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奢煤礦檢身工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簽訂2012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明確各崗位責任製,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負責,確保2012年度安全生產。
一、安全生產目標
1、輕傷02manbetx.com 為零。2、重傷02manbetx.com 為零。3、死亡02manbetx.com 為零。4、一般道路交通車輛02manbetx.com 為零(指員工上下班途中不發生交通責任事故)。
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2、檢身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地對所有進出井人員進行檢身,包括領導和機關工作人員上級檢查團及外單位參觀人員。
3、必須認真負責檢查所有入井人員在入井時攜帶的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如自救器、安全帽、礦燈等。嚴禁入井人員攜帶煙火入井,嚴禁入井人員喝酒入井。
4、及時了解入井人員的安全培訓情況,發現未經培訓或未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而入井者,及時製止其入井。
5、檢身員協助保衛人員負責井口周圍場所的巡回檢查,防止生產設備及配件被盜,防止壞人進行破壞活動。
6、如井下發生事故,經調查屬嚴禁入井物品所引起,檢身人員要負一定責任。火工品出入井必須嚴格檢查,嚴禁其他人員出入井隨意攜帶,必須是放炮員領取,安全員進行監督。
三、處罰
1、檢身工上班期間,嚴禁脫崗、漏崗,查出一次,處罰當班瓦檢員200元;出現第二次的,處罰當班安全員500元;出現第三次的,處罰當班安全員1000元並作開除礦籍處理。
2、檢身記錄填寫不清或不完善,查出一次,處罰當班檢身工50元;
3、檢身工必須現場交接班,若查出現場不交接班,一次當班檢身工處罰100元;
4、喝酒入井不製止,經井下查出後,處罰檢身工50元/人;攜帶煙火入井處罰檢身工500元/人,攜帶人員處罰1000元/人。亂攜帶火工品出井者,處罰攜帶人員5000元,檢身工1000元,造成事故追究其法律責任。
5、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公司和礦有關規定處理。
安全礦長: 目標責任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