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質量標準化管理辦法
華泰煤礦質量標準化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完善激勵約束機製,強化監督管理,落實責任,全麵提高礦井質量標準化水平,開創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新局麵,特製定本辦法。
一、區隊質量標準化體係考核辦法
第一條 考核標準:《河南省國有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評辦法(試行)》。
第二條 各隊隊長為本單位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第一責任者;主管業務部門對所轄區隊質量標準化工作負管理監督責任。
第三條 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對各自業務範圍內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每旬必須對所轄區隊進行一次質量標準化評分考核,要求旬檢評分資料齊全,注明扣分原因,在每月2號前將上月各旬及綜合評比結果彙總報安全科,不按時上報檢查評分資料,每次罰部門負責人100元(扣部門質量標準化體係總評分0.5分)。
第四條 調度室、安全科每季度對各區隊的質量標準化情況進行兩次動態達標驗收。采煤、掘進工作麵按單麵、單頭進行驗收考核,機電運輸、通風進行綜合驗收考核。
1.每次動態達標驗收時,主管業務科室必須派分管該施工區隊的管理人員參加;施工隊必須由隊長陪檢,驗收工具由施工區隊攜帶,不帶量具,按不合格工程評分;不按規定派人(或沒有派人)參加驗收,每次對主管業務科室罰款200元,對隊月底總評分扣2分。
2.每次動態達標驗收時,調度室、生產技術科、安全科考核人員依照驗收評分標準現場評分,主管業務科室及區隊陪檢人員可根據施工區域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建議參與評分,現場評分結束後由所有參檢人員進行簽字。施工隊拒不簽字的,現場評分仍然有效。
第五條 每季度由調度室依據現場評分結果進行一次總評。對總評分達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每個煤巷工作麵獎勵8000元、每個岩巷工作麵獎勵6000元、采煤工作麵獎勵6000元、機電運輸和通風區隊獎勵5000元;對總評分在86分以下的每個煤巷工作麵罰款8000元、每個岩巷工作麵罰款6000元、采煤工作麵罰款6000元、機電運輸和通風區隊罰款5000元。
第六條 主管業務部門按所管轄的區隊質量標準化獎懲百分之五進行獎懲。
第七條 井下衛生區域由調度室根據各隊生產作業地點及範圍進行劃定,由各隊負責管理。各隊工程竣工移交時,同時移交衛生區,並由調度室辦理移交手續。因維修、安裝或其它作業,影響其他單位衛生區的,作業單位必須按質量標準化要求整改達到文明生產標準,並接受其他單位監督。否則,受影響單位可以要求業務主管部門和調度室安排處理並處罰。
在本單位管轄衛生區範圍內,如有外單位人為破壞,亂堆亂放,亂丟材料、設備及髒雜物等,影響本單位文明生產時應及時向業務主管部門和安全科彙報,業務主管部門及安全科按規定追究責任並限時處理。
第八條 各隊不按設計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線跑線、巷道頂幫平麵質量差(每50米為一個測點,±100mm)、貫通出現誤差超過(±300mm)時,每處罰款500元。由於技術科中腰線不及時造成的,每處罰主管業務部門300元。
第九條 凡屬衛生區質量標準化方麵存在問題的,每處罰款200元,並下浮責任單位當月結算資金總額的0.1%。
第十條上級單位來礦檢查發現屬質量標準化問題,除按製度處罰外,每條下浮責任區隊當月工資總額的0.2%。
第十一條 質量標準化方麵問題不按要求時間整改,除按製度處罰外,每條下浮責任區隊當月工資總額的0.2%。若拒不整改,則按下發通知次數,每次翻倍進行處罰。
二、專業係統質量標準化體係考核辦法
第十二條 考核範圍:技術科、機電運輸科、安全科、通風科、調度室
第十三條 考核辦法
(1)考核實行百分製,具體內容見附表。
(2)每季度由調度室組織有關生產科室人員對專業係統進行—次考核。
第十四條 附則
1.本辦法未涉及到或在執行過程中有爭議的事項由主管礦長或礦長裁定;
2.本製度解釋權歸安全科,自下發之日起由安全科監督執行。
附:1.係統安全質量標準化資料檢查記錄
2.各隊安全質量標準化資料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