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1章 一通三防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編製目的
為加強對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的處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反應速度,確保迅速處理各類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實現應急救援“快速、有效”將02manbetx.com 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為了規模煤礦02manbetx.com 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明確職責,建立建全應急救援機製,及時、科學、有效地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我公司應對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應急管理能力。特製定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1.2、編製依據
1、《中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製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06)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5、《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6、《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7、《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8、《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44號)
9、《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國務院第373號)
10、《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
12、《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第8號令)
13、《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國家電網公司城區電力係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製導則(試行)》
15、《國家處置大麵積電網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7、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長辦公室安委辦字[2005]43號
18、國家安全生產監察管理局辦公廳安監總廳字[2005]43號
19、關於做好中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製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應急[2006]155號)
20、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應急[2006]211號
21、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07]52號
2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應急總字[2007]88號
23、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24、國務院國發[2005]11號
1.2.2、山西省地方政府文件
1、《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2、《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
3、《山西省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4、《山西省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山西省防震減災條》
6、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晉政辦發[2003]35號
7、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晉安字[2005]7號
8、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晉安辦字[2006]25號
9、山西省人民政府晉政發[2007]27號
10、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通知(晉安監辦字[2007]81號)
11、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晉安監辦字[2005]176號
12、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晉安監應急字[2007]108號
13、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導則(單位版)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
1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晉安字[2005]9號
15、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同政辦發[2006]196號
16、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同安辦字[2007]26號
17、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同安監應急字[2007]76號
18、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大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決定同下政發[2007]103號
19、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同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通知同政發[2007]53號
20、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安監應急字[2005]109號
21、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有限公司煤業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本公司井上、下安全生產各環節和基本建設及各類災害事故的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包括:
1、符合Ⅰ、Ⅱ、Ⅲ、Ⅳ級響應條件的事故(響應分級標準見附錄)
2、超出本公司處置能力或管轄範圍的事故。
3、認為需要由本公司處置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係
1、專項應急預案
2、現場處置方案
其中,專項預案主要有:
1、煤礦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煤礦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包括:
1、煤礦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2、煤礦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1.5、應急工作原則
1、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應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循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聯動處置。整合內部應急資源和外部應急資源,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製。將日常管理與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
2、按照煤礦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生產礦井作為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將日常生產、訓練與應急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救援隊伍力量。引導、鼓勵一隊多能,一人多長,增強和發揮輔助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3、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積極采用先進的監視、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避免發生、衍生事故發生。加強對員工,相關部門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和員工技能培訓,提高自救和應對事故災難的綜合素質。
4、歸口管理,信息及時。及時坦誠向公眾,媒體和各利益相關方,提供事故災難信息,統一歸口發布信息,依靠社會各方資源共同應急。
5、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製度,加強應急管理,使應急救援工作程序化、製度化、法製化。
2、礦井危險性03manbetx
2.1、公司概況
根據山西省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文件晉煤重組辦發〔2009〕15號文“關於大同市市直、南郊區、城區、天鎮縣、廣靈縣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方案的批複”, 原大同市永晉煤礦為單保礦井,重組整合主體企業為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重組後煤礦企業預核準名稱為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2009年12月由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為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頒發了新的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1400002009121230047245,批準開采侏羅係9、11、12、14號煤層,生產規模0.45Mt/a,礦區麵積0.8488km2。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井田位於大同市西南方向的南郊區鴉兒崖鄉黑流水村,距大同市距離40km,行政區劃隸屬南郊區鴉兒崖鄉管轄。整合後井田的地理坐標為:
北緯:39°55′55″~39°56′24″
東經:112°52′54″~112°53′25″
井田距新(新平旺)——王(村)公路約1.8km,有柏油公路通往礦區。距大(同)——喬(村)鐵路支線上的青陽灣集運站4.5km,交通運輸十分方便。
現有職工人數271人。
公司救護隊隸屬於公司通風區,成員組成以通風區為主,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在全公司範圍內隨時抽調救護人員。主要職責:參與製定搶險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務。
生產技術狀況:
1、開拓布置方法:
本井田布置主斜井和回風斜井共二個井筒
根據井田開拓方案,全礦井利用永晉煤礦已有的兩個井筒改造後作為重組後的主斜井、回風斜井,利用原永晉煤礦已有的主斜井改造後作為重組後的回風斜井,原永晉煤礦已有的副斜井改造後作為重組後的主斜井:
1.主斜井(利用原大同市永晉煤礦副斜井)
原已掘至14-3號層。傾角15°21′,地麵至14-3號層斜長512m,延深後地麵至14-3號層主煤倉下口斜長601m。井筒原斷麵為半園拱,自井口向下粗料石砌镟了270m,砌镟部分淨寬3.6m,牆高1.2m,其餘為裸巷。為了滿足通風、行人、提煤、輔助提升等要求,需對原副斜井進行擴支。擴砌後井筒斷麵仍為半園拱,井筒表土段采用鋼砼支護,表土段支護厚400mm,鋼砼支護進入堅硬岩石深度不少於5米;井筒基岩段采用錨噴支護,噴射混凝土厚120mm,選用φ=18mm,L=1.8m的樹脂錨杆。擴砌後井筒淨寬4.75m,牆高1.7m,淨斷麵積16.22m2,表土段掘進斷麵積21.53m2,基岩段掘進斷麵積18.26m2。井筒內裝備有膠帶輸送機和提升機,擔負礦井的原煤提升、輔助提升、進風任務。井筒內設有行人台階及扶手,兼做礦井的安全出口。
2.回風斜井(利用原大同市永晉煤礦主斜井)
原已掘至14-3號層。傾角16°40′,地麵至14-3號層斜長511m。井筒原斷麵為半園拱,自井口向下粗料石砌镟了270m,支厚500mm,砌镟部分淨寬3.6m,牆高1.2m,其餘為裸巷,裸巷部分寬3.6m,高2.2-2.4m。為滿足通風、行人等要求,需對原主斜井裸巷部分進行擴支,擴支長度為241m。擴支部分基岩段井筒斷麵仍為半園拱,采用錨噴支護,噴射混凝土厚120mm,選用φ=18mm,L=1.8m的樹脂錨杆。擴支後井筒淨寬3.6m,牆高1.2m,淨斷麵積9.41m2,掘進斷麵積10.40m2。回風斜井擔負礦井的回風任務,井筒內設有行人台階及扶手,兼做礦井的安全出口。
2、采煤方法:
采煤方法為長壁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工作麵頂板管理方式為全部垮落法。
3、通風係統:
礦井通風方式為中央並列式,通風方法為機械抽出式通風。
回風斜井安設FBDZ54-4-№16.0/2×75型軸流式主扇二台,電機功率2 ×75KW;一台運轉,一台備用。全礦井總進風量為63m3/s,有效風量率達85%以上。
4、供電係統:
電源變為雙回供電電源:一回電源由王村礦35kV變電站6KV出線,混凝土單杆架設,供電距離2.2KM;另一回電源由挖金灣礦35kV變電站6KV出線供給,供電距離1KM,兩回6kV線路一回工作,一回帶電備用。
現礦井主要大型設備、主扇、主提升、人車提升及主水泵均實現了雙回路供電。
5、提升運輸係統:
(1) 主井提升:主提升為帶式輸送機,副助升降為JK-2.5/30型絞車,功率200KW。
(3)運輸係統:主運輸方式為膠帶輸送機,輔助運輸方式采用調度絞車牽引1.0t係列礦車運輸方式。
6、瓦斯、煤層及煤的自燃
(1)瓦斯
依據大同市煤炭工業局同煤機字[2008]193號關於大同市地方煤礦年產30萬噸以下94座礦井2008年度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鑒定結果的批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度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瓦斯絕對湧出量為0.35m3/min,相對湧出量為0.90 m3/t,CO2絕對湧出量0.52m3/min,CO2相對湧出量1.34m3/ t。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為低瓦斯礦井。
(2)煤塵爆炸性
2010年9月山西省煤炭工業局綜合測試中心對本礦井現采14-2號、14-3號煤層煤樣進行了測試工作;山西省煤炭工業廳綜合測試中心於2004年為本礦11號煤層煤樣進行了測試工作;9號、12號煤層參考同煤集團挖金灣煤礦由山西省煤炭工業局綜合測試中心對9號、12號煤層煤塵爆炸自燃傾向性鑒定報告。兩敘述如下:
9號煤層煤塵爆炸性檢驗成果表
7、水文地質條件
本井田位於大同煤田中部,大同向斜的東翼,區內無較大的河流水係。區內溝穀為口泉河支溝,平時幹涸無水,隻有在雨季短暫泄洪。該區年降水量小,蒸發量大,且地表植被稀少,有利於大氣降水與排泄。主、副井井口標高分別為1549.0m、1550.0m,據調查井口及工業廣場附近最高洪水位標高為 1525.00 m。各井口位置及工業廣場均位於最高洪水位線之上,洪水對井口及工業廣場在一般情況下沒有影響。
本礦主要水害類型為本礦及礦井周邊礦井的采空區積水,因采空區積水區位置、範圍及積水量等為預測值,給煤礦的防治水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現礦井正常湧水量為60m3/d,礦井最大排水能力為120m3/d。
8、安全設施、裝置、設備裝備情況:
監控中心配備KJ78N型主機,井卞設立9個分站,型號為KJF83A型,各作業場所均按要求配齊了各類傳感器,對各作業場所實施24小時監控,掘進工作麵局扇全部實現了風電、瓦斯電雙閉鎖;人員定位係統型號為KJ106,產量監控係統型號為BH-WTA。目前係統可靠,運轉正常。
2.2、危險源與風險03manbetx
根據我公司礦井特點,礦井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源有以下幾種:
1、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重大危險源;
2、礦井火災事故重大危險源;
以上危險源可能造成人員和財產重大損失,破壞和影響采掘工作麵、采區以至整個礦井的生產係統、設備和設施等,後果局限於公司內部。
2.2.1、風險03manbetx
1、瓦斯、煤塵災害危險性03manbetx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瓦斯又叫甲烷(CH4),是礦井最主要的危害因素,它是在煤的生成和煤的變質過程中,在地殼壓力和高溫作用下伴生的氣體。當達到一定濃度時,能使人因缺氧而窒息,並能發生燃燒和爆炸。瓦斯在煤體或圍岩中是以遊離狀態和吸附狀態存在的。隨著煤體和圍岩在采動過程中的變化不斷地釋放到回采工作麵當中。當濃度達到一定範圍時,容易引起燃燒和爆炸。瓦斯的爆炸界限為5%-16%,引火溫度為650℃-750℃,氧氣濃度達到12%以上。
煤塵也是礦井中的重大危害因素。它遊離在礦井空氣中,是在采礦過程中由於爆破、落煤、割煤、裝載、轉載、卸載、運輸中產生的。煤塵本身具有爆炸性,最低爆炸濃度為30g/m3-40g/m3,最高爆炸濃度2000g/m3,引爆溫度為700℃-800℃,氧氣濃度達到18%以上。
我公司屬低瓦斯礦井。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從建礦至今,雖從未發生過一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但也具有發生瓦斯爆炸及引發煤塵爆炸的可能性。所以瓦斯煤塵爆炸是我公司礦井的重大危險源之一。
2、礦井火災事故
礦井火災是威脅安全生產的一個原因。礦井火災又分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外因火災是由外部熱源點燃物質所引發的火災。內因火災是由於煤炭本身與氧氣接觸發生氧化發熱。熱量聚集而自行引燃的過程。礦井火災能使井下風流逆轉,破壞通風係統及巷道,產生大量CO有害有毒氣體,造成人員傷亡及誘發瓦斯爆炸事故。煤層存在自燃發火傾向。有可能引發火災。火災事故是公司礦井重大危險源之一。
2.2.2、應急能力評價
我公司屬於中小企業,搶險與醫療救助力量相對薄弱,公司僅有一支兼職救護隊,隸屬於通風區,僅能對一般較小事故進行救援;但我公司與大同市南郊區軍事化礦山救護中隊有救護協議,與南郊區人民醫院簽定醫療救護協議,一旦發生較大事故,能夠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保證事故搶險救災能夠及時、迅速開展。
公司按規定儲備了部分應急救援物資,但針對事故的類型應進一步進行專門的儲備。公司對全體員工每年都進行安全培訓和應急能力培訓,但應急演練和實際操作能力應進一步加強,不斷提高幹部員工應急救援技能水平。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應急組織機構如附表1所示。
依據煤礦重大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分級設置應救援組織機構。主要由指揮管理係統,救援隊伍係統,技術支持係統和相關保障係統組成。全麵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一通三防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在公司統一領導下,設立一通三防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組成如下:
總 指 揮: 陳繼校(董事長) 尚成利(書 記)
副 總 指 揮: 丁箭川(安全經理)
盧建國(生產經理)
侯曉情(機電經理)
昝中新(總工程師)
徐誌宏(經理助理)
成 員: 於宏先(調度室主任)馮 強(綜合管理科)
李 雲(技術科長) 王 信(“一通三防”科)
張四子(機電科長) 朱 廣(安監科長)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的全麵工作,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布搶險救援命令。根據搶險需要要合理配置人、財、物資源,組織搶險救援工作。核實遇難、遇險人員,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向上級救援機構發出救援請求,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抽查處理工作。
3.2.2、公司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及職責
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接警電話為0352-4166100、4166128),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事務工作。
主 任:於宏先
副主任:
成 員:調度室成員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災難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搶險指揮部保持聯係,傳達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
3、調動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調配公司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技術組參加救援工作,協調公司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公司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信息。
6、公司事故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2.3、各有關人員在處置事故中的任務與職責
1、總指揮
是處置事故的指揮者,在總工程師和各副總經理的協助下,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置事故的作戰計劃。統一組織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執行經救援指揮部研究批準的應急救援方案,負責具體的應急救援處理措施的審定。聯係救援相關事宜,爭取社會支援,下達搶險救援命令。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批準新聞發布,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2、常務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是總指揮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協助總指揮工作,檢查落實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總指揮不在礦時,代行總指揮職責。
3、副總指揮
根據搶險救援方案、人員營救和事故處理的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需人員,及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裝備、材料,控製入井人員,協助實施搶險救援方案。
4、調度室主任
做好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辦公室的各項應急工作。及時準確地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部命令,快速報告事故信息。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救援情況,準確、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確下達接警後的初次反響調度命令,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組織災區人員撤離,進行自救互救及避災,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完成總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5、公司救護隊隊長
對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負責製定救護隊行動方案和處置措施。具體指揮救護和輔助救援隊執行救援行動。根據人員營救和事故處理作戰計劃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其它救援工作。
6、通風區區長
提供通風係統圖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湧出情況、通風情況。按照指揮部命令負責調整礦井通風係統。密切注意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組織完成必要的應急通風工程和執行有關的通風應急措施。查清災情,提出現場避災建議。
7、技術科科長
負責提供事故現場有關圖紙資料,並根據指揮部命令完成災區相關測量工作,參與事故災害初步評估、信息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的初步意見,參與救援方案的製定。協助指揮部進行搶救、撤人和災害處理。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8、安監科科長
協調並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參與應急救援方案、措施製定,修定與實施、監督現場救援的安全措施的執行。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工作。
9、保衛科科長
組織人員維護事故礦井的秩序和治安,積極與當地公安部門溝通信息,協助公安部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實施監護和控製,協助追捕逃逸人員等。
10、供應科科長
積極準備救援裝備和器材,並運送到指定地點。
11、機電科科長
根據指揮部命令,組織實施通風機、供配電應急安裝工程及機電設施設備的安裝工程。並保證井上下的通訊聯係暢通,主要電氣設備運轉正常,及時搶修和安裝搶險救災機電設備、設施。
12、工會和勞資部門負責人
負責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補償等善後處理事宜。
13、事故區隊、班(組)負責人
區隊長、班(組)長是本單位(隊、組)應急管理的負責人,對本單位所有作業和作業人員的應急管理承擔責任,負責本單位應急組織工作和應急責任製製定,承擔應急管理教育和宣傳培訓任務。
發生災難,現場跟班的區隊或班(組)長是自救互救負責人,是避災的現場指揮者。並且承擔向調度室彙報災情的義務。要注意觀察災情的變化、查清災區人員情況、組織災區人員避災和撤離。向指揮部彙報災情和事故前的相關現場作業情況。
15、關鍵崗位和個人
發生災害事故時,相關的崗位和個人,應承擔第一時間向礦調度室彙報的義務,判斷事故的準確地點、原因、影響範圍,提出搶救和處置的建議。
根據自身的崗位特點,依靠工作崗位經驗,第一時間發現和判斷事故預兆,及時報告預警信息,必要時要帶領人員撤出可能發生事故的區域。
發揮自己的崗位技能,協助現場指揮者進行自救,互救和避災,完成災害區域內人員的安全撤離。
3.2.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和相關單位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指揮井下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各種安全生產事故。
1、現場搶險救災組:
組 長:盧建國
副組長:丁箭川、昝中新、侯曉晴、李 兵、徐誌宏、
成 員:朱 廣、王永升、於宏先 、張四子
職 責:
按照救援方案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工作地點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負責記錄、保存救援過程資料,總結應急救援經驗和教訓,具體負責實施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技術專家組:
組 長:昝中新
副組長:李 雲
成 員:全體技術員
職 責:
參與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收集整理救援過程中的技術資料,為指揮部提出建議意見及相關依據,參與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3、物資供應保障組:
組 長:李 兵
副組長:王永升
成 員:全體庫管員
職 責:
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所需各種物資裝備、器材和資金的調集和籌備。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4、警戒保衛組:
組 長:牛增才
副組長:靳存林
成 員:全體保安員
職 責:
維護礦區和居民生活區的治安,做好事故發生後的人員疏散、封閉相關場所,維護交通秩序,杜絕無關人員進入事故救援現場,確保事故救援的順利進行。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5、與同煤二醫院簽訂了救護合同。
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組織醫療救治,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負責災區消毒防疾,確保災區飲食衛生。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6、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李 兵
副組長: 田海霞、馮 強
成 員: 王永升、賈榮梅、張 智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車輛的調度,保障有關搶險救援人員的日常生活需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7、善後處理組:
組 長:陳繼校
副組長:丁箭川、田海霞
成 員:朱 廣、馮 強、賈榮梅、王永升、
職 責:
負責核實遇難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況並通知遇難者親屬。安排遇難者親屬善後處理期間的生活和遇難者喪葬事宜,負責洽談撫恤條件。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8、宣傳組
組 長:馮 強
副組長:牛增才
成 員:賈榮梅、王永升、楊桂臣、陳 華
職 責:
做好宣傳報導工作,協助現場保衛組維持礦區秩序。編發事故簡報,負責新聞媒體的組織與接待工作,發布事故搶險進展情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9、通風組
組 長: 徐誌宏
副組長: 王 信
成 員: 全體瓦檢員
職 責:
負責日常的通風係統管理,確保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安全措施。迅速修複損壞的通風設施,確保救援現場安全。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局部反風。
10、通訊、機電組
組 長:侯曉情
副組長:張四子
成 員:機電科全體員工
職 責:
保障事故發生時通訊暢通,架設臨時通訊線路,提供災區所需機電設備,並保證正常運轉。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措施
4.1.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堅持貫徹執行“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瓦斯防治的指導思想和方法。在日常生產過程中,落實好各項規章製度,杜絕生產中存在的瓦斯隱患。
按照《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瓦斯管理製度和煤塵管理製度,並在日常工作中落實到實處。
2、建立健全瓦斯和通風監測監控係統
按照《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通風技術標準》及《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要求,建立完整、可靠的瓦斯、通風係統,合理使用、優化配置,做好運行記錄及日常監管工作。
3、加強通風管理
為防止井下瓦斯積聚,必須加強礦井通風、確保風量、風速符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要求,為此,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1)、采用機械通風,主要通風機必須做到一套運轉,一套備用。(同能力)
(2)、實行分區通風。不僅可以保證采掘工作麵都有新鮮風流,而且在發生瓦斯爆炸時可以減少災難範圍,減少災難損失。
(3)、加強掘進巷道通風,要實行全風壓通風和局部通風機通風,加強對局部通風機的管理,禁止出現循環風。
(4)、及時構建通風設施並保證質量,保持完好,減少跑風、漏風,保證工作麵風量。
(5)、保證風流暢通。加強通風是目前處理瓦斯的主要手段,風流不暢就會發生瓦斯事故。不得在通風巷內堆積雜物,並保證足夠的通風斷麵,同時做好灑水防塵工作,避免引起煤塵爆炸。
4、加強爆破中的瓦斯管理、煤塵管理
爆破過程中,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鑽眼時必須采用濕式打眼,爆破必須充填水炮泥,有效地防止煤塵的產生。
5、積聚瓦斯的處理措施
瓦斯在井下一些局部地點容易聚積,導致瓦斯濃度超限,必須按照瓦斯等級排放管理製度和局部積聚瓦斯處理方法,及時進行處理。
(1)、采煤工作麵與采空區中積聚瓦斯的處理
1)、對於采煤工作麵上隅角積聚的瓦斯可以采用:
① 、抽采措施,即沿頂板走向傾向孔抽采。
②、采用科學的采麵通風方法,從根本上消除積聚隱患。
③、采用導風簾等措施來解決小範圍的積聚,使風流通過采煤工作麵上隅角三角區,將瓦斯帶走,將上隅角處積存的瓦斯排除。
(2)、炮眼內積存瓦斯的處理:打好炮眼後,要及時裝藥,裝藥前應用炮棍在炮眼內來回捅動,以便排除炮眼內集聚的瓦斯。
(3)、采空區內積聚瓦斯的排除方法。
1)、將采空區上部小階段回風巷閉牆打開,以增加漏風來排除采空區內瓦斯。
2)、在工作麵回風巷內加設調節風窗,強迫采空區瓦斯不向工作麵湧出。
3)、進行鄰近層或采空區瓦斯抽放。
4)、對綜采放頂工作麵應在“U”型通風基礎上,沿頂板加掘一條專用回風巷,進行“一進兩回”式通風。
(4)、井下巷道中積聚瓦斯的處理
1)、巷內冒頂空間內積存的瓦斯,可用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①、風袖通風法,即在風筒上按一段分支小風筒直通巷道冒頂處,排除積存的瓦斯。
②、擋風板引風法,即在巷道支架頂梁上釘擋板,把風流引到冒頂處。
③、充填隔離法,即在支架頂梁上釘木板,然後用黃土、沙子或隋性氣體充填,排除積聚的瓦斯。
2)、巷道頂板處積聚的瓦斯,可以采用提高巷內風速、利用導風板、引射器等引風吹散。
3)、處理停風的獨頭掘進巷內的瓦斯,必須製定專門的安全排放措施。控製送入獨頭巷道中的風量排放,嚴禁“一風吹”。排放時,應有瓦斯檢查人員在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檢查瓦斯。
4)、刮板輸送機底槽處積聚瓦斯的處理
①、設專人清理輸送機底下遺留的煤炭,保證底槽暢通,使瓦斯不易積聚。
②、保持輸送機經常運轉,即使不出煤也讓輸送機斷續運轉,以防止瓦斯積聚。
③、吊起輸送機處理積聚瓦斯。
④、壓風排瓦斯,有壓風管路的地方可將風管引至底槽排除瓦斯。
6、預防瓦斯、煤塵、點火源的措施
(1)、嚴格井口檢查製度,禁止攜帶煙草和點火工具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2)、嚴禁井下違章操作,如違章爆破,帶電檢修等。
(3)、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確保各種礦用產品符合煤礦安全防爆標準。
(4)、做好機電設備管理,選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徹底消滅井下電氣發火和靜電火源。
(5)、不準帶電檢修和搬遷電器設備,瓦斯容易積聚的地點應重點防範,保證不出現引燃瓦斯的點火源。
(6)、嚴格管理和限製煤炭生產中可能出現的火源、熱源,防止摩擦撞擊點火。
(7)、防止爆破火源,爆破時采用煤礦許用炸藥和防爆型發爆器,並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爆破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炮眼必須充填足夠的炮泥和水泡泥。嚴禁明火放炮和放糊炮,正確處理瞎炮。
(8)、防止明火和其它火源。井下禁止吸煙,應使用防爆的照明燈,禁止井下隨意坼卸礦燈。
(9)、經常檢查火區的情況,嚴格管理火區,建立火區管理卡。火區啟封前,一定要經過鑒定,確定火區火熄滅時方可啟封。
7、礦井瓦斯通風監測監控係統
為保證瓦斯通風監測監控係統的有效運轉,必須從安全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管理和維護方麵加以控製,落實好相關的規定和注意事項。
(1)、設置專人負責日常瓦斯監控工作及時更換各種傳感器做好記錄。對安全設備的具體要求是:
1)、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並取得“MA”標誌準用證。
2)、用於爆炸環境的煤礦安全監控設備,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
3)、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設備,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和動力電纜共用,確保其本質安全防爆性能。
4)、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必須具備瓦斯斷電和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
5)、礦用監控係統、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瓦斯斷電儀必須裝備備用電池,以保證對瓦斯濃度的連續監控,當電網停電後,必須保證正常工作2小時。
6)、係統必須具有防雷電保護裝置,以防止雷電通過瓦斯監控係統引起瓦斯爆炸。
7)、係統必須具有斷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以防止人為取消斷電功能,保證安全生產。
8、甲烷傳感器設置規定
(1)、必須在采煤工作麵(回風巷中距工作麵煤壁線10米內)設置甲烷傳感器,在工作麵上隅角設置便攜式甲烷報警器。在煤巷、半煤岩巷的掘進工作麵,必須在工作麵(距工作麵煤壁5米)設置甲烷傳感器。在回風流中的機電設備峒室的進風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專用排瓦斯巷內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2)、安裝使用及維護安全監控係統的規定和注意事項。
1)、安裝斷電控製係統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嚴禁安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2)、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3)、每天必須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並將檢查記錄和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在8小時內將儀器調校完畢。
4)、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安全監控係統的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和總工審閱。
5)、監控設備布置圖按實際線路圖必須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按線、斷電範圍、傳輸電纜等,並根據實際布置適時修改。
9、通風設備及設施的事故預防
礦井的主要通風設施包括風門、風牆、風橋、風硐和調節風窗,主要通風設備包括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等。
通風設備的規定:
《煤礦01manbetx 》對通風設備的有關規定如下:
(1)、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主要通風機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通風機必須安裝在地麵,裝有通風機的井口必須封閉嚴密。
2)、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
3)、必須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一套在用、一套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分鍾內啟動。
4)、嚴禁使用局部通風機群作為主要通風機。
5)、裝有主要通風機的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防爆門每6個月檢查維修一次。
6)、至少每月檢查一次主要通風機。改變風機轉數和葉片角度時,必須經總工批準。
(2)、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有關規定:
1)、局部通風機必須指定專人管理,保證正常運轉。
2)、壓入式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米,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於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3)、必須使用抗靜電,阻燃風筒。
4)、嚴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風機給一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風機向兩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使用局部通風機的地點必須實行風電閉鎖。
5)、使用局部通風機的掘進工作麵,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複通風時,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風機及開關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3)、有關通風設施的規定
1)、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之間的每個聯絡巷中,必須砌築永久性風牆,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裝二道連鎖的正向風門和二道反向風門。
2)、采空區必須封閉。在開采結束45天內,必須在所有與采空區相通的巷道中設置防火牆,封閉采空區。
3)、控製風流的風門、風牆、風橋、風窗等設施必須可靠。
(4)、礦井通風係統的檢查
1)、檢查通風的可靠性,避免出現下列情況
①、主要通風機供風量小於井下需風量。
②、風流不穩定,無風、微風或反風。
③、不符合規定的串聯通風。
2)、檢查主要通風機的運行情況
①、風機主軸狀況及變化。
②、電壓、電流的穩定狀況。
③、風機故障情況
④、備用風機的運行狀況。
⑤、有無反風能力。
⑥、是否雙回路供電,電氣保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4.1.2、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預警
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預警和響應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井下不同地點瓦斯濃度的告警值、斷電值、複電值和斷電範圍的規定,進行人工及監測係統的預警響應行動如圖4-1所示。
2、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報告
(1)、人工係統
1)、專職瓦斯員或其它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的上述警告值時,要立即報礦調度室並按《規程》要求采取相應措施,上述人員要對超限區域繼續進行檢測。
2)、上述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斷電值時,要立即上報調度室實施斷電程序,並按《規程》要求停止超限區域的一切作業並撤離人員。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3)、調度室負責人根據井下人員的彙報,按照要求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濃度恢複到《規程》要求的正常狀態。如出現嚴重超限,或瓦斯濃度快速增大,要立即報礦總工,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
(2)、安全監測監控係統
1)、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的地點瓦斯濃度的告警值設置係統的告警值,告警時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麵主機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2)、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的地點瓦斯濃度的斷電值和斷電範圍設置係統的斷電值和斷電範圍。根據斷電值觸發對應超限區域的斷電開關,根據斷電範圍選擇對應的一個或幾個斷電開關。
3)、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必須安裝饋電傳感器,斷電狀況要反饋地麵主機,確係規定範圍已經停電。
4)、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的地點瓦斯複電濃度進行複電。複電時必須由瓦斯檢查人員在場並經人工瓦斯檢查,報告調度室負責人批準後方可人工複電。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不得設置自動複電功能。
4.2、火災事故預防
4.2.1、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
礦井火災不僅燒掉大量的資源、材料和生產設備,而且還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嚴重威脅井下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
1、井下煤炭自燃發火的征兆及地點
(1)、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1)、外部征兆
①、井下火區附近的空氣溫度以及火區中流出水的溫度高於正常情況下的溫度。
②、巷道壁幫出現水珠
③、在巷道中能聞到煤油、汽油和鬆節油氣等芳香氣味,尤其當聞到煤焦油惡臭時,表明煤炭自燃氣發展到嚴重程度。
④、使人產生悶熱、憋氣、頭痛、四肢無力、疲勞等症狀。
為盡快而準確地發現井下自燃火災,應及時在井下進行空氣取樣化驗。
煤炭自燃的征兆是:先來氣(水蒸氣),後來味(煤油、汽油、煤焦油),先發汗,後發幹,不是著火,就是冒煙。
2)、外因火災的征兆
①、安裝皮帶運輸機的巷道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它氣體濃度異常。
②、運輸機下浮煤較多的巷道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它氣體濃度異常,局部溫度升高。
③、機電硐室出現煙霧,煙霧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它氣體濃度異常,局部溫度升高。
④、絕緣老化,漏地現象頻繁,負荷過大,溫度升高的電纜和其它電氣設備。
(2)、火災易發生的地點
礦井火災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一般易發生的地點:
1)、內因火災
①、有大量遺煤而未及時封閉的采空區或封閉不嚴的采空區,停采線附近。
②、通風不良的亂采亂掘處,冒頂處。
③、巷道兩側和遺留在采空區內的受壓煤柱。
④、巷內堆積的浮煤或煤巷的冒頂,片幫處。
⑤、斷層帶附近。
⑥、溜煤眼及聯絡巷。
2)、外因火災
皮帶運輸機頭、尾、皮帶運輸機底部浮煤,明火作業點,機電硐室,放炮作業點及由其它事故引發的火災事故。
2、預防火災事故的主要措施
(1)、預防煤炭自燃的主要措施
1)、開采技術
①、盡量將主要運輸大巷、回風大巷、采區上下山巷等服務時間較長的巷道布置在煤層底板的岩石中。
②、盡量采用長壁式采煤法,推行綜合機械化采煤,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
2)、防止漏風
預防煤炭自燃對通風的要求是:通風網絡結構簡單,風網阻力適中,通風設施布置合理,風流穩定,漏風量少和通風網絡中有關地段易於隔絕。
3)、預防性灌漿
4)、阻化劑防火
5)、均壓防滅火
均壓防滅火技術就是設置通風調壓裝置或調整通風係統,以降低漏風通道兩端的風壓差,減少漏風量,從而達到抑製煤炭自燃的目的。
6)、惰性氣體防滅火
7)、凝膠防滅火
(2)、預防外因火災的措施
1)、製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2)、木料廠、矸石山、爐灰廠距離進風井不得小於80米,木料廠距矸石山不得小於50米。
3)、必須設地麵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係統。
4)、進風井口應裝設防火鐵門,如不設鐵門,必須製定防止煙火進入井下的措施。
5)、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6)、井下各主要巷道,硐室都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7)、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8)、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如必須進行,每次都應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報總工批準,並設專人進行監護。
9)、井下使用的油料,棉紗等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不得亂扔亂放,並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麵處理。
10)、井上下必須設立消防材料庫,並遵守下列規定:
①、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並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
②、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並應裝備消防車。
③、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並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④、井下爆炸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帶式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及采掘工作麵附近的巷道,應備有滅火器材。井下作業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存放地點。
⑤、每季應對井上、下消防管路係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2.2、火災事故的預警及響應
1、編製防止采空區自燃發火的措施
2、有可靠的防止火災監測係統
3、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應立即按火災預防和處理計劃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搶救災區人員和實施滅火工作。
礦值班調度人員和現場的區、隊班組長依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中的人員撤離,並組織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前,隻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它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4、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注明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每處火區都要按形成的先後順序進行編號,建立火區管理卡。火區位置關係圖和管理卡必須永久保存。
5、永久性防火牆應遵守以下規定
(1)、每個防火牆附近必須設立柵欄、警示,禁止人員入內,並懸掛說明牌。
(2)、應定期測定防火牆內的氣體成份和空氣溫度。
(3)、必須定期檢查防火牆外的溫度,瓦斯濃度、防火牆內外空氣壓差以及防火牆體。發現封閉不嚴或其它缺陷,火區有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錄在案。
(5)、礦井做大的風量調整時,應測定防火牆內氣體成份和空氣溫度。
(6)、井下所有永久防火牆都應編號,並在火區位置關係圖中注明。
6、火災事故預警信息發布
(1)、人工係統
1)、專職瓦斯檢查人員或其它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一氧化碳濃度及其它有害氣體濃度達到《規程》規定的告警值時,要立即上報調度室,並按《規程》要求采取相應措施。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2)、上述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規程》規定的斷電值時,要立即彙報調度室並實施斷電程序,並按《規程》要求停止超限區域的一切作業並撤出人員。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監測。
3)、調度人員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彙報,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和一氧化碳濃度恢複到《規程》要求的正常狀態。如出現嚴重超限,瓦斯、一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氣體濃度快速增大,應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
(2)、安全監控係統
火區監控係統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地點設置,按照《規程》要求設置氣體告警值。告警時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麵主機上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4.10、信息報告
4.10.1、接警與通知
凡井下發生類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調度室(調度室24小時值班電話: 0352—4166100、4166128),調度室接到通知後,要立即通知公司當天值班領導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救援指揮部成員及應急隊伍聯係方式見附表1、附表2。
4.10.2、信息上報
事故發生後,公司事故救援總指揮應立即向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分公司有限公司煤業公司、大同市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市煤炭工業局、市安全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情況,並在24小進內,填寫事故緊急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
6、需要上級有關部門及兄弟單位協助事故搶險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本公司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啟動本預案。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範圍,原則上按照發生一般(四級)、較大(三級)、重大(二級)和特別重大(一級)四級事故災難,分別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般(四級)、較大(三級)、重大(二級)、特別重大(一級)依次啟動公司級、市級、省級和國家級應急預案。
四級響應(公司救援指揮部響應)標準:事故發生後1人以上,三人以下被困災區,或已經導致3人以下人員死亡。公司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三級響應(市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標準,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急機構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製事故,需上級增援。事故後,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或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至9人已經死亡,市級救援機構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二級響應(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標準:事故發生後,市級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製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後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10~29人以下死亡,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事故災難,省級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啟動二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一級響應(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標準:事故發生後,省級應急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製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後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上報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有響應的事故災難,國務院認為有必要啟動一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發生四級事故災難,啟動本預案,上報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有限公司煤業公司;發生三級事故災難、立即上報大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煤炭工業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5.2、基本應急程序
四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達到四級響應標準時,公司立即啟動本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有限公司煤業公司、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大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市煤炭工業局彙報。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等內容。
公司立即啟動本預案並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具體見應急處置程序流程(表2)。
1、公司調度室值班員負責接收事故的報警信息(電話:0352—4166100、4166128),接到事故報告後做好事故情況的詳細記錄,並立即通知調度主任、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到調度室集中。
2、總指揮(或總指揮授權)決定啟動本預案,指揮部正式運轉。
3、指揮部辦公室整理事故資料、圖紙,提供區域內礦山救援力量情況、調度礦山救援技術組等相關資料,供指揮部決策、指揮使用。
4、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組織研究、決策救援方案,指揮部成員根據指揮部命令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5、指揮組根據事故的類別,確定委派現場工作組的人選和救援技術組的人選。
6、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指揮部請求大同市南郊區軍事化礦山救護中隊救援力量的增援,對於瓦斯、煤塵事故,大型水災、火災事故,通知供應處做好大型裝備實施救災的準備,根據受傷人員的情況,與同煤二醫院簽訂了救護合同醫院醫療救護組予以增援,同時做好傷員住院的準備工作。
7、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專業或輔助救援人員,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2)、搶救井下事故以專業礦山救護隊員為主。其它人員配合時要有嚴格的安全保障措施。調度室要嚴格控製進入災區的人數,所有救援人員必須攜帶安全保護裝備,才能進入事故搶救區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救援人員必須認真按照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執行,確保自身安全。
(4)、所有救援工作地點都要安排專人檢測氣體成份,風向和溫度等。確保工作地點的安全。
(5)、在事故的應急救援中,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安設專人記錄事故搶險方案和執行情況,監測監控事故發展態勢,提前采取合理的應急措施。
(6)、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投入搶險救災中。
5.3、專項應急處置方案
根據煤礦企業重大危險源的特點,公司根據事故類別製定專項應急處理方案。包括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礦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現場搶救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範圍、受害人員分布的基礎上,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的救援情況,按照專項處置預案要求,做好施救工作。總指揮及副總指揮未到礦前應由礦值班領導和調度值班主任指揮搶救工作。
5.4、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到控製,井下條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公司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6、信息發布
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領導下,指定專人統一對外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對外準確發布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性質,事故傷亡情況、應急救援進展等,以消除公眾的恐慌心理,避免公眾的猜疑。發布的時間及內容由總指揮審定。
7、後期處置
災害事故發生後,會造成人員的傷亡,設施設備的損壞,破壞正常的生產秩序。為了盡快恢複生產,合理有效地做好事故後期的處置工作,是及時,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環節。
7.1、善後處置及恢複生產
為妥協安置遇難人員的親屬,後勤人員做好遇難人員詳細資料統計,並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同時積極采取措施全力妥善做好遇難人員親屬的接待、安撫和補償工作。公司對善後處理場所的選擇、維修、建設、管理應統籌安排,提前製定相關預案。應急求援結束後,公司根據統計報告,對於應急救援期間所征用的物資和發生的救援費用給予補償和支付。
盡快恢複生產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即在短期內將事故現場恢複到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由於在此過程中仍存在潛在的危險,如頂板垮落,火區複燃等,因此在恢複通風、清理現場時必須製定和檢查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和加強支護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應急救援結束後,參加救援的各部門和單位都要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災的人數,清點各種救援機械設備、監測儀器,個體防護設備、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等,並重新定期檢查和維護。對於在救援中消耗的應急資源必須重新更換配置,確保始終處於完好狀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整理好搶險救災記錄、圖紙等,及時組織開好總結分析會,寫出救災報告。
事故調查組應當查明事故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總經理要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在恢複生產過程中製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7.2、保險
公司每年為井下從業人員統一辦理人身傷害保險金。事故災難發生後,勞資科應及時派人開展受災人員的保險受理,賠付工作,提供經濟補償和社會化管理服務。
7.3、事故應急救援報告及改進
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文件,要保證定期或在應急演習,應急救援後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針對公司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在實際中暴露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現場應急救援各部門和單位在應急救援結束後,組織召開戰評總結會,全麵從預案的預防機製,應急響應,保障措施等方麵進行分析總結,找出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建議。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應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有限公司煤業公司、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市煤炭工業局等單位建立暢通的通信網絡。
2、指揮部成員、指揮部辦公室人員的住宅電話和手機作為應急專線電話、移動電話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
3、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之間應建立專線通信聯係。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等通信手段,保證通信聯係暢通。
4、現場應急指揮部與井下基地,井下基地與事故現場的通訊聯係也須在災害事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建立起來。
救援指揮部成員通訊錄見表3。
8.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公司應急救護隊伍主要由公司救護隊組成,如事故較大,可臨時征召部分井下輔助隊組人員、安全員、瓦斯員等參與搶險救災。
公司救護隊隸屬於公司通風區,共有5名成員組成。救援範圍為本公司所有區域。
公司與大同市事化礦山救護大隊簽定救援協議。
應急救援隊伍聯係方式見表4。
8.3、應急裝備保障
1、公司按照礦井災害與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下消防器材庫、儲備局部通風機、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如料石、磚水泥、黃土、沙子、方木、木板)等必須救災裝備及物資。
2、供應科與生產廠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保證應急救援時,急需的裝備能及時購買到貨。
8.4、經費保障
公司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物質,資金保障。必須將安全費用的一部分作為應急救援經費。保證專款專用,並能隨時取出。
8.5、其它保障
1、交通運輸保障
(1)、運銷科必須保證井下和井上運送物資和救援物資的運輸車輛的應急使用。
(2)、與附近救護隊簽訂救援合同,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後,提請當地政府及時協調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製,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受交通信號的限製,最大限度地贏得搶險救災時間。
2、礦山救援醫療保障
(1)、與附近醫院簽訂救援合同,為事故災害提供醫療救助。
(2)、發生事故後,醫院負責在第一時間檢查,急救遇險人員。
3、治安保障
(1)、發生事故後,由公司保衛部門工作人員維護礦井周圍社會秩序和道路交通,必要時,要求當地公安部門予以協助。
(2)、控製下井人員,無關人員不準下井。
4、公司成立礦山應急救援技術組,為事故處理提供技術支持。
9、培訓與演習
9.1、培訓
公司每年組織對應急指揮部成員及行動關鍵人員進行培訓,主要目的是明確各自職責。培訓主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和分專業等方式。培訓內容為一般培訓和特殊培訓。一般培訓主要是針對指揮部應急管理人員,進行報警,疏散營救,個人防護,危險識別,事故評價,減災措施等內容的培訓。特殊培訓主要針對應急救援隊伍,其中:
1、公司安監科負責對全體救護隊員進行強製培訓。
2、救護隊應加強日常戰備訓練,並按規定對救護隊員進行複訓,確保隊伍戰鬥力,並及時對新隊員進行強製培訓。
3、對全體員工進行《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和應急預案的培訓。
9.2、演習
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每年進行一次礦井救災綜合性演習。針對礦井可能發生的災害事故進行實戰演練,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逐步完善應急救援內容,同時做好演習計劃,做好演練的策劃。演習結束後及時總結。總結的內容應包括:演練的項目和內容,參加演練的單位,部門和演練的地點,起止時間,演練過程中的環境條件,演練動用的設備,物資,演練效果,改進的建議,演練過程記錄(文字,音像資料等)。
10、獎懲
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公司應給予表彰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工作
2、搶排險事故或搶救人員有功,使公司和職工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
4、有其它特殊貢獻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人員分別在管轄範圍內進行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製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
(2)、不及時報告事故真實情況,延誤處置時機。
(3)、不服從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和指揮,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
(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救援資金及物資。
(5)、阻礙應急救援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7)、有其它危害應急救援工作的行為。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本預案向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有限公司煤業公司、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大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大同市煤炭工業局執行備案。
11.2、維護與更新
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修訂條件如下: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預案演練或生產事故應急處置中不符合實際的部分。
3、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變化。
4、其它需要修訂的原因。
11.3、製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製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1.4、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2、附件
12、1、附圖
1、巷道布置圖
2、采掘工程平麵圖
3、通風係統圖
4、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5、排水、防塵管路係統圖
6、井下通信係統圖
7、井下避災路線圖
12.2、附表
1、一通三防應急組織機構(見表1)
2、應急處置程序流程圖(見表2)
3、救援指揮部成員通訊錄(見表3)
4、應急救援隊伍聯係方式(見表4)
5、應急組織機構(見表5)
6、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見表6)
7、井上、下消防材料(見表7)
8、應急組織機構(見表8)
9、應急組織機構(見表9)
10、應急組織機構(見表10)
第2章 安全生產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一、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依據大同市煤炭工業局同煤機字[2008]193號關於大同市地方煤礦年產30萬噸以下94座礦井2008年度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鑒定結果的批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度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瓦斯絕對湧出量為0.35m3/min,相對湧出量為0.90 m3/t,CO2絕對湧出量0.52m3/min,CO2相對湧出量1.34m3/ t。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為低瓦斯礦井。
根據山西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中心鑒定報告,各煤層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煤的自燃傾向為容易自燃,自燃等級I級。
1.1、事故類型
瓦斯煤塵事故的類型有:爆炸、燃燒、中毒、塵肺病等災害事故。由於瓦斯爆炸引發煤塵爆炸的可能性很大。
1.2、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危險性分析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是煤礦最嚴重的事故災難之一,易造成群死群傷、礦毀人亡。爆炸會產生高溫火焰(溫可達2000℃)、爆炸衝擊波(最高1.2MPa),並伴隨大量有毒有害氣體。
爆炸生成的高溫高壓衝擊波,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支架損毀、頂板冒落、通風構築物破壞,引起礦井通風係統紊亂。爆炸生成的有害有毒氣體,伴隨風流蔓延,導致較遠距離人員傷亡。爆炸在一定條件下會誘發火災,引發二次及多次爆炸,爆炸衝擊波卷掃巷道積塵,可能引發煤塵爆炸連鎖反應,造成更大的災難性事故。
1.3、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一般多發生在采掘工作麵等井下作業地點。采煤工作麵一般發生在回風隅角、采煤機電氣設備附近及巷道冒高處。掘進工作麵一般發生在迎頭、巷道冒高處及停風時。引爆火源多為爆破火源、電氣火源及摩擦火源。個別采空區或者盲巷由於封閉不及時、不嚴密而形成瓦斯積聚。煤塵多產於打眼、放炮、落煤點附近等。這些地點易引發瓦斯、煤塵爆炸或瓦斯燃燒。煤塵自燃多發生在微風的巷道或其它的微風區域。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後,幹部職工要沉著、冷靜地按照“緊急救援,妥善避難,安全撤退,救人優先”的原則搶險救援。
1、以搶救遇難人員為主,必須做到有巷必入,本著“先活者後死者,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原則救險。
2、在進入災區偵察時要帶有幹粉滅火器材,發現火源及時撲滅。確認火災沒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時,即可對災區巷道進行通風。應盡快恢複原有的通風係統,加大風量,排除爆炸後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迅速排除這些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既有利於搶救遇難人員,減輕遇難人員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對井下其他人員的威脅。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於救人。
4、尋找火源,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5、做好災區偵察,尋找爆炸點,災區封閉等工作。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組織體係主要由指揮管理係統救援隊伍係統、技術支持係統和相關保障係統組成見附表4。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及職責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時,現場帶班幹部和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自救和互救,同時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和通風區彙報,調度室和通風區要按照應急程序和有關規定快速逐級上報。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其他領導必須立即趕到救災指揮現場,組織搶救,總經理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總經理未到之前,由值班副總經理負責指揮。
總 指 揮: 陳繼校(董事長) 尚成利(書 記)
副 總 指 揮: 丁箭川(安全經理)
盧建國(生產經理)
侯曉情(機電經理)
昝中新(總工程師)
徐誌宏(通風助理)
成 員: 於宏先(辦公室主任)馮 強(綜合辦公室)
李 雲(技術科長) 王 信(“一通三防”科)
張四子(機電科長) 朱 廣(安監科長)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的全麵工作,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布搶險救援命令。根據搶險需要合理配置人、材、物資源,組織搶險救援工作。核實遇難、遇險人員,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向上級救援機構發出救援請求。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公布準確信息。
3.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調度室。24小時值班電活:0352—4166100、4166128
主 任:於宏先
成 員:調度室成員
職 責: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保持聯係,傳達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
3、調動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調配公司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技術組參與救援工作,協調公司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公司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信息。
6、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災難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2.3、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結合瓦斯、煤塵爆炸的實際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十個小組:
1、現場搶險救災組:
組 長:盧建國
副組長:丁箭川、昝中新、侯曉情、李 兵、徐誌宏、
成 員:馮 強、朱 廣、王永升、張四子
職 責:
按照救援方案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工作地點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負責記錄、保存救援過程資料,總結應急救援經驗和教訓,具體負責實施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技術專家組:
組 長:昝中新
副組長:李 雲
成 員:全體技術員
職 責:
參與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收集整理救援過程中的技術資料,為指揮部提出建議意見及相關依據,參與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3、物資供應保障組:
組 長:李 兵
副組長:王永升
成 員:全體庫管員
職 責:
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所需各種物資裝備、器材和資金的調集和籌備。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4、警戒保衛組:
組 長:牛增才
副組長:靳存林
成 員:全體保安員
職 責:
維護礦區和居民生活區的治安,做好事故發生後的人員疏散、封閉相關場所,維護交通秩序,杜絕無關人員進入事故救援現場,確保事故救援的順利進行。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5、與同煤二醫院簽訂了救護合同。
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組織醫療救治,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負責災區消毒防疾,確保災區飲食衛生。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6、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李 兵
副組長: 馮 強、田海霞
成 員: 王永升、賈榮梅、張 智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車輛的調度,保障有關搶險救援人員的日常生活需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7、善後處理組:
組 長:陳繼校
副組長:丁箭川、田海霞
成 員:朱 廣、王永升、馮 強、賈榮梅、
職 責:
負責核實遇難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況並通知遇難者親屬。安排遇難者親屬善後處理期間的生活和遇難者喪葬事宜,負責洽談撫恤條件。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8、宣傳組
組 長:馮 強
副組長:牛增才
成 員:賈榮梅、王永升、楊桂臣、陳 華
職 責:
做好宣傳報導工作,協助現場保衛組維持礦區秩序。編發事故簡報,負責新聞媒體的組織與接待工作,發布事故搶險進展情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9、通風組
組 長: 徐誌宏
副組長: 王 信
成 員: 全體瓦檢員
職 責:
負責日常的通風係統管理,確保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安全措施。迅速修複損壞的通風設施,確保救援現場安全。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局部反風。
10、通訊、機電組
組 長:侯曉情
副組長:張四子
成 員:機電科全體員工
職 責:
保障事故發生時通訊暢通,架設臨時通訊線路,提供災區所需機電設備,並保證正常運轉。
3.2.4、搶險救援人員崗位責任製
1、總指揮
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執行經救援指揮部研究批準的應急救援方案,負責具體的應急處理措施的審定。聯係救援相關事宜,爭取社會支援,下達搶險救援命令。
2、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工作,檢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
3、副總經理
根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所需人員及時調集救援所需物資裝備,控製入井人員,協助實施搶險救援方案。
4、調度室主任
做好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辦公室的各項應急工作,準確、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確下達接警後的初次反響調度命令,組織災區人員撤離進行自救和互救及避災。按照報告程序,快速報告事故信息。不斷收集和處理事故災情信息,通知相關單位統計遇險職工人數,通知相關人員在調度室集結待命。轉達指揮部的各項救援命令,完成各項救援協調工作。
5、公司救護隊負責人
參與製定搶險救援方案,負責製定公司救援隊行動和處置措施。具體指揮公司救援隊和輔助救援隊執行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務。
6、調度室和值班人員
及時準確地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部命令,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救援情況。整理搶險救援命令,工程(工作)進度等有關救援信息、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組織災區人員撤離。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完成總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7、事故區(隊)、班(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1)、區隊長、班(組)長是本單位(區、組)應急管理的負責人,對本單位所有作業和作業人員的應急管理承擔責任。負責本單位應急組織工作和應急責任製的製定,承擔應急管理教育和宣傳培訓任務。
(2)、發生災難,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是自救和互救負責人,是避災的現場指揮者。
(3)、現場跟班的區隊長和班(組)長和所有現場人員承擔向調度室彙報災情的義務,要注意觀察災情的變化、查清災區人員情況,組織災區人員避災和撤離。向指揮部彙報災區情況和事故前的相關現場作業情況。
(4)、現場的瓦檢員或其他現場的安全檢查人員要協助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查清災情、判斷情況、定期檢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濃度。
8、通風部門負責人
提供通風係統圖及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氣體通風情況。按照指揮部命令負責調整礦井通風係統,密切注意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組織完成必要的應急通風工程和執行有關的通風應急措施。通風部門的專職瓦檢員和放炮員在發生災害事故時要協助現場跟班的生產單位區隊長或班(組)長、查清災情,提出現場避災建議,要立即向通風部門值班人員彙報事故情況。
9、保衛部門負責人
組織人員維護事故礦井的秩序和治安,積極與當地公安部門溝通信息,協助公安部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實施監護和控製,協助追捕逃逸人員等。
10、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人
協調並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參與應急救援方案製定、修定與實施,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與執行情況。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工作。
11、物資供應部門負責人
積極準備救援裝備和器材,並運送到指定地點。
12、機電、安裝部門負責人
根據指揮部命令,組織實施通風機,供配電應急安裝工程,保證礦井主要電氣設備正常運轉,及時搶修安裝搶險救災機電設備。
13、地質測量部門負責人
提供災區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命令完成災區相關測量工作。
14、技術部門負責人
參與事故災害初步評估、信息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的初步意見,參與救援方案的製定,提供相關圖紙、資料,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15、醫療救治單位負責人
負責提供相關醫療救治。組織醫療救治隊伍,調集藥品和醫療器材,實施現場傷員救治,參與相關事故調查工作。
16、通信信息部門負責人
確保現場應急救援通信和電子信息采集,傳輸工作。
17、工會和勞資部門負責人
負責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完善和改進瓦斯監測監控係統
我礦已安裝使用了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和采取了綜合防塵措施,對瓦斯、煤塵事故的預防和預警起到了重要作用,必須進一步完善其功能,強化管理、加強維護、提高準確性,確保可靠性和可用性。
1、機構設置和管理製度
(1)、對於通風區管理的瓦斯監控組和綜合防塵組要加強和充實力量,強化培訓,建立健全瓦斯監控和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2)、進一步完善安全儀表計量檢驗製度,負責校準氣樣配置,傳感器調校、計量檢定,各種安全監控設備的性能檢驗及大修等工作。
(3)、建立瓦斯監測係統和綜合防塵班巡檢製度,瓦斯監控組每天必須對監控係統的設備、電源、傳輸電纜進行檢查。綜合防塵組每天必須對綜合治理設施進行檢查。要建立巡檢登記表、記錄發現的問題,及時調試和維護。
(4)、瓦斯傳感器的調校周期為7天,對所有傳感器要建立調校登記表。
(5)、對所配置的便攜式瓦斯檢測儀表要建立統一的管理和調校製度,由通風區負責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6)、瓦斯監控係統的技術和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7)、對所有產塵點安設的降塵設施要定期檢查維修。
(8)、礦井每年應製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自燃爆炸措施及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
2、瓦斯監控設備的要求
(1)、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通過煤炭行業標準化歸口審查,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認證的檢測機構的形式檢驗,並取得“MA標誌準用證”。
(2)、用於爆炸環境的煤礦安全監控設備,必須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認證的檢測機構的防爆檢驗,並取得“防爆合格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防爆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線和動力電纜等共用,確保其本質安全防爆性能。
(3)、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必須具備瓦斯斷電和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
(4)、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瓦斯斷電儀必須裝備備用電池,以保證對瓦斯濃度的連續監控。當電網停電後,必須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於2小時。
(5)、係統必須具有防雷保護裝置,以防止雷電通過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引起井下瓦斯、煤塵爆炸。
(6)、係統必須具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以防止人為取消斷電功能,保證煤礦安全生產。
3、甲烷傳感器設置規定
我礦屬於低瓦斯礦井,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采煤工作麵、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在工作麵(距工作麵煤壁5米內)及其回風流中(掘進巷道中距回風口10—15米處)設置甲烷傳感器。
采煤工作麵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麵的進風巷(距被串工作麵煤壁線3—5米處)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掘進工作麵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前(距局部通風機3—5米處)必須增設甲烷傳感器。
4、綜合防塵設施的設置規定
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主要運輸巷、帶式輸送機斜井與平巷、采區運輸巷與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運輸巷與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都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並安設支管和閥門。
開采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煤層掘進巷道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地點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必須用水棚或岩粉棚隔開。
5、安裝使用及維護安全監控係統的規定和注意事項
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對安全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及維護作出的規定:
(1)、安裝斷電控製係統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報告礦調度室,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2)、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七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七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3)、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源是否正常,將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且必須在8小時內對兩 種設備調校完畢。
(4)、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
(5)、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充電、收發及維護。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塵,發放前必須檢查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和電壓或電源欠壓值,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放使用。
(6)、配置甲烷校準氣樣的裝置和方法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相對誤差必須小於5%。設備所用的原料氣應選用濃度不低於99.9%的高純度甲烷氣體。
(7)、安全監控設備布置圖和接線圖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範圍,傳輸電位等,並根據實際布置及時修改。
4.1.2、瓦斯煤塵事故的預防
1、瓦斯事故的預防
認真落實“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切實把防治瓦斯的各項管理規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實處,不斷提高“一通三防”現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禦瓦斯災難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積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不斷完善礦井通風係統,使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實行分區通風。礦井,采區應有足夠的風量,采掘工作麵配風量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麵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加強巷道貫通後的通風管理和局部通風管理工作,杜絕巷道出現無風,微風和局部通風機出現循環風現象。
(2)、嚴格落實恢複通風、排放瓦斯,停送電的安全措施。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瓦斯檢查,隻有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否則,必須製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須製定專門的瓦斯排放措施,並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報批,嚴格按措施進行排放。
(4)、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現象。巡回檢查人員要按規定時間,線路進行檢查。
(5)、礦井按規定配齊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下井人員規定佩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6)、煤與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采煤工作麵及瓦斯湧出異常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瓦斯。
(7)、加強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管理工作,保證係統完好正常運行。各采掘工作麵和機電硐室等要按要求上齊、上全監測探頭、瓦斯斷電功能做到數據準確、靈敏可靠。健全瓦斯監測監控係統。
(8)、充分利用先進的通信技術發布礦井安全監測信息,各礦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監測信息發布管理製度,規定安全監測信息發布流程;配齊安全監測機房值班人員,保證安全監測機房24小時有人值班,並應確保監測主機超限聲響報警功能正常。當瓦斯超限時,應立即停產、迅速采取措施處理。並及時將瓦斯超限的原因、處理情況、防範措施等反饋給企業總調度室。
(9)、加強掘進工作麵瓦斯管理,消滅掘進頭瓦斯事故。礦井必須完善“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2、煤塵事故的預防
(1)、煤體注水,開采前或開采過程中向煤層打鑽,將壓力水注入煤層,減少開采時煤塵的生成量。
(2)、堅持使用水炮泥,降低放炮過程中煤塵飛揚。
(3)、濕式打眼,抑製打眼過程中煤塵的生成和飛揚。
(4)、炮前炮後灑水,抑製爆破過程中的煤塵飛揚。
(5)、各轉載點設置噴霧灑水,堅持開機開水停機停水,抑製各轉載點煤塵再次飛揚。
(6)、要科學、合理選擇風速降低煤塵飛揚量。
(7)、定期衝洗煤塵,撒布岩粉,減少和阻礙煤塵重新飛揚。
(8)、加強管理消除引燃煤塵的火源、煤自燃而形成的高溫點。消滅引爆源。
(9)、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隔爆棚安裝要求。設置隔爆棚,阻止煤塵爆炸的蔓延。
4.2、預警行動
4.2.1、預警行動的執行標準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對於井下不同地點瓦斯濃度的告警值、斷電值、複電值和斷電範圍的規定,執行人工係統預警行動和監控係統的預警響應行動,《煤礦安全規程》標準見附表6。
4.2.2、預警行動的執行內容
1、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礦井總回風巷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專用排瓦斯巷內必須安設甲烷傳感器,甲烷傳感器應懸掛在距專用排瓦斯巷回風口15m,當甲烷濃度達到2.5%時,能發出報警信號並切斷工作麵電源,工作麵必須停止工作,進行處理。
(3)、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係統遭到破壞以後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複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斯檢查人員的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複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的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隻有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方可開啟。
(4)、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提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本規程《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
(5)、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不超過1.5%,且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二十九條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6)、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排放瓦斯。
(7)、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製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8)、專職煤塵測試人員發現礦井中煤塵濃度接近爆炸濃度界限時要立即報告礦調度室,並分析原因,責令相關部門立即處理。
(9)、井下人員發現煤塵較高時要向作業區內的當班負責人彙報並報告調度室負責人下達處理意見。
2、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采掘工作麵及其它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3)、采掘工作麵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4)、開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開采煤層時,必須按掘進工作麵距煤層的準確位置,在距煤層垂距10m以外開始打探煤鑽孔,鑽孔超前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小於5m,並有專職瓦斯檢查工經常檢查瓦斯。岩巷掘進遇到煤線或接近地質破壞帶時,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查工經常檢查瓦斯,發現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異狀時,必須停止掘進,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1)、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2)、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3)、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采區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撒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撒人範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電、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內的供電。
(4)、礦井中煤塵濃度如超過(達到)爆炸濃度時,調度室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並停止作業,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5、信息報告程序
5.1、預警信息報告
5.1.1、預警信息報告程序和方式
1、設立預警報告接警專用電話(一般應設在調度室),預防與預警的工作職責納入應急管理係統中,明確預警管理機構辦公室、預防與預警負責人及相關應急救援單位的聯係電話。
2、需要報告預警信息時,現場工作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彙報的內容包括出現事故的征兆具體內容、地點、發現事故征兆的簡要經過、預警區域作業內容、人員分布等。
3、調度員接到預警彙報後,立即按照預警電話通知順序,通知相關負責人和有關單位,通知受威脅地點的人員撤離。特別緊急的預警信息要直接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4、預警基本情況包括:①事故征兆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②事故征兆發現的簡要經過;③可能發生事故的發生原因初步判斷;④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搶險處置情況等,必要時附現場簡圖。
5、彙報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故性質、地點,可能的影響範圍,預警區域涉及的區域的巷道、通風係統、風流情況及瓦斯濃度等。
5.1.2、預警報告方式
1、人工現場預警信息方式
(1)、現場預警信息報告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在最近的地點使用井下調度電話報告預警信息。也可使用井下無線通訊係統,包括井下小靈通、井下漏泄通訊係統、井下無線應急通訊係統。
(2)、要根據礦調度室下達的預防與預警處置措施,監督現場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置。
(3)、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
2、監測監控係統
(1)、監測監控係統發出聲光告警信號,或采用了係統自動斷電措施,告警區域作業單位的當班負責人要立即報告調度室核實情況,要征求並聽取調度室下達的預防與預警處置意見。
(2)、告警區域作業單位的當班負責人要立即落實調度室下達的處置措施並根據情況的變化繼續報告預警信息。
5.1.3 、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1、礦相關部門及負責人:
救援指揮部成員通訊錄及應急救援隊伍聯係方式見附表3、附表4。
2、值班和通信方式:
(1)、調度室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其他相關單位8-18點也必須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2)、相關二級單位的負責人、礦總工程師、副總經理、總經理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停機。
(3)、如有事要離開煤礦現場時,必須按照礦上規定指派應急事件處置臨時負責人。臨時負責人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停機。
5.1.4、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1、電話形式的預警報告要作好電話記錄,力求記錄準確、完整。井下相關人員上井後要填寫詳細的報告,如瓦斯、煤塵、礦壓、風速、水位、二氧化碳等當班記錄表。
2、監測監控係統的報告以監測係統記錄的數據為準,不得對數據進行修改。
3、預警預防措施以相關領導簽發的調度通知形式下達。緊急情況可先執行電話或口頭通知,電話或口頭通知必須得到相關負責人的授權,事後需補簽書麵調度通知。
5.1.5、出現明顯事故征兆時,應急響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1、發現明顯事故預兆,現場人員都應立即向礦調度報告,請求救援。
2、礦調度應按照“應急預案的響應程序”進行報告,並按照要求請求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進行處置。
3、頂板和衝擊地壓事故預兆可先下達處置意見,再行報告。
4、出現明顯事故征兆的現場人員在向外求援的同時,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災的一切準備。
5.2、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報告
1、人工係統
(1)、專職瓦斯檢查員和佩戴合格的瓦斯檢查儀器、儀表的其它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的上述告警值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按《規程》要求采取相應措施。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2)、上述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的上述斷電值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實施斷電程序,並按《規程》要求停止超限區域的一切作業並撤離人員。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3)、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彙報,按照《規程》要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濃度恢複《規程》要求的正常狀態。如出現嚴重超限,或瓦斯濃度快速增大,要立即彙報礦技術負責人,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
2、安全監測監控係統
(1)、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的地點瓦斯濃度的告警值設置係統的告警值,告警時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麵主機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2)、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的地點瓦斯濃度的斷電值和斷電範圍設置係統的斷電值和斷電範圍。根據斷電值觸發對應超限區域的斷電開關,根據斷電範圍選擇對應的一個或幾個斷電開關。
(3)、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必須安裝饋電傳感器,斷電狀況要反饋地麵主機,確係規定範圍已經停電。
(4)、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不同的地點瓦斯複電濃度進行複電。複電時必須由瓦斯檢查人員在場並經人工瓦斯檢查,報告調度室負責人批準後方可人工複電。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不得設置自動複電功能。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和哪一級別應急響應。
6.1.1、應急響應的標準
執行國家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響應分級標準,見附錄。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礦山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等。
1、Ⅰ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等。
2、Ⅱ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傷,或造成0.5-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3、Ⅲ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4、Ⅳ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1.2 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執行Ⅰ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各級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啟動國家總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2、發生重大事故,執行Ⅱ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省、地(市)、縣人民政府及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啟動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3、發生較大事故,執行Ⅲ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地(市)、縣人民政府及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啟動屬地地(市)、縣人民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4、發生一般事故,執行Ⅳ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有限公司煤業公司和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啟動企業預案。
6.2、響應程序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現場人員迅速佩帶自救器,現場區隊長、班組長或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員要組織和指揮遇險人員迅速撤離災區。同時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彙報後,要立即啟動應急措施: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巷道發生火災和爆炸不能停局扇)→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總經理、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彙報(獨立煤礦要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召請礦山救援大隊(礦專業救援隊先行下井救援)→啟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派遣偵查小分隊進行災情偵察、人員救治→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指揮部根據災情製定救援方案→救援隊現場搶險救災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
6.3、應急處置
6.3.1、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序
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報告後,應立即責令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由當班跟班隊長或班組長組織);同時立即通知礦主要負責人,並立即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報告,根據災難程度,確定響應等級並啟動相應預案;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通知。
由總經理、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成立搶險指揮部並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彙報;分析災情、製定災區偵查方案;召請礦山救援隊:派遣救援隊員進入災區探查和實施救援;指揮部根據災區情況製定救援方案;救援隊現場救援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處置的決策要點:
獲悉井下發生爆炸後,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做出決定,下達救援命令。
1、必須了解(詢問)的內容
(1)、爆炸地點及事故波及範圍;
(2)、人員分布及其傷亡情況;
(3)、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通風設施的損壞情況等);
(4)、災區氣體情況;
(5)、是否發生火災及其火災範圍;
(6)、主要通風機的工作情況(是否正常運轉,防爆門是否被吹開、損壞、風機房水柱計讀數是否發生變化等)。
2、必須分析判斷的內容
(1)、根據災區通風情況和風機房水柱計讀數值變化情況,判斷通風係統破壞程度。
H2O柱比正常通風時數值增大時,說明災區巷道冒頂垮落,通風係統被阻。H2O柱比正常通風時數值小時,說明通風設施遭到破壞,災區風流短路,可能是爆炸後引起火災,高溫煙氣上行為主,風流中產生火風壓使通風機風壓降低。
(2)、是否會產生連續爆炸
若爆炸後產生冒頂,風道被阻塞,風量減少,繼續有瓦斯湧出,並存在高溫熱源,則有可能產生再次爆炸。
(3)、能否誘發火災
根據綜合信息及氣體分析化驗結果做出判斷。
(4)、爆炸有無煤塵參與
根據礦煤塵防治和煤塵沉積狀況,CO、CO2濃度監測狀況來分析判斷。
(5)、可能影響的範圍
根據綜合信息做出判斷。
3、必須做出決定並下達的命令
(1)、撤出災區和井下所有人員。
(2)、切斷災區電源(局部通風機電源視情況而定)。
(3)、立即通知礦山救援隊。
(4)、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災情。
(5)、成立搶險救援指揮部,依據應急預案製定完善的現場救援方案。
(6)、根據現場情況保證主要通風機和空氣壓縮機正常運轉。
(7)、保證升降人員的井筒正常提升。
(8)、清點井下人員,控製入井人員。
(9)、按照救援方案布置救援隊搶救遇險人員,偵察災情、撲滅火災、恢複通風係統,防止再次爆炸。
(10)、調集救援物資、維護好事故現場秩序,做好搶救傷員準備工作。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處置:
1、現場處置目標
現場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救援人員積極搶救遇險人員;
對確認無火源且充滿爆炸煙霧及有毒有害氣體的巷道恢複通風;
搶救人員時清理堵塞物:
撲滅因爆炸產生的火災。
2、自救互救
(1)、自救互救原則
在距爆炸源一定距離的人員感覺到附近空氣流動靜止,出現顫動現象,耳鼓膜有震動,一般被認為是瓦斯爆炸燃燒波即將到來,應立即臥倒,待燃燒波傳過,進行自救。井下人員一旦發現這種情況時,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的方法是:要迅速按規定閉氣帶好自救器,(若無自救器,要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背向空氣顫動的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麵積,以減少燒傷。然後,要在區隊帶班幹部、瓦斯檢查員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找準方位,沿避災路線,迅速撤退到新鮮風流中。若巷道破壞嚴重,無法判明撤退是否安全時,可以先到新鮮風流或支護較完整的地點躲避等待救援。
(2)、掘進工作麵瓦斯煤塵爆炸後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如發生小型或局部爆炸,掘進巷道和支架基本未破壞,遇險礦工未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時,應立即佩帶好自救器,迅速撤出災區,到達新鮮風流中。對於附近的傷員,要協助其佩帶好自救器,幫助撤出危險區。不能行走的傷員,要設法抬運到新鮮風流中,安置在臨時避難硐室或視傷情和周圍環境情況決定進一步的自救互救措施。撒出災區後,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爆炸後,掘進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但遇險礦工受傷不重時,應佩帶好自救器,千方百計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如巷道難以疏通,應坐在支護良好的棚子下麵,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被困者要互相安慰,穩定情緒,保存體力,等待救助,並有規律的敲擊管路或岩石,發出求救信號,在敲擊管路或岩石之前,應注意檢查瓦斯。對於受傷嚴重的礦工也要為其佩帶好自救器,使其靜臥待救,並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待救,利用壓風管道、風筒等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3)、采煤工作麵瓦斯煤塵爆炸後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如果進回風巷道沒有垮落堵死,通風係統破壞不大,所產生的有害氣體,較易被排除。這種情況,采煤工作麵進風側的人員一般不會受到嚴重傷害,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佩帶自救器,經最近的路線撤至新鮮風流中。
如果爆炸造成嚴重的塌落冒頂,通風係統被破壞,爆源的進,回風側都會積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該範圍的所有人員都有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因此,爆炸後,沒有受到嚴重傷害的人員,要立即佩帶好自救器。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近的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果由於冒頂嚴重無法撤離時,首先要把自救器佩帶好,並協助重傷員佩帶好自救器在較安全地點待救。附近有獨頭巷道時,也可進入暫避,並盡可能用木料、風筒等設立盡可能封閉良好的臨時避難場所,並把礦燈、衣物等明顯的標識物,掛在避難場所外麵最明顯的地方,然後進入巷內靜臥待救。
3、現場救援具體措施
(1)、選擇最近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區域人員最多的地點實施偵察,救援隊到達礦井後應立即熟悉了解井下巷道布置情況和人員分布情況,按照搶險求援方案,選擇最短路線,對有可能人員被困地點實施偵察救援。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救援力量少時,要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行進,對保持救援隊的戰鬥力,減少隊員的體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爆炸後,進風巷道垮塌,冒頂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但在回風中行進,受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的威脅,救援隊員的行進速度較慢,但是回風方向往往也是遇險人員較集中的地點,救援力量較為充足時,可以同時從進,回風兩側派救援人員進入。
最先到達事故礦井的救援隊,擔負搶救遇險人員和災區偵察任務,在煤塵大,煙霧濃的情況下進行偵察時,救援隊員應沿巷道或管道用探險棍分段式前進,隊員之間要用聯絡繩聯結,發現可能救治的遇險人員,應積極搶救並迅速救出災區;發現已死亡的遇難人員,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偵察行進中,應在巷道交叉口設立明顯的路標,防止返回時走錯路線,偵察工作要仔細認真,凡走過的巷道要標注留名,並繪出偵察線路示意圖,除搶救遇險人員外,還應明確分工,特別是火源,瓦斯濃度以及爆炸點的情況,頂板冒落範圍,支架,水管,風管,電氣設備,局部風機,通風構築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動方向及其蔓延情況,災區風量分布,風流方向,火區氣體成分等,並作好記錄,供救援指揮部研究製定全麵的搶救方案;小隊應按規定時間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應取得負責偵察任務指揮員的同意。如果沒有按時返回或通訊中斷,待機小隊要立即進入實施增援。
第二個到達事故礦井的小隊應配合第一小隊完成搶救人員和偵察災區的任務,或是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擔負待機任務,待機地點應選在距災區最近,有新鮮風流處,做好緊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2)、迅速恢複災區通風
在確保救援人員絕對安全的情況下,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複災區的通風,排除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遇險人員最有效的方法,但必須十分謹慎,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查明有無火源存在,否則會再次引起爆炸,還必須對巷道各段氣體進行分析化驗,了解其成分濃度。恢複掘進巷道的通風,采用“一次恢複,遠距離啟動”的辦法,具體操作是:由救援隊員佩帶呼吸器,在巷道內接好風筒之後,所有人員撤至安全區域,實行遠距離啟動局部通風機恢複通風,即使有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
恢複通風設施時,必須遵循“先外後裏,先主後次”的原則,由井底開始由外向裏逐步恢複,先恢複主要的和容易恢複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複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複獨頭通風時,除將通風機安裝在新鮮空氣處外,還應按照排放瓦斯措施的要求進行。
(3)、清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
瓦斯爆炸後發生的冒頂,造成巷道的堵塞,影響救援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事先考慮清理堵塞物。若巷道堵塞嚴重,救援隊員在短時間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恢複通風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時要恢複堵塞區外的通風,其他救援隊員要負責監護並做好進入災區搶救遇險人員的準備工作。
(4)、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為了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在災區內發現火災或殘留火源,就立即撲滅,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就設法阻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蔓延,特別是火源地點附近有瓦斯積聚的場所。有瓦斯爆炸危險,用直接滅火法不能撲滅,並確認火區內遇險人員已經死亡,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再采取其它滅火措施控製火勢和撲滅火源,待火災熄火後,再尋找遇難人員屍體。
(5)、預防連續爆炸傷害
發生連續爆炸時,應采取注入隋氣或二氧化碳等措施抑製爆炸,消除火源,嚴密監視通風和瓦斯情況,並認真檢測和記錄氣體變化,在沒有控製住瓦斯煤塵爆炸和消除火源的情況下,不得派救援隊進入災區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
由於對爆炸間隔時間無法準確判斷,必須對爆炸的威力,影響範圍以及對作業地點距爆源距離等因素綜合分析確保絕對安全。若不能保證作業安全,不能采取利用兩次爆炸時間的間隔搶救遇險人員立即封閉災區。
恢複正常狀態的條件和程序:
1、恢複正常狀態的條件
通風係統全麵恢複,能夠實現井下的正常通風:井下變電所,采掘工作麵及其它有關地點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2、恢複正常狀態的程序
一是檢查中央變電所、泵房、電氣設備、供電電纜及風流中瓦斯情況,瓦斯濃度在《規程》標準以下時,保證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完好時,恢複地麵對中央變電所變電設施上端的供電,不能恢複中央變電所對采區變電所的供電;
二是檢查各采區變電所、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瓦斯情況,瓦斯濃度在《規程》標準以下時,保證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完好時,恢複對采區變電所。下端的電源供電,不能恢複采區變電所對采煤及掘進工作麵電氣設備的供電;
三是檢查采煤工作麵及掘進工作麵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的瓦斯情況,在確認瓦斯濃度低於《規程》標準以下,並且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完好時,恢複采煤工作麵、掘進工作麵的供電;待井下全麵恢複正常供電後,礦井即可恢複正常生產。
應急處置程序通用流程圖見附表2。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礦井按照《災難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庫,儲備局扇、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沙)等必要的救援裝備、物資等,詳見附表7。
礦山救援和醫療救援裝備專用警燈、警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提請地方政府及時協調對事故進行交通管製,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援時間。
二、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礦井火災不僅會燒掉大量的資源、材料和生產設備,而且由於封閉火區。將會凍結煤炭的可采儲量,嚴重破壞正常的生產秩序。同時,火災的燃燒消耗了風流中的氧氣,使風流中氧氣濃度下降,並且產生大量的熱能、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嚴重威脅著井下礦工的生命安全。
1.1、事故類型
火災事故類型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兩種,其中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礦井的礦井火災有90%左右為內因火災。但無論哪一種火災一旦引發都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1.2、火災事故危險性分析
引發火災的基本要素:可燃物、熱源和氧氣。根據引燃物的不同,分為自燃起火和外因火災。外因火災發生的條件是可燃物、氧氣和引火源。內因火災發生的條件是可燃物、氧氣和可燃物氧化後熱量聚集。火災的燃燒消耗風流中的氧氣,使風流中的氧氣濃度下降,產生大量的熱能和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礦井火災如果發生在容易積存瓦斯的采空區、巷道高冒區時,可能產生誘發瓦斯爆炸的危險,嚴重威脅著井下礦工的生命安全。
1.3、火災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礦井內因火災易發生的地點:有大量遺煤而未及時封閉或封閉不嚴的采空區、停采線附近;通風不良的亂采亂掘處、冒頂處;巷道兩側和遺留在采空區內受壓的煤柱;綜采放頂煤工作麵和厚煤層分層開采以及急傾斜煤層開采采出率低,丟煤多的采空區;巷道內堆積的浮煤或煤巷的冒頂、片幫處;斷層帶附近;溜煤眼及聯絡巷。其次,皮帶運輸機頭機尾、皮帶運輸底部浮煤、明火作業地點、機電硐室、放炮作業地點及由其它事故引發的火災是外因火災事故的重要地點。302盤區火區雖然已滅,但應重點監察。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當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帶班幹部、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自救和互救,同時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值班員要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救災、避災,同時要立即按相關規定快速逐級上報,要立即啟動搶險救援指揮部,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現場班隊長、跟班幹部要根據火災性質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正確配帶好自救器,帶領現場人員開啟防塵設施進行現場自救,力爭將火災消滅在初始階段。
2、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3、當現場人員不能在第一時間撲滅火災時,跟班隊長要立即組織所有現場人員按最近避災路線到達新鮮風流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設法向礦調度室報告事故地點現場災難情況,及撤退的路線和目的地,到達目的地後再報告。
4、如因災難破壞了巷道中的避災路線指示牌,迷失了行進的方向時,撤退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誌,以提示救援人員的注意。
6、在唯一的出口被封堵無法撤退時,應在現場管理人員或有經驗的老師傅的帶領下進行災區避災,以等待救援人員的營救。
7、進入避難室前,應在硐室外留設文字、衣物、礦燈等明顯標誌,以便於救援人員的發現,前往營救。
8、如硐室內或硐室外有壓風裝置,應設法開啟壓風係統自救。要采取有規律地敲擊金屬物、頂幫岩石等方法,發出呼救聯絡信號,以引起救援人員的注意,指示避難人員所在位置。
9、積極開展互救,及時處理受傷和窒息人員。
10、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礦值班報告,並按礦應急預案程序向礦長、總工程師、安全部門負責人報告。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應急組織體係如附表8所示。
火災事故應急組織體係主要由指揮管理係統、救援隊伍係統、技術支持係統和相關保障係統組成。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職責
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帶班幹部和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自救和互救,同時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和通風區彙報,調度室和通風區要按照應急程序和有關規定快速逐級上報。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其他領導必須立即趕到救援指揮現場,組織搶救,總經理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總經理未到之前,由值班付總經理負責指揮。
總 指 揮: 陳繼校(董事長) 尚成利(書 記)
副 總 指 揮: 丁箭川(安全經理)
盧建國(生產經理)
侯曉情(機電經理)
昝中新(總工程師)
徐誌宏(通風助理)
成 員: 於宏先(調度室主任)馮 強(綜合辦公室)
李 雲(技術科長) 王 信(“一通三防”科)
張四子(機電科長) 朱 廣(安監科長)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的全麵工作,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布搶險救援命令。根據搶險需要合理配置人、材、物資源,組織搶險救援工作。核實遇難、遇險人員,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向上級救援機構發出救援請求。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公布準確信息。
3.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 任:於宏先
成 員:調度室成員
職 責: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聯係,傳達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
3、調動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調配公司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技術組參與救援工作,協調公司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公司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信息。
6、火災事故災難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3.2.3、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結合火災的實際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十個小組。
1、現場搶險救災組:
組 長:盧建國
副組長:丁箭川、昝中新、侯曉情、李 兵、徐誌宏、
成 員:馮 強、朱 廣、王永升、賈榮梅、張四子
職 責:
按照救援方案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工作地點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負責記錄、保存救援過程資料,總結應急救援經驗和教訓,具體負責實施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技術專家組:
組 長:昝中新
副組長:李 雲
成 員:全體技術員
職 責:
參與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收集整理救援過程中的技術資料,為指揮部提出建議意見及相關依據,參與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3、物資供應保障組:
組 長:李 兵
副組長:王永升
成 員:全體庫管員
職 責:
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所需各種物資裝備、器材和資金的調集和籌備。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4、警戒保衛組:
組 長:牛增才
副組長:靳存林
成 員:全體保安員
職 責:
維護礦區和居民生活區的治安,做好事故發生後的人員疏散、封閉相關場所,維護交通秩序,杜絕無關人員進入事故救援現場,確保事故救援的順利進行。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5、與同煤二醫院簽訂了救護合同。
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組織醫療救治,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負責災區消毒防疾,確保災區飲食衛生。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6、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李 兵
副組長: 馮 強
成 員: 王永升、賈榮梅、張 智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車輛的調度,保障有關搶險救援人員的日常生活需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7、善後處理組:
組 長:陳繼校
副組長:丁箭川、田海霞
成 員:朱 廣、馮 強、賈榮梅、王永升、
職 責:
負責核實遇難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況並通知遇難者親屬。安排遇難者親屬善後處理期間的生活和遇難者喪葬事宜,負責洽談撫恤條件。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8、宣傳組
組 長:馮 強
副組長:牛增才
成 員:賈榮梅、王永升、楊桂臣、陳 華
職 責:
做好宣傳報導工作,協助現場保衛組維持礦區秩序。編發事故簡報,負責新聞媒體的組織與接待工作,發布事故搶險進展情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9、通風組
組 長: 徐誌宏
副組長: 王 信
成 員: 全體瓦檢員
職 責:
負責日常的通風係統管理,確保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安全措施。迅速修複損壞的通風設施,確保救援現場安全。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局部反風。
10、通訊、機電組
組 長: 侯曉情
副組長: 張四子
成 員: 機電科全體員工
職 責:
保障事故發生時通訊暢通,架設臨時通訊線路,提供災區所需機電設備,並保證正常運轉。
3.2.4、搶險救援人員崗位職責
1、總指揮
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執行救援指揮部研究批準的應急救援方案,負責具體的應急處理措施的審定。聯係救援相關事宜爭取社會支援,下達搶險救援命令。
2、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工作,檢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
3、各副總經理
根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所需人員及時調集救援所需物資設備,控製入井人員,協助實施搶險救援方案。
4、調度室主任
做好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辦公室的各項應急工作,準確,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確下達接警後的初次反響調度命令,組織災區人員撤離進行了自救和互救避災。按照報告程序,快速報告事故信息。不斷收集和處理事故災情信息,通知相關單位統計遇險職工人數,通知相關人員在調度室結集待命。轉達指揮部的各項救援命令,完成各項救援協調工作。
5、公司救護隊負責人
參與製定搶險救援方案,負責製定公司救援隊行動和處置措施。具體指揮公司救援隊和輔助救援隊執行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的處理工作,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務。
6、調度室和值班人員
及時準確地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部命令。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救援情況。整理搶險救援命令,工程進度等有關救援信息,核實和統計受災人數,組織人員撤離。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完成總指揮部賦予的一切工作任務。
7、事故區(隊)、班(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1)、區隊長、班(組)長是本單位(區、隊)應急管理的負責人,對於本單位所有作業和作業人員的應急管理承擔責任。負責本單位應急組織工作和應急責任製的製定,承擔應急管理教育和宣傳培訓任務。
(2)、發生災難,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是自救和互救負責人,是避災的現場指揮者。
(3)、現場跟班的區隊長和班組長及所有現場人員承擔向調度室彙報災情的義務,要注意觀察災情的變化,查清災情人員情況,組織災區人員避災和撤離。向指揮部彙報災區情況和事故前的相關現場作業情況。
(4)、現場的安全檢查人中要協助現場跟班的隊長或班組長查清災情,判斷情況,定期檢查一氧化碳濃度。
8、通風部門負責人
提供通風係統圖,按照指揮部命令負責調整礦井通風係統,密切注意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組織完成必要的應急通風工程和執行有關的有通風應急措施。通風部門的專職人員和放炮員在發生災害事故時要協助現場跟班的生產單位區隊長或班組長,查清災情,提出現場避災建議,要立即向通風部門值班人員彙報事故。
9、保衛部門負責人
組織人員維護事故礦井的秩序和治安,積極與當地公安部門溝通信息,協助公安部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實施監護和控製,協助追捕逃逸人員等。
10、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人
協調並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參與應急救援方案製定、修定與實施,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與執行情況。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工作。
11、物資供應部門負責人
積極準備救援裝備和器材,並運送到指定地點。
12、機電、安裝部門負責人
根據指揮部命令,組織實施通風機,供配電應急安裝工程,保證礦井主要電氣設備正常運轉,及時搶修和安裝搶險救災機電設備。
13、地質測量部門負責人
提供災區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部命令完成災區相關測量工作。
14、技術部門負責人
參與事故災害初步評估,信息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的初步意見,參與救援方案的製定,提供相關圖紙、資料,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15、醫療單位負責人
負責提供相關醫療救治.組織醫療救治隊伍,調集藥品和醫療器材,實施現場傷員救治,參與相關事故調查工作。
16、通信信息部門負責人
確保現場應急救援通信和電子信息采集,傳輸工作。
17、工會和勞資部門負責人
負責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我公司已安裝使用了火災事故的監測監控係統。在一些火災易發地點安設了一氧化碳傳感器,如采掘工作麵的回風流中,盤區的回風巷和全井的總回風流中都安裝了一氧化碳傳感器,24小時監控,這樣對火災事故的預防和預警起到了重要作用,必須進一步完善其功能、強化管理、加強維護,提高準確性,確保可靠性和可用性。
1、現場設置和管理製度
(1)、要加強火災事故監控組的管理和充實其力量,強化培訓,建立健全火災事故監控的管理製度。
(2)、進一步完善安全儀表計量檢驗製度,負責校準樣配置,傳感器調校,計量檢定,各種安全監控設備的性能檢驗及大修等工作。
(3)、建立火災事故監測係統巡檢製度,必須每天對監控係統的設備、電源、傳輸電纜進行檢查。要建立巡檢登記表,記錄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調試和維護。
(4)、一氧化碳傳感器調校周期為7天,對所有傳感器都要建立調校登記表。
(5)、對所配置的一氧化碳便攜式檢測報警儀要建立統一的管理和調校製度,由通風區負責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6)、火災事故監控係統的技術和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7)、對所有火災易發地點安設的監控傳感器要定期檢查維修。
(8)、礦井每年應製定火災事故預防措施和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
2、火災監控設備的要求
(1)、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通過煤炭行業標準化歸口審查,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認證的檢測機構的形式檢驗,並取得“MA標誌準用證”。
(2)、用於爆炸環境的煤礦安全監控設備,必須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認證的檢測機構的防爆檢驗,並取得“防爆合格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防爆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線和動力電纜等共用,確保其本質安全防爆性能。
(3)、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必須具備靈敏可靠、準確等的功能。
(4)、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必須裝備備用電池,以保證對一氧化碳等有害氣濃度的連續監控。電網停電後,必須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於2小時。
(5)、係統必須具有防雷保護裝置,以防止雷電通過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引起井下火災事故。
(6)、係統必須具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以防止人為取消斷電功能,保證煤礦安全生產。
3、一氧化碳設置規定
我公司井下在采掘工作麵的回風流,盤區的回風巷,礦井的總回風流,以及皮帶機頭機尾均設有一氧化碳傳感器。(掘進巷道距回風口10~15米內)
4、供水係統的設置規定
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主要運輸巷,帶式輸送機斜井與平巷,上山與下山,采區運輸巷與回風巷,采煤工作麵運輸與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都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並安設支管和閥門。一旦有火災事故時,可以有充足的水供給滅火。
5、安裝使用及維護安全監控係統的規定和注意事項,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對安全監控係統的安裝,使用及維護作出的規定:
(1)、安裝斷電控製係統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報告礦調度室,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2)、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一次。一氧化碳傳感器、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一氧化碳檢測設備,每七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調校1次。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有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3)、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將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儀或DQJ—50型多種氣體測定器與一氧化碳傳感器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且必須在8小時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4)、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一氧化碳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的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
(5)、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的電池檢查與更換,收發與維護。每班要清理隔煤灶上的煤塵,發放前必須檢查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儀是否在零點位。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放使用。
(6)、配製一氧化碳校準氣樣的裝置和方法必須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相對誤差必須小於5%。設備所用的原料氣應選用濃度不低於99.9%的高純度一氧化碳氣體。
(7)、安全監控設備布置圖和接線圖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範圍,傳輸電纜等。並根據實際布置及時修改。
4.1.2、火災事故的預防
1、井下煤炭自燃發火的征兆
(1)、煤炭自燃的外部征兆
礦井煤炭自燃的征兆是:先來氣(水蒸氣)、後來味(煤油味、汽油味和煤焦油味);先發汗(水珠)、後發幹(溫度升高後水分被蒸發);不是著火就是冒煙。
<1>井下火區附近的空氣溫度以及從火區流出的水的溫度高於正常情況下的溫度。
<2>巷道壁幫出現水珠。可能是煤在低溫氧化過程中產生的熱量,由於熱量的集聚,提高了煤體的溫度,使水分蒸發,因而巷道中的溫度增加,水汽凝集在空氣中呈現霧狀,在支架和巷道壁表麵形成水珠,時間長了,煤炭就會自燃。
<3>在巷道中如聞到煤油、汽油和鬆節油等芳香族氣味時,尤其當聞到煤焦油的惡臭味時,表明煤炭自燃已發展到嚴重程度。
<4>煤炭自燃過程中產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導致氧氣濃度降低,使人產生悶熱、憋氣、頭痛、四肢無力、疲勞等症狀。
<5>開采淺層煤時,可看到從地表塌陷裂隙中逸出水汽並能聞到煤焦油味,冬季可以見到地表塌陷區的積雪先融化。
為了盡早而準確可靠地發現井下自燃火災,應及時在井下取空氣樣進行化驗,分析空氣成分的變化,如發現一氧化碳及乙炔、乙烯等,且是持續存在的,其濃度隨時間逐漸增加,則可斷定煤炭已自燃。
(2)、外因火災的征兆
<1>安裝膠帶運輸機的巷道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它氣體濃度異常。
<2>運輸機下浮煤較多的巷道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化碳濃度增加,其它氣體濃度異常,局部溫度升高。
<3>機電硐室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化碳濃度增加,其它有害氣體濃度異常,局部溫度升高。
<4>絕緣老化、漏地現象,負荷過大,溫度升高的電纜和其它電氣設備。
2、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的主要措施
(1)、預防煤炭自燃的主要措施
<1>開采技術
開采自燃發火嚴重的厚煤層或近距離煤層群時,將運輸大巷、回風大巷、采區上下山,集中運輸平巷和集中回風平巷服務時間較長的巷道布置在煤層底板的岩石中。厚煤層分層開采的區段巷道采用垂直分布,避免因上下分層巷道內錯或外錯布置時形成的階梯煤柱內側造成貯燃氧化易燃隅角帶,同時可大大減少甚至不留煤柱。盡量采用長壁采煤方法,推行綜合機械化采煤,采用全部陷落法控製頂板。推廣無煤柱開采。
<2>防止漏風
預防煤炭自燃對通風的要求是:礦井通風網絡結構簡單,風網阻力適中,通風設施布置合理,風流穩定、漏風量少和通風網路中有關區段易於隔絕。可采取以下幾種措施:利用石灰充填帶隔絕采空區。利用水砂充填帶隔絕采空區。噴塗塑料泡沫防止漏風。利用可塑性膠泥堵塞漏風。
<3>預防性灌漿
將水、漿材按適當的比例混合,製成一定濃度的漿液,借助輸漿管路注入可能發生自燃的地區。
<4>阻化劑防火
阻化劑吸附煤的表麵形成穩定的抗氧化物保護膜,降低煤的吸氧能力,還可以與煤內植酸化合,生成不易自燃的物質。
<5>均壓防滅火
礦井產生火災時可設置通風調壓裝置或調整通風係統,以降低漏風通道兩端的風壓差,減少漏風量,從而達到抑製自燃的目的。降低漏風通道兩端的風壓差是利用調節風窗調壓、調壓風機調壓或風窗和調壓機聯合調壓。
<6>惰性氣體防滅火
將不助燃、不燃燒的氮氣或二氧化碳氣體注入封閉的或有自燃危險的區域,降低其氧氣濃度,從而預防發火或使火區中因缺氧而將火熄滅。
<7>凝膠防火
使用膠體覆蓋在煤體表麵以減少煤的暴露麵。堵塞漏風通道,降低氧的濃度。吸熱降溫,降低煤的氧化活性。
(2)、預防外因火災的主要措施
礦井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築井架和井口房、地麵建築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和製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定。
<1>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距離進風井不得小於80m,木料場距離矸石山不得小於50m。
<2>井下消防管路係統應每隔100m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地麵的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200m3的水量。
<3>進風井口裝設防火鐵門,防火鐵門必須嚴密並易於關閉,打開時不妨礙提升、運輸和人員通行,並應定期維修,如果不設防火鐵門,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4>機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取暖。
<5>礦井的井筒與水平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與主要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設備峒室,主要巷道內帶式輸送機頭前後兩端各20m範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材料支護。在井下和井口房,嚴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設臨時操作間、休息間。
<6>井下嚴禁使用燈炮取暖和使用電爐。
<7>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並遵守下列規定:
①、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和監督。
②、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後兩端各10m的井巷範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並應至少備有兩個滅火器,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
③、在機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④、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隻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m範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後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
⑤、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後,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並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8>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裝入蓋嚴的鐵筒內,由專人押用送至使用地點,剩餘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運回地麵,嚴禁在井下存放。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筒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也必須放在蓋嚴的鐵筒內,並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麵處理,不得亂放亂扔。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硐室內。
<9>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消防材料庫的設置地點、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並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10>每季度應對井上、下消防管路係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消防器材使用
<1>水。用水滅火必須有足夠的水量,否則在高溫條件下少量的水可以分解成具有爆炸性的氫氣和助燃的氧氣。用水滅火時必須保持正常通風,回風道要暢通,以便煙霧和水蒸氣及時排出。但不能用水撲滅油類火災,因為油比較輕,而且不易與水混合,它總是浮在水上麵,可以隨水流動擴大火災麵積。不能用水撲滅電氣火災。電氣火災隻有首先停電,才可用水滅火。滅火時,水不能直接射向火源中心,以防產生大量的蒸氣灼人,也避免高溫火源使水分解為氫和氧,滅火的水隻能由外圍逐漸向火源中心靠近。在井下滅火,必須保證回風路線暢通,以便防止高溫煙流和水蒸氣產生熱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2>手提泡沫滅火器,使用時將手提泡沫滅火器倒過來,其中的堿性溶液和酸性溶液在容器中混合後,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液體泡沫從噴嘴噴出覆蓋在燃燒的物體上,把燃燒的物體表麵與空氣隔絕,泡沫還有冷卻作用,因而使火熄滅。用它滅火時,應盡可能接近火源,由於泡沫能導電,所以在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再發射泡沫。
<3>手提式噴粉滅火器,這種滅火器中的幹粉成分是碳酸氫鈉。還有氧化矽、砂藻土等用以防潮避免膠結。用液體二氧化碳作噴粉的動力,由於幹粉不導電,所以這種滅火器適於撲滅電氣火災。碳酸氫鈉粉末在高溫下可以分解產生二氧化碳,使燃燒物與空氣隔絕而使火熄滅。
<4>磷酸銨粉末。將磷酸銨粉末直接灑蓋在燃燒物體上麵,它可以在高溫下產生一種糊狀物質,能滲透到燃燒著的木材和煤炭內部,使之與空氣隔絕使火熄滅。
<5>“912”滅火機和“1211”滅火器適應於油類和氣體火災。還可以利用砂子或岩粉直接灑蓋在燃燒的物體上使其隔絕氣體而使火熄滅。所以井下炸藥庫、材料庫和機電硐室等均應備有砂箱或粉箱。
(4)、發生礦井火災的應急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
首先要盡量最大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斷事故的性質、地點、範圍和事故區域的巷道、通風係統、風流情況及火災煙氣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與自己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係,並根據礦井災難預防、事故處理計劃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的方法。
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煙氣有中毒危險時,應迅速戴好自救器盡快通過捷徑繞到新鮮風流中,或是在煙氣沒有到達前,順著風流盡快從回風出口撤到安全地點。如果距火源較近而且越過火源沒有危險時,也可迅速穿過火區撤到火源的進風側。
如果在自救有效作用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出時,應在設有儲存備用自救器的硐室換用自救器後再行撤退,或是尋找有壓風管路係統的地點,以壓縮空氣供呼吸用。
在撤退行動時即要迅速果斷,又要快而不亂,撤退中應靠巷道有連通出口的一側行進,避免錯過脫離危險區的機會,同時還要隨時注意觀察巷道和風流的變化情況,謹防火風壓可能造成的風流逆轉。人員之間要互相照應,互相幫助,團結友愛。
如果巷道已經充滿煙霧,也絕對不必驚慌,不能亂跑要迅速地辯認出發生火災的地區和風流方向,然後沉著地俯身摸著鐵道或鐵管有序地外撤。
如果是逆風或順風撤退,都無法躲避著火巷道或火災煙氣可能造成的危害時,則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沒有避難硐室時應在煙氣襲來之前,選擇合適的地點就地利用現場條件,快速構築臨時避難硐室,進行避難自救。
4.2 礦井火災事故的預警
4.2.1、礦井火災事故的預警和響應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了礦井有毒有害氣體的最高允許濃度並對礦井火災的防治做出了規定,不符合《規程》的規定必須報告,並按《規程》要求采取措施。
1、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應立即按火災預防和處理計劃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搶救災區人員和實施滅火工作。
礦值班調度和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災難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中的人員撤離,並且組織人員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前,隻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它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2、封閉火區滅火時,應盡量縮小封閉範圍,並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3、煤礦企業必須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注明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每一處火區都要按形成的先後順序進行編號,並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火區位置關係圖和火區管理卡片必須永久保存。
4、永久防火牆的管理規定
(1)、每個防火牆附近必須設置柵欄、警示,禁止人員入內,並懸掛說明牌板。
(2)、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牆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3)、必須定期檢查防火牆外的空氣溫度,瓦斯濃度,防火牆內外空氣差以及防火牆牆體。發現封閉不嚴或有其它缺陷或火區有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4)、所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入防火牆記錄簿。
(5)、礦井做大的風量調整時,應測定防火牆內的氣體和空氣溫度。
(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牆都應編號,並在火區位置關係圖中注明。防火牆的質量標準由煤礦企業統一製定。
5、封閉的火區,隻有經取樣化驗證實火已熄滅後,方可啟封或注銷。火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方可認為火已熄滅。
(1)、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空氣溫度相同。
(2)、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低到5.0%以下。
(3)、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濃度在封閉期間內逐漸下降,並穩定在0.001%以下。
(4)、火區的出水溫度低於25℃,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5)、上述4項指標持續穩定的時間在1個月以上。
4.2.2、礦井火災事故的預警信息發布和報告
1、人工係統
(1)、專職瓦斯檢查員和其它人員,發現礦井中瓦斯濃度或一氧化碳濃度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值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按《規程》要求采取相應措施。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2)、專職瓦斯檢查員和其它人員發現礦井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值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實施斷電程序,並按《規程》要求停止超限區域的一切作業並撤離人員。同時上述人員要繼續對超限區域進行檢測。
(3)、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彙報,按照《規程》要求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濃度或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恢複到《規程》要求的正常狀態。如出現嚴重超限,或瓦斯濃度或一氧化碳濃度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快速增大,要立即彙報礦技術負責人,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
2、安全監測監控係統
火區監測係統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地點設置,按照《規程》要求設置氣體濃度的告警值。告警時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麵主機同時發出聲光信號。
5、信息報告程序
5.1、預警信息報告程序和方式
1、預警管理機構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接警電話為:井下拔9,井上拔0352—4166100、4166128
2、需要報告預警信息時,現場工作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彙報的內容包括出現事故的征兆具體內容,地點,發現事故征兆的簡要經過,預警區域作業內容,人員分布等。
3、調度員接到預警彙報後,立即按照預警電話通知相關負責人和有關單位,通知受威脅地點的人員撤離。特別緊急的預警信息要直接向礦主要負責人和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4、預警基本情況包括:
⑴、事故征兆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可能發生的事故的類別;
⑵、事故征兆發生的簡要經過;
⑶、可能發生事故的發生原因初步判斷;
⑷、已經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搶險處置情況等,必要時附現場圖。
5、彙報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故性質,地點,可能的影響範圍,預警區域涉及的區域的巷道,通風係統,風流情況及有害氣體濃度,火勢情況等。
5.1.2、預警報告方式
1.現場預警信息報告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在最近的地點使用井下調度電話報告預警信息。
2.要根據礦調度室下達的預防與預警處置措施,監督現場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置。
3.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
5.1.3、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1、礦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應急救援隊伍聯係方式見附表3、附表4。
2、值班和通信方式
(1)、調度室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其它相關單位8—18點也必須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2)、井下工作的區隊科室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3)、相關單位負責人,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副總經理,總經理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停機。
(4)、如有事要離開礦區時,必須按照礦上規定指派應急事件處置臨時負責人,臨時負責人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停機。
5.1.4、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1、電話形式的預警報告要作好電話記錄,力求記錄準確、完整。井下相關人員上井後要填寫詳細的報告,如各類實情和有害有毒氣體濃度等當班記錄表。
2、預警預防措施以相關領導簽發的調度通知形式下達。緊急情況可先執行電話或口頭通知,電話口頭通知必須得到相關負責人的授權,事後需補簽書麵調度通知。
5.1.5、出現明顯事故征兆時,應急響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1、發現明顯事故征兆,現場人員都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請求救援。
2、礦調度室應按照“應急預案的響應程序”進行報告,並按照要求請求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進行處置。
3、若事故征兆有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可先行下達處置意見,再行報告。
4、出現明顯事故征兆的現場人員向外求援的同時,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災的一切準備。
5.2、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報告
1、防滅火專業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發現有著火征兆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按《規程》要求采取相應措施。
2、調度室負責人要根據井下人員的彙報,按照《規程》要求立即核對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並立即彙報技術負責人,采取進一步的預防處置措施。報告人員上井後要填寫火災險情報告。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布
調度室接火災事故彙報後,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根據具體情況,通知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和哪一級別應急響應。
6.1.1、應急響應的標準
執行國家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控製,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礦山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特別重大事故 )響應,II級(重大事故)響應,III級(較大事故)響應,IV級(一般事故)響應等。
1、I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等。
2、II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傷或造成0.5~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3、III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4、IV級響應
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1.2、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執行Ⅰ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各級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啟動國家總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2、發生重大事故,執行Ⅱ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省、地(市)、縣人民政府及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啟動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級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3、發生較大事故,執行Ⅲ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地(市)、縣人民政府及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啟動屬地地(市)、縣人民政府預案及企業預案。
4、發生一般事故,執行Ⅳ級應急響應。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有限公司煤業公司和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啟動企業預案。
6.2、響應程序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人員迅速佩帶自救器,現場區隊長,班組長或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員要組織和指揮遇險人員迅速撤離災區。同時利用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報告。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火災事故的彙報後,要立即啟動應急措施,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局扇不能停)→同時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總經理、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召請礦山救援大隊(事故礦山救援隊先行下井救援)→啟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派遣偵察小分隊進行災情偵察,人員救治→進行災害的初步評估→指揮部根據災情製定救援方案→救援隊現場搶險救災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
6.3、應急處置
6.3.1、礦井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序
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火災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責令撤出災區人員和停止災區供電;同時立即通知礦主要負責人,根據災難程度、確定響應等級並啟動相關預案;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通知總經理、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成立搶險指揮部並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彙報;分析災情,製定災區偵察方案;召請礦山增援隊;派遣救援隊員進入災區探查和實施救援;指揮部根據災區情況製定救援方案;救援隊現場救援直至災情消除;恢複正常生產。
6.3.2、處置措施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做出決定,下達救援命令。
2.現場班組長、跟班幹部要立即組織人員自救和互救,按避災路線安全撤離到安全地點,避免進入獨頭巷道或火災的下風流地點。
3.在唯一的出口被堵無法撤離時,應在現場管理人員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的帶領下進行災區的避災,以等待救援人員的營救。嚴禁衝動,冒險行動。
4、在等待營救過程中,設法與外界取得聯係,利用電話或敲擊管道或金屬物通知營救人員盡快營救。
5.被困堵人員時間較長,無法在短時間內營救時,救援隊要設法解決被困堵人員的生存環境,利用原有管路或鑽孔輸送新鮮空氣,氧氣和流體食物。
6.在確保救援隊員絕對安全的情況下,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複災區通風,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被困人員的有效方法。
6.3.3、恢複正常狀態的條件和程序
1、恢複正常狀態的條件
通風係統全麵恢複,能夠實現井下的正常通風,火區內的火全部熄滅,雜物全部清理;電氣設備恢複正常運行;有害氣體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2、恢複正常狀態的程序
一是檢查著火地點,確認火已熄滅。
二是檢查各作業點支護正常,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值,設備運轉正常。
三是檢查各供電點,電氣設備無失爆,完好達到規程要求。
四是檢查通風係統恢複正常,能夠實現井下各作業點的正常通風。礦井即可恢複正常生產。
應急處理程序流程圖見附表2。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礦井按照《災難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庫,儲備局扇、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土)等必要的救援裝備、物資等。詳見附表7。
礦山救援和醫療救援裝備專用警燈、警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提請地方政府及時協調對事故進行交通管製,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援時間。
第3章 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一、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危險性分析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是煤礦最嚴重的事故災難之一,易造成群死群傷、礦毀人亡。爆炸會產生高溫火焰(溫度可達2000℃)、爆炸衝擊波(最高1.2Mpa),並伴隨大量有毒有害氣體。
煤塵的危害一是塵肺病,二是煤塵爆炸,也可能誘發瓦斯爆炸事故。煤塵爆炸有三個條件:煤塵濃度達到爆炸界限,一般為45~2000克/立方米,井下空氣中氧氣含 量充足和存在引爆熱源。在礦井完全杜絕引爆熱源非常困難,所以引發煤塵爆炸主要決定於開采煤塵爆炸性和遊離在井下空氣中的煤塵濃度。
爆炸生成的高溫高壓衝擊波,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支架損毀、頂板冒落、通風構築物破壞、引起礦井通風係統紊亂。爆炸生成的有毒有害氣體、伴隨風流蔓延、導致較遠距離人員傷亡。爆炸在一定條件下會誘發火災,引發二次及多次爆炸,爆炸衝擊波卷掃巷道積塵,可能引發煤塵爆炸連鎖反應,造成更大的災難性事故。
1.2、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瓦斯爆炸事故一般多發生在采掘工作麵等井下作業地點。采煤工作麵一般發生在回風隅角、采煤機附近及巷道冒高處。掘進工作麵一般發生在迎頭、巷道冒高處及停風時段。引爆火源多為爆破火源、電氣火源及摩擦火源。個別采空區或者盲巷由於封閉不及時、不嚴密而形成瓦斯積聚,引起瓦斯爆炸或瓦斯燃燒。
煤塵源產生於采煤工作麵和煤巷的爆破、采掘機械截割,以及煤炭在裝載、運輸、轉載、卸載過程中。煤塵堆積區受到衝擊、摩擦、震動或因風速過高揚起。煤塵沉積及浮遊煤塵超標的地點容易發生爆炸。容易積聚煤塵地點一般如下:
礦井:煤倉、翻車點、主皮帶運輸巷皮帶頭及皮帶尾、總回風巷、礦車運輸裝卸點、皮帶運輸轉載點等。
采區:回風巷、采區皮帶頭及皮帶尾、采區皮帶運輸轉載點、礦車運輸裝卸點等 。
綜采工作麵:機組截割煤、刮板運輸機轉載點、破碎機、放頂煤、遷移支架、回風順槽等。
機掘巷道:機組截割煤、轉載點等。
炮掘巷道:放炮落煤、轉載點、礦車裝卸點等。
1.3、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爆炸事故與瓦斯湧出有一定的關係,一般隨季節性變化而引起大氣壓變化,從而造成瓦斯湧出發生變化。在年末和節假日期間,由於人的心理因素影響,可能較平常出現更多的違規現象,使爆炸事故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煤塵爆炸事故的季節性不明顯。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預兆
火災、水災、動力災難發生狀態突變前,煤體有一定預兆。但瓦斯爆炸本身無預兆,是突發性災難。由於爆炸燃燒波與衝擊波傳播過程中,兩波前鋒存在不斷增加的距離。救援隊員實踐中發現風流突然靜止,有顫動,耳鼓膜有震動,即感覺衝擊波的影響。
瓦斯爆炸三要素(即瓦斯達到5—16%的爆炸界限、存在引爆火源和井下空氣中氧氣含量在12%以上時)是發生瓦斯爆炸的條件。井下可能引爆瓦斯的火源較多,明火、爆破火源、電氣火花、靜電火花、炙熱的金屬表麵等。在煤礦生產過程中無法杜絕火源的產生,因此在瓦斯超限達到爆炸界限時,就有可能遇到火源而爆炸。
煤塵爆炸前,事故地點浮遊煤塵濃達到爆炸界限(4.5~2000克/立方米;爆炸威力最強的煤塵濃度為300—400克/立方米),並且有引爆火源。爆炸時,一般都會有強大的爆炸聲和連續的空氣震動,產生很強的高溫氣浪。瓦斯爆炸也可能引起煤塵爆炸。
2、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係如附表10所示。
事故應急組織體係主要由指揮管理係統、救援隊伍係統、技術支持係統和相關保障係統組成。
2.2、指揮機構及職責
2.2.1、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現場帶班幹部、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自救和互救,同時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值班員要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自救互救及避災,同時要立即按相關規定快速逐級上報,要立即啟動搶險救援指揮部,迅速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
總 指 揮: 陳繼校(董 事 長) 尚成利(書 記)
副 總 指 揮: 丁箭川(安全經理)
盧建國(生產經理)
侯曉情(機電經理)
昝中新(總工程師)
徐誌宏(通風助理)
成 員: 於宏先(調度室主任)馮 強(綜合辦公室)
李 雲(技術科長) 王 信(“一通三防”科)
張四子(機電科長) 朱 廣(安監科長)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的全麵工作,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布搶險救援命令。根據搶險需要合理配置人、財、物資源,組織搶險救援工作。核實遇險、遇難人員,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向上級救援機構發出救援請求。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 任:於宏先
成 員:調度室成員
職 責: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聯係,傳達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命令。
3、調動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調配公司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技術組參與救援工作,協調公司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公司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信息。
6、頂板事故災難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根據頂板事故的實際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五個小組:。
1、現場搶險救災組:
組 長:盧建國
副組長:丁箭川、昝中新、侯曉情、李 兵、徐誌宏、
成 員:朱 廣、王永升、馮 強、賈榮梅、李紅賓
職 責:
按照救援方案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工作地點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負責記錄、保存救援過程資料,總結應急救援經驗和教訓,具體負責實施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技術專家組:
組 長:昝中新
副組長:李 雲
成 員:全體技術員
職 責:
參與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收集整理救援過程中的技術資料,為指揮部提出建議意見及相關依據,參與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3、警戒保衛組:
組 長:牛增才
副組長:靳存林
成 員:全體保安員
職 責:
維護礦區和居民生活區的治安,做好事故發生後的人員疏散、封閉相關場所,維護交通秩序,杜絕無關人員進入事故救援現場,確保事故救援的順利進行。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4、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李 兵
副組長: 馮 強、田海霞
成 員: 王永升、賈榮梅、張 智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車輛的調度,保障有關搶險救援人員的日常生活需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5、通訊、機電組
組 長:侯曉情
副組長:張四子
成 員:機電科全體員工
職 責:
保障事故發生時通訊暢通,架設臨時通訊線路,提供災區所需機電設備,並保證正常運轉。
2.2、搶險救援人員崗位責任製
1、總指揮
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執行經救援指揮部研究批準的應急救援方案,負責具體的應急處理措施的審定,聯係救援相關事宜,爭取社會支援,下達搶險救援命令。
2、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工作,檢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
3、各有關副總經理
根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所需人員及時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裝備,控製入井人員,協助實施搶險救援方案。
4、調度室主任
做好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辦公室的各項應急工作。準確、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確下達接警後的初次反響調度命令,組織災區人員撤離,進行自救互救及避災。按照報告程序,快速報告事故信息。不斷收集和處理事故災情信息。通知相關單位統計遇險職工人數,通知相關人員在調度室集結待命。轉達指揮部的各項救援命令,完成各項救援協調工作。
5、礦山救援隊負責人
參與製定搶險救援方案,負責製定礦山救援隊行動方案和處置措施。具體指揮礦山救援隊和輔助救援隊執行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務。
6、總調度室和值班員
及時準確地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部命令。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救援情況。整理搶險救援命令、工程(工作)進度等有關救援信息。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組織災區人員撤離。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7、區(隊)、班(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區隊長、班(組)長是單位(區、組)應急管理的負責人,對本單位所有作業和作業人員的應急管理承擔責任。負責本單位應急組織工作和應急責任製的製定,承擔應急管理教育和宣傳培訓任務。
發生災難,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是自救互救負責人,是避災的現場指揮者。
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和所有現場人員承擔向調度室彙報災情的義務。要注意觀察災情的變化,查清災區人員情況,組織災區人員避災和撤離。向指揮部彙報災區情況和事故前的相關現場作業情況。
現場瓦檢員或其他安全檢查人員要協助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查清災情,判斷情況,定時檢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濃度。
8、關鍵崗位和個人
現場瓦斯檢查員、放炮員、安檢員、井下鑽探、探水工、電氣工、各類司機、采煤工、掘進工、支架工、監測監控係統維護人員、井下通信維護人員等都是煤礦井下作業的關鍵崗位和個人,以上人員必須編製對應的崗位和個人預案。
發生災害事故,責任崗位和個人,應承擔第一時間向礦調度室彙報和義務,判斷事故的準確地點、原因、影響範圍,提出搶救和處置的建議。
根據自身的崗位特點,依靠工作崗位經驗,第一時間發現和判斷事故預兆,及時報告預警信息,必要時要帶領人員撤出可能發生事故的區域。
發揮自己的崗位技能,協助現場指揮者進行自救、互救和避災,完成災害區域內人員的安全的撤離。
9、通風部門負責人
提供通風係統圖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氣體通風情況。按照指揮部命令負責調整礦井通風係統。密切注意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組織完成必要的應急通風工程和執行有關的通風應急措施。通風部門的專職瓦檢員和放炮員在發生災害事故時要協助現場跟班的生產單位區隊長或班(組)長,查清災情,提出現場避災建議。要立即向通風部門值班人員彙報事故情況。
10、保衛部門負責人
組織人員維護事故礦井的秩序和治安,積極與當地公安部門溝通信息,協助公安部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實施監護和控製,協助追捕逃逸人員等。
11、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人
協調並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參與應急救援方案製定、修定與實施,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工作。
12、物資供應部門負責人
積極準備救援裝備和器材,並運送到指定地點。
13、機電、安裝部門負責人
根據指揮部命令,組織實施通風機、供配電應急安裝工程,保證礦井主要電氣設備正常運轉,及時搶修和安裝搶險救災機電設備。
14、地質測量部門負責人
提供災區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部命令完成災區相關測量工作。
15、技術部門負責人
參與事故災害初步評估、信息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的初步意見,參與救援方案的製定,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16、醫療救治單位負責人
負責提供提供相關醫療救治。組織醫療救治隊伍,調集藥品和醫療器材,實施現場傷員救治,參與相關事故調查工作。
17、通信信息部門負責人
確保現場應急救援通信和電子信息采集、傳輸工作。
18、工會和勞資部門負責人
負責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3、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現場區隊長、跟班幹部要立即組織人員正確配帶好自救器;引領人員按避災路線到達最近新鮮風流中。
2、第一時間向礦調度室報告事故地點和現場災難情況,同時向所在單位值班員報告。
3、安全撤離時要正確配帶好自救器。撤離時要快速、鎮靜、有序、低行。
4、如巷道中的避災路線批示牌破壞或迷失行進的方向,撤退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誌,以提示救援人員的注意。
6、在撤退途中聽到或感覺到爆炸聲音或有空氣震動衝擊波時,應立即背向聲音和氣浪傳來的方向,臉向下雙手置於身體下麵,閉上眼睛迅速臥倒,頭部要盡量放低。有水溝的地方要躲在水溝邊上或堅固的掩體後麵,用衣服或其他不易燃物件將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盡量遮蓋,以防火焰和高溫氣體灼傷皮膚。
7、在安全出口均被封堵無法撤退時,應有組織地進行避災,以等待救援人員的營救。
8、進入避難硐室前,應在硐室外留設文字、衣物、礦燈等明顯標誌,以便於救援人員實施救援。
9、如硐室內有壓風設施,應設法開啟壓風進行自救。要有規律地不間斷敲擊金屬物、頂幫岩石,發出呼救聯絡信號,以引起救援人員的注意,指示避難人員所在的位置。
10、礦調度室在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礦值班報告,並按礦應急預案程序向總經理、總工程師、安全處長等人員報告。
11、礦調度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還要通知有關單位的人員清點事故災難地點工作人員。通知相關單位的人員集中待命。
12、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對於窒息或心跳呼吸驟停傷員,必須先複蘇,後搬運。複蘇方法為:立即將傷員移至新鮮風流中,使之與有毒有害氣體隔離,將口中妨礙呼吸的東西去除並將衣領、腰帶和上衣解開,脫掉膠鞋使呼吸係統和血液循環不致受阻,對窒息者進行人工呼吸。對出血傷員,要先止血後搬運; 對骨折傷員,要先固定後搬運。
4、注意事項
1、佩帶自救器呼吸時會感到稍有燙嘴,這是正常現象不得取下口具和鼻夾,以防中毒。
2、救援隊員救援時必須配戴呼吸器,必須偵查災區有無火源,避免再次引發爆炸的危險。
3、救援隊員進入災區探險或救人時要時刻檢查氧氣消耗量,保證有足夠的氧氣返回。
4、搶險救援期間不得停止井下壓風,以供災區人員呼吸。
5、掘進工作麵發生爆炸或火災時,正在運轉的局部通風機,不要隨意停止,對已停運的局部通風機,不得隨意啟動。
6、做好災區現場保護工作,除救人和處理險情等緊急情況需要,不得破壞現場。如確實需要移動,要做好記錄。
7、要落實好煤塵防治物資和裝備。
8、完善綜合防塵製度,加強綜合防塵管理。
二、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火災事故危險性分析
引發火災的基本要素:可燃物、熱源和氧氣。根據引燃物的不同,分為自燃起火和外因起火。外因火災發生的條件是可燃物、氧氣和引火源。內因火災發生的條件是可燃物、氧氣和可燃物氧化後熱量聚集。火災的燃燒消耗風流中的氧氣,使風流中的氧氣濃度下降,產生大量的熱能和一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礦井火災如果發生在容易積存瓦斯的采空區、巷道冒區時,可能產生誘發瓦斯爆炸的危險,嚴重威脅著井下礦工的生命安全。
1.2、火災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礦井火災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 。一般易發生火災的地點為:
有大量遺煤而未及時封閉或封閉不嚴的采空區、停采線附近。通風不良的亂采亂掘處、冒頂處。
巷道兩側和遺留在采空區內受壓的煤柱。
綜采放頂煤工作麵和厚煤層分層開采以及急傾斜煤層開采采出率低、丟煤多的采空區,巷道內堆積的浮煤或煤巷的冒頂、片幫處,斷層帶附近,溜煤眼及聯絡巷。
皮帶運輸機頭、機尾、皮帶運輸底部浮煤、明火作業點、機電硐室、放炮作業點及由其它事故引發的火災事故等。302盤區已滅火區,應重點監察。
1.3、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一般季節性變化會引起大氣壓變化,而火災事故往往與大氣壓變化關係不大。隻是由於人的心理因素或管理不到位,造成惰於檢查,有問題不及時處理或是產生的明火、爆破火源、電氣火花、靜電火花等引起易燃物料或煤層著火等情況。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預兆
礦井煤炭自燃的征兆是:先來氣(水蒸氣)、後來味(煤油味、汽油味和煤焦油味);先發汗(水珠)、後發幹(溫度升高後水分被蒸發);不是著火,就是冒煙。壓入式通風的礦井如在采空區發生火災,征兆不明顯,不容易及時發現,應及時在井下取空氣樣進行化驗,分析空氣成分的變化,如發現一氧化碳及乙炔、乙烯等,且是持續存在的,其濃度隨時間逐漸增加,則可斷定煤炭已自燃。
安裝膠帶運輸機的巷道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它氣體濃度異常。
運輸機下浮煤較多的巷道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它氣體濃度異常,局部溫度升高。
機電硐室出現煙霧,煙霧的上風口一氧化碳濃度增加,其它氣體濃度異常,局部溫度升高。
絕緣老化、漏地現象頻繁,負荷過大,溫度升高的電纜和其它電氣設備。
2、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係如附表10所示。
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帶班幹部、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自救和互救,同時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值班員要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自救互救及避災,同進要立即按相關規定快速逐級上報,要立即啟動搶險救援指揮部,迅速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
總 指 揮: 陳繼校(董 事 長) 尚成利(書 記)
副 總 指 揮: 丁箭川(安全經理)
盧建國(生產經理)
侯曉情(機電經理)
昝中新(總工程師)
徐誌宏(通風助理)
成 員: 於宏先(調度室主任)馮 強(綜合辦公室)
李 雲(技術科長) 王 信(“一通三防”科)
張四子(機電科長) 朱 廣(安監科長)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的全麵工作,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布搶險救援命令。根據搶險需要合理配置人、材、物資源,組織搶險救援工作。核實遇難、遇險人員,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向上級救援機構發出救援請求。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公布準確信息。
2.2.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 任:於宏先
成 員:調度室成員
職 責: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聯係,傳達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命令。
3、調動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調配公司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技術組參與救援工作,協調公司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公司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信息。
6、頂板事故災難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2、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根據頂板事故的實際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五個小組:
1、現場搶險救災組:
組 長:盧建國
副組長:丁箭川、昝中新、侯曉情、李 兵、徐誌宏、
成 員:朱 廣、王永升、馮 強、賈榮梅、張四子
職 責:
按照救援方案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工作地點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負責記錄、保存救援過程資料,總結應急救援經驗和教訓,具體負責實施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技術專家組:
組 長:昝中新
副組長:李 雲
成 員:全體技術員
職 責:
參與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收集整理救援過程中的技術資料,為指揮部提出建議意見及相關依據,參與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3、警戒保衛組:
組 長:牛增才
副組長:靳存林
成 員:全體保安員
職 責:
維護礦區和居民生活區的治安,做好事故發生後的人員疏散、封閉相關場所,維護交通秩序,杜絕無關人員進入事故救援現場,確保事故救援的順利進行。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4、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李 兵
副組長: 馮 強
成 員: 王永升、賈榮梅、張 智
職 責:
負責搶險救援車輛的調度,保障有關搶險救援人員的日常生活需要。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5、通訊、機電組
組 長:侯曉情
副組長:張四子
成 員:機電科全體員工
職 責:
保障事故發生時通訊暢通,架設臨時通訊線路,提供災區所需機電設備,並保證正常運轉。
2.2、搶險救援人員崗位責任製
1、總指揮
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執行經救援指揮部研究批準的應急救援方案,負責具體的應急處理措施的審定,聯係救援相關事宜,爭取社會支援,下達搶險救援命令。
2、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工作,檢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
3、各有關副總經理
根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所需人員及時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裝備,控製入井人員,協助實施搶險救援方案。
4、調度室主任
做好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辦公室的各項應急工作。準確、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確下達接警後的初次反響調度命令,組織災區人員撤離,進行自救互救及避災。按照報告程序,快速報告事故信息。不斷收集和處理事故災情信息。通知相關單位統計遇險職工人數,通知相關人員在調度室集結待命。轉達指揮部的各項救援命令,完成各項救援協調工作。
5、礦山救援隊負責人
參與製定搶險救援方案,負責製定礦山救援隊行動方案和處置措施。具體指揮礦山救援隊和輔助救援隊執行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務。
6、總調度室和值班員
及時準確地上報事故情況,傳達總指揮部命令。了解並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災難情況和救援情況。整理搶險救援命令、工程(工作)進度等有關救援信息。核實和統計災區人數,組織災區人員撤離。召集有關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和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7、區(隊)、班(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區隊長、班(組)長是單位(區、組)應急管理的負責人,對本單位所有作業和作業人員的應急管理承擔責任。負責本單位應急組織工作和應急責任製的製定,承擔應急管理教育和宣傳培訓任務。
發生災難,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是自救互救負責人,是避災的現場指揮者。
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和所有現場人員承擔向調度室彙報災情的義務。要注意觀察災情的變化,查清災區人員情況,組織災區人員避災和撤離。向指揮部彙報災區情況和事故前的相關現場作業情況。
現場瓦檢員或其他安全檢查人員要協助現場跟班的區隊長或班(組)長查清災情,判斷情況,定時檢查瓦斯、一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氣體濃度。
8、關鍵崗位和個人
現場瓦斯檢查員、放炮員、安檢員、井下鑽探、探水工、電氣工、各類司機、采煤工、掘進工、支架工、監測監控係統維護人員、井下通信維護人員等都是煤礦井下作業的關鍵崗位和個人,以上人員必須編製對應的崗位和個人預案。
發生災害事故,責任崗位和個人,應承擔第一時間向礦調度室彙報義務,判斷事故的準確地點、原因、影響範圍,提出搶救和處置的建議。
根據自身的崗位特點,依靠工作崗位經驗,第一時間發現和判斷事故預兆,及時報告預警信息,必要時要帶領人員撤出可能發生事故的區域。
發揮自己的崗位技能,協助現場指揮者進行自救、互救和避災,完成災害區域內人員的安全的撤離。
9、通風部門負責人
提供通風係統圖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湧出情況、通風情況。按照指揮部命令負責調整礦井通風係統。密切注意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組織完成必要的應急通風工程和執行有關的通風應急措施。通風部門的專職瓦檢員和放炮員在發生災害事故時要協助現場跟班的生產單位區隊長或班(組)長,查清災情,提出現場避災建議。要立即向通風部門值班人員彙報事故情況。
10、保衛部門負責人
組織人員維護事故礦井的秩序和治安,積極與當地公安部門溝通信息,協助公安部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實施監護和控製,協助追捕逃逸人員等。
11、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人
協調並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參與應急救援方案製定、修定與實施,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工作。
12、物資供應部門負責人
積極準備救援裝備和器材,並運送到指定地點。
13、機電、安裝部門負責人
根據指揮部命令,組織實施通風機、供配電應急安裝工程,保證礦井主要電氣設備正常運轉,及時搶修和安裝搶險救災機電設備。
14、地質測量部門負責人
提供災區圖紙和資料並根據指揮部命令完成災區相關測量工作。
15、技術部門負責人
參與事故災害初步評估、信息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的初步意見,參與救援方案的製定,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16、醫療救治單位負責人
負責提供提供相關醫療救治。組織醫療救治隊伍,調集藥品和醫療器材,實施現場傷員救治,參與相關事故調查工作。
17、通信信息部門負責人
確保現場應急救援通信和電子信息采集、傳輸工作。
18、工會和勞資部門負責人
負責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3、礦井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現場班隊長、跟班幹部要根據火災性質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正確配帶好自救器,帶領現場人員開啟防塵設施進行現場自救,力爭將火災消滅在初始階段。
滅火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要有充足的水量,應先從火源外圍逐漸向火源中心噴射水流。
(2)要保持正常通風,並要有暢通的回風通道,以便及時將高溫氣體和蒸汽排除。
(3)用水滅電氣設備火災時,首先要切斷電源。
(4)不宜用水撲滅油類火災。
(5)滅火人員不準在火源的回風側,以免煙氣傷人。
2、立刻向礦調度室和所在單位報告。
3、當現場人員不能在第一時間撲滅火災時,跟班隊長(班長)要立即組織所有現場人員按最近避災路線到達新鮮風流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設法向調度室和所在部門值班報告事故地點現場災難情況,及撤退的路線和目的地,到達目的地後再報告。
4、如因災難破壞巷道中的避災路線指示牌,迷失行進的方向時,撤退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誌,以提示救援人員注意。
6、在唯一的出口被封堵無法撤退時,應在現場管理人員或有經驗的老師傅的帶領下進行災區避災,以等待救援人員的營救。
7、進入避難室前,應在硐室外留設文字、衣物、礦燈等明顯標誌,以便救援人員及時發現、前往營救。
8、如硐室內或硐室附近有壓風裝置,應設法開啟壓風係統自救。要采取有規律地敲擊金屬物、頂幫岩石等方法,發出呼救聯絡信號,以引起救援人員的注意,指示避難人員所在的位置。
9、積極開展互救,及時處理受傷和窒息人員。
10、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礦值班報告,並按礦應急預案程序向礦長、總工程師、安全部門負責人報告。
11、接到事故報告後,事故部門的幹部、班組長及有關人員應立即查清災難事故地點作業人員,並立即在調度室集結待命。
4、處理礦井火災事故的注意事項
1、要盡最大可能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範圍和事故區域的巷道、通風係統、風流情況及火災煙氣蔓延速度、方向,以及與自己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係。並根據礦井災害事故預防處理計劃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的方法。
2、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煙氣有中毒危險時,應迅速戴好自救器盡快通過捷經繞到新鮮風流中去。或是在煙沒有到達之前,順著風流盡快從回風出口撤到安全地點。如果距火源較近而越過火源沒有危險時,也可迅速穿過火源撤退到火源的進風側(注意:這種方式輕易不要采用,必須確定有脫險的把握或身處獨頭巷時方可采用)。
3、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出時,應在設有儲存備用自救器的硐室內換用自救器後再行撤退。或者尋找有壓風管路係統的地點,設法利用壓縮空氣呼吸。
4、撤退行動要迅速果斷、快速有序、不得慌亂。撤退中應靠巷道有連通出口的一側行進,避免錯過脫離危險區的機會。同時還要隨時注意觀察巷道和風流的變化情況,謹防火風壓可能造成的風流逆轉。人員之間要互相照應、互相幫助、團結互愛。
5、如果巷道已經充滿煙霧時,要沉著鎮定,不得驚慌亂跑。要迅速地辨認出發生火災的區域和風流方向,俯身觸摸鐵道或鐵管有秩序外撤。
6、如果逆風或順風撤離都無法躲避著火巷道或火災煙氣可能造成的危害時,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附近沒有避難硐室時,應在煙氣襲來之前,選擇合適的地點,就地利用現場條件,快速構築臨時避難硐室,進行避災自救。
第4章 附 錄
1、術語定義
1、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漳。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具體設備,設施、場所或環境,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評估了事故形式、發展過程、危害範圍和破壞區域的條件下,為降低事故損失,就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救援機構
和人員;應急救援的設備、設施、條件和環境;行動的步驟和綱領;控製事故發展的方法和程序,預先做出的科學和有效的計劃和安排。
3、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事故:指人類在進行有目的的活動過程中,發生了違背人意願的且表現出不利於實現目標的現象。
6、分級:指根據事故危害程度而劃分的級別。
7、預警:包括發生影響企業安全的所有事件,為可控製的異常事件或容易被控製的事件,可向外部通報,但不需要援助。
8、危險辨識:指找出可能引發不良後果的材料、係統,生產過程的特征。
9、分類:指對因危險物質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物質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發生危險物質事故而劃分的類別。
10、重大危險源:指長期地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值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本預案解釋權歸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目 錄
第1章 一通三防應急預案 - 1 -
1、 總 則 - 1 -
1.1、編製目的 - 1 -
1.2、編製依據 - 1 -
1.3、適用範圍 - 4 -
1.4、應急預案體係 - 4 -
1.5、應急工作原則 - 5 -
2、礦井危險性分析 - 6 -
2.1、公司概況 - 6 -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 12 -
3、組織機構及職責 - 17 -
3.1、應急組織體係 - 17 -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 17 -
4、預防與預警 - 26 -
4.1、預防措施 - 26 -
4.2、火災事故預防 - 35 -
4.8、預防與預警 - 68 -
4.10、信息報告 - 77 -
5、應急響應 - 78 -
5.1 響應分級 - 78 -
5.2、基本應急程序 - 80 -
5.3、專項應急處置方案 - 82 -
5.4、應急結束 - 82 -
6、信息發布 - 82 -
7、後期處置 - 83 -
7.1、善後處置及恢複生產 - 83 -
7.2、保險 - 84 -
7.3、事故應急救援報告及改進 - 84 -
8、保障措施 - 85 -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 85 -
8.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 85 -
8.3、應急裝備保障 - 86 -
8.4、經費保障 - 86 -
8.5、其它保障 - 86 -
9、培訓與演習 - 87 -
9.1、培訓 - 87 -
9.2、演習 - 87 -
10、獎懲 - 88 -
11、附則 - 89 -
11.1、應急預案備案 - 89 -
11.2、維護與更新 - 89 -
11.3、製定與解釋 - 89 -
11.4、應急預案實施 - 89 -
12、附件 - 90 -
12、1、附圖 - 90 -
12.2、附表 - 90 -
第2章 一通三防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 92 -
一、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 92 -
1、事故類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 92 -
1.1、事故類型 - 92 -
1.2、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危險性分析 - 92 -
1.3、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 93 -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 93 -
3、組織機構及職責 - 94 -
3.1、應急組織體係 - 94 -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 94 -
4、預防與預警 - 103 -
4.1、危險源監控 - 103 -
4.2、預警行動 - 109 -
5、信息報告程序 - 112 -
5.1、預警信息報告 - 112 -
5.2、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報告 - 115 -
6、應急處置 - 116 -
6.1、響應分級 - 116 -
6.2、響應程序 - 118 -
6.3、應急處置 - 118 -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 127 -
二、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 178 -
1、事故類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 178 -
1.1、事故類型 - 178 -
1.2、火災事故危險性分析 - 178 -
1.3、火災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 179 -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 179 -
3、組織機構及職責 - 180 -
3.1、應急組織體係 - 180 -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 180 -
4、預防與預警 - 189 -
4.1、危險源監控 - 189 -
4.2 礦井火災事故的預警 - 200 -
5、信息報告程序 - 203 -
5.1、預警信息報告程序和方式 - 203 -
5.2、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報告 - 205 -
6、應急處置 - 205 -
6.1、響應分布 - 205 -
6.2、響應程序 - 207 -
6.3、應急處置 - 207 -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 209 -
第3章 一通三防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 317 -
一、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 317 -
1、事故特征 - 317 -
1.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危險性分析 - 317 -
1.2、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 317 -
1.3、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 318 -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預兆 - 319 -
2、應急組織與職責 - 319 -
2.1、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 319 -
2.2、指揮機構及職責 - 320 -
2.2、搶險救援人員崗位責任製 - 323 -
3、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 327 -
4、注意事項 - 329 -
二、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 353 -
1、事故特征 - 353 -
1.1、火災事故危險性分析 - 353 -
1.2、火災事故易發生的地點 - 354 -
1.3、事故可能出現的季節 - 354 -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預兆 - 355 -
2、應急組織與職責 - 355 -
2.1、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 355 -
2.2、搶險救援人員崗位責任製 - 359 -
3、礦井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 363 -
4、處理礦井火災事故的注意事項 - 364 -
第4章 附 錄 - 433 -
1、術語定義 - 433 -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一通三防急救援預案
單位名稱: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永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一通三防科
頒布日期: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