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工傷保險管理製度
華泰煤礦工傷保險管理製度
一、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發生工傷或被診斷為職業病時,配合工傷管理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申請。15天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書複印件、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首次工傷入院報告單、02manbetx.com
報告及證人證言、照片及身份證複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材料,由礦負責報送集團公司工傷保險管理處。工傷職工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所在單位或個人承擔,並給予所在科隊罰款500-1000元。
二、工傷醫療
1.職工發生工傷或被診斷為職業病必須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治療。3天內,以書麵形式告知礦相關部門。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先由單位或個人墊付,待工傷認定書下達後符合工傷保險支付範圍內的費用全額報銷。
2.認定書下達後仍需住院治療或舊傷複發的工傷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工傷證》到集團公司工傷管理部門備案後,到定點醫療機構實行掛帳治療。
3.職工發生工傷轉往集團公司以外的醫療機構,需辦理轉院申請手續後到指定的醫療機構治療。違反以上工傷就醫管理程序發生的費用由職工所在部門或個人承擔。
三、工傷鑒定
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傷情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需提供工傷認定書、工傷鑒定申請表、診斷證明、病曆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四、相關規定
工傷職工鑒定後存在殘疾需配置輔助器具的,應到省工傷保險中心指定的配置機構進行輔助器具配置。
2.工傷職工進行康複治療的,應到省工傷保險管理中心指定的康複醫院進行康複治療。
3.工傷職工違反工傷管理規定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