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供電技術管理規定
華泰煤礦供電技術管理規定
1、執行專人聯係停送電和停電申請製度。停電作業前,由作業單位書麵向機電運輸科提出申請,由供電管理人員明確停電影響範圍並經機電運輸科批準後報調度室安排停電。若停電涉及局部扇風機時,由機電運輸科、通防科審批後,報調度室安排停電。
2、在停電或檢修時,必須指定專人停電,懸掛停電警示牌,標明停電時間(注明日、時、分)。必須執行誰(通知)停電,誰(通知)送電製度,不是指定專人,無論檢修結束與否,無權摘取警示牌,更不準擅自送電。如若違犯造成02manbetx.com
者,對違章者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檢修結束,在確定線路完好後,摘掉警示牌,恢複送電。恢複送電後,要及時彙報到調度室。超過申請的停電時間仍不彙報的罰作業負責人20元/分鍾。
3、若因停電影響範圍不準確而造成誤停電時,應追究供電管理人員責任,並對其罰款50元。
4、非專人聯係停送電,不得執行停送電操作;沒有辦理申請停電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5、負荷增減申請及供電係統調整管理程序:
(1)、生產單位需要增加(或減少)采掘地點的防爆電氣設備時,提前2-3天報告包片負責人;由用電單位寫出《采掘地點供電負荷增加(減少)申請》,由用電單位及包片機電負責人初步確定供用電方案並簽字。
(2)、由用電單位將簽字後的《采掘地點供電負荷增加(減少)申請》交機電運輸科電氣管理組。
(3)、電氣管理組根據《采掘地點供電負荷增加(減少)申請》及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線路布置、負荷計算、整定值調整、供電係統圖繪製並在1天內填寫《負荷增減申請圖表》。
(4)、由用電單位將《負荷增減申請圖表》送至機電運輸科技術負責人員審批。審批後的圖表分別由用電單位送到機電隊1份、機電運輸科1份及用電單位自留1份,要求均送至各單位值班人員並簽字。
(5)、機電運輸科設備及材料管理組根據審批後的《負荷增減申請圖表》發放設備、材料。
(6)、用電單位按相關管理程序將設備(材料)出庫、入井。
(7)、由包片機電負責人組織相關用電單位安裝電氣設備、敷設線路。
(8)、設備安裝完成2天內,由包片機電負責人落實安裝、整定值調整及設備線路運行情況。對新安裝的采掘供電係統,要及時向機電運輸科彙報運行情況。
(9)、由電氣管理組每周對負荷增減情況進行核對。當用電單位供電係統調整、設備變更時,必須嚴格按負荷增減程序進行。需要對調整的電氣設施進行移交時,必須提前1天通知包片機電負責人和電管組值班人員。
6、負荷增減圖表必須經機電運輸科科長或主管供電技術員審批後交電氣管理組存放,手續不全者,對責任人每次罰20元。
7、無申請私自增加負荷者對責任單位罰1000元,對其單位負責人和作業電工分別罰款100元。電氣管理組人員,按照已經批準的負荷增減申請圖表要求落實安裝施工單位的工作執行情況,並填寫負荷增減工作落實記錄,無故超出2天不落實的,對責任人每處罰50元。
8、需要變電所開關調整定值的,責任單位在接到負荷增減圖表後,按規定的時間調整變電所相應開關的定值,因定值沒做調整,造成負荷增減後開關誤動作的,對責任單位每次罰款100元,發現超出規定的時間沒進行定值調整,按每天50元累加處罰。由電氣管理組人員落實。機電設備責任牌所標內容與實物不符者,每台次罰責任單位50元。
9、機電運輸科電氣管理組要每半年修改一次供電係統圖。電氣管理組要對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及時修改保證負荷增減後圖示內容與井下對照。若達不到要求罰責任人50元。
10、嚴格地麵供電管理,10kV高壓架空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防雷設施及接地係統,每年春季對避雷設施及接地係統進行測試安裝,合格率達100%,對不合格者必須進行處理。不積極處理,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11、10kV高壓係統的電纜,在每年雷雨季節前進行一次耐壓泄漏試驗,對不合格者立即進行處理,否則,不得投入使用。違者,罰責任單位每處200元。
12、嚴格按有關電氣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要求進行電氣作業。否責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