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職工食堂管理製度
華泰煤礦職工食堂管理製度
一、食堂管理
1.食堂要保證職工24小時用餐,若飯菜供應脫節,影響職工就餐,罰負責人100元,罰責任單位200元。
2.食堂每餐花樣品種供應必須做到早七、晚八、中十五,(早晨6:00 —9:00,中午11:00 — 13:00,晚上17:00 ——20:00)其它時段不少於4種,如發現少一種罰後勤科100元,並對食堂負責人罰款50元。
3.隨時保證就餐職工吃上“三熱”飯菜(熱饃、熱菜、熱湯),否則,發現達不到要求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4.設立複秤台,職工如果對買到的飯菜數量有異議,可以複秤,確實缺斤短兩的除如數補足外,並對責任人罰款50元。
二、價格管理
1.各經營點出售的飯菜、食品的價格要經後勤科核定報請夥食管理委員會同意後,實行明碼標價。
2.飯菜、食品價格不準隨意調整,不經夥食管理委員會同意而私自提價,發現一次罰後勤科科長和食堂負責人各100元。
三、衛生管理
1.各經營點不許出售腐爛變質飯菜、食品。否則,—經查出或經人舉報核查屬實,給予相關責任人停工檢查,並罰款500元。
2.各經營點營業人員上班必須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持證上崗。工作衣要經常洗、定時換,保證潔白幹淨。否則,每發現一次不按規定著裝對責任人罰款50元。無證上崗的一人次罰款50元。
3.操作員和營業人員上班期間禁止抽煙,違反規定者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4.凡在出售的飯菜中發現蠅子、蟲子等異物的,每次由責任經營點補做一份,並對責任人罰款50元。
5.夏季操作間、營業間蠅罩經常使用並保持幹淨,否則發現一次不用蠅罩者,對經營點負責人罰款50元。
6.在窗口營業時,要做到取拿食品工具化,否則,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注:需用手操作者除外)
7.營業台、灶台、案子、物架及其它用具必須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衛生,否則發現一項達不到要求者對經營點負責人罰款50元。
四、餐廳管理
1.窗口營業員、餐廳服務員營業時要說話和氣,服務熱情,不得與就餐職工爭吵,與職工爭吵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2.餐廳服務員要著裝整潔,發現一次不穿工作服者罰款50元。
3.餐廳服務員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桌凳應擺放整齊,保持幹淨衛生。發現凳子、桌子擦拭不幹淨擺放不整齊的,一次罰當班餐廳服務員各50元。
4.餐廳的地麵、牆麵、設施、門窗必須保持清潔,空氣清新,一項不合格對當班餐廳服務員各罰款50元。
五、班中餐管理
1.班中餐要保證足夠的數量和質量,井下職工班中餐要吃夠規定的標準,達不到標準,罰當班責任人50元,並對負責人罰款100元。
2.班中餐要適時變換品種,確保職工吃的滿意,否則罰後勤科100元。
3.班中餐的發放時間為:八點班11:00-12:00;四點班18:30-19:30;零點班2:30--3:30,如不按時發放每次罰跟班班長50元。
4.班中餐的食品衛生要達到《國家食品衛生標準》要求,如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等情況,每發現一次罰負責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