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采購管理製度
煤礦采購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規範陽光采購,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製定本製度。
一、成立招標比價領導小組
組 長:劉 傑 監督員:宋保國 尹成果
副組長:安明秋 尹明華
成 員:瑞祥供應人員、各煤礦供應科長、機電設備相關專業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明秋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小組職責
1、規範各礦、公司的物資采購管理。
2、提高各礦、公司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經營成本。
3、實行物資統一化、節約化。
4、加強各礦倉庫儲存管理。
三、計劃審核
1、物資采購計劃審核按《物資采購計劃審核辦法》執行。各單位臨時性計劃原則上每月不得多於二次,對因工作計劃考慮不周全造成物資供應延誤的,追究提報人員責任,確因特殊情況急用,生產技術處、經營管理處2日內審核完畢轉瑞祥經貿有限公司組織采購。
2、經營管理處根據材料計劃審查小組核定的計劃,核實庫存情況,能調劑的辦理調撥手續調劑使用,然後確定出采購計劃,於每月1日轉給瑞祥經貿公司組織采購。
四、招標采購
1、瑞詳經貿有限公司根據計劃情況安排招標比價采購工作。
2、招標按照“三比”(比質量、比價格、比服務)原則確定中標采購廠商。
3、評標時,優先確定直供廠家作為中標備選單位。
4、瑞祥經貿有限公司要積極聯係物資直供廠家,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切實降低采購成本。
五、合同管理
1、確定供應廠商後,單位價值10萬元以下的設備及單批10萬元以下的物資由瑞祥經貿公司與供應廠商簽訂合同,並按合同要求付款。10萬元以上的設備、物資嚴格按照《關於規範設備購置環節的規定》要求,由各單位與供應廠商簽訂合同,並按合同要求付款。
2、合同應注明標的物資型號、規格、數量、價格、付款方式、質量保證及技術要求,明確驗收標準和售後服務等條款。
3、付款方式中規定的起始時間應以到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4、合同中應明確糾紛解決的方式,明確執行過程中產生法律糾紛時由新泰市人民法院裁定。
六、貨物發運
1、瑞祥經貿有限公司對中標單位出具“中標通知單”。
2、供應廠商按照樣品或合同中要求的商品組織貨源,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送至計劃提報單位。
七、驗收入庫
1、貨物到達各礦時,供應科應積極組織驗收小組對照“物資派送單”進行驗收。
2、各單位對采購物資要嚴把質量關,驗收小組人員嚴格按照提報計劃要求進行驗收,入庫物資出現質量問題,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驗收後簽發物資驗收單,一份留存(發票收到後辦理正式入庫單),一份交供貨廠商(開發票依據)。
4、原則上供應廠商貨物到達後,立即召集物資驗收人員進行驗收,貨到至驗收時間最多不超過半小時(驗收人員下井除外)。
八、發票開具
1、供應廠商憑收貨單位開具的“物資驗收單”給新泰市瑞祥經貿有限公司或使用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瑞祥經貿有限公司收到發票時,要同時將“物資驗收單”收回。
3、每月25日前,瑞祥經貿有限公司對各礦當月收到的物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價格為招標價格加價8%稅費。
九、貨款結算
1、各礦應積極組織貨款的支付,收到瑞祥經貿有限公司發票2個月內將貨款支付到瑞祥經貿有限公司,由集團公司財務處負責督促辦理。
2、10萬元以上設備、物資貨款由各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要求支付。
十、信息反饋
1、各礦按月對各供應廠商供應物資情況進行信息反饋(包括:質量、供貨時間、售後服務等),將反饋意見報瑞祥經貿有限公司和經營管理處。
2、對合同簽訂後不能按要求供貨的廠商取消其供貨資格。造成損失的,從投標保證金中扣除。
3、供應廠商反映收貨單位驗收不及時、工作拖拉及向供應廠商索、要、卡等不良現象時,由經營管理處組織落實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