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爆炸物品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礦爆炸物品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甲方:***************礦
乙方:爆炸物品庫保管員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管理層層負責的製度,發揮乙方在礦山管理崗位的職能作用,特與乙方簽訂本責任狀,乙方要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須熟悉爆炸物品材料性能,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保管員證》後,方可上崗。
2、堅守崗位,做到24小時有人值班,謝絕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內,領料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內,嚴禁將火星火種及其他危險物品帶入庫區。
3、堅持每天一次安全檢查,內容包括:炸藥堆垛高度、庫內溫度、有無丟失、變質等各種安全設施是否有效。
4、堅持按公安機關規定的“四不入、五不發”原則進庫、發料。
5、做到發貨手續要完整,認真填寫“領用清退登記表”做到日清月結,帳目相符,並按規定做好月報表上交公安機關,月底將領用數量、庫存量,全額彙總上報礦部辦公室。
6、嚴禁私賣、私借、私拿、私藏爆炸物品材料。
7、注意庫區及周圍防火安全,經常清理庫房內外雜草和衛生,保持良好的庫區環境。
8、根據分礦長的安排,做好統計日報工作,每日9點前將統計報表送至礦部辦公室;承擔保險業務的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人員信息必須核實無誤。
9、其它應盡責任。
10、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執行,至2013年3月1日止。
甲方:***************礦代表 (簽字):
乙方:爆炸物品庫保管員 (簽字):
簽訂時間:2012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