出,要盡快在附近找一個峒室暫時躲避。並把峒室出入口封閉,隔斷風流,防止有害氣體侵入。同時要設法與外麵取得聯係,以便救護隊前來救援。
三 、自救裝置與設備使用注意事項:
1、井下避難所:
礦工自救中,當自救器在其有效作用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撤退路線無法通過,缺乏自救器或有害氣體濃度過高自救器不起作用等情況下,受災人員應躲進井下避難所。(一種是預先設置的采區避難所,一種是臨時避難所),進入臨時避難所前,一定要在峒室外留有衣物,礦燈等明顯標誌,以便救護隊尋找。待避時應應保持安靜,避免不必要的體力與氧氣消耗,借以延長待避時間;峒室內除留一盞燈照明外,應將其餘礦燈關閉。在峒室內可時時間斷地敲打鐵器;岩石等發出呼救信號。
2、自救器:
每一入井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在井下工作時,當發現火災或瓦斯爆炸征兆撤離現場時,必須立即佩帶自救器,不可看到煙霧再佩帶。佩帶自救器後,必須一直佩帶,到達安全地帶時,方可取下。佩帶自救器脫險時,要求勻速行走,保持均勻呼吸,禁止奔跑。
四、組織災區人員自救和安全撤退,還必須執行下列要求:
1、采用最快速度用電話通知或敲打壓風管、水管、軌道引導災區人員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迅速安全撤出,立即按避災路線撤退至安全地點。
2、井口救災指揮部落實人員把好各個入口,嚴格控製入井人數;入井人員必須持有特別通行證,方可入井。考勤室外、礦燈房及有關區隊必須明確統計留在井下的人數報井口指揮部。
五、發生事故時在場人員的行動原則:
1、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采取一切可靠方法及時消除災害。
2、盡快向礦調度室彙報,並通知附近人員。
3、立即處理不可能時,由在場的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安全路線或計劃規定的路線,迅速撤出危險區域。
六、礦各單位值班人員(包括調度員)接到警報後的行動原則:
1、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員在接到報告後按重大順序通知有關人員,並應在第一時間通知救護隊。
2、通知救災指揮人員到礦總指揮部(設在調度室)集合。
3、調度室立即設法通知所受威脅的人員撤離危險區;
4、組織力量,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