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籌建處機電例會製度
煤礦籌建處機電例會製度
為加強籌建處機電管理工作,提高機電管理水平,每月5日由機電動力部組織召開一次籌建處機電例會。機電例會參會人員:機電副主任、機電副總、機電動力部全體人員、機運隊隊長及機電副隊長,車輛管理組、信息組、35kV變電站、郭家灣通信站、物資總庫負責人等參加會議。機電動力部做好記錄並出會議紀要和督辦表,由機電副主任簽發執行。
第一條 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兩級公司關於機電管理方麵的有關精神。
2、有針對性的學習相關的機電檢修標準和技術規範。
3、通報本月籌建處機電設備運行和機電管理考核情況,各單位需籌建處協調解決問題落實情況,落實下月機電重點工作。
4、平衡、協調、解決各單位機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各單位對上個月機電工作做一小結,彙報下個月機電工作計劃,提出需要籌建處協調解決的問題。
6、對下月機電工作安排以及機電工作存在的問題,必要時在機電例會上討論解決問題方案。
第二條 會議要求:
1、各單位於每月1日前將機電例會彙報材料上報機電動力部,上報材料必須由機電動力部審核。
2、各有關單位機電負責人準時參加會議,遲到一次罰款50元,無故不參加會議每次罰款100元。
3、所有與會人員必須簽到,不參加者須注明原由,會議過程要有專人對會議進行記錄,會後由機電動力部出會議紀要和工作督辦表,經機電副主任簽發後下發各單位執行。
4、有事不能參加會議者需提前半天向機電副主任或機電副總請假,並委托其他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