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同祥:廉官與好官
廉官算不算好官?這個問題可能會令一些人詫異。因為從古至今,考察官員的一條重要標準就是看其廉潔與否,久而久之,人們自然形成了這樣一個思維定式:清廉便是好官。但一名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僅僅廉潔就可謂之“好官”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不能過於武斷。好官必須是廉官,但廉官卻不一定都是真正意義上的好官。
清朝文人紀昀所著《閱微草堂筆記》中有這樣一則故事。某夜,一官員昂然步入閻王殿,自稱所到之處,但飲一杯水,極為廉潔,無愧鬼神。閻王笑道:“但不要錢即為好官,植木偶於堂,井水不飲,不更勝公乎?”官員不服,辯道:“我雖無功,亦無罪。”閻王駁斥說,“公一生處處求自全”,遇到麻煩事,常“避嫌疑而不言,非負民乎?”碰到艱難的事,則“畏煩重而不舉,非負國乎?”聽罷閻王質問,官員傲氣銳減。
如果說這是一則虛構小說不足為憑,我們大可以從曆史上找出真人真事來。唐玄宗即位初期,姚崇為相,還有個副相盧懷慎。盧懷慎身居高位且非常廉潔,病逝時,家裏竟窮得沒有錢辦喪事,若不是唐玄宗賜給絹帛百匹,米粟二百斛,就隻得靠一個老蒼頭自賣自身給副相辦喪事了。這樣一個極為廉潔的“朝廷重臣”,按理說應有不錯的口碑,但這個盧懷慎偏偏聲名欠佳。何故?皆因他隻能廉政,不能勤政。分配給他的工作,從不積極主動完成,不是推就是拖,人們送他一個綽號,叫“伴食宰相”。由此可見,即使是封建時代,對於那些隻廉不勤的官員人民也是打心眼裏不滿意的。
當然,比起貪官來,廉官無疑要好得多,但他距真正的好官標準還有一段距離。老百姓能做到不貪錢財,獨善其身,可以說是一種美德。但作為一名領導幹部,如果也僅僅滿足於潔身自好,就非常不夠了。責任、權力、利益,這三者集中地體現在每一名為官者身上,而責任是第一位的。一名領導幹部,上級與群眾對其寄予的希望並不是要其像寺廟裏的和尚一樣,不管人間紛雜現實,隻管自己認真念經。而是希望領導者能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為群眾踏踏實實地辦一些好事,辦一些實事。如果上任幾載,江山依舊,不能為群眾排憂解難,不能為百姓造福謀利,那麼,即便再“兩袖清風”,群眾也絕不歡迎。(倪同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