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鑽探、勘察施工合同書
煤礦鑽探、勘察施工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方現將漣源市荷塘區所在煤礦區進行煤勘普查的施工任務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任務
甲方現把四個鑽探孔的任務給乙方施工,初步孔深為200米或200米以上不等,如果根據煤層,采取率高的話,給乙方九個鑽探孔的任務。
第二條 施工勞務單價及付款方式
1、在施工中出現孔內漏水湧鬆的情況下,甲方給乙方勞務價格為每延長一米為450元/米,此價格不含任何稅費,不負責測孔和做地質報告。
2、如果施工中孔內沒有出現漏水和湧水的情況,甲方給乙方的勞務單價為延長一米為420元/米,此價格不含任何稅費,不負責測孔和做地質報告。如果甲方要求要測孔或做地質報告,價格另議。
3、乙方設備進場後安裝完畢準備開鑽,甲方應付乙方進場費為伍萬元/台機,此款在日後的勞務費中分三次扣完。
4、乙方每次按甲方的設計孔深施工到位後,甲方三天內一次性付清乙方應得的100%勞務費。然後乙方接到勞務費後,再進行下一個鑽孔施工,否則的話每拖延一天,甲方負責總勞務費金額10%違約金。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
①甲方無償給乙方提供孔位、水源。乙方所施工的場地(孔位鑽機擺放)由甲方負責無償平整,乙方設備進入指定的孔位施工時線路運輸由甲方無償修複,保證乙方的設備不受阻及時運到指定的孔位施工,即是修路平整施工場地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②乙方在施工中所經過的線路,施工場地所需要的青苗賠償費用由甲方負責,與老百姓的協調關係也由甲方負責。
③甲方應委派專人在現場協調鑽機施工事宜。
2、乙方:
①按地質部頒發《岩芯鑽探01manbetx 》及有關規範執行。
②調配300型鑽機一台,根據項目地質組要求組織施工,保證如質如量,按期完成鑽探施工任務。
③鑽探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現行的技術與質量標準進行文明施工。
④設備進場後,甲方不能及時處理好工農關係,供水等導致乙方鑽探施工不能正常施工而停工二天以上(停含二天),甲方負責補償乙方員工按120元/人天標準乙方停機誤工費。
⑤乙方負責原始記錄、整理、岩芯、煤等樣品整理交給甲方。
⑥乙方對所獲資料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披露有關勘查信息。
第四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因自然災害及國家計劃或政策調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保留索賠權。
4、乙方施工完項目工作量,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項目款付清,合同終止。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雙方協商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合同的現成部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