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質量標準化處罰實施細則
一、工程質量管理
(一)采煤工作麵質量管理
1、堅持開展對工作麵工程質量、頂板管理及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的班評估工作,現場有班評估記錄本,否則罰班(隊)長200元。
2、單體支柱下井前必須每根試壓,並有記錄,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
3、工作麵拉線作業,支架成直線,偏差不超過±100mm,發現一架不合格罰責任單位50元。
4、工作麵刮板機平直,不出現明顯上竄下滑,不拉回頭煤,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
5、工作麵上下出口斷麵、超前支護距離及支護強度符合作業要求,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責任人200元。
6、液壓單體支柱初撐力符合要求,底板鬆軟時穿柱鞋,並有可靠的防倒措施, 1根不合格罰責任單位200元。
7、工作麵上下風巷、出煤係統及時灑水滅塵,皮帶機、轉載機處無淤煤、無積水,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責任人200元。
8、乳化泵站配有乳化液濃度檢測儀,濃度符合要求,定期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記錄本內容齊全,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責任人200元。
(二)掘進(巷修)工作麵質量管理
1、巷道成型符合要求,超挖不得超過規定,不得欠挖,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100元,欠挖的停頭整改。
2、錨杆、錨索托盤緊貼岩麵,角度、外露長度、扭矩力(拉拔力)、符合規定,發現1根錨杆不合格罰款200元,1根錨索不合格罰款400元。
3、金屬網、鋼帶緊貼煤(岩)壁,網間壓茬、綁紮、搭接等質量符合要求,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4、巷道噴漿配比、厚度符合規定,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200元,複噴滯後距離符合01manbetx 要求,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
5、架棚巷道拉杆、腰背、卡攬螺栓扭矩力符合規定,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6、支架前傾後仰、吊斜、迎退山在允許範圍內,否則每架罰責任單位500元。
二、文明生產管理
(一)巷道環境
1、環境包幹區做到無積水(深≯0.1m、長≯5m)、無淤泥、無雜物、無積塵,每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500元。
2、巷道內亂扔廢舊釺杆、錨杆、木板、食品袋、果殼、紙屑(盒)等雜物(零散材料視為雜物),每發現一件罰責任單位100元。
3、出車路線無灑落煤矸及其他散落的雜物,每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4、同一地點各類牌板集中吊掛,整齊有序,牌板字跡清晰,表麵清潔,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100元。
5、工程施工結束後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巷修工程結束後,管線及時恢複並除塵,否則罰責任單位2000元,罰相關責任人200元。
(二)材料管理
1、材料碼放地點保證無淋水、無淤泥、無積水,不被埋壓,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責任人100元。
2、材料集中碼放,設置牌板(牌板規格、懸掛高度一致,填寫清晰),同一條巷道同種材料隻準設立1處碼放點,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3、鋼筋網(鋼筋笆片)、鋼帶、錨杆、托盤、錨固劑、速凝劑、水泥等材料上架管理,碼放整齊,錨索集中上鉤放置,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4、軌道(配件)、道板、大板、工字鋼、管路、U型棚、單體支柱、電纜鉤、水泥背板、水溝蓋板、瓦石等材料集中碼放成規則形體,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5、黃沙、瓜子片、石渣、炮泥砌築方形料池存放,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6、錨杆機、風錘、釺杆、鑽杆(鑽具)等工器具上專用架擺放整齊,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7、風水膠管盤放整齊,皮帶機橫梁、H架、托輥及其他配件集中碼放整齊,掛牌管理,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8、臨時施工地點和臨時存放的材料,必須碼放整齊,掛牌管理,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責任人100元。
(三)機電設備
1、設備外殼無變形、鏽蝕,外觀整潔,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2、小型電氣件件上板,開關必須上架管理,開關架高度一致,間距均勻,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要采取防水措施,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罰責任人100元。
3、皮帶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防護罩,鋪設平直,H架編號管理,鏈板機有擋煤(矸)板,固定牢靠,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四)管線吊掛
1、電纜采用電纜鉤吊掛,間距1m,電纜鉤規格型號統一,垂直於巷道底板,電纜吊掛平直,過巷電纜彎曲形狀與巷道形狀相符,電纜清擦幹淨,無噴漿料,無積塵,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2、風水管路采用托鉤或托梁吊掛,間距5m,每隔100m噴字標準管路名稱,無跑、冒、滴、漏現象,抽排管路嚴禁與電纜同側吊掛,管路上無積塵、無噴漿料,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五)軌道敷設
1、軌道敷設的軌距、水平、接頭平整度、軌枕間距、軌縫、道釘數量符合規定,否則每項(處)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2、軌道敷設各類構件齊全,無雜拌道,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3、大巷及主要車場嚴禁使用簡易道岔,斜巷上變坡點必須使用整體羅鍋道,下變坡點使用整體踏彎道,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2000元,責任人200元。
(六)“一通三防”及設施管理
1、風筒吊掛平直,逢環必掛,接頭嚴密,無破洞,每節風筒統一編號管理,每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2、施工過程中不按規定對風筒進行保護和及時清理的,罰責任人200元。
3、“一通三防”及打鑽處的各類牌板齊全,填寫規範,否則罰責任人200元。
4、監控探頭和便攜儀按規定懸掛,否則罰責任人200元。
5、綜掘機、采煤機內外噴霧正常使用,各轉載點噴霧、放炮噴霧、淨化噴霧設置齊全、靈敏、霧化好,並正常使用,連結軟管吊掛整齊,否則每處罰責任單位500元,罰責任人100元。
6、未按責任範圍和防塵規定對包幹區進行灑水滅塵或打鑽期間未采取防塵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2000元,罰責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