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孔封孔及接抽管理製度(修訂版)
鑽孔封孔及接抽管理製度(修訂版)
鑽孔打鑽結束在進行接抽的過程中,經常出現瓦斯超限情況,為了安全操作,特製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施工的抽采鑽孔必須及時聯接入抽采係統進行抽采,報廢、失效鑽孔必須及時封閉或填實。
2、封孔應采用聚氨脂等材料,禁止采用黃泥封孔,鑽孔密封深度不得小於5米。
3、抽采鑽孔必須設置檢查瓦斯濃度的氣孔,安設控製閥門,必須按設計安設孔板流量計或其它形式計量裝置。
4、所有抽采鑽孔封孔時,孔口不得使用導電材質。
5、抽采鑽孔容易塌孔、堵塞時,封孔時鑽孔內應采取加裝篩孔管等措施。瓦斯抽采孔不得隨意拆除,確需拆除時必須經通防管理科批準。
6、鑽孔孔口必須安設“氣水分離器”,氣水分離器兩端要用膠皮封嚴,上部接抽放管保持連續接抽。
7、鑽場封孔作業時,不允許進行其它工作。
8、鑽場終孔進行封孔前,必須切斷鑽場及鑽孔回風流所涉及到的電源。
9、封孔鑽場由瓦斯員巡回檢查瓦斯;當班班長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懸掛在規定位置並連續檢查瓦斯;鑽場內安裝瓦斯監控探頭;瓦斯濃度超過1%時,停止工作,撤除人員,切斷電源,並報告礦調度室。
10、接抽鑽場內必須保證風量足夠、風流穩定,瓦斯濃度不超過1%,並配備適當擋風簾。
11、終孔的鑽孔必須及時封堵,嚴禁鑽孔向鑽場內排放瓦斯。
12、有瓦斯噴出的鑽孔,封孔時必須先固定導管,再充填封堵材料,要用連接管將導管內瓦斯引入鑽場回風流中。
13、封孔接抽操作人員不準正對導管和孔口站立,嚴禁麵對噴孔氣流。
14、鑽孔充填材料未凝固,封孔導管不緊固,不準非封孔人員進入鑽場。
15、抽采鑽孔開始施工時,抽采支管必須接到鑽場,確保鑽孔能及時接抽。
16、封孔接抽人員配戴的礦燈必須保證防爆性能完好,封孔接抽操作時,要避免開關、敲打、撞擊產生火花。
17、封孔導管必須使用“雙抗”(阻燃、抗靜電)PVC管。導管長度不小於7.5m,封堵嚴實的長度必須確保在5m以上。
18、接抽的支管吊掛或支撐必須在頂幫穩固的位置。
鑽孔接抽完畢,打開閥門檢查接頭和管道,嚴密不漏氣,瓦斯濃度穩定15分鍾以上,向隊彙報後,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