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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裏煤礦年度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2-07-27 09:26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渠裏煤礦年度礦井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目 錄

  應急預案會審表…………………………………………………………………………….

  目 錄......................................................................................................................................1

  第一部分 綜合應急預案...................................................3

  第一章 總則.............................................................3

  第二章 礦井基本情況.........................................................................................................5

  第三章 危險性03manbetx ......................................................12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15

  第五章 預防與預警......................................................25

  第六章 應急響應........................................................27

  第七章 信息發布........................................................29

  第八章 後期處置........................................................29

  第九章 保障措施........................................................30

  第十章 培訓與演練......................................................32

  第十一章 獎懲............................................................33

  第十二章 附則..........................................................33

  第二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35

  第一章 井下火災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35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49

  第三章 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應急預案......................................61

  第四章 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應急預案........................................70

  第五章 采煤工作麵頂板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77

  第六章 掘進及巷修頂板事故應急預案......................................82

  第七章 水害事故應急預案................................................88

  第八章 提升運輸事故應急預案............................................95

  第九章 機電事故應急預案...............................................100

  第十章 地麵火災或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109

  第十一章 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111

  第十二章 地質災害事故應急預案.........................................114

  第十三章 地震應急預案.................................................116

  第三部分 現場處置方案.................................................119

  第一章 井下火災現場處置方案...........................................119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21

  第三章 有毒有害氣體超限現場處置方案...................................124

  第四章 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25

  第五章 水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27

  第六章 提升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29

  第七章 機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31

  第四部分 應急預案附件.................................................133

  第一章 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聯係方式...................................133

  第二章 重要物資裝備清單...............................................134

  第三章 格式化文本樣式.................................................134

  第四章 關鍵路線標識和圖紙.............................................136

  第五章 相關應急預案名錄協議或備忘錄...................................136

  第六章 附表、附圖.....................................................137

  第七章 各應急預案評審表及評審意見.....................................142

  第一部分 綜合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認真做好礦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保證事故發生初期的應急救援行動指揮得當、快速有效、協調一致,保證遇險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增強、應對、防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特製定洛陽萬基煤業有限公司渠裏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2編製依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製導則》(AQ/T9002-2006)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09〕73號)等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煤礦安全01manbetx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礦山應急管理提高快速響應能力的通知》、《河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洛陽市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本礦實際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預案適應於渠裏煤礦發生礦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適用範圍包括瓦斯、煤塵爆炸、水、火、頂板、機電、運輸、地質災害等事故以及各種非人身事故。

  1.4應急預案體係

  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三大部分。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預案的製定和修改工作,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事故應急救援始終把保障、搶救遇險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02manbetx.com 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同時要加強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渠裏煤礦在上級煤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集團公司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具體指揮或配合、協調02manbetx.com 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分管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02manbetx.com 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故單位行政領導負責製。在上級煤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集團公司的統一指揮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由礦長統一領導協調,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科隊及班組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02manbetx.com 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技術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並發揮其作用。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不斷加強礦井安全生產裝備水平,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救護隊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決策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強加宣傳和培訓的教育工作,提高礦工素質,增強自救互救能力。

  (7)快速反應,協調對應,加強以自身應急處置隊伍為主,與縣礦山救護隊簽定救護協議,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發揮社會群體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製。

  第二章 礦井基本概況

  2.1礦井概況

  渠裏煤礦位於新安縣城西北約15km的石寺鎮下燈村境內,屬地方國有煤礦; 1983年建井,1989年元月投產,設計生產能力0.21Mt/a, 經過技術改造,2006年經省煤炭工業廳核定生產能力為0.28 Mt/a。該礦距310國道8km,距隴海線約10km,廟石公路從礦區邊界經過和310國道相接,交通十分便利。

  渠裏煤礦采用立斜井聯合開拓方式。2009年10月礦井進行了分割,分割後礦井麵積0.8328km2,保有資源儲量74.8萬噸。主、副井筒位於工業廣場中心,主井井口標高+315.3m,斜長467m,坡度25°,井底車場底板標高+155m,井筒斷麵15m2;立風井筒淨直徑均為10m2,井口標高+315.7m,井深153m,斷麵12.56 m2;礦井開采二疊係山西組(二1)煤層,煤層傾角6~80,平均煤層厚度3.79m,瓦斯等級為高瓦斯,煤塵具有爆炸性危險性,煤層自燃傾向為三類(不易自燃)。

  企業在冊人數743人,礦井機構設置為“八科、二室、一中心、五隊”,其中生產係統安全管理人員76人,專業技術人員25人,特種作業人員214人。連續5年實現安全生產,多次榮獲省、市、縣安全生產先進單位,連續三年創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

  2.2礦井安全生產係統

  2.2.1礦井通風係統

  礦井采用中央並列抽出式通風,主斜井進風,立井回風,采掘工作麵全部為獨立通風。主風機為山西巨龍風機有限公司生產的FBCDZ№16/2×75kw型地麵防爆對旋軸流式通風機兩台,一用一備。總進風量1930m3/min,總回風量2010m3/min,通風阻力1200Pa左右,礦井有效風量利用率在87%以上,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目前通風巷道長度4100 m,等積孔1.15 m2。井下通風設施齊全,狀況良好。局部通風采用FBD№5.0/2×7.5kw和FBD№6.0/2×15kw局扇壓入式通風。局扇均實現三專兩閉鎖,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倒台。目前,各工作區域瓦斯濃度在0.02%—0.5%之間,通風係統可靠、穩定。

  2.2.2礦井提升運輸係統

  主提升機為2JK-2.5/20型雙滾筒纏繞式提升機,提升方式為串車提升,礦車為MGC1.1-6A型1噸標準礦車,采用PLC電腦控製變頻調速,保護裝置齊全、可靠,並裝備有一套備用控製係統。二級提升使用JTKB-1.0×0.8型礦用隔爆單滾筒調速提升絞車,安裝有KHT9型絞車綜合後備保護裝置。大巷運輸采用5台XK5-6/90-KBT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牽引運輸,下山及工作麵采用DTL65/20/30型膠帶輸送機和 SGD-420/30型、SGD-320/17B型刮板運輸機聯合運輸。

  為保證安全生產,主井配備有KDZ-1型煤礦用斜巷自動防跑車擋車裝置。下山絞車坡一坡三檔設施齊全、牢固、可靠。

  2.2.3 礦井供電係統

  礦井采用雙回路供電,電源來自渠裏變電站的不同母線端,供電電壓等級為10KV,地麵變電所安裝有SRN-M-2000/10/6KV變壓器兩台,一用一備。低壓供電安裝有SRN-M-630/6/0.4KV變壓器兩台,一用一備。所內共裝備KYN28A-12(Z)型真空高壓櫃28麵,均為微電腦監控,可實現遠程、就地雙功能操作。配備RGGD型低壓配電櫃7麵,保證了地麵供電的安全可靠。礦井采用6KV雙回路入井,經中央變電所和采區變電所變壓後以660V電壓等級向各采掘區域供電,整個礦井裝機容量3800KW,實際運行1700KW。

  井下共安裝BGP9L-6AK隔爆型高壓真空開關櫃21台,各生產區域裝備KBZ型和BKD9型隔爆型真空饋電47台,其過載、短路、漏電、欠壓、過壓等各項保護功能齊全、繼電保護整定合理、動作靈敏可靠,照明、提升運輸信號、煤電鑽均使用綜合保護裝置;采掘工作麵安裝有瓦斯超限遠程斷電裝置;井下供電“三大保護”齊全,電纜全部使用阻電纜,供電可靠率達100%。

  2.2.4礦井排水係統

  我礦正常湧水量90 m3/h,最大湧水量180 m3/h,排水分二級排水,一水平內外水倉容量2160 m3,泵房安裝MD280-43×6型水泵三台,電機功率為315kw,一台工作,一台備用,一台檢修,排水管路為φ219mm三趟,啟動裝置采用BGP9L-6AK型隔爆真空配電櫃。單泵最大排水能力245m3/h,三台泵聯合運轉排水能力580m3/h以上,排水能力遠遠大於礦井湧水量。

  二水平內外水倉總容量1450 m3,安裝MD155—30×4水泵三台,功率90kw,Φ150mm排水管路二趟,單泵排水能力150m3/h,滿足排水需要。

  2.2.5 礦井壓風係統

  我礦建有地麵集中壓風機站,安裝了SRC-175SA型雙螺杆空氣壓縮機兩台,一用一備,每台排氣量60 m3/min,排氣壓力0.75MPa。敷設壓風管路3500 m,各采掘工作地點均安裝有自救裝置,實現了礦井全方位壓風自救,大大提高了礦井抗災能力。為了保證空壓機的安全,配備了空壓機自動保護裝置,能實現自動報警和自動停機。

  2.2.6 礦井安全監測係統

  1、監測監控係統

  我礦使用的監控係統為KJ-70N型,地麵機房中心站安裝主機三台,兩台運行,一台備用,實現雙回路供電,並配有後備電源(UPS不間斷電源)、避雷裝置、雙機熱備、防火牆軟件等功能。係統裝備,通過網線與新安縣煤炭局監控中心聯網;該係統在中心室具有遠距離調度指令斷電功能,監測係統功能主要包括瓦斯、通風、溫度、風速、水位、負壓、煙霧、CO、抽放瓦斯流量等係統自動監測。

  井下共設監控分站8個,安裝各類傳感器64個,安裝斷電儀4台,安裝範圍遍布井上下各個工作區域。2008~2010年河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對該係統驗收合格,取得《煤礦在用設備準入證》,該係統運行穩定、可靠。

  傳感器均采用標準通用型傳感器,各種傳感器的數量、種類、安裝地點符合(AQ1029-2007)標準要求,調校符合規定,中心室、井下均安排有監測工值守、維修和巡查,以保證係統工作穩定可靠。

  2、通訊調度係統

  我礦通訊主機為JSQ-311-512數字程控調度機一台,地麵、井下共安裝程控電話78門,實現了各領導、科、隊工作地點的通訊聯絡,並具備錄音功能,地麵安裝兩部對外程控電話,可隨時和外界聯絡。

  3、人員定位係統

  人員定位係統為KJ128A礦用人員監測係統,井下安裝無線發射基站13台,為職工配發定位發碼器600多個,實現了入井人員考勤統計,區域人員實時監測,人員工作地點查詢和人員行動路線查詢等功能,係統運行穩定、可靠。

  2.2.7 礦井瓦斯抽放係統

  我礦瓦斯抽放硐室布置在運輸大巷西段,瓦斯抽放係統為2BEA-303-O型抽放泵兩台,一用一備,抽放量65m3/min。井下敷設抽放管路650 m,管徑175mm。目前井下生產地區全部進入複采階段,絕對瓦斯湧出量最大隻有2.039m3/min左右。均達不到抽放條件,未進行抽放。係統正常完好,可隨時投入運行。

  2.2.8 礦井消防及防塵係統

  1、消防係統

  我礦開采的煤層不易自燃,礦井的防滅火重點主要為防治外因火災。根據我礦實際情況,製定有《一通三防管理製度》、《防滅火措施》、《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礦井防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等製度措施和預案,並嚴格實施。地麵建有200 m3以上消防水池兩座(主井上方和材料場和一座),井上下鋪設消防管路2500 m,主斜井、主要通風運輸巷道、采掘工作麵上下巷每100m,皮帶巷每50m均裝設有消防閥門,井下各硐室、各庫場及運輸設備轉載點,地麵各機房、材料場均按規定配備有滅火器、滅火沙等消防設施。加強放炮管理製度,消滅井下失爆電氣設備,對井下各運轉設備的傳動部分定點、定人、定時、定質、定量潤滑保養,防止摩擦發熱起火。皮帶運輸設備均安裝有跑偏、堆煤、溫度、打滑、煙霧等安全保護裝置,井下各硐室、皮帶機頭巷道均采用不燃材料支護。嚴格入井檢身製度,通過采取一係列措施,從根本上消滅了外因火災隱患。

  2、防塵係統

  我礦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防塵工作也是我礦安全管理的重點。在這方麵,嚴格執行礦井“一通三防”管理製度,落實粉塵防治措施,配備CCHZ-1000全自動粉塵測定儀兩台,堅持定期測塵。井下鋪設灑水滅塵管路2960m,每50m設一灑水閥門,及時衝刷巷邦。安裝粉塵自動噴霧裝置8套,水幕9套。各運輸轉載點均裝設灑水噴霧裝置,堅持不間斷的噴霧滅塵,采掘工作麵回風巷和主要巷道設置隔爆裝置8組。采掘工作麵均按規定進行煤體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定期發放勞保用品,加強個體防護。通過一係列綜合防塵措施,有效遏製了粉塵超標,消除煤塵危害。

  2.2.9 礦井輔助設施

  1、礦井工業廣場設有機修電修車間、坑木加工房、礦車(電機車)修理房、材料庫房、油脂庫房等設施。機修電修車間承擔礦井機電設備的日常檢修和維護以及金屬支架等材料性設備的修理;坑木加工房麵積承擔礦井坑木材料的加工製造工作;礦車修理房麵積承擔礦車、電機車等設備的修理和地麵電機車充電等;消防材料庫房消防器材齊全。

  2、工業廣場東北側設一個坑木料場,分別存放坑木和稍子。料場分別安有消防栓,由地麵消防水池提供靜壓水源,水源可靠,並備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3、地麵設置有一個爆破材料庫,該庫房設在工業廣場東北角,距材料庫200m左右。庫房有圍牆,圍牆3.0m高。庫房為磚牆,水泥預製結構,有雷管庫、炸藥庫及發放室。庫房內安有避雷針。爆破材料庫有庫管員管理,每班2人。炸藥由放炮員運送,炸藥和雷管分開,運送量不超過當班使用量。

  2.3 鄰近生產礦井及井田內廢棄老窯及采空區的情況說明

  渠裏煤礦西北與渠裏煤礦上燈井相鄰,西南與新安縣渠裏煤礦新井相連,南部與義煤集團新安煤礦相接,東及東北與地源煤業公司相鄰,礦與礦之間留有邊界保護煤柱,井田內無廢棄老窯,主要為我礦自已多年開采的采空區(采空區資料詳細,保存完整)。

  2.4 礦井地質

  區內地質構造整體為一單斜構造,地層走向大致為北東30~50°,傾向南東,傾角5°~10°,地質構造簡單。煤層厚度變化較大,平均煤厚3.79m,煤層直接頂為砂質泥岩、粉砂岩,老頂為灰白色中粒長石石英砂岩,直接底板為深灰至灰黑色炭質泥岩、砂質頁岩、粉砂岩,老底為灰黑色細粒長石石英砂岩或石灰岩。

  2.5 水文地質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開采煤層的充水來源主要為頂板砂岩孔隙裂隙水、底板灰岩水和本礦空區水。頂板砂岩含水層為二1煤層直接頂板,屬直接疏排對象,且其含水性弱。底板灰岩水正常地段由於煤層底板隔水層承受的壓力大於水頭壓力,屬安全帶壓開采,不會造成突水。但如遇到構造變化地段,底板灰岩水將會對煤層開采造成威脅。目前我礦進入回收煤柱和複采階段,主要影響水源為本礦老空水。

  2.6 煤層及煤質

  礦井開采煤層為二疊紀山西組(二1 煤),煤層不易自燃,煤塵有爆炸危險性,標高+100m煤層原始瓦斯含量6.05~7.89m3/t,瓦斯壓力0.43~0.6MPa,煤的堅固性係數f=0.2~0.3,煤的破壞類型為Ⅳ~Ⅴ;煤種為貧煤(PM),固定碳(FCd)71.03~79.42%,水份(Mad)0.61~0.73%,灰份(Ad)14~15.49%,揮發份(Vdaf)11.11~15.95%,硫份(St,d)1.61%。

  2.7 瓦斯與煤塵

  2009年度渠裏煤礦瓦斯鑒定等級為低瓦斯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為2.039m3/min, 相對瓦斯湧出量為3.594m3/t,河南省工業信息化廳批複為高瓦斯礦井。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

  第三章 危險性03manbetx

  3.1危險源識別與檢測

  1、主要危險源

  礦井存在的危險及有害因素的種類主要有水、火、瓦斯、煤塵爆炸、冒頂、提升運輸、中毒窒息、機械傷人等其它因素。

  2、存在形式及場所(見:附表一)

  3、檢測、監控的手段

  礦井具有安全監控係統,對上述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監控,能夠滿足對礦井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監控。

  3.2危險源風險03manbetx

  1、煤塵爆炸

  根據對我礦煤層的煤塵爆炸危險性試驗結果,煤塵有爆炸危險性,煤層為不易自燃煤層;爆炸指數rf=20.49%。

  2、瓦斯爆炸

  本礦井根據2009年省工信廳批複的瓦斯鑒定結果,屬高瓦斯礦井。從瓦斯的湧出量形式03manbetx ,采空區所占的比例較大。在開采、運輸、儲存過程中也會釋出瓦斯,隻要條件具備都會引起災難性爆炸。瓦斯爆炸是煤礦生產中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3、壓力容器及設備爆炸

  礦井的壓力容器、設備主要有:蒸汽鍋爐、壓風機、儲氣罐、壓風管道、暖氣管道、氧氣及乙炔氣體瓶等。

  受壓容器及設備發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個設備遭到破壞,而且會破壞周圍的設備和建築物,並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4、水災

  我礦水文地質條件屬中等,礦井正常湧水量為90 m3/h,最大湧水量按180 m3/h。充水水源主要有二1煤層頂板砂岩水、本礦老空水與底板奧陶係岩溶裂隙承壓含水層,頂板砂岩含水量小,正常情況下不會對礦井造成較大危險;底板奧陶係灰岩距二1煤層42.45-81.0m,靜水位標高目前為+260m,含水豐富,根據我礦最低底板標高,最大水頭壓力約1.7MPa,經計算和參考鄰礦資料,屬安全帶壓開采;老空水不規則、防治困難,目前是我礦的防治重點。在今後的開采中嚴格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及“物探先行,鑽探驗證,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方針,留設足夠的保安煤柱,並采用電法勘探與鑽探結合的方法,查明各區域水文地質情況,堅持落實探放水各項措施,防止發生淹井事故。

  5、火災

  井下火災不僅會造成設備損壞、人員傷亡、中毒等,更主要的是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的爆炸,引發災難性事故。火災分為地麵火災和井下火災。

  (1)地麵火災

  易發生地點有主井提升機房、主井井口房、通風機房、壓風機房、變電所、礦井維修車間、煤場、辦公樓、食堂及宿舍、倉庫、坑木場等。

  (2)井下火災

  井下內因火災(煤層自燃):我礦煤層屬不易自燃煤層,但要加強管理。

  井下外因火災:井下電氣事故引發的火災,雷電引入井下引起火災,人為造成的火災,機械碰撞、摩擦引發的火災。

  6、冒頂災害

  我礦現開采煤層為二1層煤,現大部分地區為複采,煤層頂板底板圍岩類別為Ⅳ~Ⅴ,開采過程中存在發生頂板事故的可能性,防範重點是采煤工作麵、地質構造帶、回采支架回撤時;采煤工作麵初采初放與大麵積堅硬頂板不易垮落時、掘進工作麵遇斷層、裂隙較發育區、厚煤區、煤層壓力集中等區域易發生頂板事故,因此巷道掘進中可能因空頂作業、支護不合理等因素出現冒頂傷人,以及受采動影響等因素巷道變形破壞而片幫冒頂造成頂板事故。

  7、提升運輸事故

  (1)提升事故災害

  主井有提升設備,在提升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

  礦井提升事故主要包括:提升過速、過卷、過放、脫鉤、斷繩等而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設施設備損壞。

  (2)運輸事故災害

  我礦井下運輸環節較多,礦車製動、防溜措施采取不當都有可能造成運輸設備對人員的擠、軋、碰撞造成人身傷害。

  礦車在運行過程中,因礦車脫軌、人員躲避不及時造成對人員的擠、軋、碰撞,導致人身傷害。

  8、電氣安全事故

  當供電線路發生斷線、倒杆、短路、雷擊等事故,可能產生電擊、電傷、電火花等,對用電設備和人體造成傷害事故,井下供電線網發生漏電,不僅會引起人身觸電,而且產生的電火花可能導致發生煤塵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井上下電氣設備起火也會引發重大事故。

  9、機械傷害

  機械性傷害主要指機械設備運行(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形式的傷害。各類機電、水泵、風機、皮帶運輸機、支架、軌道式機械、機加工設備等轉動機械的外露傳動部分(如齒輪、軸、膠帶等)和往複運動部分都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

  10、爆破材料爆炸

  爆破材料的運輸、儲存、管理、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生爆炸,將引發災難性災害,應引起高度重視,應嚴格按爆炸品管理規定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要求執行。

  11、高空墜落

  礦井地麵墜落危害為高空作業墜落造成的傷亡事故。如在井架、線杆建築物等上作業,均可能發生高空作業墜落。

  井下墜落主要有:煤倉口人員墜落傷害、煤倉下口異物墜落也會傷害井下作業人員。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4.1應急救援組織體係

  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新安縣救援指揮部、新安縣救護大隊、煤業公司、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承辦具體工作。

  4.1.1渠裏煤礦成立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立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見附表五: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電話表)

  4.1.2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名單

  總 指 揮: 付建偉

  副總指揮:宋廣林 林發平 趙 波 寧東光 郭誌毅 韓保民

  (救護隊隊長任副總指揮)

  專家組成員:縣煤炭局局長王宗現 縣煤炭局副局長李堂偉

  縣煤炭局副局長趙孝利 縣煤炭局副局長武立新

  救護隊隊長王孝賢 煤業公司總工許中建

  成 員:蘇莊子 王小江 劉小敏 陳管子 李 準 楊麥生

  劉 鄧 李為民 王維新 郭書政 趙川子 賈俊強

  李克章 韓豐收 王興國

  4.1.3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 任:蘇莊子

  副主任:韓保民 王紀濤

  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

  值班電話:0379-67361308 內線電話:9 、 8001

  4.1.4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10個組

  1、現場指揮組:

  組 長:付建偉

  成 員:宋廣林 林發平 趙 波 寧東光(救護隊隊長任副組長)

  2、搶險救災組:

  組 長:林發平

  成 員:蘇莊子 楊麥生 李為民 王維新 郭書政 趙川子

  賈俊強 救護隊隊長(三組,含隊幹每組30人)

  3、技術組:

  組 長:宋廣林

  副組長:趙 波

  成 員:郭誌毅 韓保民 王小江 陳管子 劉小敏救護隊技術負責人

  4、物資供應組:

  組 長:寧東光

  成 員:李克章 呂東坡 馮新成 李躍武(及倉庫其它人員)

  5、通信信息組:

  組 長: 林發平

  成 員: 李 準 邱鐵牛 王誌強 賈賓坡

  6、警戒保衛組:

  組 長:寧東光

  成 員:韓豐收 寧國紅 郭聯偉 劉小坡等行保科人員

  7、醫療救護組:

  組 長:王紀濤

  成 員:劉 鄧 劉高興 王樂攀 柴南子

  8、後勤保障組:

  組 長:宋廣林

  成 員:王興國 孟為民 高軍紅 劉小平 裴小鴿

  9、善後處理組:

  組 長:寧東光

  成 員:王興國 趙東印 郭銀行

  10、事故調查組:

  組 長:付建偉

  副組長:林發平 宋廣林 趙 波 寧東光

  成 員:郭誌毅 韓保民 蘇莊子 王小江 劉小敏 陳管子 李 準

  楊麥生 李為民 王維新 郭書政 趙川子 賈俊強

  4.2應急救援組織職責

  4.2.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法律法規;

  2、製定和實施應急救援方麵的規章製度;

  3、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決策工作,在接到事故報警後,迅速研究、擬定救援方案,並予以組織、協調各方麵的救援力量實施緊急救助,防止事故擴大,盡量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4、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工作,並及時向集團公司、政府有關部門彙報救援的工作進展情況;

  5、根據救援工作的難易程度,協調現場救援力量,並決定是否向上級有關救援部門發出請求援助支持;

  6、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現場救援力量的調配;

  7、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後勤保障和保衛工作。

  8、負責應急救援情況的總結、上報及相關處理事宜。

  4.2.2總指揮的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審核、批準、貫徹執行工作;

  2、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當礦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總指揮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在總指揮未到前,由值班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3、負責對外有關方麵的協調工作。

  4.2.3副總指揮的職責

  1、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應急救援方案;

  2、在總指揮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專門人員嚴格控製入井人數,簽發搶救事故 “入井特別許可證”和“進入事故現場許可證”;

  3、根據總指揮授權,代行總指揮權力。

  4.2.4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製定應急救援程序,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督促檢查有關單位的應急救援設備的維護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狀態;

  3、在接到報警後,應迅速標定報警的方位,險情的等級等要素,及時擬定救援計劃並向指揮部彙報。根據事態的發展,隨時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揮部決策;

  4、根據總指揮的授權,與相關救援單位進行協調並下達有關命令;

  5、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及時統計人員、財物的損失情況,並寫出書麵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將有關材料建檔、歸檔。

  4.2.5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各小組的職責

  1、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突發災變;

  2、搶險救災組:具體負責實施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

  (1)偵察事故現場,分析有關技術資料,為領導小組和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製定事故搶險行動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析災變因素,判斷事故發展趨勢,完善技術方案和技術措施

  (3)調配救護力量,實施搶險,搶救遇險人員,控製災情擴大。

  (4)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搶險指揮部彙報搶險救災進度。

  (5)參與編寫搶險救災報告。

  (6)製定重大事故應急救緩演練的技術措施

  3、技術組:

  (1)分析現場情況,提供有關圖紙、技術資料,製定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為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分析災變因素,判斷事故發展趨勢,完善技術方案和技術措施

  (3)勘察事故現場,確定事故原因。

  (4)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編寫搶險救災技術總結報告。

  (5)製定事故應急救緩演練的技術措施

  4、物資供應組:

  主要職責是建立應急搶險物資儲備庫,了解各種搶險所需的車輛、電力設施、排水設施及材料、通風設施、滅火設施等型號及匹配用途。負責事故處置工作中的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集和準備工作,保障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資供應,確保應急救援物資按時運送到指定地點。

  5、通訊信息組:

  其主要職責是保障事故現場指揮係統及內外部通訊的暢通。

  6、警戒保衛組:

  其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保衛工作,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協助救援工作組組織調動、運輸工具、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

  7、醫療救護組:

  主要職責是事故發生後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配合搶險救災組搶救傷員,協調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協調血站,防疫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和防疫工作。負責遇災工人的接送工作,保證受災人員能夠得到合理的運送和及時救治。根據傷員情況決定是否聘請專家或轉院治療。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傷員搶救情況,並編寫傷員救治報告。

  8、後勤保障組:

  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做好生活物資儲備,確保應急救援生活物資按時運送到指定地點。維護通訊(供電)設備線路,確保通訊(供電)暢通。協調解決搶險人員辦公、食宿等事宜。

  9、善後處理組:

  其主要職責是災後撫恤,救助遇險者及遇難者家屬的安撫等工作。保持事故發生家屬的情緒穩定,確保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采取有效管製措施,控製事態,維護社會秩序,掌握國家善後處理有關政策,按照規定及時通報事故情況。

  10、事故調查組:

  其主要職責是控製有關責任人員,進一步核實遇險人員基本情況,調查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製定防範措施。

  4.2.6各有關成員的職責

  1、礦長:是處理生產安全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煤業公司和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人員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並組織實施。

  2、礦總工程師:為礦長的第一助手,在礦長的領導下擬定救援方案,供指揮部參考、執行,並根據收集的信息,優化救援方案。

  3、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4、調度室主任:負責召集有關人員或單位到調度室待命,及時向礦長、礦總工程師、公司調度室以及有關領導和單位彙報事故發生情況及事故搶險進展情況,向下傳達礦長命令,協調各單位積極處理事故工作。

  5、生產科科長:負責組織搶險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6、技術科科長:負責準備好搶險救災必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根據礦長命令完成測量及其它等工作。

  7、通風科科長:按照總指揮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調整主風機的工作狀態和組織完成必須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安檢科科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方案和處理計劃,以及按照《01manbetx 》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9、信息科科長:應根據入井人員礦燈自救器領取情況,查清在井下的員工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持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並在燈房嚴格檢查,製止入井;必須切斷與救災無關的其它通訊,保證井上下通訊信息暢通。

  10、供銷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需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11、機電科科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調整主要扇風機的工作狀態,並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情況,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12、綜合辦公室主任:保證對遇險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3、行保科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警戒線,指派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14、礦培訓中心主任:主要職責是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礦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和互救的常識。

  15、有關的隊長:負責核對留在本區域內工作的人數,並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帶領到安全地點至地麵;將在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報告給礦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16、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情況,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救護隊、礦長、礦總工程師、公司調度室以及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按照《預案》中所規定的《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及時按順序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的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員和留在井下各地點的人數。

  17、醫務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18、救護隊隊長:對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麵指揮領導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如果與其它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救護隊聯合作戰指揮部。由縣救護隊長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戰鬥行動。

  19、搶險救災隊隊長:配合縣救護隊,負責將遇險人員及時運送井上,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並嚴格控製入井人員。

  4.2.7日常管理工作:

  日常應建立煤礦應急搶險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根據發生事故的種類,確定有關應急救援方麵的專家,成立專家組。主要職責是為了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參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策更科學,提高搶險救援效率。

  第一章 預防與預警

  5.1危險源監控

  對重大危險源實行24小時連續監控,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應立即停止危險源影響範圍內的作業,並及時分析研究,製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5.2預警行動

  1、事故預警條件。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隱患或險情,如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可能導致嚴重後果時。

  2、事故預警方式。井下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地麵事故通過電話或由專人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3、各專項應急預案中必須明確具體的預警方式。

  5.3信息報告與處置

  5.3.1信息報告與處置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或知情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按本礦事故彙報程序向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進行彙報,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意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安排、協調相關單位組織搶救。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在30分鍾內基本查清事故地點、事故性質、事故原因、現場情況、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措施等內容。並在1小時內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上報煤業公司、縣煤炭局、縣安監局、縣政府。

  5.3.2信息上報和傳遞

  事故發生後,事故彙報程序(見附圖1),事故搶救與處理程序(見附圖2)

  5.3.3現場人員向調度室報告內容

  1、礦井一旦發生重大事故時,首先要組織人員撤離,搶救受傷人員、受災害威脅的礦井設施、設備,搞好現場自救、互救,並及時上報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A、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位置。

  B、事故類型。

  C、人員遇險情況。

  D、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

  E、已采取的應急搶救措施和進展情況。

  F、事故報告人和聯絡方式。

  2、向上級部門報告時間及程序:

事故時,一旦發現礦工被困井下遇險,要立即上報,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長(或副指揮長)→煤業公司→縣煤炭局→縣政府,同時,做好不間斷地續報工作,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礦井名稱及礦井概況、事故類別、發生的地點、時間及遇險人數、目前搶險救援工作方案及進展情況、采取搶險救援的主要措施等。

  第一章 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和一般事故(Ⅱ級)。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較大事故)響應、Ⅱ級(一般事故)響應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造成30~50 人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可能造成1~3 人死亡,或造成30 人以下中毒、重傷,有一定社會影響等。

  在啟動預案的同時,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辦法,有效控製事態的發展。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參與突發事故的處理,劃定控製區域,嚴密監視該區域突發事故的發展情況,並確保處理過程中相關單位和人員的安全,防止混亂中其它事故發生;根據意見,協調相關部門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要準確及時發布相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6.2響應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範圍、

  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配帶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規定。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現場搶險救援組負責組織專業隊伍按《施救方案》和有關施救規定,按照“先傷、後亡”的原則搶救遇險人員。同時,做好施救和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6.3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製,作業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後,現場應急結束:

  1、當險情得以有效控製,事故危害消除和遇險人員獲救後,由總指揮下達終止行動命令。

  2、當由於救援中出現其他客觀情況需要中止或終止救援行動時,由現場指揮小組提出中止救援建議,報總指揮核準後,中止救援行動。

  3、應急救援行動結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整個救援行動進行評估,寫出報告,並對救援行動進行總結,形成書麵材料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4、整個救援行動結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將整個救援過程所形成的文字資料進行分類建檔。

  應急結束後,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第二章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準確對外發布。

  第三章 後期處置

  1、由善後處理組負責,礦綜合辦配合進行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複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2、事故發生後,綜合辦等單位要及時與保險機構進行聯係,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害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3、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應急救援辦公室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

  4、安檢科召集相關單位和部門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強化安全管理,製定防範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在恢複生產過程中製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工作總結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後,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製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在應急響應結束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6、責任追究

  在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不按規定及時報告情況,或報告不認真,致使少報、漏報,但尚未因此導致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給予200~500元罰款,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依法由司法部門追究責任;

  2、拒不執行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尚未造成損失的,根據情節給予500~5000元罰款,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依法由司法部門追究責任;

  3、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不能順利進行的,將根據情況進行處理。

  第四章 保障措施

  9.1通信與信息保障

  礦相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係方式詳細、清楚、上牆張貼, 中層副職以上人員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係。礦內外通訊聯係必須暢通,隨時掌握現場情況及向外部發布搶險情況。信息科負責保障本單位應急通信、信息網絡的暢通。

  9.2應急裝備與保障

  9.2.1已有救援裝備保障

  (井下消防材料表:見附表二、地麵消防材料表:見附表三、 防治水材料明細表:見附表四)

  礦安檢科、通風科、生產科負責,機電隊、供銷科配合進行應急材料等必要救災裝備和物資的儲備。提高應急救援裝備水平,確保搶險救災裝備及藥品等物資儲備,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訓練和演習,以便提高作戰能力。礦應根據有關規定,備足配齊重特大事故所需的物資儲備和救援車輛。

  9.2.2緊急征用救援裝備

  在應急救援中,儲備的資源不能滿足救災需求,由礦應急指揮部請求煤業公司進行協調、調配,或向縣應急救援指揮部申請,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協調、調配應急儲備物資。

  9.3救援隊伍保障

  (1)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隊伍的組織管理。

  (2)救援隊伍由新安縣救護大隊與我礦兼職煤礦搶險救災組(90人)組成。

  (3)每年與新安縣救護大隊簽訂救護協議,並及時繳納管理費用,保證救援的快捷。

  9.4經費保障

  礦井必須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根據每年的安全費用資金計劃,預留出不少於2.5元/噸煤的資金做為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專項經費,做到專款專用,以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能夠及時到位。並對搶險救災中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對貽誤戰機、工作消極的人員給予處罰。

  9.5其它保障

  9.5.1交通運輸保障

  礦區內部交通運輸由行保科負責,礦區外部交通運輸由新安縣公安局負責,保證調運應急救援人員、隊伍、裝備、物資時交通暢通。

  9.5.2醫療救援保障

  (1)縣人民醫院和礦醫務室負責事故傷員的急救工作。設立醫療救護

  專家組,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醫療救護方麵的技術支持。

  (2)礦醫務室負責煤礦事故傷員的醫療急救和煤礦救援隊伍醫療救護知識專項培訓工作。

  9.5.3治安保障

  由礦行保科和新安縣公安局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9.5.4後勤保障

  由綜合辦負責,供銷科、行保科等部門負責人配合,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第五章 培訓與演練

  10.1宣傳教育和培訓

  10.1.1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按規定向全礦員工說明煤礦作業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培訓中心要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礦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和互救的常識,以及有針對性的向職工貫徹我礦的應急救援預案。

  10.1.2培訓

  (1)及時將已批準的《預案》向全礦各部門(單位)下發,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年初對全礦幹部員工進行全員培訓,培訓采取培訓中心集中培訓、區隊班前培訓和員工自學三種方式,最後由培訓中心組織全礦統一考試,必須做到對應急救援知識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現事故後的應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識,使員工熟悉並掌握井下避災路線和安全出口,對沒有學習或考試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預案》有關內容的員工不準上崗作業。

  (2)及時對礦兼職煤礦搶險救災隊伍進行培訓。

  (3)礦級領導必須熟悉礦井應急救援預案知識,按要求及時參加礦長資格培訓。

  10.2演練

  按照《01manbetx 》要求,礦井要嚴格按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指揮係統啟動模擬演習。對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同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安檢科對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六章 獎 懲

  (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3)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相應處罰,後果嚴重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12.1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預案。

  1、應急救援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製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恢複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製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複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12.2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應報洛陽萬基煤業有限公司、洛陽市煤炭局、新安縣煤炭局和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備案。

  12.3預案維護與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組織修訂。應急預案編製完成後,應進行評審。評審由礦長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評審後,按規定報煤業公司、市縣煤炭局和救護大隊備案,並經礦長簽署發布。

  12.4預案製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新安縣渠裏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製定與解釋。

  12.5應急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經義煤集團洛陽萬基煤業公司有限公司渠裏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批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

  第一章 井下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礦煤層不易自燃,發生因內火災的可能性較小,但也應加強預防,防範重點是外因火災。外因火災主要為設備等引發的火災,多發生在機電硐室、采掘工作麵、地麵材料場或地麵煤場中。礦井火災是一種危害性極大的災害性事故,可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1.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井下發生火災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調工作。

  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必要時可請求其它兄弟單位救護隊協助搶險救災。

  1.3組織機構及職責

  1.3.1 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1.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1.3.3預防與預警

  1.3.3.1危險源監控

  1、監控中心負責通過安全監測係統24h監測井下相關地點一氧化炭湧出情況,瓦斯、溫度、壓力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調度室、通風科。由調度室、通風科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各采掘、輔助單位負責搞好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防止內、外因火災的發生。

  3、通風科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采掘工作麵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兩次火災隱患檢查;每周安排專人對礦井邊遠巷道及密閉進行一次全麵的防火安全檢查,並對消防物資儲備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點及時組織進行處理。

  1.3.3.2預防措施

  1、加強礦井的防滅火管理,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防滅火檢查人員,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配足防滅火監測儀器、設備、設施,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2、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製定完善礦山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

  3、采掘設計時充分考慮防治自燃發火的要求,布置合理穩定的通風係統及合理的巷道開拓布置形式。

  4、針對各采區的地質、開采條件,采掘工作麵在采掘作業規程中製定防止自燃發火的具體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1.4預警行動

  1.4.1礦井火災事故預警的條件

  1、井下作業地點風流中一氧化碳達到或超過《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

  2、巷道空氣溫度持續性升高。

  3、巷道風流中出現明火、煙霧或嚴重的膠皮味、硫磺味等發火征兆。

  1.4.2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1、網絡監測監控係統報警。

  2、通風檢查人員檢測氣體異常情況下電話報警。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後電話報警。

  1.5信息報告程序

  井下安全監測係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後,現場立即將火災事故預兆彙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彙報給有關領導和部門,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並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範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詳見圖4-1)。

  1、重大險情或重大事故發生後,基層現場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後,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大隊,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min內通知礦值班領導、礦有關領導、調度室主任、安檢科和有關單位部分負責人,接到通知人員必須立即趕到調度室。礦應急救援體係啟動。

  3、調度室在30min內初步查清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傷亡人數、現場已經采取的措施,並初步估算直接經濟損失等,並向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礦長或副礦長(總工)在1h內將上述情況彙報煤業公司、煤炭局、安監局、縣政府,並隨時補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造成人員傷害情況等。縣政府、煤炭局、安監局按規定逐級上報。

  4、18h內查清事故全部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範措施,提出事故報告,彙報縣政府、煤炭局、安監局,並同時向市煤炭局、豫西監察分局進行傳真彙報。

  5、24h內填寫“煤礦安全事故報告”,(見附件) 將事故的具體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區域、經濟類型、企業生產經營規模;發生事故礦井安全評價等級、持證情況、簡要經過、事故現場總人數、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搶救處理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急救援指揮部以傳真方式彙報縣政府、煤炭局、安監局、市煤炭局、豫西分局。

  1.6 應急處置

  1.6.1 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我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一般事故(Ⅱ級)(見響應分級標準)。火災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1.6.2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礦調度室集中。

  2、應急指揮部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3、指揮部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6、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新聞媒體公布。

  1.6.3處置原則與處置程序

  一、處置原則

  1、迅速查明並組織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積極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險人員;

  2、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3、切斷事故區域電源;

  4、根據已探明的事故地點和範圍,確定井下通風。無論是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及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都必須做到:

  a、不致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造成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b、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員安全;

  c、不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積聚的地方;

  d、有助於阻止事故擴大,抑製火勢,創造接近事故區域的條件;

  5、對於火災,首先采取各種手段直接滅火,直接滅火時必須站在新鮮風一側,先滅外圍,再滅中心,並應注意火風壓的產生;當直接滅火困難或有危險時,立即采取措施封閉火區。封閉火區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封閉火區時,盡量縮小火區範圍。

  6、根據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二、處置方法和撤離路線

  (一)主井筒、中央變電所、運輸大巷發生火災時的現場處置方法:

  1、假設主井筒、中央變電所、運輸大巷著火,根據初期火情,應及時通知附近人員,要盡可能的采取直接滅火的方法處理(滅火時所有人員一定要站在進風側),並及時報告調度室,調度室在接到火情後,第一時間報告礦長,通知井下各工作地點的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

  2、假設主井筒、中央變電所、運輸大巷著火,若火勢較大,難以控製時,礦應急指揮部應及時進行全礦井反風,根據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撤退路線:未反風時,由各作業地點沿進風巷道→井底車場→主井筒→地麵;

  反風時:由各作業地點→工作麵回風巷→總回風巷→立井→地麵。

  (二)各采掘作業地點發生火災的處置方法(避災、撤離)

  1、當事故發生在22062回采工作麵時,回風側(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62上巷→22062上巷雙風門→運輸機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進風側(下巷)人員沿22062下巷→運輸機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撤出。

  2、當事故發生在11072回采工作麵時,回風側(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72上巷→11072上巷雙風門→皮帶運輸上山→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進風側(下巷)人員沿11072下巷→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3、當事故發生在2204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時,上(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上下巷→皮帶運輸下山(西翼外下山)→08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4、當事故發生在22042回采工作麵時,回風側(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上巷→22042上巷風門→皮帶運輸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進風側(下巷)人員沿22042下巷→皮帶運輸下山→07繞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5、當事故發生在2103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時,上(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上下巷→東翼軌道下山→東翼平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6、當事故發生在21032回采工作麵時,回風側(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上巷→軌道上山→東翼平巷雙風門→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進風側(下巷)人員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7、當事故發生在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軌道上山→東翼平巷雙風門→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8、當事故發生在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9、當事故發生在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回風上山→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0、當事故發生在11052上巷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上巷→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1、當事故發生在11052下巷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下巷→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2、二級泵房人員沿回風下山和運輸下山底部聯絡石門→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井→地麵。

  13、其它人員全部沿新鮮風流從主斜井撤出。

  (三)采掘工作麵發生火災原則不進行反風,當因主井、中央變電所、運輸大巷發生火這災,礦井采取反風措施時,各地區避災撤離路線如下:

  1、2206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2062上巷→22062上巷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62下巷→運輸機下山→22062上巷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2、11072回采工作麵: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72下巷→11072上巷雙風門→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上巷人員沿11072上巷→11072上巷雙風門→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3、2204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上(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上下巷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4、22042回采工作麵: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下巷→運輸下山→22042上巷風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上巷人員沿22042上巷→22042上巷風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5、2103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上巷→軌道上山→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東翼平巷風門→軌道上山→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或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流水眼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6、2103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1032上巷→軌道上山→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東翼平巷風門→軌道上山→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或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流水眼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7、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軌道上山→集煤平巷(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8、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麵: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運輸上山→集煤平巷(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9、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麵: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回風上山→回風上山石門(或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10、11052上巷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上巷→回風上山石門(或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11、11052下巷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下巷→回風上山石門(或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12、二級泵房人員沿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13、其它人員應戴上自救器全部沿運輸大巷→新采區變電所風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四)機電硐室發生火災的現場處置方法:

  1、假設采區變電所著火,根據初期火情,應及時通知附近人員,要盡可能的采取直接滅火的方法處理(滅火時所有人員一定要佩戴自救器),電器火災未確認徹底停電時,嚴禁使用水直接滅火。並及時報告調度室,調度室在接到火情後,第一時間報告礦長,通知井下各工作地點的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

  2、假設采區變電所著火,若火勢較大,礦應急指揮部應根據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撤退路線:同運輸大巷發生火災撤離路線(13)。

  三、處置程序

  (一)最先發現火災人員的處理程序

  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應該立即根據現場火勢情況判斷火災影響,若現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能立即撲滅或控製火勢,不使火災擴大時,應先救災後報告。若現場火災無法立即撲滅或火勢無法控製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查明火災性質、地點、範圍、著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現場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離,撤離期間要切斷工作地點電源,並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2、撤離期間注意事項:

  ①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必須佩帶自救器,通過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②盡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風方式和風流方向。

  ③全礦井反風時,撤人路線按照如上相反方向執行。

  ④撤離前必須切斷事故範圍內電氣設備電源。

  (二)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火災的彙報後的處理程序:

  1、立即通知火災回風側工作人員撤離升井,通知相關變電所切斷火災可能波及範圍內所有機電設備電源。

  2、礦長、總工程師、通風科科長、礦值班領導、相關各職能科室、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各救援工作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滅火方案,同時通知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三)指揮小組成立後的工作程序:

  1、根據現場火勢及人員撤離情況判斷可能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傷亡情況、撤離情況,明確需要救護地點人員、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2、組織製定合理有效的滅火方案,並落實救護隊組織實施。

  3、根據已探明的災情,選擇合理通風係統,製定降低火災危害的措施,並由通風科、救護隊組織落實。

  ①若火災發生在礦井主要進風巷及井底車場、中央變電所時,要進行反風,反風前必須清點可能受反風後火災氣體威脅區域的人員,並立即組織撤離,通知礦井其它地點工作人員按火災反風避災路線的方向撤到地麵。

  ②若火災發生在其它地點時,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人員撤離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通風狀態,合理控製火區進風量。

  ③采煤麵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必要時適當調整風量或采取局部反風措施。

  ④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通風狀態。

  ⑤下行風巷道著火時,應有防止由於火風壓而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

  4、落實各搶險救災小組做好運輸、醫療、物資供應等後勤保障工作。

  (四)救護大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1、救護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礦調度室。

  2、簡單了解火災發生地點、範圍、火勢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火災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6、根據現場火勢采取合理滅火方法及防止火勢擴大的措施。

  ① 在火災初期,火區範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直接滅火。

  ②火勢太大無法撲滅時,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采取防止災情擴大的應急措施。

  ③必要時應將排水管、風管改為臨時消防管路。

  ④直接滅火失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發生火災的巷道或工作麵。

  7、封閉時火區必須執行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①封閉火區要執行“小、少、快”的原則,封閉的範圍要盡可能小,建立最少的防火牆就能將火區封閉,防火牆施工要快,不得拖延。

  ②封閉火區由救護隊員負責進行。

  ③封閉期間救護隊員必須嚴格按救護規程的規定佩帶裝備。

  ④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封閉地點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情況,並負責監護,發現異常立即通知人員撤離。

  ⑤火區的封閉隻有在確認火區裏無人時方可進行。

  ⑥封閉火區的救護隊員應定時輪換,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其它原因造成傷害。采煤工作麵封閉火區時,必須堅持“先封閉進風,後封閉回風”或“進回風同時封閉”的原則。

  8、防止火區發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采區或其它瓦斯湧出量較少的工作地點發生火災時,可以在保持火區正常通風的情況下先封入風側防火牆,後封回風側防火牆或同時封閉入風側及回風側防火牆。

  ②火區封閉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回風側風流中氣體情況,發現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參與爆炸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異常時,必須立即撤到進風側新鮮風流中並彙報現場指揮員及指揮中心,等候處理。

  ③封閉火區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風流逆轉。

  ④封閉火區時,可以同時向火區注入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以降低火區氧氣及瓦斯等爆炸性氣體濃度,防止爆炸事故發生。

  ⑤火區封閉後,必須抹麵、封嚴、防止漏風。封閉後不得頻繁通過觀察孔檢查密閉內氣體情況。

  9、滅火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①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造成風流逆轉。

  ③不致危及人員安全。

  ④有助於阻止火勢擴大,抑製災情,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⑤油類著火時,嚴禁用水滅火,隻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等滅火。

  ⑥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不可將人體或手持的用具觸及導線及設備,以防觸電。

  ⑦救災工作應由救護隊員進行,其它人員隻能在CO濃度<0.0024% ,CH4濃度<1.5%,溫度<35℃條件下參與救災,並有防止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1.7後期處置

  1.7.1善後處理

  1、安檢科、通風科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綜合辦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行保科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1.7.2火區管理

  對因無法撲滅而封閉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麵

  1、封閉後,立即進行注漿、注水或注氮處理,消除火災隱患。

  2、必須每周對密閉內外溫度、空氣壓差、空氣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檢查一次,並進行分析。如發現密閉內溫度升高,一氧化碳濃度增加,防火牆漏風等異狀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檢查、處理結果應及時彙報礦長、總工程師。

  3、封閉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麵原則上不再啟封。若因生產需要必須啟封時,必須在確認火區內火點已熄滅的情況下,由通風科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並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啟封工作應由救護隊負責進行,啟封後必須由救護隊員負責認真檢測溫度、氣體情況,確認無異常且穩定8h後方可恢複其它工作。恢複其它工作後,通風科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蹲點,蹲點過程中不間斷檢查已啟封火區的氣體、溫度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礦調度室、通風科,由通風科組織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通風科負責井下消防材料庫風筒、黃土、沙子、木板、釘子、磚等防火設備、物資的儲備,維護好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並派專人管理。沒有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材料庫的防滅火設備、物資。火災發生後,通風科要安排專人負責消防材料庫物資供應,並及時補充。

  2、供銷科負責地麵消防材料庫的管理,組織供應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等。

  3、搶險救災組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運輸到位。

  4、供銷科要備好鐵鍁、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5、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係統的管理、維護,保證正常使用;保障礦井通訊係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所有下井人員必須攜帶完好的人員定位發碼器。

  6、必須按規定對自救器、礦燈進行檢查,保證下井人員自救器、礦燈的完好,發現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換。

  7、消防材料庫材料明細表:具體見附表二、附表三。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2.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塵爆炸等。

  煤礦生產中,瓦斯、煤塵爆炸是嚴重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災害,一旦發生瓦斯窒息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不僅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其造成的政治、經濟以及資源上的損失往往是難以估量的。

  2.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協調組織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必要時可請求省內其它兄弟單位救護隊協助搶險救災。

  2.3.1 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2.3.2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2.3預防與預警

  2.3.1危險源監測監控

  1、監控中心負責通過安全監測係統24h檢測各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地點瓦斯湧出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礦調度室、通風科。由調度室、通風科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各采掘、輔助單位按《煤礦01manbetx 》的要求,負責搞好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杜絕瓦斯積聚、瓦斯超限及煤塵堆積現場發生。

  3、通風科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采掘工作麵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三次通風瓦斯檢查,對發現的瓦斯異常、煤塵堆積等現象,立即彙報,並督促生產單位進行處理。

  2.3.2預防措施

  1、通風係統管理:

  ①加強通風係統管理,確保礦井通風係統合理、穩定,消滅不合理串聯通風,各采掘作業地點實現獨立通風。

  ②合理調整、分配風量,保證各地點風量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杜絕循環風、無風、微風作業。

  ③加強采煤工作麵支護,保證兩巷通風斷麵,確保工作麵風量達到要求。采區主要回風巷斷麵變化時,要及早安排擴修。

  2、局部通風管理:

  ①所有掘進工作麵必須采用局扇壓入式通風,實行雙風機(同等能力)、雙電源(工作局扇采用“三專”供電,備用局扇電源取自同時帶電的不同母線端)、風機自動切換,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各掘進工作麵工作、備用局部通風機均必須安設“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及風機開停傳感器,並確保完好。

  ②局扇必須由專人管理,安裝位置距回風口間距必須大於10m,全負壓供風處風量必須大於局扇吸風量。

  ③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距煤壁間距不得大於6m。工作、備用局扇均失電停止運轉後,恢複電源時,工作、備用局扇均不得自動啟動,必須人工開啟。恢複通風前,必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隻有局扇及開關附近10m內瓦斯濃度低於5%時,方可由指定人員開啟局扇。

  ④每10天至少進行一次瓦斯電閉鎖試驗,每天必須做一次工作、備用風機自動切換試驗。

  3、瓦斯檢查

  瓦斯檢查實行“人工瓦斯檢定器檢查,便攜式動態檢測,瓦斯監控係統動態監控”的三位一體瓦斯管理體係。建全通風瓦斯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和專業隊伍,配足專職瓦斯檢查人員和檢查儀器,建立完善的瓦斯檢查與管理製度,強化現場的瓦斯檢查,防止局部瓦斯積聚,杜絕超限作業。

  4、完善監測係統,通過KJ70N型瓦斯監測係統對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回風流、的瓦斯管理情況實施動態監測監控。加強監測係統管理,保證係統的靈敏可靠和正常運行。

  5、加大礦井塵害綜合防治力度,強化綜合防塵措施,減少煤塵產生量,防治煤塵沉積。

  6、各采掘工作麵電器設備在瓦斯超限恢複供電前,必須由跟班電工對啟動裝置進行開蓋釋放瓦斯,然後方可恢複供電。

  通過采取以上的預防與控製措施,及時跟蹤采掘工作麵瓦斯湧出及粉塵治理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

  2.3.3 預警行動

  2.4.3.1 事故預警的條件

  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時。

  2.4.3.2 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1、網絡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報警;

  2、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檢測氣體異常,電話報警和口頭通知作業人員;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後電話報警;

  2.4.3.3 信息的發布程序

  井下安全監測係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後,現場立即將事故預兆彙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彙報,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並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範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

  2.5 信息報告程序

  1、重大險情或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基層現場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救護大隊,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min內通知礦值班領導、礦有關領導、相關科室和有關單位部分負責人。

  3、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30分鍾內將事故基本情況及大體原因調查清楚,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4、應急救援指揮部1h內將調查清楚的事故基本情況及大體原因上報縣煤炭局、安全監察局、縣政府。

  5、18h內調清事故全部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範措施,提出事故報告,並向縣、市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傳真彙報。

  6、24h內填寫“礦山安全事故報告”, 將事故的具體情況、發生事故的煤礦、時間、地點、區域情況、經濟類型、企業生產經營規模;發生事故礦井安全評價等級、持證情況、簡要經過、事故現場總人數、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搶救處理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向公司和上級有關單位彙報、請求等內容向縣、市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傳真彙報。

  2.6應急響應

  2.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煤礦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響應分級標準)。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6.2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礦調度室集中。

  2、礦調度室和應急指揮部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3、指揮部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他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6、根據事故情況和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媒體公布。

  2.6.3處置原則與處置程序:

  一、處置原則

  1、迅速組織撤出井下的作業人員。

  2、判斷遇險人員人數、位置及生存條件。

  3、迅速切斷事故地點及受災威脅區的電源。

  4、綜合分析判斷是否有二次瓦斯、煤塵爆炸危險及引燃火災的可能性,製定專項應對措施。發現火源,立即撲滅,防止二次爆炸。

  5、 收集有關技術圖紙、資料,製訂救災方案。

  6、 迅速恢複破壞的巷道及通風設施,盡快恢複通風係統。

  7、 根據災害程度,確定是否需要聘請專家技術人員。

  8、 此類事故通風係統未恢複正常前或情況不明時,除礦山救護隊人員外,其它任何人嚴禁入井。

  二、處置方法(避災、撤離)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根據初期險情,首先應及時通知該巷所有人員,立即撤出,人員在撤退時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所有人員一定要撤到新鮮風流巷道中,搞好自救、互救。並及時報告礦調度室,調度室在接到險情後,第一時間報告礦長、通知井下各工作地點的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礦長立即通知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一)主井筒、中央變電所、運輸大巷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的處置方法:

  如果主副井筒、中央變電所、運輸大巷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應及時報告調度室,根據災害情況,通知井下所有人員撤離,調度室在接到災情後,第一時間報告礦長,通知井下各工作地點的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礦井應急指揮部應及時進行全礦井反風,根據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撤退路線:由各作業地點→工作麵回風巷→總回風巷→立井→地麵。

  (二)各采掘作業地點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的處置方法(避災、撤離)

  1、當事故發生在22062回采工作麵時,回風側(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62上巷→22062上巷雙風門→運輸機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進風側(下巷)人員沿22062下巷→運輸機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撤出。

  2、當事故發生在11072回采工作麵時,回風側(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72上巷→11072上巷雙風門→皮帶運輸上山→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進風側(下巷)人員沿11072下巷→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3、當事故發生在2204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時,上(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上下巷→皮帶運輸下山(西翼外下山)→08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4、當事故發生在22042回采工作麵時,回風側(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上巷→22042上巷風門→皮帶運輸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進風側(下巷)人員沿22042下巷→皮帶運輸下山→07繞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5、當事故發生在2103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時,上(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上下巷→東翼軌道下山→東翼平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6、當事故發生在21032回采工作麵時,回風側(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上巷→軌道上山→東翼平巷雙風門→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進風側(下巷)人員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7、當事故發生在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軌道上山→東翼平巷雙風門→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8、當事故發生在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9、當事故發生在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回風上山→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0、當事故發生在11052上巷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上巷→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1、當事故發生在11052下巷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下巷→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2、二級泵房人員沿回風下山和運輸下山底部聯絡石門→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井→地麵。

  13、其它人員全部沿新鮮風流從主斜井撤出。

  (三)當礦井采取反風措施時,各地區避災撤離路線如下:

  1、2206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2062上巷→22062上巷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62下巷→運輸機下山→22062上巷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2、11072回采工作麵: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72下巷→11072上巷雙風門→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上巷人員沿11072上巷→11072上巷雙風門→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3、2204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上(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上下巷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4、22042回采工作麵: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下巷→運輸下山→22042上巷風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上巷人員沿22042上巷→22042上巷風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5、2103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上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上巷→軌道上山→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東翼平巷風門→軌道上山→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或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流水眼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6、2103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1032上巷→軌道上山→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下巷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東翼平巷風門→軌道上山→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或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流水眼石門→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7、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軌道上山→集煤平巷(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8、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麵: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運輸上山→集煤平巷(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9、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麵: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回風上山→回風上山石門(或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10、11052上巷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上巷→回風上山石門(或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11、11052下巷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應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下巷→回風上山石門(或上山采區變電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12、二級泵房人員沿回風下山→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13、其它人員應戴上自救器全部沿運輸大巷→新采區變電所風門→回風上山→立井→地麵。

  三、處置程序

  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的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人會感到空氣劇烈震動,有急速流動聲或巨響,此時:

  ①要立即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蓋住身體,減少身體暴露麵積。附近有躲避硐時,可立即進入躲避硐內以降低爆炸衝擊波對人身的直接衝擊。

  ②保持冷靜,盡快判明發生爆炸的地點、影響範圍、爆炸性質、危害程度等情況,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

  ③設法向可能受災變影響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④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沒有受傷的人員應積極救助災區受傷人員。

  ⑤在爆炸地點附近的人員應在老工人、班組長或瓦檢員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⑥若因巷道冒頂無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時間(30min)內不能到達安全地帶時,可利用避難硐室或在獨頭巷道、兩風門之間等處用風筒、木板等構築臨時避難所,進行避災。

  ⑦避災地點應盡可能選在有壓風、供水管路閥門處,應將壓風閥門打開以提供氧氣。避災時應將衣服,礦燈等物掛於明顯位置警示,以便於救護人員發現。

  ⑧在臨時避難硐室避難人員,應保持平靜,靜臥等待營救,以減少不必要的體力消耗。注意節省水、礦燈和氧氣消耗,硐內隻留一盞燈,其餘全部熄滅,並經常性、有規律敲擊管路、鐵具或石塊,發出呼救信號。

  ⑨若人員被堵在獨頭斜巷時,不可走向頂部,以防頂部積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2、礦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的彙報後的處理程序按以下順序執行:

  ①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威脅區域的所有工作人員撤離,通知相關變電所切斷受災影響區域內所有機電設備電源。

  ②迅速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礦值班領導、分管副總、通風科長、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救災指揮部相關成員、各救災小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處理方案,同時通知救護大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3、指揮部的工作程序:

  ①迅速清點井下人數,根據偵察情況及撤出人員反映判明是否還有被掩埋人員、需要救護人員位置、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②礦長、礦總工程師應盡快召集指揮部人員製定搶險救災方案。根據已探明的災情,選擇合理通風係統,製定恢複礦井通風、排放局部積存瓦斯方案,並由通風科、救護隊組織落實。

  ③落實各搶險救災小組做好運輸、醫療、物資供應等後勤各項保障工作。

  ④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災害情況,向下傳達、落實各項指令,並發布啟動上一級預案請求。

  4、救護大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①在規定時間內趕到事故礦調度室。

  ②了解瓦斯、煤塵爆炸發生地點、範圍及其它異常情況。

  ③下井實施偵查、救護工作。

  ④到達瓦斯、煤塵爆炸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⑤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⑥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積存的瓦斯,逐步恢複礦井正常通風。

  5、救災期間注意事項

  ①搶救處理過程中,應安排專人監測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情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②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火災,則按滅火的要求進行處理。

  ③直接參加搶救人員,應帶有氧氣呼吸器,否則不得進入危險區和接近爆炸地點。在災害未控製前,除救護隊人員外,其它人員嚴禁入井。

  ④救災完畢後,應立即著手清理現場,要注意資料收集和記錄工作,以備事故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

  2.7後期處置

  1、安檢科、通風科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綜合辦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行保科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必要時可請求新安縣公安局協助維持秩序。

  2.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通風科負責井下消防材料庫設備、物資的儲備管理,維護好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並派專人管理。沒有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材料庫的設備、物資。事故發生後,通風科要安排專人負責消防材料庫物資供應。

  2、供銷科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後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3、搶險救災隊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4、供銷科要備好鐵鍁、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5、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係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保證下井人員發碼器、自救器、礦燈的完好,必須按規定對自救器、礦燈進行檢查,發現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換。

  第三章 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應急預案

  3.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電係統故障或其它原因導致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井下采掘工作麵可能因停風而造成瓦斯積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等惡性事故。

  3.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一旦事故發生,調度室、監控中心、通風科等相關單位要及時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3、長時間停電停風後,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等其它事故時,按相應預案執行。

  3.3 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和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3.3.1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3.3預防與預警

  3.3.1危險源監控

  1、機電科要搞好風井主要通風機的日常檢查及維修,值班風機司機要24h不間斷觀察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保證風機正常運轉。

  2、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係統管理,對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實行24h監控。

  3.3.2預警行動

  1、任何人、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一旦發現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礦井負壓迅速降低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彙報調度室、通風科、機電科。

  2、井下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工作地點風量異常減少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由調度室、通風科、機電科組織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3、一旦證實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間達到10min以上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

  3.4應急響應

  3.4.1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由礦調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立即到礦調度室集中。

  2、礦調度室和應急指揮部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3、指揮部研究、決策事故處理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3.4.2事故處理程序

  1、凡未經批準的風井風機停止運轉,不論時間長短均屬於無計劃停風,一旦發生礦井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需采取如下措施:

  ①礦調度室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及機電科、通風科,同時通知應急指揮部的各位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必須立即趕到礦調度室,根據事故情況,研究、部署和組織事故搶救處理工作。

  ②事故發生後,停風範圍內的各采掘工作麵及其它作業地點的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到采區進風巷道,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③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司機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立即查明原因,盡快恢複主要通風機運轉。主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風機值班司機在查明原因,並排除故障後,經礦調度室同意後,應立即按程序進行一次啟動操作。若啟動操作失敗,請示礦調度室進行倒換風機,若操作再次失敗,則倒換備用供電回路啟動主風機。如果停風時間超過10min或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達到1%以上時,必須按瓦斯排放措施要求排放巷道瓦斯,方可恢複通風。恢複供電前,必須由電工負責對設備的啟動裝置逐台開蓋釋放瓦斯,然後方可恢複正常供電。

  ④礦井主要通風機和備用主要通風機均因故障或停電停止運轉時,風井井筒防爆蓋要及時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⑤主要通風機停風後,調度室要盡快查明主要通風機停風原因,進行處理;同時及時向礦負責人彙報,通知救護大隊做好進行事故處理的準備工作。調度室調度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要及時了解事故現場處理進展情況,並做好詳細的調度記錄,填寫好事故統計台帳,隨時將情況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並按照總指揮的指示要求調度指揮事故搶險。

  ⑥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礦總工程師必須組織安全科、機電科、通風科、調度室負責人進行分析處理,總結經驗教訓,3日內由機電科負責將停風原因、處理結果、防範措施進行通報。

  ⑦機電科、通風科要按《規程》要求對主要通風機、回風井防爆蓋、安全出口等設施進行定期檢查,保證靈活可靠。通風科要對井下通風設施全麵進行檢查,保證通風係統正常、穩定。

  2、一旦因供電原因導致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要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調度室接到主要通風機停風彙報後,應迅速通知井下各地點工作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同時聯係值班電工,以便抓緊恢複供電,並報告礦領導,請示井下人員是否全部升井。

  ②井下各地點工作人員,接到調度室撤人通知後,由現場管理人員負責,迅速組織人員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在獨頭巷道工作人員,還必須由專人將局部通風機開關閉鎖,並在距巷口不超過2m處設置柵欄,做好“禁止入內”標記,而後彙報調度室。撤人、彙報等工作均由現場負責人負責組織完成,接到調度室通知後而不撤人、彙報的,對現場負責人員按嚴重“三違”處理。

  ③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瓦斯檢查員在對包片範圍內各獨頭巷道停風、撤人情況檢查完畢,確認無誤後,及時向調度室、通風科彙報,並請示待命地點,在規定待命地點待命。

  ④如風機停風超過10min,主風機司機迅速將風井防爆蓋和防爆門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工作完畢後,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⑤主要通風機恢複運轉後,瓦斯檢查員負責各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檢查,如瓦斯超限按瓦斯排放措施進行排放工作。若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間達30分鍾,且現場工作人員未升井,主要通風機恢複運轉,風流穩定10分鍾後,各全負壓通風的工作麵經瓦檢員檢查瓦斯正常,確認安全後,即可正常工作。

  若瓦斯檢查員檢查采掘工作麵瓦斯超限時,必須按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瓦斯,確認安全後,方可向調度室彙報,並通知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地點。否則,瓦斯檢查員應在指定地點待命,與救護隊員彙合後,聯合進行獨頭巷道的氣體檢查工作。

  3、進入獨頭巷道內檢查氣體,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必須檢查瓦斯檢測儀器和自救器是否完好。檢查瓦斯必須由專職瓦檢員進行,並有兼職瓦檢員(或班組長)監護,檢查瓦斯時深入全負壓通風的回風口裏不得超過6m,當發現瓦斯濃度達到1%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電話彙報調度室,安排通風科進行瓦斯排放。若必須對巷道內部氣體進行檢查時,需由救護隊員和瓦檢員戴好自救器共同檢查。

  ②進入停風巷道內要時刻注意巷道幫、頂及支架狀態,避免引起一切堅硬物體的撞擊。

  ③救護隊員進入巷道內檢查瓦斯時,應同時檢查氧氣,發現氧氣濃度低於17%時,人員必須撤出,經彙報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④若經檢查回風口巷道內瓦斯濃度小於1%且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0.5%,由瓦檢員通知調度室恢複對局扇供電,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先按排放瓦斯措施排放瓦斯。然後由瓦斯檢查員對巷道內瓦斯進行檢查,隻有瓦斯濃度小於1%,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氧氣濃度達到20%,穩定30min無變化,巷道內供電係統和電氣設備經跟班電工檢查完好,釋放瓦斯後,方可恢複供電,並彙報調度室,經批準後方可離開現場。

  4、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故障排除恢複井下供電前,必須先恢複主要通風機運轉10分鍾以上,然後逐級檢查恢複井下各變電所的供電,不得擅自供電。采掘工作麵供電必須先供風機專用線進行排放瓦斯,經瓦檢員和跟班電工檢查瓦斯、設備正常後,方可由電工通知恢複生產線供電。

  5、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後,礦總工程師、通風、機電負責人必須在調度室統一指揮恢複通風排放瓦斯工作,在調度室負責指揮井下停、送電工作。

  6、如因供電係統故障導致風井主要通風機停風,礦井恢複供電後,要先向主要通風機供電。供電前,礦調度室按照礦總工程師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員對井下主要進、回風道進行瓦斯檢查,在主要進、回風道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通知主要通風機司機迅速將風井防爆蓋及人行通道風門關閉,然後啟動主要通風機,恢複井下通風。

  7、人員撤離

  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調度室必須通知受停風影響的人員全部撤離到進風大巷內,由安監員和各班組長負責落實撤出指令,清點各作業地點人數報調度室,並安排專人把守巷口。

  7、撤除路線及待命地點為:(後為待命地點,以下同):

  ⑴2206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2062上巷→22062上巷雙風門→運輸機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

  下巷人員沿22062下巷→運輸機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

  ⑵1107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11072上巷→11072上巷雙風門→皮帶運輸上山→東翼運輸巷。

  下巷人員沿11072下巷→東翼運輸巷。

  ⑶2204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上(下)巷人員沿22042上下巷→皮帶運輸下山→08巷→井底車場。

  ⑷2204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2042上巷→22042上巷風門→皮帶運輸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

  下巷人員沿22042下巷→皮帶運輸下山→07繞巷→井底車場。

  ⑸2103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上(下)巷人員沿21032上、下巷→軌道下山→東翼平巷。

  ⑹2103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1032上巷→軌道上山→東翼平巷雙風門→東翼運輸巷。

  下巷人員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東翼運輸巷。

  ⑺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沿軌道上山→東翼平巷雙風門→東翼運輸巷。

  ⑻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沿運輸上山→運輸大巷。

  ⑼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麵:工作麵人員沿回風上山→運輸上山→運輸大巷。

  ⑽11052上巷掘進工作麵:工作麵人員沿11052上巷→運輸上山→運輸大巷。

  ⑾11052下巷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沿11052下巷→運輸上山→運輸大巷。

  ⑿二級泵房人員沿回風下山→22042下巷石門→運輸下山→井底車場。

  ⒀其它人員全部撤出至井底車場。

  8、受停風影響的人員撤離完畢後,由班組長組織將本單位人員撤離情況彙報礦調度室。當班瓦斯檢查員負責在人員停留地點檢查瓦斯濃度及通風情況,並彙報礦調度室,按照規程規定由值班領導決定是否立即組織人員升井,並請求救護隊處理;安監員負責監督責任範圍內人員撤離情況,嚴禁人員在停風區內逗留。

  9、瓦斯管理措施

  (1)主要通風機恢複通風後,專職瓦斯檢查員按照有關規定對機電硐室、采煤工作麵及有機電設備的回風巷道嚴格進行瓦斯檢查,報礦調度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是否恢複送電、生產。

  當主要通風機停風造成井下局部通風巷道停風,或井下局部通風巷道因其它原因停風,恢複通風前,瓦檢員必須對回風口6m內CH4濃度和CO2濃度進行檢查,調度室必須將風流和回風流中瓦斯探頭數據告知瓦檢員,並根據瓦斯濃度數據確定排放瓦斯方法和通風程序。

  (2)排放瓦斯措施:

  ①在主要通風機恢複運轉以後,由瓦斯檢查員、安監員按照自上而下的順序對井下各變電所進行檢查,在需供電地點20m範圍內瓦斯濃度小於0.5%的情況下,由瓦檢員彙報礦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上級變電所對該變電所或變電站恢複供電,未經調度室批準,各變電所不得擅自送電,各獨頭巷道不得擅自恢複通風和供電。

  ②局部通風地點恢複通風前,由瓦斯檢查員隻能對巷道回風口6m範圍內氣體進行檢查,若必須對巷道內氣體進行檢查時,需由救護隊員和瓦檢員戴好自救器共同檢查,並迅速將檢查結果彙報礦調度室,調度室通知通風科進行排放瓦斯。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均不超過1%,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0.5%,可以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間斷送風5~6次後恢複該巷的正常通風。

  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但不大於3%,則首先將巷道口以外第一節風筒接頭斷開,然後啟動局部通風機,由通風科人員采取控製風流風量的辦法排放瓦斯。同時瓦檢員在巷道口風流混合處用瓦檢儀不間斷檢查瓦斯,確保排出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大於1.5%,直至斷開的風筒全部閉合後巷道口以裏瓦斯濃度仍穩定在1%以下,並且持續30min以上,由瓦檢員和班組長進入獨頭巷道,對巷道內風筒狀況及氣體情況進行檢查,若經檢查,巷道內風筒接設完好,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可確認排放及恢複通風工作完成。

  若經檢查巷道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則按以下措施處理:

  a.調度室通知技術負責人和值班領導,組織通風科、機電科、技術科、安檢科等部門,確定排放瓦斯方案,並設置警戒,嚴禁任何人進入排瓦斯風流經過巷道。參加排放的人員不得少於6人(一人指揮、一人檢查瓦斯、四人操作)。

  b.排放瓦斯前,在巷道口混合風流中,距巷道頂板300mm處,懸掛兩台經校準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而後由通風科按本措施第4條的要求排放瓦斯,當斷開的風筒全部閉合後巷道口以裏瓦斯濃度仍穩定在1%以下時,瓦檢員和班組長進入獨頭巷道,對巷道內風筒狀況及氣體情況進行檢查,若經檢查,巷道內風筒接設完好,瓦斯濃度小於1%、氧氣濃度達到20%、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且穩定30min無變化,巷道內供電係統及電氣設備完好,由瓦檢員彙報礦調度室, 經調度室批準後,可由電工恢複巷道內設備的供電。

  c.井下各地點瓦斯排放完後,由瓦斯檢查員和跟班電工聯合對采掘工作麵的機電設備進行開蓋檢查,並對機電硐室的機電設備進行氣體檢查,氣體正常後,由瓦斯檢查員彙報礦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變電所向上述地點供電。

  其它:

  a.對串聯通風的獨頭巷道,必須順風流方向依次恢複通風。對同一采區內,相鄰的兩個或多個掘進工作麵,要安排瓦斯風流流經方向依次恢複供風。

  b.礦井主要通風機未恢複運轉前,井下待命人員要隨時檢查待命地點氧氣及其它氣體情況,發現氧氣濃度低於18%,或其它氣體濃度超規程允許濃度時,要立即撤離,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c.排放瓦斯前,調度室要安排井下安監員、區隊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瓦斯排放回風流進行人員排查,回風流中人員全部撤出後,彙報調度室,並指定專人蹲點把守巷口。以上工作完成後,方可進行瓦斯排放。

  d.如獨頭瓦斯濃度不超限,並且停風時間不超過2h,各獨頭恢複通風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完成,否則由瓦斯檢查員和通風科共同完成。

  3.5後期處置

  事故結束後,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6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係統及監測的暢通、完好,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

  2、機電科要按規定定期對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進行檢查,搞好風機及附屬設施的日常檢修及維護。

  3、通風科要搞好瓦斯檢測儀器的維護保養,確保好用。

  第四章 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應急預案

  4.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井下發生瓦斯超限、局部瓦斯積聚可能造成窒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嚴重時還可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發生其它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可能會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嚴重時會造成人員傷亡。

  4.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應急處理及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

  2、服從指揮,統一行動。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協調組織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

  4.3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4.3.1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4.4預防與預警

  4.4.1預防措施

  1、通風科應加強通風係統管理,杜絕風量不足及無風、微風作業現象。

  2、通風科應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掘進揭露老巷或過斷層,開拓巷道揭煤時,必須製定專項瓦斯管理措施。采掘作業期間,發現瓦斯或其它有毒有害氣體異常湧出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3、通風科應加強防滅火管理,防止發生火災導致一氧化碳超限。

  4、恢複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麵或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啟封密閉,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管理措施,由救護隊啟封。

  5、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係統管理,全天24h監測井下相關地點瓦斯及一氧化碳湧出情況。

  6、加強局部通風管理,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4.4.2預警行動

  1、礦井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由礦調度室值班人員將現場情況彙報總指揮,並根據總指揮安排進行下一步工作。

  2、礦井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後,指揮部應及時將現場情況按程序彙報(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4.5應急響應

  4.5.1響應分級

  根據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事故分為A、B兩類,事故發生時,執行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4.5.2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A類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①根據總指揮指示,由調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立即到調度室集中。

  ②調度室和應急指揮部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③指揮部研究、決策事故處理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2、B類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礦調度室值班員應立即通知通風值班員趕到礦調度室,由通風科值班人員查明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4.5.3處置原則與處置程序:

  一、處置原則

  采掘工作麵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現場處置原則及方法:

  1、采掘工作麵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根據初期險情,應及時通知該巷所有人員,首先要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要求所有人員一定要撤到新鮮風流巷道中,並及時報告調度室,調度室在接到險情後,第一時間報告礦長,通知井下各工作地點的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

  2、有毒有害氣體超限嚴重時,要求所有人員在撤退時要佩戴自救器,礦應急指揮部應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撤退路線:

  ⑴2206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2062上巷→22062上巷雙風門→運輸機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主井→地麵。

  下巷人員沿22062下巷→運輸機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主井→地麵。

  ⑵1107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11072上巷→11072上巷雙風門→皮帶運輸上山→東翼運輸巷→主井→地麵。

  下巷人員沿11072下巷→東翼運輸巷→主井→地麵。

  ⑶2204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上(下)巷人員沿22042上下巷→皮帶運輸下山→08巷→井底車場→主井→地麵。

  ⑷2204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2042上巷→22042上巷風門→皮帶運輸下山→08大巷→井底車場→主井→地麵。

  下巷人員沿22042下巷→皮帶運輸下山→07繞巷→井底車場→主井→地麵。

  ⑸2103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上(下)巷人員沿21032上、下巷→軌道下山→東翼平巷→主井→地麵。

  ⑹21032回采工作麵:上巷人員沿21032上巷→軌道上山→東翼平巷雙風門→東翼運輸巷→主井→地麵。

  下巷人員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東翼運輸巷→主井→地麵。

  ⑺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沿軌道上山→東翼平巷雙風門→東翼運輸巷→主井→地麵。

  ⑻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沿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主井→地麵。

  ⑼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麵:工作麵人員沿回風上山→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主井→地麵。

  ⑽11052上巷掘進工作麵:工作麵人員沿11052上巷→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主井→地麵。

  ⑾11052下巷掘進工作麵:掘進工作麵人員沿11052下巷→運輸上山→運輸大巷→主井→地麵。

  ⑿二級泵房人員沿回風下山→22042下巷石門→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井→地麵。

  ⒀其它人員全部撤出至地麵。

  二、處置程序

  1、A類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正常作業的采掘工作麵瓦斯突然湧出造成瓦斯超限的應急措施:

  ①.現場作業人員的應急處理程序:

  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由現場管理人員、班組長組織撤到全風壓進風巷道新鮮風流中,並彙報調度室。撤離前必須按照調度室要求切斷工作地點機電設備電源。因瓦斯異常湧出造成出現人員窒息、傷亡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搞好自救、互救。撤離期間要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災害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②.調度室接到彙報後的處理程序:

  a.立即通知可能受災害影響範圍內作業人員撤到采區進風大巷新鮮風流中。

  b.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礦值班領導、通風科科長、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及各救援工作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事故處理方案,同時通知煤礦救護大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③、指揮小組成立後的工作程序:

  a.根據現場有毒有害氣體及人員撤離情況判斷可能受災害影響區域人員傷亡情況、撤離情況,明確需要救護地點人員、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b.組織製定合理有效的處置方案,並落實救護隊組織實施。需要調整通風係統時,由通風科負責製定方案,總工程師批準後,通風科、救護隊負責落實。

  ④、救護大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a.救護人員按照規定時間趕到礦調度室。

  b.簡單了解事故發生地點、範圍等現場情況。

  c.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d.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e.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⑤、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a.若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應先救人,後救災。

  b.若有毒有害事故不能在24h內處理完畢,則必須在24h內對災區進行封閉。

  c.若因火災造成一氧化碳超限時,一並執行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d.獨頭巷道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由調度總指揮決定是否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

  2、B類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a.井下采掘工作麵風流中及其作業地點瓦斯濃度達到1.5%時,安全監測係統必須自動切斷采掘工作麵所有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如安全監測係統不能切斷電源,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手動切斷所有機電設備電源),井下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所有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到采區主要進風巷中,並彙報調度室,調度室值班員立即通知通風科值班人員下井組織查明原因,同時彙報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通風科處理。處理人員未到達現場前,由瓦檢員和安監員在現場監護瓦斯變化情況及撤人情況,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查明原因後,應將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彙報礦調度室,由通風科長組織製定處理措施。措施要彙報礦總工程師並經同意後,由通風科負責組織實施。

  b.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彙報礦調度室和通風科值班人員,安排瓦檢員負責查明原因,瓦檢員在查明原因後,應將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報礦調度室和通風科值班人員,由通風科值班人員製定處理意見,並現場組織處理瓦斯積聚。

  c.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3.0%時,必須立即彙報礦調度室。調度室立即通知采區內所有作業人員撤至采區主要進風巷中,並彙報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礦長。按照瓦斯事故處理措施,查明原因。排放瓦斯前,必須製定安全排瓦斯措施,並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和“一通三防”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報批處理。如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工作麵。

  4.6後期處置

  1、安檢科、通風科負責組織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實解決方案。

  2、辦公室、工會負責做好傷亡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做好受傷者的醫療救護工作,協調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

  3、保衛科負責維護好事故後的社會治安,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4.7搶險救援物資的保障

  1、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係統的暢通、完好,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

  2、供銷科負責組織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2、搶險救災隊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3、供銷科要備好鐵鍁、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4、通風科要按《預案》要求備齊、管理好消防材料庫材料,需要使用時可以立即調用。

  第五章 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5.1事故的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礦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的主要類型有:工作麵片幫事故、漏頂事故、冒頂事故造成人身事故和較大的冒頂事故等。

  煤礦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一般發生在采煤工作麵及兩巷道中。

  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的響應級別一般為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5.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采煤工作麵頂板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5.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5.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5.3.2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5.4事故的預防

  1、采煤工作麵有下列發生大冒頂的預兆:如頂板掉渣、有響聲、裂縫、脫層、漏頂、煤壁片幫等,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加大工作麵頂板管理力度,防止冒頂事故的發生。

  2、回采工作麵初采初放和末采末放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3、回采工作麵支架,保證支架的初撐力,做到及時更換斷梁折柱,以保證支架良好的支護狀態。

  4、回采工作麵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采高,嚴格控製采高,嚴禁超高,嚴禁破壞煤層頂板,保證頂板的完整性。

  5、支架工在支架過程中要保證支架接頂嚴密、架間無浮矸,確保支架初撐力達到要求。

  6、支架工要使用連鎖裝置及撐木連鎖,防止支架出現倒架、嚴禁空頂作業。

  7、檢修人員每班要巡回檢查支架狀態,確保支架護幫板完好有效。

  8、嚴格支架架設質量和仰山角,確保質量合格。

  9、嚴格控製棚距,確保棚距不大於500mm。

  10、回采過程中,要及時護幫和護頂,防止矸石冒落和滾落傷人。

  11、加強上下端頭的支護管理,當頂板壓力大、下沉量大時,要補加支架,增加支護強度。

  12、在頂板壓力大或頂板破碎地段,提前背頂、架超前支護等方法,控製和抑製漏頂。

  13、采煤工隻準在安全支架下作業,嚴禁空頂工作。

  14、當工作麵過斷層、過老巷等特殊回采時,必須製定專門的補充措施及頂板管理措施。

  15、超前支護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執行。在工作麵回采推進過程中,可根據采場礦壓顯現程度及巷道狀況的變化,隨時調整支護長度及密度,保證超前支護強度,滿足巷道的維護需求。

  16、采煤工作麵必須儲備有不少於作業規程規定的備用材料,並設專人管理,隨用隨補。

  5.5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發生冒頂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對冒頂段工作麵兩側加強支護,防止冒頂事故繼續擴大。如人員被埋在冒頂區裏麵,被埋人員應在班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的組織下進行自救。

  2、發生事故後,施工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第一時間)在就近的電話處向礦調度室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

  3、值班調度員在接到事故彙報時,首先要問清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位置、受傷人數、傷者姓名、受傷部位、受傷程度及現場搶救情況、行走路線以及事故彙報人等,調度員在做好詳細記錄的同時,要按照事故搶救處理彙報程序及時組織搶救處理,並把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第一時間內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大隊和醫院派人趕赴現場搶救。

  4、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按事故彙報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值班領導、調度室在指揮搶救事故中的具體操作方法:

  ①調度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在掌握事故初步情況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彙報救護大隊,並在5min內按彙報程序報告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示,下達指揮事故搶救的命令,同時,在30min內將事故向煤業公司進行報告,並負責做好事故搶救、處理全部過程記錄。

  ②按照領導指示在10min內通知有關人員(分管副礦級領導、總工、安檢、調度、技術、機電、通風、救護、事故單位)趕赴現場,勘察事故現場,研究搶救措施,並通知有關科室部門維持好現場秩序和做好井口的治安保衛工作。

  ③迅速在距事故地點較近的地方架設臨時通訊電話,並派專人看守,以便調度室同現場隨時取得聯係。

  ④按礦長、總工程師指示,調動人力、物力搶救(重大事故必須按礦《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規定程序執行),並掌握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做好詳細記錄。

  ⑤1 小時內調清事故發生單位、事故性質、事故大體經過、事故破壞程度、受傷程度等簡要情況,上報縣煤炭局、縣政府等上級部門。

  ⑥18h內查清事故全部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範措施,提出事故報告,並向安監分局傳真彙報。

  ⑦礦值班領導、有關礦領導和部門接到事故彙報後,第一時間趕到礦調度室,按照統一部署和安排,組織事故搶救處理工作。

  5、礦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彙報礦領導。

  6、事故報告程序

  (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5.6應急處置

  1、工作麵發生冒頂事故後,現場或附近的人員必須想盡辦法立即撥打緊急呼叫電話向調度室彙報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同時積極組織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援,並對冒頂段由外側向裏側逐步加強支護,防止冒頂事故繼續擴大。

  2、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彙報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其它副礦長、醫務室、相關科室、事故責任單位隊長和有關人員,同時報告救護大隊。立即成立由礦長任總指揮、總工程師、其它副礦長為副總指揮,上述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救援指揮部,在礦長、總工程師的主持下,共同研究製定救災方案,並編製冒頂處理措施。

  3、調度室立即通知供銷科準備足夠的救護物資立即下井,搶險組負責救災物資的押運、搶救受災人員及對受傷人員的運送工作。

  4、醫務室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醫療救援小組,做好搶救傷員的準備。

  5、救護大隊接到冒頂事故報告後,應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救護規程》規定,帶齊救援及處理冒頂所需要的工具,在30min內到達指揮部,明確救援方案後,立即到達井下事故現場,應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援基地,明確受災實際情況後,方可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對救出的受傷人員立即進行現場急救,然後送往地麵進行搶救。

  6、搶救遇險人員時:

  ①指揮部首先對所有參加救援人員講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搶救、處理條件,明確事故的具體情況後,共同研究製定救災方案。

  ②通風科迅速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複,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或截堵區人員供給新鮮空氣。

  ③在事故處理中必須由外向裏加強支護,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員的通道,必要時抽調專門掘進隊伍開掘專用小巷道至遇難地點,保證人員盡快脫險。

  ④在事故搶救處理中必須有由區隊長安排有經驗的老工人負責專門檢查與監視頂板情況,防止發生二次冒頂。

  ⑤搶險人員在搶救中遇到大塊岩石時,應盡量避開,嚴禁用爆破法處理。如果威脅遇難人員,則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救出遇難人員。

  ⑥現場人員立即在區隊長或安監員或班組長的帶領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頂的擴大,並隨時將冒頂情況立即報告救援指揮部。

  ⑦現場如果受傷人員未被埋,要在班組長或有經驗老工人的組織下積極進行包紮或進行其它救護,如果有人員被埋在矸石下麵,要立即組織清矸救人, 在清矸救人前必須對巷道進行支護,以防再次冒頂,使事故進一步擴大。

  ⑧如人員被堵在冒頂區裏麵,被堵人員應在班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的組織下進行自救,並采取敲水管、鐵軌等措施與外部聯係,控製礦燈、飲水及食品的使用,利用壓風管提供呼吸所需空氣,如無支護材料,應節省體力,等待外部人員救助,不得盲目扒矸,防止冒頂擴大。

  7、救災完畢後,應立即清理好現場,調度室、安檢科、技術科做好事故過程的資料收集和記錄工作,以備事故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

  8、當發生冒頂事故時,如有人員被困或發生傷亡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先加固控製頂板救人,後處理冒落矸石。

  ②先救受傷人員,後處理遇難人員。

  ③ 對骨折人員,先固定骨折部位,後運出。

  ④對出血人員,先止血,後運出。

  ⑤對暫停呼吸人員,有生存跡象,不能確認已死亡時,先複蘇(用心髒擠壓法或人口呼吸法等)使之蘇醒,後運出(肋骨、胸骨受傷人員嚴禁使用心髒擠壓法)。

  5.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采煤工作麵必須備有以下物資:

  必須備有10根3m的π鋼梁、60根單體支柱、相應的背幫背頂材料(包括木靴20塊以上,20根川楔),刀鋸、鎬、大錘各一把。

  2、要求上述備用材料存放地點距工作麵不得超過100m。

  3、每個采煤工作麵必須備有擔架一付,並進行正常維護。

  4、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六章 掘進及巷修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6.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及巷修工作中的頂板事故的主要類型有:掘進及巷修工作麵片幫事故、漏頂事故、冒頂事故等。

  掘進及巷修工作麵頂板事故一般發生在掘進巷道施工及返修過程中。

  掘進及巷修工作麵頂板事故的響應級別一般為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6.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煤礦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6.3組織機構及職責

  6.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6.3.2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6.4事故的預防

  (一)預防掘進工作麵頂板事故措施:

  1、掘進工作麵發生大麵積冒頂時的預兆:掘進迎頭頂板掉渣、有響聲、裂縫、脫層、漏頂、煤壁片幫等。

  2、每個單位巷道開工前,必須有切實可行、會審批準的《作業規程》。《作業規程》中必須對可能遇到斷層、破碎帶、老空、采空區、鑽孔及冒頂處理等特殊安全措施予以規定,在施工過程中,遇到斷層、破碎帶時必須及時編製補充措施,經審批後, 傳達貫徹到位。過老空、采空區、鑽孔,必須提前編製補充措施,經審批後, 傳達貫徹到位。

  3、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在掘進施工過程中,每個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及工作中,必須經常認真的進行敲幫問頂,發現有冒頂征兆時,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處理。

  4、掘進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及時用好臨時支護。

  5、每班班組長應安排專人隨時對迎頭進行敲幫問頂工作,並派有經驗的老工人專門擔負施工期間的安全監護工作,監護人員沒有得到班組長的通知,不得隨意撤換。

  6、采用架棚支護的巷道,支架的質量標準、支架的參數等, 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施工時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幫頂要刹緊背實,及時更換損壞的支架和幫頂。更換棚腿時必須在原棚梁下打至少一根穩固的點柱後才能進行。棚腿必須支在實底上,棚與棚之間要打好撐木或拉杆,迎頭向外10m範圍內必須有專門防倒措施。更換巷道支護時,在拆除原有支護前,應先加固臨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後,必須及時除掉頂部活矸和架設永久支護,必要時還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在傾斜巷道中,必須有防止矸石、物料滾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上述要求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詳細規定。

  7、對於砌镟巷道,初次支設镟骨時, 必須同時架設至少兩架镟骨,並用至少三組固定錨杆固定。镟骨之間按《作業規程》要求上齊拉杆, 其材料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砌體灰縫、接茬、灰漿標號、壁後充填、 充填材料及使用的腰梁、過頂梁的規格、數量均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8、獨頭長距離的掘進工作麵,必須有防止冒頂堵人的安全措施。

  9、架棚巷道放炮前,必須加固爆破地點10m內的支架,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複,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修複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裏逐架進行。

  10、巷道開口、交岔點、貫通時,必須製定專項頂板管理安全措施,經審批後,傳達貫徹執行。

  11、區隊管理人員、班組長、職能科室有關人員, 必須經常檢查施工工程質量,發現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業進行處理。對歪斜的支架, 要及時修複,按由外向裏,逐架進行,先頂後幫、先支後撤的原則進行。

  13、加強巷道礦壓信息觀測,做到預防為主,徹底杜絕頂板事故的發生。

  (二)巷修工作中頂板事故的預防措施:

  1、巷道返修前必須編製、審批施工措施,並貫徹到每個相關人員,巷道返修施工必須保證一工程一措施。

  2、巷道返修前首先進行敲幫問頂,敲幫問頂必須按由外及裏、由上而下的順序進行,敲幫問頂的具體操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技術01manbetx 》之規定。

  3、返修施工必須使用好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必須在施工措施中明確規定。

  4、巷道返修施工時,必須清理浮矸危石雜物等,保證出口退路暢通。

  5、撤換支架必須由外向裏進行,嚴禁人員進到施工地點以裏,撤支架前應先對工作地點附近的支架進行加固。

  6、維修巷道過程中有專人檢查頂幫支架情況,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

  7、返修施工措施必須詳細規定施工工藝、施工方法,明確規定施工材料、質量要求。

  8、巷道返修施工迎頭必須保證至少有一個安全、暢通的出口。

  9、擴大和維修井巷連續撤換支架時,必須保證有在發生冒頂堵塞井巷時人員撤退的出口。

  10、獨頭巷道維修支架,必須由外向裏逐架進行。

  11、維修傾斜巷道時,嚴禁上、下段同時作業。

  6.5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發生冒頂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對冒頂段外側的巷道加強支護,防止冒頂事故繼續擴大。如人員被堵在冒頂區裏麵,被堵人員應在班長或有經驗的人員的組織下進行自救,並采取敲水管、鐵軌等措施與外部聯係, 控製礦燈、飲水及食品的使用,利用風管和壓風自救站提供呼吸所需的氧氣,如無支護材料, 應節省體力,等待外部人員救助,不得盲目清矸,防止冒頂擴大。

  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施工區隊,彙報方式采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

  3、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及時 。

  4、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救護大隊和有關人員。

  5、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係。

  6、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給煤業公司、縣煤炭局、縣政府等上級有關主管部門。

  6.6應急處置

  1、如果冒頂麵積較大,又傷及人員

  ①現場人員立即在跟班礦領導、區隊長、安監員或班組長的帶領下,加固冒頂區,防止冒頂事故的擴大,並同時將冒頂情況立即報告調度室。

  ②現場如果受傷人員未被埋,要積極進行包紮或進行其它救護,如果有人員被埋在矸石下麵,要立即組織清矸救人, 在清矸救人前必須對巷道進行加固,以防再次冒頂,使事故進一步擴大。

  ③調度室接到冒頂事故後,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及有關科室負責人,製定處理冒頂的措施,並趕赴現場與搶險組一起搶救事故。並根據情況通知通知救護大隊。

  ④調度室立即通知倉庫準備足夠的搶險材料立即下井,值班領導負責組織救災物資的押運和入、升井人員的運送。

  ⑤調度室立即通知醫務室做好搶救傷員的準備。

  ⑥值班的搶險救災隊接到災情報告後必須帶齊處理冒頂的工具,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與現場人員一起爭取時間進行搶救。

  ⑦必要時,請求新安縣救護隊協助執行救災任務。

  2、處理冒頂事故時:

  ①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搶救、處理條件。

  ②迅速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複,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或截堵區人員供給新鮮空氣;下山掘進必須采取排水措施,進行排水處理。

  ③在處理中必須由外向裏加強支護,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員的通道,必要時可以向遇難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④在搶救處理中必須有專人檢查與監視頂板情況,防止發生二次冒頂。

  ⑤在搶救中遇到大塊岩石,不許用爆破法處理。如果威脅遇難人員,則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救出遇難人員。

  3、現場處置人員要和調度室及領導小組保持聯係,並及時彙報所需應急物資情況、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

  4、調度室要根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及時向上級彙報。

  5、當發生冒頂事故時,如有人員被困或發生傷亡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先加固控製頂板救人,後處理冒落矸石。

  ②先救受傷人員,後處理遇難人員。

  ③對骨折人員,先固定骨折部位,後運出。

  ④對出血人員,先止血,後運出。

  ⑤對暫停呼吸人員,有生存跡象,不能確認已死亡時,先複蘇(用心髒擠壓法或人口呼吸法等)使之蘇醒,後運出(肋骨、胸骨受傷人員嚴禁使用心髒擠壓法)。

  6.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掘進及巷道返修工作麵必須備有以下物資:

  巷道(包括返修巷道)必須備有坑木20根(圓木直徑大於120mm,長度2-3m),木楔20塊以上,背幫材料、刀鋸、鎬、大錘各1把、鋼釺2根。

  2、要求上述備用材料存放地點距迎頭不得超過100m。

  3、施工過程中, 遇到地質條件變化,巷道壓力增加等情況,要根據現場條件及時支設鋼棚進行支護,以加強巷道支護,杜絕冒頂事故發生。

  4、每個掘進及巷修工作麵必須備有擔架一付,並進行正常維護。

  5、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七章 水害事故應急預案

  7.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我礦水害涉及頂板水、底板水、老空水及災害性天氣洪水,是我礦目前階段防治的重點,危害程度相對較大。

  7.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堅持 “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原則。

  2、堅持“物探先行、鑽探驗證、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方針。

  3、堅持災害性天氣影響到安全生產立即停產撤人的原則。

  4、采煤工作麵回采前至少采取一種物探手段。

  7.3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7.3.1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7.4預防與預警

  7.4.1預防措施

  (一)地麵防治水

  1、在礦區範圍內設立地表水體和地下水位觀測站,進行觀測,完善不文觀測台帳、記錄。

  2、加強“雨季三防”工作管理,要對防治水、防淹井的措施、設施、材料、輸電線路等進行專門定期檢查落實,並保證安全可靠。調度室在雨季到來之前,要組織好“雨季三防演習”,同時,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麵檢查,防治水部門要編製“雨季礦井防治水措施”,成立“雨季三防”辦公室,地點設在礦調度室。為保證“雨季三防”工作正常開展,礦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負責全礦的防治水組織工作。

  3、加強與氣象台的聯係,密切注意天氣變化情況。

  4、雨季前和每次大雨後必須由調度室組織人員對地麵裂隙進行充填,對防洪溝渠進行清理,對防汛物資進行檢查、補充。

  5、災害性天氣(暴雨)期間,不能保證供電正常和安全時,必須撤出井下各采掘工作麵的作業人員。

  6、按《預案》要求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由供應科負責保管,安檢科負責定期檢查,並保證隨用隨補,嚴禁短缺或挪用。

  (二)井下防治水

  1、根據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合理留設防水煤柱和井田邊界煤柱等。

  2、進一步完善防排水係統,並保證達到《規程》要求。機電科要加強中央泵房的排水管理,在雨季到來前應對所有排水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保養,並進行一次群泵聯合排水試驗,對水倉、沉澱池、排水溝進行一次徹底清挖。

  3、受水患威脅的地點掘進巷道或開采時,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采)”的原則。巷道掘進之前,必需采用物探、鑽探等方法查明水文地質條件,防治水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並提出防範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防治水等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掘進工作。掘進和回采過程中,發現出水征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向調度室彙報進行處理。

  4、水文地質人員加強水文觀測,搞好礦井的水情水害和地質預報工作,同時要逐月進行總結。

  5、探防水設計與作業規程必須同時編製、同時貫徹、同時實施。

  6、所有回采工作麵回采前必須采取不少於一種物探手段探查,並根據探查結果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7、和鄰礦搞好資料交換製度,確保安全開采。

  8、由總工負責逐月組織相關部門對所有采掘工作麵進行一次水害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製定相應的防治措施,安檢科負責跟蹤落實。

  9、各采掘工作麵配備與湧水量相配套的排水設備和管路,並有備用品。

  7.4.2預警行動

  1、調度室接到突水水情報告後,必須立即通知礦長、總工程師、其它副礦長、安檢科長及有關部門,由礦長負責全權指揮,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2、24h降雨量達到50mm以上,且無減小跡象時或其他影響到安全生產的災害性天氣時。由防汛值班室報告礦調度室,調度室必須立即通知礦長、總工程師、其它副礦長、安檢科及有關部門,由礦長負責全權指揮,組織人員立即按計劃進行撤人。

  7.5信息報告程序

  1、發生水害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互救。

  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彙報方式采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

  3、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通知井下受水威脅地區人員撤離,並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其它領導和有關人員。中層以上有關管理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係。

  4、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負責接到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後,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7.6礦井水災應急處置

  一、應急原則

  1. 迅速查明並組織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積極組織搶救遇險人員及確定井下救護基地;

  2. 查明事故地點、範圍和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3. 切斷事故區域電源;

  4. 根據已探明的事故地點和範圍,確定井下通風方法與排水方法、措施。

  5、收集有關技術圖紙、資料,製訂救災方案。

  6、迅速組織排水、堵水,修複水毀巷道,盡快恢複通風係統。

  7、根據災害程度,確定是否需要聘請有關專家、技術人員參與增援或啟動上一級預案。

  二、處置方法(避災、撤離)

  采掘工作麵發生透水事故,根據初期險情,首先要停止工作、撤出人員,並及時報告調度室及通知受水威脅地點人員;調度室在接到險情彙報後,第一時間通知報告礦長和井下受水威脅各工作地點的人員按照水災避災路線撤離。采掘工作麵透水後不通風時,要求人員在撤退時要佩戴自救器,礦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三、處置程序

  1、水災事故處置程序

  ①撤出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沿水流方向撤離時(特別是老空透水),必須手扶支架沿巷道側幫撤退或拉緊固定電纜撤退,不允許走在巷道中間;受災人員退路被堵不能按避災路線撤離時,可進入上山獨頭巷道內,將壓風自救裝置打開,保持正常通風。

  ②了解突水情況、影響範圍、受災人員情況,分析災變及周圍區域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收集出水前後水量變化、各觀測孔水位變化資料,必要時做水質化驗,判斷直接水源及補給水源,推測、判斷水量變化趨勢;

  ③查清事故前人員分布,結合人員定位係統判定遇險人數、位置,采用呼叫、敲擊管路、軌道、支架等方法與遇險人員聯係,安排專人傾聽、觀察來自災區內的信息,確定遇險人員所在位置、人數及生存條件;

  ④根據情況選用排、疏、堵、截及開掘小巷等措施,營救遇險人員;

  ⑤采用壓風管、水管、打鑽孔等方法,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食物等,給遇險人員創造生存條件;

  ⑥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聚積;

  ⑦搶險時,要管理好水路,防止衝垮巷道;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出水;

  ⑧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人員時,防止環境和生存條件突然改變造成意外。

  2、事故的處理

  ①本礦老空透水

  礦井遇本礦老空透水時,根據老空水來勢猛、水量變化大、有有害氣體和積水量較清楚等特征,在現場處理、搶險中,以及時撤出透水地點及受威脅地點人員為首要目標,並根據水情發展和突水現場條件,可以采取構築臨時水閘牆控製水情、緊急排水,或將水先引入下山巷道或采空區,然後再排水等措施進行處理。

  ②鄰礦老空透水

  如遇鄰礦老空透水時,根據鄰礦老空水積水量不清及來勢凶猛、水量變化大、有有害氣體等特征,在現場處理中,首先要及時撤出透水地點和受威脅區域人員,並根據水情發展條件,可以采取構築臨時水閘牆控製水情,將水先引入下山巷道或采空區,然後再排水等措施進行處理。

  ③底板突水

  在礦井發生底板突水時,首先必須撤出突水地點及受水災威脅區域人員,然後撤出排水設備、設施及電纜線路等;同時搞清突水層位及來源,根據突水量、突水層位、補給情況等要素確定處理方案。如突水量小於排水量,排水設備設施、供電線路可靠和排水地點未受影響,可采用強排、穩水、動水封堵出水點的措施處理;如突水量小於排水量,排水設備設施、供電線路及排水地點受到影響,可采用安裝排水設備追水強排,穩水後,動水封堵出水點的措施處理;如突水量大於排水量較多,排水設備、設施、供電線路及排水地點受到嚴重影響,甚至補淹,可采用撤出可回收的一切設備、設施、電纜線路等,待水位靜止後由地麵打鑽注漿、封堵出水點(靜水封堵),然後再排水恢複井巷。

  緊急搶險中,搶排水控製水勢漫延,是防止災情惡化的一有效措施。搶排水主要突出一個“快”字,千方百計搶時間,爭速度,減少淹井的程度和損失。總的指導思想是:調動一切可利用的排水設施,充分利用各種排水場地,使排水能力最大化(排水量大於突水量),以控製礦井被淹,減少礦井損失。

  ④地表水

  地表水害主要是雨季洪水導致水位上漲,洪水潰入井下對礦井造成威脅,因此每年雨季前必須按照雨季“三防”計劃要求在井口附近備足防洪搶險物資,疏通好工業廣場內的泄洪通道,清挖井下主泵房水倉。一旦降雨強度過大或發生洪水,工業廣場內積水不能及時排出,危及井口及機房等重地等場所時,由雨季三防領導小組決定並現場指揮,用沙袋圍築井口,防止雨水進入井下和主要機房等,並及時撤出井下作業人員。

  3、避水災路線:

  礦井一旦發生水災後,應迅速有組織、有指揮、有順序的避災撤人,以免人員傷亡,避災路線必須清楚地向每個員工交待,同時,在井下標設醒目的避災路線牌,保證遇水災隨時能迅速地沿即定路線向安全地帶撤離,選擇避水害路線的原則是:避開來水地點,由低向高處,沿往通向井口的路線撤離,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獨頭巷道中。

  各采掘作業地點發生水災的避災、撤離路線

  1、當事故發生在22062回采工作麵時,上巷人員沿→22062上巷→22062上巷雙風門→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下巷人員手扶支架沿22062下巷→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2、當事故發生在11072回采工作麵時,上巷人員沿11072上巷→11072上巷雙風門→集煤平巷→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下巷人員手扶支架沿11072下巷→集煤平巷→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3、當事故發生在2204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時,上(下)巷人員手扶支架沿22042上下巷→皮帶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4、當事故發生在22042回采工作麵時,上巷人員沿22042上巷→22042上巷風門→皮帶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下巷人員手扶支架沿22042下巷→皮帶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5、當事故發生在21032上、下巷掘進工作麵時,上、下巷人員沿21032上下巷→東翼軌道下山→東翼平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6、當事故發生在21032回采工作麵時,上巷人員沿21032上巷→軌道上山→東翼平巷雙風門→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下巷人員沿21032下巷→軌道下山→東翼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7、當事故發生在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手扶支架沿軌道上山→集煤平巷→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8、當事故發生在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手扶支架沿運輸上山→集煤平巷→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9、當事故發生在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手扶支架沿回風上山→集煤平巷→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0、當事故發生在11052上巷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沿11052上巷→運輸上山→集煤平巷→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1、當事故發生在11052下巷掘進工作麵時,掘進工作麵人員沿11052下巷→運輸上山→集煤平巷→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麵。

  12、二級泵房人員沿回風下山→22042下巷石門→運輸下山→井底車場→主井→地麵。

  13、其它人員全部沿主斜井或風井撤出。

  7.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必須備有鑽探設備,包括鑽機、鑽杆、各種型號鑽頭等。

  2、必須備有泥漿泵及配套設備。

  3、井下下山口儲備不少於20袋黃土,以備出水巷道構築水閘牆,要隨用隨補。

  4、按《預案》要求儲備防汛及防治水物資,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可靠。防治水物資儲備見附表

  第八章 提升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8.1事故的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提升運輸事故主要類型有:礦井提升運輸事故、皮帶運輸機斷帶和跑偏、刮板運輸機斷鏈、飄鏈和底槽掉刮板等。

  煤礦提升運輸事故一般發生在提升及運輸過程中,響應級別一般為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8.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煤礦提升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發生運輸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防止事故繼續擴大。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

  3、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及有關人員。在礦長、總工程師、機電負責人的主持下,製定救災方案,並編製處理措施,組織事故搶救。

  8.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8.3.2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8.4事故的預防

  預防提升運輸事故措施

  1、主要運輸巷道、道軌的鋪設,其質量必須符合《規程》第353條規定及《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中關於對軌道質量的相關要求。

  2、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規程》,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一次隻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30m。

  ②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③嚴禁放飛車。

  ④巷道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

  ⑤各種車輛的兩端必須裝置碰頭,每端突出的長度不得小於100mm。

  3、在斜巷運輸中,必須嚴格執行《規程》第370、371、372條規定,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使用聲光報警裝置。並設有明顯的“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標誌。

  4、斜巷運輸中的各種安全設施(一車三檔)都應齊全、靈活、可靠,並按要求裝設防跑車裝置。

  5、提升用的各種絞車,要做到每班班前、班中、班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做好記錄。

  6、絞車提升裝置必須每天派專人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每天運轉時由專職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全麵檢查一次,每月機電科必須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7、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井口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製回路相閉鎖,隻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絞車才能啟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8、主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和保管,要定期檢查和試驗。懸掛安全係數和檢查處理技術標準等必須符合《規程》規定。提升鋼絲繩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必須有記錄。

  9、絞車司機都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10、在運輸過程中,嚴禁任何人蹬車、扒車、跳車。

  11、加強絞車鋼絲繩和保險繩的巡回檢查,每天必須由井下電工查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12、電瓶車運輸時,不得超掛車輛,車與車之間必須連接,尾車必須裝設紅燈信號,駛過交岔口或轉彎時必須鳴笛減速,會車時低速行駛; 機車在行駛過程中,嚴禁將頭、手伸出車外,司機下車後必須取下啟動裝置。

  13、皮帶運輸機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斜巷皮帶運輸必須加裝防逆轉裝置, 機頭機尾轉動部位必須加裝防護裝置。

  14、皮帶必須使用阻燃皮帶,接頭位置必須班班檢查,皮帶寬度、厚度必須定期檢查,機頭、機尾、清煤器周圍必須巡回清理,嚴防堆煤。

  15、皮帶上不準運送物料,如確需運送時,沿途必須安設可隨時停止皮帶機運轉的控製裝置,並在沿途設專人監護。

  16、刮板運輸機必須鋪設平直,鏈條無扭結、無反刮板、溜槽接口嚴密,轉載點搭接長度、高度合適,鏈條鬆緊必須適度,機頭、機尾壓機柱牢固。

  17、刮板機必須安裝可靠的信號裝置,刮板機嚴禁運送人員和物料。

  8.5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發生提升運輸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

  2、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施工區隊,彙報方式采用電話彙報,若事故地點沒有電話時,必須派專人進行彙報。

  3、彙報內容應包括受災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施救情況等內容,彙報情況必須要真實 。

  4、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

  5、區隊主要領導、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和有關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係。

  6、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給指揮部(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8.6應急處置

  8.6.1提升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井筒提升運輸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並采取相應應急處理措施:

  2、提升過程中如發生全礦井停電,司機必須與變電所值班員聯係好,並及時送電。

  3、提升機運行中發生機械或電氣故障時,要立即停車彙報調度室及機電科,組織人員搶修。

  4、處理井筒提升事故時,急救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立即製定措施進行處理,處理事故時要防止車輛下滑。

  5、處理井筒提升事故時,井筒上、下必須設專人把守,井底車場嚴禁人員走動,事故處理由專人統一指揮;事故處理過程中,信號工及絞車司機必須堅守崗位,並規定好聯絡信號。

  8.6.2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脫軌複位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協調、監護整個複位過程。

  2、用鋼軌、撬杠使車輛複位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手握鋼軌、撬杠時,不能夠握滿把,防止壓、擠手。

  3、無論何種情況,複位時,頭部及身體其他部位嚴禁探入兩車之間作業。

  4、抬道期間嚴禁與抬道工作無關的人員在附近逗留或作業。

  5、皮帶運輸機嚴重跑偏時,必須立即停止皮帶運轉,通知皮帶維修工調整、加裝跑偏輥或調整皮帶支架進行處理。

  6、斜巷發生斷帶事故時,必須先固定沒有下滑的上半部,然後鬆開張緊輪,組織人員由下向上複位皮帶,損壞的皮帶接頭必須重新切割、壓扣處理。處理斷帶事故時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

  7、刮板運輸機斷鏈時,必須先查清斷鏈位置、原因,問題處理完成後重新接鏈處理。

  8、刮板運輸機底鏈掉刮起板時,必須逐段對溜槽下部接口進行檢查,查清故障位置、原因,然後進行恢複。

  9、刮板運輸機飄鏈時,必須檢查刮板飄出的溜槽上部接口,對其進行處理,並在少刮起板位置增加刮板數量。

  8.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搶險救災組、倉庫內必須有處理提升運輸各類事故的常用工具。

  2、倉庫內必須備有擔架兩付,並進行正常維護。

  3、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其它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九章 機電事故應急預案

  9.1事故的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礦機電事故的主要類型有:供電事故、觸電事故等。

  機電事故的發生無規律可尋,供電事故多發生在夏季雷雨季節和冬季氣溫變化較大時,供電事故影響範圍較大。機電事故的響應級別一般為Ⅱ級、Ⅲ級、Ⅳ級及以下級別。

  9.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煤礦機電事故將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依靠科技,依法規範,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手段的原則。

  9.3應急救援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9.3.1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9.4機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1、所有機電設備的設備選型、進貨、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生產科、供銷科、機電科等有關部門都必須嚴把質量關,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杜絕假冒偽劣產品和沒有煤礦安全標誌的不合格產品入礦和下井。

  2、嚴格按照《煤礦設備管理規程》規定及設備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檢修周期和時間,進行煤礦機電設備停產檢修。每月一次的停產檢修必須認真編製計劃並確保檢修質量。

  3、井上、下供電係統:

  ①井下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於兩回路,主要壓風機、提升人員的提升絞車等主要設備,必須有兩回路直接由變電所饋出的供電線路,線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負荷。

  ②井下使用普通型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濃度1.0%以下的地點使用,並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

  ③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安全性能可靠合格,否則不準下井。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④嚴格遵守井下電氣設備01manbetx ,非專職人員嚴禁擅自操作電氣設備。井下電力網的短路電流不得超過其控製用的斷路器在井下使用的開斷能力。

  ⑤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製設備、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出線、低壓電動機的控製設備應具備的各種保護功能且動作靈敏可靠。高壓電網的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20A。地麵變電所和入井供電線路的架空部分必須按規定裝設防雷電裝置。

  ⑥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1次跳閘試驗。每班使用前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1次跳閘試驗。

  ⑦井下必須使用經檢驗合格並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阻燃電纜,電纜主線芯截麵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⑧按規定敷設電纜,電纜穿過牆壁的部分由套管保護,並嚴密封堵管口。

  ⑨向井下供電的變壓器嚴禁中性點接地,井下供電線路嚴禁使用鋁包電纜。電纜吊掛必須符合《規程》468、469條的規定。

  ⑩井下嚴禁失爆電器存在,井下供電及設備必須滿足“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的要求。

  4、排水係統:

  ①井下主要排水設備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25%。

  ②主排水管路必須有工作和備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的排水能力。

  ③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④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全麵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⑤每天安排專職維修人員對主排水泵房、各采區排水泵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5機電事故處理措施

  9.5.1發生機電事故後的彙報程序:

  1、發生機電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積極組織采取可行措施,並在跟班領導的指揮下,及時彙報調度室。

  2、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機電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礦長、總工程師和機電負責人的主持下,製定救災方案, 並編製處理措施,組織事故搶救。

  3、調度室立即通知相關單位準備必要的材料和設備,搶險救災組負責材料設備的運送,並安排救災人員到指定地點。

  4、調度室立即通知醫務室,做好搶救傷員的準備工作。

  5、搶險救災組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組織一個小隊下井搶救事故,並帶齊處理事故的應急工具,到達現場後與現場人員一起搶救,對救出的人員立即進行急救(具體彙報程序見圖4-1)。

  9.5.2各類機電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一)提升事故處理措施

  當提升係統發生事故無法運行時,影響礦井正常提升和安全生產時,采取本應急措施。

  1、發生井筒提升事故時(如跑車、掉道、防跑車裝置未正常升起兜車等),現場人員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並采取相應應急處理措施:

  ①運行中如果發生電源突然停電,立即倒至備用回路,但應對係統進行全麵檢查後再工作和運行。

  ②提升過程中如發生全礦井停電,司機必須與變電所值班員聯係好,做到及時送電。

  ③提升機運行中發生機械或電氣故障時,要立即停車彙報調度室及機電科,組織人員搶修。

  ④處理井筒提升事故時,井筒上、下必須設專人把守,事故處理由專人統一指揮;事故處理過程中,信號工及絞車司機必須堅守崗位,並規定好聯絡信號。

  2、主絞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當主絞車發生事故無法運行時,影響礦井正常提升和安全生產時,采取本應急措施。

  彙報及處理程序:

  ①如果事故影響範圍小,容易處理,絞車司機通知值班人員馬上處理,處理完後彙報處理方法、處理結果、影響時間給機電科和值班領導。

  ②如果事故影響範圍大,無法自行處理時,及時通知調度室,並立即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分析處理手段、處理人員多少,馬上通知就近人員迅速趕到。處理完後及時彙報調度室,並寫出事故經過、原因、處理結果,以及影響時間。

  ③人員組織:由機電科值班領導根據事故輕重組織人員搶修,並在現場進行指導。

  ④處理事故常需材料及工具:圖紙、銅芯線、常用繼電器、萬用表及個人工具等。

  主絞車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①首先應根據車房內主控台顯示屏上所顯示的故障進行查找。

  ②處理過程中嚴禁帶電作業,若需要更換配件必須對所操作的回路停電。

  ③在沒處理好故障情況下,嚴禁甩保護進行開車。

  ④處理好故障後,應和井口聯係進行空載試車,一切正常後方能正常行車。

  ⑤多人進行處理事故時,應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不莽撞蠻幹,按部就班、合理有序地施工,盡量縮短事故影響時間。

  ⑥處理完事故,值班人員應在現場觀察半小時後,若一切正常方可離開絞車房。

  3、主提升絞車停電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主提升絞車擔負著全礦原煤提升的重任,是全礦安全生產的咽喉部位。正常運行狀態下,有兩回路供電,一回路運行,另一回路備用。如果出現單回路或雙回路停電,采取本應急處理措施。

  彙報及處理程序

  ①若運行回路發生停電,值班員立即投入運行備用回路,然後彙報機電值班領導,同時彙報調度室,盡快查明原因恢複供電投入備用。

  ②一旦發生電網故障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兩回路同時停電時,無論在何位置,提升司機應立即將手把拉回零位,並將絞車全部閉鎖。立即彙報機電科,同時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統一調度指揮處理。

  ③發生停電事故時,值班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對故障原因進行仔細排查,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屬於外部原因,應立即彙報調度室進行處理。

  ④事故原因查明之前,任何人不得送電開車,防止跑車事故發生,造成重大事故。

  ⑤事故原因查明並排除以後,必須由技術員以上管理人員在場方可送電。

  ⑥主絞車運行中突然停電故障排除後,應組織檢修人員對主繩進行仔細檢查,若一切正常後,彙報調度室得到批準後,方可進行試運行,正常後方可提升運行。

  ⑦檢查過程中,若主繩受到嚴重衝擊拉伸伸長,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07條規定: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時,必須更換全繩。此時應立即彙報調度室進行處理。待一切正常並彙報調度室得到批準後,方可進行正常運行。

  ⑨人員組織:由機電科值班領導根據事故輕重組織人員,並在現場進行指導檢修。

  ⑩處理事故常需材料及工具:圖紙、銅芯線、常用繼電器、萬用表及個人工具等。

  主絞車停電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①處理過程中嚴禁帶電作業,若需要更換配件必須對所操作的回路停電,按規定掛接地線後,方可進行作業。

  ②多人進行處理事故時,應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不莽撞蠻幹,按部就班、合理有序地施工,盡量縮短事故影響時間。

  ③處理完事故,值班人員應在現場觀察半小時後,若一切正常方可離開。

  停送電操作的有關安全措施:

  ①高壓停送電的操作,可根據書麵申請或采用其它可靠的聯係方式,得到批準後,由專責電工執行:嚴格執行專人停送電的停電製度;嚴禁約時送電;停電的開關操作機構必須閉鎖,並在操作把手處掛“有人工作,禁止全閘”的標誌牌。

  ②部分停電作業應有遮擋。

  ③高壓線路倒閘操作時,必須按操作製度和監護製度執行;操作人員必須填寫操作票。嚴禁帶負荷拉開隔離開關。

  ④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中必須執行監護複誦製度,操作人員必須使用試驗合格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4、主排水泵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礦井主排水泵承擔礦井排水任務,當主排水係統發生故障,直接影響礦井安全生產時,采取本應急措施。

  彙報及處理程序:

  ①當運行主排水泵無法啟動或發生事故時,崗位工應立即按規定啟動備用主排水泵,並彙報機電值班領導和調度室,機電領導應立即派維修值班人員查看現場,查明事故原因並決定處理方案。

  ②維修值班人員將主排水泵故障處理完後,應立即將處理方法、處理結果、影響時間彙報給機電值班領導。

  ③當運行、備用和檢修主排水泵或主排水管路發生故障而導致主排水係統異常時,應立即彙報機電值班領導和調度室,啟用備用排水管路或啟用第三趟管路。機電領導應立即帶領維修值班人員查看現場,查明事故原因並決定處理方案。

  ④當三台主排水泵和管路均不能正常投入使用時,泵房崗位工應隨時觀察礦井主、付水倉水位變化,技術科水文觀測人員應密切監控礦井湧水情況,並隨時向調度室彙報。一旦水倉水位和礦井湧水量出現異常,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緊急安裝其它排水設備、設施,或啟動水災事故應急預案。

  ⑤當主排水係統故障未排除,礦井水位繼續升高時,機電領導必須立即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決定組織撤離井下人員和切斷采區供電。

  ⑥當主排水係統故障排除後,崗位工應立即按規定啟動運行和備用主排水泵同時排水,機電負責人應立即通知調度室恢複供電、組織生產。

  ⑦恢複供電後,立即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組織瓦檢員對井下所有地點進行瓦斯濃度檢測,符合安全標準時,方可進行作業。

  ⑧人員組織:由機電科值班領導根據事故輕重組織人員檢修,並在現場進行指導。

  ⑨處理事故常需材料及工具:管鉗、扳手、閘閥、軸承、萬用表及個人工具等。

  5、礦井大麵積停電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當礦井供電係統發生緊急情況大麵積停電時,為保證礦井和井下人員的安全,應采取以下應急處理措施:

  ①礦井發生全部停電時,礦分管領導、機電礦長、機電科長、技術員及時到調度室統一指揮,機電科專人及時了解停電的原因及恢複送電情況,通風科值班工到通風機房,值班電工電工到主絞車房,等待恢複送電。

  ②當因故障不能及時正常供電時,機電科將對礦區采取送保安電力措施,安排如下:主絞車、主通風機、下井回路、壓風機低壓線路、工業廣場照明低壓線路、工業廣場動力低壓線路。工業廣場照明低壓線路隻能保證調度室、監控室的用電;工業廣場動力低壓線路隻保證充燈房和井口信號用電;井下由中央變電所依次向各級變電所送電,用電隻能用以保證井下局扇、排水以及牽扯安全的必需性物料的提升運輸。

  ③當電力係統可及時恢複正常供電時,機電科通知後恢複送電。配電室的送電順序依次為主通風機線路、下井線路、壓風機低壓線路、工業廣場照明低壓線路、工業廣場動力低壓線路、生產係統線路、食堂線路等。

  ④井下恢複送電由中央變電所依次向各級變電所逐級送電,各采掘工作麵首先由瓦斯檢查員檢測瓦斯後,將所有掘進迎頭的局部扇風機送電開啟(必須按規定排放瓦斯)。井下供電係統穩定運行10min後,各采區方可對回采工作麵及掘進工作麵送電,開始正常生產。

  6、一旦因供電原因導致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按第三章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應急預案要求執行,同時,機電科及時組織查找停電原因,恢複供電。

  第十章 地麵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0.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麵火災主要發生在煤場、辦公樓、木場、食堂、宿舍等場所,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要做到預防為主、措施有力,當有災情發生時,為能夠及時地加以控製和消除此類災害。

  10.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地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統一領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發生災害及事故後,受災人員應積極組織自救,並在礦領導的指揮下,對災情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事故繼續擴大。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

  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彙報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搶險救災組和有關人員,並撥打119電話報警。在礦長、總工程師的主持下,製定救災方案, 並組織人員按照災害事故搶救處理措施,組織進行搶救。

  10.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0.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10.3.2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10.4注意事項

  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麵的注意事項

  ①當發現有火災時,聽到警報或通知,必須迅速撤離。

  ②嚴禁在有毒有害氣體中講話。

  ③嚴禁在有毒有害氣體中取下防護器具。

  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麵的注意事項

  ①所使用的搶險救援器材必須是不燃性材料。

  ②用水滅火時必須要有足夠的水量,人要站在上風頭工作,滅火時由火源的邊緣逐漸推向中心,以免產生過量的水蒸氣傷人。必須保持一個暢通的排煙通道,以防高溫的水蒸氣和煙流返回傷人。不能用水撲滅帶電的電器設備火災,也不宜撲滅油料火災。

  3、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麵的注意事項

  ①撤出災區內的人員。

  ②積極搶救遇險人員,采取積極措施,防止煙霧向人員集中的地方蔓延。

  ③先切斷火區內的電源,防止在處理火災的過程中救護人員觸電。若電器火災電源無法切斷,隻能用滅火材料為絕緣的滅火器材滅火。

  ④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源,進行直接滅火。

  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①積極搶救,並迅速彙報礦調度室

  災害事故一旦發生,處於災區與受波及區域的人員,應沉著冷靜,根據災情與現場情況和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盡快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災害事故消除在初始階段或控製在最小範圍內,以減少災害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在搶救的同時,應迅速派人及時向調度室彙報,講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及危害程度,災區遇險人員人數及分布,以求專業救護人員的救援,並為礦領導製定救災、處理事故方案提供依據。

  ②安全撤離,發出警報

  當災害事故發展迅猛,現場不具備消滅災害條件或可能威脅人員的生命安全,以及接到領導撤退的命令時,現場人員應利用自救器或濕毛巾捂住口鼻等安全裝備或普通用具,有組織地迅速安全撤離災區。並在撤離中向波及區域人員發出警報或通知。

  ③災區避難人員應遵守下列原則

  災害事故發生後,災區人員因撤退通道堵塞、有毒、有害氣體含量高,煙霧大能見度低等原因,無法撤離災區時,應采取鎮靜的態度,妥善的方法進行避難。

  ⑴選擇適宜的避難地點,利用濕毛巾、濕棉被等物品捂住口鼻,護住身體,等待救援;

  ⑵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狀態;

  ⑶避難人員在避災期間與外界聯係應有明顯標誌,便於營救。

  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①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根據火災性質等,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在現場的管理人員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並組織人員利用現場的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電器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前,隻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②如果火災發生突然,火勢很猛,範圍較大,現場人員無法撲滅時,或者其它地區發生火災蔓延到本工作區域,應首先報告調度室,請求救護隊救援。然後要進行自救組織避災,撤離危險區域。

  第十一章 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因工作人員無意或有意操作造成員工食物中毒,食物中毒事故是地麵應急救援的一個重要方麵。多發生在食堂,事故發生時間無季節性,其危害程度無法估量,根據進餐人數和中毒性質等方麵確定。如果用餐人員出現嘔吐、惡心、嘴唇發紫等症狀時,可斷定為食物中毒。

  11.2應急組織與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及人員構成:

  成立應急自救組織,

  組 長:林發平

  成 員:楊麥生 王興國 韓豐收 柴南子

  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組織本單位人員查清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的報告給調度室和礦領導,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處理任務。

  ②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搶救人員所必需的物資設備。

  ③擬定應急救援方案。

  ④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同時將有關材料建檔、歸檔。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負責向調度室彙報現場情況。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

  ③進行醫療救助機構未到達之前的應急搶救。

  11.3 應急處置

  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礦調度室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應急自救組織人員前往現場,組織查明原因,同時彙報礦值班領導。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現場人員及時撥打120報警電話,聯係人民醫院,並提前做好搶救傷員的應急準備工作。

  3、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d) 報警電話:

  調度室:外線0379-67361308 內部電話:9 8001

  安檢科:內線8049 急救中心:120

  11.4注意事項

  1、中毒人員如果中毒不深,應及時采取自救措施,並立即打電話報警。

  2、對中毒較深人員應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防止事故影響進一步擴大。

  3、應急救援結束後:

  ①邀請防疫站人員到員工餐廳對原材料、消毒設施、環境衛生等進行檢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②嚴把食品原料進貨、驗收關,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安全關。

  ③嚴把食品儲存關。食品入庫前要對各類食品進行抽樣檢查,防止有問題的食品進入倉庫,食品儲存應保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並要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④嚴抓飯菜質量關:食品的加工過程直接關係到食品的衛生質量,有關人員要加大力度嚴抓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質量,首先監督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淨的原材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有質量問題的食品,加工食品必須燒熟煮透,加工後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⑤嚴把餐具消毒關。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十二章 地質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12.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質災害事故主要有地麵下沉、塌陷、裂隙、岩層移位、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事故一般發生在采空區地表、矸石堆周邊,多發生在汛期內。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此類事故,要做到預防為主、群測群防,當有災情發生時,能夠及時地加以控製和消除此類災害。

  12.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地質災害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加大宣傳,群測群防”。

  12.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2.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縣國土資源局、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12.3.2指揮機構及職責

  見第一部分3.1.1。

  12.4事故的預防

  (一)預防地質災害事故措施:

  1、專門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辦公室,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地點設在調度室)。

  2、從各科室中抽出專人組成礦井地質災害巡查小組,在全井田範圍內定期巡查,每10天巡查一次。對於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天氣如大雨、暴雨時,堅持雨中巡查。每次雨後由安檢科、技術科聯合對井田周圍的水體、河流、泄洪溝、采空區地麵進行了專項檢查,地表塌陷及時充填,隨時掌握地表下降數據及規律,並采取應急措施。並把有地麵塌陷發生的地點作為重點觀察對象,設立了警示牌,建立了詳細的巡查記錄。

  3、根據氣象預報,對地表岩石移動的範圍內及時預報,尤其夏、秋季節。合理布置采掘工作,該避的就避,每次大雨過後由技術科負責對地表及時測量,隨時掌握地表下降數據及規律,並采取應急措施,把災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4、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和防汛搶險專業隊伍,配備防汛物資。並要求所有搶險隊員在汛期期間,必須在礦職工宿舍居住,一旦遇災情能及時組織搶險,做到有備無患。配備足量的搶險物資,設專庫、專人負責保管。

  4、對於因開采引起的裂縫在及時排查後,限期進行填平夯實,盡量減少地表水滲漏程度,保證井下安全生產。

  5、及時收聽收看氣象預報,掌握天氣信息,做好記錄,經常與氣象台聯係。遇到災害性天氣或礦井湧水有異常變化情況時,要及時彙報領導小組,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災害事故的發生。

  6、公開聯係電話,與井田內有地質災害隱患的村莊加強聯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群測群防意識。

  7、雨季前要對可能造成滑坡地點的地表鬆散岩體進行排查、處理。

  12.5事故預警與信息報告

  1、巡查小組發現有地質災害事故後,及時彙報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彙報方式采用電話彙報,並派專人進行警戒。

  2、彙報內容應包括災害地點、災害性質、受災人數、影響程度、現場情況等內容。

  3、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調度室、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搶險組和其它有關人員。

  4、中層以上人員必須24h開手機,以便及時進行聯係。

  5、調度室負責將事故情況如實彙報給煤業公司、縣煤炭局、縣國土資源局等。

  12.6應急處置

  1、現場搶險人員立即在隊長帶領下,利用鏟車、鎬、鍁等工具對塌陷區進行填充。有積水的要排淨積水;有裂縫的地方要夯實填平,恢複原貌。

  2、設立警戒防止無關人員入內。

  12.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地麵材料庫必須備有以下物資:

  鍁30把,鎬30把,麻袋500個,雨衣30件,扁擔10條,電筒20個,水泵5-11KW兩台,2寸膠管300米。另外還有水泥5噸、黏土10m3等。

  3、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每天要有專人進行維護和檢查,如因特殊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十三章 地震(礦震)應急預案

  13.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洛陽市地震辦公室的資料表明,本區屬5級地震區,震中烈度6~7級,史載影響本區3級以上地震9次,城崖地-新安-澠池斷裂構造為一活斷層,因此我縣區域有地震的可能。我礦煤層上覆岩層平均200m以上,岩層目前以Ⅲ~Ⅳ類為主,穩定性較差,發生礦震(衝擊地壓)的可能性較小,但應引起注意。地震(礦震)災害可能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此類事故,要做到預防為主、群測群防,能夠及時地加以控製和消除此類災害。

  13.2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地震(礦震)事故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加大宣傳,群測群防”。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因地震(礦震)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各職能人員的骨幹作用和職工的基礎作用。

  13.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3.3.1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市、縣煤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新安縣煤礦救護大隊、煤業公司、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等組成。

  13.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同4.1.2部分)

  13.4事故的預防

  調度室在接到破壞性地震(礦震)臨震警報後,領導小組應迅速行動,進入臨震緊急狀態。

  1、召開礦領導參加的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的指示,部署防震搶險救災工作。

  2、根據震情預報和建築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組織人員、設備儀器、貨物的避震疏散。

  3、根據震情預報和發展情況,適時通知井下停產及人員撤離,通知機電科切斷電源,通知鍋爐等壓力容器停用卸壓。

  4、儲備必要的抗震救災物資。

  5、調度室要認真檢查消防器材,確保完好。

  6、合理布置采掘工程,嚴禁留設三角煤柱,采煤工作麵初采時加強頂板管理,必要時必須進行強製放頂。

  7、選用抗衝擊能力強的支護方式和支護材料,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確保“支得起、抗得住、穩得牢”和缷、避礦壓。

  13.5應急處置

  破壞性地震(礦震)發生後,領導小組應迅速行動,組織搶險救災。

  1、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各區隊及科室根據礦防震領導小組命令,派出人員趕赴災害現場扒救被埋壓人員,進行工程搶險和消防滅火。

  2、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行保科迅速建立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采取消毒和保證飲用水、食品衛生等措施防止和控製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3、保障通信,信息科要盡快恢複被破壞的通信設施。如果對外通信設施遭破壞尚未正常工作,礦防震領導小組及成員及時利用手機進行對外聯絡。調度室對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本礦地域內的震情災情即時上傳下達。

  4、職工生活和治安保衛。行保科要組織生活服務隊,為本礦地域的災民提供食品、飲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災物資;組織治安隊,保護集體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治安秩序;組織隊伍搭建臨時帳蓬。

  5、水電搶修。機電隊盡快架設臨時電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災所需電力和飲用水。

  6、服從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對非本礦地域內的重災區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7、地震來臨,無法離開屋內時,應該盡可能躲藏在小範圍的空間內,床下、桌子下以及衛生間或廚房這種小跨度的房屋。

  8、平房居住者,可選擇時機衝出房屋。

  9、樓房居住者,可選擇就近躲避原則,但不能靠房屋窗戶和外牆。

  10、不可因為一時著急,而跳樓,從概率上說,地震的死亡概率遠低於跳樓逃生而導致的死亡概率,但二樓可考慮用輔助物品協助跳窗逃離。

  11、井下各作業地點人員必須立即組織全部撤出,如因局部冒頂造成人員補堵,被壓時,可利用壓風管路供風、消防管路供水及食物 ,組織人員加固冒頂地點,采取搶救被堵、被壓人員,同時要安排專人加強監測,防止再次發生震情,擴大事故。

  12、加強學習、宣傳,熟練掌握地震(礦震)災害的應急處置和救援。

  13.6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同頂板事故應急物資,所有應急物資,、應急工具及裝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使用,要有專人進行管理,如因特殊原因使用後必須及時進行補充。

  第三部分 現場處置方案

  第一章 井下火災現場處置方案

  1.1事故特征

  1、 礦井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內因火災主要是煤層自燃,外因火災主要是機電設備、電纜及可燃物著火。

  2、 內因火災必須是自燃煤層才會發生,多發生在漏風的采空區或通風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災多發生在機電硐室、采掘工作麵中。

  3、 火災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火災可能會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發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很大的損失和人員傷亡。

  4、火災的發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現為:

  1)空氣溫度、濕度持續性升高,有時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現煤炭和坑木幹餾的氣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氣溫度增高。

  4)人體有不舒適感,如頭痛、悶熱、四肢無力等。

  5)電器、電纜發熱,有膠皮味。

  1.2應急組織與職責

  1、應急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

  基層單位應急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組織組長由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查清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1.3應急處置

  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通知受威脅區域人員撤出至安全地點。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最先發現火災人員的處理程序

  最先發現火災人員應該立即根據現場情況判斷火勢情況,若現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能立即撲滅或控製火勢,不使火災擴大時,應先救災後報告。若現場火災無法立即撲滅或火勢無法控製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查明火災性質、地點、範圍、著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現場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離,撤離期間要切斷工作地點電源,並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2)撤離期間注意事項:

  ①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必須佩帶自救器,通過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②盡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風方式和風流方向。

  ③全礦井反風時,撤人路線按照如上相反方向執行。

  ④撤離前必須切斷事故範圍內電氣設備電源。

  (3)滅火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①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造成風流逆轉。

  ③不致危及人員安全。

  ④有助於阻止火勢擴大,抑製災情,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⑤油類著火時,嚴禁用水滅火,隻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等滅火。

  ⑥撲滅電氣設備火災時,不可將人體或手持的用具觸及導線及設備,以防觸電。

  3、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數、可能影響的範圍、災情是否擴大等。

  4、 報警電話:

  調度室:外線0379-67361308 內部電話:9 8001

  安檢科:內線8049

  第二章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1事故特征

  1、瓦斯煤塵事故危害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燃燒、瓦斯爆炸、瓦斯煤塵爆炸、煤塵爆炸、煤肺病等。

  2、 事故多發生在采空區、采煤工作麵上隅角、掘進工作麵、巷道頂部空洞、瓦斯抽放鑽場附近、回風巷道等。

  3、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爆炸,會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4、煤塵含量超標,未采取降塵、除塵及職工未采取自我保護措施,均會對職工身體健康造成重大危害。

  5、 瓦斯、煤塵爆炸發生前的的征兆為:

  感覺到附近空氣有顫動現象,有時還發出噝噝的空氣流動聲。

  2.2應急組織與職責

  1、應急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

  基層單位應急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組織組長由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2、應急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查清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迅速撤出或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迅速撤出或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和人員傷亡。

  2.3應急處置

  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撤出,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的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人會感到空氣劇烈震動,有急速流動聲或巨響,此時:

  ①要立即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蓋住身體,減少身體暴露麵積。附近有躲避硐時,可立即進入躲避硐內以降低爆炸衝擊波對人身的直接衝擊。

  ②保持冷靜,盡快判明發生爆炸的地點、影響範圍、爆炸性質、危害程度等情況,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

  ③設法向可能受災變影響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④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沒有受傷的人員應積極救助受傷人員。

  ⑤在爆炸地點附近人員應在跟班領導、班組長、瓦檢員或老工人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⑥若因巷道冒頂無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時間(30min)內不能到達安全地帶時,可利用避難硐室或在獨頭巷道、兩風門之間等處用風筒、木板等構築臨時避難所,進行避災。

  ⑦若避災地點有壓風管,應將閥門打開以提供氧氣。避災時應在巷道口明顯位置設置警標,以便於救護人員發現。

  ⑧在臨時避難硐室避難人員,應保持平靜,靜臥等待營救,以減少不必要的體力消耗。注意節省水、電和氧氣消耗,硐內隻留一盞燈,其餘全部熄滅,並經常性、有規律敲擊管路、鐵具或石塊,發出呼救信號。

  ⑨若人員被堵在獨頭斜巷時,不可走向頂部,以防頂部積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3、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數、可能影響的範圍、災害是否有擴大等。

  4、 報警電話:

  調度室:外線0379-67361308 內部電話:9 8001

  安檢科:內線8049

  第三章 有毒有害氣體超限現場處置方案

  3.1事故特征

  1、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主要有瓦斯超限、一氧化碳超限,還有可能引發瓦斯爆炸。

  2、事故多發生采空區、采掘工作麵、盲巷中。

  3、 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超限,會造成人員傷亡。

  3.2應急組織與職責

  1、應急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

  基層單位應急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組織組長由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2、應急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查清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迅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3.3應急處置

  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有毒有害氣體超限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有毒有害氣體超限後現場人員的處理程序

  ①正常作業的采掘工作麵有毒有害氣體突然湧出造成超限的應急措施:

  現場作業人員的應急處理程序:現場作業地點有毒有害氣體超過《規程》第100條規定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由現場管理人員、班組長組織撤到全風壓進風巷道新鮮風流中,並彙報調度室,撤退時如需穿越有毒有害氣體區域時必須戴上自救器。因有毒有害氣體異常湧出造成出現人員窒息、中毒、傷亡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搞好自救、互救。撤離期間要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災害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②井下采掘工作麵風流中及其作業地點瓦斯濃度達到1.5%時,安全監測係統必須切斷采掘工作麵所有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如安全監測係統不能切斷電源,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手動切斷所有機電設備電源),井下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所有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到主要進風巷中,並彙報調度室。

  ③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彙報礦調度室和通風科值班人員。

  3、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數、可能影響的範圍及是否有擴大等。

  4、 報警電話:

  調度室:外線0379-67361308 內部電話:9 8001

  安檢科:內線8049

  第四章 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1事故特征

  1、頂板事故主要有工作麵片幫、漏頂、冒頂。

  2、事故多發生采煤工作麵、采掘巷道、維修巷道中。

  3、頂板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4、頂板事故的預兆:頂板連續發出斷裂聲、頂板下沉量增加、掉碴、脫層離層、頂板裂隙增大、支架變形損壞、煤壁變得酥軟,片幫煤增多、用鑽打眼時感到鑽進省力。

  4.2應急組織與職責

  1、應急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

  基層單位應急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組織組長由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查清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4.3應急處置

  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頂板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立即組織搶險和控製頂板,防止事故擴大。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如果冒頂麵積較大,又傷及人員

  ①現場人員立即在跟班管理人員、區隊長、安監員或班組長的帶領下,打好點柱或支設臨時支護控製頂板,防止冒頂的擴大,同時將冒頂情況立即報告調度室。

  ②現場如果受傷人員未被埋,要積極進行包紮或進行其它救護,如果有人員被埋在矸石下麵,要立即組織清矸救人,在清矸救人前必須對巷道頂板進行控製,以防再次冒頂,使事故進一步擴大。

  3、處理冒頂事故時:

  ①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搶救、處理條件。

  ②迅速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複,則必須利用壓風管、向被埋或截堵區人員供給新鮮空氣;下山掘進必須采取排水措施,進行排水處理。

  ③在處理中必須由外向裏加強支護,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員的通道,必要時可以向遇難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④在搶救處理中必須有專人檢查與監視頂板情況,防止發生二次冒頂。

  ⑤在搶救中遇到大塊岩石,嚴禁用爆破法處理,應盡量避開。如果威脅遇險人員,則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救出遇險人員。

  4、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5、 報警電話:

  調度室:外線0379-67361308 內部電話:9 8001

  安檢科:內線8049

  第五章 水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1事故特征

  1、水害事故主要有地表水潰入井下、老空突水、底板突水、災害性天氣導致供電故障引發的事故等。

  2、 事故多發生采煤工作麵、掘進頭中。

  3、 水害事故有季節性,一般汛期多,平時少,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 。

  4、井下水害事故的預兆:煤層發潮發暗、巷道壁掛汗、掛紅、煤層變涼、工作麵溫度降低、有霧氣、頂板來壓、淋水加大、有水叫聲、工作麵有害氣體增加、打鑽時鑽孔底鬆軟或有水、水色發渾、底板突水時有很大霧氣等。

  5.2應急組織與職責

  1、應急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

  基層單位應急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組織組長由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2、應急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迅速撤出受災人員,查清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5.3應急處置

  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向礦調度室彙報,向受威脅區域報警。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①發生水災時,施工人員在跟班隊長、班長有經驗老工人或的帶領下撤離到安全地點。同時,通知水泵司機把水泵全部啟動起來。條件允許時必須撤出設備、設施和對出水點進行加固。

  ②切斷與搶險無關的電源,保證礦井排水供電。下山底部突水時,突水量大於排水量時,應考慮撤出排水設備、設施,或增加排水設備,增大排水能力。

  ③人員撤退的原則是:從下向上,從低處到高處,從井下向地麵走,沿避水路線撤退。

  ④若水勢很大,退路被阻,尋找安全位置時,盡量選擇離大巷或井筒較近的高處暫避,同時發出呼救信號。立即組織人員查明出水原因,針對實際情況製定具體措施進行營救。

  ⑤若上山發生老空透水,應盡可能使水流入主水倉,若不能流入時,可采取措施使水流入下山或采空區。

  3、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4、 報警電話:

  調度室:外線0379-67361308 內部電話:9 8001

  安檢科:內線8049

  第六章 提升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6.1事故特征

  1、提升運輸事故主要有提升事故、跑車事故、皮帶運輸機斷帶事故、跑偏事故、刮板機斷鏈、飄鏈事故及刮板機機頭機尾仰起事故等。

  2、事故多發生在提升運輸環節中。

  3、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

  6.2應急組織與職責

  1、應急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

  基層單位應急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組織組長由跟班隊長、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2、應急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查清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②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6.3應急處置

  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提升事故時:

  ①乘坐人車人員要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自救與互救:當發生離井底減速位置30m左右還不減速時,乘坐人員要采取措施,防止跑車對自己的傷害:手腳要抓緊、蹬緊,盡量保證不要前傾,以便減輕對人體的傷害。

  ②處理提升坡事故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事故點下方巷道嚴禁有人,通訊必須暢通,保證車輛不能下滑,防跑車裝置必須落下。

  (2)軌道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①車輛脫軌複位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協調、監護整個複位過程,並保證車輛在複位時不發生運動。

  ②用鋼軌、撬杠使車輛複位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③無論何種情況,複位時,頭部及身體其他部位嚴禁探入兩車之間作業。

  ④抬道期間嚴禁與抬道工作無關的人員在附近逗留或作業。

  ⑤出現電瓶車運輸事故時,司機下車後,必須刹好車,取下啟動裝置。

  (3)皮帶運輸機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①皮帶運輸機嚴重跑偏時,必須立即停止皮帶運轉,通知皮帶維修工調整、加裝跑偏輥或調整皮帶支架進行處理。

  ②斜巷發生斷帶事故時,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先固定沒有下滑的上半部,然後鬆開張緊輪,組織人員由下向上複位皮帶,損壞的皮帶接頭必須重新切割、壓扣處理。

  (4)刮板運輸機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①刮板運輸機斷鏈時,必須立即停機,先查清斷鏈位置、原因,問題處理完成重新接鏈運行,處理時嚴禁開機。

  ②刮板運輸機底鏈掉刮起板時,必須逐段對溜槽下部接口進行檢查,查清故障位置、原因,然後進行恢複。

  ③刮板運輸機飄鏈時,必須檢查刮板飄出的溜槽上部接口,對其進行處理,並在少刮起板位置增加刮板數量。

  3、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4、報警電話:

  調度室:外線0379-67361308 內部電話:9 8001

  安檢科:內線8049

  第七章 機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7.1事故特征

  1、機電事故主要有供電事故、觸電事故等。

  2、事故多發生在用電各環節中。

  3、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

  7.2應急組織與職責

  1、應急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

  基層單位應急組織以機電班組為單位,由機電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組織組長由機電科長、機電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體機電人員和其它人員組成。

  2、應急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1)應急組織組長職責

  ①負責查清事故性質、範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並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快速報告給調度室和機電科。

  ②帶領全體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應急組織成員職責

  ①在機電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盡可能采取相應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7.3應急處置

  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采取相應處理措施,並向礦調度室和機電科彙報。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觸電事故時

  ①要立即切斷電源。用幹燥的木棒或其它絕緣工具,將電線挑開,以防施救人員再發生觸電。

  ②人工呼吸。傷員被救以後,就當觀察其呼吸、心跳情況。如發現傷員呼吸已停止,應立即將其移至通風安全的地方,使其平臥在地上,鬆開衣領和褲帶,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③胸外心髒按壓。發現傷員心音微弱或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胸外以及按壓,並堅持到心跳恢。

  (2)發生大麵積停電事故時

  ①礦井發生全部無計劃停電時,機電礦長、機電科長及時到調度室統一指揮,了解停電的原因及恢複送電情況,通風科長到通風機房,等待恢複送電供風。

  ②當因故障不能及時正常供電時,對礦區采取送保安電力措施,優先保障通風、監控、排水、通訊用電。

  ③當恢複正常供電時,送電順序依次為主通風機線路、下井線路、壓風機線路、生產係統線路、工業廣場照明低壓線路、工業廣場動力低壓線路等。

  ④井下恢複送電由中央變電所依次向各級變電所逐級送電,各采掘工作麵首先由瓦斯檢查員檢測瓦斯後,將所有掘進迎頭的局部扇風機送電開啟(必須按規定排放瓦斯)。井下供電係統穩定運行10min後,各采區方可對回采工作麵及掘進工作麵送電,開始正常生產。

  3、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報告事故時必須說明事故的地點、性質、嚴重程度、受威脅的人員數、可能影響的範圍是否擴大等。

  4、報警電話:

  調度室:外線0379-67361308 內部電話:9 8001

  安檢科:內線8049

  第四部分 應急預案附件

  第一章 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聯係方式

  1.1應急工作需要聯係的部門和機構

  1、新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電話:0379-67281324

  2、洛陽市煤炭局辦公室電話:

  0379-63901327 晝夜值班電話(傳真):0379-63902130

  3、、豫西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辦公室電話:0379-63489110

  4、、新安縣煤炭局辦公室電話:0379-67282237

  5、、新安縣礦山救護隊辦公室電話:0379-69718662

  6、、洛陽萬基煤業公司辦公室電話:0379-67327888

  7、、本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電話:0379—67361308

  內部電話:9 8001

  8、醫療急救中心電話:120

  1.2參與應急救援人員聯係方式(見附表五)

  第二章 重要物資裝備清單

  2.1重要物資裝備清單(見附表二、三、四)

  第三章 格式化文本樣式

  3.1應急信息上報格式文本

  ******(行政機關名稱)

  關於啟動洛陽萬基煤業有限公司渠裏煤礦應急預案的通知

  ***字〔***〕***號

  ******:

  ***年***月***日***時,我礦發生了***(生產安全事故)。到目前,已造成(人員傷亡數量、財產損失等情況)。事件的原因是(或者原因正在調查)。鑒於(事件的嚴重、緊急程度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洛陽萬基煤業有限公司應急預案》之規定,經研究,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對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提出要求)。

  (蓋章)

  ***年***月***日

  3.2應急信息續報格式文本

  ******(行政機關名稱)

  關於洛陽萬基煤業有限公司渠裏煤礦(生產安全事件)的情況報告

  ***字〔***〕***號

  ******:

  ***年***月***日***時,我礦發生***(生產安全事件)。我礦啟動了應急預案,(采取的應急處置、救援措施等基本情況)。目前,(事態得到控製情況或者發展、蔓延趨勢以及是否需要請求支援等),已造成(人員傷亡數量、財產損失等情況)。事件的原因是(或者原因正在調查),事件的進展情況將續報。

  專此報告

  (蓋章)

  ***年***月***日

  3.3應急信息公告格式文本

  ******(行政機關名稱)

  關於洛陽萬基煤業有限公司渠裏煤礦(生產安全事件)應急狀態的公告

  ***字〔***〕***號

  ******:

  ***年***月***日***時,我礦發生***(生產安全事件)。到目前,已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基本情況)。事件的原因是***(或者原因正在調查中)。事件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了應急預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事件采取的措施等基本情況)。鑒於事件已得到有效控製(或者基本消除),根據《新安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決定結束應急狀態。請各有關部門、單位抓緊做好善後工作。

  特此公告

  (蓋章)

  ***年***月***日

  第四章 關鍵路線標識和圖紙

  4.1必備資料:

  ①采掘工程平麵圖

  ②礦井通風係統圖、網絡圖、礦井反風資料;

  ③礦井供電係統圖、井下通訊係統圖;

  ④消防、灑水、排水、充填、壓氣等係統管路圖,井上下對照圖;

  ⑤地麵與井下消防材料庫與儲備情況等。

  第五章 相關應急預案名錄協議或備忘錄

  5.1與救護隊簽訂應急救援救護協議及繳費情況。

  5.2礦井六證原件及審驗情況。

  5.3相關應急預案的修訂、學習、考試、演習、總結等記錄。

  第六章 附表、附圖

  6.1附表一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存在形式及場所

  6.2附表二:井下消防材料庫消防材料登記表

  管理人及電話: 陳管子(13949229586)

  楊麥生(13783796098)

  6.3附表三:地麵應急救援材料庫材料明細表

  管理人及電話: 李克章(13592067608)

  6.4附表四:防治水應急物資明細表

  管理人及電話: 李克章(13592067608)

  郭保國(13837923943)

  6.5附表五: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電話表

  6.6附表六:生產安全事故搶險處理程序圖

  6.7附圖一:采掘工程平麵圖

  6.8附圖二:通風係統圖

  6.9附圖三:安全監控圖

  6.10附圖四:避災線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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