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培訓中心學員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培訓學員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保證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正常進行,特製定本製度。
一、學員守則
(1)遵紀守法,遵守各項規章製度,遵守公共秩序。
(2)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自覺完成學習任務。
(3)尊重老師,團結同誌,對人講文明、有禮貌,謙虛誠懇,助人為樂。
(4)上課不吸煙,不喧嘩、不隨意出入教室,不接打電話,不做與培訓無關的事。
(5)愛護公物、愛護集體、勤儉節約、艱苦樸素。
(6)講究衛生,愛護環境,保持室內外清潔。
(7)專心聽講,勤做筆記,相互溝通,相互配合,共同提升培訓效果。
(8)遵守作息時間。
二、課堂規則
1、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教室應保持嚴肅、安靜的良好秩序。衣著要整潔,教室內不準穿背心、拖鞋,更不準袒胸露背。
3、課前應帶齊所需書籍、筆記本和文具,做好上課準備工作。
4、學員遲到,應從後門輕聲進入教室。
5、上課過程中,不得自行離開教室,不得擅自調換座位。課堂上不得抽煙。
6、聽課時注意力要集中,認真做好筆記。不準閑談,不得閱讀與本課無關的書刊,不做與本課無關的事情。
7、自習課必須認真和嚴肅,保持教室安靜,不得遲到、早退。自習課由班主任負責考勤。
8、保持教室的整齊清潔,不得亂扔、亂吐、亂畫。
9、全體學員都要愛護教室內的一切公物,如有損壞,應追究責任,照價賠償。
三、學籍管理
1、送培人員一經報到便成為學員(在培訓期間),必須接受培訓中心領導。
2、為了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對違反學校紀律的學員,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責令退學等處分。
3、學員在學習期間,送培單位不得中途撤回,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撤回原單位的,須由原送培單位與培訓中心取得聯係並經認可後方準撤回,否則按曠課處理。
4、學員因病退學、責令退學或考評不及格的均不頒發《安全資格證》。
四、學員考勤:
1、對學員的考勤采取課前點名與課間抽查的方式進行。點名由班主任負責,上課前10分鍾開始點名。
2、學員有事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口頭請假或捎話均視為無效。學員因故不能上課,必須提前寫請假條,注明請假原因、起止日期等,交班主任批準,否則視為曠課。
3、學員請假批準權限:學員請假首先提交假條由班主任審查,請假一天由班主任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者由主管主任批準。學員請假必須經批準後方可離去,否則按曠課處理。
4、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出勤情況,由培訓中心向各單位有關部門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