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專項監察的通知
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專項監察的通知
煤安監調查〔2012〕18號
為促進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工作,預防、控製職業病危害,保障煤礦職工的健康和相關權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決定開展一次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防治專項監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察目的
督促煤礦企業落實粉塵防治主體責任,認真執行《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采取綜合治理措施,有效預防與控製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保障廣大煤礦從業人員健康。
二、監察內容
煤礦企業按照《規定》要求落實粉塵危害防治主體責任情況:是否建立粉塵危害防治製度;是否配備粉塵監測人員及設備;是否選擇和布置粉塵監測采樣點;是否開展粉塵日常監測;是否建立防塵灑水係統;在爆破過程中,是否采取噴霧降塵措施;幹式鑽孔時,是否采取捕塵、降塵措施;綜采工作麵是否采取防塵措施;掘進機掘進作業時是否建立綜合防塵係統;采掘工作麵回風巷是否安裝自動控製風流淨化水幕;轉載及運輸過程中,是否采取防塵措施;是否采取煤層注水。
三、監察方式
本次專項監察由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省局)具體組織。請各省局根據轄區的實際情況,組織所屬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和有關煤礦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支撐機構專家開展工作。
四、時間安排
時間由各省局自行安排,原則上10月31日前完成。
五、有關要求
⒈各省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安排,製定工作方案,並切實組織落實。
⒉認真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掌握要點,依法監察。在監察過程中要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由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下達執法文書,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
3.專項監察結束後,要認真總結,形成報告,並於11月10日前將報告(含附件所列2個表格)電子版發送到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02manbetx.com 調查司(電子信箱: zhaobq@chinasafety.gov.cn)。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將適時組織聽取彙報,並對部分地區開展專項監察情況進行抽查。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趙葆青、趙恩彪,010-64464296。
國家煤礦安監局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