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非生產性物品采購、驗收管理辦法
華泰煤礦非生產性物品采購、驗收管理辦法
一、成立價格審查小組
組 長:財務負責人
副組長:材料科負責人
成 員:相關人員
二、計劃管理
各係統、部門需要增添物品時,必須編製采購書計劃,並寫清物品的名稱、規格及型號、數量、單價、品牌,有特殊要求的要注明廠家,經主管副礦長、礦長批準後方可購買,無計劃采購礦不予報銷。係統領導要把好數量關。辦公用具計劃統一報辦公室,辦公室查帳、核實,確需增添時由辦公室統一造計劃,審批程序同上。
三、驗收
各係統、部門物品購回後,要及時通知價格審查小組的成員進行驗收(按照批準的計劃逐項詳細驗收,無計劃的不驗收),並填製物品驗收單,物品驗收單要填清購買的數量、價格、規格及型號、品牌、廠家(商家)名稱、地址、聯係電話、聯係人姓名,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是購買者存(報銷時附發票後),一份是價格審查小組存。
四、采購
辦公用具由辦公室負責,其它由材料科(供應)負責。
2.各部門的辦公用具辦公室要建帳建卡,每月由辦公室牽頭,調度室、財務科參加,對全礦各辦公用具進行盤查,盤查表報主管領導、礦長各一份。
3.零星辦公用具購置,辦公室組織計劃,財務部門調查後,在計劃表上簽字,擇優購置,大型辦公用具購置,由礦領導帶隊考察或招標,否則,不予報銷。
五、其它
1.一萬元以上的計劃,部門需通知價格審查小組先核價後購買,一萬元以下的計劃先購買後核價。每月價格審查小組定期持未核價物品驗收單,外出核實物品購買價格,若部門購買價格高於價格審查小組市場調查的價格,若非主觀原因造成的按高出價值的一倍處罰責任人,並對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若屬坑蒙拐騙的對責任人處以一倍的罰款,並解除勞動合同,若是幹部就地免職,允許價格的誤差低於10%。
2.對於工程中主材的價格審定,在礦上核定了主材的規格、型號、質量後,業務主管部門通知業務主管副礦長、價格小組人員到市場上進行調查,購買時必須有價格小組成員參加,購回後要驗收,並填製物品驗收單,否則,礦財務科不予報銷或不予決算。
3.各部門采購的物品,經價格審查小組驗收,經手人持有效的發票、批準的計劃、驗收單,財務科審核,礦長批準後到財務科辦理財務手續。
4.若有人舉報,價格審查小組與物品購買部門共同欺騙礦上吃回扣,一經查實,對價格審查小組成員每人罰款100元,對責任人調離工作崗位,是科級或科級以上幹部就地免職。本辦法由辦公室、財務科執行,調度室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